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可以辞退的,因为试用期间就是公司考察员工,员工考察公司的一个阶段,如果这个时候缘故不符合规定的话,就可以辞退。
现实困惑某广告公司最近招收了一批新的职员,公司希望将这些新进人员作为公司的新锐势力重点培养。试用期刚开始,公司发现新进人员中,有一位北京某知名大学的应届毕业生黄某存在严重问题,除了学习能力非常差、业务知识不熟练以外,整体的素质与其他学员相差甚远,与简历上标注的信息完全不符。因此,该公司希望将其辞退。该公司可以这样做吗?律师答疑该广告公司可以将黄某辞退。劳动者初到一家用人单位,往往会先约定一定期限的试用期。约定试用期,是为了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充分的了解后,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一般约定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很长一段时期内的劳动合同关系,如果不是经过深思熟虑而盲目地签订合同,结果可能就会产生劳动争议。因此,在劳动合同中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间的劳动关系与一般意义上的劳动关系是不同的,即用人单位在此期间可以主张一些权利,而试用期的存在也是基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互考核的目的。本案中,黄某投发的简历显然误导了广告公司,使广告公司以为黄某是符合录用条件的。在随后的试用期内,黄某的实际情况逐渐被公司掌握。当广告公司可以明确地证明黄某不符合录用条件时,就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解除与黄某的劳动合同关系。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法理荟萃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既可以给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与录用要求相一致的时间,以便为每个工作岗位找到合适的劳动者,又能够使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有进行了解的机会 。
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主要有: ①不符合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的条件; ②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③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一、这条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如果想辞退员工,用人单位负有举证责任,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必须用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二、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就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三、用人单位要用硬指标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软指标,例如上级认为该员工品德不好,或者该员工不够努力等主观意见的,不能成为证明其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四、要求用人单位在员工入职前告知其录用条件有哪些,如果没有就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的,同样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是可以辞退的,因为试用期间就是公司考察员工,员工考察公司的一个阶段,如果这个时候缘故不符合规定的话,就可以辞退。
可以的,有不少员工在试用期的时候因为能力不符合要求就被辞退了。
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对工作的积极性工作态度。还有能否很好的胜任工作?跟同事之间的相处关系
可以的,有不少员工在试用期的时候因为能力不符合要求就被辞退了。
一、这条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如果想辞退员工,用人单位负有举证责任,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必须用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二、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就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三、用人单位要用硬指标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软指标,例如上级认为该员工品德不好,或者该员工不够努力等主观意见的,不能成为证明其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四、要求用人单位在员工入职前告知其录用条件有哪些,如果没有就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的,同样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对工作的积极性工作态度。还有能否很好的胜任工作?跟同事之间的相处关系
所谓"试用期",是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建立劳动关系时,依照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劳动合同的同时,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特别约定的一个供当事人双方相互了解、选择和考察的不超过六个月的期间。用人单位依法解除与“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的合同时,应把握以下几点: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试用期,且试用期的约定是合法的。2、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制定了明确的录用条件,包括对岗位工作职能的描述,并将录用条件事先明确告知了劳动者。3、用人单位能够提供客观证据来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包括对劳动者工作表现的客观记录和评价。4、解除合同的通知必须是在试用期满之前,而不能在试用期满之后送达劳动者,并向劳动者说明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定义: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内容:第一条 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是可以辞退的,因为试用期间就是公司考察员工,员工考察公司的一个阶段,如果这个时候缘故不符合规定的话,就可以辞退。
1、前提是必须签试用期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试散期内如果未达到公司标准、要求或业绩视为试用期不合格,可不予赔偿直接辞退2、再补签一份业绩指标的协议, 中间明确规定试用期内的何种表现或何种业绩数据视为不达标,或进行集体培训,让员工参加培训并签到培训记录,或直接让员工在此协议上签名3、当员工未达到此要求是,两份一起出具即可辞退员工不用赔偿。当然这只是被证明的一种形式,如有违法制度的录像、证人证词、录音也可以,所有的前提是必须让员工事先了解这些行为是试用期不合格的表现,同时要进行培训或宣导,必须有员工书面的签名确认,即要流程合法、内容合法。
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主要有: ①不符合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的条件; ②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③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一、这条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如果想辞退员工,用人单位负有举证责任,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必须用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二、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就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三、用人单位要用硬指标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软指标,例如上级认为该员工品德不好,或者该员工不够努力等主观意见的,不能成为证明其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四、要求用人单位在员工入职前告知其录用条件有哪些,如果没有就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的,同样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可以的,有不少员工在试用期的时候因为能力不符合要求就被辞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