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返工或返修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有资质的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时,该检验批可予以验收。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满足安全及使用功能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的要求予以验收。5、经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或重要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及单位或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6、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应齐全完整,当部分资料缺失时,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按有关标准进行相应的实体检测或抽样试验。
工程质量缺陷,有没举例说明
楼主是绍兴文理的么→_→
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照下列规定进行:1、经过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评定。2、经过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进行验收。3、经过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是经过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达到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进行验收。4、经过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虽然改变了外型尺寸但仍能够满足安全使用功能,可以按照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验收。5、经过返修或加固处理的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严禁验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重要的建筑材料和设备,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认证证书,准许企业在产品或其包装上使用质量认证标志。使用单位经检验发现认证的产品质量不合格的,有权向产品质量认证机构投诉。
工程质量缺陷,有没举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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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50326-200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3第4项、工程质量缺陷处理方法分为;返工,返修、让步接收、降级使用、拒收或报废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第五十五条 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什么叫承包商?你指的是施工单位或总包方,即具体实施造房子的人?还是房子已经存在,你承包下来准备装修开店之类的人?不是很明白你的问题,如果是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质量缺陷的话?基本就是在问题没有扩大,消息没有扩散的前提下,及时有效的解决问题,合情合理的掩盖消息。如果是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由于设计原因致使成品有质量缺陷,则及时联系设计并发函甲方即开发商如果是承包下来准备是使用的人,发现该工程质量存在缺陷,就及时拍照片,发函给所有者。
验收不合格时,采取返工措施
垫层什么质量问题不明确,不太好说。
一、施工质量事故处理的基本方法修补处理、加固处理、返工处理、限制使用、报废处理以及不作处理。一般可不做专门处理的情况有:不影响结构安全、生产工艺和使用要求的;后道工序可弥补的质量缺陷;法定检测单位鉴定合格的;出现的质量缺陷,经原设计单位核算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二、概念工程质量事故,是指由于建设管理、监理、勘测、设计、咨询、施工、材料、设备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程、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影响使用寿命和对工程安全运行造成隐患及危害的事件。三、质量事故处理的依据质量事故的实况资料有关、合同及合同文件、有关的技术文件和档案、相关的建设法规。四、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为事故调查、事故原因分析、制定事故处理方案、事故处理、事故处理的鉴定验收。
GB/T50326-200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3第4项、工程质量缺陷处理方法分为;返工,返修、让步接收、降级使用、拒收或报废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第五十五条 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焊接过程是一个不均的加热和冷却过程,高温区金属热胀冷缩受阻碍引起变形和盈利减少变形的措施1在保证结构有足够强度的前提下,尽量减小焊缝的数量和尺寸2对称布置焊缝3必要时预先留出收缩余量4适当采用冲压结构,减少焊接结构5留出装焊模夹具的位置还有控制残余变形的方法
焊缝进行返修时,其返修要求如下:(1)焊缝的返修应由合格的焊工担任。返修工艺措施应得到焊接技术负责人的同意。压力容器上同一部位的返修次数不应超过2次。对经过2次返修仍不合格的焊缝,如再进行返修,应经制造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返修的次数、部位和无损探伤结果等,应记入压力容器质量证明书中。锅炉同一位置上的返修不得超过3次。(2)要求焊后热处理的锅炉、压力容器,应在热处理前返修;如在热处理后返修,返修后应再做热处理。(3)有抗晶间腐蚀要求的奥氏体不锈钢制压力容器,返修部位仍需保证原有要求。(4)压力试验后,一般不应进行焊缝返修。确需返修的,返修部位必须按原要求经无损探伤检验合格。由于焊缝或接管泄漏而进行的返修,或返修深度大于1/2壁厚的压力容器,还应重新作压力试验。焊缝多次返修,即使是无损探伤、力学性能试验和金相检验都未发现异常,但仍然对焊接接头质量有不良的影响。首先,由于焊接次数的增加,焊缝金属中溶解的氢气向过热区扩散量必然增加,成为产生热影响区冷裂纹、延迟裂纹的隐患;其次是过热区的晶粒因多次过热而长得更大,造成组织不均匀和力学性能下降。因此焊缝返修前应先找出产生缺陷的原因,制订可行的返修方案,才能进行返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