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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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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报销标准

回答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亲,报销比例百分之65左右,也和使用的药物有直接关系呢,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交一年保一年哦 医疗保险分为: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哦,缴费不同,报销比例也不同呢。 提问 哪些能够报,哪些不能够报 还有职工医疗如果自己去买 是多少钱一个月 回答 亲,这个需要具体咨询看病的医院了,因为细分类的东西太多了呢 职工医疗保险可以以灵活就业方式购买,每个月500多元 提问 乡镇医疗报65%,是所有医院,还是分等级的 我外地户口买的长沙,报销比例也是一样吧 回答 所有医院,只要是你们所在城市的,就按照百分之65左右报销 是的亲 提问 好的,谢谢 回答 不客气,希望能帮到您啊 提问 你好 我外地 湘潭户口想买长沙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应该怎么操作 回答 有长沙居住证吗? 办一张长沙居住证到所在社区办理购买手续,然后到指定银行办理缴费就可以了呢 更多13条 

医保的报销比例为:第一,医保可以报销的额度为:报销额度医疗费总额-自费-自付-起付线)*报销比例,报销比例大约在85%。第二,如果当事人发生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那么由社会保险部门按:0-4万元以下报销85%,4万元-8万元以下报销90%,8万元以上报销9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_严重疾病住院治疗的医疗费,按下列办法支付:(一)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年社会平均工资的9%—11%。(二)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年社会平均工资的3—5倍。(三)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主要由统筹基金支付,个人负担一定比例。对退休人员负担医疗费的比例,给予适当照顾。严重疾病的范围,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的具体标准,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疗费的分担比例,由省人民政府确定。

中南大学版面费报销标准

一般你们医院承认的杂志,版面费都应该可以报销,除非你是医生发的是经济方面的文章。

据我所知,中国国内的很多核心的学术期刊,投稿被使用不但没有稿费,作者还要给版面费给出版社。因为现在国内背负论文发表任务的人实在是太多了。

山东大学报销标准

从大学的现状研究科室当中在我们看到的所有的报销比例,都是80%左右。

其实这个比例现在报销的很大如果是其实这个比例现在报销的很大如果是大病的话怎么其实这个比例现在报销的很大,如果是大病的话,怎么也能达到70%以上

是所缴纳金额的一半

四川大学报销标准

大学生医保报销流程1、住院 医 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 i再凭《市城镇居民大学生医疗保卡》、 身份证、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费用总清单、疾病诊断证明书、有效票据(发票原件)、医嘱、病案首页复印件,学校开具的证明, 2、(转外就医)开通刷卡结算功能方式:学生本人或学生的监护人、委托人住院三天内,持学生本人身份证、《省社会保障卡》、住院病历、疾病诊断证明书、学院开具的证明到市医保中心服务大厅医务科窗口办理;3、因紧急抢救入住非定点医疗机构的费用处理:在发生急诊3—5个工作日内,先通过电话联系或委托他人持书面报告通过我院学生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向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登记备案,医疗费用由本人先行垫付。

回答 你好,你的问题我已收到,我正在整理你的回复,请耐心等待一会,谢谢! 你好,一、报销流程 报销范围,以就医城市为准 在异地就医时,报销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服务设施能不能报销,以就医的城市当地报销范围为准。 报销多少,参保地说了算 虽然报什么,要按就医地的标准来,但报多少,得按参保地的报销比例。比如报销的起付线、报销比例,以及最高报销限额,要看患者参保的“本地”标准。 异地就医手续齐全,却无法报销的,需要向地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错处理机制 异地就医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一、异地就医必须是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或者新型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新农合》。 二、异地就医针对的是患者本人只适合住院,不适合门诊。 三、异地就医参保人必须按规定缴纳参保费,如果断缴,将无法刷卡或刷脸结算。 出院回来医疗费用结算流程: ①、提供患者居民身份证; ②、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③、医保处打印的转院通知单; ④、三甲医院住院病历; ⑤、住院用药详细清单; ⑥、住院收费发票《手写无效》; ⑦、银行卡一张《住院垫付费用打入你提供的银行卡内》 更多17条 

大学生的医疗保险是先报销合作医疗。然后剩下来的部分由商业保险进行报销

中南民族大学报销

上了这么多次~~ 终于飘到民大了 - -!

当你有医药报销那个本子后在下次看病就行直接可以在校医院里保报 ,

笛箫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章第一条 为加强对笛箫协会的管理,促进协会的发展,充分发挥协会的协调与组织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活跃校园文化生活,根据《中南民族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暂行条例》和协会自身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协会是隶属于中南民族大学校团委,其全称为“中南民族大学笛箫协会”第三条 协会是在中南民族大学校团委领导和指导下的学生活动团体。协会活动按定期和不定期、基本活动和特别活动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协会基本活动包括周末集训、日常排练、公益演出、技能培训和对外交流等。协会每学期末需由常委会对协会各方面进行测评,并进行总结。第四条 协会的宗旨目标是:“传承民族精神,弘扬艺术文化,推动校园文明建设,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促进我校素质教育的全面发展,让笛箫爱好者能通过这一平台集聚在一起相互学习和交流,从而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第二章 组织结构第五条 协会按照自己的章程在中南民族大学校团委以及校社团联的领导和指导下,自我管理、专业服务、独立自主的组织和开展各项活动,同时聘请长期指导老师进行专业的指导。第六条 协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全体会员大会。第七条 全体会员大会每学期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召开特别会议,具体任务是:(一)审议会长的述职报告,各部长的工作报告;(二)决定下一年的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三)审议本协会的经费报告;(四)选举产生新的常务理事委员会;(五)通过或修改本协会章程。第八条 协会设会长、副会长、秘书处、艺术开发部、宣传部、演绎部、组织部、财务部、外联部等组织机构,各机构人员职责如下:(一)会长:负责协会全面工作的日程安排,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关系及活动时资源的总调动和配制,保持协会与中南民族大学校团委和校社团联以及学校其他相关部分的联系。(二)副会长:协助会长的日常工作,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督促;做好各部门与会长的沟通和联系;做好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机动应付各种紧急情况,并负责协会各项组织培训等。(三)秘书处:主要负责管理会员档案及协会日常用品;并保管好协会资料,维持协会纪律,起草协会各种文件;协调各部组织人员的工作关系,定期向协会常务理事委员会汇报各种情况。(四)艺术开发部:主要负责协会内艺术理论及技巧的研究与开发,组织开展对会员的音乐培训和集训,不断提高协会的艺术修养和演奏水平。(五)宣传部:把握正确的舆论方向,及时做好对外的宣传工作,以及宣传海报和活动场地的布置等具体的相关工作。(六)组织部:组织安排协会的各种相关活动,以及组织会员定期的学习、讨论、交流,邀请校内外专业老师,不定期进行指导与培训等。负责各种活动的具体策划工作,包括活动项目的设置、场地、评选人员等等。(七)财务部:主要负责管理协会的各种财务(包括预算和支出),并定期向常委会及会员公布财政支出情况。(八)外联部:负责协会的对外联系,组织交流工作并担任着联系各种友谊演出任务;联系一些自办活动的赞助。(九)演绎部:负责组织有上台能力者排练新曲目,提高老会员及有基础者才艺水平。演绎部人员必须为有笛箫葫芦丝口琴演出能力者。第九条 协会以“会笛箫客,传民族情”为口号,开展一系列的校园文化活动,以及包括承办外语学院分团委以及学校其他相关部门的各项活动,如:集体培训、公益演出等,推动校园文化生活的繁荣昌盛。第十条指导老师的聘任:由协会颁发聘任证书,每次活动都会邀请指导老师列席活动现场。 第三章 财务制度第十一条协会经费主要来源于校团委的拨款,企业单位的赞助及其他合法收入等。第十二条协会财务(除资料外)均由财务部统一管理,定期公开并进行透明化管理。第十三条协会的一切帐务需通过协会常委会见证,活动所有花费必须经过会长同意并签字,报销人需持有效发票申报。第十四条协会财务状况将定期在全体会员大会上向全体会员汇报,接受全体会员的监督并上报中南民族大学外语学院分团委及校社团联审查。第十五条凡具有中南民族大学学籍的在校大学生,爱好管乐,愿意参加笛萧协会,遵守本章程,都可自愿加入中南民族大学笛箫协会。第四章 会员制度第十六条按照《中南民族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暂行条理》的统一规定,协会在每学年之初招收新会员,其他时间欢迎同学自愿加入。第十七条协会会员入会注册程序:1、爱好者登记报名在档;2、录取;3、领取并填写会员档案;4、正式登记注册;5、领取会员证。第十八条协会对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同学,可授予协会荣誉会员,并适当给予一定的奖励。第十九条协会对在管乐方面有特长的老师或学生,可聘任为协会顾问;对于关心协会成长的老师可聘任为协会长期指导老师。第二十条会员享受以下基本权利:1、参加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2、阅读协会的资料和档案;3、接受协会的培训;4、在协会的相关会议上参加讨论或发言;5、对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或倡议;6、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7、查阅协会的财务表并提出疑问;8、对协会的负责人进行有根据的批评;9、要求罢免和撤换不称职的协会干部。第二十一条 会员退会自由。退会时,需到协会进行档案注销。第二十二条 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不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视为自行退会,将进行档案注销。第五章 协会负责人第二十三条 协会负责人在每年举行的模拟招聘会上招聘,据职位责任不同选择优秀人才。第二十四条 协会负责人的基本要求:爱好管乐,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思想作风正派,对协会的发展积极热情,有自己独到的见解。第二十五条 上一年有两门或以上功课不及格者,不得担任协会会长职位。第二十六条 协会会长与副会长对协会发展负主要责任。第二十七条 协会负责人工作须遵循以下原则:1、团结一致、分工协作;2、少数服从多数;3、任劳任怨、各尽其才;4、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服从协会的合理安排。第二十八条 协会负责人工作方针:准时、高质、高效。第二十九条 协会负责人责任期间为选举产生之际至下届负责人选举产生之时后一星期。第三十条 协会负责人两次无故缺席或迟到,视为自动辞职。第三十一条 协会负责人辞职时须提前一星期向理事会提交辞职报告。协会常务理事辞职须提前一星期向常务理事会提交辞职报告。第三十二条 协会负责人选举产生后,须采用书面形式认可本协会章程,方可担任本协会负责人。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之修改,应依照如下程序:1、正式成员二分之一以上联名提议;2、由会长拟订章程修订案,提请成员大会复决。经正式成员总额半数以上出席,以及出席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决议,方得修正。修正通过后,由会长公告全体正式成员。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经成员大会通过后,由本协会会长公告实行,修正时亦同。新规则的产生需经本协会各级会议所制定之议案。第三十五条 本协会新旧干部交接时,现任工作人员应将全部财产与新任人员核对无误后,列册移交下届参考。第三十六条 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程序,由中南民族大学校团委以及校社团联等执行机构或十名以上本协会会员联名提出,并交本协会会员大会审议。第三十七条 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上通过后七日内,经校团委核准后生效。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第三十八条 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之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时,由协会执行机构提出终止动议。第三十九条 本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上级单位审查同意。第四十条 本协会终止前,须在校团委组织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第四十一条 本协会经校团委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第四十二条 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校团委的监督下,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处理。第八章 附则第四十三条 凡以本章程抵触的,以本章程为主。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自会员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中南民族大学笛箫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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