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权均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由于专利申请必须经过专利局的审查才有可能获得专利权,因此从申请日到专利局对专利申请作出授权公告需要一定时间,这样,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所实际能得到法律保护的有效时期一定少于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权人所实际能得到法律保护的有效时期一定少于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自发明专利申请日起满四年,且自实质审查请求之日起满三年后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就发明专利在授权过程中的不合理延迟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但由申请人引起的不合理延迟除外。为补偿新药上市审评审批占用的时间,对在中国获得上市许可的新药相关发明专利,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补偿期限不超过五年,新药批准上市后总有效专利权期限不超过十四年。
专利保护的期限是自申请日起,发明专利是20年,保护期限届满,或者未缴付年费及主动提出放弃,专利权不再受到保护。
法律分析:《专利法》的规定,国内外申请人可以向中国专利局提起的专利申请有三种: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是对技术改进提起的申请,发明专利申请可以保护产品和方法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保护方法发明,只保护产品及其结构的改进;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只对产品的外观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与色彩的结合进行保护。发明专利授权时间较长,一般三至五年,但因其需要经过实质审查程序,专利授权后的专利权稳定性很高;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无需经过实质审查程序,授权较快,实用新型一般自申请日起六个月至十二个月可获得授权,外观设计一般在申请日起6个月左右即可授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第二十七条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
法律分析:对于发明专利而言,除一些需要保密的发明专利外,一般的发明专利需要经过受理、初审、公布、实审和授权公告这些阶段。一般情况下,自受理起18个月会进行公布,然后进行实审阶段。一般情况3年左右才能获得授权,但不排除更长的时间。为了加快获得专利权的期限,可以申请提前公开,这样的初审合格后,即可进行公布,然后进入实审阶段,这样可以加快授权进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法律分析:发明专利一般三年时间授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需要经过十八个月初步审查,自申请日起三年内,进行实质审查,均无反驳理由的,应当授予发明专利权,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第三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分案申请适用的各种法定期限,例如,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期限,应当从原申请日起算。对于已经届满或者自分案申请递交日起至期限届满日不足两个月的各种期限,申请人可以自分案申请递交日起两个月内或者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办各种手续。期满未补办的,审查员将发出视为撤回通知书。例如,一件发明专利申请甲,其申请日为2009年10月15日,申请人于2012年9月1日提出实质审查请求,该申请于2012年9月30日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申请人于2012年11月1日提交分案申请乙。此时,针对分案申请乙,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期限仍应当从原申请日,即从2009年10月15日起算。由于递交分案申请乙时该期限已经届满,因此,申请人可以在分案申请乙递交日(2012年11月1日)起两个月内提出实质审查请求。需要注意的是,分案申请的保护期限是从原申请日开始计算。这一点与要求优先权的申请的保护期限不相同,要求优先权的专利的保护期限是从实际申请日起计算的。对于分案申请,应当视为一件新申请收取各种费用。对于已经届满或者自分案申请递交日起至期限届满日不足两个月的各种费用,申请人可以自分案申请递交日起两个月内或者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补缴。期满未补缴或未缴足的,审查员将发出视为撤回通知书。以上一案例为例,由于递交分案申请乙时缴纳实质审查费的期限已经届满,因此,申请人可以在分案申请递交日(2012年11月1日)起两个月内补缴实质审查费。
专利权期限是指专利权的法定期满终止时间。从专利权授权公告之日起,如无因其他事由造成专利权终止的,则该专利权到专利权期限届满之日终止。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专利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法律分析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八条 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发明专利有效期限原则上为二十年。根据相关规定,我国的发明专利权的有效期限一般以二十年为上限,并且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有效期限以十年为上限,且均自申请日起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第四十三条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专利权有效期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根据《专利法》,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由于至少需要经过形式审查,专利的申请日和授权日绝对不可能是同一天。根据专利法的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虽然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均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但权利存续期限却要向前推算从申请日期开始计算10年或者20年。 许多人以为专利生效日期就是专利局做出授权决定或者发出专利证书之日。但严格来说专利生效日必须从专利权公告之日起算,不论公告之日与授权日、发出专利证书之日是否是同一天。 二、申请日的确定 申请日按照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确定。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有一个容易混淆的问题是,如果该专利申请案享有优先权,申请日是按照本次申请文件提交日计算还是按照优先权日计算? 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除专利法第二十八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专利法所称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本细则所称申请日,除另有规定的外,是指专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申请日。 由于专利权存续期间的计算正是在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所以在专利申请案享有优先权的情况下,该专利技术的新颖性是根据优先权日判断,但是专利权期限从申请日起计算。 相关法条链接 专利法 第三十九条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条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以两个日期中在后的那一个为准,只要在这个时间点内交了费用,就不算视为撤回。
法律分析:1、 就同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申请,要求本国或者外国优先权期限: 至申请日前十二个月内。2、 外国人就同一外观设计在中国申请要求外国优先权期限: 至申请日前六个月内。3、 外国申请人要求外国优先权时,提供该外国专利受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期限: 自申请日起三个月内。4、 发明创造在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首次展出,或在规定的学术会议上首次发表,或示在规定的学术会议上首次发表,或未经申请人同意由他人泄露,不丧失新颖性的期限: 至申请日前六个月内。5、 提交上述展览会、学术会议证明的期限: 自申请日起二个月内。6、 发明涉及新的微生物、微生物学方法或者其产品,且使用物的微生物是公众不能得到的,保藏该微生物的日期: 申请日前,最迟至申请日。7、 提交上述微生物的保藏证明以及存活证明的期限: 自申请日起三个月内。8、专利申请费缴纳期限: 自申请日起二个月内。9、发明专利申请主动修改申请的期限: 提出实审请求时,及对第一次审查意见答复时。10、实用新型或外型设计专利申请主动修改申请的期限: 自申请日起三个月内。11、发明专利早期公布的期限: 自申请日起(或优先权日起)三年内。12、发明专利申请请求实质审查的期限: 自申请日起(或优先权日起)三年内。13、发明专利申请缴纳维持费的期限: 自申请日起满两年,从第三年起,每年缴纳。14、提出分案申请的期限: 原案授权通知发出前。15、提出行政复议的期限: 接到专利局通知后15天内。16、依据细则第六条,请求恢复权利的期限: 自接到通知后二个月内。17、申请人请求复审期限: 自收到驳回决定后三个月内。18、申请人对复审不服,向法院起诉期限: 自收到复审决定三个月内。19、办理专利登记手续的期限: 自接到通知二个月内。20、发明专利权期限: 1993年以前的申请 自申请日起15年 1993年以后的申请 自申请日起20年。21、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 1993年以前的申请 自申请日起5年,可以续展三年 1993年以后的申请 自申请日起10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第三十条 申请人要求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第一次提出申请之日起十六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申请人要求外观设计专利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申请人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