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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文学小论文2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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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文学小论文2000字

1。鲜明的地域性娱乐性反映真实的爱情或者生活节奏不很复杂。。。。

导读:历史上不乏知识分子在真诚地为民请命的时候,却导致祸国殃民的后果,对此,当代知识分子还刚刚开始觉醒。当前,中国知识分子正致力于疏理自己与官方政治社会的关系,并逐渐将自己与之疏离开来,接下来的工作将是进一步反省自己与民间世界的关系,正视自己与民间的距离。我们并不主张一种新的民粹主义,主张知识分子重新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实际上,主张知识分子应关怀民间和具有民间意识,与主张将知识分子消弭于民间并非一回事,也决不等于“媚俗”。一个清醒地认识到并同时拒守着自己与官方政治社会和民间社会之间距离的知识分子阶级,恰恰是一个民族文化能够健康成长的重要条件,而也只有当知识分子清醒地意识到了其与民间的距离时,他才会认真地去了解和理解民间,毕竟,民间社会虽然是历史的本体,但民间历史仍有待于知识分子去书写,这是当代知识分子所不可推托的文化使命。 对外开放,在使国人睁开眼睛看世界的同时,也回过头来更仔细地审视自己,文化史研究因此而兴。 一个国家的文化,从来就不是铁板一块、浑沌一体的,而是有着复杂的内在结构的织成物,存在着地域、民族、阶级、职业和年龄等方面的差别,其中,阶级差别是文化差别的重要原因,不同的阶级,由于其经济力量、社会地位、历史传统和教育机会的不同,而承当和依循着不同的文化,在古代中国,我们大致可以将文化划分为统治阶级、知识阶级和平民阶级文化,三种文化无疑都对整体的民族文化有所贡献,问题是,在三者中,何者应是中国文化的本体,因而应成为文化史研究的主体? 文化是由人承当并作用于人的,如果文化丧失了对人的作用,就不再是活生生的文化,而成了仅供游人观赏的文物古董了。一个民族的文化则是由这个民族的全体成员所承当的,因此,在民族人口中占主体的阶级的文化,自然就是民族文化的主体,也就是说,文化史研究固然应关心统治阶级和知识阶级的上层文化,即所谓政治文化和精英文化,但更应该关注民众的下层文化,即民间文化。只有民间文化而不是别的,才应成为文化史研究的主体,真正意义上的文化史,首先应该是民间文化史。 如果我们承认无论过去和现在,占人口绝大多数的永远是民众,承认民众是历史的主体,那么,我们就必须同时承认,要理解我们这个民族,要理解我们民族的历史和精神,就首先要理解民众,理解民间的历史和精神,而民间精神和历史只能保存于民间文化中,在气象万千的民间文化中,蕴含了民间的生活方式、交往方式、语言方式、思维方式和感受方式,寄托了民间的世界观、价值观和历史观,惟有理解了民间文化,才算真正切中了我们民族的命脉,聆听了我们民族的心声。如果说,民间文化是一条汇纳百川的浩浩巨流,那么,帝王豪杰、文人精英的文化只能是这一巨流偶或激起的浪花,甚或只是虚浮的的泡沫。 将民间文化确立为文化史的主体,有着实践的和理论的意义。 其实践意义在于,中华民族及其文化正经历着史无前例的深刻变革,一个民族的变革,主要是人的变革,而首要的自然是展占其人口大多数的平民大众的变革,其生活方式、意识形态等的一切文化侧面的变革,而欲求自新,必先温古,即认识民族主要是民众的文化传统和现实状况。人们不是常说要现代化首先要了解国情么?而中国亿万民众的文化-精神传统与现状,就是最大的国情。民间文化以及它所陶冶凝炼的民间精神,直接关乎经济体制、民主政治和法治制度的等社会变革的方方面面。 不过,本文所关心的主要是民间文化研究的理论意义。民间文化研究的实践意义迫切要求文化研究对民间文化的关注,然而,实际情况却恰恰相反,中国当代学术界的“文化热” 虽历久不衰,但热点却似乎总是那有限的几个,什么先秦诸子、两汉经学、魏晋玄学、隋唐佛学、宋明理学和嘉乾朴学等等,主要是一些思想史问题,在民间文化研究领域,虽也不乏默默的工作者,但其成果却未能在学术界激起应有的反响,民间文化仍处在学术视野的边缘,学术关注的焦点仍是思想史,而人们却是在文化史的名义下谈论思想史问题的(只要翻检一下时下流行的几份精英学术刊物,这一点就一目了然了),于是,文化史被归结为思想史,而思想史又被顺理成章地简化为哲学史、经典著述史。 思想史固然是文化史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却不是如知识分子通常所相信的那样,是文化史的主要部分,更不能以思想史取代文化史。 首先,就文化形态学而言,思想在文化整体结构中,只是最表面的层次,我们不妨将之称为文化整体结构的“上层建筑”。 按其存在形态,文化现象可划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事情层。指人们在具体生活中的具体的所作所为所言所思,每时每刻都在大量的涌现着和消失着的人生百态、世间万象,诸如送往迎来、生老病死、衣食住行、婚丧嫁娶、悲欢离合、喜怒哀乐等等,文化的这一层次以具体的行为的形态而存在,说穿了,就是生活本身。第二,制度层,即引导人们的具体行为、制约人们的生活实践的规范或模式,包括生活方式、交际方式、语言方式、思维方式、感知方式等等,它们使人们的行为成为有序的、可预期的。文化的这一层次以成文的或口传的典章制度的形态而存在,如礼仪、法典、谣谚等等。第三,意义层。即人们用以解释世界以领会其意义的世界观、价值观和历史观等等,它赋于世界以意义,使人们的世界成为意义世界。 文化的这一层次往往以高度抽象化、合理化的思想体系的形态而存在,如神学、哲学等。 文化的三个层次,相互引发、相互依托。从现成的形态学的角度讲,毋庸置疑,意义体系是文化的最深层次。人们的具体生活实践总是受一定的文化制度所制约的,而一定的文化制度总需相应的意义体系作为其合理性或合法性的辩护,因此,一言体系,或曰特定的思想体系,就被当成整个文化构成的奠基者,要理解一种文化现象,就首需理解其相应的思想或哲学体系。 然而,现成的形态学的关系不能被当成历史的发生学的顺序。文化史既然是关于文化的历史,就必须以历史的目光来理解文化,按文化现象各层次的自然发生顺序来理解其相互关系。就发生学的意义而言,意义体系是文化整体构成的最表面层次,而生活实践才是其发生的渊源和存在的基础。这正与其形态学意义上的关系相反。 这实在并不难理解。因为,生活,惟有具体的生活本身,才是文化萌芽、成长并植根于其中的沃土。先有人类的丰富多彩的生活实践,才有人类的一切,也才有人类的文化。具体地讲,人们只是在具体的生活实践中,经过长期的积淀、总结、升华和抽象,才建立了一定的文化制度:礼仪是交往的产物,语法是说话的产物,逻辑是思考的产物,总之,文化制度在生活中涌现并凝结成形的,说穿了,人们只有先如此这般地做事情,然后,才会有如此这般的做事情的方式和规范,这些方式和规范,无非是人类知识和经验的总结,它们流传于口头就成了谣言、古训,著于竹帛就成了典章、史册,而体现于生活本身就是民俗仪节。另一方面,文化制度产生于生活,却又反过来约束和规定生活:礼仪源于交际又反过来约束交际,语法源于说话又反过来约束说话,逻辑源于思考又反过来约束思考。文化制度又是意义体系赖以产生的基础。一定的文化制度确定了人与人、人与世界之间的关系,设定了人们在世界中的地位,也设定了人们看待世界的立场,从而,就决定了人们对自我和世界的理解,也就是说,人们总是在一定的文化制度中并依赖于一定的文化制度来领会和理解世界的,人们置身于怎样的制度中,他在这一制度中处于怎样的位置,他就怎样领会和理解世界,世界就会又怎样的意义,这也就是说,一定的意义体系总是建立于一定的文化制度之上的,不同的民族因其不同的制度而具有不同的世界观和价值观,不同的阶级也因其在文化制度中的不同地位而拥有不同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因此,往往被思想史家视为文化最基本层次的思想体系或哲学传统,实际上是文化整体结构中最迟产生和分化出来的层次,它最初还是水乳交融地寓于具体的生活实践和文化制度中,只是随着社会的分化,随着专事精神生产的知识分子的产生,它才以神学或哲学的形式蜕变和分化出来,而占据社会统治地位的知识分子(最初是以巫史兼王的身分出现的),同时也就将作为其存在基础的思想体系置于文化的统治地位,并借助为之所垄断的历史叙述和学术著述宣传和强化这一被颠倒了的文化观,而昧于历史辩证法并囿于文字典籍理解历史的后世的知识分子也果真相信了这种编造的文化历史,并继续编造着这种颠倒了的历史,以至于连自己的生存也被头足倒立地颠倒了过来。 既然,只是由于人们先已如此这般地生活着,然后才演生出如此这般的文化制度,才最终编造出如此这般的世界观、历史观和价值观,那么,要研究文化,就必须从生活、从活生生的生活出发,只有首先理解了生活本身,理解了丰富多彩的文化事象和形形色色的文化制度,然后才能理解思想。文化研究应从研究文化制度和思想体系是如何从生活实践中生成和分化出来的,而不是相反,研究生活是如何莫名其妙地从思想体系中分泌出来的,毕竟,人是为生活而思想,而不是为思想而生活,人们从来不是先建立一种世界观或人生观,然后才开始生活,而只是在生活历程中才逐渐有了对世界和人生的理解,即是表面看来是先有思想后有生活的知识分子,他具体选择何种思想体系作为自己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也是有其粗俗的物质生活前提的,这个道理,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这一划时代巨著中已讲得很明白,马克思将被知识分子尤其是哲学家颠倒的历史重新扳正过来。 应该说,自从马克思出,人们再也没有理由仅仅局限于思想史的范畴叙述思想史,再也没有理由使文化史的研究依赖于思想史,尤其在我们这个以马克思主义作为“指导思想”的国度里,然而,事情却恰恰相反,在西方人文科学界已将历史和文化研究的目光投向世俗文化从而导致历史观和史学方法的根本转变的时候,我们的人文学术界却仍执著于一些陈旧的问题和理路不放,古代经院学术(经学)的哲学方法,仍被奉为学问正宗,几千年的学统和道统绵绵不绝,既是我们的骄傲,可也是我们的包袱,对此,我们应该有足够清醒的觉悟,学术方法的积习较之思想观点的教条更难于被觉察和清除,学统较之道统更根深蒂固。

民族民间音乐论文2000字

学习体会<<中国民族音乐欣赏>> 作者:陈雅 质量推进年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138 更新时间:2006-2-23 中国的民族民间音乐是世界民族音乐之林红的一棵古老而长青的叁天大树,是我们华夏子孙的骄傲。中国的民族民间音乐是浩瀚的大海。仅仅从我们通常所说的民歌、器乐、曲艺音乐、戏曲音乐的数量来看,也是令人惊叹的。据不完全统计,至今已收集到的民歌约有30万首左右。民族民间器乐约有200余种乐器,独奏、重奏、合奏乐曲难以数计,中国的曲艺约有200多个曲种。戏曲约有360多个剧种。曲艺和戏曲都是综合性艺术,音乐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同时也是各种剧种、曲种特征和风格的主要体现者。至于这众多的剧(曲)种中丰富多样的剧目、曲目、声腔、板式、行当、流派、唱段、文武场音乐等等。更是难以数计。 产生我国这么丰富的民族音乐的原因有:第一,悠久深厚的历史传统;第二,复杂多样的自然环境;第三,博大的文化背景;第四,众多民族和人口。 包括民歌与歌舞、民族器乐、曲艺音乐、戏曲音乐四章内容。 一、 民族与歌舞 民歌与歌舞是联系在一起的,所以书中也是一起放在第一章一起介绍。民歌和歌舞都来自人民的生活和劳动,这是它们一个很大的特点。民歌的体裁大体分号子、山歌、小调3个大类。号子直接为劳动服务,是在人民体力劳动中编唱的,它的音乐坚实有力、粗犷豪迈,和劳动联系十分密切,音乐节奏和节奏紧密结合。山歌则产生山野劳作中,声调高亢、嘹亮,节奏较自由,具有直畅而自由地抒发感情的民歌。小调是产生在群众日常生活的休息、娱乐、集庆等场合的民间歌曲。中国的歌舞音乐也很丰富,他的音乐特点与小调很接近,只是因为要配合舞蹈动作,常家用更多的衬词、衬腔和重复腔等。歌舞音乐大体分:秧歌类、花鼓类、花灯类、风俗舞类。此外,还有旱船、莲湘、小车、拉花、春牛等歌舞形式及其音乐。二、民族器乐 分类有吹奏、弹拨、拉弦、打击乐器,曲式结构大多以曲牌为基础,段落性很强。三、曲艺音乐 曲艺是一种表演艺术,也是综合艺术,它以讲唱文学为脚本,安排布局,展开情节,汲取各种艺术表现手段。曲艺是叙事性的音乐,是在“演故事”,深受人民群众的喜爱。千百年来,文学、音乐、表演三者在曲艺这一综合体中相铺相成,有机结合,达到了今日曲艺的丰富、成熟的境地。中国曲艺有200多种,分类问题很复杂,一般根据音乐特点分8类:鼓词类、弹词类、道情类、牌子曲、走唱类、琴书类、杂曲类、数唱类;曲艺唱腔体式分曲牌体、主曲体、综合体。曲艺分南北不同,各自有长处,我们熟悉的如北方京韵大鼓、南方评弹。 四、戏曲音乐 戏曲,是一种综有诗歌、音乐、舞蹈等多样表现手段的中国传统戏剧艺术。音乐是戏曲艺术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唱腔和器乐两种成分。中国传统戏曲约有360多个剧种,音乐遗产非常丰富,形态十分复杂。戏曲的艺术特点有综合性、戏剧性、民间性与专业性的结合三点。戏曲的唱腔具有抒情性、叙述性、戏剧性三方面特征。戏曲的器乐特点大多处于伴奏、陪衬的较次要的地位。戏曲的剧种全国性剧种有昆剧、京剧、两种。我对京剧特别喜欢,对其中内容了解较详细。京剧是以皮黄腔为主的全国性戏曲举重之一,约有200年的历史,因形成与北京而得名。由于京剧名师辈出,19世纪后半期至20世纪初,有了谭鑫培等一带新人出现,谭鑫培是这一阶段杰出的代表,他博采众长,继承余、张、程等又有所创新,为京剧老生的一带宗师。这时京剧不仅受群众欢迎,而且得到清王朝统治者的赞赏,逐渐取代了昆曲的地位而影响全国。从此,建国前后,老生有言菊明、谭福英、马连良、周信芳、李少春、杨宝森等;旦角有王瑶卿、梅兰芳、程砚秋、荀慧生、尚小云等;武生有盖叫天、厉慧良等;小生有姜妙香、叶盛兰等;净角有金少山、裘盛戎、袁世海等;老旦有龚云匍、李多奎等;丑角有肖长华、刘斌昆等;琴师有孙佐臣、徐仁沅、王少卿、杨宝忠等。。。。。。他们在各个行当中都有重大建新,在唱腔、表演、念白等方面都有所创新,自成一派,将京剧艺术推到了鼎盛时期。京剧约有1000多个传统剧。故事大多取材于“列国演义”、“西汉演义”、“三国演义”、“隋唐演义”、“西游记”、“杨家将”、“水浒传”、“说岳全传”等,也有从昆剧和其他地方小戏、民间歌舞中移植过来的,范围十分广泛。京剧的唱腔以皮黄腔为主。二黄强苍凉深沉,长于抒发悲愤之情,有正、反二黄之分;西皮腔刚劲明快,长于表现灵活、昂扬、欢快之情。除了皮黄腔外,京剧还有南梆子、四平调、高拨子、吹腔、昆腔和许多民间小调等唱腔。京剧演唱也很讲究,注重按字行腔、要求字正腔圆,声情并茂。京剧器乐文场以京胡为主,辅以月琴、京二胡、小三弦,有时还用笛、笙、唢呐、海笛等;武场有鼓板、大锣、小锣、钹,有时用堂鼓、水钹、碰铃、大饶等。京剧著名的传统剧目有《二进宫》、《玉堂春·三堂会审》、霸王别姬》、《卧龙吊孝》等。其他的戏曲剧种如北方秦腔、晋剧、河北梆子、豫剧、评剧、碗碗剧,南方赣剧、川剧、湘剧、黄梅戏、越剧、湖南花鼓戏、锡剧等,各个戏曲剧种的唱腔都有分别,也各有自己的长处。 学习体会《中国民族音乐欣赏》后,感触颇多,以前我们总是认为欧洲音乐是最优秀的,而我们民族音乐是不足以登入大雅之堂的,现在知道了民间音乐浩瀚如海,并不比欧洲优秀的音乐差了多少,也是那样需要我们努力学习和发扬光大的,我们更应为我们民族音乐能够走向世界多做贡献。

尽管中国民族音乐与流行音乐之间存在着某些矛盾,但是我们却也能发现它们之间一些微妙的联系。首先,流行歌曲脱胎于民歌。也可以这样理解:民歌是过去的流行音乐,流行歌曲就是今天的民歌。如上世纪八十年代初邓丽君演唱的一些歌曲则是由民间小调为素材创作的歌曲。而在其他的流行歌曲中也有相当的体现。由此可以我们知道,民族音乐凝聚着中华民族的伟大精神和民族艺术的精华,体现了中华民族的意志、力量、智慧和追求,是流行歌曲用之不竭的源泉,流行歌曲只有扎根在民族音乐的土壤里才能获得更为顽强的生命力。其次,民歌借流行歌曲元素焕发生机。民族音乐元素越来越被流行歌手所重视,当周杰伦、陶喆、王力宏的流行音乐里开始引用民族元素,当腾格尔红遍大江南北,当“女子十二乐坊”倾倒海外的时候,一些人发出“民族音乐迎来了春天”的欢呼。也就是说,流行音乐用现在的配器手法和演唱方式从另一方面来表现民歌,让更多人重新认识并喜爱古老民族,也使传统民歌的古老生命力焕发生机。很难说中国民族音乐与流行音乐之间的联系是一种必然,也很难给中国民族音乐和流行音乐的关系一个完整的和正确的定位。中国民族音乐存在了数千年,随着历史的变迁以及各个历史时期人们的意识形态不断的发生变化,民族音乐也随着发生变化和发展,而且一直都在扮演着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它不仅反应了不同历史时期人们的精神面貌,也用音乐这个特殊的方式记载着不同历史时期人们的日常生活和人文背景。可以文说,中国的民族音乐经过几千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一个特点比较鲜明的体系。而中国的流行音乐尤其是所谓的“新潮音乐”则可以说是在西方强势文化冲击下的派生物,众多音乐人可以借助这种音乐的形式来表现生活和情感,有时也显得很切近人们的生活和情感世界。从当前来看,我国的民族音乐与流行音乐长期来在很大程度上都处于一种相互争斗、相互排斥的状态,而随着各自的生存空间的扩展需要,它们又不可避免的走到了一起,一种相互依存的关系已经慢慢建。立起来。 Baidu文库当今,中国的流行音乐开始与国际接轨,港、台、内地三地的流行音乐差异日益缩小,在这个时期,古今的碰撞、中外的结合都汇集到一起。但受整个社会大环境的影响,中国的流行音乐从商业上看是繁荣的,但是从文化上看,是贫穷的。而少数民族音乐元素与流行音乐的结合更是一个长期的课题,如何把民族的真正变为世界的、把民族音乐元素巧妙地与流行音乐相结合,还需要广大的音乐人不断尝试、共同努力、共同探索,使我国民族化的流行音乐作品在世界乐坛上独树一帜

民族音乐学家刘九达先生曾说过一段往事:有一次他坐船回四川老家,忽听得船工唱起了号子,便赶紧掏出本子想记下来。可是船工们一见那个阵势忽然都哑了。其中一位老船工说:“那位先生是同我们闹玩,哪有那样阔气的人来学这不三不四的东西哦!”现如今的学者和歌唱家去“采风”或者没遇过这种尴尬,可是说实在,“场面”上的东西我们见得太多。周强在《石工号子》的封面上写道,他的专辑是“学院派与原生态的对话”,相信这是他多年歌唱实践与思索的感悟。所谓“学院派”和“原生态”,它们之间并没有一条天然的不可逾越的鸿沟。有的“原生态”人以为“原汁原味”才是最好,任何对它进行艺术“加工”都是对它的“污染”。而“学院派”又往往被人指责“高高在上”,对业余的民间的东西不屑一顾。其实这都是“鬼不吃蜡烛屎――人做出。”“原生态”无非就是民间的东西,它既不会一成不变,甚至不可以复制。你以为侗族人平日唱的“大歌”与央视演播厅里表演的“大歌”是一样的么?傻!说白了,后者也是对前者的一种“加工”。艺术加工并没那么可怕,“源于生活,高于生活。”永远是艺术的法则。胡松华唱《草原赞歌》以及滕格尔唱《天堂》不都一样经过了“加工”的么?牧民并没指责

民法学论文2000字

论民法的性质【内容提要】民法的性质集中表现为民法是市民社会的法。市民社会是纯粹由个人作为主体参与的社会,是法律主体的生存之本。民法是私法,公法与私法的划分仍然是法律的一种基本分类。民法体现了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一般条件。【关 键 词】民法/性质【 正 文 】 民法乃一国法律体系中之基本法,与刑法、行政法、诉讼法等共同构成一国之部门法体系,为最重要的法律部门之一。 一、民法的性质:市民社会的法 民法的性质表现在四个方面:民法是市民社会的法;民法是私法;民法是实体法;民法体现了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一般条件。其中,市民社会的法是民法性质的集中体现。 (一)民法是市民社会的法 通过对民法一词的语意与渊源考察我们已经得知,民法者,实乃市民法之简称也,而市民法者,当为市民社会之法也。何谓市民社会?社会的本质是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存在方式,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则依两种方式发生,一种是直接面对其他社会成员而发生,包括家庭成员,另一种是通过国家这一中介而发生。由此形成两种社会关系,前一种社会关系因直接发生于社会成员之间,故其有关内容取决于社会成员个人的意志,而后一种社会关系通过了国家的中介,国家必将其意志体现在其中。体现社会成员个人意志的社会关系当以个人或私人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而体现国家意志的社会关系当以国家或公共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由此,人所参与的全部社会关系不外乎此两种类型,而社会也就因此可以不仅从理论上而且从实证上划分为两种,一种为纯粹由个人作为主体参与的社会,即所谓市民社会,而另一种为有国家参与的社会,即所谓政治社会或政治国家。而规范政治社会关系的法律就是公法,它以保障国家权力的行使为目的。所以说,民法(市民法)是关于市民社会的法。 (二)民法是私法 “民法是私法”这一判断在今天已是学界之共识,然而这一共识的取得在我国却经历了艰难的过程。当然,在认识上有一个发展过程, 这是完全正常的。 公法与私法的划分尽管向无统一的标准,有利益说、效力说、主体说、统治关系说、意思说等,但自罗马法以来人们都承认将法作这样的划分,查士丁尼在《法学总论》中即指出:“法律学习分为两部分,即公法和私法。公法设计罗马帝国的政体,私法则设计个人利益。”从最根本的意义上说,公法就是关于政治权力的结构、 行使、效力等的法,而私法就是关于市民权利的取得、行使、效力、保护等的法。一般认为,私法即指民法或民商法,公法则包括宪法、刑法、行政法、各种诉讼法等。究其实,私法乃关于私权利与私人利益之法,正如日本学者美浓部达吉指出的:“私法是关于个人相互间的关系的法,所以观察个人相互间享有某种特定权利和负有之司法是否适合法律的秩序,就是私法规定的立法着眼点。私法所保护之法律的秩序,主要是该关系当事人之个人利益。 (三)民法是实体法 实体法与程序法也是法律的基本分类方法之一。其划分标准在于法律的内容是规定法律主体在社会关系中的本体性权利义务还是规定法律主体在以司法机关为主导的诉讼关系中的程序性权利义务,如属前者则为实体法,如属后者则为程序法。是故,实体法乃决定了法律主体在发生常态交往时的具体权利义务,程序法则决定了法律主体在发生异态交往时即纠纷状态时的诉讼权利义务。民法之内容在于规定私法主体在市民社会交往中具体的财产与人身方面的权利义务,所以民法属于实体法。 与民法这一实体法对应的程序法是民事诉讼法(包括仲裁法)。学者多将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关系看作形式与内容的关系,或主法与助法的关系,自不无道理,然须注意,程序法自有其价值与生命,而程序公平与程序正义本身即为法律公平与正义之应有之义,切不可以主助关系而牺牲程序价值以求实体价值。 (四)民法体现了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一般条件 按照经典经济学家的分析,可以综合出商品生产与商品交换的一般条件,即:社会分工;身份独立;交换自由。而民法既是直接在这种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基础上产生的,又反过来最直接地促进了这种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所以说民法体现了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一般条件。 社会分工是商品生产的首要条件,正如经典经济学家所指出:“分工和私有制是两个同义语,讲的是同一件事情,一个是就活动而言,另一个是就活动的产品而言”。民法的所有权制度就是私有制的法律反映,所有权是市民社会主体独立人格的物质前提和保障。而由所有权演变而成的他物权制度又进一步丰富了所有权的实现途径,促进了社会分工。 交换不仅须有身份平等的主体,而且须有贯彻这种平等身份的形式或媒体,使人们能将自己的自由意志充分体现在交换的形式与内容中,从而使产品和社会财产的流转能最大限度地符合人们的利益追求,使人们的经济活动最大可能地接近价值规律的要求。这便是民法的契约自由制度。 由此观之,民法的确是体现了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一般条件,是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基本法。

首先请问你对哪个方面比较感兴趣,民刑还是商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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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小论文2000字小学

蚂蚁为什么不会迷路 一只微不足道的蚂蚁,相信大家都很熟悉。那又有谁能真正地了解蚂蚁呢?我的脑子里又出现了一个疑问:蚂蚁为什么不会迷路呢? 带着这个问题,我查阅了一些书籍,看了一点电脑上的资料,然后明白,蚂蚁从蚁穴出发到达目的地后,沿途会留下一些气味,返回蚁穴。用触角相互碰一下,通知其他的蚂蚁。科学家曾经就作了一个试验。科学家先确定一只蚂蚁,将他沿途到达目的地的地方用力擦干净。当这只蚂蚁返回时,在被擦去气味的地方突然间停了下来。原地边转圈边寻找着什么。从而得到蚂蚁是靠气味来辨别方向的。 但现实生活中是不是这样的呢?我为了证实这个结论,做了个试验。我找来一根长木棍,在上面撒了一些米粒,放在蚁穴周围。我在蚁穴周围隐蔽着,不一会,蚂蚁就从蚁穴里钻出来了,它爬上木棍,飞快的到达了放米粒的地方,趁它匆忙搬米粒的时候,我悄悄地把木棍的后端折断了一点,马上躲到了一边,蚂蚁搬着“战果”兴高采烈地走回家,到了那被折断的地方时,立刻站住不动了,在原地转圈,用“热锅上的蚂蚁——急得团团转”来形容再合适不过了。而这高兴也是暂时的,我又怕这只是偶然性,老师说过,科学避免不了偶然性嘛!于是,我又重复了刚才的实验3次,这才放心了。终于解了这个谜! 蚂蚁为什么不会迷路?因为蚂蚁是靠气味来辨别方向的。经过了我的努力,这个答案才获得了证实。这一次,我为了解蚂蚁打下了结实的基础。

蚂蚁为什么不会迷路 一只微不足道的蚂蚁,相信大家都很熟悉。那又有谁能真正地了解蚂蚁呢?我的脑子里又出现了一个疑问:蚂蚁为什么不会迷路呢? 带着这个问题,我查阅了一些书籍,看了一点电脑上的资料,然后明白,蚂蚁从蚁穴出发到达目的地后,沿途会留下一些气味,返回蚁穴。用触角相互碰一下,通知其他的蚂蚁。科学家曾经就作了一个试验。科学家先确定一只蚂蚁,将他沿途到达目的地的地方用力擦干净。当这只蚂蚁返回时,在被擦去气味的地方突然间停了下来。原地边转圈边寻找着什么。从而得到蚂蚁是靠气味来辨别方向的。 但现实生活中是不是这样的呢?我为了证实这个结论,做了个试验。我找来一根长木棍,在上面撒了一些米粒,放在蚁穴周围。我在蚁穴周围隐蔽着,不一会,蚂蚁就从蚁穴里钻出来了,它爬上木棍,飞快的到达了放米粒的地方,趁它匆忙搬米粒的时候,我悄悄地把木棍的后端折断了一点,马上躲到了一边,蚂蚁搬着“战果”兴高采烈地走回家,到了那被折断的地方时,立刻站住不动了,在原地转圈,用“热锅上的蚂蚁——急得团团转”来形容再合适不过了。而这高兴也是暂时的,我又怕这只是偶然性,老师说过,科学避免不了偶然性嘛!于是,我又重复了刚才的实验3次,这才放心了。终于解了这个谜!蚂蚁为什么不会迷路?因为蚂蚁是靠气味来辨别方向的。经过了我的努力,这个答案才获得了证实。这一次,我为了解蚂蚁打下了结实的基础。

关于小学生科学的论文范文   刍议小学生科学素养的培养   摘要:素养即意识,科学素养就是学科学、用科学、发展科学的意识。古人有云"少而好学,如日出之阳;壮而好学,如日中之光;老而好学,如秉烛之明。"由此可见,科学的未来在于青少年人才的培养。良好的科学素养的养成对学生今后的发展十分重要,小学是培养科学素养的启蒙阶段,也是最重要的阶段,要早下手,早规划。如何培养小学生的科学素养呢?必须抓好观察、质疑探究、总结 反思 、团结协作等素养的培养。   关键词:小学生;科学素养;培养   中图分类号:G612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2-1578(2013)06-0286-01   培养良好的观察素养   课标指出:"培养学生学科学、用科学的能力,主要是初步的观察能力。"观察是科学探究的开始,是外界信息输入的窗口,是一种有目的、有计划、比较持久的知觉活动。苏霍姆林斯基说过:"观察对于 儿童 之必不可少,正如阳光、空气、水分对于 植物 之必不可少一样。"然而,观察能力不是与生俱来的,学生良好的观察素养需要教师有意识的进行培养,教会学生从以下方面进行观察。   1敏锐地观察:人们在进行观察与实验的过程中,由于偶然的事情或机会,意外地发现了新现象并由此导致科学技术上的新发现和新突破,这种意外的发现通常称之为机遇。科学上的 成功 往往在于能否把握住"稍纵即逝"的机遇,以及能否从细微处捕捉事物的本质。如:牛顿就是从大家熟视无睹的苹果落地现象,得出了万有引力定律。可见,我们要重视培养小学生敏锐的观察能力,让他们随时保持对身边事物发展变化的好奇心,这是提高小学生的观察素养的关键之处。   2全面地观察:"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从某一个角度观察到的结果往往是片面的。为了提高观察结果的精确性,把握事物的本质属性,首先要有步骤有条理地进行全面观察,观察事物的各个方面、各个部分、各个层次;其次要引导学生观察事物发展变化的各个阶段以及它的全过程,把零碎的,看上去并不关联的孤立事物放在整体中去感知。   3选择地观察:小学生思维发展不成熟,往往是从他们感兴趣的、与实验结果无关的方面开始观察,关注到的往往不是焦点。如:做蒸发实验时,本该观察蒸发皿里发生的现象,但很大一部分学生只盯着蒸发皿下跳动的火焰。因此,要引导他们学会选择性地观察,养成有意识、有目的的观察素养。   4耐心地观察:三心二意、走马观花是不可能有重大的科学发现的。李时珍走了上万里路,倾听了千万人的意见,尝试了千万种草,参阅各种书籍800多种,历时27年,才写成药学巨典《本草纲目》。小学科学教学中,在引导学生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观察、分析的同时,还要培养学生耐心持久的观察品质,从而培养他们一丝不苟和持之以恒的科学素养。   5客观地观察:"求实、客观"是培养科学素养的基础。在进行观察实验时, 教育 小学生说实话,说真话,有一说一,有二说二,没有观察到的不胡编乱造,要真实反映自己所观察到的现象,从小培养实事求是的科学素养。   培养质疑探究的科学素养   质疑探究素养的培养依赖于学生的自主探究活动,必须紧密结合科学知识的学习,通过动手动脑、亲自实践,在感知、体验的基础上,内化形成,而不能简单地通过讲授传递给学生。让学生积极主动的参与到教学活动的全过程,在参与中培养学生主动质疑、探索的意识,让学生产生一种发自内心的动力,成为一个积极的探索者。怎样小学生成为积极的探索者呢?教师要真心实意地把学生当作学习的主人,恰当地发挥主导作用,在课堂中少一点讲解、分析和发问,多一点引导、点拨和激励。给学生多一些活动的余地,多一些表现自己的机会,多一点体验成功的喜悦。如:教学《磁铁的性质》时,给学生充足的时间和空间去'玩'磁铁,并让学生演示发现磁铁特性的过程,使学生感受到实验的趣味和体验成功的喜悦,从而促使学生更主动学习,更乐于探索,更大胆质疑。   培养总结反思的科学素养   最美丽的绽放莫过于实践真理。学生通过充分地实践、探索,搜集到了丰富的﹑初级的﹑感性事实材料,还必须经过思维再加工,才能上升为理性认识。然而学生的认识是比较混乱的,缺乏条理性,这时教师的引导是非常必要的,对其思维进行梳理,有助于学生对事实材料的分析和概括,养成总结反思的良好意识。如教学摩擦产生静电知识,学生用玻璃棒和丝绸、橡胶棒和毛皮做了大量的摩擦实验后,积累了丰富的关于摩擦产生静电的感性经验,这时让学生把自己观察实验的方法和看到的现象充分地表达出来,互相启发,共同研讨,建立摩擦产生静电的概念。尔后,教师问:你用什么和什么进行摩擦的?你发现了什么?这时,学生情绪高涨,纷纷发言。然后教师将学生的发言简要记录在黑板上,并引导学生观察比较,找出相同点和不同点。通过进一步讨论,归纳概括出这些物体的共性,即摩擦能产生静电,用摩擦过的玻璃棒带正电,用毛皮摩擦过的橡胶棒带负电。这样,通过对事实材料的引导梳理,使学生能够正确地总结,就强化了学生的认知过程,并最终使创造、实践活动获得创造性成果,这样有利于提高学生继续创新的兴趣,形成敢于创新的精神。   然而学生在科学探究的过程中,往往得不到预期的结论,甚至得到的结论是错误的,对此,教师既不要指责学生,使之失去进一步探究的兴趣和信心,也不要急于否定和纠错,因为得出了与众不同的结论,是给探究者提供反思认识的好机会,学生在探究中经历失败未必是坏事,如果老师能用赏识的眼光积极评价学生的探究精神,并耐心引导学生进行自主审查反思,认真分析失败的原因,反复实验,重新成功,学生会收益很大。如:在教学测量水的温度时,学生在测水温时,经常出现水温不准确的情况,这时科学教师或科技辅导员不要急于帮助学生查找原因,要激励学生合作讨论、自主分析,都有哪些因素可能导致温度不准确,学生会饶有兴致地分析出很多种原因,诸如:温度计的感应头未全部浸入水中;碰到了容器壁;数字未稳定就开始读数;视线与示数不平衡等原因,然后,根据这些可能出现的问题,一一检查,找到问题所在。这样对待"失败",学生受益匪浅。   培养合作的科学素养   俗话说:"人心齐,泰山移"。科技创新也离不开科技人员的团结协作。在小学科学教育中,教师一定要让学生明白很多发明创造光靠一个人力量是不够的,是集体创造力的体现。如:我国的原子弹和氢弹的爆炸成功,就离不了很多科学家的集体智慧。因此,团结协作也是一种科学素养,而且是一种必不可少的科学素养。   综上所述,培养小学生良好的科学素养,比他们获取科学知识的多少更为重要。    看了“小学生科学论文怎么写”的人还看: 小学生科技论文范文3篇 小学生科技论文800字范文 小学生科技论文600字范文 小学科技论文怎么写 小学生科技论文怎么写 a("conten"); 共2页: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民法典论文2000字

首先请问你对哪个方面比较感兴趣,民刑还是商经?

《民法典》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什么影响2020年5月28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以2879票赞成、2票反对、5票弃权,高票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该法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民法典》的颁布是中国法制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一件里程碑式的大事。那么《民法典》的诞生对我们的生活会带来什么影响呢?1、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的,民法典规定胎儿具有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是死体的,权利能力自始没有。2、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无行为能力人。3、禁止高利放贷。利率不得超过国家规定。该条内容的高利放贷的认定标准依赖于国家可能随时调整的最高利率。目前最高年利率不能超过36%。4、自愿救助他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这条内容鼓励了见义勇为行为。自愿救助是发扬优良的社会道德。譬如,自愿救助人工呼吸,最容易造成受助人的肋骨骨折,就不应当由救助人承担责任。5、禁止性骚扰。民法典的草案中规定了,言语、肢体的骚扰,正式稿中增加了文字、书面骚扰方式也为法律禁止。所以,以后发黄段子的人可要注意了,会涉嫌性骚扰,是违法的。6、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所有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租赁关系不受影响。该规定作为传统民法理论上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立法确认。该规定改变了担保法规定的,租赁前租赁物设定抵押的,租赁关系不受保护的规定。7、结婚一方隐瞒重大疾病,另一方可请求撤销婚姻。实践中,对于重大疾病如何界定,需要实践中探索或依赖有关机关出台相关规定。8、医疗机构未经患者同意公开患者病历资料属于侵权。这个规定对律师在办案中调取患者的病历资料,产生了影响。从该规定上看,医疗机构会拒绝律师调取对方当事人的病历资料,而对于调取调取委托人的病历资料,则需要提供委托手续以及患者的身份证等。9、除法律规定或权利人同意外,任何人不得进入、拍摄、窥视他人住宅或宾馆房间。喜欢拍照的朋友要注意了,以后进入他人私有空间,拍照可得经过允许啊,否则就是违法了。10、从建筑物向外抛掷物品,由公安机关负责查清责任人。这里大家要注意了,法律规定的是从“建筑物”抛掷,而不是高层建筑。所以,你住的平房也是不允许向窗外扔东西的啊。11、一个人生前没有表示不同意捐赠遗体的,死者的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书面共同同意捐赠遗体。捐赠遗体有利于医学科学的发展,但是应当慎重。如果一个人生前明确表示不同意捐赠,那么好一条是不适用的。12、打印遗嘱需要两个见证人,并且需要每页都签字。随着社会科技的发展,打印现在已经很普遍。打印遗嘱作为一种特定的形式,应当允许存在。但是,打印遗嘱毕竟不是亲笔写的,无法确认笔迹。因此法律规定了需要两个见证人签字。但是,分析该条内容,对于打印遗嘱是适用于自书遗嘱还是代书遗嘱,法律正式稿中,并没有确定。实践中,需要摸索。原则上,无论代书遗嘱还是自书遗嘱都应当允许打印。在具体操作规程中需要予以加以规范。作为《民法典》对我们生活的影响远远不至以上几个方面,《民法典》堪称是一部生活的百科全书。当然,大家也不用过于担心,《民法典》的诞生,不是全国人大对民法的重新制定,而是在现有各部民事法律的基础上,进行编排,并根据时代发展对相关条款修订。所以,虽然颁布了《民法典》,但是相对于民法领域的规定还是以稳为前提,进行适量适当的变动。

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第一,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要讲清楚,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民法典调整规范自然人、法人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这是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中最普通、最常见的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涉及经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不可分,同各行各业发展息息相关。第二,加强民事立法相关工作。民法典颁布实施,并不意味着一劳永逸解决了民事法治建设的所有问题,仍然有许多问题需要在实践中检验、探索,还需要不断配套、补充、细化。有关国家机关要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加强同民法典相关联、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不断总结实践经验,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第三,加强民法典执法司法活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是维护民法典权威的有效手段。各级政府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第四,加强民法典普法工作。民法典共7编1260条、10万多字,是我国法律体系中条文最多、体量最大、编章结构最复杂的一部法律。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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