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题选题是论文写作关键的第一步,直接关系论文的质量。常言说:“题好文一半”。对于临床护理人员来说,选择论文题目要注意以下几点:(1)要结合学习与工作实际,根据自己所熟悉的专业和研究兴趣,适当选择有理论和实践意义的课题;(2)论文写作选题宜小不宜大,只要在学术的某一领域或某一点上,有自己的一得之见,或成功的经验.或失败的教训,或新的观点和认识,言之有物,读之有益,就可以作为选题;(3)论文写作选题时要查看文献资料,既可了解别人对这个问题的研究达到什么程度,也可以借鉴人家对这个问题的研究成果。需要指出,论文写作选题与论文的标题既有关系又不是一回事。标题是在选题基础上拟定的,是选题的高度概括,但选题及写作不应受标题的限制,有时在写作过程中,选题未变,标题却几经修改变动。二、设计设计是在论文写作选题确定之后,进一步提出问题并计划出解决问题的初步方案,以便使科研和写作顺利进行。护理论文设计应包括以下几方面:(1)专业设计:是根据选题的需要及现有的技术条件所提出的研究方案;(2)统计学设计:是运用卫生统计学的方法所提出的统计学处理方案,这种设计对含有实验对比样本的护理论文的写作尤为重要;(3)写作设计:是为拟定提纲与执笔写作所考虑的初步方案。总之,设计是护理科研和论文写作的蓝图,没有“蓝图”就无法工作。三、实验与观察从事基础或临床护理科学研究与撰写论文,进行必要的动物实验或临床观察是极重要的一步,既是获得客观结果以引出正确结论的基本过程,也是积累论文资料准备写作的重要途径。实验是根据研究目的,利用各种物质手段(实验仪器、动物等),探索客观规律的方法;观察则是为了揭示现象背后的原因及其规律而有意识地对自然现象加以考察。二者的主要作用都在于搜集科学事实,获得科研的感性材料,发展和检验科学理论。二者的区别在于“观察是搜集自然现象所提供的东酉,而实验则是从自然现象中提取它所愿望的东西。”因此,不管进行动物实验还是临床观察,都要详细认真.以各种事实为依据,并在工作中做好各种记录。有些护理论文写作并不一定要进行动物实验或临床观察,如护理管理论文或护理综述等,但必要的社会实践活动仍是不可缺少的,只有将实践中得来的素材上升到理论,才有可能获得有价值的成果。四、资料搜集与处理资料是构成论文写作的基础。在确定选题、进行设计以及必要的观察与实验之后,做好资料的搜集与处理工作,是为论文写作所做的进一步准备。论文写作资料可分为第一手资料与第二手资料两类。前者也称为第一性资料或直接资料,是指作者亲自参与调查、研究或体察到的东西,如在实验或观察中所做的记录等,都属于这类资料;后者也称为第二性资料或间接资料,是指有关专业或专题文献资料,主要靠平时的学习积累。在获得足够资料的基础上,还要进行加工处理,使之系统化和条理化,便于应用。对于论文写作来说,这两类资料都是必不可少的,要恰当地将它们运用到论文写作中去,注意区别主次,特别对于文献资料要在充分消化吸收的基础上适当引用,不要喧宾夺主。对于第一手资料的运用也要做到真实、准确、无误。五、论文写作提纲拟写论文提纲也是论文写作过程中的重要一步,可以说从此进入正式的写作阶段。首先,要对学术论文的基本型(常用格式)有一概括了解,并根据自己掌握的资料考虑论文的构成形式。对于初学论文写作者可以参考杂志上发表的论文类型,做到心中有数;其次,要对掌握的资料做进一步的研究,通盘考虑众多材料的取舍和运用,做到论点突出,论据可靠,论证有力,各部分内容衔接得体。第三,要考虑论文提纲的详略程度。论文提纲可分为粗纲和细纲两种,前者只是提示各部分要点,不涉及材料和论文的展开。对于有经验的论文作者可以采用。但对初学论文写作者来说,最好拟一个比较详细的写作提纲,不但提出论文各部分要点、而且对其中所涉及的材料和材料的详略安排以及各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等都有所反映,写作时即可得心应手。六、执笔写作执笔写作标志着科研工作已进入表达成果的阶段。在有了好的选题、丰富的材料和详细的提纲基础上,执笔写作应该是顺利的,但也不可掉以轻心。一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内容当然要充实,但形式也不可不讲究,文字表达要精炼、确切,语法修辞要合乎规范,句子长短要适度。特别应注意的是,一定要采用医学科技语体,用陈述句表达,减少或避免感叹、抒情等语句以及俗言俚语,也不要在论文的开头或结尾无关联系党政领导及其言论或政治形势。论文写作也和其他文体写作一样,存在着思维的连续性。因此,在写作时要尽量排除各种干扰,使思维活动连续下去,集中精力,力求一气呵成。对于篇幅较长的论文,也要部分一气呵成,中途不要停顿,这样写作效果较好。
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外贸体制的理论主要沿袭了前苏联计划经济理论的基本思想。改革开放后,我国外贸体制改革理论大概经历了五个阶段的演进,通过分析可以看出,我国外贸体制的市场化程度已高度发达,并日益与国际接轨,外贸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应与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相一致。 前 言 中国改革开放30年来,就改革而论,理论超前,实践滞后;就开放而言,理论滞后,实践超前。究其原因,开放领域中的改革力度不够,理论探索乏力,思想解放不足。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外贸体制的改革主要经历了以下几个大的突破:突破外贸垄断论,逐步形成市场竞争的理论;突破国有外贸公司政企不分论,逐步形成有中国特色的公司理论;突破外贸的单一经营论,逐步形成贸工农一体化的理论;突破单纯商品贸易论,形成商品贸易为主、服务贸易为辅的外贸理论;突破关税“无用论”,形成较为科学的关税理论;突破引进外资上的“卖国论”,形成较为系统的外资理论;突破“无债论”,形成完整的外债理论;突破汇率上的固定论,形成有管理的浮动汇率理论;突破外援上的“无偿论”,形成了外援与外贸、外援与外向投资的挂钩理论;突破地区封锁论,形成开放“窗口”理论和“梯度”开放理论。本文对中国改革开放30年来外贸领域的理论、政策与体制改革的演进过程进行回顾和梳理,探寻改革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及仍然存在的主要问题,从中总结未来发展的思路与方向。 改革开放前中国外贸体制的理论基础 改革开放之前,中国外贸体制的理论主要沿袭了前苏联经济理论的基本思想和基本框架,即计划经济理论的基本思想。该理论要求直接根据计划配置经济资源,以取代资本主义依靠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做法。此外,外贸体制中的国家垄断思想也是中国旧外贸体制的理论基础。在沿用列宁对外贸实行国家垄断思想的基础上,中国根据建国初国内的经济形势和特殊的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决定对外贸实行国家专营,并在《共同纲领》中规定了“对外贸易的国家统制”。我国建立了由外贸部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外贸各专业公司统一经营,实行指令性计划和统负盈亏的高度集中的对外贸易体制。这种外贸体制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有利于使中国在国际收支中避免出现逆差,达到保护民族幼稚工业、实现进口替代战略的目的。但是,该体制也存在着严重的弊端,主要是:一、独家经营,难以调动地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统得过死,不利于外贸企业发挥自主经营的能力。三、统包盈亏,不利于外贸企业走上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企业经营之路,影响他们积极性的发挥。 改革开放后外贸体制改革理论的进展 改革的初始阶段(1978-1986年)——简政放权,政企分开。经过1979年一年的准备,中国外贸体制改革于1980年1月1日正式启动。简政放权是这一时期外贸体制改革的主旋律。首先,自1984年1月起,多数省份有权保留一定比例的外汇收入;1985年1月起,允许企业自己决定使用50%的留成外汇。其次,1984年1月,明确28种限制进口商品,允许一批机构无须经过经贸部就可进口非限制类商品。第三,1984年9月,通过外贸体制改革报告,内容包括“政企分开”、“简政放权”、“实行外贸代理制”、“改革外贸计划体制”和“改革外贸财务体制”等。至此,高度集权的外贸总公司垄断全国外贸的局面已被打破,各省及下属外贸组织开始成为外贸活动的主力军。这一阶段,外贸体制改革虽然起步,但由于国家对外贸易仍实行统负盈亏,外贸企业财务软约束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因此由这种外贸“吃大锅饭”的根本问题派生出的一系列问题使改革任重而道远。 改革的第二阶段(1987-1990年)——外贸承包,财政包干。针对初级阶段改革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1987年开始试行以3项指标为内容的外贸承包经营责任制,并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从1988年起在全国推行以省、市、自治区为主的外贸承包责任制。改革的方向是建立自负盈亏、放开经营、工贸结合和推行代理制的外贸体制。通过建立和完善以汇率、税收等为主要杠杠的经济调节体系,推动外贸企业实现自负盈亏。实践证明,实行外贸承包责任制初步改变了责权利分离的状况,大大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有力促进了外贸的发展。第二阶段改革理论上的探讨,主要围绕外贸承包责任制的问题展开。外贸承包责任制,即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前提下,主要由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和外贸、工贸专业公司向国家实行各项经营承包(具体承包为出口收汇指标、出口换汇成本指标和财务盈亏指标3项指标)。 正如学者李雨时所说,外贸体制改革的方向,仅仅提外贸企业的自负盈亏和自主经营是不全面的。对外贸易的经济效益,从根本上看是参加国际交换的各个国家的劳动生产率以货币形态反映出来的差异。中国出口产品发生亏损的终极原因在于生产企业的劳动生产率低,而且中国在工资成本低廉方面的优势抵偿不了与发达国家和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出口部门在劳动生产率上的差距。所以,应当明确提出出口生产企业首先要实现自负盈亏,并在此基础上使外贸企业逐步做到自负盈亏。 改革的第三个阶段(1991-1993年)——取消补贴,自负盈亏。国务院于1990年底决定进一步深化外贸体制改革,并于1991年开始实施。这次改革使中国外经贸易管理体制更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外贸企业自负盈亏使出口的发展摆脱了国家财政状况的制约,企业自主经营有利于出口生产发展的长远规划,以保证国家外贸出口的稳定发展;这一改革使中国外贸体制在自负盈亏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更便于参与国际分工和国际交换,也更适应国际贸易规范的要求。主要内容有以下五点:一、在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实行了外贸企业出口自负盈亏的改革,取消了国家对外贸出口的财政补贴,对出口总额、出口收汇、上缴外汇仍维持承包制,但改为一年一核承包指标。二、改变外汇留成办法,由过去按地区实行差别比例留成改为按大类商品实行统一比例留成。三、调整了出口商品的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的范围,缩减了配额和许可证管理商品的范围。从1992年起,基本上取消了进出口指令性计划,实行指导性的总量计划,允许绝大多数进出口商品放开经营,少数商品实行公开、透明的配额许可证管理。四、改革关税制度。1992年1月1日起,主动降低225个税目商品的进口关税率;1992年12月31日起调减3371个税目商品的进口关税率,使关税总水平下调个百分点;1993年12月31日调减2998个税目的进口关税率,平均降税率为。五、深化外贸企业内部机制的改革,推动外贸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同时,推动外贸企业开展实业化、集团化、国际化经营,形成若干在国际上有竞争力的、以外贸为龙头的贸工相结合的外向型企业集团。 这一轮外贸体制改革重点放在微观管理层的变革,它既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客观要求,也是前一阶段简政放权道路的延续。在一系列改革措施中,有两项特别重要:一是取消国家财政对出口的补贴,按国际通行的做法由外贸企业综合运筹,自负盈亏;二是改变按地方实行不同外汇比例留成的做法,实行按不同商品大类统一比例留成制度。此后,中国外贸经营基本打破了“大锅饭”体制,外贸企业的经营机制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 改革的第四个阶段(1994-2002)——汇率并轨,宏观调控。主要内容有以下五点:一、改革外汇管理体制,发挥汇率对外贸的重要调控作用。二、运用经济、法律手段完善对外贸易的宏观管理。加强和改善客观管理,即管方针、管政策、管规划、管监督,将对外贸易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加强外贸经营的协调服务机制。三、加快外贸企业经营机制转换。国有外贸企业围绕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科学管理,积极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综合商社和设立监事会、内部职工持股等试点,实行资产经营责任制。四、保持对外贸易政策在全国范围的统一性,增加透明度。这是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宏观要求,也是国际贸易规范之一。五、加强外贸经营的协调服务机制。进一步发挥进出口商会等中介机构的协调服务功能,逐步建立和完善外贸行业的律师、会计和审计事务所及咨询服务机制;加大对违法经营者的惩处力度。 学者佟家栋指出,从宏观方面分析,尽管国有外贸企业的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政府的行政干预在逐渐弱化,但是,国有外贸作为政府的政策工具或政府附庸的地位仍然存在。在我们强调增强外贸企业经营活力让其自负盈亏时,在宏观上又否定了企业的自主权,否定了企业以获取最大限度为目标的运行机制。因此,外贸企业改革发展到今天,尚需要在两个方面进行改革。一方面要坚决割断政府与企业的关系,以期使外贸企业能够独立经营。另一方面要继续推进外贸企业的股份制改革,通过股份制改造,使企业真正形成内在的监督机制、激励机制及强烈的竞争意识。 加入世贸组织(WTO)后中国外贸政策及管理体制的变化。加入WTO使中国对外贸易环境发生深刻变化。一方面,中国要履行加入WTO的各项承诺,削减关税和非关税措施,对现行外贸体制进行适应性调整,使其与WTO多边规则相适应;另一方面,要针对加入WTO的影响,做好相关应对工作,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扩大出口,合理调控进口,确保对外贸易的平稳运行。进口调控的原则是,要运用WTO允许的手段合理调控进口,努力实现进出口总量平衡,同时重在优化进口商品结构,更好地配合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其重点:一是按照WTO规则完善进口管理的各项具体制度,包括配额、许可证、关税配额、国营贸易和质量安全卫生标准,为进口调控提供根本依据;二是建立健全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等公平贸易管理体制,加快建设进口预警体系,及时采取措施防止过度进口对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三是做好某些重要工农业产品的进口调控工作,加强跟踪,及时反馈,统筹应对。在优化进口结构方面要做到:一是抓住国际产业结构调整特别是IT等高科技产业调整的机遇,加快引进高新技术和关键设备,促进中国的产业结构升级;二是优先保证国内短缺原材料进口,满足国内生产需要,同时采取措施解决中国与部分发展中国家贸易不平衡的问题;三是对不会冲击国内的产业和企业,有利于增加海关税收的商品,适当增加进口。四是对搞重复建设和严重冲击国内市场的进口采取WTO允许的手段加以合理调控,减少不利影响。 2004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进一步深化外贸体制改革,并相应完善出口退税管理办法,为中国对外贸易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具体包括:统一各类企业外贸准入标准,让各类企业享有自主经营和平等竞争的权利;积极引导外贸代理制的发展;建立外贸诚信经营和退出机制;完善进出口商会体制。2007年后,中国进入加入WTO的后过渡期,除继续深化涉外经济体制改革,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外,已放开外贸经营权,大幅度地降低关税,取消进口配额、许可证等非关税措施,金融、商业、电信等服务业的开放不断扩大。利用外资的质量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的模式也逐步以全球为基点,实现全球资源的最佳优化组合,以最适当成本,把最合适工作放在最合适的地方,这不仅仅是制造业,而且是包括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的产业发展,最终实现利益最大化。实施“走出去”战略迈出坚实步伐,对外经济互利合作取得明显成效。 结 语经济体制的改革和经济发展战略的更新,两者互为因果。一般而言,经济体制是手段,经济发展是目标,前者服务和服从于后者,为后者所决定。即是说,选择什么样的经济发展战略,就需要有什么样的经济体制,两者必须统一,否则,经济体制会影响经济发展,使战略目标难以实现。但是,经济体制对经济发展战略有反作用,可以制约经济发展,在经济发展战略未作变更的情况下,经济体制可以作适当变动。建国后,我国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决定了只能采取计划经济体制。作为经济发展战略的一部分——对外贸易发展战略(进口替代为主)——只能是高度集中的统制型体制。这种进口替代战略,在利用比较优势发展国民经济、克服过多的贸易壁垒发展生产力等方面,不利于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在改革开放后,随着我国有重点的协调发展的经济发展战略的确立,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传统的进口替代战略必须作出适当的调整。 通过对30年来的外贸体制改革进行分析可以看出,我国外贸的巨大进步可以从外贸体制的市场化程度以及与国际规则的接轨两方面进行管窥。体现为:一是对外贸易经营主体形成了多层次、多元化的市场经济经营格局;二是外商投资企业从无到有,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随着外商来华投资迅速增加,大批外商投资企业进入了经营期,外商投资成为外贸增长的主力,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后,外商直接投资迅速增加,到2006年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总额为亿美元,占全国进出口总额的%:三是计划经济下的关税制度逐渐被打破,新的与国际贸易惯例相适应的关税制度逐步建立,税目设置和税率水平与世界的国际贸易规范更加接近,与国际市场对接的步伐加快。四是外汇管理制度由计划管理转向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尤其1994年的汇率并轨及实现人民币经常项目下的有条件可兑换,取消外汇留成制和上交外汇任务,建立外汇指定银行间的外汇交易市场等改革措施,促进了对外贸易改革的进程。从我国已进行的改革来看,—个由市场调剂的、与国际接轨的、自由贸易的外贸体制必将最终形成。 中国外贸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毫无疑问地仍然与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一致,即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践证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失为一种在经济发展上最有效的经济体制。今后的中国外经贸管理体制改革应该沿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方向发展,这个总趋势是历史的必然
摘要: 中国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一些成果,但仍然存在问题。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路径依赖理论分析了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中的行政化问题,利益集团问题,唯政治,轻认知的问题。提出要引导好突破路径依赖的内生力量,利用好突破路径依赖的外生力量,去掉高校的行政级别,制定大学法,建立高校的董事会制度,改革拨款机制等,构建一个有效率的制度环境。关键词: 高等教育; 管理体制改革; 路径依赖温总理在北京35中听课后的发言中指出:应该清醒地看到,我们的教育还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不适应国家对人才培养的要求。我觉得要培养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必须树立先进的教育理念,敢于冲破传统观念的束缚,在办学体制、教学内容、教育方法、评价方式等方面进行大胆地探索和改革。多年的高等教育改革,成效不大,我们认为主要是我们的高等教育改革存在着严重路径依赖,一次次的改革,一次次的自我强化,没有突破,继续在低效率的制度环境中运行。文中所称高等教育管理体制,主要是指中国公立高等教育的行政管理体制,以政府主管部门与高等学校的关系为其核心。一、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内容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改革政府与学校的关系,改革学校内部的管理体制关系。前者称为办学体制,主要是针对政府的宏观管理体制而言,后者叫作管理体制,则针对校内管理。近2O多年来所进行的系列改革主要是围绕着这个主题开展的,就目前来看效果不甚明显,反而出现倒退的迹象。《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颁布(简称《决定》)。《决定》首次承认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弊端是,在教育事业管理权限的划分上,政府有关部门对学校主要是高等学校统得过死,使学校缺乏应有的活力;而政府应该加以管理的事情,又没有很好地管起来。《决定》指出:当前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关键,就是改变政府对高等学校统得过多的管理体制,在国家统一的教育方针和计划的指导下,扩大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2]1986年3月,国务院发布《高等教育管理职责暂行规定》,规定了国家教育委员会和省级人民政府管理高等学校的主要职责,提出了扩大高等学校管理权限的8个主要方面。该规定可以看作1985年《决定》的具体化和补充。国务院批转的《国家教委关于加快改革和积极发展普通高等教育的意见》指出:高等教育办学体制的改革是要理顺政府、社会和学校三者之间的关系,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使高等学校真正成为自主办学的法人实体。[3]199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强调:改革包得过多、统得过死的体制,进行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主要是解决政府与高等学校、中央与地方、国家教委与中央各业务部门之间的关系,逐步建立政府宏观管理、学校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体制。 在政府与学校的关系上,要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通过立法, 明确高等学校的权利和义务,使高等学校真正成为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法人实体。这个文件的出台可以认为是揭开矛盾,触及实质。国家教委发布了《关于国家教委直属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国家教委直属高校深化改革,扩大办学自主权的若干意见》,1994年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这些文件都可以视作《纲要》改革目标的具体化。国家教委发布《关于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文件提出,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是:争取到2000年或稍长一点时间,基本形成举办者、管理者和办学者职责分明,以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经费投入,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两级管理、分工负责,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为主,条块有机结合的体制框架,并且要通过深化改革和立法,划分、规范举办者、管理者、办学者的权力和义务。政府与高校的关系,文件主要是从举办者、管理者、办学者的关系角度进行了阐述。尽管也提出政府部门的教育行政管理要简政放权,转变职能,但是,政策的重点转移到作为办学者的高等学校,能否依法充分行使权力方面。年8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国务院统一领导和管理全国高等教育事业,高等学校应当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实行民主管理,还规定了高等学校的法人资格。《高等教育法》对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基本点从法律上予以规范,其性质决定了它不可能涉及体制改革这样的阶段性问题。1998年教育部发布《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出加快高等教育改革步伐和深化办学体制改革。高等教育改革主要是高等学校的共建、调整、合作、合并,形成两级管理、以省级政府统筹为主的新体制;而办学体制改革,与年《意见》相比较,概念已经缩小,主要是指举办体制,即基本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办学体制。-E4]1999年6月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提到进一步简政放权问题,放权,主要是指中央向地方放权,重点仍在共建、调整、合作、合并。虽然也提出切实落实和扩大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5 有很强的原则性。教育部的《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出改革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清理教育行政许可项目、探索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等问题。《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除了强调两级管理、以省为主的体制外,还提出了现代大学制度命题,具有理论上的意义。《规划纲要》主要是从校内管理体制的角度来论述现代大学制度,没有将现代大学制度定位到政府与高校的关系这个层面上,因此所述内容仅限于校内诸项事务。历经改革后,大学和政府的关系:一方面,政府更加强化了对高校的领导和管理,高校进一步的行政化和官僚化,大学犹如官场,加上了各种级别;另一方面,政府还是继续沿用计划经济时期的管理方法管理高校,表面上是要转变政府职能,实质上还是把高校作为政府职能部门的延伸,对高校的人事、招生、专业设置等本应属于高校的事物全都管了,事无巨细,一管到底,高校基本没有自主权。从国家层面而言,教育部等行政职能部门对各高校的行政影响力过多、过大。高校内部的管理体制方面以《高等教育法》为起点,建立起了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有了规范的制度框架,但是存在些问题:一是在制度设计上对校长和党委及党委书记的职务界限划分不清,导致制度上的冲突,搞好工作要靠书记和校长的悟性来配合实施,否则就会造成内耗;二是,高校内部的行政权力得到了进一步的强化,学术权力被弱化,主要原因是没有建立一套保障学术权力运行的制度,而是靠校长等管理层的喜好来运行;三是,高校内部的教代会、工会基本被边缘化,不能代表教职工群体的利益,使得教职工的利益诉求平台缺失。周川I在《中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政策分析》中指出现在的高等教育改革是:目标偏移,对象模糊,主体缺位,路径不明。我们认为造成目前这种状态的最主要原因是存在于改革中的严重路径依赖。二、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路径依赖分析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要实现由计划经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实质上就是要转变政府职能,构建服务型政府,这是一个重大的制度变迁。这种过程具有严重的路径依赖特征,这就是说,一是初始的体制选择会提供强化现存体制的激励和惯性,因为沿着原有的体制变化路径和既定方向往前走,总比另辟蹊径要来的快些,方便些。二是因为一种体制形成后,会形成某种在现存体制中有机的利益的压力集团。他们力求巩固现有的制度,阻碍进一步的改革,就即便是新的体制比原有的体制更有效率。即使由于某种原因接受了进一步的改革,他们也会力求使变革有利于巩固和扩大他们的既得利益。于是,初始的改革倾向于 为后续的改革划定范围。高等学校行政化、级别化的路径依赖中国的高等学校是有行政级别的,客观上,行政治校造成大学自主改造的能力欠缺;主观上,大学仍旧没有对自身体制改革达成共识。不完善的体制导致官本位泛滥,官本位泛滥造成体制被架空,形成恶性循环。中国的官本位文化深深的影响着大众的行为选择,学而优则仕,成为大众的共识,高等学校的行政化、级别化已经形成了一种严重的路径依赖。在现存的文化和制度背景下,在附庸于官位上的利益和租金的诱惑下,潜在的创新型人才和优秀人才被鼓励去参加各种行政岗位的选拔和竞聘,被聘任后成为决策、管理层的一份子,于是获得了包括租金在内的各种捆绑在官位上的高额福利待遇,决策、管理层的寻租活动加大了社会以及学校内部的分层与贫富分化,进一步的造成了社会、学校内部的动乱和不稳定,新的考核与竞聘又重新开始。、这条路线在行进中,由于系统的外部性、组织的学习过程以及主观主义模型的作用增强了这个进程。也就是说,外部的环境为了配合这种路线的实施,会主动的生成一些配套制度,使这条路线更加完备,更便于实施和操作。但是优秀人才、潜在的创新性人才是有限的,高额的租金和福利把有限的生产性人才引向了非生产性领域,潜在的创新性人才脱离了科学研究领域和教育教学一线,从而使得科研领域失去了创新的推动力,制度变迁也就失去了原动力。沿着这条路径的发展结果是,中国的大学摊子越来越大,其中乱象丛生,危机重重。主要表现就是大学与真实的有意义的社会需求脱节,与人民大众的基本诉求脱节,官僚化、教育腐败、学术造假等等怪现象盛行。利益集团阻碍改革推进的路径依赖利益集团是指任何一个力图影响公共政策的组织,这种组织是由少数公共利益特别是有共同经济利益的投票人组成的。行政官员本身就是一个利益集团,因为他们拥有特殊公共利益的同时,还可能满足形成利益集团的其他条件,他们不仅是某些利益的代表,同时还是那些利益的直接所有者。这就是说,在某些场合下,官员们只有互相串通一气,才能最好的形成并最终实现其利益。官僚利益集团的利益来源:一是充分利用手中的被合法授予的管制权来人为制造租金并努力的占有它们。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所指的就是这种现象。人为制造短缺是官僚利益集团主要活动方式,这样既可以提高自身的稀缺性,又可以要求国家在本地区或是本行业投入更多的归其使用的资源。二是官员们及亲属直接从事自己或自己人保护的经营活动。此外,充分灵活地利用手中人事任免权来维护本利益集团的团结和稳定,从而巩固既得利益的活动。基于此种背景下制定出的政策,几乎可以断定是非中性的,是偏袒自己人的。三是凭借对立法过程的影响来满足自身的利益要求。在现行的制度下,行政与立法两项职务基本上是同一批人,在这种情况下通过的法律制度带有非中立性。此外,考虑到官员阶层的人数相对较少,考虑到他们的受教育水平,所从事的职业性质,信息的占有和不对称性,导致他们对立法程序的影响,对法律条款的把握以及对法律实施后果的理解等等,都会比常人要大,要准确,要深刻现在大家都说教育部以及各省教育主管部门的权利很大,他们可以任命各大高校的校长、副校长,他们手里掌握着政府给予高校的各种资源,他们也习惯了现在的这种工作方式,对教育、对大学的管理方式。高等学校的校长们也习惯了跑步前进,为了获取资源,他们愿意多出租金。改革原有的体制,出台各种制度、政策,这样必然会触及到这个利益群体的既得利益,按照理性人的假设,每个理性人都试图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自然这些利益集团的成员是不会接受这种触及他们利益的改革。利益集团自然还会沿着原有的路径实施变革或是阻碍变革的顺利进行。唯政治。轻认知的路径依赖中国教育长期受到类似于法国教育家涂尔干教育控制论的影响,并不断强化了这种影响。涂尔干教育控制论的观点是:一个社会的现状决定了一定时期教育的基本取向和教育的目的,教育通过其社会化的作用,培养符合社会要求的理想的成人,并维持社会的存在和延续,国家对教育起控制作用。国家应该发挥对教育的控制作用,教育活动在某种意义上应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的影响o[gj我们可以将其理解为唯政治,国家利益至上,强调的是培养接班人、建设者,在这种路径的指导下,国家不断加大了教育的控制范围,边界划分不清,而且还有扩张之势。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忽略了认知规律,这就是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甚至还违背客观规律。高等教育有着自身的发展规律,大学是一个传播知识,生产知识,追求真理的学术殿堂。追求真理不能讲下级服从上级,也不能故意拔高,弄虚作假或是追求效率;追求真理必须实事求是。我们的高等教育改革也必须按照事物发展的规律来办事,否则就会违背规律,受到惩罚。从1952年起,唯政治,轻认知开始抬头。为了获取前苏联的支持,我们全面学习苏联,办学体制出现混乱。首先是大学变成了高等技术专科学校,然后又对这些高等技术专科学校实施工厂一样的管理。世纪60年代后受到文化大革命的冲击,2O世纪年代初期以后,新一轮的院校合并,不是理顺高校体制,而是加大经费的投入。结果没有产生预想的效果,甚至产生了腐败的效果。2O世纪90年代初期以后,在大量投入经费的同时,又开始对高校实行全面的官僚化和行政化。这一系列的改革,我们没有按照认知规律,不是根据大学的本质属性把高校作为一个特有的机构来进行管理,而只是作为一个政府的衙门来进行管理。这就是造成中国高等教育落入目前糟糕状态的原因和路径。三、突破路径依赖新制度经济学家诺斯在接受复旦大学张军教授的采访时,将路径依赖简单的概括为:起点与所走的道路,将决定未来的选择。[10]路径依赖本身导致的问题可能会使一个经济体或是社会深陷于无效率的均衡之中,深陷于无效率的制度困境之中。从理论上讲,摆脱无效率的制度锁定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但只要我们善于把握机遇,借助外生性力量,控制好内生性力量,也是可以办到的。冲破路径依赖的内生力量内生力量是经济体内部的力量,因为无效率本身会使得经济均衡走向外在的约束临界,从而在社会内部寻找到巨大的冲破力量。按照青木昌彦关于相关域内部累积极性影响所举的例子:一是在一定的再生和内生规则下重复博弈的累积性后果已经导致了资产、权利和社会角色分配的不公平等,这些规则的合法性在域内受到普遍的质疑,并超过了临界规模;二是对现存制度安排属于中性或略微缺乏效率的变异者数目以及变异者能力在域内部已经积累到显著的程度。这种情况下,无效率的经济均衡便出现了,冲破路径依赖的内生力量便会产生随着人民大众认知能力的提高,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在现有的制度体系下得不到满足,便寄希望于新的制度的产生,新的均衡的出现。现在社会各界对现行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批判,对高等教育提出的各种要求便是突破路径依赖的强有力的内生力量。作为执政者理应顺势而动,把握好这股力量,引导民众参与到制度决策中来,打破原有的无效率的制度均衡,建立符合大众利益诉求的新的高效的制度均衡体系。冲破路径依赖的外生力量外生力量也叫外部威胁,由于无效率的制度本身可以自我维持,所以社会经济体内部找不到自身的冲破无效率制度的锁定的内部力量,这时要摆脱无效率的制度均衡必须借助外部力量。因为经济体系本身的无效率,使得外部经济体来说试图控制或进攻这一经济体是有利可图的。这样外部威胁会改变经济体内部的内部均衡,从而改变了参与人结构,社会的无效率均衡才会被摆脱和冲破。中国加入WT0,冲破路径依赖的外生力量已经形成。WTO服务贸易总协定中第3条有关教育服务的条款规定,除政府彻底资助的教育活动外,凡带商业性的教育与培训活动,所有协定签署国都有权参与服务竞争,涉及各级各类教育与培训活动。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教育服务业发达,具有相当大的比较优势,他们的教育服务领域的开放力度很大,从他们自身利益出发,他们也强烈要求其他成员国开放教育市场。教育服务的大幅扩张对中国的高等教育体制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具体来说:一方面,教育体制受冲击,教育主权难维护,与教育相关的产业受到冲击和挑战;另一方面,人才外流,特别是高层次人才会在优厚利益的诱发下流向国外,教育面临巨大挑战和危机。面对危机,更重要的是要顺应经济规律,自觉主动地推动经济调整。长期以来,我们之所以在转变发展模式、调整经济结构等重大问题上收效不明显,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很好地遵循市场经济的规律。必须顺应市场经济周期性调整的规律,利用市场出现的倒逼机制,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同样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也应该借助危机这个外生力量,按照高等教育发展的客观规律,利用倒逼机制及时作出调整,冲破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中的路径依赖,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突破路径依赖的具体措施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去掉公立高校的行政级别。尽快制定大学法或是高校董事会法规,完善高等教育管理的配套法规建设。把属于大学的权利还给大学,使大学成为真正办学的法人实体。建立有法人实体的独立于教育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在确保评估机构的专业化及评估机制一致性的前提下,该机构负责对公立、私立高校的教学、科研、行政及财政运营的效率等大学运营体系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来划分行政和财政的支持等级。构建绩效基础的拨款分配制度。根据公立高校在目标业务或执行任务上的实际表现,或是依据研究成果及预算配合的能力来分配预算额度。拨款可分为3类,第一类是反映教学和训练辅助工作基本需求的经常性预算拨款;第二类是研究补助,依据过去3~5年的研究成果评量,作为绩效基础的分配;第三类是特别补助,用于补助大学的特别或是新业务计划,还有就是基础建设等一次性支出。通过这种拨款机制的施行可以提高限办学经费的使用效率,同时还加大了高校之间的竞争,实现高等学校的优胜劣汰。构建大学董事会,完善大学治理结构,实现大学内部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分离。设立董事会是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需要,也是进一步完善大学治理的需要。高等学校有自身的办学规律,因而需要与外界社会保持一定的距离,遵循学术自由和独立性;另一方面,高等学校又承担着社会文明与进步的重大公共责任,所以又必须积极反映社会需求,接受社会各界的关心与监督。美国著名高等教育专家阿特巴赫曾指出,美国的经验表明,只有当大学与社会联系起来,大学学术才能兴旺发达。四、新的高等教育管理制度展望我们期待着一种高效的高等教育管理制度的出现,在这个制度下:大学有法律保障的稳定的办学自主权,而不是行政官僚的附属品;大学(无论是公立还是私立的)必须有对社会负责任的、一整套的监管体制;大学无论是在开设课程、培养学生、做研究方面,必须按照学术和科学规律来做;大学无论是招聘教员还是行政人员方面,都有一个透明的、公开的、公平的、竞争的机制;大学在招收本科生和研究生的过程中,尽可能地与时俱进、不断改革,让不同潜力的学生都有条件通过多种方式的竞争来尽可能地找到对他们最合适的学校和专业;太学的钱不管是来自于政府、纳税人还是来自于家长给的学费,或是来自于社会的捐赠,在钱的使用方面必须要有法律保障下的透明性、公开性并以此作为了大学自身发展的目标保障。
党的十八大报告把教育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的重要内容之一,把教育放在改善民生和加强社会建设之首,提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这个核心任务,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要深刻理解、认真对待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主题。人民满意是教育事业的最高要求,又是衡量我们工作的基本标准。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一是要细化目标、分解任务,把十八大提出的各项教育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二是要落实好“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的要求,为各行各业教育需求服务。三是要落实教育“为人民服务”的要求,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教育难点热点问题。结合政法司工作,要以加强政策研究工作认真分析人民群众的教育需求和困难,要以改革突破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障碍,要以加强法治建设构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制度。 一是要加强政策研究,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宏观决策依据。我们围绕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教育工作新目标任务,加强对教育宏观政策、重大战略和热点难点问题研究。一要做好教育宏观政策研究。要加强对十八大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政府工作报告等有关教育部分内容的研究和学习,特别是加强对十八大的一些新的提法、新的观点和要求的研究分析,为党组提出决策参考。二要做好教育形势和教育热点问题分析。在汇总整理部内司局工作动态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实地调研,关注热点难点问题,注重做好趋势分析判断,并适时就一些重大综合性问题以及倾向性苗头问题提出政策和措施。三要做好综合会议、综合文稿筹备起草和综合材料上报工作。要认真筹备好2013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要按照中央和党组的要求,完成重大活动和会议文稿任务,认真做好2013年全国两会期间政府工作报告中教育部分稿件以及质询稿件起草工作,认真做好报送中办、国办的各类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在党和国家的重大活动或会议上正确反映教育的呼声和意愿。四要做好有关部门政策服务工作。要按照中央领导指示,主动与解放军总政治部、总装备部就部队子女教育优待政策和部队园校工作提出政策意见。要按照部领导指示,与全国妇联就当前加强家庭教育工作提出立法意见和政策措施。要按照教育规划纲要要求,与全国总工会共同推进《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贯彻落实工作。 二是要深化改革创新,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扫除体制机制障碍。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必须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改革方案要顶层设计,改革部署要大处布局,改革推进要具体落实,关键是在深度上做文章,要让人民群众体会到变化、感受到发展,不断在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上取得新成效。改革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要做好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在实地调研、国际比较、资料政策梳理的基础上,初步形成了办学自主权调研报告,并提出了进一步落实和扩大的政策建议。下一步,要进一步修改完善报告,尽早上报。同时,探索制定《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二是要推进高校章程建设。《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出台后,确定了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12所高校为章程制定试点校,举办了4期700多个高校1500多人参加章程专题培训班。下一步,要加快推进直属高校章程预报预审工作,目前已有中国人民大学、东华大学提出了核准报告,正在征求各司局意见,力争尽快在明年3月前核准部分高校章程。三是要推进公办学校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改革。认真总结各地推进公办学校联合办学、委托管理等办学体制改革实践,认真总结各地教育部门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和推进“管办评”分离的改革实践,研究提出进一步推进公办学校办学体制改革和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建议。三是要推进法制建设,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稳定长效制度保障。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当前教育的法制工作面临新情况,要重视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立法等方面的问题和困难。要通过法制完善制度建设,教育政策法规工作要为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保驾护航,要做到社会有呼声、法制有行动。当前教育立法项目多、时间紧,难点多、任务重。因此,要加快立法步伐,提高立法质量。为此,法制工作要突出“四个同步”。第一个同步是多个法律项目同步进行,法律、法规、规章同步进行。要做好“六修五立”工作,推动一揽子教育法律修订、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提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国务院法制办加快教育法律法规的立、改、废工作。同时启动有关立法项目,推动终身学习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学校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起草工作。加强部门规章建设,前两天已经发布《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我们还将尽快发布《〈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实施办法》等部门规章。第二个同步是立法调研、立法论证和立法方案同步进行。边调研、边起草、边论证、边征求意见,重大政策出台前要上网征求意见,推动家庭教育法、学前教育法的调研和论证工作。在立法的同时推进政策文件制定,以应急需,目前已就家庭教育政策制定工作和全国妇联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快相关政策制定。第三个同步是中央立法和推动地方立法同步进行。推动地方加快完善教育法规和规章,构建政策法规信息平台,加强对地方教育部门立法工作的指导。第四个同步是立法、普法和执法三位一体同步进行。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启动教育系统“六五”普法网站建设工作,推进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课堂。明年3月份前,将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加强教育普法的文件。尽早出台《依法治校纲要》,全面部署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工作。深化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有关行政审批的下放、取消以及与之有关的规章修订、文件清理等工作。完善行政复议程序和救济机制,制定《教师申诉办法》。探索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引导地方积极开展试点,健全教育行政执法机制和队伍,提高教育行政部门执行力。
著作权 归毕业论文的作者。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生前及死后50年,在其死后的50年中,相关权利由其 继承人 享有,但署名权等非财产性权利除外。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由作品原件所有人行使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作者身份确定后,由作者或者继承人行使著作权。 《 著作权法 》第十一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学术堂整理了十五个关于知识产权的论文题目供大家进行参考:1、论知识产权案件的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2、大学生科技创新知识产权法律意识教育3、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中存在的不足以及改进路径4、论知识产权审判中专家辅助制度的改革5、知识产权边境保护制度研究演变轨迹评析6、三网融合背景下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7、试论知识经济背景下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8、国际贸易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研究9、黑龙江省高技术企业知识产权能力研究10、论“新丝路”背景下我国民间传统文化知识产权的保护11、关于知识产权正当性论争之思考12、知识产权犯罪的惩治与防范:现状、原因与对策13、服装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方式选择及策略研究14、英国知识产权审判体系15、网络交易平台数字信息产品知识产权保护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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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缺陷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特征和存的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种类繁多,持有不同种类股票的股东对公司治理结构有不同的影响。目前在深、沪两市上市公司发行的全部股票中,既有A股也有B股,而A股中又包括国家法人股、社会法人股、职工股和社会公众股,B股中则包含了外资法人股、外资股、境内社会法人股、境内个人股。因此存在着众多与公司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主体。这些主体持有公司的股票,就是公司的所有者,就应有权参与公司治理以实现自身的投资目的,但不同利益主体各自的投资利益不尽相同,难免发生利益冲突,这就使得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由于涉及面的广泛而变得更加复杂。 2.股权结构以国家股和法人股等非流通股为主,尤以国家股比重最大,股权结构不合理。大多数上市公司是由国有企业改制或由国家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投资新建而来,加之《证券法》中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其国有净资产的折股比例不得低于65%的规定,使得新公司的股权结构中表现出国有股一股独大。而国家关于国家股和法人股不允许上市流通的规定,更从制度上确保了国有股的绝对优势地位。由此市场上就出现了这样的现象:即持有流通股的广大股东承担着由公司的经营业绩好坏引起股价波动的市场风险,却很难作为股东行使到参与公司治理的权利,而持有国家股、法人股的股东独揽公司大权却不必承担股票市场的风险。这显然是一种不合理的现象。 3.上市公司举债比例小,债权结构不合理。上市公司的债务多来自借款和应付款,债权筹资的比重低。由前文所知,广义上的公司治理结构包括股权结构、债权结构和董事会结构。债权人借助债务协议同样也可以对董事会实施一定的影响力,而这种影响力会最终反映在公司的经营活动中。在国外,由于债权筹资有成本低、债权人不能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决策和年终利润分配等优点,深受广大上市公司的欢迎。而在我国,情况却缺恰恰相反,尽管《证券法》中对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条件要比申请配股的条件宽松得多,可申请发行债券的公司仍寥寥无几。归结其原因,国家股占绝对控股地位的现状很好的说明了这一点。上市公司即使给出了10配10这样高的配股比率,流通股的比重仍然与国家股和法人股相差甚远,加之流通股的股东多数是中小散户投资者,持股分散,所以配股根本无法撼动国家的控股地位。我国股东似乎完全可以忍受上市公司多年不分派股利的行为使得股票筹资成本甚至小于债券筹资的同期成本,上市公司当然会青睐于前者。 4.董事会中内部董事占绝大多数,董事会结构不合理导致权力失衡。董事从股东中选举产生,而持股数又代表着所持的选票数,因此控股股东通过推举代表其利益的董事参加董事会的方式掌控着董事会。我国多数上市公司中国家股占控股地位,自然代表国家的董事在董事会中占优势,而代表法人股、社会公众股的董事虽然人数众多处于票数上的劣势,这就使得董事会的投票决策机制形同虚设,出现了公司治理上的“无效区”。董事会通过聘任符合自己利益的公司经理阶层,达到层层控制公司的目的。目前我国多数国有企业的董事、经理还是由控股股东委派而来,其代表股东行使的权利过大,甚至出现了不少董事长兼任总经理的情况,总经理取代了董事会的部分职权,将董事会架空,自己管理自己,自己评价自己,成为名副其实的“内部控制人”,使得公司治理中的 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完全丧失效力,这样的公司治理结构不仅损害了中小股东的利益,也损害了大股东自身的利益。
关于国有非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的优化问题研究 [论文关键词]非上市国有企业;资本结构;优化策略 [论文摘要]我国国有非效益低下,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资本结构的不合理是重要的因素,本文在阐述我国国有非上市企业资本结构现状及成因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优化策略。 一、引言 我国的国有企业有上市和非上市两种,国有上市公司已进行了股权改制,产权结构比较合理,而非上市公司却还存在较多问题,资产负债率偏高、股权单一、国家与企业的产权关系不清晰等问题严重影响企业的正常运作。严重阻碍了非上市国有企业的发展。所以,必须使国有资产的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的所有权分离,使国有企业的产权主体多元化。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效益原则明确企业的产权关系。建立与产权关系相适应的责权利制度,使各当事人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各享其利,保证国有财产从投入到产出的全过程都有人负责。避免国有资产流失浪费,从而提高国有资产的运营效率。 二、我国非上市国有企业资本结构的现状与原因分析 (一)资产负债率高 产权比率和资产负债率是衡量负债程度的两个主要指标,产权比率是反映企业结构稳定性的基本指标。我国国有企业2000年至2005年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产权比率一直保持在左右。从这些年的资产负债率数值可以看出,我国国有企业资本来源大部分是举债获取的,权益资本严重不足。国有企业的资本结构是高风险的财务结构,而非上市国有企业更为严重,平均资产负债率达到60%~70%。原因主要有:一是传统的国有产权制度不合理。在传统的国有产权制度下,国家是国有企业的唯一所有者,企业的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结果造成上实行统收统支的“大锅饭”。国家集中政府储蓄,然后再把储蓄资金分配到各个需要的领域。企业的全部收入都为国家财政所集中,甚至连折旧基金也全额上缴,在这一体制下,形成了财政主导型的方式。企业融资渠道单一,负盈不负亏,生产经营的一切资金都靠,企业没有最小化,利润最大化的动力和约束。只讲产值,不讲效益,只求速度、规模,不讲效率,不管偿债能力与财务风险,企业根本就没有“资本结构。这个概念,从而使国有企业的负债不断增加,资本结构形成畸形状态。二是国家作为出资者投入资本不足,导致国有企业负债过高。国家是国有企业的所有者,行使对国有企业全部或大部分资产上的所有权,是企业完全或主要的出资者。然而,我国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在规模扩大甚至设立过程中,国家作为最大的出资者没有注入或没有注入足够的资本。长期以来,我国将大部分国有企业作为预算内国营企业,实行财政直接,国有企业财务纳入财政预算的,企业的生产经营所需资本基本上全部由财政部门无偿拨付。对企业的自有资本和借入资本未予明确界定并且让作为企业债权人的银行替代出资者,以贷款填补出资缺口。把本应由国家作为出资者的权益让渡给银行,减少了出资者本应投入的自有资本,凭空增加了企业的借入资本。而且企业规模越扩大,负债越多。 (二)偿债能力差 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不善,经济效益低下是造成企业偿债能力差的主要原因。长期以来,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机制不健全,管理水平低下。在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经济转化之后,无法适应其它所有制企业的激烈竞争,造成生产资金使用效益差,引起企业资金短缺,只能通过增加负债维持生产经营,而负债得来的资金由于企业经营管理不善,投资报酬率跟不上资金成本率,导致偿债能力差。 另一方面,目前还存在着国有企业过多承担事业性活动的现象,以及国有企业职工企业化,也导致国有企业资产结构不合理。非经营性资产比重较大,大大降低了国有企业的偿债能力。 (三)筹资渠道单一、普遍偏好 我国国有企业过度偏好银行贷款融资的原因主要为:一是由于分配政策的变化,国家向企业注入的资本金减少,企业上缴利税多。留存少,缺乏发展资金,只好求助于银行。二是发展比较晚,而且能通过证券市场直接融资的企业很少,尤其是非上市国有企业,没有上市通过证券融资的资格,只有依赖银行。三是由银行预算约束软化造成的。预算约束是指企业的支出不得大干其货币存量和企业收入之和,也就是必须由自己的收入弥补自己的支出。如果企业的支出被严格控制在它的收入之内,超过这一限度企业就会破产,则其预算约束就是硬的:如果企业有可能通过某种方式使其支出超过其收入而不担心破产,则其预算约束就是软的。目前,我国国有企业的预算约束是软的。由于国有企业承担着多方面的社会责任,使其能负盈而不能负亏。即使企业因发生亏损而无法向银行还本付息,银行也不一定能通过拍卖企业的资产强制收回。 (四)权益主体单一、国有股权偏高 国有企业改制不彻底,导致目前国有股比重偏高,国有企业投资主体单一。企业股权结构的安排对公司治理结构和经营运作机制有着重要的影响,这不仅表现在企业股权集中或分散程度上,而且还表现在股东的特性上。目前,我国国有企业中主要存在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和外资股。尽管国有企业通过改制成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但国有股比重依然很大。而且缺少对国有产权的约束和监督机制,难以形成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我国国有企业股权结构的最基本特征是国有股的。一股独大”。 众所周知,美国公司的股权是高度分散的。日本公司的股权虽较为集中,但股票主要是被银行和企业等法人所控制,而且资本市场发达国家的企业所有股权均能上市流通,这与我国国有企业的股权结构有本质上的区别。国有股在我国国有企业股权中占据一半以上的江山,股权的过分集中助长了大股东的投机行为。而且由于国有股的委托代理关系层次太多。投资主体不明确,对国有企业的约束软化。出现了人人能管而谁都不管的“模糊治理”现象,国有资产流失严重,企业代理上升。 三、非上市国有企业资本结构的优化 (一)深化体制改革,从体制上解决资本结构不合理 从体制上进行变革就是要建立适应市场的体制和建立新的投融资体制及现代化企业制度,从而实现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作用。为此。其具体的改革措施如下: 一是建立国家投资主体,深化政府投融资的体制改革,彻底实现政企职能相分离,从根本上解决投资低效、经营僵化;经济效益低下的问题,杜绝国有资产流失。浪费严重的现象。 二是规范并逐步缩小政府投资领域和范围。目前,我国的建设性项目分为三大类。即竞争性投资项目、基础性投资项目和公益性领域的投资为主,而非上市国有企业主要是国有中小型企业。经营的业务主要集中在竞争性投资项目类,对这部分企业应逐步全面推向市场,以企业投融资为主,适当引导外商参与。同时对于社会公益性项目和基础性项目的建设也逐步引导并鼓励公众、企业和外商的积极参与。 三是建立完善的企业破产制度。国有企业由于没有优胜劣汰的机制,企业破产法不够健全,破产难以实现,致使资不抵债企业、空壳企业大量存在。这些企业为了维持生存只有举债为生。越背越重。而且,一些国有企业有赖账的,欠债不还,致使企业资本结构难以优化,过度的负债难以解决。因此优化企业的资本结构,必须建立破产机制,增强国有企业的危机感和使命感。 四是加快建立体制,建立和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生育保险制度等,从而剥离企业承担社会职能,解决企业办社会问题,减轻企业社会负担。 (二)发展资本,给企业创造多元化的筹资的机会和条件 国有企业所面对的问题从形式上看是资本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实质上是体制乃至企业产权结构和内部治理结构不合理的问题。这里所说的不合理主要指两个方面:一是除了间接融资和政府的直接注资外。经由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没有完全打通:二是即便打通了这一途径,如果将其作用仅限于“圈钱”,而没有相应地引起企业产权结构和内部治理结构的改变,资产利用效率低、不良债务问题严重等老弊端就仍然存在。发展资本市场的意义就在于它在解决上述两方面问题上有可能发挥积极作用。资本市场问题很大程度上是从融资角度提出的。通过资本市场开辟新的资金来源,对高负债而又急需资本的企业来说当然是件好事,但对处在转型期的国有企业来说,发展资本市场更重要的意义在于推动融资体制的转变,给企业创造多元化的筹资机会和条件,推动企业产权结构和内部治理结构的转变,进而推动国有企业资本结构的优化。 (三)寻找、培育新的主体。从而扩大对国有企业的投资 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尽量使国有企业的投资主体多元化。对于没必要由国家独资经营的国有企业,可适当吸收其他法人资金、个人资金和外资入股,国家只要控股就可以;对于应由国家单独经营的国有企业,也应尽量由两个以上的国有资产经营机构共同出资。投资主体多元化,一方面可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增强资金实力,有利于形成合理的资本结构;另一方面可分散风险,优化企业内部治理结构。 (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硬化预算约束 国有企业应按照“产权明晰、责任分明、政企分开、科学”的原则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割断其对政府的依赖,硬化预算约束。使其与其它类型企业在市场中公平竞争。同时,应明确国家作为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关系,加强所有者对经营者的监督和考核,不断完善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效益;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和投资经营责任制。对违反决策程序盲目上项目的,决策者要承担决策责任;对决策失误造成损失的,要追究其责任者相应的、经济甚至责任;对于经营者,应建立其业绩与其前途和利益挂钩的机制。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和风险约束机制的建立与完善,将有利于其保持合理的资本结构。这样,国有企业才能长期良性发展。; 毕业论文搜集整理:毕业论文网
这个问题比较复杂需要一些研究的数据,我只能给你提供一些基本要领和研究过程的描述,供你参考.股权结构与企业绩效:资本结构与企业绩效的关系也不是固定不变的。认为企业业绩随资本结构优化而增加随后又回落的传统结论在我国上市公司中没有得到验证。由此可见单纯研究赍本结构与企业绩效的关系是远远不够的。将各行业面临的不同环境变数纳入实证研究范畴相当必要.因为行业特性决定了不同的经济环境和制度环境对各行业的影响不同。导致各行业的融资偏好存在差异。从而影响企业绩效;不同时间段环境波动的不一致。对各行业的影响也是不一样的。许多研究者指出股权结构与企业绩效有密切的关系。譬如,许小年(1997)对中国上市公司的研究表明,国有控股比例越高的公司.绩效越差;法人股比例越高的公司,绩效越好;个人股比例与企业绩效基本无关。随着第一大股东所持股权比例的增加,达到50%后,发现国有企业对干效率有明显的负作用.民营企业对于效率则有正面的作用。产权改革的影响与行业的竞争程度是紧密相关的。中国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的所有权性质不同.其公司业绩、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也不同。第一大股东为非国家股东的公司有着更高的企业价值和更强的盈利能力,在经营上更具灵活性,公司冶理的效力更高,其高级管理层也面临更多的来自企业内部和市场的监督和激励。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能提升公司的市场价值现有的大量研究都涉及到产权与竞争对公司效率的影响问题.而在产权和公司冶理对效率的相对影响方面,目前尚缺乏相关的实证研究.尤其是有关不同产权主体与治理机制间的相互作用的研究更少即使是在国有产权的情况下,将管理层报酬与公司绩效进行挂钩(这是一个主要的公司治理机制),会提高公司的生产率。国有企业经理人员要受劳务市场的约束。我们试图通过将所有的三个重要变量——竞争、产权与公司治理。都引入到相关的分析之中。以弥补文献中的这种不足。我们估算了三种因素对效率的相对重要性.同时也考察了它们的相互作用。通过将相互作用项引入到我们的回归分析中,我们可以对三种因素间存在的替代性或互补性程度到底如何的问题做出回答。另外,我们特别对民营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进行了考祭,以探究其与国有企业治理结构之间是否存在差异。换言之.我们试图探究以下问题:国有企业比民营企业面I临更多的冶理障碍吗?如果确实如此.那么国有企业在哪些公司治理机制方面落后于民营企业?我们的研究是在中国经济进行民营化变迁的背景下进行的。众所周知.自1978年中国推行经济体制改革至今.中国经济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其中,大量国有企业已经从单一的国家所有制企业改制为产权结构更加分散的公司.民营产业从无到有得到快速发展,目前已超过整个经济总量的一半,“今天,中国GDP中大约有三分之二是由非国有部门创造的.将近一半是由国内民营企业创造的。”)外国直接投资大量涌人中国市场。可以说.中国的经济变迁历程为我们探讨效率问题提供了生动的教材机构股东会对公司价值产生重大的正面效应;后文则发现在公司价值与政府产权之间存在一种非线性的U型关系。)二、股权结构与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国外关于股权结构和企业绩效关系的研究股权的分散使得无持股的管理者与股东利益发生冲突.从而使企业价值在这种内耗中不可能最优化。企业价值取决于内部股东所持股份比例.而且与企业绩效成正相关关系。对沪深两市上市公司的经验研究结果表明,法人股比例越高,企业绩效越好;国有股比例越高,企业绩效越差;流通股比例与企业绩效基本无关。不同类型的股东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发挥的作用是状态依存的.股权结构的多元化对企业业绩的正面影响取决于行业的竞争性。在提高行业竞争性的基础上。通过适当减少国有股比例,提高法人股和流通股的比例,将能改善公司的治理结构。通过上面的对比可以看出.具体的最优股权结构是无法准确计算出来的。第一.因为我国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受国家政策的影响比较大,人为粉饰的痕迹比较明显.这就导致了用样本数据进行实证分析的可信度不高;第二.我国的宏观经济正处于转轨时期.上市公司面临的外部环境变数很大.用混合数据进行的实证分析具有很大的变动性;第三,行业环境差别很大.竞争性领域和垄断性领域获得的政府政策倾斜是截然不同的,因此分行业的股权结构最优化研究才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笼统地断言国有股减持是不明智的。所以.对股权结构最优化的研究应在结合我国国情的基础上.将行业特性和国有股作为交叉变量来分析股权结构最优区间才具有积极意义。
书法,又称“中国书法”,是中国特有的一种传统艺术。中国汉字是劳动人民创造的,开始以图画记事,经过几千年的发展,演变成了当今的文字,又因祖先发明了用毛笔书写,便产生了书法,古往今来,均以毛笔书写汉字为主,至于其他书写形式,如硬笔、指书等,其书写规律与毛笔书写规律相比,并非迥然不同,而是基本相通。基于索本求源(指甲骨文之后),这里重点介绍毛笔书写汉字的规律。只要我们对书法有了“狭义”的理解,那么对领会“广义的书法”也会大有裨益。 从狭义讲,书法是指用毛笔书写汉字的方法和规律。包括执笔、运笔、点画、结构、布局(分布、行次、章法)等内容。例如,执笔指实掌虚,五指齐力;运笔中锋铺毫;点画意到笔随,润峭相同;结构以字立形,相安呼应;分布错综复杂,疏密得宜,虚实相生,全章贯气;款识字古款今,字大款小,宁高勿低等。 从广义讲,书法是指语言符号的书写法则。换言之,书法是指按照文字特点及其涵义,以其书体笔法、结构和章法写字,使之成为富有美感的艺术作品,随着文化事业的发展,书法己不仅仅限于使用毛笔和书写汉字,其内涵己大大增加。例如,从使用工具上讲,仅笔这一项就五花八门,毛笔、硬笔、电脑仪器、喷枪烙具等种类繁多。颜料也不单是使用黑墨块,墨汁、粘合剂、化学剂、喷漆釉彩等五彩缤纷,无奇不有。过去的文房四宝——笔、墨、纸、砚,其涵义也大有扩展,品种之多,不胜枚举;从执笔方式上看,有的用手执笔,有的用脚执笔,就是用其他器官执笔的也不乏其人,甚至有的人写字根本就不用笔,如“指书”“挤漏书”等;从书写文种上说,并非汉字一种,有的少数民族文字也登上了书法艺坛,蒙文就是一例;从书体和章法上看,除了正宗的传统书派以外,在我国又出现了曲直(线)相同、动静结合的“意向”派,即所谓现代书法。它是在传统书法基础上,加以创新,突出"变"字,融诗书画为一体,力求形式和内容统一,使作品成为“意美、音美、形美”的三美佳作。在日本不少书家摒弃文字的语言性,树立文字的“形象性”,出现了“墨象”派,以用笔的轻重和徐疾、笔锋的开合及落笔位置的变化等,写出各种形象的文字。这一书派,虽突出“意象”,其字赏之也新颖,但汉字并非都是“形象”字,因此步履艰难,发展受到限制。所有这些(当然不仅是这些),可以看出书法和其他事物一样,也是在不断地发展和变化着。这一点必须引起书法界人士的高度重视。 当代名家有黄学江,张海,尉天池等。 解释 书法,是一门有法度的高级艺术。重在“法度”!有“法”无“法”,就是书匠和书法家的区别。传统艺术之一。指用毛笔书写篆、隶、正、行、草各体汉字的艺术。技法上讲究执笔、用笔、点画、结构、章法等,与中国传统绘画、篆刻艺术关系密切。有三千多年历史,以商周的金文为萌芽;其后秦篆、汉隶、晋草、魏碑、唐楷、宋行,各擅其胜。 (1) 古代史官修史,对材料处理、史事评论、人物褒贬,各有原则、体例,谓之“书法。” (2) 文字的书写艺术。亦指书法作品。 (3) 指汉字形体。 (4) 措辞方式。 起源 书法是汉字的书写艺术。它不仅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而且在世界文化艺术宝库中独放异采。汉字在漫长的演变发展的历史长河中,一方面起着思想交流、文化继承等重要的社会作用, 另一方面它本身又形成了一种独特的造型艺术。近代经过考证,关于中国文字起源,一般认为在距今约5000-6000年左右中国黄河中游的“仰韶文化时期”,已经创造了文字。仰韶文化因1921年首先在河南渑池仰韶村发现而得名的。近40余年,又陆续有许多发现。 世界上各民族的文字,概括起来有三大类型,即表形文字;表意文字;表音文字。汉字则是典型的在表形文字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表意文字。象形的造字方法即是把实物画出来。不过画图更趋于简单化、抽象化,成为突出实物特点的一种符号,代表一定的意义,有一定的读音…… 我们的汉字,从图画、符号到创造、定型,由古文大篆到小篆,由篆而隶、楷、行、草,各种形体逐渐形成。在书写应用汉字的过程中,逐渐产生了世界各民族文字中独一的、可以独立门类的书法艺术。 最早书法体简介 1:甲骨文 (契文) 古汉字一种书体的名称,也是现存中国最古的文字。刻在甲骨上,先用于卜辞(殷代人用龟甲、兽骨占卜。占卜后把占卜时期、占卜者的名字、所占卜的事情用刀刻在卜兆的旁边,有的还 把过若干日后的吉凶应验也刻上去。学者称这种记录为卜辞),是对未来事情结果的占卜,盛于殷商。甲骨文发现于1889年,是殷商晚期王室占卜时的记录,发现于河南省安阳小屯村一带,距今已 3000多年。甲骨文是中国书法史上的第一块瑰宝,其笔法已有粗细、轻重、疾徐的变化,下笔轻而疾,行笔粗而重,收笔快而捷,具有一定的节奏感。笔画转折处方圆皆有,方者动峭,圆者柔润。其线条比陶文更为和谐流畅,为中国书法特有的线的艺术奠定了基调和韵律。甲骨文结体长方,奠定汉字的字型。甲骨文的结体随体异形,任其自然。其章法大小不一,方圆多异,长扁随形,错落多姿而又和谐统一。后人所谓参差错落、穿插避让、朝揖呼应、天覆地载等汉字书写原则,在甲骨文上已经大体具备。 2:金文 古汉字一种书体的名称。商、西周、春秋、战国时期铜器上铭文字体的总称。兴盛于周代。 金文为中国书法史上的又一丰碑。依附于青铜器,铸鼎意在“使民知神奸”故是一种宗教祭祀的礼器。金文也被称为钟鼎文,器文,古金文。和青铜器一起铸成的铭文线条较之于甲骨文更为粗壮有力,文字的象形意味也更为浓重,最早的金文见于商代中期出土的青铜器上, 资料虽不多,年代都比殷墟甲骨文早。周代是金文的黄金时代,出土铭文最多。 此时期主要作品有:《利簋》《天亡簋》《大盂鼎》《墙盘》《散氏盘》《虢季子白盘》。尤以《司母戊鼎》《散氏盘》《毛公鼎》最为著名,艺术成就也最高。 3:石刻文 石刻文产生于周代,兴盛于秦代。东周时期秦国刻石文字。在10块花岗岩质的鼓形石上,各 刻四言诗一首,内容歌咏秦国君狩猎情况,故又称猎碣。传说中的最早的石刻是夏朝时的《嵝碑》,刻诗文体格调与《诗经》大小雅相近。字体近于《说文解字》所载籀文,历来对其书法评价甚高 。主要作品有:《石鼓文》《绎山石刻》《泰山石刻》《琅琊石刻》《会稽石刻》等。 4:简帛墨迹 书法艺术最重真迹,但秦汉以前的书法中的真迹,一般只有在简帛盟书中才能见到。古代的简册,以竹质为主,编简的绳用牛筋、丝线、麻绳。考古发现最早的简帛墨迹,有湖北云梦出土的秦简,山西侯马出土的战国盟书(盟书即写于石策或玉策上的文字),长沙马王堆出土的战国帛书。中国书法经甲骨文、金文,至春秋战国时期,由于诸侯割据,因此殷商以来的文字,在诸侯各国走上了不同的发展道路,这一时期,书法的形态和技巧亦呈现了一种百家争鸣的局面。如北方的晋国的"蝌蚪文",吴、越、楚、蔡等国的"鸟书",笔画多加曲折和拖长尾。春秋战国时期的金文已不似西周金文那种浓厚的形态,替之以修长的体态,显示出一种圆润秀美,如《攻吴 王夫差鉴 》。这时期留存的大量墨迹,为简、帛、盟书等。 史前至夏—混沌萌生的书法 中国的书法艺术来开始于汉字的产生阶段,“声不能传于异地,留于异时,于是乎文字生。 文字者,所以为意与声之迹。”因此,产生了文字。书法艺术的第一批作品不是文字,而是一些刻画符号--象形文字或图画文字。 汉字的刻画符号,首先出现在陶器上。最初的刻画符号只表示一个大概的混沌的概念,没有确切的含义。 距今八千多年前,黄河流域出现了磁山、斐李岗文化,在斐李岗出土的手制陶瓷上,有较多的符号,这种符号,是先民们的交际功能、记事功能与图案装饰功能的混沌结合,这些虽不是真正的汉字,但确是汉字的雏形。 紧接着距今约六千年前的仰绍文化的半坡遗址,出土了有一些类似文字的简单刻画的彩陶。这些符号已区别于花纹图案,把汉文字的发展又向前推进了一步。这可以说是中国文字的起源。 接着有二里头文化和二里岗文化。二里头文化考古发掘中发现有刻画记号的陶片,其记号共有二十四种,有的类似殷墟甲骨文字,都是单个独立的字。二里岗文化已发现有文字制度。这里曾发现过三个有字的骨头,两件各一个字,一件十个字,似为练习刻字而刻。这使得文明向前又迈进了一大步。 原始文字的起源,是一种模仿的本能,用于形象某个具体事物。它尽管简单而又混沌,但它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审美情趣。这种简单的文字因此可以称之为史前的书法。 编辑本段|回到顶部商至西汉—浑然入序的书法 从夏商周,经过春秋战国,到秦汉王朝,二千多年的历史地发展也带动了书法艺术地发展。 这个时期内各种书法体相续出现,有甲骨文、金文、石刻文、简帛朱墨手迹等,其中篆书、隶书 、草书、行书、楷书等字体在数百种杂体的筛选淘汰中定型,书法艺术开始了有序发展。 开创先河的秦代书法 春秋战国时期,各国文字差异很大,是发展经济文化的一大障碍。秦始皇统一国家后,丞相李斯主持统一全国文字,这在中国文化史上是一伟大功绩。 秦统一后的文字称为秦篆,又叫小篆,是在金文和石鼓文的基础上删繁就简而来。著名书法家李斯主持整理出了小篆。《绎山石刻》《泰山石刻》《琅琊石刻》《会稽石刻》即为李斯所书。历代都有极高的评价。秦代是继承与创新的变革时期。《说文解字序》说:“秦书有八体,一曰 大篆,二曰小篆,三曰刻符,四曰虫书,五曰摹印,六曰署书,七曰书,八曰隶书。”基本概括了此时字体的面貌。由李斯秦之小篆,篆法苛刻,书写不便,于是隶书出现了。“隶书,篆之捷也”。其目的就是为了书写方便。到了西汉,隶书完成了由篆书到隶书的蜕变,结体由纵势变成横势,线条波磔更加明显。 隶书的出现是汉字书写的一大进步,是书法史上的一次革命,不但使汉字趋于方正楷模,而且在笔法上也突破了单一的中锋运笔,为以后各种书体流派奠定了基础。秦代除以上书法杰作外 ,尚有诏版、权量、瓦当、货币等文字,风格各异。秦代书法,在我国书法史上留下了辉煌灿烂的一页,气魄宏大,堪称开创先河。 求度追韵—东汉至南北朝 两汉书法 两汉书法分为两大表现形式,一为主流系统的汉石刻;一为次流系统的瓦当玺印文和简帛盟书墨迹。“后汉以来,碑碣云起,”是汉隶成熟的标记。在摩崖石刻中(刻在山崖上的文字)尤 以《石门颂》等为最著名,书法家视为“神品”。于此同时蔡鲨的《嘉平石经》达到了恢复古隶 ,胎息楷则的要求。而碑刻是体现时代度与韵的最主要的艺术形式,中以《封龙山》、《西狭颂》、《孔宙》、《乙瑛》、《史晨》、《张迁》、《曹全》诸碑尤为后人称道仿效。可以说, 每碑各出一奇,莫有同者。北书雄丽,南书朴古,体现了“士”、“庶”阶层的不同美学追求。至于瓦当玺印、简帛盟书则体现了艺术性与实用性的联姻。 法艺术的繁荣期,是从东汉开始的。东汉时期出现了专门的书法理论著作,最早的书法理论提出者是东西汉之交的扬雄。第一部书法理论专著是东汉时期崔瑗的《草书势》。 汉代书法家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汉隶书家,以蔡邕为代表。一类是草书家,以杜度、崔瑗、 张芝为代表。 最能代表汉代书法特色的,莫过于是碑刻和简牍上的书法。东汉碑刻林立,这一时期的碑刻,以汉隶刻之,字型方正,法度谨严、波磔分明。此时隶书已登峰造极。 汉代创兴草书,草书的诞生,在书法艺术的发展史上有著重大意义。它标志著书法开始成为 一种能够高度自由的抒发情感,表现书法家个性的艺术。草书的最初阶段是草隶,到了东汉时期,草隶进一步发展,形成了章草,后由张芝创立了今草,即草书。 魏晋南北朝书法艺术
1901年瑞典人斯文赫定(Sven Hedin)从新疆楼兰遗址采集到魏晋简牍,被看作是中国简牍现代考古发掘的滥觞。2001年8月在湖南长沙召开“百年来简帛发现与研究暨长沙吴简国际学术研讨会”,回顾20世纪简牍发现整理研究的历史,预示了21世纪简牍整理研究的强劲势头。值得注意的是,一批重要的简牍图书在2001年出版,成为新世纪中国简牍整理研究最辉煌的开篇。这里仅对其中最具原创性、基础性的五部书试作评介,这五部书是:《关沮秦汉墓简牍》、《龙岗秦简》、《敦煌悬泉月令诏条》、《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一)》。《关沮秦汉墓简牍》 《关沮秦汉墓简牍》,湖北省荆州市周梁玉桥遗址博物馆编,2001年8月中华书局出版。 书中收录位于今荆州市沙市区关沮乡的清河村周家台30号秦墓和岳桥村萧家草场26号汉墓所出简牍:竹简416枚,木牍1方。 周家台30号秦墓,为原沙市市博物馆(今荆州市周梁玉桥遗址博物馆前身)于1993年6月间发掘,是一座典型的秦代末期的墓,具体年代相当明确,在秦二世元年(前209)或稍晚些时间,墓主人是一名南郡府署的低级官吏。墓中出竹简381枚,木牍1枚,根据简的形制和内容可分成3组。编者将3组分别定名为《历谱》、《日书》、《病方及其它》。 第1组《历谱》简,包含秦始皇34年、36年、37年和秦二世元年等4份年谱,记载了49个月的朔日干支,其中有3年是连续的。这是难得的重要发现,填补了秦末汉初间历谱的空阙,为解开长期以来困扰学者的秦和汉初行用何种历法的疑团提供珍贵的第一手材料。书后所收著名天文学家张培瑜《周家台30号秦墓历谱竹简与秦、汉初的历法》,对此作了细致分析和初步探讨。秦始皇34年历谱,实际上也是一份墓主人该年的日记。它和尹湾汉墓出土简书《元延二年日记》一样,在预先编制成册的历谱上记事,所记之事逐一写于该日干支之下。记事内容基本为与主人有关的官吏任命、机构调整、出差行止等。其中记载的15个地名,是研究江汉地区历史地理的新材料。简文中出现了倒文,为破解《史记·汉兴以来将相名臣年表》中的倒文之谜提供重要佐证。 第2组《日书》简,是继云梦睡虎地秦简、天水放马滩秦简之后秦代《日书》的又一次重要发现。主要内容有二十八宿占、戎历占、五时占、产子占、五行五子占等,因此这一组简也许定名为“占书”更加贴切。二十八宿占最引人注目,首列自当年八月至次年七月的十二个月月名及各月所值的星宿名,后接一幅画在26枚简上的图,再接详记北斗指向某一星宿时的占卜答案,最后讲关于如何操作的方法。二十八宿占图由两个同心圆构成,从中向外,依次记:表示东西南北中的十天干、表示所谓“二绳”“四钩”的十二地支,二十八时称、二十八宿名、五行中除土之外的其它四行名,大圆外记四方名。实际上这就是一个天地合一的式盘平面图。它将一天完整地划分成28个时段,二十八时段的名称为:夜半、夜过半、鸡未鸣、前鸣、鸡后鸣、〖B322〗旦、平旦、日出、日出时、蚤食、食时、晏时、廷食、日未中、日中、日过中、日失、FDA1时、下FDA1、夕时、日〖B322〗入、日入、黄昏、定昏、夕食、人郑、夜三分一、夜未半。这是前所未见的新鲜资料,是对秦代记时制度的重要补充。二十八宿占所占事项有:狱讼、约结、逐盗追亡人、疾病、行者、来者、市旅、物色、战斗等。戎历占,也是首次面世的珍奇数术文献,其具体占法分两种。两种占法,均将一个月30天等分作5个单元来操作,但两种占法的每个单元内的组合结构有所不同。五时占,可与睡虎地秦简、放马滩秦简的《日书》相对照。产子占也见睡虎地秦简《日书》。该组最后有一篇由3幅标着天干地支的图和有关五行、五子(甲子、丙子、戊子、庚子、壬子)的文字组成的占书,当属式占地盘系统,非常值得重视。 第3组《病方及其它》,其内容除了几个治病偏方外,基本上是趋利避害、求吉禳凶的各种方术,与所谓《日书》性质相同,也是民俗学研究的宝贵文献。 萧家草场26号汉墓,为原沙市市博物馆(今荆州市周梁玉桥遗址博物馆前身)于1992年11月间发掘,是一座西汉初年的墓,墓主身份为基层的乡里胥吏。出土竹简35枚,记载随葬器物的名称、数量,并有“方”等作为记号的文字或符号,所记器物有车马、奴婢、漆木器、铜器、陶器,大部分可与出土实物相勘验,是一份典型的遣册。值得一提的是,该墓所出部分漆器上有几十个烙印和刻划的文字符号。 该书以《关沮秦汉墓简牍》为题,发表全部简牍的照片、释文与考释。同时,书中收录了相关的两个墓葬发掘报告——《周家台30号秦墓发掘报告》、《萧家草场26号汉墓发掘报告》,内附大量照片、线图,书后还收有《周家台30号秦墓竹简编排顺序号与出土登记号对照表》、《萧家草场26号汉墓竹简编排顺序号与出土登记号对照表》、《周家台30号秦墓历谱竹简与秦、汉初的历法》、《萧家草场26号汉墓人骨观测》、《周家台30号秦墓、萧家草场26号汉墓出土木制品木材鉴定报告》、《萧家草场26号汉墓部分动植物标本的鉴定报告》作为附录,详细全面地提供了这批简牍的考古背景。本书将出土文字资料与文物考古资料密切联系起来,融为一个有机整体。这就有效地克服了以往同类出版物中文字资料与文物资料彼此脱节分离的缺陷,实现了文字学、文献学和考古学的相互渗透与结合,为提高出土文献整理研究出版的完整性、科学性作了成功的探索,具有独创性和示范性。 该书编者彭锦华在编撰过程中,集思广益,吸收了李学勤、李家浩、俞伟超、张培瑜等各方面专家的研究成果和意见建议,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简牍学、考古学的新水平。《龙岗秦简》 《龙岗秦简》,中国文物研究所、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2001年8月中华书局出版。 该书收录1989年12月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孝感地区博物馆、云梦县博物馆在云梦县城东郊龙岗地区发掘的6号秦墓出土的简牍:293枚竹简,1枚木牍,138枚残片。 简牍内容为秦代律令,是继云梦睡虎地秦简、四川青川郝家坪秦牍出土之后,秦代法律文献的又一次重要发现。它向世人第一次展示了秦统一后的法律文本。墓葬年代可以定在秦二世二年(前208)至汉高祖三年(前204)之间,与关沮周家台30号秦墓基本同时。这也是一座典型的秦代末期的墓。墓主人应是一个职掌云梦禁苑管理具体事务的小吏。关于这批简牍的资料,起先在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孝感地区博物馆、云梦县博物馆的《云梦龙岗秦汉墓地第一次发掘简报》(《江汉考古》1990年第3期)和《云梦龙岗6号秦墓及出土简牍》(《考古学集刊》第8集,1994年12月)中披露,引起学术界一些学者的关注和研究。在经过一段时间的研讨以后,中国文物研究所和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的胡平生、李天虹、刘国胜等联手对龙岗秦简进行了再整理。鉴于简牍质量较差而产生文字模糊的问题,首先利用复旦大学文博学院研制的“红外线读简仪”,重新释读简牍文字,解决了许多疑难,取得重要突破和进展,接着进行重新释文、缀合的工作。在充分吸取已有成果和深入细致研究的基础上,完成了这本融整理和研究为一体的《龙岗秦简》。 书中刊载全部简牍的照片和简牍中除残简之外的摹本。考释部分首列释文,然后在每条释文之下分缀合、注释、大意、校证等项作整理研究。编者认为:龙岗秦简的内容有一个中心,即禁苑管理。简文应视为有关禁苑管理法律条文的摘抄,具体内容可分为三类:一是直接涉及禁苑的,二是间接与禁苑有关的,三是可能与禁苑有关的。按照这个思路,对龙岗秦简作了重新整理。显然,这是目前最为合理的编排。 书后附录汇辑了李学勤《云梦龙岗木牍试释》、黄盛璋《云梦龙岗六号秦墓木牍与告地策》、胡平生《云梦龙岗六号秦墓墓主考》、刘国胜《云梦龙岗简牍考释补正及其相关问题的探讨》等5篇论文,对龙岗简牍作专题讨论,尤其对木牍的探讨相当深入,十分精彩。 该书成稿后经裘锡圭、李家浩等审读,定稿时吸收了他们的意见。本书可以说从整体上反映了20世纪龙岗秦简整理研究的新水平。《敦煌悬泉月令诏条》 《敦煌悬泉月令诏条》,中国文物研究所、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2001年8月中华书局出版。 该书收录1990年10月至1992年12月间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清理发掘敦煌悬泉置遗址时发现的“月令诏条”。这份“月令诏条”,原名为“使者和中所督察诏书四时月令五十条”,用墨书写在悬泉置坞堡北侧编号为F26房址的一面墙上。它由正文和标题两部分组成,各有一个由宽约.25厘米的墨线绘成的栏框。正文在前,标题在后。正文101行,标题分两行书写。整个壁书长约222厘米,宽约48厘米,被国家文物局专家组定为国宝级文物。 从原文可知,这是西汉平帝元始五年(公元5年)五月十四日由王莽奏呈、以太皇太后名义颁布的诏条。诏书五十条,按四时十二月次序书写。各条一般分上下两栏,上写诏条正文,下写解释文字。如第二条,上写“禁止伐木”,下写“谓大小之木皆不得伐也,尽八月。草木零落,乃得伐其当伐者”。其中,春季20条(孟春11条、仲春5条、季春4条),夏季12条(孟夏6条、仲夏5条、季夏1条),秋季8条(孟秋3条、仲秋3条、季秋2条),冬季10条(孟冬4条、仲冬5条、季冬1条)。 “月令”一类文献可以追溯到远古时代,它是华夏先民进入农业时代以后,对大自然(包括时令气候、动植物生长繁育等)和人类生活、生产之间关系作长期观察体验所得出的经验总结,包含了许多符合客观规律的认识和真理,特别是其中顺应天时、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意识,至今具有现实意义。《大戴礼记》中的《夏小正》,相传是夏代的遗书,可谓现存最古老的“月令”。敦煌悬泉月令诏条的发现,为认识研究“月令”文献提供了珍贵的实物材料。同时,它也为《汉书·王莽传》平帝元始五年“又增法五十条”的记载找到了具体的考古实证资料。对于研究汉代社会历史来说,它独特的文物和文献价值是不言而喻的。它与悬泉简牍一起被发现,实际上已与悬泉汉简融为一体。 书中收录敦煌悬泉月令诏条的图版、释文、注释及有关论文。在2000年第五期《文物》上首次公布了敦煌悬泉月令诏条的释文和1张照片,引起学术界极大兴趣和关注,但所提供的资料和研究存在严重缺陷。为弥补缺憾,取得中国文物研究所、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领导的支持,胡平生领衔编撰本书,得到裘锡圭、李家浩等帮助。 由于在拼合、修复原件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人为的失误 ,因此编者对原件照片及《文物》公布的释文重新进行认真鉴别、细致讨论,努力恢复其本来面貌,以便为学术界正确认识敦煌悬泉月令诏条提供一个尽可能真实可信的基础资料,体现了客观求真的学术规范和科学精神。 本书共收录原件照片6种,其中原始照片4种,修补本照片2种,最大程度保留了原件在整理过程不同阶段的各种信息。释文按原件行款写定,并加标点符号,保留除重文号之外的其它符号。注释做得相当细致深入,是本书的一个特点。在考订文字中,充分利用了6种照片,并结合对原件实物的直接观察,讨论修补本照片存在的问题,校订2000年第五期《文物》释文;在诠释内容时,兼顾原文行次和十二月份的关系,汇集有关“月令”的重要资料,包括《吕氏春秋》十二纪及高诱注、《礼记》、《月令》及郑玄注、孔颖达疏、《淮南子》、《时则》及高诱注、蔡邕《月令章句》等,进行比勘阐述。书末《附录》收有《敦煌悬泉置出土〈四时月令诏条〉研究》、《〈扁书〉、〈大扁书〉考》,对敦煌悬泉置遗址的概况和《月令诏条》的颁布背景、历史渊源、主要内容、发现意义等作初步探讨
开放教育法学多元化毕业论文研究
模拟审判是一项最综合、最全面的实践性环节,通过一个模拟法庭的组织与演练,以下是我为大家分享的关于开放教育法学多元化之论文范文。
1999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研究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明确由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工作。2012年7月31日,国家开放大学正式挂牌成立,国家以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为基础组建国家开放大学,这是一个具有重大意义的战略决定,是中国开放教育发展到一个新阶段的标志。[1]经过十五的发展,开放教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截止到2013年9月,全国电大系统开放教育注册在校生达到369万人。《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明确写明国家要“办好开放大学”。[2]国家开放大学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的重组与升级,国家开放大学重新确定了人才培养目标,确立新型的人才培养模式,注重教学内容改革和学习评价。作为国家开放大学重点专业的法学本科也面临着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内容的调整,其中法学本科毕业论文是取消还是要加强[3],是全员参与答辩还是部分参与答辩,是保留单一传统论文形式还是向多元化转变,成为国家开放大学系统内法学教师日常教学中经常讨论的问题。本文主要探讨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多元化的问题。
一、国家开放大学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考核机制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国家开放大学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考核机制的现状
毕业论文写作是开放教育中的重要环节,是提高学生专业素质,达到专业培养目标的必要步骤,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为了规范毕业论文的写作和指导,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于2002年5月出台了《关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的意见(试行)》。
1.毕业论文基本要求。选题必须是法学专业范围,不能用专科毕业论文替代本科毕业论文。毕业论文形式必须为学术性论文,不能用法学案例评析、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法律工作总结等其它形式。毕业论文正文字数必须在6000字以上。毕业论文选题不能太集中,本科阶段课程内容选题要高于总选题的30%,选题要同我国司法实践相结合。
2.指导教师资格与职责。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必须由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写作水平高的老师担任,一般选用中级职称或是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本科毕业初级职称的教师工作五年以上才有资格担任本科论文指导教师。本科毕业工作五年以上的审判员、检察员、律师也可以被聘为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指导教师指导学生选题,资料收集、写作方法的运用、文献检索、写作提纲的拟定、督促学生按写作计划完成初稿;论文初稿进行审阅,提出修改意见;对论文定稿进行成绩初评,书写评语。
3.论文答辩及成绩评定。开放教育法学本科学员须全员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答辩组由3人组成,答辩主持人须具备高级职称,答辩组由电大教师和外校答辩教师组成。法学本科毕业论文成绩的认定除了要看毕业论文的本身质量外,还要看学员现场答辩的情况,通过答辩来检验论文是否为学员本人完成。成绩分为不及格、及格、中等、良好、优秀五个等第。优秀人数不得超过参加答辩总人数的20%。
(二)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考核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1.教学计划中学术训练课程缺失。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教学计划中没有论文写作课程,课程考核方式也都是考试形式。学员没有经过专门的学术训练,缺`论文写作的能力。学员不知道如何收集资料,不知道如何撰写研究综述,不知道论文的布局谋篇。虽然有开设《法律文书》课程,但讲授内容为司法机关、公证机关、仲裁机关法律文书的规范和要求,并非学术论文技能的训练。
2.毕业论文表现形式单一。毕业论文只能写学术型论文,导致部分学术功底差,但实践经验丰富的学员兴趣不大。学术型论文需要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格式,束缚了学员的手脚,难以调动学员的写作热情,不能充分发挥学员的经验优势。
3.毕业论文答辩过场化。答辩过程中有一部分学员答不出来答辩教师提出的问题,部分学员法学基础知识欠缺不能很好的回答提问,但为了能让毕业率达到一定的比例,答辩主持人往往会放宽答辩要求,一个班级只留下一两个最差的同学不通过,其他同学即使再差,也送个及格分数。导致整个论文答辩过程不是很严谨,学员认为通过太容易,不能够引起学员的重视,不利于论文写作质量的提高。
4.存在抄袭和购买论文的现象。开放教育学员因为没有时间或是因为能力不足无法按时完成毕业论文,但为了毕业,就去网上抄论文或是花钱买论文,助长了不正之风,构成了学术腐`。
二、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多元化的机遇和挑战
(一)国家开放大学的成立为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多元化创造了条件
电大开放教育法学本科过去是同中国政法大学联办,在教学和毕业论文写作等环节受联办学校的制约。2012年国家开放大学在人民大会堂正式揭牌成立。国家开放大学可以设置本科专业,按教育部规定,首批设置本科专业为19个,这19个专业有独立发放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资格,其中就包括法学专业。国家开放大学可以自主设定教学计划,决定毕业论文的形式。可以说国家开放大学的成立为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的改革提供了可能性。
(二)国家开放大学人才培养目标也需要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多元化
开放教育的教学具有开创性[4],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的多元化必将更加适合成人学生,更符合开放大学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的需求。应用型法律人才,应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具有娴熟的法律职业技能,能够公平合理地处理法律纠纷。[5]调查报告、案例分析等形式更有利于学员将法学理论同自己的实践经验相结合,对学员的职业技能的提高更有帮助,更有利于促进知识向技能的转变。
(三)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多元化有利于法学教师自身素质的提升
电大系统的法学教师在学历、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上和普通高校的教师都有一定差距,这其中有制度的原因也有电大系统自身的原因。省级电大以下的法学教师无法兼职从事律师职业,导致这些法学教师无法代理案件。电大系统组织的法学教师业务培训数量也不多,省级电大的老师还有机会参加培训,基层电大法学教师很少有机会参加培训。一所基层电大,法学教师只有一两个,教研活动很难开展,在教学压力不大的情况,教学技能很难提高。如果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多元化,将促进促使教师知识更新,并提高法学实践能力。
三、普通高校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多元化改革的尝试
(一)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
如果学生的学术功底较好,可以通过撰写传统毕业论文来获得学分。此外,学生还有其他选择,或是在有国际国内刊号的杂志上发表论文,或是提交社会实践调查报告。还可以选择模拟审判案卷及审结报告或法律意见书作为毕业论文成果形式。毕业论文的形式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改,确需更改的,须报指导教师同意,并须重新开题答辩。
(二)武汉大学东湖分校法学院
武汉大学东湖分校法学院实行毕业论文“双轨制”改革,在法学专业114名大四学生中,推行法庭模拟审判和论文结合的方式,法庭上的表现和制作完整的卷宗占60%,论文占40%。目前,此项改革尚未全面推开,该校采取自愿选择方式,在2011届114名毕业生中,已有22人选择了“上法庭”模式,其余学生还按传统模式写作毕业论文。[6]
(三)山东大学威海分校
法学本科生科研立项、“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暑期和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优秀研究成果经鉴定程序直接转化为毕业论文。
(四)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毕业论文除了学术型毕业论文形式之外,新增案例分析、毕业设计和调研报告三种形式。[7]
(五)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
2008年年底,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宣布改革举措:2009年毕业的本科生必须写案例分析,而且必须是具有争议、比较新颖、有研究价值的案例。[8]
(六)华侨大学法学院
法学院要求毕业生在实习过程中,复印一个已结案件的全部卷宗。案件可以是刑事案件或民商事案件,也可以是行政案件或其他案件,但复印卷宗必须完整。根据该卷宗呈现出来的证据材料,对该案件的性质和判定结论进行分析,并撰写案例评析报告,内容包括:案件的简介、证据的认定(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实体法和程序法)以及最后的认定结论。毕业生在答辩的时候,必须带上复印的全部卷宗,以便备查,期间要求毕业生先介绍该案件的情况,并提出自己的处理意见以及事实与法律根据。答辩老师可以根据该案件的具体情况,从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角度,对案件处理提出问题,要求学生回答自己是如何处理案件以及认定结论的事实与法律根据。答辩老师根据毕业生撰写的案例评析报告的质量和答辩的表现进行评分。[9]
四、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多元化制度设计
国家开放大学可以尝试毕业论文改革,既保留传统毕业论文,也采用其他形式。
(一)传统型毕业论文
论文的选题必须是法学专业范围,选题要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切记题目不能过大,如在题目中出“中国”或是“我国”等字样,撰写的论文能够解决生活或是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学员论文选题尽量不要重复,最好一人一题。在论文的格式和学术规范上要严格要求学员,论文格式必须符合要求,字数不少于6000字。论文的复制比必须控制在规定范围之内。论文理论性方面的要求可以适当降低,论文的'写作着重在于培养一种法律思维能力,重在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根据开放教育法学本科学生的工作性质和生活阅历,引导其选择能将工作经验、生活积累都运用起来的题目,以充分发挥社会经验丰富,动手能力强的优势,而避免了理论基础相对较薄弱的劣势,从而扬长避短,写出具备电大毕业论文特色的高质量论文。[10]
(二)调研报告
在课程教学过程中,辅导教师可以通过专题讨论、主题辩论、布置小论文等方式,引导学员将自己的工作实践同法学专业课程相给合,确定调研主题。教师要对学员的调研活动及调研报告的撰写进行指导,提高学员运用法学知识解决和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调研报告原始材料应真实可信,调研内容应具有较强的典型性、实证性和时效性,调研材料能有效支持调研报告,调研报告能解决实际问题,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审视现有法学理论,研究报告有一定的指导意义。调研报告应格式规范,内容明确、资料充实、方法科学、结论可靠,字数不少于10000字。
(三)模拟审判
模拟审判是一项最综合、最全面的实践性环节,通过一个模拟法庭的组织与演练,可使参加的学生熟悉相关的诉讼程序、掌握所涉及的各种诉讼法律文书的写作,培养他们的组织能力、善辩能力及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11]。辅导教师带领学员去法院旁听,和学员共同确定模拟法庭选用案例,确定模拟法庭开庭计划,指导学员完成所有诉讼文书的撰写。模拟审判适用普通一审程序。模拟审判全过程的演示,不仅要求学生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更是对其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写作能力的一次全面考核,而法律文书和判决书的撰写又可以检测学生对所学理论和法律条文的实际运用能力[6]。没有撰写法律文书的学员可以撰写审判总结上交。辅导教师根据学员在模拟审判过程中的表现及提交的诉讼文书和总结给学员打分,审判过程中的学员演示表现占总成绩的60%,提交的诉讼文书或是总结占总成绩的40%。
(四)发表论文
鼓励学员在读书期间撰写、发表论文,学校对公开发表论文的同学依期刊的不同级别给予一定的补助。公开发表的论文选题必须是在法学专业范围之内,作者所属单位必须是学员就读的学校。论文应符合学术规范,没有学术不端行为。学校对学员上交的发表过的论文进行成绩评定时要进行学术不端检测。论文应当观点明确、论证充分、方法科学、逻辑严密、层次清晰、结构合理。在南大核心期刊和北大核心期刊上的发表的论文只要达到4000字即可,在其它公开出版且有国际和国内刊号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要达到6000字。在公开出版的论文集或其他公开出版的编著中发表,且字数在6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应具备申请认定的资格。
(五)审判卷宗
在法院工作的学员或是参加法院实习的学员可以对本人审判或是参与过的案例进行归纳、汇总、分析和总结。要求学员提供完整的案件卷宗,卷宗及审结报告要符合格式要求,要对案件的基本经过、案件中证据的采信、法律的运用情况进行详细的描写,以不少于4000个字为宜。
(六)论文获奖
学员参加国家开放大学、省级法学团体或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法学论文评比,获得奖项,获奖论文可以转化为毕业论文。获得一等奖,毕业论文可以定为优秀;获得二等奖,毕业论文可以定为良好;获得三等奖,毕业论文可以定为中等;获得优秀奖,毕业论文可以定为及格。以上毕业论文的形式,可以由学生自由选择,学生在入学后至毕业前任一时间段完成其中一项即可获得毕业论文学分。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教学计划、教学、考核等多个环节。每种毕业论文形式的认定和成绩的评定都需要制定严格的标准,工作量也比较大。但改革是必然趋势,是国家开放大学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的重要手段。
国家开放大学毕业论文及毕业设计题目填写步骤如下:1、各类论文的标题,样式虽多,但不管何种形式,主旨都是体现作者的写作意图、文章的主旨。毕业论文的标题一般分为总标题、副标题、分标题几种。2、总标题是文章总体内容的体现。常见的写法分为揭示课题的实质式:经济中心论。提问式:商品经济等同于资本主义经济吗。3、交代内容范围式:战后西方贸易自由化剖析。判断句式:科技进步与农业经济。形象化语句式:科技史上的曙光等标题。4、副标题和分标题是为了点明论文的研究对象、内容及目的,对总标题加以补充的解说,有的论文还可以加副标题。特别是一些商榷性的论文。5、设置分标题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清晰地显示文章的层次。
1、首先论文内容:论文内容需简洁明了,突出主题。2、其次论据和论证逻辑要清晰严谨,逻辑合理。3、最后结构要严密分寸要恰当,如果不能使用前言、概述句,国家开放大学电信传媒毕业论文即可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