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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是教学科研过程的一个环节,也是学业成绩考核和评定的一种重要方式。毕业论文的目的在于总结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成果,培养学生具有综合地创造性地运用所学的全部专业知识和技能解决较为复杂问题的能力并使他们受到科学研究的基本训练。标题标题是文章的眉目。各类文章的标题,样式繁多,但无论是何种形式,总要以全部或不同的侧面体现作者的写作意图、文章的主旨。毕业论文的标题一般分为总标题、副标题、分标题几种。总标题总标题是文章总体内容的体现。常见的写法有:①揭示课题的实质。这种形式的标题,高度概括全文内容,往往就是文章的中心论点。它具有高度的明确性,便于读者把握全文内容的核心。诸如此类的标题很多,也很普遍。如《关于经济体制的模式问题》、《经济中心论》、《县级行政机构改革之我见》等。②提问式。这类标题用设问句的方式,隐去要回答的内容,实际上作者的观点是十分明确的,只不过语意婉转,需要读者加以思考罢了。这种形式的标题因其观点含蓄,轻易激起读者的注重。如《家庭联产承包制就是单干吗?》、《商品经济等同于资本主义经济吗?》等。③交代内容范围。这种形式的标题,从其本身的角度看,看不出作者所指的观点,只是对文章内容的范围做出限定。拟定这种标题,一方面是文章的主要论点难以用一句简短的话加以归纳;另一方面,交代文章内容的范围,可引起同仁读者的注重,以求引起共鸣。这种形式的标题也较普遍。如《试论我国农村的双层经营体制》、《正确处理中心和地方、条条与块块的关系》、《战后西方贸易自由化剖析》等。④用判定句式。这种形式的标题给予全文内容的限定,可伸可缩,具有很大的灵活性。文章研究对象是具体的,面较小,但引申的思想又须有很强的概括性,面较宽。这种从小处着眼,大处着手的标题,有利于科学思维和科学研究的拓展。如《从乡镇企业的兴起看中国农村的希望之光》、《科技进步与农业经济》、《从“劳动创造了美”看美的本质》等。
3000字太短了,写不出来什么有深度的东西,下面这篇还可以,你参考下一、引言 大数据技术的发展给科技进步、信息共享、商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变革,社会活动网络化的发展趋势更给予了个人信息丰富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使它成为对于国家、社会、组织乃至个人都具有重要意义的战略资源。与此同时,与个人信息相关的犯罪活动也呈现出高发态势。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增设“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将两个罪名整合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并扩大了主体范围,加大了处罚力度。2017年3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2017年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司法适用做出了具体规定。笔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对判决结果包含“公民个人信息”的刑事一审判决逐年进行检索,2009-2019年间各年份相关判决数如图表 1所示。我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发展可为四个阶段:2009~2012年,此类判决数为零,与个人信息相关的犯罪案件在实践中鲜有发生;2012~2016年,判决数量开始缓速增长,总量尚较少;2016~2017 年判决数量激增 6%,呈现出高发态势;2016~2019年,犯罪数量增速放缓。 图表 1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行为对象,公民个人信息的内涵、范围、判断标准对立法和司法适用具有重要意义。《2017年解释》第1条对其概念做了明确的规定,但实践中对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仍存在一些模糊的地方。如,如何把握行踪轨迹信息的范围、如何把握财产信息的范围和如何认定公民个人信息的可识别性等。由此观之,要实现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准确认定,我们应该对其行为对象的内涵、外延进行深入研究。本文拟对《刑法》二百五十三条“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进行深入分析,希望能对司法实践中该罪的认定提供有益参考。 二、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合理保护限度的设定原则 信息网络时代,我们要在推动信息科技的发展应用和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之间寻求适度的平衡。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过小或者过大,都不利于社会的正常发展。笔者认为,应当基于以下三项原则设定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合理限度。(一)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刑法的谦抑性,是指刑法应合理设置处罚的范围与程度,当适用其他法律足以打击某种违法行为、保护相应合法权益时,就不应把该行为规定为犯罪;当适用较轻的制裁方式足以打击某种犯罪、保护相应合法权益时,就不应规定更重的制裁方式。此原则同样是刑法在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进行规制时应遵循的首要原则。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尚未健全、前置法缺失的当下,刑法作为最后保障法首先介入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行规制时,要格外注意秉持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严格控制打击范围和力度。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认定,范围过窄,会导致公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不能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打击;范围过宽,则会使刑法打击面过大,导致国家刑罚资源的浪费、刑罚在实践中可操作性的降低,阻碍信息正常的自由流通有违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在实践中,较常见的是认定范围过宽的问题,如公民的姓名、性别等基础性个人信息,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识别个人身份,但大多数人并不介意此类个人信息被公开,且即便造成了一定的危害结果,也不必动用刑罚手段,完全可以利用民法、行政法等前置法予以救济。(二)权利保护与信息流通相平衡原则大数据时代,随着信息价值的凸显,个人信息保护与信息流通之间的价值冲突也逐渐凸显。一方面,信息的自由流通给国家、社会、个人都带来了多方面的便利,另一方面,也不可避免地对个人生命和财产安全、社会正常秩序甚至国家安全带来了一定的威胁。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需要使得数据的自由流通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如何平衡好其与个人权益保护的关系,是运用刑法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行规制时必须要考虑的问题。个人信息保护不足,则会导致信息流通的过度自由,使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处于危险境地、社会的正常经济秩序遭到破坏;保护过度,则又走入了另一个极端,妨碍了信息正常的自由流通,使社会成员成为一座座“信息孤岛”,全社会也将成为一盘散沙,也将信息化可以带来的巨大经济效益拒之门外。刑法要保护的应当仅仅是具有刑法保护的价值和必要,并且信息主体主动要求保护的个人信息。法的功能之一便是协调各种相互矛盾的利益关系,通过立法和司法,平衡好个人信息权利保护与信息自由流通,才可以实现双赢。应努力构建完备的个人信息保护体系,既做到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又可促进信息应有的自由流动,进而推动整个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三)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相协调原则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让渡是合理的且必须,因为公共利益往往涉及公共安全与社会秩序,同时也是实现个人利益的保障。但是这种让渡的前提是所换取的公共利益是合法、正当的,并且不会对个人隐私和安全造成不应有的侵害。公共安全是限制公民个人信息的典型事由。政府和司法部门因为社会管理的需要往往会进行一定程度的信息公开,信息网络的发展也使得大数据技术在社会安全管理活动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对于公民个人利益边界的触碰,由此产生公共管理需要与个人权益维护之间的冲突。相对于有国家机器做后盾的公权力,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处于弱势地位,让个人信息的保护跟得上信息化的发展,是我们应该努力的方向。公众人物的个人信息保护是此原则的另一重要体现,王利明教授将公众人物划分为政治性公众人物和社会性公众人物两类。对于前者,可将其个人信息分为两类:一类是与公民监督权或公共利益相关的个人信息,此类个人信息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的让步是必须的;另一类是与工作无关的纯个人隐私类信息,由于这部分个人信息与其政治性职务完全无关,所以应受与普通人一样的完全的保护。对于社会性公众人物,其部分个人信息是自己主动或是希望曝光的,其因此可获得相应的交换利益,对于这部分信息,刑法不需要进行保护;也有部分信息,如身高、生日、喜好等虽然被公开,但符合人们对其职业的合理期待,且不会有损信息主体的利益,对于此类信息,也不在刑法保护范围内;但对于这类信息主体的住址、行踪轨迹等个人信息,因实践中有很多狂热的粉丝通过人肉搜索获得明星的住址、行程信息,对明星的个人隐私进行偷窥、偷拍,此类严重影响个人生活安宁和基本权益的行为应当受到刑法的规制。 三、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特征及相关范畴 (一)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概念是解决法律问题必不可少的工具”。“公民”的含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是指具有我国国籍的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罪名和罪状中都使用了“公民”一词,对于其含义的一些争议问题,笔者持以下观点:(1)应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从字面上和常理来看,中国刑法中的“公民”似乎应专门指代“中国的公民”。但笔者认为,任何人的个人信息都可以成为该罪的犯罪对象,而不应当把我国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局限于中国公民。第一,刑法一百五十三条采用的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个人信息”的表述,而是了“公民个人信息”,对于刑法规范用语的理解和适用,我们不应人为地对其范围进行不必要的限缩,在没有明确指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情况下,不应将“公民”限定为中国公民。第二,全球互联互通的信息化时代,将大量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保护排除在我国刑法之外,会放纵犯罪,造成对外国籍人、无国籍人刑法保护的缺失,这既不合理,也使得实践中同时涉及侵犯中国人和非中国人的个人信息的案件的处理难以操作。第三,刑法分则第三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并不限于仅对“中国公民”的保护,也同等地对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的此类权利进行保护。因此,处于我国刑法第三章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保护对象,也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我国对中国公民、处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 籍人以及遭受中国领域内危害行为侵犯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一视同仁地提供刑法的保护,不主张有例外。”(2)不应包括死者和法人对于死者,由于其不再具有人格权,所以不能成为刑法上的主体。刑法领域上,正如对尸体的破坏不能构成故意杀人罪一样,对于死者个人信息的侵犯,不应成立侵犯个人信息罪。对死者的个人信息可能涉及的名誉权、财产权,可以由死者的近亲属主张民法上的精神损害赔偿或继承财产来进行保护。对于法人,同样不能成为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信息主体。一方面,自然人具有人格权,而法人不具有人格权,其只是法律拟制概念,不会受到精神上的损害。另一方面,法人的信息虽然可能具有很大的商业价值和经济效益,但是已有商业秘密等商法领域的规定对其进行保护。因此,法人的信息不适用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个人信息”的含义法学理论上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主要识别说、关联说和隐私说。识别说,是指将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作为公民个人信息的关键属性。可识别性根据识别的程度又可以分为两种方式,即通过单个信息就能够直接确认某人身份的直接识别,和通过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或者通过信息对比分析来识别特定个人的间接识别。学界支持识别说观点的学者大多指的是广义的识别性,既包括直接识别,又包括间接识别。关联说认为所有与特定自然人有关的信息都属于个人信息,包括“个人身份信息、个人财产情况、家庭基本情况、动态行为和个人观点及他人对信息主体的相关评价”。根据关联说的理论,信息只要与主体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就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隐私说认为,只有体现个人隐私的才属于法律保障的个人信息内容。隐私说主要由美国学者提倡,主张个人信息是不愿向他人公开,并对他人的知晓有排斥心理的信息。笔者认为,通过识别说对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界定最为可取。关联说导致了刑法保护个人信息的范围过分扩大,而隐私说则只将个人信息局限在个人隐私信息的范围内,忽略了不属于个人隐私但同样具有刑法保护价值的个人信息,同时由于对隐私的定义受个人主观影响,所以在实践中难以形成明确的界定标准。相比之下,识别说更为可取,不仅能反应需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的根本属性,又具有延展性,能更好的适应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而导致的公民个人信息类型的不断增多。且通过梳理我国关于个人信息的立法、司法,识别说的观点贯穿其中。名称 生效年份 对“个人信息”核心属性的界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 2012年 可识别性、隐私性《关于依惩处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的通知》 2013年 可识别性、隐私性《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4年 隐私性《网络安全法》 2016年 可识别性《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7年 可识别性、可反映活动情况图表 2《网络安全法》和《2017年解释》中关于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无疑最具权威性。《网络安全法》采用了识别说的观点,将可识别性规定为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而后者采用了广义的“可识别性”的概念,既包括狭义可识别性 (识别出特定自然人身份) , 也包括体现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两者之所以采用了不同的表述,是因为《网络安全法》对公民个人信息做了整体而基础性的保护,而《2017年解释》考虑到,作为高度敏感信息的活动情况信息,随着定位技术的不断进步逐渐成为本罪保护的一个重点,因此在采用了狭义的身份识别信息概念的基础之上,增加了对活动情况信息的强调性规定,但其本质仍是应涵括在身份识别信息之内的。所以,应以可识别性作为判断标准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界定。(二)公民个人信息的特征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体现了其区别于广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价值。明确刑法领域个人信息的特征,有助于在司法中更好的对个人信息进行认定。可识别性这是公民个人信息的本质属性。可识别是指可以通过信息确定特定的自然人的身份,具体包括直接识别和间接识别。直接识别,是指通过单一的信息即可直接指向特定的自然人,如身份证号、指纹、DNA等信息均可与特定自然人一一对应。间接识别,是指需要将某信息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或者进行对比分析才能确定特定自然人,比如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兴趣爱好等信息均需要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才能识别出特定的信息主体。客观真实性客观真实性是指公民个人信息必须是对信息主体的客观真实的反映,。一方面,主观上的个人信息对特定个人的识别难度极大;另一方面,现行刑法关于侮辱罪或诽谤罪的相关规定足以对此类主观信息进行规制。司法实践中,如何判断信息的客观真实性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如何实现科学、高效鉴别个人信息客观真实性,是司法机关应努力的方向。现有的随机抽样的方法有一定可取性,但不够严谨。笔者认为,可以考虑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方式,若嫌疑人能证明其所侵犯的个人信息不具有客观真实性,则不构成本罪。价值性刑法的两大机能是保护法益和保障人权。从保护法益的机能出发,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这一自然犯,只有侵犯到公民法益的行为,才能纳入刑法规制的范围。而判断是否侵犯公民法益的关键就在于该信息是否具有价值。价值性不仅包括公民个人信息能够产生的经济利益,还包括公民的人身权利。从个人信息的人格权属性角度分析,个人隐私类信息的公开,会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名誉权,行踪轨迹类信息的公开,会对公民人身安全带来威胁。从个人信息的财产权属性角度分析,信息化时代,信息就是社会的主要财产形式,能够给人们带来越来越大的经济利益。“信息价值仅在当行为人主张其个人价值时才被考虑”,只有具有刑法保护价值的信息,才值得国家动用刑事司法资源对其进行保护。(三)个人信息与相关概念的区分很多国家和地区制定了专门的法律保护个人信息,但部分国家和地区没有采用“个人信息”的概念,美国多采用“个人隐私”的概念,欧洲多采用“个人数据”的概念,而“个人信息”的表述则在亚洲较为常见。对于这三个概念是可以等同,存在观点分歧。有观点认为,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有重合,但不能完全混同,也有观点认为个人信息包含个人隐私,以个人数据为载体。笔者认为,有必要对三个概念进行明确区分。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关于这两个概念的关系,有学者主张前者包含后者,有学者主张后者包含前者,还有学者认为两者并不是简单的包含关系。笔者认为,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相互交叉,个人信息包括一般信息和隐私信息,个人隐私包括隐私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所以两者的交叉在于隐私信息。两者制建有很大的区别,不能混淆。首先,私密程度不同,个人信息中除隐私信息以外的一般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需要信息主体进行公开的,如姓名、手机号、邮箱地址等,而个人隐私则具有高度的私密性,个人不愿将其公开;其次,判断标准不同,个人信息的判断标准是完全客观的,根据其是否具有识别性、真实性、价值性来进行判断即可,而个人隐私在判断上具有更多的主观色彩,不同主体对个人隐私的界定是不同的;最后,个人信息既具有消极防御侵犯的一面,也具有主动对外展示的一面,信息主体通过主动公开其部分个人信息,可能会获得一定的利益,而个人隐私则侧重消极防御,主体的隐私信息和隐私活动不希望被公开,隐私空间不希望被侵犯。个人信息与个人数据笔者认为,个人信息(personal information)和个人数据(personal Data)的区别在于,个人数据是以电子信息系统为载体的对信息主体的客观、未经过处理的原始记录,如个人在医院体检后从自助机取出的血液化验报告单;后者是指,数据中可对接收者产生一定影响、指导其决策的内容,或是数据经过处理和分析后可得到的上述内容,如血液化验报告数据经系统或医生的分析,形成的具有健康指导作用的结果报告,换言之,个人信息=个人数据+分析处理。 四、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司法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概念和原则的把握必然有一定的差异性,需要具体情况具体讨论。在本部分,笔者对一般个人信息的认定进行总结归纳,并对一些存在争议的情况进行分析。 (一)公民个人信息可识别性的认定“可识别性是指个人信息能够直接或者间接地指向确定的主体。”经过上文中的讨论,根据《网络安全法》和《2017年解释》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定义,我们能够得出,“识别性”是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解释第3条第2款印证了这一观点。对于能够单独识别特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往往比较容易判断,而对于需要与其他信息结合来间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信息,往往是个案中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也是本罪的认定中最为复杂的问题。面对实践中的具体案情,对于部分关联信息是否可以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时,可从行为人主观目、信息对特定自然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程度和信息需要结合的其他信息的程度三个方面综合分析加以判断。以此案为例:某地一医药代表为了对医生给予用药回扣,非法获取了某医院某科室有关病床的病床号、病情和药品使用情况。此案中所涉及的非法获取的信息不宜纳入刑法中“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首先,从行为人主观目的上看,并没有识别到特定自然人的目的,而仅仅是为了获取用药情况;其次,从以上信息对病人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以及生活安宁的重要性上来看,行为人获取以上信息并不会对病人权益造成侵犯;最后,从这些信息需要与其他信息结合的程度来看,病床号、用药情况等信息并不能直接识别到个人,需要结合病人的身份证号等才能起到直接识别的作用。所以,此案中的涉案信息不属于刑法所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二)敏感个人信息的认定《2017年解释》第五条根据信息的重要程度、敏感程度,即信息对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影响程度,将“公民个人信息”分为三类,并设置了不同的定罪量刑标准。类别列举 “情节严重”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 “情节特别严重“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特别敏感信息 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五百条以上敏感信息 住宿记录、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五百条以上五千条以上其他信息五千条以上 五万条以上图表 3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对标准适用的争议,主要表现在对敏感个人信息的认定。如何把握“行踪轨迹信息”的范围行踪轨迹信息敏感程度极高,一旦信息主体的行踪轨迹信息被非法利用,可能会对权利人的人身安全造成紧迫的威胁。《2017年解释》中对于行踪轨迹信息入罪标准的规定是最低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50以上”的,即构成犯罪。由于《2017年解释》中对行踪轨迹信息规定了极低的入罪标准,所以司法认定时应对其范围做严格把控,应将其范围限制在能直接定位特定自然人具体位置的信息,如车辆轨迹信息和GPS定位信息等。实践中,信息的交易价格也可以作为判定其是否属于“行踪轨迹信息”的参考,因为行踪轨迹信息的价格通常最为昂贵。对于行为人获取他人车票信息后判断出他人的行踪的情况,载于车票的信息不宜被认定为《2017年解释》所规定的“行踪轨迹信息”,因为该信息只能让行为人知道信息主体大概的活动轨迹,并不能对其进行准确定位。如何把握“财产信息”的范围财产信息是指房产、存款等能够反映公民个人财产状况的信息。对于财产信息的判断,可以从两方面进行把握:一是要综合考量主客观因素,因为犯罪应是主客观相统一的结果;而是考虑到敏感个人信息的入罪门槛已经极低,实践中应严格把握其范围。以此案为例:行为人为了推销车辆保险,从车辆管理机构非法获取了车主姓名、电话、车型等信息。此案中的信息不宜认定为“财产信息”。因为行为人的主观目的不是侵犯信息主体的人身、财产安全,最多只会对行为人的生活安宁带来一定的影响,因而应适用非敏感公民个人信息的入罪标准。(三)不宜纳入本罪保护对象的公开的个人信息的认定 信息主体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是否属于 “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理论界存在观点分歧。笔者认为,“公民个人信息”不以隐私性为必要特征,因为《2017年解释》第1条并为采用“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的表述,而是以识别性作为判断标准。因此,信息的公开与否并不影响其是否可以被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对于权利人主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相关信息的行为显然合法,且其后出售、提供的行为,当前也不宜认定为犯罪。理由如下:第一,在我国的立法和司法中,曾以“隐私性”作为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可见公民个人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从隐私权中分离出来的权利,所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侧重于对公民隐私和生活安宁的保护。权利人之所以自愿甚至主动公开其个人信息,说明这部分信息即便被获取、出售,也通常不会对其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造成侵犯,因此不应纳入刑法保护范围内;第二,根据刑法第253条之一的规定,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只有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才构成犯罪。对于已经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后向他人出售或提供的行为在我国缺乏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应推定为存在权利人的概括同意,不需要二次授权,也就是说不应认定行为人对获取的已经由权利人公开的个人信息的出售和提供行为系“违法国家有关规定”。第三,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尚未健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高发的背景下,应将实践中较为多发的侵犯权利人未公开的个人信息的案件作为打击的重点。对于权利人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相关信息的行为可以认定为合法,但如果后续的出售或提供行为违背了权利人意愿,侵犯到了其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或是对权利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造成了威胁,则应根据实际情况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论处。对于权利人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相关信息的获取一般来说是合法的,但是获取信息之后的出售、提供行为如果对信息主体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或是私生活安宁造成了侵犯,且信息主体对其相关个人信息有强烈保护意愿,则应据其情节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五、结语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对个人、组织、社会乃至国家均具有重要价值,由此也滋生了越来越多的侵犯个人信息犯罪。“公民个人信息”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对象,其概念界定、特征分析、与相关概念的区分以及司法认定对于打击相关犯罪、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本文的研究,形成以下结论性的认识:第一,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原则。一是应遵循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保证打击范围既不过宽而导致国家刑罚资源的浪费和可操作性的降低,也不过窄而使公民个人信息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二是应遵循权利保护与信息流通相平衡原则,在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的同时不妨碍信息正常的流通。三是应遵个人利益与公众利益相协调原则,允许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让步,但杜绝对个人利益的侵害和过度限制。第二,公民个人信息之“公民”应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不应包括死者和法人。公民个人信息之“个人信息”应采取“识别说”进行界定,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是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根本属性。除了可识别性,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还应具有客观真实性、价值性等特征可作为辅助判断标准。还应注意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个人数据等相关概念的区分,避免在司法实践中出现混淆。第三,一般个人信息的认定。“可识别性”是其判断的难点,可以从行为人主观目的、信息对其主体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程度和信息需与其他信息的结合程度这三个方面综合分析判断;对于行踪轨迹信息、财产信息等敏感个人信息,由于其入罪门槛低、处罚力度大,应严格把控其范围并结合行为人主观心理态度进行考量;对于信息主体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应分情况讨论,对于信息主体主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其获取、出售和提供,不应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于信息主体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信息的获取是合法的,但其后出售、提供的行为,可以依实际情况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论处。希望本文的论述能够对我国个人信息保护体系的完善贡献微小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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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是教学科研过程的一个环节,也是学业成绩考核和评定的一种重要方式。毕业论文的目的在于总结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成果,培养学生具有综合地创造性地运用所学的全部专业知识和技能解决较为复杂问题的能力并使他们受到科学研究的基本训练。标题标题是文章的眉目。各类文章的标题,样式繁多,但无论是何种形式,总要以全部或不同的侧面体现作者的写作意图、文章的主旨。毕业论文的标题一般分为总标题、副标题、分标题几种。总标题总标题是文章总体内容的体现。常见的写法有:①揭示课题的实质。这种形式的标题,高度概括全文内容,往往就是文章的中心论点。它具有高度的明确性,便于读者把握全文内容的核心。诸如此类的标题很多,也很普遍。如《关于经济体制的模式问题》、《经济中心论》、《县级行政机构改革之我见》等。②提问式。这类标题用设问句的方式,隐去要回答的内容,实际上作者的观点是十分明确的,只不过语意婉转,需要读者加以思考罢了。这种形式的标题因其观点含蓄,轻易激起读者的注重。如《家庭联产承包制就是单干吗?》、《商品经济等同于资本主义经济吗?》等。③交代内容范围。这种形式的标题,从其本身的角度看,看不出作者所指的观点,只是对文章内容的范围做出限定。拟定这种标题,一方面是文章的主要论点难以用一句简短的话加以归纳;另一方面,交代文章内容的范围,可引起同仁读者的注重,以求引起共鸣。这种形式的标题也较普遍。如《试论我国农村的双层经营体制》、《正确处理中心和地方、条条与块块的关系》、《战后西方贸易自由化剖析》等。④用判定句式。这种形式的标题给予全文内容的限定,可伸可缩,具有很大的灵活性。文章研究对象是具体的,面较小,但引申的思想又须有很强的概括性,面较宽。这种从小处着眼,大处着手的标题,有利于科学思维和科学研究的拓展。如《从乡镇企业的兴起看中国农村的希望之光》、《科技进步与农业经济》、《从“劳动创造了美”看美的本质》等。
论管理会计在企业运用的现状与措施 摘要: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我国管理会计的 国际化进程明显加快,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并未形成真正意义上的管理 会计应用体系。本文从管理会计在我国企业中应用的现状出发,提出了中国 企业管理会计运行存在的问题,探讨了提高我国企业管理会计应用水平的方 法与措施。 关键词:管理会计现状措施 1管理会计的含义及职能 管理会计又称“内部报告会计”,指以企业现在和未来的资金运 动为对象,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为企业内部管理者提供经营管理 决策的科学依据为目标而进行的经济管理活动。管理会计包括成本 会计和管理控制系统两大组成部分。 在本世纪50年代以前,我国会计界一般都认为会计具有“反 映”和“监督”两大基本职能,这是根据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会计所 作的科学概括———即“对过程的控制和观念总结”来理解的。但是,到 了50年代以后,企业会计系统为了适应生产规模的扩大和社会经 济发展的需要,逐步形成了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两个子系统,于是会 计实践已经远远超过单纯的事后反映和定期监督的范围。管理会计 把传统的职能扩大到以下四个方面:规划的职能主要是利用财务会 计的历史资料及其他相关信息,进行科学的预测分析,并帮助各级管 理人员对某些一次性的重大经济问题作出专门的决策分析;然后在 这个基础上编制企业的整体计划与责任预算,确定各方面的主要目 标,用来指导当前和未来的经济活动。组织的职能主要是结合本单位 的具本情况,设计并制订合理的、有效的责任会计制度和各项具体会 计工作的处理程序,以便对人力、物力、财力等有限资源进行最优化 的配置与使用。 2企业管理会计运用的现状 我国管理会计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管理水平落后,基础管理工作薄弱,管理意识尚待增强目 前,我国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虽然整体上有了较大提高,但许多企业运 行机制并没有太大的改观。现代市场经济要求企业家不仅要懂经营, 更要懂管理,其中包括会计和财务管理。而在现阶段,大多数企业经 营者离这一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管理会 计在企业中的普遍应用。低效、混乱仍是我国绝大多数企业治理结构 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2传统做法和习惯势力的影响,导致管理会计的应用缺乏良 好的社会环境。在主观思想上,管理会计在中国并没有引起多数企业 的重视,仍然处于一种漂浮状态。这样使得企业应用管理会计的动力 明显不足,企业会计人员仍缺乏管理会计的基本观念。由于我国目前 还没有为之建立健全完整的管理会计体系,没有从客观上消除传统 做法和习惯势力的影响,从而为企业创造良好的条件,使管理会计在 企业中的作用事倍功半,影响了它的推广应用,这是企业难以应用管 理会计的关键所在。 3管理会计理论体系不健全。我国对管理会计的运用是在20 世纪70年代末伴随着管理会计理论的传入开始的,理论和方法基 本上是从西方国家引进的,目前还没有形成一个联系我国实际的系 统的管理会计理论体系。首先,有关管理会计理论研究的专著较少, 而且研究领域狭隘、信息滞后;管理会计理论研究队伍薄弱,缺乏高 层次的理论研究人员。其次,现有管理会计的技术、方法操作性差,没 有创新能力;会计界对实践中已有的一些典型成功案例明显缺乏系 统的研究和归纳总结,到目前为止只有很少的案例得到了系统的研 究与总结。 4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财会人员的素质水平偏低。由于一些 企业的决策者对管理会计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管理会计工作缺乏 应有的重视,造成企业财会人员观念陈旧、素质偏低、知识的层次和 结构不合理,缺乏高素质的会计管理人员,使企业难以应用管理会 计。所以,在我国企业,管理会计的任务和职能基本上由财务部门和 成本核算部门承担,没有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承担其任务和履行其 职责,无管理会计师专业队伍,全国也无此类技术资格考试。由于企 业把工作重点和主要精力放在会计循环上,只考虑会计实务是否符 合会计惯例,而不去考虑是否有利于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致使管理 会计与财务会计发展不平衡,从而制约了它的推广和运用。 3提高管理会计应用水平的措施 为了使管理会计在我国企业具有广阔的运用空间,充分发挥为 决策者提供经营管理决策的作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企业应该充分 认识管理会计的特性,转变观念,结合企业具体管理情境,积极探索 管理会计理论在我国企业的运用途径,并创造性地加以应用。提出以 下改进措施: 1改变传统观念,培养企业领导人管理会计意识。提高管理会 计的应用水平,企业领导已经成为一个关键因素。如果企业领导没有 一定的管理会计意识,他们将不会考虑会计人员在预测、决策、规划 和控制中的作用,即使会计人员水平再高可能也难以发挥作用,所以 增强企业领导人尤其是重要领导人的管理会计意识就显得尤为重 要。应该建立一定的社会约束机制,促使企业领导层重视管理会计应 用;适时组织企业领导人培训管理会计的内容;经济师等职称考试中 适当增加管理会计方面的知识;企业领导人自身也应不断完善自己 对会计工作和会计人员的认识。 2管理会计要加强基础理论研究,走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之 路。管理会计能否在实践中得到有效的推广和使用,在很大程度上取 决于如何及时地将实践中得到的成功经验进行归纳、总结、整理、推 广,形成示范效应。要加强管理会计基本理论研究,为管理会计奠定 坚实的理论基础。研究必须理论联系实际,要紧密结合我国国情,建 立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管理会计体系。及时总结我国企业开展管理 会计的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理论与实践相结 合的研究成果,并从中找出管理会计发展的客观规律,建立科学的管 理会计理论体系。以适应企业经营机制转变的需要,保证企业生产经 营的高效运行,促进企业自身适应能力的提高,最终有利于管理会计 的进一步发展应用。 3创造良好的管理会计应用环境。首先是加快企业改革,尽快 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真正对自己的一切行为负责。只有 企业机制真正转换了,管理会计的应用才会由“别人要企业用”变成 “企业自己要用”,使企业产生一种运用管理会计的内在驱动力。其次 是对投融资要加大改革力度,改革传统的行政审批制度。这样,自我 投资的项目完全由企业自己决策,将来责任也完全由其负责,真正做 到谁出资,谁审查,谁负责。这将有利于科学的投资决策,也将大大促 进现代管理会计在我国企业决策中的应用。 4进一步加强管理会计教育,提高会计人员素质。虽然二十多 年来,我国管理会计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要真正使管理会计在实践 中加以推广应用,必须提高会计人员素质,造就一支专业的管理会计 人员队伍。在知识经济的条件下,企业员工的组成以高智力的员工为 主体,管理会计人员的职能大大扩展,要求管理会计人员要具备较高 的综合素质。在高等学校教育中,要重视管理会计学科的教育,在经 济类、管理类专业中均设置管理会计学科,改革现有的管理会计教 材,解决成本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容重复的问题,引进案例教 学方法,增强所学模型的实用性。 总之,管理会计的推广与应用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随着我国 经济的发展,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以及加入世贸组织,及我国企业法人 治理结构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以及国际化企业的不断涌现, 企业组织结构及环境的变化,加强管理会计在我国企业的应用已成 为大势所趋,其发展任重道远。只要加强管理会计的理论研究,认真 总结其发展过程中的经验与教训,管理会计在我国必将形成一门系 统科学,在企业管理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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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题目:浅析企业会计电算化的现状与完善对策 摘要: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和电子商务的迅速兴起,会计电算化在具体应用中存在着认识不足、人才短缺、信息安全风险、没有统一规范的数据接口等一系列问题,本文针对会计电算化存在的上述问题提出了加强认识、注重复合型人才培养、健全保密措施、规范各软件数据接口技术等完善对策。 关键词:企业会计电算化;现状;对策 一、我国企业会计电算化的发展 我国会计电算化工作起步较晚,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经历了尝试阶段、自发发展阶段、有组织有计划地稳步发展阶段和具有人工智能的管理型会计软件发展阶段。财政部从1988年开始,规划我国会计电算化的中长期目标、组织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评审、建立会计电算化管理的规章制度、开展会计电算化知识培训、指导基层单位的会计电算化工作等,从而推动了我国会计电算化事业健康发展。经过20多年的实践,我国的会计电算化发展的势头较好,目前国内90%的单位使用的会计软件都是我国自行设计生产的,可以说会计软件已成为我国软件行业的一面旗帜。我国会计电算化高等教育创建于1984年,明确提出会计电算化专业要培养一批既熟悉会计又懂计算机的复合型人才。会计电算化理论上的发展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涌现了大批会计电算化的优秀教师和实际工作者。 二、会计电算化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会计电算化是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管理信息系统是财务、业务和人事等信息系统的有机结合。一个企业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实施过程,同时也是企业管理理念、管理模式、业务流程、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等方面改造的过程。由于企业自身原因与外部环境的影响和财会工作自身的特点,现阶段我国会计电算化工作实施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问题,现针对上述分析如下: (一)对会计电算化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目前,许多企业还未充分认识到会计电算化的意义及重要性。首先,许多企业领导者对会计电算化存在片面认识,认为会计电算化只是会计核算工具的改变,看不到其对会计职能、企业管理方法和管理流程的深刻影响,有的领导甚至认为会计电算化只是用计算机代替账册,仅把会计电算化当作树立企业形象的一种手段。其次,在会计电算化的具体应用中,多数单位缺乏对手工系统进行充分分析的意识,没有针对本企业自身的管理要求和运行模式,对会计信息系统进行相应的设置和调整。在不少财务人员看来,电算化仅仅是代替了手工核算,提高了核算效率,根本未认识到建立完整的会计信息系统对企业的重要性。 (二)缺乏复合型的会计电算化人才 缺乏会计电算化方面的专业人才成为企业快速实现会计电算化的障碍,作为一个综合性的财会专业人才,需要具备计算机、会计、管理等多方面的专业知识,实现从满足手工会计的需要到适应会计电算化普及的过渡。目前,许多单位的电算化人员是由过去的手工会计、出纳等经过短期培训而来,他们在使用微机处理业务的过程中大多数是除了开机使用财务软件之外,对微机的软硬件知识了解不多,不能灵活运用软件处理的会计数据进行财务信息的加工处理。当计算机运行出现问题时,计算机维护人员又大多是计算机专业出身,对财务知识又不甚了解,所以不能够把计算机知识和会计等财务知识融合在一起;反而会增加财会核算的工作量。 (三)会计电算化下的财务信息存在安全问题 财务数据是企业的秘密,在很大程度上关系着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在会计电算化环境下,电子符号代替了会计数据,磁介质代替了纸介质,财务信息面临安全风险。目前,我国的财务软件生产还处于模仿和加工阶段,没有形成一定的产业规模,多数财务软件的开发都是把重点放在理财和提供多功能管理和决策上,很少放在数据的安全保密上。随着网络经济时代的到来,在给企业带来无限商机的同时,网络财务面临的最突出问题就是安全问题。网络下的会计信息系统很有可能遭受黑客或病毒的侵扰,很多企业没有针对网络环境来建立和完善相应的会计电算化安全防范措施,一旦发生问题将给企业造成巨大的损失。 三、会计电算化应用的完善对策 会计电算化是一个企业走向成熟的标志,在我国,会计电算化尚未得到广泛的推广与应用。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为了促使会计电算化处理的信息更系统化、智能化,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针对以上会计电算化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在此提出以下完善的对策: (一)强化会计电算化重要性的认识 首先,应强化企业领导支持会计电算化的自觉认识。企业领导要充分认识会计电算化的重要性,大力支持会计电算化的实施和运作。具体可采取的措施有:在本企业内部要设有专门负责会计电算化实施的主管领导,并对实施效果负责;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和本地区的整体发展状况,制订本企业会计电算化实施的工作规划等;可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引进如金蝶KIS、ERP、Oracle等软件协助财务、业务流程的处理。其次,企业财务人员在具体实施会计电算化的过程中,在确定系统目标与规模的基础上,要加强对手工系统的研究与分析,应编制实施计划和方案,对各个处理环节的权限和职责做出明确规划,以最小的成本,实现实施会计电算化的最大效益。 (二)重视复合型的会计电算化人才培养 为了适应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求,企业要重视复合型的电算化会计人才的培养,造就一大批既精通计算机信息技术,又熟悉财务知识,能够将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进行财务信息的加工和分析,满足各方对财务信息需求的复合型人才。要能培养出这样的人才,首先,要对高等院校会计电算化专业和与财务相关的计算机专业的教学结构进行调整,对该类专业学生的培养要在计算机与财务两个方面并重,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其次,在会计电算化的具体实施过程中,注重对财会人员计算机的技能培训,注重对计算机维护人员的财务知识培训,造就一大批高素质的一线应用与系统维护及能够进行二次开发应用的会计电算化人才。这样既有利于社会、企业的现代化的发展,又有利于复合人才的就业发展。 (三)加强会计电算化环境下财务信息的安全防范 为了加强会计电算化环境下财务信息的安全防范,首先,要加强数据处理的控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从软件开发和维护控制、硬件管理和维护控制、组织机构和人员的管理和控制、系统操作的管理和控制、文档资料的管理和控制、计算机病毒的预防和消除等各个方面建立一整套制度,并保证措施能落到实处。其次,在国家制定并实施了计算机安全法律,全社会加强对计算机安全宏观控制的同时,企业应安装正版查杀毒软件,采用防火墙技术、信息加密存储技术和身份识别技术等安全措施来保证财务信息的安全;再次,应加强对计算机机房设施的管理,制定防火、防水、防盗以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的管理办法。 四、会计电算化的应用与发展趋势 随着网络时代的来临,国际互联网、企业内部网技术使企业在全球范围内实现信息交流和信息共享,使企业走出封闭的局域系统,实现企业内部信息的对外实时开放。会计电算化在网络环境下也发生了变化,在实现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的同时,会计电算化系统正在向网络化、智能化的方向发展。在企业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日益一体化的今天,要实现对整个企业资源的规划(ERP),也就是要求实现财务业务信息一体化。 总而言之,随着企业之间更为激烈的竞争,谁能获取更多有价值的信息并做出及时正确的反应,谁就能在竞争中拥有核心竞争力,所以信息流成为了企业的生命线。这就要求企业注重运用科学的理论和先进的信息技术方法来完善会计电算化的应用。 参考文献: [1]白红莲。会计电算化的现状及发展趋势[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5(14)。 [2]朱晓峰。网络会计电算化的信息安全风险及防范[J]。 [3]陈小青。我国会计电算化的现状及发展[J]。 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7(09)。(学术堂提供更多毕业论文范文)
会计专业毕业论文写作格式,方法:一、论文内容要求及格式选题范围:会计学基础、中级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等课程涉及的有关财务与会计问题学年论文应用汉语撰写,字数一般为6000字以上。论文内容应层次分明,数据可靠,文字简练,说理透彻,推理严谨,立论正确。学年论文一般应由以下五个主要部分组成,依次为:1、封面;2、中文摘要及关键词;3、目录;4、论文正文;5、参考文献。如果有必要,还可以加上注释、符号说明、附录、致谢等内容。2、中文摘要及关键词中文摘要应该将学年论文的内容要点简短明了地表达出来,应该包含论文中的基本信息,体现其核心思想。摘要内容应涉及论文目的、研究方法、研究成果、结论及意义。要突出学年论文中具有创新性的成果和新见解的部分。语言力求精练。字数以100—300字为宜,以第三人称对文中观点进行概括和提炼,避免以“作者指出”等类词语表述。关键词以3—5个为宜,应该尽量从《汉语主题词表》中选用。 居中打印“内容摘要”四个字(三号黑体),字间空一格。“内容摘要”四字下空一行打印摘要内容(四号宋体)。每段开头空二格,标点符号占一格。摘要内容后下空一行居中打印“关键词”三字(三号黑体),再空一行打印关键词(四号宋体),每一关键词之间用分号分开,最后一个关键词后不打标点符号。3、目录目录应将文内的章节标题依次排列,标题应该简明扼要,各级标题有较显著区别。具体要列出论文的大标题、一级和二级标题,逐项表明页码。“目录”两字居中(三号黑体),两字之间空出一段空格,一级目录用黑体四号,二级、三级目录用宋体四号。目录中层次一般不超过3级,分别用一、二、三……;一、二、三……;1、2、3……;⑴、⑵、⑶……表示。一、(一)1、(1)(2)(3)2、3、(二)(三)二、三、4、论文正文论文正文是主体,一般由标题、文字叙述、图、表格和公式等五个部分构成。写作形式可因科研项目的性质不同而变化,一般可包括理论分析、计算方法、实验装置和测试方法,经过整理加工的实验结果分析和讨论,与理论计算结果的比较以及本研究方法与已有研究方法的比较等。正文用四号宋体。各部分标题用四号黑体,行间距为单倍行距。正文层次一般不超过5级。图、表、公式:文中的图、表、附注、公式一律采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如:图一、表一、公式一等;图序及图名居中置于图的下方,表序及表名应该置于表的上方,图序及图名、表序及表名之间应该空三格左右;如果图中含有几个不同的部分,应将分图号标注在分图的左上角,并在图解下列出各部分的内容,图中的术语、符号、单位等应该与正文表述一致;表中参数应该表明量和单位的符号;图序和图名、表序和表名采用五号楷体字;若图或表中有附注,采用英文小写字母顺序编号,附注写在图或表的下方;公式的编号用括号括起写在右边的行末,其间不加黑线。另外,图、表、公式等与正文之间要有一定的行间距。5、注释它是对论文正文中某一特定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用圆圈标注①②,置于当页底脚。用小五号宋体。6、参考文献参考文献应按文中引用出现的顺序列出,只列出作者直接阅读过、在正文中被引用过的文献资料,一律列在正文的末尾。特别在引用别人的科研成果时,应在引用处加以说明,严禁论文抄袭现象的发生。参考文献的具体写法为:⑴专著、论文集、学年论文、报告等[序号]作者书名[文献类型标志]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任选)(文献类型标志:专著M;论文集C;学年论文D; 报告R;标准S;专利P;其它文献Z)如:[1]梁能公司治理:中国的实践与美国的经验[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5-⑵期刊[序号]作者篇名[J]刊名,年,卷(期刊)如:[2]张帆,郑京平跨国公司对中国经济结构和效率的影响[J]经济研究,1999,(1),35-⑶论文集中析出的文献如:[3]白钦先再论银企关系[A]白钦先:经济金融文集[C]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61-⑷报纸文章[序号]著者篇名[N]报纸名,出版日期(版次)。如:[4]董计营国有经济-经济发展的控制性力量[N]经济时报,2000-11-20(5)。7、符号说明论文中所用符号所表示的意义及单位(或量纲)。用宋体四号。8、附录主要列入正文内过分冗长的公式推导,供查读方便所需的辅助性数学工具或表格;重复性数据图表;论文使用的缩写、程序全文及说明等。论文的附录依次为附录1,附录2……编号。附录中的图表公式另编排序号,与正文分开。用宋体四号。9、致谢对给予各类资助、指导和协助完成研究工作以及提供各种对论文工作有利条件的单位及个人表示感谢。致谢应实事求是,切忌浮夸与庸俗之词。与正文分开。用宋体四号二、打印及装订要求1、学年论文内容一律采用WORD97以上版本编辑,激光打印机打印,用A4规格纸输出,打印区面积为240mm×146mm(包括篇眉)2、论文统一用白色封面装订,一式一份。
学术堂整理了一篇会计专科专业论文范文,你可以参考一下该范文的格式及写作方法,从而更好的完成自己的论文。 论文题目:管理会计应用与推广 一、管理会计在企业应用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1、管理会计在我国企业应用不多 在我国大多数企业内部没有专门设置的管理会计部门来负责管理会计工作,而仅设有专门的财务会计部门。这主要是由于政府并没有设定相关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管理会计的应用,企业要不要设置专门的管理会计部门由企业领导者自己决定,然而大多数企业领导者并没有意识到管理会计对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企业领导者对管理会计认识不足严重制约在我国管理会计的发展。 2、我国企业信息系统不足以支持管理会计的应用。 管理会计的应用需要大量及时、准确的基础信息作支撑,通过对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量化信息和非量化信息、企业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的综合分析管理会计才能发挥出作用帮助企业内部管理者科学决策,而我国企业现有的数据信息系统往往只是满足了财务会计报告的需要,导致管理会计工作量大大增加,为了满足管理会计信息需求要重新设计会计信息系统,使之既能满足财务报告的需要,又能满足管理会计的需求。管理会计对信息的高要求使得企业成本增加,而这也是阻碍管理会计在我国企业应用的主要因素。 3、我国管理会计人才稀缺 管理会计在我国企业应用的不多,并且大多数企业内部没有专门设置的管理会计部门来负责管理会计工作导致会计从业人员对管理会计理论知识教育的忽视,而管理会计人才的稀缺又反过来制约着管理会计在我国企业的应用,虽然现如今社会上网络上开始出现专门辅导管理会计人才的教育机构但是人才的培养需要时间,我国管理会计人才稀少的现状一时难以改变。 二、企业管理会计应用的必要性 1、是发展科学发展观的需要 科学发展观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及可持续的发展观。它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企业应用管理会计正是体现了企业坚持科学发展观,管理会计作为一门新兴的综合性交叉学科,合理应用了会计学、管理学、数学、统计学,经济学等不同学科的相关知识,通过事前预算、事中控制、事后反馈对企业成本进行严格控制,以保证资源能够得到有效利用,有效提高生产效率,减少成本支出,最终达到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的目标的同时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是中国企业走向国际化的需要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日益明显,中国企业要想走出国门,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就需要借助管理会计的力量。与传统的财务会计不同,管理会计师在企业价值链的起始阶段,进行着决策前的支持、计划、和控制工作。管理会计师是最有价值的业务伙伴,直接支持着公司的战略目标。在美国,90%的财务人员都从事着管理会计的工作,而其中绝大多数的人又都具有美国注册管理会计CMA的资格。他们综合企业内部和世界市场的变化为企业的投资发展决策提供科学的支持,使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因此中国企业要想走向国际化就必须注重管理会计的力量。 3、是构建现代化企业制度的需要 建立科学的企业管理制度,是对一切大规模企业的共同要求,也是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十四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在现阶段,现代化公司制度在企业的构建与应用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一些国有企业依然会受到原有计划经济的深刻影响作用,其主要体现在国有企业中政企不分,权职不明等问题,不少企业的发展决策不经过科学的分析,而仅仅局限在高层领导的相关指令。而管理会计的应用就是为了避免这种情形,为企业科学决策提供支持。 三、管理会计应用问题解决对策 1、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管理会计的推广需要良好的经济环境。在现阶段,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仍处于深化改革的过程中,相关的运行机制已基本建立,但还不够完善,要转换国有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的经营机制,把企业推向市场,增强它们的活力,促使企业在经济利益的推动下自发地实现资源配置,加快市场的培育,政企分开,简政放权,为企业营造一个自由、开放、平等的市场经济环境。由此,为管理会计的应用与推广奠定基础。 2、提高我国企业管理者管理会计意识,完善现代化企业制度 管理会计是为企业内部管理者服务的,因此管理会计的应用离不开企业管理者的支持。要想使管理会计在我国得到推广应用,就需要提高我国企业管理者管理会计意识,让他们真正意识到管理会计的决策、预测、组织以及控制等职能对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让科学管理的思想深入人心。这样他们才会自觉推动管理会计在企业的应用,真正依靠管理会计的科学分析决策。同时要完善现代化企业制度,改变有些企业中政企不分,权职不明的现状,为管理会计在企业的应用创造扫平障碍。 3、开发管理会计信息系统,培养管理会计人才 管理会计的应用需要大量的信息作为支持,采集信息及时性、准确性是管理会计发挥作用的关键。因此要推动管理会计在我国企业的应用就要开发管理会计信息系统,以满足管理会计应用,方便管理会计人员的工作,提高管理会计分析数据的准确性。同时加快培养管理会计人才,对管理会计人员进行再教育,不断更新管理会计理念,重视社会上网络上专门辅导管理会计人才的教育机构的作用,培养一批与企业运营及业务内容有更深度的结合,前瞻性地关注技术革命和市场需求变化可能会对企业运营所带来的机遇和风险,尽可能引导企业从企业形态到业务模式层面及时做出调整和应对,并具有国际化视野,关注国际同行企业以及会计领域的发展和变化的新时代管理会计人才。 四、小结 当前我国企业的生产经营环境和市场环境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如何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已经成为当前企业发展的重要问题,管理会计的应用是解决企业发展问题的有效措施。因此只要我们加强管理会计的应用与推广,使企业充分发挥管理会计决策、预测、组织以及控制等职能,从而有效降低企业经营的整体风险,进而增强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
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讨论 这个可以哟 你字数内容要补充一下
大学生诚信教育 “艰苦创业、开拓创新、自强不息、诚实守信”的传统精神,陪伴着我们走过四十多年的风风雨雨。它是职师莘莘学子的力量源泉,是当代优秀大学生的一面旗帜,是一种永恒的追求。但在这个蔚蓝的天空下,我们还要执著地呼唤一种传统的精神,也是一种时代的精神,那就是--诚信。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千百年来,它伴随着一代一代的中国人走过沧海桑田,经历雪霜磨砺,最终沉淀为民族的精髓。“人若无信,不知其可也。”诚信是做人的基本准则和起码的道德修养。为人以诚,待人以信,不但是人的内在品质和精神要求,也应该是社会的规范。今天,诚信已经是社会生活对人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一个人获得社会认可的前提条件。诚信需要一种自觉,而最应该具有此种自觉诚信观的就应该是校园中的大学生,因为我们是时代最敏感的一分子,同时也是感知时代要求最强烈的精英,我们不但应该树立和形成自身的诚信,也应该成为诚信最有力的宣传者。 当代大学生,在接受着系统的道德教育的同时,也面临着社会巨大的变迁,经受着各种文化和价值观念的冲击。大学生诚信现亦面临危机。一些学校发现,有部分大学生为走捷径不惜弄虚作假,连需要亲身体验的社会调查报告都东摘西抄,甚至到网上下载一篇,交帐了事,这已成为大学生中也是公开的秘密。这个问题确实令人担忧,试想,大学生是未来的国家栋梁,如果读书期间就缺乏诚信的态度,将来踏上社会,如何以诚待人?诚信的风气,又如何推而广之?考试作弊,是大学学生和老师心头永远的痛。考试作弊者是虚伪的,虚伪的背后不乏愚昧。虽然也有一颗向往荣誉的心,但是,透过作弊本身我们发现的却是被“分数、名誉”扭曲了的心,是被混杂了虚荣、懒惰等因素迷惑的表现,归根到底是丢失了诚信的心。尽管丢了诚信不痛不痒,但由于缺失了诚信而愈发执迷不悟的心却会依赖于这种虚假,自古“假做真时真亦假”,假的真了一时但绝不会长久,那卷面的分数也许会换来某些荣誉和名利,但由此而丧失的宝贵的真诚和做人的尊严,却绝不是一句“后悔”就能挽救得了的。 那么,如何解决大学生中存在的诚信问题?专家认为,大学生是目前最有希望的群体,学生可塑性很大,不能消极等待社会信用状况的好转,应该主动出击,在尽可能大的范围内影响并力求改变现有的状态。比如,对于不诚信者,不仅要使之受到舆论的谴责,而且要在行为上受到惩罚。通过这些办法,让每个学生都认识到,诚信是进入社会的通行证,那他自然就会去注意这些问题。不要期望通过诚信教育,学生马上就能变得诚实起来,只要社会上存在着不诚信仍能使人获利的状况,学生就不可能真正变得诚实起来。诚信教育要取得效果,离不开社会评价机制的健全、教育制度的完善、用人制度要健全。诚信已不再是一种华而不实的口号,而是一种实在的行为。莘莘学子身处这座美丽家园,沐浴在诚信的阳光之中,必定会茁壮成长。 诚信是人类社会共有的一项根本性道德原则和行为准则,是我国自古以来尊奉的道德原则和立身治国之本,也是当前我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司法、教育等活动中的一条重要原则。陶行知说:“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 一个社会能否和谐,一个国家能否长治久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体社会成员的诚信素质和诚信意识。而构建和谐社会最主要的一点是需要社会成员之间的互相信任和宽容,这种信任和宽容,主要依赖于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具有诚实信用之态度,与人为善之情感,也就是诚信美德。 由于社会转型时期出现的急功近利、只重结果不看过程的错误观念的影响,“诚信”意识在人们头脑中渐渐淡漠了,个人主义、拜金主义日渐抬头,不规范、不合法的事情时有发生,一些人曾经错误地认为市场经济讲竞争,可以不择手段。这些错误和片面的思想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我国诚信教育的建立,“不讲信用,欺欺诈成为社会公害”。这一社会公害倘若继续扩大,不仅会严重破坏正常的经济和社会秩序,危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而且会引发人们对他人、对社会、对法律和道德规范、对国家和政府乃至对执政党的信任危机,使个人丧失人格,使法律丧失威严,使道德丧失魅力,使政府丧失民心。诚信问题已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重视。目前,绝大多数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就业和招聘过程中,都本着诚信守规、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双向选择”,但也有一小部分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出现了种种不诚信行为。这种失信现象的产生,不仅损害了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干扰了正常的就业秩序,而且也制约了高校毕业生的充分就业。 诚信教育关注人的完整性与生活的完整性,维护学生的现实生活的权利,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和道德创造的丰富性。这是诚信教育以人为本的真正内涵。为此,诚信教育要创造出有利于个体道德发展的合乎人性的环境,以宽容、健康、快乐、向善的精神开展诚信教育。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强化诚信教育,人人都必须从诚信做起。诚信教育,既是立人之本,而最终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之本。 当今中国社会,诚信美德却在退化,诚信教育脱离社会生活实际,缺少针对性、现实性,影响了诚信教育的实效性,一方面,诚信教育内容重复,重规范、轻学生的实际认知,远离学生实际生活,往往把理想的当做现实的,把主观想象的内容当做客观存在,把目标当起点,急功近利,简单地进行道德规范的灌输。另一方面,对教育对象的批判和反思能力的培养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诚信教育的内容基本上是以绝对真理的形式呈现出来的,阻碍了学生的价值批判能力和创造性人格的培养。 首先,铸造诚信社会风尚,应从娃娃抓起,从青少年抓起。诚信友爱是现代社会生活中每个人立身之本,是学生思想道德发展的基本要求,也是每一个学校生存、发展和提高办学品位的需要。青少年是社会中最有朝气、最具有创新精神、最易接受新鲜事物的群体,是国家的未来。少年兴则国兴,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有希望则国就有希望。现在的青少年若干年后将走向社会,他们的信用意识如何,将直接关系到我们民族的生存状态。当代学生应该立志以振兴中华为己任,而诚信乃是立志的基础,无诚信则无以立志,即使立志也是空话。青少年求识欲强,可塑性强,是进行诚信教育的好时机,而且,这一时期培育起来的诚信,比较牢固,好坚持,不易蜕变,因而,我们的诚信教育必须从我们的小学生抓起,将学生的诚信教育进行到底。 其次,学校作为学生诚信教育的主阵地,要以开展诚信教育为抓手,要将诚信教育要与传统美德教育相结合,充分挖掘和利用传统美德中有关诚信内容的格言、楷模、典故、故事等,通过诵读、故事会、表演等形式,调动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在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活动中,使学生感受、体会诚信是做人的根本。还要将诚信教育渗透到学科教学中,教师在教学中要善于抓住时机,结合教学内容,培养学生诚实守信的品质,教会学生做人,加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以主动适应社会发展对道德教育的新要求。 再次,教师的言传和身教是培养学生诚信品质的两条重要途径。从道德教育这个角度来说,身教的功效大大超过言传。为人师表,率先垂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和中小学教职员工要带头讲诚信,做到“言必信,行必果”,要求学生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为人师表、身体力行、有诺必践,以教师高尚的品行、人格的魅力、诚信的作风取信于学生、学生家长和社会,提高公信力,做诚信的表率。同时,要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通过各项制度建设,将诚实守信落实到全体教师的教育行为上,通过奖惩机制,促进教师做到诚信治教,诚信修己,诚信育人,并通过言传身教、潜移默化去影响学生,增强诚信教育的实效性。 最后,诚信教育走向社区、进入家庭。诚信教育要取得实效,仅仅停留在学校教育是不够的,要通过多种活动形式,将学校诚信教育与社会道德和家庭道德建设结合起来。孩子的心灵本是一张洁白的纸,纯真无邪。现如今孩子诚信缺失,这固然与学校教育的不到位、与社会大环境的污染有一定的关系,但是在很大程度上源于家庭教育,家长对孩子的诚信教育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也是孩子的终身老师,家庭则是孩子受教育的重要课堂。社区是中小学生生活、学习的重要场所,对中小学生健康成长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学校要主动与家庭、社区紧密配合,扩大学校教育对社会和家庭的影响,特别是要重视和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帮助学生家长充分认识诚信对学生成长的重要性,以身作则,积极配合学校共同抓好诚信教育,促进学生诚信素养的提高。 构建和谐社会离不开诚信友爱。共铸一个诚信社会应该从每一件小事做起,从每个人做起,只要我们坚持诚信原则,弘扬诚信精神,勇于面对并努力克服存在的诚信问题,充分发挥大学生的先锋带头作用,就一定能够在不久的将来形成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风尚。历史的发展终将证明:诚信是诚信者的通行证,虚假是虚假者的墓志铭。让我们每个公民都拥有一张‘诚信’名片。”
字数首先,我们要知道论文查重检测系统不同,它的检测标准、检测准侧和检测方式都会有比较大的差异。不过就算有差异,它们之间也是有相同点的。这个相同点就是,如果一篇论文当中,有连续13个字符,与使用的论文查重检测系统中的数据库里的论文内容完全相同的话,就会被认定为抄袭内容,就会被系统标红。由此看来,论文查重检测是十分严格的,大家一定要高度重视。段落和格式我们在岁论文进行查重检测的时候,我们需要将已经写好的内容论文上传。我们需要将论文内容全部复制到检测系统中,要么就是以电子文档的形式上传到系统里进行检测。说到这里有的同学可能会问了,我们直接复制粘贴论文内容进行检测,会不会影响到论文的查重率?因为系统进行检测的时候,只检测你的文字部分,所以复制粘贴的内容只要没问题的话,是不会影响到你的论文重复率的。
相关数据直接在你们学校的图书馆里,或者图书馆的电子阅览室里找你们学校有的数据库,就可以了,最好是找核心期刊,普刊的话作用比较小,直接找论文参考也可以,但是要防止雷同比率哦! 论文要想写好,写出色,先确定题目,一定要和老师商量,因为你喜欢的并不一定是老师喜欢的,然后把要写作的论点确定了,然后再找资料选择论据证明你的论点是正确的。最后给老师列个大纲看一下确定框架,同意了在开始着手写。 你的论文准备往哪个方向写,老师认可同意了吗? 你学校对你论文还有什么要求?例如字数,排版格式等? 你如果需要什么参考资料和范文我可以提供给你。还有什么不了解的可以直接问我,希望可以帮到你,祝写作过程顺利。 以下总结几点技术上的经验,未必是对的(对其他方向的可能还是错的),但或许对后面几级的师弟师妹有参考作用。 拟写论文写作提纲,首先必须了解论文写作提纲的构成。 一份完整、正规的论文写作提纲,应由以下项目构成: (1)标题 标题是一篇文章的名称,也是文章内容的标示性语句。论文作者为论文拟定标题,一般 可以着眼于两个方面,也就是说可以从两个角度去考虑,这样,论文的标题也就相应地形成了两种类型: 一种是揭示课题的标题。这类标题所反映的只是文章所要证明的问题,而不涉及作者对问题的看法。论文标题多为揭示课题的标题。 另一种是揭示论点的标题。这类标题直接反映作者对问题的看法,或者说标题就是对文章的内容要点的概括。揭示论点的标题虽然不如揭示课题的标题用得那么普遍,但也应当算是一种比较常见的标题形式。 除了上面两类单行标题之外,学术论文还经常使用双行标题。有的双行标题中的正标题标明论点或与论点有关,副标题着重揭示课题或与课题有关。 作者在编制写作提纲时所拟定的标题,既可能就此便被确定下来,最后成为文章的标题,也就是说,写作提纲中的标题同论文定稿后的标题完全相同;也可能要经过加工、润色,才能用做文章的标题,提纲上的标题同论文定稿后的标题有所不同;甚或在起草、修改文章时,随着认识的深化和文章内容的调整,作者感到标题也需要重新考虑,最初拟定的标题同最终确定下来的标题完全不同。 (2)观点句 观点句也叫论点句或主题句,简单地说,所谓的观点句就是概括全篇文章的基本观点 的语句。 把文章的基本观点写在提纲中,落实到书面上,不仅有利于观点的进—步梳理和明确,而且能够有效地防止“写跑题”,因为观点句会时时提醒、限制作者,使作者牢记文章的中心之所在。 观点句不是论文提纲的必备项目,但内容比较复杂的论文一般应当写出观点句。 (3)内容纲要 内容纲要是论文写作提纲的主体部分。在这—部分中,要以分条列项的形式把论文正文 部分的构成状况如实地反映出来。 内容纲要常见的写作形式为: 一、大的部分或大的层次的论点 (一)段的论点 ………… 段内层次的意思 ………… (1)材料 ………… 二、同上 三、同上 ………… 写作提纲中的内容纲要就是一篇文章的结构关系图,编写内容纲要,绝非简单地罗列各级论点与各种材料,而是要设置出一个能够包容全部观点及主要材料的逻辑框架,并使观点与材料在这个框架中都能得到一个最为恰当的位置。内容纲要大都从大的部分写起,即先写出大的部分或大的层次的论点,然后是该部分或该层次内的中项目,最后是中项目中的各个小项目。而在依照内容纲要起草论文时,则要从小的项目着笔,从一个部分的小项目再到另一个部分的小项目,渐次完成全文。 内容纲要是由各级项目构成的,项目的写法有两种:一种是标题式写法,即以标题的形式把该部分的内容概括出来;一种是句子式写法,即以语意完整的句子形式把该部分的内容概括出来。两种写种各有利弊,前者简洁,但别人不易看懂,甚至过一段时间之后,作者本人也会有不解之处;后者具体,但中心不够突出,不便于触发思考。拟定提纲究竟采用哪种项目写法,要根据实际情况(如论文写作时间的长短、论文内容的繁简等等)和个人习惯而定。 写作提纲的编制,标志着起草论文前的准备工作的结束,接着就可以进入下一个阶段——论文的起草阶段了。 毕业论文怎么写?首先要弄明白作格式,其次是选题,再次是确定立意,最后是材料搜集和写作。 二、毕业论文选题 你可以到百度上搜一搜与你相关的学科论文题目,你会从中获得很大启迪。 三、毕业论文立意 你可以在比较中找到别人还没说到或说得不全面的地方作为自己的立意方向。 四、材料搜集 就是搜集能证明自己立意的素材。可以通过图书搜集,也可以通过百度查找。 五、毕业论文写作 要注意格式正确,用语规范,条理清晰,论证充分。广义来说,凡属论述科学技术内容的作品,都称作科学著述,如原始论著、简报、综合报告、进展报告、文献综述、述评、专著、汇编、教科书和科普读物等。但其中只有原始论著及其简报是原始的、主要的、第一性的、涉及到创造发明等知识产权的。其它的当然也很重要,但都是加工的、发展的、为特定 应用目的和对象而撰写的。下面仅就原始论著的撰写谈一些体会,同时对如何做好学术报告也谈一些经验。在讨论原始论著写作时也不准备谈有关稿件撰写的各种规定及细则。我主要谈的是写作中容易发生的问题和经验,是写作道德和书写内容的规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