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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于版权征文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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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于版权征文的论文

首先要用尽量短的语言概括一下要论述的问题,然后明确提出“我认为~~~”议论文最主要的就是有自己的观点!! 在提出自己论点后当然就是论述自己观点的正确性喽,这一论述过程要按一定的层次,最好是由浅入深,每一段由一个例子引出是最好的,距离也最好有一定的顺序,可以由动植物到具体个别人再到概括大部分人的顺序,一定要记住议论文就是提出自己的观点让别人认同,从而有新的认识。所以主题观点一定要正确! 总结最好可以和首段的概括相一致从而再一次点明自己的观点。 这样写应该就能打个中上分数了吧,如果文笔好点会加分哦。 例子上可以看看《南方周末》《参考消息》上面的评论都不错,而且你是学文的上面的东西对文宗也挺好。反正就是多练习习惯格式就好 ```以上观点,,纯属他迹```

知识产权在我心 如果说你有诚信,那么知识产权这死个字永远烙印在你的心底。如果说你认为知识产权对于你来说是一件可有可无的东西,那么你将是一个没有品德,没有策划你诚信的人。 大家对知识产权这几个字并不是不了解吧。其实知识产权主要指个人及其组织在脑力劳动方面创造并完成的智力成果而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它具有无形性、双重性、确认性和独占性的特点。根据我国知识产权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和法人所享有的知识产权有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权等。如果我们要转载他人的作品,那就必须经过他人的许可。 我相信人们完成的智慧成功都会申请专利,这个专利不只是有自己的专利权,还有发明权等等,这个专利一旦公布后,也是你对你自己的认可,对自己的信任。 这个社会上的人转载了他人的作品并没有告知他人或经过允许,这样的人很多,甚至随处可见,而且我也有这样的遭遇。他们往往都是自己在网上随意的转载,而没有通知我,只要自己在网上一搜索就会有一大片出来。我当时就在想,他们是不是没有知识产权这方面的意识,还是自己的文化水平不够而不能理解其中的含义。他们又为何不自己创作,又为何转载不通知他人,按理论来将这也算是强制获取,也可以说成偷盗吧。这个社会上的人都应该对知识产权有一定的认识,除非我们自己承认自己是文盲,而且我们还要对人们的非法侵犯别人的作品举报,要大力的宣传知识产权对我们经济贸易有着重要的作用,对我们的生活有紧密的联系。 所以知识产权将深深的烙印在我们的心底,从它可以看出一个人是否诚信,是否有没有的品质,是否可以成才,是否可以用诚信去创造美好的明天! 知识产权作文 有一个外国人,来到中国游玩,回去的时候几乎什么也没有带,只带了一大麻袋中国影碟。据他解释道,这种影碟又便宜,质量还不错,家乡也没有这种影碟,为什么不多买几盘自己爱看的回去好好看看呢? 他说的这些影碟不说是什么影碟,每个中国人一看都知道:盗版影碟呗。这种影碟在国内比比皆是,你可以在音像店找到它,可以在地摊上找到它甚至在一些大商场里也可以见到它的身影,可是一走出国门,你便再也见不到它了。它在中国为什么这么吃香呢?因为它有着价格便宜、质量与正版几乎相同等优点,正好符合了中国老百姓的消费要求。不单单是影碟,图书、电脑游戏、CD等等好多东西都可以盗版。盗版者似乎很乐意盗版这些东西去卖,而老百姓似乎也很乐意去买,可是谁也没有想过“知识产权”这一问题。钱让盗版商都给赚走完了,拥有这些东西产权的公司还吃什么呀? 但是网上有一些人的评论受到了很多人的支持,他说道:“在中国,没有盗版,就没有市场。”这话我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越来越觉得这话说得对。你想啊,中国国情在那里摆着呢,正版的价格太高,中国老百姓接受不了,谁还想去买正版的啊。相比之下,买正版的行为似乎还有些蠢呢。作为收藏可以买正版的,要不然就太奢侈了。 话说回来了,盗版的质量再理想那也不行,毕竟还有些是害群之马。比如看到半截突然出现马赛克甚至死机都是屡见不鲜的状况,这时,生产影碟播放机的商家为了迎合大势,不失时机的推出了带纠错功能的播放机。有人说,这不是明摆着支持盗版影碟的行为吗?我是越想越好笑,不管是盗版影碟也好,带超强纠错的播放器也罢,反正受益的是老百姓,就算没有盗版的了,正版的销售额也不见得就能提上去,所以为了赚钱,盗版商还是要出盗版。我认为,要想彻底解决知识产权这一问题,必须从长远的角度出发,那就是改变国情,让老百姓的钱包鼓起来,老百姓有钱了,谁还想去买盗版的啊?

当今这个花花世界,人们在社会上你争我夺,找到“突破口”,并为之“挖掘”,赚取钱财。虽说钱乃身外之物,但当今社会上,又有多少人能不为钱财而颇给心机,甚至触动法律呢?就像现在的一些不法商贩,大量向社会中灌输盗版侵权书籍,粗制滥造的书刊充斥街头,使学生们身受其害,从而获取错误的知识,让学生们的勤奋努力就这样付之东流吗?这未免太没有侠义心肠了吧!书,有好有坏。好书给人以知识和智慧,坏书盗版书将把人引入歧途,读书有如交朋友。“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因为读盗版书籍坏书而入狱者屡见不鲜。所以我们要下定决心,齐心协力,打击盗版侵权的不法商贩。设想一下,假设在某年某月某一天,整个社会到处溢满了盗版书籍,而正版的书籍早已被社会挤兑了,那些不法商贩的盗版书籍开始猖狂起来。人们也被这一现象给蒙蔽了。那么到那个时候,整个社会将是黑暗的,肮脏的,甚至是使人窒息的,那么到时候上下五千年古人通过精心研究的各项领域的尖端技术都已经成为荒谬,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已经停滞不前。中国灿烂的光辉历史要重新改写,中国人从此好象有回到了过去那惨不忍睹,不堪回首的文化大革命时期。知识有将成为一种累赘,倘若真的有那么一天,盗版真的占领了整个市场,那后果真是不可设想,那到不如毁灭整个中国算了。所以,暂时还是醒悟的人们不要再犹豫不决了,灾难正在向我们一步步逼近。若不再加以措施,最终受害的还会是当初心慈手软的人类。打击盗版,终止侵权,让这个社会充满活力起来,让有益的知识,创新的知识灌输到我们的大脑之中。让祖国的花朵再次振作起来,去书写更美好的明天!

我与版权 版权知识大全 、著作权合同纠纷及其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进行司法审判。 二、著作权的行政管理: 由政府设立的著作权管理机关通过行政行为、代表国家对著作权实行管理。国家版权局是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著作权管理工作。地方人民政府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著作权管理工作。 三、著作权的集体管理: 指通过著作权人自愿加入的和法定的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帮助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以及通过民间调解的方式处理著作权纠纷。 如何办理计算机软件登记一、申请者及其身份证明 (1)法人单位申请者--证明(表格1份),同时选择性的提交以下文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A2纸) --事业法人:事业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1份,A2纸) --民间组织:当地民政机关或主管部门批文复印件(1份,A2纸) --台湾:营业执照复印件公证书(如:当地法院,1份,A2纸) --香港:营业执照复印件公证书(1份,A2纸) --外国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认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所在国大使馆,1 份,A2纸) (2)个人申请者--保证书(表格1份) --将申请者的身份证或护照复印在A2纸上(1份) --外国个人需提交护照复印件(1份,A2纸)或个人身份证明认证件(1份,A2纸,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所在国大使馆) (3)非法人单位申请者--保证书(表格1份) 二、计算机软件登记应提交的申请文件 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申请表(表格1份) (注意:申请表中④软件开发者情况一栏,单位职工职务开发软件此栏应填单位名称,⑦栏,申请者需要例外交存时填写此栏) 2、软件说明书(表格1份) 3、源程序1份,A2纸。按前、中、后各连续20页,共60页。(不足60页全部提交,第60页为模块结束页。页的左侧留出20MM,每页不少于50行,在页的右上角打印页号1-60)。 4、文档1份,A2纸(如:用户手册,操作手册,设计说明书,使用说明等)。按前、中、后各连续20页,共60贡。不足60页全部提交。第60页为模块结束页。页的左侧留出20MM,每页不少于30行,在页的右上角打印页号1-60。 5、酌情提交以下申请文件 (1)申请登记软件为原创软件的版本说明(表格1份) (2)证明文件(1份A2纸)。若申请者存在以下情况,需提交以下文件: 合作开发--合作开发合同书或合作开发协议书1份(A2纸) 委托开发--委托开发协议书1份(A2纸) 下达任务开发--任务书1份(A2纸) 著作权侵权行为有哪些?应负那些责任?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使用他人作品,未按照规定支付报酬的; (七)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其表演的; (八)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并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给予没收非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一)剽窃、抄袭他人作品的; (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其作品的; (三)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对其表演制作录音录像出版的; (五)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六)未经广播电台、电视台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的; (七)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1992年7月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首次在我国明确了追究侵犯著作权犯罪行为的刑事处罚,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判七年以下徒刑。 专有出版权与出版资格及图书出版者的关系作为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了出版之经营范围而获得了出版资格的出版社之类"图书出版者",可以通过图书出版合同之约定而取得相应作品的专有出版权,"在合同约定期间享有专有出版权"。但是,难道就能因此认为"专有出版权只为图书出版者所专有"吗?不能。 第一,专有出版权是著作权财产权中的一部分权利,是复制权与发行权的组合权利,其初始归属于作为原始著作权人的作者,是一种可以依法处分,可以依法转移的民事经济权利。著作权人可以依法将其许可给图书出版者,也可以将其许可给其他民事主体(现行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只能将专有出版权授予图书出版者,也并未明文禁止不得将专有出版权授予其他民事主体);著作权人还可以依法授予被许可方再授权,即由被许可方再许可第二人出版或专有出版相应作品的权利。这是民事经济权利自由处分的基本原则,应当同样适用"专有出版权"这一民事经济权利。

关于版权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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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你个方法,你在知识数据库内搜索硕士论文、博士论文等,一般在这些论文后面就有原创性声明及版权使用授权书。

知识产权法考试参考论文题目1、综述:知识产权的客体(抽象)2、综述:知识产权的保护模式(权利及其实施)3、综述:知识产权的客体与保护模式之关系4、综述:物的分类(如古罗马法关于物的分类)5、综述:物权的保护模式6、综述:物权的客体与物权保护模式之关系7、综述:服务的分类——从服务贸易的角度8、综述:服务与信息9、综述:信息与财产10、综述:信息之上的权利11、综述:作品与人格12、综述:原件、复制品(临摹)与知识产权的行使13、综述:数据库之上的权利14、综述:著作权之内容15、综述:专利权之内容16、综述:著作权内容与专利权内容之区别17、综述:商标权侵权理论与案例18、综述:商标权和商号权之冲突解决16、综述:未注册商标与权利17、综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模式18、综述:商标与平行进口19、综述:商品化权的权利性质以及案例分析20、综述:商业秘密的保护模式以及案例分析21、综述:遗传资源的内涵、外延以及案例分析22、综述:遗传资源的归属以及案例分析23、综述:遗传资源的保护模式以及案例分析24、综述:传统知识的外延25、综述:传统知识的保护模式以及案例分析26、综述:知识产权纠纷的多元化解决机制以及案例分析27、调查:各地地理标志的保护现状与对策以及案例分析28、调查:各地传统知识的保护措施与问题以及案例分析29、调查:民间文艺的保护措施与经济效益的实现以及案例分析30、调查:城市知识产权战略31、调查:企业知识产权战略

文献的特征用于找出相关文献

针对文献内容特征的检索途径有:关键词、主题词、分类号等。针对文献外部特征的检索途径有:文献题名、文献作者、文献来源、引文信息等。

引自百度百科 文献检索一条 2 什么是文献的内容特征和外表特征?这两者有何区别?与文献信息主题内容没有关系或关系不大的信息称为文献信息的外表特征,例如,著者、著者单位、期刊名称、专利说明书的专利号、政府报告的报告号等。 与文献信息主题内容密切相关的信息称为文献信息的内容特征。文献信息内容特征主要有各种形式的主题词和分类号。文献的标题因常常能够反映文献的主题,常被归入内容特征的范畴。内容特征和外表特征的区别是:与文献信息内容特征的关系密切的是内容特征,反之是外表特征。

通过反映文献资料内容的主题词来检索文献。由于主题法能集中反映一个主题的各方面文献资料,因而便于读者对某一问题、某一事物和对象作全面系统的专题性研究。我们通过主题目录或索引,即可查到同一主题的各方面文献资料。

著者途径 许多检索系统备有著者索引、机构(机构著者或著者所在机构)索引,专利文献检索系统有专利权人索引,利用这些索引从著者、编者、译者、专利权人的姓名或机关团体名称字顺进行检索的途径统称为著者途径。 题名包括书名刊名等途径 一些检索系统中提供按题名字顺检索的途径,如书名目录和刊名目录。 分类途径 按学科分类体系来检索文献。这一途径是以知识体系为中心分类排检的,因此,比较能体现学科系统性,反映学科与事物的隶属、派生与平行的关系,便于我们从学科所属范围来查找文献资料,并且可以起到"触类旁通"的作用。从分类途经检索文献资料,主要是利用分类目录和分类索引。 主题途径 通过反映文献资料内容的主题词来检索文献。由于主题法能集中反映一个主题的各方面文献资料,因而便于读者对某一问题、某一事物和对象作全面系统的专题性研究。我们通过主题目录或索引,即可查到同一主题的各方面文献资料。 引文途径 文献所附参考文献或引用文献,是文献的外表特征之一。利用这种引文而编制的索引系统,称为引文索引系统,它提供从被引论文去检索引用论文的一种途径,称为引文途径。 序号途径 有些文献有特定的序号,如专利号、报告号、合同号、标准号、国际标准书号和刊号等。文献序号对于识别一定的文献,具有明确、简短、唯一性特点。依此编成的各种序号索引可以提供按序号自身顺序检索文献信息的途径。 代码途径 利用事物的某种代码编成的索引,如分子式索引、环系索引等,可以从特定代码顺序进行检索。 专门项目途径 从文献信息所包含的或有关的名词术语、地名、人名、机构名、商品名、生物属名、年代等的特定顺序进行检索,可以解决某些特别的问题。

关于版权的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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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版权法的论文

论著作权的法律保护摘要】<正> 一、著作权的内容、期限和限制 著作权,也称版权,作为一个法律概念,它通常是指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占有、处理和使用自己创作的文学、科学和艺术作品的专有权利。对著作权进行保护首先必须从确认其专有权开始。 著作权与所有权、债权一样有自身的权利主体、客体和内容。著作权主体是指基于科学研究、文学艺术等创造性成果而享有著作权的人,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创作作品的人一般便是著作权人,其他人通过一定方式也可以享有部分的著作权。

论文摘要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是一种特殊而且重要的民事权利。著作权主要的是财产权利,在我们的市场经济体制下,建立著作权法律保护制度,符合我国民事立法的基本原则,维护了公民正当的民事权益,保护了创作者的正当权益,调动了广大作者的创作积极性,也有利于优秀作品的广泛传播,还有利于促进我国的对外文化交流。本文从分析著作权的概念出发,阐述了著作权保护的范围,保护著作权的意义,以及侵犯著作权的种种表现,然后分析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及其归责原则,从而论述了著作权的法律保护。关键词:著作权 侵权行为 归责原则 过错原则 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是一种特殊而且重要的民事权利。著作权主要的是财产权利,在我们的市场经济体制下,建立著作权法律保护制度,符合我国民事立法的基本原则,维护了公民正当的民事权益,保护了创作者的正当权益,调动了广大作者的创作积极性,也有利于优秀作品的广泛传播,还有利于促进我国的对外文化交流。本文从分析著作权的概念出发,阐述了著作权保护的范围,保护著作权的意义,以及侵犯著作权的种种表现,然后分析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及其归责原则,从而论述了著作权的法律保护。一、著作权概述 (一)、著作权的概念著作权,也称版权,是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产生的法律赋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民事主体的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是指作者基于对特定的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是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等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以及全面支配该作品并享受其利益的财产权的总称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包括程序和文档),以及其他法定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作品。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以及外国人的作品,均可以依照我国著作权法受我国法律保护。同时,我国实行著作权自愿登记制度,著作权人可以依法就计算机软件、各类作品、著作权合同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申请著作权登记,取得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著作权登记证书》,作为享有著作权的有效凭证 (二)、著作权的分类:我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除外;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二、保护著作权的原因(一)、我国民事立法的基本原则,维护了公民正当的民事权益,完善了我国知识产权的法律制度。《著作权法》的实施,标志着文学艺术领域无法可依的局面的结束,标志着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制度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二)、建立著作权法律保护制度,保护了创作者的正当权益,调动了广大作者的创作积极性,为繁荣社会主义科学文化事业创造了良好的条件。《著作权法》从法律上确立了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享有人身权的财产权,这就为作者进行再创作提供了物质的和精神的条件。《著作权法》禁止以剽窃、篡改、假冒等不法行为侵害作品,这为保护作者的正当权益,尊重创作者的创作成果,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当作者的创造性劳动受到了法律保护,作者的创作积极性就会被调动起来,更多更好的作品就会不断推出,新的作者也会成批地涌现出来,社会主义的科学文化事业就一定能兴旺发达。(三)、从调整作者、传播者、使用者之间的关系看,也有利于优秀作品的广泛传播。《著作权法》不仅要保护作者的正当权益,也要保护传播者的正当权益,还要保护公众进行学术活动和掌握知识、分享科学技术文化知识成果的权利。一部作品创作出来,通常不是为了自我欣赏,它要与公众见面,以某种物质形式为广大公众所使用。作者在创作过程中,也要学习、吸收和借鉴前人的经验和知识,在别人智力劳动成果的基础上进行创作,因此,其作品包含着他人的劳动。除了传播者根据自己的创造性劳动而获得相应的权利外,公众在法律规定的限度内,也有权利使用作品。鼓励优秀作品的广泛传播,鼓励广大群众参加各种文娱活动,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这也是国家的宏观利益。为此,对作者和传播者的专有权作必要的限制是需要的,也是合理的。《著作权法》在保护作者利益,规定作者、传播者和公众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协调三者的利害关系上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四)、实行著作权法律保护,还有利于促进我国的对外文化交流。我国是拥有四大发明的文明古国,早在南宋时,我国就已经有了著作权保护的观念。但到了近代,我国的著作权保护制度落后了。为了促进我国对外文化交流,开展国际版权贸易,我国《著作权法》吸收了国际版权保护的一些基本原则,如“国民待遇”原则等,这对于我国有效地参与国际文化交流,从交流中吸收别国的优秀文化成果,锻炼我国的作家队伍,促进我国民族文化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另外,开展著作权法律保护,也是我国实行对外开放政策的需要,是落实对外开放政策的一项重要措施。有了《著作权法》,就为我国同外国签订有关著作权保护双边协议或参加国际版权组织,创造了条件。总之,实施《著作权法》实行著作权的法律保护,对于造就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风气,促进优秀作品的大量产生和传播,促进我国对外文化交流的开展,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提高中华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具有极其重要、深远的意义。三、侵犯著作权的种种表现(一)、侵犯著作权的主要表现:1、《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侵权行为:(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5)、剽窃他人作品的;(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2、《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侵权行为:(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3)、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4)、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5)、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6)、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7)、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8)、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二)侵害著作权人的人身权:  侵害著作权人身权的行为有:1、剽窃、抄袭;2、未经许可发表著作权人的作品;3、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的作品当成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4、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利益,在他人作品上署名;5、歪曲篡改假冒他人作品。  (三)侵害著作权人的财产权:  侵害著作权财产权的行为有:1、擅自使用;2、擅自复制;3、制作出售假冒他人作品;4、擅自制作、转播;5、未按规定付酬。

著作权方面的内容那么多,你写论文得先拟定一个主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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