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严重,需低碳节能、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开源节流、南水北调、西气东输、少生晚生、优生优育 人大代表:领导、支持、鼓励、给点奖赏、写大字报、发扬光大等精神 为了发展与社会进步,只能一边种树一边建设
我们能为环保做些什么 据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有关资料显示:在全世界污染最严重的50个城市中,我国占了30个;在全世界污染排名前10位的城市中,我们占了8个。另据国家环保总局有关领导前不久向新闻界透露,我国环境污染恶化还在加重,仅大气污染每年就损失1100多亿。 这是一组惊心动魄的数字。作为生活在这片土地上所有清醒、理智的公民,没有理由不为这严酷的现实而焦虑,因为这与我们现在的生活质量息息相关,更与我们的子孙后代将来能不能拥有一个适宜的生活环境、在这片古老的土地上继续生存下去——姑且不论高质量的生存下去——密切联系。然而,仅仅是焦虑或者仅仅寄希望于环保部门的动作,又远远不够,更重要的是,从现在起,我们能为我们的国家、我们所处的城市与地区的环境保护做些什么? “我们倡导不用、少用塑料袋。使用布袋子、菜蓝子既是我们北京市民的以往的良好习惯,也是当前保护环境的需要”。这是前不久北京市市长在一封致市民的公开信中发出的声音。这之前,我们从郑州、上海等地,也曾听到过这种声音。塑料袋在日常生活中为人们广泛使用,而其自然降解的时间在200年以上。“白色污染”正是构成目前城市污染的重要污染源。少用、不用塑料袋,尽管会令我们不及从前那么“方便”,但这却是我们在为环境保护方面可以做也完全能做到的。 就从现在起,从我们自身诸如少用、不用塑料袋,将垃圾分类等生活小事做起吧!“大事做不来,小事又不做”,无助于环境污染问题的解决;反之,人人动手,在提高全民环保意识的同时,努力去做我们现在可以做到的,才有可能为我们自已赢得更美好的生存环境,为我们的子孙后代留下一个洁净的生存空间。
1、课题名称:关于汽车尾气排放对环境影响的调查研究2、选题理由:环境保护是当今世界各国越来越重视的重大课题,人类向大气中排放的废气不断恶化我们身边的环境,其中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高,汽车数量越来越多,汽车尾气的排放量也急剧增加,这成为影响环境的又一个重要因素。3、研究目的和内容:通过调查汽车尾气排放情况了解它对环境的各种影响,尤其是对于大气污染的加剧的作用,因此,关注汽车尾气排放,可以让我们提高环保意识,采取各种措施,自觉减少环境污染,保护我们的家园。4、研究方法与步骤:通过文献查询了解国外汽车尾气污染情况;通过实际访谈司机、气象环保部门了解汽车尾气的危害;通过访谈行人了解人们对汽车尾气危害的认识;通过文献查询和思考提出减少汽车尾气排放的建议和策略;5、预期成果:调查报告、小论文、环保倡议书等。
下面那位 人家要的是空气啊 不是大气
大气污染论文大气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必不可少的环境要素之一。然而人口的增多,人类活动频繁,自然因素影响使大气污染严重,保护大气环境是我们刻不容缓的义务。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由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组成。自然环境是人类生活和生产所必需的自然条件和自然资源的总和,即阳关、温度、气候、地磁、空气、水、岩石、土壤、动植物、微生物以及地壳的稳定性等自然因素的总和。而社会环境是人类在自然环境的基础上,为不断提高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通过长期有计划、有目的地发展,逐步创造和建立起来的一种人工环境。社会环境是人类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发展的标志,它随着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而不断地变化。社会环境的质量对人类的生活和工作,对社会的进步都有极大的影响。地球表面覆盖着多种气体组成的大气,称为大气层。一般是将随地球旋转的大气层称为大气圈。由于大气圈中空气质量的分布不均匀,通常将从地球表面到1000-1400千米的气层称为大气圈的厚度。大气在垂直方向上的温度、组成与物理性质也是不均匀的。根据大气温度垂直分布的特点,在结构上可将大气圈分为五个气层:(一)对流层:对流层是大气中最接近地面的一层,它具有气温随高度增加而降低和空气具有强烈的对流运动两个特点;(二)平流层:对流层层顶之上的大气为平流层,其上界伸展到约55千米处。(三)中间层:由平流层顶至85千米高处范围内的大气称为中间层。(四)暖层:暖层位于85-800千米的高度之间。(五)散逸层:暖层层顶以上的大气,统称为散逸层。如果按空气组成成分划分大气圈层结构,又可将大气层分为均质层及非均质层。大气是由多种成分组成的混合气体,这些混合气体的组成通常包括以下几部分:(一)干洁空气:它的主要成分为氮、氧、氩,它们在空气中的总容积约占99.96%。此外还有少量其他成分,如二氧化碳、氖、氦、臭氧等。干洁空气是大气中的不变组成。(二)水汽:大气中的水汽含量比较低,但它在大气中的含量随时间、地域、气象条件的不同而变化很大,在干旱地区可低到0.02%,而在温湿地带可达6%。水汽对天气起着重要的作用。(三)悬浮微粒:悬浮微粒是指由于自然因素而生成的颗粒物,如岩石的风化、火山爆发、宇宙落物以及海水溅沫等。无论是它的含量、种类,还是化学成分都是变化的。大气污染通常是指由于人类活动和自然过程引起某种物质进入大气中,呈现出足够的浓度,达到了足够的时间并因此而危害了人体的舒适,健康和福利或危害了环境环境的现象。按污染的范围,大气污染可分为:局部地区大气污染,区域性大气污染,广域性大气污染和全球性大气污染。燃料的燃烧是造成大气污染的主要原因;石油工业和化工工业大规模的发展也增加了空气中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在农业方面,由于各种农药的喷洒而造成的大气污染也是不可忽视的问题。1 大气污染对健康的危害空气是人类生存所必需的,空气被各种有害物质污染将直接或间接影响到人们的健康。大气污染是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城市人口的密集、煤炭和石油燃料的迅猛增长而产生的。近百年来,西欧、美国和日本等工业发达国家大气污染事件日趋增多,20世纪50~60年代成为公害的泛滥时期,例如:英国伦敦烟雾事件,日本四日市哮喘事件,美国洛杉矶烟雾事件,印度博帕尔毒气泄漏事件等,不仅严重地危害居民健康,甚至造成数百、数千人的死亡。2 大气污染的防治策略和措施基本的策略应该是监测-干预-评价。第1步,通过对环境污染和人群健康的监测,掌握情况;第2步,针对问题制订对策,进行干预治理;第3步,对干预的效果进行评价,再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此循环往复,将环境治理得越来越好,人群健康状也越来越好。根据大气污染物和存在状态,其治理技术可分为两大类:颗粒污染物和气态污染物控制.1.颗粒污染物控制技术又称处尘技术,此技术和设备及方法很多,各具不同的性能和特点.常见的除尘设备有以下几类:(1).重力沉将.(2).旋风除尘.(3).湿式除尘器除尘.2.气态污染物控制技术:气态污染物控制技术也有很多,归纳起来有:吸收,吸附,催化,燃烧,冷凝,生物膜分离,电子束等随着人口的增加,空气质量仍在不断恶化.特别是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大面积生态环境的破坏,酸雨面积的逐年扩大,城市空气质量的日益恶化以及全球性污染的出现使大气污染呈现了范围大,危害严重,持续恶化等特点.因此,从整体出发,统一规划并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和措施治理,有效地控制大气污染已经成为刻不容缓的事实,让我们一起努力去让地球变的更美好吧!
大气污染对农作物的影响一直是人们研究的热点,其中最关键的因素就是气体污染物,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一氧化碳等。大气污染不仅会影响植物生长,而且还会改变植物的组成,进而影响植物的营养价值,并且通过影响土壤细菌及其微生物群落结构导致整个生态系统发生变化。因此,研究大气污染对农作物的影响,是深入了解大气污染对
有两本期刊你可以参考学习下,如(环境保护前沿)、(气候变化研究快报),都汉斯汉斯出版社的OA期刊
研究大气污染的理论意义及现实意义: 通过对大气污染的研究,1)可以控制和改善空气质量,2)为人民生活和生产创造清洁适宜的环境,3)防止生态环境破坏,4)保护人民健康,5)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关于行政执法. 内容提要:行政从“管理”到“执法”的转变是我国二十多年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产物,是我国从几千年的人治逐步走向法治的标志。行政的“执法”性质和“依法”特征是由国家实行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法治国家的发展目标和治国方略所决定的。“行政执法”在不同的场合可能有不完全相同的涵义,但其实质是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要有法律根据,是执行法律(人民的意志)而不是执行长官的意志,是受法律规范、制约而不是任意所为。在未来一个相当长的时间,我们必须继续推进行政执法改革。改革是全方位的,不仅涉及执法的方式、方法,而且涉及执法体制、执法范围、执法目标及执法主体与执法相对人的关系,是整个执法机制的转换。 关键词:行政执法、行政管理、行政行为、行政体制、行政执法机制 一、伟大的转变:从“管理”到“执法” 长期以来,人们一直将行政等同于管理。我国古书中所谓“召公、周公行政”,即指国家政务管理 1。《汉语大词典》对行政的释义有二:其一为“执掌国家政权,管理国家事务”;其二谓“机关、企业、团体等内部的管理工作” 2。可见,无论古今,行政均指管理,管理无论内外,均可谓之“行政”。在许多外国学者的著述和词典、辞典中 3,通常也将行政与管理等同,如德国学者平纳特在其所著《德国普通行政法》一书中说,“行政”一词常用于超出公法的其他地方,例如“家务管理”、“财产管理”等形式。这里提到的行政(作为行政法依归的行政),乃是国家机器及其组织的“公共行政”(公共管理) 4。原苏联行政法学者更是不仅将行政等同于管理,而且将行政法定义为“管理法” 5。 行政虽然长期以来一直被人们视同于管理,或谓公共管理、国家管理。但在西方资产阶级革命以前,行政通常指国家整个政务管理,是指管理整个国家事务,而在西方资产阶级革命以后,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行政则仅指除立法、司法以外的国家管理。西方许多传统的行政法学家都曾这样给行政下定义:所谓行政,乃除立法、司法以外的一类国家(及其他公权力主体)职能(作用、活动、行为) 6。至于作为行政的国家职能(作用、活动、行为)的实质和内容,则可归结为执行与管理。所谓执行,可包括执行法律、政策、命令、指示、决议、决定,等等。所谓管理,可包括组织、指挥、发布命令、禁令、实施许可、征收、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者给予处罚、强制,等等。 执行并不等于执法。执法在执行中的比重决定行政的性质。古代的行政虽然可界定为国家整个政务管理,但这是就广义的行政而言。在古代,同样存在狭义的行政,狭义行政不包括宏观决策,宏观决策是作为最高统治者国王(皇帝)的行为,而狭义行政则是国王之下的官僚机构执行国王的命令、指示,下级官僚机构执行上级官僚机构的命令、指示,对国家具体事务进行管理的活动。古代社会虽然也存在某些法律(一些国家的法律可能多一些,一些国家的法律可能少一些,却不可能存在完全无法律的国家),但是,数量无疑很少(主要是刑法),而且,古代一般没有由人民选举产生的,反映人民意志的专门立法机关(像我国这样的东方国家更是如此)。因此,古代官僚机构的行政主要是(或基本上是)执行最高统治者和上级官僚机构的命令、指示,而不是执行法律。即使其中有一星半点的执法因素,它也完全不能影响古代行政的整体性质。古代行政整体上只能是行政管理,而不可能是“行政执法”。 在现代,国家事务有了立法、行政、司法等的分权或分工。从理论上说,行政作为执行和管理,其执行主要应该是执行法律,其管理主要应该是依法实施法律。当然,除了法律以外,行政还要执行中央政府和上级政府制定的政策,执行本级行政机关所作的决议、决定,执行行政首长的命令、指示等。行政的职能和任务是多方面的。但不管有多少职能和任务,执法应该是现代行政的基本要素。但是,从事实层面说,由于各国的国情不同,民主法治的水平不同,执法在各国行政中所占的比重仍然是很不一样的。有的国家执政者重视法治,在各个方面、各个领域都制定了比较完善的法律,因此,这些国家的行政主要是执法,其行政管理实质即是行政执法。而在另外一些国家,执政者轻视法律,他们习惯于以政策代法、以命令代法、以言代法。这些国家虽有立法机关之设,但多只重其形式而并不寄希望它发挥多大作用。这些国家自然不可能有完备的法律,既使有一些这样那样的法律,也并不准备真正使之付诸实施。因此,这些国家的行政主要不是执法,而是执行领导人的命令、指示,执行执政者的政策。其行政的实质是依领导人、执政者的随心所欲,且往往是反复无常的意志管理社会,管理相对人,而不可能是行政执法。 我国在计划经济时代,国家机关也有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之设,但作为立法机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很少立法,甚至很少开会,很少制定和发布决议、决定。从而行政的基本职能和任务不是执法,不是执行人民代表机关的决议、决定,而是执行党的政策,执行政府的计划,执行领导人的指示,执行上级的命令等。行政的依据主要是红头文件和行政长官的指示、命令。直至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我国行政各领域(公安、工商、交通、城建、税务、海关、贸易、商检、环保、质监、计量、医药、卫生、文化、教育、科技、体育等)尚处于基本无法,甚至完全无法的状态,此时的行政还只是“管理”(行政管理),而不是“执法”(行政执法) 7尽管这个时期的行政管理与半个世纪或一个世纪以前的行政管理在内容和范围上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但性质上并没有根本转变。我国行政从“管理”到“执法”的转变(即性质上的根本转变)是从八十年代中期开始的。1984年,当时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彭真同志在一次与新闻界人士的座谈会上明确提出我们国家要开始一个历史性的转变:“要从依靠政策办事逐步过渡到不仅依靠政策,还要建立、健全法制,依法办事” 8。此后,国家立法,特别是行政领域的立法,明显加快了步伐。1984年至1990制定的法律和重要行政法规就达几百件之多。其中: 涉及公安管理的有:《公民出入境管理法》、《外国人出入境管理法》、《集会游行示威法》、《保守国家秘密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消防条例》、《居民身份证条例》、《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等; 涉及工商、税务管理的有:《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广告管理条例》、《工商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私营企业暂行条例》、《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农业税条例》、《工商统一税条例》、《产品税条例》、《增值税条例》、《营业税条例》、《资源税条例》、《盐税条例》、《国营企业所得税条例》等; 涉及外经、外贸管理的有:《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涉外经济合同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进口货物许可制度暂行条例》、《边境小额贸易暂行管理办法》、《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等; 涉及医药、卫生管理的有:《国境卫生检疫法》、《传染病防治法》、《药品管理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麻醉药品管理办法》、《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精神药品管理办法》、《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等; 涉及海关管理的有:《海关法》、《关税条例》、《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海关工作人员使用武器和警械的规定》等; 涉及农业、林业管理的有:《草原法》、《森林法》、《渔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种子管理条例》、《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兽药管理条例》、《森林防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等; 涉及土地、水、矿产资源管理的有:《土地管理法》、《水法》、《矿产资源法》、《河道管理条例》、《土地复垦规定》、《矿产资源勘查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 涉及城建、环保管理的有:《城市规划法》、《地名管理条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 涉及交通、邮电管理的有:《邮政法》、《水路运输管理条例》、《航道管理条例》、《公路管理条例》、《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交通检疫管理办法》、《民用机场管理暂行规定》、《国内航空运输旅客身体损害赔偿暂行规定》等; 涉及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管理的有:《教育法》、《高等教育管理职责暂行规定》、《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扫除文盲工作条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关于严禁淫秽物品的规定》、《专利法》、《技术合同法》、《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例》、《关于技术转让的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的若干规定》、《实验动物管理规定》、《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施行办法》等; 涉及国防、外事管理的有:《兵役法》、《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军事设施保护条例》、《征兵工作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外国记者和外国常驻新闻机构管理条例》等。 至上世纪九十年代以后,我国进一步加快了行政法的立法步伐,不仅部门行政法逐步趋于完善,而且开始逐步制定和健全作为行政法基本体系架构支柱的基本法,如《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行政监察法》、《立法法》、《国务院组织法》、《地方组织法》以及即将出台和正在制定的《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程序法》等。 作为行政法基本体系架构支柱的基本法不完全同于部门行政法。首先,部门行政法只适用于相应行政管理部门或领域,而行政基本法适用于所有或多个行政管理部门。如作为部门行政法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只适用于公安管理的治安管理领域,而作为行政法基本法的《行政处罚法》则适用于所有行政管理部门(公安、工商、海关、税务、文化、教育、科技等)的行政处罚,作为行政法基本法的《行政程序法》更是不仅适用于所有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而且适用于所有行政管理部门的所有行政行为。其次,部门行政法通常只为各行政部门的行政管理提供法律依据,而行政基本法同时为整个行政法制监督、行政责任和行政救济提供法律依据,例如,《行政监察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即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责任的追究,对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行政相对人的救济提供了法律依据。第三,部门行政法为行政从“管理”转化为“执法”提供了直接的动力和条件,没有部门行政法,执法即失去了前提:相应部门,相应行政领域没有法,无法可执,则只能按政策办事,按长官指示办事,“管理”不可能转化成“执法”;而行政基本法则为部门行政法的健全、完善提供了动力和条件,因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启动了对各部门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如果某部门行政法不健全、完善,败诉,赔偿的压力就会促使该部门尽快去健全、完善该部门行政法,而《行政程序法》一类的行政基本法亦可以指导部门行政法的健全、完善。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国各个行政管理部门和领域都已陆续出台了不少法律、法规和规章,虽然尚未达到健全、完善的程度,某些部门(如新闻、出版、结社等)可能还很不完善,但整体上应认为已初步实现了有法可依。就行政基本法而言,作为构成行政法体系的支柱的基干法律,现在大多数也已制定出来了,并且由这些法律设计的制度(如行政复议制度、行政诉讼制度等)也已陆续开始运作。因此,我国的行政在整体上应认为已初步实现了由“管理型”到“执法型”,由“人治型”到“法治型”的转变,“行政管理”在很大程度上已转化成了“行政执法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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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论文大气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必不可少的环境要素之一。然而人口的增多,人类活动频繁,自然因素影响使大气污染严重,保护大气环境是我们刻不容缓的义务。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由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组成。自然环境是人类生活和生产所必需的自然条件和自然资源的总和,即阳关、温度、气候、地磁、空气、水、岩石、土壤、动植物、微生物以及地壳的稳定性等自然因素的总和。而社会环境是人类在自然环境的基础上,为不断提高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通过长期有计划、有目的地发展,逐步创造和建立起来的一种人工环境。社会环境是人类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发展的标志,它随着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而不断地变化。社会环境的质量对人类的生活和工作,对社会的进步都有极大的影响。地球表面覆盖着多种气体组成的大气,称为大气层。一般是将随地球旋转的大气层称为大气圈。由于大气圈中空气质量的分布不均匀,通常将从地球表面到1000-1400千米的气层称为大气圈的厚度。大气在垂直方向上的温度、组成与物理性质也是不均匀的。根据大气温度垂直分布的特点,在结构上可将大气圈分为五个气层:(一)对流层:对流层是大气中最接近地面的一层,它具有气温随高度增加而降低和空气具有强烈的对流运动两个特点;(二)平流层:对流层层顶之上的大气为平流层,其上界伸展到约55千米处。(三)中间层:由平流层顶至85千米高处范围内的大气称为中间层。(四)暖层:暖层位于85-800千米的高度之间。(五)散逸层:暖层层顶以上的大气,统称为散逸层。如果按空气组成成分划分大气圈层结构,又可将大气层分为均质层及非均质层。大气是由多种成分组成的混合气体,这些混合气体的组成通常包括以下几部分:(一)干洁空气:它的主要成分为氮、氧、氩,它们在空气中的总容积约占99.96%。此外还有少量其他成分,如二氧化碳、氖、氦、臭氧等。干洁空气是大气中的不变组成。(二)水汽:大气中的水汽含量比较低,但它在大气中的含量随时间、地域、气象条件的不同而变化很大,在干旱地区可低到0.02%,而在温湿地带可达6%。水汽对天气起着重要的作用。(三)悬浮微粒:悬浮微粒是指由于自然因素而生成的颗粒物,如岩石的风化、火山爆发、宇宙落物以及海水溅沫等。无论是它的含量、种类,还是化学成分都是变化的。大气污染通常是指由于人类活动和自然过程引起某种物质进入大气中,呈现出足够的浓度,达到了足够的时间并因此而危害了人体的舒适,健康和福利或危害了环境环境的现象。按污染的范围,大气污染可分为:局部地区大气污染,区域性大气污染,广域性大气污染和全球性大气污染。燃料的燃烧是造成大气污染的主要原因;石油工业和化工工业大规模的发展也增加了空气中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在农业方面,由于各种农药的喷洒而造成的大气污染也是不可忽视的问题。1 大气污染对健康的危害空气是人类生存所必需的,空气被各种有害物质污染将直接或间接影响到人们的健康。大气污染是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城市人口的密集、煤炭和石油燃料的迅猛增长而产生的。近百年来,西欧、美国和日本等工业发达国家大气污染事件日趋增多,20世纪50~60年代成为公害的泛滥时期,例如:英国伦敦烟雾事件,日本四日市哮喘事件,美国洛杉矶烟雾事件,印度博帕尔毒气泄漏事件等,不仅严重地危害居民健康,甚至造成数百、数千人的死亡。2 大气污染的防治策略和措施基本的策略应该是监测-干预-评价。第1步,通过对环境污染和人群健康的监测,掌握情况;第2步,针对问题制订对策,进行干预治理;第3步,对干预的效果进行评价,再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此循环往复,将环境治理得越来越好,人群健康状也越来越好。根据大气污染物和存在状态,其治理技术可分为两大类:颗粒污染物和气态污染物控制.1.颗粒污染物控制技术又称处尘技术,此技术和设备及方法很多,各具不同的性能和特点.常见的除尘设备有以下几类:(1).重力沉将.(2).旋风除尘.(3).湿式除尘器除尘.2.气态污染物控制技术:气态污染物控制技术也有很多,归纳起来有:吸收,吸附,催化,燃烧,冷凝,生物膜分离,电子束等随着人口的增加,空气质量仍在不断恶化.特别是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大面积生态环境的破坏,酸雨面积的逐年扩大,城市空气质量的日益恶化以及全球性污染的出现使大气污染呈现了范围大,危害严重,持续恶化等特点.因此,从整体出发,统一规划并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和措施治理,有效地控制大气污染已经成为刻不容缓的事实,让我们一起努力去让地球变的更美好吧!
写作思路:写有关空气污染的防治措施,并给出保护环境的方法。
大气是由多种成分组成的混合气体,这些混合气体的组成通常包括以下几部分:
(一)干洁空气:它的主要成分为氮、氧、氩,它们在空气中的总容积约占99.96%。此外还有少量其他成分,如二氧化碳、氖、氦、臭氧等。干洁空气是大气中的不变组成。
(二)水汽:大气中的水汽含量比较低,但它在大气中的含量随时间、地域、气象条件的不同而变化很大,在干旱地区可低到0.02%,而在温湿地带可达6%。水汽对天气起着重要的作用。
(三)悬浮微粒:悬浮微粒是指由于自然因素而生成的颗粒物,如岩石的风化、火山爆发、宇宙落物以及海水溅沫等。无论是它的含量、种类,还是化学成分都是变化的。大气污染通常是指由于人类活动和自然过程引起某种物质进入大气中,呈现出足够的浓度,达到了足够的时间并因此而危害了人体的舒适,健康和福利或危害了环境环境的现象。
按污染的范围,大气污染可分为:局部地区大气污染,区域性大气污染,广域性大气污染和全球性大气污染。燃料的燃烧是造成大气污染的主要原因;石油工业和化工工业大规模的发展也增加了空气中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在农业方面,由于各种农药的喷洒而造成的大气污染也是不可忽视的问题。
空气是人类生存所必需的,空气被各种有害物质污染将直接或间接影响到人们的健康。大气污染是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城市人口的密集、煤炭和石油燃料的迅猛增长而产生的。
近百年来,西欧、美国和日本等工业发达国家大气污染事件日趋增多,20世纪50~60年代成为公害的泛滥时期,例如:英国伦敦烟雾事件,日本四日市哮喘事件,美国洛杉矶烟雾事件,印度博帕尔毒气泄漏事件等,不仅严重地危害居民健康,甚至造成数百、数千人的死亡。
大气污染的防治策略和措施,基本的策略应该是监测干预,评价。
第1步,通过对环境污染和人群健康的监测,掌握情况;
第2步,针对问题制订对策,进行干预治理;
第3步,对干预的效果进行评价,再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此循环往复,将环境治理得越来越好,人群健康状也越来越好。
关于行政执法. 内容提要:行政从“管理”到“执法”的转变是我国二十多年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产物,是我国从几千年的人治逐步走向法治的标志。行政的“执法”性质和“依法”特征是由国家实行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法治国家的发展目标和治国方略所决定的。“行政执法”在不同的场合可能有不完全相同的涵义,但其实质是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要有法律根据,是执行法律(人民的意志)而不是执行长官的意志,是受法律规范、制约而不是任意所为。在未来一个相当长的时间,我们必须继续推进行政执法改革。改革是全方位的,不仅涉及执法的方式、方法,而且涉及执法体制、执法范围、执法目标及执法主体与执法相对人的关系,是整个执法机制的转换。 关键词:行政执法、行政管理、行政行为、行政体制、行政执法机制 一、伟大的转变:从“管理”到“执法” 长期以来,人们一直将行政等同于管理。我国古书中所谓“召公、周公行政”,即指国家政务管理 1。《汉语大词典》对行政的释义有二:其一为“执掌国家政权,管理国家事务”;其二谓“机关、企业、团体等内部的管理工作” 2。可见,无论古今,行政均指管理,管理无论内外,均可谓之“行政”。在许多外国学者的著述和词典、辞典中 3,通常也将行政与管理等同,如德国学者平纳特在其所著《德国普通行政法》一书中说,“行政”一词常用于超出公法的其他地方,例如“家务管理”、“财产管理”等形式。这里提到的行政(作为行政法依归的行政),乃是国家机器及其组织的“公共行政”(公共管理) 4。原苏联行政法学者更是不仅将行政等同于管理,而且将行政法定义为“管理法” 5。 行政虽然长期以来一直被人们视同于管理,或谓公共管理、国家管理。但在西方资产阶级革命以前,行政通常指国家整个政务管理,是指管理整个国家事务,而在西方资产阶级革命以后,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行政则仅指除立法、司法以外的国家管理。西方许多传统的行政法学家都曾这样给行政下定义:所谓行政,乃除立法、司法以外的一类国家(及其他公权力主体)职能(作用、活动、行为) 6。至于作为行政的国家职能(作用、活动、行为)的实质和内容,则可归结为执行与管理。所谓执行,可包括执行法律、政策、命令、指示、决议、决定,等等。所谓管理,可包括组织、指挥、发布命令、禁令、实施许可、征收、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者给予处罚、强制,等等。 执行并不等于执法。执法在执行中的比重决定行政的性质。古代的行政虽然可界定为国家整个政务管理,但这是就广义的行政而言。在古代,同样存在狭义的行政,狭义行政不包括宏观决策,宏观决策是作为最高统治者国王(皇帝)的行为,而狭义行政则是国王之下的官僚机构执行国王的命令、指示,下级官僚机构执行上级官僚机构的命令、指示,对国家具体事务进行管理的活动。古代社会虽然也存在某些法律(一些国家的法律可能多一些,一些国家的法律可能少一些,却不可能存在完全无法律的国家),但是,数量无疑很少(主要是刑法),而且,古代一般没有由人民选举产生的,反映人民意志的专门立法机关(像我国这样的东方国家更是如此)。因此,古代官僚机构的行政主要是(或基本上是)执行最高统治者和上级官僚机构的命令、指示,而不是执行法律。即使其中有一星半点的执法因素,它也完全不能影响古代行政的整体性质。古代行政整体上只能是行政管理,而不可能是“行政执法”。 在现代,国家事务有了立法、行政、司法等的分权或分工。从理论上说,行政作为执行和管理,其执行主要应该是执行法律,其管理主要应该是依法实施法律。当然,除了法律以外,行政还要执行中央政府和上级政府制定的政策,执行本级行政机关所作的决议、决定,执行行政首长的命令、指示等。行政的职能和任务是多方面的。但不管有多少职能和任务,执法应该是现代行政的基本要素。但是,从事实层面说,由于各国的国情不同,民主法治的水平不同,执法在各国行政中所占的比重仍然是很不一样的。有的国家执政者重视法治,在各个方面、各个领域都制定了比较完善的法律,因此,这些国家的行政主要是执法,其行政管理实质即是行政执法。而在另外一些国家,执政者轻视法律,他们习惯于以政策代法、以命令代法、以言代法。这些国家虽有立法机关之设,但多只重其形式而并不寄希望它发挥多大作用。这些国家自然不可能有完备的法律,既使有一些这样那样的法律,也并不准备真正使之付诸实施。因此,这些国家的行政主要不是执法,而是执行领导人的命令、指示,执行执政者的政策。其行政的实质是依领导人、执政者的随心所欲,且往往是反复无常的意志管理社会,管理相对人,而不可能是行政执法。 我国在计划经济时代,国家机关也有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之设,但作为立法机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很少立法,甚至很少开会,很少制定和发布决议、决定。从而行政的基本职能和任务不是执法,不是执行人民代表机关的决议、决定,而是执行党的政策,执行政府的计划,执行领导人的指示,执行上级的命令等。行政的依据主要是红头文件和行政长官的指示、命令。直至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我国行政各领域(公安、工商、交通、城建、税务、海关、贸易、商检、环保、质监、计量、医药、卫生、文化、教育、科技、体育等)尚处于基本无法,甚至完全无法的状态,此时的行政还只是“管理”(行政管理),而不是“执法”(行政执法) 7尽管这个时期的行政管理与半个世纪或一个世纪以前的行政管理在内容和范围上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但性质上并没有根本转变。我国行政从“管理”到“执法”的转变(即性质上的根本转变)是从八十年代中期开始的。1984年,当时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彭真同志在一次与新闻界人士的座谈会上明确提出我们国家要开始一个历史性的转变:“要从依靠政策办事逐步过渡到不仅依靠政策,还要建立、健全法制,依法办事” 8。此后,国家立法,特别是行政领域的立法,明显加快了步伐。1984年至1990制定的法律和重要行政法规就达几百件之多。其中: 涉及公安管理的有:《公民出入境管理法》、《外国人出入境管理法》、《集会游行示威法》、《保守国家秘密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消防条例》、《居民身份证条例》、《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等; 涉及工商、税务管理的有:《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广告管理条例》、《工商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私营企业暂行条例》、《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农业税条例》、《工商统一税条例》、《产品税条例》、《增值税条例》、《营业税条例》、《资源税条例》、《盐税条例》、《国营企业所得税条例》等; 涉及外经、外贸管理的有:《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涉外经济合同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进口货物许可制度暂行条例》、《边境小额贸易暂行管理办法》、《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等; 涉及医药、卫生管理的有:《国境卫生检疫法》、《传染病防治法》、《药品管理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麻醉药品管理办法》、《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精神药品管理办法》、《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等; 涉及海关管理的有:《海关法》、《关税条例》、《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海关工作人员使用武器和警械的规定》等; 涉及农业、林业管理的有:《草原法》、《森林法》、《渔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种子管理条例》、《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兽药管理条例》、《森林防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等; 涉及土地、水、矿产资源管理的有:《土地管理法》、《水法》、《矿产资源法》、《河道管理条例》、《土地复垦规定》、《矿产资源勘查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 涉及城建、环保管理的有:《城市规划法》、《地名管理条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 涉及交通、邮电管理的有:《邮政法》、《水路运输管理条例》、《航道管理条例》、《公路管理条例》、《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交通检疫管理办法》、《民用机场管理暂行规定》、《国内航空运输旅客身体损害赔偿暂行规定》等; 涉及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管理的有:《教育法》、《高等教育管理职责暂行规定》、《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扫除文盲工作条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关于严禁淫秽物品的规定》、《专利法》、《技术合同法》、《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例》、《关于技术转让的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的若干规定》、《实验动物管理规定》、《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施行办法》等; 涉及国防、外事管理的有:《兵役法》、《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军事设施保护条例》、《征兵工作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外国记者和外国常驻新闻机构管理条例》等。 至上世纪九十年代以后,我国进一步加快了行政法的立法步伐,不仅部门行政法逐步趋于完善,而且开始逐步制定和健全作为行政法基本体系架构支柱的基本法,如《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行政监察法》、《立法法》、《国务院组织法》、《地方组织法》以及即将出台和正在制定的《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程序法》等。 作为行政法基本体系架构支柱的基本法不完全同于部门行政法。首先,部门行政法只适用于相应行政管理部门或领域,而行政基本法适用于所有或多个行政管理部门。如作为部门行政法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只适用于公安管理的治安管理领域,而作为行政法基本法的《行政处罚法》则适用于所有行政管理部门(公安、工商、海关、税务、文化、教育、科技等)的行政处罚,作为行政法基本法的《行政程序法》更是不仅适用于所有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而且适用于所有行政管理部门的所有行政行为。其次,部门行政法通常只为各行政部门的行政管理提供法律依据,而行政基本法同时为整个行政法制监督、行政责任和行政救济提供法律依据,例如,《行政监察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即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责任的追究,对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行政相对人的救济提供了法律依据。第三,部门行政法为行政从“管理”转化为“执法”提供了直接的动力和条件,没有部门行政法,执法即失去了前提:相应部门,相应行政领域没有法,无法可执,则只能按政策办事,按长官指示办事,“管理”不可能转化成“执法”;而行政基本法则为部门行政法的健全、完善提供了动力和条件,因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启动了对各部门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如果某部门行政法不健全、完善,败诉,赔偿的压力就会促使该部门尽快去健全、完善该部门行政法,而《行政程序法》一类的行政基本法亦可以指导部门行政法的健全、完善。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国各个行政管理部门和领域都已陆续出台了不少法律、法规和规章,虽然尚未达到健全、完善的程度,某些部门(如新闻、出版、结社等)可能还很不完善,但整体上应认为已初步实现了有法可依。就行政基本法而言,作为构成行政法体系的支柱的基干法律,现在大多数也已制定出来了,并且由这些法律设计的制度(如行政复议制度、行政诉讼制度等)也已陆续开始运作。因此,我国的行政在整体上应认为已初步实现了由“管理型”到“执法型”,由“人治型”到“法治型”的转变,“行政管理”在很大程度上已转化成了“行政执法参考资料:
环境开题报告范文1: 中国区域经济发展中的环境制约因素及其对策 一、选题意义及预期目标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当前正处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发展过程中,面临着提高社会生产力、增强综合国力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历史任务。同时,又面临着相当严峻的问题和困难。作为区域经济,如何在激烈的国际、区际竞争中,正确分析面临的环境制约因素,努力做到扬长避短,变不利为有利,确保经济、环境社会协调发展,这是一个重要的亟待解决的课题。本文旨在多角度地分析区域经济发展中的环境制约因素,提出种种对策,以求促进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国内外有关学术动态及本论文的创新之处 80年代末,可持续发展理论开始提出,但至今对经济发展的环境制约因素研究仅局限于宏观的认识,如人口问题、资源问题、环境污染物破坏问题、经济技术水平问题等。而对区域经济的环境制约因素,特别是一些微观内在因素研究甚少。作者拟从微观与宏观的结合点上加以探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环境制约因素,并提出一些 措施 和对策。 三、论文写作提纳 前言问题的提出和研究背景、研究的意义、目的、基本技术路线。 一、区域经济发展与环境制约 (一)环境是区域经济发展的客观基础; (二)区域经济发展对环境产生反作用; (三)区域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才能相得益彰。 二、区域经济发展中的环境制约因素 (一)失衡增长导致环境制约区域经济发展; (二)区位资源的不平衡制约区域经济发展; (三)现有环境管理体制与国际不配套制约环境经济发展。 三、对策研究 (一)中国区域开发管理体制必须创新; (二)适时调整区域经济结构和发展战略; (三)制定完善系统的可持续发展政策。 四、论文 工作计划 2001年1月至2月拟定论文开题报告,资料与数据收集、整理与分析; 2001年3月至4月完成论文初稿并请导师修改,完成论文二稿并请导师修改; 2001年5月至6月论文定稿与答辩 五、参考文献 1.张敦富主编,《区域经济学原理》,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0年,北京 2.李京文主编,《中国区域经济教程》,广西人民出版社2000年,南京 3.孙久文,《中国区域经济实证研究结构转变与发展战略》,中国轻工业出版社1999年,北京。 4.叶裕民,《中国区域开发论》,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0年,北京。 5.宋璇涛,《寻求区域经济非均衡协调发展》,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1年,北京。 6.李京文主编,《21世纪中国经济大趋势》,辽宁人民出版社1998年,沈阳。 7.汤爱民,《大整合》,中国经济出版社2000年,北京。 8.顾介康、储东涛主编,《江苏宏观经济运行态势与规律研究》,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南京。 9.薛志平、刘波,《走向知识经济时代的创新》(理念卷),香港文学报社出版公司2000年,香港。 10.吴兴鹏、董剑南、谢玉平,《走向知识经济时代的创新》(实践卷),香港大学报社出版公司2000年,香港。 11.国家环境保护局译,《选择还是放弃荷兰国家环境政策计划》,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5年,北京。 12.厉以宁、章铮,《环境经济学》,中国计划出版社1995年,北京。 13. 教育 部高等教育司组编,《西方经济学》,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广州。 14.陈耀邦,《可持续发展战略读本》,中国计划出版社1998年,北京。 15.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等6部门,《江苏省人口资源、环境研究文集》,中国农业科技出版社1995年,北京。 16.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江苏资源与环境》,江苏教育出版社1989年,南京。 17.方在农主编、彭立明副编,《现代科技知识导论》,河海大学出版社1999年,南京。 18.《中国环境报》、《农村生态环境》、《农业环境与发展》、《农业环境保护》、、《环境保护》、《环境科学动态》、《环境导报》等报刊。 环境开题报告范文2: 一、论文(设计)选题的依据(选题的目的和意义、该选题国内外的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等) (一)选题目的及意义 由于环境资源的公共性,环境污染和环境保护的外部性,市场机制在生态环境资源配置上存在“市场失灵”,为了确保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现,达到经济与环境上的和谐,必须将政府职能与市场机制结合起来,将环境保护与经济主体的利益紧密联系起来,达到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的和谐一致,实现环境保护等公共服务均等化,政府的介入和干预成为解除“市场失灵”的一种有效选择。从这个意义上讲,将环境保护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责任纳入基本公共范围也是顺理成章之事。 在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中,依据整体调控政策,许多地区被规划为经济开发区,成为工厂的进驻地,导致该地区的环境急剧恶化。这些地区的环境质量会与那些受保护地区的差距越来越大,从而进一步激化不同区域间的环境质量水平、生活质量水平不平衡的矛盾。2008年环境形势依旧严峻,河网水体的污染程度有所加重,酸雨污染依旧严重。城区河网水质2008年污染依然污染严重,水库水质普遍好于河流水质,近岸海域无机氮、无机磷污染严重,富营养化问题仍比较突出。只有按照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财力均等化、生态补偿原则以等要求,进一步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使那些由于经济发展需要而导致环境质量下降的地区能够得到相应的财政补偿,缩小因环境因素而导致的生活质量水平的差距,增加环境治理的积极性,防止因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而拉大不同区域间的基本公共服务差距。 (二)国内外的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 由于长期以来对农村环境问题的忽视,农村公共服务整体匮乏,环境保护公共服务的现状就更不容乐观。农村环保公共基础设施与城市相比严重滞后;城乡环保基础公共服务供给比例失衡;城乡环保公共支出的规模与结构差距过大,城乡环境保护公共服务呈现非均等化状态,其实质是非均等化的“国民待遇”,这导致了一系列社会矛盾,成为农村环境保护发展的主要障碍。美国国家环境局从1978年开始对设置资源回收系统提供财政上的援助,现已对37个州的62个单位拨款2600多万美元,预计将有30%的企业安装资源回收装置。1980年在《固休废弃物的处置法》中规定了对能减少各种废弃物产生的新工艺或对工艺进行改进,提供既省钱又实用的固体废弃物处置办法均给予财政补贴。《大气净化法》中规定,对达到国家一级或二级大气技术标准的,财政给予补贴其支出的1/2。联邦德国对兴建环保设施给予财政补贴,其补贴数额相当于投资费用的一个百分点。其补贴的经费可动用财政预算或欧洲复兴计划(ERP)的专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