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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主动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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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主动修改

专利申请提交后申请人可以主动提出修改,但是有时间及修改范围要求,《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第一款:发明专利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以及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的3个月内,可以对发明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第二款: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可以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针对申请文件所有修改,都要符合专利法第33条规定: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照片表示的范围。

针对申请文件所有修改,都要符合专利法第33条规定: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照片表示的范围。

发明专利的主动修改

根据R1发明专利申请可以提出主动修改的机会有两个,一个是在你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时候,一个是在你收到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的3个月之内。如果你在申请的时候就提出实质审查,那么就不存这样单独的一个时间点了,这个时间点是在申请递交之后,你可以伴随着提出实质审查,主动修改你的申请文件。

发明专利申请主动修改

针对申请文件所有修改,都要符合专利法第33条规定: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照片表示的范围。

根据R1发明专利申请可以提出主动修改的机会有两个,一个是在你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时候,一个是在你收到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的3个月之内。如果你在申请的时候就提出实质审查,那么就不存这样单独的一个时间点了,这个时间点是在申请递交之后,你可以伴随着提出实质审查,主动修改你的申请文件。

专利发明人可以变更。在专利申请过程中,由于申请人的过失,可能会出现漏填或者错填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专利发明人可以进行更改,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即可。但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并附具体变更理由的证明材料。专利申请的程序如下:1、专利申请,申请专利首先申请人应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在提交专利申请时应提交必要的申请文件,并按规定交纳相关的费用。同时专利申请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者电子形式;2、专利局的受理,申请人提交了专利申请后,专利局确定专利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发出受理通知书;3、初步审查,专利局受理申请后,会对专利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在初步审查合格之后,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内公布;4、实质审查,发明专利初步审查合格的或者经过补证申请合格的,专利局将专利申请启动实质性的审查,实质性审查主要是评价专利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如果实质性审查合格的,专利局将对申请的发明专利授予专利权;如果不合格的,申请人应相应的修改申请文件,合格的授予专利权,不合格的驳回专利申请;5、授予专利权,申请人在接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书后,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专利登记费、年费和公告印刷费,同时还应当缴纳专利证书印花税,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专利权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 发明专利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以及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的3个月内,可以对发明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可以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申请人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的审查意见通知书后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当按照通知书的要求进行修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自行修改专利申请文件中文字和符号的明显错误。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自行修改的,应当通知申请人。

发明专利申请主动修改时间

专利申请提交后申请人可以主动提出修改,但是有时间及修改范围要求,《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第一款:发明专利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以及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的3个月内,可以对发明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第二款: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可以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针对申请文件所有修改,都要符合专利法第33条规定: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照片表示的范围。

现在如果你想再申请发明专利,有以下三种补救方法可供参考。一、你可以主动撤回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然后再申请发明专利。 二、在收到实用新型专利授权通知书而

专利受理后主动提出修改的,不影响审查的时间,但主动修改的时间是有限制的,规定如下:发明专利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以及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的3个月内,可以对发明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 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可以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

不会

专利的主动修改

针对申请文件所有修改,都要符合专利法第33条规定: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照片表示的范围。

根据R1发明专利申请可以提出主动修改的机会有两个,一个是在你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时候,一个是在你收到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的3个月之内。如果你在申请的时候就提出实质审查,那么就不存这样单独的一个时间点了,这个时间点是在申请递交之后,你可以伴随着提出实质审查,主动修改你的申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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