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卷调查报告总结的怎么写这个是比较难的,头疼的一件事情我之前也写过。
调查报告总结要写明调查的原由、调查目的、调查地点、调查对象或者范围、调查方式和经过。要详细说明调查研究的情况、经验以及分析、结果。如果有必要还可以加上对应答者的感谢,为下一步的工作打下基础。
正文
小学生的零花钱究竟有多少他们是如何话自己的零花钱的呢小学生的价值观要从小养成,要养成节约的习惯,家长不能纵容孩子乱花零花钱,对小学生零花钱做出调查,对于社会具有很大的好处,下面就是一篇小学生零花钱调查问卷分析报告。
我们学校门口有几家买炒米线和零食、玩具的商店。以前去买的同学不太多,而此刻,去买的同学越来越多。因此,我对这个现象进行了调查。
我走访了我的几个朋友、同学,问了一下这一两年来父母给他们零用钱的状况,他们都说,爸爸妈妈给他们的钱越来越多,所以就常常带钱去学校买东西。
我还在电脑上查了一部分资料,上面说一部分小学生一个月的零花钱居然高达几百元。
分析
一、随着国家的富强,许多父母的工资也上涨了,除了家庭的日常开销外,还能积攒一些钱,家里有钱,父母就会多给孩子一些钱。
二、部分同学的爷爷奶奶领着退休工资,爷爷奶奶们生活节简惯了,手头也会积攒到一些钱,这些老人爱孙子、孙女心切,会把自己省吃简用的钱给孙子孙女一些。
三、同学们钱多了,但是不明白合理使用零花钱,不必要的、无好处的玩具都由着自己的性子乱买,零花钱给多少用多少,基本留不到第二天,而且没有存钱观念,不明白每一天节约一部分钱就能够积少成多。这样一来,就出现了我们学校门口的零食摊、玩具店前同学们在争先恐后购买零食、玩具的场面。
结论
一、此刻的家长为了尽量满足孩子的需要,给孩子许多钱,想让孩子过得好一点,这样一来,小学生乱花钱的现象就越来越多了。
二、由于同学们一天到晚惦记着口袋里的钱如何花,所以学习情绪多数变得较差,无法专心学习,加之学习时还要把注意力分散到玩玩具上,所以学习成绩多多少少会受到影响。
问卷题项需要根据研究的主题进行设计,比如研究在线学习的满意度与学习效度情况,题目应该围绕着“满意度”与“学习效果”这两个关键词来设计。
通常情况下,一个关键词下属对应有4~7个题即可,不需要太多。如果按照此逻辑,2个关键词就只有8~14个题,同时"满意度"和"学习效果"又可以进一步拆分成具体几个维度,例如满意度可分为对平台稳定性、互动系统、课程安排等方面,"学习效果"也可这样拆分。
同时再加入一些被调查者的背景信息题,如年龄、性别、职业等。
如果思路上偏向研究影响关系,最好将题项设计成量表题,方便后续分析时进行线性回归分析等研究。
一份问卷大致包括:样本背景题+样本态度题+核心研究题,有以上几部分就基本可以。
更具体的问卷设计方法可参考:
SPSSAU问卷设计思路
怎样写调查报告? 讲两个问题: ? 调查报告的写法 ? 调查报告的撰写格式 Ⅰ 调查报告的写法,包括标题、署名、正文。篇幅:3500-5000字。 标 题: 三种写法。 ① 标题是文章标题的写法(如:《西部企业生态立旗“一石三鸟”》,《某某市蔬菜的品种结构问题》,《兴“母亲水窖”工程 摆脱缺水窘境》)。 ② 标题是类似于公文标题的写法(如:《某钢厂技术供应处实行经济责任制调查》,《关于农村信用社业绩的调查报告》,《对内蒙古生态移民面临问题的调查》)。 ③ 正副标题写法,一般是正题揭示主题,副题写出调查的事件或范围。(如:《 振兴经济要靠科学技术——包头市依靠科技人员发展工业的调查》。) 署 名: 标题下面要署名,即写姓名、年级、班级。 正 文: 由两个部分构成,即 前言;调查报告的主体。 前 言:扼要说明 调查的目的;时间、地点;对象或范围;做了哪些调查;本文所要报告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这一部分,主要是介绍基本情况和提出问题,写法可灵活多样。 调查报告的主体:主要是对事实的叙述和议论。 一般把调查的主要情况、经验或问题归纳为几个问题,分为几个小部分来写。每个小部分有一个中心,加上序码来表明,或加上小标题来提示、概括这部分的内容,使之眉目清楚。 Ⅱ 调查报告的撰写格式 题 目 姓 名 ( 经济管理学院 2001级 经济学专业 ) 前 言 一、 1、 ① ② ③ 2、 3、 4、 二、 三、 结 语 调查报告参考格式 调查报告的结构 题目 前言(导言,引言,序言,背景和调查目的) 方法 结果与讨论 结论与建议 参考文献 附录 1. 题目 应以简炼,概括,明确的语句反映所要调查的对象,领域,方向等问题.题目应能概括全篇,引人注目. 2. 前言(背景和目的) 主要包括研究背景和目的. 背景介绍应简明,扼要,切题,背景介绍一般包括一部分重要的文献小结. 调查目的:阐述调查的必要性和针对性,使读者了解概况,初步掌握报告主旨,引起关注. 3. 方法 详细描述研究中采用的方法,使读者能评价资料收集方法是否恰当.这部分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 地点 时间 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的选择(抽样方法),样本量的估计 调查方法:定性,定量 质量控制 4. 结果与讨论 结果与讨论可以放在一起写,也可以分开写. 结果和讨论分几节来完成.一般采用描述,分析,讨论来写. 描述: 描述事情的发生发展过程, 描述调查人群的人口社会学特征, 描述调查事物的特征 对比: 历史对比 他人研究对比 本调查中不同特征人群对比 4. 结果与讨论 推断: 在对比的基础上进行统计推断 (前提条件:调查样本具有代表性) 讨论:反映作者学术思想的深度和广度.要紧紧围绕结果,以及可能有争议的主要问题进行讨论. 讨论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把调查结果上升到理论,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表及里,揭示内在联系. 与他人结果相矛盾的地方,讨论发生的原因和理论依据. 要有自己的看法和见解,论点明确. 5. 结论与建议 结论 用扼要的文句把论文的主要内容概括起来,切忌重复文章内容. 文字结构应该准确,完整,精练,高度概括文章的主要目的和结果. 建议 为政府决策提出科学建议 进一步深入研究提出建议 6. 参考文献 列出主要理论依据和方法,以及有争议的论据. 具体格式见文献综述中讲述的参考文献的格式. 7. 附录 在论文中只有局部使用或完全没有使用,但又与论文有关的具有科学价值的重要原始资料,数据,如调查问卷,访谈提纲,复杂的公式推导,计算程序,各类统计表,统计图等都可以放在附录中,有利于说明和理解调查报告,又可提供有用的科学信息.
怎样写调查报告? 讲两个问题: ? 调查报告的写法 ? 调查报告的撰写格式 Ⅰ 调查报告的写法,包括标题、署名、正文。篇幅:3500-5000字。 标 题: 三种写法。 ① 标题是文章标题的写法(如:《西部企业生态立旗“一石三鸟”》,《某某市蔬菜的品种结构问题》,《兴“母亲水窖”工程 摆脱缺水窘境》)。 ② 标题是类似于公文标题的写法(如:《某钢厂技术供应处实行经济责任制调查》,《关于农村信用社业绩的调查报告》,《对内蒙古生态移民面临问题的调查》)。 ③ 正副标题写法,一般是正题揭示主题,副题写出调查的事件或范围。(如:《 振兴经济要靠科学技术——包头市依靠科技人员发展工业的调查》。) 署 名: 标题下面要署名,即写姓名、年级、班级。 正 文: 由两个部分构成,即 前言;调查报告的主体。 前 言:扼要说明 调查的目的;时间、地点;对象或范围;做了哪些调查;本文所要报告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这一部分,主要是介绍基本情况和提出问题,写法可灵活多样。 调查报告的主体:主要是对事实的叙述和议论。 一般把调查的主要情况、经验或问题归纳为几个问题,分为几个小部分来写。每个小部分有一个中心,加上序码来表明,或加上小标题来提示、概括这部分的内容,使之眉目清楚。 Ⅱ 调查报告的撰写格式 题 目 姓 名 ( 经济管理学院 2001级 经济学专业 ) 前 言 一、 1、 ① ② ③ 2、 3、 4、 二、 三、 结 语 调查报告参考格式 调查报告的结构 题目 前言(导言,引言,序言,背景和调查目的) 方法 结果与讨论 结论与建议 参考文献 附录 1. 题目 应以简炼,概括,明确的语句反映所要调查的对象,领域,方向等问题.题目应能概括全篇,引人注目. 2. 前言(背景和目的) 主要包括研究背景和目的. 背景介绍应简明,扼要,切题,背景介绍一般包括一部分重要的文献小结. 调查目的:阐述调查的必要性和针对性,使读者了解概况,初步掌握报告主旨,引起关注. 3. 方法 详细描述研究中采用的方法,使读者能评价资料收集方法是否恰当.这部分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 地点 时间 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的选择(抽样方法),样本量的估计 调查方法:定性,定量 质量控制 4. 结果与讨论 结果与讨论可以放在一起写,也可以分开写. 结果和讨论分几节来完成.一般采用描述,分析,讨论来写. 描述: 描述事情的发生发展过程, 描述调查人群的人口社会学特征, 描述调查事物的特征 对比: 历史对比 他人研究对比 本调查中不同特征人群对比 4. 结果与讨论 推断: 在对比的基础上进行统计推断 (前提条件:调查样本具有代表性) 讨论:反映作者学术思想的深度和广度.要紧紧围绕结果,以及可能有争议的主要问题进行讨论. 讨论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把调查结果上升到理论,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表及里,揭示内在联系. 与他人结果相矛盾的地方,讨论发生的原因和理论依据. 要有自己的看法和见解,论点明确. 5. 结论与建议 结论 用扼要的文句把论文的主要内容概括起来,切忌重复文章内容. 文字结构应该准确,完整,精练,高度概括文章的主要目的和结果. 建议 为政府决策提出科学建议 进一步深入研究提出建议 6. 参考文献 列出主要理论依据和方法,以及有争议的论据. 具体格式见文献综述中讲述的参考文献的格式. 7. 附录 在论文中只有局部使用或完全没有使用,但又与论文有关的具有科学价值的重要原始资料,数据,如调查问卷,访谈提纲,复杂的公式推导,计算程序,各类统计表,统计图等都可以放在附录中,有利于说明和理解调查报告,又可提供有用的科学信息.
1、概括全文,明确主旨
在结束的时候将全文归结到一个思想的立足点上,例如《关于邯郸钢铁总厂管理经验的调查报告》的结尾:邯钢的实践证明,国有企业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必须在转换经营机制的基础上转换经营方式,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这样才能充分挖掘企业的内部潜力,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邯钢的作法为国有企业实行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两个具有全局意义的根本性转变提供了借鉴的经验。这样的结尾,提供了清醒的理性认识。
2、指出问题,启发思考
如果一些存在的问题还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如果限于各种因素的制约作者也不可能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那么,只要把问题指出来,引起有关方面的注意,或者启发人们对这一问题的思考,也是很有价值的。
51调查网,让调查更简单方便!
问卷设计思路放在论文里的写法如下:
一、问卷设计是研究设计的一小部分,而论文写作是关于如何呈现你的研究结果。要设计一份好的问卷并撰写一篇有价值的论文,你首先需要有一个清晰的研究设计。
二、基本结构:
问卷的格式一般是由问卷的开头部分、甄别部分、主体部分和背景部分四个部分组成。开头部分,主要包括问候语、填表说明、问卷编号等内容。不同的问卷所包括的开头部分会有一定的差别。
1、问候语。问候语也叫问卷说明,其作用是引起被调查者的兴趣和重视,消除调查对象的顾虑,激发调查对象的参与意识,以争取他们的积极合作。
一般在问候语中的内容包括称呼、问候、访问员介绍、调查目的、调查对象作答的意义和重要性、说明回答者所需花的时间、感谢语等。问候语一方面要反映以上内容;另一方面要求尽量简短。
2、填写说明。在自填式问卷中要有详细的填写说明,让被调查者知道如何填写问卷,如何将问卷返回到调查者手中。
3、问卷编号。主要用于识别问卷、调查者以及被调查者姓名和地址等,以便于校对检查、更正错误。
问卷设计原则:
1、合理性:合理性指的是问卷必须紧密与调查主题相关。违背了这样一点,再漂亮或精美的问卷都是无益的。而所谓问卷体现调查主题其实质是在问卷设计之初要找出与调查主题相关的要素。
2、一般性:一般性,即问题的设置是否具有普遍意义。应该说,这是问卷设计的一个基本要求,如果我们仍然能够在问卷中发现带有一定常识性的错误。这一错误不仅不利于调查成果的整理分析,而且会使调查委托方轻视调查者的水平。
3、逻辑性:问卷的设计要有整体感,这种整体感即是问题与问题之间要具有逻辑性,独立的问题本身也不能出现逻辑上的谬误。问题设置紧密相关,因而能够获得比较完整的信息。调查对象也会感到问题集中、提问有章法。
4、明确性:所谓明确性,事实上是问题设置的规范性。这一原则具体是指:命题是否准确?提问是否清晰明确、便于回答;被访者是否能够对问题作出明确的回答,等等。
5、非诱导性:非诱导性指的是问题要设置在中性位置、不参与提示或主观臆断,完全将被访问者的独立性与客观性摆在问卷操作的限制条件的位置上。 如果设置具有了诱导和提示性,就会在不自觉中掩盖了事物的真实性。
问卷调查报告总结范文6篇。
1、调查问卷的分析报告篇1
3月份对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此次调查涉及八年级21名学生。现就问卷调查分析报告如下:
一、问卷调查背景
本校是一所农村中学,八年级全部为寄宿生,有部分为留守儿童,师资力量不雄厚。学生普遍不重视语文学习,主要体现在许多学生厌弃语文,上课不认真听讲,语文作业质量差,而语文成绩都很不理想。针对此种情况,自己认为有必要了解学生对语文学习的兴趣情况,以便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提高学生的语文学习兴趣。
二、问卷调查情况
1、学生与语文学科
学生对语文学习的兴趣较浓和一般占90%。对学生兴趣起到积极作用的主要因素依次为:好成绩,语文课的重要性,教师教得好,语文本身的吸引力,对学生兴趣起到消极作用的主要因素依次为:基础差或者是费时多收效少,成绩容易达到中等,教师的教学单调乏味,觉得语文内容难没意思。
家长对学生的语文学习及成绩不够重视,75%的学生对自己的语文成绩不太满意。70%的学生认为自己的语文学习效率不高。各有28%的学生认为平时多阅读多写作,老师多表扬,老师讲课幽默风趣是提高语文学习兴趣的方法。
2、学生与语文课堂学习
学生在语文课堂上的听课情况很认真的占15%,开小差的主要原因是管不住自己。语文课堂上缺乏师生之间的沟通,77%的学生认为语文课使用多媒体很好。课外只有偶尔写作或不写作。
3、学生与语文课外活动
经常进行课外阅读的学生只占38%,多数偶尔进行阅读,还有不进行课外阅读的。学生看电视和阅读内容较杂,名著阅读只占50%,绝大多数同学一般不做笔记,不写读后感。学生课外一般用在语文学习的时间在30分钟以内,学生最喜欢的课外活动是指导名著阅读。
三、问题和建议
整体情况看,学生对语文的兴趣不浓。主要原因一是基础差,二是费时多收效少,三是语文教学单调枯燥,师生缺乏感情沟通。由于这些原因导致学生的语文学习不能用全力。
如何提高学生兴趣呢?
1、补好语文基础
本人认为,语文基础在于积累。要积累基础知识、阅读和作文经验。
基础知识是平时要注意的东西,比如上课的时候注意记忆,学生总是只张着耳朵听,尤其是文言文,可能学生当时听懂句子意思,但是过后还是不知道那些重要的字词是怎么用的,而一般下课之后也不大愿意再去背。这就需要教师提醒要求,加强学生记忆。语文基础题方面记忆成分占很大比重,理解的同时也要记忆。
阅读理解,可以引导学生看一些比较典型的文章。语文阅读理解主要是对文章所表达的主题的掌握,所以要引导学生在平时看阅读理解的时候多注意作者一般都用什么方式来表现主题,可以试着去想不同可能性的主题,然后根据某些重要的语段来揣测作者的意图。作文要写自己的真实感想才比较吸引人。教给学生作文素材的整理的方法,加强平时的写作练习。
2、明确学习语文的重要性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反复向学生强调语文的重要地位及学习语文的重要性,并通过一些活动让他们明确。
3、精心营造良好的师生关系
中学生因其所处特殊的年龄阶段,逆反心理相当严重,假若教师一味以严厉的姿态出现,凡事批评当先,往往会使教育效果适得其反。久之,学生对任课教师的畏惧也引发到所教课程的厌恶,更不要说有学习兴趣了。因此,要使学生学好语文,必须关心爱护学生,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和谐的师生关系。
4、根据实际灵活教学
可以通过平等坦率的讨论,由学生自己思考交流得出结论.与教材内容进行对照,融会贯通,既实现了学习语文和运用语文的目的,又可以让学生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不受约束,并保持学生的热情,同时也保持了课堂纪律良好。
5、在实践中激发学习语文兴趣
学生的学习语文兴趣是在学习实践中形成发展起来的。因此,培养和发展学生的兴趣也要在学习实践中进行。如让学生练习编写富有创意的短信,编写对联,互相写信交流,活动时互相点评,感受创作的乐趣成功的喜悦。只有通过实践,让学生体会到语言本身的交际功能,才能真正激发学生学习语文的兴趣。
6、语文学习费时多收效少,分析原因主要是语文学习方法不恰当,应该多予指导。
其次是要学生有耐心,因为语文积累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能立竿见影,因此要让学生树立恒心,所谓有志者事竟成。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而教师的教正是为了学生的学,如果能充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让学生以饱满的情绪去学习,让他们感受到学习语文的快乐,那么语文教学一定会有事半功倍的成效。
2、调查问卷的分析报告篇2
语文大纲要求低年级要努力养成良好的写字习惯,写字姿势正确,书写规范、端正、整洁。因而,教师要充分利用好教材指导学生掌握基本的书写技能,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提高书写质量。
现代社会,电脑技术越来越普及,汉字书写在生活和工作的作用越来越不明显,人们开始盲目地认为书写已经不再那么重要,而孩子更由于刚跨进学校,对于作业等一系列的书写容易产生反感,为此提高学生的书写兴趣,让孩子写一手规范的汉字,成了低年级语文教学的一项主要任务,也是每位教师的责任和使命。
一、调查背景
《语文课程标准》第一学段(1~2年级)提出学生“喜欢学习汉字,有主动识字的愿望”,“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主张学生是学习和发展的主体”。因此,在识字教学中必须根据学生的身心发展、认知规律和汉字构造的特点,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和学习需求,充分激发学生自主、主动、积极的识字意识,使教师指导识字与学生自主识字相互协调、和谐发展。
识字是小学低年级语文教学的重点。通过对一年级学生作业检查来看,几位班教师发现了以下问题:由于一年级小学生的自我约束能力不强,再加上刚离开幼儿园不久,还不能立刻适应小学生活,因此大部分一年级小学生还没能掌握正确的作业的姿势,做作业时候头趴得低,作业本斜放,握笔很低,大拇指压着食指,每次都需要教师的反复提醒。
个别小学生做作业时随意涂改,页面不整洁,完成的作业也不能很好地达到字迹匀称、端正、美观的要求。随着素质教育的发展,学生也必须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另一方面为了培养一年级学生作业整洁能力,让每一个学生能够做到作业整洁、美观。
二、调查目的
写字教学是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一项基础工程,是学校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提高学生科学文化素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具有直接功能。作为小学语文教师,不仅要指导学生识字、认字、用字、写字,更要培养。
3、调查问卷的分析报告篇3
一、调查对象:
本次问卷调查选取了四年级三班共32名学生进行调查。
二、调查时间:
20xx年4月23日。
三、调查结果分析:
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32份,回收32份,对收上来的学生问卷进行了整理、归纳,现将有关调查结果情况分析归纳如下:
(一)学生所选读物类别单一
读一本好书,就如同与一位心灵高尚的人交谈。因此,要找到适合学生读的课外书籍尤为重要。然而调查结果却不容乐观。
在第2题“你喜欢读哪种类型的书?”的调查中,16位学生喜欢读童话类的书籍;7位学生喜欢读报纸杂志类;13位学生喜欢读科普类的书籍;9位学生喜欢读历史类的书籍;10位学生喜欢动画卡通类书籍;10位学生喜欢读其他类书籍;1位学生喜欢读学习辅导类书籍。
学生所选择的课外读物类别比较单一,喜欢读童话故事的占了一半,喜欢动画卡通类的也不在少数,说明学生在选择图书上,还需要家长、老师和社会的引导,学生所选读物类别单一,无疑会是学生阅读能力提高的障碍之一。必须要调动学生的兴趣,拓宽学生的阅读面,天文、地理、历史、科普、文学类、报纸杂志都应该有所涉猎,这样学生的知识面才能更广。
(二)学生用于课外阅读的时间还不够
在第3题“你每天用于课外阅读的时间为多少?”的调查中,每天用于课外阅读的时间在30分钟的学生占28%;每天用半小时到1小时进行课外阅读的学生占了53%;每天用1小时以上的时间进行课外阅读的学生只占了19%。没有用足够的时间进行课外阅读,说明小学生的阅读习惯还没有很好形成。
(三)学生对科学阅读方法的掌握不够
在第11题“你写读书笔记吗?”的调查中,坚持做读书笔记的占6%;有时做读书笔记的占88%;从来不写读书笔记的占6%。中年级学生在阅读课外书时,还以了解故事情节为主,很少有同学会有意识地去学习写作手法,文章的表现形式等,学生缺乏正确的读书方法和应有的迁移运用意识。
在第10题“你读课外书遇到不认识的字或不懂的问题怎么办?”的调查中,51%的学生会问爸爸妈妈或老师,40%的学生会查工具书,6%的学生会跳过去不读,3%的学生会随便认读。学生在阅读时,依赖性很大,遇到不会或不懂的地方时,大部分学生会问大人,而不会自己去查资料搞懂,说明学生还没有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
(四)同学推荐的读物最能引起学生的阅读兴趣
在第13题“下列哪种因素最能引起你选择阅读某本书的兴趣?”的调查中,56%的学生对同学推荐的书最易有兴趣,32%的学生会因为崇拜作者或喜欢书的包装而对某本书有兴趣,9%的学生对老师布置的书最易有兴趣,3%的学生对家长要求读的书最易有兴趣。
同学推荐对于激发学生对某本书的阅读兴趣有着极大的作用,可以利用其积极意义,让好书以一带十、口口相传地介绍传阅下去,让有害的书在班里没有市场、彻底杜绝。
四、对当前小学生课外阅读现状的思考
1、在当前社会背景下,应广泛地做好宣传,提高家庭、学校乃至社会对课外阅读的认识。要树立一种阅读观,把视野放宽到家庭生活、社会实践的广阔领域里。转变观念,改革教学方法,使整个社会从应试教育观中挣脱出来,走向素质教育。
2、学生应有充分的读书时间,以保证学生的课外阅读量。教师布置作业要精,不一定要多。要针对学生的情况而定,不能搞题海战术,这样不但让学生有逆反心理而且还会让学生有恐惧心理,害怕学习。同时教师也要做好家长的工作,转变家长的观念。让家长了解阅读的重要性。
五、以后如何更好地开展阅读活动
1、开展书香校园、书香班级的创建活动
提高学生的阅读兴趣和阅读能力。
2、加强对学生阅读方法的指导。
第一、要指导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比如培养他们“不动笔墨不读书”的读书方法,在读书的时候把难认的字词圈出来,理解不了的地方画出来,写批注,对培养学生良好的读书习惯、训练深刻的思维方法很有好处。
第二、要重视学习品格的培养,即培养学生的自主精神、创造精神,努力上进精神。在阅读过程中,有了困难先要自己查工具书想办法解决,不要总是依赖大人或是现成的答案。
3、在阅读活动中引进评价机制
为了激发学生持久的兴趣,提高阅读质量,把阅读活动引向深入,教师可以创设不同的交流展示平台:比如,进行读书笔记展评活动;名著阅读课前3分钟演讲;利用语文手抄报,每两个星期要求学生做一期手抄报,手抄报的内容可以丰富多样,将所办的。手抄报进行展览。相信,学生们会更有兴趣去认真阅读作品或者作品的某个段落,以便自己能得到展览和表扬。
4、发挥学生的推荐作用
既然有一半的学生都对同学推荐的书有兴趣,那么教师可以大大利用这样的条件来带动大家读好书,更容易激发学生的自主阅读欲望。比如,每两个星期可以举办一个“好书推荐”的活动,让学生把自己读到的好书、好故事介绍给全班同学,分阶段评选出最受欢迎的推荐书目及推荐人。
这样,一篇好文章、一本好书便可以“以一带十”地传阅下去了,大大激发了他们寻找好书、阅读好书、推荐好书的欲望。
4、调查问卷的分析报告篇4
新课程改革的一个重点就是转变学生的学习方式,使学生学会自主性学习。“自主学习”是以学生的主体活动为主线,能力培养为核心,素质提高为宗旨的适应21世纪需要的一门崭新课程。
在学习化的社会里,自主学习将是一个永恒的主题,每一个社会成员都要学会自主的学习,才能与时俱进。“小学生自主能力培养的研究”是一项涉及运用和理论研究范畴的综合性课题,其宗旨是从当代小学生的特点出发,探讨实现小学生自主学习的基本途径,从而促进学生独立学习能力、创造能力以及主动积极精神的培养,提高小学的教学质量,具有重要的运用价值和实际意义。
一、调查目的:
针对《三年级学生自学能力培养的研究》课题实施一学年后的情况向学生进行问卷调查,以便今后的教学工作。
二、调查对象及范围:
本校三年级学生,收回有效问卷35份。
三、调查方法及时间:
本次调查采取的是问卷调查。共发出调查问卷35份,收回35份,回收率达100%。调查时间是20xx年8月。
四、调查情况分析:
问卷共设置了二十三个问题,从调查可以看出:
1、通过这些数据足以看出学生们对学习语文有较强的兴趣,他们都认为学习语文很重要,并是件很快乐的事,对语文老师也具有强烈的爱的倾向。“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以后要从兴趣入手,继续培养学生热爱语文、热爱学习的好品质。
2、现在绝大部分学生能主动预习复习课文,且学生的预习复习情况与学生成绩息息相关,即学习成绩好的学生,预习复习方面做得好。
3、通过数据显示课堂表现中20%的学生主要以听老师讲为主,能参与到学习活动中与老师同学互动的学生占到65%—70%;45%的学生能做到边听,边想,边记;不到10%的学生课堂上任处于发呆或开小差状态或只是坐那儿听老师讲课。以上数据说明,学生在听课时的思维活跃,课堂上能比较积极地学习。
4、学生完成作业的情况总体上是好的。65%的学生能够自己独立认真完成;20%的学生能与同学讨论完成。但不容乐观的是仍有5%的学生存在抄袭作业现象。
5、这次调查本人从学生课外阅读的态度、兴趣、时量、内容、习惯、方式方法入手,从调查显示,50%的学生对课外阅读很感兴80%的学生对课外阅读的兴趣比较强烈,有7%的学生对课外阅读的兴趣比较弱,对读课外书一点也没兴趣的学生没有。
而且课外阅读种类繁多,有中外名著类、小说类、科幻小说、自然科学类、童话寓言、卡通漫画以及学习辅导资料等。多数学生兼爱几种,这反映了小学生的多方面了解社会的要求,学生们通过阅读这些读物,关注自然科学,了解科技发展等,对于他们的智慧、情操、审美趣味等的培养无疑是极大的帮助的。
5、调查问卷的分析报告篇5
一、调查目的
为促进学生间的交流,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本校欲举办跳蚤市场活动,从而开展了此项调查活动,旨在为下一步跳蚤市场的安排提供依据。
二、调查内容
此次的调查对象是各年级的学生,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进行问卷发放,共发放问卷850分,回收821份,均为有效问卷。
三、数据统计
1、对跳蚤市场的了解情况:知道的占67%,不知道的占24%,听说过的占11%,参与过的8%。
2、对跳蚤市场感兴趣的程度:很感兴趣的占58%,一般的占31%,不感兴趣的占11%。
3、跳蚤市场收取费用的情况:能接受的47%,看情况的占32%,不能接受的占12%,无所谓的占9%。
4、举办地点的认同情况:在西门的占47%,在北门的占24%,在学校广场的占29%。
5、哪些物品在跳蚤市场中比较有市场:生活用品占37%,学习用品占24%,数码产品占17%,体育用品占21%,其它物占1%。
6、自己在跳蚤市场中的角色:顾客占52%,摊主占31%,参观者占17%。
四、数据分析
从报告中可以看出,绝大多数的学生对跳蚤市场是比较感兴趣的,他们认为有了跳蚤市场后,很多物品可以不用到外面的商店去购买了,其中的一些物品在跳蚤市场上购买的性价比还是比较高的。
其中31%的学生有意在跳蚤市场上摆摊,这部分学生中大部分都有创业意识,作为顾客或参观者占的比例是比较大的,说明他们对跳蚤市场是比较认同的。在跳蚤市场中的物品选项中绝大部分是学生们的生活用品和学习用品,这符合大学校园的环境。
6、调查问卷的分析报告篇6
一、调查目的:
学生习作教学是小学语文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习作能力是小学生语文综合能力的重要体现。在新课程改革背景下,小学生的习作评改已经被赋予更丰富的内涵,本次问卷调查按照课改要求,结合本班学生作文现状入手,主要了解学生习作的评改现状和学生对不同方式评改习作的看法。
调查问卷的目的是为更科学、更准确地反映课题研究的有效性,为今后更好的进行推广小学生自我习作评改提供依据,为课题研究奠定实施的价值基础。
二、调查的内容
本次调查问卷表共20题。其中调查表15题,问卷5题,分别从学生的习作态度、评改方式、习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设计,有侧重,有层次地对学生目前习作评改的现状进行了调查分析。
三、调查的方法及对象
(一)调查方法:
调查采用集体开卷式,共发59份,收回有效问卷59份,所有数据全部采用人工统计处理分析,有效率达100%。
(二)调查对象: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附属小学六年级一班。
四、调查结果与分析
通过对调查结果的分析,自己了解到85%的学生喜欢写作文,90%的学生愿意为他人批改作文,学生对当别人的“小老师”有很大的兴趣。
82%的同学认为通过互评的方式,能够使自己的习作水平又有所提高,学生们认为自己能在这个过程中吸收他人的写作经验,对自己很有帮助,还有28%的学生不愿意让别人批改自己的习作,是因为他们羞于把自己的习作公开出来给别的同学看,这一现象其实也正常,毕竟孩子的性格有所不同。
也有学生提出了自评,互评后,家长批改,教师再改,教师跟踪反馈的作文评改模式,这一点很有参考价值,可见这种评改方式调动了学生的思维,让他们提出了自己的要求,这也为自己今后的工作制定了更高的目标。
五、思考与对策
(一)激发评改热情
习作能力是学生语文综合能力的反映,习作教学是小学语文教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语文新课程标准》着重指出:“在写作教学中,应注重培养学生观察、思考、表现、评价的能力……重视学生在自我修改和相互修改中学会习作。”由此可见,重视习作的评价与修改,创新评改方法,让学生学会对自己与他人的习作进行评价、欣赏与修改,实际上就是教学生学会学习、主动学习。
而激发学生评改兴趣,增加学生习作评改的参与度,提高学生的评改能力,既是新课程标准提出的要求,也是全面提高小学生习作水平的有效途径。学生自改、互评的过程,就是让学生真正经历一次次语言加工的过程,就是让学生经历发现与吸收、鉴赏与提高的过程!
因此,在平时的习作中自己会积极调动学生的习作积极性,对于写得好的、改得好的,都会在班级里进行展示,还会将优秀习作上传到班级的共享群里,让家长去感受孩子习作的快乐!同时,鼓励孩子积极参加各种作文竞赛,发表自己的小习作等。
(二)授予方法
俗话说:三分文章七分改。好文章是改出来的。修改文章不仅是一种技能,也是一种值得培养的好习惯。《语文课程标准》中指出:要重视修改,以及修改中的合作,修改自己的习作,并主动与他人交换修改,做到语句通顺……可见,语文教师应充分重视对小学生修改习作能力的培养。
以往的很多时候学生写完作文后交上,没有想过修改的问题,交给老师就完事大吉。针对这些问题主要通过以下方法来告诉孩子如何自改、互评习作:
1、课堂练
习作,很多老师都是要求学生回家先写草稿,到校后再抄写在正式作文本上。其实学生在家写的草稿都是由父母一句一句拼凑出来了,这样“凑出来”的习作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所以将习作这项作业全部放在学校完成——当堂写,当堂评,当堂讲。学生在写完之后先自我评、互相评,再通过老师面对面的从习作技巧上进行辅导,从而真正的激发学生的创作热情。
2、范改
教学评改课上,结合此次的习作要求,传授学生习作评改方法。先对学生范读有问题的习作,要求学生先说优点(哪些地方符合本次习作要求),再说缺点(逐条记录)。然后,让学生将“逐条记录”的问题提出口头修改建议,还可以与自己的习作情况结合起来,最后教师再给予指导。
3、自改。
可以通过七个方面进行评改:
①审题是否正确。
②选材是否恰当。
③语句是否通顺、是否有节奏感、段落是否清晰。
④全文是否有真情实感。
⑤中心是否明确。
⑥能否做到首尾呼应,并能做到开头新颖、结尾升华主题。
⑦消灭错别字及使用不当的标点符号。
经过这样详细有步骤的批改实践,学生就能够很快掌握习作评改的基本要求。学生依据评改顺序,逐条修改自己习作中存在的问题,老师要对“学困生”给予具体及面对面的指导。学生通过自我修改的实践,改正习作中的问题,掌握修改的方法,提高自改习作的能力。
4、互评
①同桌之间互相读文,按照自修的要求去评改习作中的明显错误。
②可进行眉批并说明理由。
③寻找同学习作中的可取之处并取长补短,在自己的习作中加以运用。
经过此次调查研究,本人对学生习作现状更加了解了,对学生关于习作评改方面的心理有了具体的了解,以便自己及时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因此,感谢本次小课题研究给了自己更多的思路和想法。自己还将不断努力,力争圆满完成本次小课题研究工作。
小学生作文改革任重而道远,还需教师努力研究新课标,不断探索经验,反复实践,勇于创新,根据学生自身的特点,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探索出一条特色的作文教学之路。
调查问卷又称调查表或询问表,是以问题的形式系统地记载调查内容的一种印件。问卷可以是表格式、卡片式或簿记式。设计问卷,是询问调查的关键。完美的问卷必须具备两个功能,即能将问题传达给被问的人和使被问者乐于回答。要完成这两个功能,问卷设计时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和程序,如时间顺序、类别顺序等,回答方式可以分为量表应答式、开放式、封闭式。
问卷如何在论文呈现如下:
一般都是放在文章末尾的附录的,没有强制规定。
在毕业论文调查问卷当中学校可以发现很多问题,比如说毕业论文规定的要求是否是人性化的,在进行毕业论文撰写的过程中,相关的指导老师是否起到相应的职责,自己学校的学生能力水平如何。
都可以通过这样一份简单的问卷检验出来,所以许多的学校觉得非常有必要做这样的一次问卷调查。因为在一次次的调查当中,可以不断发现自身的不足,然后提高毕业生的质量,也有利于提供更好的条件帮助学生更好完成论文。
扩展资料:
毕业论文问卷调查格式
一份完整的问卷调查是由前言、说明、正文、结尾组成的,这也是一个基本的格式,如果要让一份问卷变得非常专业的话,那么这几个部分是缺一不可的。
在前言部分主要是对这份问卷的意义进行说明,这也是一个主题,以下问卷的撰写都是要围绕着这个意义进行的,不能出现本末倒置的情况。
正文部分就是毕业论文问卷调查的核心部分,这里主要是对题型的设计,题型可以有单选题、多选题和开放题这几种,不同的题型具有不同过的特点,他们能够反映出不同的问题。
但是不要把所有的问题都集中在一个版块,而是要分散开来,也不要在某个点集中了太多的问题,这样非常容易引起人家的反感。在正文的部分是大家要多多下功夫的部分,因为这才是问卷调查的核心。
接下来就是关于毕业论文问卷调查的结束语的部分,这个部分主要是对这份问卷进行一个总结,虽然说这部分是比较不起眼的,但是少了它的存在,这份问卷就会变得不完整,如果要让一份问卷看起来是专业正规的,那么这些部分绝对是缺一不可的。
问卷根据论文中的内容提,数量在三百左右
问卷题项需要根据研究的主题进行设计,比如研究在线学习的满意度与学习效度情况,题目应该围绕着“满意度”与“学习效果”这两个关键词来设计。
通常情况下,一个关键词下属对应有4~7个题即可,不需要太多。如果按照此逻辑,2个关键词就只有8~14个题,同时"满意度"和"学习效果"又可以进一步拆分成具体几个维度,例如满意度可分为对平台稳定性、互动系统、课程安排等方面,"学习效果"也可这样拆分。
同时再加入一些被调查者的背景信息题,如年龄、性别、职业等。
如果思路上偏向研究影响关系,最好将题项设计成量表题,方便后续分析时进行线性回归分析等研究。
一份问卷大致包括:样本背景题+样本态度题+核心研究题,有以上几部分就基本可以。
更具体的问卷设计方法可参考:SPSSAU问卷设计思路
问卷设计思路放在论文里的写法如下:
一、问卷设计是研究设计的一小部分,而论文写作是关于如何呈现你的研究结果。要设计一份好的问卷并撰写一篇有价值的论文,你首先需要有一个清晰的研究设计。
二、基本结构:
问卷的格式一般是由问卷的开头部分、甄别部分、主体部分和背景部分四个部分组成。开头部分,主要包括问候语、填表说明、问卷编号等内容。不同的问卷所包括的开头部分会有一定的差别。
1、问候语。问候语也叫问卷说明,其作用是引起被调查者的兴趣和重视,消除调查对象的顾虑,激发调查对象的参与意识,以争取他们的积极合作。
一般在问候语中的内容包括称呼、问候、访问员介绍、调查目的、调查对象作答的意义和重要性、说明回答者所需花的时间、感谢语等。问候语一方面要反映以上内容;另一方面要求尽量简短。
2、填写说明。在自填式问卷中要有详细的填写说明,让被调查者知道如何填写问卷,如何将问卷返回到调查者手中。
3、问卷编号。主要用于识别问卷、调查者以及被调查者姓名和地址等,以便于校对检查、更正错误。
问卷设计原则:
1、合理性:合理性指的是问卷必须紧密与调查主题相关。违背了这样一点,再漂亮或精美的问卷都是无益的。而所谓问卷体现调查主题其实质是在问卷设计之初要找出与调查主题相关的要素。
2、一般性:一般性,即问题的设置是否具有普遍意义。应该说,这是问卷设计的一个基本要求,如果我们仍然能够在问卷中发现带有一定常识性的错误。这一错误不仅不利于调查成果的整理分析,而且会使调查委托方轻视调查者的水平。
3、逻辑性:问卷的设计要有整体感,这种整体感即是问题与问题之间要具有逻辑性,独立的问题本身也不能出现逻辑上的谬误。问题设置紧密相关,因而能够获得比较完整的信息。调查对象也会感到问题集中、提问有章法。
4、明确性:所谓明确性,事实上是问题设置的规范性。这一原则具体是指:命题是否准确?提问是否清晰明确、便于回答;被访者是否能够对问题作出明确的回答,等等。
5、非诱导性:非诱导性指的是问题要设置在中性位置、不参与提示或主观臆断,完全将被访问者的独立性与客观性摆在问卷操作的限制条件的位置上。 如果设置具有了诱导和提示性,就会在不自觉中掩盖了事物的真实性。
毕业论文问卷调查制作方法:
1、设计问卷。首先你要知道自己研究的主体,比如你研究的主体是某小学的英语课堂学习情况,那么你最低需要设计两份问卷,问卷一针对老师,问卷二针对学生。同时你也可以采用对比分析法或者访谈法,在收集其他方面的数据跟资料。
2、问卷设计一般本科10-15道题,一份问卷,硕士一般15-25道题一份问卷,题不要多,不要重复提问,可以细分。
题目设计多为单选题,多选题尽力少一点,不然论文分析不好写,此外,还需要注意分数档位的设计,像是1-10分,这样其实你统计完了就是十个表格,而且相差不大,最好可以是不满意,一般,满意,非常满意。
3、问卷设计完成后发放收集数据。第一种就是打印出来,去你需要调研的地方发放,一般本科生在这个方面难度比较大,除非是平时就有这方面经验的同学,因为这个需要时间,而且很多人不愿意给陌生人填写问卷,因此收集起来比较困难。
第二种采用网上问卷统计方式,比如:问卷星,调查派等,在网上发放,然后回收,上面会显示调查结果。回头你把彩色表格改成三线格,可以直接用于论文中。也可以找其他好用的问卷软件。
4、当你的问卷回收率高于75%,那么你这个问卷就可以作为毕业论文的问卷分析使用了,如果低于75%则不能,一般学校要求回收率不低于90%。也就是十个人中,最低有九个给你填写了问卷。
5、应用于论文中,在统计数据与分析环节、问题凸显现状环节、常规类分析环节(比如根据这个问卷调查的结果你发现了哪些影响因素很重要等)、结果分析类环节(比如根据这个问卷调查的结果,你能给出什么建议)。
刑法是规定犯罪与刑罚以及刑事责任的一系列法律规范的总和,是代表国家力量的公权力对私人的一种制裁。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刑法 毕业 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试析敲诈勒索罪认定中若干问题
论文摘要敲诈勒索犯罪的本质特点在于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目的,使用胁迫手段对他人施以精神强制,从而获取对方交付的财物。但司法实践中行为人无缘无故对他人进行敲诈勒索的情况较为少见,总是基于一定的理由或藉口,即敲诈勒索行为中又伴随着一定的行使权利行为,如何准确把握刑法对敲诈勒索罪的规定,明确敲诈勒索罪的保护法益,分辨敲诈勒索主观目的与客观行为之间的组合变化,以及区分正当行使权利行为与借行使权利之名行恐吓勒财之实之间的关系,在司法实践中显的尤为重要。
论文关键词敲诈勒索行使权力正当性可诉性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实行要挟、威胁,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我省目前的数额较大标准为1500元以上)。敲诈勒索罪的基本构成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实行要挟、威胁——对方产生恐吓心理——对方基于恐吓心理做出处分财物的决定——行为人取得财物。从刑法条文和罪状本身理解,此罪在认定上似乎没什么疑义,但在司法实践中过程中,却经常在很多问题上产生争议,同一性质的案件在不同的司法机关往往会作出截然相反的认定,笔者在下文中将结合一些真实的案例进行简要的阐述。
一、存在权益纠纷时对行为人非法占有目的如何认定
案例1:王氏兄弟和李氏父子在同一建筑工地干活,干活过程中因琐事王氏兄弟中的哥哥与李氏父子发生打架,王氏哥哥在打斗中因一不敌二受了点轻微皮肉伤,在被人劝开后,王氏哥哥认为自己被打吃了亏丢了面子,遂和其弟弟邀来其外甥等帮手,之后王氏兄弟共计五人在工地下班前将李氏父子拦截住,并采用部分言语威胁的手段索要人民币5000元现金作为被打赔偿,最后索得现金人民币3000元,让李氏父子打下欠条2000元,当时也有部分工友和包工老板在场。当晚李氏父子回家后向亲朋好友一诉说,都认为对方是在讹诈这个钱出的冤,遂在第二天报警,警方调查核实后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将王氏兄弟刑拘。
敲诈勒索案件中,当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不存在任何权益纠纷时,一般不存在认定与适用上的困难,但在实际办案中实施敲诈勒索的一方通常都是基于一定的理由实施敲诈行为,即往往与被害人存在一定的债权债务或侵权赔偿纠纷,如案例1中王氏兄弟就是因和被敲诈勒索一方存在的一定人身侵害赔偿关系,之后采用了部分胁迫手段取得财物,而取得的财物通常肯定大于自己的实际损失,但这种索要金额超出实际损失的行为是否就一定能认定为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故意存在争议,案例中王氏兄弟中却有人被打伤属实,尽管属一点皮肉伤从治疗费用上说索要5000元赔偿显的有点多,但也不是绝对没有道理,因为一个人被打既有肉体上的损伤也有人格上的羞辱,从精神损害赔偿的角度索要5000元也有获得法律支持的可能性,退一步说即使达不到法律支持,但其仍有提出主张的权利,比如王氏兄弟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氏父子作出其5千元甚至是5万元的赔偿显然也是被允许的,既然从诉讼程序都能被接受,为什么在私力救济程序中就不能主张,显然在此案中不能简单以王氏兄弟的提出的索赔额过大就因此认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笔者认为,在存在权益纠纷的敲诈勒索案件中判定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可根据以下两点作参考:(1)主张的权利是否具有可诉性;(2)主张的权利具有民间道义上的正当性;所谓权利的可诉性即具有一定的合法性可能会受到法律的支持,民间道义上的正当性,是指尽管这种权利主张不会得到法律支持,但在民间普遍存在,具备一定的正当性,比如说赌债、高利贷欠款等。如果主张的权利属真实存在且具备上述两点特性之一,就不能简单的认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实在两高的司法解释中已经有这样的先例,比如对高利放贷者以绑架、非法拘禁的方式讨要高利债,就不能认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二、敲诈勒索中手段上的正当性是否影响定罪
案例2:一天小镇上的胡某发现自己的一辆电瓶摩托车被盗,当即邀了两个好友一起去找车,竟然真的在一条马路边发现了自己的被盗车辆,其后该三人躲在车子附近,当小偷周某来拿车时被这三人抓住,小偷央求不要报警,胡某三人便以此为要挟条件向小偷索要5000元人民币,之后小偷周某筹钱无果后自己托家人选择了报警,胡某三人也因此被警方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刑拘。
在敲诈勒索罪中,进行敲诈勒索的手法通常是暴力威胁(也包含轻微暴力)和要挟两种方式,前一种以暴力威胁的方式实现,就手段本身来说显然就是不合法、不正当的,但要挟的手段有很多种,有揭露隐私、丑闻、举报违法犯罪事实、公布不雅照片视频、向媒体曝光真相等,这其中包括合法手段和非法手段,如案例2中胡某等人采取的要挟手段是报警,从手段本身来说是合法正当的,但手段本身的正当性并不影响对胡某等人构成敲诈勒索犯罪的性质认定。因为敲诈勒索罪从本质上一种财产性犯罪,罪恶本质主要体现于非法攫取他人的财产权,一切手段都是为目的服务,当目的不正当时讨论手段本身是否正当已没有多大意义,这时只需讨论手段本身是否对被勒索对象产生了心理上的强制力。当然也不能说手段的正当合法与否对构罪认定完全无影响,笔者认为,当案件中的行为人在非法占有故意上存在疑问,或者说行为人的勒要财物行为在目的上介于正当和不正当之间,这时手段正当与否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影响定罪,笔者在后面还会论述到。
三、消费者维权过程中伴有敲诈勒索行为如何认定
案例3:2006年2月,首都经贸大学黄静购买了一台华硕 笔记本 电脑。买回后电脑运行出现问题,黄静将笔记本送回公司检修后仍不能正常使用,随后黄静请朋友帮忙检修电脑时得知其买回的电脑是检测版的 cpu ,按法律规定不受保证也不得销售。得知此事黄静非常气愤并找到周某作为其代理人与华硕公司进行谈判,周某提出要求华硕公司向黄静作出500万美元的惩罚性赔偿要求,如不接受其将就此事向法院起诉该公司并将此事向媒体披露。此要求遭到华硕公司拒绝,当二人第二次来到华硕公司时,北京市某公安分局将二人刑事拘留。2007年11月9日,海淀区检察院向黄某作出不起诉决定书。2008年6月5日,黄静向海淀区检察院提出刑事赔偿申请。2008年9月22日,检察院做出刑事赔偿决定书,决定赔偿黄静元。在该决定书中指出“黄静采取向媒体曝光,将华硕公司使用测试版cpu的问题公之于众的方式与华硕公司谈判赔偿的方式,虽然带有要挟的意味,但与敲诈勒索罪中的‘胁迫’有本质的区别。黄静在自己的权益遭到侵犯后以曝光的方式赔偿,并不是一种侵害行为,而是维权行为,索要500万美元属于维权过度但不是敲诈勒索。”
案例3是一个在网络上广受评议的真实案件,笔者认为此案也是在敲诈勒索罪认定中一个可供参考的标杆性案件。从网上大众网友评议及专家学者们的论述看,几乎都认为一边倒的支持黄静,认为黄静等人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犯罪,但对于其不构罪的法律理由却大都语焉不详或很难让人信服,多数学者的观点认为和检察院刑事赔偿决定书中的论述理由相近,即认为黄静等人之所以不构罪是因为黄静等人的行为是一种消费者维权行为,采用的要挟手段只是向媒体曝光,属于正当手段。虽然笔者也赞同黄静等人无罪,但确认为上述理由没有点出问题实质。笔者认为消费者维权并不是使犯罪行为得以豁免的法定理由,可以说任何行业任何人的维权行为超出必要的界限照样可以构成犯罪,消费者维权也不例外。从黄静等人索要金额看显然也大大超出其实际损失,主观故意上存在非法占有故意的可能,从要挟手段上说尽管正当,但如本文前文所述,要挟手段合法正当与否在一定程度上并不影响构罪认定,如案例2中胡某等人的行为,所以仅是从敲诈勒索罪的罪状条文本身看,黄静等人的行为从形式上完全符合。
笔者认为黄静等人的行为之所以难以构罪,是出于以下理由:
1.这类维权行为本质上是一种行使权利行为。这种敲诈勒索行为是基于行使一定的正当权利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犯罪,在中外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在刑法理论上有三种学说:无罪说、胁迫罪说和有罪说。无罪说认为,具有正当权利的人,即使将胁迫作为实现权利的手段,也不宜认定为犯罪,因为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胁迫罪说认为,刑法设立财产犯罪是为了保护私法上的权利关系,既然行为人具有接受对方交付的财物的权利,而且只要是基于交付者的意思而交付的财物,对方就不存在财产上的损害,因而不成立财产犯罪。但是,其行使权利的手段超出了法律允许的范围,在国外刑法可构成胁迫罪;有罪说认为,既然行为人使用胁迫手段,使他人基于恐惧心理而交付财物,那么,就侵害了其对财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这一本权的事实上的机能,产生了财产上的损害,具有构成敲诈勒索罪的可能性。
笔者认为对行使权利行为持有限度的无罪说,即行使权利行为不构罪应符合限度两个条件:(1)所行使的权利具有一定可诉性或正当性,即权利内容可能获得法律的支持或可为民间大众所接受。这点在前文已阐述过,其实本质上说案例1和案例3在案件性质上是相似的,行为人都是一种行使权利行为,且该权利基础具有可诉性和正当性,所以客观上成为认定其非法占有故意的阻却事由,而案例2中却恰恰缺少这一阻却事由;(2)行使权利的手段具有相当性,能为社会大众所容忍,私力救济行为没超过必要限度。即行使权利的手段如果超出必要限度,一方面手段本身可能构成犯罪,另一方面使行使权利行为整体上丧失正当性。比如假设案例1中王氏兄弟等人以暴力、非法拘禁方式索要医药费赔偿,则行为本身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假设案例3中黄静等人仅是以手中持有华硕高层领导的个人艳照、隐私作为谈判筹码索要赔偿,则可能使案件性质发生根本性的转化,因为这些行使权利的手段已经超出了社会大众的容忍度,影响了对其权利本身正当性的评判。
2.这类维权行为本质上不具有社会危害性。任何犯罪都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是认定一行为构成犯罪的基础。现代社会是一个高度商品化的社会,社会分工越来越细,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提供各种商品和服务的企业也是也越来越大越专业,普通消费者和大企业在交易过程中更加的处于信息不对称、地位不平等的弱势地位。尽管案例3中黄静等人提出了天价赔偿,主观上具有一定恶的成份,但这类维权行为是处于弱势地位下的非对称性抗争,即使行为本身有所出格也能达到社会大众所包容,因为从本质上说这类行为是促进了生产服务者提高产品服务质量、诚信合法经营,惩罚了欺诈者,使更多的消费者免遭同类遭遇,是在促进和维护社会公益,从行为本身看不出一丝的社会危害性。
浅谈罚金刑数额立法模式的优化途径
摘要:当前,我过的罚金刑适用范围逐步扩大,罚金刑数额立法逐步改进,但对于罚金刑数额的规定并非尽善尽美。对此,应结合我国的实际需要和现实可能性进行完善,即逐步减少无限额罚金制的适用;增强限额罚金制与自由刑的协调性
关键词:罚金刑自由刑数额立法模式
一、逐步减少无限额罚金制
无限额罚金制,不符合刑法的相对确定性原则,弊大于利。我国刑法规定了大量的无限额罚金制,弊病重重。实践中,我国最高院和一些地 方法 院早已有了取代无限额罚金制的尝试。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将盗窃罪的无限额罚金制改为了倍比罚金制和限额罚金制。此立法改进在司法实践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经济犯罪案件适用财产刑几个问题的讨论纪要》中规定:个人罚金的最高数额,有犯罪数额或违法所得的,为犯罪数额或违法所得的五倍;没有犯罪数额或违法所得的,为一万元或犯罪分子所在地的年人均收入的三倍。但毒品犯罪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经济犯罪除外。可见,江苏省高院在罚金数额的确定上也采用了限额罚金制和倍比罚金制取代无限额罚金制。
笔者认为,我们可以在刑法总则中对自然人犯罪的罚金刑数额规定一个总的最高和最低限额,并规定例外情形,如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贪利性犯罪不在此限。最高限额和最低限额为多少则要根据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居民的收入水平而定。在分则中,对具体的犯罪,可以对同一类的犯罪规定相同的立法模式,如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等同属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的可以适用限额罚金制;侵犯著作权罪均可规定限额罚金制度;扰乱市场秩序罪可规定倍比罚金制。对侵犯财产罪则可沿用关于盗窃罪的司法解释规定,对其处以一千元以上涉罪数额(抢劫数额、敲诈勒索数额、诈骗数额、抢夺数额等)的二倍以下罚金,没有涉罪数额或无法计算的,则处以一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都可规定限额罚金制度。
对于《刑法修正案(八)》新增的无限额罚金制规定,应当尽快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细化操作标准,以确保新规的顺利实施。对敲诈勒索罪和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可以按照上文的方式规定罚金刑;对属于危害税收征管罪的持有伪造发票罪可以规定限额罚金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对生产、销售假药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笔者认为仍可以按原来的规定处销售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但对于危害特别的严重的可以不受此限。寻衅滋事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危险驾驶罪和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罪均可规定限额罚金制,具体应适用什么幅度的罚金,将在下文论述。
二、完善限额罚金制
我国的限额罚金制主要存在数额高、幅度大、不协调等问题。笔者认为,首先要确定合理的罚金数额上下限。对于限额罚金刑数额的上限,目前我国刑法的规定是五十万,综合考虑我国当前居民的收入水平、将来一段时间经济发展的水平和控制犯罪的需要,维持这一上限尚可。至于罚金数额的下限,则应与行政罚款相衔接。罚金刑与行政罚款的性质截然不同,但二者并非毫无关系。某一行为因其程度的轻重分别构成犯罪和违法,所处的罚金(特别是单处罚金的情形)必然高于罚款数,至少应当与罚款数保持一致。我们可以根据行政罚款的上限来确定限额罚金的下限,对同样或类似的犯罪行为应适用高于一般违法行为的罚金数额,对我国刑法中个别犯罪的罚金数额与罚款倒挂的条文予以修改。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第61条规定:协助组织或者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1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罚款。第67条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千元以下罚款。那么,与此相对应的刑法中的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罚金数额则应当规定在五千元以上。目前我国的行政罚款上限一般为一千元,因此对于没有相应的行政罚款可供参考或相应的行政罚款较低的犯罪,其罚金数额下限可规定为一千元,这与司法解释的规定也是一致的。如此规定罚金刑的下限,既能体现罚金的刑事惩罚性,又可避免罚金的起刑点过高,也增强了刑法的协调性。
其次,要在罚金刑数额和自由刑刑期之间确立一定的比值关系。我国限额罚金刑的数额幅度具有一定的随意性,与自由刑刑期的关系不明显。如果犯罪人在判决前被羁押,结果被判处罚金,现行羁押的日期该如何折抵罚金?在规定了自由刑并科或选科罚金刑的情况下,并科罚金刑数额与选科罚金刑数额怎样以示区别?这些问题表明自由刑与罚金刑并非是相互割裂的两种刑罚。而且根据罪刑相适应原则,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人的罪行轻重和刑事责任的大小相适应,自由刑与罚金刑均为承担刑事责任的方式,在量刑情节一致的情况下,它们之间就必然存在对等关系,这为它们的相互换算提供了理论支撑。从国外的立法来看,在自由刑刑期与罚金刑数额之间进行换算、折抵也是可行的。如法国新刑法典中,对于一般的犯罪,平均每一年监禁所并科的罚金数额为万欧元,每增加一年的监禁刑,与之并科的罚金数额也随之增加万欧元,形成一定的比例。因此,我们应当抛开“以钱赎刑”的顾虑,在罚金刑与自由刑之间设置合理的比例。
应当设置怎样的比例才合理呢?对此,有学者认为可以从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中获得启示:《国家赔偿法》第26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国家在特定情形下对监禁刑的金钱价值评断,那么一年监禁刑就和收入扣除基本生活费的差相当。有学者则借鉴俄罗斯刑法的规定,认为1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应规定并处或单处6个月工资收入或其他收入的罚金或最低月劳动报酬10倍的罚金。上述两种方法均有可取之处,至于我国刑法该如何确定自由刑与罚金刑的比例,则需要进行大量的理论和实践的摸索检验。
总之,对自由刑与罚金刑的搭配设置,既要能实现对犯罪的报应,又不违背罪刑相适应原则,在自由刑与罚金刑并科时,应当以二者的强度共同体现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因此,我国刑法应在分则条文中使自由刑与罚金刑有一定的比例关系,随着自由刑刑期的变化,相应的罚金刑数额也应当按比例变化,从而改变我国罚金数额幅度设置无规律可循的问题。对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以及贪污贿赂罪等,我们在规定限额罚金制时,可以体现这种有序性,如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可对应一万以上五万以下罚金,二年以上七年以下、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对应一万以上十万以下,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可对应二万以上二十万以下等。当然,对于走私、贩毒等经济犯罪,应当作例外规定。因此,对《刑法修正案(八)》中的危险驾驶罪的罚金可限定为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寻衅滋事罪的罚金可限定为一万以上十万以下,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罪,积极参加的,罚金可限定为一万以上十万以下,其他参加的,可为一万以上五万以下。
针对我国限额罚金数额幅度过大、限额罚金制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变化的问题,笔者认为可以通过完善裁量方法以及适时颁布刑法修正案予以克服。当经济发展繁荣,货币大幅贬值以致罚金刑惩罚功能失效时,可以适当提高罚金数额,使罚金数额能与经济发展状况相匹配,以确保罚金刑功效的发挥。
三、改进倍比罚金制
倍比罚金制主要的问题是难以明确所选择的参照基准和比例与社会危害程度的关系,因此,有学者主张改革现行的倍比罚金制,适用“新型倍比罚金制”。所谓“新型倍比罚金制”即以犯罪人的年总收入作为基数,再在刑法分则条文中对某种情节的犯罪明确规定按此基数的倍数或百分数来确定罚金数额。④笔者认为,倍比罚金制虽然有不尽合理之处,但是在我国现阶段它仍有存在的意义,不宜立即废除。“新型倍比罚金制”设置了统一的参照基准,并与犯罪人的经济状况挂钩,避免了参照基准选择难的问题。在参照基数的确定上,必要时应当全面考虑犯罪涉及的多种数额,如违法所得额、造成损失额、销售金额等,择其中对量刑影响最大的数额作为参照基数。
倍比罚金制的倍数或比例的设置则应当满足刑罚梯度的要求,一方面应当避免对同一犯罪的轻行为和重行为设置同样的倍数或比例,另一方面应当避免设置的罚金比例低于行政罚款。正如有学者认为的,基于报应应符合等价性要求的理由,罚金刑应该满足刑罚的梯度要求,从而实现罪刑相适应,否则其为不正当。罚金比例的设置应当与犯罪情节所反映的社会危害性相适应,对不同严重程度的犯罪行为所设定的罚金比率应当具有一定的差异。过失犯罪的罚金比例应当低于故意犯罪,情节一般的犯罪的罚金应当低于情节严重的犯罪。
总之,借鉴国外立法,在我国确立以限额罚金制为主,倍比罚金制和无限额罚金制为补充的罚金刑数额立法模式格局,基本符合当前我国的现实需要。在今后的立法修改过程中,我们还应当注意吸取美国量刑指南式罚金的精细、俄罗斯收入罚金制的周密、欧洲日额罚金制的平等,逐步改进和创新我国的罚金刑数额立法,使我国多样化的罚金刑数额立法体系更趋完善。
刑法论文提纲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扩大对它的探究和普及对社会的和谐发展有重要的意义。
选题意义:
本毕业论文的选题是:《诉讼欺诈问题的探索》。本文是针对诉讼中的一些不正常现象而提出的,如行为人出于不法目的,故意提起民事诉讼,做虚假陈述、提供伪造的证据或串通证人作伪证,意图使法院做出错误判决,以借助法院判决的权威性和强制执行力,实现其占有财物、财产性利益的目的或其它非法目的。这种行为即诉讼欺诈,它不仅侵犯了被害人的合法民事权益,也严重扰乱了我国司法机关的正常诉讼活动,极大地损害了司法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权威形象,更阻碍了我国法制建设的进程,影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与完善。
因此,本文的研究意义主要表现在,1、理论意义:使我们明确诉讼欺诈的概念、特征及主要表现形式。此外,通过分析对比国内外关于诉讼欺诈的理论,使我们能够用比较法的视角,去审视国内外关于诉讼欺诈的理论差别;通过对诉讼欺诈的法律责任的研究,明确诉讼欺诈的法律责任承担的理论基础及其承当形式。
2、实践意义:通过对本课题的研究,特别是对司法实务部门的相关司法时间的研究和探讨,来分析我国司法实践中应该如何应对诉讼欺诈这一违法甚至是犯罪行为。这一研究的目的除了完善立法外,相信还会对司法实务部门对诉讼欺诈问题的处理以及对构成犯罪者的定罪量刑能产生积极作用,使司法实务部门在实践中能够更好地保障合法公民的权利,惩罚违法犯罪分子。
研究内容:
本课题的研究内容分以下几个方面:
1、诉讼欺诈概述;
在本部分中,笔者对诉讼欺诈的一些基本概念及诉讼欺诈的行为模式展开研究;
2、诉讼欺诈行为定性研究;
本部分是本文的重点之一,分析对比了学术界的各种观点,即诉讼欺诈行为的定性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些自己的看法。
3、诉讼欺诈行为的立法和司法对策研究
本部分主要论述了应该如何通过法律来控制诉讼欺诈行为,以维护合法权利人的权利,维护司法活动的正常进行。
4、诉讼欺诈责任制度研究
本部分主要阐述了应该如果追究诉讼欺诈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分别从刑事责任、司法责任和民事责任三个角度展开。
完成情况:
本课题研究目前已经完成三稿,并在指导老师的指点下完成了论文的修改工作。在文章写作过程中曾经遇到过不少困难,但是在老师的指点下都克服了。目前在最后的阅读、纠错阶段,等到最后的定稿以及答辩。本课题研究完成得比较好,基本符合学校规定的要求。本文得以完成,离不开老师的辅导,在此对老师表示衷心的感谢。
英语翻译情况:
本文在研究过程中涉及的英语翻译都是本人亲手进行的,单词、语法的校对也是我亲自进行的。所完成的英语翻译符合英语语法规范。英文翻译和原文的匹配性良好,文句通顺,可读性强。
自我评价:
本人在完成本论文的过程中表现良好,得到了老师和同学的肯定,在论文的写作过程中查阅了很多资料,学到了很多知识,获益匪浅。总体自我评价优秀。
真实性承诺:
本论文是我个人在论文指导老师的指导下进行研究工作取得的研究成果,论文中除了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不包含其他人或者其他机构已经发表过或者撰写的研究成果。本人对因本论文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负责。
第一章 刑事禁止令概述
第一节 刑事禁止令的概念
第二节 刑事禁止令的法律性质
一、刑事禁止令不是刑罚
二、刑事禁止令不能完全体现保安处分4
三、刑事禁止令与缓刑指示存在异同
四、刑事禁止令是独立性、依附性和强制性的统一
第三节 刑事禁止令的作用定位
一、从人道主义出发体现教育挽救作用
二、从行刑个别化出发体现特殊预防作用
三、从行刑社会化出发体现公共利益维护作用
第二章 刑事禁止令的.域外立法及其评析
第一节 域外禁止令制度的立法和执行优势
一、适用范围和内容更具体化
二、衔接机制和执行队伍更体系化
三、监督体系和制裁措施更严格化
四、执行方式和监控手段更科学化
第二节 域外禁止令制度对我国的启示和借鉴
第三章 我国刑事禁止令立法司法现状
第一节 刑事禁止令的立法司法现状
一、以比较法看立法现状
二、以实证分析看司法现状
第二节 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适用条件不明确导致量刑不均衡
二、裁量指引缺失导致适用质量不高
三、监督评估机制缺位导致执行不到位
四、专业及科技力量投入不足导致适用积极性低
第四章 我国刑事禁止令制度完善
第一节 刑事禁止令的立法司法完善
一、细化刑事禁止令适用规则
二、制定刑事禁止令配套程序
三、明确刑事禁止令救济途径
第二节 刑事禁止令的执行完善
一、健全刑事禁止令责任主体衔接机制
二、建立专业、多元、社会化参与的执行模式
三、采用信息化、技术化的执行方式
结 语
本文结论
综上所述,当刑事禁止令进入我国刑法典的那一刻,我国行刑个别化、行刑社会化就开启了新的篇章。从现有立法来看,刑事禁止令为我国的管制和缓刑制度补强了内容与抓手,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从制度源头来看,刑事禁止令是以人为本人道主义精神的体现,为犯罪人提供了行为约束、改过自新的机会,为侵犯对象降低了再次遭受侵害的可能,为社会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支撑。从古今中外对比来看,域外刑事禁止令制度比我国领先,在适用范围、制度设计、体系建设上均有不少值得借鉴之处。从我国刑事禁止令抽样调查来看,仍存在这一些问题。但是一项制度的建立不是一蹴而就的,法律的魅力就在不断严密完善。无论是刑事禁止令内容上的丰富、程序性设计的构建、监督执行体系的构建,都需要我们不断探索和实践,勇于在实践中发现问题,在探索中寻找答案,使刑事禁止令制度不断完善,发挥犯罪教育挽救、特殊预防、维护社会公益的作用,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刑法的宪法化原则研究[摘要]基于国家的理性治理思想和刑罚权的特别规制需要,刑法的宪法化原则的形成和发展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在西方法治国家中,作为厉行刑事法治所遵循的一个重要准则,刑法的宪法化原则在近现代已经得到广泛的应用。全面、准确地界定它的基本含义,系统、科学地确定它的基本内容,是在刑事法治实践中应用它的重要前提。只有实现刑法的系统宪法化和法治化、宪法的司法化,它才能真正地在刑事法治实践中得到贯彻。[关键词]刑法;宪法;刑法的宪法化;刑事法治;法治;宪法的司法化[中图分类号]DF6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8628(2008)01-0027-05作为根本大法,宪法是从总体上来限制和规范国家权力,确认和保障公民的自由和权利。宪法所限制和规范的国家权力当然也包括刑罚权在内。但是,考察近现代世界各国的宪法,我们可以发现,其中许多宪法也专门把刑法的基本原则或其他重要内容纳入了自己的规范范围。这种现象就是刑法的宪法化。在西方法治国家中,把刑法的基本原则或其他重要内容纳入宪法规范范围已经成为刑事法治所遵循的一个重要准则。我们把这个重要准则称为刑法的宪法化原则。尽管在过去人们并未明确提出刑法的宪法化原则,但是它在刑事法治建设中的应用是有目共睹的。在刑事法治建设中贯彻这个原则,一方面可以使刑法的基本原则或其他重要内容得到宪法的体现和保障,另一方面可以使刑法和宪法连接起来,使刑法从内在上符合宪政的精神和原则。虽然刑法的宪法化原则是一个重要的刑事法治原则,但是国内学界对它的研究还是比较少的,①特别是系统的理论研究。在本文中,我们试图从思想基础、历史沿革、基本含义、基本内容和实现方式等方面对它进行全方位的理论研究,以期为刚刚步入轨道的我国刑事法治建设提供一些有益的指导。一、刑法的宪法化原则的思想基础从多个方面、多个层次上分析刑法的宪法化原则产生和发展的思想基础,可能会产生许多不同的观点。我们主要试图从宪法和刑法两个方面来分别分析。在宪法方面上,国家的理性治理思想是这个原则产生和发展的重要思想基础;在刑法方面上,刑罚权的特别规制需要是另一个重要思想基础。(一)国家的理性治理思想国家是社会内部不同力量相互作用的产物,而国家权力是社会内部不同力量相互作用所形成的合力,是国家得以存续的实质基础。国家治理则是国家权力行使和作用的过程。人类社会早期的国家应用一种自发的治理模式。所谓自发的治理模式,是指在人类对国家内在规律的认识不足基础上的盲目的国家治理方式。在奴隶制社会和封建制社会中,人们认为国家权力来源于虚幻的神或者天,行使国家权力的统治阶级是这些神或者天的代表,建立在这种虚幻基础上的国家治理几乎完全变成统治阶级意志的表演舞台,也就变成了现在人们通常所说的人治。在这种自发的治理模式下,国家权力也并非可由统治阶级完全恣意行使的,而是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的,例如,社会经济条件、统治阶级力量的大小、社会文化因素等。但是,这些制约是客观的,而非自觉的制约。随着人类文明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人们对自身和国家的认识发生了深刻性变化。人们逐渐认识到,人类个体具有独特的价值,国家是由个人组成的,个人才是国家的根本和目的。再者,国家权力的真正来源并非虚幻的神或者天,而是人类自身。国家权力并不是一部分社会成员的独有物,而是全体社会成员的共有物。它来源于个人,并且应受制于个人。因而,为了保障个人的权利和自由,对国家权力应当进行合理的配置,并自觉地把它限制在一定范围内。这些理性的人性观和国家观,为国家理性治理模式的形成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基于这些观念和思想,人们开始深入探索如何合理地配置和有效地限制国家权力。正是通过这种探索,近现代宪政思想应运而生。[1]宪政思想的基本内涵在于通过宪法来合理地配置和有效地限制国家权力。通过宪法,明确规定国家权力的正当来源、国家权力的类型和范围、不同国家权力之间的关系、行使各种国家权力的机关及其职责等,特别是国家权力的类型和范围、不同国家权力之间的关系。通过宪法,确认公民基本的权利和自由。这种特殊的法律规范,就是宪法。根据宪政思想,宪法在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层次上,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这个国家的根本性问题和重大问题。宪法已经成为实施理性治理模式的重要前提。当然,一个国家制定了宪法,并不意味着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