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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结束不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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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结束不予录用

标签:员工关系与劳法回答:7浏览:8637提问时间:2010-07-10 10:17:22 我想这么操作,不知是否有必要,或者有更好的办法?? 终止试用期通知书: 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公司经试用综合考评,对你作出了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评定,现在通知你终止试用,双方劳动关系同时结束。请你在收到本通知及《员工试用期考核表》后,按照公司规定及时办理工作业务移交等相关手续,如你存有疑异可与人力资源部联系。特此通知。 甲方签发人:(盖章)乙方签字: 签发时间: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共0条评论

针对试用期不胜任员工如何辞退逐跃文化2020-06-04关注朋友H女士是一家设计公司老板,在一个月她前招了一名前台,合同期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2个月后,H女士觉得新员工的工作表现差强人意,做事拖拉,也不机灵,于是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欲解除与劳动合同,但新员工觉得自己并无工作失职,解雇需要公司赔偿,否则就去告公司。H女士作为创业公司的新手老板,第一次遇到试用期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的情况,她担心处理不好公司可能面临仲裁或诉讼,如果败诉会造成经济损失。首先,作为管理者要正确定义新员工“工作表现差强人意,做事拖拉,也不机灵”的具体表现,及平时是否有与其关于工作改善的交谈记录。员工试用期不合格,公司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充分的证据支撑,否则员工走法律途径,公司会败诉。早发现早改善,留足一个时间,把员工工作上产生的问题具体化、纸质化成《改善书》,内容可以为“感谢领导给予我一个月的改善机会,我一定会努力工作,改正XXXXXX问题,如果改善不好,本人愿意离职。”,落款员工姓名,×年×月×日,目的是要求在一个限期内改正其出现的具体问题。然后,与员工进行谈话,需要三个人在场:员工本人、直属上级与HR(管理者)。谈话内容先肯定这个月的劳动与付出,肯定其做出的一定的成绩。再说明前台工作职责、能力要求及注意事项等,同时指出某些方面的具体问题,希望通过此次谈话后尽快改善,然后说明劳动合同法有相关规定,如果员工在试用期表现不合格,并理由充分,用人单位是可以辞退员工的。

没有签书面合同。有补偿

直接和对方说,试用期的工作表现不是太理想,看下来觉得对方有哪些哪些问题。现在综合考虑下来觉得对方不适合本单位,所以不予转正录用。

试用期不予录用

回答 如公司能够举证证明招聘时已确定录用条件和考核标准,并向劳动者明确告知,再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以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是合法的,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员工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依法辞退。但用人单位要举证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并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一条【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更多9条 

试用期结束后可以不录用吗

签完合同试用期不能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虽然在试用期,但是法律也保护劳动者就业的权利。用人单位不能任意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可能会出现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的情况。签合同后,在试用期的,那么可以提前3天申请辞职,办理工作交接后,第三天即可离开公司。随处可见,其实就在身边,一不小心就有可能会钱。所以在网上遇到借钱的不管是亲人还是朋友都要多加小心,要询问清楚对方是否需要借钱,千万不能随便转账给他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的金额要达到三千元以上的才会构成犯罪,个别地区有自己额标准。如果是多人数额达到较大标准的话,一般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还要处罚金。如果是数额特别巨大的话,那么最高会被判处无期徒刑。如果是没有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话,对于行为人要进行治安处罚,一般行为人会被判处五至十日的拘留还要处罚款,如果是行为严重的话会被判处十至十五日的拘留加处罚款。【个人建议】遇到的不要慌张马上报警,然后将所有的信息都交给警察,有利于警察调查。的手段都差不多,生活中要多加小心才能够避免。试用期就是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不是必须)约定的一个双向考察的期限。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诚信、是否符合录用条件等,劳动者考察用人单位是否效益低下、管理混乱,或工作内容和工作条件是否适合等问题。试用期就是双方合意的一个阶段。一方有问题,可能导致试用期会提前终止。根据法律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对以下三部分内容进行举证:(一)用人单位应当证明该员工具体的岗位录用条件。提请用人单位注意:该录用条件应当在劳动者入职时有其签名确认知晓,方能有效。(二)用人单位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具体表现的考核结果。用人单位必须提供证明对劳动者进行考核的标准、考核过程、考核结果等证据,做到程序合法、结果公正,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三)用人单位必须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考核结果或某一具体行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法律分析: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以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合同,但是一旦超过试用期,用人单位不得再以此为由解除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实践中,很多企业认为,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不称职,企业可以随时以员工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事实并非如此。【案例】某公司与张签订5年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然而,张入职三个月后,销售业绩远远达不到要求。因此,公司以张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张不服公司判决,向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仲裁公司主张,张入职三个月以来,未达到公司要求的销售业绩,经审查确认其不胜任工作。根据公司规定,张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解除双方劳动合同不存在不当或违法行为。然而,仲裁裁定该公司是非法的。【点评】本案中,公司败诉是因为不知道不胜任工作和聘用条件不合格的区别。本质上,这两种情况是《劳动合同法》界定的两种不同的法律制度,绝不能混为一谈。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员工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企业应先进行岗位调整或培训。如仍不能胜任工作,可提前30天书面通知与试用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企业可以随时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当然,此时企业需要提前向员工书面说明原因。因此,在试用期内以“胜任与否”作为录用条件是不可取的,这完全违背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剥夺了员工享有经济补偿的合法权利,在试用期内,如果员工长期请病假,必然会导致企业缩短员工试用期的考核时间,企业也会对员工的试用期产生影响。

可以直接告诉这个人,不符合公司的发展,也可以说这个人的工作态度不是特别好,这样就可以辞退这个人。

试用期结束不录用如何告知

是的

确实是通知后立即解除不存在提前所谓提前其实是把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推迟而已这里不存在推迟,通知后立即产生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被证明不符合要求:1、已告知或公示的录用条件;2、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的,劳动者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等等事实上用人单位能证明试用期内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一定要在该劳动者尚在试用期内时解除,哪怕是试用期的最后一天。否则一旦试用期满,就不能以此理由解除劳动合同了

【法律分析】: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法律未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日通知。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可以要求立即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可以和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试用期满不予录用

应当有证据证明,并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 试用期是劳动者考察用人单位是否适合自己,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的期限,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一)项规定,试用期内,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额,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用人单位行使这一权利,应注意两个方面: 一、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用人单位招录职工,应当对岗位有知识文化、技术水平、身体状况、思想品质的具体要求,这些要求应事先知会劳动者或者进行公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和评价,并有客观记录,对不符合录用条件有可靠的证据。 二、必须实在试用期内 解除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劳动者合同,必须是在试用期内,试用期满,无论是否办理转正手续,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不能再以此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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