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维护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和公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科技进步和创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四川省专利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专利纠纷的行政处理和调解、假冒他人专利和冒充专利行为的查处以及其他与专利有关的活动,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 市知识产权局是本市管理专利工作的行政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本办法。 经济贸易、科技、公安、工商行政、质量技术监督、版权和广电等行政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专利保护工作。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在市知识产权局指导下,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保护工作。第四条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应明确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协调处理专利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第二章 专利保护与管理第五条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以及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做好专利管理工作,建立衡量区域、行业技术创新能力的专利评价体系。指导企业、事业单位开展专利保护工作,引导企业、事业单位建立和完善专利管理制度。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专利事业的投入,设立专利扶持财政专项资金。专利扶持财政专项资金用于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专利申请资助、专利项目扶持以及宣传培训、奖励等事项。第七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将具备申请专利条件的发明创造及时申请国内、国际专利,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给予必要的指导。职务发明申请专利之前,与该发明创造技术方案有关的人员对该发明创造负有保密责任并不得私自进行转让。 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设计人,给予奖励。专利转化实施后,应给予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设计人报酬。 奖励或报酬可以现金、股份、股权收益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形式给付,给付的数量、时间和方式,由当事人约定。第八条 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根据需要或者当事人的申请,组织或委托有关单位进行专利技术鉴定工作。当事人也可以委托依法成立的专利技术鉴定机构进行专利技术鉴定。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向有关部门提交专利检索报告或专利权有效证明材料: (一)重大科研立项和新技术、新产品开发; (二)技术、设备的进出口贸易; (三)申请国家扶持、投资的科技项目; (四)外方以专利技术、设备作为投资申办中外合资、合作企业; (五)对专利资产进行资产评估的; (六)其他重要经济贸易活动中涉及专利的。第十条 国有资产占有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专利资产的评估: (一)转让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 (二)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合并、分立或清算的; (三)以国有专利资产与国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合资、合作的,或者许可国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合资、合作实施的; (四)以专利资产作价出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 (五)以各种形式从国外引进专利技术的; (六)需要进行专利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的。 专利资产的评估由具有合法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执行。 非国有资产占有单位也可依法申请对其专利资产进行评估。第十一条 专利权人和专利实施被许可方,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专利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记,专利标记的标注方式应符合相关规定。第十二条 利用会展、广播、电视、报刊广告等宣传、推销专利产品和专利方法的,当事人应当向有关部门提交专利证书或者专利许可合同等有效证明文件。第十三条 展览会、展示会、推广会、交易会等会展的举办者以及商业流通领域单位,应加强对涉及专利的产品或者技术的管理,对进场参展或者销售涉及专利的产品或者技术,应当查验其专利证书或者专利许可合同等有效证明文件。对未能提供专利证书或者专利许可合同等证明文件的,应当拒绝其以专利产品、专利技术的名义参展或者销售。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故意为他人侵犯专利权、假冒他人专利、冒充专利的行为提供制造、许诺销售、销售、使用、展示、广告、仓储、运输、隐匿等便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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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没有机构名称叫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主要分三个方面,商标,专利,版权。商标归商标局管,专利归专利局管,版权归版权局管。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 邮政编码:100088电 话:总 机:62083114 局值班室:62083334 局信访室:62083357 咨询服务电话:62356655 专利申请咨询:62085599 专利申请受理:62085500 专利申请收费:62085566 专利复审受理:62801799 国际申请咨询:62085577 审查流程管理:62085588 专利文献咨询:62083246 / 3238 网站技术(专利检索)支持电话:82000860-8212、8214
电话总机为62083114,咨询服务电话 62356655。邮政编码:100088,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扩展资料:国家知识产权局是是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行政级别为副部级。负责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负责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的注册登记和行政裁决,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等。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专利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电话总机为62083114,咨询服务电话 62356655。国家专利局同时设立了官网,网站有信息查询、政务公开、局长邮箱等等功能。拓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为国务院直属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全国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紧紧围绕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公众参与三大功能定位的要求建设设置了政务、服务、互动、政务公示、信息公开、专利申请指南、充分发挥网络优势宣传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经成为发布保护知识产权信息、提供保护知识产权服务、进行保护知识产权交流的主要平台和阵地参考资料:国家专利局官网
并没有每年招聘很多人,只是2019年,2020年以至于2021年大量招人。其中2019年和2020年是招聘激增年(因为提质增效任务) 2021年大概率会缩减招人计划,每个中心情况不一样,但是目前跳槽来的中心这几年辞职人数基本个位数。专利申请在大陆快速发展是2008年开始的,但直至2018年的十年发展过程,专利申请量增长特别迅速,迅速到申请总量跃居世界第一并遥遥领先。专利审查出现大量积压,发明专利约出现2-3年申请量积压。即使这样,真正的创新者参与专利申请比例仍然很低,原因主要在于,这十年间专利申请的价值主要来自于政策红利和荣誉品牌价值。专利通过市场化的商业行为实现价值的渠道仍然缺乏。2018年以来,市场环境以净化为主,偏袒创新者利益鼓励创新的趋势明显(有兴趣可以去淘宝发起一次侵权投诉感受一下)。长远来看,这将持续激励创新者申请专利。但短期,需要有吃螃蟹的人先行先试,形成示范效应,因此短期增长并不明显。同时,受政策调整影响,原有专利申请动机下的申请行为将断崖式降低。因此,接下来专利申请量将有短期断崖式降低,后持续提升。而2019-2020年就是申请量的谷底。就审查员的成长过程看,一个新人到成熟,需要1-2年时间。我认为,这个数量审查员的需求是存在的,但在两年左右会趋于平稳,后期的需求量主要是满足动态平衡和少量增长为主。
深圳哲冠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龙岗街道南联路73号铭泰商务中心1009中国专利有三种:1)发明专利2)实用新型专利3)外观设计专利时间和费用:(1) 发明:分初审阶段和实审阶段两阶段。申请后可以在满18个月时公开,2-4年内授权,保护20年;(2) 实用新型:申请后,大约3个月授权,保护10年;(3) 外观设计:申请后,大约4个月授权,保护10年。费用:不同专利收费不同 ,个人名义和公司名义申请费用不同(个人申请的申请费等规费可以部分减免)更多具体的可以联系龙岗南联附近哲冠知识代理机构,还是蛮专业的。
第一家是常州的,第二家是烟台的,后面的就不知道了,据我所知很多省都在争取设立,甚至有的省份既有省级的,也有市级的,比如广东
根据《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结合我局职责,武汉市知识产权局信息公开指南如下:(一)公开目录1、行政许可事项的依据、条件和程序以及行政收费项目的依据和标准2、向社会承诺办理的事项3、专项基金、资金的使用情况(二)公开指南1、行政许可事项的依据、条件和程序以及行政收费项目的依据和标准为了规范本局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程序,实现行政许可法定化、规范化和公开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市人民政府关于精简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武政[2003]85号)和有关规定,对本局受理的专利法律状态认定行政许可项目制定以下实施办法。(1)行政许可受理、决定机关:武汉市知识产权局(2)法律依据:《武汉市专利管理条例》第十五条(3)行政许可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专利法律状态认定:申报市级科技、经济计划的项目中含有专利权的;以专利权作价出资或者进行专利资产评估的;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或者海关保护专利权的;设立企业、引进境外技术或者从事境外来料加工涉及专利权的;技术或者产品出口项目中,涉及进口国家或者地区专利权的;商品销售中涉及专利权或者专利申请的;举办各类技术与产品展览会、展示会、推广会、交易会涉及专利权或者专利申请的;其他应当认定法律状态的。(4)申请行政许可需提交的材料:《专利法律状态认定申请书》;需认定专利的基本情况,如专利号、申请人、专利名称等。(5)行政许可流程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知识产权局行政执法处申报;符合受理条件的由行政执法处将有关内容传真至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反馈的《专利登记簿副本》后,向申请人出具《专利法律状态认定书》(6)行政许可时限:一般情况下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7)行政许可结果:颁发《专利法律状态认定书》(8)收费标准:不收费(9)注意事项:本局所认定的法律状态有效期至该专利下一年度应依法缴纳年费时止;专利法律状态实时变化影响专利的有效性。2、向社会承诺办理的事项作为市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职能部门,市知识产权局愿为包括外贸企业在内的武汉地区各企事业单位在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方面提供一些实质性的服务工作。(1)专利宣传。在专利宣传培训方面,可以提供宣传培训资料并可派人到企事业单位进行讲座或协助组织开展专利培训。(2)知识产权制度。在知识产权制度方面,可以指导企事业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制定相关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3)专利申请。在专利申请方面,可以对专利申请进行资助,可以组织有经验的专利代理人提供相关专业的专利代理优质服务,对于重大发明专利,可以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加快审查。(4)在专利文献方面。我局下属的武汉?中国光谷知识产权信息中心可以提供专利查新检索、定题检索、建立行业专利数据库、培训专利文献利用工作人员等全方位的服务,该中心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市人民政府共同组建,以光电子专利信息为主,兼顾其他领域国内外的全部专利文献,目前二期工程全面建成,成为国内一流、集专利检索、专利战略研究及各类知识产权服务为一体的专业性咨询服务机构,已使武汉楚天激光、神龙汽车、红桃K、健民药业、高德公司、银泰科技公司等一大批高新技术企业受益。(5)专利战略。在专利战略方面,我局和华中科技大学联合组建了知识产权战略研究院,可以为企事业单位研究制定高水平的专利战略,帮助企业充分利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占领市场竞争制高点,从而获得长足发展。(6)专利行政执法。在专利执法方面,我局具有处理专利纠纷的准司法的职能,可以及时有效的制裁专利侵权行为,等等。总之,我局将会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作用,指导帮助企事业单位开展知识产权工作,为各单位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激励保护创新,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提供热情、优质的服务。3、专项基金、资金的使用情况为了充分发挥专利资助资金的引导功能,使之切实为我市专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服务,本着提高专利申请质量、突出重点的指导思想,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及湖北省知识产权局的有关精神,现就我局专利申请资助工作通知如下:(1)申请办理资助资金的条件资助申请人是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单位或者个人(含在本市进行投资,并在本市申请专利的非本市居民);在本年度内提出专利申请并于其后(指当年及以后若干年)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提交下列文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备核:武汉市专利资助资金申请表;专利证书;缴纳专利申请费的原始收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或武汉代办处出具);属于职务发明的须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及经办人身份证明,属于非职务发明的须提交资助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2) 资助资金发放的标准及资金支付方式资助资金发放的标准:职务发明:发明2000元,实用新型200元,外观设计200元。非职务发明:发明1000元,实用新型100元,外观设计100元。资助资金的支付方式:职务发明由专利申请人开具收据后,以转账支票支付;非职务发明以现金或现金支票的形式支付。(3)申请办理资助资金的时间、地点及对象市知识产权局办理点:办理时间:每月9日(如遇休息日则顺延至最为接近的工作日)办理地点:市知识产权规划发展处,汉口发展大道164号武汉科技大厦13楼。办理对象:除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登记注册的企业以及武昌地区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以外的所有专利申请人。市知识产权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办理点办理时间:每季度办理一次。办理地点:市知识产权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珞瑜路546号(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6楼西)办理对象: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登记注册的企业以及武昌地区大专院校、科研院所。(4)专利资助资金的管理领取专利资助资金的单位应加强对资助资金的管理,专款专用,使其在本单位的专利申请、实施、管理和保护中发挥积极作用。各有关单位应于次年1月15日以前将本单位专利资助资金的使用以及开展专利管理工作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本局报告,本局将根据各单位开展专利申请、实施、管理和保护工作的情况进行综合测评,并依据测评情况确定下一年度专利资助资金安排。
中国没有机构名称叫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主要分三个方面,商标,专利,版权。商标归商标局管,专利归专利局管,版权归版权局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