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停征专利收费(国内部分)中的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关系的变更),PCT(《专利合作条约》)专利申请收费(国际阶段部分)中的传送费执行减缴期限由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10年内的优惠政策之后,继续降低了发明专利的持有成本,也使得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在专利权有效期(十年)内一直可以享受年费减免。法律依据:《专利收费减缴办法》 第二条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减缴下列专利收费: (一)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三)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六年内的年费)(四)复审费。
实用新型专利年费的减免条件是什么?《专利费用减缓办法》第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专利费用减缓请求不予批准: 实用新型专利年费的减免条件是什么?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是需要缴纳一定的专利费用,才会在专利期得到法律保护。实际中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年费减免是需要减免条件的,小编为大家讲讲实用新型专利年费的减免条件。实用新型专利年费的减免条件是什么我国没有特别对实用新型专利年费减免的专项规定,把它和所以专利的年费减免申请一起做出了规定,如下。《专利费用减缓办法》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及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办法。《专利费用减缓办法》第二条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缴纳有关专利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法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以下简称专利局)减缓缴纳有关费用。《专利费用减缓办法》第三条经专利局批准,下列专利费用可以减缓:一、申请费(其中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不予减缓);二、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三、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三年内的年费);四、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五、复审费。《专利费用减缓办法》第四条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85%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80%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单位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70%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60%的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个人与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70%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60%的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不予减缓专利费用。《专利费用减缓办法》第五条专利申请人可以在提出专利申请的同时一并请求减缓缴纳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五种费用。在专利局受理专利申请后,申请费不再减缓。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只能就尚未到期的费用请求减缓缴纳,并且应当在有关费用缴纳期限届满日的二个半月之前提出费用减缓请求。《专利费用减缓办法》第六条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必要时还应附具有关证明文件。费用减缓请求书应当由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专利费用减缓办法》第七条个人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本人的年收入情况,必要时应当根据专利局的要求,提供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的证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共同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每个人的年收入情况,必要时应当根据专利局的要求,提供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的证明。单位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并附具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证明。个人与单位共同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个人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本人的年收入情况,单位应当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并附具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证明。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证明应当说明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单位的性质是企业、事业单位还是机关团体,并说明其经济困难情况。《专利费用减缓办法》第八条专利局收到费用减缓请求书后,应当进行审查,做出是否批准费用减缓请求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
代理机构是可以申请的,在哪申请的专利,找他就可以了
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费减减:(一)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2万元)的个人(二)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备案人在专利事务服务系统填写并提交费减备案信息-若系统审核符合费减条件,请求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指定的审核机构(当地国知局代办处)进行审核材料:个人:公司开具的个人收入证明加盖企业公章学生:在校证明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年度纳税申请表(A类,首页及00001页,需法人、财务签字,加盖公章)每年的最后一个季度(10月1日)起开放下一年度的备案,以便于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提前备案。
这个有点不同,如果是一个申请人(个人或企事业单位等),则授权后减缓第1-6年年费的85%,如果是两个申请人,则减缓70%。下图减缓后费用为减缓85%授权后第1-6年的年费。
这些人全部都是无脑的回答。现在最新的政策是2019年7月1日起的根据近日公布的财税[2019]45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自2019年7月1日,对专利费用减缓条件进行了调整: 其中个人申请:由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2万元),调整为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6万元)。 其中单位申请:由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调整为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
费用减缓请求不可以以补正的方式进行。你所述的情况有以下几种解决方法: 1、直接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在请求书中写明“申请人是在校学生,无固定收入。”即可,不需要证明文件。缺点在于:申请费无法减缓,必须按照原《受理通知书》中的金额缴纳,但是可以减缓后续费用(比如,授权起三年的年费减缓85%)。 2、重新申请专利,并同时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缺点在于:原申请会被视为撤回,专利的申请日按照新的申请计算。 3、重新申请专利,并要求原申请的优先权,并同时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
个人: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 5000 元(年收入低于 6 万元)的个人(2019-7-1 执行)需要的资料:有工作单位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收入证明 需单位盖章退休工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社保证明或 居委证明 需盖章学生的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在校证明 需学校盖章
? 良心无悔 ( 2009) ? 祈望 ( 2008) ? 天娇 ( 2002)
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费减减:(一)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2万元)的个人(二)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备案人在专利事务服务系统填写并提交费减备案信息-若系统审核符合费减条件,请求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指定的审核机构(当地国知局代办处)进行审核材料:个人:公司开具的个人收入证明加盖企业公章学生:在校证明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年度纳税申请表(A类,首页及00001页,需法人、财务签字,加盖公章)每年的最后一个季度(10月1日)起开放下一年度的备案,以便于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提前备案。
现在可享受10年费减
为鼓励和支持专利申请工作,减轻专利权人的维护费用,降低实体经济成本,从2018年8月1日起将延长专利年费减缴期限,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专利年费的减缴期限由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6年内,延长至10年内。在符合专利费减减缓规定的,可以享受85%的减缴(只需缴纳剩余部分)或者70%(只需缴纳剩余部分)的减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