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发表知识库 > 核心期刊录用通知后又拒稿

核心期刊录用通知后又拒稿

发布时间:

核心期刊录用通知后又拒稿

没发表就没事,你没掏钱他也不发啊

中文核心录用后不会被退,这种情况很少一般发了录用通知单就不会被退稿。通过应该会通知,应该还得有返稿部分修改。一个多月的时间未必能够知道是否被录用,有的期刊初审的时间可能会达到二到三个月。通常来说送审核心的时候如果给修改意见通常就能录用,不是绝对没有例外,但是绝大部分是可以录用的,那些不能用的连个意见都不给。相关知识:中文核心期刊是按内容类型来分的,一般分以综合文化类、文学类以及其它专业类,比如军事、旅游等类为主。综合文化类是最为常见的类型。还有核心这个说法也有待考量。要看从哪个角度来看。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最核心的期刊就是象《家庭》《知音》《读者》这样的,对于专业人士来说,肯定就不是了。从政府角度出发核心期刊就是作宣传的一些喉舌期刊了。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中文核心

有办法,跟他们说要拿回来修改,之后再不投,或者修改得更烂,让他们拒绝你的稿件

审稿时间越长不是被退搞可能性大,两者没有直接关系。完整的论文发表大致会经历投稿、审核、录用、寄样刊给作者、见刊、排版发行等一系列的过程,论文发表涉及的内容非常多,所以着急需要发表论文的作者一定要提前做好准备。审稿周期是文章发表过程中时间最长的一个步骤,也是最为关键的一环,一般杂志社审稿采用的是三审三校原则,即论文三审为初审、外审和终审。论文是否被退稿与期刊的审稿周期并没有直接关系,一个刊物的审稿周期都是既定的程序,时间上不会有太大的变动,不同论文审稿效率不同并不是期刊审稿效率不同,主要原因在于论文的质量,不同作者的文章质量水平不同,通过审稿的效率就会不同,但不是说审稿周期长就意味着文章通过的可能性更大。期刊审稿周期长,常见于高级别刊物,若作者投稿的是核心刊物,那审稿周期往往是会比较长的,但也只是能说明期刊对文章的把控比较严格,并是说被录用的可能性大。且在核心期刊中,审稿周期长的刊物退稿率也是比较高的,相反一些审稿周期短的普刊对文章的要求没那么高,退稿率也就没那么高。总之,审稿周期的快慢不能体现文章的录用率高低。对于作者来说期刊的审稿过程是无法左右的,所以审稿周期的长短作者应当事先了解清楚,对于周期长的期刊要尽早开始论文的准备与投稿。且想提高论文录用效率顺利通过审稿,作者还是要在论文写作上下功夫,高质量的文章即便是发表核心期刊甚至更高级别的刊物都会很快收到杂志社回复的。

发录用通知后又拒稿

发出入职邀请函以后,有拒绝录用你,这个情况是没有什么法律后果的!就相当于面试成功了,你不去上班了,没有法律后果!

入职邀请函(或称offer letter、录用信、录取通知等)的法律性质,在《劳动合同法》中并没有规定。但法律理论界倾向于将其比照统一《合同法》中的“要约”文件处理。并且,这种观点也已得到目前已有的劳动争议仲裁或判决的支持。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参照统一《合同法》对要约的规定,对于入职邀请函需要明确以下几点:1、入职邀请函到达候选人后便已生效,对企业产生法律约束力。2、企业不按要约中写明的条件与受要约方签合同的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受要约方因此产生的实际损失。3、理论上,如果企业想要撤回入职邀请函,必须在邀请函到达候选人之前,将撤回通知送达候选人。但由于入职邀请函比撤回通知先发出,这一点在实际上很难做到,做到了也很难证明,因此,在实践中,入职邀请函发出后便已生效,对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而不能撤回。所以,在实践中,入职邀请函发出之后,就对企业产生法律约束力,企业就应当与候选人签署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不能拒绝录用。否则,便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需要赔偿候选人的实际损失。参考法规:《劳动合同法》第3条、第42条。

等待通知。提前能拿到所谓的“录用通知”,之后还能被拒稿,说明之前的“录用通知”是假的。一种可能性是代投代发机构开具的正式的录用通知相当于合同(大学录取通知也一样),是有法律效力的,一经发出,不能无故撤销的(事实上在发录用通知以前,编辑部后台已经做过一些操作了,比如论文的DOI号已经下来了)。顺便再普及一下:收到正式录用通知以后,原则上作者也是不能无故撤稿的,否则算违约行为。

公司通知录用后又拒绝

发出录用通知后,用人单位反悔了怎么办?答:你没有办法,因为你们没有签到劳动合同,不像学校录取通知书有法定意义

我认为既然发出了录取通知书,那你还是应该要录取对方的。毕竟你用人单位是属于一个很讲信用的大公司,如果这样出尔反而也是不好的。你也许真的对方很适合呢,可以观察一下的。

没办法,你遇到不靠谱的单位或者单位上下分层管理导致的问题。这种没有入职就没法维权,所以这种风险你只有自己承担。继续找工作吧,别的都没有用的事情。很无奈的事情,你只有接受,并继续心怀希望。

可以反悔 直接打电话回了。也可以试用几天,然后以不合格的理由辞退

期刊发了录用通知又拒绝录用

可以,但是这样做不太好呀。浪费别人的时间和精力。

你可以拒绝的,你的文章你有选择权,两者中选一个更好的,再者就是你不支付版面费,杂志社是不会给你免费发表的。

不算。只要你明确和前一个杂志说明要求撤稿,编辑也确实把你的稿子撤下来了,那么再投给其他杂志被发表就是正常的,不会有纠纷。但是这种事情还是少做了,毕竟这样给前一个杂志的编辑会造成一定的麻烦。以后投稿可以先从高的投起。

期刊发了录用通知让交了版面费后又拒稿

投稿一个很普通的刊物,已经发录用通知是不可以撤稿的,因为编辑部已经根据你发的稿件去,编辑了所有的刊物,所以说你已经发的录取通知书已经被刊物所刊登,所以说是不可以撤稿子,无论你的稿件的文章的长短,稿件的意义存在的价值可能是被编辑部说看中了,所以说你的稿件是不可以撤稿的,无论你的稿件写得好与坏,编辑部已经用上了,所以说你就要,不论稿件的好与坏,别人怎么评价你都要坚持着?不要去撤稿了

没毛病,投稿之前你就要想清楚这个问题,审稿费和版面费不是一个概念,审稿费是用于支付审稿人的,也就是审稿人的有偿劳动;版面费则是用于之后刊登的费用,所以交了审稿费,结果没中是很正常的事情,丝毫不用感到惊讶。

我也有相同的问题,杂志社给了录用通知,反复多次修改,依然不同意刊出,作者是否可以撤稿退版面费!

这样的情况很正常。部分期刊聘请有审稿者,所以需要支付审稿费用。如果终审不过,那么,也不会退还费用的。

  • 索引序列
  • 核心期刊录用通知后又拒稿
  • 发录用通知后又拒稿
  • 公司通知录用后又拒绝
  • 期刊发了录用通知又拒绝录用
  • 期刊发了录用通知让交了版面费后又拒稿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