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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艺经纪合同纠纷论文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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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艺经纪合同纠纷论文研究

大概是人们从一开始就见证了他们的“一见钟情”,此时关注他们为何“互相猜疑”,日后目送他们“不欢而散”。选秀节目火爆了,“新鲜出炉”的艺人与经纪公司的矛盾尖锐了,这里面暴露了年轻艺人缔约时的弱势地位,暴露了经纪合同中存在的霸王条款。最近几年国内的金牌娱乐选秀节目打造了一批又一批“一夜成名”的年轻艺人。一般情况下,当选手进入全国总决赛的时候,多数的经纪公司会密切关注自己看中的选手。这时,有的经纪公司会抓住选手迫切晋级的心态,提出与选手签约并全力支持打造她。对选手来说,这突如其来的美事类似于大学生还没毕业就已经找到了工作单位。此时,当选手面对梦想的时候,已经不再顾忌这是实现梦想的“蜜水”还是得不偿失的“毒水”。往往会不顾一切选择与经纪公司签约,签约事件在比赛进行中的完成对选手起到一定的推波助澜作用。迫不及待的签约往往会使自己处于从属地位,或者说弱势地位。我想大家都明白,一夜成名的艺人最担心自己昙花一现,其明知自己只具有暂时的含金量,金身还需经纪公司来镀。正是上述原因导致艺人在与经纪公司签订合同时地位的不平等,这也就决定了经纪合同内容本身存在的不公平,经纪公司对艺人约定霸王条款也就在所难免,业内曾有人称有些演出经纪合同类似于“卖身契”。 我看了几份空白的格式演出经纪合同,客观地讲,多数合同内容是“显失公平”的,它约定了艺人应遵循的众多义务及违约后应承担的高额违约金,约定比较长的合同期限束缚着艺人的黄金职业生命,但经纪公司的权益保障性条款约定了很多,义务性条款不具体明确,其违约责任一般不作约定。流行于港台娱乐界的“雪藏”更是让霸王条款升级,一旦艺人的一些行为引起经纪公司的不满,公司便可以按照合同条款选择“中止”履行合同--“雪藏”艺人。“雪藏”就是公司不给艺人安排任何演出活动,切断艺人的收入来源,同时又不与该艺人解约,若艺人自己提出解约或者擅自承接演出,则要按合同约定支付巨额的违约金。“雪藏”对艺人来说是致命的打击,甚至很可能终结艺人的演艺生涯。对于“显失公平”的演出经纪合同,按照我国《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属于一方可申请法院变更或撤销的合同,但《合同法》同时也规定了撤销权消灭的除斥期间,那就是“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撤销权灭失。很多的艺人在合同订立之初就知道合同本身某些条款的显失公平,但由于签约后一年内自己的能力有限及“一见钟情”的情绪还在延续,往往不能及时行使撤销权从而导致撤销权的灭失,只能默认霸王合同的约束。但是显失公平的条款毕竟是安置在演出经纪合同中的“定时炸弹”,为双方矛盾的激化埋下隐患,日后随着艺人能力的逐渐强大,“爆炸”引发分手是迟早的事。所以平衡艺人与经纪公司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当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我国的文化主管部门应当效仿劳动管理部门的做法,制定演艺经纪的格式合同并建立演出经纪合同签证备案制度,以此方式规范演艺市场主体的权利义务。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应针对演出经纪合同纠纷的特殊性,为了真正保证诉讼中处于弱势地位艺人的合法权利,建议出台举证责任倒置的司法解释。希望艺人与经纪公司彼此尊重、和谐共赢。在选秀活动进行得如火如荼的今天,希望那些渴望成功的年轻艺人们冷静、谨慎地面对站在自己面前的“伯乐”,作出人生最灿烂的抉择!

一、演艺经纪合同是什么性质?艺人是否有权单方解约?艺人同经纪公司签署的经纪合同,在我国合同法中并没有专项的规定,其法律性质在司法实践中争议比较大。过去通常认为艺人同经纪公司之间是“委托合同”关系,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委托合同关系,委托人是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的,当然委托人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可能面临索赔。但从近年来的司法实践和判例来看,很多法院的判例中认为,演艺经纪合同并非简单的委托合同,而是一种综合性的合同,具有“居间、代理、行纪、雇拥”等多种特征。在2009《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列举的威、杨洋与正合世纪公司知识产权合同案〔(2009)民申字第1203号〕中,最高院明确提出“涉案演艺合同是一种综合性合同。”在其他处理艺人与经纪公司解约的案件中,也有很多法院持这种“综合性合同”的观点。这种情况下,艺人一方按“委托合同”的性质提出的单方解约权,很可能不会被法院采纳。但是即使不能依据“委托合同关系”任意解除,这类经纪合同毕竟与人身有关,合同的履行需要艺人的配合,如果双方已失去信任这个合作的基础,法院强制判决合同继续履行显然也没有意义,如果艺人坚持解除合同,法院通常还是会判决予以解除。但是,如果艺人解除合同不是依据合同中的法定解除条款、不能证明是因为经纪公司严重违约导致的解除,那么艺人可能会就面临经纪公司的索赔,赔偿数额要视合同约定及经纪公司的损失情况、之前的付出情况而定了。二、经纪人不同于经纪公司,与艺人的法律关系视情况而定。艺人同经纪公司签署《演艺经纪合同》后,经纪公司不单是从事为艺人找通告、上节目、拍影视剧这类经纪服务,还可能要付出大量金钱打造、包装艺人,甚至进行专项的培训、投资等等。在艺人没有成为“摇钱树”之前,可能还要给艺人一定保障。也就是说,经纪公司除了演艺经纪服务外,对艺人尤其是没有成名的艺人还有较多其他投入。这也是很多明星要同经纪公司解约时,经纪公司要提出高额索赔的重要原因。前面介绍的条款是相对公平的条款,至少还考虑了艺人的保障。生活中也有很多打着打造明星的幌子的公司,取怀着明星梦的少男少女的信任,签订的《演艺经纪合同》极不公平,不但没有切实保障,甚至还取他们的钱财。希望有明星梦的人要小心,别被梦想冲昏了头脑。明星和身边的经纪人个人,通常则不会给明星有专门的金钱投入,明显不同于经纪公司。明星和身边经纪人的关系,通常有两种可能。1、经纪公司批派经纪人为明星服务。这种情况,经纪人是经纪公司的员工,明星是该经纪公司的签约艺人,该经纪人是因受经纪公司指派为明星服务的。如果是这样,明星实际上是无权解除经纪人职务的,除非他已经决定同经纪公司解约,否则只能与经纪公司沟通,要求更换经纪人。2、经纪人与明星个人直接形成合同关系。这种合同关系,可能是简单的雇佣,也可能是具有委托合同性质的合同关系。比如明星授权该经纪人代自己处理相关演艺事务等。报酬可能是固定的,也可能是根据该经纪人为明星洽谈形成的业务收入的一定比例分成。

1、案情介绍

李某与某北京某公司签订了《歌手经纪合约》,合同期限为5年。按合同约定,李某成为该公司独家签约的歌手,委托公司为其世界性独家经纪人。按约定,李某要支付20万元包装推广费用。

签约一年半后,李某以公司在合同期内没有提供相应的培训、推广、演出服务构成严重违约为由,要求解除合同、退还款项,双方协商不成,李某找到律师所,想委托律师代理起诉。

2、法律分析

看了李某提供的合同,我发现这又是一份由经纪公司单方拟定的经纪合同。

合同中对签约歌手的限制非常严谨:“要求把一切演艺行为完全委托给经纪公司;有关演出、报酬标准等一切事项均由公司全权负责处理;艺人必须保持随时听候调遣的状态等等。”

而对经纪公司的义务及艺人的权利却是泛泛而谈、模糊不清:“尽力为艺人提供演出机会、尽力争取好的报酬、尽力提高艺人的技能和知名度等等”统一的特征是缺乏明确的标准和时间限制,比如每年要有多少收益,多长时间内要达到什么样的效果,这类的约定完全没有。

对于很多初入这个行业,没有经验也没有谈判资本的艺人来说,类似的合同是很常见的,如果公司有意冷落签约艺人,艺人一方就会面临公司不提供演出机会,自己又不能随意寻找演出机会的困境。

而本案的李某还面临另外一更严重的问题,他不但没有得到相应收入,而且还交给了公司一笔20万的包装推广费。

那么在这样的合同背景下,单纯从合同内容上想认定经纪公司违约就面临一个困境,公司在合同中没有明确标准的义务,没有时间表限制,除非经纪公司真的长时间什么都不做,否则在合同期还剩下大半的情况下,到什么程度才是违约?但如果不能认定公司违约,还能不能顺利解除合同?如果不能顺利解除,鉴于合同期还有三年半,这段时间李某明显是在浪费时间。如果强行解除合同,所交的20万元款项还能否要回?

研究了案情,我给出了如下分析:

1、双方的关系,从《合同法》的角度看,应该是委托合同关系,依据法律规定,李某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

2、 鉴于合同中对公司的义务约定无明确标准,且签约以来公司也确实提供了一些培训及推广服务并录制了一首单曲(虽然对相应服务的质量李某很不认可),只能尽量从合同目的等角度及合同的实际履行状况,争取认定公司违约并要求退赔,但无绝对把握。

3、对于已将付的20万元费用,如不能认定公司构成违约,则应由公司举证证明其实际支出,适当扣除合理费用,剩余部分则应返还。

对此类艺人与经纪公司解约的纠纷,此前我通常会先发《律师函》与对方沟通,但这个案子鉴于对合同履行质量双方的分歧比较大,且自行沟通时冲突比较激烈,所以只能直接起诉了。3、判决结果

经过分析整理后,我代理李某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诉讼请求如下:

1、解除双方签订的《经纪合同》;

2、退还原告交付的宣传推广费用18万元(被告为原告以2万元的价格购买单曲版权已经原告同意。)并赔偿原告合同履行期间的生活费支出和预期收益损失8万元。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接到诉状后,被告认为自己不存在违约行为,并为培养原告支出了大量费用,不同意解除合同,并提出,如果要解除合同,所交费用不应退还,还应由原告赔偿给被告造成的损失。并向法院提供了《宣传网页》、培训费用、场地租赁费用、制作的单曲、拍摄的照片等相关证据。但大多费用,并无正规的合同及正式发票。

一审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经纪合同》,考虑到被告确实在合同期间为原告提供部分服务,有一定支出,法院酌情认定由被告退还原告12万元费用。

一审判决后,双方均不服,并各自提起了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驳回了双方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

从结果上看,本案达到了原告的基本目的“解除合同、解放自己”,但在挽回损失方面并不让人十分满意,法院并未认定被告构成违约,这一点比较遗憾,由于缺乏明确的义务条款,本案主张被告违约的理由是从合同目的等内容中推定出来的,法院支持与否往往在两可之间,没被认定也有情可原。而且,法院酌情认定的经纪公司的合理支出偏高(当然,经纪公司认为认定的太少了),不过既然是酌情,有时就很难讲道理了。

4、律师建议

总的来看,还是提醒有想走艺人道路的朋友注意这个问题,在选择经纪公司、同经纪公司签约时,要谨慎,要认真研究合同条款的含义,考虑清楚签约的后果,把事情做在前头,能避免很多损失和麻烦。

民间借贷合同纠纷论文参考文献

法院主要通过审判活动惩治犯罪分子,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公平正义。这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法院学术论文,仅供参考! 法院学术论文篇一 基层法院功能探究 摘 要 自2010年以来,全国已有600余家基层法院开设了官方微博。基层法院官微的预设功能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公开、释案普法、自我宣传、新闻发布、回应 热点 、转发微博、主题交流、业务探讨等内容。但在实践中,功能定位不当、内容创新不够、互动沟通不畅、专业素养不足成为法院应有功能实现的障碍。 关键词 基层法院 功能 官方微博 基金项目:2013年度江苏省 教育 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基层法院的功能厘定与管理创新研究”(项目编号2013SJB820015)。 作者简介:徐骏,法学博士,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法律系讲师;华震,法学硕士,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 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A 文章 编号:1009-0592(2013)12-115-02 2010年是中国的微博元年,从这一年起微博开始影响并深刻地改变着每一位国人的日常生活。开通微博、与网民进行密切互动也成为国家机构改变工作作风,实现权力公开运行的有效方式。彼时急需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法院,正着力于通过制度创新,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司法的社会认知度和认同度。微博的兴盛恰恰为司法公开提供了一个全新的互动式平台。 2010年10月,湖北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成为全国第一家认证的法院官微。迄今已有600余家法院开设了官微。表现尤为突出的是河南省法院系统:高院于2011年11月10日开通@豫法阳光微博,至2012年该省三级183家法院全部开通官微。上述600余家开通官微的法院,绝大多数为基层法院。以这些法院的官微为考察对象,可以从一个侧面探究当前我国基层法院的日常工作和实际功能。 一、基层法院官微主要的功能 (一)信息公开 官微成为法院与公众进行沟通的新型平台,发布案件的开庭公告以及对热点案件进行庭审直播成为法院官微的一个基本功能。在实践中,基层法院会通过官微发布本辖区内典型、重大或影响力较大案件的开庭公告,北海中院、广州中院等两广地区的法院还经常借助微博直播个案的庭审。 (二)释案普法 随着社会生活的快速发展,一些新型的社会矛盾涌现出来,法院在裁判新型案件时,往往需要在立法原旨的指导下,能动地适用法律,这就不可避免地引发一些猜测和争议。此外,一些关系到婚姻、继承、住房、环境等具有普遍性和民生性案件的裁判,对公众也具有较强的指引作用。法院往往通过官微,对于这类案件的法律适用、裁判理由和结果,结合个案进行普法宣传、法制教育及法律风险提示。 (三)自我宣传 法院官微的低成本弥补了基层法院建设官网人力物力不足的缺陷,一些基层法院把官微作为法院工作宣传的重要工具和对外窗口。在这些法院的微博上,经常晒出法院或法官所获得的各种荣誉、领导视察、对外交流、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工作创新等信息。 (四)新闻发布 官微也是法院重大活动新闻发布的重要 渠道 。2013年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顺德法院于4月23日召开顺德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新闻发布会,发布了《顺德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08-2012年)》白皮书和十大典型案例。当天官微对该发布会进行了全程直播,并在微博上发布了白皮书的主要内容以及十大典型案例的概要。@京法网事在2013年9月26日李某某等人强奸案宣判后,即举行了新闻发布会,回答了网友的提问。 (五)回应热点 2013年9月,各地法院审理了多起大案要案以及社会影响广泛的案件,如王书金、__、李某某、夏俊峰等案,引发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为体现司法公开,主动占据舆论高地,受理法院采用了包括微博在内的各种媒介回应了外界的关注。这也促成了一些法院认识和运用到微博的力量, 取得了良好的回应效果。 (六)转发微博 当前基层法院发布的大多数微博仍为转发微博。转发的类型包括时事新闻、上级法院微博、同地区其他政法单位微博等内容。广州中院则别出心裁,每天第一条微博发布的内容是法律警句格言。还有一些法院则会发布一些生活常识、养生之道。北京晚报的记者在各区县的官方微博中各随机选取100条连续发布的博文,经统计分析后发现,涉及商业活动、旅游景点等宣传推介类微博占,养生、生活窍门、天气预报微博占。 (七)主题交流 在最高人民法院“完善司法为民 措施 ,在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各个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使群众更方便地参与诉讼,更好地维护人民权益”思想的指导下,微博成为法院与社会公众进行实时互动、无缝对接的有效渠道。如广东省高院于2013年5月17日上午10点,联合广州白云法院与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共同在线,并邀请两位来自基层刑事审判一线的法官,就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相关的问题与社会公众进行了一场微访谈。 (八)业务探讨 作为主要业务专业性强,且与社会公众并无直接的、日常性联系的法院,其微博的关注者主要集中在行业内部,基层法院的关注者数量就更少。也正因此,有些法院的官微拓展了小众的业务探讨的功能。广东高院在2013年4月3日首次对外界公开发布了奇虎诉腾讯的判决书,全文长达5万字。该条专业性极强的微博获得了远超过其他微博的评论和转发量,评论和转发者多为法律人士。 二、基层法院官微存在的问题 (一)功能定位不当 为数不少的基层法院官微把自己定位为官网或官网的补充,所发的微博中充斥着官方语言,发布的内容也是四平八稳的领导视察、 总结 汇报、工作纪要等流水账,虽难言面目可憎、令人生厌,至少难以使网友产生与之沟通交流的兴趣和欲望,甚至无法吸引网友阅读微博内容,更不要说自愿成为其粉丝。大量的基层法院官微因为缺少关注而逐渐成为死微博。 与高级法院不同,基层法院处理了全国绝大多数的法律纠纷,其所作所为直接影响到法院的公正性和公信力。作为与当事人直接接触的机构,基层法院的口碑直接折射出社会公众对法院的观感。在法院日常工作中,已有机关报刊、传统媒体、官方网站等多种渠道对法院的工作、成绩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如果把官微作为另一个法院宣传的阵地,实属多余,且效果亦不及传统做法。 (二)内容创新不够 基层法院普遍陷入案多人少的困境之中。在审判业务尚无法自如应对的情况下,要求基层法院开设官微必然会给其造成人力和物力方面的负担。目前基层法院的做法多是由法官来兼任微博管理员,或外聘人员进行管理。因为法院官微并非专职法官专门打理,也没有合适的考核和评价手段,管理人员发布微博时就缺乏内容创新的动力。转发时事新闻和上级法院的微博就成为最简单省事,也是最安全的办法。以2013年4月24日为例,在五分钟内,某县法院转发了58条微博;另一个县法院在十多分钟内转发了37条微博。转发的内容则大多来自@豫法阳光。 虽然缺少全国性普遍性的关注,但在所属区域内,基层法院是社会矛盾最集中,群众关注程度最高的国家机关之一。一些法院能够积极地利用官微,通过个案分析的方式,回应社会对热点、敏感案件的追问,提示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法律风险,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司法建议,普及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法律适用等常识,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互动沟通不畅 微博是一个基于用户关系信息分享、传播以及获取的社交平台,最大的特征在于互动性。微博等新媒体的出现革新了舆论表达的固有模式,打破了传统媒体的话语霸权,实现了弱势群体的媒体接近权,发挥了日益强大的舆论引导与社会监督作用。法院官微的勃兴,理应顺应时代的互动特质,助推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 但是,仍然有相当一部分基层法院把发布微博作为单向宣传的工具,以及上级交办的任务,因此忽视与网友的互动交流。笔者以普通网友的身份向105家基层法院官微提出疑问和建议,约半数官微能够进行简单的回复,只有十余家能够与笔者进行充分的交流和坦诚的沟通。最令人惊讶的是河南某县的一家法院,对于笔者提出其缺少原创性内容、随意转发微博的委婉批评非但置之不理,反而将笔者设置到禁止评论的黑名单。 (四)专业素养不足 相较于高级法院,基层法院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有一定的差距。加上基层法院对官方微博重视程度远不及高级法院,人力物力也难有保障,因此发布的微博中就难免会出现一些差错。一类差错属于新闻传播理念和素养的不足,如重庆某县法院官微在转发周克华女友张贵英受审的相关新闻时,仍使用早已被证实为盗用他人的照片作为配图。经笔者提醒后,其及时进行了删除,并未造成不良影响。但另一类差错属于法律理解和适用的错误,这就足以对法院的公信力形成不利的影响。2013年7月12日,湘西34亿集资案主犯曾成杰被长沙市中级法院执行死刑。曾成杰之女发微博质疑称,其父被执行死刑前,家属连最后一面也没见到。长沙市中级法院官微对此先是回应称,“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对犯人执行死刑时,犯人必须跟亲人见面”。该微博迅速引起网友质疑,随后该微博被删除。随即,长沙中院官微又发布微博称,曾成杰临刑前并没有提出会见家属的要求,在其遗言中也没有提出。就该条被删除的微博,长沙中院发布道歉声明称:由于微博管理人员对刑事法律学习钻研不够,想当然办事,导致发出了一条错误信息并在领导发现后删除。 三、结语 最高人民法院2011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指出,基层法院应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思想,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始终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工作出发点、落脚点,确保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工作牢牢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基层法院是贯彻司法为民的主要载体,其应努力通过转变观念、准确定位、提升素养,以充分实现司法的应有功能,推进社会的公平正义。 注释: 如河北高院为审理王书金案,特在2013年6月20日开通新浪微博。6月25日庭审当天,粉丝达到了2万。济南中院2013年8月22日开审__案,于8月18日开通微博,粉丝高达38万。 参考文献: [1]公丕祥.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保证.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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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长沙中院回应未会见亲属质疑:曾成杰未要求.南方都市报.2013-7-14. 法院学术论文篇二 浅议法院执行工作 摘 要 本文旨在讨论民事执行问题,首先阐述当前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接着就法院执行中形成问题进行原因分析,最后提出一些相关的解决 方法 和措施。 关键词 执行 执行难 措施 作者简介:王丽、王启锐,四川省古蔺县人民法院。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12-133-02 法院执行案件指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行政案件、仲裁案件通过法院判决,裁定或仲裁机构仲仲裁,被告没有履行,经当事人申请后,法院依法应进行的工作。执行是法院受理案件的最后一个阶段,但它是生效的裁判文书得以实现的保障,故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阶段。本文着重讨论民事执行问题。强制执行是行使法律已经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债务人必须服从,这是实现司法公正和维护当事人权利的要求。强制执行有专门的法定机关进行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对他人的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不得强制他人履行一定的义务。当事人的纠纷已经解决,法院已经有明确的判定结果且已生效,但是一方还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就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执行局作出执行通知开始执行。执行是民事法律程序的最后阶段,在民事法律程序中的意义非常重大。因为,当事人通过选择打官司,是因为相信法律能够维护自己的权利,这种维护不仅是打法律白条,而是要让权利最终得以实现,如果仅有法律白条,无法实现当事人通过法律实现权利的目的,反而增加当事人诉累,从而会降低公众对法律的信赖,法律的权威、法治也就无从谈起;只有人民法院的执行机构强制拒不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才能实现民事法律程序的任务,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法制的统一和人民法院的威信。正如列宁所说:“如果没有一个能迫使人们遵守法权规范的机构,法权也就等于零。” 一、当前法院执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要是执行难问题。执行难,是困扰着人民法院工作,并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一个问题,也是人们对我国审判机关裁判执行状况的公认评价。造成当前法院执行难的原因是方方面面的,既与法院执行机构运做有关,又与当前的社会法律环境有关。目前,执行难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被执行人无力履行。某些地区经济发展落后,自然人收入偏低,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被执行人被迫的逃、废、赖债。现在涉及民间借贷件较多。由于民间借贷是自发行为,不是任何部门的监督和约束,所以使其具有金融机构不能享受的政策上的竞争优势,在竞争环境下,容易诱发金融机构经营违规,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农村金融秩序。被执行人在无力偿还借款后举家外出,无法联系被执行人,被执行人也无财产可供执行,使得案件不能执行终结。 2.被执行人抗拒执行。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这种情况在现实中交往常见。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无视已经生效的裁判,个别当事人素质低,法律观念非常薄弱,认为只要他坚持不履行法律并不能把它怎么样,藐视法律权威;二是故意折腾,有的当事人即使输了官司也会故意拖延履行义务,给对方或者法院玩猫着老鼠的游戏或者制造各种障碍,给执行造成主客观的难度;三是侥幸心理,认为通过故意拖延,转移财产等办法能够逃脱履行责任,或者逼迫对方做出让步;四是暴力抗拒执行,因为当事人之间存在过往恩怨等,个别当事人受情绪影响走极端,与执行人员对抗,不惜暴力抗拒执行。 3.协助义务人拒不协助执行。协助执行人民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与执行标的有关的单位协作、帮助执行的一项制度。协助执行人的作用是协助法院完成执行任务,应该是以义务为本位的概念,所以,协助执行人的权利应该是普通的权利,如当受到违法执行和当事人损害其合法利益的情况下,有权要求赔偿。协助执行人务是根据法院的协助通知及时高效的配合,并且尽诚实信用义务全面提供相关信息,为保证执行达到理想的效果,保证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院的司法权威。强制执行权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执行权利,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可代替法院行使;但是,有的执行标的物或执行财产不在被执行人手中,由有些单位和个人占有、保管,有的与标的物密切相关的财产权证照须由有关单位办理转移手续,这就需要有关单位和个人配合才能完成人民法院的执行行为,当事人的权利才能得以实现。 4.外界干扰。地方政府出于各种目的,往往会做出一些指示,干扰执行。比如,为了保护地方经济,可能就会干扰对一些地方企业的执行;出于安抚当事人情绪,维护地区社会稳定,往往也会干预执行。由于信访维稳考核的不科学等因素,导致地方出于政绩或者维稳压力,造成有关部门不顾事实真相和法院判决,对执行进行干预。另外,社会各界出于自身的一些利益,往往也会为执行设置障碍,配合、协助的少。 二、执行难形成的原因 (一)被执行人 文化 素质问题 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一些被执行人欠缺最基本的 法律知识 ,认为拒不执行也无法将他怎么样,藐视法院裁判的权威,甚至还会纠集亲朋好友、左邻右舍阻扰执法、暴力抗拒执法,辱骂、殴打执法人员。二是许多倍执行人抱有侥幸心理,认为通过隐匿、变卖、转移财产等方式,或者完躲猫猫的游戏就能够逃避执行,或者以此逼迫对方跟自己再次协商和妥协,从而获得更多利益。三是故意拖延,有些被执行人本身知道无法逃避执行,但是抱有折腾对方的心理,故意借口收账、时间太忙等忽悠当事人或者执行人员,不及时兑现履行,增大对方当事人的权利实现成本和法院的执行成本。 (二)法院裁判自身问题 一是裁判质量问题。不可否认,当前在基层法院审理案件的审判人员队伍中,有一些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有所欠缺,加之近年来案件数量急剧上升,法院办案人员比较紧缺,让审判人员应接不暇,故造成案件审理质量不高等问题,从而导致了当事人对裁判的不服和抵触。其次是过分强调调解。当前基层法院的调解撤诉率往往达到80%以上,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除了对审判工作不科学的考核外,主要是因为调解本身的特点。调解程序相对简化、灵便,能够节省办案时间喝经历,另外调解结案的不能上述,减少办案风险,降低上诉率、改判率和发回重审率等。 (三)执行环境问题 一是有关单位和部门从自身利益出发不予协助执行。法院民事强制执行工作并不是仅仅依靠法律部门就可以解决,它涉及很多部门和行业,需要多个不同部门的配合,这就加大了执行的难度。比如,经常涉及协助履行的金融部门,当法院要求协助履行查询、冻结、扣押、划拨时,往往嫌麻烦或者怕影响业务而拖延履行,或者不予协助履行。同样,要求国土部门、房管等部门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也相当难,往往延误执行时机,影响了案件执行。二是地方保护主义对执行的干扰。当被执行对象为党政部门,或者一些在当地具有影响力的企业单位时,地方党政部门为了部门利益或者地方经济发展、税收等目的,可能会要求从大局出发,为大局服务,从而对执行行为进行干预。 (四)执行机构之间缺少合力 由于我国目前执行案件管辖多以财产所在地为联结点,对于人财分离,财产分散各地、财产不在本法院管辖区域内的案件,委托执行必不可少。而委托执行往往因无考核要求,且增大自身办案压力,或者因地方利益保护等原因,受委托法院不予积极配合。而上级法院也无有效协调和监督措施,从而不能形成合力。 (五)执行工作缺乏强硬手段 一是执行方面法律规定多为程序性规定,惩戒性规定少,可采取的拘留、罚款等措施的适用条件高、要求严,且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需要院长审批,程序复杂。据不履行生效裁判罪因为条件高、要求严等更是极少适用。二是出于维稳等压力,法院在执行时尽量避免适用强制性措施,久之纵容了当事人暴力抗拒执行,极大影响了执行威慑和法律权威。 三、解决执行难的办法和措施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全面深化改革,提出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更是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探讨法治中国建设,当前应以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推进行政、司法等领域改革,以解决执行难等问题,促进司法权威和提升司法公信力。 1.加大法律宣传,提升当事人法律素质。要借助法律七进等,拓展法律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借助巡回审判和公开审判等,审结一案、教育一片;构建和完善法院公开平台,完善裁判文书公开、裁判流程公开等程序,增强群众对法院审案的认知和支持;完善诉讼服务机制,及时为当事人提供便捷的法律咨询等服务,促进当事人知法、守法、用法。 2.改变不科学的考核指标,坚持依法调解。按照法律规定,调解应以基本事实为依据,以尊重当事人意愿为前提,故应改变对法院调解率的强制要求,和改变和完善对上诉率、改判率、发回重审率等考虑指标,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避免对调解的过分依赖从而导致以判压调等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行为发生,减少和稀泥式判决引起的当事人的不满和抵触。 3.加强培训和监督,提升司法能力。增加对法院审判人员和执行人员的学习和培训,丰富法律知识,提升审判、执行能力,提高裁判文书质量。通过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人民监督员制度等,完善裁判文书公开、审判流程公开等,以公开促监督,以监督促审判,完善促进司法公信。 4.加快改革审判权运行机制,避免司法行政化。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减少裁判文书的审签程序,完善合议庭评议制度和法官联席会议等,坚持合议庭独立办案和法官学习交流制度。 5. 推进改革,减少司法地方化。除着眼于长远,实行法院人、财物由省直管,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还要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 6.完善执行组织,形成执行合力。一是加强上级执行机构对下级执行机构的指挥协调能力,构建强有力的层级执行体系。执行组织不同于审判组织,各级法院审判组织之间是相对独立的,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有监督和指导作用,但是执行工作强调配合协作,不同于审判组织,因此要加起上级组织对下级组织的指挥协调,从而形成合力,强化执行力量。二是要探索执行体制改革,推动实行执行权和审判权相分离的体制,避免执审互相影响,实现执行工作的专门化。三是完善委托执行的程序,完善约束机制,将办理委托执行纳入考核,科学限定执行期限,增强各地法院对执行工作的协作。 7.完善强制措施。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坚决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扣划、拍卖、变卖等强制执行措施,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治力度,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对故意隐匿、变卖、转移财产的,故意拖延执行、态度恶劣的,或者暴力抗拒执法的,应该完善司法解释,细化适用情形,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还应完善司法解释,扩大和明确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的适用范围,增强刑罚的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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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区域居民的健康水平,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期间甲、乙双方的职责和义务,依照七星社区了务中心家庭医生制工作的相关规定,本着平等、病重和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的服务内容

1、 为乙方家庭建立健康档案,并及时更新;

2、 为乙方家庭提供家庭健康平估 报告 ;

3、 为乙方家庭开通医疗服务卡,方便中心门诊各类服务。

4、 为乙方家庭提供二、三级医院转诊服务;

5、 根据乙方家庭主要情况,提供个性个服务:

(1) 儿童 保健指导,妇妇孕期、产褥期、更年期保健咨询;

(2) 为老年人提供保健服务、为行动不便老人上门出诊、建立家庭病床等服务;

(3) 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提供全程健康管理,为慢性病管理对象开设预约门诊;

(4) 为残疾人提供康得提导;

(5) 为乙方家庭成员提供中医体质辨识;

(6) 20 _ 年为社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免费体检一次。

(7) 其他。

二、乙方的义务

乙方需尊重和配合家庭医生及相关医务人员提供的医疗卫生服务,完善家庭健康档案信息;

三、本协议甲方和乙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如需解约,乙方需通知甲方,协议终止;期满后双方如无慌且符合协议规定的,协议自动续约。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论文发表服务协议书2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了推进全省各高校文献传递服务工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师生对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提供calis文献传递服务系统和使用过程中的技术支持;

2.负责制定calis文献传递的服务规范、工作流程以及经费补贴等业务方案;

3.设置一名专职管理员,负责为乙方的馆际互借员在系统中建立管理员,并分配相应的权限;

4.提供calis文献传递服务的业务咨询;

5.负责组织calis河南省信息服务中心文献传递服务的相关会议及培训;

6.按照calis河南省信息服务中心文献传递的服务规范、工作流程以及经费补贴等业务方

7.做好文献传递的统计及结算工作。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遵守甲方制定的calis文献传递服务规范、工作流程以及经费补贴等各类业务方案;

2.需设有专职或兼职馆际互借员,并有email信箱,联系方式需上报给甲方。若联系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

3.馆际互借员需了解calis的工作流程,并有义务培训本校读者如何进行用户注册以及使用calis的服务;

4.馆际互借员需负责对本校读者在calis系统中注册的帐户及用户进行信息核实、身份验证。乙方应对本馆的用户负责,包括用户产生的费用以及用户所发送的文献传递请求;

5.对于本校读者发送的文献传递请求,遇有丢失文献或读者没有收到的情况,有义务协助查询事务状态并处理协调事宜;

6.应按照甲方提出的结算时间,进行文献传递费用结算。结算后应及时缴纳本校的文献传递费用,不得延误或拖欠;

7.应自行做好本校文献传递工作量的统计以及与读者的费用结算工作。

四、服务范围

本协议服务范围仅限于非返还式文献传递服务,包括文献复萤?传真、邮寄、电子邮件传递、 ariel传送等方式。文献提供内容包括图书、期刊、报纸 文章 、会 议论文 、学位论文、报告、标准等文献复制件。

五、服务方式

本协议不直接面对个人读者,只限于馆与馆之间的服务。个人读者需向所在馆申请该项服务。根据申请方要求,可使用e-mail、邮寄、传真或读者自取等服务方式传递文献。

六、服务时限

基于省中心馆藏,普通文献传递请求在一个工作日内做出响应,三个工作日内送出文献,遇节假日顺延。加急文献传递请求在一个工作日内做出响应并送出文献,遇节假日顺延。从第三方馆获取文献,服务时间可适当延长。

七、收费标准

文献传递费=查询费+复制费+传递费+加急费

查询费:calis网内 收藏 的文献: 元/篇

国内图书馆收藏的文献:元/篇

国外图书馆收藏的文献:元/篇

复制费:从国内获取文献: 元 / 页

从国外获取文献:按照文献提供馆实际收取的费用结算

传递费:email方式、 calis文献传递系统以及读者自取免费。

以传真方式提交文献申请,费用每页元,特快专递费用按实际发生费用另计。

加急费:元/篇;

说?明:

①?凡省中心馆藏不收取查询费用。

②凡通过calis馆际互借读者网关系统提交的所有文献传递请求,均享受calis文献传递总费用的50%补贴。先来先用,用完为止。

八、协议的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如无特殊情况,长期有效。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希望终止协议,应提前2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本协议终止时,乙方应办理费用结算手续,同时甲方将停止乙方的文献传递服务。

九、用结算时间

按照馆馆结算原则进行结算,双方的服务费用每年10月进行结算。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另行修改或解释。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论文发表服务协议书3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自愿、全权委托甲方撰写并发表省级(国家级、核心)期刊级______学术论文一篇,现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应提供委托所代写代发论文的用途、发表刊物、字数、时间等要求,在乙方能力所及的情况下,有义务给甲方提供本专业论文所要用到的数据,以使论文符合乙方的需要。

论文题目要求:

论文用途:

论文字数:

发表刊物要求:

发表时间要求: 年 月 日前发表(以期刊出版日期为准)

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以下费用:论文撰稿费________元,论文发表版面费:__________ _元。

三、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后,应先向甲方支付50%的论文撰稿费为定金,并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进行付款。甲方在收取乙方定金后应立即按照协议要求开始论文撰写。

四、甲方完成论文的撰写工作后,发送论文全文给乙方,乙方认可后,应立即付清另外50%的论文撰稿费。如果乙方觉得尚需要修改,甲方应根据乙方的意见进行修改,直达到协议要求为止。

五、甲方收取全部的论文撰稿费用后,应立即向所欲发表的杂志社投稿,如果编辑提出修改要求,甲方有义务替乙方继续修改论文,直到达到学术期刊发表要求。

六、杂志社审核通过后通知作者查稿或杂志社出录用通知后,乙方确认后应立即向甲方支付论文发表版面费。甲方在收取版面费后,向乙方寄送样刊。

七、若乙方支付了全部论文撰写费用、学术刊物规定的版面费,因为甲方的延误造成论文无法发表,则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应向乙方退还全部费用。

八、甲方保证所发表的期刊符合乙方要求,同时论文版权归乙方所有,并且有义务对乙方的个人信息保密。

九、以上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应履行各自职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双方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论文发表服务协议书4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鉴于:

本《提前解除终止< 服务合同 >的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由下列双方针对:____年__月__日,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执行__________________项目过程中,发生_______________事件,签定如下协议:

(1)甲方和乙方于_____年__月 __日签署了《服务合同》;

(2)经甲方及甲方客户要求,并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双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提前终止解除该《服务合同》。

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1、 合同解除及责任承担

(1)甲方向乙方提出并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解除双方已签署的《服务合同》。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该协议不再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方相应免除另一方在《服务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2)乙方同意像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金额总计人民币 元(大写: 圆整),除此之外,乙方不再对甲方负有任何其他钱款、费用。

2、甲方和乙方共同承诺及保证

(1)解除《服务合同》不会导致一方产生对另一方的任何责任负担;

(2)解除《服务合同》不会导致任何一方被提起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或行政程序;不会导致任何一方存在诉讼和潜在纠纷的可能性。

3、管辖法律:仲裁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4、本合同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 期:

日 期 :

论文发表服务协议书5

立协议双方:

甲方: 赵大社区居委会

乙方: 安徽弘大律师事务所

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依法充分有效地发挥律师职能作用,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现就乙方律师进社区提供法律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方式:

乙方确定 律师定向负责为甲方及甲方居民提供进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甲方为乙方服务提供必要的场地和其他便利条件。

二、服务内容:

1、根据甲方需要,在甲方辖区内开展 “律师进社区法律服务”活动,把法制宣传资料、法制信息和法律服务送到社区,积极为社区居民免费提供法律咨询;

2、根据甲方需要,对社区普法骨干、社区居民举办 法律知识 辅导班、专题法制讲座等,多种形式地开展法制宣传 教育 活动;

3、为社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4、积极为农民工、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五保户和特困户等提供法律援助;

5、协助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积极参与预防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

6、围绕甲方招商引资、土地征用、城市拆迁、环境保护、社会保障体系建立、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出现的法律服务需求,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乙方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对于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需要乙方律师参加诉讼代理的,乙方优惠收取当事人代理费。

三、服务承诺:

乙方承诺指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甘于奉献的律师为甲方及甲方居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在服务过程中不得谋取任何非法利益,不得损害甲方及甲方居民的合法权益。

四、服务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20__年3月 日起至20__年3月 日止,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本协议自动顺延一年。

五、其他约定:

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工作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论文发表服务协议书6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均同意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执行下列条款﹕

一、甲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1、经乙方个人申请及工作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在 部门 岗位进行有关 技能技术的学习与培训,为期 个月;甲方为乙方提供学习及培训的场所、环境、设施、教材及指导培训老师,期间甲方为乙方付出培训及学习而产生的成本费用3000元;乙方学习培训期间,甲方正常发放给乙方不低于甲方1级普工的工资。

2、乙方承诺从协议签署之日为甲方连续服务至少(大写) 贰拾肆 个月(即从 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此为培训及服务协议期。

3、为协议顺利履行,至协议生效日始,甲方每月从乙方的工资中扣除协议履行保证金100元,协议期满时,甲方一次性返还乙方所有保证金2400元(贰仟肆佰圆整)。

4、协议期未满而乙方单方提出 离职 ,将视乙方放弃保证金领取,甲方亦不将此保证金返还,已扣除的保证金将视为甲方为乙方培训已付出的成本费用违约赔偿。

5、乙方经岗位培训合格能胜任甲方本岗位需求,享有甲方同岗位人员的福利待遇。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对乙方在学习培训中的不良表现进行惩处。

6、协议期内,乙方不符合甲方要求或培训不合格者,甲方有权将乙方随时调离本工作岗位;不需提前通知。

二、乙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1、乙方在学习与培训期间,自觉遵章守纪,努力学习,积极完成培训学习任务。

2、甲乙双方均自觉遵守协议各项条款。

3、协议期间乙方为了离职故意扰乱正常工作秩序,将按甲方过失改进制度处理。

4、培训过程中乙方不达甲方岗位要求及不合格者,甲方单方提出解约,甲方应如数返还已扣除的保证金。

5、协议期满后,保证金不再扣除,甲方一次性退返其所有已扣保证金;表现优异者再根据甲方薪酬规定进行调薪。

三、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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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合同的法律规定是,服务合同属于无名合同,但技术服务合同是有名合同,是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对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完成工作成果,而对方支付相应的价款的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八百八十二条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工作条件,完成配合事项,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第八百八十三条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完成服务项目,解决技术问题,保证工作质量,并传授解决技术问题的知识。第八百八十四条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工作成果的,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具体的范文模板链接:

《民法典》中关于物业服务合同仅规定了十四条,应该说没有涵盖到日常生活中的所有纠纷。有些争议还需要依靠其他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来处理。但是《民法典》既然第一次把物业服务合同作为有名合同以法律的形式公之于众,说明国家对物业服务这一块还是十分重视的。关于物业服务合同的十四条规定概括起来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内容:物业服务的范围、物业费以及变更物业公司。一、物业服务的范围。物业服务的范围决定了物业公司的义务或者职责。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的规定,物业公司的职责包括以下内容:1.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小区内的共有部分;2.维护小区内的基本秩序;3.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4.对小区内违反治安、环保、消防的行为及时制止,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5.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服务内容。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八条,如果物业公司公开作出过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也应当是物业公司应当履行的义务。可以看出,物业公司主要负责共有部分,这是他们的基本职责。所以诸如小区楼道卫生、路灯损坏等问题肯定是由物业公司负责清洁和维修的。【拓展资料】另一方面,业主的专有部分一般不属于物业公司应当介入的区域,除非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过该服务内容或者物业公司公开做出过相关承诺。虽然现实中不少业主会因为各种私人问题向物业公司寻求帮助,物业公司有时也愿意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业主的困难,但不能据此认定物业公司有维护和管理专有部分的职责或者义务。当然,在涉及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时,物业公司是应当采取相应的合理措施的。二、物业费。交不交物业费以及物业费是否合理一直是物业服务纠纷中比较常见的问题。特别是有一些业主经常以物业服务体验感差、服务与收费不匹配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还有物业公司催收物业费时也是用尽手段,有网友就提出过“物业公司不让未交物业费的业主进入所在楼道是否违法”的问题。客观地讲,拒交物业费和非经司法程序催收物业费都属于违约或违法行为。《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给出了明确的回应。物业公司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言外之意,如果物业公司没有提供服务或者提供服务的内容不符合约定或者相关规定,业主才可以拒绝支付或者减收部分物业费,但业主应当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同时该条还明确了物业公司催收物业费只有一条路可以走。即先催告业主在合理期限内支付,逾期可以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物业公司不得以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收。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九条规定了业主可以拒绝支付物业费的情形,即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公司应当依法在期限内退出并移交相关资料和设施,做好交接工作。物业公司如违反前述义务,业主可以拒绝支付物业费,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总的来说,物业费不能想收就收,想不交就不交。物业公司和业主都应当按约定履行义务,同时通过合法手段和途径解决纠纷。同时应该指出,物业公司是以物业服务为业的,应当体现其专业性,严格控制好服务内容,否则即使短时间内能收取一定的物业费,但也可能做不长久。三、变更物业公司。物业服务合同可能因服务期限届满或者服务期限内解除合同,不再续用原物业公司而终止,然后业主共同决定另聘新物业公司,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变更物业”。包括前期物业公司的变更和一般变更。1.变更前期物业公司相对简单。按照《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届满前就可以变更,只要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应当指还未成立业委会时的业主整体而非单个业主)与新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生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即终止。如果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后,业主没有共同决定续聘或者另聘新物业公司,而前期物业公司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按照《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八条的规定,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期限变为不定期。这时可以随时解除该合同,但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对方。这种情况可以称作随时解除合同的变更。2.一般变更指的是已经变更前期物业公司后的变更,以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后,业主共同决定续聘前期物业公司,之后又决定另聘新物业公司的情形。又可以分为合同服务期限内的变更和随时解除合同的变更。随时解除合同的变更因为发生在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后,按照前文提到过的《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八条处理即可,不再赘述。合同服务期限内的变更由《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六条规定。具体内容为:业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解聘原物业公司即可解除物业服务合同,但应当提前六十天(合同有约定该期限的,按该期限)书面通知。除不可归责于业主的事由外,造成物业公司的损失应当由业主赔偿。简单说就是业主可以在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下无理由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另聘物业公司。如果不是业主的责任导致合同解除,无需赔偿。应当说《民法典》给与了业主一方更自由的选择。对于物业公司一方而言,因为无理由解除权的存在,必将督促其更加规范和专业地提供服务,赢得业主的满意和认可。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理毕业论文

建筑类专业的论文题目有哪些?建筑是建筑物与构筑物的总称,是人们为了满足社会生活需要,利用所掌握的材料技术手段,并运用一定的科学规律、风水理念和美学法则创造的人工环境。下面我给大家带来建筑类专业的论文题目参考_建筑类 毕业 论文题目,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建筑工程论文题目

1、招标控制价模式下建设工程投标报价规律研究

2、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围标现象探讨

3、地方政府对公共建设工程监督过程现状及问题研究

4、基于并行工程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研究

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审判实务研究

6、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研究

7、实验室建设工程项目进度管理研究

8、建设工程项目设计信息安全风险管理和对策研究

9、场地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研究

10、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研究

11、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管理系统集成研究

12、建设工程施工进度BIM预测 方法 研究

13、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管理研究

14、建设工程项目承包商索赔研究

15、建设工程招投标社会成本研究

16、建设工程生命周期信息管理(BLM)的理论与实现方法研究

17、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风险管理研究

18、建设工程合同效率研究

19、建设工程契约信用制度与体系构建

20、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对比分析与研究

21、论路基工程合同管理中的变更处理

22、论房地产项目开发过程中的质量管理

23、论工程造价的审核

24、论施工阶段的质量管理

25、论当前建筑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26、实施多项目的协同管理探讨

27、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造价控制的影响

28、浅谈工程招投标报价的标底编制问题

29、工程造价风险防范探讨

30、论建设工程价格的合理确定

31、建筑施工项目安全 文化 建设研究

32、太阳能-空气源热泵系统在独立式住宅中的应用研究

33、青岛地区农村钢结构住宅热桥的热工分析

34、英谈村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研究

35、我国建筑业营改增相关问题研究

36、延长油田中心化验室项目成本管理研究

37、低气压下噪声环境对人体舒适感影响机理的研究

38、青岛市住宅建筑室内热环境的实测与研究

39、晋鲁地区民居烟囱的建构技术与文化意义研究

40、挣值法在中铁一局二公司项目成本控制中的应用研究

41、我国工程承包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对策研究

42、冯坪办公楼项目工程造价管理与控制研究

43、ZHGY集团管道安装项目预算控制研究

44、延长石油南区采油厂办公楼建设项目成本管理研究

45、NK集团土地整理项目的成本管理优化研究

46、延长油田崖里坪住房小区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研究

47、基于公司战略的建筑企业多项目管理研究

48、注册造价工程师诚信评价体系研究

49、HCE集团项目成本管理研究

50、K公司固定资产质量评价及优化对策研究

51、基于BIM的框架结构参数化设计研究

52、智能型太阳能LED路灯控制器的研究

53、青岛里院建筑保护与改造模式研究

54、基于博弈分析的绿色住宅发展研究

55、青岛市大型公建能耗现状评估与预测研究

56、符合被动式围护结构热工标准的“抬梁式”农村住宅构造方法研究

57、我国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制约因素及对策研究

58、基于可操作性目标的城市色彩设计方法研究

59、基于BIM的规则建立在建筑设计阶段应用研究

60、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的研究与设计

建筑工程技术毕业论文题目

1、基于BIM技术的建筑消防系统优化

2、基于BIM的大型建设项目优化技术研究

3、算量软件在建筑工程上的应用及问题探讨

4、新型建筑工业化建设项目管理改进研究

5、西北地区农村居住建筑节能技术与示范工程研究

6、寒冷地区绿色建筑标准体系研究

7、绿色建筑全寿命周期建设工程管理和评价体系研究

8、基于关键链技术的工程建筑项目进度管理方法研究

9、基于BIM技术的建筑工程项目集成管理模式研究

10、基于BIM与Eworks技术的建筑工程事故预防系统研究

11、国际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管理问题研究

12、基于BIM的建筑结构设计方法研究

13、工程结构的施工技术及质量管理

14、建筑工程项目结构优化设计控制的技术方法

15、建筑行业工程项目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16、基于BIM平台的建筑工程外部质量可视化系统研究

17、绿色施工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研究

18、BIM在建筑工程管理中的应用研究

19、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新技术推广策略研究

20、公共体育建筑策划研究

21、建筑能源系统物联网架构与实现技术研究

22、绿色建筑开发管理研究

23、建筑节能科学观的构建与应用研究

24、砌体结构抗震试验及弹塑性地震反应分析

25、清代官式建筑研究史初探

26、北京市某超高层建筑基础灌注桩后压浆技术的研究与应用

27、机电安装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风险管理研究

28、建筑业主施工安全管理模式研究

29、建筑工程标准化系统多主体协同优化研究

30、建筑工程项目信息管理中BIM技术应用研究

31、BIM技术在我国建筑工业化中的研究与应用

32、基于BIM技术的建筑运营管理应用探索

33、BIM技术在既有建筑改造中的应用探究

34、BIM在绿色建筑评价中的应用研究

35、建筑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安全风险的动态识别和实时预警研究

36、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研究

37、BIM技术在大型公共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中的应用研究

38、基于BIM技术的建筑工程信息查询系统设计与应用

39、某建筑裙房桁架钢结构工程施工技术研究

40、基于BIM技术的项目工程质量控制

41、钢筋混凝土建筑结构加固改造技术及其在工程中的应用

42、BIM技术在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应用研究

43、建筑工程施工管理模式创新研究

44、建筑工业化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研究

45、装配整体式建筑绿色度评价体系研究

46、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47、预制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建造成本分析与控制

48、基于BIM技术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过程管理研究

49、建筑工程投标项目管理系统的设计

50、超高层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研究

建设工程毕业论文题目

1、浅谈建筑工程管理的现状分析及控制 措施

2、进度管理在建筑工程管理中的重要性

3、建筑工程管理中全过程造价控制的重要意义

4、浅论建筑工程管理的现状分析及控制措施

5、建筑工程管理的影响因素与对策

6、建筑管理中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的措施分析

7、建筑工程管理的现状分析及控制措施

8、浅谈如何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管理

9、建筑工程管理中进度管理的重要性探讨

10、如何提高建筑工程管理及施工质量控制

11、试析建筑工程中绿色工程管理的价值观与创新途径

12、关于影响建筑工程管理的主要因素及对策分析

13、建筑工程管理信息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4、探究建筑工程土建施工现场管理的优化策略

15、建筑工程管理的现状与发展趋势分析

16、信息技术在建筑工程管理中的应用探讨

17、建筑工程管理中创新模式的应用及发展分析

18、探析建筑工程管理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方法

19、提高建筑工程管理及施工质量控制的有效策略

20、推进绿色建筑工程管理关键措施分析

21、现场施工管理在建筑工程管理中的运用

22、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创新策略分析

23、论建筑工程管理的现状分析及控制措施

24、建筑工程管理中的质量控制要点探究

25、提高房屋建筑工程管理与施工质量的措施分析

26、建筑工程管理中存在不足及解决方法

27、浅谈建筑工程管理的影响因素与对策

28、关于建筑工程管理的技能创新的探讨

29、论建筑工程施工进度的控制与管理

30、关于影响建筑工程管理的主要因素及应对策略

31、加强建筑工程技术管理措施浅析

32、建筑工程管理中的现场施工管理要点之研究

33、建筑工程管理中的全过程造价控制

34、完善建筑工程管理的探讨

35、PDCA循环管理在建筑工程管理中的应用分析

36、建筑工程管理的影响因素及其管理策略

37、建筑工程管理的现状及控制措施

38、建筑工程的精细化施工管理探究

39、小议建筑施工质量控制及工程管理

40、提高建筑工程管理及施工质量控制的有效策略分析

41、建筑工程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提升对策研究

42、建筑工程管理当前困境及控制举措

43、分析建筑工程管理的现状及控制措施

44、提高建筑工程管理及施工质量控制的有效方法

45、分析建筑工程管理信息化

46、基于建筑工程管理现状及优化措施分析

47、建筑工程管理方法与智能化技术分析

48、建筑工程管理面临的挑战及应对策略

49、进度管理在建筑工程管理中的重要性分析

50、技术创新视角下我国建筑工程管理的质量管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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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施工管理是保证工程施工符合设计要求的手段,贯穿于整个工程项目建设过程,施工管理的优劣直接关系到整个工程项目的质量。因此,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务必做好施工管理的全方位控制,根据工程施工中的实践,推广科学有效地管理策略,减少管理缺陷,全面提高施工效率。 一、土木工程施工管理的现状 土木工程施工管理是土木工程建筑施工生产经营的主战场,是各种生产要素配置的集结地,是建筑施工管理水平的重要体现。土木工程的建筑施工管理要通过合同规定,进行全方面飞施工管理,以最佳的经济效益模式和建筑施工模式为工程带来综合的经济效益,以求得全方位的社会信誉,从而获得更为广阔的施工部门自身生存、发展的空间。在这样的总体施工管理目标之下,竭尽所能地完善管理水平毋庸置疑,但是目前我国的土木工程建筑施工管理还有着很多的不足之处,其突出的管理现状之一就是管理模式不合理。多数的建筑工程施工管理模式仍然存在着计划经济的痕迹,尤其表现在一些大型工程施工项目上,行政和硬性指令的施工管理手段比较严重。而在成本管理方面,土木建筑施工的管理总是强调对一些简单的实物成本控制,例如: 材料采购方面,目前建筑企业的采购方式多采用大批量集中采购的方式。项目接到手现联系供货商,与供货商缺乏一种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采购方式缺乏灵活性,大宗材料一次购入量太大,既占用资金又占用场地,零星材料又得频繁采购,增加了采购成本。种种的施工控制不足,体现了建设单位对施工管理缺乏足够的重视,同时现有的管理控制体系也不够完整,大多数的管理经验都是长期施工过程在凭经验积累和主观臆想的,很多时候缺少必要的理论验证,往往是在出现管理问题之后,才想到管理的失策。这种对施工管理不进行统计分析和量化计算,只是定性作出判断的管理方法必然要被淘汰 二、土木工程施工管理的主要内容 1、进度管理。工程进度管理是指对工程项目建设各阶段的工作内容、工作程序、持续时间和衔接关系根据进度总目标及资源优化配置的原则编制计划并付诸实施。为保证在合同工期内竣工,必要时须对进度计划进行调整和补充,然后在进度计划的实施过程中经常检查实际进度是否按计划要求进行,为了保证进度控制可以将进度计划中的工作阶段应精确到旬,分部精确到周,分项精确到日。对出现的偏差情况进行分析,采取补救措施或调整原计划后再付诸实施,如此循环,直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2、质量管理。在建筑工程领域已经清醒的认识到,工程质量的好坏关系到人民生命则产的安全,同时也直接影响到工程的投资和工程施工成本的高低。施工单位应在到达某个见证点之前的一定时间,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说明将到达该见证点准备施工的时间,请监理人员届时现场进行见证和监督。 3、成本管理。对土木工程建筑施工而言,成本控制主要管理的就是一项工程预期开支或实际开支的全部固定资产投资费用,即项目工程投资费用。成本管理要保证成本计算管理目标的实现,力求能在建设项目中合理地使用人力、物力、财力,才能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取得较好投资效益。成本管理要把握好经济效益的原则,以提高经济效益为基准,不单是依靠降低成本的绝对数,更重要的是实现相对的节约,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以较少的消耗,取得更多的成果。 三、土木工程施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土木工程施工项目全过程所涉及的环节多、部门多、程序复杂,所以找出在这个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加强管理是非常重要的。 (1)没有彻底落实项目法人制度。现在项目建设的投资和运行主体呈现多样化。有的是项目筹资、建设管理、运营、还贷一体化的项目法人运作;有的则是筹资建设一个单位一 帮人,运营还贷又是另一个单位另一帮人。 (2)招投标管理不规范。一是存在着比较严重的地区和行业保护主义,时常发生招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现象。二是承发包的价格不合理。有的是甲方评标办法的导向致使无序竞争,有的压价超过了工程结构的成本价,导致施工项目实施过程中偷工减料,造成日后整体工程质量低劣。 (3)设计质量与责任挂钩之间不紧密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往往对施工单位要求II、III 类设计变更过死,不管设计如何变更都不可调整。 (4)合同管理不规范。一是甲方方面,经常制定“不平等条款”的合同条件。由于现在我国的建筑市场不成熟,所以,即使甲方制定的合同条件存在“不平等条款” ,施工企业也会接受,而企业为了盈利,往往会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从而影响工程质量;二是施工方方面,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方为了临时需要随意修改合同条款,严重影响工程建设的市场秩序,缺少合同的规范管理,合同违约现象严重。 (5)依然存在施工单位以包代管、非法转包的现象。有的施工企业无队伍、无机械,依靠企业的资质和各种途径揽到任务,提取一定的费用后就非法转包。这种“以包代管”的现象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 四、土木工程施工管理问题产生的原因 (1)依法进行土木工程施工项目管理仍有一定差距。目前,国家已经制定了《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目的在于规范土木工程施工项目的管理。但有些施工企业管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有法不依。 (2)土木工程施工项目管理中存在着明显的责任权利脱节现象。由于我国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的“劳资、用人、分配”三项制度改革滞后,普遍存在着责任权利脱节、有责无权、责利不匹配,大锅饭的分配形式等现象,没有形成责任权利有机统一的机制。 五、土木工程建筑施工管理手段的创新 1. 推行项目管理责任制。要制定严格的组织管理规范项目组织规范的重要性已经得到了普遍的认可,这也是项目组织控制实施过程中人员行为的强有力的控制手段。土木建筑工程项目通常规模比较大、分项工程或单项工程多,施工管理和合同管理难度大。为了避免出现管理层面的盲区,必须要推行项目管理责任制,简单地说就是将项目管理落实到各个单位、各个个人,做的是有人做,则有人问。在具体的分工上,要在精干主体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化生产关系,减少管理层次变金字塔式的管理为扁平式管理。实施工程项目管理有多方面的管理要素,不同的工程又有不同的管理重点,但项目管理责任制和项目成本核算制始终是项目管理的核心。它的落实与否,决定着项目管理的效果与成败。项目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处理和协调甲乙方,总包与分包方、监理方、设计方以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等各方面的关系,保证工程项目的协调有序实施,同时企业内部要用完善的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保证项目经理责任制的落实。 2. 增强成本核算管理水平。在土木工程施工中必须要通过成本核算管理来控制成本,合理地按照成本预算进行生产,具体来说成本管理要依靠工程核算,核算成本的内容包括: 生产费用支出的审核; 确定成本计算对象和成本项目,开设产品成本明细账; 进行要素费用的分配;对发生的各项要素费用进行汇总,编制各种要素费用分配表,按其用途分配计入有关的生产成本明细账; 进行综合费用的分配,对记入“制造费用”、“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和“废品损失”等账户的综合费用; 进行完工产品成本与在产品成本的划分。这些核算环节是进行成本管理的数据依据和现代化管理的根本。例如: 施工部门要加强材料采购,就要进行人工费支出以及项目预算等的管理审核,使项目成本的预测、控制落到实处。要加强定额管理,做到用定额编制计划,用定额组织生产,用定额核算,使定额真正成为提高经济效益的科学工具。除了这种项目细节管理之外,对整体的土木施工管理还要鉴于建筑施工预算,根据由大到小,由整体到局部的原则对工程项目进行多层次的分解和划细,计算求出每一基本构成要素的工料机消耗量和价值,然后根据设计文件等,汇总计算出整个建设项目的造价,以便与对施工成本进行全面控制。 3. 加强对现场施工的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水平是反映土木建筑施工管理水平高低的窗口,要通过严格的岗位责任和健全的规章制度来约束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严肃工作纪律,堵塞管理漏洞。要不断改进施工机具和作业手段,重视现场职工生活,改善现场作业环境。施工管理首先要从现场文明施工抓起,做了对“脏、乱、差”施工现场的整顿工作。要对每一个工程项目进行检查排队,对管理混乱的在建工程,该停工的停工,该警告的警告,使现场管理达到“环境整洁、纪律严明、物流有序、设备完好”,努力使现场管理水平登上一个新台阶。同时现场管理要特别注意对安全管理的控制,施工安全问题一直是施工管理的重点,管理部门最后要建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定期的安全活动,宣传其他项目部好的安全管理模式、方法,推广先进的管理经验。建立“安全违章曝光台”。以反面教材加深现场施工人员对安全管理的认识,营造施工现场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对硬性管理来说,要建立安全轮流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是当日安全生产的具体负责人。 文章由 提供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在建筑工程建设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是行为准则和调解的最高依据。下面是我为大家精心推荐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论文,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论文篇一 试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摘 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在建筑工程建设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它在建筑工程中,是行为准则和调解的最高依据。因此,加强合同建设和合同管理,对工程质量控制和工程安全管理都是非常必要的。 文章 对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合同管理的具体 措施 。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管理 引 言 合同作为具有法律效应的行为准则,在很大程度上约束了建设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的行为,同时明确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在工程建设期间违反合同内容,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必须不断规范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优化合同管理方案,使一切工程行为都在法律的监督之下。 1 目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建筑工程建设本身就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行为,所以相关的合同管理更是一个浩大、繁复的工程,下图便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合同体系,由图可知,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如果不采取有效的措施,必然会导致很多问题和矛盾。其主要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施工合同签订不规范,部分合同有失公平 ①由于不少承包人、发包人法律意识淡薄或者双方“关系不错”,造成在订立合同时,草草了事,合同内容和程序极不规范。待工程实施起来,一旦涉及经济利益,由于施工合同中缺少约束彼此行为的条款,最终导致工程纠纷的发生。②即使订立了合同,也不严格按照合同办事,凡事都是“关系说话”,同时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导致部分合同的订立显失公平。根据《合同法》,签订合同的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应是平等的。但实际情况是,大部分施工合同都是有利于承包人,对发包人的制约条款偏少,例如发包人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的规定。 合同管理难度高,索赔工作难以实现 由于社会条件和市场经济体制的种种漏洞,使建筑行业的合同管理难度高,同时建筑业是一个索赔多发的行业。首先,在建筑企业中普遍缺少合同管理人才,再加上建筑施工合同管理本身就是一个庞大、复杂的体系,因此,管理难度极高。其次,就是索赔工作存在的种种问题。索赔是对合同缺陷的补充,赋予受损失者合理追偿损失的权利,也是弥补工程损失的有效手段,其实质是承发包双方承担工程风险比例的再分配。下图是可管理性风险分配示例,可以清晰地看到各方的风险承担情况(注:共担即承包商承担费用,业主承担时间)。但是,现阶段市场竞争激烈,订立的合同中有诸多不合理的地方,很大程度上干扰了索赔工作的进行。 2 对于现在建筑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解决建议 健全合同管理工作制度 合同管理的主体是人,因此,首先要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对现任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教育 ,增强他们的合同管理意识,并选取具备现代化管理意识、精通合同法律法规、熟悉工程实施全过程、具有丰富的实践 经验 的管理人员来担任合同管理要职。在此基础上,应健全合同管理工作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责任分解制度。合同管理人员应负责将各种合同事件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个工作小组,使他们对各自的工作范围、责任等有详细的了解,使各个工程小组都能各尽其责。②合同交底制度。合同签订后,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对工作小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使工作人员了解合同情况和具体的工作流程。③每日工作报送制度。建立每日工作报送制度,各职能部门上交每天的工作情况和 工作计划 ,使相关部门及时掌握工程信息,从而规避风险、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推行建设工程合同示 范文 本制度 目前,建筑行业的很多合同流于形式,敷衍了事,内容极不规范,并没有把合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条列清楚,因此,要大力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使建筑合同规范化、标准化。这种制度一方面有助于当事人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使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符合法律规范的要求,避免出现显失公平和违法条款的问题;另一方面便于合同管理机关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合同的履约率,维护建设市场秩序。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规定不再分行业而是按施工合同的性质和特点编制招标文件,而且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通用条款作了较为系统的规定。今后,要加强推行合同示范文本以提高合同质量。 定期监督检查合同履行情况 鉴于建筑行业本身的特点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局限性,虽然有时建筑施工合同的订立符合规范,但是在后期实行过程中,很多人阳奉阴违,所以,要加大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力度。检查内容包括三个方面:①监督各方,使之严格履约合同内容;②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变动情况,例如工期设计、合同内容等,如有变更,应完善手续,以合同形式明确变更情况;③对合同执行过程进行重点监控,如当事人各方的来往函件、通知等文书,若存在违约问题,及时上报并解决。 3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案例分析 案例概况 某建筑工程为1栋12层框架结构的商住楼,建筑面积9950m2。业主已提供三通一平(指水通、电通、路通和场地平整),资金已到位,施工许可证已领取,基本具备开工条件。本工程采用直接与某股份公司议标,采用单价包干合同,按880元/m2单价包干。工程开工后工程基本顺利,6个月后上旬完成砌体工程后停工,停工原因是合同单价过低,在施工期间钢筋等主要材料价格上涨过快。由于该股份公司未考虑材料涨价风险,合同价格定得过低,建议业主按实际钢筋价格上涨水平调整合同单价。业主不同意,重新选定建筑公司进场施工,此股份公司最终诉诸于法律。 合同管理案例具体分析 本案例中施工单位因建工材料价格上涨,要求调整合同价格,经查在土建合同第六章中有以下规定: (1)本工程计费面积9950m2,按880元/m2单价包干,本合同造价暂定为人民币万元。 (2)按国家规定应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费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乙方负责缴纳。 (3)在合同确定的施工图纸设计基础上,变更修改施工工程带来的费用变化在2%范围内时,结算时不予考虑;在超过2%时以及增加工程量(签证工程、图纸外、超出附件范围的工程)按以下取费标准:土建及安装均按当地三类工程总价下浮30%计取,材料差价按施工期当季度市场材料差价。条款未对材料价格上涨等合同价格影响因素作出明确规定,但考虑到本合同为单价包干合同,建筑面积按实际计算。价格上涨属于股份公司的风险,应在议标时考虑在包干单价中,且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也无异议,故业主未同意此项索赔要求,原因是预算编制依据不合理,理由充分,在议标中股份公司是考虑自己的实力向业主作出了优惠,不能简单参照增加工程结算的办法,只能按合同单价水平。 甲乙双方协商不成,最终乙方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当地人民法院审理,最终判决如下:甲乙双方终止合同。乙方可以按增加工程结算办法编制预算,但要考虑优惠比例,即考虑预算价与合同价的比值,同时按甲乙双方及监理确认的工程量计算,最终确认完成工程价款为万元。 甲方重新引入其他建筑公司,议标完成后,签订了剩余工程补充协议价,比原合同价要高,且在诉讼期间,浪费了时间,影响工程工期。因此,一定要加强合同管理,预测可能发生的情况,明确责任,以免发生合同纠纷。 4 结束语 随着中国房地产业的发展,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也越来越多,案情也愈加复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有必要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及合同管理进行探讨与研究,加大对施工合同的管理力度,促进建筑行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姚流浩,范月峰.浅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J].建筑技术开发,2010(02). [2]杨海燕.浅析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现状与应对的策略[J].经营管理者,2011(17). [3]白向东.如何处理建筑工程合同纠纷[J].中外企业家,2010(22).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论文篇二 试论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摘要: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建筑施工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本文结合对工程实践的体会和认识,分析建筑工程施工中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规范施工合同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建筑施工,合同管理,问题,对策,建议 1、对建筑施工合同的概述 1、1定义 建筑施工合同是发包人与承包人就完成具体工程项目的建筑施工而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一种,它与其他合同一样,在订立时应遵守自愿、公平、等原则,其标的是将设计图纸变为满足功能、质量、进度、投资等发包人投资预期目的的建筑产品。 1、2特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合同标的不动产,受自然条件、地质水文条件、社会条件和人为条件等多方面影响,施工周期长、结构复杂、体积大、工作量大、用材量大以及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涉及的主体非常多的特点。 建筑工程签订后,合同双方就形成一定的经济关系和法律上的效力。合同规定双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经济责任、利益、权力和义务,双方就必须严格遵守,严格履行,不应违反。但从根本来说,合同双方的利益是不一致的,容易导致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利益冲突,造成在工程施工和管理中双方行为的不一致,不协调和矛盾。 2、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合同意识不强 施工企业合同意识淡薄,不严格按合同办事。出现问题后不能按依照合同办事,而是习惯于找领导协调,即便是正当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的提出。 2、2合同管理疏散 表现在不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高智力型的,涉及全局的,又是专业性、技术性强、极为复杂的管理工作,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管理人才的缺乏极大的影响了我国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2、3违规合同的问题 “违规合同”是指发包人在有形建筑市场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承包人,并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 通知书 要求,与中标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俗称“正式合同”;在有形建筑市场以外,另行与承包人签订一份合同书或补充协议,该合同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但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即所谓的“非正式合同”。各种“违规合同”尽管表现形式各异,但归纳起来“阴合同”主要在以下几方面与“阳合同”存在明显差异:发包人利用自己在建设工程发包中的主导地位,将自身的一些风险转移到承包人身上。 2、4合同索赔难实现 由于社会条件,自然环境的变化,公路业是一个索赔多发的行业。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者的权利,也是合同缺陷的补充,其实质是承发包双方承担工程风险比例的再分配。对于承包人来讲工程索赔是一种保护自己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的有效手段。而由于公路市场行政干预过多,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承包人往往是受损害者。 3、规范施工合同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3、1注意工程合同的谈判与签约 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应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细心研究合同条款,要结合项目特点和当事人自身情况,设想在履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事先提出解决的措施。合同条款用词要准确,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义务责任、权利要写清楚,切不要因准备不足或疏忽而使合同条款留下漏洞,给合同履行带来困难,使施工单位合法权益蒙受损失。 3、2应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组织机构 发包人与承包人都应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和合同管理意识,设立各自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重视培养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建立严格的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制度,逐步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组织机构。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过程中,都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使合同管理贯穿于合同签订前后和施工管理的全过程中,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3、3执行落实合同应注意的要点 必须协调和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使相关的合同和合同规定的各工程活动之间不相矛盾,以保证工程有秩序,按计划地实施;加强对施工合同的监督和跟踪,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做好增减、变更项目工程量的确认签证工作,特别是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涉及工期、费用记录要记录清楚,减少因各种原因引起的纠纷,以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严格遵守工程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期限、价格,进行保修条款的履行管理;做好工程签证,记录、协议、补充合同、备忘录、函件、图表等整理保存工作;应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建立和利用计算机网络,监控合同的履行情况,运用法律的手段,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投资、工期、安全按计划实现。 3、4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 在激烈竞争的建筑市场上做好风险预测、控制与转移工作可使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导致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合同中引入工程担保制度,可适当转移合同当事人的风险。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是解决承发包双方合同纠纷的特殊 方法 ,也是制约合同双方认真履约的强有力的约束手段,合同管理索赔应注意:在签订合同前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为合同履行时制造索赔机会;明确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预测合同风险,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尽量营造良好的合同管理法律氛围。 4、结语 合同履行作为建筑工程施工中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的重要环节,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采取积极主动管理,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学习合同条文,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工程范围,责任、权力与义务,分析各种违约行为,按照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条款内容完全履行,促进工程保质保量地完成。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论文篇三 浅谈水利工程建筑施工中的合同管理 在水利工程建筑施工中,做好合同管理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使投资效益得到最大发挥,规范水利工程建筑市场。但是,由于工程项目的承包方和发包方对施工合同的不重视,使得合同管理工作没有实质性的发展。本文就水利工程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概念,施工合同管理的作用,当前水利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水利工程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措施进行了阐述。 建国以来国家加大了对大江、大河的整治,很多防洪工程建设被推上日程。而且,市场经济从某种角度上来说可以说是合同经济、契约经济,为了使水利工程建筑市场更加规范,工程质量得以保证,使投资效益得到最大发挥,水利工程建筑应该加大对本行业的管理,尤其是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水利工程建筑施工项目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 1.水利工程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概念 水利工程建筑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是对水利工程建筑施工过程里所发生的或者是涉及到的一切有关技术、经济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索赔、解除、解决争议、终止与评价的全过程进行的管理工作。施工合同是由工程的法人(发包方)和承包单位(承包方)为了更好地完成商定的水利工程建筑,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签订的合同。 施工合同管理是水利建设的主管机关以及相应的金融机构,水利建设的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以及承包企业依照我国的法律和相关的 规章制度 、行政法规,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处理一些合同纠纷,制裁和防止违法乱纪行为,确保合同法规能贯彻落实,而采用的一些法律的、行政的手段。 2.合同管理的作用 作为约束工程的发包方、承包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重要依据,合同管理成为一个企业兴衰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合同管理的作用表现在: 第一,合同管理是合同签订的双方在诚信、相互平等的前提下签订的,它极大地促进了工程的切实可行。 第二,合同双方利用签订的施工合同,在施工中能相互监督,从而为合同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条件。 第三,通过施工合同管理可以确保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得到执行。 第四,因为有了合同管理,使合同当事人的自觉性得以增强,建筑施工各方的积极性得以调动,从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当前水利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合同条文太简单,难以有效地约束合同当事双方。 合同条文的不完善主要体现在项目工程在招标、投标太简单,无法让邀约和承诺构成合同的签订依据。有时候项目合同双方没有使用 合同范本 而是单靠双反的商定就形成一个合同,很多时候合同双方因为没有充足的经验,还有没有深入地对工程项目进行分析,无法使那种双方商定的合同涉及到工程的所有问题,导致出现了一些无法解决的问题。这会造成合同当事人一方不能兑现承诺。在施工的过程里,往往会出现材料供应的一方由于种种原因使得材料无法及时供应或者不能供应,这使得工程项目处于被动局面甚至无法启动;还有的是,施工承包商在人员资质、设备数量、类型、工作安排等与合同不符,有的差异甚至是巨大的;这都使得招标中的承诺无法兑现,对工程项目的实施产生了负面影响。 (2)施工合同管理脱离了工程投标管理。 投标管理和施工合同管理是有内部联系的。但是,施工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的时候“技术标”、“商务标”所属的部门通常是施工单位的开发部门,但由于施工单位每年给开发部门下达的开发任务指标的完成情况和开发部门的年终奖金直接挂钩,导致开发部门片面追求工程的中标率,而对于工程中标之后是否能给企业带来效益不加考虑,甚至出现低价中标的情况。当投标中标,施工单位(项目法人)与中标的承包单位签订完施工合同,这个合同便以文件的形式转发给工程项目经理部开始具体实施,对于施工合同以及相关的技术交底,通常没有实际性的行动,只是流于一种形式,施工单位不去跟踪施工合同的进行情况,而且签完之后就放进柜子,导致合同管理和投标管理严重脱节。 (3)经常发生工程的违法转包或者分包的现象,使得合同难以顺利履行,甚至部分条款直接失效。 虽然在合同法里严禁承包人把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项目转包给他人,或者是将承包人自己的建设工程项目肢解之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但是这些法律条文在实际中,仍然有单位不去履行,非法转包、分包的行为依然存在,这就使得投标时签订的工程合同难以履行,工程质量无法保证,种种债务纠纷出现,致使工程无法按期交工工期拖延,为合同管理工作增加了很多麻烦。 4.水利工程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措施 (1)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配置专门的管理人员进行管理。施工合同应该由建设行政的主管部门来管理,而且合同当事双方的合同施工、合同管理的内容也该在合同管理的组织内建立。 (2) 法律知识 普及,依法进行法律管理。尤其是合同当事双方拟定合同的人员和签订合同的人员,一定要有足够的法律知识。我国的建筑行业法律法规逐渐完善,所以无论是招标企业还是投标企业都应该拥有一定的法律常识。这就要求合同当事双方要熟悉合同的所有条款,重视合同的价值。 (3)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的目标制度。保证工程质量、增强企业的经济效益是合同管理的最终目标。建立一个明确的管理目标体制是合同管理目前亟需的。管理目标的建设可以划分为不同时期、不同阶段来进行。同时,创立一个施工合同的管理评价体系,从而有效地监督和管理好合同管理人员,提高其管理水平。 (4)严格坚持合同的审查制度。合同审查一般包括:合同内容符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有没有违背法律法规;合同的各个条款是不是涉及到工程的每一个问题等。同时招标工作不应该只看见部门自身的利益,也该考虑到建筑施工企业的企业信誉、工程投资、技术设备、财务等等。 (5)严禁工程变更。当今社会无论在哪个行业里都有着激烈的竞争,索赔成为各个行业的家常便饭,在水利工程建筑施工中,由于工程施工企业都把低价中标高价索赔作为行业共识,所以要严格、认真地审查好变更项目程序,对每一项变更做好可行性分析设计的审查工作,以防止由此产生的索赔。 (6)推广使用标准的合同范本。水利工程建设市场拥有自己的建设合同范本, 由于这种合同范本内容明确唯一,条约难以出现歧义,从而避免了不必要的纠纷,同时,这种合同范本明确了发包方、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有效地防止了合同漏项、缺项、不平等条款的出现。 (7)恰当处理好业主和承包方的关系。承包方与业主(建设单位)之间作为合同的甲乙方,他们是一种平等的关系。双方之间的关系直接影响到项目的质量和效益。所以合同双方要构建和谐的合作关系,营造宽松良好的工作氛围,利用施工合同来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 5. 结语 当今社会是法制社会,社会的各个领域都应该重视法律,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作为水利工程建筑施工合同的当事双方,承包方和发包方要重视施工合同的管理。管理合同和双方的利益息息相关,做好管理合同工作能使得建筑市场更加规范,保证工程的质量,使得投入建设项目的资金能得发挥最大的效益。 猜你喜欢: 1. 工程合同管理论文 2.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论文 3. 浅谈工程合同管理论文 4. 工程合同管理论文3000字 5. 建筑施工合同管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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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献综述

(一)国内研究现状

工程项目施工成本控制就是在整个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在保证工程质量、工期等方面满足合同要求的前提下,为确保项目在批准的成本预算内尽可能好地完成而对所需的各个过程进行管理。对项目实际发生的费用支出,采取一系列监督措施,极时纠正发生的偏差,各项费用支出控制在计划成本规定的范围内,以保证成本计划的实现。成本管理贯穿整个项目的施工期,是一个动态的管理过程。自接到工程项目招标信息起,即开始了该项目的施工成本管理。因此,企业一定要逐步建立并完善工程项目施工成本的各种制度,尽最大可能降低施工成本。我国传统的项目成本管理研究主要侧重于工程项目的成本确定和控制,而忽视了对成本计划、核算和分析的研究。近年来,随着现代项目管理对项目内涵的不断拓展,以及实践经验的不断总结,人们逐渐认识到传统的成本管理是不全面的,加强了对工程项目成本全过程、责任成本以及成本信息化等的研究。

目前,我国学者己经对工程项目全过程成本管理进行了探讨和研究,并对成本管理的思想和做法进行了创新,但由于起步较晚,对于能够有效、全面地指导实际的成本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距离。同时,随着建筑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和业主要求的不断提高,施工企业迫切需要一个科学高效的管理体系对项目的成本目标实行系统的全面的现代化的管理,从而顺利达到完成工程并盈利的目的。

(二)国外研究现状

国外项目成本管理方法比较系统化、现代化,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有:项目全寿命周期成本管理、项目全面成本管理以及项目全过程成本管理三种。

20世纪60年代,美国国防部首先提出了项目全寿命周期成本管理的思想。近年来,随着工程项目全寿命期集成管理理论的发展,成本管理作为项目管理的一个内容,其全寿命周期的管理思想、理论也在不断地创新和提高。

项目全面成本管理思想是国际全面成本管理促进会前主席先生借助“全面质量管理”的思想提出的,他在1991年5月发表了《九十年代项目的发展趋势》一文,给全面成本管理下了定义,:通过有效地使用专业知识和专一技术去计划和控制项目资源、成本、赢利和风险。在建筑领域,实行工程项目的全面成本管理,也就是实行全项目、项目全员参加、项目施工全过程的成本管理。

对项目全过程成本管理(The Whole Process of Project Cost Management)的研究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该管理思想认为,项目成本管理应该是贯穿项目生命周期各阶段的全过程、全方位的工作。因为项目的投资要贯穿于项目建设全过程,而且项目实施之前的决策和设计方案对投资的影响最大,因此,成本管理的关键在于采取经济技术手段,以设计阶段为重点,对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全方位管理。

(三)做好施工企业项目成本控制的意义:

1、施工项目成本控制是施工项目工作质量的综合反映,施工项目成本的降低,表明施工过程中物化劳动和活劳动消耗的节约。加强施工项目成本控制,可以及时发现施工项目生产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便采取措施,充分利用人力和物力,降低施工项目成本。

2、施工项目成本控制有利于项目经理项目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在项目经理项目承包责任制中,规定项目经理必须承包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施工工期、文明施工和项目成本五大约束性目标。其中成本目标是经济承包目标的`重点和综合体现,因此,项目经理要较好地实现经营承包责任制,就必须充分利用生产要素市场机制,管好项目,控制投入,降低消耗,将质量、工期和成本三大相关目标结合起来进行综合性的控制。

3、施工项目成本控制是增加企业利润、扩大社会积累最主要的途径。在施工项目价格一定的前提下,成本越低,盈利也相应地越高。施工企业以施工为主营业务,因此其施工利润是企业经营利润的主要来源,也是企业盈利总额的主要构成部分,故降低施工项目成本即为施工企业实现盈利的关键所在。

二、论文提纲

一、施工项目成本控制的概念及意义

(一)、施工项目成本控制的概念

(二)、施工企业项目成本控制的意义

二、目前建筑施工企业在项目成本控制存在的问题

(一)、经营思想上存在的问题

(二)、组织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三)、施工方案上存在的问题

三、建筑施工企业成本控制方法的改进措施

(一)、建立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保证体系

(二)、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管理保证体系的实施

四、案例分析-以某集团施工项目成本管理模式为例

(一)、某集团施工项目成本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二)、某集团施工项目成本管理对策建议

五、结语和展望

三、参考文献

[1]庞峋,李书源.施工企业项目法施工.中国铁道出版社,20xx

[2]叶毅等.项目法施工原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xx

[3]王生谦.施工项目成本管理初探.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

[4]孙慧:《项目成本管理》,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xx

[5]池仁勇:《项目管理》,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xx

[6]王又庄:《现代成本管理》,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1997

[7]万寿义:《现代企业成本管理研究》,沈阳: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xx

[8]郭继秋、唐慧哲:《工程项目成本管理》,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xx

[9]唐著著:《建筑工程工程项目成本管理》,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xx

[10]李书源、高晓兵:《工程项目经济核算与成本控制》,中国铁道出版社,1993

[11]石新武:《论现代成本管理模式》,经济科学出版社,20xx

[12]徐大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5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在建筑工程建设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是行为准则和调解的最高依据。下面是我为大家精心推荐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论文,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论文篇一 试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摘 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在建筑工程建设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它在建筑工程中,是行为准则和调解的最高依据。因此,加强合同建设和合同管理,对工程质量控制和工程安全管理都是非常必要的。 文章 对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合同管理的具体 措施 。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管理 引 言 合同作为具有法律效应的行为准则,在很大程度上约束了建设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的行为,同时明确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在工程建设期间违反合同内容,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必须不断规范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优化合同管理方案,使一切工程行为都在法律的监督之下。 1 目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建筑工程建设本身就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行为,所以相关的合同管理更是一个浩大、繁复的工程,下图便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合同体系,由图可知,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如果不采取有效的措施,必然会导致很多问题和矛盾。其主要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施工合同签订不规范,部分合同有失公平 ①由于不少承包人、发包人法律意识淡薄或者双方“关系不错”,造成在订立合同时,草草了事,合同内容和程序极不规范。待工程实施起来,一旦涉及经济利益,由于施工合同中缺少约束彼此行为的条款,最终导致工程纠纷的发生。②即使订立了合同,也不严格按照合同办事,凡事都是“关系说话”,同时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导致部分合同的订立显失公平。根据《合同法》,签订合同的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应是平等的。但实际情况是,大部分施工合同都是有利于承包人,对发包人的制约条款偏少,例如发包人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的规定。 合同管理难度高,索赔工作难以实现 由于社会条件和市场经济体制的种种漏洞,使建筑行业的合同管理难度高,同时建筑业是一个索赔多发的行业。首先,在建筑企业中普遍缺少合同管理人才,再加上建筑施工合同管理本身就是一个庞大、复杂的体系,因此,管理难度极高。其次,就是索赔工作存在的种种问题。索赔是对合同缺陷的补充,赋予受损失者合理追偿损失的权利,也是弥补工程损失的有效手段,其实质是承发包双方承担工程风险比例的再分配。下图是可管理性风险分配示例,可以清晰地看到各方的风险承担情况(注:共担即承包商承担费用,业主承担时间)。但是,现阶段市场竞争激烈,订立的合同中有诸多不合理的地方,很大程度上干扰了索赔工作的进行。 2 对于现在建筑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解决建议 健全合同管理工作制度 合同管理的主体是人,因此,首先要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对现任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教育 ,增强他们的合同管理意识,并选取具备现代化管理意识、精通合同法律法规、熟悉工程实施全过程、具有丰富的实践 经验 的管理人员来担任合同管理要职。在此基础上,应健全合同管理工作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责任分解制度。合同管理人员应负责将各种合同事件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个工作小组,使他们对各自的工作范围、责任等有详细的了解,使各个工程小组都能各尽其责。②合同交底制度。合同签订后,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对工作小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使工作人员了解合同情况和具体的工作流程。③每日工作报送制度。建立每日工作报送制度,各职能部门上交每天的工作情况和 工作计划 ,使相关部门及时掌握工程信息,从而规避风险、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推行建设工程合同示 范文 本制度 目前,建筑行业的很多合同流于形式,敷衍了事,内容极不规范,并没有把合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条列清楚,因此,要大力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使建筑合同规范化、标准化。这种制度一方面有助于当事人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使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符合法律规范的要求,避免出现显失公平和违法条款的问题;另一方面便于合同管理机关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合同的履约率,维护建设市场秩序。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规定不再分行业而是按施工合同的性质和特点编制招标文件,而且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通用条款作了较为系统的规定。今后,要加强推行合同示范文本以提高合同质量。 定期监督检查合同履行情况 鉴于建筑行业本身的特点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局限性,虽然有时建筑施工合同的订立符合规范,但是在后期实行过程中,很多人阳奉阴违,所以,要加大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力度。检查内容包括三个方面:①监督各方,使之严格履约合同内容;②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变动情况,例如工期设计、合同内容等,如有变更,应完善手续,以合同形式明确变更情况;③对合同执行过程进行重点监控,如当事人各方的来往函件、通知等文书,若存在违约问题,及时上报并解决。 3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案例分析 案例概况 某建筑工程为1栋12层框架结构的商住楼,建筑面积9950m2。业主已提供三通一平(指水通、电通、路通和场地平整),资金已到位,施工许可证已领取,基本具备开工条件。本工程采用直接与某股份公司议标,采用单价包干合同,按880元/m2单价包干。工程开工后工程基本顺利,6个月后上旬完成砌体工程后停工,停工原因是合同单价过低,在施工期间钢筋等主要材料价格上涨过快。由于该股份公司未考虑材料涨价风险,合同价格定得过低,建议业主按实际钢筋价格上涨水平调整合同单价。业主不同意,重新选定建筑公司进场施工,此股份公司最终诉诸于法律。 合同管理案例具体分析 本案例中施工单位因建工材料价格上涨,要求调整合同价格,经查在土建合同第六章中有以下规定: (1)本工程计费面积9950m2,按880元/m2单价包干,本合同造价暂定为人民币万元。 (2)按国家规定应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费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乙方负责缴纳。 (3)在合同确定的施工图纸设计基础上,变更修改施工工程带来的费用变化在2%范围内时,结算时不予考虑;在超过2%时以及增加工程量(签证工程、图纸外、超出附件范围的工程)按以下取费标准:土建及安装均按当地三类工程总价下浮30%计取,材料差价按施工期当季度市场材料差价。条款未对材料价格上涨等合同价格影响因素作出明确规定,但考虑到本合同为单价包干合同,建筑面积按实际计算。价格上涨属于股份公司的风险,应在议标时考虑在包干单价中,且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也无异议,故业主未同意此项索赔要求,原因是预算编制依据不合理,理由充分,在议标中股份公司是考虑自己的实力向业主作出了优惠,不能简单参照增加工程结算的办法,只能按合同单价水平。 甲乙双方协商不成,最终乙方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当地人民法院审理,最终判决如下:甲乙双方终止合同。乙方可以按增加工程结算办法编制预算,但要考虑优惠比例,即考虑预算价与合同价的比值,同时按甲乙双方及监理确认的工程量计算,最终确认完成工程价款为万元。 甲方重新引入其他建筑公司,议标完成后,签订了剩余工程补充协议价,比原合同价要高,且在诉讼期间,浪费了时间,影响工程工期。因此,一定要加强合同管理,预测可能发生的情况,明确责任,以免发生合同纠纷。 4 结束语 随着中国房地产业的发展,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也越来越多,案情也愈加复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有必要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及合同管理进行探讨与研究,加大对施工合同的管理力度,促进建筑行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姚流浩,范月峰.浅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J].建筑技术开发,2010(02). [2]杨海燕.浅析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现状与应对的策略[J].经营管理者,2011(17). [3]白向东.如何处理建筑工程合同纠纷[J].中外企业家,2010(22).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论文篇二 试论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摘要: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建筑施工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本文结合对工程实践的体会和认识,分析建筑工程施工中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规范施工合同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建筑施工,合同管理,问题,对策,建议 1、对建筑施工合同的概述 1、1定义 建筑施工合同是发包人与承包人就完成具体工程项目的建筑施工而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一种,它与其他合同一样,在订立时应遵守自愿、公平、等原则,其标的是将设计图纸变为满足功能、质量、进度、投资等发包人投资预期目的的建筑产品。 1、2特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合同标的不动产,受自然条件、地质水文条件、社会条件和人为条件等多方面影响,施工周期长、结构复杂、体积大、工作量大、用材量大以及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涉及的主体非常多的特点。 建筑工程签订后,合同双方就形成一定的经济关系和法律上的效力。合同规定双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经济责任、利益、权力和义务,双方就必须严格遵守,严格履行,不应违反。但从根本来说,合同双方的利益是不一致的,容易导致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利益冲突,造成在工程施工和管理中双方行为的不一致,不协调和矛盾。 2、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合同意识不强 施工企业合同意识淡薄,不严格按合同办事。出现问题后不能按依照合同办事,而是习惯于找领导协调,即便是正当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的提出。 2、2合同管理疏散 表现在不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高智力型的,涉及全局的,又是专业性、技术性强、极为复杂的管理工作,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管理人才的缺乏极大的影响了我国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2、3违规合同的问题 “违规合同”是指发包人在有形建筑市场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承包人,并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 通知书 要求,与中标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俗称“正式合同”;在有形建筑市场以外,另行与承包人签订一份合同书或补充协议,该合同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但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即所谓的“非正式合同”。各种“违规合同”尽管表现形式各异,但归纳起来“阴合同”主要在以下几方面与“阳合同”存在明显差异:发包人利用自己在建设工程发包中的主导地位,将自身的一些风险转移到承包人身上。 2、4合同索赔难实现 由于社会条件,自然环境的变化,公路业是一个索赔多发的行业。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者的权利,也是合同缺陷的补充,其实质是承发包双方承担工程风险比例的再分配。对于承包人来讲工程索赔是一种保护自己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的有效手段。而由于公路市场行政干预过多,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承包人往往是受损害者。 3、规范施工合同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3、1注意工程合同的谈判与签约 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应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细心研究合同条款,要结合项目特点和当事人自身情况,设想在履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事先提出解决的措施。合同条款用词要准确,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义务责任、权利要写清楚,切不要因准备不足或疏忽而使合同条款留下漏洞,给合同履行带来困难,使施工单位合法权益蒙受损失。 3、2应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组织机构 发包人与承包人都应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和合同管理意识,设立各自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重视培养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建立严格的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制度,逐步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组织机构。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过程中,都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使合同管理贯穿于合同签订前后和施工管理的全过程中,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3、3执行落实合同应注意的要点 必须协调和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使相关的合同和合同规定的各工程活动之间不相矛盾,以保证工程有秩序,按计划地实施;加强对施工合同的监督和跟踪,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做好增减、变更项目工程量的确认签证工作,特别是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涉及工期、费用记录要记录清楚,减少因各种原因引起的纠纷,以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严格遵守工程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期限、价格,进行保修条款的履行管理;做好工程签证,记录、协议、补充合同、备忘录、函件、图表等整理保存工作;应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建立和利用计算机网络,监控合同的履行情况,运用法律的手段,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投资、工期、安全按计划实现。 3、4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 在激烈竞争的建筑市场上做好风险预测、控制与转移工作可使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导致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合同中引入工程担保制度,可适当转移合同当事人的风险。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是解决承发包双方合同纠纷的特殊 方法 ,也是制约合同双方认真履约的强有力的约束手段,合同管理索赔应注意:在签订合同前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为合同履行时制造索赔机会;明确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预测合同风险,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尽量营造良好的合同管理法律氛围。 4、结语 合同履行作为建筑工程施工中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的重要环节,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采取积极主动管理,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学习合同条文,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工程范围,责任、权力与义务,分析各种违约行为,按照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条款内容完全履行,促进工程保质保量地完成。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论文篇三 浅谈水利工程建筑施工中的合同管理 在水利工程建筑施工中,做好合同管理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使投资效益得到最大发挥,规范水利工程建筑市场。但是,由于工程项目的承包方和发包方对施工合同的不重视,使得合同管理工作没有实质性的发展。本文就水利工程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概念,施工合同管理的作用,当前水利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水利工程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措施进行了阐述。 建国以来国家加大了对大江、大河的整治,很多防洪工程建设被推上日程。而且,市场经济从某种角度上来说可以说是合同经济、契约经济,为了使水利工程建筑市场更加规范,工程质量得以保证,使投资效益得到最大发挥,水利工程建筑应该加大对本行业的管理,尤其是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水利工程建筑施工项目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 1.水利工程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概念 水利工程建筑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是对水利工程建筑施工过程里所发生的或者是涉及到的一切有关技术、经济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索赔、解除、解决争议、终止与评价的全过程进行的管理工作。施工合同是由工程的法人(发包方)和承包单位(承包方)为了更好地完成商定的水利工程建筑,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签订的合同。 施工合同管理是水利建设的主管机关以及相应的金融机构,水利建设的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以及承包企业依照我国的法律和相关的 规章制度 、行政法规,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处理一些合同纠纷,制裁和防止违法乱纪行为,确保合同法规能贯彻落实,而采用的一些法律的、行政的手段。 2.合同管理的作用 作为约束工程的发包方、承包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重要依据,合同管理成为一个企业兴衰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合同管理的作用表现在: 第一,合同管理是合同签订的双方在诚信、相互平等的前提下签订的,它极大地促进了工程的切实可行。 第二,合同双方利用签订的施工合同,在施工中能相互监督,从而为合同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条件。 第三,通过施工合同管理可以确保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得到执行。 第四,因为有了合同管理,使合同当事人的自觉性得以增强,建筑施工各方的积极性得以调动,从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当前水利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合同条文太简单,难以有效地约束合同当事双方。 合同条文的不完善主要体现在项目工程在招标、投标太简单,无法让邀约和承诺构成合同的签订依据。有时候项目合同双方没有使用 合同范本 而是单靠双反的商定就形成一个合同,很多时候合同双方因为没有充足的经验,还有没有深入地对工程项目进行分析,无法使那种双方商定的合同涉及到工程的所有问题,导致出现了一些无法解决的问题。这会造成合同当事人一方不能兑现承诺。在施工的过程里,往往会出现材料供应的一方由于种种原因使得材料无法及时供应或者不能供应,这使得工程项目处于被动局面甚至无法启动;还有的是,施工承包商在人员资质、设备数量、类型、工作安排等与合同不符,有的差异甚至是巨大的;这都使得招标中的承诺无法兑现,对工程项目的实施产生了负面影响。 (2)施工合同管理脱离了工程投标管理。 投标管理和施工合同管理是有内部联系的。但是,施工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的时候“技术标”、“商务标”所属的部门通常是施工单位的开发部门,但由于施工单位每年给开发部门下达的开发任务指标的完成情况和开发部门的年终奖金直接挂钩,导致开发部门片面追求工程的中标率,而对于工程中标之后是否能给企业带来效益不加考虑,甚至出现低价中标的情况。当投标中标,施工单位(项目法人)与中标的承包单位签订完施工合同,这个合同便以文件的形式转发给工程项目经理部开始具体实施,对于施工合同以及相关的技术交底,通常没有实际性的行动,只是流于一种形式,施工单位不去跟踪施工合同的进行情况,而且签完之后就放进柜子,导致合同管理和投标管理严重脱节。 (3)经常发生工程的违法转包或者分包的现象,使得合同难以顺利履行,甚至部分条款直接失效。 虽然在合同法里严禁承包人把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项目转包给他人,或者是将承包人自己的建设工程项目肢解之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但是这些法律条文在实际中,仍然有单位不去履行,非法转包、分包的行为依然存在,这就使得投标时签订的工程合同难以履行,工程质量无法保证,种种债务纠纷出现,致使工程无法按期交工工期拖延,为合同管理工作增加了很多麻烦。 4.水利工程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措施 (1)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配置专门的管理人员进行管理。施工合同应该由建设行政的主管部门来管理,而且合同当事双方的合同施工、合同管理的内容也该在合同管理的组织内建立。 (2) 法律知识 普及,依法进行法律管理。尤其是合同当事双方拟定合同的人员和签订合同的人员,一定要有足够的法律知识。我国的建筑行业法律法规逐渐完善,所以无论是招标企业还是投标企业都应该拥有一定的法律常识。这就要求合同当事双方要熟悉合同的所有条款,重视合同的价值。 (3)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的目标制度。保证工程质量、增强企业的经济效益是合同管理的最终目标。建立一个明确的管理目标体制是合同管理目前亟需的。管理目标的建设可以划分为不同时期、不同阶段来进行。同时,创立一个施工合同的管理评价体系,从而有效地监督和管理好合同管理人员,提高其管理水平。 (4)严格坚持合同的审查制度。合同审查一般包括:合同内容符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有没有违背法律法规;合同的各个条款是不是涉及到工程的每一个问题等。同时招标工作不应该只看见部门自身的利益,也该考虑到建筑施工企业的企业信誉、工程投资、技术设备、财务等等。 (5)严禁工程变更。当今社会无论在哪个行业里都有着激烈的竞争,索赔成为各个行业的家常便饭,在水利工程建筑施工中,由于工程施工企业都把低价中标高价索赔作为行业共识,所以要严格、认真地审查好变更项目程序,对每一项变更做好可行性分析设计的审查工作,以防止由此产生的索赔。 (6)推广使用标准的合同范本。水利工程建设市场拥有自己的建设合同范本, 由于这种合同范本内容明确唯一,条约难以出现歧义,从而避免了不必要的纠纷,同时,这种合同范本明确了发包方、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有效地防止了合同漏项、缺项、不平等条款的出现。 (7)恰当处理好业主和承包方的关系。承包方与业主(建设单位)之间作为合同的甲乙方,他们是一种平等的关系。双方之间的关系直接影响到项目的质量和效益。所以合同双方要构建和谐的合作关系,营造宽松良好的工作氛围,利用施工合同来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 5. 结语 当今社会是法制社会,社会的各个领域都应该重视法律,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作为水利工程建筑施工合同的当事双方,承包方和发包方要重视施工合同的管理。管理合同和双方的利益息息相关,做好管理合同工作能使得建筑市场更加规范,保证工程的质量,使得投入建设项目的资金能得发挥最大的效益。 猜你喜欢: 1. 工程合同管理论文 2.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论文 3. 浅谈工程合同管理论文 4. 工程合同管理论文3000字 5. 建筑施工合同管理论文

2017工程造价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一、完成本题的目的和意义:

市场竞争的全球化对建设施工企业的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施工企业经营活动的项目特征也越来越明显,以项目的管理与运作为核心来重新构建企业的组织机构,提高企业管理与运作项目的实际能力已经成为现代施工企业的共识。建筑施工企业经营活动的基础是彼此间相互独立的不同工程项目,把企业整体经营活动作为管理目标、以不同工程项目作为管理的基本单元,是建筑施工企业管理模式的基本特征。每一个工程项目的成败都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发展,所以工程项目管理师施工企业管理目标实现的基础。但是,工程羡慕管理对企业而言,仅仅是其企业管理内容中一项非常重要的管理工作内容,而不是企业管理内容的全部,如何更合理地调配企业内部的各项资源和如何创造最大的经济价值才是企业管理的最终目标。文章最后结合针对施工项目现场管理提出了几点粗浅的建议。

二、国内外研究动态:

为保证工程建设中各项活动在符合计划要求的前提下,在实现其目标的过程中,减少各个分项工程的开支费用,有效的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伴随中国加入WTO,中国国内的建设市场更加国际化,竞争将更为激烈;同时,中国国内的建筑企业将有更多的机会开拓国际工程承包市场。面对难得的机遇和严峻的挑战,中国的建筑企业必须尽快学习国际先进的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知识人才,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投资控制知识人才,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管理制度,全面提高国内企业的投资控制认识与运用水平。

三、主要研究目标和内容: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就是项目管理者对项目进行管理的行为,是将知识、技能、工具与技术应用到项目各项活动中,以实现或超过项目利益相关方的要求和希望。在实际工程项目中,需要结合各项目的特点,进一步细化管理中的各项工作,才能按时保质地完成施工任务。建筑工程项目是施工企业生产和管理的基点,是经济效益的源泉。工程项目管理是施工企业管理的一个窗口,更是施工企业的体现,是施工企业经营管理的最基层、最基本的管理,也是施工企业最基础、最核心的管理工作。当前施工企业工程项目管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例如工程项目管理体系不完善、工程项目管理技术落后、项目管理人才队伍缺乏规范化管理等,这些都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是以具体的建设项目或施工项目为对象、目标、内容,不断优化目标的全过程的一次性综合管理与控制。其内涵就是自项目开始到项目完成,通过项目策划、项目控制,使质量目标、进度目标、费用目标和安全目标得以实现。鉴于建筑项目的一次性,为了节约投资,达到节能减排和建设预期目标的实现,建造符合需求的建筑产品,作为工程建设管理人员,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工程项目管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重要性。下为文章的大纲:

四、准备工作情况和主要工作措施:

通过在图书馆和上网查阅了大量的书籍、资料、文章,抄录了与所写内容有关的篇目、段落与语句,记录了所用文献的作者、出处与名称。

五、论文进度安排及预期达到研究结果:

毕业论文题目

浅谈建筑施工项目现场管理

论文类型

理论研究

应用研究

调查研究

用于生产

其它

一、完成本题的目的和意义:

市场竞争的全球化对建设施工企业的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施工企业经营活动的项目特征也越来越明显,以项目的管理与运作为核心来重新构建企业的组织机构,提高企业管理与运作项目的实际能力已经成为现代施工企业的共识。建筑施工企业经营活动的基础是彼此间相互独立的不同工程项目,把企业整体经营活动作为管理目标、以不同工程项目作为管理的基本单元,是建筑施工企业管理模式的基本特征。每一个工程项目的成败都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发展,所以工程项目管理师施工企业管理目标实现的基础。但是,工程羡慕管理对企业而言,仅仅是其企业管理内容中一项非常重要的管理工作内容,而不是企业管理内容的全部,如何更合理地调配企业内部的各项资源和如何创造最大的经济价值才是企业管理的最终目标。文章最后结合针对施工项目现场管理提出了几点粗浅的建议。

二、国内外研究动态:

为保证工程建设中各项活动在符合计划要求的前提下,在实现其目标的过程中,减少各个分项工程的开支费用,有效的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伴随中国加入WTO,中国国内的建设市场更加国际化,竞争将更为激烈;同时,中国国内的建筑企业将有更多的机会开拓国际工程承包市场。面对难得的机遇和严峻的挑战,中国的建筑企业必须尽快学习国际先进的'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知识人才,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投资控制知识人才,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管理制度,全面提高国内企业的投资控制认识与运用水平。

三、主要研究目标和内容: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就是项目管理者对项目进行管理的行为,是将知识、技能、工具与技术应用到项目各项活动中,以实现或超过项目利益相关方的要求和希望。在实际工程项目中,需要结合各项目的特点,进一步细化管理中的各项工作,才能按时保质地完成施工任务。建筑工程项目是施工企业生产和管理的基点,是经济效益的源泉。工程项目管理是施工企业管理的一个窗口,更是施工企业的体现,是施工企业经营管理的最基层、最基本的管理,也是施工企业最基础、最核心的管理工作。当前施工企业工程项目管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例如工程项目管理体系不完善、工程项目管理技术落后、项目管理人才队伍缺乏规范化管理等,这些都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是以具体的建设项目或施工项目为对象、目标、内容,不断优化目标的全过程的一次性综合管理与控制。其内涵就是自项目开始到项目完成,通过项目策划、项目控制,使质量目标、进度目标、费用目标和安全目标得以实现。鉴于建筑项目的一次性,为了节约投资,达到节能减排和建设预期目标的实现,建造符合需求的建筑产品,作为工程建设管理人员,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工程项目管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重要性。下为文章的大纲:

四、准备工作情况和主要工作措施:

通过在图书馆和上网查阅了大量的书籍、资料、文章,抄录了与所写内容有关的篇目、段落与语句,记录了所用文献的作者、出处与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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