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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创新的议论文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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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创新的议论文题目

“板桥体”看似单个字形歪歪斜斜,但总体感觉错落有致,别有韵味。如果有人因此而羡慕郑板桥的成就,想借模仿他的风格来出名,那么他必定会走入一条死胡同。因为有人说,这种作品“不可无一,不可有二。 ”说“不可无一”,是肯定了“板桥体”独特的艺术价值和不朽的艺术地位;说“不可有二”,则揭示了艺术创作中的真理。正如贾平凹在信中对小妹所说:“对于大师,你只能学习,不能效仿。 ” “板桥体”与“扬州八怪”的其他艺术风格的诞生,有其独特的历史背景和意义,在那个压制人才发展、摧残人才天性的清王朝,“扬州八怪”用一种不合乎世俗审美标准的艺术风格,表达自己的人格理想、高尚情操,是对自由的追求,也是对于权贵的蔑视和抗争。可以说,“板桥体”的“非隶非楷,非古非今”是挣脱束缚,思想和心灵获得自由的象征,这也便是郑板桥作品的韵味所在。后人如果模仿“板桥体”,只能有其形而无其神。这样的作品,当然“不可有二”。然而,许多人并不信奉这个原则。当文学与时尚产生了关联,似乎文学创作也能产业化发展,作家也能按一个模子批量生产了。书店里,占据“畅销书架”的一会儿是悬疑小说,一会儿又是通俗哲理。花样总在翻新,却大都千篇一律。那些书虽畅销一时,不久却被遗忘在角落,蒙上尘垢,挂上蛛网。马克思说过:“所有的价值最终都只剩下时间。时间会滤去所有跟风的作品,最终只留下一部或几部体现时代精神,关注人类和人生的作品。 ” 这么说,我们是否就不要学习他人的作品了呢?当然不是。那些肤浅的跟风之作,正是因为对文化艺术传承、研究不够,才会画虎不成反类犬,落于俗套。因此,传承是文化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创新则为之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 不仅艺术创作如此,生活和生产实践中的许多方面,都要传承与创新并重。改革开放后,我国与外界的科技、文化等交流频繁,汲取了不少成功的经验,尝到了甜头。但是现在,我国的创新实力却比较薄弱。前几日的《文汇报》上说,上海的服务业管理照搬制造业管理模式,阻碍了服务业起舞。在此,制造业管理模式也是“不可无一,不可有二”的吧。有变通与创新,才有突破。 不论从事什么行业,我们都要广泛学习他人的成功经验,并充分认识自身特点,选择正确的发展方向,勇于创新。传承与创新并重,是科技和文艺等发展的根源。

简说传承与创新传承与创新是相辅相成的,二者缺一不可,但更为重要是必须立足于继承再着力于创新。创新在于别人不敢想而我敢想,别人不敢做而我敢做,别人不能解决的而我能解决。在日新月异的网络化时代,随着科技的进步,各种智能设备进入人们的生活。某电商的一个创新思想让实体店受到了一定的冲击——网上购物。这种敢想敢做敢解决的魄力创造了一种全新的购物方式,展示了一种崭新的商业模式,并且在年轻人中也树立了榜样。实体店和网络联系起来商业范围必将扩大,实体店进入网络这一胆大的创新让人们可以不用逛购物商城,进入一款购物软件利用网络便可以进行选择商品、付款到最后快递售后便可以了。这一创新让人们购物变得更加方便、快捷。虽然现代社会网络购物成为潮流,但不会成为主流。因为网络购物必须借助于实体店的知名度、信任度以及货物的质量问题……。正如老鹰必须借助强有力的翅膀才能飞翔、建造高楼必须借助于坚固的地基。基础与创新往往是相互依赖、协同发展。传承并不是闭门造车,创新也并不代表“读书百遍,其义自见”。英国伟大科学家牛顿曾说“如果我比别人看得更远一些,那是因为我站在了巨人的肩上。”当我们用创新的的心态去面对世俗时,说不定就能创造永恒的经典。发展中国家为何不能变的发达,因为他们守旧,没有创新的精神;发达国家为何变得更加发达,因为他们看待问题都有创新。一个国家的发展好坏与创是否拥有创新精神息息相关。不是人人都有创新的思想,但人人都可以创新因为创新就在我们的身边。新世纪,国家需要创新人才,名族需要创新。开拓自己的大脑发现新事物,将自己的认知以及想法表达出来便会拥有不一样的天空。社会在发展,人类在进步,我们必须不断的发明创造。就像演员改动剧本台词那样,在不更改导演创作意图下根据演员的需要改动台词,也许会有不同的画面但却比之前的效果更好。这个的关键在于自己是否拥有变革创新的意识?

继承与创新 在生活中,要想获得成功,创新是必不可少的,但是,缺少了继承,创新便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这样,便难以成功.只有既懂得发扬自己的特色,勇于创新,又善于继承前人的传统,才会更易成功. 创新,并不是所谓的闭门造车,不是靠自己的主观臆造去随意地瞎编乱造,而是要注意继承前人优秀的成果,在别人正确的理论指导下创新才会显得更有意义.英国17世纪的科学巨匠牛顿发现了万有引力定律和运动的三大定律,创新不可谓不丰富.可当别人问及他为什么会取得如此的成绩时,他说:“如果说我看得更远一些,那是因为我站在了巨人的肩上.”虽然这只是一时谦虚之词,但细细想来,如果没有伽利略夜观星空,如果没有第谷数十年如一日研究天体的运行规律,那么牛顿想要总结出物体运行的三大定律,似乎要大费周折了.可见,继承和创新是不可分的,只有在取得其精髓去其糟粕的继承中创新才是可取的. 马克思作为世界无产阶级的革命导师,用毕生的心血写成了光辉巨著《资本论》,他的创新精神鼓舞和造就了一大批的仁人志士为社会的进步而奋斗.诚然,大英博物馆的一桌一椅见证了他的冥思苦想之后的豁然开朗,之后的奋笔疾书,见证了他那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理论.但是如果没有他翻前人之作时的专注,摘抄资料时的认真,圣西门、傅立叶他们的空想理论,他也不会成功的.甚至可以断言,如果没有他们,《资本论》也许不会这么快地完成,我们也许还要在黑暗中摸索着前进.可见,在继承中创新往往会收到事半功倍的良好效果.其实不用更多的证明,那指导我们走上富裕之路的邓小平理论,那真知灼见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便雄辩地说明了继承和创新的关系. 盲目的创新往往会弄巧成拙,让人传为笑谈.君不见那“邯郸学步”的郑国人,总想学习别人的步法,以便自己跟本国的人走路不一样,似乎是创新了,但是动机不纯,方法不对,不知继承,落了个爬回去的下场.前几年的小品《如此包装》也是说的这个道理,本来评剧便是一门值得继承的艺术,可是那个“总监”非要进行“创新”,将原来风马牛不相及的流行音乐与民族艺术强行配伍,结果是可想而知的.那“创新”出来的“四不像”让我们津津乐道了好些年.若不得要领,便很容易犯同样的错误. 继承和创新是雨与水的关系,没有了继承如同只有鱼没有水,再好的创新也会成为空中楼阁,不会有长久的生命力;而只有水没有鱼似乎更表现出只有继承没有创新的死寂,毫无生气.只有鱼和水统一在一起,才会变得有生气.正如创新和继承完美地结合在一起,才会结出成功的果实一样. 创新是重要的,但是继承同样是重要的.你要想获得成功,继承和创新是必不可少的.“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没有了继承便是无源之水,而没有了创新便是一潭死水,只有在继承的基础上创新,才会真的“清如许”了.

继承与创新作文800字议论文

从小学、初中、高中到大学乃至工作,大家都写过论文,肯定对各类论文都很熟悉吧,借助论文可以有效训练我们运用理论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的能力。怎么写论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以下是我整理的创新的议论文作文800字,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当太阳大叔已在我的头上悄无声息地转了10个年头,当我已渐渐适应小学生活准备踏上第5个阶梯,当我正裹着柔软的铺盖窝在沙发里看电视消磨暑假周末无聊的时光时,一个小小的梦想幼苗就在肥沃的心灵土壤生根发芽了……

那天傍晚,我极不耐烦地调着电视频道,偶然看到了《交换空间》这个节目,这是一档以倡导自主动手、节俭装修为理念的服务类节目。里面的室内设计师们个个都是富有创新精神、与时俱进的艺术家。我的心动摇了,打心眼儿里羡慕这些艺术家们,那时我就想:我有创意,我具备创新精神,我凭什么不能成为他们中的一员?当初妈妈听了我这个超出老妈想象范围的梦想,先是眼睛睁得圆圆的,挤得眼镜都要从高高的鼻梁上滑下来了,接着哈哈大笑了大半天,那夸张、刺耳的笑声就好像是童话中的王后听到白雪公主死了的消息高兴得恨不得让全世界都知道这个惊天大秘密。我疑惑不解地望着沉浸在开心中无法自拔的“老巫婆”,她顿时缓过神儿来,像川剧变脸一般变了个微笑出来,对我说了三个字:“我挺你!”

名人虞有澄说: “梦想虽然开始时是梦想,但只要不停地做,不轻易放弃,梦想能成真。”所以为了实现我当室内设计师的梦想,正巧今年 我们家就要开始装修别墅了。当然为了实践一下我,也检测一下我这段时间“狂搜” 室内设计师的资料拿来“狂学”以及向我的教大学美术兼室内设计师的姑爷“狂请教”这“三狂”的效果如何。我先设计我的儿童房。妈妈爸爸给我推荐漂亮的公主房,不过我果断拒绝了,我绝对不要老套得快掉牙的公主房,这不是我的风格,我要的是创意、创新的风格!我想要大海的元素融合在我的儿童房里,让神经绷紧的人一推门进去就感到心旷神怡、轻松、舒适、愉快,甚至感觉迎面向你吹来阵阵清爽中带点咸咸的味道的海风,这就是我想要的“大海儿童房”。目前,大海儿童房”的“生产”获得了爸爸妈妈的“批准”。但我的最终目的是获得最专业的人士——我的'姑爷的批准。

室内设计师的行列已经在向我招手了,加油吧!

我曾经试图去模仿自己所羡慕的所有的人,甚至想抛弃自己的性格、特长完全成为别人。我错了,我的模仿行动都失败了。我彻底绝望了,当时我觉得自己一无是处。我什么也没有了,失去了自己独有的个性、风度、性格、魅力、思想,失去了这些的结果是什么,有什么收获吗?没有,我承受的是更可怕的代价,我浪费了自己的时间、精力,我比以前变的更糟。我希望我的失败能给大家一些启示,请大家不要在犯这些低级错误了。最近看了20xx年陕西卷的高考作文题,我忽然发现自己也曾经是高考作文中的那只乌鸦。

我介绍我的经历,不是完全否定模仿别人的效果。我只是认为某些模仿不仅不会为我们带来积极作用,而且有时还会埋没我们其他方面没有被发现的优势。高考作文中的这只乌鸦!我很希望你是我的朋友,刚开始看到你的经历,对你确实有一些嘲笑和遗憾,可后来仔细一想,你的执着的确很令我佩服,我不得不在众说纷纭中悄悄的向你伸一伸大拇指。

如若你不嫌弃我这个刚认识的朋友,恕我直言,你和高空雄鹰的差距太大,你和雄鹰的能力并不在一个档次上。乌鸦和老鹰一样搏击长空,这才是天方夜谭。由于羡慕,我们试着彻底的改变自己以赶上别人,结果却都是付出了成倍代价却徒劳无功。

邯郸学步,学习别人走路,可结果呢?自己爬着回去的。这就是盲目崇拜偶像的代价。因羡慕别人而彻彻底底的否定自己值得吗?我觉得一点都不值得。偶像只能起模范带头的作用。我们在学习的同时应该认真、仔细的衡量自己的能力,在学习别人的同时注意自己的个性。我们应该从自身的优势出发,发展自己。不是吗?我想谁都不愿意做那个乌鸦?在童话中乌鸦这个形象不是,就是盲目的学习他人而最终死去。这乌鸦怎么一点个人的思想、主见也没有,我看它是另类的变色龙一点也没有错。我们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个体,我们应该为自己而活,应该走自己的路,从自己的优点出发创新,而不是重走别人的成功路。

乌鸦用自己的生命向我们诠释了盲目模仿他人的代价,希望人们能够彻底的醒悟,我们可以继承乌鸦执着的精神,但是不能沿袭它的盲目。我们应该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不要让乌鸦的悲剧重演,让我们摆正位置,确定目标,发展自己。

有这样一句话:“第一个形容女人像花的人是天才;第二个形容女人像花的人是庸才;第三个形容女人像花的人是蠢材。”的确,对旧事物的唾弃和对新事物的热忱,对人类而言,像血管中流动着的汩汩的血液一样,与生俱来。造物主造出的人类,可以有不同的外貌、性格、习惯、嗜好,却无法摆脱一个共同的恶习“喜新厌旧”。

一个疑问,可以有千万种丰富多彩的答案。然而,最好的答案只有一个那便是最具有创新性的。在众多答案的比较中,人们必定会厌倦某一种千篇一律,而一旦有一种创新,它便是最受青睐的。

科技需要创新。当无数个宗教信仰者守护着“地心说”来愚昧生灵时,哥白尼揭穿了他们的阴谋;当无数个聪明的脑袋推崇着牛顿的经典体系以视为物理学大统一时,爱因斯坦打破了他们的美梦。新科技的生产必然是一种创新,创新就必然会有出路。让我们的思路回到一个小小的文件夹上来,它的产生者爱立信会计纸业有限公司可用弹丸之地来形容,面对市场上文件夹的厚重使用不便的问题,他们推出了一种轻便灵活的文件夹,投入市场后供不应求。当其他企业开始效仿时,他们又推出了一种更新型的产品。对于企业而言,创新是血液,是竞争中制胜的法宝。而不断的创新,又推动了科技的进步。

哲学家的心中,新事物符合历史发展规律,具有无比旺盛的生命力和远大的发展前途。新事物必将代替旧事物,这是发展的趋势,历史的必然。因此,不必觉得新事物就必须带有一种负罪感,更不必为旧事物的大势已去而惋惜,记住,一切都自然,一切也都必然。当微软公司瞄准市场正积极研制适合消费者的微型软件时,IBM公司还在为巨型计算机而大伤脑筋,因此,有了IBM公司的失败,当然,比尔·盖茨成了首富。

创新需要勇气,创新必须付出艰辛。有商鞅的五马分尸,才有秦王朝的如日中天;有罗斯福遭政客的排挤,才有美国的恢复和强大;邓小平一生一波三折的不平命运,才有如今迈向新世纪的中国。因为新,才不平凡,才需要勇气,才需要付出。也因为新,才值得付出。

答案确实丰富多彩,但永恒的却是创新。永恒在未来中孕育,创新在永恒中成长,对于人类而言,创新更是永恒。

导语:除了继承以外,创新也是必要的。如果没有了创新,继承便会成为无沙之丘,无根之木。下面是高中优秀作文800字精选:继承与创新,欢迎参考。

现在的我们生活在一个物种丰富,思想多样,信奉众多的世界上,这些东西常常会我们眼花缭乱,让我们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办,到底是该继承传统呢?还是该勇于创新呢?

继承,从小的方面说就是继承一种信仰和信念,从大的方向说就是继承中华民族以爱国主义为核心,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中华民族精神。创新,就是在前人的基础上加上自己的探索与智慧而创造出来的结晶,无论是思想上,还是科技上。

但是,无论是一味地继承陈旧文化还是创新发展都是片面的。

国内以前有一个人他叫王安,他在个人电脑领域称雄被称为美国式创业成功的典范,但是由于他忽略了市场变化的情况,仍然坚持生产老产品而不创新,被美国的体积小且可以兼容的个人电脑取代,到后来导致销路越来越窄,老客户也因此相继离去。最终王安的公司落得了一个破产的下场。用鲜活的事例阐明我们不懂创新就会导致失败。证明了发展只是继承是干不了大事的。

创新也不是一味地靠自己的主观臆想去随意的瞎编乱造而是要注重继承前人的优秀成果,在别人正确理论指导下创新才会显得更有意义。

著名的科学家牛顿发现了万有引力和运动的三大定律,创新可以说是非常丰富,可是当别人问到他为什么会取得这么大的成就时,他说:如果说我看的更远一些,那是因为我站在了巨人的肩膀上,虽然这些话语说的非常的谦虚,但是如果没有伽利略夜观星空,没有第谷数十年如一日的研究天体运行规律,那么牛顿想要总结出物体运动的三大定律,似乎要大费周折了,可见继承和创新是不可分的,只有在取其精髓去其糟粕的继承中创新才是可取的。

同时,创新需要对传统有所突破。需要勇气和智慧。

中国著名物理学家,诺贝尔奖学金获得者杨振宁教授,他在报告中评价他的导师美国氢弹之父泰勒的成功时的一段耐人寻味的描述,他说:泰勒每天几乎每天都有十个想法,其中有九个半都是错的,但是他不在乎,然而他凭着这每天半个正确的新思想的积累,最后获得了巨大的成功。这说明创新需要勇于探索。就像杨振宁说的一样:“创新有两点,一是不要囿于前人的成就,二是不要怕犯错误,这两点都需要胆量。”

继承不等于停滞不前,创新不等于盲目寻求。所以我们要在传统的继承中不断发展,在想象的创新中不断探索。

“因而循之,与道神之:革而化之,与时宜之。故因而能革,天道乃得;革而能因。天道乃驯。”“因”指事物的继承关系,“革”指事物的创新变革。事物的转化过程,是在继承过程中有创新,创新过程中又不能离开继承。正所谓“可则因,否则革。”

杰出的画家兼诗人李可染曾经说过:“踏着前人的脚步前进,最佳结果也只是‘亚军’。”是啊!虽然得到了很好的继承,但是你继承的是否最好呢?没有任何的创新,只是一味地模仿怎么可能会成功呢?

继承与创新是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在继承先辈的优良传统时,我们就应该要与时俱进,不能让创新在生活中消失,我们要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在继承。我们应该秉持的是鲁迅先生的“拿来主义”

就拿日本来说,刚开始因遭受到了外国侵略势力的打击,在这个过程中,日本人发现了国外许多先进的事物,开始在地底下偷偷的研究,整个国家开始发生了改变,他们对国外事物进行“仿造”,可他们并不会照搬照抄,一模一样,他们会选择一条适合本国国情的道路,他们将国外好的东西学来,但是他们会在这个基础上创新,将其进行一系列的改变。因而,日本也就像工业革命时期的英国和美国一样拥有了世界先进的核武器技术一样。

继承和创新是雨与水的关系,没有了继承如同只有鱼没有水,再好的创新也会成为空中楼阁,不会有长久的生命力;而只有水没有鱼似乎更表现出只有继承没有创新的死寂,毫无生气。只有鱼和水统一在一起,才会变得有生气。正如创新和继承完美地结合在一起,才会结出成功的果实一样。无论一味的追求创新或者是继承也是不合理的。就像邯郸学步里的主人公一样,他只知道去效仿别国走路的姿势,可最终结果却是,他们不但没有学会赵国人的走路姿势反而还将本国的走路姿势也抛之脑后了,到了最后,他们只能爬着回去了。

从而可见,一味地追求继承也并不是什么好事啊!学会继承,我们是幸运的,在继承中,我们变得理智;学会创新,我们是幸福的,在创新中,我们变得清醒。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继承,这样才能把事情做的更好,结果才可能会变成“冠军”。

有一种厚实,叫感恩;

有一种美丽,叫中药;

有一种力量,叫武术;

有一种传承,叫文化。

那张脸很平凡,走上街没有多少人会注意他;那张脸很特殊,凝聚着传统中医、中国武术、五行取名于一体的文化;那张脸很智慧,当我寻找一些创意灵感时,我总能看见他,那是姥爷的执着的脸。

每个人的童年都有黑白灰,我小时候身体及其虚弱,而父母又忙于工作,所以我一直在姥爷身边生活,听着他讲以前的故事,直到上小学。可以说,我的童年都是在苦涩的中药的气味中熬过的。现在我还记得店里的一切:浅绿色的木制药柜,一格一格的;高大的玻璃台面,姥爷戴着老花镜,一脸认真地写药方,并不时和病人说些什么;还有那小小的称——我的玩具,上面还残留着药材清香的气味。

我常常坐在小板凳上,看姥爷穿梭于柜台之间,满脸严肃,阳光为他都上金边,我看得到他额头上细细的汗液和他眼底的虔诚与温柔。这些药大概是姥爷的宝贝吧!我想着。

再大一些,姥爷会抱着我,教我辨认药材,那时的姥爷笑容满面,音调是平平缓缓的,仿佛任何人和事也不能打扰我们。不变的是他眼中的光芒。慢慢地,我知道了,那是白芷,这是豆蔻,那一种叫连翘……,姥爷还会讲它们的功效,可惜我那时只是马马虎虎就过去了。我的感觉是:这些药的名字真好听,说不定是仙子变成的,爷爷也喜欢仙子呢,哈哈!当我长大后和姥爷说起时,我们都大笑起来,笑中又有一种满足感——这么多年了,他仍执着于此,我真心为姥爷高兴,还有一种感动从我心里溢出。

所谓武源于医也成于医。“你姥爷去浙江省参加武术比赛得了一等奖啦!”我一进外婆家门,外婆便笑盈盈地指着奖状对我说。那份惊喜我难以用言语表达,我只记着高兴。那时我才回忆起,姥爷每天早上四点多就出门锻炼,时不时在电脑里看一些别的门派讲拳法的视频。这一两年来政府部门开展了许多武术比赛和武术表演的活动,姥爷六岁时跟太姥爷学武术,一直到现在六十多岁坚持每天早上早起去公园练习中国南拳,风雨无阻,把十八般武艺练得出神入化,刚好在这大力挖掘传统文化的时期把中国武术发扬光大。现在他成了江南南拳刚柔武术协会的会长,常常带着众弟子参加市、县里的武术表演。他有很多弟子,除了清晨一起去练武外,有些到现在还会常来家里坐坐。他的左边额头上有一块不大不小的黑色的疤,因为小时候饿肚子饿得实在受不了了,就爬上灶头找吃的,然后就掉下来了,鲜血直流,太姥姥赶忙从烟囱里抓了一把黑色的灰抹在他的额头上,血止住了,然后就留下了直径大约两厘米的疤。为了健身强体,从小便开始跟着太姥爷学习南拳。

那时村里也常常有跌打扭伤的人,他从太姥爷那里学会了制作扭伤药,以前养很多的鸡,把鸡窝笼里的`鸡屎扫出来晒干,用火烧成灰,用筛子筛出细的跟另外一种香按一定比例搅拌。周边几个村里谁家手或脚扭伤了,就来拿一把过去,将老酒烧沸把药粉糊成膏状,摘一片丝瓜叶,用布裹上,几天后就好了。在我们这片广袤的土地上,有许多神奇的故事,就连植物、动物的灰也能发挥特殊的作用,给老百姓的生活带来一片宁静和安逸。

也许因为这些缘故,姥爷一直很喜欢中医,年轻时白天干活,晚上自学中医,摘录了很多笔记,虽然没派上什么用场,但还是一直坚持学习,太姥爷留下几本药学的书都被他翻破了。后来让小舅舅去读中医专业,现在他成了执业医师,家里也开了一家很大的药店,姥爷刚好英雄有用武之地。太姥爷留下的一本中医秘笈里的很多药方经过姥爷的临床应用,再经过小舅舅结合现代中医,对药方进行改良,治好了很多人的病。就像当年的扭伤药,现在肯定找不到原材料了,小舅舅就用更好的活血散瘀的药粉来替代。也感恩于这个时代,让中国传统中医养生和武术文化得以传承和创新。

药店里的人川流不息,有些是姥爷的弟子或太爷爷的弟子来切磋武艺,有些是来抓药治病,还有一些特殊的客人,他们是为自己的孩子或店铺或公司取名字而来。原来姥爷还懂金木水火土五行,多少笔画的字对应着哪一行,根据相生相克的原理,免费给他们取一个吉利而好听的名字。在老百姓看来,这些都是很准的,也许因为在他们的心底一开始就注入了必胜的信念。

我可以看见,姥爷苍老的皮肤也遮不住的精气神与自信,不大的眼睛里闪烁的熠熠光辉,像注视药材一样,那是名为“热爱”的光芒!那是名为“坚持”的光芒!那是名为“感恩”的光芒!那是名为“继承与创新”的光芒!每每我想放弃时,就可以看见他的脸,那是一张在困难中不断创新的脸,给予我新生的力量,在黑夜中为我亮起不是特别明亮却已足够的光,让我沿着上一代人依稀的足迹披荆斩棘,重新开辟一片新的天地。

继承改革创新为主题的论文

创新创新是世界进步的动力。有了创新精神,那么就有了前进的希望。小鸟飞行需要翅膀,世界要进步需要创新,创新就是进步的翅膀。从前有一种病,只要人得了这种病,便无药可治,只能慢慢地被病魔折磨至死。有一位化学家,他不幸得了这种病,他四处求医,也没有将病治好。有一天,他听说有个村子里有一口能治好这种病的井,只要喝了井中的水,便能治好这种病。化学家喝了水后不久便药到病除了。化学家对井水产生了兴趣,对井水进行了研究。他发现井水中含有一种化学物质—芒硝,对这种病有神奇功效。中国有名古话,常有所疑,是创新的开端。勇于破疑,是他新的动力。就是说一个人如果能用疑惑的眼光观察周围的现象,就产生去破疑的动力。常年喝井水的村民没有因为井水能治病产生疑问,而化学家则对井水产生了疑惑,最终发现了井水的秘密。如果说化学家仅仅因为井水治好病感到庆幸,那么可能永远都不会发现其中的奥妙。这充分说明了创新精神对于我们的重要性。各行各业都需要发展,如果行业缺乏创新意识,那么它只会停滞不前,反而有可能会倒退。只有坚持创新精神,勇于实践,行业才得到发展。当今国际社会是一个飞速发展的时代,创新精神显显得尤为重要。只有拥有创新精神的国家,才能让自己立于世界强国之林。市场是无情的,竞争是残酷的,只有坚持创新,个人才能体现价值,企业才能获得优势,国家才能繁荣富强。勇于创新烈日下,一群饥渴的鳄鱼陷身于水源快要断绝的池塘中。面对这种情形,只有一只小鳄鱼起身离开了池塘,它尝试着去寻找新的生存的绿洲。塘中之水愈来愈少,最强壮的鳄鱼开始不断地吞噬身边的同类,苟且幸存的鳄鱼看来是难逃被吞食的命运,然而却不见有鳄鱼离开。池塘似乎完全干涸了,惟一的大鳄鱼也耐不住饥渴而死去了。然而,那只勇敢的小鳄鱼呢,它经过多天的跋涉,幸运的它竟然没死在半途中,而是在干旱的大地上,找到了一处水草丰美的绿洲。这是我读的一篇短文的大致内容。读后,我获得了不小的启示。试想,如若不是小鳄鱼勇于尝试,寻求另一条生路,那它也难逃丧生池塘的厄运;而其它的鳄鱼,如果它们不安于现状,勇于尝试,那么它们又怎会落得身死干塘的可悲结局!由此可见,勇于尝试的精神多么重要!纵观古今,凡有成者,他们无不具有勇于尝试的精神。灯泡的发明者爱迪生为了找到一种合适的材料作灯丝,竟不屈不饶地进行了8000多次尝试。试验初期,他找了1600种耐热材料,反复试验了近2000次,结果发现只有白金较为合适,但白金比黄金还贵重些,这就是说实验失败了。面对这样的失败,一般的人肯定会选择放弃,然而他没有,而是继续尝试着从植物中发掘理想的灯丝材料,先后又尝试了6000多种植物。通过不断的尝试,爱迪生最终获得了巨大的成功,给人类带来了“光明”。这“光明”之光,与其说是电之光,还不如说是勇于尝试的精神之光。其实,我们只要细细想想就会惊奇地发现,他所取得的一千多项成果中,竟没有哪一项不是不断尝试的结晶。“一次尝试,就有一次收获”,他的这句话正道出了他的成功的秘诀。还有研制出雷管的诺贝尔、发现了雷电规律的罗蒙诺索夫、第一次架飞机飞上了天空的莱特兄弟……他们所取得的一个个惊人的成就,又有哪一个不是尝试之花结出的硕果呢?写到这里,我在想:在崇拜伟大人物的同时,我们是不是更应该崇拜造就伟大人物的勇于尝试的精神呢?不仅在科学上需要这种精神,我们在学习和生活中不也同样需要这种勇于尝试的精神吗?在学习和生活中,我们应尝试着举手发言,尝试着向课本质疑,尝试着与同学合作探讨,还应尝试着理解别人、关心别人……在不断的尝试中,我们的智慧将得到增长;在不断的尝试中,我们的能力将得到提升;在不断的尝试中,我们的人性将得到升华。不断的尝试,我们将攀上一个又一个智慧的高峰。朋友们,勇于尝试吧!它几乎是一切成就的催生婆。敢于创新中国人,怕是最崇尚古代文化了,对悠久灿烂的历史文明的取舍,的确是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清朝书法家翁方纲和刘墉,一个对古人书法刻意求似,一个却博采众长,自成一体。翁问刘:“哪一笔是学古人的?”刘反问翁:“哪一笔是自己的?”这在文坛的记录中留下了诙谐又富于哲理的一笔。人们总是喜欢以古为师,在师古的基础上,求不同,求发展,才会有独特的风格,才会有更大的进步。翁的形似神似,固然值得称道;但刘墉师古而不拘泥于古,在古人字体的神韵中,加入自己的风格,则尤为可贵。因为只有这样,书法才会发展,才有前途。事实上,翁方纲所崇尚的欧体也正是当年欧阳洵融各家笔意而成的。因此,世上没有靠描摹而成的风格,没有因刻意求似而成的大作。万事万物都是发展变化的,历史车轮不断向前,正是因为有了吸收和舍弃,才有了新事物。工业大革命时,人们不局限于仅用手工劳作,才去发明机器;人们不局限于仅在地上行走,才去研制飞机;人们不局限于仅用煤作为能源,才去探索电力的奥秘……如今,人类已可以遨游太空,而无数科学家却仍在努力地探索着,在研究、发展新的、更科学的规律;让人类社会不断向前发展。我们不能没在历史,但也不能忘记,那仅仅是古人的业绩。君不见“青,取之于蓝,而胜于蓝”?只有师古而不泥于古,推陈出新,才有存在和发展的可能。我们学生在学习生活中,也要“不拘一格”敢于质疑,敢于放开思路,敢于创新。一味拘泥于书本和公式,只会变得头脑僵化,不适应日新月异变化的世界。生活需要创新在一次鼓励创新的报告会上,有一位学者画了四种不同的图形,让人们在其中选出一种与其余三种不同的图形。于是人们便根据自己对此不同的认识,各抒己见。这样,一道题得出了不同答案。这件事足以给我们这样一个启示:世界是千变万化的,疑问是层出不穷的,答案是丰富多彩的。没有创新,答案就会笼统单调;没有创新,世界就不会丰富多彩;没有创新,社会就不会发展进步。创新是丰富生活的手段。没有创新,我想,世界上第一盏电灯还没有诞生,我们还要在煤油灯暗淡的光下生活一辈子;第一架飞机还没有出现,人们要经过几个月乃至几十年的功夫历经艰辛,长途跋涉才能到达目的地;没有创新,社会便不会如此现代化,人们之间的联系也不会如此紧密。创新对于我们来说是何等的重要!伟大的剧作家莎士比亚曾说过:“美是生活,美是创新。”这一至理名言告诉我们,应该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去创造,去装饰我们的生活。古之人尚知创造,今天我们又哪里能抛弃创造,抛弃创新呢?创新是生活走向美好未来的重要保证,是社会发展的源泉。创新是民族振兴,国家富强的动力。在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今天,世界上各个国家都在争相创新。不创新就会落伍,不创新就会滞后。我国的现实状况要求我们要想求生存,要想使我们的国家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就更要加快创新的脚步要使创新落实到社会每个行业、每个角落。教育要创新,改革要创新,科技要创新。我们应当大胆实践,勇于探索,克服前边道路上的种种困难和挫折,向创新这个方向迈进。我们的生活需要创新,我们的社会需要创新,我们的国家和民族需要创新。没有创新就没有丰富多彩的物质世界。我们要在创新中求生存,求发展。正如那位学者出的一道题会得出不同的有理有据的答案那样,其实答案本是丰富多彩的,若是只能得出一种答案,那么我们就要从主观方面看看我们是不是思想僵化,是不是被局限在框框里了。因此,创新还应破除旧观念,老框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迈出前进道路上坚实的步伐,走向新世纪。给出这几篇让您参考,希望您满意~~~

今年是辛亥革命一百周年,在这个时候,回眸中国一路走来的历程,还是很有意义的。

当中国还处在帝国主义列强和封建主义两座大山压迫,在夹缝中求生存的时候,以孙中山为领导的反帝反封建团体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他们在借鉴外国革命的基础上,力主中国革命有所超越,以摒除外国资本主义初期带来的弊端。虽然他们的革命没有完全胜利,但这种打破思想桎梏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我想,这是我们应该继承的。不管是民主革命,还是新民主主义革命,亦或是改革开放,科学发展观,都不是生搬硬套,而是在继承的基础上创新出来的。也正是因为这种精神的继承和创新,中国共产党才会成立,才能领导人民建立新中国。

时至今日,在中国正在不断向前迈进的同时,学习各种国学经典,又成为一股新的文化热潮。重要的是,在这些国学经典中,我们要学些什么,我们要继承什么,我们要发扬什么,我们要创新什么。很多国学经典是不变的真理,但在这些国学经典中,也不鲜有不适合当今社会的发展需要的。对于国学经典的学习,我们应该抱有一种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态度,而不是生搬硬套。对于学习经典,重要的不是学,而是用。弟子规、三字经张口便是,生活中却丝毫未见,这样的学习又有什么意义?古人云半部论语治天下,但你也要会在生活中用到。满脑袋之乎者也,满嘴的仁义道德,到头来未见真才实学,不得不说是十分可笑的。当继承已经成为一个问题的时候,如何创新更是无从谈起。经典之所以被称为经典,就是因为在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可以体现。当经典走进生活,创新便来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了。

继承与创新是相辅相成的,没有继承,创新无从谈起;没有创新,继承也不过尔尔。五千年的中华文明,继承和创新,正是我们前进的路标和源源不断的动力。

创新是一个国家和民族持续发展的源泉和动力。创新,是熔责任、勇气、方法、态度、精神于一炉的实践,是烟草业求得生存和发展的制胜法宝。 所谓创新,概括地说,就是继承前人,又不因循守旧;借鉴别人,又有所独创;努力做到观察形势有新视角,推进工作有新思路,解决问题有新办法,使各项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实践是创新的基础,离开实践,创新便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经验告诉我们,创新应该一切从实际出发,以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中心,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敢于摒弃不合时宜的认识、观念、做法,形成切合实际的路线、方针、政策,发展我们的烟草事业。中国有句格言:常有所疑——创新的发端,勇于破疑——创新的能源。鲁迅先生曾说过,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很令人佩服。第一个吃螃蟹的人,除了英勇无畏,首先是一个长于质疑的发现者。大量事实表明:从常见的、普遍的、重复出现的现象中发现规律性的东西,这是一个重要的方法;其中勇于质疑、善于发现,则是不断创新、有所创造的源泉。有位作家说:“学习是一个人的真正看家本领,第一长处,第一智慧,第一本源,其他一切都是学习的结果,学习的恩泽。”创新也是学习的恩泽。无论是一个国家,还是一个企业或个人,要进步,要发展,都要有一股推动其不断向上的动力,使人们能够产生强烈的求知欲和创造力,由此推动人们自强不息,努力奋斗。这个动力的形成,正是基于勤奋学习和知识累积。人们越是学习,未知的世界越大,人们也就越感到自身知识的缺乏;而越不断学习积累,越能不断有所创造。 创新,需要诚实和谦逊的态度。有人说,谦逊是一种坦然面对成就和荣誉的精神境界,是一种求真务实、甘当学生的思想品格。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我们更需要坚持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自觉地把创新作为一种不懈的追求,始终保持一股闯劲、冲劲、韧劲,以“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宽广胸怀与气度,开拓创新。 这样,我们才能争创一流的工作水平和业绩,在伟大实践中不断有所发明、有所发现、有所创造、有所前

继承论文题目

浅议我国婚姻法与民法的关系汝南县人民法院 叶海宽 发布时间:2007-10-18 15:17:21我国的婚姻法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发生和终止,以及由此产生的特定范围内亲属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一部法律,新中国成立后制定的第一部法律就是婚姻法;我国尚无成文民法典 ,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可将民法的概念表述为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间财产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婚姻法与民法的关系问题一直是中外学界争议的焦点,我国传统的法学理论者多认为婚姻法是独立于民法之外的一个法律部门;但是在整个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婚姻家庭关系始终是民法调整范围的一部分。要科学地给出这个争论的答案,笔者认为,首先要全面地认识婚姻法与民法之间的区别、联系以及社会法治发展的要求。在国外的立法中,大多数国家都将婚姻家庭法列入民法的范围,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婚姻法与民法存在着很大的区别:第一,意思自治在婚姻法与民法中体现的程度不同。意思自治是一般民事法律中通行的原则,民法主要是通过任意性规范调整民事财产与人身关系,大多数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都可以凭当事人自己意志决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内容受自己意志影响很大。但是在婚姻法中意思自治原则要受到很大的限制,婚姻法中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大多已经在法律中事先规定,只有诸如婚姻关系的确立及终结等少数内容允许当事人凭自己意志确定权利义务关系;而且当事人在凭自己意志产生、变更或消灭此类法律关系时一般又不允许当事人设定期限与条件以及变更其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所以在婚姻法中意思自治体现的程度较一般民事法律低得多。第二,伦理道德规范在婚姻法与民法中的作用与地位不同。虽然民法与婚姻法都极力强调维护公序良俗,但是在一般民法中基本上只是原则性地规定伦理道德,在具体司法实践中凭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法官个人的自由裁量来选择适用,而在我国婚姻法中则明确地将大量的伦理道德规范直接规定于婚姻法法律条文之中,如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等。这在包括民法在内的其他法律之中是很少见的。除此之外,婚姻法许多条文直接体现了伦理道德的要求,这一切都显示婚姻法相对于民法是明显的伦理法。第三,婚姻法与民法调整的侧重点不同。婚姻法与民法调整的对象都有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但是在民法中以调整财产关系为主,其中调整的人身关系大多因财产关系衍生而来。而婚姻法调整的人身关系是存在于具有特定亲属关系的主体之间、不以财产内容为主的一种社会关系,婚姻法调整的财产关系虽然具有一定的财产内容,但它是从属于婚姻家庭方面的人身关系的,这种财产关系只是人身关系所引起的相应的后果。其他一般民事法律中的财产关系主要反映商品经济的发展要求,一般都是等价、有偿的;而婚姻家庭法中的财产关系反映的却是亲属共同生活、实现家庭经济职能的要求,一般都是无偿的。可见婚姻法相对于民法更具有身份法的特征。第四,婚姻法与民法的国际化趋势不同。婚姻法与民法都属于私法的范畴,随着国际间民事交往的深入以及国际化趋势的发展,出现了许多国际统一实体私法规范,但是大都是涉及一般民事财产关系的,在婚姻法方面很难出现国际统一的实体私法规范,因为婚姻家庭法更多地是受本土地理、民族、宗教、伦理与传统的影响与制约。因此,在可以预见的未来,婚姻法与民法的国际化发展趋势是不同的,婚姻法基本上还是以本土化为其最基本、最重要的特征。也正是由于这方面的原因,婚姻法相对与一般民事法律更具有稳定性。尽管婚姻法与民法存在着很多的区别,但是他们之间的联系又是绝对不能轻视的:第一,民法的一般原理、原则大都适用于婚姻法。虽然婚姻法与民法有很大区别,但是他们调整的对象都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及身份关系,民法经历了长久的发展过程总结了一系列相对完备的基本原理与原则,由于调整对象的相似性,诸如平等、自愿等最基本的原理与原则也大多一样适用于婚姻法。这是婚姻法与民法相同相容的基础。在具体的法律条文上,我国民法通则中的有关公民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监护、宣告失踪等规定在调整婚姻家庭关系中也同样具有直接或间接的依据与适用作用。第二,从法律发展的趋势上看,婚姻法也会向民法继续靠拢。随着现在社会的发展,经济关系越来越成为法律调整的中心,身份关系在法律调整中被逐渐弱化,婚姻法在调整内容上也由以前的单纯侧重调整身份关系转为兼顾调整财产关系,因此婚姻法必然会因内容的发展变化而逐渐向民法靠拢。第三,从调整方式上来讲,婚姻法必须借助于民法的调整方式。法律调整社会关系必须以行为为调整对象,而婚姻法是相对典型的身份法,以调整身份关系为主,而身份关系很难被直接地调整,婚姻法现在在调整方式的立法上并不发达,所以婚姻法要想真正有效地调整婚姻家庭关系,必须借助调整方式立法发达的民法。此外,我国民法通则中的诸如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权、禁止干涉婚姻自由等规定是专为调整婚姻家庭关系而制定的。第四,从法律部门之间的内容平衡来看,婚姻法如果独立为一个法律部门的话,以其现有的法律规范很难与其他法律部门平衡;而婚姻法若不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唯有与民法更为接近,才能够与其他的民事法律共同构成完整的私法部门。顺应我国民法典紧锣密鼓准备出台的现实需要,服务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现实,我们必须重新认识婚姻法从属于民法的法律体系地位,准确把握其民事特别法的定位,在未来的婚姻立法工作中,指导对现行婚姻法的修改与完善,使我国婚姻法更好地发挥维护家庭和睦,保障社会和谐的积极作用。综上所述,尽管我国婚姻法与民法存在着很大的差别,但是这些差别只能用婚姻法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以及民法具有一定的包容性这两点理由来解释。在我国,婚姻法无论从自身的现实发展情况及社会发展的需要来讲都不能独立于民法而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婚姻法无论在现在还是从将来来看都必须包容于民法之中。

很多的,你到百度去查查法学热点问题分析就可以了,很多。商法和经济法的比较也可以写。写论文要写好存在3个突破点1,是别人没写过的或涉及很少的,你来写。2,是边缘法学的关系如两个法律部门的比较。3,就是要写出深度和广度。我推荐你在写商法和经济法时可采用历史和比较的写作方式。

论 反垄断法中的企业合并规制 论沉默权 国际贸易中信用证的欺诈与防范 论审判行为 论BOT投资方式的风险 论在物权变动模式下的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问题 论电子商务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 自由的真义 论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法律规制 初谈死刑之存废 论我国行政垄断的法律规制 论受贿罪的犯罪构成 论民事证据的排除规则 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之辨析 民事举证责任分配的价值考察 谈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和特殊防卫权 我国民事诉讼调解制度的弊端与改革 论房产抵押中的法律问题 合同法诚实信用原则的道德基础 浅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原则的运用 论述婚姻法基本原则之自由原则 浅论先占制度 论民事诉讼法中的再审程序 浅谈公司治理可够制度 论我国国家赔偿的范围 论证券民事赔偿制度 浅谈我国民事诉讼模式下的辩论原则 对我国目前违反一夫一妻制现象的浅析 我国民事诉讼调解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之我见 浅析夫妻侵权责任体系 小议行政分开制度 浅议电子合同生效制度的法律构建 论适应WIO的银行制度 论国际反倾销与中国之对策 反倾销与保障措施的对比研究 试论医药广告法律调整的完善 浅论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 未注册商标法律保护制度之国际比较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保护少数股东权益 浅析我国不安抗辩权制度 中外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比较与我国消费者保护法的完善 论法定抵押权 试论我国现行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保护范围及其完善 论驰名商标的认定保护 浅析我国现阶段金融监管制度 电子商务中的法律问题 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理性思考 浅析行政侵权损害赔偿问题 从两个案例谈董事的注意责任及完善措施 浅析刑讯逼供 消费纠纷中的举证责任 试论我国刑事诉讼中人权保障的完善 试论医疗行为豁免权 关于法官根据民法基本原则进行创造性司法活动的 法理研究 浅析精神损害赔偿问题 关于民事公诉制度可行性的探究 论加害给付 论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论预期违约 论依法治国的科学含义 物权的自我救济 论正当防卫制度的修改及把握 论沉默权在我国的实现 英美法与大陆法侵权因果关系对我国借鉴意义 论无因管理之债 论宪法的基本原则 论夫妻侵权责任 论行政执法监督制度 论我国的家庭暴力 论民事侵权诉讼的证明责任分担 浅析我国协议离婚制度 论精神损害赔偿 对人身伤害大额赔偿案件有关问题法律思考 浅析大学生结婚的问题 论财产继承中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论基因专利 试论家庭暴力 浅析辩诉交易在中国的使用 试论离婚损害赔偿 我国合同法第八条之无权处分 试论配偶权的侵权及救济 浅论 商标权和对商标权的保护 试论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 浅析我国民事诉讼处分原则 中国同性婚姻合法化之必要性与可行性 浅析正当防卫 论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 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研究 论我国市场经济中的诚信问题 论职务犯罪的控制和预防 浅议配偶权 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思考 成年人行为能力欠缺制度之比较研究 对我国民事诉讼中审级制度的思考 论专利侵权行为的认定 挪用公款罪“归个人使用” 浅析我国的离婚损害赔偿问题 浅析债权人的代位权的理论与实践 浅析我国婚姻无效制定的基本问题 试论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论表见代理之构成 我国民事调解制度的弊端与改革 论家庭暴力的司法救济 我国夫妻财产制 试论我国夫妻财产制度 论合同违约责任 论电子商务合同 论善意取得制度在不动产上的适用 论侵权责任构成中的因果关系 新闻自由与人格权保护 论我国婚姻法夫妻财产制的价值取向 浅谈我国婚姻法中的夫妻财产制 浅论根本违约 浅析婚姻法中的夫妻财产制度 浅谈涉外遗嘱继承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分标准 论 反垄断法中的企业合并规制 论沉默权 国际贸易中信用证的欺诈与防范 论审判行为 论BOT投资方式的风险 论在物权变动模式下的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问题 论电子商务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 自由的真义 论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法律规制 初谈死刑之存废 论我国行政垄断的法律规制 论受贿罪的犯罪构成 论民事证据的排除规则 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之辨析 民事举证责任分配的价值考察 谈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和特殊防卫权 我国民事诉讼调解制度的弊端与改革 论房产抵押中的法律问题 合同法诚实信用原则的道德基础 浅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原则的运用 论述婚姻法基本原则之自由原则 浅论先占制度 论民事诉讼法中的再审程序 浅谈公司治理可够制度 论我国国家赔偿的范围 论证券民事赔偿制度 浅谈我国民事诉讼模式下的辩论原则 对我国目前违反一夫一妻制现象的浅析 我国民事诉讼调解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之我见 浅析夫妻侵权责任体系 小议行政分开制度 浅议电子合同生效制度的法律构建 论适应WIO的银行制度 论国际反倾销与中国之对策 反倾销与保障措施的对比研究 试论医药广告法律调整的完善 浅论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 未注册商标法律保护制度之国际比较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保护少数股东权益 浅析我国不安抗辩权制度 中外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比较与我国消费者保护法的完善 论法定抵押权 试论我国现行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保护范围及其完善 论驰名商标的认定保护 浅析我国现阶段金融监管制度 电子商务中的法律问题 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理性思考 浅析行政侵权损害赔偿问题 从两个案例谈董事的注意责任及完善措施 浅析刑讯逼供 消费纠纷中的举证责任 试论我国刑事诉讼中人权保障的完善 试论医疗行为豁免权 关于法官根据民法基本原则进行创造性司法活动的 法理研究 浅析精神损害赔偿问题 关于民事公诉制度可行性的探究 论加害给付 论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论预期违约 论依法治国的科学含义 物权的自我救济 论正当防卫制度的修改及把握 论沉默权在我国的实现 英美法与大陆法侵权因果关系对我国借鉴意义 论无因管理之债 论宪法的基本原则 论夫妻侵权责任 论行政执法监督制度 论我国的家庭暴力 论民事侵权诉讼的证明责任分担 浅析我国协议离婚制度 论精神损害赔偿 对人身伤害大额赔偿案件有关问题法律思考 浅析大学生结婚的问题 论财产继承中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论基因专利 试论家庭暴力 浅析辩诉交易在中国的使用 试论离婚损害赔偿 我国合同法第八条之无权处分 试论配偶权的侵权及救济 浅论 商标权和对商标权的保护 试论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 浅析我国民事诉讼处分原则 中国同性婚姻合法化之必要性与可行性 浅析正当防卫 论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 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研究 论我国市场经济中的诚信问题 论职务犯罪的控制和预防 浅议配偶权 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思考 成年人行为能力欠缺制度之比较研究 对我国民事诉讼中审级制度的思考 论专利侵权行为的认定 挪用公款罪“归个人使用” 浅析我国的离婚损害赔偿问题 浅析债权人的代位权的理论与实践 浅析我国婚姻无效制定的基本问题 试论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论表见代理之构成 我国民事调解制度的弊端与改革 论家庭暴力的司法救济 我国夫妻财产制 试论我国夫妻财产制度 论合同违约责任 论电子商务合同 论善意取得制度在不动产上的适用 论侵权责任构成中的因果关系 新闻自由与人格权保护 论我国婚姻法夫妻财产制的价值取向 浅谈我国婚姻法中的夫妻财产制 浅论根本违约 浅析婚姻法中的夫妻财产制度 浅谈涉外遗嘱继承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分标准

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继承法的论文题目

一婚姻法案例分析:沈X为了分得单位最后一套福利分房,经人介绍,找到未婚姑娘张X,并如实告知自己的想法,并承诺房子到手后就与其离婚,并给2万元作为补偿,而且不干涉其生活。登记以后,单位新房分到手,沈X与张X去离婚,到门口张X变卦,多要3000,沈X不给,发生争执。当地婚姻登记机关了解情况以后,撤销二人的结婚登记,收回结婚证。问题:1:本案例的主要法律问题是什么?2:你对本案的处理意见是什么?3:请就本案谈谈你的感受(不少于500字)二婚姻法论文列举一个有关离异后子女探望权问题的婚姻法案例(内容不少于500字,注明出处),并以其中的主要法律问题为题写一篇小论文,题目自拟,总体要求:1.观点明确,立意新颖;2.内容充实,层次清晰;3.文面整洁,不得少于1500字!格式要求案例:题目:文章摘要:(不少于100字)主要观点概括(不少于300字)文章正文:(不少于1500)婚姻法论文(2)列举一个有关家庭成员抚养问题的婚姻法案例(内容不少于500字,注明出处),并以其中的主要法律问题为题写一篇小论文,题目自拟,总体要求:1.观点明确,立意新颖;2.内容充实,层次清晰;3.文面整洁,不得少于1500字!格式要求案例:题目:文章摘要:(不少于100字)主要观点概括(不少于300字)文章正文:(不少于1500)

提供一些法律专科毕业论文的题目,供参考。 1、浅谈现行《收养法》的缺陷与完善 2、论代位继承 3、论无效婚姻 4、家庭暴力的现状与对策 5、论行政赔偿的追偿制度 6、论行政处罚中的若问题 7、论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8、论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9、论公民权利义务的一致性 10、关于单位犯罪的若问题 11、试论自首和立功制度的把握与适用 12、论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 13、关于共同犯罪问题的理解与适用 14、论上诉不加刑 15、法律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16、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关系 18、关于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问题 19、国有资产流失及其法律对策 20、试述国有独资公司性质、特点及适用范围 21、论律师辩护工作的任务和主要业务 22、论民事法律责任的目的、功能与归责的基本原则 23、浅析不安抗辩权和预期违约 24、论非法收集的证据的效力 25、动产抵押若问题研究 26、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27、完善民事诉讼回避制度的若思考 28、民事证据规则的新突破 29、债的抵销之处理 30、产品责任的民事责任性质剖析 31、论债权人撤销权的性质及撤销之诉的当事人 32、试论我国新《婚姻法》中的夫妻财产制度问题 33、融资租赁与借款合同之比较研究 34、试论反不正当竞争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关系 35、论未成年人的作证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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