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我国法律规定,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投稿作者必须自觉遵守。一稿多投一般是指同一作者,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论文同时投给一个以上的出版单位的行为。编辑和审稿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一稿多投的论文予以发表,则构成重复发表。在上述期限以外、作者已经获知自己作品将要在某刊上发表或已经发表而其他出版机构并不知情情况下,作者试图在两种或多种期刊同时或相继发表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论文。作者向不同编辑部投稿的文献内容,完全重复或有相当多的部分是重复自己已投稿或已发表的论著而缺乏新意和具有创建性的。国外著名数据库一经查核某论文属于“重复发表”的,该论文将在数据库中一直被“红榜示众”数据库将对该论文从书目信息到文摘信息以及其全文的每个页面上,全部打上大红色的“RETRACTED"(重复发表)印记,以公布和鞭答这种学术失范行为,批评作者的学术不端态度,同时严肃处理作者本人(退回稿费、公开认错、书面道歉等)。
这里的内刊,是指没有国内统一的CN刊号,只有省内连续性内刊批号的杂志。如果有论文已经在有CN刊号的杂志上发表,又在这样的刊物上发表算不算一稿多投呢?因为多数内刊在其征稿启示中,没有明确要求论文需要未曾发表,所以这个问题也是众说纷纭。 目前这个问题有三种看法: 第一种,不算是一稿多投。持这种看法的人居绝大多数,甚至包括了很多内刊杂志主办者的看法。例如,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在其网站上发布的科研成果中,就将这种一篇论文在两本刊物发表的情况统计其中。在人大经济论坛上,多数网友认为不算一稿多投。 第二种,算一稿多投。认为既然已经有内刊刊号,也就是正规合法期刊的一员了。重复发表论文当然属于一稿多投。 第三种,认为应首先在内刊上发表,然后再投给其他杂志,这样是可以允许的,反过来则不行,算一稿多投行为。 我的看法是,这样重复发表确有一稿多投的嫌疑。最好事先给杂志社打个电话,将这个问题搞清楚。
一稿多投主要是指,把一篇相同或相似的文章分别向多家杂志社投稿,这样的稿件很容易被多家杂志社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同时或先后发表,对杂志社、读者、作者都造成不良影响。有的杂志社会对一稿多投的作者进行标注,降低其稿件的录用率甚至不予录用。同一篇稿件多次向一家杂志社投稿时,作者应说明之前已经投过稿,免得杂志社对多次投来的稿件都进行审阅,浪费人力物力。修改稿也应说明是对之前稿件的修改稿(一般杂志社都有稿件编号,可以说明原编号)。
不可以容易出事会被拉人品行不端黑名单的相信我
最好不要 等一篇成功了 他们自然就用起来了。
发表论文大多数情况下不允许一稿多投,主要是怕同时被发表会造成一定的麻烦,但是如果一个地方发表不了可以继续往其他地方投,这是没有问题的。
我觉得是你应该投多家,然后他们发给你用稿通知后,你只选择一家交发稿费就行了。你不交发稿费人家也不会给你登出来啊。只要不是两家都登出来就不算一稿多投了啊
不能。原则上不要一稿多投,但是如果想提高命中率,也分技巧。你可以等多久没回复就继续投稿,或者分三个类别,一个是级别高的,一个是保底能差不多通过的,错开时间。如果你时间着急,也可以找淘淘论文网这种机构给快速发表。
一稿多投主要是指,把一篇相同或相似的文章分别向多家杂志社投稿,这样的稿件很容易被多家杂志社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同时或先后发表,对杂志社、读者、作者都造成不良影响。有的杂志社会对一稿多投的作者进行标注,降低其稿件的录用率甚至不予录用。同一篇稿件多次向一家杂志社投稿时,作者应说明之前已经投过稿,免得杂志社对多次投来的稿件都进行审阅,浪费人力物力。修改稿也应说明是对之前稿件的修改稿(一般杂志社都有稿件编号,可以说明原编号)。
一般是不行的。一稿多投是自稿件发出之日起30日之内再次投稿其他期刊杂志的行为,每个期刊杂志的投稿须知当中几乎都有禁止一稿多投的要求;一稿多投也可能会导致作者违约,论文作者违约可能会被列入1个或者多个期刊的作者黑名单。
不能。原则上不要一稿多投,但是如果想提高命中率,也分技巧。你可以等多久没回复就继续投稿,或者分三个类别,一个是级别高的,一个是保底能差不多通过的,错开时间。如果你时间着急,也可以找淘淘论文网这种机构给快速发表。
不可以的,文章发表之前,杂志社会在网上查引用率的,完全一样的文章是不会通过的!
应该不可以。
有什么具体要求吗?需要上知网的话,不可以重复发表,如果第一个没有上知网,第二个可以发表在上知网的杂志。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