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啊,要找重点来背学习的。在复习前去看看考试大纲,看看考试大纲的要求,找些历年真题来做,看看以前的一些讲解视频,学习学习。可以去喜马拉雅听听《熙说》,对专利法的考点内容讲的很好,然后配合着多做些历年试题,找找规律,总结经验。
专利代理人考试科目一共有三门,分别是专利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以及专利代理实务。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采取全国统一考试方式,每年举行一次全国考试。专利代理人考试科目专利代理人报考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证书或者学位证书。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地区居民可以报名参加考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未满三年;2、受吊销专利代理师资格证的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未满三年。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当选择适合的考点城市之一,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职业资格证报考、备考审核系统姓名:请输入姓名手机:请输入手机号需求:职业资格工作年限:请输入工作年限立即提交审核
历年真题过四遍,基本就是必过
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举办的从事专利代理行业的职业资格考试,开始于1992年。专利代理人是指获得了专利代理人资格,持有专利代理人工作证并在专利代理机构专职或兼职从事专利代理工作的人员。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一般在11月全国十几个考点城市同时进行。应试人员自取得某一部分成绩合格记录当年起三年内,两部分均合格的,由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发出总成绩合格通知单。应试人员在收到总成绩合格通知单后向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请,经审查符合《专利代理条例》有关规定的,由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颁发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那么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条件及内容有哪些?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且具备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历;熟悉专利法和有关的法律知识;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是指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或者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或者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高等院校在读硕士研究生学习期满一年的以及高等院校在读博士研究生,视为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材料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当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能够证明是理工科专科及以上学历的证书)工作证明原件(硕士及以上理工科学历不需要工作证明)本人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考试报名费报考人员可在中国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报名表。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内容报考人员可依据每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指南》进行复习、备考。内容包括:专利法律知识、相关法律知识、专利代理实务。
相信所有准备参加考试的人都想寻求一个效率比较高的方法,估计您也通过百度找过很多“攻略”之类的文章。个人认为,在专利代理人考试中,不是每个知识点都同样重要,而且专利代理人考试只是一个资格考试,不需要拿满分,只要达到及格线即可。因此,一方面,我们在备考时按照考试大纲的要求的范围进行复习及可,在时间不充足的情况下,对于大纲没有要求的知识点完全可以忽略不看。另一方面,做一定量的习题,历年真题是非常好的练习材料,不但有利于熟悉考试的题型,而且知识点常重复考的,据说甚至有真题重复出现,很实惠。再一方面,如果时间不多的话,专利法部分用官方的辅导教材加真题足够了,材料不需要多,沉下心来吃透。以上谨供参考,祝考试顺利!
1、把专利法及细则、审查指南看一遍,看不懂没关系,主要是用来熟悉里面的一些专业术语和大致的内容2、看教学视频,果汁局的网站上就有现成的,通过老师的讲解会比较容易理解。这部分比较费时间了,但是如果能够很耐心的听完,收获肯定是很多的。3、疯狂做题,杨立真题集,历年考题做一遍,第一遍可以边看答案边做,第二遍就可以自己做并且对答案了。4、抄实务题的答案,并且背下常用的法规、驳回条款、无效条款啊之类等。在专代考试中,“专利法律知识”的特点是“深”,专利制度中的一些基本概念,如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单一性等概念,必须深刻理解和掌握。从试题的分布来看,考察的知识点很多来自于国知局的部门规章《专利审查指南》。需要注意的是,该《指南》中的很多内容是对《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进一步细化,如果能结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来理解《指南》的话,那复习效果可以事半功倍。“相关法律知识”的特点则是“广”,涉及到的部门法比较多,如《民法通则》、《合同法》、《行政复议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虽然涉及到的法律比较多,但很多都是对法条的直接考察,考得并不深。在各部门法的分值分布上,除《行政复议法》为8分,其他6部法律每年基本上都在12分以上。至于《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办法》等行政法规以及《巴黎公约》、TRIPs协定等国际公约,分值都比较低。至于“专利代理实务”,属于主观题,采用“踩点得分”原则。从某种程度上说,写的就好比是“八股文”,具有相应的格式要求。目前在网上可以找到一些以前的实务评分标准,考生可以自己先做一遍,然后对照评分标准,了解自己的失分点在哪里。另外,一些高分考生或者是培训班老师总结的答题模板也可以作为参考。在实务方面,需要强调的一点是不要想得太多,要严格根据试题中给出的信息来答题。对那些有实务经验的考生来说,必须注意实际工作和考试并不一样,不能把实际工作中的一些处理方式用于考试答题中。如果答题者如果把自己当成一个刚入行的新人,不逾越雷池半步,反而不容易失分。
法律的条款记忆是有重点的,并非全部的法条都拿出来背,降低复习效率。抓住重点的法条记忆,这个可以去听下“熙说”喜马拉雅上的,杨熙老师关于专利法的一些重点知识有讲,也可以去看一些其他视频的讲解。对于法律这块因为可考的考点,历年的题比较高度重合,因此要多刷题,多做题。配合着题库进行刷题来辅助复习,在做题中进步啊。知识产权课堂的做题系统有历年的一些真题,还有模拟题,而且有解析之类的,可以去看看。
你可以上一些关于这方面的论坛。比如盘古网、思博网等
根据历年试题来看,主要考:民法通则、合同法、民事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占80分左右其他一些比如刑法、国家赔偿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之类的可以忽略,占20分。
历年真题过四遍,基本就是必过
专利法,专利实施细则,专利代理人条例等,还有开所的要求,代理人条例里也有。写作要求还有审查指南。
民法通则、合同法、民事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占80分左右其他一些比如刑法、国家赔偿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之类的可以忽略,占20分。
知识产权法和专利法
民法通则、合同法、民事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占80分左右其他一些比如刑法、国家赔偿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之类的可以忽略,占20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专利审查指南国防专利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专利代理条例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规程施行修改后的专利法的过渡办法施行修改后的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过渡办法专利代理管理办法专利代理惩戒规则(试行)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务规则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中国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委员会普通微生物中心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保藏办法中国典型培养物中心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保藏办法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菌(毒)种、培养物入境检疫暂行规定关于港澳地区专利申请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香港回归后中国内地和香港专利申请若干问题的说明关于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知识产权署提出的首次申请的优先权的规定关于受理台胞专利申请的规定关于台胞申请专利手续中若干问题的处理办法关于受理台胞国际申请的通知关于我国学者在国外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规定关于中国实施《专利合作条约》的规定对《关于中国实施<专利合作条约>的规定》的修改中国申请人向国际局递交国际申请实施办法PcT 申请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国际申请(PcT 申请)费用减、退、免方面的规定专利收费标准及减缓比例专利费用减缓办法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管理办法专利行政执法办法专利标记和专利号标注方式的规定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涉及公共健康问题的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专利申请号标准关于《专利申请号标准》的说明专利文献号标准中国专利文献编号系统方案办理涉及共有权利的手续规定关于电子专利申请的规定办理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审批和登记事宜关于协助执行对专利申请权进行财产保全裁定的规定部分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延长启用新版《专利登记簿副本》、《证明》和《专利说明书》专利合作条约专利合作条约实施细则国际承认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保存布达佩斯条约国际专利分类斯特拉斯堡协定建立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分类洛迦诺协定其他相关的,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前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和保全证据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实施细则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行政执法办法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收费项目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实施办法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与贸易(包括假冒商品贸易在内)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法律的条款记忆是有重点的,不是把全部的法条都拿出来背,那复习量太大了,而且降低复习效率。抓住重点的法条记忆,这个可以去听下“熙说”喜马拉雅上的,杨熙老师关于专利法的一些重点知识有讲,也可以去看一些其他视频的讲解。对于法律这块因为可考的考点,历年的题比较高度重合,因此要多刷题,多做题。配合着题库进行刷题来辅助复习,在做题中进步啊。知识产权课堂的做题系统有历年的一些真题,还有模拟题,而且有解析之类的,可以去看看。
专利法,专利实施细则,专利代理人条例等,还有开所的要求,代理人条例里也有。写作要求还有审查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专利审查指南国防专利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专利代理条例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规程施行修改后的专利法的过渡办法施行修改后的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过渡办法专利代理管理办法专利代理惩戒规则(试行)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务规则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中国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委员会普通微生物中心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保藏办法中国典型培养物中心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保藏办法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菌(毒)种、培养物入境检疫暂行规定关于港澳地区专利申请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香港回归后中国内地和香港专利申请若干问题的说明关于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知识产权署提出的首次申请的优先权的规定关于受理台胞专利申请的规定关于台胞申请专利手续中若干问题的处理办法关于受理台胞国际申请的通知关于我国学者在国外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规定关于中国实施《专利合作条约》的规定对《关于中国实施<专利合作条约>的规定》的修改中国申请人向国际局递交国际申请实施办法PcT 申请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国际申请(PcT 申请)费用减、退、免方面的规定专利收费标准及减缓比例专利费用减缓办法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管理办法专利行政执法办法专利标记和专利号标注方式的规定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涉及公共健康问题的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专利申请号标准关于《专利申请号标准》的说明专利文献号标准中国专利文献编号系统方案办理涉及共有权利的手续规定关于电子专利申请的规定办理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审批和登记事宜关于协助执行对专利申请权进行财产保全裁定的规定部分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延长启用新版《专利登记簿副本》、《证明》和《专利说明书》专利合作条约专利合作条约实施细则国际承认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保存布达佩斯条约国际专利分类斯特拉斯堡协定建立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分类洛迦诺协定其他相关的,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前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和保全证据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实施细则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行政执法办法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收费项目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实施办法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与贸易(包括假冒商品贸易在内)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专利代理行为,保障委托人、专利代理机构以及专利代理师的合法权益,维护专利代理行业的正常秩序,促进专利代理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专利代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依法对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进行管理和监督。第三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按照公平公正公开、依法有序、透明高效的原则对专利代理执业活动进行检查和监督。第四条 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可以依法成立和参加全国性或者地方性专利代理行业组织。专利代理行业组织是社会团体,是专利代理师的自律性组织。 专利代理行业组织应当制定专利代理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自律规范不得与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相抵触。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师应当遵守行业自律规范。第五条 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执业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恪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诚实守信,规范执业,提升专利代理质量,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和专利代理行业正常秩序。第六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制定政策、建立机制等措施,支持引导专利代理机构为小微企业以及无收入或者低收入的发明人、设计人提供专利代理援助服务。 鼓励专利代理行业组织和专利代理机构利用自身资源开展专利代理援助工作。第七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和专利代理公共信息发布,优化专利代理管理系统,方便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师和公众办理事务、查询信息。第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未经许可,不得代理专利申请和宣告专利权无效等业务。第二章 专利代理机构第九条 专利代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应当为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合伙人、股东应当为中国公民。第十条 合伙企业形式的专利代理机构申请办理执业许可证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名称; (二) 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 有独立的经营场所; (四) 有两名以上合伙人; (五) 合伙人具有专利代理师资格证,并有两年以上专利代理师执业经历。第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专利代理机构申请办理执业许可证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名称; (二) 有书面公司章程; (三) 有独立的经营场所; (四) 有五名以上股东; (五) 五分之四以上股东以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具有专利代理师资格证,并有两年以上专利代理师执业经历。第十二条 律师事务所申请办理执业许可证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有独立的经营场所; (二) 有两名以上合伙人或者专职律师具有专利代理师资格证。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股东: (一)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 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三) 不能专职在专利代理机构工作; (四) 所在专利代理机构解散或者被撤销、吊销执业许可证,未妥善处理各种尚未办结的专利代理业务。 专利代理机构以欺、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执业许可证,被依法撤销、吊销的,其合伙人、股东、法定代表人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在专利代理机构新任合伙人或者股东、法定代表人。第十四条 专利代理机构只能使用一个名称。除律师事务所外,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中应当含有“专利代理”或者“知识产权代理”等字样。专利代理机构分支机构的名称由专利代理机构全名称、分支机构所在城市名称或者所在地区名称和 “分公司”或者“分所”等组成。 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不得在全国范围内与正在使用或者已经使用过的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相同或者近似。 律师事务所申请办理执业许可证的,可以使用该律师事务所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