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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高校自然科学优秀学报广西优秀科技期刊 主管单位:广西大学主办单位:广西大学主编:戴牧民ISSN:1001-7445CN:45-1071/N地址:广西南宁市秀灵路75号邮政编码:530005
广西大学学报本学报系广西大学主管主办的综合性学术理论双月刊,国内外公开发行。系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全国百强社会科学学报,广西优秀期刊一等奖。本刊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双百”方针和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努力提高学术质量,反映时代精神,兼顾地方特点,增强可读性。-html
稿费应该是有的,但不多
广西医科大学考研难度相对来说较小,广西省是属国家C区的,分数线会比A线、B线低些,但考生也需要认真备考。
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好考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好考吗 研究生是否好考首先要看你是考哪个学校的研究生,不同的学校肯定难易度是有区别的 报考专业来说,一般不涉及高数的专业,会比较容易考 以强调识记为主
广西考生493分可以报考广西医科大学玉林校区,广西医科大学玉林校区的本科专业只有药学和护理学专业,去年录取的最高分是490分,最低分是426分,所以这个分数填报本科第二批志愿A录取是没有问题的。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条 学校全称为广西医科大学,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培养包括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普通本科生、留学生、高职专科生及成人高等教育在内的各类专门人才。部标代码为10598,主管部门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第四条 学校办学地址南宁-校本部: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22号。南宁-武鸣校区:广西南宁市武鸣区武华大道武鸣段336号。玉林校区:广西玉林市玉东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横三路。第五条 本科各专业培养地点南宁-校本部和南宁-武鸣校区:临床医学(除国家免费医学定向生外)、医学影像学、麻醉学、儿科学、精神医学、法医学专业前5年在南宁-武鸣校区学习,之后回南宁-校本部学习;临床医学(“5+3”一体化)、口腔医学、预防医学、妇幼保健医学、临床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学、卫生检验与检疫、医学实验技术、药学专业前2年在南宁-武鸣校区学习,之后回南宁-校本部学习;护理学、助产学、中药资源与开发专业前5年在南宁-武鸣校区学习,之后回南宁-校本部学习;其他本科专业全程在南宁-武鸣校区学习。玉林校区:护理学(玉林校区)、药学(玉林校区)全程在玉林校区学习。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六条 广西医科大学招生就业工作委员会是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等事项。第七条 广西医科大学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实施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第八条 广西医科大学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再监督和再检查。第三章 录取规则第九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工作机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第十条 平行志愿录取规则:学校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严格按照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录取结束后,若仍有部分专业未满额,在征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和人数,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如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被录取,对服从专业调剂的,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对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顺序志愿录取规则:学校采用“志愿优先”的原则,对报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报考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第十一条 实施高考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规则和程序以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为准,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满足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第十二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与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第十三条 投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投档。第十四条 入学后,我校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第十五条 学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要求报考医药类专业的考生无色盲、色弱。对体检不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我校概不录取;新生入学时进行体检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同时从学生就业、工作岗位的特殊性考虑,对报考我校医药类专业考生的身体状况提出以下规定:(一)肢体残疾、行动不便以及面部有明显缺陷的考生慎报我校医药类专业。(二)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我校不予以录取。(三)口腔医学专业不录取左利手考生;(四)护理学(本科)、助产学、护理(高职)专业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55cm,男生身高不低于166cm。第十六条 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专业在本科第一批次招录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生源不足时,学校将减少录取计划。凡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我校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专业而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他专业志愿的正常录取。第十七条 临床医学(国家免费医学定向生)专业属于国家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只在广西招生。该专业单设志愿,在本科提前批录取,执行本科第二批资格线。此项目根据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定向县(市、区)生源,定向县(市、区)生源不足的,可在同一地级市范围内征求其他有志愿考生意见,对同意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补足缺额。经在同一地级市内调剂录取仍未能完成计划的,视情况进行征集志愿。学生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我校和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承诺毕业后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6年。第十八条 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安排在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批录取,执行本科第一批次资格线。第十九条 学校同时招收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生和少数民族预科生。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生面向广西招生,且需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考生:(一)应届高中毕业生;(二)农村户口;(三)老、少、边、山、穷县(市、区)的少数民族。安排在本科第二批预科批A类批次录取,可享受免除读预科一年学费的优惠政策。少数民族预科生面向广西所有少数民族考生招生,安排在本科第二批预科批B类批次录取,考生入学后根据规定按学年收取学费。被录取的预科生到广西民族大学预科教育学院学习一年。学习期满,考核合格者将依据相关规定,分配到我校除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专业外相关本科专业学习。第二十条 各专业新生均按所录取的专业报到,入学后原则上不再进行专业调整。如确有转专业需求的,本科学生按《广西医科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执行,高职(专科)学生按《广西医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生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转专业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 录取名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向考生公布,同时在学校本专科招生网公布。第四章 合作办学“3+1”项目第二十二条 合作办学“3+1”项目(一)经教育部门批准,我校与美国西俄勒冈大学合作办学。合作办学采取“3+1”培养模式,招生专业为公共事业管理(社会医疗保障方向)专业,学生达到相关要求,可获得我校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美方授予的本科学位(学士)证书(二)完成广西医科大学三年学习后,雅思IELTS成绩或托福TOFEL成绩达到美方院校当年要求的入学成绩的学生,可直接进入美方继续第四年课程学习。如果雅思或托福成绩不合格,也可到美方大学先补习英语,成绩合格后进入第四年的课程学习。(三)如因个人原因学生未能在第四年赴美学习,按原中外办学收费标准缴清前三年学费后,可选择在广西医科大学修完第四年的全部课程,但只能转入校内相同专业继续学习,学费标准按转入普通本科专业的收费标准收费。具体要求详见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学校相关规定处理。第二十四条 我校所有临床课程由各直属、非直属附属医院和教学医院承担,根据教学安排,学生将到各直属、非直属附属医院或教学医院进行学习。第二十五条 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专业5年本科阶段合格者直接进入本校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机衔接的3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阶段。阶段学习期满,达到广西医科大学相关文件要求,成绩合格者,分别颁发广西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分别颁发广西医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普通本科教育达到毕业要求者,学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要求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高职(专科)教育的学生,达到毕业要求者,学校颁发毕业证书。第二十六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部门颁布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第二十七条 学校情况、专业介绍、招生计划等详细信息请访问我校本专科招生网。第二十八条 学校设有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各类专项奖助学金,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元资助政策,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第二十九条 学校对华侨、港澳台考生的招生工作按照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和安排进行。第三十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第三十一条 联系方式:电话: 0771-5359031学校网址:本专科招生网址:-mail: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广西医科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若有与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为准。附:广西医科大学部分奖助学金情况简介(主要)1、新生奖学金:按高考总分评定,总额300000元。2、国家奖学金:名额按上级文件规定评选,奖金8000元/人。3、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按上级文件规定评选,奖金5000元/人。4、国家助学金:名额按上级文件规定评选,一等助学金4300元/人;二等助学金2300元/人。5、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名额按上级文件规定评选,奖金5000元/人。6、校长奖学金:8000元/人,按本科人数的0‰比例评定(约40人/年)。7、杏湖助学金:1000元/人,按本专科人数的0‰比例评定(约300人/年)。8、学校奖学金:特等奖3000元/人,名额占学生总人数的2‰;一等奖1500元/人,名额占学生总人数的2%;二等奖800元/人,名额占学生总人数的5%;三等奖500元/人,名额占学生总人数的8%。9、广西医科大学助学金:名额按当年学校文件规定评选,一等助学金4300元/人;二等助学金2300元/人。10、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每学年15名,奖金3000 元/人。11、“心新起航”助学金:针对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每学年约250名,一级贫困每人每学年1200元;二级贫困每人每学年1000元;三级贫困每人每学年800元。12、大学生年度人物5—10人,奖金2000元/人。(每两年评选一次)13、优利特奖学金:每学年10名,奖金2000元/人。14、荣代口腔优秀人才留学奖学金,每学年约10人,每年10000元/人。15、杜靖口腔优秀人才奖学金,一等3000元/人;二等2000元/人;三等1000元/人;专项奖,800元/人;留学生奖学金,2000元/人。16、科良奖(助)学金50人/年,1000元/人(共50000元)。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贷款,以及申请临时性突发困难资助或参加校内勤工助学来完成学业。
这个要看你发表的是属于什么级别的版面费一般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正规学术期刊,在刊用作者的文章后,期 刊编辑部向作者收取的费用。同一级别的期刊收费标准也有所差异。
《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是以反映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为主的综合性学术理论刊物,具有光荣的传统和悠久的历史。它创刊于1957年8月25日,当时刊名为《科学论文集》,为文理科综合版。1959年,《科学论文集》改名为《广西师院》,并成立了第一届学报编辑委员会。1960年改回《科学论文集》,文革后被迫停刊,1972年复刊,又名《广西师院》。1978年改为《广西师范学院学报》,仍为文理综合版。1979年文理分离,成为独立的季刊。1984年正式改为《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9年起在国际范围内公开发行,1995年起,成为《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收录期刊和《中国期刊网》上网期刊。创刊50多年来,学报依托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的所有学科专业点和学术力量,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结合社会主义建设实际,开展哲学社会科学的学术理论研究,为推动学校教学和科研发展,繁荣和积累祖国的优秀文化,发现和培养学术人才,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进入21世纪后,《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更是以“立足本校、面向全国、走向世界、服务广西”为理念,努力开拓创新,严格质量管理,进行高标准、高品位、有特色的目标建设,为中国学术期刊增光添彩。《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为了探索真理、繁荣学术研究,始终坚持开拓创新、高标准、高质量的办刊思想。办刊特色具有学术性、创新性、师范性。学报刊载的论文涉及哲学社会科学各个专业领域,主要刊载哲学、经济学、法学、语言学、文学、教育学、历史学等方面的论文。常设栏目有:经济研究、哲学研究、法律研究、美学研究、文学研究(含中国古代文学研究、中国现代文学研究、外国文学研究等特色栏目)、语言研究、教育研究(含课程研究、教学论研究、教育经济史研究等子栏目)、历史研究(含太平天国史研究、经济史研究、世界史研究等子栏目)等等。经过长期的努力和建设,逐渐形成了一些在国内具有特色的栏目,如“经济法研究”、“美学研究”、“文选研究”、“课程研究”、“太平天国研究”、“桂林文化城研究”、“东南亚研究”、“宗法研究”等等。同时,学报努力破除封闭办刊的模式,注重策划意识,加大组稿力度,实施优稿优酬、特稿特酬的用稿制度,着力组发国内外相关国家级、省部级等基金项目稿,发表了大量国内外知名学者、著名教授的优秀论文,多篇论文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等刊物转载,在学术界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获得了广大读者的好评。由于办刊品位较高,编辑规范,印制精美,20世纪90年代以来,《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多次获得出版管理部门和期刊组织的表彰。1991年获广西优秀期刊一等奖,1999年获广西优秀期刊一等奖,同年获“首届全国百强社科学报”称号和“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2001年进入“中国期刊方阵”。2002年获“第二届全国百强社科学报”称号, 2005年获“广西十佳社科期刊”,2006年获“第三届全国百强社科学报”称号。2007年入选南京大学CSSCI核心期刊目录扩展版。2008年《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经期刊定量分析及学科专家评审,正式进入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行列,入编北京大学图书馆组织编辑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08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