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录用的公务员以前的工龄,如果有保险缴纳记录的,包括事业单位和国有正规企业,在转正定级中是可以连续计算的。
新录用的公务员以前工作的宫铃在转正定级当中是应该算的,因为以前的工龄属于正式工作,真实单位的话,他的工龄还是算数的。
按你说的情况,十二年当兵算工龄,转业后的工勤岗位工作也算工龄,加到一起就可以了
工龄从你入伍那天开始起计算,中间变动单位档案上是可以查到的,考入新的公务员到位后前面两个工作经历合并计算你的工龄。
新录用的公务员以前工作的宫铃在转正定级当中是应该算的,因为以前的工龄属于正式工作,真实单位的话,他的工龄还是算数的。
新录用的公务员以前工作的工龄在转正定级当中,应该算工龄,以前的也算从他参加工作开始就可以算!
新录用的公务员以前的工龄,如果有保险缴纳记录的,包括事业单位和国有正规企业,在转正定级中是可以连续计算的。
新录用的公务员以前的工龄,如果有保险缴纳记录的,包括事业单位和国有正规企业,在转正定级中是可以连续计算的。
新录用的公务员以前工作的工龄在转正定级当中,应该算工龄,以前的也算从他参加工作开始就可以算!
其实你刚考上公务员的话,他的工资都是一样的,那么,只有在后期的工作当中提升,才能够涨工资
工资是按照副科定级。副科多少你就是多少。一般工资都是在3000块钱左右,再加上各种各样的补贴,也能到七八千。
你这已经算可以的了 一般新录用公务员从二级科员开始的 你这已经升了一档了 再上去基本就是领导职务了 就得是有关系 有能力的 慢慢熬 有的人一辈子可能都是科员
公务员转正定级规定为: 1、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按以下规定任职定级: ①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二十七级;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六级;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五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为二十四级;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二十二级。 ②其他新录用的公务员:原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可参考其原任职务与级别,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其他具有工作经历的,可根据其资历和工龄,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 2、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按以下程序进行: ①本人对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总结。②所在机关对拟任职定级人员进行全面考核,提出拟任职务和拟定级别的意见。 ③任免机关审批,下发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决定。 3、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根据《劳动法》其工龄是包括前面两年的,今后计算基本工资、工龄津贴、三金等按此计算。机关、事业单位为有别于企业用"工作年限",实际上连续工龄和工作年限的含义和作用是相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机关公务员确认工龄,不管你考上公务员前在什么单位工作,只要是按规定缴纳了社保,通过联网系统有纪录可查的,都可以计入工龄,在单位如常办理入职手续即可,工龄认定不需要你专门提供材料。但岗位工作年限是不包括前两年的,计算岗位工资、提拔等按岗位工作年限。具体依据参阅如下:一、劳动法关于工龄计算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映了它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大小和知识、经验、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工龄可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一般工龄是指职工从事生产、工作的总的工作时间。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本企业工龄(连续工龄)是指工人、职员在本企业内连续工作的时间。一般工龄包括连续工龄,能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同时就能计算为一般工龄;但一般工龄不一定就是连续工龄。连续工龄和本企业工龄在含义上有一些差别,即连续工龄不仅包括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而且包括前后两个工作单位可以合并计算的工作时间。二、计算工龄的方法 1、连续计算法,也叫工龄连续计算。例如,某职工从甲单位调到乙单位工作,其在甲、乙两个单位的工作时间应不间断地计算为连续工龄。如果职工被错误处理,后经复查、平反,其受错误处理的时间可与错误处理前连续计算工龄的时间和平反后的工作时间,连续计算为连续工龄。 2、合并计算法,也叫合并计算连续工龄。是指职工的工作经历中,一般非本人主观原因间断了一段时间,把这段间断的时间扣除,间断前后两段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如精简退职的工人和职员,退职前和重新参加工作后的连续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
法律分析:公务员的工龄是从任命为公务员之日所属月份到退休或死亡之日所属月份的年数(不满1年时,每个月按1/12计算)。退休的公务员、军人、私立学校教职员(不适用公务员年金法,军人年金法,私立学校教员年金法者除外。)重新任命为公务员时,按照本人意愿,根据以前的年金法计算的工龄或服役时间可以与第1项的工龄合并计算。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