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能配合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将发明的技术要点说清楚为准,附图可以是示意图,也可以是规范、标准的制图。具体你可以看专利法实施细则,还可以在网上找到与你的发明相近的专利,参考其附图的绘制方式。
以下是专利实施细则里面涉及附图的相关内容,详细的还请参看《审查指南》的相关内容。第十八条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几幅附图应当按照“图1,图2,……” 顺序编号排列。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说明书文字部分中未提及的附图标记不得在附图中出现,附图中未出现的附图标记不得在说明书文字部分中提及。申请文件中表示同一组成部分的附图标记应当一致。附图中除必需的词语外,不应当含有其他注释。第十九条 权利要求书应当记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权利要求书有几项权利要求的,应当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的科技术语应当与说明书中使用的科技术语一致,可以有化学式或者数学式,但是不得有插图。除绝对必要的外,不得使用“如说明书……部分所述” 或者“如图……所示” 的用语。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可以引用说明书附图中相应的标记,该标记应当放在相应的技术特征后并置于括号内,便于理解权利要求。附图标记不得解释为对权利要求的限制。第二十三条 说明书摘要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所公开内容的概要,即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和所属技术领域,并清楚地反映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解决该问题的技术方案的要点以及主要用途。说明书摘要可以包含最能说明发明的化学式;有附图的专利申请,还应当提供一幅最能说明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技术特征的附图。附图的大小及清晰度应当保证在该图缩小到4厘米×6厘米时,仍能清晰地分辨出图中的各个细节。摘要文字部分不得超过300个字。摘要中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第三十九条 专利申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一)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说明书(实用新型无附图) 或者权利要求书的,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简要说明的;(二) 未使用中文的;(三) 不符合本细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四) 请求书中缺少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或者缺少地址的;(五) 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或者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的;(六) 专利申请类别(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 不明确或者难以确定的。第四十条 说明书中写有对附图的说明但无附图或者缺少部分附图的,申请人应当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内补交附图或者声明取消对附图的说明。申请人补交附图的,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或者邮寄附图之日为申请日;取消对附图的说明的,保留原申请日。第六十九条 在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过程中,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可以修改其权利要求书,但是不得扩大原专利的保护范围。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不得修改专利说明书和附图,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权人不得修改图片、照片和简要说明。第一百零四条 申请人依照本细则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办理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手续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 以中文提交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书面声明,写明国际申请号和要求获得的专利权类型;(二) 缴纳本细则第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申请费、公布印刷费,必要时缴纳本细则第一百零三条规定的宽限费;(三) 国际申请以外文提出的,提交原始国际申请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中文译文;(四) 在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书面声明中写明发明创造的名称,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和发明人的姓名,上述内容应当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以下简称国际局) 的记录一致;国际申请中未写明发明人的,在上述声明中写明发明人的姓名;(五) 国际申请以外文提出的,提交摘要的中文译文,有附图和摘要附图的,提交附图副本和摘要附图副本,附图中有文字的,将其替换为对应的中文文字;国际申请以中文提出的,提交国际公布文件中的摘要和摘要附图副本;(六) 在国际阶段向国际局已办理申请人变更手续的,提供变更后的申请人享有申请权的证明材料;(七) 必要时缴纳本细则第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申请附加费。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一) 项至第(三) 项要求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给予申请号,明确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日期(以下简称进入日),并通知申请人其国际申请已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国际申请已进入中国国家阶段,但不符合本条第一款第(四) 项至第(七) 项要求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通知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其申请视为撤回。第一百一十三条 申请人发现提交的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或者附图中的文字的中文译文存在错误的,可以在下列规定期限内依照原始国际申请文本提出改正:(一) 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好公布发明专利申请或者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准备工作之前;(二) 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人改正译文错误的,应当提出书面请求并缴纳规定的译文改正费。申请人按照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书的要求改正译文的,应当在指定期限内办理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手续;期满未办理规定手续的,该申请视为撤回。第一百二十一条 各类申请文件应当打字或者印刷,字迹呈黑色,整齐清晰,并不得涂改。附图应当用制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线条应当均匀清晰,并不得涂改。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和摘要应当分别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申请文件的文字部分应当横向书写。纸张限于单面使用。
只能有图和附图标记,不能有汉字。至于怎么画,只要把你这个专利的技术方案能表现出来,怎么画都行
一般用CAD来画的主要包含设计的流程图;结构细化图;通俗的说就是你这个设计的主要表示图如实用新型专利,就主要包括你这个专利的内部结构联系图,一定是很细化的标明数字排列号,并说明这个号代表的是什么名称
QQ截图后倒入呗,这种方法最简便了
图片格式应当是JPG格式或TIF格式;外观图片或照片大小应当不超过150mmx 220mm(我用电子终端提交的时候,提示说的是165×245mm,但是提交这个尺寸的图片又老提示超过允许大小了);图片或照片分辨率应当在72dpi~300dpi范围内。
回答 您看一下是否是格式不对呢。检查格式是否正确,再检查一下像素。 CPC客户端要求上传的图片只能是JPG或TIF格式的。 如果是用Photoshop来修改图片,一般修成宽不超过14cm,高不超过24cm,像素300就可以,宽和高2者取其一就行。分辨率为300。 依据《外观设计视图提交规范》: 通过电子申请客户端提交的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仅限于JPG和TIFF两种格式。这两种格式应用普遍,可以通过对实物拍摄照片及绘图软件轻松制作或转换为这两种格式。 通过电子申请客户端提交的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的分辨率应处于72dpi-300dpi之间。分辨率过小则图片模糊不清,分辨率过大则会加大系统负荷。 通过电子申请客户端提交的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的尺寸应不超过150mmx220mm。尺寸过大则无法提交,过小不利于外观设计的清楚表达。 通过电子申请客户端提交的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应清楚地显示请求保护的外观设计。 提问 没有超过 这些都满足了 回答 那您重新开网页,重启一下,可能是系统 或者网页原因 提问 这是一个客户端 回答 您看一下官网是否可以提交 提问 发明专利提交不了 回答 中国专利申请官网 您这边咨询一下010-62356655 看一下是否是兼容性问题 更多14条
先制作成PDF格式,再导入到系统中。
专利的图片没有要求必须是黑白色。第一这得看你是否有要求去保护色彩,就是你是否有要求要去保护小黄车原本的黄色。第二你要知道一般的保护色彩,保护范围就会缩小了,因为你保护的就只有原本的黄色。黑白版本的胜算大于彩色版本,所以面对这样子的外观设计专利最好都不要求保护色彩。外观设计专利如果请求保护色彩,正常来说保护范围就是缩小了。但是,如果色彩作为你那件产品很明显的特征。是要利用该色彩去区别于现有设计的产品,那么抄袭色彩就会是你很忌讳的一件事情,这个时候,请求保护色彩,是能够帮你认定竞争对手是否侵权。所以是否要求保护色彩要看色彩对你这件产品的设计是否存在显著的特征。专利(patent),从字面上是指专有的权利和利益。“专利”一词来源于拉丁语Litterae patentes,意为公开的信件或公共文献,是中世纪的君主用来颁布某种特权的证明,后来指英国国王亲自签署的独占权利证书。在现代,专利一般是由政府机关或者代表若干国家的区域性组织根据申请而颁发的一种文件,这种文件记载了发明创造的内容。并且在一定时期内产生这样一种法律状态,即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在一般情况下他人只有经专利权人许可才能予以实施。在我国,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如此巨大的信息资源远未被人们充分地加以利用。事实上,对企业组织而言,专利是企业的竞争者之间惟一不得不向公众透露而在其他地方都不会透露的某些关键信息的地方。因此,企业竞争情报的分析者,通过细致、严密、综合、相关的分析,可以从专利文献中得到大量有用信息,而使公开的专利资料为本企业所用。
一般用CAD来画的主要包含设计的流程图;结构细化图;通俗的说就是你这个设计的主要表示图如实用新型专利,就主要包括你这个专利的内部结构联系图,一定是很细化的标明数字排列号,并说明这个号代表的是什么名称
1、发明专利的名称;2、发明专利所属技术领域和背景技术;3、完成本发明的目的;4、达到本发明目的的技术方案;5、附图(机械领域的发明一定要求有附图):能清楚看到产品的结构,分清各零 部件的连接关系,可是分解图、剖面图等;6、具体实施例(完成本发明的具体的实施方式);7、本发明能够达到的最佳效果;8、申请人为单位的需要单位盖章;申请人为个人的需要个人签字;9、申请人为单位的需要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为个人的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0、提供清楚的申请人名称、详细地址、电话、邮编、设计人名称等材料。
你是要申请外观专利吗?是个人还是公司申请呢?提供产品的图案给到代理所还有公司或个人资料即可啊
发明专利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1、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的专利的要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2、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要具有新颖性、不属于现有设计;并且都不能与他人在先的专利权相冲突,不能违法、违背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申请发明专利的流程如下:1、向国家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2、按照规定提交申请材料;3、受理后进行初步审查;4、初步审查后即行公布;5、根据申请人的请求进行实质审查;6、实质审查通过后,授权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申请发明专利需要提交的文件如下:1、请求书,包括发明专利的名称、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的姓名和名称、地址等信息;2、说明书,包括发明专利的名称、所属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内容、附图说明和具体实施方式;3、权利要求书,说明发明的技术特征,清楚、简要地表述请求保护的内容;4、说明书附图,发明专利常有附图,如果仅用文字就足以清楚、完整地描述技术方案的,可以没有附图。《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法律分析:(一)说明书第一页第一行应当写明发明名称,该名称应当与请求书中的名称一致,并左右居中。(二)说明书的格式应当包括以下各部分,并在每一部分前面写明标题;(三)涉及核苷酸或者氨基酸序列的申请,应当将该序列表作为说明书的一个单独部分,并单独编写页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
top域名给您解答,申请发明专利的条件有以下几点:1、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没有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家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2、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3、实用性:是指该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以能配合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将发明的技术要点说清楚为准,附图可以是示意图,也可以是规范、标准的制图。具体你可以看专利法实施细则,还可以在网上找到与你的发明相近的专利,参考其附图的绘制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