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术期刊知识库 > 承担课题研究报告和论文

承担课题研究报告和论文

发布时间:

承担课题研究报告和论文

两者有着根本的区别。

第一、写作目的来看,学术论文是以阐述作者的科学见解为目的,是探求新理论、新论点、新解释、新规律的;而研究报告则以报道研究结果和进展为目的。从题目上来看学术论文具有更高的学术价值。

应该指出的是所有的研究成果都能写成研究报告,但不一定都能写成学术论文,因为研究结果的素材不一定都能满足形成新见解的要求,绝大多数的研究结果都是以研究报告的形式发表。

第二、内容要求上,学术论文是记叙研究课题中最富创造性的部分,是选用最精彩最具说服力的、与论证内容有关的数据,经过科学整理、综合分析、判断推理,以形成论点,因此在写作上应包含三个基本要求:

明确的论点、充足的论据、科学的论证,而不应包括一般过程的论述,不应包括与论点无关的具体观察所得;而研究报告则是科学研究结果的真实记录,包括整个工作的重要过程、方法、观察结果及对结果进行讨论等细节。

第三、在资料引用上,鉴于学术论文有以上两个特点,为了建立自己的新论点和新见解,它不仅需要利用本课题的研究成果,而且可以引用前人以及不同学科的研究成果、数据。

而研究报告则只能如实的报告本课题的观测所得,都是第一手资料,它除了前沿和讨论部分引用必要的参考文献外,一般不能也无必要在正文中引用他人的数据,因为它不要求做观点上的论述,也不一定承担课题的最后结果,这样来看,研究报告具有更强的资料价值。

第四、在撰写格式上,学术论文的一般格式为:题目、作者、作者单位、摘要、前提、正文、结论、参考文献、后附英文摘要,但由于其论述的内容不同,它具有比其他科技问题更复杂、更多样化的表现形式,没有股东的撰写格式;而研究报告的写作格式大体相容。因此可以说学术论文是科研成果的高级表达形式,而研究报告则为科研成果的一般表达形式。

第五、在保密性上,学术论文因着重于解释事实和进行学术上的探讨,一般不涉及保密问题;而研究报告侧重于报告事实,内容比较具体,因而保密性较强。故对于公开发表的研究报告则要对技术关键部分和需要保密的数据做适当的处理,有的甚至暂不发表。

第六、在发表时差上。由于学术论文要形成新的观点,就需要充分的占有材料,要进行严密的逻辑认证,有时甚至还要做些补充实验。因此,撰写难度较大,费时多,发表较慢;而研究报告由于是对研究结果如实的描述,并且不一定要形成论点或得出结论,因此,写作速度较快,发表也较快。

扩展资料

下面先说几条基本原则

1、先要以事实为依据

研究报告中列举的全部数据和例子,都应该是千真万确的事实,绝不可有半点虚假,不能编造,不能无中生有。报告中对教育现象的因果关系分析,对教育原理和规律的探索,也都要以事实为依据。科学研究报告中的每一句带有判定性的话。

都必须在足够的、可信的、有说服力的事实基础上得出。当然,科学研究报告中也必须把研究问题时所需要的大量事实材料跟撰写报告时应引用的最有说服力的事实材料区分开来。有些事实材料,如与研究的主题扣得不紧,应当忍痛割爱;有些事实材料,应当尽量制作成表格、图例以及其它直观形式。

2、内容的阐述有逻辑性

实证性研究报告的内容阐述与研究工作的逻辑发展顺序是大体一致的,为了确保研究报告的逻辑性,我们应当首先考虑整个研究工作的发展顺序,然后再考虑报告的表达方式。研究报告内容的逻辑性是整个研究思路逻辑性的写照,没有一个好的研究基础,好的科研报告是怎么也写不出来的。 科学研究报告必须绝对如实地反映客观情况。

3、引用文献资料要注明出处

在教育科研报告中完全可以引用,采纳别人的科学研究成果,但必须尊重别人的劳动。一方面应实事求是地评价,实实在在地引用;另一方面,不应当把别人的成就变为自己的东西。所以在研究报告中凡有引用别人的材料、研究成果或观点性词语,必须加以注释或说明,以向读者示知成果界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学术论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研究报告

一、性质不同

1、学术论文是某一学术课题在实验性、理论性或预测性上具有的新的科学研究成果或创新见解和知识的科学记录,或是某种已知原理应用于实际上取得新进展的科学总结,用以提供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讨论或学术刊物上发表,或用作其他用途的书面文件。

2、研究报告包括多个行业,网站评价分析报告可以发挥多方面的作用:及时发现和改善网站的问题、为制定网站推广策略提供决策依据专业人士的分析建议用于指导网络营销工作的开展,检验网站前期策划及网站建设专业水平等等。

二、分类不同

1、学术论文

(1)按研究的学科,可将学术论文分为自然科学论文和社会科学论文。每类又可按各自的门类分下去。如社会科学论文,又可细分为文学、历史、哲学、教育、政治等学科论文。

(2)按研究的内容,可将学术论文分为理论研究论文和应用研究论文。理论研究,重在对各学科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的研究;应用研究,侧重于如何将各学科的知识转化为专业技术和生产技术,直接服务于社会。

(3)按写作目的,可将学术论文分为交流性论文和考核性论文。交流性论文,目的只在于专业工作者进行学术探讨,发表各家之言,以显示各门学科发展的新态势;考核性论文,目的在于检验学术水平,成为有关专业人员升迁晋级的重要依据。

2、研究报告

(1)实证性研究报告;

(2)文献性研究报告;

(3)理论性研究报告。

扩展资料

学术论文主要特点

1、科学性

学术论文的科学性,要求作者在立论上不得带有个人好恶的偏见,不得主观臆造,必须切实地从客观实际出发,从中引出符合实际的结论。在论据上,应尽可能多地占有资料,以最充分的、确凿有力的论据作为立论的依据。在论证时,必须经过周密的思考,进行严谨的论证。

2、创造性

科学研究是对新知识的探求。创造性是科学研究的生命。学术论文的创造性在于作者要有自己独到的见解,能提出新的观点、新的理论。

3、理论性

学术论文在形式上是属于议论文的,但它与一般议论文不同,它必须是有自己的理论系统的,不能只是材料的罗列,应对大量的事实、材料进行分析、研究,使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

4、平易性

指的是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表述科学道理,不仅要做到文从字顺,而且要准确、鲜明、和谐、力求生动。

5、专业性

是区别不同类型论文的主要标志,也是论文分类的主要依据。

6、实践性

是论文价值的具体体现。它还表现在内容上,旨在根据一定的岗位职责与目标要求培养能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学术论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研究报告

开展课题研究是教育科研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教育科研的正规的、高级的形式。而中华传统文化经典诵读活动是一门既悠久又崭新的课程,经典诵读课程化研究,是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需要,是提高广大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 一、选择课题 课题研究是一个有目的、有计划的认识活动过程,包括选择课题、制订计划、实施活动、分析整理资料、撰写报告和论文五个步骤,而选题是研究的第一步。1、选题的基础原则 实用性:根据目前的情况,选择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着眼于未来。 新颖性:有新意、有新知、能言人之所未言。 可行性:是否有研究的可能,主客观条件是否具备。 科学性:必须具有事实根据和理论根据,必须符合科学原理和教育规律。 2、选题的一般步骤: (1)查阅文献,调查研究,提出问题; (2)拟写课题的研究方案; (3)课题确立,提出申请,填报项目议定书; (4)开题论证。学校举行课题开题报告会可以请省、市专家作专项指导。3、选题的具体方法: (1)根据形势需要同步选题,注意切合自己的实际。 (2)随机性选择课题。 (3)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问题,提出选题。 (4)分解子课题。承担子课题的研究。4、选题应注意的问题: (1)课题大小要适度,开始宜小一点,逐步再扩大。 (2)研究的问题要明确,要清楚要解决什么问题。 (3)选题要扬长避短,紧密结合本职工作,联系教学实际。 (4)注意提高研究者的素质,研究策略、方法多样。 二、课题的前期论证 课题的前期论证是课题研究的准备阶段工作,也是非常重要的环节。一般把这一过程分成三步:明确研究方向、周详研究计划、进行研究可能性的自我分析。总之,通过实践,挖掘研究方向,提炼课题雏形,设计研究课题的内容。 课题的前期论证的关键要完成以下几个要素,它们分别是:1、课题名称的确定。 课题名称在内容上要突出课题的重要性,准确性。名称要醒目,要恰如其分。2、目的的论证。 指对课题研究的目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进行分析,重点考虑通过研究要解决什么问题。3、背景论证 指的是对该课题方向的国内研究现状的了解与简要分析。别人已做过什么研究,还需要做什么方面的加深研究,其意义是什么?在此社会和学术背景上提出了该课题研究的内容,阐述了其研究的意义。4、基础论证 指的是课题承担者已有的基础的客观的估计。它一方面包括课题组成员的研究经历,成员结构合理、学术水平、主要著作或成果;另一方面指的是已掌握的与本课题有关的文献,已形成的假设或阶段成果等。基础论证也可以说是条件分析。例如: (1)人员结构:研究人员除两名区教研员外,其他均为第一线教师、教导主任、校长、教研组长、省级教坛新星,骨干老师、特级教师等。(2)课题成员中有承担过国家级、省级、市级课题的研究,有的已结题,有的正在研究中,有的准备结题,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科学规范的学校管理策略。 (3)成员都具有计算机操作能力,有的自制课件,有的可以制作网页,有的还可以查找资料、分析整理、存储相关信息,还可以自行制作录象课。 (4)教育局领导和教研室负责人及各学校校长一贯重视教科研,倡导“科研兴校”的理念,必要的经费可以保证。 (5)请省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及教科所领导、专家给予课题方面的指导和支持。 三、内容设计 指课题研究的内容,不是研究计划。内容设计要把课题从结构上分析,其包括几个子课题,子课题又包括几个部分,就是结构的科学树。 四、步骤设计 将研究任务和目标加以分解,与时段结合起来,落实到人,制定分阶段的操作计划。 五、方法设计 1、课题研究采用的主要方法有: 观察法、调查法、访谈法、座谈会、实验法、 问卷法、文献分析法、历史研究法、模拟法、案例法。 2、着重介绍课题实验中的常用方法 (1)观察法 观察法是在自然状态下,研究者有目的、有计划考察事物现象的方法。所谓“自然状态”就是不加控制、不加干扰、不影响其常态,所谓“有目的、有计划”是指对观察对象、范围、条件和方法作明确的选择。 观察的步骤为:观察准备。明确目的、对象、制订计划,作好物质准备;进行实际观察。要选好时间、场合、位置、角度,选用多种途径;记录和整理观察材料。 应用观察法应注意:边观察边思考;善于与观察对象建立良好关系;要有科学精神,要实事求是,大胆质疑,要坚持不懈,不畏劳苦,要坚持长期观察、锲而不舍,要有良好的习惯和严谨的作风。 (2)调查法 调查研究是研究中一个常用的方法,在描述性、解释性和探索性的研究中都可以运用调查研究的方法。调查者通过有计划了解教育活动的历史现状与发展、经验与问题,经过分析综合,得出正确结论以指导教育实践。调查研究是收集第一手数据用以描述一个难以直接观察最佳方法。精心设计的标准问卷可以从不同的研究对象那里获得具有同样形式的数据。 (3)访谈法 访谈法又叫谈话法,指调查者通过与调查对象面对面谈话来了解情况、搜集资料的方法。 访谈有正式的和非正式的,内容分为:事实调查、征询意见、了解个体内心世界。访谈要掌握技巧,访谈者要持“虚心请教”的态度,平等讨论的方式,要善于洞察被访者的心态,要掌握发问的艺术,采用直接法、间接法或迂回法。 (4)座谈会 是普遍使用的一种向群众了解情况,搜集资料的方法。优点是与会者人多,又集思广益,互相启发,彼此印证。不足之处是易受人事关系影响,出现知而不言,言而不尽的情况。 开好座谈会要由熟悉情况,经验丰富的同志主持,注意启发引导,事先有提纲、主题集中,与会者有准备,同时人不宜多,最好采用讨论式,兼用问答式。 (5)测验法 通过考查的方式去测定某些研究现象的方法。命题要力求标准、规 范。要消除测验对象的疑虑心理,提高测验效果,评判要公正,分析解释要准确。 (6)问卷法 调查者用文字提出需要调查的问题,要求被调查者提供书面答案的方法。其优点是费时少、调查面广、适用于不愿披露姓名的人,或不愿面对面交谈的人,方法灵活,便于统计、整理,从结果上可以看出整体趋势。(7)历史研究法 历史研究就是以过去为中心的探究,它通过对已存在资料的深入研究,寻找事实,然后根据这些信息去描述、分析和解释过去的过程,同时揭示当前关注的一些问题,或对未来进行预测。 历史研究的记录一般有两个方面,一是书面记录,如书籍、报纸、期刊、日记、信件、文稿、会议记录等等;二是遗迹、或遗骸。 (8)实验法 真实世界中事物太复杂了,个中许多因素之间相互关联,我们的思维无法穷尽。为此,我们往往采用简约的方法,简化问题、简化事物的影响因素,利用仪器、设备等等人为的方式控制或干预研究对象,以期获得科学性事实,进而研究客观事物规律。 六、成果设计 指课题研究的成果形式。教育教学研究课题主要表现形式为:论文 集、教学案例集、讨论稿、研究报告、阶段总结、研讨课、实验观摩、 实验小结、论文、个案分析、电脑光盘等。 七、文档撰写 1、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实际上可以帮助我们清楚地了解自己为什么要做这个课题?究竟想做什么?想得到什么,怎么做,能否达到自己的预期目标?若分析后觉得不能,则可以马上调整自己的方向和目标,使课题目标的达成有可能性,从而避免"大题小作"或"小题大做"。 开题报告的内容有:课题研究的目的;课题研究的对象;课题研究的目标;课题研究的内容;课题研究的方法;课题研究的计划;课题需要的资源;课题成员的分工;课题预期的成果。2、研究报告 研究报告一方面是你所要表达的思想,并用书面形式显示出来;另一方面,大家通过报告知道你究竟都做了哪些工作,从而了解你的观点。 3、研究记录 为什么要写研究记录?“好记性不如烂笔头”,这句话是很有道理的。因为我们的脑子不可能记住那么多事情。所以,每次活动后,我们最好马上将研究过程中的重要事记录下来,以备日后查阅。而且,良好的记录能使我们理清思路,知道这次研究究竟做了什么?存在什么问题?下一步方向如何?应该如何做得更好?4、调查记录 调查研究记录表包括:课题名称;调查目的、意义;调查内容;调 查对象;调查时间、地点;调查方法与手段;调查步骤及日程安排;组织领导及人员分工。 5、实验记录 如果在研究中你采用的是实验方法,你应该根据你的观察和最初的资料分析做出假设,这个假设就是你对所研究的问题的一种尝试性的回答。然后,设计实验以验证你所提出的假设。那么最好每次实验都有实验记录。 五、怎样设计实施方案和计划。 确定了实验课题,规定了研究任务和实验目的后,就要设计最佳的实验方案,提出总体规划。 实验方案包括:1、实验题目。它是对课题研究内容的高度概括,力求题目与研究内容和课题任务相符,不宜太长,也不能太笼统、太概念化,一个恰当的题目可以提示课题的方向,也可以提示课题的论点;2、问题的提出与构想。实验的假说就是实验设想是对解决问题提出的预想的答案,它是确立课题研究任务,研究目的的依据;3、实验目的与操作。说明实验准备解决什么问题、解决到什么程度,要明确操作程序,使思路具体、明确;4、实验的指导思想;5、实验对象;6、实验方法和主要措施;7、实验统计与评价;8、建立必要的制度;9、组织领导与人员分工。 六、怎样搜集整理资料 资料是人类思想、科学文化知识和各种实践活动赖以记录、保存、交流和传播的音像、方案材料的总称。在教育科研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搜集、整理和分析资料是研究的主体阶段,也是研究的起点,并贯穿研究的全过程。 1、资料分类 搜集起来的杂乱无章的材料经过分类处理才能系统化。包括:研究课题需要哪些主题的材料,材料的逻辑顺序、使用顺序、出处、使用价值,哪些为纲、哪些为目等。之后在积累材料的过程中,应分门别类,依次排列,并将分类和系统化了的材料科学地保管起来,以备应用。 2、搜集资料 (1)逆时性。搜集材料时首先要重视材料形成的时间顺序,越是近期的、现时的材料、信息就越新,适用性就越大。逆时性原则,就是在时间上使用倒查法,沿时间的航标获取最新的东西。 (2)选择性。搜集资料要精选精用,把材料的选择限制在课题所必须的范围内,选取必需的资料。如今年合肥市评定职称就简化了一些材料。 (3)直接性。为了保证真实性和准确性,应亲自搜集第一手资料, 而尽量避免转手资料,以求去伪存真。 (4)比较性。搜集资料要重点搜集为自己课题研究所需的观点与事实的材料,同时,也要拓宽思路,了解和掌握那些观点不一致或与自己构思相对立的资料,这样,才能全面的比较研究、对照分析,从而得出正确的结论。 3、搜集资料的方法 (1)通过检索性工具书,通过书目、文献、索引搜集。 (2)通过参考性与资料性工具书。 (3)通过文献资料与情况资料。 (4)通过开展各级各类的活动原始材料。 4、材料记录要求 (1)资料索引:包括什么资料、出处、资料的基本情况等。 (2)资料内容:包括思想、观点、事实、依据以及自己的评语、意见、受到的启发、点评等。记录要便于分类、排列和查找,简明扼要,准确无误,具体明确。 5、材料的整理 为了便于对材料的分析研究,把搜集来的材料根据研究任务和材料的不同性质,采用核对数据,挑选淘汰、汇总统计加工的办法进行整理。6、分析材料方法 逻辑分析方法:将丰富的现象材料,经过思维过程,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形成概念和理论系统。 七、给教师在做课题研究的建议 1、找准方向 教学课题研究怎样贯彻教育方针,提高学生素质,教师转变教学思想,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优化教学过程,提高教学效率。所以应符合新课程理念。2、讲究科学 教学课题研究必须建立在科学操作的基础上,理论支撑要科学,研究方法要科学,研究过程要科学,数据处理的方法也必须科学合理,方能使教学课题研究的成果可信、可靠,有推广价值。3、注重过程 诵读课题研究是通实践的过程包括学生的学习过程来落实的。是通过观察、倾听、思索、发现和研讨,不断地改进研究方法;通过实践过程中不断地实验、总结;再实验、再总结,得出结论的。

课题中研究报告和课题论文的区别

从概念上说:报告是理论应用是实践的过程;论文是从实践中提炼规律或者修正规律 形成理论的过程。

从研究面上讲:专题报告可以算是面。论文可以是点。专题报告所讲的内容是研究的面上的东西,而论文可以就专题研究中的某一个点开掘展开论述。报告要将研究对象的主要情况、主要做法,取得的经验、效果等,加以表述,要以数据和材料说话,内容力求既翔实又概括。

从内容上来说:报告是陈述、反映事实,论文是经过科学研究,论述研究成果 。 论文一定有自己的观点或结论,报告可以无。报告应该客观性多些,陈述事实和全部;论文主观性多些, 可以选择对自己论点有利的论据。论文是科研成果的高级表达形式,突出的是它的学术性;报告是科研成果的一般表达形式,其更加侧重于资料性。论文是要论证某个命题、假说或理论,报告重在能清楚地说明一件事情或现象。论文要包括论点,然后围绕论点提出论据以证明论点,通常步骤是:提出问题-论点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解决问题-论证方法与步骤结论。而社会调查报告从概述,理论发展,研究方法,数据分析与结果,讨论与引申,结论。

作用不同:报告的应用性更强,论文学术性体现的更多一些。报告是通过对相关各因素的调查、研究和分析,评估项目可行性,为决策者和使用者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对策;论文是为了表述在某个学术领域中对现象、问题的理论研究或创新见解的文章成果。

对象不同:报告一般有特定的读者对象,所以在行文中往往要针对读者的阅读目的与知识水平,为其决策和预测提供直接的信息与方向指导,考虑问题更讲究全面分析与问题覆盖。而论文的读者范围没有报告那么狭窄,注重已有理论的梳理、规范严谨的推导验证方法与创新地提出自己的见解,在推理中一般是严格控制一些因素的片面推导,一般还点出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深度不同:报告更多是对经验和事实的陈述,缺理论支撑。论文则需要把普遍现象上升为理论或规律,是学术成果。论文强调要有新的方法或者新的思想。而报告可以是已经成熟的理论的应用。

报告和论文在内容上存在一定的区别。相对而言,论文字数内容比较简练,仅仅表达研究工作中最主要、最精彩的内容。它有结论但没有研究过程描述。而论文可以将整个研究过程内容都写进去。在创造性方面上,论文需要提出明确的观点,而报告注重实际问题,不需要有确定性的观点 。 报告由论文在研究过程中有区别 。论文注重论,运用的术语概念必须非常严谨规范。而报告注重事实和数据来说明现象 。

二者区别较大,写作方式也不尽相同。报告侧重于事物或事情的前因后果,发展变化过程,以及最终的影响或结果;而论文侧重于围绕论点,进行分析论证,剖析相关因素对论点的作用与影响,根据论证分析与推定,最终得出结论。由此可见,二者的区别还是比较大的。

课题和论文的区别在于评职称成果、研究对象、表现方式的不同。

1、课题和论文是两种不同的评职称成果,课题属于业绩成果,论文属于论文论著或者学术成果。论文一种内容表现的形式,是体裁。课题是项目,是为了解决问题研究问题的题材。课题可以用很多表现形式来结题。

2、课题和论文研究的对象不同。论文是以论点为核心,可以有十分广泛的内容,往往是对成功尝试的总结或者理论升华。课题往往是一个项目,解决的问题都是待解决的,具有超前性,课题往往不知道有没有期待的结果。

3、课题和论文的表现方式不同。课题结题方式可以是论文表现,也可以是专著,也可以是专利,也可以是报告。论文就是一种学术表现形式,论文往往直接发往期刊杂志,以杂志发表为完成成果。

课题研究报告和研究论文的撰写

1、全文提要:提要就是研究工作的概述;必须能够准确地反映报告的内容和目的,文字清晰易读,要力求忠实于报告,并要避免评述。其字数以250-300字为适宜,至多也不要超过600字。

2、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3、研究工作的简单过程。

4、研究的对象、范围和方法等。

5、国内外前人这个问题上,所做的工作情况简介。

6、研究结果的分析,这一部分是报告的核心,它的撰写工作,要根据研究的假设或研究的目的,作一番清晰描述,也就是对研究结果的描述。

7、讨论:讨论就是对研究的分析是否恰当,不要之处。应提出修正。

8、结论:必须是根据充实的材料与分析的结果,说明结论的可靠度。

9、建议,除与教育科学研究论文的建议相同的要求外,还应注意两点。

研究报告基本原则

1、谁要以事实为依据

研究报告中列举的全部数据和例子,都应该是千真万确的事实,绝不可有半点虚假,不能编造,不能无中生有。报告中对教育现象的因果关系分析,对教育原理和规律的探索,也都要以事实为依据。科学研究报告中的每一句带有判定性的话.都必须在足够的、可信的、有说服力的事实基础上得出。

当然,科学研究报告中也必须把研究问题时所需要的大量事实材料跟撰写报告时应引用的最有说服力的事实材料区分开来。有些事实材料,如与研究的主题扣得不紧,应当忍痛割爱;有些事实材料,应当尽量制作成表格、图例以及其它直观形式。

2、内容的阐述有逻辑性

实证性研究报告的内容阐述与研究工作的逻辑发展顺序是大体一致的,为了确保研究报告的逻辑性,我们应当首先考虑整个研究工作的发展顺序,然后再考虑报告的表达方式。

研究报告内容的逻辑性是整个研究思路逻辑性的写照,没有一个好的研究基础,好的科研报告是怎么也写不出来的。 科学研究报告必须绝对如实地反映客观情况。

本文所指的课题指的是基础教育教学课题,本文采取“研究报告的提纲+个人建议”的方式叙述如何撰写课题研究报告。在撰写课题结题报告前,先撰写研究报告的提纲,能帮助我们理清思路,聚焦研究成果以及研究结论,形成高质量的研究报告。常见的课题研究报告提纲如下:一、封面信息题目:原课题题目+“报告”两个字。例如:“培养中学生信息素养的实践研究报告”。 **单位**课题负责人(姓名、专业、职务)主持完成了**课题名称(课题批准号)。课题组主要成员:***二、扉页信息1.摘要 摘要是简明扼要概括报告的中心内容的一段文字,不用阅读全文即可获得主要信息,字数300——500字。摘要部分需要阐述研究目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和研究的主要结果。摘要的作用在于通过浏览摘要,人们就可以决定是否继续阅读全篇报告。2.关键词 关键词是摘要内容的浓缩,是反映研究主题内容的最重要的词、词组或者短语,关键词写3-5个即可。三、正文部分 第一章:导言部分(研究概况) 1.问题的提出(研究意义) 2.关键词(核心概念)的界定 3.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第二章:研究设计 1.研究目标 2.研究内容 3.研究方法 第三章:研究过程 1.课题启动阶段 2.课题实施阶段 3.课题总结阶段 第四章:研究成果及社会影响 (一)实践成果 1.…… 2.…… (二)理论成果 1.发表了一系列较高学术水平的研究论文 …… 2.出版了…… 3.…… 结合自己的课题研究成果去撰写本部分。 (三)社会影响 1.课题主持人在…组主题报告。 2.课题主组主要成员在……作主题报告(外出或者本校报告)等 3.课题成果在……展示交流等 第四章:研究的主要结论及局限性 (一)研究的主要结论 1..… 2.… 2… 第三章和第四章——研究成果及研究结论是研究报告的核心内容,约占整个研究报告的篇幅的70%为宜。很多初着研究报告的撰写者,容易犯一个“过多的篇幅叙述研究设计的错误。”第五章、研究中存在的问题 1.…… 2…… 3…… 第六章:附录 附录1:空白问卷原文 附录2:访谈提纲 附录3:表格、数据、图片(我觉得可以在这里放论文发表的期刊和作者那一页的图片,或者其他课题研究相关图片) …… 一般来讲,教育研究报告的附录应该包括研究所使用的问卷、调研报告、访谈提纲、观察量表等,这三种材料对应了三种研究方法——问卷法、访谈法、观察法,这里所提供的材料要求是空白的,体现出材料是研究的工具。尤其是自行设计的问卷,是必须要放在研究报告的附录中的。而课题组发表过的论文原文是不是放附录里,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我个人认为不放好些。第七章:参考文献 [1]…… [2]…… 参考文献是指撰写论文或编辑论著而引用的有关的图书和期刊资料。当研究报告呈送相关专家评审的时候,有的专家会仔细阅读参考文献。当你的这个研究并未参考学界所公认的与你的研究密切相关的文章或著作的时候,专家会认为你对该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理解的广度、深度还不够。课题研究的主要成果是课题研究报告,而不是某篇论文。在撰写研究报告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1.不要以工作报告的文风呈现研究报告。比如:在研究报告中出现了成立课题组,制定课题研究计划等工作报告文风。 2.研究报告的重心在研究成果和结论,不要把大量的篇幅放在研究过程上。 3.不要将分报告代替主报告。 4.问卷、论文等放在附录里的东西不要全文放在主报告里。 5.要有读者意识,研究报告是让老师或者课题评审专家看的,是告诉他们怎么做。 6.把取得的效果写成研究成果。例如:研究报告里出现“培养了……兴趣,提高了……能力。”正确撰写的思路是聚焦研究目标和研究内容,使研究成果与之对应,从“策略”和“模式”等方面去撰写。 以上关于基础教育教学课题研究报告的写法,仅仅代表我个人观点,错误之处,敬请批评指正。主要参考文献 [1]杨伟东.基础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十八问.方法篇[M].郑州:大象出版社, [2]孙涛 ,陈伟.中小学教育课题研究指南[M].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

一、题目

立项时的课题名。一般不用副标题,字数不宜过长。

二、内容摘要

要求准确、精练、简朴地概括全文内容。300字左右。

三、关键词

一般为2—5个

四、引言(或前言、问题的提出)。

引言不是研究报告的主体部分,因此要简明扼要。

五、研究方法

不同的课题,有不同的研究方法。这是研究报告的重要部分。

六、研究结果

这是研究报告的主体部分:要求现实与材料要统一、科学性与通俗性相结合、分析讨论要实事求是,切忌主观臆断。

撰写报告注意事项

1、不要以工作报告的文风呈现研究报告。比如:在研究报告中出现了成立课题组,制定课题研究计划等工作报告文风。

2、研究报告的重心在研究成果和结论,不要把大量的篇幅放在研究过程上。

3、不要将分报告代替主报告。

4、问卷、论文等放在附录里的东西不要全文放在主报告里。

5、要有读者意识,研究报告是让老师或者课题评审专家看的,是告诉他们怎么做。

课题研究报告撰写至关重要,需涵盖引言、研究方法、结论、建议等。

课题研究报告撰写内容如下:

一、标题、署名。

标题是文章的“窗户”。一个好的标题常常可以起到极好的“点睛”作用。反之,一个不好的标题则可能导致“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粥”的负面效应。在编辑工作和各种优秀论文(报告)评选活动中,一些有经验的编辑和专家,往往只要看一眼标题,就可以大概地判断出文章的好坏,说的就是这个道理。所以给研究报告取个好标题是十分重要的。

二、前言、引言。

鉴于这一部分所要述及的内容,有时也可直接以“目的和意义”作为该一小节的标题。这一部分虽然只是报告的引言,但它却可以显示该项研究的学术地位,使人们了解该项研究在教育理论上和实践上的价值,在有关领域中的重要性,以及在国内外同类研究中所处的水平。

三、研究方法、手段。

这一部分,主要是向读者交待研究方法及研究过程,目的是为了让读者了解整个研究的全过程,以便评价整个研究在方法论和教育理论上的科学性和客观性,让读者据此决定是否承认和接受该项研究所得出的结果。

四、结果、结论。

研究结果是研究报告的实质部分,撰写这一部分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将研究结果作为客观事实呈示给读者。

五、讨论、建议。

讨论是研究者根据研究得出的客观事实和结论,结合自己对教育理论和实践的认识和了解,通过分析与思考,对当前教育理论或实践的发展提出自己的认识、建议和设想,因此,这一部分也常常以“分析与讨论”、“讨论与建议”、“几点建议”、“几点思考”等作标题。

六、附录、附注。

在研究过程中所收集的一些客观材料,在研究中所采用的一些工具、设备、资料等,常常在表述研究结果,论证研究结论,或进行重复研究时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它对于读者了解研究过程,分析与评论研究结果与结论,也是十分必要的,这样的资料常常作为附录,列在研究报告的后面。

课题论文和研究报告的区别

研究报告与学术论文的区别是:

1. 研究报告与学术论文在内容要求上存在着一定的差别

一般来说,论文比较简洁精炼,它仅仅突出表达一项研究工作中最主要、最精彩和具有创造性的内容。论文含有新的见解或形成新的解释、新论点、新理论,没有一般研究过程的叙述,也没有过多的具体材料;而科研报告则可以将整个研究工作的重要过程、方法和环节都写进去。

2. 研究报告与学术论文在创新性方面存在差别

在创新性方面,学术论文必须在充分占有大量文献资料的基础上提出新见解、新理论,以补充已有研究的不足,纠正流行说法偏差,填补研究的空白,达到现有研究的新高;而研究报告则注重陈述研究过程的.事实和数据,说明问题,不一定必须要有创新性观点的形成。

3. 研究报告与学术论文在论证过程中存在差别

就论证过程来说,学术论文是以“论”成文的,论文作者要运用严谨规范的科学语言、形式和专业的术语概念,来论说所持的观点见解,论证所提出的理论模式,做到就事论理、以理服人,论述深刻、充分,论证严密、透彻,论断精当、公允,论据可靠、确凿,同时还要有较高的推理成分,具有较强的论理性;而研究报告则注重用事实与数据来说明和揭示某一问题或现象,主要凭事实和数据说话。

“论文”与“调研文章”从它们所表达的性质、作用和手段上来看,都是不同的。      论辨类就是论说文。细致的地方,论是论述,即发表自己的主张,阐明事物的道理,其目的在于立;辩是辨析与反驳,即辨别道理的是非,反驳别人的言论,首要任务往往在破。按现在的说法,论是立论的文章,辨有的是立论,有的是驳论,但都是论文。“调研文章”在文体上称为“调查研究”、“调查报告”、“新闻调查”等,它是对客观事物进行实地调查后写成的书面报告,是反映调查研究成果的一种文体。从功能上看,运用这种文体,有的是提供报刊用的新闻体裁,多数是为新闻记者所用;有的是供机关工作所用的应用文体,也叫机关应用文,多为秘书所用。我要调查网,让调查更简单方便!

二者区别较大,写作方式也不尽相同。报告侧重于事物或事情的前因后果,发展变化过程,以及最终的影响或结果;而论文侧重于围绕论点,进行分析论证,剖析相关因素对论点的作用与影响,根据论证分析与推定,最终得出结论。由此可见,二者的区别还是比较大的。

论文和调查报告的区别有:内容要求上、创新性方面以及论证过程中。

一、内容要求上

1、论文比较简洁精炼,它仅仅突出表达一项研究工作中最主要、最精彩和具有创造性的内容。论文含有新的见解或形成新的解释、新论点、新理论,没有一般研究过程的叙述,也没有过多的具体材料;

2、而调查报告则可以将整个研究工作的重要过程、方法和环节都写进去。

二、创新性方面

1、在创新性方面,学术论文必须在充分占有大量文献资料的基础上提出新见解、新理论,以补充已有研究的不足,纠正流行说法偏差,填补研究的空白,达到现有研究的新高;

2、而调查报告则注重陈述研究过程的事实和数据,说明问题,不一定必须要有创新性观点的形成。

三、论证过程中

1、就论证过程来说,学术论文是以“论”成文的,论文作者要运用严谨规范的科学语言、形式和专业的术语概念,来论说所持的观点见解。

2、而调查报告则注重用事实与数据来说明和揭示某一问题或现象,主要凭事实和数据说话。

论文的种类有:

1、专题型

这是分析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直接论述的形式发表见解,从正面提出某学科中某一学术问题的一种论文。

2、论辩型

这是针对他人在某学科中某一学术问题的见解,凭借充分的论据,着重揭露其不足或错误之处,通过论辩形式来发表见解的一种论文。

3、综述型

这是在归纳、总结前人或今人对某学科中某一学术问题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加以介绍或评论,从而发表自己见解的一种论文。

4、综合型

这是一种将综述型和论辩型两种形式有机结合起来写成的一种论文。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论文、百度百科-调查报告

关于债务承担法律问题研究论文

所以我说,有三个目标,第一,最好的目标就是everybody gets something.第二,somebody gets something,第三,everybody gets nothing.现在银行拿出钱来,它有贡献,商业债权人如果能做出一份贡献,比如说提供原材料,也可以以这种方式参与进来,只要有贡献,都可以得到一份清偿。我们以这个标准来要求就可以降低谈判成本,提高重整效率。在中小债权人问题上不能简单的说公平不公平,必须放在一个相对位置上,在中国目前情况下,没有办法去寻求绝对公平。首先我们现在的制度安排已经造就了一个很大的不公平,所以就得出这个一个原理,就是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命运越悲惨,他们越有积极性实行企业拯救。当然我并不主张把我们的破产法变成一个使所有债权人的命运都非常悲惨的破产法。只是在现在的情况下,这种做法还算说得过去,所以对中小债权人的问题,我们是这么回答的,是不是这就是一个非常圆满的制度安排呢?我不能这么说,因为我们的法律要前进,如果按照我们十届全国人大的安排,明年我们的新破产法出台了,按这个做法做(程序开始前半年的个别清偿无效的话),这个就做不了,但是还有其他的办法来做。因为我们说这个经验的最大特点就是:第一是着眼于有效资产的拯救,第二是用了市场谈判的方法,那么我们知道,破产的情况下,企业的财产实际上是属于债权人的。所以整个谈判的过程中,债权人是起一个主导的作用。第二,破产债权也是一种财产,是可以交易的,也是不以转让的,而且破产债权是一种贬值的财产,因为在破产预期下债权人价值是按照清算率来衡量的,所以清偿的预期越低,债权人价值也就越低,而任何一个获得破产债权的人,对破产企业享有的都是全额主张的债权。这里边有一个巨大的差额,所以任何人可以收购这个债权。收购债权以后对企业投入资金进行拯救,拯救活了以后,通过无论是债权的形式还是股权的形式,都可以得到更高的回报。这就是为什么可以有一个救活病马的专业户。这里现成就有一个。这个人就是张纪生,山东三联的老总,它拯救了一匹病马,就是郑百文。我们知道不久前郑百文已经在股市上负牌了,沸沸扬扬的郑百文重整案也基本上落下帷幕了。在这个当中有很多争论,也留下了很多思考,但是无论如何,我们可以说郑百文是中国上市公司拯救的一个比较成功的先例,而且它是在一个制度环境相当不好的情况下获得成功的先例。所以我们简单讲一讲郑百文的这个案例。郑百文是河南的一家上市公司,主要经营百货批发,在破产前,他干了一件轰轰烈烈的事,它跟建行、长虹集团搞了一个所谓的铁三角的交易,按照这个交易的安排长虹向郑百文供货,然后建行付给长虹商业汇票。后来由于市场上电视机降价,长虹过去供给郑百文的那些电视机价格较高,卖不出去,导致郑百文大量的产品积压,它就不能正常的收回贷款,就没有现金流。没有现金流,建行就不能够兑现,兑现了汇票以后,它就拥有对郑百文的债权,就向郑百文讨债。郑百文无钱还,于是建行把这笔债权转给了信达,信达最后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在这种情况下,郑百文很可能就会破产,破掉后郑百文的价值是很低的,它没有房地产,只有一些库存产品,但郑百文有一块有价值的资产,就是它上市公司的壳,但一旦破产以后,这块地是卖不掉的,是没有价值的,这一块将会流失掉,任何人都知道,上市公司这个壳资源是很有价值的。最后,出来一个山东三联,简单的说,三联给信达那里收购了对郑百文的债权,然后它投入了4个亿,要求得到50%的股权,但现行公司法规定,公司要发行新股,必只有连续三年的盈利,郑百文不可能具备这个条件,所以增发股份就做不到,于是采用了另外一种方法,全体股东转让50%的股份给三联,但郑百文那么多股东,怎样来采取转让行动呢?于是他们就设计了一个股东大会开会,没到的就表示默示同意,默示同意的规则出来以后,就引起了很多人的质疑。后来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讲,从法理上讲,这个默示同意的规则是不能成立的,也就是说股东大会无权处分个别股东的财产权(股权就是财产权),如果允许这么一条规则的活,将来的游戏规则就成了谁能操纵股东大会,他就可以去剥夺任何一个股东的私有财产,这样任何一个公司的小股东都是没有保障的。所以这不能成为一个游戏规则。这是一个特例。这个特例是由于我们当初制订公司法时压根没有考虑企业拯救的需求。实际上,连续三年盈利的规定是保护股市上一般股东,是保护股民的。而这个交易是对一个战略投资者定向发行股份,应该为那条规定设置一个例外,这是企业在重整的情况下向战略投资者定向发行股份,换取增量和注入,没有一个国家会禁止这种交易。比如说,菲律宾航空公司的拯救案在亚洲金融危机的时候,菲律宾航空公司陷入困境。当时也是要破产,后来出来两个战略投资者,一个美国的财团,一个香港的财团。这两个财团首先收购了大量的债权,按当时的破产预期进行低价收购,收购以后,又向菲律宾航空公司注入增量资金,又获取股权。同时采取了其他一些赢利的措施,这样使其现金量恢复正常。这些战略投资者原来打折收购的债权在转股的时候是按照金额来转的。这样一旦在股市上恢复正常的时候,就有很大一块利润空间,因此在这个交易当中,在依托一个资本市场的情况下,就能完成这样一种交易。中国这样一个资本市场还是不够发达,尽管如此,三联这个交易是一个非常大胆的行动,但三联也不是雷锋,它也有它的算盘,首先它买了一个壳,这个壳本身是非常有价值的。第三,在郑百文案件前,全国人民都不知道有山东三联,而在这个case出来以后,提高了其知名度。还有一条,尽管2个亿好像是给了股东,但它手里还握有债权,到现在为止,三联还是郑百文债权人。所以它将来可以要求郑百文赚钱后还债,有剩余的,股东才能分配,所以股东拿的债权也是名义的,所以三联还是一个赢家。郑百文案至少验证了我刚才的理论的第三条,就是会有一种专业户来做这个生意。存在一个产权市场,这对国有企业来说就是国有企业的产权走向市场,这就是一个巨大的改革。十六届三中全会将要通过的决议将会为这个市场开辟更为广阔的前景。所以从现在开始,我们研究企业债务重组实际上研究的是一个产权市场。通过市场重新整合我们的资源,重新整合的结果一定是效率的提高,一定是财富的增长。如果符合这个目标,我们就不要再去计较国有资产流失、私有化等问题,这些都是虚假的、没有意义的命题,都是基于意识形态的猜想、空想、妄想、狂想。中国的国企要进一步走向市场,这是一个历史性的飞跃。

民商法的研究与实践,在于掌握民商法学的基本原理。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浅谈民商法硕士论文,供大家参考。

《 浅谈民商法与海商法的融合 》

【摘 要】我国民事立法采用民商合一的体例,海商法往往被看做是民法领域的一个分支,民法的基本原则对于海商法同样适用。但是,由于海上活动的特殊性,海商法对一些问题作出了不同于广义民法的特殊规定,使之颇具海商法特色,“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草案)》的说明”中明文指出,海商法调整的法律关系的性质决定了它属于民事法律范畴;同时它又有别于一般民事法律,因而被视为特别民事法律。

【关键词】民商法;海商法;迟延交付;留置权;货运法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只要是《海商法》没有明文规定的,便遵照民商法理论来审理海事争议案件。本文从海商法与民法的密切联系作为切入点,依次从海商法迟延交付、承运人留置权等多个货运法角度探讨民法和海商法之间的融合。

一、概述

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规范的总和,每种法律制度都调整特定的对象,是划分法律部门的根本依据。民法是私法,它所调整的是平等主体间的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1],而对于海商法的定义,人们众说纷纭,可以说,《海商法》所调整的关系是纵横交错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一条:“为了调整海上运输关系、船舶关系、维护当事人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海上运输和经济贸易的发展,制定本法。”从这条规定来看,海商法作为民法的分支,其所调整的领域主要包括海上运输中发生的社会关系以及与船舶有关的社会关系,主要为财产关系,也包括人身关系。

海商法与民法相比,具有明显特点,海商法虽然以海上运输和以船舶有关的特定社会关系为调整对象,但其内容却涉及民法当中的各项基本制度3。海商法中包括了与物权法相关的船舶自物权与他物权,与合同法相关的海上货物 运输合同 ,与侵权行为法相关的船舶碰撞,特殊的时效问题以及一些涉外法律适用规定。这种包容性是其他部门法所不能做到的,这体现了海商法与民法的亲密关系,体现了二者的融合。

二、海商法与民法之间的融合

(一)海商法与合同法承运人留置权的融合

我国《海商法》第87条规定:“应当向承运人支付的运费、共同海损分摊、滞期费和承运人为货物垫付的必要费用以及应当向承运人支付的其他费用没有付清,又没有提供当担保的,承运人可以在合理的限度内留置其货物。”这条规定有一点颇具争议,就是对“其”的解释,到底是指债务人所有还是与债务人有牵连关系即可,在学界争议极大。

为此,我们引入《合同法》第315条的规定:“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里使用的是“相应的”一词,即该条款注重的是货物与债务人之间具有的牵连关系,而不一定必须为债务人所有。我认为,对于海商法承运人留置权问题应该融合入合同法的规定,这样才能更好地贯彻了法律规定承运人,留置权的目的,也符合利益衡量所要求的法律原则.更能满足实践的要求[2]。加之我国已经逐渐注意了善意留置权制度的合理性,《海商法》第25条所规定的船舶留置权也没有要求标的船舶必须为债务人所有。所以,在承运人留置权问题上,应当融入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二)海商法中对迟延交付的规定与民法中相关规定的融合

我国《海商法》对于货物迟延交付的规定有着明显的漏洞,我国《海商法》第50条第1款规定:货物未能在明确约定的时间内,在约定的卸货港交付的,为迟延交付。何为“明确约定的时间内”?如果承托双方迟迟不能达成共识,并且承运人违反直航适航义务,进而迟延交付给货方造成损害,货方如何以法律为依据向船方索赔,成了一个棘手的问题。

《合同法》第290条第1款规定:”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可见.承运人在运输期间的适当履行,表现为其按照运输合同约定的期间履行其义务和在合理的期问履行运送义务两种情况。但对于《合同法》第290条和《海商法》第50条的关系,学者众说纷纭,有人认为《海商法》与《民法通则》、《合同法》是普通法与一般法的关系,《海商法》对于迟延交付已有明确的规定,故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法律适用原则,《民法通则》、《合同法》的规定理应不予适用,《海商法》所规定的迟延交付的文字意义极其明确,不具有扩充解释的空间,对其进行司法解释无异于二次立法,不符合立法原则和程序”。[6] 也有人认为,《合同法》第290条应该适用,因为《海商法》第50条并没有对迟延交付进行确切定义,所以,《合同法》的规定仍然可以补充适用[7]。

此外,从举证责任上来看,在货物迟延交付上,海商法的规定也不尽完善。

我国合同法采取严格责任原则,如果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则货方在此情况下,只需证明承运人的迟延交付、自身遭受损失以及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即可。

我国海商法未对货物迟延交付举证责任作出明确的规定。海商法迟延交付的规则基础是过错责任制度,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主张迟延交付损害赔偿的货方,应该在以下范围内举证:承运人迟延交付货物、自身有损失、前述二者的因果关系、承运人具有不可免责的过错。我们知道,对于免责条款的举证,海商法第51条第二款规定:“承运人依照前款规定免除赔偿责任的,除第(二)项规定的原因外,应当负举证责任[5]。”但这种举证责任的分配并不适用于迟延交付,在迟延交付的举证问题上只能参照民法的规定,所以,在实务中,由于在运输途中,货物在承运人的掌控之下,让货方寻找证据,证明承运人的过错是非常困难或者成本极高的,这对于货方来说,是极大的不公平,这明显违反了民法中的公平原则[4]。

笔者认为,对于迟延交付问题,下个明确的定义是必要的,我国立法机关应当着力完善迟延交付制度的立法。如果基于目前的状况,我认为应当采取海商法合同法相融合的 方法 应对。

三、结语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私法的基本法是民法,即《民法通则》。民法的原则性规定和各特别法的具体规定,共同构成了民法的体系,在这个体系中,有合同法、担保法等。而海商法的以问题为中心的、非逻辑化的、灵活的、唯用性的法律思维不同于民法思维具有特殊性;海商法以效率优先、航运秩序的倾向性保护、对契约自由的限制为其独特价值取向:海商法有其所独有的各种特殊的法律制度。在司法实践中,既要看到海商法与民法原理的冲突,又要看到海商法的特殊性;既不能盲目地排斥其他法律的适用,也不能用其他法律代替海商法的适用。

【参考文献】

[1]王利明,等.民法学(第二版)[M].法律出版社,2008.

[2]傅廷中.海商法论[M].法律出版社,2007.

[3]司玉琢.海商法(第三版)[M].法律出版社,2012.

[4]司玉琢,__文.中国海商法基本理论专题研究[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

[5]John F of Goods by Sea(Seventh Edition)

[6]周琦,林源民.从承运人迟延交付的几种常见情况看我国海商法相关规定的缺陷[A].海商法研究(总第3辑)[C].法律出版社,2000.

[7]张文广.我国海商法承运人迟延交付确定标准之不足[J]中国海商法年刊,2008(00).

《 探析民商法中的连带责任 》

摘 要 民商法中的连带责任主体涉及范围很广,不仅有国家机关、企业法人还包括了合伙组织以及个人,民商法对于这些主体的连带责任亦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包括了共同侵权情况、共同危险行为和共同责任三种情况下出现的连带责任;这一规定的出台是为了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但是随着法律的运行,该规定也出现了一些侵犯其他人权利的弊端,因此,本文以此为出发点,对连带责任进行了研究,提出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 民商法 连带责任 合法权利

作者简介:张笑荷,河北大学政法学院法学专业本科在读。

中图分类号:D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 编号:1009-0592(2016)02-281-02

我国民法和商法都有涉及连带责任的规定,但是对于该规定的细致化划分和适用并没有完善的法条。民商法之所以提出连带责任也是为了防止债务人之间互相推卸责任的现象发生,在现实中,该规定的适用率也比较高,足可见连带责任设立的重要意义。

一、连带责任的内涵

至今为止,我国民商法中并未从法理的角度对连带责任进行过全方位的定义和解释。然而不同的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连带责任进行了研究和解释,比如 “连带责任是违反连带债务或共同侵权行为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不问各自应承担的份额, 也不分先后顺序,都应根据权利人的请求全部或部分承担而无权拒绝的民事责任”等。这些概念指出了连带责任的具体适用办法,但是在推广中并不能得到人们的普遍认同。就目前来说,人们有一种约定俗成的认可性观点:连带责任是一种涉及责任主体比较多,但是任何一个主体都必须对全部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一种规定。

二、连带责任的构成要件

民商法规定了普通民事责任的构成要素: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主观过错。但连带责任可以说是一种特殊的民事责任,当然满足以上基本条件是必须的,除此之外还应满足如下条件才可:其一,债务人至少是两人以上。其二,连带责任人与债权人之间是一种债的关系,而且密不可分。其三,连带责任涉及的客体必须是种类物,这是承担连带责任的前提,一旦客体为特定的物,那么债务由其他债务人进行清偿也就难以实现。其四,连带责任的履行,必须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事前约定。

三、连带责任的类型化分析

民商法中涉及的连带责任种类繁多,且法律均对之做出了相应的规定,本文就几种常见的进行分析研讨:

(一)共同行为之下造成的连带责任

共同行为之下造成的连带责任可具体分为以下两种:其一,共同侵权情况下产生的连带责任。所谓的共同侵权情况下产生的连带责任是指两个以上(包括两个人)由于有着共同主观故意或者过失,而且由于这种原因造成了对他人利益的一定损害,从而一起承担债务责任的一种连带责任。据规定,这种情况下的连带责任是需要所有责任主体共同承担的,但是实际执行却会出现一定的问题,比如说,如果造成他人利益损害不是由于责任人主观故意或过失,那么是否还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呢?对此基本有两种观点:有的人认为由于不是行为人主观意识造成的,就不应让其承担连带责任;反对者则以造成的结果为依据,认为既然实际当中他们的行为已经造成了他人利益的损害,那么不管主观意识如何,都应该为其承担后果。由于没有确切的规定,司法实践中往往会视情况而定。其二,在共同危险行为下产生的连带责任。具体上来说,在存在共同危险行为之下,一旦出现无法明确具体责任人造成的损害结果,即要对共同危险行为人判定承担连带责任。相对于共同情况下造成的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不明确情况,这种连带责任在相关的法律条例中获得了认可。这对连带责任的具体实施也有现实的意义,能够弥补长期以来对于共同危险行为造成的侵权责任的判决的一大空白,可以说这是法律的进步和司法实践的有效结果,有利于我国的法律制度建构和法治文明建设。

(二)委托代理行为中产生的连带责任

代理行为和承担连带责任是不等同的,只有代理行为出现违约的情况下代理人才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代理人明知道自己代理的行为是违法的或者不能够履行的还故意为之,就必须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之所以规定委托代理行为中的连带责任就是为了制止这种明知违法而故意为之的代理行为。这种连带责任是一种事先的规定,能够更为有利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司法公平。

(三)由承担保证导致的连带责任

由保证导致的连带责任往往是由于在前期保证阶段对保证方式和具体办法要求不明导致的。债务人不履行合同中的约定就会出现责任承担的问题,因而保证人的责任是无法逃脱的。但是法律规定了如果提供保证的人是两个以上就必须事前说明担保人之间的具体责任,如果前提忽视了这一点,在承担责任的时候就会转化成共同承担。一旦债权人无过错,承担者之间就共同负责赔偿,这种情况时常发生在公司的侵权纠纷案件之中,民商法将这种连带责任种类融入其中也是为了有效的阻止或者减免这种侵权行为的发生。

四、设立连带责任制度的立法意义

综上可以得之,连带责任的每一个主体都有承担全部债务以实现债权人合法权利的义务。当然同样的,债权人也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或者事前约定对任何一个连带责任债务人进行债务的追偿。其中的连带责任主体有两种:第一,这些债务人本身就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第二,这些连带责任主体对于内部责任并不应该承担。这里就存在一个点,为什么法律要规定一些不需要承担责任的人来承担一份债务的全部责任呢?因为这种规定无疑就会加重本身不应承担责任的人或者是本应该承担部分责任人的责任,这就引出了设立连带责任的意义:即使某些债务人本不需要承担一定的债务或者不需要承担全部债务,但是由于其与真正债务人存在一定的法律关系或者事实的关系,通过连带责任的绑定,让他们去有效的制约和监督真正债务人的违约行为,从而更好的保证债权的实现,是一种共同作用实现或者制止违法行为的制度和规定。

五、民商法中连带责任存在的问题 (一)随着民商法规则的变化,司法中有关损害人利益的赔偿发生了本末倒置的现象

实体法与民商法是相互作用、不可分割的。因此民商法的制定、修订以及适用都不能忽视实体法,且需认可实体法所要保护的一切利益,否则民商法的存在就等同于形式,不能真正保护当事人的合理权益。此外,一旦现实中程序法和实体法发生了一定的冲突,首先要以实体法为主,这是考虑当事人利益的需要。司法实践中最典型的一种本末倒置就是人身损害赔偿方面的规定:为了配合程序法中的共同诉讼,把实体法中发生的共同侵权现象进行重新定义和认识。

(二)法院没有正式受理侵权行为之前,不追究未被起诉的侵权者和被起诉的侵权者之间分担的责任

从法律角度来看,在案件受理之前不追究未被起诉侵权者的责任是毋庸置疑的,但是从司法的角度来看,对责任人和赔偿范围进行圈定还是十分必要的。实践中,一旦原告对其中一部分侵权人进行起诉,法律则忽视对其他侵权人责任的追究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显失公平。法律的本质是公平的,因此法院受理原告对侵权人进行的诉讼,理应当进一步确定责任的承担。但是对于那些未被起诉的侵权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而置之不理是有悖法律对人们的保护意义的。

(三)把原告拥有的选择权调到执行阶段之后存在不合理之处

司法实践中,倡导能够合并的诉讼不要分开行使,鼓励人们减少诉讼,尤其是在共同侵权的案件中,更要坚持减少诉讼的原则。但是权利的最终行使依然掌握在原告手里,法院只能规定,不能要求其如何行使。且实体法给予原告的实体权利和诉讼请求权往往会发生冲突,比如原告只对部分侵权人进行起诉,这种权利的行使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是目前法律将原告的选择权行使放在了执行阶段之后,这是非常不合理的,试想一下,在执行之后再让原告进行诉讼对象的选择,那么有很多在前期应该得到解决的问题就难以执行,这种做法显失严谨,且对侵权人以及原告也存在一定的不公平。

六、完善我国民商法中连带责任的建议

(一)在《侵权法》中填入必要的公共诉讼

必要的公共诉讼主要分为固有的必要公共诉讼以及类似的必要公共诉讼。固有的必要公共诉讼指的是当诉讼标的一样时, 要让几名当事人共同进行诉讼。并且,法院应对该种诉讼一并审理。简言之,在几个当事人和对方当事人中只存在一个诉讼标的时, 若当事人想要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以及义务的时候,法院应要求几人一起提起起诉。类似的必要公共诉讼指的是把诉讼标的客观上的牵连性质也纳入到考虑的范围内,法院对几人一起起诉或者是将相同的情况合并审理,而与此同时,几人也能够一起或者单独被起诉。

(二)把共同侵权所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类诉讼归类必要诉讼

我国程序法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当事人权利,因此想要更好的保护原告的诉讼权利、被告的权利以及连带责任人应该具备的权利,就应该完善相关法律规定,尤其是要将共同侵权所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类诉讼归类必要诉讼,而不能一味的将其认定为共同诉讼,其目的亦是为了更有效的保障承担连带责任的责任人在承担责任之后可以有法可依,向任何其他债务人进行追偿。据此,原告也就可以任意的在承担连带责任的责任人中选择一人或者多人来要求赔偿。

(三)债务人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之后的追偿

债务人承受连带责任实际上就是要加强债务人相应责任,让他担负那份本不应是自己承担的局部责任。并且,为了让债务人的利益得到保障,批准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之后可以再追加其他的债务人并让其偿还。但是从目前来看我国仍然没有法律方面的制度来规制具体的相关程序以及赔偿的数额,若跟实际情况相结合,一般来讲可以通过如下方法予以解决:其一,根据多个债务人自己约定的比例来偿还。这个方法适用的前提就是连带责任债务人之间通过约定确定每个人应该赔偿的数额,一旦有人向债权人承担了赔偿责任,在向其他人索要赔偿的时候,也要按照事前的约定分别索要,每个债务人对约定债务额之外并不承担责任。其二,按照债务人中每个人的过错大小进行相应的偿还。这种方法运用的前提是,能够确定每个责任人对造成损害的结果承担了相应责任,一个或者多个责任人对债权人进行了清偿。之后可以按照每个人过错大小确定责任比例,从而再按照相应的比例来对其余债务人进行追偿。这种办法从实质上来说是较为公平的。其三,连带责任人向主债务人进行追偿。此办法运用的基础条件即连带责任人本身是没有过错的,也不应该承担任何的连带责任,只是由于事前有约定必须按照约定先对债权人进行赔偿,事后再按照约定向主债务人进行追偿的一种办法,此类型的救济途径是严格受法律保护的。

参考文献:

[1]赵志豪.民商法连带责任中存在的问题分析.法制博览(中旬刊).2013(4).

[2]范滨.关于我国民商法中“不真正连带责任”的困惑及立法构想.法制与社会.2013(23).

[3]刘雪.民商法连带责任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现代经济信息.2013(14).

[4]王晓凤.关于我国民商法中“不真正连带责任”的困惑及立法构想.中国市场.2014(39).

有关浅谈民商法硕士论文推荐:

1. 法学论文

2. 中国司法制度研究论文

3. 法学学士论文

4. 《法学研究》论文格式

5. 法学毕业论文范文

6. 浅谈法律系毕业论文

7. 浅谈法学系本科毕业论文

在法学本科毕业论文选题方面,以下是一些可能的选题方向供您参考:

  • 索引序列
  • 承担课题研究报告和论文
  • 课题中研究报告和课题论文的区别
  • 课题研究报告和研究论文的撰写
  • 课题论文和研究报告的区别
  • 关于债务承担法律问题研究论文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