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年费缴纳期限一般为:上一年度期满前。如在此期限内,专利权人未缴纳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通知专利权人在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补缴和缴纳滞纳金,超过六个月的,专利权终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第四十三条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后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专利权人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通知专利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金额按照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1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计算;期满未缴纳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法律分析:我国规定了专利缴费的具体数额,一般而言,对于发明专利而言,一到三年要缴纳900元,四到六年要缴纳1200元,七到九年要缴纳2000元,十到十二年要缴纳4000元,十三到十五年要缴纳6000元,十六到二十年要缴纳8000元。而对于其他类型的专利也有着不同的规定,但是分段与数额并没有发明专利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四十五条 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该专利权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六十七条 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无效宣告请求后,请求人可以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增加理由或者补充证据。逾期增加理由或者补充证据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不予考虑。
专利年费是在专利权被授予后的期间内,专利权人为维持其专利权的有效性而在每年都应当缴纳的费用。根据我国《专利法》第43条、第44条的规定,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由此可知专利费是必须缴纳的,如果专利权人没有在规定期限内缴纳规定数额的年费,其专利权将会终止。专利权终止后,将成为社会公用技术,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关于专利权期限的法律规定: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是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期满的专利权就终止,一般不能办理专利的续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三条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直接侵权就是侵权人依靠他人的专利技术通过自己亲自实施 制造专利产品、使用专利方法等直接获取他人利益的侵权行为。《专利法》列举的直接侵权有:(1)制造专 利产品的行为;(2)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产品行为;(3)销售或许诺销售的行为;(4)进口专利产品或进口依 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产品的行为;(5)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63、简述当事人请求行政处理专利侵权应符合的条件。请求人必须是与专利纠纷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有 明确的被请求人,有具体的要求和事实依据;符合《民法通则》有关时效的规定;纠纷当事人任何一方均未 向人民法院起诉。
想获得那项专利就和该专利权公司谈乙丙只是交叉许可并不是独占性别的公司可以找专利所有权公司谈但是交叉的公司不能把专利使用权让给第二家公司乙只有特定时间特定范围地区使用丙专利的权利丙也只有特定时间特定范围地区使用乙专利的权利
强制实施许可,也称非自愿许可,是国家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具体情况,不经专利权人的同意,授权他人实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一种法律制度。我国专利法对强制实施许可规定了三种情形: 1、对滥用专利权的强制实施许可 我国专利法第48条规定,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国务院专利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该单位的申请,可以给与实施专利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2、公共目的的强制许可 我国专利法第49条规定,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给与实施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所谓“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一般是指战争、社会动乱、自然灾害等情况。 3、从属专利权的强制实施许可 从属专利的强制许可,也称作交叉许可。是根据专利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而取得的一种有利于科学技术发展的强制实施许可制度。我国专利法第50条作出了明确规定。
你把事情先说清楚可以吗?
专利法是确认发明人(或其权利继受人)对其发明享有专有权,规定专利权的取得与消灭、专利权的实施与保护,以及其他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1984年3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0年8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第三章 专利的申请 第四章 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 第五章 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 第六章 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 第七章 专利权的保护 第八章 附则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资料链接:-12/28/content_htm
民法典规定专利权可以出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可以进行出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