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这个问题是很现实的问题,为了保证博士培养质量或者研究生培养质量,最近几年出台论文抽检制度。一般硕士抽检比例要高于博士论文抽检比较。同时有国家、省和校三个层次。第一次送审,有不合格的,将不合格的再次送审,不合格才认定为不合格。为此,不合格一般将论文修改,再次送审,严重的可以吊销毕业证和学位证,同时追究导师等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随抽查不合格次数增加而增至1年、三年、乃至取消招生。今年起,每年抽查一次博士论文,比例不低于上一学年度授予博士学位数的10%。重点抽查7类论文,其中包括导师1年内指导3篇博士学位论文的,以及往年在国家、省级学校论文抽查中有“不合格”情况的。论文抽查由校外3位同行专家匿名评议。如一次抽查同一导师指导的两篇论文被评为“不合格”,取消其下一年招生资格;如连续两次抽查中同一导师均有指导的论文“不合格”,该导师3年不能招生。同一学科点有多篇论文或多次出现“不及格”,面临减招或取消招生的处罚。
大纲我有的。。。正文
毕业后,只要获得的毕业证、学位证是合法的而且论文不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论文抽检是否合格与学校制定的评审、答辩、授予学位的标准有关而与已取得学位的本人已无关系。论文抽检不合格撤销学位和毕业证是不合法的,这官司必须打。
已获得硕士学位后,硕士毕业后论文抽检不会判定为不合格,只会判定为是否抄袭。如果论文判定为抄袭则会被取消学位证。如果只是判定为论文质量或者水平不高则不会被取消学位证,因为这不是学生的问题而是指导老师和答辩老师的问题。硕士论文是硕士研究生所撰写的学术论文,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和更高的学术水平,更加强调作者思想观点的独创性,以及研究成果应具备更强的实用价值和更高的科学价值。硕士论文是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所撰写的论文。它应能反映出作者广泛而深入地掌握专业基础知识,具有独立进行科研的能力,对所研究的题目有新的独立见解,论文具有一定的深度和较好的科学价值,对本专业学术水平的提高有积极作用。优秀的硕士论文能够反映出作者对所学习专业的理论知识掌握的程度和水平,能够帮助作者构建起良好的完整的知识体系,还能够反映作者独立的科研能力和学术理论的应用水平,对研究的课题的思考和独立见解。
你的过了吗,我今天惊闻我的被抽中了
可以在限期修改并经盲审同意答辩后公开答辩,但依然不通过可能直接延期答辩,意味着延期毕业。盲审被卡住一般涉及三点原因,一是缺乏创新(或者说创新性不够),二是缺乏理论分析,三是写作不规范。盲审顾名思义就是不知道给谁审,盲审和外审都是让人非常忐忑的,因为根本不知道会遇到什么类型的老师,你的学术论文是否对她的口味,因此盲审有很大的未知性。博士学位论文全盲送审在实质上与以往的博士学位论文送审没有任何区别,只不过送审方式不同。所以送审前该进行的预答辩和重复率检测一样不能少。
翟天临肯定想要复出,要知道自从论文风波事件,对翟天临影响非常大,当时翟天临事业正是上升期,这样直接跌入谷底。
是的。因为翟天临被论文造假事件害惨了,很多资源都受到了影响,所以肯定需要复出。
此次教育部发布针对本科毕业论文的抽检规定,虽然不可能对论文质量提升起到立竿见影的功效,但在一定程度上将产生倒逼效果,为本科毕业论文质量的不断提升创造更好氛围。抽检办法检查的不只是本科生的毕业论文是否存在问题,而且也对指导老师、院系、学校等的把关责任提出了要求。查实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的将撤销学位,这是对毕业生个人的惩处;而对连续抽检存在问题较多的高校、专业等,将会遭到减少招生计划、责令暂停招生、撤销其学士学位授权点等诸多处罚,甚至可能影响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专业建设经费投入等高校极为关注的事项。有了“抽检”这把利刃高悬,无论是本科毕业生还是指导老师或院系、高校,必然不敢再将毕业论文的写作、指导、审核当成一次走过场,毕竟谁也不知道自己会不会成为这“不低于2%”的抽检对象。毕业论文或许不是考核本科毕业生学术水平、学习成果的最佳方式,但在没有找到更好方式取而代之前,用包括抽检在内的手段让本科毕业论文质量得到提升、最大化发挥作用,或许就是当下的最优解。
抽查学位论文非常好,因为有的人呢,他的学位证书都是偷的,都是盗窃的,很影响这个。有很多人剽窃非常不好,这样以后可以查询,如果谁有剽窃就取消谁的学位资格,所以这样非常好我觉得。
当然,要让学生写出高质量的毕业论文,光靠“论文抽检”这把利剑还不行,还需要高校教师严把论文质量关,多做接地气、有实效的指导工作。比如,平时的课堂教学要渗透论文写作知识、技能方面的内容、鼓励学生参加大学生论文大赛、组织学生多参与社会实践、开展有探究性的主题阅读活动等,通过长期积累和训练,激发学生的论文写作热情,培养他们的写作能力和科研意识。总之,高校要严格落实此《办法》,引导教师、学生真正树立学术诚信理念,营造良好的校园学术氛围,为学生创造更多调查研究、论文写作的机会。这样,学生、指导老师、高校在写作、指导、审核等环节才不会沦为走过场,才能真正实现“督促高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高校加强培养过程管理、把好毕业出口质量”的美好初衷。
本科毕业论文每年抽检 比例不低于2%。教育部昨天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今年起启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试点工作,以推动高校加强培养过程管理、把好毕业出口质量。抽检每年进行一次且比例不低于2%,连续2年均有“存在问题毕业论文”且较多的高校将被减少招生计划,对查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应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 建立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 据教育部教育督导局负责人介绍,教育部建立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基于抽检信息平台和本地区学士学位授予信息,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抽检名单,抽检论文要覆盖本地区所有本科层次普通高校及其全部本科专业。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重点对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合格性”考察。 区别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重点考察研究生创新性和科研能力,本科毕业论文抽检重点考察本科生基本学术规范和基本学术素养。 采取随机匹配方式组织同行专家评议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采取随机匹配方式组织同行专家对抽检论文进行评议,提出评议意见。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分初评、复评两个环节。初评阶段,每篇论文送3位同行专家,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 3位专家中有1位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复评阶段,2位复评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 建立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申诉机制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结果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向有关高校反馈、抄送省级学位委员会,同时报教育部备案。抽检结果将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 同时,《办法》要求,教育部定期对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将工作情况纳入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范畴。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建立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申诉机制,规范申诉处理程序,保障有关高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涉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 撤销学位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结果的使用方面,对连续2年均有“存在问题毕业论文”且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高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在本省域内予以通报,减少其招生计划,并进行质量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高校应对有关部门、学院和个人的人才培养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调查,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追责。 《办法》指出,对连续3年抽检存在问题较多的本科专业,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者,视为不能保证培养质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责令其暂停招生,或由省级学位委员会撤销其学士学位授权点。 此外,对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高校应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应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抽检结果还将作为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本科专业认证以及专业建设经费投入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