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型旅行社集团化。 在我们设想的目标模式中,大型旅行社所要解决的重心问题是规模经济问题。根据这一构思,我们应使目前约占旅行社总量1%强的规模较大的旅行社通过合并、兼并或其它方式重新组合,形成一定数量人、财、物一体化的紧密型旅行社集团。旅行社集团的构架可以承袭现行一些大社采用的总社和各热点地区分支社的形式,但总社和各分支社在人、财、物等资源上应是一体的,组织管理采用集团企业的管理方式。从微观角度讲,这种旅行社集团有利于真正发挥其在采购、预订、营销、资金、人才等方面的优势,有利于实现规模经营,获得规模经济;从宏观角度讲,这些有限的大型集团企业的存在可以引导和稳定市场,克服旅行社市场因过度分散和紊乱造成的问题。 在我们讨论建立的目标体系中,大型旅行社在实现集团化之后,其基本业务包括3方面,即产品(特别是适合大众旅游市场的标准化旅游产品)开发、市场开拓和旅游接待,而销售业务(这里限指国内旅游和出境旅游)则主要由数量众多的中小旅行社代理。这些举足轻重的旅行社集团把全部资源集中于三块相互联系的旅游业务中,势必会提高自身和整个行业产品开发和市场开拓的力度,提高总体接待质量,同时还会因为避免了很多分散的重复劳动和相应的不规模竞争而减少资源耗费。 (2)中型旅行社专业化。 大型旅行社在整个市场内通过重新组合实现集团化之后,市场上一些中等规模的旅行社(不排除一小部分小型旅行社)应相应调整其经营方向,避开其在经营标准化产品方面的比较劣势,实现专业化经营,以便最大限度地满足特定细分市场旅游者的需求。中型旅行社的专业化主要体现在所经营的产品上。与旅行社集团凭借自己实力通过经营标准化产品达到规模经济的指导思想不同,中型旅行社应针对某些细分市场,对某些产品进行深度开发,形成特色产品或特色服务。在我们的目标体系中,中等规模旅行社的专业化发展是一种必然的理性化选择:专业化经营集成本优势与产品专业化优势于一身,解决了这类旅行社因规模较小形不成规模经济、因而也难以直接与旅行社集团竞争的问题。而对行业来说,专业化的特色经营起到拾遗补缺的作用,中型旅行社的专业化开发会使旅游产品更加多样化,从而增强旅游产品的总体吸引力。 在此需要指出的是,分布在不同地区的专业旅行社可以采用连锁经营的方式实现联合。联合以前,各单体连锁社可能规模不大,但连锁经营是把这些中小规模旅行社的力量集中起来,使其可以像旅行社集团那样拥有在产品开发、采购和促销等方面的优势,这实际上是另一种形式的规模经营,符合利用规模经营提高低利润行业经济效益的原则。当然,由于受单体旅行社规模的限制,连锁社所经营的产品类型不可能太多,而只能是专业化和特色化的旅游产品。 (3)小型旅行社通过代理实现网络化。 与大型旅行社实现集团化、中型旅行社实现专业化和连锁经营相适应,我们设想的目标模式对众多小旅行社的调整是通过内部改造或增设的方式,在全国范围内实现网络化,成为旅行社业面向旅游者的窗口。旅行社的网络化实际上是由旅游需求的特点所决定的,因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受教育水平的提高,旅游需求在我国也将日益普及,其结果是旅游需求可能在任何一个地方产生,为了便于消费者的需求和购买,旅行社营业的场所必须广泛设立于消费者便于购买的所有地方,即所谓的网络化布局。 我国旅行社的网络化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与代理制联合起来,即通过代理制来实现网络化(这里的网络化还包括旅行社之间的业务联系这层含义)。代理制的实现要求将绝大多数的小旅行社改制为代理社,代理社不从事产品开发,也基本不拥有其它接待设施,其业务是专门从事旅游产品的代理销售,因为网络化的意义实际上等同于旅行社把销售触角伸向产生旅游需求的每个角落。前述高度集中的集团化经营方式无疑会满足这一要求,因为旅行社集团如果完全凭借自己的力量实现广泛布点无疑会大幅度提高其经营成本,而且会加大控制难度和经营风险。 现有众多小旅行社如果能够实现向代理社的转变,就可以避免原先“小而全”的建制和业务上面面俱到而又面面不到位的矛盾,使其彻底摆脱举步艰难的局面。与此同时,代理社代理销售旅行社集团和专业社的产品还可以让那些被代理的旅行社集中资源,专心致力于产品的开发、促销和旅游接待业务,进而达到通过这种专业化分工和更深层次的合作实现旅行社业规模经营的目标。 代理社可以只代理销售某一旅行社集团的产品,但更常规的做法是代理社根据自身和市场情况选择销售多个旅行社集团和专业旅行社的多种产品,这实际是一种超级市场式的销售方式,它便于旅游者的充分选择和购买。这样,除了在佣金和销售提成的制度下代理社本身具有较高的销售动力之外,还可以有效促进被代理社之间的竞争。 综上所述,我国现行旅行社经营体系存在许多难解的问题,众多的旅行社在这种经营体系下呈经营维持状态,已挣扎了多年。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步伐的加快,旅行社将面临更为成熟的竞争者和前所未有的挑战,在这种情况下,我国旅行社的经营体系向着更有利于竞争和发展的模式调整已成为必然。另一方面,我国现行旅行社业的基本特点,即大、中、小旅行社并存,大型旅行社数量少而规模和市场份额大,中小旅行社数量多、比重大而又有着合理的地理分布,为旅行社经营体系朝着大型旅行社集团化、中型旅行社专业化和小型旅行社网络化的目标模式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基础条件。 注释: [1]1996年10月国务院颁布的《旅行社管理条例》对我国旅行社分类办法进行了调整。目前,国家旅游局正根据新的分类办法对现有旅行社进行类别调整,尚没有公布相应的统计资料。因此,文中与旅行社类别有关的分析只能暂时基于类别调整前的统计资料。——作者 [2]目前国旅总社在国家工商局注册的“海底婚礼旅游”属个别现象,不具代表性,而且这种做法的公平性尚值得商榷
论我国旅行社经营体系调整的目标模式 1978年以来,我国旅游业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作为旅游业重要组成部分的旅行社也从发展初期的寡占行业发展成为现在的垄断竞争行业,行业规模已经基本形成。然而,正如许多学者和业内人士所注意的那样,与我国旅行社市场结构变迁过程相伴而生的是我国旅行社业的发展渐入困境,现行旅行社经营体系暴露出越来越多的问题。与此同时,《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的最终达成和我国政府对加入包括《服务贸易总协定》在内的世界贸易组织的坚定态度,决定了我国旅行社业终将直接面对由外国旅行社的进入而对我国旅行社的发展所形成的挑战。本文试图通过对我国旅行社行业特征和现行经营体系的系统分析,提出我国旅行社经营体系调整的目标模式,以使我国的旅行社行业未雨绸缪,更为有效地迎接挑战和参与国际竞争。 一、我国旅行社业经营体系剖析 我国旅行社业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已形成一定的规模,并在行业法规、行业制度和市场机制的双重作用下形成了自身的特征:从我国旅行社业的类别结构[1]来看,三类社占压倒优势;从我国旅行社业的规模结构来看,小规模旅行社占绝对多数;从地理分布情况来看,我国旅行社在全国的分布基本合理;行业利润逐年下降,我国旅行社业正逐步成为一个低利润行业。 我国旅行社业现行经营体系是行业政策法规、传统经济体制和现行市场机制综合作用的结果,尽管这一体系在某种程度上具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就我国旅行社业发展的实践和趋势而言,其最大弊端是造成下述一系列问题的存在和不断恶化: (1)大型旅行社没有实现规模经济,其规模优势得不到发挥。 大型旅行社在经营中具有旅游产品开发、旅游服务采购、旅游市场拓展、旅游接待以及资金、信息、人才和抵御风险等多方面的优势,因此易于实现规模效益,而在我国旅行社行业中,大旅行社的规模效益并不明显,优势也远未得到充分发挥,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我国旅游业近几年一直保持着较好的发展势头,市场持续扩大,旅游收入尤其是国际旅游收入增长很快。而在此情况下,一些大型旅行社的业务发展缓慢,在竞争中面对众多新的商业机会,自身却处于保市场或无奈于市场份额下滑的困境之中。②大旅行社未能在旅游市场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即未能平抑市场的过度竞争,未能起到引导和稳定市场的作用,致使市场的混乱无序成为困扰我国旅行社业发展和造成旅行社资源浪费的顽症,大社自身也未能避免这种市场混乱所带来的负面效应。③在旅行社的内部管理方面,一个突出现象是一些大社内部普遍实行部门承包或变相部门承包,强化部门权益,使得部分大型旅行社实际上成为一些业务上相对独立的小旅行社的集合体,在这种格局下,大旅行社当然发挥不了应有的优势,难以形成规模经济。 (2)中小旅行社缺乏明确的市场定位,发展可谓举步艰难。 就目前我国中小旅行社的总体情况而言,其特点集中表现为有限的接待数量和低下的利润水平。在接待数量方面,近年来我国许多小旅行社处于发展无望而又能勉强支撑的境地。自1995年1月国家旅游局在旅行社行业实施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制度以来,很多小型旅行社不堪重负,纷纷退出行业。这种现象一方面反映了众多小型旅行社的经济实力和经营状况,另一方面也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业主对行业和自身未来发展的理性预期。在利润率方面,我国以经营国内旅游业务为主的众多中小旅行社多为二类社和三类社。根据国家旅游局提供的资料,1994年这两种类型旅行社的平均利润率不足8%,1995年约为4%,而为数众多的三类旅行社1995年的平均利润率更是下降到24%。这些资料反映的还只是税前利润,如果再扣除所得税,则这些旅行社所剩净利润更是微乎其微了。 有限的接待量和低利润率现象的并存充分说明了当前中小旅行社经营的艰难局面。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而从旅行社自身因素来看,绝大多数中小旅行社人、财、物力有限,而其经营活动却涉及从产品设计开发到旅游接待的各个环节。这种经营的多环节必然造成每一经营深度的不足。浅层次的产品开发直接影响其对旅游者的吸引力;促销的乏力使得很多国内游客对旅行社的服务缺乏了解,对利用旅行社能获得的价格实惠及其它便利半信半疑,最终使得国内旅游者对旅行社的利用率偏低,市场范围狭小;接待的不周更是造成或强化了社会公众对旅行社的不良印象,减少了回头客和其它顾客来源。旅行社在这种恶性循环中求生存,必然举步艰难。 (3)旅行社业恶性价格竞争盛行,市场秩序混乱。 国家旅游主管部门1985年对旅行社类别的划分和对旅行社业务范围的规定,其初衷或许在于通过这种形式的分工来起到规范市场和保证产品质量的作用,而在我国旅行社业后来的发展过程中,由于一、二类社比例失调造成二类社业务量明显不足,致使许多二类社为谋求生存而违反国家规定超范围经营,直接在海外招揽客源。在此期间,国家主管部门在执法方面的乏力,使得这种现象迅速蔓延,而部分一类社贪图蝇头小利,通过为二类旅行社代办签证通知赚取不义之财的做法无疑对此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最终致使许多三类社也开始从事外联和国际旅游接待业务。除此之外,这种现象的出现和普及无疑也包含着旅行社实业界对我国以水平分工为基础、以各种特许经营权为特征的旅行社人为市场分工模式的否定。1996年10月国务院颁布了《旅行社管理条例》,对我国旅行社管理制度进行了一系列重大的调整,但单就对旅行社类别进行的调整而言,我们在某种程度上或许可以说这只是一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做法,即只是取消了曾经对我国旅行社市场秩序干扰最大的二类社,然后根据剩余两类旅行社的业务分工情况更名为国际旅行社和国内旅行社,水平分工的基础和特许经营权的特征并未改变,其未来的运转结果很可能会重蹈历史覆辙。如此看来,人为的市场分工模式未被也难被业者所接受,行业中某种有效的自然分工体系又难以形成,加之为数不多的几个行业组织极其有限的约束力及其在管理权威方面所遇到的各种问题,出现当前这种市场混乱的现象自然也是难免的。 旅行社市场混乱的一个突出表现是以削价竞争为主的旅行社之间的恶性价格竞争。削价竞争是行业市场机制不成熟、同时行业内缺乏有效的规范准则的集中反映,它使参与者大伤元气,非参与者经营更加困难。竞争的结果不会刺激产品质量的改进,而是导致质量被忽视,无意保证质量或无力保证质量,使旅行社卷入另一种形式的恶性循环。 除以上几个问题与我国当前旅行社的经营体系直接相关之外,行业内许多其它问题的存在也与目前的经营体系有很大的联系。如旅行社产品的重复雷同,旅行社促销能力尤其是海外促销能力薄弱和旅行社总体接待能力低下等。其中,旅行社产品的重复雷同是我国旅行社业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旅行社产品由于缺乏诸如商标权、专利权这样的进入限制[2],又无太多技术障碍可供保留和垄断,使得一些有开发能力的旅行社一旦开发出某种能够迎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众多中小旅行社便一哄而上,竞相模仿或参与经营,这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有实力的旅行社向深度开发和促销产品的积极性,而一些既缺乏必要的硬件设备,又不具备藉以保证接待质量的“软件”基础的中小型旅行社的存在必然会降低旅行社的总体接待力量。 二、我国旅行社经营体系调整的目标模式 如前所述,我国现行的旅行社经营体系造成了众多难解的问题,而通过前面的分析我们也已经得知,目前我国旅行社业的行业特点是以三类社为主体的小规模旅行社占绝对多数,但我们并没有否定少数大规模旅行社的存在。事实上,正是为数有限的大规模旅行社在一定程度上带动了行业平均利润水平的上升,但它们却不能改变行业利润率逐年下降和我国旅行社业正逐渐成为一个低利润行业的事实。此外,我国旅行社行业的另一突出特点是其基本合理的地理分布特点。有鉴于此,我们认为我国旅行社经营体系调整势在必行,考虑到行业当前的现实,同时考虑到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旅行社业将要面临的国际竞争态势,我们认为我国旅行社经营体系调整的方向是通过对现有旅行社的改造、分化、组合以及增设等方式实现大型旅行社集团化、中型旅行社专业化和小型旅行社通过代理制形成网络化的目标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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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是一个以为核心的信息,数字化、网络化、信息化是这个时代的基本特征。业,作为一类对信息和信息技术依赖性很强的产业,将如何适应信息革命的挑战,未来的旅游业如何,都是旅游工作者们需要思考的。 一、我国旅游业发展的现状 我国旅游业主要由旅游代理商、旅游供应商、旅客三个因素组成。旅游方式主要分为散客旅游和旅行社组团旅游两种,采用传统的旅游接待方式,旅游中的许多工作是由人的密集劳动来完成的。其特点是: 营销手段以传统的旅游营销方式为主,即通过报纸、电视、杂志等媒介广告宣传的手段认同根据技术人员自身设想或意愿研制产品,但效果往往难尽人意,而且成本高。 商品交易旅游业的商品交易都是通过现金交易完成,顾客随身携带现金,既不安全,也比较烦琐。 联系方式旅游接待方式主要通过电话、电报、传真进行联系,时间长且费用高。 落后的旅游管理手段及方式,严重制约着我国未来旅游业的发展,当前,全球化与网络化已成为一种不可逆转的潮流,信息技术革命与信息化建设正在使资本经济变为信息经济、知识经济,并将迅速改变传统的经贸交易方式,旅游经济在相应地受到了冲击的同时却也赢得了发展的机遇。旅游经济以其自身的特点和发展要求,完全可以适应并有必要走上信息化的道路,这是我国旅游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二、旅游业信息化的必然性 信息是旅游业的基础, 旅游业的信息密集性(Information —Intensive)是推动信息技术在旅游业中广泛的关键所在, 信息化是旅游业发展的强大推动力。 旅游业的信息密集性决定旅游业的信息发展道路 从旅游活动的方式看,“在旅游市场流通领域活动的不是商品,而是有关旅游商品的信息传递引起的旅游者的流动”。[1 ]从这个意义上讲,旅游业的核心是信息,因此,对旅游企业来讲,收集、整理、加工、传递信息是重中之重,这是旅游商品的无形性、不可移动性和非贮藏性决定的。无形的旅游产品在销售时是无法展示的,而且通常是远离消费地点被预先销售,因此,信息传播对旅游业而言至关重要。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所涉及到的食、宿、行、游、购、娱并不是在物质上传递给旅游代理商,并且将它们贮藏并出售给旅客;相反,其交流和传递的是有关服务的可获得性、价格、质量、位置、便利性等方面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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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疆旅游业发展的思路与措施(一)树立市场化、协调化、可持续发展的观念旅游业是我国市场化、国际化程度最高的产业之一。应当坚持走市场化道路的同时,探索新疆旅游业市场化发展特殊路径,综合运用政府职能及市场机制,促进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地区间的不协调性是包括东部和西部在内的全国旅游业发展面临的一个较大问题。因此,新疆在发展旅游业时,应当发挥自身比较优势,在与内地的旅游资源与产品的互补性开发和利用中实现与内地的互动式协调发展,进而促进自身和全国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国家环保总局发布调查报告指出,我国西部地区生态环境呈现功能性紊乱,因生态破坏造成的直接损失相当于同期GDP的13% ,间接和潜在损失则更大。旅游产业曾普遍被当作一种“无烟工业”,但在我国旅游业发展仅仅20余年的时间里,就产生了相当多的“旅游公害”,不仅危及自身发展,也产生了极大的负面效应,这种现象在西部地区尤为突出。因此,在新疆旅游开发中,应特别强调对开发对象的选择,开发程度的控制及开发过程的监督,以防止旅游开发中出现对象错位和程度失控现象。(二)拓宽多元化投资渠道,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拓宽基础设施的投资渠道是当务之急,可以考虑以下一些方式:一是政府可以进一步加大对旅游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一方面可以促进包括旅游业在内的经济发展,另一方面可以拉动内需,加速经济增长。二是可以采用公共物品的私人供给方式,在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上向社会全面开放,吸引社会资金进入。三是向外资进入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优惠政策和良好的行政服务,吸引外资进入。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扩大招商引资力度,允许外商在主要景区内以承包租赁等形式,投资开发,经营管理旅游景点和旅游项目。四是我区资本市场的建设、金融工具的创新(如发行旅游建设债券、旅游企业债券、旅游建设投资基金等)和融资方式的改进等是融资的重要举措。坚持投资主体多元化,资金来源多元化,“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投资原则,广泛吸引国有、集体、个体、内资、外资一起大办旅游业,尤其要鼓励中央在疆企业参与旅游开发的积极性。(三)突出资源特色优势,实现旅游产品多元化旅游产业是典型的特色经济,新疆地区应当随着国内旅游需求的逐渐成熟,个性化、多元化趋势的逐渐形成,针对不同细分市场,根据自身资源条件,设计、开发和销售具备比较优势、自身特色鲜明的旅游产品。依托丰富的自然风光、人文景观、历史古迹和多姿多彩的民族风情旅游资源,积极开发大众休闲旅游和高山景观、草原风光、风景名胜等具有地域民族风情的特色旅游项目和旅游产品。进一步拓展购物旅游、探险旅游和科教旅游,积极开发冬季冰雪旅游项目,建立以喀纳斯湖为主的生态旅游区,以博斯脚湖和天池为主的风景旅游区,以吐鲁番、库车为主的古丝绸文化遗址旅游区,以喀什为主的民族风情旅游区和以伊犁为主的塞外江南风光旅游区等。营造与旅游吃、住、行、游、购、娱相配合,适应不同层次消费需求的特色旅游大环境,进一步提高综合接待能力和服务质量。促进旅游收入较快增长,从而实现旅游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四)新疆旅游业发展的措施1.实施政府主导型战略。加强宏观调控,实行产业倾斜,必须实施政府主导型战略。一是由政府出面制定和完善有关旅游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及法令法规,并协调好各有关部门的利益。二是发挥政府在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方面的主导作用,为发展旅游业营造良好环境,吸引社会各方面资金和外商投资于景点开发建设。三是由政府组织向国家争取发展新疆旅游的优惠政策及投资支持。四是由政府组团到内地考察学习,招商引资,召开新闻发布会,扩大宣传力度,鼓励实施联合开发,共同发展。2.加大对外开放力度,营造良好环境。首先是航空对外开放,即开通乌鲁木齐与欧洲的直航班机、日本东京至乌鲁木齐的直航班机,使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全面对外开放。并允许国内其它航空公司经营来疆航线引入竞争机制,降低机票价格,从而方便国内外游客来疆旅游。其次是部分县、市、区域对外开放。即全面开放丝绸之路南、中、北道主线及部分支线沿线县、市,方便入境游客前往旅游。第三是口岸边境对外开放。即选择几个条件较好的口岸如霍尔果斯、巴克图、阿拉山口、红其拉甫等口岸开展边境旅游和出境旅游,进一步扩大客源市场。3.建立新疆旅游培训基地,加大人才培训力度。针对我区旅游专业人才匮乏的现实,加强对开设旅游专业的部分高校、中等专业学校的宏观指导,促使院校教育规范化、合理化、标准化,扩大旅游招生名额或采取在内地院校设立新疆旅游班,加快新疆旅游专业人才的培养。同时,进一步加强旅游从业人员的上岗培训,资格和在职培训,提高整体素质,以适应旅游大发展的需要。4.开展系列工程措施,促进旅游业发展水平全面提高。按照国家旅游局下发的《旅游涉外饭店星级评定标准》、《导游服务质量规范》、《旅游景区星级评定制度》标准,每年开辟“十佳系列工程”。如:评选新疆“十佳导游”、“十佳饭店”、“十佳旅行社”、“十佳景点”等等,促进新疆旅游业整体从业人员素质的提高,争创优秀旅游城市,努力实现旅游管理上一个新的台阶。5.加强旅游规划工作,提高景区建设规划水平。重点加强旅游资源开发建设审批工作,尤其是重点景区建设规划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创精品的原则,必须严格把关和审批,杜绝粗制滥造,简单模仿。同时,建设规划中必须要有环境影响评价及环境保护工程措施,对那些环境影响不允许,环保工程不完善的景区规划评审采取一票否决制,任何末通过评审的开发项目不得开工建设。景区开发建设中严格按照规划的范围和内容执行,并充分考虑环境容量,注重景观建设与景观生态的协调统一。参考文献:[1]李树民.西部旅游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可行性分析[J].西北大学学报,2005,(2),[2]陈实.旅游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模式设计[J],西北大学学报,2003,(2),[3]池重庆等,旅游政策与法规[M].新疆青少年出版社,2OO3.
这种情况下的话,你不应该在这里面,你觉得会有人花那么多时间给你提供一个一万字的论文既然是论文,自然要自己写的话,如果自己写不了的话,那就别毕业了
乡村旅游发展创新—"农旅双链"模式借新农村建设东风,发展乡村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