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隔发表和在不同期刊上发表比较好哦论文发表咨询 点我头像找到我
集中发表可以是集中于同一时间段发表,也可以是集中于同一刊物发表,无论是哪一种情况,都应当尽量避免,也有部分职称文件中有明确禁止这样的要求,大多数是没有的。集中发表对作对刊物来说,都是不合理的,作者在十分紧迫的时间内写作发表数篇文章,作者本身就有很大难度,这样的文章质量也不会很高,对于刊物来说,很少有刊物在一期期刊上同时录用数篇同一作者的文章,尤其是高质量刊物,这种情况比较少见,最多同时录用两篇。期刊投稿投稿把稿件投寄给报刊编辑部或出版社。投稿,是作者将自己享有著作权的某一未发表作品投寄给报刊杂志社、广播电视台或出版社并希望被采用的行为。从作者与媒体出版部门之间就因投稿形成了合同法律关系,投稿无疑是形成这一关系的前置环节。从合同法角度看,投稿这一民事行为应属于“要约邀请”而非“要约”。 最终的法律关系形成,还需满足有投稿→愿接受→遵守事先公约。投稿,是作者将自己享有著作权的某一未发表作品投寄给报刊杂志社、广播电视台或出版社并希望被采用的行为。从作者与媒体出版部门之间就因投稿形成了合同法律关系,投稿无疑是形成这一关系的前置环节。从合同法角度看,投稿这一民事行为应属于“要约邀请”而非“要约”。 最终的法律关糸形成,还需满足有投稿→愿接受→尊守事先公约。
恩。不可以,有的杂志明确的不允许。期刊太多了。。我就代理了一百五十多种。。为什么一定要发表在一个上面呢。。。。。如果需要的话,可以找我。。学生代理,价格便宜,西北最低。。。。联系方式,手机,腾讯Q。都在用户名里面的用户材料里面。。。**************************************风向标论文征稿 中心 涅磐龙儿 回答
看您要投什么期刊 ,想要可以帮忙
不可以,一般杂志3个月后没采用你的文章,你才可以改投别家
在你的文章投出去之后的3个月里,你不能在向别的编辑部投稿。这事你一定要记住了。来着----品 优刊 的忠言,有问题可以联系俺。望采纳!
只有满足下列所有条件才行《生物医学期刊投稿的统一要求》指出, 以同种或另一种文字再次发表, 特别是在其他国家的再次发表, 是正当的, (对于不同的读者群)可能是有益的, 但必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 作者已经征得首次和再次发表期刊编辑的同意, 并向再次发表期刊的编辑提供首次发表文章的复印件、抽印本或原稿 (2) 再次发表与首次发表至少有一周以上的时间间隔(双方编辑达成特殊协议的情况除外) (3) 再次发表的目的是使论文面向不同的读者群, 因此以简化版形式发表可能更好 (4) 再次发表应忠实地反映首次发表的数据和论点 (5) 再次发表的论文应在论文首页应用脚注形式说明首次发表的信息, 如: 本文首次发表于xx期刊, 年, 卷、期: 页码等
如果是长篇的话可以的,短篇的话最好还是投一家没过再投另一家。因为有时候同时过终审那样就没办法撤稿了,就算撤了也会落一个被封杀的下场
这个当然可以啊,不过建议先后差几天还是比较好的~
可以是可以,有的单位可能不会认可,请注意。建议分刊发行吧。能投稿的期刊有很多,不是只能选择一本的!
从古至今,作弊行为一直都是让人讨厌至极的行为之一,因为作弊这种没有道德信用的行为会让许多一直在努力奋斗的人们的努力成果化为泡影,这种没有道德底线,肆意践踏他人努力成果的行为自古以来都是受到很大的抵制的。比如在古代的科举中,一旦发现考生作弊那么后果还是非常严重的,而放眼至今,这种作弊的行为也一直是受到很大的抵制,而对于学术舞弊,更是一种会受到强烈谴责与严重惩罚的行为,比如许多国家对于学术舞弊中的考试作弊轻则通报处分,重则开除学籍,对于留学生有的国家如果不是初犯那么可能会向法庭起诉并将其遣返回国,而对于科研造假和论文造假的行为,其后果也更加严重。但是即使处罚这么严重,依然有许多人愿意铤而走险,毕竟其背后的成果确实极其诱人。比如有人发现陕西省咸阳师范学院副校长吕广利2005年发表的一篇论文存在抄袭情况。而后面经过更加细致的对比发现,咸阳师范学院副校长吕广利的论文与前一年也就是2004年一名为南江波的发表在《咸阳师范学院学报》的内容几乎是一模一样完全一致,因此如果两篇论文的作者真不是同一人的话,那么就可能真的涉嫌学术造假中的论文抄袭了。但是,面对质疑,咸阳师范学院副校长吕广利却否认其存在抄袭行为,这究竟是为何。两篇论文均是其参与创作,只是署名的有无问题,属于一稿多投,不属于论文抄袭而咸阳师范学院副校长吕广利之所以说自己的文章虽然与南江波一样,但并不是抄袭的原因是因为其与已经退休的南江波教授在此前是一个系工作的同事,两个人关系很好,经常在一起研究学术问题,而这篇论文此前是由两人一起进行创作的,在2004年发表时由于南江波需要评职称,因此在征得吕利波的同意后只署名南江波一人,因此便发表在了《咸阳师范学院学报》上面,而在2005年,吕利波也同样遇到了需要评职称的问题,而此时的南江波职称已经评完,但是由于评价等级的提升,需要投核心期刊,而这个时候正好《广西社会科学》向其约稿,因此在征得南江波的同意后吕利波也便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将该论文发表到了《广西社会科学》上面。而对于这张行为到底有没有问题呢?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表示,因为是同一篇学术论文,发表在不同期刊,这一做法属于一稿多投,涉及学术不端。熊丙奇认为,虽然是两名合作研究者协商,但是从学术角度看,后发表、署另一名作者的论文,涉嫌抄袭前一篇论文。两名合作研究者可以共同署名,但不能把论文发两次,署不同作者的姓名。熊丙奇谈到,高校的考核方式虽会重视第一作者的署名问题,但不能因此作出此类操作。
从标题到目录再到正文,大面积的内容都出现了相似雷同,尤其是两篇论文的目录,那完全就是一模一样的,连标点符号都不带换的,一目了然。
其中引用了一些概念和法律条文跟该原文非常相似,这就是抄袭啊!如果你引用别人的结构,内容比原来的更有创意,那就不算了。老师说过,如果在一篇论文里找到两个以上的句子就构成抄袭了,学位就可以给你取消了!你掂量着办吧!能自己写还是自己写,总比抄袭强,我感觉。抄袭还是要记过的!
这有可能是当代大学生的通病,有的大学生为了写论文而在网上东拼西凑,很有可能两篇论文的摘抄点一致,但是想要表达的意思不同。
论文署名第一的就是第一作者,署第二第三的就是第二第三作者。一般看你的文章份量,如果份量足,可以署多个作者。国外一个多中心临床试验的文章可以挂100人。 文章一般还有一个通讯作者,是指文章的所有权人和指导者。还有的有一个通信作者,指是的联系人。 这个也可以由双方商量来确定排名,如果没有约定,一般是排在前面的为第一作者,排在第二名的为第二作者,余此类推。扩展资料发表论文,一般作者个数不限,但通常不多余6人。一般说来,排名第一就是第一作者,排名第二就是第而作者,排名第三就是第三作者,所以一般都写1个。但可以采用附注的方法,就是在作者的名字上加个标注,然后说明共同第二作者、共同第三作者的,常常共同的情况不多余2人;但这种情况不多见,一般出版方、会议组织方也不允许这样。中级职称,应该是要求第一作者,很多职称评定都是要求参评的人员发表的文章必须是独作或者是第一作者,第二作者甚至第三作者的话,评审效果是很差的。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第一作者
1、论文署名第一的就是第一作者,署第二第三的就是第二第三作者。一般看你的文章份量,如果份量足,可以署多个作者。国外一个多中心临床试验的文章可以挂100人。2、文章一般还有一个通讯作者,是指文章的所有权人和指导者。还有的有一个通信作者,指是的联系人。3、这个也可以由双方商量来确定排名,如果没有约定,一般是排在前面的为第一作者,排在第二名的为第二作者,余此类推。扩展资料:在创新性作品如科研论文、专利、调研报告等等的署名中,对于多个作者共同完成的情况,对作品贡献最大的人的名字通常署名在最前面。特别对于科研论文的署名,各期刊都有更细致的规定;而当论文署名用于职称评定时,第一作者的分量显然比第二、第三作者要重,而比单独署名的要轻。由于科学研究的复杂化多样化,如生物信息学有几百人署名一篇论文的情况。第一作者指的是署名排在最前面的那个人,有的文章署名也有两个或多个第一作者,称为并列第一作者,这种情况下一般需要在人名上进行标注。另外,第一作者与通讯作者不同,与创造性贡献不同,通讯作者常由诸作者中在论文所属领域最有权威者所充当。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第一作者
一篇论文有多个作者,这也是一件常有的事情,为论文可能是有多个作者共同完成的,特别是有些需要做实验的论文是需要多个人共同配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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