拯救哲学
摘要:哲学原本是指导具体科学的,但因历史发展的原因,使得当今的哲学严重滞后。具体科学在没有哲学的制约下,像脱缰的野马一样肆意地发展。它不仅肢解了哲学还抢占了哲学的位置,逼得哲学无路可走,使之处于非常尴尬的境地。不仅如此,具体科学的肆意发展还造成了地球生态失衡、环境污染、资源能源匮乏、自然灾害频发、人为的争夺战此起彼伏等凶险恶劣局面。为了改变现状,必须先拯救哲学。只有哲学得到拯救和振兴,具体科学才会规范有序地发展,恶劣的环境才会得到遏制,人类才能持续发展。反之,人类将走向衰败和灭亡。
关键词:哲学 具体科学 环境污染 拯救哲学 哲学创新
现今,很多哲学人士不明白哲学的含义,也不知道哲学应该如何发展,怎样发展,只能是偏解和糊弄。有的教授说,哲学研究的是超越了我们经验的东西,一些纯粹的东西。比如,研究纯粹的“红”,这就是哲学的工作。这种观点是分解了具体的实物和抽象的概念后产生的。还有教授说,我们只能解读伟人的哲学理论,不能创新。只解读不创新哲学能得到发展吗?更叫人不可理解的是一些教授竟然说,我们无法回答什么是哲学,哲学无法定义。既然不明白哲学的概念,不清楚哲学研究的是什么,如何教授学生哲学?如何研究和创新哲学?这种混乱的局面说明哲学在当今的处境很尴尬,很弱势。为了拯救哲学,就让我们务必弄清楚哲学的定义、研究对象、作用及其创新和发展。
一 哲学在当代的困境
现今,哲学被人们称为是无用的“糊涂学”。认为它什么都解释不清,什么都做不了,是无用的。因为哲学不能解决任何实际问题,不能创造任何财富。那些晦涩、抽象难懂的概念只能使人头痛,不能给人带来任何帮助和经济利益,所以哲学应该被具体科学替代或淘汰。
具体科学则正好相反,它“如日中天”的发展着。不仅抢占了哲学的位子,还把哲学撕成碎片,溶进每门学科中,使得每门具体科学后面都可以挂上哲学两个字,像物理哲学、化学哲学、数学哲学、生物哲学、分析哲学、系统哲学、科学技术哲学、语言哲学……这些学科把哲学分吃殆尽后,哲学就只剩下一具空壳。这些现象表面看起来哲学似乎无处不在,任何具体科学中都有哲学的影子,好像是哲学渗透和覆盖了所有的具体科学,在所有具体科学中发挥着巨大的不可缺的指导作用。实则不然,这种发展情形等于把哲学撕成碎片撒到具体科学中,成为调剂和美化具体科学的调料和脂粉,使哲学成为具体科学的附庸,使哲学彻底失去自我,迷失自己的发展方向,无力创新和发展,无法解释清楚很多社会发展急待解决的问题,使之处于现今的“无用”尴尬状态,成为被人冷落的“糊涂学”。
其实,哲学应该研究的是宇宙的整体本质和规律,要回答的是本原问题。具体科学应该研究的是宇宙具体事物的本质和规律,要回答的是具体事物生灭的问题。但现在的情形是,具体科学研究和解释哲学的本原问题(比如大爆炸学说),哲学研究和说明具体科学的特性问题,哲学和具体科学调换了研究对象。在这里,具体科学抢了哲学的道,跑在社会发展的最前端,支配和左右着哲学的发展。哲学被具体科学压制的无路可走,只能是委屈自己,研究点具体科学的残羹剩饭。
很多哲学研究者在这样的情形下很迷茫,竟不知道什么是哲学,也不明白哲学研究的是什么。要么研究东西方哲学比较,要么研究东西方哲学的融合,要么把中国传统的思想同哲学结合着研究,要么跟着西方的某些思潮混混,要么始终坚持唯物主义,把唯物主义搞的再丰润一些,然后穿上一件新潮的衣服粉饰一下,要么拼命在具体科学里寻找哲学能够栖身的一席之地,卑微地想着与具体科学合作祈求发展,但这也只是蹭饭吃,遭白眼,找不到真正属于哲学的位置。基于这种状况,一些外国哲学家竟然说,中国没有哲学,只有思想。不过,在全球哲学都处于弱势的情况下,西方的哲学光景也不是太好,他们要么把先哲们的观点翻新一下,要么流行一些哲学思潮,要么也把哲学溶入具体科学中来研究。总之,西方的哲学也没有实质性的创新和发展。既然哲学得不到创新,就不能求得发展,不能发展就会被具体科学压制和替代,形成一边倒的弱势状态。哲学的弱势必然造成具体科学的疯狂和强势,具体科学的强势又从某种程度上形成对哲学的挤兑,这样的情形使得哲学既尴尬又无奈,形同虚设。
哲学滞后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失控的具体科学的肆意发展把地球环境搞的一塌糊涂。人类面临的是生态失衡、环境污染、资源能源匮乏、自然灾害频发,信仰迷失、人为的争夺战此起彼伏……的凶险恶劣局面。如果这种局面继续发展下去得不到控制,最后的结果必然是人类整体的衰败和灭亡。这种情形要求,哲学必须要发展,而且要正确揭示宇宙的真实面目,以用来遏制具体科学的疯狂和肆意妄为。只有这样,环境才能得到治理,人类才可能持续发展。
二 哲学滞后的原因
哲学滞后首先是自身发展的原因造成的。我们知道,宇宙只有一个,正确的宇宙发展规律也只有一个。但由于人类发展的局限性,使人不能一下就能正确认识宇宙的全貌,只能是“盲人摸象”般的众口不一的认识宇宙。这样就出现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众宇宙观平起共存的混乱繁杂的发展局面。每一种宇宙观都认为自己是正确的,别人是错误的,但由于自身所存在的局限性,又都不能全面正确地解释宇宙的真实面目,以彻底否定对方,这就形成了唯物观和唯心观、认识论和本体论、形而上学和辩证法、可知论和不可知论等宇宙观的对立和抗衡。众宇宙观的这种绝对对立和莫衷一是就造成了哲学无法发展下去的境地。又因为现今具体科学的迅猛发展,和具体科学的实用性,更是把哲学逼到了死胡同。具体科学以他强大迅猛的发展态势,几乎覆盖了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使得哲学失去了用武之地,致使人们觉得哲学已死,哲学无用,哲学不能解决任何问题,哲学不能创造任何财富……
其次,哲学的滞后还有一个至关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哲学所具有的政治属性。由于各国的国情不一样,宗教信仰不一样,发展速度不一样,使得哲学在很多方面不同程度地受阻。在中国,哲学与政治的关系非常密切,所以出于对政治的堤防,哲学的发展很大程度上会受到阻碍。那些发达国家虽然不像中国这样,但他们为了争霸和扩张,都大力发展高科技和军事武器,很少把精力用到发展哲学上,这从某种程度上也阻碍了哲学的发展。
除去以上原因,哲学自身众多抽象的概念和以往哲学家晦涩难懂的语言,以及哲学高智慧的特性等,也从某种意义上阻碍了哲学的发展。如果哲学简单易学一点,如果哲学语言通俗一点,恐怕也会对哲学的发展有益处。
另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哲学的普遍性属性和规律给人的混乱感觉。因为哲学是人们对宇宙整体把握和认识的知识,是关于整个宇宙的普遍本质和规律的学问,是对宇宙万物共性属性和规律的概括和总结。表面看起来好像哲学无处不在,但落实到具体层面上又不能准确把握和界定。这就使一些人认为,哲学无法定义。还因为人们对有限和无限、概念和实物等矛盾的分解,也使很多人无法看清哲学的真实面目。这都不同程度地阻碍了哲学的发展,导致了哲学的滞后。
三 哲学和具体科学的定义及关系
什么是哲学?哲学的概念是什么?很多人对这个问题很迷惑,包括罗素和黑格尔这样的哲学大家都感到什么是哲学难以回答,难以定义。这真让人不可理解,这真是对哲学家的讽刺!如果说对哲学是什么都搞不明白,弄不清楚,很难想像他们能正确地研究哲学,正确地研究宇宙的规律性,正确地回答宇宙的很多疑难问题。
要想正确地定义哲学,就得明白哲学是研究什么的。我们知道,人类生存在宇宙间,想要看清楚宇宙的真实面目,想要弄明白宇宙是怎么来的,它的边际和中心在哪里,它有没有始终,人类与宇宙的关系是什么,人类是怎样产生的,宇宙中有没有外星人,人类能否认识宇宙的全貌,宇宙是谁创造的?宇宙之外有没有“上帝”和“神灵”?……人们对宇宙的这么多问题的研究就形成了人类的科学知识。人类的科学知识包括哲学和各门具体科学。哲学是人们对宇宙整体的把握和认识,是对宇宙万物的共性属性和规律的概括和总结,它研究的是整个宇宙产生——发展——灭亡更替的规律性,想要回答的是宇宙的本原问题。即是说,哲学是关于整个宇宙的普遍本质及其规律的学问,它不是关于宇宙具体事物的特殊本质及其规律的学问。各门具体科学是人们对宇宙具体事物的把握和认识,是对具体事物的属性和规律的概括和总结,它研究的是宇宙具体事物生灭更替的规律性。就是说,具体科学是关于宇宙具体事物的特殊本质及其规律的学问,而不是关于宇宙整体的普遍本质及其规律的学问。具体科学无法把握和全面正确地回答宇宙整体的规律性,更是无能为力解释清楚宇宙的本原问题。如果认为只有具体科学才是获得真理的最好方法,只有具体科学才能最终解释宇宙的本原,只有具体科学才能找到宇宙的开端,只有具体科学才能正确引导人类走向未来……这些都是极其谬误的观点。因为各门具体科学都存在着自身无法逾越的障碍和不能超出的局限,这些局限性限制了具体科学的发展,使得它们只能在自己的范围内有所创造和发挥作用。这就说明,具体科学无论怎样迅猛火热地发展,无论怎样具有实用性,它也不能替代哲学和包揽哲学,去完成哲学所能完成的任务,去发挥哲学所能发挥的作用。
以上看出,哲学和具体科学各自都有自己的定义和研究对象,也都有自己的任务和作用。哲学不能替代具体科学,具体科学也不能替代哲学。哲学具有理论指导性,具体科学具有实用性,两者既有差异又有统一,且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共同发展,两者的统一构成人类整体的科学知识。
通常,具体科学必须以哲学为指导,通过一定的哲学观来研究宇宙具体事物的特殊本质及其规律。而哲学也需要从各门具体科学中概括宇宙的普遍本质及其规律,以高瞻的姿态来指导具体科学的发展。哲学不能脱离具体科学,具体科学也必须以哲学为指导,两者是相互作用共同发展的,两者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矛盾关系。但如今,具体科学则处于主导地位,左右着哲学的发展,使哲学处于尴尬淘汰的局面。这种情形非常危险,需要人们高度警惕和反思。
四 哲学的作用和解释宇宙的方法
很多人认为,具体科学可以用具体的公式、定义、公理和算式等来证明、计算、验证和解释宇宙万物的规律性,因此,只有具体科学才能正确解释宇宙。哲学全是抽象的概念,它无法用某种具体的手段来证明自己的观点和理论,更无法确切地说明和解释宇宙,只有具体科学才能正确科学地解释宇宙。这其实是一种误解。因为哲学解释宇宙的方法与具体科学解释宇宙的方法不同,哲学需要从所有具体科学中概括总结宇宙的普遍本质和规律,再把这些普遍本质和规律高度概括成一些抽象的概念,然后,再用这些概念说明和解释宇宙存在的始因及生灭的规律,还有万物存在的始因、生灭规律以及相互之间的关系等。由于抽象的哲学概念很难使人一下明白其中的道理,还由于混乱繁杂的宇宙观所导致的人们的错乱认识,都使人们无法正确认识宇宙,也造成一些人的哲学无法证明和解释宇宙,哲学是无用的观点。
其实。哲学具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属性,哲学既可以教人们如何认识宇宙,也可以引导人们正确地进行具体科学的研究。比如,哲学如果把宇宙是一个矛盾体,宇宙的始终是统一在一起的这样一个简单的事实告诉科学家,科学家在进行具体科学研究时就不会徒劳地寻找宇宙的开端。像物理学家为了证明宇宙起始于一个致密炽热的奇点的大爆炸,曾经进行了很多次的科学研究和实验,这些研究和实验既浪费人力也浪费物力,到最后还是无法正确说明宇宙的起始原因。这说明如果没有正确的哲学理论的指导,具体科学会走很多弯路。
当然,正确的宇宙观会正确地引导具体科学的发展,谬误的宇宙观也会错误地引导具体科学的发展。就像现在的一元论的宇宙观,这种观点认为,矛盾的一个方面可以独自派生另一个方面,单纯的物质或意识就能独自派生意识、精神或物质。在这样的宇宙观的引导下,一些科学家认为整个世界是一个纯正物质世界,这个正物质世界一定是由它的对立面(反物质)派生出来的,所以,如果找到了反物质也就找到宇宙产生的终极原因了。我国的物理学家就花大力气和高额的科研经费,组织很多人甚至与外国科学家联合研究,进行多次的科学实验,力求寻找到宇宙中的反物质,使之解答宇宙的生成原因。这其实也是徒劳的,因为宇宙本身就是一个矛盾体。宇宙万物的存在原本都有正反的两种统一存在形式,
宇宙根本不是一个纯正物质世界,它是正物质和反物质统一起来的矛盾世界,而不是说单纯的反物质可以独自派生正物质世界,就像单纯的一个男人不能独自派生出一个女人一样。如果科学家能够认识到这一点,就不会徒劳地进行这方面的科学研究了。这说明,正确的哲学观点对人类的发展和人类的科学研究起着至关重要的指导作用,谬误的宇宙观会错误地引导具体科学的研究和发展。这种情形要求哲学必须正确地认识宇宙,正确地解释宇宙,正确地创新和发展,然后,正确地引导具体科学的发展。
五 哲学的创新和发展
综观当今的社会环境和地球自然环境的状况,人类社会未来的发展受到了严重威胁。很多现实的社会问题急待解决,但具体科学因为自身的局限性使它不能一手遮天的解决所有的社会问题,这就使哲学的作用凸显出来。为了充分发挥哲学的作用,哲学的创新和发展就势在必行,是当务之急。
为了拯救哲学使哲学得到创新和发展,更是为了人类可持续发展,哲学和具体科学必须各就各位。具体科学不能再肆无忌惮地欺辱哲学了,哲学应该回到它原来的位置上,恢复自己应有的指导职责,让自己正确的观点渗透到各门具体科学中,用强有力的先进的思想来指导和制约具体科学的发展。具体科学也要回到它自己的位置上,在哲学的指导下,收敛自己的行为,有计划地科学规范地发展。
那么,怎样拯救哲学呢?要想拯救哲学,必须创新哲学,哲学得到创新才能得到拯救。对于哲学的创新和发展很多人感到迷茫,不知道如何创新。有人认为,哲学与具体科学结合起来研究就是哲学的创新和发展。这种观点是非常谬误的。因为,哲学和具体科学结合起来就会形成哲学的具体科学化,这样的话,哲学就会失去自我,失去存在的意义。
其实要发展哲学首先要解决哲学自身的问题。这个问题就是要明确什么是哲学,哲学研究的是什么,只有明确了这些问题,才能很好地发展哲学。当然,要解决哲学自身的问题,还要正确地回答宇宙的本原和终结问题、中心和边际问题等,还要搞清宇宙的属性和发展规律,更要把物质和意识两个绝对对立的概念统一起来,不要在认识论和本体论、形而上学和辩证法、存在主义和思辨哲学、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有神论和物活论……之间徘徊和纠缠,因为这些对立的观点会混乱人们的思想,误导人们的认识。就是说,物质和意识的对立不是小问题,人们千万不要小视了物质和意识的绝对对立,就是因为两者的长期对立才形成了诸多谬误的不全面的宇宙观,才造成了当今哲学发展的困境,才产生了有限的人类无法认识无限的宇宙的“难题”,和抽象的苹果无法食用的困难,以及普遍的哲学概念无法界定的尴尬局面。这说明,物质和意识的确切概念及其正确的关系对哲学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物质和意识原本是一对矛盾,是宇宙的两个基本组成方面,两者始终共存于一个宇宙矛盾体中。物质是宇宙的组成元素,意识是宇宙的组成规定,两者的关系是一个问题两个方面的对立统一的矛盾关系,而不是派生关系。但通常人们总是把人类的思维认为是纯意识,具体的实物认为是纯物质,这就从根本上分解了物质和意识这样一对最基本的概念,也彻底把一个宇宙分成了自然和超自然的两个世界,致使人们无法正确认识宇宙。这里看出,要发展哲学,就要正确而全面地揭示宇宙存在的真实面目,正确回答人们无法解答的宇宙“难题”,建立一套科学正确的反映宇宙生灭规律的哲学体系,给人们一个认识宇宙,拯救环境,拯救自我和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世界观、方法论、思想武器和科学工具。
宇宙原本是一个矛盾体,这个矛盾体的基本载体是物质和意识的统一体,简称物意体,物意体承载了宇宙间所有的矛盾属性,是各种矛盾的统一体。这个矛盾统一体在对立统一的矛盾作用中,时刻都处在新和旧、始和终、产生和消亡、运动和静止、有限和无限……的矛盾更替中,没有哪一瞬间是绝对单纯的新世界运动的开始,也没有哪一瞬间是绝对单纯的旧世界静止的终结,整个宇宙就是在这种矛盾更替中永恒地发展着的。
从整个矛盾着的宇宙来看,物意体是宇宙的基本载体,矛盾性是宇宙的根本属性,辩证法是宇宙的存在法则,整个宇宙就是一个对立统一的矛盾体。只是因为人类发展的局限性,才分解了它所有的矛盾,致使一个宇宙整体人为的分成了两个(一个客观自然的物质世界,一个主观超自然的意识、精神世界),人们陷在两个世界之间始终无法认识宇宙的真实面目,也人为地给自己制造很多无法解答的宇宙“难题”。像宇宙的始终问题,中心和边际问题,物质和意识的统一难问题等等,这些所谓的“难题”其实很简单,只要人们真正认识宇宙是个矛盾体这个最简单的事实,这些问题就不解而自答。
为了说明这些“难题”很简单,我解答两个题就能说明问题。1、有限的人为什么无法认识无限的宇宙?2、具体的人为什么无法吃到抽象的苹果?我们知道,有限和无限是一对矛盾,两者始终共存于一个宇宙矛盾体中,两者的关系是一个问题两个方面的对立统一的矛盾关系,而不是派生关系。无数个有限组成了无限,无限是有限的集合体,有限是无限的组成和发展瞬间。没有有限就没有无限,没有无限同样没有有限,两者不能分解开独自存在,也不能分解开独立来看。而宇宙(人类是宇宙的一部分)的存在就是有限和无限的矛盾统一存在形式。如果把有限和无限分解开,宇宙不能存在,人类也不能存在。但通常,人们总是把无限和有限分开来看,把人视为单纯的有限,把宇宙视为单纯的无限,让有限的人去认识无限的宇宙,这就出现了有限的人类无法认识无限的宇宙的难题,这个命题本身就是一个错误。因为,宇宙不是单纯绝对的无限,它是无限和有限相统一的矛盾体,人在其中“花开花落”生灭不止,也不是绝对单纯的有限。所以,只要人们正确认识无限和有限的矛盾性,正确认识宇宙这个矛盾体的矛盾存在规律也就认识了宇宙。之所以会出现有限的人无法认识无限的宇宙的“难题”,那是因为人们分解了有限和无限这样一对矛盾。
同样的道理,抽象和具体也是一对矛盾,两者也始终共存于一个宇宙矛盾体中,两者的关系也是一个问题两个方面的对立统一的矛盾关系,两个矛盾方面也是无法分解开独立来看的。就是说,宇宙间的任何事物都是抽象和具体的统一体,都包含了实物和概念两方面的东西。当我们在吃实物苹果的时候,我们同时也在吃概念苹果;当我们在乘实物火车的时候,我们同时也在乘概念火车。就是说,事物的规定和组成元素是统一在一起的,概念和实物也是统一在一起的,概念不是脱离实物独立存在的,它是隐藏在具体实物中的。如不然,人就不能用思维把实物中的概念抽出来形成知识而认识事物的规律了。所以,如果把具体的实物组成和抽象的概念规定分解开,形成单纯具体的人和单纯抽象的概念,那我们就吃不到苹果,乘不上火车了。可以这么说,宇宙中所有的矛盾都是一个问题两个方面的对立统一的矛盾关系,而不是派生关系,且都不能分解开独立看待。如果分解了它们,人们永远无法认识宇宙的真实面目,永远无法找到宇宙的开端和末端,永远不知道人类生存的意义,永远在自然界和超自然界之间徘徊,永远无法正确界定哲学的概念……
其次,要发展哲学还要摆脱旧哲学的牵绊和脱离政治的束缚。在哲学发展的历史长河中,不同时代都会产生不同时代的哲学知识。这些哲学知识的存在一方面是新时代哲学知识产生的基础,一方面也是新时代哲学知识发展的绊脚石。就像现时代,哲学的创新总是走不出旧哲学的圈子,总是受着旧哲学极深刻的影响和制约。如果不能摆脱旧哲学的牵绊,哲学的创新肯定是艰难的。另外,哲学由于自身所具有的指导性,总是被阶级所占有,被党派所利用,被国家所推崇。当哲学具有了政治色彩,拥有了权威性,哲学的发展和创新就注定受政治的束缚和左右。如果新哲学的出现与原有哲学相冲突或不一致,那么,就会被认为是反叛的思想而受压制。这说明,哲学的创新和发展如果不能脱离政治的束缚,也是很难得到发展的。
除去以上的限制和束缚,哲学的发展还要挣脱社会环境的限制才能得到创新和发展。这种限制是指某一特定的社会发展阶段在广度和深度方面都同样有限的知识和见解的限制,以及该社会发展阶段的现状对哲学的需求度。就是说,一个社会发展阶段必定产生相对应的科学知识和哲学知识,在这个社会发展阶段有限的知识和见解的限制下,科学的发展和哲学的发展都会受到相应的制约。比如,古时候,人们对宇宙的认识就局限在很浅很简单的层面上,因此,那时候哲学的发展也就只有一些朴素的宇宙观。随着社会的发展,科学技术不断发展,人们对宇宙的认识也逐步深入,这种环境下就出现了很多理论性和逻辑性很强的宇宙观,哲学在其中就得到了很大发展。现时代,具体科学迅猛发展,人们的生活日益丰富,这时候,社会的方方面面对哲学的需求度不大,这必然阻碍哲学的发展。但由于具体科学的肆意发展又导致了环境污染,生态失衡,人们面临严重的生存危机。这时候,社会发展现状对哲学的需求度就非常大。因为人们信仰的缺失,道德的沦丧,环境的污染等等,都需要正确的哲学知识来引导和整治,这就要求哲学一定要发展,要创新,要正确解释宇宙和人类的关系,正确揭示宇宙存在和发展的规律性,以用来正确指导具体科学的发展和人类的发展,达到治理环境、拯救人类的目的。在这里,创新哲学就是拯救哲学,拯救哲学就是拯救人类自己。
这个应自己去写,才能有价值,注意不要写废话,要列提纲,先介绍,在阐述,对这个发表自己的看法,还要写影响(如中国)只要认真去写,把精神融入进去,不怕写不好、写不长祝你写好文章
主义是指人们推崇的理想观点和主张,如马克思主义,其有科学与非科学、现实与非现实等划分形式。主义的概念一方面表示主导事物的意义。如资本主义是指资本主导社会经济和政治的意义。另一方面,主义的概念表示某种观点、理论和主张。 主义是强力推行的主张或学说,具有极强的排它性。哲学是有严密逻辑系统的宇宙观,它研究宇宙的性质、宇宙内万事万物演化的总规律、人在宇宙中的位置等等一些很基本的问题。它是关于世界观的学说,也是自然知识和社会知识的概括和总结。
对哲学的看法论文
有人说哲学就是在你不知向左拐还是向右拐的时候,告诉你左有左的好处、右有右好处、左有左的坏处、右有右的坏处。分享了对哲学的看法,一起来看看吧!
摘 要: 我觉得谈论的以下几个问题是任何哲学人都必须面对的问题,虽然人们的认知水平在不断提高,但哲学那些实质性的问题却没有得到真正解决;所以我们要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提出一些更好地理解哲学家们所提出来的那些问题的新的见解或阐述,而不是另类独行的想完美地解决或发现这些哲学问题。
关键词:哲学;哲学问题
一、哲学是什么
(一)传统教科书对哲学的解释
哲学源于人们对实践的追问和对世界的思考;哲学是指导人们生活的更好的艺术;哲学是一门给人智慧、使人聪明的学问;哲学是对自然、社会和思维知识的概括和总结;哲学是系统理论化的世界观等。
以上对哲学的定义表明上没问题,但我们知道教科书那些被定义了的东西就会变得固化,也许有人会这样认为:固化的定义利于理解;但我认为固定化便会失去活力,人们之所以想探究一门学问就在于它的神秘。很多初学者,爱用是非的观点来探讨哲学的问题,如某观点是错的或对的,但有些许研究的话,便知哲学无所谓对错,这些刻板印象往往都是受一些教学者的影响,所以单一的哲学角度去看待其它的哲学思想;这些哲学思想一直为我们研究,便足以其思想合理性。
因此,给哲学以一种明确的定义是很不明智的,会陷入危险,这就是为什么没有一个哲学研究者会对哲学进行定义,他会以严密的逻辑推演方式或以商榷的语气来说哲学。因此自己的方式去做哲学才是正确的道路。
(二)对几种哲学定义的批驳
哲学最早起源于希腊语philosophia,它是由philo和sophia组成,译爱和追求、 智慧。所以结合就译为爱智慧或追求智慧,谁能追求智慧呢?自然是人。据记载,最早使用philosophia和philosophos是南意大利学派的创始人毕达哥拉斯。在同西库翁或弗里阿西亚的僭主勒翁交谈时,使用了philosophia并称自己是philosophos,他还说philosophos才是追求真理的。因此,追求智慧的人也就归到了自由人的行列之中来。
哲学就是哲学史,即认为把整个哲学发展脉络弄清也就知哲学。我对该观点是否定的,首先把哲学当作历史来研究,就会把哲学和史学相混淆,而且研究量也是很大。其次真正做哲学的人都知道哲学在今天已不是保罗万象了;另外一个哲学家也不可能关注所有问题,他只会专注于他钟爱的领域,例如蒯英从不关心时事政治,他真正关心的是如何解决哲学难题和如何把思想表达得清。因此我们就不能采用史学的观点来研究哲学,哲学史应是有思维性和历史性并以历史性的内容来不断丰富哲学思维,最终实现哲学思想的活跃。
哲学是关于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这一说法跟据是恩格斯 “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我们仔细一看就会发现恩格斯加了“特别是”和“重大的基本问题”限定词,因古希腊的哲学没完全体现,这个说法自然就犯了绝对化的境地。因为马克思哲学就是属于现代西方哲学的,它自然不是知识论哲学,实践的观点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从而马克思主义哲学就不能划为思维和存在。
哲学是科学之科学也是错误的。就拿马克思主义哲学来说,它虽然对学习和研究具有重大的指导作用,但它是不能代替科学的,因哲学揭示的是世界最普遍本质和一般规律,而具体科学揭示的是世界特定领域的特殊规律。
(三)我所认为的哲学定义
我认为哲学就是哲学,它不需要佐证来证明自己是哲学。一方面哲学与其他学科是紧密联系的,这是毋庸置疑的,其他学科也需要哲学提供指导;不过哲学与其他学科是有区别的,各学科都有自己独到的研究领域、研究对象、研究问题。我想这一点也就只有哲学能做到,即用哲学的回答方式解答哲学是什么,表明上什么都没说,却真正体现了哲学的独到价值和本质。不过哲学是没有本质的规定性,所以我们都不应该将任何一种哲学模式来称作哲学。
哲学就是爱智慧或者追求智慧,这是早期古希腊哲学家的看法,苏哥拉底在当时被称作是最有智慧的人,因为在当时苏哥拉底喜欢对问题不断地追思以及不断地善于找问题。自己能够主动去追求智慧,便可以体现出一个人内心中对知识的渴望与追求,不管他会遇到什么样的困难,他也不会选择放弃,这不是哲学的精神吗?我想可以做一个肯定的回答。
哲学会对语言错误运用,这是基于维特根斯坦在1933年前后在哲学笔记和讲座中所论述的内容而总结出来。另外我们也可推出哲学是一种澄清命题意义或语言意义的活动,语言在这中间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现代逻辑的产生把语言的表达问题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因为它清楚地认识到语言本身就是在对思想进行构建,所以很多分析哲学家们都认为,人从经验中获得了知识,而知识的构成是我们的知性能力和直观,但是知识的表达只能通过我们的语言才能完成,所以语言表达绝不仅仅只是一种工具,只有通过语言表达才能够表达和理解思想。
二、哲学的问题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哲学问题有其独特的性质,哲学问题是我们所遇到的最基本的问题,也是为大多数人所熟知的普遍问题;但哲学问题绝不是经验性的问题,因为凡是带有经验的问题往往我们可以用经验来回答它或者是否定它,而且不同的人肯定有不同的回答。例如我问:这支笔是什么颜色?视力正常的人会回答道这是什么颜色的笔,但对于色盲的人来说却是其它的颜色。
(一)哲学的基本问题
关于哲学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毋庸置疑的,这一问题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思维和存在何者为第一性的问题,对这一问题的不同回答可以划分为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二是思维能否认识存在,分为可知论和不可知论。这两个基本方面也就构成了我们整个哲学史的基本发展脉络。
思维和存在的关系或物质和意识的关系之所以是基本的问题,是因对其回答可以决定我们对一些问题的看法。例如我信神创论,那么我就会认为这个世界是存在神的,神创造出了人和万物。又或者我坚持世界进化的学说,必然我就不会同意神创造世界的看法,我们之所以相信神的存在,是想找到心灵的慰藉。我们从有神论和无神论的观点看问题,也能充分地体现我们对人生的基本看法。 (二)哲学的问题是关乎人的
海德格尔曾论述道:“哲学所探讨的东西是与我们本身休戚相关的,人或人的生命的本质就是哲学的,哲学在我们的生命最深处拨动着我们心灵之弦。或者说,哲学就存在于我们自身之内。或者更进一步说,人的存在就是哲学性的”。从中我们可看到海德格尔肯定了人在哲学中的决定作用,只有人才有理智,只有人才能根据环境的变化制造出有利于自己的工具,从而帮助自己更好的生存。也就只有人才有思想,比如我觉得思维缺乏时,我便会思考我是不是应该来补充我的思维又或者会常常思考:“我为什么要做这件事、未来的我究竟应走向何方”。我想也只有我们人才会有这样的思想,思想是我们人类的本质属性和存在方式。
正是因为人会思想,才会去思考和行动,哲学便是对这一现实应运而生。所以哲学家们的工作就是为人服务的,虽然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人、不同的学说,但这些哲学家们实际上是以一种更好的方式帮助我们理解这些问题例如。例如我们在提倡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大众化,就是想以一种通俗易懂的方式让人们理解接受它;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如果马克思主义哲学不关乎人的话,它就不会被国内外学者广泛研究。不过如今哲学的研究者却陷入了这样一种困境:只关注到一个哲学家的思想是什么,却没认真考虑其思想的现实意义,又或只醉心于他自己的理想国,不顾其合理性的存在。因此,我觉得哲学应该回归正途,关乎于现实和人的生存,如在环境日益恶化的今天我们应该怎么去发展自己和社会、面对社会日益动荡的今天人类究竟应该走向何方。
三、如何做哲学
(一)沉淀和挖掘
做学问,离不开深厚的知识积累,只有这样我们才有素材,若空空如也,那么根本不可能做好一门学问。由于哲学自身的特殊性,做哲学更需要沉淀。我们这里的沉淀不是指化学意义上的沉淀,我所说的沉淀一方面是指在哲学的研究过程中,应多读原著。具体的过程是:首先读一些导论的书和文章,因为这些所说都是最显而易懂的理论。其次读原文加注释的书,我们初碰原文肯定存在诸多问题或理解有所偏差。最后读原著,在这里我们尤其需注意外文文献,因为不同翻译者可能会带有自己的感情色彩从而会导致我们对这一学说的错误理解。另一方面,我们也要注重对生活经历的积累,生活是我们最好的老师,因此我们需要多关注一些事实,从实践中获得对生活的感悟,沉醉于书本的知识理论中是绝对不可能有所顿悟的,正所谓“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仅有沉淀还不够,还需挖掘。所谓挖掘是指在做哲学中,我们能够把自己所内化的哲学知识运用到我们所想研究的问题和解释所遇到的问题中来。挖掘是一个至关重要的一环,要想把这些沉淀挖掘出来就离不开我们平时的多思多虑,多和别人进行交流,在交流中碰撞出智慧的火花。但需要注意不能投机取巧,必须要自己切实思考,做到真正脱离书本,直接面对问题本身,而不是选择去逃避。
(二)敢于怀疑和分析归纳
敢于怀疑的精神才能促使哲学不断地向前进步,学习和研究哲学因此要尤其注重方法,每做一件事都应多问为什么,如果我们对周遭的一切始终保持平常态度,那么我们对哲学的研究便会陷入到停滞之中。敢于怀疑最著名的当然要数笛卡尔,他的哲学第一个信条就是“怀疑一切”,他在《哲学原理》中说道“要想追求真理,我们必须在一生中尽可能地把所有事物都来怀疑一次”。他为什么要有这样的态度并不是因为他挑剔,而是因为他相信感觉和理智有时会欺骗我们,他希望通过“怀疑一切”的方法把一切值得怀疑的东西排除出去,为我们的思考腾出空间。所以,笛卡尔的怀疑方法为休谟、康德等诸多哲学家运用。
分析归纳包括分析和归纳两个方面。摩尔:“分析就是给概念或命题下定义的方式”,所以分析就是把即将要分析的材料和概念按照性质或关系抽丝剥茧出来。这样一来我们就能够看清每个涵义在表达什么和推导出结论,眉毛胡子一把抓的方法是不行的,分析是逻辑学家尤其重视的。所谓的归纳就是能把我们掌握细碎知识用一个词或一句话概括总结出来,那么归纳推论就是指能从过去的经验例证去推导未来将会是什么样子的。科学的一些规律就是运用归纳方法得到的,通过归纳的方法可以不断地促进我们进步,如弗朗西斯.培根尤其重视归纳,他认为研究经验事物最为有效的工具应该是科学的归纳法,即运用“三表法”:具有表、差异表和程度表,完成了这三表的收集,我们就可以进行归纳。因此,培根的学说大大推动了欧洲自然科学的发展,马克思称他为“整个近代实验科学的真正始祖。
参考文献:
[1] 胡军. 哲学是什么-《人文社会科学是什么》丛书[M].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2.
[2] 《西文哲学史》编写组. 西方哲学史[M]. 人民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1.
[3] 孙正聿. “哲学就是哲学史”的涵义与意义[J].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11(1):49-53.
[4] 俞吾金. 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再认识[J].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7(2):68-77.
学位论文是高等院校毕业生用以申请授予相应学位而提出作为考核和评审的文章。学位论文分为学士、硕士、博士三个等级。1、学士论文:学士论文是合格的本科毕业生撰写的论文。毕业论文应反映出作者能够准确地掌握大学阶段所学的专业基础知识,基本学会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进行科学研究的方法,对所研究的题目有一定的心得体会,论文题目的范围不宜过宽,一般选择本学科某一重要问题的一个侧面或一个难点,选择题目还应避免过小、过旧和过长。2、硕士论文:硕士论文是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所撰写的论文。它应能反映出作者广泛而深入地掌握专业基础知识,具有独立进行科研的能力,对所研究的题目有新的独立见解,论文具有一定的深度和较好的科学价值,对本专业学术水平的提高有积极作用。3、博士论文:博士论文是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撰写的论文。它要求作者在博导的指导下,能够自己选择潜在的研究方向,开辟新的研究领域,掌握相当渊博的本学科有关领域的理论知识,具有相当熟练的科学研究能力,对本学科能够提供创造性的见解,论文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对学科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学位论文的特点:
1、学位论文是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的毕业生为获得各级学位所撰写的论文。
2、学位论文是通过大量的思维劳动而提出的学术性见解或结论,具有一定的独创性。
3、参考文献多、全面,有助于对相关文献进行追踪检索。
4、一般不公开出版,单纯的文摘数据已无法满足读者需要,读者对电子论文全文的需求呈上升趋势。
学位论文只能有一个主题(不能是几块工作拼凑在一起),这个主题要具体到问题的基层(即此问题基本再也无法向更低的层次细分为子问题),而不是问题所属的领域,更不是问题所在的学科,换言之,研究的主题切忌过大。
因为涉及的问题范围太广,很难在一本硕士学位论文中完全研究透彻。通常,硕士学位论文应针对某学科领域中的一个具体问题展开深入的研究,并得出有价值的研究结论。
学位学位论文是学术作品,因此其表述要严谨简明,重点突出,专业常识应简写或不写,做到层次分明、数据可靠、文字凝练、说明透彻、推理严谨、立论正确,避免使用文学性质的或带感情色彩的非学术性语言。论文中如出现一个非通用性的新名词、新术语或新概念,需随即解释清楚。
毕业论文(graduation study),按一门课程计,是普通中等专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本科院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及研究生学历专业教育学业的最后一个环节,为对本专业学生集中进行科学研究训练而要求学生在毕业前总结性独立作业、撰写的论文。从文体而言,它也是对某一专业领域的现实问题或理论问题进行 科学研究探索的具有一定意义的论文。一般安排在修业的最后一学年(学期)进行。学生须在教师指导下,选定课题进行研究,撰写并提交论文。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科学研究能力;加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理论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训练;从总体上考查学生学习所达到的学业水平。论文题目由教师指定或由学生提出,经教师同意确定。均应是本专业学科发展或实践中提出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通过这一环节,应使学生受到有关科学研究选题,查阅、评述文献,制订研究方案,设计进行科学实验或社会调查,处理数据或整理调查结果,对结果进行分析、论证并得出结论,撰写论文等项初步训练。2020年12月24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提出,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2%。[1][2]中文名毕业论文外文名graduation study面向人群应届毕业生及在职毕业生组 成中专、专科、本科、研究生毕业论文相关视频快速导航基本要求写毕业论文主要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理论联系实际,独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得到从事本专业工作和进行相关的基本训练。毕业论文应反映出作者能够准确地掌握所学的专业基础知识,基本学会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进行科学研究的方法,对所研究的题目有一定的心得体会,论文题目的范围不宜过宽,一般选择本学科某一重要问题的一个侧面。毕业论文的基本教学要求是:1、培养学生综合运用、巩固与扩展所学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培养学生独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培养学生处理数据和信息的能力。2、培养学生正确的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3、培养学生进行社会调查研究;文献资料收集、阅读和整理、使用;提出论点、综合论证、总结写作等基本技能。毕业论文是毕业生总结性的独立作业,是学生运用在校学习的基本知识和基础理论,去分析、解决一两个实际问题的实践锻炼过程,也是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果的综合性总结,是整个教学活动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撰写毕业论文对于培养学生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提高其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有着重要意义。毕业论文在进行编写的过程中,需要经过开题报告、论文编写、论文上交评定、论文答辩以及论文评分五个过程,其中开题报告是论文进行的最重要的一个过程,也是论文能否进行的一个重要指标。撰写意义1.撰写毕业论文是检验学生在校学习成果的重要措施,也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大学生在毕业前都必须完成毕业论文的撰写任务。申请学位必须提交相应的学位论文,经答辩通过后,方可取得学位。可以这么说,毕业论文是结束大学学习生活走向社会的一个中介和桥梁。毕业论文是大学生才华的第一次显露,是向祖国和人民所交的一份有分量的答卷,是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报到书。一篇毕业论文虽然不能全面地反映出一个人的才华,也不一定能对社会直接带来巨大的效益,对专业产生开拓性的影响。但是,实践证明,撰写毕业论文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是保证出好人才的重要措施。2.通过撰写毕业论文,提高写作水平是干部队伍“四化”建设的需要。党中央要求,为了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要,领导班子成员应当逐步实现“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这个“四化”的要求,也包含了对干部写作能力和写作水平的要求。3.提高大学生的写作水平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在新的历史时期,无论是提高全族的科学文化水平,掌握现代科技知识和科学管理方法,还是培养社会主义新人,都要求我们的干部具有较高的写作能力。在经济建设中,作为领导人员和机关的办事人员,要写指示、通知、总结、调查报告等应用文;要写说明书、广告、解说词等说明文;还要写科学论文、经济评论等议论文。在当今信息社会中,信息对于加快经济发展速度,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发挥着愈来愈大的作用。写作是以语言文字为信号,是传达信息的方式。信息的来源、信息的收集、信息的储存、整理、传播等等都离不开写作。论文种类毕业论文是学术论文的一种形式,为了进一步探讨和掌握毕业论文的写作规律和特点,需要对毕业论文进行分类。由于毕业论文本身的内容和性质不同,研究领域、对象、方法、表现方式不同,因此,毕业论文就有不同的分类方法。按内容性质和研究方法的不同可以把毕业论文分为理论性论文、实验性论文、描述性论文和设计性论文。后三种论文主要是理工科大学生可以选择的论文形式,这里不作介绍。文科大学生一般写的是理论性论文。理论性论文具体又可分成两种:一种是以纯粹的抽象理论为研究对象,研究方法是严密的理论推导和数学运算,有的也涉及实验与观测,用以验证论点的正确性。另一种是以对客观事物和现象的调查、考察所得观测资料以及有关文献资料数据为研究对象,研究方法是对有关资料进行分析、综合、概括、抽象,通过归纳、演绎、类比,提出某种新的理论和新的见解。按议论的性质不同可以把毕业论文分为立论文和驳论文。立论性的毕业论文是指从正面阐述论证自己的观点和主张。一篇论文侧重于以立论为主,就属于立论性论文。立论文要求论点鲜明,论据充分,论证严密,以理和事实服人。驳论性毕业论文是指通过反驳别人的论点来树立自己的论点和主张。如果毕业论文侧重于以驳论为主,批驳某些错误的观点、见解、理论,就属于驳论性毕业论文。驳论文除按立论文对论点、论据、论证的要求以外,还要求针锋相对,据理力争。
论文后面的参考文献的[J][D]等的是什么意思? J代表期刊文章 D代表学位论文。 储有M(专著)C(论文集)N(报纸文章) R(报告)S(标准)P(专利) 论文参考文献中J、M、D等是什么意思 ? 注:英文的文献标识码应与中文对应。[参考文献类型标识码]M专著Monograph;C-论文集Collection;N报纸文章News;J期刊文章Journal;D学位论文Degree;R报告Report;S标准Standard;P专利Patent;A专著、论文集中的析出文献Article;Z其它末说明文献(1)文献类型标识:专著[M];期刊[J];论文集[c];学位论文[D];标准[S];报告[R];专利[P];报纸[N];(2)电子文献类型标识:数据库[DB];计算机程序[CP];电子公告[EB];(3)电子文献的载体类型及其标识:联机网上数据库[DB/OL]; 国家期刊出版格式要求在中图分类号的下面应标出文献标识码,规定如下:作者可从下列A、B、C、D、E中选用一种标识码来揭示文章的性质:A理论与应用研究学术论文(包括综述报告);B实用性成果报告(科学技术)、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总结(科技);C业务指导与技术管理的文章(包括特约评论);D一般性通讯、报导、专访等;E文件、资料、人物、书刊、知识介绍等。注:英文的文献标识码应与中文对应。[参考文献类型标识码]M专著Monograph;C-论文集Collection;N报纸文章News;J期刊文章Journal;D学位论文Degree;R报告Report;S标准Standard;P专利Patent;A专著、论文集中的析出文献Article;Z其它末说明文献(1)文献类型标识:专著[M];期刊[J];论文集[c];学位论文[D];标准[S];报告[R];专利[P];报纸[N];(2)电子文献类型标识:数据库[DB];计算机程序[CP];电子公告[EB];(3)电子文献的载体类型及其标识:联机网上数据库[DB/OL];论文参考文献后面【M】【D】等都代表什么 参考文献可以在百度学术中找到。 参考文献规范格式 一、参考文献的类型 参考文献(即引文出处)的类型以单字母方式标识,具体如下: M——专著 C——论文集 N——报纸文章 J——期刊文章 D——学位论文 R——报告 对于不属于上述的文献类型,采用字母“Z”标识。 对于英文参考文献,还应注意以下两点: ①作者姓名采用“姓在前名在后”原则,具体格式是: 姓,名字的首字母. 如: Malcolm Richard Cowley 应为:Cowley, .,如果有两位作者,第一位作者方式不变,&之后第二位作者名字的首字母放在前面,姓放在后面,如:FrankNorris 与Irving Gordon应为:Norris, F. & .; ②书名、报刊名使用斜体字,如:Mastering English Literature,English Weekly。 二、参考文献的格式及举例 1.期刊类 【格式】[序号]作者.篇名[J].刊名,出版年份,卷号(期号):起止页码. 【举例】 [1] 王海粟.浅议会计信息披露模式[J].财政研究,2004,21(1):56-58. [2] 夏鲁惠.高等学校毕业论文教学情况调研报告[J].高等理科教育,2004(1):46-52. [3] Heider, . The structure of color space in naming and memory of twolanguages [J]. 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and Research, 1999, (3): 62 – 67. 2.专著类 【格式】[序号]作者.书名[M].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份:起止页码. 【举例】[4] 葛家澍,林志军.现代西方财务会计理论[M].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01:42. [5] Gill, English Literature [M]. London: Macmillan, 1985: 42-45. 3.报纸类 【格式】[序号]作者.篇名[N].报纸名,出版日期(版次). 【举例】 [6] 李大伦.经济全球化的重要性[N]. 光明日报,1998-12-27(3). [7] French,W. Between Silences: A Voice from China[N]. Atlantic Weekly, 1987-8-15(33). 4.论文集 【格式】[序号]作者.篇名[C].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份:起始页码. 【举例】 [8] 伍蠡甫.西方文论选[C]. 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79:12-17. [9]Spivak,G. “Can theSubaltern Speak?”[A]. & L. Gros *** erg(eds.). Victory in Limbo: Imigi *** [C]. Urbana:University of Illinois Press, 1988, . [10]Almarza, . Student foreign language teacher’s knowledge growth [A]. In and (eds.).Teacher Learning in Language Teaching [...... 毕业论文答辩是什么意思? 答辩就是你写好论文后,按照主考校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参加的论文审核,由答辩组的老师围绕着你的论文提出各种问题,让你来回答,答辩合格才可以申请毕业。 硕士研究生要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小论文,什么意思 意思是发表的论文的研究内容与你的毕设(学位论文)内容是相关的,一般是其中的一部分。 比如你的毕设是研究一个完整的雷达系统,你的小论文可能只是介绍这个雷达系统的接收机部分,这可以叫内容相关。但是如果你发表了一篇研究诗歌的小论文,与雷达没什么关系,这就不能叫内容相关。 学位论文结构散是什么意思? 可能需要重新列提纲框架,记住论文骨架为论题服务,通用的架构就是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三大部分都要紧贴中心,不要无的放矢,否则就会中心不清,显得文章骨架的结构松散。 学位论文 和学术论文的区别 学位论文是为了申请到学位而公开发表的报告。一般有比较严格的字数和格式要求,内容也比较多,尤其胆其中的观点、论据逻辑层次也比一般论文复杂。其复杂程度依照学士论文、硕士论文、博士论文等也更加复杂。这种论文需要导师审核,还需要专家答辩,非常重要。代表的是作者的学位水平和学术素养。只能是个人撰写,不能与他人合作,属于自己的专署文章。不过大多写明指导导师的姓名。 学术论文是发表在杂志或学术会议上阐明自己学术观点的文章。首先根据会议或学术期刊的要求确定题目,然后提出论文的观点。然后对自己的观点进行论证。一般理工科论文需要进行实验并对实验数据进行总结、推导,建立必要的数学模型等等,把方法介绍清楚,并得出相应的结论。 最后是对论文内容进行归纳、总结,得出和论文题目相符合的结论。一般经过会务组专家或期刊责任编辑审核后即可发表。代表的是作者的学术水平和研究深度。可以自己单独撰写,也可以与人合作联合发表。 专业论文指的是什么意思 毕业论文,泛指专科毕业论文、本科毕业论文(学士学位毕业论文)、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博士学位论文)等,即需要在学业完成前写作并提交的论文,是教学或科研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论文格式 编辑 1.题目:题目应简洁、明确、有概括性,字数不宜超过20个字(不同院校可能要求不同)。本专科毕业论文一般无需单独的题目页,硕博士毕业论文一般需要单独的题目页,展示院校、指导教师、答辩时间等信息。英文部分一般需要使用Times New Roman字体。2.版权声明:一般而言,硕士与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内均需在正文前附版权声明,独立成页。个别本科毕业论文也有此项。 3.摘要:要有高度的概括力,语言精练、明确,中文摘要约100—200字(不同院校可能要求不同)。 4.关键词:从论文标题或正文中挑选3~5个(不同院校可能要求不同)最能表达主要内容的词作为关键词。关键词之间需要用分号或逗号分开。 5.目录:写出目录,标明页码。正文各一级二级标题(根据实际情况,也可以标注更低级标题)、参考文献、附录、致谢等。 6.正文:专科毕业论文正文字数一般应在5000字以上,本科文学学士毕业论文通常要求8000字以上,硕士论文可能要求在3万字以上(不同院校可能要求不同)。 毕业论文正文:包括前言、本论、结论三个部分。 ①前言(引言)是论文的开头部分,主要说明论文写作的目的、现实意义、对所研究问题的认识,并提出论文的中心论点等。前言要写得简明扼要,篇幅不要太长。 ②本论是毕业论文的主体,包括研究内容与方法、实验材料、实验结果与分析(讨论)等。在本部分要运用各方面的研究方法和实验结果,分析问题,论证观点,尽量反映出自己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 ③结论是毕业论文的收尾部分,是围绕本论所作的结束语。其基本的要点就是总结全文,加深题意。 7.致谢:简述自己通过做毕业论文的体会,并应对指导教师和协助完成论文的有关人员表示谢意。 8.参考文献:在毕业论文末尾要列出在论文中参考过的所有专著、论文及其他资料,所列参考文献可以按文中参考或引证的先后顺序排列,也可以按照音序排列(正文中则采用相应的哈佛式参考文献标注而不出现序号)。 9.注释:在论文写作过程中,有些问题需要在正文之外加以阐述和说明。 10.附录:对于一些不宜放在正文中,但有参考价值的内容,可编入附录中。有时也常将个人简介附于文后。 论文参考文献中的字母是什么意思 参考文献(即引文出处)的类型以单字母方式标识:M——专著,C——论文集,N——报纸文章,J——期刊文章,D——学位论文,R——报告,S——标准,P——专利;对于不属于上述的文献类型,采用字母“Z”标识。 参考文献一律置于文末。其格式为: (一)专著 示例 [1] 张志建.严复思想研究[M]. 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 [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3] [英]蔼理士.性心理学[M]. 潘光旦译注.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二)论文集 示例 [1] 伍蠡甫.西方文论选[C]. 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79. [2] 别林斯基.论俄国中篇小说和果戈里君的中篇小说[A]. 伍蠡甫.西方文论选:下册[C]. 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79. 凡引专著的页码,加圆括号置于文中序号之后。 (三)报纸文章 示例 [1] 李大伦.经济全球化的重要性[N]. 光明日报,1998-12-27,(3) (四)期刊文章 示例 [1] 郭英德.元明文学史观散论[J].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5(3). (五)学位论文 示例 [1] 刘伟.汉字不同视觉识别方式的理论和实证研究[D]. 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心理系,1998. (六)报告 示例 [1] 白秀水,刘敢,任保平. 西安金融、人才、技术三大要素市场培育与发展研究[R]. 西安:陕西师范大学西北经济发展研究中心,1998. (七)、对论文正文中某一特定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性的注释,置于本页地脚,前面用圈码标识。 这个都很简单的 毕业论文送审是什么意思? 查重复率的
为什么不要这样呢?其实原因很简单。一旦你把自己的位置放到敌对者这样一个角色,对方就会觉得你是不是太过于小心眼了。尤其是,当他认为他新认识的那个人并没有你说的这些缺点,而却遭到你的诋毁,这会让他觉得你对他还有所留恋,还想和他重新在一起。
题目是法学论文的一个组成部分,可以起吸引读者的作用。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法学毕业论文论题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1、论法治社会中的人权保障
2、同案不同判的反省与现实出路
3、当代中国案例指导制度的构建与困境
4、论网络舆论监督的法治意义
5、网络舆情对司法公正的影响
6、论法治社会构建中的权利冲突
7、当代中国法治社会构建中的公权力定位
8、网络监督与司法公正
9、能动司法的意义及其局限
10、法制现代化中的问题及其解决
11、司法体制改革的困境与出路
12、网络时代的法治秩序建构
13、审判方式改革与司法独立
14、和谐社会的法治标准
15、当代中国法律职业共同体建构的意义与问题
16、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实践价值及其培育
17、论法的正义价值
18、论法治的社会基础
19、论法的自由价值
20、论法律解释的必要性及其局限
1. 论法官有限自由裁量权的意义及其局限
2. 论当代中国法律实施中的文化阻碍及其克服
3. 当代中国司法实践中法律论证的应用
4. 论法律解释的原则
5. 论司法裁判中法律原则的功能
6. 当代中国法治进程的困惑与出路
7. 论当代中国法治社会中习惯法的价值
8. 论网络时代的司法监督
9. 论中国法律文化传统中的合理因素及其当代价值
10. 论法律权利与人权的关系
11. 论和谐社会构建中的法与道德关系
12. 论法律原则的生成与实践价值
13. 公民文化与法治社会的构建
14. 论当代中国公民法律信仰的培育
15. 论法治国家的公民社会基础
16. 当代中国法治国家构建中法与道德关系的重新审视
17. 论当代中国法治发展中的传统文化优势与阻碍
18. 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和谐精神
19. 和谐社会构建背景中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20. 转型中国的法治秩序建构与困境
1、中国奴隶制法制特点研究
2、成文法的公布及其对中国法律发展的意义
3、秦律研究
4、汉律研究
5、“文景之治”与汉代的刑制改革
6、唐律研究
7、白居易判词研究
8、宋代司法审判制度研究
9、明大诰研究
10、中国古代清官现象研究
11、清代少数民族立法研究
12、清代法制对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扼杀
13、中国死刑制度的发展演变研究
14、领事裁判权制度研究
15、清末变法改制研究
16、太平天国法律制度研究
17、中国古代法官自由裁量问题研究
18、国民党六法全书评析
19、东北解放区土地立法问题研究
20、黑龙江流域金代法制研究
3000字太短了,写不出来什么有深度的东西,下面这篇还可以,你参考下一、引言 大数据技术的发展给科技进步、信息共享、商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变革,社会活动网络化的发展趋势更给予了个人信息丰富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使它成为对于国家、社会、组织乃至个人都具有重要意义的战略资源。与此同时,与个人信息相关的犯罪活动也呈现出高发态势。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增设“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将两个罪名整合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并扩大了主体范围,加大了处罚力度。2017年3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2017年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司法适用做出了具体规定。笔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对判决结果包含“公民个人信息”的刑事一审判决逐年进行检索,2009-2019年间各年份相关判决数如图表 1所示。我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发展可为四个阶段:2009~2012年,此类判决数为零,与个人信息相关的犯罪案件在实践中鲜有发生;2012~2016年,判决数量开始缓速增长,总量尚较少;2016~2017 年判决数量激增 ,呈现出高发态势;2016~2019年,犯罪数量增速放缓。 图表 1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行为对象,公民个人信息的内涵、范围、判断标准对立法和司法适用具有重要意义。《2017年解释》第1条对其概念做了明确的规定,但实践中对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仍存在一些模糊的地方。如,如何把握行踪轨迹信息的范围、如何把握财产信息的范围和如何认定公民个人信息的可识别性等。由此观之,要实现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准确认定,我们应该对其行为对象的内涵、外延进行深入研究。本文拟对《刑法》二百五十三条“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进行深入分析,希望能对司法实践中该罪的认定提供有益参考。 二、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合理保护限度的设定原则 信息网络时代,我们要在推动信息科技的发展应用和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之间寻求适度的平衡。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过小或者过大,都不利于社会的正常发展。笔者认为,应当基于以下三项原则设定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合理限度。(一)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刑法的谦抑性,是指刑法应合理设置处罚的范围与程度,当适用其他法律足以打击某种违法行为、保护相应合法权益时,就不应把该行为规定为犯罪;当适用较轻的制裁方式足以打击某种犯罪、保护相应合法权益时,就不应规定更重的制裁方式。此原则同样是刑法在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进行规制时应遵循的首要原则。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尚未健全、前置法缺失的当下,刑法作为最后保障法首先介入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行规制时,要格外注意秉持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严格控制打击范围和力度。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认定,范围过窄,会导致公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不能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打击;范围过宽,则会使刑法打击面过大,导致国家刑罚资源的浪费、刑罚在实践中可操作性的降低,阻碍信息正常的自由流通有违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在实践中,较常见的是认定范围过宽的问题,如公民的姓名、性别等基础性个人信息,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识别个人身份,但大多数人并不介意此类个人信息被公开,且即便造成了一定的危害结果,也不必动用刑罚手段,完全可以利用民法、行政法等前置法予以救济。(二)权利保护与信息流通相平衡原则大数据时代,随着信息价值的凸显,个人信息保护与信息流通之间的价值冲突也逐渐凸显。一方面,信息的自由流通给国家、社会、个人都带来了多方面的便利,另一方面,也不可避免地对个人生命和财产安全、社会正常秩序甚至国家安全带来了一定的威胁。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需要使得数据的自由流通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如何平衡好其与个人权益保护的关系,是运用刑法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行规制时必须要考虑的问题。个人信息保护不足,则会导致信息流通的过度自由,使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处于危险境地、社会的正常经济秩序遭到破坏;保护过度,则又走入了另一个极端,妨碍了信息正常的自由流通,使社会成员成为一座座“信息孤岛”,全社会也将成为一盘散沙,也将信息化可以带来的巨大经济效益拒之门外。刑法要保护的应当仅仅是具有刑法保护的价值和必要,并且信息主体主动要求保护的个人信息。法的功能之一便是协调各种相互矛盾的利益关系,通过立法和司法,平衡好个人信息权利保护与信息自由流通,才可以实现双赢。应努力构建完备的个人信息保护体系,既做到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又可促进信息应有的自由流动,进而推动整个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三)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相协调原则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让渡是合理的且必须,因为公共利益往往涉及公共安全与社会秩序,同时也是实现个人利益的保障。但是这种让渡的前提是所换取的公共利益是合法、正当的,并且不会对个人隐私和安全造成不应有的侵害。公共安全是限制公民个人信息的典型事由。政府和司法部门因为社会管理的需要往往会进行一定程度的信息公开,信息网络的发展也使得大数据技术在社会安全管理活动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对于公民个人利益边界的触碰,由此产生公共管理需要与个人权益维护之间的冲突。相对于有国家机器做后盾的公权力,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处于弱势地位,让个人信息的保护跟得上信息化的发展,是我们应该努力的方向。公众人物的个人信息保护是此原则的另一重要体现,王利明教授将公众人物划分为政治性公众人物和社会性公众人物两类。对于前者,可将其个人信息分为两类:一类是与公民监督权或公共利益相关的个人信息,此类个人信息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的让步是必须的;另一类是与工作无关的纯个人隐私类信息,由于这部分个人信息与其政治性职务完全无关,所以应受与普通人一样的完全的保护。对于社会性公众人物,其部分个人信息是自己主动或是希望曝光的,其因此可获得相应的交换利益,对于这部分信息,刑法不需要进行保护;也有部分信息,如身高、生日、喜好等虽然被公开,但符合人们对其职业的合理期待,且不会有损信息主体的利益,对于此类信息,也不在刑法保护范围内;但对于这类信息主体的住址、行踪轨迹等个人信息,因实践中有很多狂热的粉丝通过人肉搜索获得明星的住址、行程信息,对明星的个人隐私进行偷窥、偷拍,此类严重影响个人生活安宁和基本权益的行为应当受到刑法的规制。 三、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特征及相关范畴 (一)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概念是解决法律问题必不可少的工具”。1.“公民”的含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是指具有我国国籍的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罪名和罪状中都使用了“公民”一词,对于其含义的一些争议问题,笔者持以下观点:(1)应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从字面上和常理来看,中国刑法中的“公民”似乎应专门指代“中国的公民”。但笔者认为,任何人的个人信息都可以成为该罪的犯罪对象,而不应当把我国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局限于中国公民。第一,刑法一百五十三条采用的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个人信息”的表述,而是了“公民个人信息”,对于刑法规范用语的理解和适用,我们不应人为地对其范围进行不必要的限缩,在没有明确指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情况下,不应将“公民”限定为中国公民。第二,全球互联互通的信息化时代,将大量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保护排除在我国刑法之外,会放纵犯罪,造成对外国籍人、无国籍人刑法保护的缺失,这既不合理,也使得实践中同时涉及侵犯中国人和非中国人的个人信息的案件的处理难以操作。第三,刑法分则第三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并不限于仅对“中国公民”的保护,也同等地对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的此类权利进行保护。因此,处于我国刑法第三章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保护对象,也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我国对中国公民、处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 籍人以及遭受中国领域内危害行为侵犯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一视同仁地提供刑法的保护,不主张有例外。”(2)不应包括死者和法人对于死者,由于其不再具有人格权,所以不能成为刑法上的主体。刑法领域上,正如对尸体的破坏不能构成故意杀人罪一样,对于死者个人信息的侵犯,不应成立侵犯个人信息罪。对死者的个人信息可能涉及的名誉权、财产权,可以由死者的近亲属主张民法上的精神损害赔偿或继承财产来进行保护。对于法人,同样不能成为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信息主体。一方面,自然人具有人格权,而法人不具有人格权,其只是法律拟制概念,不会受到精神上的损害。另一方面,法人的信息虽然可能具有很大的商业价值和经济效益,但是已有商业秘密等商法领域的规定对其进行保护。因此,法人的信息不适用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2.“个人信息”的含义法学理论上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主要识别说、关联说和隐私说。识别说,是指将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作为公民个人信息的关键属性。可识别性根据识别的程度又可以分为两种方式,即通过单个信息就能够直接确认某人身份的直接识别,和通过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或者通过信息对比分析来识别特定个人的间接识别。学界支持识别说观点的学者大多指的是广义的识别性,既包括直接识别,又包括间接识别。关联说认为所有与特定自然人有关的信息都属于个人信息,包括“个人身份信息、个人财产情况、家庭基本情况、动态行为和个人观点及他人对信息主体的相关评价”。根据关联说的理论,信息只要与主体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就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隐私说认为,只有体现个人隐私的才属于法律保障的个人信息内容。隐私说主要由美国学者提倡,主张个人信息是不愿向他人公开,并对他人的知晓有排斥心理的信息。笔者认为,通过识别说对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界定最为可取。关联说导致了刑法保护个人信息的范围过分扩大,而隐私说则只将个人信息局限在个人隐私信息的范围内,忽略了不属于个人隐私但同样具有刑法保护价值的个人信息,同时由于对隐私的定义受个人主观影响,所以在实践中难以形成明确的界定标准。相比之下,识别说更为可取,不仅能反应需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的根本属性,又具有延展性,能更好的适应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而导致的公民个人信息类型的不断增多。且通过梳理我国关于个人信息的立法、司法,识别说的观点贯穿其中。名称 生效年份 对“个人信息”核心属性的界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 2012年 可识别性、隐私性《关于依惩处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的通知》 2013年 可识别性、隐私性《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4年 隐私性《网络安全法》 2016年 可识别性《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7年 可识别性、可反映活动情况图表 2《网络安全法》和《2017年解释》中关于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无疑最具权威性。《网络安全法》采用了识别说的观点,将可识别性规定为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而后者采用了广义的“可识别性”的概念,既包括狭义可识别性 (识别出特定自然人身份) , 也包括体现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两者之所以采用了不同的表述,是因为《网络安全法》对公民个人信息做了整体而基础性的保护,而《2017年解释》考虑到,作为高度敏感信息的活动情况信息,随着定位技术的不断进步逐渐成为本罪保护的一个重点,因此在采用了狭义的身份识别信息概念的基础之上,增加了对活动情况信息的强调性规定,但其本质仍是应涵括在身份识别信息之内的。所以,应以可识别性作为判断标准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界定。(二)公民个人信息的特征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体现了其区别于广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价值。明确刑法领域个人信息的特征,有助于在司法中更好的对个人信息进行认定。1.可识别性这是公民个人信息的本质属性。可识别是指可以通过信息确定特定的自然人的身份,具体包括直接识别和间接识别。直接识别,是指通过单一的信息即可直接指向特定的自然人,如身份证号、指纹、DNA等信息均可与特定自然人一一对应。间接识别,是指需要将某信息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或者进行对比分析才能确定特定自然人,比如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兴趣爱好等信息均需要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才能识别出特定的信息主体。2.客观真实性客观真实性是指公民个人信息必须是对信息主体的客观真实的反映,。一方面,主观上的个人信息对特定个人的识别难度极大;另一方面,现行刑法关于侮辱罪或诽谤罪的相关规定足以对此类主观信息进行规制。司法实践中,如何判断信息的客观真实性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如何实现科学、高效鉴别个人信息客观真实性,是司法机关应努力的方向。现有的随机抽样的方法有一定可取性,但不够严谨。笔者认为,可以考虑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方式,若嫌疑人能证明其所侵犯的个人信息不具有客观真实性,则不构成本罪。3.价值性刑法的两大机能是保护法益和保障人权。从保护法益的机能出发,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这一自然犯,只有侵犯到公民法益的行为,才能纳入刑法规制的范围。而判断是否侵犯公民法益的关键就在于该信息是否具有价值。价值性不仅包括公民个人信息能够产生的经济利益,还包括公民的人身权利。从个人信息的人格权属性角度分析,个人隐私类信息的公开,会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名誉权,行踪轨迹类信息的公开,会对公民人身安全带来威胁。从个人信息的财产权属性角度分析,信息化时代,信息就是社会的主要财产形式,能够给人们带来越来越大的经济利益。“信息价值仅在当行为人主张其个人价值时才被考虑”,只有具有刑法保护价值的信息,才值得国家动用刑事司法资源对其进行保护。(三)个人信息与相关概念的区分很多国家和地区制定了专门的法律保护个人信息,但部分国家和地区没有采用“个人信息”的概念,美国多采用“个人隐私”的概念,欧洲多采用“个人数据”的概念,而“个人信息”的表述则在亚洲较为常见。对于这三个概念是可以等同,存在观点分歧。有观点认为,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有重合,但不能完全混同,也有观点认为个人信息包含个人隐私,以个人数据为载体。笔者认为,有必要对三个概念进行明确区分。1.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关于这两个概念的关系,有学者主张前者包含后者,有学者主张后者包含前者,还有学者认为两者并不是简单的包含关系。笔者认为,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相互交叉,个人信息包括一般信息和隐私信息,个人隐私包括隐私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所以两者的交叉在于隐私信息。两者制建有很大的区别,不能混淆。首先,私密程度不同,个人信息中除隐私信息以外的一般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需要信息主体进行公开的,如姓名、手机号、邮箱地址等,而个人隐私则具有高度的私密性,个人不愿将其公开;其次,判断标准不同,个人信息的判断标准是完全客观的,根据其是否具有识别性、真实性、价值性来进行判断即可,而个人隐私在判断上具有更多的主观色彩,不同主体对个人隐私的界定是不同的;最后,个人信息既具有消极防御侵犯的一面,也具有主动对外展示的一面,信息主体通过主动公开其部分个人信息,可能会获得一定的利益,而个人隐私则侧重消极防御,主体的隐私信息和隐私活动不希望被公开,隐私空间不希望被侵犯。2.个人信息与个人数据笔者认为,个人信息(personal information)和个人数据(personal Data)的区别在于,个人数据是以电子信息系统为载体的对信息主体的客观、未经过处理的原始记录,如个人在医院体检后从自助机取出的血液化验报告单;后者是指,数据中可对接收者产生一定影响、指导其决策的内容,或是数据经过处理和分析后可得到的上述内容,如血液化验报告数据经系统或医生的分析,形成的具有健康指导作用的结果报告,换言之,个人信息=个人数据+分析处理。 四、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司法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概念和原则的把握必然有一定的差异性,需要具体情况具体讨论。在本部分,笔者对一般个人信息的认定进行总结归纳,并对一些存在争议的情况进行分析。 (一)公民个人信息可识别性的认定“可识别性是指个人信息能够直接或者间接地指向确定的主体。”经过上文中的讨论,根据《网络安全法》和《2017年解释》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定义,我们能够得出,“识别性”是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解释第3条第2款印证了这一观点。对于能够单独识别特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往往比较容易判断,而对于需要与其他信息结合来间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信息,往往是个案中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也是本罪的认定中最为复杂的问题。面对实践中的具体案情,对于部分关联信息是否可以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时,可从行为人主观目、信息对特定自然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程度和信息需要结合的其他信息的程度三个方面综合分析加以判断。以此案为例:某地一医药代表为了对医生给予用药回扣,非法获取了某医院某科室有关病床的病床号、病情和药品使用情况。此案中所涉及的非法获取的信息不宜纳入刑法中“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首先,从行为人主观目的上看,并没有识别到特定自然人的目的,而仅仅是为了获取用药情况;其次,从以上信息对病人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以及生活安宁的重要性上来看,行为人获取以上信息并不会对病人权益造成侵犯;最后,从这些信息需要与其他信息结合的程度来看,病床号、用药情况等信息并不能直接识别到个人,需要结合病人的身份证号等才能起到直接识别的作用。所以,此案中的涉案信息不属于刑法所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二)敏感个人信息的认定《2017年解释》第五条根据信息的重要程度、敏感程度,即信息对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影响程度,将“公民个人信息”分为三类,并设置了不同的定罪量刑标准。类别列举 “情节严重”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 “情节特别严重“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特别敏感信息 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五百条以上敏感信息 住宿记录、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五百条以上五千条以上其他信息五千条以上 五万条以上图表 3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对标准适用的争议,主要表现在对敏感个人信息的认定。1.如何把握“行踪轨迹信息”的范围行踪轨迹信息敏感程度极高,一旦信息主体的行踪轨迹信息被非法利用,可能会对权利人的人身安全造成紧迫的威胁。《2017年解释》中对于行踪轨迹信息入罪标准的规定是最低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50以上”的,即构成犯罪。由于《2017年解释》中对行踪轨迹信息规定了极低的入罪标准,所以司法认定时应对其范围做严格把控,应将其范围限制在能直接定位特定自然人具体位置的信息,如车辆轨迹信息和GPS定位信息等。实践中,信息的交易价格也可以作为判定其是否属于“行踪轨迹信息”的参考,因为行踪轨迹信息的价格通常最为昂贵。对于行为人获取他人车票信息后判断出他人的行踪的情况,载于车票的信息不宜被认定为《2017年解释》所规定的“行踪轨迹信息”,因为该信息只能让行为人知道信息主体大概的活动轨迹,并不能对其进行准确定位。2.如何把握“财产信息”的范围财产信息是指房产、存款等能够反映公民个人财产状况的信息。对于财产信息的判断,可以从两方面进行把握:一是要综合考量主客观因素,因为犯罪应是主客观相统一的结果;而是考虑到敏感个人信息的入罪门槛已经极低,实践中应严格把握其范围。以此案为例:行为人为了推销车辆保险,从车辆管理机构非法获取了车主姓名、电话、车型等信息。此案中的信息不宜认定为“财产信息”。因为行为人的主观目的不是侵犯信息主体的人身、财产安全,最多只会对行为人的生活安宁带来一定的影响,因而应适用非敏感公民个人信息的入罪标准。(三)不宜纳入本罪保护对象的公开的个人信息的认定 信息主体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是否属于 “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理论界存在观点分歧。笔者认为,“公民个人信息”不以隐私性为必要特征,因为《2017年解释》第1条并为采用“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的表述,而是以识别性作为判断标准。因此,信息的公开与否并不影响其是否可以被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对于权利人主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相关信息的行为显然合法,且其后出售、提供的行为,当前也不宜认定为犯罪。理由如下:第一,在我国的立法和司法中,曾以“隐私性”作为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可见公民个人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从隐私权中分离出来的权利,所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侧重于对公民隐私和生活安宁的保护。权利人之所以自愿甚至主动公开其个人信息,说明这部分信息即便被获取、出售,也通常不会对其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造成侵犯,因此不应纳入刑法保护范围内;第二,根据刑法第253条之一的规定,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只有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才构成犯罪。对于已经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后向他人出售或提供的行为在我国缺乏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应推定为存在权利人的概括同意,不需要二次授权,也就是说不应认定行为人对获取的已经由权利人公开的个人信息的出售和提供行为系“违法国家有关规定”。第三,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尚未健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高发的背景下,应将实践中较为多发的侵犯权利人未公开的个人信息的案件作为打击的重点。对于权利人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相关信息的行为可以认定为合法,但如果后续的出售或提供行为违背了权利人意愿,侵犯到了其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或是对权利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造成了威胁,则应根据实际情况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论处。对于权利人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相关信息的获取一般来说是合法的,但是获取信息之后的出售、提供行为如果对信息主体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或是私生活安宁造成了侵犯,且信息主体对其相关个人信息有强烈保护意愿,则应据其情节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五、结语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对个人、组织、社会乃至国家均具有重要价值,由此也滋生了越来越多的侵犯个人信息犯罪。“公民个人信息”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对象,其概念界定、特征分析、与相关概念的区分以及司法认定对于打击相关犯罪、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本文的研究,形成以下结论性的认识:第一,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原则。一是应遵循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保证打击范围既不过宽而导致国家刑罚资源的浪费和可操作性的降低,也不过窄而使公民个人信息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二是应遵循权利保护与信息流通相平衡原则,在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的同时不妨碍信息正常的流通。三是应遵个人利益与公众利益相协调原则,允许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让步,但杜绝对个人利益的侵害和过度限制。第二,公民个人信息之“公民”应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不应包括死者和法人。公民个人信息之“个人信息”应采取“识别说”进行界定,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是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根本属性。除了可识别性,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还应具有客观真实性、价值性等特征可作为辅助判断标准。还应注意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个人数据等相关概念的区分,避免在司法实践中出现混淆。第三,一般个人信息的认定。“可识别性”是其判断的难点,可以从行为人主观目的、信息对其主体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程度和信息需与其他信息的结合程度这三个方面综合分析判断;对于行踪轨迹信息、财产信息等敏感个人信息,由于其入罪门槛低、处罚力度大,应严格把控其范围并结合行为人主观心理态度进行考量;对于信息主体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应分情况讨论,对于信息主体主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其获取、出售和提供,不应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于信息主体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信息的获取是合法的,但其后出售、提供的行为,可以依实际情况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论处。希望本文的论述能够对我国个人信息保护体系的完善贡献微小的力量。
基本内容结构论文一般由 题名、 作者、 摘要、 关键词、 正文、 参考文献和附录等部分组成,其中部分组成(例如 附录)可有可无。论文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内容提要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定义论文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计算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分析,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参见《汉语主题词表》和《世界汉语主题词表》)。论文正文(1) 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 论据、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a.提出问题-论点;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c.解决问题-论证方法与步骤;d.结论。参考文献一篇论文的 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研究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论文装订论文的有关部分全部抄清完了,经过检查,再没有什么问题,把它装成册,再加上封面。论文的封面要朴素大方,要写出论文的题目、学校、科系、指导教师姓名、作者姓名、完成年月日。论文的题目的作者姓名一定要写在表皮上,不要写里面的补页上
解构主义deconstructionism,好像不是很字典的词汇,它实际上可以被认为是对构造结构的分解或拆除,无论是出于结构原因还是仅仅是一种反叛行为。 解构主义是对现代主义正统原则和标准批判地加以继承,运用现代主义的语汇,却颠倒、重构各种既有语汇之间的关系,从逻辑上否定传统的基本设计原则(美学、力学、功能),由此产生新的意义。解构分析好像多运用在建筑上,比如毕尔巴鄂博物馆就是解构主义,但也有人说他是立体主义。立体主义、解构主义、结构主义有相似之处,却也各有不同,我感觉虽然立体主义涵盖更广,但也没有谁高于谁这么一说,比较什么什么主义说的都是一种思想、形式、态度。
解构主义是将类似于主张“耳听为虚,眼见为实”的这种传统思想进行批判。这种批判不是站在这个思想对立面的那种主张“耳听为实,眼见为虚”的全盘反立杠精视角。而是想告诉你:虽然人获取的外界信息的80%是通过使用眼睛得到的,但眼睛看到的信息不等于你获得的全部信息,更不等于获得的这些信息全部都是真实的。但因为像“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这种传统思想过于根深蒂固使人过于信任类似作为“眼睛”角色的认知工具,荒废乃至退化了类似作为“耳朵”角色的认知工具。以至将“眼睛”看到的作为无法动摇的标准并人云亦云附和成为权威。长此以往,将使人们的认知的世界离真实的世界越来越远。而解构主义就是对这种错误的传统或权威的一种反对思想。要举的具体例子其实很简单,比如物理上①天空呢,其实是无色的,而不是白色或蓝色或黑色。不是它欺骗了你,是你的眼睛欺骗了你自己。②相同体积的10磅重的金属球和1磅重的金属球下落的速度其实是一样的,但羽毛靠浮力作用比金属球后落地的事实以及你的“重物比轻物落的快”的直觉欺骗了你,再加上亚里士多德这位权威对此下了论断干扰人自己的判断,所以在伽利略斜塔实验这个解构行为之前,人们一直在欺骗自己。②服装设计上,“所有设计的服装必须符合人体线条”也可以算是一种传统思想,我国古代也有“看菜吃饭,量体裁衣”。但这个观念在军事上就不太可行了,像为了实现吉利服的伪装性就要求尽可能地切割人体曲线,从其他人眼里看来这种服装穿在身上让人看起来越不像人,它的伪装性越好,这件吉利服就设计得越成功。这种标准算是和服装的传统标准完全相反,这也叫解构,是对传统标准的叛逆产物。实际上,几乎每一种新技术或新思想的产生和应用都可以算是解构,也就是对原来事物的创新。在实体上进行解构,我们就拥有更加强大的技术,我们的物质生活就更丰富,国家综合国力更强大;在思想上进行解构,我们能找到契合自己现状的前人的几个思想点并重组成为自己的思想。但解构也不是一定就是好的,什么都是双刃剑,科学也是,技术也是,思想也是。解构本质上算是更有效率的趋利避害的方法,趋利避害符合人的本性,但解构难有“超越”,它只是高效率的改良,而一个成功的人不光要超越别人,更要超越自己。解构只能用来超越别人,因为它本身反对“权威”和“极端”,也就无法“质变”。如果没有时间的沉淀,连“量变”都算不上。也就是说,它是促进人性的主义。与促进道德这种约束人性的产物无益,甚至会破坏道德,比如克隆技术。如果只以此为信条,最后的结果,大概人会成为类似希腊众神的存在,实力强大,视万物为工具来使用而非视为平等的生命来敬畏。更不会有为义献身的反求生性的只属于东方道德文化产生的为大义献身的行为。
简单地说解构主义就是什么都行,就是虚无主义,这是对解构的庸俗化理解。 从字义来看,解构主义是指对于正统原则与正统标准的否定和批判。这里的所谓正统原则和正统标准,是指现代主义,国际主义的原则和标准。因此,如果要对解构主义有一个真正的认识,其实应该是从对于现代主义,国际主义,或者是现代主义组成部分之一的结构主义有一个真正的认识。和对后现代主义的研究与认识一样,如果没有一个对现代主义的真正了解和透彻认识,是没有可能对解构主义有真正的了解的。
希望中国的服装设计能够有更多新鲜血液注入,一起开拓一片疆域。Tienne和你一起,实现你的服装设计梦。 【文末服装设计资料大礼包】 什么是结构主义?解构主义从何而来? 解构主义,作为一种设计风格的探索。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它的哲学渊源则可以追溯到1960年代的法国哲学家 Jacques Derrid。 他最初将解构主义用于文本分析,认为看似规整的文本结构实际上并没有一个稳固的中心,也不存在一个终极不变的意义。和结构最紧密相关的建筑业最先拥抱了这个概念,年轻设计师们做出了诸如露出砖头和电线的建筑,同时打破了上下、左右和里外。 首先,运用解构主义是建筑设计师们,他们推翻那些水平垂直的结合形体,做出一些反常规的,偏心翻转相贯等极富动态的建筑。代表性的人物不得不提到这位彼得·艾森曼,艾森曼的解放建筑形态在建筑学术界赫赫有名,但他设计的结构在现实上的难以实现也饱受非议。 所以在现阶段复杂的时装界,解构主义的出现无异于是中规中矩的审美里的一股清流,而这股清流最主要的就是和建筑挂钩,简而言之就是服装设计与建筑设计的紧密联系。 时装界的解构主义 从 13 世纪哥特式服装以来,西方服装就形成了从人体体型出发、注重服装三维效果的适体塑形的解构主义风格特点。解构主义的历史相当漫长,至今大部分顶级品牌依旧践行这个理念,如结构主义大师乔治·阿玛尼 09 春夏系列,利用垫肩塑造完美肩型,收腰设计突出腰臀曲线,被 Vogue 评价为:“特别注重从身体的立体角度去设计,如同给一座建筑物进行包装一样。” 时装界的“解构主义”,最鲜明的代表就是三宅一生的“无结构”设计,采用直线式、无省道(sǎngdào)、五分割线的裁剪,比如他 70 年代推出的”一块布“的作品,好似直接把一条毯子披在身上,毫无时尚界长期以来的贴身结构可言。 现代时尚界真正意义上的“解构主义” 1、Martin Margiela 尽管才华横溢的 Martin Margiela 异常低调,但在 Hermès 时期其解构时装就已经名噪一方 Martin Margiela ,曾经作为 Jean Paul Gaultier 的助手与 Hermès 的创意总监。他一向以解构及重组衣服的技术而闻名,他锐利的目光能看穿衣服的构造及布料的特性 ,如把长袍解构幷改造成短外套、用抓破了的旧袜子造成一件毛衣。 2、Yohji Yamamoto Yohji Yamamoto 是世界时装日本浪潮的设计师和新掌门人。他以简洁而富有韵味,线条流畅,反时尚的设计风格而著称。 3、Ann Demeulemeester Ann Demeulemeester 是时装界中极富盛名的「Antwerp Six」成员之一,尤其擅长以不对称的解构主义剪裁方式表现衣物的美感。 Ann Demeulemeester 的低调设计常被称为永恒的艺术品,视觉上的简约和渗透其中的复杂建筑结构。 总结 这些设计师都是时尚界的鼻祖,他们的设计中都对所谓的【解构主义】进行了不同的诠释,但其实「解构主义」时装的特点,简而言之就是这样几点: 1、重组。打破时装常规的部分,如领部、袖口、衣襟等,将这些部位固有的部分重新组合到其他部位。重组还意味着色彩、材质的重新拆解组合。 2、材质创新。不拘泥于传统布料,将金属、塑料等工业建筑元素运用到时装中,仍然用来表现身体线条。 3、保持原始。针脚,线头,不锁边设计,保留原始的人工剪裁痕迹,又不需要人工去消除它们。 4、不对称设计、线条流畅。 5、褶皱和扭转,不合乎常理的材料堆叠,大胆前卫的曲面状 「解构主义」是用分解的观念,强调打碎,叠加,重组,重视个体,部件本身,反对总体统一而创造出支离破碎和不确定感。 想要完美驾驭迷人的「解构主义」时装,遵循减法搭配即可,最大限度的展示身上「解构主义」单品的魅力。如果是想在穿着上有所体现,那在单品选择上,一些被解构后的经典百搭元素是非常好穿的。比如牛仔、衬衫、风衣等等。 福利: 1、WGSN2019/2020色彩、面料、图案印花流行趋势报告汇总。 2、4000张手绘效果图。 3、服装手绘效果图基础教学视频加图片资料。 4、160款裙款设计、100款背部设计。 5、服装灵感库。 6、色彩应用基础教学视频 7、设计、打版、工艺制作扫描电子书籍。 8、每晚免费服装设计直播教学课,针对基础薄弱。 9、700多本服装设计、制版、立裁、工艺等电子书籍 10、ps服装画教学视频 ......更多资料不断整理更新中 领取方式:点赞再私信“资料”即可免费领取。
大学论文是为对本专业学生集中进行科学研究训练而要求学生在毕业前总结性独立作业、撰写的论文,也是对某一专业领域的现实问题或理论问题进行科学研究探索的具有一定意义的论文。论文题目由教师指定或由学生提出,经教师同意确定。均应是本专业学科发展或实践中提出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通过这一环节,应使学生受到有关科学研究选题,查阅、评述文献,制订研究方案,设计进行科学实验或社会调查,处理数据或整理调查结果,对结果进行分析、论证并得出结论,撰写论文等项初步训练。
一、定义:所谓论文就是讨论某种问题或研究某种问题的文章。它的外延是文章,其内涵是讨论问题和研究问题,因此,它是一种说理文章。这里着重是要理解“讨论”和“研究”,这是论文的本质属性。二、分类:一是科研论文。就是对某个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写成的调查报告;对某种问题进行科学实验后,写成的实验报告;对某项经验进行总结,并上升的理论高度写成的经验报告。他们共同的特征是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明确的实践过程,反映了撰写者已进行的实践与研究过程。它们往往通过测量、统计数据、事例旁证等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如果作为一个课题研究,那就是研究报告。二是学术论文。它是对某个问题尚未进行实验或实践,但依赖与某种理论或查阅文献资料,在理论上进行构想、探索,提出策略性思考的论文。或对某一理论问题进行思辩性思考的论文。上述两类论文不一定完全是独立的个体,不存在截然划分的界线。
论文常用来指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文章,简称之为论文。它既是探讨问题进行学术研究的一种手段,又是描述学术研究成果进行学术交流的一种工具。它包括学年论文、毕业论文、学位论文、科技论文、成果论文等。
论文主要内容:论文一般由题名、作者、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和附录等部分组成。
论文写作要求:
1、题名应简明、具体、确切,能概括论文的特定内容,有助于选定关键词,符合编制题录、索引和检索的有关原则。
2、英文题名以短语为主要形式,尤以名词短语最常见,即题名基本上由一个或几个名词加上其前置和(或)后置定语构成;短语型题名要确定好中心词,再进行前后修饰。各个词的顺序很重要,词序不当,会导致表达不准。
3、一般不要用陈述句,因为题名主要起标示作用,而陈述句容易使题名具有判断式的语义,且不够精炼和醒目。少数情况(评述性、综述性和驳斥性)下可以用疑问句做题名,因为疑问句有探讨性语气,易引起读者兴趣。
4、国外科技期刊一般对题名字数有所限制,有的规定题名不超过2行,每行不超过42个印刷符号和空格;有的要求题名不超过14个词。这些规定可供我们参考。
大学毕业论文就是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独立完成的一篇总结性的学术论文。毕业论文是毕业生总结性的独立作业,是学生运用在校学习的基本知识和基础理论,去分析、解决一两个实际问题的实践锻炼过程,也是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果的综合性总结,是整个教学活动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在毕业倒数的几个月里,毕业论文成为了许多毕业生心中的刺,看着论文题目却不知如何下手,东拼西凑的文字却达不到要求。这时,许多人会想不写毕业论文行不行?当然,不写毕业论文是万万行不通的,因为如果没有毕业论文就没有毕业设计的学分,是没有办法拿到毕业证的,只可以拿到结业证书。
写毕业论文也有非常大的益处对于毕业生来说。论文是让我们对大学四年学习的知识进行整合,加深我们对知识的理解,也是对我们综和素质的考察。毕业论文需要构思 排版,所以可以锻炼我们的逻辑思维,提高核心能力。毕业论文是在老师的指导下与学生的努力中完成的,真正贯彻了教学合一,可以为以后的毕业留下一份念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