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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版南风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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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版南风杂志

总觉得是这篇。 不过好像是叫《君生我未生。》————————————————————————我是一个孤儿,也许是重男轻女的结果,也许是男欢女爱又不能负责的产物。是哲野把我拣回家的。那年他落实政策自农村回城,在车站的垃圾堆边看见了我,一个漂亮的,安静的小女婴,许多人围着,他上前,那女婴对他璨然一笑。给了我一个家,还给了我一个美丽的名字,陶夭。后来他说,我当初那一笑,称得起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哲野的一生极其悲凄,他的父母都是归国的学者,却没有逃过那场文化浩劫,愤懑中双双弃世,哲野自然也不能幸免,发配农村,和相恋多年的女友劳燕分飞。他从此孑然一 身,直到35岁回城时拣到我我管哲野叫叔叔。童年在我的记忆里并没有太多不愉快。只除掉一件事。上学时,班上有几个调皮的男同学骂我“野种”,我哭着回家,告诉哲野。第二天野特意接我放学,问那几个男生:谁说她是野种的?小男生一见高大魁梧的哲野,都不出声,哲野冷笑:下次谁再这么说,让我听见的话,我揍扁他!有人嘀咕,她又不是你的,就是野种。哲野牵着我的手回头笑:可是我比亲生女儿还宝贝她。不信哪个站出来给我看看,谁的衣服有她的漂亮?谁的鞋子书包比她的好看?她每天早上喝牛奶吃面包,你们吃什么?小孩子们顿时气馁。自此,再没有人骂我过是野种。大了以后,想起这事,我总是失笑。我的生活较之一般孤儿,要幸运得多。我最喜欢的地方是书房。满屋子的书,明亮的大窗子下是哲野的书桌,有太阳的时候 ,他专注工作的轩昂侧影似一副逆光的画。我总是自己找书看,找到了就窝在沙发上。隔 一会,哲野会回头看我一眼,他的微笑,比冬日窗外的阳光更和煦。看累了,我就趴在他 肩上,静静的看他画图撰文。他笑:长大了也做我这行?我撇嘴:才不要,晒得那么黑,脏也脏死了。啊,我忘了说,哲野是个建筑工程师。但风吹日晒一点也无损他的外表。他永远温雅 整洁,风度翩翩断断续续的,不是没有女人想进入哲野的生活。我八岁的时候,曾经有一次,哲野差点要和一个女人谈婚论嫁。那女人是老师,精明 而漂亮。不知道为什么我不喜欢她,总觉得她那脸上的笑象贴上去的,哲野在,她对我得又甜又温柔,不在,那笑就变戏法似的不见。我怕她。有天我在阳台上看图画书,她问我:你的亲爹妈呢?一次也没来看过你?我呆了,望着她不知道说什么好。她啧啧了两声 ,又说,这孩子,傻,难怪他们不要你。我怔住,忽然哲野铁青着脸走过来,牵起我的手什么也不说就回房间。晚上我一个人闷在被子里哭。哲野走进来,抱着我说,不怕,夭夭不哭。后来就不再见那女的上我们家来了。再后来我听见哲野的好朋友邱非问他,怎么好好的又散了?哲野说,这女人心不正娶了她,夭夭以后不会有好日子过的。邱非说,你还是忘不了叶兰。八岁的我牢牢记住了 这个名字。大了后我知道,叶兰就是哲野当年的女朋友。我们一直相依为命。哲野把一切都处理得很好,包括让我顺利健康的度过青春期。我考上大学后,因学校离家很远,就住校,周末才回家。哲野有时会问我:有男朋友了吗?我总是笑笑不作声。学校里倒是有几个还算出色的男生总喜欢围着我转,但我一个也看不顺眼:甲倒是高大英俊,无奈成绩三流;乙功课不错,口才也甚佳,但外表实在普通;丙功课相貌都好,气质却似个莽夫……我很少和男同学说话。在我眼里,他们都幼稚肤浅,一在人前就来不及的想把最好的 一面表现出来,太着痕迹,失之稳重。二十岁生日那天,哲野送我的礼物是一枚红宝石的戒指。这类零星首饰,哲野早就开 始帮我买了,他的说法是:女孩子大了,需要有几件象样的东西装饰。吃完饭他陪我逛商场,我喜欢什么,马上买下。回校后,敏感的我发现同学们喜欢在背后议论我。我也不放在心上。因为自己的身世 ,已经习惯人家议论了。直到有天一个要好的女同学私下把我拉住:他们说你有个年纪比你大好多的男朋友?我莫名其妙:谁说的?她说:据说有好几个人看见的,你跟他逛商场 ,亲热得很呢!说你难怪看不上这些穷小子了,原来是傍了孔方兄!我略一思索,脸慢慢红起来,过一会笑道:他们误会了。我并没有解释。静静的坐着看书,脸上的热久久不褪。周末回家,照例大扫除。哲野的房间很干净,他常穿的一件羊毛衫搭在床沿上。那是件米咖啡色的,樽领,买的时候原本看中的是件灰色鸡心领的,我挑了这件。当时哲野笑着说,好,就依你,看来小夭夭是嫌我老了,要我打扮得年轻点呢。我慢慢叠着那件衣服,微笑着想一些零碎的琐事。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发现哲野的精神状态非常好,走路步履轻捷生风,偶尔还听见他哼一些歌,倒有点象当年我考上大学时的样子。我纳闷。星期五我就接到哲野电话,要我早点回家,出去和他一起吃晚饭。他刮胡子换衣服。我狐疑:有人帮你介绍女朋友?哲野笑:我都老头子了,还谈什么女朋友,是你邱叔叔,还有一个也是很多年的老朋友,一会你叫她叶阿姨就行。我知道,那一定是叶兰。路上哲野告诉我,前段时间通过邱非,他和叶兰联系上了,她丈夫几年前去世了,这次重见,感觉都还可以,如果没有意外,他们准备结婚。我不经心的应着,渐渐觉得脚冷起来,慢慢往上蔓延。到了饭店,我很客观的打量着叶兰:微胖,但并不臃肿,眉宇间尚有几分年轻时的风韵,和同年龄的女人相比,她无疑还是有优势的。但是跟英挺的哲野站在一起,她看上去老得多。她对我很好,很亲切,一副爱屋及乌的样子。到了家哲野问我:你觉得叶阿姨怎么样?我说:你们都计划结婚了,我当然说好了。我睁眼至凌晨才睡着。回到学校我就病了。发烧,撑着不肯拉课,只觉头重脚轻,终于栽倒在教室。醒来我躺在医院里,在挂吊瓶,哲野坐在旁边看书。我疲倦的笑:我这是在哪?哲野紧张的来摸我的头:总算醒了,病毒性感冒转肺炎,你这孩子,总是不小心。我笑:要生病,小心有什么办法?哲野除了上班,就是在医院。每每从昏睡中醒来,就立即搜寻他的人,要马上看见,才能安心。我听见他和叶兰通电话:夭夭病了,我这几天都没空,等她好了我跟你联系。我凄凉的笑,如果我病,能让他天天守着我,那么我何妨长病不起。住了一星期院才回家。哲野在我房门口摆了张沙发,晚上就躺在上面,我略有动静他就爬起来探视。我想起更小一点的时候,我的小床就放在哲野的房间里,半夜我要上卫生间,就自己摸索着起来,但哲野总是很快就听见了,帮我开灯,说:夭夭小心啊。一直到我上小学,才自己睡。叶兰买了大捧鲜花和水果来探望我。我礼貌的谢她。她做的菜很好吃,但我吃不下。我早早的就回房间躺下了。我做梦。梦见哲野和叶兰终于结婚了,他们都很年轻,叶兰穿着白纱的样子非常美丽,而我这么大的个子充任的居然是花童的角色。哲野愉快的微笑着,却就是不回头看我一眼,我清晰的闻到新娘花束上飘来的百合清香……我猛的坐起,醒了。半晌,又躺回去,绝望的闭上眼。黑暗中我听见哲野走进来,接着床头的小灯开了。他叹息:做什么梦了?哭得这么厉害。我装睡,然而眼泪就象漏水的龙头,顺着眼角滴向耳边。哲野温暖的手指一次又一次的去划那些泪,却怎么也停不了。这一病,缠绵了十几天。等痊愈,我和哲野都瘦了一大圈。他说:还是回家来住吧,学校那么多人一个宿舍,空气不好。他天天开摩托车接送我。脸贴着他的背,心里总是忽喜忽悲的。以后叶兰再也没来过我们家。过了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我才确信,叶兰也和那女老师一样,是过去式了。我顺利的毕业,就职。我愉快的,安详的过着,没有旁骛,只有我和哲野。既然我什么也不能说,那么就这样维持现状也是好的。但上天却不肯给我这样长久的幸福。哲野在工地上晕到。医生诊断是肝癌晚期。我痛急攻心,却仍然知道很冷静的问医生:还有多少日子?医生说:一年,或许更长一点。我把哲野接回家。他并没有卧床,白天我上班,请一个钟点看护,中午和晚上,由我自己照顾他。哲野笑着说:看,都让我拖累了,本来应该是和男朋友出去约会呢。我也笑:男朋友?那还不是万水千山只等闲。每天吃过晚饭,我和哲野出门散步。我挽着他的臂。除掉比过去消瘦,他仍然是高大俊逸的,在外人眼里,这何尝不是一幅天伦图,只有我,在美丽的表象下看得见残酷的真实。我清醒的悲伤着,我清晰的看得见我和哲野最后的日子一天天在飞快的消失。哲野很平静的照常生活。看书,设计图纸。钟点工说,每天他有大半时间是耽在书房的。我越来越喜欢书房。饭后总是各泡一杯茶,和哲野相对而坐,下盘棋,打一局扑克。然后帮哲野整理他的资料。他规定有一叠东西不准我动。我好奇。终于一日趁他不在时偷看。那是厚厚的几大本日记。“夭夭长了两颗门牙,下班去接她,摇晃着扑上来要我抱。”“夭夭十岁生日,许愿说要哲野叔叔永远年轻。我开怀,小夭夭,她真是我寂寞生涯的一朵解语花。”“今天送夭夭去大学报到,她事事自己抢先,我才惊觉已经长成一个美丽少女,而我,垂垂老矣。希望她的一生不要象我一样孤苦。”“邱非告诉我叶兰近况,然而见面并不如想象中令我神驰。她老了很多,虽然年轻时的优雅没变。她没有掩饰对我尚有剩余的好感。”“夭夭肺炎。昏睡中不停喊我的名字,醒来却只会对我流眼泪。我震惊。我没想到要和叶兰结婚对她的影响这样大。”“送夭夭上学回来,觉得背上凉嗖嗖的,脱下衣服检视,才发现湿了好大一片。唉,这孩子。”“医生宣布我的生命还剩一年。我无惧,但夭夭,她是我的一件大事。我死后,如何让她健康快乐的生活,是我首要考虑的问题。”……我捧着日记本子,眼泪簌簌的掉下来。原来他是知道的,原来他是知道的。再过几天,那叠本子就不见了。我知道哲野已经处理了。他不想我知道他知道我的心思,但他不知道我已经知道了。哲野是第二年的春天走的。临终,他握着我的手说:本来想把你亲手交到一个好男孩手里,眼看着他帮你戴上戒指才走的,来不及了。我微笑。他忘了,我的戒指,二十岁时他就帮我买了。书桌抽屉里有他一封信,简短的几句:夭夭,我去了,可以想我,但不要时时以我为念,你能安详平和的生活,才是对我最大的安慰。叔叔。我并没有哭得昏天黑地的。半夜醒来,我似乎还能听到他说:夭夭小心啊。在书房整理杂物的时候,我在柜子角落里发现一个满是灰尘的陶罐,很古朴趣致,我拿出来,洗干净,呆了,那上面什么装饰也没有,只有四句颜体: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恨不生同时,日日与君好。到这时,我的泪,才肆无忌惮的汹涌而下。我是一个孤儿,也许是重男轻女的结果,也许是男欢女爱又不能负责的产物。是哲野把我拣回家的。那年他落实政策自农村回城,在车站的垃圾堆边看见了我,一个漂亮的,安静的小女婴,许多人围着,他上前,那女婴对他璨然一笑。给了我一个家,还给了我一个美丽的名字,陶夭。后来他说,我当初那一笑,称得起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哲野的一生极其悲凄,他的父母都是归国的学者,却没有逃过那场文化浩劫,愤懑中双双弃世,哲野自然也不能幸免,发配农村,和相恋多年的女友劳燕分飞。他从此孑然一 身,直到35岁回城时拣到我我管哲野叫叔叔。童年在我的记忆里并没有太多不愉快。只除掉一件事。上学时,班上有几个调皮的男同学骂我“野种”,我哭着回家,告诉哲野。第二天野特意接我放学,问那几个男生:谁说她是野种的?小男生一见高大魁梧的哲野,都不出声,哲野冷笑:下次谁再这么说,让我听见的话,我揍扁他!有人嘀咕,她又不是你的,就是野种。哲野牵着我的手回头笑:可是我比亲生女儿还宝贝她。不信哪个站出来给我看看,谁的衣服有她的漂亮?谁的鞋子书包比她的好看?她每天早上喝牛奶吃面包,你们吃什么?小孩子们顿时气馁。自此,再没有人骂我过是野种。大了以后,想起这事,我总是失笑。我的生活较之一般孤儿,要幸运得多。我最喜欢的地方是书房。满屋子的书,明亮的大窗子下是哲野的书桌,有太阳的时候 ,他专注工作的轩昂侧影似一副逆光的画。我总是自己找书看,找到了就窝在沙发上。隔 一会,哲野会回头看我一眼,他的微笑,比冬日窗外的阳光更和煦。看累了,我就趴在他 肩上,静静的看他画图撰文。他笑:长大了也做我这行?我撇嘴:才不要,晒得那么黑,脏也脏死了。啊,我忘了说,哲野是个建筑工程师。但风吹日晒一点也无损他的外表。他永远温雅 整洁,风度翩翩断断续续的,不是没有女人想进入哲野的生活。我八岁的时候,曾经有一次,哲野差点要和一个女人谈婚论嫁。那女人是老师,精明 而漂亮。不知道为什么我不喜欢她,总觉得她那脸上的笑象贴上去的,哲野在,她对我得又甜又温柔,不在,那笑就变戏法似的不见。我怕她。有天我在阳台上看图画书,她问我:你的亲爹妈呢?一次也没来看过你?我呆了,望着她不知道说什么好。她啧啧了两声 ,又说,这孩子,傻,难怪他们不要你。我怔住,忽然哲野铁青着脸走过来,牵起我的手什么也不说就回房间。晚上我一个人闷在被子里哭。哲野走进来,抱着我说,不怕,夭夭不哭。后来就不再见那女的上我们家来了。再后来我听见哲野的好朋友邱非问他,怎么好好的又散了?哲野说,这女人心不正娶了她,夭夭以后不会有好日子过的。邱非说,你还是忘不了叶兰。八岁的我牢牢记住了 这个名字。大了后我知道,叶兰就是哲野当年的女朋友。我们一直相依为命。哲野把一切都处理得很好,包括让我顺利健康的度过青春期。我考上大学后,因学校离家很远,就住校,周末才回家。哲野有时会问我:有男朋友了吗?我总是笑笑不作声。学校里倒是有几个还算出色的男生总喜欢围着我转,但我一个也看不顺眼:甲倒是高大英俊,无奈成绩三流;乙功课不错,口才也甚佳,但外表实在普通;丙功课相貌都好,气质却似个莽夫……我很少和男同学说话。在我眼里,他们都幼稚肤浅,一在人前就来不及的想把最好的 一面表现出来,太着痕迹,失之稳重。二十岁生日那天,哲野送我的礼物是一枚红宝石的戒指。这类零星首饰,哲野早就开 始帮我买了,他的说法是:女孩子大了,需要有几件象样的东西装饰。吃完饭他陪我逛商场,我喜欢什么,马上买下。回校后,敏感的我发现同学们喜欢在背后议论我。我也不放在心上。因为自己的身世 ,已经习惯人家议论了。直到有天一个要好的女同学私下把我拉住:他们说你有个年纪比你大好多的男朋友?我莫名其妙:谁说的?她说:据说有好几个人看见的,你跟他逛商场 ,亲热得很呢!说你难怪看不上这些穷小子了,原来是傍了孔方兄!我略一思索,脸慢慢红起来,过一会笑道:他们误会了。我并没有解释。静静的坐着看书,脸上的热久久不褪。周末回家,照例大扫除。哲野的房间很干净,他常穿的一件羊毛衫搭在床沿上。那是件米咖啡色的,樽领,买的时候原本看中的是件灰色鸡心领的,我挑了这件。当时哲野笑着说,好,就依你,看来小夭夭是嫌我老了,要我打扮得年轻点呢。我慢慢叠着那件衣服,微笑着想一些零碎的琐事。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发现哲野的精神状态非常好,走路步履轻捷生风,偶尔还听见他哼一些歌,倒有点象当年我考上大学时的样子。我纳闷。星期五我就接到哲野电话,要我早点回家,出去和他一起吃晚饭。他刮胡子换衣服。我狐疑:有人帮你介绍女朋友?哲野笑:我都老头子了,还谈什么女朋友,是你邱叔叔,还有一个也是很多年的老朋友,一会你叫她叶阿姨就行。我知道,那一定是叶兰。路上哲野告诉我,前段时间通过邱非,他和叶兰联系上了,她丈夫几年前去世了,这次重见,感觉都还可以,如果没有意外,他们准备结婚。我不经心的应着,渐渐觉得脚冷起来,慢慢往上蔓延。到了饭店,我很客观的打量着叶兰:微胖,但并不臃肿,眉宇间尚有几分年轻时的风韵,和同年龄的女人相比,她无疑还是有优势的。但是跟英挺的哲野站在一起,她看上去老得多。她对我很好,很亲切,一副爱屋及乌的样子。到了家哲野问我:你觉得叶阿姨怎么样?我说:你们都计划结婚了,我当然说好了。我睁眼至凌晨才睡着。回到学校我就病了。发烧,撑着不肯拉课,只觉头重脚轻,终于栽倒在教室。醒来我躺在医院里,在挂吊瓶,哲野坐在旁边看书。我疲倦的笑:我这是在哪?哲野紧张的来摸我的头:总算醒了,病毒性感冒转肺炎,你这孩子,总是不小心。我笑:要生病,小心有什么办法?哲野除了上班,就是在医院。每每从昏睡中醒来,就立即搜寻他的人,要马上看见,才能安心。我听见他和叶兰通电话:夭夭病了,我这几天都没空,等她好了我跟你联系。我凄凉的笑,如果我病,能让他天天守着我,那么我何妨长病不起。住了一星期院才回家。哲野在我房门口摆了张沙发,晚上就躺在上面,我略有动静他就爬起来探视。我想起更小一点的时候,我的小床就放在哲野的房间里,半夜我要上卫生间,就自己摸索着起来,但哲野总是很快就听见了,帮我开灯,说:夭夭小心啊。一直到我上小学,才自己睡。叶兰买了大捧鲜花和水果来探望我。我礼貌的谢她。她做的菜很好吃,但我吃不下。我早早的就回房间躺下了。我做梦。梦见哲野和叶兰终于结婚了,他们都很年轻,叶兰穿着白纱的样子非常美丽,而我这么大的个子充任的居然是花童的角色。哲野愉快的微笑着,却就是不回头看我一眼,我清晰的闻到新娘花束上飘来的百合清香……我猛的坐起,醒了。半晌,又躺回去,绝望的闭上眼。黑暗中我听见哲野走进来,接着床头的小灯开了。他叹息:做什么梦了?哭得这么厉害。我装睡,然而眼泪就象漏水的龙头,顺着眼角滴向耳边。哲野温暖的手指一次又一次的去划那些泪,却怎么也停不了。这一病,缠绵了十几天。等痊愈,我和哲野都瘦了一大圈。他说:还是回家来住吧,学校那么多人一个宿舍,空气不好。他天天开摩托车接送我。脸贴着他的背,心里总是忽喜忽悲的。以后叶兰再也没来过我们家。过了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我才确信,叶兰也和那女老师一样,是过去式了。我顺利的毕业,就职。我愉快的,安详的过着,没有旁骛,只有我和哲野。既然我什么也不能说,那么就这样维持现状也是好的。但上天却不肯给我这样长久的幸福。哲野在工地上晕到。医生诊断是肝癌晚期。我痛急攻心,却仍然知道很冷静的问医生:还有多少日子?医生说:一年,或许更长一点。我把哲野接回家。他并没有卧床,白天我上班,请一个钟点看护,中午和晚上,由我自己照顾他。哲野笑着说:看,都让我拖累了,本来应该是和男朋友出去约会呢。我也笑:男朋友?那还不是万水千山只等闲。每天吃过晚饭,我和哲野出门散步。我挽着他的臂。除掉比过去消瘦,他仍然是高大俊逸的,在外人眼里,这何尝不是一幅天伦图,只有我,在美丽的表象下看得见残酷的真实。我清醒的悲伤着,我清晰的看得见我和哲野最后的日子一天天在飞快的消失。哲野很平静的照常生活。看书,设计图纸。钟点工说,每天他有大半时间是耽在书房的。我越来越喜欢书房。饭后总是各泡一杯茶,和哲野相对而坐,下盘棋,打一局扑克。然后帮哲野整理他的资料。他规定有一叠东西不准我动。我好奇。终于一日趁他不在时偷看。那是厚厚的几大本日记。“夭夭长了两颗门牙,下班去接她,摇晃着扑上来要我抱。”“夭夭十岁生日,许愿说要哲野叔叔永远年轻。我开怀,小夭夭,她真是我寂寞生涯的一朵解语花。”“今天送夭夭去大学报到,她事事自己抢先,我才惊觉已经长成一个美丽少女,而我,垂垂老矣。希望她的一生不要象我一样孤苦。”“邱非告诉我叶兰近况,然而见面并不如想象中令我神驰。她老了很多,虽然年轻时的优雅没变。她没有掩饰对我尚有剩余的好感。”“夭夭肺炎。昏睡中不停喊我的名字,醒来却只会对我流眼泪。我震惊。我没想到要和叶兰结婚对她的影响这样大。”“送夭夭上学回来,觉得背上凉嗖嗖的,脱下衣服检视,才发现湿了好大一片。唉,这孩子。”“医生宣布我的生命还剩一年。我无惧,但夭夭,她是我的一件大事。我死后,如何让她健康快乐的生活,是我首要考虑的问题。”……我捧着日记本子,眼泪簌簌的掉下来。原来他是知道的,原来他是知道的。再过几天,那叠本子就不见了。我知道哲野已经处理了。他不想我知道他知道我的心思,但他不知道我已经知道了。哲野是第二年的春天走的。临终,他握着我的手说:本来想把你亲手交到一个好男孩手里,眼看着他帮你戴上戒指才走的,来不及了。我微笑。他忘了,我的戒指,二十岁时他就帮我买了。书桌抽屉里有他一封信,简短的几句:夭夭,我去了,可以想我,但不要时时以我为念,你能安详平和的生活,才是对我最大的安慰。叔叔。我并没有哭得昏天黑地的。半夜醒来,我似乎还能听到他说:夭夭小心啊。在书房整理杂物的时候,我在柜子角落里发现一个满是灰尘的陶罐,很古朴趣致,我拿出来,洗干净,呆了,那上面什么装饰也没有,只有四句颜体: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恨不生同时,日日与君好。到这时,我的泪,才肆无忌惮的汹涌而下。

没有停,只是换了主编,换了东家,换了一帮子90后小编辑而已,所以风格和销售渠道变化了。

南风杂志确实改版了,但是并没有像上面所说的那样改得一塌糊涂,风格较于世面上的言情杂志更偏成熟,编辑也比较有亲和力,特别是丘叶编辑每次的意见都很中可。

没有停刊,只是改版了。现在在做全国图书市场的发行,在贵州算是最好的图书发行和杂志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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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我虽然是学生,但我也很爱看。建议你去南礼士路地铁口,西直门地铁口,四惠。。。我刚刚买了一本,从哪里摘了电话:5814717一定要把我的答案推荐呦妮珊儿

在办,最近我还看见过该杂志。这个我也不知道,我查一下。

有的呀,呵呵,我也喜欢看这本书,可以买到啊,我一直都在买呢!现在在出版呢,呵呵!建议每个月23号以后多去报刊亭,地铁站看一看,有时候一个报刊亭好像只进几本。。。。有时候去晚了就没有卖的了。。。。如果实在不行的话就去邮局订阅吧!国内统一刊号:CN52-1016/I 国际标准刊号:ISSN 0257-2885邮发代号:66-15这是我从2011年一月份那一本上面摘下来的哦!一定不会有错~~~·。。。呵呵

分开时,谁都没有和谁说再见。因为我们都知道,就算已离散,只要微微想念,便会感觉到同类的温暖的气息。即使很远,即使很多年。 我是,他们,亦是。 《所谓同类》 《南风》10年6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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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抚摸我依旧没有长长的发,在放手的时候,赠我这样的赞美:宁子,我将永远以你是我的初恋女友为荣。 他说完这句话,我转身落泪--我知道只有走过这段无果的爱情,我在那所校园里度过的青春,才不会遗憾。而在我心底,月季,是唯一的爱情花。 谢谢陶,直到如今。 《唯一的爱情花》 《南风》10年6月号

流年 ----丛虫 10 她不知道黎敏的麻烦,直到她看到那个叫天宇的男生。她看见黎敏前所未有的慌乱,她笑着报复一句:也是你的劫数到了吗? 黎敏打断她:不不,别让我看见这个人。 可是太晚了,他径直地大步走过来,响亮地喊她的名字:黎敏。 很高大,优点威武的神气,明薇觉得,这个人和杜飞一样,都是天生能把牛仔裤穿得很好看的人,李由庚看起来,就多少显得文弱。 黎敏反应奇突,大叫一声,逃得比兔子还快。 他转身对明薇无奈地摊摊手:“瞧,她还是不肯见我。” 那种自来熟的口气叫明薇好笑:“你是?……” 他大笑起来,“忘了自我介绍啦,吴天宇,医大的,毕业已经一年了。” 停一停,加一句:“高中时,我比黎敏高一级,很……要好,后来,发生一些事,我过来念书,就失去联系了。” 几句话中,流露出无限多曲折故事,至少,从未见黎敏怕过某个人。 临走他们交换了电话,吴天宇一笔小楷,笔触刚劲流利,明薇连声称赞,他却苦笑摇头:“常用电脑,不会写字了。” 握一握明薇的手,“走了,跟黎敏说一声,就说:我终于找到她了。” 他目光温柔中有一点恍惚,不知道他是不是想起了当年的那个高中女孩。 晚上明薇呼了黎敏,她这一点习惯非常好,总是即时回呼。 电话那边是隐隐音乐声,黎敏的声音十分慵倦,听起来诱惑无限。 明薇忍不住笑:“喂,你这回才是春天来啦。” 黎敏呸呸连声:“拜托,没听说要对八百年前的风流账负责的,吴天宇大嘴巴,有没跟你讲初吻还是我教给他的。” 明薇笑得流眼泪:“天哪人家就这样白送上门给你糟蹋啊。那你们后来干嘛不联系了?” “该我问你‘干嘛联系’才对,高中生人人都要考大学的,你当我真是情圣啊。” 明薇又佩服到五体投地:“啊黎敏真的你真的好清醒……” “是啊那当然啦……另外,他,是个容易当真的人。明薇,你知道,这样的人,不适合我。” 语气从佻达急转直下成淡淡留恋,明薇此时方明白是什么情形。 不是不能爱,不是不会爱,不是不珍惜,是,不敢爱。 怕受伤,怕别人当真,也怕自己当真,所以干脆放手。 黎敏从来都不缺少做决定的勇气,明薇向来都很欣赏这一点。 但是这样做,对着别人,是不是有一点不公平呢? 明薇不知道,她不愿意批评自己的朋友。 吴天宇却就此成了学校常客,时间还很规律,总是晚饭后在女生楼下傻等,他不知道黎敏自从兼职生涯开始,就从来没在那个时间出现过。 见到明薇,就笑笑,她回以一笑,步履轻快地走过他的身边,拉住一个男生的手,嗔他:“你怎么来得这么早啊。” 他不知道,接着明薇就告诉李由庚:“那个男生,是黎敏的初恋情人呢。” 李由庚不说话,微笑,眼神狡黠,表情有点坏,把握着她的手紧了一紧。 明薇不明白,要想一想才知道,原来他是在说:“我呢,我是不是你初恋情人?” “啊!你你你!”明薇跳起来打他。 李由庚笑着躲,一边分辨着:“我可什么都没说啊。” 明薇也不知道,背后远远地看着他们的吴天宇,惆怅地想起高中时光,自习课后偷偷的约会,那时的黎敏,穿着一条白色裙子,却全无淑女模样,不知道打了他多少拳,他从来都没还过手。 过马路,她把手放进他手里,那一刻的感觉,仿佛拥有了全世界。 小小的拳头打在身上,不是不疼,偏偏有甜蜜相随,一直一直,不能忘记。 明薇实在觉得不忍,私下求黎敏见他一面,黎敏苦笑:“这样的人,我躲都躲不过呢。” “我看他对你也算是情深一往嘛。” “拜托,现在这个时候,我要专情干嘛?” 黎敏掏出一支烟来点燃,吸一口,喷出烟圈,姿势美妙。 “我的现在,就只想好好做一点小事业,将来有我安身立命之处,等我嫁人时,只希望老公专情即可,其他别的什么人,对我多好,我也是不希罕。” 一早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斩钉截铁,那么遇到的风景再好,也不肯稍做停留。 是的,是有这样的女子。明薇不是,但黎敏是。 雨天,那种来无影去无踪的雷阵雨,吴天宇远远地避在宿舍对面的门洞里,看上去无限凄惶。 黎敏电话过来找明薇,问作业的事情,明薇说:“早给你做好交上去啦……喂,那个傻小子在对面门洞里等你呢。” 那边沉默。 “几个宿舍的人都在说,要是为自己,怕早就跟他私奔了。” 仍是沉默。 半晌,才听见“咯”地一声,挂掉了。 明薇叹口气,自己也算够努力了,但是谁能左右黎敏,何况是谈恋爱这桩拿手好戏。她能做的,不过是提多一把伞,下楼去打发那位文艺片男主角。 外面的雨真是很大,击在地上,涟漪不断。明薇穿着球鞋,不怕泥水,勇往直前。 走近了,才发现多的一位,一身白衣,白鞋子组有7厘米高,不是黎敏是谁,雨天也不忘白衣飘飘扮小龙女。 明薇站在原地,走开不是,不走也不是。 “天宇,够了吧,你走吧。” “但是,你说过爱我。”他凝视她,目光苍凉。 想伸手拉她的手,又不敢,的的确确,眼前这个明丽的时尚女子,不再是当年的高中小女生。 她转过头,望向外面的雨天,“那时,我们太小,不懂爱情。你不能要求一个人在这么多的时间里都毫无改变。” 她的声音温柔平静,又有说不出的感触在其中。“我们长大了,你明白吗?那些日子,都过去了。”黎敏点起一支烟,刻意地吸一口,“你看,我跟过去,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 那一瞬间,他的坚强轰然倒塌。所有的信心,所有的期待,所有的爱,都承受不住这一句话的分量。不,她没有辜负他,是时间辜负了他们。 战无不胜的时间,坚不可摧。 他忽然明白,《大话西游》中的至尊宝,为什么要一次次地狂奔回从来,那么好笑的镜头,其实无比凄凉。 因为不甘心。 不甘心就这样输在时间面前,所以要拼命地跑,去拯救爱情,去改变结果。 他高考前的晚上,他们互相献出初吻。笨拙的,害羞的,牙齿碰到了牙齿。 那时她问他:“你会不会娶我?” 他说:“会。” 一句承诺,他记到现在。中间无数变故分离,没有音信,他从来没有怀疑过,总觉得一转身,就可以看到她,看到她的微笑和娇嗔。 真的看到她的时候,她说:“我们回不去了。” 在医院看惯生离死别,到自己的时候,才明白是怎样的心痛如割。 一丝笑容浮上他的嘴角,“我知道了。我……只是很遗憾。” 他走到雨里去,深一脚浅一脚,根本不看地上的坑坑洼洼。 明薇不顾一切地追上去,用伞覆盖住他,把另一把伞递给他。 他摆摆手,拒绝。“谢谢你……好好做她的朋友。” 黎敏看着他的背影在视线中消失,雨天的关系,景物模糊。 咦,不对不对,她自嘲地擦擦眼睛。 修炼千年还是功亏一篑,到底还是忍不住流下眼泪。告别那个纯情年代中的男孩,才能真正长大,天宇,注定我不是一个要被过往束缚的女子,记忆不能取代现在。 这个,和初吻一样,要我主动教给你,你才明白。 11 这一年里也许只有杜飞考上研究生算意料之中的大事,他们又集合起来吃了顿饭,黎敏是半路进来的,菜没吃多少,只顾着听手机。 杜飞的室友感慨地说:“这世界上,就是做美女最好,连找工作,都优先录用。” 黎敏冷笑一声:“好?被人言三语四,摸手摸脚时你又看不见。” 预期沧桑。 她已放弃牛仔裤,一例是长裙短裙,式样含蓄,颜色收敛,上面配短上衣或者中长大衣,一双小靴子嘟嘟地敲着地板,偶尔上一次课,吸收全体目光,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成年学生,女明星微服私访什么的。 明薇看她给杂志做最新的封面,脸如淡金,头发光溜溜贴在头皮上,目光冷漠空洞,张扬病态美。忍不住对李由庚发牢骚:“你看啊,我觉得她好陌生,真是的。” 李由庚不多话,更是从未批评她的朋友,这一回却说了句,“光是做广告,只怕赚不到那么多。” 明薇心里一惊,尤自嘴硬,“谁说的,她的作品多着呢,好多人排队找她拍。黎敏就是上照么。”没有底气地争辩。 李由庚爱怜地看着她,如看一个天真的孩子。她被他看得脸红,偶依到他肩上,他揽过她,轻轻摇晃,那一刻她竟以为是天荒地老。 黎敏开始频繁地彻夜不归,明薇一连一周没有看到她,也没有电话,心惊胆战。 杜飞安慰地说:“别担心,黎敏是懂得照顾自己的。” 李由庚也说,“她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你担忧也是无用。” 明薇抱怨每个人似乎都能看出她的心事,而黎敏偏偏不知。 杜飞心里想说,惟有爱你至深,才会关注到你的一举一动,才会对你的心事洞若观火,明薇,你是多么单纯又多么复杂的女孩子,爱你,是个挑战。 图书馆里,他静静地看着她读书的样子,惨白的灯光映在她的脸上,皮肤近乎透明。 明薇怎么会知道,她眼中李由庚已是全世界,爱情,甜蜜如梦境,她就是误闯仙境的爱丽丝。 只是偶尔也会有疑问:这样的爱情,会是永远么? 偶尔翻回从前的日记,看自己在“永远”的下面画下的重重横线,觉得好笑,又无比惆怅。去年夹进去的玫瑰花瓣,早已干枯如蜡,不复芬芳鲜润。红颜弹指老,刹那芳华。 半夜里,明薇似睡非睡地听着音乐台,一只手伸上来拍拍她,她一惊坐起,黎敏的眼睛,猫一样在黑暗里闪闪发光。 她迅速下床,睡衣外面又披件外套,悄没声地跟着黎敏走出去。 空荡荡的走廊里寂静无声,她们走到更僻静的楼梯转角。黎敏倚在楼梯上,十指交叉放在胸前,头发染成金色的千丝万缕,脸上没有粉妆,皮肤细洁,眼神清亮。 语气是淡淡的:“我怀孕了。” 明薇只觉得脑子里轰地一声,两脚发软,死命抓住楼梯扶手。 半晌才定下神。 “你……阿黎你是怎么搞的……怎么这么不小心……你在外面都做什么……你……这孩子,是谁的?” 黎敏似笑非笑地看着她:“明薇宝宝,跟你说,你也不懂。” 明薇气得手足冰冷,眼睛里泪水转来转去。 黎敏拉住她的手,拍拍,“好了,好了,不是什么大事。” 明薇抽噎着说,“可是,外面打工的不知道有多少,为什么你这样……这样倒霉?” 黎敏呵呵地笑起来,“是是,我倒霉,我缺乏常识所至,但是他们打工,赚的没有我多。” 明薇想起李由庚的话,呐呐地问:“广告,真的很赚钱么?” 黎敏怎么会不知道她的潜台词,顿时作个夸张的吃惊状,“广告,谁说我做广告?我是和平饭店里的头牌阿姑,赶明还升职做妈眯呢。” 明薇啼笑皆非。 黎敏叹口气,“小姐,说了你不懂,看着农村孩子不上课,穿金戴银涂脂抹粉,就一定是出去卖笑卖大腿的,大学生的皮肉生涯——你当是写小说么?那些天杀的照片,我有过连拍一天一夜的记录,眼睛都被灯照坏,固定有四家杂志若干报纸要我照片,看老板脸色,看摄影师脸色……他妈的,说这些给你,真是对牛弹琴!” 明薇不说话,只是看着她。目光在责问,既是如此,孩子是怎么回事? 黎敏举手投降,“好了好了,李由庚算把你教聪明了,就是工作再忙,总得容我恋爱几次吧?”她凑近明薇的脸,“我好色,你是知道的。” 明薇终于笑出来。虽然她很清楚,就是黎敏再能干,也买不到那么多的名牌衣服和首饰,样样东西都有价钱。她左手一只腕表,有一条街的路牌和灯箱广告,式样普通,价钱却是几万块,够付一栋楼的首期。 就算是恋爱中的战利品,黎敏到底不肯吃亏,按她处世的原则,对方也不会吃亏。 如此透支青春,得到什么,失去什么,明薇是不能了解。而看黎敏的样子,也并不折堕。 一前一后走回寝室,明薇没有再说一句话,黎敏悄悄地说:“明薇,你长大了。” 12 医院比想像中更为阴森恐怖,她们特意选的是城市的另一端。 黎敏紧紧抓住她的手,手心里汗津津。天不怕地不怕的人,终究也有害怕的时候。 明薇了解,替她心酸,替她不值。再老练世故,又怎么样呢?名表钻石,不能分担一丝一毫。如果是恋爱,果然是爱了吗?是怎样的爱,绝情如此,不闻不问,叫她独自挣扎。 先是做检查,开了单子出来,发得几粒药片,要按时服用。 回来的车里,两个人都沉默。黎敏把头靠在明薇的肩上,脸色灰败。 没有回宿舍,在学校附近的宾馆订了一个房间,黎敏身上竟没有足够的现金,明薇跑回去拿了折子取钱,帮她补足,又买了一大包卫生用品,红枣阿胶什么的见了就买,提得两手酸痛地带回来。 黎敏躺在床上,看着明薇一样样把东西拿出来,排在她身边,越排越多,把她包围,禁不住笑,笑着笑着,泪水流了下来。 明薇把一盒纸巾递给她,她抱紧那盒子,盒子又太小,手臂交叉着痉挛,抱住了身体,颤抖的身体,定格成一个无助的姿势。 三天里,明薇寸步不离,对所有人都说是要跟黎敏结伴出去旅游。 李由庚了然地点点头,“去吧。” 明薇忽然不放心,问他:“你等我回来吧。” “傻,我当然等你。” 她纵身如怀,把脸埋在他胸前,很久。 吃了药以后,反应激烈,呕吐不止,一口东西也不吃。明薇手忙脚乱,根本不知如何应付,反是黎敏安慰她,“没事,没事,一会儿就好。” 到最后的时候,明薇感同身受,在外面坐立不安。 似乎听到有人叫她名字,不可能,这种地方怎么可能会有人叫自己。 高个子,白大褂,白帽子,哪里来的男医生? 吴天宇摘下口罩,冲着她微笑。 明薇直如见鬼,脸色一时惨白。 忘了他是正牌医大毕业,这家本市最好的医院,可不就是他的地盘。 最怕碰到熟人,偏偏碰到恶劣,而且还是最意想不到的那一个。 看到明薇在的地方,他便明白是来做什么的。再看她的脸色,猜也猜得出是在等谁。 他一声不出,接过明薇手里所有的取药单子,打一个转,抱了一抱的中药西药出来,又掏支笔,细细写名用法计量。 “适当走动,注意保暖,不吃生冷……”他详尽交代注意事项,明薇呆在当地,脸红都忘了。 他看看表,“时间差不多了,你去接她吧,千万记得叫她吃药,别告诉她见过我。” 明薇不住点头,没有人比她更明白黎敏的自尊心。 她转身时,黎敏正蹒跚着出来,只看见他背影。 “你在和医生说话啊。” “是……是啊。” 黎敏脸色惨白,头发失了形状,几缕被汗贴在额上,看上去似落难女。 接下来的几天里,明薇按部就班,严格按照吴天宇说的去做。 黎敏起初还乖乖听话,精力稍复,就抱怨起来:“喂,你不是这么罗嗦的。” 民委板起脸来,冷酷到底。 到底年轻,一个星期已经行动如常。 手机响,黎敏接,简单几句“嗯”“哦”,接着,吐出一串数字。 “打到这个账户里就好。” 明薇装没听见,捧过药给她喝,黎敏一手接过,一手递上一张信用卡,“密码是我生日。去,把你垫的钱结掉,另外再提五千,做你零用。” 明薇去提钱,账户里的数字吓了她一跳。结了宾馆的钱,她只取了自己垫付的那部分。 回去了,看见黎敏在窗前站着抽烟。消瘦了几分,背影纤弱,楚楚动人。 “账户里现在好多钱啊。” “当然,什么都有代价。你没有提零用?” “……没有。” “我就知道……是嫌弃我呢还是嫌弃钱?”语气间淡淡幽默。 “哪有啊,我怎么会。” “明薇,我们之间,还用分辩吗?” 她的手扬起,几页写得密密麻麻的纸,“还有他,那天你遇到的是他,吴天宇,是不是?” …… 他的字迹,她一早看熟,作业,情书,长长的春江花月夜,都一笔一划地写给她。 他不肯在她最狼狈的时候见她,他要周全她,呵护她,不肯伤害她。他是那么了解她,无论外表如何飞扬不羁,他心中的她永远不变。 然而终于要长大,要在这个物质世界中打拼沦落。即使他仍是他,而她,却已不再是她。 黎敏至始至终没有回过身去,明薇了解,坚强如她,甚至不肯被人看见哭泣的样子。 13 明薇走回校园的时候,月季开得如火如荼,她蓦地发现自己身上穿的还是那条牛仔裤,洗得微微发了白,那天和黎敏去买的情景历历如昨,扯得她心里一阵酸痛。此番才惊觉,一个季节一个季节地催促着,自己也到大三了呢。 每年都有新生进来,兴奋的无知的年轻的脸,每年都有人毕业离开,有的哭,有的不。时光是水一样的流淌,改变一切,包括课桌上多了刻痕,教授头顶添了白发。 明薇过了六级,考试仍然是第一名,只是眉间心上,不再是过去坦荡的一览无余。 黎敏依旧神出鬼没地在外面奔波,室友们几乎忘记她的存在。杜飞的论文接连发表,可见那些学术刊物是买陈教授面子的。而李由庚,与她见面的时间,却稀少了。 他不来找她时,她也不愿意去打扰他。大家不是没有学业负担的,而且,又都是那么优秀的学生。 杜飞的解释:“他是个聪明绝顶的人,但是学英文始终吃力,托福考的不如意,又要准备考GRE,每天12个小时全部投入背红宝书。” 明薇微笑,表示接受他的好意,但是明白这不是理由。走得这样近,连他要出国的事情都要别人通知,可见对她再好也有限。 她固然是爱着他的,而他却始终没有给过她什么承诺甚至暗示。恋爱中的人最喜欢讨论未来,而他们没有,他们吃过饭,看过电影,拥吻过,但是没有一句关于将来的话。 见了面,亦不过是默默无言。明薇把手摊开在他面前,“你看到什么?李由庚?告诉我,那一天你在我手上看到什么?” 他轻吻她的手心,痒得她笑起来。 这样的快乐多么难得,而快乐,不过是为第一次爱上了一个人。眼中的他,便处处都是好的,偶尔有回应,就深深感动。是知道他对她有保留的,但是相爱与相守,根本是两回事。 深夜的小巷子里,看通宵录影,屏幕上年轻的舒淇眼睛明亮,长长的头发卷曲如一把海藻,犹豫着是不是给黎明打电话,却不知道,他的车,就停在她家楼下。 终于发现了,终于跑下去了,风雨中,终于抱在一起,吻到透不过气。 光影中的爱情,缠绵凄迷到如此。明薇看得泪流满面,蜷缩在李由庚的怀里,瘦瘦的沉默的他,不会怎样安慰,只是拿外套的袖子给她擦眼泪。 然后,如同电影中一样热烈地,吻她。 泪水流到嘴里,咸咸的。 烟花绽放时,男女主人公终于可以再也不分开。 电影结束,而生活仍要继续。 每一天都似最后一天,因此分外缱绻。他既不说,明薇也不问。两个人俨然模范情侣,却都小心地收藏着自己,躲闪着未来。 然而日子越多,她就越是惊慌。 那隐藏的不安,像一只小鸟,在心底扑腾着翅膀。 又一个暑假即将来临,又到了老生离校的日子。这一年的毕业歌叫做干杯朋友,百十条喉咙声泪俱下地唱出来,效果惊人。尽管是深夜了,一层楼的女生都跑下去看,跟着他们放声歌唱。 明薇从图书馆出来,意外地看到了李由庚,此前,他们已经有三周没有见面了。 她很惊喜,而他心事重重。明薇看惯了他那样的神情,把手伸过去,抚他皱起的眉心。他握住了她凉凉的手,低下了头。 “明薇,明薇。” 他的手比她的还要凉,一直凉到她心里去。 明薇的声音小小的,比想像中要镇定。 “我们要分手了么?” 他被她的话击中,缓缓地抬起头。 “明薇……我,有过女朋友,我们约好了一起出国,她先走。” 寂静中,清楚的破碎声,不知从何处传来。最深的痛苦,往往都不是在当时发作,一刹那间,最多的只是茫然,空无一物的茫然。 像你童年时最心爱的瓷娃娃,落在地上,轻易跌成碎片,你愣住,甚至不知道伸手去接,只有看着那张微笑的小面孔支离破碎,不复辨别,而且,再也拼不回一起,再也找不到一个相同的。 明薇没有表情地慢慢抽出自己的手,“哦”。 声音也平板得很,缺少生气。 李由庚的眼睛,望向更远的地方,声音艰难而缓慢: “但是在这段时间里,我遇到你。” 只有遇到那么简单么?如果仅仅是遇到,没有此后种种,又会怎样呢? “我很矛盾,电邮告诉了她,她赶回来了。” 明薇为之动容。这样的在乎,可见是真的爱他吧,千山万水也要他回心转意。 “她是个表面性格非常坚强的人,我了解她,其实她很脆弱。” 爱上人的女子,哪个没有一颗脆弱的心。 “明薇,我会和她结婚,她在国外很吃苦……但是,” 长久沉默。 “但是,我爱你。” 她看到他的眼中泪光闪动,他的手拉住她的,她扑到她怀里。 她熟悉的怀里。 她熟悉的气味和温度。 她清楚地感觉到头发里他的呼吸。 他不能辜负承诺,他只有辜负她,他知道她爱上了他,他亦爱她,却只有离开她。 “明薇,苏明薇,小小的苏明薇……我没有能给你一个结果,但是,我爱你。” 明薇紧紧地抱住他,藤蔓一样地缠住他。因为知道,放手后他即是别人的丈夫。 要在此时,心才缓缓地,一点一点地痛起来。 她一直在等他这句话,但不知道等到的时候,就是分手的时候。 是骄傲的,所以不愿意再争取,并且他既然已经作了选择,何必多说。 黎敏是对的,一早就说过:“他是你的劫数。” 劫数,就是注定,懵然无知中,一切早有安排。 那个初夏的夜晚,注定李由庚要遇到苏明薇,他见到她时,比她对他的感觉更加强烈。人群中美丽单纯的脸颊,流露寂寞的渴望,而自己浑然不知。 一只雪白的小手在他面前静静地摊开,他看到写在上面的宿命。 “在未来的几年里,你将有一段激烈的感情,但是没有善终。” 他没有告诉明薇,他还看出,那段感情的另一主角,就坐在她的对面。 从开始到最后,他不想她,他不愿意陷得太深,他怕伤害她,但是爱情是多么奇怪的事,越是挣扎,越要沉沦。 付出再多努力,投入再多悲喜,仍然,要结束。 像一个学期,像一个暑假,像,一场烟花。 回到宿舍时已是深夜,女生楼下还聚集着一群群的人。即使是平时最沉默的人,也在放声唱着走调的歌。更有很多人席地而坐,啤酒瓶子站成长长的两排。 毕业生,最后的疯狂。 这时需要歌,需要酒,需要疯狂。 不然,消耗了一生中最好年华的四年大学,何以为念? 姑娘你对我说,你永远爱着我,爱情这东西我明白但永远是什么…… 我想从南走到北,还要从白走要黑,我要人们都看到我,却不知道我是谁…… 有多少爱,可以重来…… 爱如潮水将我向你推,紧紧包围…… 楼下的男生,楼上女生,认识的,不认识的,声音混在一起,一首歌还没唱完,另一首已经起了头。深夜中的歌声分外清晰,再热烈的情歌也带着离别的忧伤。 明薇慢慢地走向楼门,经过那些黑乎乎的人影,动情的声音太多太拥挤,悲凉的嘈杂。 她的心情,出奇地平和,只是疲倦。 一个人轻轻地在她背后说:“苏明薇,你好么?” 他站在背光处,看不清他的脸。 “你不认识我,我写过信给你。” 明薇想起那只落满灰尘的饼干箱子,不由得脸红。 “你也许还记得,‘你的名字,叫我想起春天里阳光下的花朵,’” 明薇接上去,“红色蔷薇盛开。” 怎能忘记,这个流传甚久的笑话。 他们一起笑起来,像熟识的老朋友。 “我记得,你是计算机系的师兄,对那封信我要向你道歉。” “不用了,你记得那封信我就很高兴。” 他很自然地叫她名字:“明薇,有何打算?” 明薇有一刹那的迷茫,随即扬扬手里的书:“考研喽,我要考B大研究生。” 这曾经是她最深的秘密,为了李由庚,她一早决定考B大,她幻想和他在一个校园里读书,一起吃饭,一起去图书馆,一起听讲座…… 还没有来得及和他说,没有来得及和任何人说,梦想已经粉碎。 “哦,对的,你的男朋友在B大是吧。” 明薇不答,停了一会儿,问:“你的工作找好了吧?” “嗯,专业就是这点好,糊口还不难。” 他随手掏出名片给她,看到CTO的字样,明薇小吃一惊。 他笑笑:“在那里兼职两年,公司很小的。” 明薇想起黎敏,也不知道到她们毕业的时候,她的名片上会印什么。 或许,黎敏这样的高手,根本就不需要名片。 他挥挥手:“我要上去了,再见。” “再见。” 明薇走进楼门时,又听到他在喊:“苏—明—薇!多保重啊。” 她回头笑着答应,“你也多保重啊。” 至始至终,没有看清他的摸样。 一挥手间,生命中最美丽的岁月,最纯真的爱情,已经如流云散去。 在那一瞬间明薇仿佛看到李由庚的身影,瘦瘦的,站在那里目送她,她的身上还有他的体温,他的眼泪滴到她的头发上。 那是她的初吻,她的初恋。一切的欢喜,一切的悲伤,相爱和分离同样刻骨铭心,时间打下的,是无法挽回的青春印记。 尾声 但是,如同当初她不知道会遇到黎敏和李由庚,苏明薇也不知道—— 一年后她顺利进入B大读研之时,就是李由庚登上北美航班之日; 那时黎敏没有拿到毕业证,却拿到了驾照,开一辆捷达王来帮她搬家; 她也不知道后来杜飞跟她说了很长时间的话,她只好歉意地不停地说对不起。 她更不会知道,有天深夜,她仍然收听的音乐台里,半梦半醒间,听到王菲的歌,是时痴了过去。 “……有生之年,狭路相逢,终不能幸免,手心忽然长出纠缠的曲线……” 也许所有的繁华终将风流云散,但又有什么能够地久天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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