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的确是一起做的一个课题,两人写两个方面是没问题如果不再一起做项目,课题还类似就比较危险框架相同,但是你能阐述出你在前人基础上做了更多的工作就可以答辩专家会看出你的工作量,当然你没有做什么工作,也很难写出东西的
同一个观点每个人表述方法不一样, 一般来说不算抄袭,但是已经发表,也看到你说有一个点的思路雷同, 这就不能确定了,若果是已经既定、公示的理论,就没事比如1+1=2,大家都知道,就没必要明示。
1、论文框架一致算抄袭。借鉴他人的论文框架不算抄袭,但如果观点结构、以及论据大面积相似就算抄袭了。2、论文的内容如果50%以上是其他文章中的内容(且未注明引用)则算抄袭,现在的论文检测就是以此为标准的。如果您写的内容70%是自己的,并在所用使用别人文章的地方进行引用说明就没问题。
其中引用了一些概念和法律条文跟该原文非常相似,这就是抄袭啊!如果你引用别人的结构,内容比原来的更有创意,那就不算了。老师说过,如果在一篇论文里找到两个以上的句子就构成抄袭了,学位就可以给你取消了!你掂量着办吧!能自己写还是自己写,总比抄袭强,我感觉。抄袭还是要记过的!
如果你是后发论文的,那可能不行,查重应该通不过吧。跟你的导师好好沟通一下,看看有什么方法补救。
只要角度不一样就行
研究生在学校就不能做别的事?就只能做实验和写论文?
查重换文字,调顺序,换专业词汇与术语
结构相似,内容相似,还不算抄袭?改下关键词也掩盖不了两者相似的事实。老师看论文都是用百度加中国知网再加几个引擎一同搜索,基本上一篇论文引用了多少、从哪里引用的这些都能知道,更别说你和别人的相似度如此之高。超过35%的引用就有抄袭的嫌疑了,论文会被退回;超过50%你就不用交了。
创意是写作之中非常微不足道的一个环节,即使是在科幻这种点子文学上面。同样的事情不同的人描述出来,有的人可以写得趣向环生,有人就写得枯燥无味。另外还取决于你对创意的定位,三角恋是一种创意嘛?不,这是一种人际关系,我还碰到过不少把三角恋当做创意四处说别人抄袭的,奉自己看到的几部言情为尊。一个创意,即使是非常小的创意,也可以发挥极多的东西出来,作为一个作家应该知道一个剧情是可以诞生至少七八种走向的,别纠结小节,选个你最喜欢的去写就好了。
如果是我,会先给于警告,让他给解释,至少注明出处。如果继续抄袭,我会投诉或者举报,让系统来处理。我也在写一写关于编程技术的文章,之前一个朋友就发现了这种情况,先给他说明,让他给解释,不解释的就直接投诉了,后来系统把他的那篇文章删除了。
其中引用了一些概念和法律条文跟该原文非常相似,这就是抄袭啊!如果你引用别人的结构,内容比原来的更有创意,那就不算了。老师说过,如果在一篇论文里找到两个以上的句子就构成抄袭了,学位就可以给你取消了!你掂量着办吧!能自己写还是自己写,总比抄袭强,我感觉。抄袭还是要记过的!
内容要是一样就是抄袭了,但引用框架是不属于抄袭的。
结构相似,内容相似,还不算抄袭?改下关键词也掩盖不了两者相似的事实。老师看论文都是用百度加中国知网再加几个引擎一同搜索,基本上一篇论文引用了多少、从哪里引用的这些都能知道,更别说你和别人的相似度如此之高。超过35%的引用就有抄袭的嫌疑了,论文会被退回;超过50%你就不用交了。
这看你学校怎么安排了,一般目录是不做查重处理的。有很多人的论文目录大致都是一样的,但是不要跟别人的一模一样,你要修改语句才行呢。
1、无效程序的启动 无效程序启动的时间为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专利权之日起的任何时候,可以一直持续到该专利权终止后。由于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能够对专利权终止前的某些事项产生影响,因此允许在专利权终止后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无效程序启动的主体:包括任何单位和个人,但是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专利权人不得宣告自己的专利权全部无效。 2、无效宣告的理由 请求宣告无效的理由主要包括:认为发明创造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及实用性或同已有外观设计相同或相近似或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说明书中的技术方案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不能实现;说明书修改超出原始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范围,或超出原始图片、照片超出原始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范围,或超出原始图片、照片表示的范围;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保护的范围;权利要求书中权利要求保护的范围不清楚;独立权利要求缺少必要技术特征;违反国家法律或者不属于专利保护范围等。 3、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 专利复审委员会经形式审查合格受理无效宣告请求从而启动无效程序后,成立合议组对无效宣告请求案件进行合议审查。绝大部分案件由3人(组长、主审员、参审员)组成的合议组进行审查。只有极少数案情重大的案件才由5人合议组(1名组长、1名主审员,3名参审员)进行审查。 4、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的作出 合议组经审查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有三类,一是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二是宣告专利权部分无效,三是维持专利权有效。 5、后续的司法救济程序 根据我国专利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以专利复审委员会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 受理诉讼的法院和诉讼性质与不服复审决定提起的诉讼相同。需注意的是,无效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1、看一下那个涉嫌侵权专利的申请日是否在你专利公告日之后,如果是,涉嫌不具有创造性;2、看一下那个涉嫌侵权专利的申请日是否在你专利申请日之后,如果是,涉嫌不具有新颖性;3、看一下那个涉案专利的主权利,是否其所有技术特征都被你的专利公开了?4、如果没有全部公开,再看未被公开的技术特征是否为公知常识或被别的公开出版物公开过,5、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请无效宣告申请,如何办理请看 -/ 复审委网站。
那就改个比别人好又优秀的专利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