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专利申请视为撤回的情况如下: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2、发明专利已经在外国提出过申请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该国为审查其申请进行检索的资料或者审查结果的资料;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交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第三十六条 发明专利的申请人请求实质审查的时候,应当提交在申请日前与其发明有关的参考资料。发明专利已经在外国提出过申请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该国为审查其申请进行检索的资料或者审查结果的资料;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交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授予专利权之前,申请人随时可以主动要求撤回其专利申请。申请人撤回专利申请的,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作的“撤回专利申请声明”表格。 撤回专利申请不得附有任何条件。要求撤回专利申请的,无论申请人是否委托专利代理机构,都必须出具申请人签章同意撤回申请的证明材料。专利申请的申请人在两人以上的,要求撤回其专利申请时,应当提交经全体申请人签名或盖章同意撤回专利申请的证明材料。撤回专利申请声明经审查合格后,作出手续合格通知书,并通知申请人。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得要求撤销该声明;除非在申请权非真正拥有人恶意要求撤回专利申请后,申请权真正拥有人(必须提供生效的法律文书来证明)可要求撤销该声明。撤回专利申请的声明是在专利申请进入公报编辑后提出的,申请文件照常公布或者公告,但审查程序终止。对于已经公布的专利申请,应当在专利公报上公告被撤回的专利申请的申请号。
可以的,但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比如是由于多次补正(图片、请求资料等)不合格造成的、由于审查意见中可克服的原因而答复不好造成的都都可以撤回重提的,如果由于不可克服原因的撤回就没什么意义了。希望知升知识产权的回答对你的问题有所帮助。
要看你的专利申请是因为什么原因被驳回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被驳回的原因有很多,不是每种驳回理由都有重新提的必要,有些很明显不能获得授权的,即使再提一遍也还是这个结果,依然会被驳回。当然你如果觉得对驳回的理由不认同,可以提出复审,要求专利局重审评价,对复审决定还不服的,还可以提出行政诉讼。当然这些流程对申请人得要求都很高了,最好找专门的专利代理人来操作。
申请专利优先权的要求是可以撤回的。申请人可以依据国际条约或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等,申请专利优先权。并且申请人可以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九条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第三十二条申请人可以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
你好,专利申请在授予专利权之前是可以撤回的
可以撤回。不清楚您撤回专利的目的是什么,也不清楚您的专利申请进入到哪个阶段。不同阶段,撤回的手续不同。A、如果国家已经受理,您还没有缴纳申请费,您不交申请费即可。B、如果您已经收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您不交费即可。C、如果您已经收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并且已经按照通知书上的要求交了费,那撤回的可能性就很小了。D、如果是发明专利申请,有下述两种情况:1、专利申请还没有进入公布阶段,第一种情况,您不希望专利文件公开,则您需要尽快提交“撤回请求”,这样该专利申请将不会进入公布阶段。第二种情况,您认为专利申请可以公布,则您什么也不需要做,专利在公布之后,会在申请日起将近36个月的时候给您发通知书,提醒您提交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请求、同时缴纳相关费用,您不用理睬即可。2、专利申请已经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则,在接到“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时候,您不不答复,即可。过段时间,专利局会给您发出“视为撤回通知书”,您也不用理睬。
法律分析: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2、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交相关的资料;3、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答复专利行政部门的陈述要求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三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申请专利被撤回的有:1、申请人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2、已在外国提出过申请,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交检索的资料或者审查结果资料的;3、实质审查后,不符合规定,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答复意见或者修改的。【法律依据】《专利法》第三十五条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第三十六条发明专利的申请人请求实质审查的时候,应当提交在申请日前与其发明有关的参考资料。发明专利已经在外国提出过申请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该国为审查其申请进行检索的资料或者审查结果的资料;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交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第三十七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认为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答复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