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评估及案例分析季珉目录一、无形资产评估的有关问题二、三种评估方法及案例分析一、无形资产评估的有关问题无形资产评估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很多,这里列举在实践中经常面临的最重要的5个问题,展开分析。1、无形资产的确认什么样的经济现象或财产权利才算是无形资产?什么样的经济现象或财产权利能显示或表明无形资产的价值?(1)可作为无形资产的经济现象需经专门确认并做可辨识的描述。应具备合法的存在条件并受法律的保护。必须具有所有权并能够合法的转让。必须有无形资产存在的有形证据或证明。必须在可确认的时间内或作为可确认事件的结果而产生或存在的。必须是在可确认的时间内或作为可确认事件的结果而被破坏或终止的。客户关系类:客户名单、以往的购货订单资料、往来函件;契约权:合同或某种书面协议;商标、专利、版权:书面注册文件;集合劳动力:雇员清单、人事档案、与就业有关的纳税申报单;专利技术:图纸、流程图、示意图、程序手册、备记录等;商誉:财产报表、所得税申报、公司记录和文件、经营和财务预算。(2)不可作为无形资产的经济现象无形因素或无形影响力1、市场份额2、高盈利能力3、受保护状态;4、垄断地位;5、市场潜力;6、神秘性;7、可以继承或长期使用;8、竞争优势;9、独一无二性;10、折扣价格;11、变现性;12、所有权控制。(3)表明无形资产价值的经济现象能为其所有者带来可以计量的经济利益。一个例子:1)一个新注册的商标—保持经济存在形式;2)不使用状态—没有经济价值;3)注册是为了防止被竞争对手获得,商标正被保护性使用—具有经济价值。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新旧会计准则对比原准则规定: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应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确定;依法申请取得前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新准则对研究开发费用的费用化进行了修订:研究费用依然是费用化处理,进入开发程序后,对开发过程中的费用如果符合相关条件,就可以资本化。2、实施无形资产评估的原因—评估目的1)投资--《公司法》2)为财务会计对企业整体购买价格进行分分配3)收购前企业价值的评估4)购买特定的无形资产5)其他为管理目的而进行的无形资产评估1)为什么实施评估2)评估的预期用途3)谁将依赖于该项评估《公司法》对出资范围的相关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其中,“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是新增的,包括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与股权等。对于股权的进入公司法没有明确载明,而只有在司法解释中加以规定。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传统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工业产权只包括商标权和专利权。现公司法已将出资形式由“工业产权”修改为“知识产权”,将著作权也纳入出资形式的范畴,扩大了无形资产的出资范围。知识产权区别于其他无形资产的属性:享有特殊的法律确认和法律保护权利。常见的五种类型:1)与市场营销相关的:商标和服务标识;2)与技术相关的:专利;3)与艺术相关的:文学和音乐版权;4)与数据处理相关的:软件;5)与工程相关的:工业设计和商业秘密。《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05修订)》 第十四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应当符合《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股东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财产出资的,其登记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3、需明确的评估事项1)评估目标—被评估的具体无形资产及其权益2)价值类型—市场价值、投资价值、使用价值、所有者价值3)前提与假设—最大最佳效用、持续使用、强制清算4)基准日—历史日期、当前日期、未来日期4、资料收集1)行业及经济环境2)具体公司资料3)具体无形资产市场资料1)所有者内部的资料来源:公司整体情况、无形资产成本收益等财务信息、无形资产寿命期限;2)前期交易或报价:是否附带条件、是否公平、是否涉及或有付款;3)无形资产所有者外部资料来源:行业情况、技术发展趋势、经济及人口统计资料、经验交易定价资料;4)访谈。5、评估程序评估问题的确认:无形资产确认、最大最佳效用分析、 价值类型;所有者权益及财产权利、 评估基准日。资料收集与分析:无形资产特征、历史与前景、财务信息;外部经济因素、供应与需求、先前销售及许可交易;三种方法评估。价值结论:各种评估方法评估结论的综合;或有条件和限制条件的影响;(合法权利、抵押权、隐含条件和环境阻碍、合法性);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一、专有技术的概念和特征(一)概念专有技术,又称为技术秘密,“Know-How”,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使用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两种观点。(二)特征1.实用性 2.新颖性3.价值性 4.保密性二、和专利技术的区别1.是否具有保密性2.对象不同3.保护方式和期限不同三、专有技术的法律保护依据及认定(一)依据:1.合同法2.反不正当竞争法(二)评估师的审查要点:1. 审查技术拥有方是否采取了保密措施2. 委托方必须出具承诺函3. 科技成果登记证书不作为确认科技成果权属的直接依据无形资产评估成本法及案例1、成本构成成本的构成要素 --材料成本、人工成本、间接成本、开发商利润材料成本构成--磁盘、集成电路模板、电影或录音带母带、工程图纸、有版权的模型或样品、手册或手稿复印件等。人工成本构成--员工全部薪金踏给合同商的所有货币报酬。间接成本构成--与就业有关的税收和福利、管理和监督工作、支持和秘书工作以及公用工程和经营费用。开发商利润--外部筹资成本(建设期利息)、自有资金成本、机会成本。2、数据收集与验证资料清单1)总体描述:注册号、协议方式;2)数量:该组中无形资产的数量;3)规模标准:各种软件编码的数量;4)使用年限:开发日期、投入使用日期;5)原始成本:开发成本和改进成本;6)退废数据:剩余时间、历史更新率等数据验证1)无形资产存在性:现场盘点2)无形资产完整性:现场盘点3)数据准确性:核对数据原始文件、会计凭证4)数据完整性:重建和调整数据集合,确保没有遗漏5)数据与成本要素的对应关系3、现行成本趋势系数一般的方法:估计开发时间和工作量为基础,以现行价格标准计算复原或更新重置成本。较少的情况下采用系数调整时应注意:1)证明历史成本数据完整、精确而可信;2)选择最适用于目标类型无形资产、最适用于无形资产所在企业,以及最适用于从无形资产开发到现行评估日的相关期间的成本趋势系数。4、贬值的确认和量化剩余使用寿命—不分割三种贬值功能性贬值:超额开发成本或超额经营成本;经济性贬值:实际销售利润率低于历史或预期;5、成本法案例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及案例1、市场法重点关注事项(l)确实具有合理比较基础的类似的无形资产;(2)收集类似的无形资产交易的市场信息和被评估无形资产以往的交易信息;(3)依据的价格信息具有代表性,且在评估基准日是有效的;(4)根据宏观经济、行业和无形资产情况的变化,考虑时间因素,对被评估无形资产以往交易信息进行必要调整。2、市场法调整因素及价值估算指标(l)所有权的一揽子合法权利;(2)特别融资条款或安排;(3)公平市场交易或非市场交易;(4)将被应用的行业;(5)交易的区域;(6)交易的时间和期间特征;(7)使用、开发或贬值特征;(8)交易中包括的其他资产。(l)平均售价;(2)平均销售量;(3)净销售额;(4)净收益;(5)净现金流量;(6)原始成本;(7)帐面价值。3、市场法评估步骤收集和选择数据 --对已选择数据进行分类--验证已选择数据--选择比较单位--量化定价倍数--调整定价倍数--应用定价倍数--调整评估值4、市场法案例无形资产评估收益法及案例1、收益法重点关注事项(1)合理确定无形资产带来的预期收益,分析与之有关的预期变动、受益期限,与收益有关的成本费用、配套资产、现金流量、风险因素及货币时间价值;(2)确信分配到包括无形资产在内的单项资产的收益之和不超过企业资产总和带来的收益;(3)预期收益口径与折现率口径保持一致;(4)折现期限一般选择经济寿命和法定寿命的较短者;(5)当预测趋势与现实情况明显不符时,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2、收益法具体方法(l)超额经济收益量化法;(2)经济经济成本节约额量化法;(3)许可使用费或特许使用费减免法;(4)量化拥有目标无形资产与不拥有无目标无形资产所引起的企业或相似经济单位的整体价值差异法。3、收益法案例技术类资产评估案例一、委估资产内容委估无形资产为某公司拥有的ABC无线终端核心技术及其与ABC无线终端有关的其他技术和基于这些技术的知识产权,这些技术包括ABC无线终端基带芯片技术、ABC无线终端物理层技术、ABC无线终端高层协议栈技术、ABC手机硬件参考设计方案、ABC无线上网卡硬件参考设计方案等。该技术为基带芯片(基频)的制造技术,具有国际先进水平。在大部分手机中,基频都是最昂贵的半导体元件,随着TFT-LCD显示屏价格的下降,基频正在成为手机中占成本比例最高的元件。不仅如此,基频还决定了手机平台的选择,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手机的功能和性能。二、无形资产性质及权属委估无形资产均为专利申请技术和专有技术。公司分别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局提出的发明专利申请,并及时缴纳了申请费及相关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局对某公司提出的专利申请已出具《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予受理。部分技术正在处在专利申请准备过程中,其余技术采用自我保护,某公司对ABC芯片核心技术具有完全的自主知识产权。委估技术尚处于研发阶段,根据财务核算制度,公司将与该技术相关的研发成本均在当期损益列支,因此评估基准日该技术账面价值为零。根据公司提供的成本费用资料统计,委估技术历史成本约***万元。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无账面值,明细如下:专利明细表序号 专利名称 受理号/专利号 受理时间 授权时间 备注123三、委估技术存在性的确认本次委估技术的存在形式通过评估人员现场考察和市场调研从以下几种方式进行了确认。1.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技术授权通知书及相关文件的检索,验证了委估申请专利技术的有效性;2.通过对委估技术的生产设备的实地考察,考察内容包含了研发实验室、生产厂房、生产车间、生产设备等技术产业化的,验证本次评估技术实现的物资条件和生产工艺流程完善程度;3.通过样机外场测试报告、权威部门的测试报告及内部实验报告验证该技术制造产品的性能;4.通过对委估技术生产的产品的实质性考察和用户使用信息,进一步验证了委估技术的技术成熟度。通过上述几种方式,我们验证了委估技术的真实存在性。四、技术的垄断与竞争国内ABC手机芯片研发公司主要有5家:某公司、A、B、C、D。某公司是芯片研发的先行者,**。A的优势在于综合解决方案,整体性能优良;B的集成度比较高,具备GSM经验;C的技术比较强,算法比较好;D的物理层、协议栈自主开发,独立性强。五、技术的保护措施及有效程度从目前的情况看,委估技术采用申请专利进行技术保护,而且某公司与每一位研发人员签订了技术保密协议,总体说来,某公司技术保护措施是比较有效的,但会承担由于研发人员的流失产生的“泄密”的风险。六、委估技术产品简介本次委估技术用于生产基带芯片,改产品专用于制造手机、无线上网卡等无线通信终端领域。某公司是ABC产业链上基带芯片研发的高科技企业之一,ABC是世界主要三种3G标准之一,通过多年来的开发经验积累和技术沉淀,某公司在ABC标准、手机芯片、协议栈软件、物理层软件、手机解决方案等方面形成了自己鲜明的优势。七、市场需求分析八、评估方法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一般采用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一)成本法鉴于本次采用成本法评估某公司ABC无线终端技术的价值。则假设:所申报待评估的无形资产的价值要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由其开发研制过程中投入的相关活劳动费用,如研发人员的劳务、工资福利和奖金等人工费用;物化劳动,如占用的相关计算机硬件设备、场所和耗费的水电能源等费用;及其相应的管理、文档资料的编制、评审等其他间接费用所构成。此外,还应考虑到因投入该软件产品的研发而占用了资本获取它项投资收益的机会报酬,或资本因投入该软件产品的研发而失掉获取它项投资收益报酬的机会损失或增加的投资机会成本,则应按社会或行业的平均报酬予以补偿。假设开发成本在研制开发过程中均匀投入,本次评估采用基本模型如下:重置成本=直接费用+间接费用+资金成本+合理利润评估价值=重置成本-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确定各项重置成本时,采用财务核算法。基本方法是,将研制该资产所消耗的各项支出(包括物化劳动和活劳动费用),按实际情况扣除其中不必要和不合理项目后计算消耗量,按现行价格和费用标准计算重置成本(二)收益法由于技术资产必须与其他有形资产有机结合才能创造收益,在评估过程中,无形资产带来的超额利润一般无法单独评估测算,通常采用从技术运作后企业的销售收入分成的办法进行评估测算,即无形资产未来收益的预测通过采用整体性资产收益的预测途径得到。具体评估办法是通过估算被评估企业整体资产在未来的预期收益,即把企业未来经营中预计的主营业务收入还原为基准日的资本额,再通过技术分成方式得到无形资产的超额收益,并采用适当的折现率或资本化率折现成基准日的现值,然后累加求和,得出被评估无形资产的评估值。其计算公式如下:其中:P——评估价值;α——技术分成率;Pt——第t期的收益额,本次评估采用的收益口径为销售收入;r——折现率;n——折现年限(收益期限)。成本法评估技术说明一、评估的假设及前提条件1.委估专利申请技术在申请期满后可获得《专利证书》;2.委估技术的开发费用在开发过程中均匀投入;3.计入委估技术开发成本的劳务费用为社会平均水平,劳务人员不享有股权、期权等特殊权利;4.中国的社会经济环境不发生大的变化,所遵循的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制度及社会政治和经济政策与现时无重大变化;5.有关信贷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6.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委估专利技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二、评估依据1.《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缴纳申请费通知书》及缴费收据;2.资产占有方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表、无形资产开发成本费用明细表及依据的原始凭证;3.**市社会保障相关标准;4.评估基准日2007年7月31日银行存贷款利率;5.其他依据。三、评估过程四、评估估算过程说明(一) 评估模型(二) 评估技术说明根据某公司提供的研制开发成本内容,我们将整个研制过程中必要而且合理的成本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种。直接费用针对每一研制阶段,分为研制人员劳务费、设备和房屋旧费用、材料费用,无形资产摊销等,并将以上各项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分解,使费用具体化、明确化,其中无形资产的摊销是对公司成立时技术作价的摊销,我们把其单列出计算。间接费用针对整个研制过程,分为办公用品费用、招待费、公务费和其它费用等。1. ABC无线通信终端技术的研发经费投入根据提供的历史财务资料,其对ABC无线通信终端技术的研发经费投入共计约**万元,投入详细情况见下表:表1 ABC无线通信终端技术的研发费用明细表单位:元项 目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1-7月 合 计公司经费人员工资及附加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折旧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车辆使用费其他费用工会经费业务招待费职工保险费咨询费董事会费诉讼费广告宣传费税金无形资产摊销开办费摊销职工教育费提取坏账准备研究开发费人员工资及附加差旅费业务招待费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办公费材料等费用其他其他费用合 计2.直接费用①研发人员及管理人员劳务费② 设备及房屋折旧费用③材料费用3.间接费用间接费用包括业务费、公务费、招待费及其他费用等等,是项目研发过程中所必须支出的差旅、交通、办公、会务、评审等费用。评估人员根据原始的费用构成情况,扣除了不必要及不合理的支出部分,并考虑现行物价水平合理估算间接费用,根据实际发生的间接费用,乘以物价调整系数,取得间接费用的重置价值。该项目的间接费用=**(元)4.资金成本5.合理预期利润6.功能性贬值及经济性贬值7.评估价值的确定收益法评估说明一、评估基本假设收益预测是无形资产评估的基础,而任何预测都是在一定假设条件下进行的,对企业未来收益预测建立在下列条件下:1.假设委托评估之资产在2007年7月31日后不改变用途仍持续使用;2.假设未来该项技术项目的经营者是负责的,且其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职务;3.除非另有说明,假设该项技术项目未来公司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和法规;4.资产占有方在客观上有能力、主观上有愿望实现该技术产品所能达到预期质量和销量;5.项目相关的地区及中国的社会经济环境不产生大的变更,所遵循的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制度及社会政治和经济政策与现时无重大变化;6.有关信贷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7.假设折现年限内将不会遇到重大的销售货款回收方面的问题(即坏账情况);8.本次评估在进行收益预测时仅以国内市场份额为限进行估值,未考虑来来源于国际市场的收益,但作为3G通信标准之一,国际上已有国家为TDD分配了频率空间,因此客观上存在国际市场收益,但由于该部分收益预测不确定性较大,因此本次评估未予考虑;9.本次评估对委估无形资产经济寿命预测以有限年期计算,但作为3G通信技术平台,它为研发后续的通信技术提供一个切入点,因此,理论上在TD技术淘汰后其仍具有一定价值,但考虑到该剩余价值估算存在较多的不确定因素,本次评估对其不予考虑;10.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对企业重大不利影响。二、评估方法1.评估模型2.技术分成率的确定3.折现率的确定三、宏观经济环境发展趋势分析四、技术应用产品市场及竞争分析(一)关于3G标准ABC的简介(二)3G全球发展状况(三)ABC的发展状况(四)ABC终端市场容量分析(五)ABC制式基带芯片的研发状况及竞争分析五、技术应用产品经营业绩预测(一)基带芯片的销售收入(二)无线网卡的销售收入(三)协议栈销售收入预测(四)直放站模块和路测仪的销售收入六、重要技术参数的确定(一)技术经济寿命(二)技术分成率(三)折现率七、评估结论经评估,委托评估的专有技术评估值为**万元,收益预测及评估结果见下表:某公司ABC技术资产收益预测及评估结果表单位:万元收入类别 计量项目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手机基带芯片销售 数量(万部)单价(元/部)收入金额(万)元)协议栈软件 数量(万部)单价(元/部)收入金额(万元)路测仪表系列 数量(万部)单价(元/套)收入金额(万)元)上网卡 数量(万部)单价(元/套)收入金额(万)元)直放站模块 数量(万部)单价(元/套)收入金额(万)元)销售收入合计(万元)后续研发支出3G技术分成率3G技术贡献收入现金流入折现率(20.00%)3G技术贡献现值评估价值教师简介季珉,女,管理学博士,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注册土地估价师,保险公估人,高级经济师;岳华德威资产评估公司总裁;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责任鉴定委员会委员;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女评估师委员会委员;资产评估准则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财政部评估项目审核专家组成员;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项目审核专家组成员。在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负责完成资产评估项目百余个,涉及资产总额数百亿元;在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资产评估质量控制工作,具体包括制定资产评估质量管理文件及本所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内部及外部课题研究、报告的三级复核、集团所专业培训、资产评估数据库建设、资产评估外聘专家管理等。
资产评估调查报告范文
资产评估调查报告范文,资产评估报告在学名上也称“国有资产评估报告”,这种应用文体一般是评估机构又或者是评估人向委托单位报告资产评估工作结果。下面是资产评估调查报告范文。
资产评估报告
一、 委估项目
xxx公司所属房产抵押贷款估价项目
二、 委托方
名称:xxx公司
地址:xxx
三、 估价方
名称:xxx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xxx
证书号:xxx 资质等级:xxx
法定代表人:xxx
四、 估价对象概况
估价对象位于xxx,其合法产权人为xxx公司,建筑面积共9687.69平方米。
其中主楼一幢,1-5层,混合结构,建筑面积为7430.12m2,平均层高3.6米,建成于2003年,于2007年底重新改造装修,外观九五成新,房屋所有权证号码为xxx。
副楼一幢,1-3层,混合结构,建筑面积为2257.57m2,平均层高3.2米,建成于2003年,外观九成新,房屋所有权证号码为xxx。
五、 估价目的
为确定房产抵押贷款额度提供参考依据而评估房产抵押价值。
六、 估价时点
2008年8月15日
七、 价值定义
采用公开市场价值标准
八、 估价原则
本次评估在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客观、科学原则的前提下,还应依据如下原则:
1、合法原则,以估价对象的合法使用、合法处分为前提。
2、最高最佳使用原则,以估价对象最高最佳使用为前提。
3、替代原则,要求估价结果不得明显偏离类似房地产在同等条件下的正常价格。
4、估价时点原则,要求估价结果应是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
九、 估价依据
1、委托方提供的资料
(1)委托书;
(2)委托方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2、国家标准GB/T50291-1999《房地产估价规范》。
3、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4、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掌握和收集的有关资料。
十、 估价方法
估价对象为商业房产,同一供求圈内的整体成交案例极少,无法适用市场比较法;同时由于其具有明显的收益性,因此适宜选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十一、 估价结果
估价人员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采用科学的方法,在认真分析现有资料的基础上,经过周密、细致的测算,确定该估价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抵押价值为人民币贰仟贰佰陆拾伍万叁仟肆佰元整(¥2265.34万元)。
十二、变现能力分析
变现能力是指假定在估价时点实现抵押权时,在没有过多损失的条件下,将抵押物转换为现金的可能性。
估价对象的通用性一般,具有可分割使用性,整体价值大,变现所需时间长,在估价时点拍卖或者变卖时,最可能实现的价格范围为:估价结果±10%,变现时涉及以下税费:
①中介服务费:5%--6%
②契税:4%
③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5.5%
④所得税:20%
⑤过户手续费:2%左右
⑥印花税:0.5‰
⑦其它费用
十三、估价人员
xxx 中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注册号:xxx
xxx 中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注册号:xxx
十四、估价作业时间
2008年8月12日—xxx
十五、估价报告有效期限
本估价报告有效期为自报告出具之日起壹年,即从2008年8月18日至2009年8月17日止。
资产评估报告
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湖南三九南开制药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工作。
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和负债实施了实地勘察、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估资产和负债在20xx年12月31日所表现的公允价值作出了反映。
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简介
本项目委托方为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占有方为湖南三九南开制药有限公司。
(一)委托方简介
公司名称: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银湖路口北环大道1028号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第5页
法定代表人:孙晓民
注册资本:玖亿柒仟捌百玖拾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1000001103157
1、公司简介
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三九医药)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于1999年3月2日经国家经济贸易管理委员会国经贸企改[1999]134号文件批准,由三九药业、三九集团、深圳九先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先达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惠州市壬星工贸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三九医药于1999年4月21日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三九医药设立时注册资本为55,300万元。
三九医药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1999]142号文批准,于1999年11月11日-12日在深交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8.45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69,000万元。
20xx年3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上市交易,三九医药发行后注册资本变更为75,300万元。
三九医药于20xx年6月11日实施20xx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用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的方案,股本增加22,590万股。
截止20xx年8月31日,三九医药总股本97,890万股。
三九企业集团占有8.45%股权,三九企业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三九药业有限公司占有62.717%股权。
2、经营范围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的开发、生产、销售;相关技术开发、转让、服务;医疗、保健服务。
(二)资产占有方简介
公司名称:湖南三九南开制药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郴州市开发区科技工业园
公司办公地址:郴州市开发区科技工业园
邮政编码:215433
法定代表人:胡宏发
营业执照注册号:000326
注册资本:939万元
1、公司简介
湖南三九南开制药有限公司于1970年8月建立,原名湖南郴州地区制药厂、湖南南开制药厂。
公司1992年8月6日在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成立,成立时公司注册资本9390000元。
1998年8月在"郴交会"上,被三九集团实施承债式整体兼并,归于三九麾下。
20xx年2月10日经郴体改发[20xx]004号批准成立湖南三九南开制药有限公司。
20xx年7月8日变为外商独资企业,其股东为三九企业集团公司下属企业香港启利投资有限公司。
2、经营范围
生产中成药、保健品及食品、销售自产产品(国家限制或禁止的品种除外)。
3、主要经营业绩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表2、资产、财务状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04年20xx年20xx年
总资产10,089.7710,515.079,444.66
净资产2,794.493,764.413,933.13
项目
主营业务收入6,008.815,804.834,958.36
利润总额453.54367.57149.73
净利润453.54367.57149.73
以上数据中2004年度的财务报表经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xx年度财务报表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xx年度财务报表经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均出具保留意见报告。
二、评估目的
根据三九企业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决议,三九企业集团拟将下属公司香港启利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湖南三九南开制药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于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用于抵偿债务,本次评估目的是反映湖南三九南开制药有限公司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股权转让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范围和对象
本次评估的对象为湖南三九南开制药有限公司的全部股东权益,所对应的评估范围是湖南三九南开制药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
评估前资产总额9,444.65万元、负债5,511.52万元、净资产3,933.13万元。
具体包括流动资产账面值4,922.09万元;固定资产账面净值4,244.44万元;无形资产账面净值278.12万元;流动负债账面值5,511.12万元。
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以上评估范围和对象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
四、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是20xx年12月31日。
资产评估中的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三九企业集团与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为此项目拟订了时间表,为了加快整体工作的进程,同时考虑到评估基准日尽可能与本次评估目的的实现日接近的需要和完成评估工作的实际可能,经与各方协商,确定评估基准日为20xx年12月31日。
五、评估原则
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规,我们遵循独立、客观、科学的原则和资产评估的职业标准,对湖南三九南开制药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评估,以保证资产评估工作的有效和评估结果的准确性。
遵循的'原则有:
(一)独立、客观、科学的工作原则
独立性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和法规行事,不受外界干扰和评估业务当事人的影响,确保资产评估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客观性原则:一切从实际出发,认真进行现场勘察和调查研究,掌握翔实可靠的资料和依据,采取符合实际的计价标准和方法,得出合理、可信、客观、公正的评估结果。
科学性原则:制定科学的操作方案,采用科学的评估程序和方法,严格按照国家资产评估有关规定,实施评估,科学、合理地进行资产价格的评定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和估算。
(二)资产评估公允的专业原则
资产持续经营原则:根据被评估资产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规模、频度、环境等情况继续使用,或者在有所改变的基础上使用,相应确定评估方法、参数和依据。
替代性原则:充分考虑被评估的每一项资产的选择性或有无替代性,以效能相同为前提,以市场公允价确定委估资产的价值。
公开市场原则:资产评估选取的作价依据和评估结论都可在公开市场存在或成立。
六、评估依据
(一)主要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xx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
××市××厂办公楼及土地价值的评估报告
××××:
我们接受××市××厂的托付,对该厂办公楼及土地价值进行了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概况
(一)被评估资产的企业概况:
企业名称:××××厂;
企业性质:国营;
法人代表:×××;
企业地址:××市××路××号。
(二)评估日期:1992年10月9日。
(三)评估目的:了解资产价值,为资产转让作准备。
(四)评估范围:厂区内原办公楼一栋及该楼围墙内4288、32平方米的土地。
(五)被评估资产概况:该资产原为厂办公楼,砖混结构,高四层,局部三层,平均层高约3、8米,占地面积1517、52平方米,建筑面积为5767、08平方米(其中地面以上5365、92平方米,地下室401、16平方米)。1962年底建成并投入使用,固定资产原值为×××万元。1977年全面检修门窗一次,1985年对一、二层重新粉刷装修后改为旅馆,1990年底对暖气进行了一次大修。
(六)评估方法:重置成本法。
二、评估做法
我们接受此项评估托付后,随即组织了评估小组并按下列步骤开展工作:
第一、赴资产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对该办公楼的地基、承重构件、非承重墙、层面、楼地面、门窗、内外粉刷、顶棚、供水、卫生设施、电路、照明、暖气等,都作了勘察记录,在此基础上进行综合评定,从而确定该办公楼的成新。
第二、进行市场调查。为了取得更新重置砖混结构办公楼的建筑造价以及地价的有关资料,我们专程到××市统计局、××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等单位作了调查,从而取得了现行相同结构办公楼的建筑造价及地价数据,为更新重置成本的确定取得了必要的第一手资料。
第三、计算更新重置成本和资产价值,办公楼建筑的更新重置成本在单方建筑造价的基础上,考虑“四源”费、供电集资、基建治理费等项因素计算确定;土地价值的确定,主要考虑现行市场因素。
三、具体估算过程
(一)办公楼建筑
1、地上建筑部分更新重置成本的计算:
(1)经调查,现行砖混结构办公楼建筑预算造价为387、60元平方米。
(2)现行办公楼层高一般为3米,该楼建筑层高为3、8米,由于层高增加约使造价增高13%。
387、60×13%=50、39(元平方米)
(3)“四源”费。
①上水:该办公楼估量用水量为14、4吨小时,按8小时计算,每吨收费标准为830元。
14、4×8×830=95616(元)
②污水:排放量按自来水的70%计算,每吨收费标准为800元。
14、4×8×70%×800=64512(元)
③供热,按每平方米耗用量100大卡计算,收费标准为每100万大卡70万元。
100×5365、92=536592(大卡)
536592×0、7=375614、4(元)
“四源”费(1—3)小计:
95616+64512+375614、4=535742、4(元)
平均每平方米为:
535742、45365、92=99、84(元)
(4)供电集资:按48千瓦计算,收费标准为每千瓦2000元。
48×2000=96000(元)
平均每平方米为:960005365、92=17、89(元)
(5)基建治理费:按建筑预算造价的1%计算,平均每平方米为387、6×1%=3、88(元)
(6)地上建筑部分每平方米更新重置成本为(1)—(5):387、6+50、39+99、84+17、89+3、88=559、6(元)
(7)地上建筑部分更新重置成本为:559、6×5365、92=3002768、83(元)
2、地下室部分更新重置成本的计算:
有关“四源”费和供电集资在地上建筑部分计算时包含了地下室部分应分提的费用,所以地下室部分不再计算。
(1)建筑预算造价仍为每平方米387、6元。
(2)地下室内有上、下水及照明设施,但无暖气设施,故应作必要的扣除。根据调查测算,砖混结构办公楼暖气设施造价占预算总造价的4、93%,则每平方米暖气设施造价为:387、6×4、93%=19、11(元)
(3)基建治理费:按建筑预算造价的1%计算,每平方米为:387、6×1%=3、88(元)
(4)地下室部分每平方米更新重置成本为:387、6-19、11+3、88=372、37(元)
(5)地下室部分更新重置成本为:372、37×401、16=149379、95(元)
3、办公楼建筑评估价值:
该办公楼于1962年底投入使用,至1991年底已使用29年,据实地勘察,该楼地基基础未发现较大不均匀沉降,承载能力尚好,承重构件未发现下沉开裂,但门窗局部破缺朽蚀比较严峻,油漆老化剥落,上水管锈蚀,电线老化,内粉刷局部剥落。经综合评定,确认成新为五成,详见附表。
办公楼建筑评估价值=3152148、78×50%=1576074、39(元)
(二)土地价值
该办公楼占地1517、52平方米,楼外围墙内占地2770、8平方米,合计4288、32平方米。目前××市城区、近效区耕地的补偿价约为每平方米400—450元,房产经营单位确定房价中的隐形地价,××地区(含××路一带)每平方米约为400多元。据此,此次评估确定地价为每平方米420元。
办公楼地价=1517、52×420=637358、4(元)
楼外围墙内地价=2770、8×420=1163736(元)
(三)评估总价值
含地价办公楼建筑的评估价值为:1576074、39+637358、4=2213432、79(元)
办公楼建筑和楼外围墙内土地的评估总价值为:2213432、79+1163736=3377168、79(元)
房地产价格水平,是由众多影响房地产价格的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或者说,是这些因素交叉影响汇聚而成的。这是房地产估价的主要难点。估价中一般将价格的影响因素区分为个别因素、区域因素和一般因素三个层次: 个别因素是指房地产本身所具有的特点或条件。例如,土地的个别因素有地质、地貌、地势、地形、日照、通风、干湿,邻接街道的条件,与市政设施的接近程度等等;又如,房屋的个别因素有结构、类型、式样、装修、设备、质量、户型、层次、朝向、建造年代等等。 区域因素是指房地产所处地区的环境特点。主要有:商业服务业的繁华程度,道路交通的通畅程度,交通便捷程度和城市基础设施的状况等等。 一般因素是指影响所有房地产价格的一般的、普遍的、共同的因素。主要包括经济因素、社会因素、政治因素和心理因素等等。非常的好,内容非常详细,就是有点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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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在正常市场竞争条件下,比市场销售价高出的那部分价格。
2、例如,一本经济学书籍成本价为20元,市场销售价为50元,一家书店对外销售价格为70元,多出来的20元就是溢价的部分。
3、产品溢价即产品的附加值。
4、一个同样的产品能比竞争产品卖出更高价格,称为产品的溢价能力。
5、消费者购买商品(服务),主要是该商品能够实现一些功能,满足消费者的需要。
6、只有保证卓越的品质,才能使消费者对该品牌建立长期的信心,长期的信誉是品牌溢价之本。
7、扩展资料一、股票溢价:股票有溢价,是指在减掉各种手续费等费用之后还有钱。
8、就是股票溢价。
9、票有多少的溢价空间,是指离我们判断这支股票的目标价格和股票票面价格之间的价差。
10、二、黄金溢价:黄金的溢价乃指所支付的实际金额超过证券或股票的名目价值或面值。
11、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产品溢价。
审计师是专门从事检查并进一步证实公司会计账目和报告的正确性、合理性和可接受性的专业人员。下面是我精心推荐的,希望你能有所感触!
审计师声誉的衡量
【摘 要】首先回顾了审计师声誉的基本理论,然后对审计师声誉的衡量方法进行分析。最后对该类文章进行评述,并提出相应的启示。
【关键词】审计师声誉;衡量
DeANGELO***1981***认为,即使审计师初始技术能力相似,审计质量仍然与审计师规模相关。理由是,大的审计师有着较多的客户,作为现任审计师,拥有更多客户的准租金。当审计失败时候,大的审计师将会损失更多的客户,损失更多的准租金。审计师的这种更多准租金可能损失的“担保”增加了较大审计师的审计质量。这样,有理由认为,大的审计师有着更高的声誉。
Francis.J.and D.Wang***2008***认为如果不考虑4大与非4大事务所的审计师执行符合要求的审计质量的审计程式,较强的产权保护体制并不会影响会计盈余质量特征。国际四大的声誉还是具有其他事务所所不具有的特征,审计师声誉的四大与非四大的两分法具有其他划分方法所不能代替的作用。
美国和澳大利亚审计市场的证据表明,全国性的审计师单独并不存在审计溢价,但如果同时是城市的领袖审计师则存在审计溢价。审计溢价水平在澳大利亚为24%,在美国为17%***Ferguson et al.2003;Francis et al.2005***。在澳大利亚,城市领袖审计师如果不是全国性审计师就没有审计溢价***Ferguson et al.2003***,但是在美国则存在这样的审计溢价***Francis et al.2005***。
Casterella,Francis,Lewis,and Walker***2004***运用1993年的调查资料,发现小客户市场六大行业专长审计师存在审结费用溢价,但是客户的审计收费随着相对于其它客户的增加而逐步减少。无论是大客户还是小客户市场,客户讨价还价能力跟审计收费负相关。
王鹏、王咏梅***2006***的研究发现,中国资本市场确实更认同信誉好的“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
温国山***2008***本文对“四大”于2003至2006年期间在中国A股证券审计市场的行为进行了全面的研究,研究发现:“四大”的市场占有率逐年提高,与此同时,其各成员所之间也存在着激烈的竞争,较之“非四大”,其客户规模大、财务质量高、ST***或*ST***客户比例低,另外,“四大”的独立性强,在相关行业具有显著的行业专长,审计质量高,审计收费比率低。
综合看来,四大与非四大的区分方法成为研究审计师声誉最为常用的方法,同时行业专长、城市领导地位的事务所对与审计师声誉的衡量也有着一定的参考价值。
审计师声誉是否存在溢价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认为一类认为审计师声誉有着明显的溢价。另一类认为,审计师声誉没有明显的声誉溢价。正如Francis***1984***的文章所指出的那样,审计师规模对于价格的影响是关于审计市场竞争、产品差异,和规模经济的一个复杂函式。
产品差异有可能使得规模大的审计师因为审计质量较高而收取较高的审计价格,审计市场的竞争和规模经济则使得规模较大的审计师降低审计价格。这样,审计定价应该取决于产品差异对审计价格的增加和规模经济使得审计价格降低之间的力量的对比。而实证研究中则的确出现了两种不同的审计师规模对于审计定价的影响的结论。
在Simunic***1980***的文章并没有明显的证据证明8大审计师收取较高的审计定价,文章认为审计师规模较大并没有影响市场的竞争,其中除了普华永道收取较高的价格外***对大客户市场显著***,其余7大甚至收取了稍低的审计价格***不显著***,似乎说明审计市场中规模大的审计师由于规模经济而稍微降低了价格***不显著***。严格的说,Simunic***1980***的文章并没有得出审计师规模***声誉***影响审计定价的确凿的证据。
Francis***1984***利用澳大利亚的资料证实了8大审计师比非8大有着显著高的审计定价,而且在大客户和小客户市场得出了相似的结论,似乎说明了审计产品差异对竞争的影响。
对于上述Simunic***1980***与Francis***1984***似乎相反的结论,Francis和Stokes***1986***认为,Simunic***1980***与Francis***1984***的研究结论差异源于二者对被审计物件的规模分类采取了不同的标准。为了进一步解释这一差距的产生原因,他们以1983年96家最大的澳大利亚上市公司与另一组96家上市公司为样本,重新进行了模型估计。他们的结论显示:对于规模小的上市公司,大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收费较其他事务所的审计收费高;但对于规模大的上市公司,大的事务所的审计收费与其他事务所的收费并没有显著差异,即事务所的规模对审计收费并不具有重要影响。
Michael Firth***1993***认为服务产品的质量的衡量很困难,消费者不得不依靠提供者的品牌声誉。文章检验了会计公司的品牌声誉是否存在审计溢价。样本资料使用了更换品牌名称的事务所,以及这种变更对于审计费用的影响。结果显示,重新定位于高的审计声誉的事务所导致了更高的审计费用。品牌名称在审计服务的提供方面显得很重要。
刘斌、叶建中和廖莹毅***2003***以2001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的资料利用Simunic的模型对影响我国上市公司审计收费的各因素进行回归分析。他们的研究发现,事务所规模对审计收费并不具有重要影响。李爽、吴溪***2004***的研究表明,十大与非十大之间的审计收费没有显著差异。刘斌等***2004***的研究也没有发现二十大与非二十大之间的审计收费的显著差异。
Chenetal***2005***与吴溪***2005***对2000-2002年B股审计市场的研究表明,国际五大在竞争性的法定审计市场没有赚取显著地审计收费溢价,仅在寡占性的补充审计市场中获得了显著的审计收费溢价。
何卫东***2002***以1999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资料研究审计收费的影响因素,结果显示:会计师事务所型别审计价格相关。伍利娜***2003***利用我国上市公司首次披露的2000年和2001年的审计费用的资料对我国上市公司的年度财务审计费用的影响因素以及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变动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研究发现,是否是国际五大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度财务审计费用显著相关。王善平、李斌***2004***用2002年深市资料发现二十大具有显著的审计收费溢价。朱小平、于谦***2004***发现,十大的审计收费显著高于其他事务所。漆江娜等***2004***的研究表明,国际四大的审计收费显著地高于其他事务所,而且经国际四大审计的财务报表具有更低的操控性应计专案。因此,这种收费溢价被解释为国际四大的审计质量异质或声誉溢价。郝振平、桂璇***2004***对B股公司境内外审计费用的研究表明,国际四大具有显著的审计收费溢价。李连军***2004***发现,国际五大的审计收费显著地高于非国际五大,而在非国际五大中,国内五大的收费也显著地高于其他事务所。
吴应宇,毛俊,路云***2005***以2001-2004年我国沪市上市公司为研究物件,利用修正的Simunic模型对不同资产规模的客户支付给“五大”的费用溢价进行研究。结果表明:大型客户向国内“五大”支付审计费用溢价,而小客户则不支付溢价。
审计师声誉对于审计市场的执行起着重要作用,考察审计师声誉的对审计收费的影响,可以观察审计时声誉在审计市场中的作用程度,反映审计师对审计师声誉的重视程度。
审计师声誉的衡量国际上比较通用的方法是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业务收入进行划分类别,代表审计师声誉的分类。审计师声誉常用的分类方法有国际四大和非国际四大,国内外研究中用得最多的分类方法就是采用国际四大与非国际四大的分类方法。
参考文献:
[1]李爽,吴溪.审计失败与证券审计市场监管——基于中国证监会处罚公告的思考[J].会计研究,2002,2:30.
[2]DEANGELOL.,E.Auditor Size and Audit Quality[J].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Economics***December 1981***:182-99.
[3]Francis.J.and D.Wang.The joint effect of investor protection and Big 4 audits on earnings quality around the world[J].Contemporary Accounting Research,2008,25***1***:157-91.
作者简介:路云峰***1969-***,男,河南镇平人,管理学博士,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讲师,研究方向:审计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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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的并购浪潮风起云涌,而一起成功的收购活动往往会导致巨额的收购溢价。从会计处理的角度来讲,其结果表现为巨额商誉资产(仅考虑购买法下的处理)的确认以及以后会计期间巨额摊销费用的发生,这导致许多企业在并购以后要报告巨额亏损。举例来讲:时代华纳的并购案中,140亿美元中的80%是为商誉而支付的。即使选择了长达40年的摊销期限,时代华纳每年所要注销的商誉价值仍要高达2.75亿美元,这导致其在并购以后的第一年报告了2.17亿美元的净损失。于是商誉资产到底要不要确认,如果确认的话要不要摊销,再一次成为争论的焦点。一、商誉是否应该被确认首先,援引70年代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和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设计储备确认会计(这个公告要求石油和天然气公司披露已经证实的未来可采储备的价值,为了作出披露,这类公司必须对尚未钻探仍处于地下的石油和天然气数量作出估计,而这种估计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时的解释说明:企业对现有资源可能带来的未来收益作出报告,为决策者所增加的决策相关性远远弥补了估计上的不精确性所造成的影响。一定意义上讲,现代企业的竞争就是创造能力的竞争,作为核算这部分能力的价值的商誉,对于衡量企业未来的竞争优势,从而判断企业的投资价值可谓至关重要,因此有理由相信商誉确认所增加的决策相关性会远远弥补其估计的不精确性。因此,商誉应该作为一项资产被确认。其次,资本市场的反应也验证了我们的判断。经验研究的结果表明;报告的商誉资产价值与股价之间是相关的,并且在商誉已经摊销5年之后仍然相关。同时相关的研究还显示:报告了商誉价值的企业,其市场价值与帐面价值的比率比较低。也就是说,帐面价值更接近于市场价值,这从另一个侧面支持了商誉的确认的确使得会计信息更加有用。因此,商誉资产应该被确认。最后,会计分期的本身就隐含了会计核算无法做到真正意义上的精确,不确定性是会计实务随时都在面临的问题。事实上,随着科技发展的日新月异,可以预期固定资产的经济寿命与物理寿命之间的相关性将会进一步减弱,对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作出可靠的估计将会更为困难,但是固定资产却不会因为计量的可靠性问题而不计提折旧,那么商誉也没有理由因为计量问题而不予确认。二、商誉资产如何被确认(一)商誉的入帐时间问题。本文认为当前只有发生并购业务时才确认商誉的价值的会计处理欠缺合理性。原因是:首先,我们都知道并不是并购活动、而是企业持续地开发创造知识产权的努力形成了商誉的价值,因此从商誉价值形成的角度来看,并购活动是一个无关事项,不应该成为确定入帐时间的标志。其次,仅仅确认并购企业的价值同时也导致并购企业与非并购企业之间缺乏可比性。我们知道财务数据只有在不同的企业之间进行比较时才具有决策价值,但是仅仅部分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中包含了商誉,这一方面导致投资者利用商誉信息时更加无所适从,另一方面也导致并购企业和非并购企业的财务比率因为计算口径不一致而存在显著差异。既然在发生并购业务时才确认商誉的价值欠缺合理性,那么商誉的入帐时间问题应该如何解决呢?首先,按以往的惯例,应以准则或者规定出台的时间为起点,要求所有的企业必须在过渡期内选择披露商誉价值的时间。其次,从过渡期结束之日开始算起,统一规定一个时期(比如1年或者3年)要求所有企业披露重估以后的商誉价值。最后,允许企业在满足法定资产重估条件(比如合并、分立等非持续经营状态)时调整商誉的价值。这样,商誉资产的确认一方面保持了与其他资产确认原则的一致性;另一方面又兼顾了商誉资产价值容易波动的特殊性,同时也减少了随意调整商誉入帐价值以实施盈余管理的机会。(二)商誉的入帐价值问题。对于商誉的入帐价值,我们认为应区分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来选择不同的方法。首先,上市公司的商誉以修正后的股价减去帐面资产的公允价值来确定。以最近一年(除去异常走势区间)股价的平均数代表修正后的股价,这个修正后的股价代表了市场对企业价值的一个客观评价,可以认为代表了企业的实际价值。修正后的股价与帐面价值的差异包括两个部分:帐面资产的历史成本与现行价值之间的差异和帐外资产价值。通常我们认为帐外资产的价值也就是商誉的价值。因此,以修正后的股价减去帐面资产的公允价值代表了商誉的价值。这种处理方法与当前关于商誉入帐价值的确定也保持了一致性。当前会计实务是以收购价减去企业资产的公允价值来确认商誉价值,也就是以收购溢价作为商誉的价值。构成收购溢价一般包括两个部分:并购以前未入帐的商誉价值以及并购以后预期会实现的协同效用的价值。而这部分协同效用可以视为并购活动所引起的企业创造开发能力、竞争优势的变化,也就是企业商誉价值的变化。可见,当前商誉价值的确认,也是以修正后的股价减去帐面资产的公允价值来确定的,这样我们就保证了处理方法的连续性。其次,非上市公司商誉的价值,以与形成创造开发能力相关的支出的资本化价值来确定。综合国外的研究成果,本文认为可以根据企业一年的研究与开发支出、市场营销活动的支出(包括广告支出等),以及为管理层与技术人员支付的培训支出和报酬(没有包括在研究开发支出中的部分)乘以各自的权数(这个权数将因行业的不同、因企业的生命周期不同等而不同)所计算的结果,再乘以一个换算系数(这个系数比照同类上市公司的商誉价值来确定),作为非上市公司商誉的入帐价值。三、商誉是否应该被摊销商誉作为一项资产被确认以后,是否应该在以后的期间予以摊销呢?美国前会计原则委员会的第17号意见书要求企业的商誉在最长不超过40年的时间内予以摊销。而澳大利亚、中国等也都要求商誉在一定的年限内予以摊销。本文认为由于如下的原因,商誉不应该被摊销。首先,商誉所核算的是企业创造和开发知识产权的能力的价值,商誉的帐面记录应该与这部分价值保持对应。我们知道,企业与创造知识产权相关的能力并没有随着时间而丧失,事实上大多数企业会随着时间而提高这部分能力,可是如果对商誉予以摊销的话,作为反映该能力的商誉的价值却随着摊销逐渐减少、消失。这违背了会计处理的真实性原则,因此商誉不应该被摊销。其次,固定资产中关于土地等再生性资源的处理也为商誉不予摊销提供了一个有用的先例。《国际会计准则第4号—折旧会计》要求不对再生性资源计提折旧,而美国、英国、澳大利亚也都要求再生性资源保持帐面价值不变。实际上,企业创造开发知识产权的能力也具有持续性,可以相伴于企业生命周期的始终,那么援引当前关于再生性资源的会计处理,企业的商誉也不应该被摊销。再次,研究与开发支出、广告投入、为管理层和技术人员支付的培训支出是与保持企业的创造开发能力密切相关的投入,那么既然目前的会计处理已经将这些支出在发生的当期就费用化了,商誉自然不必再进行摊销。最后,资本市场的反应也支持了我们关于商誉不应该摊销的判断。经验研究的结果表明:报告的摊销费用与股票回报之间没有明确的关系,这或许提供了一个证据——投资者或许认为商誉并不是一项可摊销的资产。会计核算的使命是对企业的经济业务、资源状况作出如实的描述,商誉所核算的这部分资产的价值能够保持持续性,那么商誉也就没有了进行摊销的理由。四、商誊资产的减值是否应该予以反映商誉价值一经确定,按照本文的思路一般要经过几个年度才重新调整,那么如果在这段时期内企业的创造与开发能力出现显著的持续下降时,企业是否应该作相应的处理以反映这部分减值呢?参照国外以及我国无形资产准则关于资产减值的处理规定,企业应该设置减值准备帐户。当已经有明显的迹象(比如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离职,与产品质量相关的重大诉讼等事项)表明企业的商誉出现永久性减值时,应计提减值准备;而当表明商誉发生减值的迹象全部或者部分消失时,应将以前年度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全部或者部分转回,但转回的金额不得超过已经计提的减值准备的帐面余额。
浅谈房地产业与国民经济的联系房地产业与国民经济的相互关系,不仅是一个局部与整体的关系,而且有着内在的密切联系和相关性。房地产业的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有着重要联系。从而理解了在这场经济危机中我国政府在房地产业救市的举措。房地产业与国民经济的相互关系,不仅是一个局部与整体的关系,而且有着内在的密切联系和相关性。 1、房地产业增长率对国民经济的影响 房地产业生产总值是反映房地产业整体发展状态的重要指标。一般而论,其产业增长率快于在一定时期内整个国民经济增长率,则表现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上升,成为国家在这一时期内的朝阳产业,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产和作用也不断提高。我国当前的房地产业呈现的就是这一状态,作为新兴产业,从长期来看它的发展对促进国民经济快速增长的作用会日益显著。 2、房地产业效率增长率对国民经济的影响 产业效率增长率指标一般可以产业利润率作为基础,用投入产出比率进行调整后,通过基年和终年的比较,得出产业效率增长率。该指标能反映出房地产业运行的质量及其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实际贡献。不断提高房地产产业效率是我国房地产业在数量、规模扩张的同时,必须注重解决的关键方面。 3、房地产业信用规模对国民经济的影响 产业信用规模分为相对规模和绝对规模两种。相对规模是指一定时期内房地产业的信用量占全社会信用量的比重。从中可以反映出房地产业在宏观经济中的重要程度,也反映了房地产业在宏观经济中金融支持的力度。房地产业信用相对规模发生变动,会导致房地产业在国民经济中地位和作用的变化,从而影响其作用力度。绝对规模是指一定时期内房地产业的信用量的绝对值,该值通过同前期或基期相比较就能基本反映出房地产业投资规模的膨胀、停滞及收缩的趋势。房地产信用绝对规模的扩大,投资量增加,产业发展速度加快,推动国民经济快速增长;反之,缩小规模,抑制投资,则会使国民经济增长速度降低。 4、房地产需求和供给水平对国民经济的影响 由于房地产业的关联效应强,其市场需求的扩大可以推动其他相关产业的发展。一般而论,房地产业的高利润率,刺激投资量增加,供给水平提高,在市场畅销的条件下,会促进社会总供给增加,国民经济总量上升。可见对房地产供需水平状况的分析,不仅对房地产业自身,而且对整个国民经济都有其重要的意义。因为,房地产供需的平衡从房地产业自身看是一个总量概念,但从国民经济整体的角度看,它作为相对独立的产业部门又参与国民经济总量平衡的过程,从而对国民经济总体状况发生影响。我们看到,2009年即将过去,2009年房地产走过十分艰辛的一年,这种艰辛主要表现为一方面房地产的销售迅速下降、房价逐渐回落、住房空转置率快速上升;另一方面政府房地产政策出现巨大变化,如要保持资本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要把满足居民合理改善居住条件愿望和发挥房地产支柱产业作用结合起来,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减轻居民合理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负担,发挥房地产在扩大内需中的积极作用。也就是说,中国房地产市场核心就是自住需求的市场,就是民生的市场,就是根本上改善居民基本条件的市场。而这才是未来房地产健康发展根本所在。
你出的分太少,就在网上帮你找吧。地产业如何应对WTO 今年年内,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前景十分乐观。加入(WTO)后,我国将降低关税,更加开放国内市场,这有利于扩大出口和对外投资,并直接对我国主要城市特别是上海、广州等沿海中心城市的房地产业产生全面的影响。 一、各类房地产需求增加,其中非住宅类房地产需求将首先增加 由于加入WTO后,主要城市的经济活动趋势于频繁,将首先刺激对外销房、办公楼、宾馆、商场、厂房等非住宅类房屋的需求。如随著进出口业务的大量增加,作为海运、报关企业集中的上海北外滩地区的办公物业需求将明显增加;此外,经济活动的频繁意味著职工收入的增加和就业的增加;关税的明显下降,居民的日常开支也将降低。这些因素,均有利于居民购房资金的增加,使住宅类房地产需求增加。同时,随著汽车关税的逐年大幅降低,汽车拥有量的迅速增加,邻近郊区的住宅和其他房地产需求增加也将更加明显。另外,适合外商的高档住宅需求,特别是租赁需求也会增加。 二、房地产商品更符合市场需求,房地产业及相关行业发展空间增大,但竞争更趋激烈 房地产业及其相关行业,包括房地产建筑业和服务业将全面引入国外同行的全方位竞争。房地产的投资开发、规划设计、建筑和服务水平均有提高,房地产商品更符合市场的需求。 同时,由于房地产需求的增加,房地产业及相关行业的发展空间增大,但是由于引入了强劲的国外竞争对手,新增的市场需求及原有的市场份额有被国外同行抢占的可能。对国内同行来说,竞争压力增加,但优势企业、优势项目将更易获得国外金融资本的支持,优势将增强;而作为弱势企业、弱势项目来说,对手的强大和增多,将使其更显弱势,市场优胜劣汰加速进行。 三、房价构成有所变化,对房价中长期促升作用明显 由于关税的下降和国外竞争对手的进入,在短期内均会使房地产建造成本明显下降,如进口建材、建筑物设备等的关税,将从目前的百分之三十降至百分之十几,但由于房地产需求增加,将使土地的价格上升,两种因素在短期内对房价有一定抵冲作用,但房价的构成中,地价的比重增加,建筑费用的比重将减少。短期内,对房价及房价构成的影响,应根据不同情况而定。对于中小城市,由于土地供应相对充足,土地价格不易上升,而建筑费用降低,短期内对房价有下降动力;而对于上海等沿海大城市尤其是上佳地段的高档物业来说,土地相对稀缺,在建筑费用降低的同时,土地价格将上升,房价构成变动较明显,而短期内房价上升下降因素相互抵冲;中长期看,建筑费用不会持续下降,而加入WTO对土地需求的增加则是长远的,它是房地产价格特别是土地价格中长远向好的一个重要内在动力因素,但这需要政府适当的土地政策配合。房地产价格中长期向好的受益者,更多的将是土地和房地产开发成本较低、市场定位准确的企业。 四、国内房地产受国际经济状况变动的影响越来越明显 由于加入WTO后,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联系更密切,世界经济全局和区域的变动,对我国经济的影响越来越明显,而房地产的发展与经济发展呈高度的正比例关系,因而,我国的房地产业受国际经济全局和区域变动的影响也人越来越明显。 根据加入WTO对我国房地产业的影响,结合我国经济状况和趋势及房地产市场状况,可考虑以下对策∶ 1、增加房地产市场的中远期预测谨慎乐观成分 根据国家计委在1998年度的预测,中国经济的调整期望有在2000 年底至2001年初结束,如再加上加入WTO的积极因素,估计经济调整的幅度将更趋缓,时间也可能会适当提前。加入WTO及经济结束调整转而起动后的同个月内,将首先随投资增加而使非住宅类房地产需求增加,住宅类房地产需求随后也将进一步增加。故房地产企业应在目前供大于求,特别是办公楼空置严重的情况下,增加房地产市场预测中的中远期乐观成分,特别是增加对非住宅类及土地中远期需求状况预测的乐观成分。考虑供过于求及强力竞争对手加入情况,这种乐观应是谨慎的乐观,企业中远期决策可以此为重要参考依据。 2、增加竞争意识和市场意识 要学习国外先进的观念、技术和管理,熟知变化的市场状况(包括竞争对手状况),减少房地产开发投资的盲目性,降低房地产开发成本,注重市场定位的准确性。面临即将进入的强劲竞争对手,各房地产企业应尽快制定并实施相应行动方案,尽快解决建设成本过高且无升值潜力或落伍于市场而空置的商品房,运用各种资本运营手段,增加自身竞争力。参考资料:
摘要:如今我们购买的房屋是商品房,言之商品房,首先得承认它首先是个商品,对于一个商品的定价,首先我们要考虑到其成本价,对于房屋来说,就是它的建筑成本以及土地成本,这是决定房价的基础。其次是开发商的利益和政府的规费,这些费用都是比较有弹性的,开发商和政府都会从自身利益出发定义其中价格。还有市场供求关系、百姓的收入水平高低、市场的竞争。从长期来看,这些规律的调节必然使房价趋向于均衡价格,大体符合价值。但是如今房价出现了过高的情况,随着国家经济发展不错,加入了WTO,申奥成功,世博会的开办和上海近几年来的发展趋势良好,大量外来人员的涌入,对于住房的需求增加,人们觉得房价上涨是迟早问题,有钱的个人也出现了想买房增值的做法,加上开发商、地方政府、地方媒体、金融机构等形成利益集团进行各种宣传鼓吹,都会导致房价的上涨。首先我个人觉得加强房地产市场的规范化建设很有必要。其次根据实际情况根据不同的收入群体制定房地产政策,可以多盖些经济适用房再次要有正确的宣传导向作用。关键:市场经济体制 政府宏观调控 规范市场 合理房价房价永远是牵动着百姓与媒体神经的话题。俗话说,衣食住行是老百姓的几样大事,其中之一“住”指的就是人们的住房问题。对于咱中国人来说,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窝”更加意义非凡,房子对于中国的老百姓来说已经不止是房子这么简单,更是一种心理意义上的港湾。可是近年来房价不断上涨,并且这个问题并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过高的房价给广大购房居民带来很大的生活压力。以下仅是我个人对于这个问题的一些看法和观点。一、决定商品房价格的因素房地产行业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行业,涉及的相关行业很多,对经济的带动作用很强。一般来说房价要与本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水平相适应,超前或落后都不是好现象,都会对国家的经济和社会稳定造成一定的影响,所以对房价的合理性行进分析,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房价是非常必要的。分析房价问题,首先不能脱离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总所周知,我国现实行的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也就是说价格是由市场形成、市场机制调节的。虽然房地产商可以对房价进行自主定位,但是还是得服从市场,不能任意决定房价的涨幅跌落。因为政府会通过宏观调控来影响房价,主要是通过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等间接手段影响房价,也不能直接决定房价。如今我们购买的房屋是商品房,言之商品房,首先得承认它首先是个商品,对于一个商品的定价,首先我们要考虑到其成本价啊,对于房屋来说,就是它的建筑成本以及土地成本,就是买一块地皮的价钱和从这块地上将房子盖起来的费用,其中也包含人工和材料的费用。这是决定房价的基础。其次是开发商的利益和政府的规费,这些费用都是比较有弹性的,开发商和政府都会从自身利益出发定义其中价格。举个例子,如果开发商向银行贷款将建筑工程继续下去,那么,他就要相应地付给银行一定的利息,开发商在对房子定价上也会考虑到这一点,所以房价又会被无形中提高了。除了以上这些对于房价起到直接影响的因素之外,还有几个因素也会间接影响到房价。首先是市场供求关系,学过一点经济学的都知道,一样商品出现供大于求时,价格会相应下降,当供不应求时,价格必然会上涨,并且房价始终围绕房屋价值上下波动。其次,百姓的收入水平高低也会影响到市场需求,既而影响到房价。再次就是市场的竞争。房产开发商之间的互相竞争也会对房价产生影响,当竞争激烈时,就会抑制房价。同样如果购房者之间进行竞争时,就会抬高房价。房价主要是受以上个因素交互作用影响的。所以房价有高有低、有升有降、有涨有落。从长期来看,这些规律的调节必然使房价趋向于均衡价格,大体符合价值。二、对当前房价的分析[国外有个公认的评判标准,商品房的价格应该是家庭年收入的3到6倍。] ①那么我们来计算下上海现在的房价是否合理。根据政府相关部门公布,上海市人均月收入为2000左右。一家三口,那么家庭年收入为72000元,如果按照这个标准来算,显然如今的房价明显过高。那么导致房价过高的原因又是什么呢?其中人为炒作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首先随着国家经济发展不错,加入了WTO,申奥成功,世博会的开办和上海近几年来的发展趋势良好,大量外来人员的涌入,对于住房的需求增加,人们觉得房价上涨是迟早问题,有钱的个人也出现了想买房增值的做法,加上开发商、地方政府、地方媒体、金融机构等形成利益集团进行各种宣传鼓吹,都会导致房价的上涨。况且房地产的开发成本一般都是保密的,购房者根本难以知道房地产商的利润空间有多大,很容易造成购房者的盲目购买行为。在各方面来看,百姓或主动,当然更多地是被动地接受房价过高的这个情况。还要提到的一点是,如今我国现阶段房地产中介也存在着不完善的情况中介机构的资质,从业人员的资格规范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造成该行业的秩序混乱,中介机构不是完全的为购房者服务,更多的自己的利益,饱食其中差价,这对购房者来说更是雪上加霜。在从目前房地产市场出现的问题和国家采取的措施来看,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还是滞后的,虽然对房价的调控中央政府是有很大的决心和很强烈的意愿的,但国家出台政策往往是在问题已经凸现后才制定的,绝大多数采取的是事后控制的手段,政策出台时市场出现的问题影响已经很大,而且已经造成了一定程度的不良后果,控制起来难度也已经加大了。而且从中央政府落实到地方政府往往也是有难度的。试想,房价会影响当地政府的财政收入,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当地的经济发展速度。所以这些都会造成中央政策的失效或打折现象。三、让房价保持相对合理的建议如今过高的房价,给许多购房者带来了很多生活的压力,或是因为高房价而没有能力购买能力而苦闷,或是贷款后住上新房后,成为名符其实的“房奴”,整日背着精神压力为早点还清贷款努力奋斗,却发现清款之日还是遥遥无期。可不可以采取一些措施,让房价保持相对合理,让百姓安心地住进新房子。首先我个人觉得加强房地产市场的规范化建设很有必要。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还很不规范,行业规范,从事房地产行业的公司的资质规定审查,从业人员的资格规定和审查还很不到位,对违反行业规定的房地产公司的惩处没有一个统一的法律规定而且房地产业的垄断性很强。政府在进行防堤建设时可以有意向地让一些国有企业或一些盈利目的不是很强的企业单位开发,这样也有利于通过他们达到调控房地产市场的作用。同时政府可以出台一些相关政策,和对一些原有政策进行改革。可以进行工资制度改革,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公积金的建立和落实切实有效的制定和落实福利住房制度来减轻百姓的住房压力。其次根据实际情况根据不同的收入群体制定房地产政策,应是减少高档住宅,增加中低档次住宅,建造不同的房地产产品以适应各自收入群体的需求。可以多盖些经济适用房,因为济适用房对解决收入偏低的人群的住房问题是非常重要的。在这方面,政府已经出台了一些相关政策了,许多经济适用房已经建成和在建之中,接下来的是对房屋的购买者进行把关,防止一些人利用房价低的优势买多后,再进行转卖,赚取差价,这样真正的经济意义就没有体现在百姓身上。再次要有正确的宣传导向作用。文章前面我提到有些居民想买房增值因为住宅是不动产。况且现在社会稳定国家经济高速发展,升值空间很大。开发商们也正是看准这个时机不断宣传房地产的保值增值功能,诱使购房者买高价的住房。这样不利于让房价保持相对合理。所以政府和主流媒体要正确地宣传和引导居民购房,不要总是宣扬房地产的增值功能多强,正确的引导居民正确的看待房地产的价值,因为人们买房还是主要用来居住,要更强调它的居住功能而不是一味的强调它的增值作用。
工程造价是市场经济环境下市场对工程造价管理的要求, 工程造价的 毕业 论文的开题 报告 的撰写有助于我们更好的开展论文的写作。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工程造价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的 范文 ,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工程造价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篇1 选题背景 自2000年《招标投标法》实施以来,由于与现行招投标监管体制的不适应,各种规避、破坏公开招标的行为和问题时有发生,已经严重影响了招投标的严肃性和公信力,由此滋生的贪污腐败行为严重。国家把工程建设领域作为全国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重点之一,建设系统商业贿赂的过程,就是非法获取工程建设利益优势转换的过程,越是有工程建设利益优势的地方,就越是商业贿赂可能乘虚而入的地方。为保护市场公开竞争机制,规范建筑市场交易行为,促进资源优化配置,保证建设工程的工期和质量,降低工程造价,提高资金利用效益和质量,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特别是防止暗箱操作,加强权力制约,预防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工程招投标已经成为推进现代化建筑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手段,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招投标制度,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强化监督、规范行为,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净化建筑市场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 研究课题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招标文件的现实意义 保证了发包人的利益;有利于降低工程成本;有利于发包人目标的实现;体现了公平竞争的原则;最大限度地避免了人为因素的干扰;有利于施工方在竞争中不断完善自己 招标文件的理论意义 自我国建设领域引入招投标制度以来,工程承发包市场的交易通过招投标活动来实现,就招投标的目的而言,是通过市场交易的方式规范建筑市场,引导建筑市场领域资源优化配置。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招标文件起着重要的作用。招标文件是整个招投标活动开始的基础,是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重点所在,招标文件的编制质量是项目招标能否成功的前提条件。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为进行招标工作所必须的文件。招标文件既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又是招标人与中标人承包商签合同的基础 国内外研究现状 国内当前招标投标工作存在的问题: 1.陪标现象。由于现今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还没有完全从“计划”为中心转移到以“项目”为中心,一些部门滥用权利,将建设工程内定给某些施工单位中标,其他单位只是陪衬;或者是投标人之间进行串标,相互约定提高或压低投标报价,而获取中标资格,使招投标成为徒具形式的空壳,无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转包问题。“转包”现象的存在是现今“豆腐渣工程”存在的一个根源。有的企业中标后,直接转包或违法分包给其他单位,从中收取管理费,以包代管,而对工程质量、安全不从事管理、不负责任。这种转包的现象,使得一些资质不够,没有施工 经验 的企业,进入施工现场,为质量安全问题埋下隐患。 3.评标办法不够科学。目前我们还没有建立起一套科学的评标办法,以至于有些单位,单纯着重报价高低,且整个评分 方法 重定性评分,轻定量评分,专家评标水平和职业素质有待提高。 4.招标代理行为不规范。由于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管方式,已由审批管理依法改变为过程监督,依法登记备案和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招投标工程的操作都由招标代理机构来完成。由于我国招标代理业务起步晚,招标代理市场发育尚不完善,一些相关的配套制度还不健全,致使一些代理机构在实际工作中缺乏自律,步入误区,甚至出现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其次对于代理机构的工作成果,还没有一个很好的可操作、量化的评价标准。 国外招投标现状 在国外招投标主要体现了公开竞争的原则。针对这一原则采取了相应的 措施 。 1、坚持公开招标制度。欧盟、美国、英国、意大利、瑞士等国都规定使用公共资金必须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实行招标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开竞争原则能够有效贯彻。 2、明确招标步骤和程序。有标准的招标公告格式、标书格式、规范和合同样本,对招投标的管理人员进行定位,确定不同的人员在招标过程中的工作范围。 3、明确强制招标的主体范围。强制招标。任何政府部门、机关的主体范围包括三类:第一类是政府及所属机构或任何下属机构,除法律规定外,都应当实行招标采购。第二类是为公共利益而设定,受国家资助的机构。第三类是由政府机构授专营权的公用企业或者属于具有自然垄断性质企业。 4、明确强制招标的限额。世界各国和国际组织关于物质采购和工程,服务项目招标,都有限额规定。低于限额的可以不招标。 5、明确招标方式。主要有三种:a.公开招标,也称“无限竞争性招标”;b.选择性招标,也称“有限竞争性招标”;c.限制性招标,也称“单一招标”,对那些没有人应标的特殊项目,选择有条件的一两家企业参加。 6、明确招标信息的发布。规定招标信息发布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发布招标公告,要对投标者进行资格预审的,要公告审查标准和程序:二是提供招标文件:编写投标文件的说明;投标者为证明其资格而必须提交有关的资料;提交投标担保的要求;开启投标书的时间、地点和程序;对投标的评审程序和确定中标的标准等等。 7、明确评标和中标的标准。评标要求客观、公正、公平、公开,防止串标,防止不公平交易。中标标准主要有两条,在保证招标项目质量的前提下:a.标价最低的投标中标;b.最低的中标。 研究内容的主体框架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或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或投标邀请书(代资格预审通过 通知书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或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方法正文部分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1.工程量清单说明 2.投标报价说明 3.其他说明 4.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第二卷 第六章图纸 1.图纸目录 2.图纸 第三卷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一节一般要求 第二节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三节适用的国家、行业及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 第四卷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参考文献 [1]2013-2018年宿迁房地产行业发展前景分析及投资风险预测报告,国家市场调研中心。 [2]王俊安.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 [3]顾永才、田元福.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科学出版社。 [4]刘尔烈,朱建元.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与投标[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0. [5]扈纪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释义及实用指南[M].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2. [6]曹富国.中国招投标法原理与适用[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2. [7]李运东.我国现阶段建设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西南交通大学,2012 [8]Griffith,A.andWatson,P.ConstructionManagement:PrinciplesandPractice.PalgraveMacmillan,Basingstoke,2004 [9]IEVY,S.M.ProjectManagementinConstruction(3nd.).NewYork:McGrawHill,2000 [10]危道军.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实务,-2版,北京:高等 教育 出版社,2009 [11]陈旭、陈锦铭.建设工程招投标实务一本通,徐州: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2010 [12]黄景媛.工程施工招投标[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5 [13]杨树清,武育秦.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M].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03 [14]FIDIC.ConditionsofContractforconstruction.1992 [15]刘黎虹.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8 本课题要研究或解决的问题和拟采用的研究手段(途径): 一、本课题要解决的问题 1、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2、清单模式下投标报价的影响因素和以及策略选择。 3、投标保证金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二、本课题的研究手段 1、现场调查:去施工现场调查工程的施工状况以及相关资料 2、文献调查:调查相关文献 3、询问管理人员和工人:询问各分部分项工程的相关人员的工程施工情况 三、技术路线 20XX年1月7日至1月12日:下达毕业设计任务书 20XX年3月3日至3月13日:开题并完成开题报告 20XX年3月14日至4月16日:毕业设计初稿 20XX年4月17日至4月22日:中期自查、检查 20XX年4月23日至5月13日:修改设计并定稿 20XX年5月14日至5月22日:整理、装订及装袋 20XX年5月21日至5月25日:成果批阅,毕业设计答辩 工程造价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篇2 一、选题的目的,意义及国内研究的现状 1、选题的目的、意义 工程项目造价控制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一个核心部分,贯彻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是在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招投标和施工阶段中采取有效措施,把工程项目建设发生的全部费用控制在批准的限额内,并随时纠正发生的偏差,以保证投资估算、设计概预算和竣工决算等管理目标的实现,以求在建设过程中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获得更大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基于工程项目投资运动的特点和运动规律,工程项目投资的控制涉及到方方面面,其基本控制原理为:全过程、全方位的控制;不同投资主体的控制;合理设置控制目标;以主动控制为主、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控制。 谈到工程项目的造价控制大家首先想到的是预决算,的确,就目前国内的体制和现实来看工程造价是工程造价控制的主体工作即预决算人员根据已经确定的施工图计算工程量、编制施工图预算,或在施工结束后根据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以及现场施工签证记录等资料编制竣工决算。这固然是必要的、有用的,但也要看到,当预决算人员编制施工图预算或竣工决算时,建设方案和设计图纸都已经是确定了的,而施工是以按图施工为原则,那么这时预决算人员所做的工作只是计算设计变更所产生的费用变化以及防止高估冒算,如果在一开始经济上的决策就是不合理的,决策存在失误;再是如果设计方案在技术上存在错误或是不可行的,则预决算人员也无能为力,也就是说现行体制下,预决算人员的编审工作只是事后算账,只能消极地反映已完工程量,只能被动地反映设计和施工,这显然是片面的、不够的,因此,必须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进行全过程监控。 2、研究现状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程造价行业一直不断的进行着改革,以便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尤其自加入WTO我国造价行业面临更严峻的国际形势,所以更要不断的进行调整已达到国际标准。 我国现在造价行业是从20世纪50年代起的,借鉴前苏联经验,逐步建立起适应当时计划经济需要的概预算定额制度,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均由国家统一规定,传统的概预算定额作为建设工程造价定价依据,对我国加强计划管理,减少投资浪费,多、快、好、省地建设国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进入90年代,我国逐步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经济结构也日益复杂,原有的计价方式已不能满足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为此,我国对建设工程造价定价办法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如调整工程价格的费用项目,修订有关的费用、利润、税金计算标准,取费改按工程类别计取等等。以至到现在实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适应了工程招标投标和由市场竞争形成工程造价的需要,推进了我国工程造价事业的发展。它计价简单、真实,由于是直接利用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企业清单定额”,减掉了采用传统定额的中间转化环节,有效降低了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难度和社会成本,由于无论是在消耗量方面还是在人材机价格方面都和企业甚至是目标项目的具体状况高度一致,因此“企业清单定额”这种立体动态的特征能够真实反映企业的个别成本,这显然较利用反映社会平均成本的定额来计价更真实。 当然其中也存在这一些问题,由于目前建筑市场不够完善,特别是投资体制的原因以及投资代理人行为的不规范,一些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投标的项目,“中标价”并不是一定是真正的市场竞争价。不过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完善,相信清单计价将成为建筑市场的主要计价方式。 3、创新之处 (1)设计阶段的创新实行限额设计 所谓限额设计就是按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投资估算控制初步设计,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总概算控制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同时各专业在保证达到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按分配的投资限额控制设计,严格控制不合理变更,保证总投资额不被突破。分解投资和工程量控制是实现限额设计的主要方法。 (2)施工阶段的创新 ①格审核工程施工图预算 根据施工图设计的进度计划和现场施工的实际进度,及时核定施工图预算。对于预算超出相应概算的施工图设计部分,要加以详细分析,找出原因,并及时与项目负责人沟通,调整或修正控制目标,对工程造价实施动态控制。 ②通过招标竞价择优分包商和材料供应商 在工程建设中,有些特殊专业工种不得不委托专业施工单位承担,如变电所安装工程、通讯工程、绿化工程、消防、门窗安装、装饰材料等,多采用背对背招标竞价的方式,确定专业分包单位或产品供应商。 二、论文研究内容(提纲) 第一章绪论国内外造价控制现状 1.我国工程造价的形成与历程 2.研究的现状 1.1国内造价控制的现状 1.2国外造价控制的现状 3.当前国内造价控制存在的问题 第二章参与和参加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重要性 1.工程造价控制模式与控制理论 2.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的必要性 3.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工程造价控制 第三章工程造价发展过程中的问题 1.合理低价 2.关于工程质量与工程造价 第四章如何有效的对工程项目进行工程造价控制 1.投资决策阶段控制 2.设计阶段控制 3.招投标阶段控制 4.施工阶段控制 第五章结束语 三、参考文献 [1]牛永科浅谈施工企业的工程造价管理科技信息学术版。2007(6) [2]傅勤煜浅议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2005年第5期48—49页 [3]张纯林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招标阶段工程造价管理机场建设。2006(4) [4]梁振辉,王欣,王者永等招标评标方法的探讨。青岛建筑工程学院学报,2003,24(4):16—18页 [5]__鼎,齐伟峰工程项目成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J].河南交通科技,2000,(2):60-62页 [6]赵美云浅谈国外工程造价管理山西水利科技2000年11月增刊(总第136期)108-109页 工程造价毕业论文 《智能化建筑电气节能工程设计的问题》 随着我国智能化技术的不断创新与发展,建筑领域在技术革新与优化的过程中越来越注重电气节能方面的设计与研究,如何进一步提升建筑电气节能工程设计工作的质量,逐渐成为相关部门与技术研究人员需要关注与解决的重点内容。本文主要对智能化建筑电气节能工程的设计工作进行深入探究,通过深入探讨智能化建筑电气节能工程的优化设计途径,为我国今后的建筑电气节能工程建设提供可行性参考。 1智能化建筑电气节能工程设计的意义 通过对我国电气节能工程的发展情况进行探究可知,国内的智能化建筑电气仍旧停留在水平较低的初步发展阶段,在节能工程的实施与开展过程中仍会导致诸多能源消耗问题,严重削弱了建筑电气节能工程的有效性与科学性[1]。近年来,我国建筑行业在不断创新与发展的过程中也逐步开始认识到建筑电气节能工程的重要性,智能化的建筑电气节能工程逐步开始被人们所应用[2]。 通过对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模式继续分析可知,国内建筑行业的能源消耗在我国各种能源消耗行业中占有主要位置,通过大力发展智能化建筑电气节能工程,是实现建筑行业优化与改革的重要举措,更是实现电力行业可循环发展的重要关键。智能化建筑电气节能工程作为我国现代化的一种建筑电气工程技术,在实施与开展的过程中能够充分展现出现代化、智能化电气控制与管理技术的应用优势[3]。通过对智能化建筑电气节能工程设计工作进行更好的优化与完善,使我国建筑电气节能工程在今后的实施与开展过程中能够发挥出更大的实际效用。 2 智能化建筑电气节能技术中存在的问题 2.1现今的智能化建筑电气节能技术存在漏洞与不足 通过对我国现阶段实践运用的智能化建筑电气节能技术进行分析与研究可知,在国内环境中被逐渐广泛运用的一些智能化建筑电气节能技术及使用设备,或多或少的都存在技术上的漏洞与不足,各种使用设备缺乏相应配套性,致使智能化建筑电气节能技术在运用过程中无法达到工程施工的实际需要,致使智能化建筑电气节能工程的效率无法达到最大化,进一步削弱了智能化建筑电气节能技术的有效性。智能化建筑电气节能设备在总体上来说还是比较先进的,但是,技术设备上存在的漏洞与不足却大大降低了技术设备的节能效果,致使设备在应用过程中难以达到最佳效果,最终还是消耗了大量的电能。 2.2智能化建筑电气节能技术在设计阶段缺乏整体性与统一性 在我国建筑电气工程的施工过程中,节能技术实施与开展的关键就在其整体性与统一性,应用技术在实施过程中如果不能满足各类设备的实际需要,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如果不能达到最大的运行效率,那么就会出现能源损耗,致使智能化建筑电气节能技术的科学性与有效性被大大削弱,导致大量资金在投入后无法取得满意的成果,进一步降低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的质量。 2.3智能化建筑电气节能技术缺乏安全监控 通过对我国智能化建筑电气节能技术的应用情况进行分析可知,国内的电气工程师水平有限,在实施与开展智能化建筑电气节能工程设计工作时,往往无法有效对智能化建筑电气节能技术进行监控,致使智能化建筑电气节能技术的安全性逐渐成为设计师与技术人员需要关注的重点问题。 3智能化建筑电气节能工程设计的具体措施 3.1建立完善的控制管理方法 为了更好地实现智能化建筑电气节能技术体系,通过建立完善化的控制管理方法,使智能化建筑电气节能工程设计工作能够在优质化的实践环境中得以开展和完善。实现智能化建筑电气节能控制体系的优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内容:第一,设计人员应当注重对智能控制策略进行编排与设计,结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中的实际情况,在符合我国现行施工管理条例的情况下,进一步提升电气节能工程控制与管理的质量。其次,施工管理部门还应实施智能化数字控制体系,通过对智能化建筑电气节能工程设计工作进行在线监控与管理,遵循节能工程设计工作安全性、节能性、环保性与适用性的基本原则,进一步降低智能化建筑电气节能技术设备出现漏洞与问题情况的可能性。 3.2注重智能化建筑电气节能技术实施的统一性 在开展智能化建筑电气节能工程的设计工作时,技术人员应当结合建筑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在开展电气节能技术应用的过程中全面提升智能化建筑电气节能技术设备运行的效率,使更多的智能化建筑电气节能技术设备能够被建筑电气工程施工所应用。设计师还应充分发挥自身的工作效用,根据建筑电气施工不同环节的相应要求,针对性的将不同的智能化建筑电气节能技术设备调配到相应施工区域,尽可能的提高智能化建筑电气节能技术设备在实践环节的应用效果,使智能化建筑电气节能技术在建筑施工过程中能够充分发挥出最大的节能效果。 3.3注重建筑电气质量的安全性监控 在提升智能化建筑电气节能工程设计工作的安全性时,设计师与技术研究人员应当进行多方面的节能优化,在注重智能化设备运用的同时,采用现代化的智能监控设备构建完善的监控体系,例如,使用视频监控体系、入侵报警体系、数字网络视频监控技术与门禁控制体系等,通过运用现代化的智能信息化监控与管理技术,使智能化建筑电气节能工程设计工作能够在实践环节发挥出最大的节能效果。 4结语 综上所述,智能化建筑电气节能工程的设计工作是我国建筑电气节能环保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有效保障,值得相关部门与技术研究人员加以重视。 猜你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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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和“标”这两个字不一样
竟价指的是一样东西或一个项目大家只是用出价的方式想要得到他,而不考虑得到后的后续工作。竞标是通过计划书和价格方面等资料让甲方满意的方式。1、价格不同询比价是通过询价方式后取最低阶,而竞价是通过现场或邮件方式报价取最高价,招标则是根据双方的约定来采取合适的价格,通常的价格为标底价格。2、阶段不同询比价是通过简单的询问来实现对价格信息的获取,而竞价是一种销售或采购对信息进行获取,招标则是利用信息的最后阶段。3、标准型不同询比价是简单询问,不正规,而竞价和招标比较正统,由正规公司或者单位对其进行活动的举行。扩展资料:关于竞价的小资料:1、竞价挣钱相对来说比较快,主要都是现金交易,当天就有收入,做竞价最简单的方式就是复制别人的成功。2、通常别人不会告诉他做什么产品,那么就需要主动积极的去交往他们,每个人交往都有自己的标准,要想真正的发展,就要放下架子,丢弃羞涩,才能做大,做强。3、做竞价,开户资金各地都不同,详情可以咨询各类竞价推广平台的客服人员。4、启动资金是创业过程中最次要的一个环节,所以不要拿钱说自己的困难。5、一个人在一个圈子里能不能发展起来,知识和努力程度都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就是人际运营能力。6、做竞价最大的特点,那就是现实产品在网络中的销售,其实网络仅仅是一个广告媒体而已,所以核心还是看综合的商业眼光,情商,产品包装能力,市场把握能力,相对来说,对网络知识的要求是最少的,对商业能力要求却是最高的。7、对于竞价的产品要有一个好的内容展示,着陆页面要吸引人可以考虑做成专题页面。其次对于带来的顾客,一个好的客服是成功的关键,竞价负责带来意向客户,客服负责引导客户消费。任何产品,只要能找到网络销售的方式,就是暴利的。
竞价就是大家就一个项目各自报价,谁的价格低谁就有优势。竞标是个整体的概念,竞标就是竞争取得这个标的,就是获得最终的胜利,击败对手。竞价只是竞标内容中的一项。
法律是社会社会的习惯和思想的结晶,政治与法律之间相互联系。这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法律的政治论文2000字 范文 ,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摘要】近年来群体事件频发,这些事件等都在舆论和民众的强烈关注之下,暴露出了执法经济、程序违法、监督机制缺失等问题,但 文章 认为上述部门如此肆意妄为的根本原因乃在于执法人员法律信仰的缺失,法律工具主义、法律虚无主义观念盛行。当务之急是要培育官员对法律的信仰,法学研究应直面中国现实,增进公民对法律的信任,奠定全民法律信仰的基础,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积累理性基础。
【关键词】群体事件;信任法律;信仰法律;法理分析
近年来群体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都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事发后各地出现的“奇招怪招”更是为这些事件增添了一份戏剧性的色彩。然而,在这种看似“幽默”的民众反应之中,我们看到的是社会道德面临的颠覆性挑战,政府的公信力、法治的尊严在有关机关的“执法”行为面前显得如此苍白无力,我们似乎听到了什么轰然倒塌的声音。在痛心疾首之余,我们更需要做的是冷静分析这些事件背后折射出来的深层次社会矛盾,探究这些执法人员如此“无法无天”的根本原因,从源头上杜绝此类事件的再度发生。
一、“群体事件”一一折射出法律信仰的失落
事出必有因,任何事物都不会孤立凭空地出现,以钓鱼执法事件为例说明,此事件也是如此。可能大家对钓鱼执法事件的关注多集中在其负面效应上,但客观而言,这种不正常的执法手段也是在应运交通执法部门在查处黑车上的困难而生的。由于打击黑车证据难固定、处罚难度大,执法部门采取一些非常规的执法手段本无可厚非,但是,像“钓鱼执法”这样的执法方式已经被严重扭曲、异化了,“钓鱼”已经不是为了执法,而成为执法机关完成指标、“创收”的手段。本应带头执法的行政人员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我们的法律何在?不可否认,执法经济、不当的行政指标、行政监督缺位等体制性因素是一方面原因,但这些都是表象,问题的症结在于当下行政执法主体缺少对法律最基本的敬畏与虔诚,把法律当成了获取本部门利益的工具。在有些地方和部门,法律被束之高阁,取而代之的是部门的政策和领导的批示。行政执法人员守法意识淡薄、规则观念不强,这反过来对公民法律信仰的培育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出现了一个法律信仰整体性失落的局面。
二、政府官员的法律信仰与普通民众的法律信任
由于种种因素的制约,中国民众法律信仰的缺失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是,在这里并不想过于强调普通民众法律信仰的问题。诚然,法律信仰十分重要,因为只有物质的、制度化的“硬件”系统而缺乏相应的精神意识、观念、情感等“软件”系统支持的所谓“法治”,不是真正的法治,它只有法治的外表和骨架而没有内在的灵魂。但是,在我国现阶段的情况下,谈全民的法律信仰还是一个十分虚妄的问题。且不论我国现在法律制度的“硬件”建设还处在一个较低的水平,就民众的内心感受而言,对于法律,他们连最基本的信任都尚未建立,更遑论更深层次的信仰问题。因此,当务之急是要建立起民众对于法律的信任,而这,就要建基于政府官员尤其是执法人员对法律的信仰之上。信仰法律在现阶段只是对政府官员的要求,现实地说,也只能是对官员的要求。公民的法律信仰的养成只能是我们的一种美好的希望与期待,但是,在官员尤其是执法人员基于对法律的虔诚信仰而将其内化为自己遵守法律的行为动机的同时,就能增进公民对法律的信任,进而有助于公民法律信仰的形成。
(一)政府公务人员――树立对法律的信仰增进法律信用
法律信用是一国信用的组成部分,法律信用是一国法律及其有效实施的逻辑延伸和必然结果,是法律被严格实施和遵守的“言行一致”的信用度,是通过法的客观运作所不断彰显的实际有效性服从而赢得人们对法律的主观信任感。它强调法律规则通过自身的“言行一致”、“令行禁止”等客观性和确定性来赢得人们内心的确认,也就是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如果法律没有信用,人们就不会相信更不会尊重和遵守法律,法律的应有功能就不会得到发挥而最终只能成为白纸一张而已。法律信用贯穿于法治的各个环节。法律制度的合理与完善是其可能获得民众信任的基本前提,但是对于法律信用的培育而言最重要的还是执法信用。因为法律制度跟人不一样,它们自身不能直接成为信任的目标,从严格意义上讲,只有执法者的行为才能被信任,人们是通过对执法者多次执法活动表露的认可进而对法律产生信任的。因此,执法者尤其是行政执法人员能否率先垂范、严于律己以提高自身的执法素养是民众能否对法律产生信任的关键,直接影响到整个社会的法律信仰能否生成。实践中,我们国家无法可依的局面已经大为改善,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日益凸显,甚至执法人员带头违法。像上海钓鱼执法这样的恶性事件只是目前我国严峻的行政执法形势的冰山一角,现实中执法人员知法犯法、“监守自盗”的现象比比皆是,这是对正义之源头活水的玷污,使法律本身所追求的公平、正义、自由等价值荡然无存,长此以往,结出的必然是法律不被信任进而无法被信仰的恶果。要根本改变政府官员的法律工具主义、法律虚无主义以及官本位等严重违背现代法治精神的错误思想,解决之道就是让官员尤其是行政执法人员建立起对法律一种虔诚的信仰。政府官员对法律要有一种发自内心的真诚的信仰,基于此而对法律产生归属感与依恋感。只有在这种类似于宗教信仰般的法律情感氛围中,法律才能最终找到自身正当性与合理性的真正基础和根源;也只有在这个基础和根源当中,法律才能获得真正的、有社会普遍感召力的神圣性。依法行政就不会仅仅是一句流于表面的 口号 ,而是每个行政人员自觉的行为,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等要求就能得到最彻底的贯彻执行,因为它们不再是一种外在的约束,而是内化为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出发点。
(二)法学研究――应当直面中国的法治实践现实
正如顾培东教授所言:“近些年,中国法学正依循着知识一一 文化 法学的进路前行,法学研究越发成为疏离社会现实而自闭、自洽和价值自证的文化活动。受此影响,中国法学对法治实践的贡献度和影响力正不断减弱。”形成这种状况的重要原因之一是,中国法治实践并不完全符合法学人对法治的愿望和期待,从而导致一部分法学人放弃对法治实践的关注和参与。中国实行法治的主要难点在于,传统法治理论以及西 方法 治模式中被认为具有普适性的某些原理、原则以及制度遭遇到中国具体国情的挑战。因此,中国法学应当立基于法治的中国因素,直面中国的法治实践,对在中国这片土壤中如何实行法治做出自己的回答,为中国法治的创造性实践提供应有的智慧。 (三)公民――从法律信任到法律信仰
法治秩序的建立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在建立法治秩序的过程中,执法者的行为备受公众关注,也最有可能影响公众的法治观念。执法者严格公正的执法行为,所树立起的不仅仅是执法者的权威和形象,更是法律的权威和形象。当一个执法部门为了私利而“执法”,特别是引诱守法者违法时,社会就会对法律产生强烈的质疑。执法者所影响的不仅仅是这一部门的形象,更影响了法律的形象,动摇了人们心中的法治观念和信心。因此,只有行政执法人员内心对法律保有一种虔诚的信仰、自觉尊重和认同法律,将法律内化为自己的 思维方式 与行为方式,才能真正做到依法行政;而在每一次的执法活动中,就能通过守信效应的彰显而逐步赢得人们内心对法律的肯认,对法律的信任就会在这一过程中不断积累而逐渐地养成。在这一基础上我们才能讲公民法律信仰的问题。因为没有基本的法律信任是不可能奢望法律信仰的。信仰是信用得以强化的必然结果,在人们对一事物毫不怀疑相信的情况下信仰才能得以形成。试想连最起码的信任都没有,怎么可能会产生强烈的信仰认同?所以,在对待公民的法律情感的问题上,我们不能因为法律信仰的重要性而忽视最基本的法律信用的建立;不能混淆强调客观有效性的法律信用与注重主观认同性的法律信仰,而在空洞的理论层面上寻求达到法律信仰的路径。法律信用是生成法律信仰的现实基础,法律信用的建立过程也就是公民对法律信任感不断强化的过程。其实,20世纪90年代以来法学界对法律信仰的考问,很大程度上源于对于现实法律无效的苦恼,与其说是法律“信仰”危机,不如说是法律“信任”危机,这种危机尤其在执法人员枉顾法律、违法行政时体现出来。
由此可见,对于我国目前的现实状况来说,优先重视和解决的应该是法律信用的问题,法律信用问题不解决就不可能达到法律信仰。法律信用的缺失已经成为我国目前法治建设中极为严重的现实问题,严重影响我国法治的进程甚至葬送多年来法治建设的已有成果。试问中国还能经受几次上海钓鱼执法这样的考验?为了一己之私设置圈套陷害守法百姓,为了罚款而罚款。面对这样一种严重滥用公权力的行为,怪不得有网友大呼这哪里是秉公执法,简直就是为了罚款不择手段,是赤裸裸的“权力栽赃”和“公权抢劫”。长此以往,公民如何相信政府、如何相信法律?而在培植公民对法律信任的过程中,国家权力是否合法、公正地行使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在一个国家公权力经常被滥用、执法人员带头违法的社会中,公民绝不可能相信进而信仰法律。因此,为了培植公民对法律的信任感,国家公权力必须正常行使,执法人员必须严格依法办事,这要求执法人员对法律保有一种虔诚的信仰,只有如此,才能从根本上杜绝执法经济的无形吸引、法律工具主义的错误引导,才能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公民在对法律信任的基础上,我们才有资格谈论公民法律信仰的问题。在上海钓鱼执法事件中,我们付出的社会成本无疑是巨大的。不仅破坏了法律的严肃与公正、破坏了社会对法治的信仰,而且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撕裂了社会成员间基本的和谐与互信,使社会公德每况愈下,人们的善良、同情、友爱之心被迫穿上了自我保护的盔甲,使社会上的弱者再也得不到人们的同情和帮助。这一事件反映出来的实质在于行政执法人员缺乏对法律的信仰,法律工具主义、法律虚无主义盛行,进而严重影响到普通民众对法律的信任,影响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当务之急是要培育政府官员对法律的信仰,尊重法律,严格依法办事,树立法律的至上地位,从而建立法律信用,增强民众对法律的信任感,在此基础上,全社会的法律信仰才能得以建立,像钓鱼执法等这样的“荒诞”现象才能从根本上杜绝。
摘要:法律移植作为作为一种推进法制现代化发展的主要途径,其重要性和必要性不言而喻。在法律移植中隐含着不同不同文化之间以及传统与现实之间不断碰撞和融合的过程,因此比较分析不同国家与地区间法律文化的差异对更好地完成法律移植这项工程是非常必要的。文章从比较法律文化的必要性入手,进而分析了中西方法律文化的主要差异,最后提出了对当前法律移植工作的几点建议,希望法律移植的顺利进行并最终实现法制现代化发展的目标。
关键词:法律移植 法律文化 比较法学
法律移植作为作为一种推进法制现代化发展的主要途径,其重要性和必要性不言而喻,但法律移植不仅仅是将先进地区的法律移植到落后地区这么简单,它还隐含着不同不同文化之间以及传统与现实之间不断碰撞和融合的过程。因此,在探讨法律移植这一重要论题的过程中,不得不重视不同国家与地区之间的法律传统及法律文化差异,只有在充分认识和仔细分析了不同法律文化之间的差异后才有可能顺利进行法律移植并最终实现推进法制现代化发展的目标。
一、为什么要进行法律文化比较
所谓法律移植,正如有的学者所概括的,“ 在鉴别,认同,调适,整和的基础上,引进,吸收,采纳,摄取,同化外国的法律包括法律概念,技术,规范,原则,制度和法律观念等,使之成为本国法律的有机组成部分,为木国所用。”但是法律移植并不是简单地引进或者借鉴发达地区的法律就可以高枕无忧了, 反思 我国已经发生的各种法律移植,我们会发现在这种法律运动与发展的活动中有成功也有失败,因此在法律移植过程中对于如何进行移植进行深入的思考与分析是很有必要的。
当前中国所进行的法律移植属于移植中的异体移植,较之于经济文化政治处于相同或基本相同阶段和发展水平的国家或地区间的法律的相互借鉴吸,以致融合与趋同,如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间的法律技术的借鉴,我国作为一个落后的发展中国家直接采纳移植发达国家或地区的法律,难度显然要大得多。原有的法律制度解体后,新建立的法律制度由于种种原因,特别是观念上的不认同,使法的效力难以实现,有的法律制度受到质疑,有的法律制度甚至受到抵制。面对这样的困境,不少学者提出要重视本土资源,尊重我们原有的传统与习惯法。但是在关于探寻本土资源的这条道路上,同样困难重重。在如何界定传统与习惯的问题上至今还有很多争议,而将习惯与传统坚持到什么程度也是值得探讨的。因而法律移植方而困扰最大的便是:一方面,认识到必须注意本土资源;另一方面又不能从本土资源找到一个合适的切人点,全盘移植西化的道路又走不通,因而无所适从。在面对这样的困境时,我们不可能选择逃避或放弃,虽然不可能达到移植进来的法律与我们原有的社会环境完全融合,但是努力缩小这种差距是大有可能的。要做到这一点,最先决性的条件就是要充分了解法律在我国的和国外的发展历程和当前状态,在这其中法律文化又是最具有代表性的一个领域,因此,法律文化比较是我国进行法律移植必不可少的一个步骤。
二、中西法律文化比较
1、伦理化的中国法律文化
所谓中国传统法律的伦理化,并不是说中国法律的全部规范为伦理,而是强调儒家的伦理原则支配和规范着法的发展,儒家的伦理精神渗透了法的全部内容。在青铜时代,法律与宗教伦理并无严格区别,至春秋战国时期,法律与宗教伦理有了一定的分离,但从西汉开始,法律与伦理之间又开始融合,之后儒家的原则和精神逐渐影响着法律的演进与发展,到隋唐使中国法律彻底伦理化,这一情形一直到清末都未变化。中国传统法律伦理化的影响极其广泛,我们可以再传统中国法律文化的各个领域中观察到它的表现,也可以在每一部法典甚至每一法律条文中,体察到伦理精神和原则的渗透。中国传统法律的伦理化具体表现为四个方面:第一,在国家政治领域表现为君权至上和中央集权,从北宋开始这种趋势不断加强并于明清到达顶点。第二,在家族与社会领域表现为族权与父权的延伸和扩张,在传统中国社会,无论是国法还是民间习惯法都给予这两项权利特殊的保护。第三,在经济财产方面,传统法律遵循礼的要求强调重义轻利,往往将对私人财产的保护置于公益及道德之后。第四,在人们的社会地位和生活方面,传统法律依据儒家理论,竭力维护等级特权制度。伦理化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是特定政治、经济、文化以及历史传统等条件综合作用所形成的,这种文化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当时社会的发展,是传统中国社会中合理又合适的一部分。同时还有一点我们不能不注意到,传统的中国法律走的是一条兼具理性和人文色彩的道路,虽然以现代观念来看,它对人性的扼杀是无可置疑的,但是传统中国法律中“仁”的因素,如对老弱病残妇幼者实行怜悯的规定,对死刑特别慎重的会审制度等,这对机械化和功利化的现代社会及其法制来说,未尝没有一点积极的启发意义。
2、带有宗教性的西方法律文化
在西方,宗教对法律有着深刻的影响,然而这种影响不论是在深度上还是在广度上都不能与中国法律受到儒家伦理的影响相提并论。因此,相对于中国传统法律的伦理化,西方法律只是具有宗教性,而没有达到宗教化的程度。这里所说的宗教指的是____,它是唯一一个对整个西方法律产生巨大影响的宗教。所以,西方法律的宗教性实际上是有关基督____方法律的影响问题。
关于____对西方法律文化的影响,沃克是这样论述的,“这种影响至少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第一,它对自然法的理论产生了影响;第二,直接提供经过整理,并已付诸实施的行为规则;第三,强化伦理原则和提出一些基本依据,以支持国家制定法或普通法的规则;第四,在人道主义方面影响法律,包括强调个人的价值,对家庭成员及 儿童 的保护、生命的神圣性等;第五,证明和强调对道德标准、诚实观念、良好的信仰、公正及其他方面的支持。”除此之外,基督____是西方国家的国教或主要宗教,大多数立法者、法官和法学家已普遍接受和持有新教的信仰,其普遍观念,如个人的价值、尊重人格等,对西方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已产生相当的影响。还有,在近代西方法律学校的建立、法学 教育 和研究的兴起与传播方面,也发挥了不小的作用。
三、比较法律文化对法律移植的启示
在比较了中西法律文化的差异后,如何才能在今后的法律移植工作中保证移植的效果呢?下面,将法律移植过程中应当注意的方 面试 论如下:
首先, 法律的移植是法律原则的移植。原则, 拉丁文为语意为开始, 起源, 基础。法律原则指构成法律规则之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基础性的原理和准则。它分为政策性原则和公理性原则。政策性原则与国家的实际相关。公理性原则是从社会关系的本质中产生出来的, 并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从而被奉为法律之准则的公理。它是各种不同性质法律之间得以沟通并以之得以实现认同的文化因素的核心。较之于移植适应特定生活习惯及社会背景的法律规则, 从而对木土社会进行削足适履的改造与整合而言, 原则的移植更有利于维护法律体系的稳定性一致性, 更有利于弥补法律的漏洞, 起到提纲挚领的作用。同时, 原则确立后, 新的规则与制度得以因此建立, 从社会实际出发, 它的成果与效力都是可取的。
其次, 从技术层而考虑, 移植法律概念的接受,有一个表达方式的转化过程。即由一种语言思维方式想另一种语言思维方式的转变。要达到精神层而的认同, 首先必须在技术层面应以本民族的语言方式表达出来。用本民族已经有的概念经输人新的内容而表达新的内涵是文化吸收的重要途径。法律术语的翻译固然应该严谨, 但生硬到连专业人士都搞不懂的话, 其效果可想而知。正如语义分析法学派所认为的, 对概念的提炼, 阐述, 通过分析其要素, 结构, 语源, 语境, 语脉, 从中央到地方寻求合理的符合时代精神的民族文化的能使人们形成共识与可接受的意义。只有这样,才有肯能个将移植来的法律内化为我国文化的一部分。
再者, 法律的移植应处理好与 传统文化 的关系。尽管对于文化及法律文化并没有一个通行的说法,但有一点可以确定, 即它对于民族心理的形成与维系具有巨大的作用, 产生重要的影响。它的改变过程是自然演进的。时至今日, 宗教在西方社会仍其有重要影响。法庭作证是手按圣经并不是形式, 而是基于一种信仰。比较而言, 我们对自己的传统的态度是不明智的。儒家思想把道德置之法律之上, 对法律的发展产生了消极的影响, 但无论如何不能否认道德与法律之间的密切关系。对于传统道德文化应采取批判地继承的态度, 取其精华, 弃其糟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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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人们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法律是维护秩序,规范、调整人们的思想和行为的重要手段。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法律论文 范文 8000字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析宪法在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
论文摘要:依法治国就是依完治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规定了整个国家的基本制度和法律运行机制,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加强宪法的实施,必须改进全社会的宪法观念,加强宪法的宣传,宪法实施的监督,宪法的司法化等工作。
党的十七大 报告 强调“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落实,全社会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依法治国,概括而言,就是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来治理国家,管理社会事务,就是依宪治国。这是因为以宪法为最高法的完备而优良的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的基础。
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一)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
法律效力是指法律借助于国家权力所具有的强制力和约束力,它的高低、大小是衡量一部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地位的重要标志。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已为世界上各成文宪法国家所公认和接受。如日本国宪法规定,宪法为国家最高法律,凡与宪法条款相冲突的法律、法令、诏敕等一律无效。这说明:第一,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依据和立法基础,没有宪法依据和宪法授权,则不能制定法律;第二,即使其他法律有宪法上的立法依据,但其内容和精神也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条文相抵触,否则无效或部分无效;第三,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遵守、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我国现行宪法也规定了自身最高的法律地位。
(二)宪法规定了法治匡f家的基本制度。
宪法规定的内容是国家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的基本原则。例如我国现行宪法包括四个修正案
(1)全面、准确地体现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规定:“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杂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发展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而“—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即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是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的核心内容。
(2)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就是我们的国体,它确定了我们国家的性质和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但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而百分之八十的人口是农民,还有其他劳动人民,把国体确定为“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更加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
(3)规定了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我们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定为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从中体现出我们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4)规定了我们国家在政治、经济、 文化 等方面的基本制度。再如美国1789年宪法第一条就规定了代议制度,其中包括美国国会的组成、职权、活动原则及其与总统、联邦法院的分权制衡关系等等。
(三)宪法规定了整个国家的法律运行机制。
宪法规定了宪法和法律的监督、解释体制。我国宪法在 总结 建国以来的实施 经验 和吸收各国宪政发展长处的基础上,确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宪法的实施,这既保证了“议行合一”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贯彻执行,又兼取特设专门机关监督的优势,使宪法实施的监督真正落到实处。国家立法机关所制定的一般法律以及其他国家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必须遵循宪法,同宪法的原则精神相符合,否则势必会损害国家的根本利益,影响国家的法治建设,因此,各国宪法对于宪法实施的监督都做了规定。如,我国宪法就明确规定由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宪法实施。
(四)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基本权利表明了公民在—个国家中的宪法地位,是公民行为合法性的依据。自宪法产生以来,公民的基本权利就是宪法的一项最重要、最基本的内容。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现行宪法总结历史的经验和教训,对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作了广泛的、充分的规定。首先强调了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是我国公民的一项权利,也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一条基本原则。还规定了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人身权利和自由,社会经济权利,监督权,老人、妇女和 儿童 等特定主体的权利等等。
我们不但在宪法中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而且在许多方面还有保障:(1)物质保障。我们国家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和广大劳动人民直接掌握国民经济的命脉,为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实现提供了物质条件。(2)政治保障。我们国家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政权决定了全力维护广大劳动人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核心职能之一。(3)法律保障。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是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体现,因而它不仅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而且通过依法制裁侵犯公民权利和自由的行为,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实现。
宪法所规定的这些制度,不仅为法制的统一奠定了基础,而且也为法制的完整提供了保证。如果没有宪法,各种法律和法律制度就没有统一的依据,法制的内部一致性就没有了根本保证;同时,也只有在宪法制定和颁布之后,其他法律以及整个法律制度才能获得赖以产生的基础,有关立法、执法、司法和监督宪法等机关的组织,才能根据宪法的知道原则而被确立下来。
二、改进宪法观念,加强宪法实施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但是只有把纸上的宪法转化为社会主体的行动指南,宪法才能真正成为物质力量,立宪的目的、宪法价值才能实现。因此我们需要在全社会进一步普及宪法知识,提高宪法意识,培植宪法信仰,使宪法铭刻在公民的心里,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首先,加强宪法的宣传工作
我国宪政建设缺乏先天的内在因素,宪政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国家或政府推动的,是通过国家或政府来组织实施的。加强宪法的宣传工作,重要的是要对各级国家机关的领导干部及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的普及、宣传。目前,在相当多的党政干部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头脑中,并没有宪法至上的观念。人民主权是宪法的原则之一,其核心思想就是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政府的权力来自于人民,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国家机关的党政干部、工作人员具备了较高的宪法意识,宪法在实施过程中就不会因遇到法盲而侵犯公民权益。加强宪法的宣传工作,还必须向公民宣传宪法知识。让公民了解宪法最根本的精神就是限制权利、保护权利,国家机关只是受人民委托,为人民服务的机构,应该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国家权力应该时刻以保护公民权利为己任。不懂宪法,就意味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能很好地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次,加强宪法实施的监督工作
一个国家法治状7兄和法治水平如何,与该国宪法的规定在实际中得到实现的程度密切相关。如果宪法得不到有效地实施,就不可能实现法治,至多只能造就人治形式下的法治,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治。所以,保证宪法的实施就成为一国法治建设最重要的任务。加强宪法实施的监督,就要加强监督机构监督宪法实施活动的法律效力。通过法律和规范性法律文件将违宪的概念和含义确定下来,注重违宪与法律责任制度的衔接和关联,同时设立违宪责任形式和违宪责任所对应的法律制裁 措施 。对于此类工作,如能持之以恒,如能制度化,就可以极大地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树立宪法的权威地位。还要加强社会公众对宪法实施的监督。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社会公众对宪法的监督是人民对国家进行监督,对宪法进行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一是通过宪法赋予公民的批评、建议和申诉、控告和检举权,通过制度的手段对违宪的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监督。二是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也就是社会舆论和新闻批评的方式来实行对宪法的监督。
最后,加强宪法的司法化
长期以来,一些同志认为宪法作为根本法的作用,不是通过宪法条文的规定直接实现的,而是通过其他部门法来实现的,所以,宪法规范对人们的行为没有直接的法律约束力。这种错误认识是宪法在实施过程中缺乏必要的法律调控手段造成的。加强宪法的实施关键还在于加强宪法的权威性,最突出的就是宪法的司法化。为此,必须赋予宪法的可诉性,使宪法直接进入司法活动当中,人们从自己周围发生的各种案例中体验到宪法的价值,在利益关系中实现宪法规范。公开取缔、撤销违宪立法,禁止、杜绝违宪行为,依法追究各种违宪责任。建立、健全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强化全国人大及其会的机构建设,强化普通法院的行政庭建没,规定审查违宪案件的权限,撤销同宪法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以及地方性法规等,对违宪法律、法规宣告无效或者拒绝适用。通过弹劾、罢免等方式追究违宪行为的责任,直至追究法律责任。我们欣喜地看到2001年8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山东“齐玉苓案”的批复,开创了将宪法引入司法诉讼的先河,这意味着任何公民的权利都会受到宪法的保护,从而使公民从心理上产生了对宪法的神圣感与崇敬感。
浅析舆论对刑事审判的影响及规制
一、舆论影响刑事审判的形式
法院是刑事裁判的唯一主体和权力行使者,但由于媒体报道产生的社会效应,使其在刑事审判中掌握了主动权,成为引领刑事判决的风向标。目前,我国舆论影响审判的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由于传媒报道了具有争议性的司法案件,引起了民众大规模的热议,然后传媒以公共讨论平台的身份发布这些争议,致使形成了舆论与法院之间观点的对峙;[1]另一种是网民为引起广泛关注,在网络媒介上发布了争议性的案件,导致了大量的评论和转载,各家媒体也开始闻风争相报道,舆论在所谓情理的参与下带有明显的倾向性,给法院带来了巨大的舆论压力。媒体在对进入司法程序中的司法案件进行报道时,抢先对案件进行讨论、分析,甚至攻击、侮辱与案件有关的法官、当事人及 其它 诉讼参与人,得出预测性结论,令受众产生“先入为主”的印象,造成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法院审判的现象。[2]
二、舆论影响刑事案件的特征
(一)当事人身份特殊。
涉案当事人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名人往往是媒体吸睛寻求关注的出发点,为了防止具有特殊身份的涉案人员获得特殊法律待遇,对案情进行大肆报道,引起民众的广泛监督。法官在民众的监督下如履薄冰,稍有不慎,便会威严扫地。
(二)具有间接性和代理人效应。
舆论以其明显的倾向性引导大众,生成了一种足以影响法院独立审判的舆论氛围,从而使得审判在不同程度上丧失了其应有的公正性。[3]而另一方面,一方当事人为寻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试图从舆论方向影响司法审判,主动要求媒体介入报道,媒体对当事人的一面之词先入为主作出倾向性的报道,引起社会大众关注,形成舆论观点,对法院的审判评论和干预,法院的中立地位受到威胁,被倾向性观点开始引领,大大影响了司法审判公正度的最大化。
(三)影响被告人的定罪量刑。
我国刑法为实现量刑的合理合法化,针对不同的案件性质和事实,规定了不同的量刑情节。在实践中由于媒体等舆论的倾向性报道和评论,使得一些本应具有减轻,从轻量刑的被告人因其身份特殊而受到限制,法院在权衡下,选择了妥协民愤,舍弃了司法审判原则,牺牲了被告人的利益。
(四)影响司法公信力和权威。
随着舆论对审判影响的日益严重,使人们不得不怀疑司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公平正义是法律追求的重要价值,是人们信服司法和法律的根本,司法的权威性才能牢树于民心,然而,政府部门为了平息民愤对司法进行大肆干预,严重威胁司法的独立性,使法官妥协于社会舆论,致使本已明确审判方向的在审案件被迫改变初衷,作出迎合舆论的裁判,已经生效的判决也再次被掀起再审风波。司法的权威性荡然无存,导致社会秩序的混乱,人们不再信赖和尊重司法,反而遇事直接诉诸舆论或信访,司法名存实亡。
三、舆论影响刑事审判的规制
(一)提高媒体素质。
在一些重大刑事案件的审理中,媒体的报道和评论往往具有很严重的倾向性和针对性,无法以法律的角度作出客观的评论,经常以道德的名义对案件情况进行倾向性报道,在案件没有作出判决前,提前给涉案人员定罪量刑,扣上犯罪的帽子。所以,媒体应首先做到对案件的相关情况做到保密,尤其是被告人的隐私。其次要时刻维护司法尊严,客观评价司法行为,充分考虑报道的时机和场合,适时适度的对案件进行报道,正确引领舆论方向,同时也要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丰富 法律知识 ,培养法律思维,从法律角度出发,与司法部门进行沟通,避免观点分歧。
(二)推动司法公开。
舆论之所以相悖于司法,正是由于司法的不公开透明,才会引起民众对司法正义性的质疑,对法院产生误解。司法公开是人民真正理解司法活动公正性,避免误解性舆论泛滥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司法公开 渠道 和机制 [本文由WWw.lw54.com提供,第 一论 文网进行论文代写和论文发表服务,欢迎光lw54.com 联系方式QQ 712086966],使人民大众时刻能够了解和掌握自己所关心案件的进程,全程见证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如完善人民陪审制度,推广司法文书公开和庭审公开渠道,及时答疑解惑,澄清有关事实真相。使人民大众信服司法,扬威司法,依赖司法。
(三)提高法官水平。
法官是裁量权的最终行使者,其裁判结果是否令人信服,不仅仅是依法裁判,更是取决于其判决理由的充分性和逻辑严密性,民众主要通过判决理由对案件提出评判,所以法官需要具备良好的表达能力,向民众就裁判结果作出解释说明,而这最终要求法官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能够站在法律思维的角度,向社会作出普遍接受性的发言。
中国的历史文化传统向来是情、理、法的并重结构,所以说,规制舆论影响刑事审判的任务仍艰巨曲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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