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应该是算作“成果重复发表“,是不能这样的,会影响各自的发展,很有可能会被举报为学术不端
可以的,九品文化可以给你发表,省级、国家级、核心刊物最低260起发!
不属于,你拥有英文和中文两份版权。
英文的要是你自己写的,翻译过来就不算,但要不是自己写的,你就不能全部直接翻译,要改的
你说的这个方法是可以的。首先,两篇一起发表时肯定行的,就是以两篇形式发表。后者,属于发表中文版,等到你中国国内有了一定的反响以后,不就有人和社会基础将其作为译文的形式进行拓展发售,这是采取的是译文(英文版)版的形式在国内外上市~~~!有点像外国名著在其他国家的发行译文版形式~~!明白了吧~~~!基本上是可行的,你放心,就是可能在时间上会比较长。但是毕竟这样做比较靠谱,如果发表不成功,后补办法很麻烦的~~!
我当时做论文的时候,是在翰-林论-文工-作室弄的,还不错哦。能发能写的
不属于,你拥有英文和中文两份版权。
只要是有明显的拷贝文章思想的迹象都应该算是( 个人见解)
英文投稿须在境外及港澳台地区
你说的这个方法是可以的。首先,两篇一起发表时肯定行的,就是以两篇形式发表。后者,属于发表中文版,等到你中国国内有了一定的反响以后,不就有人和社会基础将其作为译文的形式进行拓展发售,这是采取的是译文(英文版)版的形式在国内外上市~~~!有点像外国名著在其他国家的发行译文版形式~~!明白了吧~~~!基本上是可行的,你放心,就是可能在时间上会比较长。但是毕竟这样做比较靠谱,如果发表不成功,后补办法很麻烦的~~!
可以这么发!
是可以的但续注明是翻译
应该是没事儿的,发表英文,有创意么~~
这样应该是算作“成果重复发表“,是不能这样的,会影响各自的发展,很有可能会被举报为学术不端
只有满足下列所有条件才行《生物医学期刊投稿的统一要求》指出, 以同种或另一种文字再次发表, 特别是在其他国家的再次发表, 是正当的, (对于不同的读者群)可能是有益的, 但必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 作者已经征得首次和再次发表期刊编辑的同意, 并向再次发表期刊的编辑提供首次发表文章的复印件、抽印本或原稿 (2) 再次发表与首次发表至少有一周以上的时间间隔(双方编辑达成特殊协议的情况除外) (3) 再次发表的目的是使论文面向不同的读者群, 因此以简化版形式发表可能更好 (4) 再次发表应忠实地反映首次发表的数据和论点 (5) 再次发表的论文应在论文首页应用脚注形式说明首次发表的信息, 如: 本文首次发表于xx期刊, 年, 卷、期: 页码等
一般情况下这个方法是可以的。首先,两篇一起发表时肯定行的,就是以两篇形式发表。后者,属于发表中文版,等到你中国国内有了一定的反响以后,不就有人和社会基础将其作为译文的形式进行拓展发售,这是采取的是译文(英文版)版的形式在国内外上的!有点像外国名著在其他国家的发行译文版形式!这种方法基本上是可行的,可以放心,就是可能在时间上会比较长。
一般情况下这个方法是可以的。首先,两篇一起发表时肯定行的,就是以两篇形式发表。后者,属于发表中文版,等到你中国国内有了一定的反响以后,不就有人和社会基础将其作为译文的形式进行拓展发售,这是采取的是译文(英文版)版的形式在国内外上的!有点像外国名著在其他国家的发行译文版形式!这种方法基本上是可行的,可以放心,就是可能在时间上会比较长。
不能
这样应该是算作“成果重复发表“,是不能这样的,会影响各自的发展,很有可能会被举报为学术不端
只有满足下列所有条件才行《生物医学期刊投稿的统一要求》指出, 以同种或另一种文字再次发表, 特别是在其他国家的再次发表, 是正当的, (对于不同的读者群)可能是有益的, 但必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 作者已经征得首次和再次发表期刊编辑的同意, 并向再次发表期刊的编辑提供首次发表文章的复印件、抽印本或原稿 (2) 再次发表与首次发表至少有一周以上的时间间隔(双方编辑达成特殊协议的情况除外) (3) 再次发表的目的是使论文面向不同的读者群, 因此以简化版形式发表可能更好 (4) 再次发表应忠实地反映首次发表的数据和论点 (5) 再次发表的论文应在论文首页应用脚注形式说明首次发表的信息, 如: 本文首次发表于xx期刊, 年, 卷、期: 页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