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内所列参考文献应限于作者直接阅读过的、最主要的、且为发表在正式出版物上的文章 私人通信和未发表 (含待发表) 的著作及论文,一般不宜作为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还应注重权威性和时效性 文内标注参考文献时应按文献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并将序号置于方括号中 可根据具体情况分别按下述3种格式之一标注(1) 文中已标明原始文献作者姓名时,序号标注于作者姓名右上角例如:Vairaktaris等[7]研究表明,MMP-9-1562C/T基因多态性与口腔癌关系密切(2) 正文未标明作者或非原始文献作者时,序号标注于引用内容的句末例如:……在中枢神经系统中具有保护神经的作用,减少缺氧、缺血对动物脑神经元的损害[1](3) 正文直接述及文献序号时则将之作为语句的组成部分时不用角码标注例如:肱动脉超声检查的方法见文献[2]文中多次引用同一参考文献,只在第一次出现时编排序号 (在参考文献表中也只出现一次) , 其他处使用同一序号;如果多次引用的是同一参考文献的不同页的内容,则应参考文献表中按引用顺序一一列出页码若某一问题使用了多篇文献说明,这时将各文献的序号在一个方括号内全部列出,中间加逗号,若遇连续序号,则在起止序号中间加“-”表示 如:……组织型RAS激活也成为心肌肥厚、心肌纤维化、心腔扩大、心力衰竭的主要因素[1,3,9-10]
你就写105-120就行了
参考文献标注有很多种格式,各个刊物要求不一样,有的是要求页下注,每一个都在当下页注出,页码放在文献中,有的在第二个出现后写“同上”,只写页码,有的要求放在文章后面一一列出,在各自的文献后各标各的页码,有的是各标各的文献,页码放在文章中相应序号后面,现在中国知网的要求是相同文献用同一序号,不同的页码放在各自的文章中相应序号后面,比如你引用陈望道修辞学发凡[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假如都是[2]的话,第一个在文章中标[2]43-45,第二个标[2]70,在文章后面参考文献中只列一个[2] 陈望道修辞学发凡[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就可以了,不知说清楚没有。出版社又不一样,要求同上面说的
回答 您好,您的问题我已经了解。正在打字回复您,请给我五分钟的时间,一定回复您~ 您好,亲爱的-- 一、参考文献(即引文出处)的类型以单字母方式标识,具体如下: M——专著? C——论文集? N——报纸文章 J——期刊文章? D——学位论文 R——报告 对于不属于上述的文献类型,采用字母“Z”标识。 二、对于英文参考文献,还应注意以下两点: ①作者姓名采用“姓在前名在后”原则,具体格式是: 姓,名字的首字母 如: Malcolm Richard Cowley 应为:Cowley, MR,如果有两位作者,第一位作者方式不变,&之后第二位作者名字的首字母放在前面,姓放在后面,如:Frank Norris 与Irving Gordon应为:Norris, F & IG; ②书名、报刊名使用斜体字,如:Mastering English Literature,English Weekly。 【希望回答对您有帮助哦】\x09 更多12条
加个逗号,比如说文章是100-105然后跳到了120上,参考文献的页码格式应该是100—105,120
英文里面是没有逗号的,可以用顿号
在英文模式下输入。例:参考文献:[1]金福海论建立我国的惩罚性赔偿制度[J]中国法学,1994,(3)[2]杨立新“王海现象”的民法思考——论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惩罚性赔偿金[J]河北法学,1997,(5)[3]金福海消费者法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4]闫玮完善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惩罚性赔偿制度[J]太原师范学院学报,2007,(1)[5]梁慧星<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解释适用[J]民商法论丛,2001,(3)[6]王堃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惩罚性赔偿[J]现代商业,[7]梁慧星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解释适用[N]人民法院报,2001-3-[8]孔祥俊公平交易执法前沿问题研究[M]北京:工商出版社,1998:
要在英文输入法状态下的。 一篇文章的引用参考部分包括注释和参考文献两部分,注释是作者自己的解释(转引的参考文献也可以放在注释里),参考文献仅需列出参考书或论文的名称、作者、出版社或发表的期刊、著作时间或期刊期数等。注释用圆圈1 2标注,放脚注,参考文献用[1][2]标注,放尾注。 有的刊物要求注释和参考文献都要在内文标注,有的刊物对参考文献不要求内文标注,在尾注列出就行。按最新的CNKI规范的要求应是前者。为保险起见,你还是都标吧。注:参考文献如是著作要标页码,论文只要标出期刊是第几期。 例: 参考文献: [1]金福海论建立我国的惩罚性赔偿制度[J]中国法学,1994,(3) [2]杨立新“王海现象”的民法思考——论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惩罚性赔偿金[J]河北法学, 1997,(5) [3]金福海消费者法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4]闫玮完善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惩罚性赔偿制度[J]太原师范学院学报,2007,(1) [5]梁慧星<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解释适用[J]民商法论丛,2001,(3) [6]王堃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惩罚性赔偿[J]现代商业, [7]梁慧星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解释适用[N]人民法院报,2001-3-
参考文献的逗号用中文还是西文
如果是引用别人的原句,需要用引号,在引号后标注。如果是转述,在转述结束的地方标注(所以可以在逗号前)如果是总结,比如,“有一些文献提到了abc的情况”,应该在abc后标注。
加个逗号,比如说文章是100-105然后跳到了120上,参考文献的页码格式应该是100—105,120
你就写105-120就行了
逗号是中文的,其余都是西文的。包括点()[1] [M][J]等
参考文献中逗号,冒号,分号,引号等应该用中文还是英文输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