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的要不要
当前,出生于上世纪80年代以后,年龄在20岁-30岁之间的新生代农民工已是数量庞大的农民工主体,数量达1亿人左右。他们有着不同于上一代农民工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今天面对新形势,他们在城市面临着不少新的困境,比如:迫切的婚姻问题、身份认同问题等,因此亟须对新生代农民工面临的这些困境予以关注。想当城市人 无奈门槛多(一)婚姻:难以走进“围城”根据2008年2月21日公布的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公报显示,2006年外出从业劳动力中,20岁以下占;21岁-30岁占,农民工的平均年龄为岁。新生代农民工正处在婚恋的黄金年龄,但受限制,处于难以走进“围城”的困境。受职业限制找不到爱情。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农民工在第二产业从业人员中占58%,在第三产业从业人员中占52%;在加工制造业从业人员中占68%,在建筑业从业人员中占80%。尤其在建筑业、加工制造业方面几乎都是新生代男性农民工的就业首选。这些工作脏、累、苦,工资待遇不高,风险大,很难获得女孩的青睐,也难以获得与女孩相处的机会。同样,在一些玩具加工业、电子产品组装服务业、纺织制衣业等厂子里则是新生代女农民工成群结队,同样苦于“恋爱无人”。这些单位新生代女农民工占绝大多数,加上她们在恋爱上一般比较矜持,不好意思主动和厂外的男性接触,所以她们的婚恋也成了老大难 问题。此时,职业搭起的围墙正束缚着这些青春萌动的新生代农民工。收入水平偏低影响爱情发展。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2006年调查,从收入水平看,新生代农民工的工资水平总体不高。新生代农民工收入在1501元-2000元之间的占,1001元-1500元的占,701元-1000元的占,501元-700元的占。其中能准时或基本准时拿到工资的占,偶尔拖欠的占,经常被拖欠的占。经济是一切的基础,新生代农民工的爱情与婚姻,同样需要经济条件为基础,爱情尤其是婚姻不能建立在“空中楼阁”上,这也影响到新生代男性农民工未来的择偶。(二)身份:非城非乡从职业上讲,新生代农民工已是产业工人的主力军。根据统计,目前农民工数量上已远远超过原有城镇户籍的公有制二、三产业的职工,达到我国工人总数的2/3以上,作为生产主体支撑着国家的工业化,是当代中国工人阶级的主力军。全国总工会2007年组织开展的第六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显示,农民工在第二产业中的分布占。从行业来看,农民工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等行业,其中制造业所占比重最大,占全部职工的,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分别占和。而城镇职工中在制造业中就业的比重只有。2008年南京师范大学《江苏省当代农村进城务工青年价值观研究———基于江苏省苏南、苏北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的抽样 调查》显示,75%的新生代农民工认为自己属于工人群体,定位为产业工人,仅有8%的人认为自己是农民。现实情况是:一方面新生代农民工就业稳定性差、流动性强,多数企业都还没有把他们当作稳定的产业工人;另一方面,他们承担着城市最累、最苦、最脏、最险的工作,他们与城市产业工人相比,享受不到应有的政治、经济及社会福利待遇,不能同工同酬同权,处于城市里的社会底层。从地域上讲,新生代农民工常年生活、工作在城市,是市民。新生代农民工熟悉城市生活,向往城市生活。与老一代农民工“白天机器人、晚上木头人”的单调灰暗生活相比,新生代农民工要寻找丰富多彩的娱乐生活,泡网吧、下迪厅、染头发、穿时髦服装,对攒钱并不十分看重。他们讲究的是“心随我动率性(彰显)自我”。新生代农民工通常也会在春节时回家一趟,但那仅仅是“礼节性的仪式”,对家乡的乡土认同更多的是包含着对亲人的感情,对农业活动则缺乏浓厚的感情和兴趣。他们更倾向于改变现状,想在城里有喜欢的工作,买房子,娶妻生子,真正融入城市。2007年发布的《广东省青少年发展报告》显示,有的新生代农民工希望在务工城市买房成新“客家”;的新生代农民工表示“干得好,愿意待下去”;“再干几年回家”或“想尽快回家”的加起来只有不到2成《中国新生代农民工发展状况及代际对比研究报告》调查显示,新生代农民工更倾向于城市生活,有的女性、的男性选择“在打工的城市买房定居”。他们手机的拥有比例高达,绝大多数人的通讯方式都很现代化。但城市显然还没有做好接纳他们的准备,依然是“经济接纳、社会拒入”。从法定身份上讲,新生代农民工仍然是农民。当前受户籍限制,新生代农民工的法定身份仍然是农民。新生代农民工一部分是在城市里出生长大,一部分是初中或高中毕业后直接进城打工,他们没种过地,不会种地,更不愿意种地,普遍存在着农民不爱地,农民不爱农,农民不识农,“轻农、厌农、弃农”意识严重。虽然户口在农村,他们更倾向于把自己定位为城市人,压根儿就没准备再回农村,出来长见识的同时,希望能够和城市人一样“体面地活着”。(三)职业:高不成低不就新生代农民工不同于父辈,就业期望甚高,但仍面临困境。就业期望高与敬业精神差。新生代农民工对工作岗位比较挑剔,怕吃苦,常常不能踏实工作。一项调查表明,新生代农民工敬业精神差,且职业流动率是最高的,平均每人每年换工作次,而50年代出生的老一代农民工仅为次,其跳槽频率是其父兄辈的近6倍,即使能够做到“敬业”,也很难做到真心“爱岗”。这其中,近一半的人是因为“生活、生产环境和闲暇时间不足”而跳槽,17%的人提出,“自己不喜欢那个工作”或者只是“想换个环境”。并且新生代农民工在获得工作的同时还要求享受生活,得到尊重,在文化、娱乐、健身等精神方面的需求不断增强。新生代农民工以独生子女为主,他们从小就被父母寄予了非常高的期望。这种期望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他们不切实际的就业意愿,即只希望找那些社会地位高、条件好、工资高的工作。加之有父母做其强大后盾,生活压力小了很多,所以他们中的一些人就可以随心所欲地跳槽,主动选择自己想要的工作环境。就业期望高与职业技能低。随着经济发展,社会对农民工的素质需求也发生着变化。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报告显示,农民工初中文化程度占,高中文化程度占,比以前高出个百分点和2个百分点,但新生代农民工的文化水平仍然较低,缺乏必要的专业培训、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不了解工业生产或现代化服务业的基本规范,同现代非农行业对劳动者的要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国务院研究室2006年发布的报告显示,农村劳动力中接受过短期职业培训的仅占20%,接受过初级职业技术培训或教育的占,接受过中等职业教育的占,而没有接受过技术培训的占。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调查,84%的新生代农民工认为参加技能培训对找工作有帮助,但是仍有六成外出农民工没有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广东省青少年发展报告》显示,有高达的新生代农民工未来有做老板的打算“有自己的事业”是他们中不少人的最高理想。他们不愿像上一代农民工那样承担城市里低端的重体力活,又无法胜任复杂的技能型和知识型工作,难以在城市找到合适的定位,基本上只能从事体力运输、建筑小工、工业加工以及低层次服务等劳动密集型、重体力、低报酬行业。同时过于频繁跳槽,使得他们对每个行业、岗位只能作蜻蜓点水式的了解,每一项职业技能也只能停留在“学徒期”的水平。如此周而复始,也形成恶性循环。没有过硬的职业技能,他们很难融入城市,并且体面地生存。(四)落户“三壁垒”根据调查显示,新生代农民工在流入地长期居住的愿望强烈,但高门槛限制了农民工融入城市社会。经济壁垒。2006年3月27日《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发布后,经调查,许多省会城市都将农民工购房在60平方米之上作为落户条件之一。目前房价少则几十万,多则上百万,对于收入微薄却喜欢大手大脚花钱的新生代农民工来说,他们能够实现的积累非常有限,这种以货币构筑的以经济壁垒取代身份壁垒的新门槛对普通农民来说仍然是难以逾越的,这也是他们融入城市的一大经济障碍。素质壁垒。目前不少省会城市落户要求农民工具有高中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不少地方仍然要求达到大专文化程度。第二次农业普查数据公报显示,2006年,农村外出从业劳动力中,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 程度占。这对以初中为主要群体的新生代农民工而言,也是进城落户的一大障碍。并且不少地方对农民工进城落户实行二元待遇。比如重庆市2006年8月1日实行了《关于解决进城农民工户籍问题的意见》,重庆公安局就指出,“本市农民工在主城落户的条件实际上大大降低,而在重庆务工的其他省市的农民工要落户重庆主城区,文凭“门槛”没变:仍需大专以上学历。且购买的住房人均面积达到3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社会福利壁垒。我国各地社会福利系统不兼容。我国户籍制度改革主要是以省级为改革单元,以城市为中心展开的。一些省份已在省内实行城乡户籍统一,但省际之间人口自由迁徙障碍依然较大。各地社会福利系统的不兼容是制约人口省际迁移的重要因素。解决矛盾还须深化城市改革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快速转型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社会优化与社会问题兼生,社会进步和社会代价共存。一亿多人的新生代农民工群体,正处在适龄期,目前他们首要面临的大问题就是婚姻问题。《劳动合同法》出台后,新生代农民工的权益虽较上一代农民工有所进步,但仍然得不到维护。从前面分析可以看出,新生代农民工虽然职业期望高,受职业技能低的限制,即使有心摆脱卖苦力的低级打工状态,也普遍感到力不从心,只能从事城市人不愿干的脏、苦、累、风险大等边缘职业,就业环境差,劳动时间长,工作量大,劳动报酬低,基本权益难以得到应有的保障,享受不到应有的国民待遇。马克思曾指出:“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新生代农民工一旦进入城市新环境,乡村社会规范所具有的凝聚力失散,原有的道德行为失范(即自律性丧失),这样,新生代农民工农村不愿意回去,城市又不能融入,他们心理预期高于父辈,耐受能力低于父辈,在城市陷入生活困境时,在职业技能低、经济收入差、无住房、受歧视、讨不到老婆等的连锁反应下,贫穷和光棍的结合,对城市社会的冲击将是巨大的。另一方面,受户籍限制,新生代农民工虽然定位为城里人,但城市仍未作好接纳他们的准备。相反既有经济门槛,又有素质门槛和福利门槛,即使这样,他们仍不愿回到农村。它意味着,农村 不是退路。也意味着,新生代农民工必须依赖于城市的工作和生活,那种将农村作为“蓄水池”的政策概念完全过时了。这样,新生代农民工只能集中居住在房租低廉、流动人口集中的城市边缘区、老城区,交往的对象多为老乡,社会结构呈现单一化、封闭性的特点,形成一个自我隔离的孤岛。在那里,弱信息、弱发展机会、弱资源的再生性以及弱劳动力联系,贫困和孤岛的经济效应往往意味着缺乏发展的机会,与主流社会脱 节。他们处于非城非乡、进退失据的境地,面临着双重边缘化的状态和贫困化不断加剧的境况中。由于没有户籍,他们就业受限制,《劳动法》第3条规定的“劳动者有平等就业的权利”很难从纸上权利转化为现实权利。入城的新生代农民工为了工作,往往要付出比市民更高的代价。大多数农民工只能进入次级劳动力市场,寻找一些城市人的“剩余”工作。很难获得一种地位资源的积累,更不用说实现一种地位向上的流动。生活来源决定生活方式和生活态度,无业便无依,将使这一部分人处于游动不定的状态,具有游民的特征,成为随时可能妨碍社会稳定和和谐的隐患。杭州市2008年的案宗中,1980年以后出生的新生代农民工犯罪比例占70%以上,最近刚发布的广东三大监狱大规模调查报告显示,农民工罪犯九成在26岁以下。并且由于信息网络媒 介的发展,他们也更容易被组织起来共同发出声音,社会矛盾更容易被扩大和激化。如果继续将他们排斥在体制外,将他们边缘化,漠视他们的物质、精神文化和民主政治需求,他们更容易产生怨恨心理,不利于社会治安和稳定。这值得我们警惕!和谐社会不是没有矛盾的社会,是社会矛盾能够逐渐消弭并得到妥善解决的社会。“要求改善自己的物质境遇是有思想的人们的内在本能,这种欲求是消灭不了的,它是一切人类行为的推动力,人通过扩大满足需求的活动走向幸福的社会,要是封锁了这条路,人就只有一个办法了:压制并掠夺别人使自己致富而使他人变穷”(米瑟斯《自由与繁荣的国度》)。新生代农民工与老一代的种种差异及面临的困境,对当下的城市管理政策提出了挑战。并且,这种挑战将日益变得清晰、紧迫。 保障农民工权益的六条建议一是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当前,必须加强严格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推动各类企业同新生代农民工按照平等自愿、协商的原则,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严格实行《劳动合同法》及相关的带薪休假制度,保障外来民工休息休假权利,使其有更多时间和精力经营生活,交友恋爱。要保障农民工依法享有的民主政治权利,保障农民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要依法保障农民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二是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要转变管理理念,转变由过去主要面向和管理户籍人口,转变到同时面向和管理常住人口及流动人口,并采取积极的政策措施,让农民工参与到城市管理当中来,增强他们对城市的认同度。农民工流入地政府要按照中央提出的对进城农民工“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政策要求,完善对农民工保护的相关法规,出台对农民工权益保护的专门规定,加大政府部门的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三是改革劳动就业制度,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要极探索建立有利于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的就业制度,打破城乡分割的劳动就业制度,将城市和农村劳动力视为一个整体,纳入城乡协调发展的共同政策框架下,采取一体化的就业政策和管理体制,让农民在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上公开、公平的开展就业竞争。要创新农民培训转移机制,大力加强对对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转移就业能力。要加强对新生代农民工进城就业提供就业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四是按照以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制度当前要改革城乡分割的二元户口管理结构,打破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身份限制,尽快改变目前农民工身份转换滞后于职业转换的现状,实行以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人在哪里工作、生活,就在那里登记,就纳入当地的管理范畴,建立以常住户口、暂住户口为基础的户口登记制度,实现城乡户籍一体化,实现户籍管理由静态化向动态化的转变。五是要更多关心新生代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要切实改进服务形式,让流动图书馆、流动电影院真正走进农民工中间;文化设施要向农民工开放;要积极扶持打工者文化团体,不要“让农民工融入城市”成了空话。六是积极促进新生代农民工融入社区生活要依托集中居住中心、居(村)综合活动室有针对性地开展社会公德、法制宣传、市民素质等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和吸纳新生代农民工参加社区自治组织和各类学习型、服务型、文体型、公益志愿型等居民互助性的社区民间组织,使新生代农民工逐步融入社区生活和社区管理,成为新生代农民工加速融入城市的大熔炉。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今年全党社会工作的重点。作为当代的大学生,我们能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些什么呢?有人说:“教育今天做的事是为了新农村建设的明天”,关乎新农村建设的现在和未来,教育理应当仁不让地承担起新农村建设的重任。 新农村的建设有四个特点:整体性、时代性、长期性和区域性。新农村的建设在国家的财政资源分配上,既要考虑当前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迫切需要,更要考虑到农村经济社会自主发展的能力建设,特别是农业科学技术进步和农村教育,这才是新农村建设得以持续发展的根本所在。当前实行的鼓励和选拔大学毕业生入村当“官”,到基层当助理的做法不仅是积极引导大学生面向基层就业,更是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贡献自己的力量。大学生到基层就业,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说,目前留在农村的人是老、女、弱、幼。青壮年、能人都向城市流动了。农村的管理存在问题,要发展经济首先需要人,大学生恰恰具有知识能力上的优势,也正是“工业反哺农业”思路的体现。从农村角度出发,新农村在建设需要对农村工作有热情、踏实、想在农村干一番事业的有能力、有知识的人才。另外,综观农村当前的教育现状,情况不容乐观,教师无论从数量还是在质量上都有所欠缺,欠发达地区的状况更加糟糕。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基层,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必将带来大量人才的需求,虽然我国每年都有相当数量的大学生走向就业市场,但“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的传统意识仍然是新农村建设必须突破的人才瓶颈。我们当代的大学生应该转变择业观念,到基层就业、创业,服务农村,锻炼自己,发扬扎实、勤奋、刻苦的精神,为青年学生树立榜样,为就业开辟新的路子。
答案:27、不要去好奇,不要去关心,他的现任女友长得如何,身材如何,你这样只是自寻烦恼罢了。
近年来农村经济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农村经营管理对农村的发展起著不容忽视的重要作用。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范文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农业机械化论文
1发展农业机械化的重要意义
农业机械化把农业从人畜力为主的落后低效的生产方式中解放出来,把农民从“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繁重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共享现代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成果。农业机械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有利于缩小城乡、工农差距,促进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发展。大量先进适用的机械作业装备的推广应用,实现播种、中耕、灌溉、施肥、植保、收获等方面的精确作业,使农业生产和资源利用更加高效率、低耗能、低污染,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撑,有利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2发展农业机械化,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措施
必须走适合中国国情的农机化发展道路
中国的基本国情是人口多、地少、农民收入低、积累少,我国与其他已实现机械化的国家不同,我国的农机不仅要成为代替人畜力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手段,而且要作为农民节约成本、勤劳致富的工具;农民购买大型农机不仅为自家服务,更重要的是要开展社会化服务。不断拓展农机服务领域,把分散的农业机械与分散的农户联合起来,把机械化生产和家庭承包经营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农机大规模作业,促进农机的共同利用,合理配置农机资源,提高农业机械利用率和效益,走“ *** 扶持、市场引导、社会服务、共同利用、提高效率”的路子,这就是中国特色的农机化发展道路。想方设法解决农民“买得起、用得好、有效益”的问题。发展农机市场,协调和引导服务,提高农具利用率,让农户节本增效,这是农机化发展不竭的动力。
要坚持不断推动科技创新和普及应用
农机化的发展离不开技术创新、机制创新,要采取技术攻关、实验、示范等措施,促进基础性、关键性、公益性农业机械科研和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要加大保护性耕地、秸秆综合利用、高效植保技术、设施农业、机械化旱作节水等节能、环保、增效的农机化技术的推广力度,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农机化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要努力创新农机化发展理念、发展思路、发展机制、工作方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不断促进我国农业机械化又快又好的发展。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推进农业机械化程序
农业机械是一种劳动工具,其效益更多地反映于社会效益、长效效益和人类生存环境效益方面,属于“潜绩”工程。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干部在发展问题上产生了很大的误区,把“发展是硬道理”片面理解为“经济增长是硬道理”,把经济发展简单化为GDP增长。在这种片面的发展观指导下,很多地方不同程度地产生了片面的政绩观,考核指标主要以GDP为主,热衷于追求一时的经济增长,大搞“形象工程”、“亮丽工程”,而对直接反映在我国GDP经济考核指标的农业机械化采取不闻不问的态度,或者停留在口头和档案上。
制定政策法规,促进农业机械化健康发展
农业是国民经济基础,随着人类社会的文明发展,其产业的弱势特征和需要扶持保护的本质特征日显突出与重要。推进农业机械化,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完全依靠市场机制调节和市场主体的力量是无法实现的。需要各级 *** 的重视和支援,更需要政策法规的促进和保障。对农业机械化采取必要的扶持,是农业发达国家的通行做法,符合WTO的相关规则,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
因地制宜,开创农业机械化发展新局面
我国幅员辽阔,各地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劳动力转移状况、农机化技术成熟程度和经济效益状况差异较大。在这种条件下,加速推进农业机械化的重点,就应该因地制宜,重点突破,从关键环节的机械化向全过程机械化逐步发展。在发展步骤上,采取先小麦后水稻、玉米及经济作物。先经济发达地区后经济一般地区,先主攻农作物生产主要环节后解决农业生产全过程机械化,促进农业机械化水平持续稳定提高。发展农业机械化必须依靠科技进步,推广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技术,走可持续发展道路。要积极组织实施“科教兴农”战略,逐步构建以农机科研推广为基础、人才为保障、产业化为发展目标的农机技术创新体系。农机科研在突破单项作业技术的同时,着力解决农业机械化综合技术,优化结构。同时,加快引进、消化国外先进适用农业机械化技术,发展农业急需、农民急用的农业机械化新技术。在资源环境方面,应加大推广保护型、节约型,转换型资源的合理利用技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动新农村建设,农业机械化起著基础性、主导性、决定性的作用。发展农业机械化是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必然选择,新农村建设也必将大大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使农机发展获得更多的良机。新形势充满新挑战,也孕育新机遇,农机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要继续发扬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的精神,树立有为才有位的思想,围绕重点专案和中心工作,狠抓落实,扎实推进,为农村经济的繁荣、为农民增加收入、为全面实现农业机械化贡献自己的力量,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
范文二:新农村农业教育机制建立
一、农业教育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义、作用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要培育新型农民、发展农村教育、提高农民素质。发展农村教育,有助于提高农村人口的科学素质,为农村建立自我造血机制,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新型农民。加速农村城镇化、现代化建设,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重新认识和审视我国农村教育的管理体制、办学体制、投入机制、保障机制的改革,逐步推进公共教育产品、准公共教育产品、半公共教育产品的相关教育制度与政策的制定与完善,确保最大程度的教育公平和最大程度的资源配置优化,激发 *** 、社会、市场各方面办教育的积极性,最大程度地提供满足人民群众需要的教育,促进和保障农村教育健康、有序、持久地发展,从而加快新农村建设的步伐。[1]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始终不渝的坚持“科教兴农”战略,把发展农业教育和农业科技放在首要位置,通过推进农业教育普遍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通过发展农业科技,提升农业产业的科技含量和持续发展动力,从而从根本上提高农村生产力水平,这是解决“社会主义新农村”问题的关键。高等农业院校在实践“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的主要职能的过程中,成为农业科技和管理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的主力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伟大号召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部署,为高等农业院校继续发挥服务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农业教育体系的内涵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巨集伟目标,赋予了农业教育体系新的内涵主要表现以下几方面:
1、教育思想方面,要主动适应学习型社会的终身学习和全民学习的要求,并结合各地区“三农”可持续发展的需求,体现适应性和发展性;
2、教育物件方面,要顾及包括农村居民、城镇农业人口在内的社会各界人士,体现全员性和广泛性;
3、教育内容方面,与区域农业和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相协调,涵盖包含农业思想、理论、技术等以农科为主、其他学科为补充的多层次、多门类领域,体现多重性和全面性;
4、教育方法方面,要根据学生或学员的学习特点,采取课堂讲授与课外实践相结合、集中面授相结合、短期培训与长期辅导相结合等多种途径,体现实效性和可行性;
5、教育资源方面,既要严格依据有关规定办好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也要动员社会各界重视农业教育,加大人、财、物的投入,体现合法性和政策。[2]我国农业教育体系应以 *** 理论和“ *** ”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全员性、终身化的学习型社会为目标,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能适应不同地区农业和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以高等农业教育为龙头,中等农业职业教育为主体,中小学义务教育为基础,社会教育为补充的,具有学科知识框架特色鲜明、人才培养模式定位准确、社会服务水平实力强劲、管理协调机制统一和谐等特征的综合体系。
三、农业教育体系构建的几点建议
一建立和谐的组织机制,实现“四统一、四合理”
建立专门的组织领导机构、逐级管理的工作机构,形成科学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工作机构框架,做到“四统一,四合理”。
1、教学资源统一规划,配置合理。要以省市、区县、乡镇、村街为单位,建立四个层次的教学资源库,并建立教学基地面积、仪器装置、师资专家、图书馆藏等多个分库,实现计算机网路管理,资源共享。特别是同级别,同类别的资源要实现统一规划,共建共管、协调利用;不同级别的资源也要实现优势互补,交叉利用。[3]
2、教学经费统一划拨,使用合理。由省市财政部门会同教育、农业等有关主管部门,组成专门的农业教育经费管理办公室,制订出既符合整体发展水平、又能促进不同级别和型别的经费使用规划。严格遵循经费规划规定,统一划拨,预算逐级上报办公室,统一划块使用。
3、招生计划统一制订,布局合理。要针对区域农业和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现状特点,要统筹考虑各级各类人才的需求,使培养的人才“用得上,留得住”。
4、教学督导统一安排,评估合理。要建立各级各类教学评估机构,评估指导体系要科学合理,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型别的教育不同侧重,同时也要考虑学科、课程等多角度分解评估。
二建设“1+1+1>3”高等教育+中等教育+基础教育农业教育网路圈
通过农业教育网路的建立,形成“三教”相互促进机制、教育和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态势。高级别的教育机构为低级别的教育机构培养师资和专家,提供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办学经验;低级别的教育机构可以为高级别的教育机构在基层培训和实践上提供基础性教学资源。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之间要开启壁垒、互通有无、上下一致、左右贯通,形成教育网路。争取社会各界在农业教育经费、管理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和支援,提供有力的保障,努力利用好社会资源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生产实践上为社会创造最大效益。[4]
三构筑相互衔接的学科专业平台
在学科专业设定上,以农科为主,相关学科为补充。其中,高等教育层次要注重“大而宽”,在重点建设传统农科专业的前提下,形成宽泛的学科领域,教学内容上以高新农业专业知识及相关理论为主;中等层次教育要注重“小而全”,学科不要过多,加强特色学科的多个专业建设,并使专业建设上水平,教学内容以农业技术实践为主;基础教育要注重“小而精”,更多精力放在农业基础常识传授和与当地实际紧密结合的简单技术训练上。在人才培养上,依照培养层次的阶梯性上升,使知识、能力、素质协调推进,使培养出的一般农民必须具有广泛的农业知识和实用技术,农业科技工作管理者具有领导、管理、推广、创新等能力,学生可以从基础教育阶段接受农业知识等培训以获得单项技能证书或综合学历证书。
四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体制,增强教育的社会服务功能
在抓好人才培养的同时,要加强科学研究、注重生产实践,使三者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相互依存。教育机构通过与生产单位,科研院校建立合作培养的关系,也就是实行定向培养,减少人才浪费,生产单位和科研院所也可以向教育机构提供师资、教学生产实习基地等教学资源,同时,生产单位与科研机构间可以互通有无,加强合作,逐渐形成“人才培养为科研、生产提供智力支援,科研、生产为人才培养提供资源保障,科研推动生产,生产拉动科研”的良好态势。
我国农村法治的困境与解决方略研究[摘 要] 农村法治在我国法治进程中具有重要地位。法治是需要法治基础的,对法律基础的再认识是我们推演农村法治困境的前提;多年来农村与城市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等多方面的差别决定和影响着中国法治建设的二元状态。鉴于我国是一个传统农业国家、农村人口众多和农村社会主体法治意识不强等原因,农村法治在社会整体转型的特殊时期面临着法治困境,需要我们从整体性和差异性着眼探寻现代农村法治的建立,找出现代农村法治的解决方略,以期建立现代整体法治社会。[关 键 词] 农村法治 困境分析 方略 维护机制法治,是一种治国模式、治国方略,实指“依法而治”、“法律至上”。这种“法律至上”的观念在中世纪就已提出,其对现代社会发展具有极为深刻的意义。我国虽在先秦时期由法家提出过“依法治国”,但根深于国民中的传统人治意识与现代意义上的法治有相当大的差别。实现法治,特别是农村法治,需要良好的外部资源,并需要进行多重的整合。农村法治,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法治建设中的重点、难点和焦点。在我国,要摒弃千余年封建“人治”思想的影响,实现由“乡士社会”向“法治社会”的转变,没有农村法治的系统推进和整体实现是不可能的,农村法治是我国法治实现的基础。一、现状剖析:我国农村法治现状的理性思考由于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治理结构,我国法治在城市和农村的外延资源不尽相同,我们需要在法治整体性的基础上,区别认识其各自特殊性。农村是人们最基本生活资源的终极来源地,农业是整个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我国农村面积占全国领土的90%,农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70%以上,等等特殊性可以看出农村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可以看出如果没有我国农村这个最大社会区域的法治化也就没有整个国家的法治化。因此,对农村法治现状的分析是农村法治走出困境的基础性工作。法治是国家严格依法治国所形成的理想状态,是法律在国家领域内和国家意义上的现实化。法治社会是法治国家基础上所追求的一种理想社会状态,它需要相应的基础:主体意识、经济基础、民主政治、现代文化、社会和谐等。我们分析农村法治现状也要从这几个相关方面入手。第一,农民法治主体的不足——农村法治的主体障碍。法治主体是实行法治必需解决的理论与实践前提。在民主政治国家,法治的主体只能是人民。就我国而言,法治的主体只能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农村,就是广大农民。农民是中国社会最大的群体,是中国法治主体的基础。作为法治主体的农民存在的不足,已成为农村法治推进的阻碍因素。1.农民法律意识的淡薄。农民的法律意识是其关于法律的心理、知识、观念和思想的总和,体现其对法律现象的认知与评价。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民法律意识的增强与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没有形成合理的正相关关系。一些地区农民法律意识没有随经济的增长和我国立法步伐的加快而明显增强,表现于农民对权力的崇拜、权利义务的模糊、主体意识的淡漠和法律知识的缺乏等。当自身权利被侵害时,要么浑然不知,以“法盲”、“法愚”的形态展现于社会;要么屈从于权威,忍气吞声;要么置法律规定而不顾,“以暴制暴”。“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往往成为法律工作者给农民“法肓”的真情告白。农民法律意识是农民法律行为的直接支配因素,是法治舆论力量的基本来源。其法律意识的状况已成为农村法治进程的硬约束。2.农民法律知识的缺乏。法律知识就是法治力量。法治化过程中,在预先的良法规范下人们对法律知识掌握的多少,既影响对自己权利合法维护,又影响自己对法律的遵守。农民法律知识的缺乏不仅严重影响其法律意识的增强,而且严重影响其行为。农民依赖于各类权威的维权活动模式与信任法律权威所要求的现代法律裁决方式迥然不同。农民很少知道自己的权利;在对权利义务系统的理解中,义务是主词,少有权利的知识和观念,“权大于法”是农民心中的“图腾”,他们往往感到需要“关系”、“金钱”和“权力”,不需要法律,视法律为外物,崇尚“无讼有德”,无视或排斥法律权威。现实生活中,才会出现刑事案件也会有“和解”或用“族规”解决的情况,才会出现“相信权力”而“不相信法律”的现象。农民法律知识的缺乏,使农村宗法势力有了生存空间,强化了农村法治的障碍。3.农民法律能力的不强。农民法律能力是指农民运用法律baidu重影响其法律意识的增强,而且严重影响其行为。农民依赖于各类权威的维权活动模式与信任法律权威所要求的现代法律裁决方式迥然不同。农民很少知道自己的权利;在对权利义务系统的理解中,义务是主词,少有权利的知识和观念,“权大于法”是农民心中的“图腾”,他们往往感到需要“关系”、“金钱”和“权力”,不需要法律,视法律为外物,崇尚“无讼有德”,无视或排斥法律权威。现实生活中,才会出现刑事案件也会有“和解”或用“族规”解决的情况,才会出现“相信权力”而“不相信法律”的现象。农民法律知识的缺乏,使农村宗法势力有了生存空间,强化了农村法治的障碍。3.农民法律能力的不强。农民法律能力是指农民运用法律知识,借助法律制度维护自己权利,履行法定义务,实现自己利益的能力。如果说农民法律知识改变农民法律命运的话,那么农民法律能力将在一定程度上决定农民法律命运。“书本的死法”要变成“现实中的活法”,需要法治主体在现实中很好地运用法律。农民法律能力不强集中地表现于法律意识淡薄导致的漠视法律、法律知识缺乏导致的无视法律和法律实践的缺乏导致害怕法律。
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哲学思考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哲学思考 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教育研究与教师培训中心 葛兴坤 中国共(论文库)产党第十(论文库)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论文库)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宏伟目标,中(论文库)共中央、国务院又于2005年12月31日颁布了《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十一五规划纲要》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放在各项战略任务的首位。这些举措,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改变我国“三农”落后面貌的勇气和决心。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提出和实施,对全面建设和谐社会意义重大,它尊重和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哲学原理。 一、体现了“一切从实际出发”的要求 一切从实际出发,就是我们想问题、办事情要把客观存在的实际事物作为根本出发点。 一切从实际出发,就必须了解国情、立足国情。我国已由农业国发展成为现代工业国,但农业依然落后。近几年,党中央、国务院采取了一系列支农惠农的重大政策,农业和农村呈现出好的发展势头,但农业和农村的发展仍然艰难,农业基础设施脆弱、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矛盾依然突出。2005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255元,不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493元的1/3,两者的增长速度分别为6.2%和9.6%,农村居民收入增长速度明显低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长速度。没有公平,就没有和谐;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没有整个国民经济的现代化。在“十一五”到来之际,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决策,符合中国国情,非常必要和及时。 党中央、国务院强调以务实的态度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提出“五要五不”原则: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要民主商议,不强迫命令;要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要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这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哲学思想的充分体现。中国疆域辽阔,农村广阔,地区之间差异大、不平衡。新农村建设必须从本地的实际出发,谨防出现“一阵风”、“大跃进”、“一刀切”等脱离实际的不良倾向。 二、体现了“事物是普遍联系”的观点 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是普遍联系的。这种联系主要表现在:任何事物都与它周围的事物相互联系着;任何事物内部的各个部分、要素、环节也是相互联系的;整个世界是一个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其内部的各个部分、各要素、各环节都是密切相联的。 普遍联系的观点,要求我们学会从整体上把握事物的联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在农村,举全社会之力量建设新农村,农村和农业发展了,又会给工业和城市带来新的发展。“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用联系的观点指明了新农村建设中工农城乡的关系。2005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达到2975亿元,粮食总产量达到9680亿斤。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得到加强,粮食稳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稳定奠定了基础。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要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从事物联系的内部,高度重视和妥善处理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实现整体或系统的良性发展。 联系的观点还告诉我们,任何整体都是由部分组成的,部分的变化会影响整体的变化,有时还会对全局产生决定性的影响。因此,在强调局部服从整体的前提下,必须十分重视局部的作用。只有把局部搞好了,才能发挥使整体功能得到最大发挥。针对农村市场营销的薄弱环节,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积极发展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消费品连锁经营,建立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核心的新型营销体系。针对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提出了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积极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和谐家庭、和谐村组、和谐村镇创建活动。 三、体现了“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的要求 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要求弄清事物在其发展过程中所处的阶段和地位。坚持发展的观点,就要学会通观事物的过去、现在和未来,学会照应事物发展过程的各个阶段,立足今天,面向未来,善于提出新问题,明确新任务。 在过去的社会主义建设中,农村、农业、农民为工业和城市的发展作出了贡献和牺牲,促进了工业和城市的蓬勃发展。当前,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初步具备了加大力度扶持“三农”的能力和条件。2006年全国彻底取消农业税,长达2600年的古老税种从此退出历史舞台,这是社会发展跨越农业时代的重要标志。 “十一五”时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下坚实基础的关键时期,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迈出重大步伐的关键时期,是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取得突破进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加速推进的关键时期。我们必须抓住机遇,加快改变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局面,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用发展的观点理解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阶段性、长期性,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向,自觉地肩负起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个神圣而繁重的历史任务。 四、体现了“矛盾普遍性”的原理 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是普遍存在的,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全面分析矛盾,坚持两分法,防止片面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在全面分析我国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阶段的诸多矛盾的基础上提出来的,遵循了矛盾的普遍性原理。 解决好“三农”问题,是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重大而艰巨的历史任务。党中央、国务院在全面分析矛盾的基础上,提出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不断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把农业科研投入放在公共财政支持的优先位置,提高农业科技在国家科技投入中的比重;把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重点转向农村;提出了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优先解决高氟、高砷、苦咸、污染水及血吸虫病区的饮水安全问题;加快农村能源建设步伐,在适宜地区积极推广沼气、秸秆气化、小水电、太阳能、风力发电等清洁能源技术;以沼气池建设带动农村改圈、改厕、改厨;引导和帮助农民解决住宅与畜禽圈舍混杂问题;搞好农村污水、垃圾治理,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等。免除农业税后,为保证基层政权正常运转和农村义务教育的需要,从2006年起,国家财政将每年支出1030多亿元,解决免税后产生的新矛盾。 从矛盾普遍性的原理出发,充分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艰巨性、长期性、复杂性。旧的矛盾解决了,新的矛盾又会产生。在全面分析矛盾的基础上,科学决策,扎实稳健地推进新农村的建设。 五、体现了“主次矛盾及其相互关系”的原理 在事物发展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性作用的矛盾,叫做主要矛盾;其它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发展不起决定性作用的矛盾,叫次要矛盾。主次矛盾是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相互影响的。在事物发展过程中,虽然主要矛盾处于支配地位,起着决定作用,但次要矛盾反过来也会影响主要矛盾的发展和解决。学习主次矛盾及其相互关系的道理,要求我们看问题办事情既要于抓住重点,又要学会统筹兼顾。 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是我国现阶段的主要矛盾。解决这一矛盾的唯一途径就是大力发展生产力,也就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我们在集中力量抓这个主要矛盾的同时,决不能忽视次要矛盾,要统筹兼顾,恰当地处理好次要矛盾。全部取消农业税后,巩固和发展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包括深化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等改革。这些改革,既涉及农村生产关系调整,也直接触及农村上层建筑变革,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 新农村建设涉及各个方面,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明确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思路、目标和工作措施,统筹安排各项建设任务。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区分轻重缓急,突出建设重点,加强饮水安全、农田水利、乡村道路、农村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教育、卫生等公共事业发展。要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可行性,确保新农村建设扎实稳步推进。 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决策,符合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遵循事物发展的规律,充分体现了唯物辩证法的哲学原理。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稳步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让广大农民充分享受现代社会的文明成果。 欢迎投稿——内容:学校德育
市场营销8000字毕业论文篇4:《浅谈乡村旅游市场营销策略》 摘要:目前乡村旅游已经成为我国旅游产业的主要组成部分,与此同时乡村旅游又是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内容。乡村旅游一方面能够推动农村的经济发展,另一方面能够对生态环境进行有效的保护,从而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而因为我国乡村旅游起步较晚,目前仍在探索阶段,并且发展的速度较为缓慢,在发展的过程中存在较多的问题。本文主要对新农村建设背景下乡村旅游市场营销策略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且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乡村旅游;市场营销;策略 1前言 乡村旅游是跟随现代化建设发展的新型旅游模式,目前乡村旅游已经掀起一股时尚潮流,虽然我国的乡村旅游起步时间较晚,但是其发展的快速,近年来一直处于相对良好的发展状态。而乡村旅游在发展的过程中,在市场营销方面存在较多的不足之处,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乡村旅游的发展。 2乡村旅游的概念和特征 乡村旅游的基本概念 乡村旅游为一种综合性较强的旅游模式,该种旅游模式带有较强的乡土气息和地方性,同时也富含人文特征。在农村特色的基础上,以农村的自然资源作为旅游的资源的基础,通过对农村的自然环境进行合理的开发和设计,对其进行有效的整合,从而提升农村的旅游竞争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乡村旅游的特征 由于我国的疆土辽阔,每个地方均有极具特色的乡土人情,因此乡村旅游的地域特点相对明显,正是因为各个地区独特的生活方式以及生活环境,才让乡村旅游得到快速的发展。并且乡村旅游能够为人们提供一个轻松、贴近自然的环境,让人们的身体、心理得到放松,压力得到有效的缓解。除此之外,城市为乡村提供的客源,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乡村经济的增长,而乡村为游客提供一个安静并且舒适的环境放松身心,满足彼此的需求。 3乡村旅游市场开发的重要性 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相对城市发展而言,农村经济的发展速度相对缓慢,开发乡村旅游市场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让农村的人力、物力得到充分的利用,从而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乡村旅游能够增加农村的产品销售量,让其农业资源得到更为充分的利用。除此之外,在开发乡村旅游市场之后,城市的资金以及人流都会涌进农村。并且乡村旅游能够优化农村的经济结构,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提升村民的经济收入。 推动农村生态环境建设 农村建设的旅游景点以及农家乐,均是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基础,主要是为游客提供整洁、舒适的环境,建设具有当地特色的景点。如此一来,不但能够更好地保护农村的生态环境,更好地体现出农村朴实以及纯净的精神面貌,而且还能够推动农村的基础建设。 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乡村旅游开发的主要目的就是营造极具农村特色的旅游环境,为游客提供相对便利的服务,因此,以村民为主的乡村旅游经营者会不断在经营和学习中提升自身的素质,更好的做到顾客至上,从而养成礼貌待人等良好的品质。除此之外,村民在和游客接触的同时,其会接触到外来文化,受到良好的熏陶,从而让其思想得到进步。并且还能够提升村民自身的素质,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更好地推动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 4乡村旅游市场开发与营销出现的问题 缺乏统筹规划,重复建设 就目前而言,乡村旅游的管理主体并不明确,乡村旅游和旅游、农业等部门均存在一定的联系。然而在实际的管理工作中,与之有联系的部门较少对其进行管理,从而导致其缺乏科学的规划,例如乡村旅游市场调研工作、旅游交通路线规划等。因为大部分的乡村旅游都是村民自行经营,村民都是根据最受欢迎的项目来进行经营,会出现同一种项目普遍存在的现象,并且旅游项目在开发之后设施配套不完整,接待游客的能力不足,从而导致该种项目受欢迎的程度大幅度下降,形成严重的资源浪费。 开发的旅游项目缺乏特色、文化主题意义缺乏 在乡村旅游市场开发期间,开发者通常会对具有特色的本土文化忽略不计,或者是对本土文化的开发力度不强,特别是文化体验项目,进而导致乡村旅游项目中缺乏特色,大幅度减少其经营的时间。除此之外,乡村旅游偏向于城市发展,例如农家乐通常会出现过度包装的情况,沙发、空调、瓷砖等具有城市特色的物品一应俱全,而在饮食方面都是精致的都市食物。由此可知,农家乐和乡村旅游的实质相差甚远。 缺乏市场经营理念,营销模式过于单一 乡村旅游近年来才得到发展,其发展的速度相对较慢,在市场营销方 面相 对落后,缺乏营销的经验以及相应的知识理念。一般情况下,经营乡村旅游的村民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对于市场营销缺乏相关的概念,仅仅是跟随市场的潮流来进行经营,全部的经营项目都是效仿他人,不缺乏新意。而农副产品在营销方面的重视程度较低,缺乏开拓市场以及经营的理念。就目前而言,乡村旅游中的农家乐通常只是为游客提供吃住,其相应的旅游产品并未进行研发,没有在销售方面形成体系。 缺乏市场竞争意识,营销方式相对落后 乡村旅游的经营模式都是以家庭个体为单位,营销和开发并没有统一的标准,村民对营销缺乏经验和营销意识,此外,在政府都是采用先行鼓励村民进行乡村开发,在对营销进行考虑,从而拖慢了乡村旅游的发展步伐。乡村旅游销售经营只是停留在入门阶段,没有深入进行开发,缺少得体的包装,营销策略缺乏创新。在如今科技发达的时代,乡村旅游大部分还是采用面对面销售的方法。 5乡村旅游市场开发和营销的策略 科学进行规划,政府支持 需要以打造精细的旅游产品为基本原则,防止出现无序竞争,让乡村旅游经济能够和谐进行发展。政府需要与林业、农业以及土地等相关部门做好协调工作,从而制定出具有特色、不具合理以及具有广阔前景的乡村旅游市场开发计划。在对其进行开发的过程中,需要各个相关部门进行协作,防止出现项目重复开发或者开发相似项目的情况。与此同时,政府需要给予乡村旅游相应的保护政策、投资开发政策、税收政策以及经济扶持政策等,还可鼓励外商投资等。从而让和谐发展的环境以及政府的支持政策来吸引外部投资以及民营投资。 注重文化元素,突出乡村旅游的主题 乡村旅游不能够离开当地的特色文化,在游客到本地进行放松的同时,需要让游客感受到本地的乡土风情以及相应的生活习惯。由此可知,在对乡村旅游市场进行开发的同时,需要将风俗人情纳入开发的考虑范围,让本地风俗人情作为乡村旅游的营销 热点 。在对旅游产品进行开发的同时,还需要注重旅游产品的艺术性以及文化性,将乡村旅游产品和城市产品做好区分工作。政府需要对村民进行营销指导,让村民进行联合营销,将原先小规模、零散以及服务态度差的营销模式进行转变,可对农家乐进行统一管理,避免出现项目重复开发等资源浪费的现象。 创新市场营销观念,实现与时俱进 乡村旅游市场创新的营销模式是让其能够得到长久发展的关键所在,乡村旅游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突破传统营销的束缚,让营销观念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以游客的消费需求作为营销的基础。除此之外,乡村旅游还需要具备专业的 旅游知识 ,坚持可持续发展,将保护环境观念融进营销观念中,让乡村旅游发展和保护环境得到和谐发展,实现共赢。 6小结 在新农村建设的背景下,乡村旅游发展迅速,相关部门需要以目前良好的发展趋势为基础,从而推动乡村旅游发展。对于其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需要及时采用有效的方法来解决,从而帮助村民提升经济收入,让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得到和谐发展,更好地实现新农村建设。 参考文献: [1]袁月.铁岭县乡村特色旅游营销策略研究[J].湖北函授大学学报,2014(09). [2]马铭霞.潍坊市乡村旅游营销策略创新研究[J].现代经济信息,2015(12). [3]柯珍堂,徐丹.大别山乡村旅游市场营销SWTO分析及策略探讨[J].湖北农业科学,2014(05). [4]唐建兵.新常态下乡村旅游的营销策略研究[J].荆楚学刊,2015(04). [5]秦领领,姚丽群.乡村旅游市场营销的分析以及策略研究[J].商,2015(32). 市场营销8000字毕业论文篇5:《试谈酒店市场营销管理》 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酒店必须重视自身发展,全面提高核心竞争力,以便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始终保持优势。酒店要始终关注市场的变化与市场需求,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来制定科学的市场营销策略。《酒店市场营销管理与实务》一书是旅游管理及酒店管理的专业读本,将市场营销学的基本原理与酒店经营实践有机融合在一起,借鉴了国内外营销最新实践与理论研究成果,在市场营销理论的基础上,根据国内外酒店业的发展趋势,详细分析了目前国内外酒店业的营销理念、 营销策划 、营销方式、营销手段、营销战略和营销管理,兼顾理论与实务。《酒店市场营销管理与实务》对于阅读者把握重点难点有着十分重要的辅助作用。 酒店市场营销管理工作十分重要。在现代化社会中,做好市场营销管理工作对于实现酒店的可持续发展来说是关键。首先,酒店管理工作的质量直接关系着酒店的核心竞争力。在市场经济繁荣发展的背景下,我国旅游行业得到了迅猛的发展,这推动了不同类型以及不同规模酒店的出现,大大增加了酒店行业的竞争。因此,酒店需要持续重视管理工作,深入分析消费者的心理特征,将酒店所提供的产品与服务与市场需求紧密结合起来,从而有效拓展客源发展,推动酒店经济效益的持续提升。其次,开展酒店管理工作能够有效降低酒店运营管理的成本,优化酒店的资源配置,全面提升酒店的经济效益。 利用市场营销策略开展酒店管理工作能够集中酒店员工、酒店顾客以及酒店其他资源,将其融入至酒店服务当中。酒店市场营销管理工作,可以开展 广告 市场营销策略、产品营销策略、价格营销策略以及品牌文化营销策略等不同的策略来进行酒店市场营销,以全面提升消费者对酒店的满意度。最后,开展酒店管理工作是新环境下酒店盈利的内在需求,酒店是一项需要盈利的产业,因此酒店管理工作需要融合市场营销策略,对消费者心理进行深入分析,结合酒店管理的产品与服务,拓宽酒店客源,推动酒店经济收益的提升。 但是,我们也要清晰地认识到,不论某一间酒店规模多大、服务多完善、设施多齐全,都无法满足所有消费者的需求。而且酒店市场在不断地拓宽发展,竞争对手也不断增多,消费群体的需求也在不断变化增长,酒店更多的时候都是出于被动局面,难以对自身的发展做出准确的定位。因此,酒店选择自己适合的消费群体,制定科学合理的市场营销策略成为直接关系到酒店发展的重要内容。首先,要准确定位目标消费群体。 合适的市场营销策略能够对酒店的当前与潜在消费群体进行分析定位,以便让酒店正确认识到自身服务的对象,了解目标群体的生活习惯、对酒店服务的要求、对其他事物的 兴趣 爱好 等,从而提升酒店的服务质量。其次,要准确定位酒店形象。正确的市场营销策略会让酒店的形象更加清晰明确,也让酒店明确自身在消费群体中的行为与定位以及当前酒店在消费者心中所处于的位置,明白酒店还需要从哪些方面进行改革优化,让酒店达到或接近消费者心中设定的位置,进而给目标消费者带来更加舒适、更加人性化、更加温馨的服务。 最后,酒店市场营销管理工作的本质就是制定科学合理的营销方案来提升酒店的经济效益。通过合理的市场营销计划,利用媒体宣传、展览展出、顾客口碑、打折促销等营销手段,来将酒店的信息准确传递给目标消费群体,以便其能够及时了解酒店发展动态,调动消费者的潜在好奇心,提升酒店的客流量。 基于此,酒店市场营销管理工作十分重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市场营销策略成为重点。第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广告策略。当前不同类型的酒店所提供的服务内容大致都相同,之间所存在的差异往往只是表现在档次与质量上,不同类型的酒店几乎没有个性化的服务,因此在广告策略的制定中,应突出酒店的特色,有针对性地进行市场定位的宣传,并且开展差异化竞争,突出自身优势。第二,要有合理的公关策略。 合理的公关策略可以优化组合不同的社会资源,制定有效的策略与计划,在目标群体心中树立起良好的印象。酒店需要做好顾客信息收集与维护工作,与顾客建立起长期、友好的关系,开展全面、体贴的人性化服务。同时,需要定期进行客户回访工作,分析消费者的心理,以满足消费者的心里需求,并且制定出激发潜在同类型客户的方案,有效拓展酒店用户群体。第三,进行酒店品牌化运营工作。 在策划中,需要突出酒店自身特色,引进个性化竞争;宣传 企业文化 ,树立品牌营销思想,实行品牌化经营策略;明确酒店形象定位,设计富有含义的品牌文化,加深消费者的印象;进行科学的质量管理工作,提供安全、清洁、人性化的服务,以温馨的服务手段来为酒店品牌加分。 猜你喜欢: 1. 市场营销毕业论文题目大全 2. 市场营销专业毕业论文范文 3. 市场营销毕业论文范例 4. 市场营销论文范文3000字 5. 市场营销毕业论文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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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性化营销 这个题目比较好,是最近的营销理论。内容也不多,比较好答辩。二、个性化营销的内容及意义(一)个性化营销的内容所谓个性化营销,最简单的理解就是量体裁衣。具体来说,就是企业面向消费者,直接服务于顾客,并按照顾客的特殊要求制作个性化产品的新型营销方式。它避开了中间环节,注重产品设计创新、服务管理、企业资源的整合经营效率,实现了市场的快速形成和裂变发展,是企业制胜的有力武器。特别是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个性化营销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个性营销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市场进一步细分化和个性化的必然要求,它强调当今企业须满足顾客个性化的需求,代表着当今企业营销的理论和实践发展的新趋势,是适用于21世纪新经济条件下的一种营销思想。个性营销,应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是指企业的营销要有自己的个性、用自己的特色创造出需求吸引消费者;另一方面是全方位地满足顾客个性化的需求。也就是说企业要开发出个性化、丰富多彩的比较另类的产品,以突破常规的富有冲击力的营销,挖掘、引导、创造并满足市场需求,符合当今人们求新、求异、求变的个性化消费潮流。强调企业必须运用与竞争对手截然不同的营销手段,有意地引导市场和消费群体朝着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发展,使潜在的市场变成现实的市场,并逐步与竞争对手拉大距离,使自己更为独特,以最终达到开拓市场、占领市场、拥有市场为目的的一种营销理念。(二)个性营销的意义1、更加充分地体现现代市场营销观念。现代市场营销观念就是“顾客至上”,顾客永远是正确的,而个性化营销正是要求一切从顾客需要出发,通过与每一位顾客建立良好关系,开展差异性服务,正是现代市场营销观念的具体表现。2、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上,谁的产品最能满足顾客需要,谁就最终赢得市场。如海尔提出了“您来设计我来实现”的新口号,由消费者向海尔提出自己对家电产品的需求模式,包括款式、色彩、大小等,产品更具适应性,更有竞争力,也就牢牢占据了市场霸主地位。3、最大限度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在传统的目标市场营销中,消费者所需的商品只能从现有商品中选购,消费者的需要可能得到满足,也可能得不到满足,消费者只能选择与自己的理想商品最接近的将就一下。而在个性化营销中,消费者选购商品时完全以自我为中心,现有商品不能满足需求,则可向企业提出具体要求,企业让消费者买到自己的理想产品。4、能带动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由于企业和消费者保持着长期的互动关系,企业能及时了解市场需求的变化,不会造成产品积压,缩短了再生产周期,降低了流通费用。三、个性化营销的特点及策略实施分析 个性化营销即企业把对人的关注、人的个性释放及人的个性需求的满足推到空前中心的地位,企业与市场逐步建立一种新型关系,建立消费者个人数据库和信息档案,与消费者建立更为个人化的联系,及时地了解市场动向和顾客需求,向顾客提供一种个人化的销售和服务,顾客根据自己需求提出商品性能要求,企业尽可能按顾客要求进行生产,迎合消费者个别需求和品味,并应用信息,采用灵活战略适时地加以调整,以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协调合作来提高竞争力,以多品种、中小批量混合生产取代过去的大批量生产。这有利于节省中间环节,降低销售成本。不仅如此,由于社会生产计划性增强,资源配置接近最优,商业出现“零库存”管理,企业的库存成本也节约了。在消费时尚的年代,消费者越来越追求具有个性化、情感化的商品,而不再满足于一般的大众化商品。客户消费观念从理性消费走向感情消费,体现出以下特征: 主观:消费者的主观性越来越强,广告和促销活动等已经越来越难,以改变消费者的主观意念,行销成本直线上升。个性化:消费者的行为呈现出相当的差异化。 善变:买方市场的全面来临、竞争的日趋激烈使消费者的心态和行为越来越缺乏持续性,越来越逆反、求新、多变。 (一)个性化营销的优势与传统的目标市场营销相比,个性化营销具有以下明显的优势: 更加充分地体现现代市场营销观念。现代市场营销观念,就是“顾客至上”,“爱你的顾客而非产品”的思想。 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个性化营销是根据自己的个性化需求自行设计,改进出来的产品,是顾客最满意的产品。 最大限度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能带动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由于和消费者保持长期的互动关系,企业能及时了解市场需求的变化,有针对性的生产,不会造成产品积压;缩短了再生产周期,降低了流通费用;另外,个性化产品为产品需求价格增加了弹性,售价提高,从而提高了单位产品利润,企业经济效益自然凸现。 (二)个性化营销的具体策略1.个性化促销策略 2.个性化价格策略 3.个性化产品策略 4.个性化渠道策略 (三)个性化营销策略实施的四个组成部分1.建立目标顾客数据库 2.企业顾客差别化3.目标顾客沟通4.企业行为“定制”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论文内容提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是统筹城乡发展和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具体化,是遏止城乡差距拉大趋势、扩大农村市场需求的根本出路,是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新农村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涵盖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建设新农村,必须坚持统筹城乡发展这个根本指导方针,在符合农民意愿、带给农民实惠、得到农民拥护的基础上扎实稳步地推进。当前,应集中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真正带给农民实惠。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战略举措。为了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些理论问题需要深化认识,有些政策问题需要认真把握。新农村建设新在哪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是一个新概念,上世纪50年代以来党的文件中曾多次使用过这个提法。尽管是同一提法,但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更丰富的内涵和更全面的要求。新的背景。新农村建设是在我国总体上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新阶段后提出的课题。目前,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已由农业转变为非农产业,经济增长的动力主要来自非农产业。根据国际经验,我国现在已经到了工业反哺农业的阶段。工业反哺农业的政策重点,不是直接对农民进行收入补贴或对农产品价格进行补贴,而是指从用农业积累支持工业转向加强对农业的扶持和保护,加大公共财政的支农力度,让公共服务更多地深入农村、[找文章,到]惠及农民,让公共财政更多地覆盖农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提法,与党的十六大第一次正式提出的解决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统筹城乡发展的指导思想,以及随后连续重申的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的说法一以贯之,是统筹城乡发展和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具体化,是遏止城乡差距拉大趋势、扩大农村市场需求的根本出路,是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既为解决“三农”问题提出了更明确的要求,也为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后做好“三农”工作提供了难得的机遇。更全面的目标。新农村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涵盖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十一五”规划《建议》用“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20个字描绘出一幅新农村的美好蓝图。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应该是:在未来15年左右的时间,使农村的整体面貌大为改观,城乡之间的差距明显缩小。具体目标应该是:努力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大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显著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发展农村教育、医疗卫生和文化等社会事业,形成家庭和睦、民风淳朴、互助合作、稳定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明显改变村容村貌;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提高农民的民主法制意识。更完整的思路。在指导思想上,明确了一个基本认识,即新农村建设的中心任务是发展农村生产力,不能把新农村建设简单地理解为新村庄建设;强调必须坚持统筹城乡发展这个根本指导方针,在符合农民意愿、带给农民实惠、得到农民拥护的基础上扎实稳步地推进。在具体工作思路上,不仅注重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改变村容村貌,而且注重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不仅重视在经济上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而且重视在政治上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强调继续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不仅强调立足于促进农业和农村自身的改革与发展,而且重视工业支持农业、城市带动农村;不仅强调政府的支持和引导,而且注重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提倡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不仅立足于解决当前的突出问题,而且谋划长远,提出了保障新农村建设持续进行的政策框架。“十一五”时期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在哪里“十一五”时期是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下坚实基础的关键时期。新农村建设要开好局、起好步,必须集中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真正带给农民实惠。以农民增收为核心,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步伐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进程。稳定党在农村的各项基本政策,切实维护农民的权益。优化农业区域布局,优化农产品品种,充分发挥各地的比较优势,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加大初级农产品的加工转化,积极发展农产品的现代流通方式,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将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起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应对进口农产品的冲击,扩大我国优势农产品的出口。创造有利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政策和法律环境,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切实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提高农民劳动技能,培育新型农民。将国家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转向农村。2005年国家财政收入达到3万亿元,而中央财政用于同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六小工程”建设方面的资金约为293亿元,尚不足财政收入的1%。与此相对照,2005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突破8万亿元,其中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模达2万多亿元。应下决心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特别是调整国家建设资金的投向和结构,由以城市建设为主转向更多地支持农村中小基础设施建设,保证广大农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在逐步实行农村免费义务教育的同时,不断改善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提高其教育质量。加大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对义务教育的投入,把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构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新机制。逐步提高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看病难、医疗费用高、医疗保障程度低,是当前农村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大病户的医疗负担,但保障水平仍然偏低,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应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政策,逐步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建立适合农村实际的社会救助和保障体系。完善农村“五保户”和重病、重残人群的供养、救助制度,逐步提高供养、救助标准,完善救助方式。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养老保障方面,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家庭养老、土地保障和社会养老保险相结合,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农村建设的资金从哪里来推进新农村建设要解决的一个核心问题,是钱从哪里来。“十五”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三农”工作更加重视,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财政支农投入绝对量大幅度增加。但是,同农业和农村发展的需求相比,支农资金的投入总量仍是低水平的,城乡财政资源配置不对称的状况没有彻底改变,支农投入渠道不宽及投入结构不够合理、支农资金管理体制不够完善、中央和地方之间农业投入职责划分不清、支农资金使用效果不够理想等问题还比较突出。推进新农村建设,迫切要求继续增加政府财政支农资金的投入总量,形成支农资金的稳定投入渠道;调整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方向,统筹安排支农资金使用;改进政府农业投资管理体制,提高政府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发挥政府投入的导向作用,逐步建立起政府为主导的多元化农业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继续加大中央财政投入力度。进一步提高预算内农业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增加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农业基本建设的比重。制定更加具有约束力的法律,在法律层面上保证政府支持与保护农业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调整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方向,突出政府财政支农资金的投入重点。财政支农资金应主要用于解决农村发展过程中市场解决不了的问题,即主要提供农业发展所需的公共产品,重点选择对农村发展有重大影响和作用的项目;而对于那些市场能够解决的投资项目,政府不必大包大揽。根据财政支农目标和重点,逐步改变过去财政支农资金渠道多、分类不合理的状况,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公共财政体制框架的要求,适当归并设置支农资金,突出财政支农资金的公共性。大幅增加地方政府尤其是经济发达地区政府用于新农村建设的投入。近年来,财政支农投入高度依赖中央政府,而地方财政的农业支出比重却呈逐年下降趋势。新农村建设需要各级政府共同承担责任。应在完善财政体制的基础上,明晰各级政府的投入责任。同时,在政策上明确地方政府从土地出让金中提取更大的比例用于新农村建设。发挥农村社区集体组织和农民的作用。推进新农村建设,政府不能大包大揽,不能包办代替。特别是在村庄一级,政府的投入只起到引导作用,还要充分发挥农村社区集体组织和农民在投入中的应有作用。调查表明,如果能让农民直接受益,大多数农民是愿意为集体小型公共工程出资出劳的。当然,组织动员农民参与公共工程建设应建立在农民自觉自愿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农民的实际承受能力,绝不能违背农民意愿,更不能以新农村建设的名义变相向农民要钱要物。发挥社区集体组织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需要加快改革征地制度,缩小征地范围,允许探索集体土地流转的有效途径。应在符合国家土地利用规划、严格管制非农用地总量的基础上,把更多的非农建设用地直接留给农村社区集体组织开发。这是增加社区集体组织收入的最重要来源,可以为新农村建设直接提供大量的资金。动员社会资本参与新农村建设。除了政府增加投入,重要的是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应在鼓励社会资本和产业资本进入农村发展产业、鼓励社会力量进入农村发展社会事业、鼓励农民组织起来利用当地资源加快发展等方面制定一套强有力的支持措施。国家应制定“以奖代补”等特定财政扶持政策,对由社会资本牵头的一些基础设施投资和公益性支出给予鼓励、奖励和补偿。改革和创新金融体制,对农业企业予以信贷扶持,建立支持新农村建设的中长期融资和政策性扶持的机制。强化信贷资金的投入。在近几年解决“三农”问题的过程中,财政走到了前台,而金融机构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远远不够,农村资金大量外流。必须按照有利于增加农户和企业贷款、有利于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要求,以培育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形成合理的农村金融机构体系为目标,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体制的整体改革,强化信贷资金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工业和城市如何带动农村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不是要把工业和农业、城市和乡村分割开来,更不是要把新农村建设与推进城镇化对立起来,而是要使工业和农业、城市和农村更加紧密地联系起来,把推进工业化、城镇化与解决“三农”问题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切实贯彻好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发挥好工业和城市对农村的带动作用。为农民进城务工就业创造更多机会。解决我国的就业问题,关键是解决农村的就业问题。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推进新农村建设,需要把解决农村的就业问题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给予其更多的关注和支持。应继续促进农民向城市合理有序流动,依法维护进城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当前,农民工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时期出现的一个有别于农民和市民的最大社会群体,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而引发的社会矛盾日益突出,直接影响社会稳定。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是社会公正的体现,也是政府的基本职责所在。应在法律层面规范劳动关系,健全劳资纠纷协调机制;强化各级工会的功能,提高农民工的组织化程度,引导和促进稳定和谐的劳资关系的形成。同时,加快建立健全公共服务覆盖农民工的制度。赋予县级政府更多的经济、行政管理权限,壮大县域经济。县域人口占全国人口的70%以上,县域社会总产值占全国社会总产值的50%以上。我国需要向城镇转移的农村人口数量巨大,他们不可能全部进入大中城市,其中相当一部分人要在县及县以下城镇生活和就业。因此,在鼓励农民跨地区流动、进城就业的同时,必须大力发展乡镇企业,不断壮大县域经济,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在各级政府中,县级政府对推进新农村建设负有最直接的责任,应探索赋予县级政府更多的经济、行政管理权限。积极将城市优质人力资源导入农村。除了在资金投入上向农村倾斜,还应通过机制创新,把城市的人才、科技引入农村,以优质的人力资源支持农村发展。教育、卫生、科技等部门应制定对农村的人力资源对口支援政策。健全农村工作的协调机制,形成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合力。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都负有责任。推进新农村建设,需要建立一个强有力的工作协调机制。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应增强统筹城乡发展的意识,积极转变职能,将工作职能向农村延伸。为了避免工作中的空缺与重叠,有效促进政策的集成、资金的整合,开创“三农”工作的新局面,在各级政府中应确定一个“三农”工作的抓总部门,健全“三农”工作的协调机制。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改变城乡分割的二元管理体制。目前,城乡分割的二元管理体制依然存在,已经远远不能适应统筹城乡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城乡差距过大的根本原因,就是城乡分割的二元管理体制。因此,应把完善经济和社会管理体制,尽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措施来抓。
新农村建设在全国轰轰烈烈地搞了快两年,已取得一定的成就,受到广大人民的欢迎。但我们仍然看到一些基层政府不能理解新农村建设的真谛,把新农村建设当作搞形象工程,或多或少地违背中央政府的初衷,有的还损害了广大农民的利益。为此,本文认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想取得成功,关键在于贯彻好“以人为本”原则,做到发展为了农民,发展依靠农民,发展成果惠及广大农民。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以人为本”为广大人民群众谋福祉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宗旨所在,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的政党,必然要把“以人为本”作为党的基本执政理念,即要以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把发展的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遗憾的是,由于种种原因,建国后我国为实施国家工业化战略而长期实行工农、城乡二元政策和以农业哺育工业政策,而形成所谓的“三农”问题——农村、农业、农民问题。“三农”之所以成为问题,是因为它与城市、工业、城市市民相比都有一个共同的“弱”点,即农村是弱势地域,农业是弱质产业,农民是弱势群体。具体表现在:农村公共事业发展滞后,城市面貌反差较大; 农业基础薄弱,生产力水平低;农民经济上收入水平低,政治上缺少相应的话语权,城乡居民在经济上收入及文化教育等方面差距在拉大......“三农”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着我国社会的安定团结与持续发展,制约着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的构建。近些年来,我党十分重视化解“三农”问题,已取得了不少成就,但形势依然严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高度化解“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规划:“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短短二十个字,却关注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经济、文化、政治等方面建设,渗透着“以人为本”,把实现农民群众利益,增进农民群众的福祉当作根本出发点的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农村、农业和农民问题的出路所在。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如何贯彻“以人为本”1.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第一要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旨在化解“三农”问题,“三农问题”又集中体现在农民的生活质量偏低问题。具体表现在:农民生存环境恶劣、负担过重、收入水平低且门路窄、缺乏相应的政治地位、进城务工受到不公正对待等。因而,着力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是新农村建设的基本出发点与根本目的,也是贯彻“以人为本”原则的首要要求。正如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的指出:“只有发展好农村经济,建设好农民的家园,让农民过上宽裕的生活,才能得到全体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那么如何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第一,要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提高公共财政向新农村建设的投入力度,让公共财政涉及农民关注农业、交通、教育、卫生等领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整治涉农乱收费,“一事一议”不规范,村务财务混乱以及乡村债务问题,建立和完善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体制。同时,推进以农村税费政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精简机构与人员,有条件的地方可加快推进“省直管理县”财政管理体制和“乡财县管公用”财政管理方式的政策。第二,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落实统筹城乡发展的方略,探索“工业反哺育农业,城市反哺育农村”的长效机制。坚持以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技改造农业,用现代经营方式发展农业,全力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促进农民增收。积极推进小城镇建设,兴办符合产业政策和地方特色产品的乡镇企业,大力吸纳农村富余的劳动力。第三,改善农民的生存环境,加强对农村道路、通信、电网、供水、校舍、卫生所等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同时本着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的原则对村容村貌进行改造,改变以前农民住宅与禽舍混杂的脏乱现象。做好农村医疗保障、养老保险等问题。第四,提高农民的政治地位。消除城乡二元体制对农民的不平等待遇,逐步提升农民在各级人大中的代表地位,以提高农民的政治话语权利。目前,重点在于治理和取消各种针对务工农民流动和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切实解决务工农民工资偏低及拖欠问题,探索务工农民的工伤、医疗、养老保险问题,认真解决务工农民的子女上学问题。2.树立农民的主体地位,激发农民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决不能简单地把农民当作被同情、关怀、救济的对象。在新农村建设中落实以人为本,就是要确立农民的主体地位,使农民成为新农村建设的基本依靠力量,从而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与创造性。目前,我国农村幅员广阔,农民和农村还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最薄弱的部分,新农村建设任重而道远。单靠政府的财政支持是远远不够的,新农村建设只有化为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激发他们的主人翁意识,才能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发挥出他们的聪明才智,才有可能取得成功。邓小平同志曾充分肯定我包括农民在内的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作用,他说:“我们党提出的各项重大任务,没有一项不是依靠广大农民群众的艰苦努力来完成的”。在他看来,要解决农村农业问题,“主要还得从生产关系上解决。这就是要调动人民的积极性。”因此,新农村建设要突出农民的主体作用,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要把农民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拥护不(下转第30页)(上接第17页)拥护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检验工作成败的根本标谁。做到凡事都要和农民商量,广泛征求农民的意愿,随时接受农民的监督,而绝不能搞强迫命令、搞政治运动。同时要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善于总结推广他们在实践中创造的新经验,要破除一切影响农民创业的陈规旧矩,革除一切农民创业的体制弊端营农民创业的宽松环境,充分下放农民权力,搞好村民自治,健全村务公开。总之,要使建设新农民的过程成为农民群众参与发展、共享成果、实现价值的过程。3.提高农民素质,培养新型农民。我国尚有八亿左右的农民,而且我国农民由于长期处于儒家文化熏陶之下,在历史的最底层,导致他们屈从现实、保守懦弱、听天由命,缺乏个性和开创精神,他们在社会发展中缺乏主动性,被动地听从政权的调整,不懂得自己的权利,缺乏公民意识。这些缺乏至今仍在部分农民身上体现,它们已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障碍。农村大量富余劳动力难以转移,固然有体制方面的原因,但跟农民整体素质偏低、观点落后不无关系。这是一个典型的例证。因而,提高农民素质,培养新型农民,把农民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对新农村建设至关重要。农民的文化素质、技术能力和思想道德水平直接关系着新农村建设的兴衰成败。提高农民素质的具体措施如下:第一,要大力改变农村教育落后的状况,强化普及农村九年义务免费教育,确保每个农村小孩都接受基本的国民教育。同时发展各种形式的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对农村劳动力进行各种技能培训,让每位农民掌握至少一门生产技能与技巧,提高农民的发展致富能力,使他们成为新农村建设的带头人和骨干力量。第二,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不断革除千万年来遗留下来的封建迷信、家族观念、不思进取、小富即安等落后观念,提高广大农民的思想文化道德水平,逐步形成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家庭和睦、邻里相安、创业光荣等新文明新风尚。第三,加强农民的民主法制教育,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化,提高村民民主自治的素质,实现由“村民”向“公民”转变,由“法制”向“法治”的转变。第四,培育各种农民组织,增强乡村自我治理的能力。如成立由全体农民加盟由能人负责的现代农会,负责乡村的生产与经营;成立老年人协会,为新农村出谋献策,同时监督和制止农村发生的各种不良现象:成立妇女协会,负责农村孩童,特别是留守孩童的教育,以及家庭感情联络等问题。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并非一个全新概念,此前在党和政府文件中曾多次出现,在学界也早有学者提出并进行过试验。但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锁定“三农”并具体出台32条重大举措启动新农村建设,其含义自然有别于此前的任何一次。本文试从财政的视野对其中的“新”和“建设”进行讨论。 一、新在何处 此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提出是在城乡统筹发展的大背景下提出的,主要是通过基础性的制度建设和积累为未来城乡融合奠定基础,但具体而言,“新”主要体现为以下几点。 1.时代背景新 经过半个多世纪工业化的发展,我国人均GDP已超过1000美元,农业与非农产业的产值结构大约为15∶85,农业与非农产业的就业结构大约为50∶50,城镇化水平超过40%,这表明目前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由农业转变为非农产业,经济增长的动力主要来自非农产业,已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国际发展的经验表明,采取工业反哺农业的战略是一种普遍性现象,否则城乡和地区差距会继续拉大,经济社会长期徘徊不前,甚至出现动荡。正是基于这一基本国情和发展规律,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审时度势地提出“两个趋势”的重要论断,指出“在工业化初期,农业支持工业,是一个普遍的趋向;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也是一个普遍趋向”。毋庸置疑,未来经济发展从二元走向一元,实现城乡协调发展是一个新的发展路线图,新农村建设是协调的第一个基本举措。 2.治理理念新 乡村社会的治理在我国具有双重需求,国家追求有效和稳定,居民谋求福利改进,但是在我国不同的历史时期,中央政府并未因为对乡村治理存在需求而行使了应当的支出责任。在农业社会,乡村治理是通过乡绅阶层来提供必要的公共物品从而达到某种程度上的稳定;在人民公社时期,集体组织承担了农村社区公共物品的供给任务,但是在家庭承包责任制后,集体经济的经济功能和社会功能弱化,农村地区公共物品在长期得不到中央政府支持之后,只能在“预算外”和“制度外”寻求出路。而现在,在经历了税费改革漫长试点之后,中央政府回归到其应有的功能,承担了应有的支出责任,这不仅标志着我国农村正从传统的农业社会在向工商业社会转型,更标志着我国政府将民生问题放在首位,体现执政为民的治国理念。 3.制度供给创新 从某种程度上说,新农村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的第一步,但在其中制度统筹是关键。我国农村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尽管可能预期在某些甚至大部分公共领域有所改进,但总体来看,要在较短的期限内达到城市居民所享有的公共服务水平尚有困难。因此,我国政府在具体明确和承担应有的支出责任后,对农村的大规模投资并非无序的,而是具有明显的指向性,旨在通过财政投入建立农村公共品的基本供给制度,为未来城乡制度对接减少摩擦。 二、财政应如何建设 启用财政政策通过“建设”来体现“新”的内涵是城乡统筹的必经之路,但是财政在投入时究竟应该如何作为呢? 1.农村建设是仅对农业投入还是要更关注非农投入? 现实经济成长的历程告诉我们,我国东部沿海地区的村落没有城市拥挤的道路和金光闪闪的大厦,但是他们拥有城市文明,按照城市的生活节奏在生活。这充分说明我国农村的发展并非一定要发展农业,一定要走城市化道路。据专家估计,2050年我国城市化率将达到50%,人口总规模将在16亿左右,也就是说按照这一口径进行估计,我国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农村人口将维持在8亿上下,但是8亿人口完全依附在土地上从事农业生产是不现实也是不可能的,其中必然有一部分人从事非农产业。在我国成功加入WTO之后,“黄箱政策”、“绿箱政策”和“蓝箱政策”在不同程度上都面临政策约束,运用财政手段直接干预农业生产越来越受到限制,改变支农方式,由直接转为间接对农村的支持不仅易于获得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同而且还可能赢得国家组织的资金支持。况且从工业、农业发展与居民需求的关系来看,强调农村走非农道路是农民福利再造的必由之路。世界经济发展规律表明,居民个体需求的多样化只能通过工业来满足,尽管在经济发展处于1000美元~3000美元阶段时居民的膳食结构将发生改变,但是农民在满足居民多样化的需求时农业本身存在局限性。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分析,无论城市还是乡村,恩格尔系数都呈下降趋势,可以预见包括农村居民本身在内的所有国内居民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及新消费需求的出现和成长,农业持续发展得不到市场的支持。当然,在这里我们有必要强调,财政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向偏移并非意味着我们就可以完全忽视对农业结构调整、农业科技的支持,只是与居民多样化的需求相比,农业在满足居民需求方面得不到工业所能得到的市场需求支持。 2.农民自身能力的拓展还是“面子工程”? 在现代经济生活变迁过程中,我们要重视社会公正的现实意义。传统经济学一般认为财富积累能够增加社会福利,但现代经济发展表明人均GDP的提高与人的幸福程度改善没有根本的正相关关系。通过新农村建设再造农民福利,为广大农村提供目前短缺的公共品就一定能使农民的整体福利水平得到提高吗?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马蒂亚。森在对不发达国家农村社会转型的深入研究中引入了对“权利”和“能力”的分析,创立了以“能力理论”为核心的经济社会发展观。森认为经济增长之所以重要并不在于增长本身,而在于增长过程所带来的“相关利益”改善,个人能力的成长和拓展是社会发展的终极目标。目前我国农村正处于结构转换的关键时期,运用财政手段对农村进行大规模广泛地投资,真正的目的不是在农民收入方面做简单的加法,而是在农民收入增长的过程使农民获取收入的能力得到拓展并使收入机制稳定下来。更重要的是在农民能力得到拓展的同时其对公共物品需求的表达就可能是真正的内生型需求,从而改善我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中偏好表露难的问题,避免决策权转移而被迫分摊“面子工程”的提供成本,使农村居民也可能分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3.农村投入是财政“一条褪”还是财政、市场“两条腿”? 正如此前有学者预测国家在农村公共领域的大规模投入时代一定会到来,2006年这个时代已经来了。对于风雨交加的农村来说,这是真正的雪中送炭,但是单靠财政“一条腿”能行吗?我国的经济建设是在大市场背景下进行的,改革不可能逆市场经济规律而行之,尽管在过去的改革中市场经济将农民边缘化了,但现在农村的最终发展不能完全排斥市场,财政的作用仅在于“引导”和“发动”,农村面貌的根本改变还需要“两条腿”走路。这是因为一来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很不均衡,农村贫困地区过多,虽然国家有能力保证全国各地区公共服务水平实现均等化,但是农村经济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及村庄、社区公共物品还必须通过自身的力量加以解决;二是从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经验来看,市场和财政是互补的而非排斥的;三是从国外发展情况来看,越来越多的研究表明政府不是公共物品的唯一提供者,当前,世界公共服务改革的核心思想之一就是政府应该把政策制定同服务提供分开,换句话说就是,政府在公共服务中的角色是政策制定,而不是主要直接地提供服务。虽然我国财政在农村公共领域的投入有部分属于“补课”的性质,但在公共事务领域内引入市场机制,建立机构之间的竞争机制是必要的,但这一定要在区域性公共品提供中注意保护产权,尽量在降低交易成本的情况下达成集体一致行动,从而避免“公共地悲剧”或者“搭便车”行为。 三、警惕财政阳光被“吞噬” 2003年后,我国农村税费改革进入一个新时期,中央财政投入力度加大,农民增收较快,消费进一步扩张,财政在解决和支持“三农”问题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促进了农村政治和谐,农村居民对基层政府和村组织的工作认同度逐步提高,“干干关系”、“干群关系”大为改善;经济发展水平提高,农村经济结构发生了较大改变,农村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对农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正逐步提高;农民消费支出和消费质量都有了较大改善,农民纯收入持续上升,恩格尔系数出现下降迹象,在耐用消费品消费方面,拥有量品种和数量都出现增长趋势,农村各项公共事业发生了较大突破,广大农村正享受着财政普照的阳光。但是从实际农村财政运行的情况来看,财政普照的阳光并未完全如预期那样为农民所享受,而是出现被“吞噬”的迹象。 种田的相对比较收益低使财政阳光被“吞噬”。以粮食直补、取消农业税等增收政策尽管在某种程度上增加了农民种田的绝对收益,但是另一方面种田成本并没有维持相对稳定,两者相比,种田的相对比较收益使财政阳光照耀在政策之外的组织或者人头上。众所周知,农业是一个弱质产业,本身收益率比较低,采取不同的措施对农业进行补贴是世界各国的一贯做法。在我国农业有其特殊的背景,一是我国农业人口过多,二是非农产业在农村发展过缓,农民收入结构中尽管非农产业贡献在增加,但是就种田的农民(而且数量比较巨大)来说,以被管制的粮食价格与由市场定价的农业物资价格相交换,其结果自然是降低了农民的种田比较收益。有人评价说取消农业税的最大好处在于国家干部因为不用直接面对农民而使“干群关系”得到缓解,但实际上国家财政的“真金白银”流入了农资生产企业的口袋中(这部分企业实际上享受了国家的双重优惠待遇,一是市场定价权,二是普遍的税收优惠),而农民口袋里装着的却是刚刚放入的人民币的“余香味”。 农村公共品供给有可能使财政阳光被“吞噬”。这个问题似乎看来是矛盾的,其实不然。我国学者朱钢在对农村公共品供给与农民负担进行研究时就曾经指出,农村公共品需求存在官员需求和一般居民需求,当前者需求大于后者而又缺乏资金时,农民负担就可能由此而生。现在中央政府加大投入为农村提供普遍公共服务固然是件好事,但是毕竟财力有限并且历史欠帐过多,农村公共物品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可能还处于短缺状态。据新华网的消息,因为缺钱,目前在我国60%以上的县没有标准的污水处理场, 的乡镇没有卫生院,有一半的行政村没有通自来水,60%的农户没有用上卫生厕所,亿农户需要解决燃料问题,6%的行政村没有通公路,2%的村庄没有通电,6%的村子没有电话(新华网,)。因此,农村公共品在长时间内的短缺与中央政府提供公共物品的时序性肯定在某种程度上存在矛盾,基层组织可能会通过集资或者摊派的方式来解决这种矛盾。更可怕的是,农民享受区域性公共物品还得持续交纳一定的费用才能保证不被排他。显然,农民得到的实惠不仅被转移出去还面临负担加重的问题(例如某些农村地区的有限电视收费问题)。因此,农村公共品形成缺乏诱致性需求因素也会对农民负担反弹形成另一种威胁。 巨额的基层债务有可能使财政阳光被“吞噬”。我国基层财政债务之巨有可能成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绊脚石,据统计全国约2100个县级行政单位,乡村债务总规模达5355亿元,乡、村两级公共债务平均每个县高达亿元(新华网,)。当前中央政府加大对农村的财政投入,尤其是对贫困县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如果没有较规范的责任分担机制和财政资金的风险控制机制,这部分财政资金有可能会以“公共工程”的名义被挪用填补基层债务的黑洞。 四、结语 2006年,中央政府将继续关注民生问题,加大财政投入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据统计,2006年的财政投入将达3397亿元,比2005年增长14%,比2004年净增781亿元。庞大的财政支出被据为己有或者化为乌有,财政阳光被“吞噬”显然违背了中央的政策初衷。因此,针对上述分析的问题,在下一步的改革中,除了要继续贯彻“多予少取”的方针之外,还要防止国家财政支持目标被扭曲的现象,尽可能最大化财政支出效应。为此,笔者认为:第一,对农业生产资料企业进行严格的管理和规范控制,限制农资价格的无谓、恶意上涨,提高种田的相对收益,保证财政的阳光真正惠及到种田人的头上。第二,财政投资要着重培养农民对公共品的诱致性需求,改善农民对公共品偏好的表达机制。第三,财政对农村的投入如果是“工程性”的投入,则必须要加强事前、事中监控和事后验收,健全责任机制和考核机制,并明确奖惩机制;对于用于义务教育、卫生等一般转移性财政资金,要缩短资金转移路径,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可以凭借公民身份证按照一定标准打入财政专户,实行专款专用。 参考文献: [1]2006年2月21日正式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2]中国“三农”形势跟踪调查课题组 小康中国痛———来自底层中国的调查报告[M]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 [3]黄景贵 发展经济学研究:制度变革与经济增长[M〗 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 [4]王检贵 劳动和资本双重过剩下的经济发展[M]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2002 [5]韩俊 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如何在新形势下更多地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N] 人民网———人民日报,2005—11—30[来源:论文天下论文网 ]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党的十六大以来,在中央正确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积极推进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经济社会的发展能有目前这样的好形势,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党和政府在近几年的宏观调控中切实加强了农业和农村这个薄弱环节,扭转了前几年粮食生产滑坡和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的局面。这次宏观调控的一大成果,就是把农业农村稳住了,从而稳定了市场,稳住了人心。中国的国情决定了农业和农村的发展事关全局,只有真正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才能把握住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动权。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任务,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农业和农村始终是难点和重点。必须站在全局的高度,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现代化进程中的一项重要历史使命,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认识和共同行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认真贯彻党在农村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坚持农村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特别是要在多予上下功夫,真正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全面推进农村的发展。经过全党全国的不懈努力,使农业生产力水平有一个较大的提高,使广大农民的生活有比较明显的改善,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切实加强,使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使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继续推进。归根到底,要切实保障农民的民主权利,使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物质利益。以工带农从农业支持工业,到工业反哺农业;从农村服务城市,到城市带动农村。工与农、城和乡,这两大关系正在实现着从未有过的历史性转变。我们正在寻找破解“三农”难题的“金钥匙”。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个全面的目标,绝不单纯是搞新村建设,必须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全面推进农村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必须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注重实效,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使新农村建设带给农民实惠、受到农民拥护,扎实稳步地向前推进。目前我国农业和农村的发展还处在爬坡阶段,农业、农村仍然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最薄弱的环节。会议根据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实际,强调要重点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把国家建设资金的投入更多地转向农村,切实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二)围绕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三)稳步发展粮食生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四)坚持农村土地基本经营制度和严格控制建设占地,确保农业发展和农村稳定;(五)引导农民有序进城务工,公平对待农民工及发展县域经济、促进农村劳动力就近转移;(六)增加对农村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投入,从多方面加强农村公共服务。目前中央关于农村工作的大政方针已经明确,政策措施陆续出台,能否取得预期效果,关键在于加强领导,统一思想,狠抓落实。各地区、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三农”工作对全局的重大意义,切实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领导干部要经常到农村做全面深入的调查研究,真正掌握农村的真实情况,了解农民的愿望和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和切实落实促进农村发展的具体措施。跨越城乡之间的鸿沟已经不是梦想做好农业农村工作,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意义重大。要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各项任务,加大工作力度。要稳定、完善、强化各项行之有效的惠农支农政策,国家财政支农资金增量要高于上年,国债和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要高于上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要高于上年。要继续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正在农村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要结合农村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正面教育,解决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主要问题,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重点问题,务求取得实效,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光荣而艰巨,任重而道远。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坚定信心,以脚踏实地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锐意创新的精神,缜密细致的工作,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伟大事业而努力奋斗
我国农村法治的困境与解决方略研究[摘 要] 农村法治在我国法治进程中具有重要地位。法治是需要法治基础的,对法律基础的再认识是我们推演农村法治困境的前提;多年来农村与城市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等多方面的差别决定和影响着中国法治建设的二元状态。鉴于我国是一个传统农业国家、农村人口众多和农村社会主体法治意识不强等原因,农村法治在社会整体转型的特殊时期面临着法治困境,需要我们从整体性和差异性着眼探寻现代农村法治的建立,找出现代农村法治的解决方略,以期建立现代整体法治社会。[关 键 词] 农村法治 困境分析 方略 维护机制法治,是一种治国模式、治国方略,实指“依法而治”、“法律至上”。这种“法律至上”的观念在中世纪就已提出,其对现代社会发展具有极为深刻的意义。我国虽在先秦时期由法家提出过“依法治国”,但根深于国民中的传统人治意识与现代意义上的法治有相当大的差别。实现法治,特别是农村法治,需要良好的外部资源,并需要进行多重的整合。农村法治,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法治建设中的重点、难点和焦点。在我国,要摒弃千余年封建“人治”思想的影响,实现由“乡士社会”向“法治社会”的转变,没有农村法治的系统推进和整体实现是不可能的,农村法治是我国法治实现的基础。一、现状剖析:我国农村法治现状的理性思考由于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治理结构,我国法治在城市和农村的外延资源不尽相同,我们需要在法治整体性的基础上,区别认识其各自特殊性。农村是人们最基本生活资源的终极来源地,农业是整个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我国农村面积占全国领土的90%,农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70%以上,等等特殊性可以看出农村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可以看出如果没有我国农村这个最大社会区域的法治化也就没有整个国家的法治化。因此,对农村法治现状的分析是农村法治走出困境的基础性工作。法治是国家严格依法治国所形成的理想状态,是法律在国家领域内和国家意义上的现实化。法治社会是法治国家基础上所追求的一种理想社会状态,它需要相应的基础:主体意识、经济基础、民主政治、现代文化、社会和谐等。我们分析农村法治现状也要从这几个相关方面入手。第一,农民法治主体的不足——农村法治的主体障碍。法治主体是实行法治必需解决的理论与实践前提。在民主政治国家,法治的主体只能是人民。就我国而言,法治的主体只能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农村,就是广大农民。农民是中国社会最大的群体,是中国法治主体的基础。作为法治主体的农民存在的不足,已成为农村法治推进的阻碍因素。1.农民法律意识的淡薄。农民的法律意识是其关于法律的心理、知识、观念和思想的总和,体现其对法律现象的认知与评价。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民法律意识的增强与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没有形成合理的正相关关系。一些地区农民法律意识没有随经济的增长和我国立法步伐的加快而明显增强,表现于农民对权力的崇拜、权利义务的模糊、主体意识的淡漠和法律知识的缺乏等。当自身权利被侵害时,要么浑然不知,以“法盲”、“法愚”的形态展现于社会;要么屈从于权威,忍气吞声;要么置法律规定而不顾,“以暴制暴”。“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往往成为法律工作者给农民“法肓”的真情告白。农民法律意识是农民法律行为的直接支配因素,是法治舆论力量的基本来源。其法律意识的状况已成为农村法治进程的硬约束。2.农民法律知识的缺乏。法律知识就是法治力量。法治化过程中,在预先的良法规范下人们对法律知识掌握的多少,既影响对自己权利合法维护,又影响自己对法律的遵守。农民法律知识的缺乏不仅严重影响其法律意识的增强,而且严重影响其行为。农民依赖于各类权威的维权活动模式与信任法律权威所要求的现代法律裁决方式迥然不同。农民很少知道自己的权利;在对权利义务系统的理解中,义务是主词,少有权利的知识和观念,“权大于法”是农民心中的“图腾”,他们往往感到需要“关系”、“金钱”和“权力”,不需要法律,视法律为外物,崇尚“无讼有德”,无视或排斥法律权威。现实生活中,才会出现刑事案件也会有“和解”或用“族规”解决的情况,才会出现“相信权力”而“不相信法律”的现象。农民法律知识的缺乏,使农村宗法势力有了生存空间,强化了农村法治的障碍。3.农民法律能力的不强。农民法律能力是指农民运用法律baidu重影响其法律意识的增强,而且严重影响其行为。农民依赖于各类权威的维权活动模式与信任法律权威所要求的现代法律裁决方式迥然不同。农民很少知道自己的权利;在对权利义务系统的理解中,义务是主词,少有权利的知识和观念,“权大于法”是农民心中的“图腾”,他们往往感到需要“关系”、“金钱”和“权力”,不需要法律,视法律为外物,崇尚“无讼有德”,无视或排斥法律权威。现实生活中,才会出现刑事案件也会有“和解”或用“族规”解决的情况,才会出现“相信权力”而“不相信法律”的现象。农民法律知识的缺乏,使农村宗法势力有了生存空间,强化了农村法治的障碍。3.农民法律能力的不强。农民法律能力是指农民运用法律知识,借助法律制度维护自己权利,履行法定义务,实现自己利益的能力。如果说农民法律知识改变农民法律命运的话,那么农民法律能力将在一定程度上决定农民法律命运。“书本的死法”要变成“现实中的活法”,需要法治主体在现实中很好地运用法律。农民法律能力不强集中地表现于法律意识淡薄导致的漠视法律、法律知识缺乏导致的无视法律和法律实践的缺乏导致害怕法律。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任务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意义 (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解决“三农”问题是相互统一的。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解决"三农"问题始终是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构建和谐的农村社会与城市不同,应与农村建设的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把农村建设成为经济繁荣、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生态良好、文明进步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途径。社会公平、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特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坚持以发展为重、发展为先,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通过加快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步伐,不断缩小城乡差距,从而实现农村社会由温饱到小康,由局部小康到全面小康的跨越,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奋斗目标。 (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农村"三个文明"建设的可靠保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对农村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有明确的目标和要求,既包括物质文明建设,也包括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既要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也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 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新形势下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改变我国农村落后面貌的根本途径,是系统解决"三农"问题的综合性措施。 资料来源: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要有好政策,这个道理大家都懂,但好政策必须要有好的党组织和党员队伍来执行。因此,全面新农村建设,必须充分发挥农村党支部和党员队伍的作用。这个作用,在政治上表现为先锋模范作用,在发展经济上表现为带领和带头作用。当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部分农村党员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发生了深刻变化,如何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中体现农村党员的先进性就成为一个重要而紧迫的问题。从实际情况看,市场经济的发展对农村广大党员干部思想解放的促进作用是十分巨大的,市场观念、效益观念、竞争观念、科技观念等在头脑中日益强化,并在具体的生产和生活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1、迷失性。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各种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电脑甚至广告等现代传播媒介迅猛发展,使我们对全世界的整体状况和发展趋势有了更加清楚的了解。透过这些媒介,我们可以引进和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科技成果和管理思想,这是积极的一方面。但同时也为一些消极东西的进入提供了条件和渠道。加上我国正处在改革的攻坚阶段,各种深层次的矛盾不断出现,个别党员干部对这些缺乏正确的理解和认识,思想上产生了迷茫和各种认识上的误区。有的农村党员认为搞市场经济就是讲经济效益,用不着再强调什么政治,只要把经济搞上去,就什么事情都做好了,极个别党员甚至理想信念发生动摇。思想上的迷失性,导致了行为上的无原则性。有的党员精神空虚,无所寄托,迷恋于“××××××”的歪理邪说之中;还有极个别的成为金钱、美色、权欲的俘虏。 2、不适应性。部分党员面对市场经济的大潮,茫然不知所措,缺乏驾驭市场的能力和带领农民致富的本领。如一些农村党员干部对市场经济的特点、运行规律了解不清楚,特别是在生产的手段和经营的方式上表现出了很强的不适应性,还习惯于传统的农业生产和落后的营销方式。对如何搞市场农业、现代农业,尤其是利用网络、信息等现代技术,提高农业的比较效益更是一窍不通,根本谈不上在农民致富中发挥带头作用。 一是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二是狠抓农村普法教育,不断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培育农民的民主法制意识。充分利用骨干培训、新闻媒体、法律工作者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广泛宣传,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办事和参与村务管理和监督的能力。三是实行村民自治,规范建章立制。按照“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原则,让群众自我教育,干部自我约束。以村务大事民主决策制度为突破口,解决农村热点、难点问题,从而提高农民参与村务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民主权利,制定出切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工作规范。四是加强综合治理,维护农村社会,经济稳定。要加大对农村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要齐抓共管,共创共建,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搞好农村综合治理,维护农村社会、经济稳定。五是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强化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把阶段性集中整治与日常性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开展各项积极向上的群众评比活动,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新农村建设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8、新农村建设必须加强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 “三农”问题的核心是提高农民素质。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教育工作的资金投入,对农民进行多方面的培训,一是面对市场为农民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使他们能够掌握新技术,了解新信息,增强致富发展的本领;二是法律知识培训,通过学习法律知识,真正达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六、充分发挥农村党员的先进性,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新农村建设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要有好政策,这个道理大家都懂,但好政策必须要有好的党组织和党员队伍来执行。因此,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充分发挥农村党支部和党员队伍的作用。这个作用,在政治上表现为先锋模范作用,在发展经济上表现为带领和带头作用。当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部分农村党员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发生了深刻变化,如何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中体现农村党员的先进性就成为一个重要而紧迫的问题。从实际情况看,市场经济的发展对农村广大党员干部思想解放的促进作用是十分巨大的,市场观念、效益观念、竞争观念、科技观念等在头脑中日益强化,并在具体的生产和生活中得到了充分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