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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专利可以撤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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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专利可以撤回吗

专利提交了没有缴费一般是可以撤回的。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申请人可以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但需提出撤回的书面声明,并写明申请撤回的发明创造的名称、申请号和申请日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二条申请人可以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申请人撤回专利申请的,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声明,写明发明创造的名称、申请号和申请日。撤回专利申请的声明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好公布专利申请文件的印刷准备工作后提出的,申请文件仍予公布;但是,撤回专利申请的声明应当在以后出版的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告。

法律分析:申请人可以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另外在专利授权后可以依照专利法的规定在专利权授予后无效、放弃或者停缴年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十条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申请的专利可以撤回么

专利申请在授予专利权之前,随时可以撤回

你好,专利申请在授予专利权之前是可以撤回的

专利申请未通过可以撤回吗

你好,专利申请在授予专利权之前是可以撤回的

授予专利权之前,申请人随时可以主动要求撤回其专利申请。申请人撤回专利申请的,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作的“撤回专利申请声明”表格。 撤回专利申请不得附有任何条件。  要求撤回专利申请的,无论申请人是否委托专利代理机构,都必须出具申请人签章同意撤回申请的证明材料。专利申请的申请人在两人以上的,要求撤回其专利申请时,应当提交经全体申请人签名或盖章同意撤回专利申请的证明材料。撤回专利申请声明经审查合格后,作出手续合格通知书,并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得要求撤销该声明;除非在申请权非真正拥有人恶意要求撤回专利申请后,申请权真正拥有人(必须提供生效的法律文书来证明)可要求撤销该声明。撤回专利申请的声明是在专利申请进入公报编辑后提出的,申请文件照常公布或者公告,但审查程序终止。对于已经公布的专利申请,应当在专利公报上公告被撤回的专利申请的申请号。

专利申请提交后可以撤回吗

可以撤回。不清楚您撤回专利的目的是什么,也不清楚您的专利申请进入到哪个阶段。不同阶段,撤回的手续不同。A、如果国家已经受理,您还没有缴纳申请费,您不交申请费即可。B、如果您已经收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您不交费即可。C、如果您已经收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并且已经按照通知书上的要求交了费,那撤回的可能性就很小了。D、如果是发明专利申请,有下述两种情况:1、专利申请还没有进入公布阶段,第一种情况,您不希望专利文件公开,则您需要尽快提交“撤回请求”,这样该专利申请将不会进入公布阶段。第二种情况,您认为专利申请可以公布,则您什么也不需要做,专利在公布之后,会在申请日起将近36个月的时候给您发通知书,提醒您提交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请求、同时缴纳相关费用,您不用理睬即可。2、专利申请已经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则,在接到“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时候,您不不答复,即可。过段时间,专利局会给您发出“视为撤回通知书”,您也不用理睬。

授予专利权之前,申请人随时可以主动要求撤回其专利申请。申请人撤回专利申请的,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作的“撤回专利申请声明”表格。 撤回专利申请不得附有任何条件。  要求撤回专利申请的,无论申请人是否委托专利代理机构,都必须出具申请人签章同意撤回申请的证明材料。专利申请的申请人在两人以上的,要求撤回其专利申请时,应当提交经全体申请人签名或盖章同意撤回专利申请的证明材料。撤回专利申请声明经审查合格后,作出手续合格通知书,并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得要求撤销该声明;除非在申请权非真正拥有人恶意要求撤回专利申请后,申请权真正拥有人(必须提供生效的法律文书来证明)可要求撤销该声明。撤回专利申请的声明是在专利申请进入公报编辑后提出的,申请文件照常公布或者公告,但审查程序终止。对于已经公布的专利申请,应当在专利公报上公告被撤回的专利申请的申请号。

撤回的专利可不可以重新申请

法律分析:申请人在专利申请过程中,有权撤回专利申请。如果是申请人自行办理撤回,则需要提交有申请人签章的撤回专利申请声明即可;如果是委托代理机构办理撤回,除了提交撤回专利申请声明,还需要有申请人盖章的委托声明。这些撤回声明合格后,后续会收到审查员发出手续合格通知书。撤回后重新申请不影响专利本身,也不需要等收到手续合格通知书就可以再次递交,撤回后再次递交对专利本身及申请人没有影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第三十六条 发明专利的申请人请求实质审查的时候,应当提交在申请日前与其发明有关的参考资料。 发明专利已经在外国提出过申请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该国为审查其申请进行检索的资料或者审查结果的资料;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交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第三十七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认为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答复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撤回专利权的恢复办法:撤回专利权人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但必须提供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法定期限而导致权利丧失的相关材料。【法律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当事人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应当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并办理权利丧失前应当办理的相应手续;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还应当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本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不适用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二条、第六十八条规定的期限。

  • 索引序列
  • 申请专利可以撤回吗
  • 申请的专利可以撤回么
  • 专利申请未通过可以撤回吗
  • 专利申请提交后可以撤回吗
  • 撤回的专利可不可以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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