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著作权的法律保护摘要】<正> 一、著作权的内容、期限和限制 著作权,也称版权,作为一个法律概念,它通常是指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占有、处理和使用自己创作的文学、科学和艺术作品的专有权利。对著作权进行保护首先必须从确认其专有权开始。 著作权与所有权、债权一样有自身的权利主体、客体和内容。著作权主体是指基于科学研究、文学艺术等创造性成果而享有著作权的人,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创作作品的人一般便是著作权人,其他人通过一定方式也可以享有部分的著作权。
论文摘要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是一种特殊而且重要的民事权利。著作权主要的是财产权利,在我们的市场经济体制下,建立著作权法律保护制度,符合我国民事立法的基本原则,维护了公民正当的民事权益,保护了创作者的正当权益,调动了广大作者的创作积极性,也有利于优秀作品的广泛传播,还有利于促进我国的对外文化交流。本文从分析著作权的概念出发,阐述了著作权保护的范围,保护著作权的意义,以及侵犯著作权的种种表现,然后分析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及其归责原则,从而论述了著作权的法律保护。关键词:著作权 侵权行为 归责原则 过错原则 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是一种特殊而且重要的民事权利。著作权主要的是财产权利,在我们的市场经济体制下,建立著作权法律保护制度,符合我国民事立法的基本原则,维护了公民正当的民事权益,保护了创作者的正当权益,调动了广大作者的创作积极性,也有利于优秀作品的广泛传播,还有利于促进我国的对外文化交流。本文从分析著作权的概念出发,阐述了著作权保护的范围,保护著作权的意义,以及侵犯著作权的种种表现,然后分析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及其归责原则,从而论述了著作权的法律保护。一、著作权概述 (一)、著作权的概念著作权,也称版权,是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产生的法律赋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民事主体的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是指作者基于对特定的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是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等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以及全面支配该作品并享受其利益的财产权的总称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包括程序和文档),以及其他法定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作品。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以及外国人的作品,均可以依照我国著作权法受我国法律保护。同时,我国实行著作权自愿登记制度,著作权人可以依法就计算机软件、各类作品、著作权合同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申请著作权登记,取得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著作权登记证书》,作为享有著作权的有效凭证 (二)、著作权的分类:我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除外;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二、保护著作权的原因(一)、我国民事立法的基本原则,维护了公民正当的民事权益,完善了我国知识产权的法律制度。《著作权法》的实施,标志着文学艺术领域无法可依的局面的结束,标志着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制度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二)、建立著作权法律保护制度,保护了创作者的正当权益,调动了广大作者的创作积极性,为繁荣社会主义科学文化事业创造了良好的条件。《著作权法》从法律上确立了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享有人身权的财产权,这就为作者进行再创作提供了物质的和精神的条件。《著作权法》禁止以剽窃、篡改、假冒等不法行为侵害作品,这为保护作者的正当权益,尊重创作者的创作成果,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当作者的创造性劳动受到了法律保护,作者的创作积极性就会被调动起来,更多更好的作品就会不断推出,新的作者也会成批地涌现出来,社会主义的科学文化事业就一定能兴旺发达。(三)、从调整作者、传播者、使用者之间的关系看,也有利于优秀作品的广泛传播。《著作权法》不仅要保护作者的正当权益,也要保护传播者的正当权益,还要保护公众进行学术活动和掌握知识、分享科学技术文化知识成果的权利。一部作品创作出来,通常不是为了自我欣赏,它要与公众见面,以某种物质形式为广大公众所使用。作者在创作过程中,也要学习、吸收和借鉴前人的经验和知识,在别人智力劳动成果的基础上进行创作,因此,其作品包含着他人的劳动。除了传播者根据自己的创造性劳动而获得相应的权利外,公众在法律规定的限度内,也有权利使用作品。鼓励优秀作品的广泛传播,鼓励广大群众参加各种文娱活动,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这也是国家的宏观利益。为此,对作者和传播者的专有权作必要的限制是需要的,也是合理的。《著作权法》在保护作者利益,规定作者、传播者和公众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协调三者的利害关系上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四)、实行著作权法律保护,还有利于促进我国的对外文化交流。我国是拥有四大发明的文明古国,早在南宋时,我国就已经有了著作权保护的观念。但到了近代,我国的著作权保护制度落后了。为了促进我国对外文化交流,开展国际版权贸易,我国《著作权法》吸收了国际版权保护的一些基本原则,如“国民待遇”原则等,这对于我国有效地参与国际文化交流,从交流中吸收别国的优秀文化成果,锻炼我国的作家队伍,促进我国民族文化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另外,开展著作权法律保护,也是我国实行对外开放政策的需要,是落实对外开放政策的一项重要措施。有了《著作权法》,就为我国同外国签订有关著作权保护双边协议或参加国际版权组织,创造了条件。总之,实施《著作权法》实行著作权的法律保护,对于造就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风气,促进优秀作品的大量产生和传播,促进我国对外文化交流的开展,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提高中华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具有极其重要、深远的意义。三、侵犯著作权的种种表现(一)、侵犯著作权的主要表现:1、《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侵权行为:(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5)、剽窃他人作品的;(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2、《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侵权行为:(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3)、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4)、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5)、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6)、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7)、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8)、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二)侵害著作权人的人身权: 侵害著作权人身权的行为有:1、剽窃、抄袭;2、未经许可发表著作权人的作品;3、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的作品当成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4、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利益,在他人作品上署名;5、歪曲篡改假冒他人作品。 (三)侵害著作权人的财产权: 侵害著作权财产权的行为有:1、擅自使用;2、擅自复制;3、制作出售假冒他人作品;4、擅自制作、转播;5、未按规定付酬。
调查法 调查法是科学研究中最常用的方法之一。它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地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现实状况或历史状况的材料的方法。调查方法是科学研究中常用的基本研究方法,它综合运用历史法、观察法等方法以及谈话、问卷、个案研究、测验等科学方式,对教育现象进行有计划的、周密的和系统的了解,并对调查搜集到的大量资料进行分析、综合、比较、归纳,从而为人们提供规律性的知识。 调查法中最常用的是问卷调查法,它是以书面提出问题的方式搜集资料的一种研究方法,即调查者就调查项目编制成表式,分发或邮寄给有关人员,请示填写答案,然后回收整理、统计和研究。 观察法 观察法是指研究者根据一定的研究目的、研究提纲或观察表,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去直接观察被研究对象,从而获得资料的一种方法。科学的观察具有目的性和计划性、系统性和可重复性。在科学实验和调查研究中,观察法具有如下几个方面的作用:①扩大人们的感性认识。②启发人们的思维。③导致新的发现。 实验法 实验法是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联系的一种科研方法。其主要特点是:第一、主动变革性。观察与调查都是在不干预研究对象的前提下去认识研究对象,发现其中的问题。而实验却要求主动操纵实验条件,人为地改变对象的存在方式、变化过程,使它服从于科学认识的需要。第二、控制性。科学实验要求根据研究的需要,借助各种方法技术,减少或消除各种可能影响科学的无关因素的干扰,在简化、纯化的状态下认识研究对象。第三,因果性。实验以发现、确认事物之间的因果联系的有效工具和必要途径。 文献研究法 文献研究法是根据一定的研究目的或课题,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地、正确地了解掌握所要研究问题的一种方法。文献研究法被子广泛用于各种学科研究中。其作用有:①能了解有关问题的历史和现状,帮助确定研究课题。②能形成关于研究对象的一般印象,有助于观察和访问。③能得到现实资料的比较资料。④有助于了解事物的全貌。 实证研究法 实证研究法是科学实践研究的一种特殊形式。其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利用科学仪器和设备,在自然条件下,通过有目的有步骤地操纵,根据观察、记录、测定与此相伴随的现象的变化来确定条件与现象之间的因果关系的活动。主要目的在于说明各种自变量与某一个因变量的关系。 定量分析法 在科学研究中,通过定量分析法可以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以便更加科学地揭示规律,把握本质,理清关系,预测事物的发展趋势。 定性分析法 定性分析法就是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分析。具体地说是运用归纳和演绎、分析与综合以及抽象与概括等方法,对获得的各种材料进行思维加工,从而能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达到认识事物本质、揭示内在规律。 跨学科研究法 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综合研究的方法,也称“交叉研究法”。科学发展运动的规律表明,科学在高度分化中又高度综合,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据有关专家统计,现在世界上有2000多种学科,而学科分化的趋势还在加剧,但同时各学科间的联系愈来愈紧密,在语言、方法和某些概念方面,有日益统一化的趋势。 个案研究法 个案研究法是认定研究对象中的某一特定对象,加以调查分析,弄清其特点及其形成过程的一种研究方法。个案研究有三种基本类型:(1)个人调查,即对组织中的某一个人进行调查研究;(2)团体调查,即对某个组织或团体进行调查研究;(3)问题调查,即对某个现象或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功能分析法 功能分析法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是社会调查常用的分析方法之一。它通过说明社会现象怎样满足一个社会系统的需要(即具有怎样的功能)来解释社会现象。 数量研究法 数量研究法也称“统计分析法”和“定量分析法”,指通过对研究对象的规模、速度、范围、程度等数量关系的分析研究,认识和揭示事物间的相互关系、变化规律和发展趋势,借以达到对事物的正确解释和预测的一种研究方法。 模拟法(模型方法) 模拟法是先依照原型的主要特征,创设一个相似的模型,然后通过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的一种形容方法。根据模型和原型之间的相似关系,模拟法可分为物理模拟和数学模拟两种。 探索性研究法 探索性研究法是高层次的科学研究活动。它是用已知的信息,探索、创造新知识,产生出新颖而独特的成果或产品。 信息研究方法 信息研究方法是利用信息来研究系统功能的一种科学研究方法。美国数学、通讯工程师、生理学家维纳认为,客观世界有一种普遍的联系,即信息联系。当前,正处在“信息革命”的新时代,有大量的信息资源,可以开发利用。信息方法就是根据信息论、系统论、控制论的原理,通过对信息的收集、传递、加工和整理获得知识,并应用于实践,以实现新的目标。信息方法是一种新的科研方法,它以信息来研究系统功能,揭示事物的更深一层次的规律,帮助人们提高和掌握运用规律的能力。 经验总结法 经验总结法是通过对实践活动中的具体情况,进行归纳与分析,使之系统化、理论化,上升为经验的一种方法。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是人类历史上长期运用的较为行之有效的领导方法之一。 描述性研究法 描述性研究法是一种简单的研究方法,它将已有的现象、规律和理论通过自己的理解和验证,给予叙述并解释出来。它是对各种理论的一般叙述,更多的是解释别人的论证,但在科学研究中是必不可少的。它能定向地提出问题,揭示弊端,描述现象,介绍经验,它有利于普及工作,它的实例很多,有带揭示性的多种情况的调查;有对实际问题的说明;也有对某些现状的看法等。 数学方法 数学方法就是在撇开研究对象的其他一切特性的情况下,用数学工具对研究对象进行一系列量的处理,从而作出正确的说明和判断,得到以数字形式表述的成果。科学研究的对象是质和量的统一体,它们的质和量是紧密联系,质变和量变是互相制约的。要达到真正的科学认识,不仅要研究质的规定性,还必须重视对它们的量进行考察和分析,以便更准确地认识研究对象的本质特性。数学方法主要有统计处理和模糊数学分析方法。 思维方法 思维方法是人们正确进行思维和准确表达思想的重要工具,在科学研究中最常用的科学思维方法包括归纳演绎、类比推理、抽象概括、思辩想象、分析综合等,它对于一切科学研究都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系统科学方法 20世纪,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等横向科学的迅猛发展,为发展综合思维方式提供了有力的手段,使科学研究方法不断地完善。而以系统论方法、控制论方法和信息论方法为代表的系统科学方法,又为人类的科学认识提供了强有力的主观手段。它不仅突破了传统方法的局限性,而且深刻地改变了科学方法论的体系。这些新的方法,既可以作为经验方法,作为获得感性材料的方法来使用,也可以作为理论方法,作为分析感性材料上升到理性认识的方法来使用,而且作为后者的作用比前者更加明显。它们适用于科学认识的各个阶段,因此,我们称其为系统科学方法。
以下就是7类方法:1、归纳方法与演绎方法:归纳是从个别到一般的方法;演绎是从一般到个别的方法。门捷列夫使用归纳法,在人们认识大量个别元素的基础上,概括出了化学元素周期律。后来他又从元素周期律预言当时尚未发现的若干个元素的化学性质,使用的就是演绎法。2、分析方法与综合方法:分析就是把客观对象的整体分为各个部分、方面、特征和因素而加以认识。分析是达到对事物本质认识的一个必经步骤和必要手段。分析的任务不仅仅是把整体分解为它的组成部分,而且更重要的是透过现象,抓住本质,通过偶然性把握必然性。3、因果分析法:就是分析现象之间的因果关系,认识问题的产生原因和引起结果的辩证思维方法。使用这种方法一定要注意到真正的内因与结果,而不是似是而非的因果关系。4、比较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又称类推或类比法。它是对事物或者问题进行区分,以认识其差别、特点和本质的一种辩证逻辑方法。5、定性分析法与定量分析法:就是通过确定事物的质的关系和数量关系以认识问题和分析问题的辩证思维方法。任何事物或任何问题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事物的质量。表现为一定的量,又表现为一定的质。6、观察法:观察法是指研究者根据一定的研究目的、研究提纲或观察表,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去直接观察被研究对象,从而获得资料的一种方法。7、文献研究法:文献研究法是根据一定的研究目的或课题,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地、正确地了解掌握所要研究问题的一种方法。文献研究法被子广泛用于各种学科研究中。
最近我也在写论文的开题报告。下面是我复制的,百分之百正确。调查法调查法是科学研究中最常用的方法之一。它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地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现实状况或历史状况的材料的方法。调查方法是科学研究中常用的基本研究方法,它综合运用历史法、观察法等方法以及谈话、问卷、个案研究、测验等科学方式,对教育现象进行有计划的、周密的和系统的了解,并对调查搜集到的大量资料进行分析、综合、比较、归纳,从而为人们提供规律性的知识。调查法中最常用的是问卷调查法,它是以书面提出问题的方式搜集资料的一种研究方法,即调查者就调查项目编制成表式,分发或邮寄给有关人员,请示填写答案,然后回收整理、统计和研究。观察法观察法是指研究者根据一定的研究目的、研究提纲或观察表,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去直接观察被研究对象,从而获得资料的一种方法。科学的观察具有目的性和计划性、系统性和可重复性。在科学实验和调查研究中,观察法具有如下几个方面的作用:①扩大人们的感性认识。②启发人们的思维。③导致新的发现。实验法实验法是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联系的一种科研方法。其主要特点是:第一、主动变革性。观察与调查都是在不干预研究对象的前提下去认识研究对象,发现其中的问题。而实验却要求主动操纵实验条件,人为地改变对象的存在方式、变化过程,使它服从于科学认识的需要。第二、控制性。科学实验要求根据研究的需要,借助各种方法技术,减少或消除各种可能影响科学的无关因素的干扰,在简化、纯化的状态下认识研究对象。第三,因果性。实验以发现、确认事物之间的因果联系的有效工具和必要途径。文献研究法文献研究法是根据一定的研究目的或课题,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地、正确地了解掌握所要研究问题的一种方法。文献研究法被子广泛用于各种学科研究中。其作用有:①能了解有关问题的历史和现状,帮助确定研究课题。②能形成关于研究对象的一般印象,有助于观察和访问。③能得到现实资料的比较资料。④有助于了解事物的全貌。实证研究法实证研究法是科学实践研究的一种特殊形式。其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利用科学仪器和设备,在自然条件下,通过有目的有步骤地操纵,根据观察、记录、测定与此相伴随的现象的变化来确定条件与现象之间的因果关系的活动。主要目的在于说明各种自变量与某一个因变量的关系。定量分析法在科学研究中,通过定量分析法可以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以便更加科学地揭示规律,把握本质,理清关系,预测事物的发展趋势。定性分析法定性分析法就是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分析。具体地说是运用归纳和演绎、分析与综合以及抽象与概括等方法,对获得的各种材料进行思维加工,从而能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达到认识事物本质、揭示内在规律。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综合研究的方法,也称“交叉研究法”。科学发展运动的规律表明,科学在高度分化中又高度综合,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据有关专家统计,现在世界上有2000多种学科,而学科分化的趋势还在加剧,但同时各学科间的联系愈来愈紧密,在语言、方法和某些概念方面,有日益统一化的趋势。个案研究法个案研究法是认定研究对象中的某一特定对象,加以调查分析,弄清其特点及其形成过程的一种研究方法。个案研究有三种基本类型:(1)个人调查,即对组织中的某一个人进行调查研究;(2)团体调查,即对某个组织或团体进行调查研究;(3)问题调查,即对某个现象或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功能分析法功能分析法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是社会调查常用的分析方法之一。它通过说明社会现象怎样满足一个社会系统的需要(即具有怎样的功能)来解释社会现象。数量研究法数量研究法也称“统计分析法”和“定量分析法”,指通过对研究对象的规模、速度、范围、程度等数量关系的分析研究,认识和揭示事物间的相互关系、变化规律和发展趋势,借以达到对事物的正确解释和预测的一种研究方法。模拟法(模型方法)模拟法是先依照原型的主要特征,创设一个相似的模型,然后通过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的一种形容方法。根据模型和原型之间的相似关系,模拟法可分为物理模拟和数学模拟两种。探索性研究法探索性研究法是高层次的科学研究活动。它是用已知的信息,探索、创造新知识,产生出新颖而独特的成果或产品。信息研究方法信息研究方法是利用信息来研究系统功能的一种科学研究方法。美国数学、通讯工程师、生理学家维纳认为,客观世界有一种普遍的联系,即信息联系。当前,正处在“信息革命”的新时代,有大量的信息资源,可以开发利用。信息方法就是根据信息论、系统论、控制论的原理,通过对信息的收集、传递、加工和整理获得知识,并应用于实践,以实现新的目标。信息方法是一种新的科研方法,它以信息来研究系统功能,揭示事物的更深一层次的规律,帮助人们提高和掌握运用规律的能力。经验总结法经验总结法是通过对实践活动中的具体情况,进行归纳与分析,使之系统化、理论化,上升为经验的一种方法。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是人类历史上长期运用的较为行之有效的领导方法之一。描述性研究法描述性研究法是一种简单的研究方法,它将已有的现象、规律和理论通过自己的理解和验证,给予叙述并解释出来。它是对各种理论的一般叙述,更多的是解释别人的论证,但在科学研究中是必不可少的。它能定向地提出问题,揭示弊端,描述现象,介绍经验,它有利于普及工作,它的实例很多,有带揭示性的多种情况的调查;有对实际问题的说明;也有对某些现状的看法等。数学方法数学方法就是在撇开研究对象的其他一切特性的情况下,用数学工具对研究对象进行一系列量的处理,从而作出正确的说明和判断,得到以数字形式表述的成果。科学研究的对象是质和量的统一体,它们的质和量是紧密联系,质变和量变是互相制约的。要达到真正的科学认识,不仅要研究质的规定性,还必须重视对它们的量进行考察和分析,以便更准确地认识研究对象的本质特性。数学方法主要有统计处理和模糊数学分析方法。 思维方法思维方法是人们正确进行思维和准确表达思想的重要工具,在科学研究中最常用的科学思维方法包括归纳演绎、类比推理、抽象概括、思辩想象、分析综合等,它对于一切科学研究都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系统科学方法20世纪,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等横向科学的迅猛发展,为发展综合思维方式提供了有力的手段,使科学研究方法不断地完善。而以系统论方法、控制论方法和信息论方法为代表的系统科学方法,又为人类的科学认识提供了强有力的主观手段。它不仅突破了传统方法的局限性,而且深刻地改变了科学方法论的体系。这些新的方法,既可以作为经验方法,作为获得感性材料的方法来使用,也可以作为理论方法,作为分析感性材料上升到理性认识的方法来使用,而且作为后者的作用比前者更加明显。它们适用于科学认识的各个阶段,因此,我们称其为系统科学方法。
写论文的常见研究方法:1、归纳方法与演绎方法:归纳就是从个别事实中概括出一般性的结论原理;演绎则是从一般性原理、概念引出个别结论。归纳是从个别到一般的方法;演绎是从一般到个别的方法。门捷列夫使用归纳法,在人们认识大量个别元素的基础上,概括出了化学元素周期律。后来他又从元素周期律预言当时尚未发现的若干个元素的化学性质,使用的就是演绎法。2、分析方法与综合方法:分析就是把客观对象的整体分为各个部分、方面、特征和因素而加以认识。它是把整体分为部分,把复杂的事物分解为简单的要素分别加以研究的一种思维方法。分析是达到对事物本质认识的一个必经步骤和必要手段。分析的任务不仅仅是把整体分解为它的组成部分,而且更重要的是透过现象,抓住本质,通过偶然性把握必然性。研究过程1、确定调查课题确定题目时要注意选题是否具有研究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同时要注意选题切忌太大,也要避免无意义的重复劳动。2、制定调查计划要明确调查课题、调查目的、调查对象、调查范围、调查手段、调查步骤、时间安排。3、收集材料收集材料时要尽可能保持材料的客观性,尽可能采取多种手段或途径。4、整理材料将收集到的材料进行整理,以便后续总结归纳、形成结论。5、总结研究对整理完的材料进行分析、总结、归纳,得出一般性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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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堂整理了一篇3000字的护理学毕业论文范文,希望对你的论文写作能有所帮助: 论文题目:实习护生对老年护理临床环境的研究 摘要:目的了解实习护生对老年人的态度及老年护理临床实习环境现状,探讨老年护理临床实习环境对护生对老年人态度的影响。方法便利抽取兰州市3所三甲医院的实习护生182名为研究对象,采用一般资料调查表、老年人态度量表和老年护理临床实习环境评价问卷对其进行调查。结果实习护生老年人态度量表得分为(56±05)分,表明其态度偏消极;老年护理临床实习环境评价问卷得分为(24±48)分,表明其对老年护理临床实习环境的满意情况为中度满意。实习护生对老年人态度与老年护理临床实习环境评价呈正相关(r=512)。控制一般资料变量后,环境中归属感和成就感两个维度可独立解释实习护生对老年人态度2%的变异。结论在转变护生对老年人态度的过程中,应当重视临床实习环境对其的影响。 关键词:实习护生;老年护理;实习环境 对象与方法 1对象 采用便利抽样法,于2018年1—3月选取兰州市3所三级甲等医院的实习护生182名为研究对象。纳入标准:(1)进行临床实习的全日制护理专业学生;(2)在老年科或老年患者占科室患者人数一半以上的科室实习1个月及以上;(3)自愿参加本研究。排除标准:(1)实习期间尚未轮转老年相关科室的护生;(2)非本院实习护生(如进修生等)。 2方法 1调查工具 (1)一般资料调查表由研究者自行设计,包括性别、学历、老年科实习时间、抚养方式、有没有照顾老年家属经历、与老年家属联系频率等。(2)老年人态度量表(Kogan’sAttitudeTowardOldPeopleScale,KAOP)由Kogan[1]于1961年编制,本研究采用台湾学者Yen等[7]翻译的中文版。量表Cronbach′α系数82,信效度较好。该量表包含34个条目,采用Likert6级评分法,总分34~204分,136分为中立,>136分表示态度积极,<136分表示态度偏消极。(3)老年护理临床实习环境评价问卷由程敏等[8]于2014年以Nolan的感觉框架为理论构架而编制,Cronbach′α系数93,重测信度为74,信效度较好。问卷包括6个维度20个条目。采用Likert5级评分,总分范围20~100分。得分越高表示对临床实习环境评价越高。 2调查方法 与所在医院护理部取得联系,表明调查目的及填写方法,征得调查对象的知情同意,采用问卷星网络发放问卷的方式,被调查者匿名自愿填写。共回收185份问卷,剔除信息不全、统一性作答等问卷3份,共获得有效问卷182份,有效率为4%。 3统计分析 采用SPSS0软件分析数据,计量资料以(x±s)表示,计数资料以频数和构成比描述。采用独立样本t检验、单因素方差分析方法,对实习护生老年人态度量表得分进行分析。采用Pearson相关分析方法,分析护生对老年人态度与老年护理临床实习环境的相关性。采用分层回归分析方法,探讨老年护理临床实习环境对护生对老年人态度的影响。检验水准α=05。 结果 1实习护生老年人态度量表得分情况 实习护生老年人态度量表得分为(56±05)分。结果显示,实习护生老年人态度量表得分在抚养方式、有没有照顾老年亲属经历、与老年亲属联系频率4个方面有显着性差异(P<05)。 2实习护生老年护理临床实习环境评价问卷得分情况 实习护生老年护理临床实习环境评价问卷得分为(24±48)分,各条目平均得分为(51±79)分。 3实习护生对老年人态度与老年护理临床实习环境评价的相关性分析 4实习护生对老年人态度影响因素的回归分析 为进一步分析临床实习环境对实习护生对老年人态度的影响,以实习护生老年人态度量表得分作为因变量进行分层回归分析,以单因素分析中有统计学意义的变量以及环境评价问卷各维度为自变量。第一层放入单因素分析中有统计学意义的变量。第二层控制第一层放入的变量,引入环境评价问卷各维度。自变量赋值如下:抚养方式:老人抚养=1,父母抚养=2;有没有照顾老年亲属经历:有=1,没有=2;与老年亲属联系频率:每周=1,每月=2,每年=3。在控制一般资料变量后,老年护理临床实习环境评价问卷中归属感和成就感两个维度是实习护生对老年人态度的影响因素,可独立解释实习护生对老年人态度2%的变异。 讨论 1实习护生对老年人态度及其影响因素 本调查结果显示,实习护生对老年人态度偏消极。与Abreu等[9]的研究结果一致。Wang等[10-11]的调查结果显示,学生对老年人持积极态度。其他研究结果是护生对老年人持中立态度[12-13]。本次调查中护生对老年人态度偏消极的原因可能为调查对象来自我国西北经济欠发达地区,老年护理发展和专科教育状况与我国发达地区和国外相比差距较大,护生观念落后。本调查显示,抚养方式、有没有照顾老年亲属经历和与老年亲属联系频率是影响实习护生对老年人态度的因素,与李洋等[14-15]的研究结果相似。刘云娥[16]的研究表明,除了护士参加工作的年限外,其余人口学因素均对护士对老年人态度无影响。以上观点不一致的原因可能是护生与一般健康老人的接触不同于住院老年患者,两种老年群体身心状况不同,对护理的需求不同,另外护生扮演的角色和承担的任务也不同。因此,护生在实习过程中与老年住院患者的接触对其老年人态度的影响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2实习护生对老年护理临床实习环境的评价 实习护生对老年护理临床实习环境的评价为中度满意,与程敏[17]的研究结果一致。老年护理临床实习环境评价问卷的6个维度中,得分较高的3个维度分别是安全感、目标性和重要性,这可能与我国护理实习管理规范、模式成熟有关。说明在老年患者较多的科室,护士长和带教教师认识到老年护理的重要性,并在教学中有明确的老年护理实践目标。而成就感、持续性和归属感3个维度得分较低,说明老年护理实践中护生实习成效不显着。分析其原因可能为老年患者病情复杂,而带教教师临床护理工作繁忙,与护生探讨患者病情和共同制订整体护理计划的时间有限;另外,护生进入临床时间尚短,知识储备与技能水平使其仅能独立完成较简单、专业性不强的工作任务。 3实习护生对老年人态度与老年护理临床实习环境评价的相关性 本研究显示,实习护生对老年人态度与老年护理临床实习环境评价呈正相关。护生在实习过程中通过护理老年患者,获得新知识。医护人员、老年患者及家属、实习生、教育资源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于护生实习,不同程度地影响其态度。Garbrah等[18]认为改善护生实习环境,由老年学专科护士担任导师,学校和实践机构保持紧密联系,可以转变护生对老年人的态度。 4与老年亲属联系频率、实习环境影响实习护生对老年人态度 回归分析结果显示,实习护生与老年亲属联系频率越高,其老年人态度量表得分越高。护生与老年亲属联系越密切,可能会更关注老年群体及其健康状况。控制人口学特征后,老年护理临床实习环境评价问卷中归属感和成就感两个维度可以独立解释实习护生对老年人态度2%的变异。归属感是个人参与一个系统或环境的经验使参与者感受到自身是这个系统或环境中的一员[19]。实习护生轮转过程中归属感越强,其参与实习并最大限度发挥积极性的可能性就越高[20]。心理学对成就感的定义是当人们对一件事情产生兴趣并且得到认可而产生的一种愉悦的精神体验。成就感是行为结果在目标达成基础上的升华,是护生持续学习、优化实践的动力之一。因此,建议各实习机构老年相关科室加强老年护理临床实习环境管理[21],合理安排带教教师工作任务,使其有充足的时间与实习生交流,了解护生对老年护理及老年患者的认知,以转变其对老年人的态度。 结语 护理专业学生对老年人的态度偏消极,对老年护理临床实习环境的评价为中度满意。实习护生对老年人态度与老年护理临床实习环境评价呈正相关。在转变护生对老年人态度的过程中,应当重视临床实习环境对其的影响,采取多种措施,从归属感、成就感等多方面进行干预,最终提升老龄化背景下老年护理质量。 作者:马静 单位:甘肃中医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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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平等原则,即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法律地位平等,平等地受法律保护,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2)自愿原则,即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体现自己的意志,作真实意思表示,通过自己的内心真实意愿来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3)公平原则,即在民事活动中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用来衡量民事主体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确定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义务及民事责任承担等。(4)等价有偿原则,即取得他人财产利益或得到他人劳动服务,均应向对方支付对等价款或酬金。(5)诚实信用原则,即民事主体在为民事行为时应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信守诺言。(6)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即民事主体在进行民事活动中必须正确行使民事权利,遵守法律和国家政策,不得损害他人和社会公共利益。
论文关键词:基本原则 司法实践 衡平性 行为规范 论文摘要:在司法实践中,民法基本原则应该成为法官弥补现行法律规范漏洞和空白、衡平个案正义与公平的基准。民法基本原则的效力发挥离不开法官的创造性司法,同时,法官的自由裁量也必须在成文法的框架下进行。民法基本原则成为连接法官自由裁量与成文法框架的桥梁。 民法基本原则不仅是民事立法的指导方针、民事活动的行为规范,更应该成为司法机关裁判民事纠纷的裁判准则。这是由基本原则的意义与立法技术上的特点所决定的,民法基本原则不仅是行为规范与审判准则,更是司法机关进行创造性司法活动(或称法官……一指导功能 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突出表现在它的指导性包括对民事立法、民事行为和民事司法三个方面的指导作用 二约束功能 民法基本原则对民事立法、民事行为和民事司法都有约束力民法基本原则对民事基本法中的具体规范和单行民事法规具有约束力即民法规范不能违反民法的基本原则民事行为受民法基本原则的约束违反民法基本原则的民事行为不受法律保护民法基本原则对民事司法活动具有约束力法官解释和适用民法规范应当以民法的基本原则为依据如果偏离民法基本原则就会形成错判 三补充功能 民法基本原则在民法规范中处于指导与统帅的地位但是通常在民法规范有具体规定的情况下必须适用具体规定不能直接适用民法的基本原则有学者称民法的基本原则是帝王条款因此不可轻易动用否则就会造成适用法律有偏差和混乱在民法规范没有具体规定的情况下民法的基本原则对民法规范起补充作用由于立法者的认识有局限性;由于法律具有稳定性不能朝令夕改;由于社会关系不断发展立法不可能穷尽一切因此现行法规往往不能完全适应社会实际的需要在民法规范存在漏洞的情况下需要法院补充法律漏洞需要法院造法这是各国民事立法与民事司法经验的总结补充法律漏洞和法院造法比根据基本原则限制法律的效力有更高的要求应当十分慎重需要针对个案根据民法的基本原则以正确的理论为指导进行充分说理的创造性裁决由于基本原则是没有具体构成要件和后果的抽象规定如何准确地适用基本原则需要不断总结经验形成类案例型明确适用的基准从司法实践看民法基本原则的补充功能更多地体现在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民法的基本原则有那些?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法的基本原则:平等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自愿原则、禁止滥用权利原则一,平等的原则 二,意思自治原则(自愿原则) 三,公平原则 四,诚实信用原则 五,公序良俗原则 六,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民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整个民事立法,对各项民事法律制度和人事部民法规范起统率作用的基本准则。 根据《民法通则》第3条至第7条的规定,民法基本原则概括为: 一、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 二、等价有偿原则, 三、自愿原则, 四、公平原则, 五、诚实信用原则, 六、民事权利受法律保护原则。 教材不同,归纳也不一样,理解就行。上面几位网友回答的只是民法中的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我国的民法目前并不是成文法典,因此所有的教材对于基本原则的理解和定义都不相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法则》中规定的基本原则共八条: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正确调整民事关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宪法和我国实际情况,总结民事活动的实践经验,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第三条 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 第四条 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六条 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 第七条 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第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民事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通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 法人之间、 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第三条 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 第四条 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六条 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 第七条 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1、平等原则 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地位平等。任何自然人、法人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平等地享有权利,其权利平等地受到保护。 2、自愿原则 就是在民事活动中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即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机的判断,去从事民事活动,国家一般不干预当事人自由意志,充分尊重当事人的选择。 3、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在民事主体之间发生利益关系摩擦时,以权利和义务是否均衡来平衡双方的利益。 4、诚实信用原则 所谓诚实信用原则,其本意是要求按照市场制度的互惠性行事。 5、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进行民事活动中必须正确行使民事权利,如果行使权利损害同样受到保护的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时,即构成权利滥用。
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民法及其经济基础的本质和特征的集中体现,是高度抽象的、最一般的民事行为规范和价值判断准则。中国的民事立法上,确立了以下几项民法的基本原则: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守法原则,公序良俗原则。 (1)立法准则的功能 民法基本原则的立法准则功能,是指民法基本原则在民事立法中的指导作用和约束力。民事立法必须在一定的原则指导下进行,没有一定的原则指导,民事立法就难以准确体现立法的宗旨,也难以达到立法的目的。民法基本原则在民事立法的过程中,就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如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等基本原则的确立,就对我国的民事立法起着指导作用。这种作用无论是在制定民事基本法上,还是在制定民事单行法或民事特别法上都有所体现。具体而言,在民法的基本原则确立后,所有的民事立法都应在这些原则的指导下进行,具体的民法规范也要受其约束而不能与其相抵触。 (2)行为准则和审判准则的功能 民法的行为准则功能和审判准则功能,是指民法基本原则在民事活动和民事审判中的指导作用和约束力。民法基本原则虽然具有非规范性和不确定性的特点,但它却体现了民法的精神实质和价值取向,对整个民事法律制度有着统帅作用。在我国目前民事立法尚不完善,存在着诸多缺陷的情况下,民法基本原则对民事活动和民事审判就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首先,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如果遇到法无明文规定的情况,就可依据民法基本原则的精神实施自己的行为,而且可以合理地预期只要自己的行为符合民法基本原则的精神,就可得到法律的确认和保护。其次,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如果寻找不到相应的法律规范来适用,而且又不能以法无规定不处理时,则可直接依照民法基本原则的精神对案件作出适当的处理。甚至有学者认为,在现行法对某一现象已有规定但该规定违背民法基本原则,其适用会导致显失公正时,法院可以不适用该具体规定而直接适用民法的基本原则。不过,在这种情形下应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参见梁慧星:《诚实信用原则与漏洞补充》,载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第2卷),法律出版社1994年版,第70-71页。 (3)弥补民事法律规范缺陷的功能 弥补民事法律规范缺陷的功能,是指民法基本原则在民事法律规范存在缺陷的情形下,可起到弥补其缺陷的作用。事实上,民法基本原则在立法上的确定,正是克服成文法局限性的产物。由于立法者不可避免地存在认识上的局限,立法时不可能穷尽一切可能出现的社会现象,同时由于受法律本身稳定性的限制,不能朝令夕改,因此,现行民事法律规范往往不能完全适应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有些民事法律规范甚至成为阻碍社会经济发展的桎梏。在此情形下,民事主体就可以直接依据民法基本原则进行民事活动,人民法院也可直接适用民法基本原则处理有关案件。从这个意义上理解,民法基本原则实质上就是原则性民法规范,是具体民法规范的补充。
大学计算机科学基础有的
直接说白点,,科学基础写好怎么发你。。
第四意识状态的科学研究论文注:(关于第四意识状态的科学研究论文最初发表在美国《科学》杂志1970年第167期上。作者为美国California 大学医学院的Robert Keith Wallace博士。) 第四意识状态研究 ——意念健身术研究系列文章之三 胡伟 (河南大学 体育学院 开封475001) 摘要:意念健身术种类繁多,相互间功法、理念差别巨大,但他们也有区别于其他体育手段的共同的本质特征,即都强调进入所谓的“第四意识状态”。研究表明,第四意识状态才是意念健身术具有健身功效的根本所在。系统全面地研究第四意识状态,对于指导人们更好地运用此种健身方法健身,有着重要意义。 关键词:第四意识状态; 冥想;意念健身术;瑜伽;气功;静坐冥想 The Research of the 4th Ideology Wei Hu (Henan University, PE College 475001) Abstract:There are many kinds of body—building methods of consciousness, but their skill essentials and ideas are very different. Distinguished from other body—building methods, they have some essential characteristics in common.All of them concentrate on so—called “The 4th ideology”.The research shows us that the 4th ideology is the key version why body—building methods of consciousness have function of body—building.So a systematic and overall research about the 4th ideology has profound significance in guiding us to take body—building methods of consciousness Key Words:The 4th Ideology ; Thought; Body—built arts by awareness; Yoga; Qigong; sit carmly and think carefully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记码:[M] 文章编号: 前言 无论是印度瑜伽、中国气功,还是西方当今最为流行的静坐冥想、超觉静坐(又译为超级静坐)等,她们都有着共同的本质属性。即:都是利用人体的自我意识调节自我身心状态,进而达到增强体质,健康身心的目的。因此,他们获得了一个共同的概念“意念健身术”。[1] 纵观当今世界上各种运用意念健身的功法,大到功法理念、小到练功形式,都存在着显著的差异。例如中国意念健身术受气的思想的影响,[2]印度瑜伽深受印度宗教苦行思想的影响。[3]虽然如此,前人已经研究证实,各种意念健身术还是取得了大致相同的健康身心的功效。那么,我们不禁要问,意念健身术中,到底是什么在起健身的作用?研究这一问题,对于我们更好地运用意念健身术进行健身,就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第四意识状态”的渊源 第四意识状态一词来自美国,它是美国科学家罗伯特·华莱士和赫伯特·本森在领导一个研究小组研究观察研究练习TM(超自然入静transcendental meditation简称(TM)人群时提出的。 罗伯特·华莱士和赫伯特·本森的小组就把TM放在科学的显微镜下。他们使用了可以不间断的记录血压、心率、体温、皮肤抵抗力及脑电图的各种仪器。他们还测量了人体氧耗和二氧化碳的排出情况。另一个测量项目是血中乳酸的分泌,因为它被认为与焦虑有关。 研究小组观察了36个对象,练习TM时间在一个月至九年不等。在简短适应了实验室的环境后,他们每个人在入静前、中、后各提供了20~30分钟时间的数据。结果显示,用氧量下降,血液中乳酸分泌量减少,皮肤抵抗力增强以及阿尔法脑电波剧烈波动。这些结果与早期对禅宗及瑜伽的研究结果十分相似。 通过他们的观察罗伯特·华莱士和赫伯特·本森认为练习TM可以达到一种意识的“第四状态”,他们称它为“唤醒的、高度代谢”的状态。它与其他三种主要意识都不同——清醒、睡觉和做梦,尽管它们与每种状态都有一些相同点。罗伯特·华莱士和赫伯特·本森认为“第四意识状态”可以用来保证更好的精神和身体健康。[4] 回顾我国的种种运用意念健身的功法,其实也都强调进入“第四意识状态”的重要性,只不过在我国通常把它称之为“入静”或“入定”。综合前人做过的各种具体分析性研究情况,我们已经不难得出结论:当今世界,无论何种运用意念健身的方法,她们其实都是要借助进入所谓的“第四意识状态”来达到健康身心之目的的。这一特点也是意念健身术区别于其他体育手段的本质特征。 2、“第四意识状态”下的心理及生理状态 第四意识状态之所以能够起到健康身心的作用,与其所导致的一系列人体生理和心理变化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据前人研究数据,在第四意识状态下,人体生理和心理主要会有以下变化: 1第四意识状态下的心理状态 脑电图显示,在第四意识状态下,脑电波频率减小,波幅增大多倍,大脑各区的波形趋向同步,脑细胞的电磁活动达到高度有序化。这种变化尤其在大脑主管意识的额叶和顶叶最为显著。脑电波趋向同步表明大脑各部位的神经中枢间的灵活性、协调性大大增强,作为整个机体生理调节系统和思维器官的大脑的功能得以改善。有利于促进身体健康、开启智力。[5] 此外,在第四意识状态下,人体情绪方面,焦虑减少,充实感和愉悦感得到增加。这也有利于促进健康。 2第四意识状态下的生理状态 第四意识状下的生理变化体现在很多方面。 在神经系统上,第四意识状态下,副交感神经兴奋性增强,那些受副交感神经激活的器官会因此活动加强,许多练习者感受到的最显著的表现是,胃肠蠕动增强。(这也是意念健身术与其他体育运动的显著区别,其他运动中,往往使交感神经处于兴奋状态,副交感神经处于抑制状态,这也正说明,意念健身术具有其他体育手段不可替代的健身价值。) 在免疫系统上,第四意识状态能显著增强肌体免疫能力。国内外种种医学测试都证实,在体验过第四意识状态后,人体免疫细胞活力增强,从而提高人体抗病能力。 在内分泌方面,第四意识状态下,体内肾上腺素、去甲肾上腺素含量明显降低,心率变慢,血压显著下降。国外医学研究证实,第四意识状态对于防治心血管疾病具有显著作用。有报道说,患冠心病的人长期体验进入“第四意识状态”,五年内,几乎没有第二次发病的机会。 在循环系统方面,第四意识状态能显著改善机体血液循环功能,降低血乳酸含量。脑成像技术已经观察到,尤其改善大脑血液循环。 在呼吸系统方面,呼吸频率下降,人体耗氧量比清醒时减少16%,基础代谢率下降。[6] 第四意识状态下的心理、生理及生化变化很多,不能详细列举。而关于第四意识状态下的心理、生理及生化变化的研究,目前依然是意念健身领域很前沿的课题。 3、“第四意识状态”促进身心健康的机理 生命体中,大脑的作用究竟是什么?为何人的第四意识状态能够有利于身体健康呢?在人体科学中,人们往往十分关注大脑的思维功能,反倒忽视了大脑的另一个更为重要的功能,即它对人体健康负有的职责。纵观亿万年动物大脑的进化历程,我们不难发现,低等动物的脑在智力上是低下的,没有思维能力,只有到了高级动物灵长类,特别是人类出现后,由于新皮层的出现和发达,大脑的智力功能才得以飞跃式发展。并且也只有人类的大脑才具备了思维能力。在新皮层以下分布着的是我们人类和低等动物都拥有的共同脑区——原始脑区(围绕在脊椎顶部周围),这里密布着各种对生命体的生理活动进行调节的各种生理调节神经中枢,因而对生命的正常生理活动及健康负有重要职责。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动物脑(包括人脑)的最主要功能,其实就是调节生理活动的。知道了大脑的主要功能,那么我们也就不难解释“第四意识状态”的健身机理了。那正是因为,在所谓的“第四意识状态”下,大脑各区(包括各生理调节中枢)的功能得到和谐,对自身生理活动的调节机能增强(医学研究已经证实了这一点),从而促进了身心健康。[7] 4、“第四意识状态”的科学意义 虽然我国古人很早就提出所谓“入静”或“入定”的称谓,但这一提法是建立在模糊的、主观体验的基础之上的,没有对所谓的“入静”或“入定”做出具体的、现代科学意义上的、生理上和心理上的量化指标(或定量描述)。恩格斯曾经说过:一门没有量化的科学不是成熟的科学。美国科学家提出的“第四意识状态”一词,是结合现代科学,建立在一系列生化和心理量化测量的基础之上的。因而它具有一系列具体的生化和心理的测量指标或量化描述,比起我们建立在模糊的主观体验基础上的所谓“入静”和“入定”,就显然更有科学上的进步意义。此概念的提出,使意念健身更具可操作性、可监测性,更利于指导我们从事意念健身锻炼。 5、提出“第四意识状态”这一概念的学术价值 当前意念健身术的学术研究,重中之重是基础理论研究。古人是在科学不够发达昌盛的情况下,探索发展了意念健身,创建了种种功法和杂乱的理论体系(印度和中国在意念健身的理论上就明显不同)。在当今,如何站在现代科学基础之上重新认识古老的意念健身现象,并把它纳入现代科学体系,更好地指导我们锻炼,是我们面临的很紧迫的问题。在使古老事物纳入现代科学体系的问题上,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的概念、名词来替换旧的概念、名词,或者是在现代科学技术概念的基础上演化出可以以新代旧的概念,无疑是一条快捷的解决办法。“第四意识状态”一词很好地结合了现代心理学、生理学的科学成分,能够以具体的指标来重新看待和衡量意念健身中的所谓“入定”、“入静”。对于指导人们科学练功具有重要意义。此外,现代意念健身的理论体系采用“第四意识状态”一词,在整和众多意念健身术(包括目前流行的欧美意念健身术、中国意念健身术、印度意念健身术、日本意念健身术…),达到用语标准统一,并揭示意念健身的共同机理等方面,具有重要价值。 6、小结 种种证据已经证实,在意念健身中,起主导作用的是“第四意识状态”。这也是此类健身手段区别于其他体育手段的本质特征。在目前,国人对“第四意状态”一词还鲜为人知的情况下,我们必须加大宣传、介绍力度,才能使其更好地指导广大意念健身术的练习者科学练功。 注:《意念健身术之研究》——意念健身术研究系列文章之一,已经发表于山西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学报,2005年第三期。 《论中国意念健身术中气的思想》意念健身术研究系列文章之二,已经发表于《武术科学》2005年第9期。 参考文献: [1]胡伟,高凤山,陈海燕.意念健身术之研究[J]山西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学报,2005(3) [2]胡伟.论中国意念健身术中气的思想[J]山西大同:武术科学2005(9) [3] 李建欣印度古典瑜伽哲学思想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4] Phillip L R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