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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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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基本内容

公务员考试就是国家或地区人事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求和工作规划面向社会招录国家工作人员。一报考条件 公务员考试首先发布招考简章和具体岗位,上面有详细的报考条件。例如:学历、学位、政治面貌、专业、基层工作经验等,不同岗位对报考条件的差别很大。二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后招考人员通过网络对你网上报名时留下的资料进行审核,看是否符合所报岗位的招考条件,如通过网上审核就可以通过网上银行缴费。三笔试 一般考两门,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四面试环节 笔试后按招考人数的1:3(有时按1:5)进入面试,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此时要提供所有你在网上报名时所留下的资料的原件,如:毕业证,身份证,学位证,户口本等等。五体检 通过面试后经过体检、政审及十天左右的公示就可以上岗了。以上任何一步被淘汰,后面的步骤也就不用参加了。 招考的详细信息都是通过各省、市、区人事部门的人事考试网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网站发布,报名也是通过这些网站,省级招考一般在每年的三、四月份,国家的一般在11月份,应时时留意,报名期一过就无法补报了。 整个考公务员的过程中每一步要干什么都会在报名时的网站上进行公布,只要及时上网就可以了解到什么时候该干什么。注意报考时岗位的选择极为重要,在满足专业、学历、学位、政治面貌等条件下要综合考虑选择合适的岗位,有些部门报考人员少但可能地处偏远,有些热门岗位的竞争却过于激烈,应当根据自身条件和家庭状况综合平衡考虑。 平时可以买一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一本《申论》的书来看,只要书的内容没有谬误就可以了,并不需要特意去买某以特定出版社的书,《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主要考察逻辑推理能力和运算能力,《申论》主要考察阅读能力和思辨能力,平时应注意培养。以下为公务员报考的细致条件:(一)报考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11条规定: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十八周岁;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具有良好的品行;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七项构成了作为公务员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同时,它也就成为公务员考试报考的前提条件。另外,报考者必须身体健康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报考特殊职位的考生还应具备该职位要求的特殊条件。  (二)公务员报考的限制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24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曾被开除公职的;  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以上各情形是公务员职位所严格禁止出现的,从根本上说,这是为了保证公务员队伍的思想素质、政治道德素质,以确保公务员队伍的纯洁性。  (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是指:由录用主管部门依法规定的成为某个职位上的公务员时不可缺少的条件。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一般由招录机关提出,经省级以上考试录用主管部门批准后予以公布。具体职位的资格条件各不相同,作为招考条件来说,不可能一个职位一个样,实际是先规定考生一般应具有的资格条件,如年龄、学历等,然后再确定一些职位类别要求的特殊资格条件,如专业等。具体说来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  年龄条件   考虑到人才成长规律和机关用人成本,一般规定报考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有些职位,如某些行政执法类职位等,年龄上限会低一些;有些偏远落后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经批准年龄上限可以适当放宽一些。  学历条件   按照现行规定,报考公务员一般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但是有些职位,特别是省级以上机关的职位,会要求本科或研究生以上学历,而偏远落后地区和某些少数民族地区的部分职位,经省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放宽到高中、中专学历。  专业条件   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多数职位对报考者所学专业有明确要求,有的职位还要求报考者必须掌握某项专门技能。  政治条件   党的机关和某些特殊职位招考公务员一般对报考者的政治面貌有明确要求。   另外,有些职位,如警察,对身高等条件有特殊规定;如翻译,对外语的掌握水平有特殊规定;如会计,对会计师资格有特殊规定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可能在公务员法里一一列举,所以,法律授权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依照公务员法及有关法律做出规定。另一方面,对报考条件的限制涉及公民的权利,不能随意限制,为了防止各招录单位限制过多,所以公务员法规定,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必须由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规定。

录用公务员的程序包括:发布招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中央一级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试用与培训,其中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符合的取消录用。考试方式:各个地方的考试科目都是地方自定的,一般都有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各有不同,北京、山东、浙江、上海和广东等省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要报地方公务员考试的同学要注意查阅当地政府公布的招考简章,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复习。当下就公务员考试改革的趋势来看,倾向于向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靠拢。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公务员考试

公务员考试就是国家或地区人事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求和工作规划面向社会招录国家工作人员。一报考条件公务员考试首先发布招考简章和具体岗位,上面有详细的报考条件。例如:学历、学位、政治面貌、专业、基层工作经验等,不同岗位对报考条件的差别很大。二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后招考人员通过网络对你网上报名时留下的资料进行审核,看是否符合所报岗位的招考条件,如通过网上审核就可以通过网上银行缴费。三笔试一般考两门,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四面试环节笔试后按招考人数的1:3(有时按1:5)进入面试,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此时要提供所有你在网上报名时所留下的资料的原件,如:毕业证,身份证,学位证,户口本等等。五体检通过面试后经过体检、政审及十天左右的公示就可以上岗了。以上任何一步被淘汰,后面的步骤也就不用参加了。 招考的详细信息都是通过各省、市、区人事部门的人事考试网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网站发布,报名也是通过这些网站,省级招考一般在每年的三、四月份,国家的一般在11月份,应时时留意,报名期一过就无法补报了。 整个考公务员的过程中每一步要干什么都会在报名时的网站上进行公布,只要及时上网就可以了解到什么时候该干什么。注意报考时岗位的选择极为重要,在满足专业、学历、学位、政治面貌等条件下要综合考虑选择合适的岗位,有些部门报考人员少但可能地处偏远,有些热门岗位的竞争却过于激烈,应当根据自身条件和家庭状况综合平衡考虑。 平时可以买一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一本《申论》的书来看,只要书的内容没有谬误就可以了,并不需要特意去买某以特定出版社的书,《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主要考察逻辑推理能力和运算能力,《申论》主要考察阅读能力和思辨能力,平时应注意培养。以下为公务员报考的细致条件:(一)报考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11条规定: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十八周岁;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具有良好的品行;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七项构成了作为公务员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同时,它也就成为公务员考试报考的前提条件。另外,报考者必须身体健康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报考特殊职位的考生还应具备该职位要求的特殊条件。  (二)公务员报考的限制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24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曾被开除公职的;  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以上各情形是公务员职位所严格禁止出现的,从根本上说,这是为了保证公务员队伍的思想素质、政治道德素质,以确保公务员队伍的纯洁性。  (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是指:由录用主管部门依法规定的成为某个职位上的公务员时不可缺少的条件。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一般由招录机关提出,经省级以上考试录用主管部门批准后予以公布。具体职位的资格条件各不相同,作为招考条件来说,不可能一个职位一个样,实际是先规定考生一般应具有的资格条件,如年龄、学历等,然后再确定一些职位类别要求的特殊资格条件,如专业等。具体说来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  年龄条件  考虑到人才成长规律和机关用人成本,一般规定报考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有些职位,如某些行政执法类职位等,年龄上限会低一些;有些偏远落后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经批准年龄上限可以适当放宽一些。  学历条件  按照现行规定,报考公务员一般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但是有些职位,特别是省级以上机关的职位,会要求本科或研究生以上学历,而偏远落后地区和某些少数民族地区的部分职位,经省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放宽到高中、中专学历。  专业条件  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多数职位对报考者所学专业有明确要求,有的职位还要求报考者必须掌握某项专门技能。  政治条件  党的机关和某些特殊职位招考公务员一般对报考者的政治面貌有明确要求。  另外,有些职位,如警察,对身高等条件有特殊规定;如翻译,对外语的掌握水平有特殊规定;如会计,对会计师资格有特殊规定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可能在公务员法里一一列举,所以,法律授权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依照公务员法及有关法律做出规定。另一方面,对报考条件的限制涉及公民的权利,不能随意限制,为了防止各招录单位限制过多,所以公务员法规定,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必须由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规定。

您好!公务员考试录用包括发布招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考试)、面试、考察与体检、公示、审批或备案几个环节。必要时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对上述环节进行调整。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

考试录用制度是整个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内容

录用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德才兼备,因事择人,并且以竞争为核心,公开竞争是前提,平等竞争是保证,择优竞争是目的,考度是国家公务员录用的基本方式。 新录用的公务员要进行为期一年的使用,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培训,省以上的政府工作部门按照特殊固定录用无2年以上的基层工作进经历人员,应当安排基层工作1,2年,试用期满合格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可以原岗位延长试用期,最多不超过半年,科调换岗位,延长试用期,最多不超过9各月,期满仍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不敢说肯定是这样的哦,不过根据规定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四、报考省级以上政府工作部门的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报考市(地)级以下政府工作部门的文化程度由省级录用主管机关规定。五、报考省级以上政府工作部门的须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六、身体健康,年龄为三十五岁以下。简而言之应该是,中国国籍;爱党爱国;守法;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年龄限制我也只是自己认为啊觉得不对别骂

考试录用制度是整个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内容吗

一句话说不清,请阅读国家公务员法。

我国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职位类别划分的依据标准,综合治理类、专业技能类、行政执法类三类职位的特点,各单位举行职位设置的依据与要求。  第二,职务设置的主要内容。包括职务序列设置的依据和有关职务类型、职务层次、职务名称的规定。  第三,级别设置的主要内容。包括级别内涵、作用,级别确定与提升的依据,职务与级别对应的原则。  国家公务员制度(文官制度)指通过制定法律和规章,依法对政府中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进行科学管理的一种人事制度。建立和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是中国干部人事制度的重大改革。中国以往干部人事制度中存在一些问题,如干部队伍笼统庞杂、管理权限过于集中、管理方式陈旧单一、管理制度很不健全、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法制化和现代化进程。为了改变这样一种局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于2005年4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务员法的通过标志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形成。中国公务员制度不搞“政治中立”,不搞“两官分途”,注重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为人民服务的综旨,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建立中国公务员制度的举措其最具突破性的贡献就是确立了经过竞争性考试择优录用公务员的基本原则,从而为人才能够脱颖而出创造了制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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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广播电视大学作业《公务员制度讲座》(一) 填空 1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2由我国国家性质所决定,与我国政党(制度)相适应,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的原则。 3我国的行政机关包括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 4政党机关工作人员列入(公务员)范围符合我国的的宪法体制和(司法实践)。 5科举制对我国从事管理以至世界(文官考试录用)制度的产生有重大的影响。 6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 7公务员管理的原则,是指公务员(管理活动)和管理行为应遵循的(原理)和准则。 8公务员的任用,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 单选 1、( B )年,我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作为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正式颁布 A、1987 B、1993 C、1998 D、2003 2、( B )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公务员制度的 A、重要方针 B、政治特点 C、主要原则 D、基本政策 3、( B )我国公务员制度与西方文官制度不同,不实行 A、两官分设 B、两官分途 C、政治中立 D、政治独立 4、( B )公务员管理的原则之一是 A、公平、公开、平等、竞争 B、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C、公平、公正、公开、择优 D、公平、公正、平等、竞争 5、( D )我国《公务员法》于 年1月1日正式实施 A、2003 B、2004 C、2005 D、2006 三、多选 1、(ABCD)公务员的范围包括那类机关的工作人员 A、党政机关 B、人大、政协机关 C、审判、检察机关 D、民主党派机关 2、(ABE)下列职务中,领导职务为 A、市长 B、副局长 C、调研员 D、主任科员 E、乡长 3、(ADE)下列职务中,综合类非领导职务为 A、巡视员 B、厅长 C、科长 D、副主任科员 E、办事员4、(BCD)下列属于公务员管理基本原则的是 A、纪律约束 B、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 C、分类管理 D、依法管理 5、(ABCDEFGP)我国行政机关招考录用公务员应当经过的程序是 A、发布招考公告 B、资格审查 C、考试 D、录用考察 E、体检 F、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 G、审批 P、试用 四、名词解释 1、公务员义务 答:是指国家法律对公务员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 事先约束和强制。 2、职位的涵义 答:是机关职能的微观载体,是公务员职务的依托,是职权的支点。 3、职务序列 答:是依据责任大小,工作难易程度,任职资格条件的不同所区分出的从低到高的职务层次,形成机关的层级结构,也为公务员提供了职业发展的阶梯。 4、公务员权利 答:是指国家法律对公务员在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执行公务的过程中,可以作出某种行为,要求他人或者不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 五、判断对错 (√ )公务员义务是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法律形式确立的,公务员行为的准则。 (√ )职位分类与品位分类两种分类方式各有长短。 (√ )调研员、副调研员是综合管理类非领导职务序列的职务。 (√ )考试录用就是通过竞争性考试选拔政府人员的一种制度。 (√ )录用适用于"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 六、问题 1、公务员管理的原则? 答: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 三、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分类管理原则; 五、依法管理及公务员依法履行职务行为受法律保护的原则; 2、公务员条件的具体内容? 答: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公务员义务的特点? 答:一、公务员的义务以公务员的身份为前提; 二、公务员必须作出一定的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的行为,即具有作为和不作为的义务; 三、这种义务是对公务员的约束; 四、公务员义务具有强制性; 4、考试录用的适用对象? 答:适用于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 七、简述题 1、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公务员制度 答:制定公务员法,必须从中国国情出发,反映我国政治体制的特点和要求,有利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公务员制度: 1、 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政治特点。 由我国国家性质所决定,与我国政党制度相适应,我国公务员制度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原则,作为干部人事制度的公务员制度必须全面贯彻和体现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保证党的组织领导的实现; 2、 从我国实际出发确定公务员范围。 公务员包括政党机关工作人员,这是只有中国特色的公务员制度 又一个重要特点; 3、 我国公务员制度不4、 实行"两官分途"; 2、公务员义务与纪律的关系 答:公务员义务与纪律即有联系又有区别,公务员义务与纪律的联系在于二者都是为公务员所规定的,任何公务员都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都具有国家的强制力,违反了义务或纪律的公务员都会受到相应的惩处,都需承担相应的责任。公务员义务与纪律的区别表现在:二者强调的内容不同,首先公务员义务由于是从宏观的角度正面提出的公务员"必须为"的要求,而公务员纪律是从正面提出的公务员"不得为"的要求。其次公务员的义务由于是从宏观的角度对公务员的行为作出的规范。因此,其具体内容必然地较抽象与概括,而公务员纪律是从微观的角度对公务员的行为提出的细致的要求,因此,其内容必须比较具体,以便于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又与公务员权利的关系不同,公务员的义务是相对于公务员的权利而言的,而公务员纪律则没有这层与公务员权利的对应性。 哈尔滨广播电视大学作业〈公务员制度讲座〉(二) 填空 公务员义务,是指国家法律对公务员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和强制。 公务员权利,是指国家法律对公务员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执行公务的过程中,可以作出(某种行为),要求他人为或者不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 我国职位分类制度的内容包括(职位类别)划分的依据标准。 职务的内涵是公务员(职务)所承担的应该完成的任务,是机关对公务员(职权)、职责的委托。 所有公务员都有级别,但并不是(所有)公务员都要有衔级。 官员选拔制度伴随着(国家)的产生,适应阶级统治的需要而形成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 人事分类制度,主要是两种,一是以"人"为中心的分类,称为(品位分类);二是以(事)为中心的分类称为职位分类。 根据公务员是否承担领导职责,将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两大类型。 单选 1、( B )是机关与公务员之间产生权利义务关系的主要依据 A、职级 B、职务 C、职位 D、职权 2、( B )是具体从事规划、咨询、决策、组织、指挥、协调、监督及机关内部管理工作 A、行政执法类职位 B、综合管理类职位 C、专业技术类职位 D、其他类别职位 3、( B )从副科长到国务院总理,公务员领导职务等次为 A、8 B、10 C、12 D、14 4、( B )公务员考核的重点是 A、工作业绩 B、工作实绩 C、工作纪律 D、工作成绩 5、( B )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具体对应关系,主要在何处体现 A、职位分类 B、工资制度 C、职务序列 D、职级序列 三、多选 1、(ABCD)公务员义务本身的特点是 A、主体性 B、程序性 C、约束性 D、强制性 2、( AB )公务员录用的方法 A、公开考试 B、严格考察 C、择优录用 D、平等竞争 3、( ABC )的基本方法是 A、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 B、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 C、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D、目标考核和工作考核相结合 4、(ABCD)公务员考核等次划分为 A、优秀 B、称职 C、基本称职 D、不称职 5、(ABCD)公务员考核的基本原则 A、全面考核和重点考核相结合 B、客观、公正、公开、民主 C、分类考核 D、考用结合 四、名词解释 1、两官分途 答:即政务类公务员和业务类公务员,或称政务官和事务官。 2、政治中立 答:是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普遍要求。其内容是公务员不与政党共进退,对各政党一视同仁,对各政党作价值中立的判断,而且公务员须远离政治活动。 3、职位分类 答:是以"事"为中心的分类,侧重职位的职务、职责与职权。 4、公务员录用 答:是指机关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面向社会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核的办法选拔公务员的活动。 五、判断对错 1、(×)依法履行公职,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为公务员。 2、(×)公务员主管部门是指政府人事部门。 3、(√)中国古代真正以考试的方式选拔官员是从隋朝科举制度的创立开始的。 4、(√)西方采用公开竞争考试的方法选拔官员始与18世纪的德国。 5、(√)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六、问题 1、何谓科举制? 答:就是设科取人之意,主要是通过设置分门别类的考试以考试成绩作为确定人选的主要标准的选拔任用方式。 2、公务员录用的标准? 答:德才兼备是我们党长期实践中形成的公务员录用的标准,具体来讲,既不仅测试报考人员的文化知识和业务能力,还要考察其政治态度和思想品质。 3、公务员考核? 答:是指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各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据一定的程序和对管理的公务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目标的情况进行的了解和评价。 4、考用结合的原则? 答:即对公务员的考核,必须同正确使用考核结果有机结合起来,考核结果要作为调整公务员的职务级别和工资以及公务员的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七、简述题 1、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功能 答:1、具有科学选拔人才的功能 考试不是选拔人才的唯一手段,但本身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客观性,能够相对准确地测试人的素质和能力,从而使其在选拔人才中,具有特殊功能。 2、具有改善人才结构的功能 考试反映了机关各类职位对人才结构的特殊要求,将考试作为录取公务员的主要方式。 2、公务员考核的内容 答:1、德:包括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个人品德; 2、能:包括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3、勤:指事业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和勤奋精神; 4、绩:是工作实绩,公务员在完成任务目标和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通过所提出的工作思路采取的措施,发挥具体作用而取得的绩效等; 5、廉:指谦洁自律情况; 哈尔滨广播电视大学作业《公务员制度讲座》(三) 一、填空 1、公务员任免制度是关于公务员职务任免(形式)、任免机关及其(权限)、任免职务的情形以及相关事宜的管理制度。 2、(选任)和(委任)是我国公务员职务的主要任用方式。 3、我国公务员培训的基本原则是(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 4、公务员交流的法定形式包括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 5、公务员职务晋升制度,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注重(工作实绩)。 6、公务员纪律,是指机关为保障实现其(职能),维护机关的秩序和正常运转而制定的,要求每一个公务员遵守的(行为规范)。 7、回避制度最早出现于(中国)。这一制度从东汉正式建立,一直沿用到清末,成为我国古代一项很有特色的(官吏制度)。 8、(任职培训),是指机关对准备晋升一定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按照拟晋升领导职务的要求所进行的培训。 二、单选 1、(A)公务员职务任用方式有 A、选任、委任、聘任 B、委任、考任、聘任 C、选任、聘任、考任 2、(A)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的程序是 A、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履行任职手续 B、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任职 C、民主测评、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履行任职手续 D、民主测评、组织考察、讨论决定 3、(A)转任是公务员的 A、内部交流 B、局部交流 C、外部交流 4、(A)公务员法规定的处分种类是 A、6 B、7 C、8 D、9 5、(A)要求公务员在担任某些关系密切的职务方面实行任职回避 A、亲属关系 B、同乡关系 C、同事关系 三、多选 1、(ABCD)国家对公务员实行规范化、制度化培训的四种类型是 A、新录用人员的培训 B、任职培训 C、专门业务培训 D、更新知识培训 E、工作能力的培训 2、(ABCDFG)公务员法规定的处分种类是 A、警告 B、记过 C、记大过 D、降级 E、降职 F、撤职 G、开除 3、(ABC)挂职锻炼是一种特殊的交流形式,其特殊性表现为 A、不办理调动手续 B、具有时间性 C、内外混合性交流形式 D、外部交流形式 4、公务员回避制度的种类一般包括(ABC) A、职务回避 B、公务回避 C、地区回避 5、(ABCDE)公务员奖励的种类为 A、嘉奖 B、三等功 C、二等功 D、一等功 E、荣誉称号 四、名词解释 1、降职 答:是对不称职公务员,依一定程序,降低其原有的职务,由较高层次职务改任较低层次的职务。 2、公务员培训 答:指机关根据公务员工作职责的要求和提高公务员素质的需要,通过各种形式,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公务员进行的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素养和技能训练为主要内容的各种教育和训练活动。 3、公务员调任 答:指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层次的非领导职务。 4、竞争上岗 答: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重要成果,是干部选拔任用方式的改革,也是公务员职务公开方式的创新,在本单位或本系统进行,适用于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 五、判断对错 1、(√)委任制是由任免机关在其任免权限范围内,委派公务员担任一定职务或免去职务。 2、(√)理论联系实际是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公务员培训的方向和宝贵经验。 3、(×)交流制度是公务员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贯穿于公务员的"进"与"出"的环节。 4、(×)回避制度是对公务员的一切亲属关系作出的限制规定。 5、(√)公务回避的目的是防止公务员因私情妨碍公正执行公务。 六、问题 1、任职培训的主要内容? 答:指机关对准备晋升一定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按照晋升职位的要求所实施的相应培训,培训的目的在于通过对公务员进行拟任职务所需的理论和政策水平、组织领导能力和专业知识的培训,为公务员履行拟晋升职务的职责打基础。 2、调任的目的与意义? 答:1、有利于国家合理配置人才资源; 2、有利于取长补短,提高工作效能; 3、有利于工作人员个人的发展和成长; 3、任职回避的主要对象? 答:1、夫妻关系; 2、直系血亲关系; 3、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4、近姻亲关系; 4、公务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答:国外许多国家把定期增资原则,作为公务员工资制度的一条基本原则,并制定了相应制度,我国1993年确立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初步建立了正常增长机制,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正常晋升工资,二是调整工资标准,因此有必要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建立公务员工资水平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 七、简述 1、我国公务员工资制度的基本形式。 答:分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四部分,通过增设级别工资,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不晋升职务也能提高待遇的问题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同时基本工资结构也不尽合理,级别工资、工龄工资不同程度地体现资历和年历,功能重叠,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同实际情况的发展变化已经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各方面普遍赞成基本工资结构简化操作。新的工资制在这种背景下应运而生。 2、地域回避的对象。 答:1、地域回避的地域 地域回避主要是回避特定地区的亲属关系,其地域的确定应当从我们社会的实际出发,即不能过宽也不能过窄。从实践中看,县级以下的地域,人们的亲属关系相对集中,在这个范围内执行公务可能遇到的亲属关系较多,若不进行地域回避,公务回避,则会影响正常的工作,因此,公务员法规定的地域回避范围是乡和县级机关。 2、地域回避的人员 从实践看,凡是担任县级主要领导职务及重要权力部门的主要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以及担任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的公务员都要实行地域回避,因为他们掌握的权力比较集中,亲属血缘关系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可能性最大,同时对他们的监管也相对较难,因此,进行回避的针对性更强,达到的管理效益也最高,因此,公务员概括地规定为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职务。 哈尔滨广播电视大学作业《公务员制度讲座》(四) 一、填空 1、公务员工资制度,是指公务员依法履行(职责)、完成本职工作后,国家以法定货币支付给公务员个人劳动(报酬)的制度。 2、国家建立公务员保险制度,保障(公务员)在退休、患病、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3、建立辞职辞退制度,有利于畅通公务员队伍的(出口),形成优胜劣汰和新陈代谢良性(机制)。 4、退休方式一般包括(自愿)和(强制)两种。 5、申诉控告制度为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必要的救济手段,有利于维护公务员的合法(权益)。 6、聘任制是机关根据职位的需要,通过签订聘任合同,选拔、(任用)、管理公务员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 7、公务员法的法律责任是指(机关主体)违反公务员法规定的规则、义务或(纪律)时,必须承担的不利后果。 8、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公务员的福利待遇。 二、单选 1、(D)公务员的工资通常由四部分组成,其中工资结构的主体是 A、津贴 B、奖金 C、补贴 D、基本工资 2、公务员辞职辞退是公务员管理的(C)。 A、重要内容 B、重要条件 C、重要环节 3、我国公务员制度规定公务员应当退休的年龄条件是男年满(B) A、65周岁 B、60周岁 C、50周岁 D、55周岁 4、公务员的申诉控告权对公务员、对机关来说在性质上都有(C)。 A、保护性 B、保卫性 C、保障性 D、保持性 5、编制管理是机关人事管理的基础和(C)。 A、重要环节 B、重要部分 C、重要内容 D、主要部分 三、多选 1、(ABCD)辞去领导职务的形式有 A、因公辞职 B、自愿辞职 C、引咎辞职 D、责令辞职 2、(ABCD)公务员基本工资两部分 A、职务工资 B、级别工资 C、基础工资 D、工龄工资 3、(AC)公务员辞职的程序 A、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B、单位审核 C、任免机关审查批准 4、(ABC)退休公务员的待遇 A、政治待遇 B、养老保险金待遇 C、其他待遇 5、(ABCD)公务员法法律责任的功能是 A、预防功能 B、惩戒功能 C、补偿功能 D、引导功能 四、名词解释 1、津贴 答:是对公务员在特殊劳动条件下或工作环境下付出额外劳动消耗和生活费支出所给予的适当补偿,是工资的一种补充形式和工资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2、辞退 答:指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在法定的管理权限作出的解除与公务员之间存在的职务关系的行为。 3、离休 答:指新中国成立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干部,达到国家规定年龄,或者是未达到规定年龄,但因身体不能正常工作,本人要求组织批准,确定享受离休待遇,离职长期休养。 4、职位聘任 答:是机关与所聘公务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聘任合同,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一种任职方式。 五、判断对错 1、(√)工资是公务员劳动报酬的货币表现。 2、(√)辞退公务员是机关的法定权力。 3、(×)养老保险金也称退休费、退休金等。 4、(×)申诉控告制度对于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没有什么作用。 5、(×)实行聘任制不利于健全公务员用人机制。 六、问题 1、公务员申诉的特点? 答:1、主体具有身份特殊性,公务员申诉的主体仅限于对涉及本人的具体人事处理不服的公务员。 2、客观具有内部性,公务员申诉的客体是机关的人事处理行为,属于机关内部的管理行为。 3、对象具有特殊性,公务员申诉的对象是对自己在行政上有隶属和管制关系的党政机关。 2、退休条件? 答:指公务员获得享受退休待遇的权利应该达到的基本要求,公务员的退休条件主要分为年龄条件,工作年限和身体条件三点。 3、公务员保险制度的作用? 答:1、公务员保险制度为丧失劳动能力的公务员,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 2、公务员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为暂丧失劳动能力的公务员提供了必要的物资帮助,使他们能尽快的恢复劳动能力,保证了劳动力再生产的顺利进行,这对促进经济的发展无疑是有益的。 4、实行聘任制的范围? 答:1、专业性较强的职位,这些职位要求具有经过一定的时间的专门学习,才能掌握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 2、辅助性职位,这部分职位事务性强,在机关工作中处于辅助地位。 3、涉及国家秘密的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不实行聘任制。 七、简述 1、公务员法法律责任主体。 答:1、机关:包括县级以上领导机关,公务员主管部门,作为用人单位的机关以及其他主管部门; 2、公务员:公务员作为公务员法律关系的主体,有义务遵守公务员法规定的各项义务,遵守公务员纪律和各项规定,接受有关机关及其领导人的指令; 3、其他单位和个人:包括违规接收离职公务员的单位,参加公务员的考试有违法行为的人等,在与公务员管理机关的社会生活活动中也必须履行公务员法的规定的、相对人的义务,服从具有法律效力的命令和决定,执行已生效的裁决处罚等。 2、职位聘任的主要特点。 答:1、合同管理:聘任关系确定后,机关对聘任制公务员的管理,主要是依据公务员法和聘任合同进行的聘任制公务员,根据合法的约定,履行职责享受相应的待遇; 2、平等协商:聘任关系确定的过程中,机关应聘人员的地位是平等的,在签订聘任合同以后,虽然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的关系已经变成隶属关系,但仍然可以通过协商一致变更或者解除聘任合同; 3、任期明确;聘任制公务员都有明确的聘任期限,公务员法规定为一至五年,聘任期满,任用关系自然解除,需要时,可以约定续聘。

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基本原则

一般来说,基本流程如下:1查询招考职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考简章》,全面了解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并结合自身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位。2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以当年公告为准)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规定时间内(以当年公告为准)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规定时间内(以当年公告为准),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规定时间内(以当年公告为准)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4查询报名序号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请于规定时间(以当年公告为准)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5报名确认报名确认采取网上确认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于规定时间内(以当年公告为准)在所选考区考试机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备注1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按政策申请减免考务费用。这部分人员,不进行网上报名确认,直接与当地考务部门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的手续。备注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各省(区、市)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第一,我国公务员录用主体程序设计的科学性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在考试录用方法方面还存在着诸多的突出问题。其一是考试方法和手段比较单一,只有笔试、面试和体格检查,因此根本不可能全方位地对考生的水平和能力进行全面准确的考察。其二是在考试内容的设计上不太合理,太过冗杂,题目趋向偏难,且试卷结构重记忆、轻应用的现象较为突出。这些都使得考试录用制度的科学性欠佳,使考试的择优功能受到不良影响。其三是心理测试在公务员招录过程中是一个不可忽略的关键环节,但个别地方,特别是一些基层政府,在招录公务员时,存在着重能力测试,轻心理测试的倾向。第二,面试考官队伍的素质有待提高。目前,我国的面试考官队伍主要是由两部分人组成,其一是组织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的官员,二是高校和行政学院的专业技术人员。前者虽然具有一定的干部选拔任用经验,但对于考生的书面和口头答案理解不深,判断不准。后者虽然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但对社会需要和岗位特点研究明显不够,在面试中往往对能说会道的考生予以高分,而对那些不善辞令但同样适宜于机关工作的人员则不予以考虑。第三,公务员招录过程中信息化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在公务员招录的主体设计程序与客体反应过程中,信息化都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这种信息化应用仅仅满足表面的信息发布与查询方面,还是远远不够的。在信息化经济时代,公务员招录的过程,应当让各种信息技术手段进一步发挥作用。

公务员考试录用的基本原则是:“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公开是指各类各级机关录用公务员必须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特殊职位除外;平等是指公民报考公务员的法律地位平等;竞争择优是指通过有效竞争的方式对考生的政治、业务素质进行考察,最终选择其中的优秀人员。公务员招录的流程1网上报名国家公务员考试的征程从网上报名开始。包括查询招考职位、提交报名申请、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查询报名序号、报名确认、网上打印准考证等环节。2公共科目笔试笔试是国家公务员考试的必经之路,只有通过了笔试才能有参加面试的机会。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能力测验(上午9:00—11:00)和申论(下午 14:00—17:00)。3专业科目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前一天下午8个非通用语职位会进行外语水平考试,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会进行专业考试。4笔试成绩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一般可于来年一月份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8个非通用语职位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和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考试成绩也同时在考录专题网站上公布。5调剂招考职位上通过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的比例时,招录机关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调剂职位及调剂相关事宜,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通过考录专题网站面向社会统一公布。调剂结束后,报考人员可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各招录机关的面试公告。6面试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选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人选名单,并在考录专题网站上统一公布。其中,8个非通用语职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外语水平考试成绩1:1的比例进行合成后排序;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专业考试成绩1:1的比例进行合成后排序。7体检和考察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8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由招录机关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在考录专题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7天。

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提高考试录用公务员科学化水平,保证新录用公务员的基本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第三条 考试录用公务员,坚持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第四条 考试录用公务员,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编制录用计划,制定实施方案;  (二)发布招考公告;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四)笔试;  (五)资格复审与面试;  (六)体检与考察;  (七)公示;  (八)审批。  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必要时可以对上述程序进行调整。第五条 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便利公民报考。第二章 机构职责第六条 省设立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协调机构,负责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等工作。协调机构办公室设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日常工作。第七条 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是本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的主管部门,负责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组织实施等综合管理工作。其具体职责包括:  (一)贯彻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二)提请制定本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相关制度;  (三)组织实施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  (四)指导和监督设区的市以下各级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  (五)承办国家公务员主管部门委托的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工作;  (六)对在考试录用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委托设区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本辖区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工作。第八条 设区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本辖区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工作。  用人单位等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工作。第三章 录用计划与职位条件设置第九条 考试录用公务员,每年至少一次。  考试录用公务员采取按职位招考,以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少数紧缺或者急需专业的职位,可以按专业集中进行招考。第十条 考试录用公务员,应当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满编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亟须录用公务员的,用人单位应当专门报经同级编制管理机构同意。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根据其编制限额、职位空缺和职位职责要求,按照优化人员结构、实际工作需要和适量补充的原则,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申报本单位拟录用公务员的职位名称、数额和报考条件等。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并提出本级录用计划。  县(市、区)、设区的市录用计划逐级向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申报。省垂直管理系统的录用计划,逐级上报汇总后,由其省主管部门审核并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  用人单位录用计划数额应当经同级编制管理机构审核。编制管理机构应当根据用人单位履行职责需要,科学、合理、合法审核用人单位的录用计划数额。第十二条 录用公务员计划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第十三条 录用公务员计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用人单位名称、核定编制数量、编制限额和拟录用人数;  (二)招考职位的名称、类别、职责、计划数量,以及职位条件;  (三)招考对象、范围;  (四)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第十四条 招考职位条件的设置,应当根据用人单位的职能、层级和职位职责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体现公平原则。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户籍、地域、学历等限制,禁止性别歧视。  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目录,报经批准后向社会公布。用人单位依照专业目录设置招考职位专业条件。  专业技术类职位可以设定具体专业,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的专业要求不得过细。  用人单位对招考范围、招考方式、报考职位条件等有特别要求的,应当报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第十五条 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拟定公务员招考工作方案,报经审定后组织实施。  设区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受委托组织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时,其招考工作方案应当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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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主要内容有:考试录用的适用范围。为了保证国家公务员队伍的素质,要把好“进口关”。我国公务员法规定,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考试录用的组织机构。实行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必须明确主管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专门机构,这是推行这一制度的组织保证。我国公务员法规定,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考试录用的条件。报考公务员,有一定条件限制,这是世界各国的通例。我国公务员法规定,报考公务员,除应当具备本法第11条规定的条件:即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十八周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外。还应当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同时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是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是曾被开除公职的,三是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此外还规定机关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考试录用的程序。考试录用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应在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实施,其基本程序是:(1)发布招考公告。招考公告应当载明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资格条件、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其他报考须知事项。(2)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3)进行公开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根据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不同职位类别分别设置。(4)报考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职位要求确定。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5)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公示。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中央一级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6)规定试用期。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 索引序列
  • 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基本内容
  • 考试录用制度是整个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内容
  • 考试录用制度是整个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内容吗
  • 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基本原则
  • 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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