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的支公司和营销部的区别主要是工作职能不一样,二者是上下级关系,营销服务部隶属于支公司,营销服务部主要就是做销售,支公司架构要全一些,有理赔、客服等职能岗位。第一,保险公司的分公司是二级机构,中心支公司是三级机构,支公司和营销服务部都是四级机构。第二,根据保监会《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办法》(保监发〔2013〕20号)的规定,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设立分两个步骤:筹建和开业。(一)筹建申报材料1、设立申请书;2、保险公司申请前连续2个季度的偿付能力报告和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偿付能力报告;3、保险公司总公司上一年度公司治理结构报告;4、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设立的可行性论证报告(包括拟设机构三年业务发展规划和市场分析,设立分支机构与公司风险管理状况和内控状况相适应的说明);5、申请人分支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6、申请人内控制度清单;人身保险公司还须就《人身保险客户信息真实性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情况作出说明;7、申请人作出的受到行政处罚或者立案调查情况的说明;8、拟设机构筹建负责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学历原件、学历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教育部学信网电子注册表,没有学历原件或教育部学信网电子注册表的,由申请人出具学历真实性与否的承诺);9、拟设机构所在地保监局辖区内的其他分支机构运营情况说明,并就是否存在《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所列情形做出声明;10、筹建机构电子数据客户端;11、保险监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应报送以上材料一式一份,按照目录逐一盖印,每份材料加盖骑缝章;制度类可报送光盘。材料中有复制资料的,应当签注“经核对与原件无误”字样,并加盖申请人公章。)(二)筹建注意事项1、保险公司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申请人自身发展规划;(二)保险公司上一年度及提交申请前连续两个季度偿付能力均达到充足Ⅰ类;(三)保险公司上一年度及提交申请前连续两个季度分类监管类别不低于B类,且省级分公司上一年度及提交申请前连续两个季度分类监管类别不低于C类;(四)保险公司具备良好的公司治理,内控健全;(五)申请人具备完善的分支机构管理制度;(六)在保险公司住所地以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设立的,当地省级分公司已经开业;(七)拟设机构的上级直接管理机构开业满三个月。省级分公司在其所在地市设立分支机构不受此限制;(八)拟设机构的上级直接管理机构内控健全;(九)有符合拟设机构主要负责人任职条件的筹建负责人。2、《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申请设立省级分公司以外分支机构的,不得有以下情形:(一)申请人或者拟设机构所属省级分公司最近两年内受到金融监管机构重大行政处罚的;(二)申请人或者其管理人员因工作行为涉嫌重大违法犯罪,正在受到金融监管机构或者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三)在拟设机构所在地保监局辖区内的其他分支机构最近六个月内受到重大保险行政处罚的;(四)在拟设机构所在地保监局辖区内,最近一年内有三家次以上分支机构受到保险行政处罚的;(五)拟设机构的上级直接管理机构最近六个月内受到保险行政处罚的。3、《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申请设立省级分公司以外分支机构的,在拟设机构所在地保监局辖区内的其他分支机构运营情况不得有以下情形:(一)无主要负责人或者临时负责人超期的;(二)无稳定、规范的营业场所的;(三)自行停业连续三个月以上的。停业情形已向保险监管机构报告的除外;(四)存在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尚未整改到位的;(五)最近一年内撤销分支机构三家以上的;(六)最近一年内同一分支机构变更营业场所两次以上或者变更主要负责人三次以上的;(七)最近六个月内发生过五十人以上群访群诉事件,或者一百人以上非正常集中退保事件,影响较为恶劣的;(八)保险监管机构认定的其他情形。4、《人身保险客户信息真实性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人身保险公司违反本办法,有下列内控不健全情形之一的,不予许可其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一)未建立健全客户信息真实性管理制度。(二)核心业务系统、银(邮)保通系统等有关业务系统不具备客户信息字段完整性和逻辑准确性的控制功能。(三)未将客户信息真实性纳入对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和公司其他从业人员的考核体系,并建立相应的惩戒机制。5、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申请设立分支机构。营业部、营销服务部不得再管理其他任何分支机构。6、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筹建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分支机构的筹建工作。筹建期间届满未完成筹建工作的,应当重新提出设立申请。7、筹建机构在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任何保险经营活动。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保险公司的信息化应用主要表现在信息系统的设计开发与应用上。一般来说保险公司必有一套核心业务系统,此外还有财务系统,精算系统,再保险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等信息应用系统。最核心的自然是核心业务系统,因为保险公司所有的业务都在此系统操作,从承保录单到核保,一直到理赔等,所有的业务数据都存放在此系统中。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保险经纪公司针对客户的特定需求,运用自身的专业优势,为客户提供专业的保险计划和风险管理方案。在同客户签订委托协议后,由保险经纪公司组织市场询价或招投标,选择综合承保条件最优越的保险公司作为承保公司。在与保险公司的谈判中维护客户的利益,争取对客户的最大优惠。此外,保险经纪人还协助客户制定保险以外的全面的风险管理计划。风险管理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保险经纪公司是国内外保险市场所公认的专业的风险管理顾问。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应答时间:2021-06-22,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保险公司的信息化应用主要表现在信息系统的设计开发与应用上。一般来说保险公司必有一套核心业务系统,此外还有财务系统,精算系统,再保险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等信息应用系统。最核心的自然是核心业务系统,因为保险公司所有的业务都在此系统操作,从承保录单到核保,一直到理赔等,所有的业务数据都存放在此系统中。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客户信息系统客户信息系统一般是放在核心业务系统中,但也又单独作为一个系统的,主要的区别就是单独的客户信息系统可以方便地被其他系统使用,也容易针对客户信息作出相应的分析。建议书系统建议书系统是保险行业特有的系统,主要作用是根据客户的性别、年龄等信息设计一份适合被保人的投保建议书。该系统只是根据客户选择的险种、保额(或投保份数)计算出相应保费和相关责任额等信息。该建议书仅供客户参考使用,不能作为投保依据。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客户信息系统客户信息系统一般是放在核心业务系统中,但也又单独作为一个系统的,主要的区别就是单独的客户信息系统可以方便地被其他系统使用,也容易针对客户信息作出相应的分析。建议书系统建议书系统是保险行业特有的系统,主要作用是根据客户的性别、年龄等信息设计一份适合被保人的投保建议书。该系统只是根据客户选择的险种、保额(或投保份数)计算出相应保费和相关责任额等信息。该建议书仅供客户参考使用,不能作为投保依据。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保监会规定的25种重疾中前6种属于必保疾病,后19种属于可选疾病。重疾险产品中的疾病种类=6种必保疾病+保监会规定的19种其他疾病+保险公司规定的其他重大疾病。6种必保疾病为:1、 恶性肿瘤 【确诊即理赔】2 、 急性心肌梗塞 【达到特定状态后理赔】3 、脑中风后遗症 【达到特定状态后理赔】4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采取某种治疗手段后理赔】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采取某种治疗手段后理赔】6 、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达到特定状态后理赔】25种重大疾病分别为:
保险保障功能具体表现为财产保险的补偿功能和人身保险的给付功能。财产保险的补偿保险是在特定灾害事故发生时,在保险的有效期和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以及保险金额内,按其实际损失金额给予补偿。通过补偿使得已经存在的社会财富因灾害事故所致的实际损失在价值上得到了补偿,在使用价值上得以恢复,从而使社会再生产过程得以连续进行。保险的这种补偿既包括对被保险人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补偿,也包括对被保险人依法应对第三者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的经济补偿,还包括对商业信用中违约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补偿。人身保险的给付人身保险是与财产保险完全不同性质的两种保险。由于人的生命价值不能用货币来计价,所以,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是由投保人根据被保险人对人身保险的需要程度和投保人的交费能力,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与条件下,与保险人协商约定后确定的。因此,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或者约定的年龄到达或者约定的期限届满时,保险人按照约定进行保险金的给付。
不同的保险类型可以提供不一样的保障功能,深蓝君为大家汇总了一下,重疾险、医疗险、意外险和寿险这四大险种的不同保障功能:我们可以看到,不同的种类,保障范围是不一样的,可以抵御的风险也是不同的。保险是一个组合,谁都没有办法替代谁。我们可以根据自己需求,权衡自己的预算,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组合一个属于自己的保险组合,将保险的保障功能发挥出来。
学霸说保险,专注保险产品测评! 很多人都搞不懂重疾险的内容,我把大部分重疾险都梳理了一遍放在这:《全国热门的136款重疾险对比表》保监会规定的25种重疾中前6种属于必保疾病,后19种属于可选疾病。6种必保疾病为:1、 恶性肿瘤2 、 急性心肌道梗塞3 、脑中风后遗症4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专植术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6 、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这25种重大疾病是银保监局规定重疾险必须包括的:95%以上的重疾险赔付都在这25种重大疾病中,因此,重疾险不用太看重重疾的种类数量。 按照核保方式,25种重疾被分成3类:重疾险当然不止这25种重大疾病,部分重疾险有上百种重大疾病,种类增加可能使保费也增加, 好好选择才能挑到又好又便宜的,具体怎么挑这里有一份攻略:重疾险保哪些重大疾病?一文读懂重疾险的真相重疾险除了这25种重大疾病外还有很多保障内容让人搞不懂,因此接下来解析在挑重疾险的时候最重要看哪些点。(1) 保障内容种类重疾险包括规定的25种重疾,所以不用太纠结保障病种的多少,中症和轻症的保障比较重要。中症、轻症往往是重疾的前兆,好的重疾险应该保障中症、轻症。(2) 赔付比例重疾一般是100%基本保额赔付,有额外赔付可以加分,中症的赔付标准是赔付2次,赔付比例不低于50%,轻症的赔付标准是赔付3次,赔付比例不低于30%。(3) 癌症二次赔付癌症二次赔付主要看有没有和它的间隔期,一般间隔期不能超过3年。(4) 理赔合理理赔上这三种赔付方式是重点:确诊给付、实施某种治疗手段后赔付、达到某种疾病状态后赔付。像癌症这样的疾病的赔付方式应该是确诊赔付,而实施某种治疗手段后赔付只针对重大器官移植术、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等治疗手段才合理。想挑到好的重疾险,了解上面的内容仅是基础,还要考虑很多,我把十大值得买的重疾险整理在这:十大值得买的热门重疾险大盘点!感谢阅读,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