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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北大法律评论还有很多大学都有法律评论这类的刊物不过中国知网就一切都搞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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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好标题的重要性 文章的标题是“钓饵”,应该用来吸引读者——“推销”你的文章,给读者浏览目录或研究结果的机会。 标题写得差可能使原本感兴趣的读者忽略了你的工作,也可能引起文不对题的情况。相比之下,好的标题可吸引相关的研究人员,提高文章的引用率,这也是期刊编辑所青睐的,因为引用率与期刊影响因子直接挂钩。因此,写好正确的标题是很重要的。 好的标题应尽量简短,同时又能传递文章的主要发现。避免叙述过于繁琐并使用不必要的专业行话和缩略语。标题必须能被科学界的广大读者读懂,因为他们中的一些人可能并不具备你研究的专业领域的具体知识。标题宽泛到什么程度取决于目标期刊——考虑目标期刊的读者情况,这通常会在期刊的网站上有所介绍;撰写的标题应便于被所有读者看懂,而不仅仅局限于你的研究领域。另外,应该查阅目标杂1/24志的《稿约》,确保遵守字数限制的要求以及是否需要提供短标题。 实例:较差的标题“Degeneration of neurons in the CA3 and DG followingOA administration: involvement of a MAPK-dependent pathway in regional-specificneuronal degeneration” 这个标题太长,含有非标准的缩略语,内容重复,部分内容太具体。修改如下:“Region-specific neuronal degenerationafter okadaic acid administration”。此外,也可使用“MAP kinase-dependent neuronal degeneration afterokadaic acid administration”,但要考虑目标杂志的要求,因为缩略语MAP使用广泛,读者可懂。 摘要与关键词 文章的摘要十分关键,因为很多研究人员只读摘要而不读全文。 因此,摘要提供准确而详尽的研究总结十分重要:它可以帮助研究人员了解你所开展的工作、你的研究目的和研究发现以及研究结果的益处和重要性。摘要必须能够独立成文,具备研究概要的功能,使人不看全文就能读懂。在阅读2/24摘要后对文章细节感兴趣的读者自然会继续阅读全文。因此摘要不必太面面俱到,例如,可不必列举方法细节。 尽管摘要是论文的第一部分,但事实上应最后撰写。在完成其他部分后应尽快写摘要,因为这些内容依然清晰地印在你的脑海中,使你能够对自己的工作进行简明而全面的总结,而不至于忽略任何重要的内容。不同期刊对摘要的撰写要求有所不同,因此应参照目标杂志的《稿约》了解具体要求。尽管杂志要求不同,但依然存在一些普遍应遵守的惯例: 应注意对字数的限制 通常来讲摘要的字数限制平均为250个词,但许多杂志要求更短些(如《Nature》和《BBRC》对摘要的篇幅限制为150个字),而许多杂志(如《BioMed Central》)允许摘要篇幅稍长些。这充分说明了为什么应在写文章之前确定目标杂志。 应避免使用技术行话 从而使摘要更易懂,更具可读性。不同目标期刊的“技术行话”取决于杂志的读者情况(可以通过期刊网站查询)。例如:“焦虑测试”一词通常比“高架十字迷宫实验”更容易理解,除非该杂志专门针对行为研究人员。通常摘要因受篇幅所限3/24不能对技术术语进行定义和解释。如果术语使用不可避免,应在首次提到时用简单的措辞加以定义。 尽量不使用缩略语 如同技术术语一样,应尽量不使用缩略语,其可用性也取决于不同的目标期刊。例如,大多数杂志接受HIV的使用。相比之下,RT-PCR对于分子生物学技术的杂志是可以接受的,但绝大多数杂志要求在首次使用时给出完整拼写(reverse transcriptase polymerase chainreaction)。许多杂志在网页上列出可使用的缩略语。反复使用三次或以上的必要的缩略语应在首次使用时给出完整拼写。只使用一次或两次的缩略语应使用全称,除非这样做超出了字数要求。摘要中已给出全称的缩略语在正文中首次使用时也应给出全称。 不应在摘要中引用文献 尽管一些杂志允许在摘要中引用文献,但绝大多数杂志不允许引用文献。因此,除非你要投稿的杂志允许这样做,否则不应在摘要中引用文献。 以下是BBRC杂志作者须知给出的指导性意见: -- 摘要应放在第2页,即标题页之后4/24 -- 摘要应采用一段式,总结文章的主要发现,篇幅不超过150字 -- 摘要后应列出10个用于收录和检索的关键词 一些杂志要求采用结构式摘要,分为背景、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临床期刊可能要求额外或不同段落,如“patients”。因此,再次强调,在动笔之前应查阅目标杂志的《稿约》,确定杂志的具体版式或格式要求。 选择合适的关键词 摘要后经常需要列出由作者选择的关键词。《稿约》会指出要求列出多少个关键词,甚至提供可供参考的关键词清单。选择合适的关键词很重要,因为他们可作检索之用。选择合适的关键词可以使你的文章更容易被发现和引用。因此,关键词越切合你的文章内容越好,应避免选择多数研究所适用的一般性术语。 实例: 为这个题目选择合适的关键词: “Region-specific neuronal degeneration after okadaicacid administration”
个人意见:文献综述是必须的,理论基础不能少问题的背景:宏观经济环境、金融改革不能少前两个是问题怎么来的以及表现(为什么要进行金融综合经营,可结合国际发展趋势)平安集团的发展历史,集团定位,业务拓展(问题的发展,案例本身的描述以及平安集团采取的措施,采取措施的背景)案例剖析:用你前面的理论来分析案例结论:平安集团的案例给你的启示毕业论文的格式差不多是这样,发表论文各部分都缩略,不过这种文章想发表应该都是买着发的吧。PS:供参考,具体可与导师或编辑沟通
“专利权人的常年法律顾问为了说明该专利产品多年来在国内市场深受欢迎,介绍产品最早在什么时候(专利申请日前)已销售,销售到什么地方,且请法庭调查。”这个法律顾问直接炒掉算了。害人啊。“打无效的官司是有可能挽回,如果对方无法证明该专利在申请日前公开销售过,就不能无效这个专利”禁止反悔。自己已经承认的事实,是不需要对方再举证了
第七十八条专利法和本细则所称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专利管理工作量大又有实际处理能力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第七十九条除专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外,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请求,还可以对下列专利纠纷进行调解:(一)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纠纷;(二)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三)职务发明的发明人、设计人的奖励和报酬纠纷;(四)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的纠纷。对于前款第(四)项所列的纠纷,专利权人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调解,应当在专利权被授予之后提出。第八十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和调解专利纠纷进行业务指导。第八十一条当事人请求处理或者调解专利纠纷的,由被请求人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地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管辖。两个以上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都有管辖权的专利纠纷,当事人可以向其中一个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提出请求;当事人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提出请求的,由最先受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管辖。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指定管辖;无共同上级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管辖。第八十二条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过程中,被请求人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并被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的,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中止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认为被请求人提出的中止理由明显不能成立的,可以不中止处理。第八十三条专利权人依照专利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的,应当按照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的方式予以标明。专利标识不符合前款规定的,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第八十四条下列行为属于专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假冒专利的行为:(一)在未被授予专利权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或者终止后继续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或者未经许可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二)销售第(一)项所述产品;(三)在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中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者设计称为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将专利申请称为专利,或者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公众将所涉及的技术或者设计误认为是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四)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五)其他使公众混淆,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者设计误认为是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的行为。专利权终止前依法在专利产品、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在专利权终止后许诺销售、销售该产品的,不属于假冒专利行为。销售不知道是假冒专利的产品,并且能够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销售,但免除罚款的处罚。第八十五条下列行为属于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行为:(一)制造或者销售标有专利标记的非专利产品;(二)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继续在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上标注专利标记;(三)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将非专利技术称为专利技术;(四)在合同中将非专利技术称为专利技术;(五)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第八十六条当事人因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归属发生纠纷,已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中止有关程序。依照前款规定请求中止有关程序的,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请求书,并附具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或者人民法院的有关受理文件副本。在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作出的处理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恢复有关程序的手续。自请求中止之日起1年内,有关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归属的纠纷未能结案,需要继续中止有关程序的,请求人应当在该期限内请求延长中止。期满未请求延长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自行恢复有关程序。第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中裁定对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采取保全措施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写明申请号或者专利号的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之日中止被保全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有关程序。保全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没有裁定继续采取保全措施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自行恢复有关程序。
案例: W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使用H公司专利技术生产并销售了变频家用空调5000台。G家电销售公司在明知W公司侵犯H公司专利的情况下,从W公司进货2000台,并已实际售出1600台。M宾馆在不知W公司侵犯H公司专利权的情况下也从W公司购入200台并已安装使用。H公司发现W公司,G公司和M宾馆的上述生产,销售和使用行为后,向法院起诉,状告W公司,G公司和M宾馆侵犯其专利权。请依据我国法律分析以下问题:(1)W公司的生产,销售行为是否侵权?是否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G公司的销售行为是否侵权?是否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是否可以继续销售库存的400台空调?为什么?(3)M宾馆的使用行为是否侵权?是否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是否可以继续使用这200台空调? 分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六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答复如下:(1)W公司的生产、销售行为构成侵权,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G公司的销售行为同样构成侵权,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不可以继续销售库存的400台空调。(3)若H公司取得的专利为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M宾馆的使用行为构成侵权,但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因其使用行为构成侵权,故不可以继续使用这200台空调。若H公司取得的专利为外观设计专利,M宾馆的使用行为则不构成侵权,也不承担赔偿责任;因其使用行为未构成侵权,故可以继续使用这200台空调。
乙方调动来的技术员是职务发明,该权利应属于甲方的。
可以的,有选题有内容
、分析案例的基本方法分析案例首先要站好角度,案例分析应注意从两个基本角度出发:当事者的角度。案例分析必须站到案例中的主要角色的立场上去观察和思考,设身处地的去体验,与主角同命运。 全面综合的角度。这是综合型案例而言的。 要针对相关案例选用恰当的理论知识来分析案例。 2、案例分析的具体技巧。案例分析包括两个互相关联的方面。第一方面就是要对所指定的将供集体讨论的案例做出深刻而有意义的分析(包括找出案例所描述的情景中存在的问题和机会,找出问题产生的原因及问题间的主次轻生关系,拟定各种针对性的备选行动方案,提出它们各自的支持性论据,进行权衡对比后,从中找出抉择,制定最后决策,作为建议供集体讨论。)第二方面是以严密的逻辑、清晰而条理的口述方式,把自己的分析表达出来。案例分析过程包括五个主要步骤:确定本案例在整个课程中的地位,找出此案例中的关键问题。 确定是否还有与已找出的关键问题有关。 选定适合分析此案例所需采取的一般分析方法。 案例分析一般可采用三种具体的分析方法:系统法。就是把所分析的组织看成是处于不断地把各种投入因素转化成产出因素的一个系统。 行为法。这种方法,在分析时看眼于组织中各种人员的行为与人际关系。 决策法。就是要使用各种规范化、程序化的模型和工具评价并确定各种备选方案。 明确分析的系统与主次关系,并找出构成自己分析逻辑的依据。 将分析转化为口头发言的有效形式。 3、分析案例应注意的问题。在案例分析中要做好学习记录; 对撰写案例的方面分析报告要简明扼要,一针见血,开门见山,一般不超过2500字。要用一句话把案例分析的主要成果概括出来,并成为报告的主题。
其实很简单的你只要将每项财务指标的增减变动原因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对比说明即可(对比数为上年数及本年发生数),如无明确的理由就随便瞎造,合理就行
QQ:5 3 1 4 1 5 3 6 4
企业财务报表分析的局限性探讨 [摘要]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财务报表分析的重要性增加,但也越来越体现出其局限性。本文通过对财务报表分析局限性的分析,说明了结合实际,多角度全方位地分析企业经营状况的重要意义。 财务报表分析对于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评价企业的偿债能力、盈利能力和营动能力,帮助制定经济决策有着显著作用,但由于种种因素的影响,财务报表分析及其分析方法,也存在一定局限性。如何正视财务报表分析局限性的存在,在决策中扬长避短,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问题。 一、会计核算方法及报表分析方法对可比性的影响 1、会计核算方法选择的影响。有些会计核算方法可以由企业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会计核算上不同处理方法产生的数据会有差别。例如存货计价,在物价变动时,先进先出法与后进先出法计价确定的期末存货余额和有关费用额是不同的。固定资产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和采用加速折旧法计提折旧,年折旧费也不同。企业长期投资采用成本法或采用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也不一样。因此,如果企业前后时期会计方法改变,对前后时期财务报表分析就有影响。同样,一个企业与另一个企业比较,如果两企业对同一会计事项的会计处理采用的方法不一样,数据可比性也会降低。因此,财务报表分析一定重视附注等资料的作用,了解企业使用的是哪种方法,有无变更等,从而尽量避免因此对财务报表分析产生的不利影响。 2、报表分析方法选择的影响。从会计报表分析方法中的指标分析来看,某些指标的计算方法也会给不同企业之间的比较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如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等,其平均余额的计算,报表使用者由于数据的限制,往往是用年初数与年末数进行平均。这样计算的应收账款余额和存货余额,对于经营业务在一年内较平均的企业而言基本上符合实际情况,但在季节性的企业或单月变动情况较大的情况下,就会偏离实际。如期初、期末正好是经营旺季,其平均余额会过大,如是淡季,则又会偏小,从而影响指标的准确性,进而影响财务报表分析的质量。 二、比较基础问题 现实中,财务报表分析、指标评价往往要与其他企业及行业平均指标比较才有意义。但企业自身不同的情况,如环境影响、企业规模的差别,有时会使得财务报表分析中相关数据的比较基础存在各自的局限性。 1、横向比较的局限性。横向比较时往往使用同业标准,而行业平均指标多是各种情况的综合和折衷,只起一般性指导作用,不一定有代表性,不是合理性标志。采用不同的财务政策的公司可能会包括在同一个行业平均数中;资本集型公司与劳动密集型公司包括在一组内;采用激进财务政策的公司和采用保守财务政策的公司包括在同一平均数中。还有近年来重视以竞争对手的数据为分析基础,但有的企业多种经营,没有明确的行业归属,同行比较就更困难。 2、趋势分析的局限性。趋势分析是以本企业历史数据作为比较基础。可是历史数据往往代表过去,并不代表合理性。企业所处的经营环境是变化的,短期的利润增加也许并不一定说明企业管理上有了改进,也可能是行业大环境变化所致。 3、实际与计划差异分析的局限性。实际与计划的差异分析,是以计划预算作比较基础。而实际值与预算的差异,有时可能是预算不合理所致,并非执行中的问题,在财务报表分析中必须加以重视,合理分析。 三、财务报表本身的局限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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