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相关者理论下的会计政策选择研究
发布时间:2015-07-04 10:06
内容提要:利益相关者理论是在契约理论的基础之上丰富和发展起来的,其根基并没有超脱企业契约的范畴,是环境推动的结果。企业之所以能够存在,不仅与股东和经理人员有关,而且与消费者、债权人、供应商、员工和政府等紧密相关。企业是利益相关者结成的关系契约,利益相关者的价值最大化是利益相关者理论下的会计政策选择的目标。会计政策选择权属于企业的剩余控制权,从利益相关者理论角度看,会计政策选择权应属于利益相关者。利益相关者通过不同的方式影响着企业,进而通过相应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具体运行机制进行会计政策选择,并受到一定外在约束机制的制约。以利益相关者理论为基础,遵守会计政策选择的原则、在相应会计政策选择的内外约束机制下,达成利益相关者的价值最大化目标。
关键词:利益相关者理论;契约理论;会计政策选择
一、利益相关者理论
1.企业利益相关者概念的提出
davidwheeler&mariasillanpaa在1997年指出:一个公司长期的价值依赖于其员工所拥有的知识、能力及承担的义务;公司与投资者、客户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1]他们认为对企业忠心耿耿的关系如今越来越依赖于一个公司是如何在商业交易之外创造“附加值”。这里的附加值包括质量、服务、对人的关怀、自然环境和城市之类的问题。他们相信,纳入性利益相关者忠诚关系的发展,今后将成为决定企业活力和成功的最重要的因素,会给其他利益相关者带来经济价值,也会给股东带来更大的经济价值。在经济学家和管理学家研究利益相关者现象的同时,现实世界中的美国29个州(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也相继修改了公司法,从法律上明确了公司对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和义务。利益相关者现象在本质上并不与主流企业理论的逻辑相对立,相反,只要根据现实发展对主流企业理论的某些假设和推论做必要的修正,就可以在一个规范性的分析框架内逻辑一致地推导出利益相关者和最优的企业所有权安排。
2.利益相关者理论与契约理论的关系
新古典契约理论强调人认知能力的有限理性、信息不完全和不对称,资产的专用性等环境假设对现实的解释有一定的说服力。但是,新古典契约观只针对特定当事人围绕特定事件所发生的特定责任、义务关系,无法解释日趋复杂的交易活动。利用麦克尼尔(1994)关系契约论看待企业,则意味着企业本质上是一组关系契约,是由利益相关者签订的一系列契约,而非是拘泥于股东、经理人员和债权人。契约背后的产权主体平等性和独立性要求企业治理结构的主体之间是平等、独立的关系,这些相互关联的主体组成了“利益相关者”。产权的基本内涵在承认一个人追求和保护自身产权权益的合理性、合法性的同时,强调应该考虑产权的行使对他人权益的尊重和保护。因此,企业契约主体多元化是现代产权内涵的逻辑延伸。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关键论点是:现代公司是由各个地位平等的利益相关者所组成,股东只是其中的一员,管理者不仅要为股东、还要为公司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服务。公司并不是由股东主导的“分享民主”的企业组织制度,其本质上是一种受产品市场影响的企业实体,股东的利益并非靠表决权的保护,而是依赖于股票市场、产品市场和经理市场的保护。债权人、管理者和公司其他雇员等具有特殊资源者也同样是公司的所有者。利益相关者是在公司内部有着合法利益的个人或者组织,所有利益相关者不仅要积极考量自己的利益,而且要同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利益,使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这就要求所有利益相关者对公司的政策具有管理权或者具有施加影响的权力。利益相关者理论可以对企业运作和管理进行相关的道德评价、管理哲学思想的指导,利用利益相关者的哲学思想进行公司管理,与传统公司管理方式相比会更有效。利益相关者理论是在契约理论的基础之上丰富和发展起来的,其根基并没有超脱企业契约观范畴,是环境推动的结果。在企业里,管理者是一类特殊的有特权的利益相关者,在有意或无意之时,管理者极度地实施了机会主义行为和自我膨胀行为。利益相关者理论最根本的意义在于使管理者认识到不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是合法的,并且在相互支持的一个框架范围之内,管理者应当努力地为其他利益相关者获取利益的回报,这也是管理人员应负的道德职责。利益相关者必须在法律上享有应有的地位,以抑制管理者自利最大化的道德风险,因此禁止任何不当的个体自身利益最大化是利益相关者管理最根本的职责。目前,利益相关者理论未能够彻底推翻股东主导的契约理论,因为还存在些许争议。但是,利用利益相关者理论作为基础探讨会计政策选择问题,却不失为一种有趣的尝试。这就要求制度安排必须平等地对待每个利益相关者的产权权益,具体表现为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问题。
二、企业剩余控制权与会计政策选择权
1.企业剩余控制权
目前,一般认为企业所有权包括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两方面,其基本依据在于企业契约的不完全性。由于企业面对的是一个不确定的未来世界,要使所有企业契约参与者都得到固定的合同收入是不可能的,其中必定存在剩余索取权;而当不确定的实际状态出现时,必须有人对契约尚未明确的权利进行实施,也就是“剩余控制权”。虽然对上述概念的认识有分歧,但是至少从奈特(knight)开始,经济学家们就认识到,企业效率最大化要求企业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的安排应该对应——对称性安排,即常说的责权利统一,这种对称性安排又来源于现代产权的内在要求。而企业会计政策选择权是属于剩余控制权的一种,即没有在契约中特别规定的一种权利。
2.会计政策选择权
企业契约的本质和契约的不完全性决定了在企业中必定存在契约未包括事项的选择问题,企业的会计政策选择便是其一。会计准则是一种社会公共契约,一种“管制架构”,一套据以保证交易契约完全性的制度框架。会计准则具有不完全性和刚性特征,制定会计准则、或者对会计准则进行修订、或者执行都存在着巨大交易成本的问题。由于市场主体面临的复杂环境是任何具有有限理性的利益相关者所不能完全认知的,各个利益相关者只能就一般性的会计规范,即通用的会计准则经过博弈做出市场规范,而将剩余的特殊具体会计政策留给市场主体——企业自己选择和解决。那么,谁有权利决定这些契约未涉及事项的决定权呢,由于这些权利是契约条款遗漏或者未加规定的,相对于契约条款已经列明或者已经做出规定的控制权,它们就成了剩余控制权。企业所有权是由不同索取权和控制权所构成的,这些不同的权利如何在企业利益相关者之间进行安排,则是利益相关者契约谈判的结果,影响这种安排的因素有制度环境、供求关系、资源投入量、资源的信号显示机制、资源可抵押性、资产专用性、风险选择和组织化程度等。由于这些因素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因此,企业所有权安排也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并不是一成不变的。
三、利益相关者理论下的会计政策选择
(一)会计政策选择权的配置理论简述
目前在有关文献中,基于契约理论下的会计政策选择权的解释有业主观、代理人观和资本结构观等,站在利益相关者的角度看上述三种观点,是不敢苟同的:三种观点从不同角度阐述了不同情况下的企业会计政策选择权应有所侧重,它体现的是一种利益侧重,而不是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兼顾。笔者认为,会计政策选择权的归属性和实施问题是两个层面的问题,不能将其混为一谈。第一个层面是会计政策选择权的归属权,而上述三种观点都属于归属权问题的论述。会计政策选择权作为一种剩余权利应该属于企业利益相关者,即应该站在利益相关者的角度,进行企业会计政策选择。第二个层面是会计政策选择权如何在利益相关者理论下进行有效的实施,选择制度如何恰当安排,使会计政策选择能够兼顾各利益相关方的利益,实现利益相关者价值最大化。对于第一个问题,会计政策选择权应属于利益相关者所有,也就是说在利益相关者理论基础之上,站在全体利益相关者的角度进行会计政策选择;第二个问题要归结到公司治理结构中去,要使权利能够得以实施,必要的机制安排是需要的。
(二)利益相关者理论下的会计政策选择机制
1.利益相关者对于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股东和经理人员是企业重要的利益相关者,在公司制度中大多体现他们的利益,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如何体现呢?斯蒂格利茨(stiglitz,1985)认为在现代公司中,银行和工会有动力和能够从事监督活动。银行具有信息优势和人才优势,是企业的债权人,既有能力又有动力去监督企业经理人员的行动。但是这里要有个前提条件,即债务融资(银行)在企业资本结构中比重较大,否则银行只会关心还本付息问题,而不会为监督操心。解决的途径在于,一是借鉴日本的主银行制,二是要让银行持有股份,总之使银行与企业的利益息息相关,这样监督的动力问题就会迎刃而解。而工会的监督优势在于,工会成员熟悉企业的运作,其监督成本较低,其命运与企业的兴衰是绑在一起的,特别是失业或者企业破产的风险对于企业一般员工来说非常大,所以员工也有动力去监督。虽然赋予工会监督权后,也有权利被滥用的问题,但是只要设计一套制度以协调利益的一致性,如年金制度、雇员持股计划等就可以解决上述问题。其次,公司外部消费者有时也直接对公司治理结构发生影响。由于信息不对称的缘故,企业生产高质量的产品时,一般会把其高质量的信息发送出去,否则消费者难以辨别,只会购买低质量。的产品。这里只要声誉投资的净收益大于通过降低质量欺骗顾客所获得的收益,企业就会投资,于是就可以在市场上同顾客进行无限次交易,从而获得正常的投资收益。而消费者则把声誉投资看作是对产品质量的隐含保证,并愿意支付一个加价,这个加价足以补偿企业声誉投资的费用,且能够给企业带来正常利润。供应商也可以通过市场机制来影响企业。最后,政府等外部机构可以利用管制手段发挥作用,维护自己的利益,通常由政府或者其他外部机构通过法律实施明确的履约保证,会计准则就是一种准法律的履约保证;二是由市场机制来履约,会计政策选择的一部分可以通过市场机制来履约。[2]
事实上,所有的投入要素——劳动力、供应商、消费者和政府等都受到了企业有目的的影响。科奈尔和夏皮罗(cornellandshapiro,1981)指出,公司政策依赖于利益相关者而存在。一个企业在构造关系契约的过程中,对各个利益相关者都发出了明确的契约要求权,如经理人员的报酬契约、债务契约、工资合约、股利条款、食品保证书等;也有隐含的合约要求,如持续服务的承诺等。也就是说企业的一举一动都会造成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得失。[3]
上述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影响,对于会计政策选择的政策来说,可以通过如下的约束机制体现出来。
2.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会计政策选择的约束机制
公司治理结构是执行会计政策选择的内在约束机制;而注册会计师、市场、司法和政府等外部人士与机构是会计政策选择的外在约束机制。企业的治理主体是企业利益相关者,他们是与企业共存亡的个人或者团体,其利益与企业整体利益密切相关。会计政策选择是治理的对象,它以剩余控制权的形式出现。
(1)内在约束机制
公司治理结构是一组规范与法人财产相关各方的责、权、利的制度安排,其中包括股东、管理者和员工等利益相关者。这一制度安排或者组织结构形态的内在逻辑是通过制衡来实现对管理者的约束和激励,以最大限度地满足股东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会计政策选择权归属于利益相关者,必须明确体现于内部约束层次上。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决策、监督机构到具体执行机构,都有一套相应的运行机制加以保障,能够通过正规、合法、科学的程序实施会计政策选择、以体现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如:董事会由不同的利益相关者代表组成,这些代表能够充分表达利益相关者的思想,并且享有会计政策选择的决策权力;监事会有利益相关者代表参与,享有监督会计政策选择的权力;具体执行机构则是构建会计政策委员会和周期审核小组,由其具体选择和审核会计政策,特别是企业总会计师或者cfo在会计政策委员会的地位问题是起着决定作用的。现行的国内<公司法》、《会计法》和《总会计师条例》中对总会计师的提名和任命问题是有明显缺陷的,由公司总经理或者单位负责人提名,无法保证其不产生机会主义行为,应修整为由出资人或者委托人,特别是由弱势的利益相关者来提名和任命,才能够保证总会计师或者cfo其会计政策选择的独立性,避免在会计政策选择的内部约束机制上出现根本的结构性缺陷。
(2)外在约束机制
注册会计师审计、市场、司法和政府等外部人士与机构是会计政策选择的外在约束机制。其权利由一系列的正式契约所规定,这类契约是适用于所有企业的“通用契约”,如公司法、证券法、税法、消费者权益法、会计法、审计法、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准则、审计准则、会计制度等。消费者、政府等外部组织的利益可以通过这些“通用契约”的效力得到体现。这里的“通用契约”,依靠法律、法规的威慑作用,强调的是法律、法规的惩戒机制。法律、法规是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也是利益相关者利益的保障机制、法律责任。
保障外在约束机制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除了法律、法规的作用外,也可以设立企业利益相关者利益受托委员会,该委员会属于企业的外部机构,独立于企业而存在,该委员会对会计政策选择权等类似的决策权享有受托监督权。另外,注册会计师是企业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专业出具人,拥有更专业的知识技能和合法的地位去约束和监督会计政策选择的合法性、一致性。委托注册会计师执行监督责任,强调承担法律责任,但是要改变现在的聘用、付费方式。可由利益相关者投保于保险公司,保险公司选择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保险公司承担其审计责任。
参考文献:
[1]davidwheeler&mariasillanpaa.张丽华译。利益相关者公司——thestakeholdercorporation[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1997.
[2]克莱因,阿尔奇安等。纵向一体化、可占用准租与竞争性缔约过程[j].陈郁编。企业制度与市场组织——交易费用经济学文选[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
[3]杨瑞龙,周业安。企业的利益相关者理论及其应用[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
关键词:利益相关者理论;契约理论;会计政策选择
一、利益相关者理论
1.企业利益相关者概念的提出
davidwheeler&mariasillanpaa在1997年指出:一个公司长期的价值依赖于其员工所拥有的知识、能力及承担的义务;公司与投资者、客户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1]他们认为对企业忠心耿耿的关系如今越来越依赖于一个公司是如何在商业交易之外创造“附加值”。这里的附加值包括质量、服务、对人的关怀、自然环境和城市之类的问题。他们相信,纳入性利益相关者忠诚关系的发展,今后将成为决定企业活力和成功的最重要的因素,会给其他利益相关者带来经济价值,也会给股东带来更大的经济价值。在经济学家和管理学家研究利益相关者现象的同时,现实世界中的美国29个州(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也相继修改了公司法,从法律上明确了公司对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和义务。利益相关者现象在本质上并不与主流企业理论的逻辑相对立,相反,只要根据现实发展对主流企业理论的某些假设和推论做必要的修正,就可以在一个规范性的分析框架内逻辑一致地推导出利益相关者和最优的企业所有权安排。
2.利益相关者理论与契约理论的关系
新古典契约理论强调人认知能力的有限理性、信息不完全和不对称,资产的专用性等环境假设对现实的解释有一定的说服力。但是,新古典契约观只针对特定当事人围绕特定事件所发生的特定责任、义务关系,无法解释日趋复杂的交易活动。利用麦克尼尔(1994)关系契约论看待企业,则意味着企业本质上是一组关系契约,是由利益相关者签订的一系列契约,而非是拘泥于股东、经理人员和债权人。契约背后的产权主体平等性和独立性要求企业治理结构的主体之间是平等、独立的关系,这些相互关联的主体组成了“利益相关者”。产权的基本内涵在承认一个人追求和保护自身产权权益的合理性、合法性的同时,强调应该考虑产权的行使对他人权益的尊重和保护。因此,企业契约主体多元化是现代产权内涵的逻辑延伸。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关键论点是:现代公司是由各个地位平等的利益相关者所组成,股东只是其中的一员,管理者不仅要为股东、还要为公司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服务。公司并不是由股东主导的“分享民主”的企业组织制度,其本质上是一种受产品市场影响的企业实体,股东的利益并非靠表决权的保护,而是依赖于股票市场、产品市场和经理市场的保护。债权人、管理者和公司其他雇员等具有特殊资源者也同样是公司的所有者。利益相关者是在公司内部有着合法利益的个人或者组织,所有利益相关者不仅要积极考量自己的利益,而且要同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利益,使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这就要求所有利益相关者对公司的政策具有管理权或者具有施加影响的权力。利益相关者理论可以对企业运作和管理进行相关的道德评价、管理哲学思想的指导,利用利益相关者的哲学思想进行公司管理,与传统公司管理方式相比会更有效。利益相关者理论是在契约理论的基础之上丰富和发展起来的,其根基并没有超脱企业契约观范畴,是环境推动的结果。在企业里,管理者是一类特殊的有特权的利益相关者,在有意或无意之时,管理者极度地实施了机会主义行为和自我膨胀行为。利益相关者理论最根本的意义在于使管理者认识到不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是合法的,并且在相互支持的一个框架范围之内,管理者应当努力地为其他利益相关者获取利益的回报,这也是管理人员应负的道德职责。利益相关者必须在法律上享有应有的地位,以抑制管理者自利最大化的道德风险,因此禁止任何不当的个体自身利益最大化是利益相关者管理最根本的职责。目前,利益相关者理论未能够彻底推翻股东主导的契约理论,因为还存在些许争议。但是,利用利益相关者理论作为基础探讨会计政策选择问题,却不失为一种有趣的尝试。这就要求制度安排必须平等地对待每个利益相关者的产权权益,具体表现为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问题。
二、企业剩余控制权与会计政策选择权
1.企业剩余控制权
目前,一般认为企业所有权包括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两方面,其基本依据在于企业契约的不完全性。由于企业面对的是一个不确定的未来世界,要使所有企业契约参与者都得到固定的合同收入是不可能的,其中必定存在剩余索取权;而当不确定的实际状态出现时,必须有人对契约尚未明确的权利进行实施,也就是“剩余控制权”。虽然对上述概念的认识有分歧,但是至少从奈特(knight)开始,经济学家们就认识到,企业效率最大化要求企业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的安排应该对应——对称性安排,即常说的责权利统一,这种对称性安排又来源于现代产权的内在要求。而企业会计政策选择权是属于剩余控制权的一种,即没有在契约中特别规定的一种权利。
2.会计政策选择权
企业契约的本质和契约的不完全性决定了在企业中必定存在契约未包括事项的选择问题,企业的会计政策选择便是其一。会计准则是一种社会公共契约,一种“管制架构”,一套据以保证交易契约完全性的制度框架。会计准则具有不完全性和刚性特征,制定会计准则、或者对会计准则进行修订、或者执行都存在着巨大交易成本的问题。由于市场主体面临的复杂环境是任何具有有限理性的利益相关者所不能完全认知的,各个利益相关者只能就一般性的会计规范,即通用的会计准则经过博弈做出市场规范,而将剩余的特殊具体会计政策留给市场主体——企业自己选择和解决。那么,谁有权利决定这些契约未涉及事项的决定权呢,由于这些权利是契约条款遗漏或者未加规定的,相对于契约条款已经列明或者已经做出规定的控制权,它们就成了剩余控制权。企业所有权是由不同索取权和控制权所构成的,这些不同的权利如何在企业利益相关者之间进行安排,则是利益相关者契约谈判的结果,影响这种安排的因素有制度环境、供求关系、资源投入量、资源的信号显示机制、资源可抵押性、资产专用性、风险选择和组织化程度等。由于这些因素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因此,企业所有权安排也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并不是一成不变的。
三、利益相关者理论下的会计政策选择
(一)会计政策选择权的配置理论简述
目前在有关文献中,基于契约理论下的会计政策选择权的解释有业主观、代理人观和资本结构观等,站在利益相关者的角度看上述三种观点,是不敢苟同的:三种观点从不同角度阐述了不同情况下的企业会计政策选择权应有所侧重,它体现的是一种利益侧重,而不是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兼顾。笔者认为,会计政策选择权的归属性和实施问题是两个层面的问题,不能将其混为一谈。第一个层面是会计政策选择权的归属权,而上述三种观点都属于归属权问题的论述。会计政策选择权作为一种剩余权利应该属于企业利益相关者,即应该站在利益相关者的角度,进行企业会计政策选择。第二个层面是会计政策选择权如何在利益相关者理论下进行有效的实施,选择制度如何恰当安排,使会计政策选择能够兼顾各利益相关方的利益,实现利益相关者价值最大化。对于第一个问题,会计政策选择权应属于利益相关者所有,也就是说在利益相关者理论基础之上,站在全体利益相关者的角度进行会计政策选择;第二个问题要归结到公司治理结构中去,要使权利能够得以实施,必要的机制安排是需要的。
(二)利益相关者理论下的会计政策选择机制
1.利益相关者对于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股东和经理人员是企业重要的利益相关者,在公司制度中大多体现他们的利益,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如何体现呢?斯蒂格利茨(stiglitz,1985)认为在现代公司中,银行和工会有动力和能够从事监督活动。银行具有信息优势和人才优势,是企业的债权人,既有能力又有动力去监督企业经理人员的行动。但是这里要有个前提条件,即债务融资(银行)在企业资本结构中比重较大,否则银行只会关心还本付息问题,而不会为监督操心。解决的途径在于,一是借鉴日本的主银行制,二是要让银行持有股份,总之使银行与企业的利益息息相关,这样监督的动力问题就会迎刃而解。而工会的监督优势在于,工会成员熟悉企业的运作,其监督成本较低,其命运与企业的兴衰是绑在一起的,特别是失业或者企业破产的风险对于企业一般员工来说非常大,所以员工也有动力去监督。虽然赋予工会监督权后,也有权利被滥用的问题,但是只要设计一套制度以协调利益的一致性,如年金制度、雇员持股计划等就可以解决上述问题。其次,公司外部消费者有时也直接对公司治理结构发生影响。由于信息不对称的缘故,企业生产高质量的产品时,一般会把其高质量的信息发送出去,否则消费者难以辨别,只会购买低质量。的产品。这里只要声誉投资的净收益大于通过降低质量欺骗顾客所获得的收益,企业就会投资,于是就可以在市场上同顾客进行无限次交易,从而获得正常的投资收益。而消费者则把声誉投资看作是对产品质量的隐含保证,并愿意支付一个加价,这个加价足以补偿企业声誉投资的费用,且能够给企业带来正常利润。供应商也可以通过市场机制来影响企业。最后,政府等外部机构可以利用管制手段发挥作用,维护自己的利益,通常由政府或者其他外部机构通过法律实施明确的履约保证,会计准则就是一种准法律的履约保证;二是由市场机制来履约,会计政策选择的一部分可以通过市场机制来履约。[2]
事实上,所有的投入要素——劳动力、供应商、消费者和政府等都受到了企业有目的的影响。科奈尔和夏皮罗(cornellandshapiro,1981)指出,公司政策依赖于利益相关者而存在。一个企业在构造关系契约的过程中,对各个利益相关者都发出了明确的契约要求权,如经理人员的报酬契约、债务契约、工资合约、股利条款、食品保证书等;也有隐含的合约要求,如持续服务的承诺等。也就是说企业的一举一动都会造成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得失。[3]
上述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影响,对于会计政策选择的政策来说,可以通过如下的约束机制体现出来。
2.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会计政策选择的约束机制
公司治理结构是执行会计政策选择的内在约束机制;而注册会计师、市场、司法和政府等外部人士与机构是会计政策选择的外在约束机制。企业的治理主体是企业利益相关者,他们是与企业共存亡的个人或者团体,其利益与企业整体利益密切相关。会计政策选择是治理的对象,它以剩余控制权的形式出现。
(1)内在约束机制
公司治理结构是一组规范与法人财产相关各方的责、权、利的制度安排,其中包括股东、管理者和员工等利益相关者。这一制度安排或者组织结构形态的内在逻辑是通过制衡来实现对管理者的约束和激励,以最大限度地满足股东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会计政策选择权归属于利益相关者,必须明确体现于内部约束层次上。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决策、监督机构到具体执行机构,都有一套相应的运行机制加以保障,能够通过正规、合法、科学的程序实施会计政策选择、以体现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如:董事会由不同的利益相关者代表组成,这些代表能够充分表达利益相关者的思想,并且享有会计政策选择的决策权力;监事会有利益相关者代表参与,享有监督会计政策选择的权力;具体执行机构则是构建会计政策委员会和周期审核小组,由其具体选择和审核会计政策,特别是企业总会计师或者cfo在会计政策委员会的地位问题是起着决定作用的。现行的国内<公司法》、《会计法》和《总会计师条例》中对总会计师的提名和任命问题是有明显缺陷的,由公司总经理或者单位负责人提名,无法保证其不产生机会主义行为,应修整为由出资人或者委托人,特别是由弱势的利益相关者来提名和任命,才能够保证总会计师或者cfo其会计政策选择的独立性,避免在会计政策选择的内部约束机制上出现根本的结构性缺陷。
(2)外在约束机制
注册会计师审计、市场、司法和政府等外部人士与机构是会计政策选择的外在约束机制。其权利由一系列的正式契约所规定,这类契约是适用于所有企业的“通用契约”,如公司法、证券法、税法、消费者权益法、会计法、审计法、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准则、审计准则、会计制度等。消费者、政府等外部组织的利益可以通过这些“通用契约”的效力得到体现。这里的“通用契约”,依靠法律、法规的威慑作用,强调的是法律、法规的惩戒机制。法律、法规是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也是利益相关者利益的保障机制、法律责任。
保障外在约束机制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除了法律、法规的作用外,也可以设立企业利益相关者利益受托委员会,该委员会属于企业的外部机构,独立于企业而存在,该委员会对会计政策选择权等类似的决策权享有受托监督权。另外,注册会计师是企业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专业出具人,拥有更专业的知识技能和合法的地位去约束和监督会计政策选择的合法性、一致性。委托注册会计师执行监督责任,强调承担法律责任,但是要改变现在的聘用、付费方式。可由利益相关者投保于保险公司,保险公司选择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保险公司承担其审计责任。
参考文献:
[1]davidwheeler&mariasillanpaa.张丽华译。利益相关者公司——thestakeholdercorporation[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1997.
[2]克莱因,阿尔奇安等。纵向一体化、可占用准租与竞争性缔约过程[j].陈郁编。企业制度与市场组织——交易费用经济学文选[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
[3]杨瑞龙,周业安。企业的利益相关者理论及其应用[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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