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是,现在的导师也害怕的,因为有好多学生因为论文没过自杀,跳楼什么的,所以导师一般不会太刁难
是取决于你论文的质量,如果你论文没有什么大的问题,导师也不会故意难为你啊
很高兴为你解答毕业论文主要还是看你自己写的好与不好 好的话 就算老师不喜欢你也不会为难你的 因为你不通过 他还得继续看 他也不想找麻烦给自己 所以关键还是靠自己 其实没有几个老师愿意给自己在去重复看的满意就给个采纳吧
这个导师具有指导的义务与责任,如果导师积极的指导而本人却不积极的按照指导要求去做的话,那么论文不过也不能说取决于导师,另外最终能不能过是需要学校的答辩文员会的小组老师共同打分的。
论文指导老师不负责任怎么办如下:
1.主动联系:我们可以主动联系指导老师,询问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在联系时,我们需要礼貌和尊重,表达自己的困惑和需要,以便更好地得到指导老师的帮助和支持。
2.寻求其他老师的帮助:如果指导老师不理人,我们可以寻求其他老师的帮助。在学校中,有很多老师都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专业知识,他们可以为我们提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3.寻求同学的帮助:我们可以寻求同学的帮助,共同探讨和解决问题。在同学中,有些人能已经有了一些经验和想法,他们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些有用的建议和意见。
4.寻求专业机构的帮助:如果指导老师不理人,我们可以寻求专业机构的帮助。在社会上,有很多专业机构和机构可以为我们提供论文写作和指导服务,他们可以为我们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我们需要保持耐心和冷静,不断寻求帮助和支持,以便更好地完成毕业论文的写作和答辩。
论文结论怎么写,一般来说,主要是从理论高度与实践价值层角度进行归纳,用词应该简练、准确,不能出现“大概”、“也许”、“可能”等字眼,不能让人感觉你在含糊其词,当然也要避免一些大话空话内容,不能出现“我想”、“在我看来”等主观色彩的词句,这样会损害你论文的价值。
毕业论文还是要自己上心,但是老师也不会不管的,时间到了他自然会向你们说的,你要做的事情就是把论文写好,自己多审查,自己都感觉糟透的东西,提交还有什么意义?
那要看有没有相应的校规来约束他。如果他指导学生,学校给的提成是按人头来的话,那是可以向学校教务处举报投诉。如果他只是义务指导,不另外派发奖金等,那么最多只是一个作为老师职业道德的问题。希望可以帮到你。
影响是一定会有的,但影响不大
也不是,现在的导师也害怕的,因为有好多学生因为论文没过自杀,跳楼什么的,所以导师一般不会太刁难
不会,你想多了
是取决于你论文的质量,如果你论文没有什么大的问题,导师也不会故意难为你啊
导师在学生学术不端行为中,究竟是无心之过还是有意为之,又究竟该承担多大责任,其实很难有一个清晰的判断。 相当一部分研究生的学术不端行为,源自于制度本身的不合理。因此,当务之急是对研究生的考核标准作出一定改变。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有这样一句古话师徒如父子。也就是说,学生与导师的关系有些类似于孩子与家长。那么,在现在的科研环境下,当“孩子”出问题时,“家长”应该受罚吗? 不久前,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似乎回答了这个问题。意见明确规定: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研究生发生学术不端行为的,导师应承担相应责任。 然而,正是这一“学生犯错,导师"连坐"的规定,引来了一片议论之声。 疑问一:合理吗? 据了解,关于学生犯错后,如何“处置”导师的政策,国内久已有之。 例如,早在2010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布的《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明确规定,对于学生学术不端行为负有责任的指导教师,可作出暂停招生、取消导师资格的处理;2012年8月,教育部公布的《关于对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也明确提出,学生论文造假指导教师要负连带责任。 在学校层面,2010年初,华中科技大学修订了《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导师条例》,规定指导的研究生有学术不端行为,将给予导师相应的学术处分;中国农业大学也于同年宣布,如果研究生论文抄袭剽窃,指导教师也将连带受罚……事实上,作出类似规定的高校远不止以上两家,似乎学生犯错,导师“连坐”已是一种自然。 自然的东西就一定合理吗? 顾莹是北京某重点高校外语学院的一名博士生导师。在了解到此次三部委意见的相关内容后,他向记者倒了一番“苦水”。 顾莹表示,三部委的意见初衷无疑是希望导师加大对研究生科研诚信的教育,但在指导思想上却存在一定的偏差。“这种做法的本质是把研究生出现的问题追加在导师身上,强调导师对研究生能力的影响。”他说。然而教育部当年规定研究生培养目标时,要求培养硕士研究生具有相对独立的研究能力,博士生则要有独立的研究能力。从这个角度讲。研究生需要的是独立,为什么导师反倒成为“第一负责人”了? 事实上,早在2012年,教育部出台《关于对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时,就有人曾提出质疑,表示学生论文有抄袭,导师确有失察之责,但更应强调学生自身责任,否则学生的一切都要由学校和老师负责,将导致学生根本毫无责任感。所以,“连坐”不如更强调对论文第一创作者的重罚。 “中国传统思路认为,研究生抄袭而没有察觉,说明导师没有水准。而在西方,学生抄袭跟导师是没有关系的。因为导师审查学生论文的一个前提,就是假定论文是原创的,检查论文是否抄袭从来都不是导师的职责范围。”顾莹说,如果导师发现学生有抄袭现象,当然应该举报和制止,但如果没有发现,导师也不应该被追究什么过错。 疑问二:可行吗? 虽然在制度和理性上存在一定争议,但近年来,导师因为学生的学术不端行为而受牵连事例并不少见。比如在2007年底,复旦大学官方网站通报了该校信息学院的一起学生论文涉嫌抄袭事件。在事件的处理结果中,造假学生的导师因为“失职”,被免去了两年内的招收研究生资格。 纵观各校对于学术不端的规定,对相关导师的处理手段多为暂停招生或取消导师资格。而这样的制度在实际实行中,却存在着责任难以界定的问题。 “研究生抄袭,导师不能完全免责,毕竟学生是在导师指导之下完成论文的。但导师应该承担多大的责任却是一个很难说得清的问题。”在接受《中国科学报》采访时,北京工业大学教授薛素铎坦言,因为导师并不能将学生论文涉及的所有相关文章全部看过,而且“理论的东西相对还容易看,但一些文字性的内容相对而言要更难把握”。在这种情况下,导师在学生学术不端行为中,究竟是无心之过还是有意为之,又究竟该承担多大责任,其实很难有一个清晰的判断。 顾莹是一位人文学科的导师,目前也在从事着带研究生的工作。对于自己手下的学生,他从一开始就要求其严守学术规范,也在平时不断对学生灌输相关的理念。“这就有一个问题,”他说,“我自认为在学术诚信教育方面,已经尽到了导师的责任。而且在人文学科,学生的研究课题很可能并不是导师所熟悉的领域。比如,学生研究的某些作家并不一定是我所关注的。那么此时,如果我的一个学生依然我行我素,出现问题后,我究竟该负什么样的责任呢?”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近年来,在国外高校已实行多年的“导师组”制度,正在被越来越多的国内高校所采用。“在这种制度下,如果一篇论文是由导师组共同指导的,一旦论文出现问题,导师之间所谓的"责任划定"也就变得更加复杂,更加难以操作。”顾莹说。 质疑三:重要吗? 李亮是北京某高校的一名在读研究生。这段时间,他正在为自己的论文忙着作调研。其间,李亮的导师也没少跟他“唠叨”关于科研诚信的话题,但李亮对于这些话却并不太在意。 “关于学术诚信的道理其实谁都明白,如果可以的话,我们当然也不会作假,但有时候一些制度逼得你明知不对,也不得不"冒点险",这不是导师的唠叨能解决的,更不是出了错把导师"折腾"一通所能改变的。”李亮说。 李亮的看法其实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在记者的采访中,某位重点高校的院长坦言,一些研究生的学术不端行为并不是其本意,造成他们抄袭造假的原因或是对规则的不理解,或是受现行制度所迫。“比如一个很典型的例子,就是要求在校博士生一定要在重点期刊发表若干篇论文,这显然是不合理的,也是违背教育规律的。” 该院长表示,我国的很多老一辈教育家都不主张学生短时间内发表论文。比如历任北京大学代理校长、台湾大学校长的傅斯年就曾为青年学者定下“三年内不许发表文章”的规矩,并长期坚持。“按照治学规律,在校仅三年时间的博士生远没有达到相应的学术境界,要求他发表文章,否则就不予毕业,这样的制度其实是在"逼"学生们犯错误。” 事实上,在两年前的一次会议上,中国科学院院士、同济大学教授郑时龄就曾指出,目前一些高校对研究生发表论文制定了不合理的硬指标。“以建筑学为例,全国的专业期刊并不多,而列为一级刊物的更是只有两本,但是一些高校却规定博士生在读期间必须发表至少三篇论文。就算把这些杂志全部用来刊登博士生论文,也登不下。” “在这种情况下,研究生想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拿出"成绩",即使明白抄袭的行为不道德,也不得不采取一些手段。换句话说,相当一部分研究生的学术不端行为,其实是源自于制度本身的不合理。因此,当务之急是对研究生的考核标准作出一定改变,其追责的对象应该是制度的制定者,至于对于导师的责任追究,反倒显得不是那么重要了。”该院长说。
肯定有责任啊,他是要挂通讯的,论文查出造假对他的影响最大
华南农业大学汉语言文学毕业论文申请要求如下。1、总则,进一步规范本科毕业论文管理工作,保证和提高论文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2、组织管理,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领导,实行本科生院、学院、专业(系或教研室)分级管理、层层负责,并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3、指导教师,论文指导教师应由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具有科研工作背景和实践经验、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4、选题,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达到教学基本要求。5、开题和中期检查,学院在选题确定后组织开题。指导教师应及时向学生下达研究任务,明确研究目标、内容等基本要求,指导学生合理制定研究进度计划、广泛查阅文献资料、撰写外文翻译和开题报告书。指导教师应对学生的开题报告书审核把关,开题报告不合格者,必须重做。6、抽检、评阅、答辩及评分,学校组织对论文进行抽检,抽检考察内容包括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建构、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抽检以随机匹配方式组织同行专家对论文进行评议,每篇论文送3位同行专家评议,3位专家中有2位及以上评议为不合格的论文,将认定为不合格。抽检以专业为单位按一定比例进行,其中国家级和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抽检比例为4%,其余专业为3%,每个专业不少于2篇。7、资料管理与总结,答辩结束后,学生应结合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及答辩小组提出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按照相关规范及行业标准进行装订,并按要求提交全套资料至学院存档。
总 则 (第一条)第一条毕业设计(论文)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计划中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实现本科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阶段。为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组织与领导(第二条至第五条)第二条在学校主管教学校长的统一领导下,由教务处具体负责组织全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各教学单位与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保证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顺利进行。第三条学院成立由党政领导、教研室负责人组成的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主管教学工作的院长担任组长第四条 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一)组织制定学院本年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和工作时间安排;(二)组织对初次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师的培训工作;(三)组织教研室拟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四)审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五)组织各专业召开毕业设计(论文)动员会;(六)检查教师指导情况和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度与质量;(七)负责组建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八)组织答辩、二次答辩工作,审核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并推选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九)负责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总结与经验交流。第五条 教研室是直接组织与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基层单位,其主要任务是:(一)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制定《毕业设计(论文)大纲》;(二)确定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组织填写和审查《大连交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课题选题表》;(三)组织填写和审查《大连交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四)检查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及其质量,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五)毕业设计(论文)评阅、答辩、成绩评定、总结等工作。 第二章 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程序(第六条)第六条 毕业设计(论文)一般分为如下四个阶段:(一)实习(调研)阶段:通过实地调查研究,或查阅有关文献资料,完成一份实习(调研)报告。(二)制定总体设计方案或试验研究方案阶段:在实习(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完成任务的设想与途径。设计型课题的学生要做设计方案论证报告;论文型课题的学生要做论文开题报告。经指导教师审查合格后,可以进入下一阶段。(三)方案实施和技术设计阶段:进行试验研究、数据处理、设计计算、绘制图纸和经济性分析等等;整理和编写毕业设计(论文)。(四)毕业答辩和成绩评定阶段:答辩、成绩评定、撰写评语、工作总结等。 第三章 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第七条)第七条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满足本专业教学基本要求,使学生能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得到全面的训练。(二)体现“教学、科研、生产”相结合的原则。(三)供学生可选题目(含独立完成内容的子题目)的数量应多于学生人数;允许优秀学生自选或自拟课题。(四)一名学生一个题目。当多名学生参加一个课题时,必须明确每名学生独立完成的任务,给出每名学生的子题目。(五)课题不得与往届重复。(六)选题的份量和难度要适当,有足够的知识覆盖面,所选题目的难度和工作量要与毕业设计(论文)相应的工作时间相当。 第四章 指导教师的要求与责任(第八条至第九条)第八条 指导教师的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工作责任心直接影响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选定指导教师时严格遵循以下几点原则:(一)指导教师要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和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丰富的实践经验与高度的责任心。助教、研究生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但可以协助指导。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二)初次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师上岗前须经过培训,经学院领导小组认定合格后,方能上岗。(三)由于学生多而指导力量不足或学生到外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时,学院可以聘请外单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科技人员承担指导工作,但要有本专业的教师协助指导。外聘的指导教师须报教务处备案。(四)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每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数不能超过 10 名。指导教师应确保对学生的指导时间(一般每周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第九条 指导教师的具体任务:(一)确定课题,填报《大连交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课题选题表》。(二)准备资料、落实实习(调研)单位,填写《大连交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三)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明确课题的目的、性质、内容、原始数据及要求。(四)指导学生制定实习计划、拟定实习调研提纲、搜集参考资料。(五)指导学生拟定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计划和填写《大连交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进度计划与考核表》,签署意见,作为平时检查和考核的依据。(六)审定学生拟定的设计、研究方案或开题报告。(七)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按时进行答疑与指导。(八)指导学生正确编写毕业设计说明书或撰写毕业论文及其它技术文件。(九)在毕业设计(论文)最后阶段,按任务书和毕业设计(论文)的规范要求检查学生完成任务情况,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预审。(十) 指导学生做答辩准备,并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工作。(十一) 指导学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总结,并根据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实事求是地写出考核评语。 第五章 对学生的要求(第十条至第十一条)第十条 学生要根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要求,做好以下工作:(一)学生在接到任务书后的2周内,在教师的指导下,拟定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计划,填写《大连交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进度计划与考核表》(一式两份)。(二)在教师的指导下,拟定实习计划、调研提纲,搜集必要的参考文献资料。实习(调研)结束后,将实习(调研)报告交指导教师,作为评定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的依据之一。(三)学生应独立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不得弄虚作假或抄袭别人的成果。否则,一经发现取消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按“不及格”处理。(四)毕业设计(论文)格式必须符合规范化要求。(五)答辩结束后,应将毕业设计(论文)资料、成果及时整理、装订,交教研室收存。第十一条 学生应严格遵守纪律。学生应在指导教师指定的地点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并严格遵守《大连交通大学学生考勤和请假制度》。凡抽查无故三次不到者,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降低一级。累计旷课时间达到或超过一周者,取消答辩资格,按“不及格”处理。 第六章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成绩评定(第十二条至第二十六条)第十二条 在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学院按专业成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一般由主任、副主任、委员、秘书共7~11人组成(设主任1人、副主任1~2人)。各答辩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组织若干答辩小组,但每个答辩小组成员一般不得少于5人,设答辩小组长1人。答辩委员会及答辩小组成员必须由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答辩委员会名单应于答辩开始前一个月报教务处审核,经主管校长批准后以学校文件下达并备案。学校成立校级答辩委员会(按学科或专业大类组建),进行全校抽样答辩、示范答辩和及格答辩。第十三条 专业答辩委员会应在答辩开始前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预审,确定并公布准予参加答辩的学生名单及其答辩时间和地点填写《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日程安排表》报教务处备案。第十四条 学院答辩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和审核答辩小组成员;(二)领导答辩小组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工作;(三)主持本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的评优答辩工作;(四)主持本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的二次答辩或及格答辩工作;(五)聘请毕业设计(论文)评阅人(指导教师不能兼任被指导学生的评阅人);(六)根据指导教师和评阅人的意见,审核学生的答辩资格;(七)审核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成绩、最后成绩;(八)组织评选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九)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的总结报告;(十)解决答辩中有争议或其他有关问题。第十五条 答辩小组的主要职责是:(一)具体组织答辩工作;(二)评定学生答辩成绩,并写出评语;(三)向专业答辩委员会推荐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四)研究解决答辩中有关问题。第十六条 在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之前,需做好以下准备工作:(一)要认真做好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工作,评阅分为指导教师评阅和评阅人评阅。评语应针对课题从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规范性、图纸质量等做具体评价,字数一般在100字左右。1、指导教师评阅。指导教师应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认真审查,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的完成情况质量、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及外语水平等,写出评语,提交答辩委员会作为学生答辩资格审核和成绩评定的依据之一。2、评阅人评阅。评阅人由答辩委员会聘请。评阅人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认真评阅,并写出评语并签字,提交答辩委员会作为学生答辩资格审核和成绩评定的依据之一。(二)学生应在答辩前一周将毕业设计(论文)送交评阅人评阅。指导教师与评阅人要在学生答辩前两天,将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返还学生。学生要认真进行答辩准备,拟出自述提纲。第十七条 学生答辩开始时将设计报告(计算说明书)或论文交答辩小组。答辩结束后,将全部毕业设计(论文)资料、成果以及设计报告(计算说明书)或论文装入专用的档案盒内,交给答辩小组或指导教师收存。第十八条 每名学生答辩时间一般控制在30~40分钟,其中学生简要自述毕业设计(论文)内容约为15分钟。第十九条 学生自述主要内容包括: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的目的、任务及要求;设计(论文)的主要特点;分析和计算的主要依据与结论;设计中的体会及改进意见;对本课题的评价与展望等。第二十条 答辩委员会或答辩小组在答辩过程中必须指派专人在《大连交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记录卡》上记录。第二十一条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定必须经学生本人申请,指导教师或评阅人推荐,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大组答辩,根据答辩情况确定学生的成绩。第二十二条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成绩的评定由三部分组成,即由指导教师(40%)、评阅人(20%)和答辩小组(40%)分别评定成绩,填入《大连交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考核表》(一式两份),一份由教研室保存备查,一份放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档案盒中。第二十三条 成绩的评定必须坚持标准,从严要求。“优秀”成绩的一般掌握在15%以内;“良好”成绩的一般掌握在30%左右;“中等”成绩的一般掌握在40%左右;及格及以下一般掌握在15%左右。第二十四条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全部结束后,各答辩小组将初评成绩汇总给答辩委员会审查,最后报教学院长批准,学院办公室公布,教务处备案。第二十五条 对以下毕业设计(论文),学院答辩委员会可进行二次答辩:(一)小组答辩不及格的毕业设计(论文);(二)小组答辩虽然及格,但可根据教务处的统一安排,抽取部分参加抽样答辩;(三)小组答辩有争议的毕业设计(论文)。第二十六条 毕业设计(论文)不能免修、缓修,只能重修。 第七章 毕业设计(论文)制度化管理(第二十七条至第三十一条)第二十七条 毕业设计(论文)检查。检查分前、中、后三阶段进行。(一)前期:教研室检查课题落实情况。检查结果汇总后填入《大连交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课题落实情况统计表》,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二)中期:各专业依据学生填写的《大连交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课题进度计划表》进行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由各学院组织一次中期检查(每生普查),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记录表》。检查后,学院对毕业设计(论文)实施情况进行阶段小结,对所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和解决方法。(三)后期:各专业答辩前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根据《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毕业设计(论文)课题进度计划表》及《毕业设计(论文)规范化要求》,由指导教师和评阅人检查学生完成任务的情况,并对文字材料及图纸和软、硬件成果的数量和质量进行审核和验收。第二十八条 成绩评定与材料归档。答辩结束后,学院在规定结束日期后三天内将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单交教务处教务科。学院将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有关材料、中期检查记录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等材料归档。第二十九条 评选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各学院要从成绩为“优”的毕业设计(论文)中评出3%作为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填报《大连交通大学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报表》,附学生整理的3000字左右的论文摘要打印稿,送交学院答辩委员会组织评选。第三十条 毕业设计(论文)总结。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各专业要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内容包括:毕业设计(论文)基本情况统计(含课题选题及完成情况,学生成绩分析等);对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有显著效果的做法、工作经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体会及改进措施等。工作总结以学院为单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第三十一条 毕业设计(论文)的资料保存。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应装入专用的档案盒内。由各专业教研室或学院资料室保存,保存期为4年。 第八章 工作量计算与奖励(第三十二条至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二条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期间(含评阅)的工作量,按照每生2教时计。第三十三条 返聘或外聘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按学校有关规定支付报酬。第三十四条 获得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指导教师和学生,学校将颁发证书和奖金。 附 则(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大学论文的指导老师是兼有教练员和裁判员角色。 教练员角色就是辅导你完成论文,你有不懂的就可以请教他。 我指导学生写论文时,首先担任教练员角色一般对于初学者,确定写作方向后,会先详细给他分析如何一步一步的写作,同时找一篇范文,让他模仿论文的格式、如何排篇布局、如何遣词造句、如何查找和引用文献, 等他基本掌握套路后,我就进入教练员和裁判员角色了。一边指导一边批判。 裁判员角色就是评判你的论文是否合格了。 到后期,指出问题,判断是否合格了。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毕业论文作为一个学习、实践、 探索 、创新的综合性教学阶段,是全面考查学生的学习质量,对学生进行综合训练和能力培养的主要教学环节。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必须由讲师(含讲师)以上教师担任,助教可以在高职称教师的指导下开展毕业论文的指导工作。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要做到: 1.毕业论文选题应结合实际,以保证选题准确、合理、切实可行。 2.毕业论文选题一经确定,指导教师要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并对学生提出具体、明确的要求 3.学生开始进行毕业论文初始阶段,指导教师要认真审定学生拟定的开题报告,发现问题及时与学生联系并向系论文指导委员会反映并协助解决。 4.在毕业论文指导过程中,对每一环节都必须严格要求,经常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及时对学生进行具体的指导和帮助,对无拖延进度和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学生应加强教育并及时采取措施。 5.指导教师要注意培养学生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鼓励学生的创新精神,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结合业务指导,教书育人,对学生进行职业道德和经济技术政策等方面的教育。 6.毕业论文完成后,指导教师要认真审阅毕业论文,根据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论文质量等写出评语。 7.总结毕业论文教学工作经验,不断改进毕业论文工作,提高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