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这个审查期间是没有任何消息的!您这边只能等待 中国办事就是这样 磨磨蹭蹭
发明专利提交后,申请人一般不需要主动检索,公开后国知局会给你发第一次审查意见(也就是说检索工作由国知局进行,前提是申请人已经缴纳了实质审查费),申请人只需要自己或者配合代理人进行答复即可,在这个过程中建议寻找一个代理机构帮助你,不然申请人自己弄会很麻烦,答复和撰写都属于法律文书,很严格的。
发明专利需要审查的东西有很多,需要经过多个步骤。只有全部通过了审查才会被授予专利权。一般来说发明专利需要2年以上的时间,如果中途被驳回了需要修改后再次提交申请。这样就会耗费更多的时间,具体时间要看实际情况来定。
(1)国家知识产权局(2)随时可以申请(3)原则上的申请条件:满足专利三性,专利法规定的可以申请专利的技术补充:(1)时间无限制,但是主张优先权的,需要在在先申请之日起一年内提交申请(2)根据你的技术方案需要保护的客体来定类型,如果是方法类的申请发明,如果是结构、构造类的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单纯外观(图案、形状、或与色彩的结合)的申请外观设计,另外要考虑到,发明的审查较为严格,审查周期较长,这也是你需要考虑的(3)放心好了,专利代理人都也职业规范,保密是其中最基本一条(4)如果有能力自己撰写专利申请说明书以及权利要求书以及了解审查程序,当然可以自己申请,外国人和外国单位必须委托代理机构(5)对应专利申请类型不同,所需要的时间也不同,发明较长,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时间较短(一般1年~1年半,甚至更快),发明就要看审查(实审)过程中的具体状况了,一般3、5年正常的,可以申请加快审查,比较常见的做法是请求提前公开,加宽审查速度。
专利申请之前,需要对现有技术进行系统检索吗?
平台应该是网站或者数据库,入口应该是你输入专利号等所在的当前页面,文献检索应用领域不太清楚,可能是检索范围。希望能帮到你!
楼主能发现这个问题,我觉得很了不起,甚至是大多数的行内人都没注意到这点。能回答你这个问题的也没几个吧。其实答案很简单,是程序编写上存在问题,相信你潜意识里也知道是这样。这给检索质量是否可靠、稳定确实造成了障碍。事实上(存 or 储) and USB 或者 (存 or 储 or 存储 or 储存) and USB 的结果应该是一样的。不过,这个数字既不是外观专利 7个,也不是外观专利18个。来解答一下,为什么差了这么多,这里有两个问题:一个是你检索条件有问题,我分析了下你的检索结果,你的是在“摘要”里查的,如果你在“名称”里查,还会发现很多没发现专利。你把“摘要”和“名称”都查一下,把结果重复的合并后,你会发现用(存 or 储) and USB 得到41件外观专利。用(存 or 储 or 存储 or 储存)and USB 得到54件外观专利。当然这两个数字本也应该是一致的。另一个是这个检索系统的问题。不管你用(存 or 储) and USB 或者 (存 or 储 or 存储 or 储存)and USB 来搜索,都遗漏掉了一些专利。那么究竟有多少个呢,就我知道的有66个。请采纳。
检索报告或者评价报告,实际上是对专利稳定性进行评价的重要证据。 因为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没有经过实质审查,只要形式合格就可以授权,会造成原本不该授权的专利得到授权。为了对公众进行法律救济,就产生了无效宣告程序。对于稳定性不强的专利,被控侵权方提出无效宣告,则诉讼就会中止。有了检索报告或者评价报告,能够证明专利具备授权的实质性条件,则专利稳定性就有保障,可以不中止诉讼程序。有利于维权。而且在转让专利或者许可专利时,稳定性强的专利才会让受让人放心。
如何答复专利被捕政治书和审查意见通知书呢?按自己的规划量身打造自己的。
审查意见通知书一般是指出你的专利申请文件可能存在不符合专利的新颖性、创造性或者实用性等授予专利权的条件,需要你给予解析和答复的。而补正书则主要是指出你的专利申请文件中存在文字和材料方面的缺陷,只要按审查员的要求补正即可。
补录时间滞后,所交的费用不会退回,只是缴费日期已你补录完整信息的时间为准。审查指南规定,缴费人缴纳费用时应向专利局提供申请号(专利号)、费用名称及金额等必要缴费信息。银行或邮局汇款,通过信息补充系统提交缴费信息并与银行或邮局汇款成功匹配的,专利局按照缴费人补充的缴费信息进行收费处理,针对同一汇款多次补充缴费信息的,以规定期限内最晚提交的缴费信息为准。汇款当天补充缴费信息的,以汇款当日为缴费日,未在当日补充的,以补充完整缴费信息日为缴费日。窗口当面缴费,专利局(地方代办处)按照缴费人提交的缴费信息进行收费处理,以缴费人实际支付费用的日期为缴费日。
补录时间滞后,所交的费用不会退回,只是缴费日期已你补录完整信息的时间为准。审查指南规定,缴费人缴纳费用时应向专利局提供申请号(专利号)、费用名称及金额等必要缴费信息。银行或邮局汇款,通过信息补充系统提交缴费信息并与银行或邮局汇款成功匹配的,专利局按照缴费人补充的缴费信息进行收费处理,针对同一汇款多次补充缴费信息的,以规定期限内最晚提交的缴费信息为准。汇款当天补充缴费信息的,以汇款当日为缴费日,未在当日补充的,以补充完整缴费信息日为缴费日。窗口当面缴费,专利局(地方代办处)按照缴费人提交的缴费信息进行收费处理,以缴费人实际支付费用的日期为缴费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