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议会制的开端和封建制度的衰落:亨利二世的改革曼征服标志着英国历史上大变革时期的到来。威廉(William the Conqueror)竭尽所能巩固自己的权利防止贵族们挑战他的权威。威廉于1087年在诺曼底(Normandy)离世。他有三个儿子。根据威廉遗嘱,他的大儿子罗伯特Robert得到了诺曼底,二儿子“红脸”威廉(William Rufus)获得英格兰,而他的三儿子亨利(Henry)则得到一笔钱财。“红脸”威廉在一次狩猎中意外被一只箭射中身亡,于是亨利自己就于公元1100年8月在西敏斯特教堂(Westminster Abbey)加冕为亨利一世(Henry I)。亨利一世的女儿和法国安茹的伯爵“金雀花”杰弗里(Geoffrey Plantagenet, Count [similar to British Earl] of Anjou [a historical region] of France)结婚,他们的儿子也被取名为亨利,1154年加冕为英格兰王亨利二世(Henry II)。在英国历史上,亨利二世是“金雀花王朝”(the Plantagenet dynasty)的建立者。他于1152年和法国阿基坦女王埃莉诺(the French Princess Eleanor of Aquitaine)结婚后,拥有了整个法国西部从诺曼底到西班牙边境的领土。事实上,在亨利一世死后和亨利二世加冕(coronation)前这段时间里,英格兰国内的领主就支持谁继承王位分成了几派。英格兰为此陷入了持续十多年的内战。许多贵族利用混乱的时机巩固了自己的地位,扩大了自己的控制范围。当亨利二世继位(1154-1189)时,王国已陷入混乱状态,许多严重的问题亟待解决。为了减少贵族的权利并防止以各种私人名义为借口发动战争,亨利二世迫使外国雇佣军离开英格兰。他还摧毁了大量贵族自己非法修建的城堡并扩大了自己郡长(sheriff [the representative of royal authority in a shire])的权利,同时,他以民兵(militia)为武装依靠,这些民兵由英格兰自由民(freemen)组成。以“hide”(“a former measure of land used in England, typically equal to between 60 and 120 acre, being the amount that would support a family.”[Concise 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 revised 10th edition ])为基础的土地年税(the annual land tax)被取消了,代之以一个臣民的年租金动产的一定比例为税收评定标准(annual rents chattels [all movable property, including slaves])。在亨利二世即位前已经存在两种庭审方法:盎格鲁—撒克逊的“酷刑”审判法(ordeal: “an ancient test of guilt or innocence by subjection of the accused to severe pain, survival of which was taken as divine proof of innocence.”[Concise 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 revised 10th edition])以及诺曼人的“决斗”审判法(duel)。在两种庭审制度下,证人们都被传唤到一起断言某人是否无罪。亨利二世的庭审制度改革产生了一种新的庭审系统——巡回法庭(the circuit courts)和陪审团制度(the jury system)。在巡回法庭制度下,亨利二世派出的法官(justices)到整个王国各个地方巡视以审查案情,这些法官被称为“巡回法官”(itinerant justices)。陪审员(jurors, also known as jurymen or sworn men)由当地的自由民(free men)中选出,他们组成的陪审团同巡回法官会面以审判某人。陪审员由12人组成。最开始他们只是作为证人(witnesses),并不听取证据(evidence)和作出裁决(verdict),但到了后来证据的重要性在判决中越来越重要。到了最后,陪审团承担了听取证词以及做出法庭裁决的职责。原始的庭审方式最终被陪审团制度取代了。亨利二世的巡回法官们作出的法庭裁定的依据主要以盎格鲁—撒克逊的传统和风俗为基础,因为当时没有成文的法律条文告诉他们如何处理案件以及惩罚违法者。法官作出的判决被称为“先例”/“判例”(precedent: “Law a precious case or legal decision that may be or (binding precedent)must be followed in subsequent similar cases.”[Concise 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 revised 10th edition])。所有这些“先例”反过来构成了英格兰“不成文法”(the English Common Law),又被称为“官制法”(the Judge-made law)。当亨利二世准备改革教廷(the Bishops’ courts)时遇到了困难。在亨利二世的时代,教会被看成是学术自由的守护者。被控有罪的牧师、僧侣在教廷接受控诉,但并不会受到体刑(corporal punishment)。被判有罪的人也要求获得神职人员的特权(Benefit of Clergy),只要他们能懂得一点拉丁文(Latin)。亨利二世坚持在宫廷(king’s court)而不是在教廷审判有犯罪嫌疑的神职人员。他的改革计划和坎特伯雷教堂的大主教贝克特(Thomas à Becket, the Archbishop of Canterbury)发生了冲突。贝克特是诺曼商人的儿子,亨利二世亲密的朋友。他于1154年被任命为“英格兰总理大臣”(Chancellor of England)(the king’s chief secretary)。1162年,亨利二世任命贝克特为坎特伯雷大教堂的主教,以为能帮助自己改革教会。一年后,一个被控谋杀的神职人员在林肯主教的教廷(Bishop of Lincoln’s court)被无罪释放。亨利二世要求这个人应该在国王的宫廷再受审判,但贝克特拒绝了。为了解决危机,亨利二世起草了提高世俗法庭权力降低宗教法庭权力的“克拉伦登章程”(the Constitution of Clarendon)。贝克特不情愿地签了字,但很快就反对该法律。亨利二世对贝克特的行为十分生气,有一次说道:“难道就没人替我除掉这个爱管闲事的牧师吗?”('Is there no one to rid me of this meddlesome priest?’)四名皇家骑士把国王的话当真,在坎特伯雷教堂圣坛的台阶上谋杀了贝克特。次日贝克特的遗体被葬于地穴里,他的墓地很快就成了朝圣之地。伟大诗人乔叟(Chaucer 1340-1400)的不朽名作《坎特伯雷故事集》(The Canterbury Tales)生动描绘了一群朝圣者去参拜贝克特坟墓的故事。亨利二世也在贝克特墓地前忏悔(penance)。贝克特在遇刺三年后的1173年被追封为圣者(to be canonized),这个事件被看作是教会的一次重大胜利。艾略特(T.S. Eliot 1888-1965)1935年的《坎特伯雷谋杀》(Murder in the Canterbury)就是众多关于这件事件的戏剧中的一部。
《从幕府到职官》(关晓红)电子书网盘下载免费在线阅读
资源链接:
链接:
书名:从幕府到职官
作者:关晓红
豆瓣评分:8.6
出版社: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出版年份:2013-12-1
页数:646
内容简介:
清末官制变革,将原来“内外相维”格局改为上下贯注,是近代中国政体转型的重要内容。改制总体目标是仿效西方,由君主专制向君主立宪制过渡。清廷试图通过官制改革奠定立宪的官治基础,进而刷新吏治,提挈政纲、挽救危亡;可是改制反而导致统治秩序严重失范,社会矛盾急剧尖锐,促使清廷速亡。其要因,在君臣上下只顾一己之私,阻挠及妨碍改革深化,不能回应社会各方面的利益诉求,结局也与他们的预期相去悬殊。
本书引用大量未刊档案与清人文集、日记、书信,揭示了清季改制中新旧体制的复杂纠葛,折射出制度兴革与中西历史传统的缠绕,以及对后来政体设置的重大影响。
作者简介:
关晓红 广东开平人,历史学博士,中山大学历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重点为晚清至民初社会的政治与文化,著有《晚清学部研究》、《科举停废与近代中国社会》等,在《中国社会科学》、《历史研究》、《近代史研究》等刊发表论文多篇。
科举制不仅是中国传统社会政治的核心,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还是现代西方文官制度的起源.中国科举制本身的起源何在?追溯科举制的起源,我们的目光落在汉武帝元朔五年(前124年)兴太学的事件,然而,进一步的考据和推证表明,太学的兴立,不过是此前文翁兴学(约前145-前137年)的历史和逻辑结果.文翁兴学的结果是郡县学,郡县学是太学的文化制度基因模板,太学是科举制的发端,科举制被西方借鉴后,催生了我们今天所熟知的现代西方文官制度.也就是说,文翁兴学是现代西方文官制度最古老的东方渊源.一�从技术层面看科举:一部有效而稳定的文官机器经过了一个世纪的政坛风云与官制兴革,人们回首发现:“科举竞争”无论是与我国古代的世卿世禄、察举征辟,还是与外国古代的贵族制、军功制与“奴官”(如近东的所谓马木路克制)制相比,都要合理得多。而科举废除后,我国军阀时代与后来的官制也未见得优于、甚至常常是劣于科举。另一方面现代文官制中的考试制度却有许多类似科举的程式。因此为科举制“平反”的呼声也越来越高了。当然,对照现代文官制的实践,要挑科举制的毛病也是轻而易举的。诸如考试内容的陈腐、参考资格与考试规则等方面用现代眼光看也并非绝对公平。而当时的官吏铨选中除考试外也还存在着其他非竞争性因素,如世袭、恩荫、荐举、捐官、特授、奴官(太监外任或清时满洲包衣外任之类)等等。但是如果不以现代文明标准苛求前人,则应当说在前近代世界上的确难以找到一种政治人材选拔方式其“公正”性与效率能超过我国科举制度的成熟期。而且成熟期科举制度在严肃科场纪律、实行规范竞争方面的确是我们现行的考试制度所不能及、更是“察举征辟”色彩浓厚、身份与“关系”背景强烈的我国现行干部制度应当借鉴的。撇开贵族政治(它一般与非中央集权的“软国家”相联系)不谈,历史上凡属中央集权的“硬国家”,无论中外,都有赖于高度科层化的职业官僚政治。印度莫卧儿帝国的曼萨卜达尔(mansabdar)体制有33级官阶,从“十人长”直至“万人长”,都是由朝廷自上而下征召、提拔或降黜的官吏。古罗马基础上建立的拜占廷帝国也有复杂的罗戈瑟特(logothete)文官体制,正是靠了这种体制多民族多元文化的拜占廷帝国才得以与特马(军区)制下军官贵族化倾向以及村社的地方自治倾向相抗衡而维持着国家行政管理职能,使帝国在内忧外患频仍的几个世纪中得以延续。所有这些官僚体制都有赖于一套中央铨选,考核与“雇用”官员的程序。但是,曼萨卜达尔体制的原则是“军而优则仕”,军事官僚的色彩远过于文职色彩。作为高级“国家雇员”他们脱胎于莫卧儿早期的雇佣军,其成员多为外国(印度以外的西亚、中亚伊斯兰地区)冒险家,缺少文化自律。因此尽管曼萨卜达尔体制以官僚决定薪俸极高而闻名于史,国家对他们也一直拥有任命与考核之权(如所周知,这两点即高薪与考核是当前人们谈论最多的反腐败方法),但这一体制的腐败速度与程度仍然极为惊人,可以说决不下于我国传统的科举官僚体系。〔1〕拜占廷的罗戈瑟特官僚体制文职色彩浓厚,而且对于具有政教合一特点的拜占廷东正教帝国来说,这一官僚体制既保持着独立于教会系统之外的世俗性,又具有一定程度的意识形态(宗教)自律。国家对文官的考核内容则包括罗马法之类的实用知识。然而罗戈瑟特在地方行政上的效能受特马军事贵族的制约而十分有限,而且由于政治贵族化的发展,官僚的作用日益减退,到14-15世纪罗戈瑟特大都已成为无权的虚衔。另一方面由于罗戈瑟特多是低薪乃至无薪职,又执掌征收赋税之权,因而腐败也非常严重。最后,这一文官体制的消亡也就成了拜占庭国家灭亡的先兆。〔2〕与这些中央集权官僚体制相比,我国的科举官僚体系在文职化、科层化、合理化等方面显然更胜一筹。以科举为“正途”而又以儒家学说为科举考试内容的做法把政权的世俗性与意识形态灌输自然地融合为一体,是我国传统政治的一大创造,它比政教合一体制与纯粹的雇佣官僚制都更有利于传统中央集权国家的发展。“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式的“机会均等”更是在专制条件下最大限度地扩大统治基础的有效办法。我国的传统中央集权体制延续得远比莫卧儿印度或拜占廷帝国为长久,这与科举官僚制胜于曼萨卜达尔或罗戈瑟特之类的外国传统官僚制是不无关系的。而如果以科举制奠定基础的隋唐为界划分我国历史的前后期,也可以看出,后期中央集权国家的凝聚力与稳定程度要大于前期,这与官僚铨选制度由察举征辟到科举考试的演变也密切相关。当然也必须指出,科举制植根于我国的具体土壤,它与其他土壤上萌发的制度间具有某些不可比性。科举制有赖于单一民族或多民族国家中主体民族在人口、发展水平与文化认同上的巨大优势。象拜占廷、印度那样民族与文化成份高度多元化的国家是难以发展出类似制度的。而他们那种形态的官僚制或许是维护这种传统多元化国家中央集权制度的最佳选择。二�从制度层面看科举:“法愈密而天下之乱即生于法之中”以考试选拔人材,从技术上讲无可非议。纵使它不应成为唯一的选拔方式,也至少应当是选拔方式之一或者是主要方式。起码在入仕之际并无政绩民望可考的情况下,选拔依据在逻辑上不外乎三者:即知识性考试,身份(门第、出身与其他先天性等级)以及个人与机构的随机性荐举。而考试比论身份“公平”,比荐举“客观”,这本属常识,并不是需要在学术上详加论证的深奥之理。现代文官制度中的考试制与我国历史上从察举向科举的过渡,与其说是谁学了谁,不如说两者都更多地是基于这种人类价值基础上的常识与逻辑。而它们在实行中遇到的阻力也不是因为其优点在学理上难于发现,而是因为它妨碍着某种既得利益体系。但对于一种政治制度而言,人材选拔毕竟是个技术性问题,而政治制度的核心在于统治的合法性基础。而在这个问题上我国科举制与它以前的世卿制、察举制以及外国的罗戈瑟特等官制一样都是以传统型或卡里斯玛型权威作为其合法性基础的。因而它们与建立在法理型权威基础上的现代文官制度、民主国家的文官制度仍有本质的区别。从这一点上来说,提出所谓“选举制好还是考试制好”的问题来就十分荒谬。民主政治中的选举是解决统治合法性问题的,它与作为人材选拔拔术的考试制并不是一个层面的事物。从某种意义上说,芸芸众生在总体上看是平庸的,为他们中多数意志所左右的选举结果也往往是平庸者而不是“英明领袖”或圣明君主当选。那么民主制意义何在?就在于它确立了统治者的权力来自被统治者之授权这一原则,从而较好地解决了统治的合法性基础问题。这样的“统治者”以考试选拔公职人员,就与传统帝王以科举引“天下英雄入吾彀中”〔3〕有了本质的区别。即使后者的科场纪律比前者更严更“公平”,即使后者在技术上可以为前者所效法,这两者也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制度的规定性反映在技术上,就形成了现代文官制度与古代科举的一些重大区别。一般地说,现代民主国家的官员实行政务官与事务官分途:政务官(掌权者)直接或间接由选举产生,与政党共进退;事务官(办事者)多由考试录用,按业绩或年资晋升,具有职业化、专业化特点,不受政党进退的影响。而传统科举官僚体制恰恰相反,这类体制谈不上政务官与事务官的严格区分而只有“君臣”之别(严格地说只有皇帝是“掌权者”,而百官都是为他办事的“臣仆”或奴才),但通常中央及地方的各级政要(即现代一般列为政务官的阁员、议员与地方主官的古代对应者)都由考试出身而非经选举。反而是各衙门的办事员即所谓刀笔吏者流并不通过考试,而是由种种不规范途径产生:有由正官“自辟僚属”者,从社会上招募者,经各种关系推荐者,甚至还有“学而劣则吏”、专以科场淘汰所余充之者。在明代后一途径居然成为定式,即“生员入学十年,学无所成者及有大过者,俱送部充吏”。〔4〕而他们在现代文官制中的对应角色正是考试录用的主要对象。�“政务官”不经选举,“事务官”不经考试,这样一种与现代文官制度完全相反的现象当然不是出于科举制设计者的考虑欠周,而是由政治制度本身的专制性质所决定的。“政务官”不经选举则不对选民负责,难以建立权力约束机制。“事务官”不经考试则会难免素质低劣,“天下之吏,既为无赖子所据。”〔5〕于是在统治合法性与办事效率两方面都造成了严重缺陷。一方面“政务官”不可一世,往往“官逼民反”,另一方面“事务官”蝇营狗苟,衙门陋规泛滥,明清时常有“衙蠹”之称。这显然不是通过强化科场纪律所能解决的。考试选官在技术上确有优点,但它本身并不能解决制度性问题。相反,制度的败坏却能够歪曲这一“技术”。因此尽管到明代科场纪律已经空前严密:“会试:御史供给收掌试卷;弥封、誊录、对读、受卷及巡绰监门,搜检怀挟,俱有定员,各执其事。”“试日入场,讲问、代冒者有禁。……文字中不许自序门第。弥封编号作三合字。……试士之所,谓之贡院;诸生席舍,谓之号房,人一军守之,谓之号军。试官入院,辄封钥内外门户。在外提调、监试等谓之外l官,在内主考、同考谓之内l官。”然而科场中的腐败现象仍然是层出不穷:“其贿买钻营、怀挟请代、割卷传递、顶名冒籍,弊端百出,不可穷究。而‘关节’办甚。事属暖昧,或快恩仇报复,盖亦有之。其他小小得失,无足道也。”〔6〕尽管如此,科举官僚制最大的弊病还不在科场,而在官场。即如黄宗羲所说:“今之取士也严,其用士也宽”。所谓取士之严,指士林出路仅有科举一途,造成严重的人材浪费;所谓用士之宽,指一旦考上即易于“ 进”,致使“在位者多不得其人”,官场气大坏。他由此叹道:“取土之弊,至今日制科而极矣!”[7〕黄宗羲所处的明末,有识之士对科举制的评价已如此恶劣。其在两百多年后的清末变革之潮中之被废除就不难理解了。今人对“废科举”持批评态度者往往责怪清末以来在“西化”之风影响下一切求变的“激进主义”,实则科举名声的败坏早在清末“激进主义”兴起以前、甚至早在国门未开、国人尚不识西学为何物以前就很严重了。今人往往奇怪于当时的中国放着那么多的积弊不改,甚至连男人的辫子也尚未剪掉,便急急忙忙地废除了科举制这个据说是“类似于现代文官制度”的宝贝。其实人们如果注意到反科举的思潮兴起于“西化”之前,也许就不会奇怪了。历史不能假设,但倘无西方入侵,科举制在中国自身的轨道上是否就能一直运作下去,也未尝不是个问题。明末时从皇帝到社会上就已对“制科之弊”怨声不绝。崇祯皇帝因此提拔了非进士出身的陈新甲、孙元化、陈启新等人委以尚书、总督、巡抚等要职,并“为拔贡、保举、准贡、特授、积分、换授,思以得度外之士”。但专制之制不改而考官之技已失,反而把事情弄得更糟。“欲得胜于科目之人,其法反不如科目之详,所以徒为纷乱而无益于时也”。〔8〕这段历史几乎可以说就是200多年后废科举后果的预演,它既说明了专制政治不变而只拿考试一法开刀,后果必然不良,也表明了在专制政治下被严重扭曲了的考试选官法本身的危机。对此如果只埋怨清末“激进改制”坏事,也是有失公正的。�明清时代科场纪律制定得如此严密,何以科举制仍会败坏呢?我以为黄宗羲的一段话道出了症结所在,虽然这段话他并不是专就科举而言的:后世之法,藏天下于筐箧者也。利不欲其遗于下,福必欲其于上。用一人焉则疑其敛自私,而又用一人以制其私;行一事焉则虑其可欺,而又设一事以防其欺。天下之人共知其筐箧之所在,吾亦鳃鳃然日惟筐箧之是虞,故其法不得不密,法愈密而天下之乱即生于法之中,所谓非法之法也。〔9〕为什么“法愈密而天下之乱即生于法之中”?原因就在于这是一种“藏天下于筐箧”即置天下于一家之私囊的立法。科举制败坏的根源就在于此。今日重新评价科举,这一点是不应回避的。三�从政治哲学层面看科举:“大共同体本位”与对个性的禁锢上述黄宗羲的话还可以引起更深层的思考。这段话表明:中国的传统统治者,乃至传统中国人,并不象表面上声称的那样相信“性善论”。他们对人的“自私”与人性的阴暗面可以说是无时或忘,并为此处心积虑地设计“防人”之法。这种中国政治文化中的奇特景观是那些只从儒家圣贤之言来考察“传统”的人难以解释的。明清科场规则之严密,常使今天的科举肯定论者大为赞叹。然而又岂止科场规则,传统中国的“防人之法”达到极高水平的例子可以说不胜枚举。科场防弊达到了每个“考生”派一军人给盯着的地步,官场防弊则达到了本省人不得在本省为官的地步,这就是明清两代发展得登峰造极的回避制。那时除了世袭的土司和法定必须由孔家人任知县的曲阜一地外,全国各地的县官都必须来自外省,甚至本省其他府、县的人也不行,以防同乡结党为弊。就是这些外省人还不能久任,而须频繁调动,以防任职日久形成关系网。对社会上的人际关系,国家也常持以怀疑的眼光,尽量限制人与人之间、个人与社区之间依附关系的发展。甚至对于儒家意识形态极力褒奖的家族组织,专制国家也不象表面声称的那样欣赏。从北魏的废宗主而立三长、明初“浦江郑氏九世同居”被皇帝疑忌为“以此众叛,何事不成?”而险遭杀身之祸,直到清代一些地方官府“毁祠追谱”,抑制宗族势力,专制国家对“强宗右族”的疑惧与礼教对大家族的褒奖始终并存,而且前一因素的实际影响往往超过后一因素。〔10〕实际上这一切都可以归之为我国政治文化中以“国家(王朝)本位”来排斥在实践上则崇刑废德、扬忠抑孝、强制分家,鼓励“告亲”,禁止“容隐”,不一而足。《秦律》中关于“妻有罪,其财界夫”,“夫有罪,妻先告,其(妻)财不收”、奴婢“盗主之父母不为盗主”的条款,明确承认父子夫妇各有其财。而秦人世风,则有所谓’借父l,虑有德色;母取箕帚,立而谇语。抱哺其子,与公并踞;妇姑不相悦,则反唇相讥。〔12〕这里亲情之淡漠,恐怕比据说父亲到儿子家吃饭要付钱的“西方风俗”尤有过之。人性险恶,险恶的人抱成团更难制驭,因此国家应当使人际关系尽量自上而下地“一元化”,即皇帝——官僚——吏胥——下民,而任何横向关系如“朋党”、宗族、同乡等等都应减弱到最低限度。以后的历代王朝一方面“独尊儒术”,一方面“汉承秦制”,其统治精神多少都具有“儒表法里”的性质:王道其表而霸道其里,德治其名而刑治其实,看似吏的儒化,实为儒的吏化。历代帝王不论口头上怎么讲,实际上对“法、术、势”的重视远超过四维八德。由汉到清的中国基本上仍是“大共同体本位”的,而不是小共同体本位、更不是个人本位的。像古希腊的德莫、古罗马的父权制大家族,中世纪欧洲的村社、行会、教区这类具有自治因素的“非国家”组织所享有的地位,在传统中国是不可想象的。与西方相比,这种传统秩序与其说是“家族主义”的,勿宁说是“国家主义”的。科举制度就是这一特点的产物。从科举考试的内容看它似乎有明显的儒家色彩,然而这一制度本身应当说主要是法家传统的体现。事实上,更能体现儒家性善论与宗法伦理的选官制度应当是由道德偶象式的地方元老举荐“孝廉”、“贤良方正”为官的察举制度。这一制度被废弃并代之以“冷冰冰的”科场角逐无疑是极权国家权威对宗法权威、“法术势”对温情主义占优势的结果。而学界对此似乎尚无足够认识。另一方面,这种选官制度与中世纪西方贵族制的区别也正是“大共同本位”与“小共同体本位”之别的反映。我们知道,现代化进程的本质内涵是有个性的公民及公民个人权利摆脱传统共同体的桎梏而崛起。而在缺少中央集权专制政体的中世纪西方,“大共同体”长期处在不活跃状态,人的个性发展的主要障碍来自采邑、村社、行会、家族公社等“小共同体”。这些“小共同体”在近代化过程中所受的冲击,与我国法家传统对“小共同体”的否定往往在表象上颇为相似。这就给人以一种印象:似乎古代中国的某些制度是惊人地“现代化”。象科举考试选官制度、回避制度与“现代文官制度”的相似就是如此。类似的还有由于极权国家对于臣民间横向依附关系的限制而形成的民间人际关系“自由化”表象。我国很早就存在着臣民之间的“自由租佃”、“自由雇佣”和“自由买卖”,而很少有西方那样的采邑农奴制以及自治村社对个人的束缚。如果不考虑专制国家对臣民的桎梏,那么我国人民似乎很早就生活在“自由”之中了。然而这当然只是一种幻象,因为在我国历史上,采邑、村社、教区、行会之类“小共同体”权力的不发达,并不是公民个人权利的发达所造成。相反地,它意味着专制国家这一传统的“大共同体”权力的膨胀,它不仅使公民个人权利无由产生,连“小共同体”的权利也被压抑。它“平等地”剥夺了一切人的公民权利。与其说这样的社会不存在着不自由的农奴,勿宁说不存在的只是“自由的”农奴主,而所有臣民都是专制国家及其人格化体现者(君主)的“普遍奴隶”。关于这一点,中国历史上屡见不鲜的《水浒》式造反—“庄主”带领“庄客”(或者说是农奴主带领农奴)造专制国家的反—— 成了最好的注解。? 使“天下英雄入吾彀中”的科举制也正是在这一点上体现出它与现代文官制度的最本质的区别。这两者都具有排斥“小共同体利益”的功能,因而在技术上可以十分相似。但前者是从专制国家即大共同体本位的角度排斥“小共同体”,后者却是从公民权利本位即个性本位的角度排斥“小共同体”。考虑到这一点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象黄宗羲那样具有鲜明的个性倾向的中国式“启蒙思想家”在抨击科举制之余,会主张恢复仿佛是更为落后的察举征辟之制:这与社会上的人们宁投“庄主”为“庄客”也不愿做天子爪牙之下的“编户齐民”是一个道理。�现在不少论者从技术上指出科举考试仍不如现代文官制“平等”,这自然是可以讨论的。但我认为这并非问题的关键:公民个性本位还是“大共同体”本位才是根本的区别。科举考试即便再“平等”,只要它是一种排斥个性的“平等”,那么它就并无现代性可言,而只能一种天下臣民“平等”地作为皇上奴才候选人的制度。严格地说,它与天下女子在容貌面前一律“平等”地供皇上“选美”的制度并无实质区别。在前近代社会中,束缚个性发展的共同体桎梏是多种多样的,而个性发展的进程往往不可能一下同时摆脱所有的桎梏而一步跨入“自由”状态。因此,个性发展的一定阶段就可能表现为桎梏性较小的共同体权利扩张、对主要的共同体桎梏形成消解机与制衡机制。西欧中世纪向近代过渡时“市民与王权的联盟”就是这样。在“大共同体”不活跃的西方,公民权利在一定阶段上与“大共同体”的体现者结盟,联手反对“小共同体”的桎梏,反对领主权与村社陈规,就成为一种积极的进程。而在市民权利成长起来后,便会转而向王权及其所代表的“大共同体”发起挑战,追求个性的进一步解放。而在传统中国则相反,“大共同体”的桎梏比“小共同体”强得多。因此如果说在西方王权(它在本质上并不是一种市民社会因素)在一定阶段上可以有助于市民社会的成长,那么在中国,或许公民权利在一定时期却需要与某种“小共同体”结盟。我们知道“庄主经济”对于市场经济的根本价值而言是一种落后现象,但正是在某种程度上具有“庄主经济”色彩的乡镇企业,在冲破大一统命令经济的蕃篱、推动中国走向市场机制与人的个性解放的特定阶段上却发挥了重大作用,从这个角度上看,清末对科举制的否定也许仍不失其积极意义,尽管“废科举”之后出现的替代物并不令人称道(犹如“庄主经济”或王权也并不是市场化进程与市民社会所追求的东西一样),尽管我们现在还要为摆脱这些替代物、实现政治人材选拔方式的现代化进行艰苦的努力。〔13〕总之,公务员任职资格考试作为选拔官员(主要是初入仕途的事务官员)的技术手段,如果不是最好的,至少也是必不可少的。传统科举考试在这方面的确能给人以不少启示。但这一技术手段受基本政治制度(主要是统治合法性的产生机制)制约,正是由于这种制约,科举官僚体系在“官”无选举、“吏”无考试这两点上都根本迥异于现代文官制度,它的积弊及最后被废除都有其内在原因,并不能全归咎于“全盘西化”或“激进主义”。最重要的是:科举官僚制的政治哲学基础是强调“大共同体本位”(君国本位)的传统法家政治理念(因此我认为有必要重新审视所谓儒家文化及其相关概念,诸如性善论、家族本位与“德治”理念等在“中国传统”中的实际地位,至少它与书本上的地位大异其趣)。它与以个人本位(在法理上即公民权利本位)为政治哲学基础的西方文官制由于都排斥“小共同体本位”(家族、社区或利益集团本位),因而可能会有某些技术上的相似。但两者在深层次上的根本区别却可能比它们各自与“小共同体本位”的距离更大。因此,绕开深层次的变革直接借助于那些技术上的相似而从传统官制跨入现代文官制度,恐怕是一厢情愿的空想。在科举制退出历史舞台百年之后,客观地重新评价这一制度并在技术意义上借鉴科举制是完全必要的,但作为历史问题我们不应借弘扬所谓“保守主义”而完全否定“废科举”,作为现实问题我们更不能指望仅靠考试取官就能解决政治体制现代化的出路。注释:[1] R.C.Majumdar, H.C.Raychaudhuri and K.Datta, An Adranced History of India. Macmillan,1978.PP.549-556[2] W.E.Kaegi,Byzantine Empire:Bureaucracy. N.Oikonomides,Logothete.Bath in Dictonary of the Middle Ages.Vol.2,PP.471-475;Vol.7,P.642.[3] 《唐摭言》卷一。[4] 《明史》卷六九《选举一》[5] 黄宗羲:《明夷待访录·吏胥》。[6] 明吏》卷七0,《选举二》。[7] 黄宗羲:《明夷待访录·取士》。[8] 黄宗羲:《明夷待访录·取士》。[9] 《明夷待访录·原法》[10] 参见秦晖:《宗族文化与个性解放:农村改革中的‘宗族复兴’与历史上的‘宗族之谜’》,《中国研究》(东京)1995年8月号,28—31页。[11] 《韩非子·备内》。[12] 《汉书·贾谊传》,今本贾谊《新书·时变》文略异。[13] 关于“大共同体”、“小共同体”及个性发展(现代化)进程间的关系,详见注〔10〕秦晖,25—31页。
通常以1870年6月4日英政府颁布的正式确立公开竞争考试制度的枢密令,作为英国文官制度正式竖立的标志。它的构成和竖立,部分满足了新兴产业资产阶级要求国家机器适应和保护生产力成长的愿望,所以很快为资本主义各国所采用。加拿大和美国在英国的影响下,分别于1882年和1883年竖立自己的文官制度。德国、法国、日本长期保留封建官僚制度,第两次世界大战后,才真正确立现代文官制度。——常识制度篇。
科举制度作为中国封建社会选拔官吏的主要途径,自唐武德四年(621年)创立,至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废止,在我国历史上共存续1300多年。在此期间,科举考试成为一种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考试制度。 科举制度作为朝廷选拔官员的主要手段,在巩固统治、安定社会、维护统一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作为封建社会成熟时期出现的选拔方法,科举考试与封建时代的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步骤是一致和适应的,是上层建筑的一种体现形式,因此对其历史作用不能抹杀。 首先,科举制度使统治基础下移,真正做到了“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知识分子的特权地位,虽然有部分是依靠财富获取的,但更多的是通过科举获取功名而形成的。因此,大量出身低微贫寒的士子,可以通过科举使本人以及家庭的社会地位晋升。科举提供了一条在最大可能的范围内选拔人才的途径,也为社会下层分子提供了一条上进的途径,使社会不断进行阶级的对流,对巩固地主阶级封建统治、稳定政治和社会产生了积极作用。 其次,科举选士制度的确立、健全与完善,促进了中国古代文官队伍的建立和世界上最早、最完善的文官政治的形成。 再次,科举考试制度,严格奉行“三公”原则,即“公开考试”、“公平竞争”和“公正录取”。这是中国人才选拔方式长期演变的结果,它不仅是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世界文明的一部分。 科举取士确是封建时代所采取的最公平的人才竞争机制,是选官任能的最佳形式和途径,保证了封建国家的政治需要。正因为如此,早期以传教士为主的西方人士来华后都对科举制度大加褒赏,向西方予以介绍,并希望为西方所采用。18世纪前后的西方有识之士极力推崇中国的科举考试和文官政治,并在此后相继仿效中国的办法,推行了文官考试制度。 一、科举制在西方的传播过程 (一)科举制最早在西方的传播 西方人中,到底谁最早提到了中国的科举制?根据美国学者邓嗣禹在1943年哈佛亚洲研究学报上的说法,关于中国科举制的最早记载见于加斯帕德·达·克鲁兹的著述。他曾于1548年航抵东印度,1556年(明嘉靖三十五年)前往中国;是到中国的第一个传教士。1569年他回到葡萄牙,1569至1570年间,他用葡萄牙文写作的游记手稿在威尼斯以意大利文首次出版。R·威尔斯将其译为英文,以“来自中国行省的报告”为题,收入里查德·艾登的《东印度群岛及其他国家旅行记》一书。克鲁兹在文中说中国官员们“必须有那项功名或头衔……他们效忠皇上,不避危难。他们奉行‘学而优则仕’。”文中还简要地提到了硕士、博士的情况。而另一种说法是,尚在克鲁兹之前,就至少有两位葡萄牙人或多或少地提到了中国的科举取士。而这两位葡萄牙人,竟然曾经是中国监狱的囚犯,一个叫维埃拉(Vierira),另一个是盖略特·伯来拉,他们都是葡萄牙人。维埃拉是一支由费尔隆·伯列士·德·安德拉吉率领的葡萄牙舰队的成员,1517年到广州,在粤停留三年后赴京,因葡萄牙人不懂得为皇帝举哀期间(明武宗朱厚照在1521年即正德十六年去世)暂停海外交易的中国规矩,1521年9月被送到广州拘捕,1524年(明嘉靖三年)从广州监牢中维埃拉(Vierira)发出信函回国。他在信中就中国的外交、社会关系、吏制等发表了不少看法,其中说到:中国的法官都是来自文人学士,“获得一种学位的每位文人学士,起初做做小官,以后再升任到高级职务上”。盖略特·伯来拉1549年(明嘉靖二十八年)被中国海防军俘获,他虽不是当年葡俘中惟一写出自身经历的人,但他有关科举制的叙述可以说是最详尽的一个,这在其著作《南明行记》中有所体现。据他所说,察院要审讯囚犯和授予学衔。察院年年巡视,被选拔来充任要职的人则每三年会聚一次,在为他们准备的大堂里受到考试。向他们提出许多问题,如回答合格,够得到学衔,那察院不久就授予他们;但那些要当“老爷”的,在皇帝批准之前,不得使用帽子和腰带。考试完毕,测验通过后,要为那些得到学衔的人举行隆重仪式,经常要共同盛宴庆祝。更令人惊讶的是,当这位葡萄牙囚犯知道了中国考生是在严密监视的条件下进行考试时,也戏称中国应试者为“囚犯”,将他们等待金榜题名的人生得意之际,则称为“等待判决”。而且,他还发现同牢的中国“难友”中,竟有因考试落榜而蹲监狱者。 对科举制度记载更为详细的、对西方影响更大的是圣奥斯丁会修士儒安·贡查列斯·德·门多萨编写整理的著作。门多萨的著作首次于1585年(明万历十三年)在罗马出版,目前在中国的中译本名为《中华大帝国史》。门多萨的《中华大帝国史》文中除了介绍了科举的竞争性,还介绍了如何授予学位,以及是如何庆贺的,对中国的科举极具赞美之意,他写道:“在当今世界上为人所知的国家中,这个庞大的王国是治理最佳的一个。”但应该说门多萨对中国事物具有一种近乎于不切实际的信心与心有灵犀的理解力。他在零乱的资料中敏锐地发现中国教育与统治制度之间的关系和中国文明对知识特有的尊重。在那里只有饱学博闻的人通过国家考试才能成为官吏参与管理政府事务,任何一个人在学识上的努力都可以使他进入社会上层,这就意味着一种平等与竞争的健康的社会机制。这一发现对16世纪末西方封建等级社会是一大震惊,同时也预示着以后一个多世纪里西方对中国科举与文官制度的利用。 (二)西方传教士笔下的中国古代科举制度 随着西方传教士(尤其是耶稣会会主)一批批前往中国,他们在中国传播西方科学,同时又向自己的国家介绍中国的哲学和许多奇闻轶事,其中也包括科举制度。在这些耶稣会会士中,最有名的是意大利人利玛窦。利玛窦在明朝末年以传教士身份来到中国,自明万历九年(公元1581年)至明万历三十七年(公元1609年)在中国生活了28年,并被任命为帝国政府的高级官员,他在《书信集》中,有不少关于科考的记载。例如在1597年9月9日的一封长信中,利玛窦应一位神父的要求,介绍了当月在南昌举行的乡试情况。他说:现在我就开始介绍中国科举,也希望您把这种制度介绍给您目前服务的公侯,要他们知道这在中国与意大利各邦所推行的有多大的区别!在管理、政治与秩序等方面,中国的确超过其他民族。利玛窦作为在中国度过了后半生的耶稣会传教士,晚年时(他于1610年5月去世)以十分赞赏的态度高度评价了中国科举选士制度形成的文官政治,他认为:“标志着与西方的一大差别而值得注意的另一重大事实是:他们全国都是由知识阶层,即一般称为‘哲学家’(指儒生知识分子)的人来治理的,井然有序地管理整个国家的责任完全交付他们来掌理”(《利玛窦中国札记》第1卷第6章)。利玛窦这段话表达了两层意思:一是他认为中国当时的文官政治优于当时的西方;二是间接地评价了科举取士制度。 利玛窦的中国札记中甚至将府试的日期都能写得清清楚楚,他对中国的考场(贡院)的描写更是极为详尽,将小单间大小、构造都描绘得如此细致,甚至注意到了小单间有防止考试舞弊的功能:“在每个大城市都有一座专门为这一考试而修建的宽阔无比的宫殿,四周围以高墙。考场内有许多套间隔绝外务,专供上面提到的考官讨论呈交上来的手稿。在这座宫殿的中心有四千多个小单间,每间只够放下一个人用的一张桌和一把椅。小单间构造得使相邻的人不能谈话甚至见面。当本地考官和朝廷考官到达这个城市时,立即被带到这座宫殿里各就各位,而不得与任何人谈话。甚至在评阅考卷时他们也不准彼此交谈。这段特殊时期日夜都有地方官的和军队的警卫不断在巡逻,以防宫殿内工作的人和外边的人以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任何接触。”“在第三天,要从指导行政的计划时将会出现的各种可能性中抽出三道难题或策论进行考试。答卷仍要写成一式三份,各份都说明作者对解决他选择来讨论的争论所要提供的判断。当各个候选人选定他要进行讨论的论题并记牢以后,他就进入负责官员指定给他的房间,默默地进行写作;每个人都必须把他的手稿再抄入一本特别带来的纸本上,在文章的最后除了自己的姓名以外,还要写明他祖上三代的姓名。然后这个纸本也要加封,只有负责人才能启封。每个人这样的手抄本可以随他用多少,并把它们亲手呈交负责人。这些抄本由专门指定的书记或抄手再重新抄过。为了防止任何徇私,抄本上都用红笔写上一个特别的字,然后再送交呈考官,而作者的笔迹则全部消除。这些不留笔迹的手稿才是送交考官评定的试卷。本人手迹本则编号与送呈考官的试卷上的符号相对应。遵循这种方法是要防止识别手稿并从书写的字体中隐瞒作者本人及其笔迹。”在文中利玛窦准确地介绍了中国科举考试为防止徇私舞弊而采取的弥封、红号和誊录制度。利玛窦对于中进士后的士子将会得到如何地位也进行了极为详尽的描写,他惊叹中国简直是一个“文凭社会”。 在新教徒中,另外一个较早到中国的是马利逊。他于1807年受伦敦会派遣,1809年受任为东印度公司翻译。1817年(清嘉庆十三年),他作为翻译随阿美士德勋爵到北京。1824年他返回英国,带去大批汉文书籍。他的代表作是汉英字典,在这部字典中他根据中文的原始材料,精辟详尽地描述了中国的科举制。他的记述迄今仍是有关科举制最重要的英文史料之一。 而奥伐罗·塞默多,汉名曾德昭,他是继利玛窦之后通晓中国语言文学的欧洲人。他将中国的文化思想、哲学历史等通过《大中国志》(葡文名为《中国及其附近地区宣教史》)介绍到欧洲,引起一场中学西渐的浪潮。正如英译本序言所说:“他的辛勤撰述,已被译成多种他国文字,且为若干作家引用,在欧洲诸国深受欢迎。”曾德昭在其《大中国志》中给中国教育描绘了一幅理想的图画。他注意到了在德行、善举、孝顺等方面进行道德教育的早期作用,曾德昭很推崇这种教育方式,特别是在道德方面的开发,这点至关重要,因为品行不良的人是不允许参加科举考试的。曾德昭在《大中国志》中对考生进行考试的小房间作了详尽的介绍:它有4.5英尺长、3.5英尺宽、一人高,以及上面是如何的脏不可言。每个小房间里有一张桌子用作写字和吃饭,还有一把椅子。曾德昭强调小房间的“小”,突出了考生们进出通道的狭窄,也谈到了中国的三级考试,即学士(秀才)、硕士(举人)、博士(进士),还介绍了一甲三名的状元、榜眼、探花。 17、18世纪,随着一批批来华传教士的宣传和媒介作用,中国已在西方国家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之一的科举制已为西方文化输进新鲜的血液,而中国的科举制度已被当时的欧洲各国广为赞誉。笔者认为中国的科举制首先对法、德两国发生了深刻的作用,而且可能最早受到中国科举制影响的是德国。 二、科举制对西方文官制度的影响 (一)对法国和德国的影响 中国与欧洲尤其是与法国之间,从17世纪末开始,出现了长达一百多年极不寻常的以西方效法中国为其显著特征的文化交流史。 从伏尔泰的诗歌和其他作品中,我们知道他是中国文明最真诚而热切的崇拜者,是所有的“爱慕中国”者中最狂热的一位学者。伏尔泰认为,中国自平民选择优秀人才为政府服务的方法很值得欧洲各国模仿。对中国文明始终加以赞扬的伏尔泰,对中国的科举制度也赞不绝口,不过伏尔泰美化中国科举制,其目的是利用中国来攻击法国封建王朝的专横。 一般而言,孟德斯鸠对中国是持批判态度的,但他却用中国的科举取士谴责法国的以财富买官。孟德斯鸠读过不少欧洲汉学著作和中国典籍的译作。他从他的中国朋友黄嘉略处获知了许多有关中国的材料,并将他们之间的谈话做成笔记,内容涉及中国宗教、政治和法律、历史、文字、民俗等。他在与黄嘉略的谈话中认为中国历代帝王采取了一些有效的措施:中国没有世袭的官吏和贵族,皇帝通过科举等途径选拔官吏。凡是具有真才实学的人,不论出身如何,都有经过科举考试成为官吏的机会。考试的内容是儒家经典,这有助于以儒家思想治国。除科举外,地方官吏还可以向朝廷荐举品德高尚的人充任官员。这种制度有利于提高官吏的素质。而法国实行卖官鬻爵制,宫廷以此作为重要的收入来源,其结果是官员极端无能,唯以敛财为目的,百姓深受其害,而且代代相传,遗患无穷。 魁奈作为法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主要代表人物和重农学派的创始人,在其著作《中华帝国的专制制度》中专有一节介绍中国的科举制度:“中国人一旦获得进士的荣耀称号,即无必要再为贫困而担忧,对他来说,这个称号本身就是一种保障。除了他能从亲戚和朋友那里收到不计其数的馈赠礼品以外,他肯定会被任命在最重要的政府机构任职……。” 从以上资料中我们可以看到,法国教育受中国竞争性文化考试原则影响很大,而从竞争性考试中选拔文职官员的制度通过学者们(尤其是伏尔泰)的宣传,在法国已是众所周知。 除了法国以外,德国也是较早提到中国的科举制并加以采用的西方国家,而且可能是最早吸收中国科举制的合理内核--平等竞争、公开考试的国家。德国著名的数学家、哲学家,欧洲重视研究中国的著名学者之一莱布尼兹(Gottfried Wilhelm.Leibniz,1646-1716年)是一个有远见的学者,他在《中国新志》一书的序言中提出中西文化应相辅相成的见解。曾多次建议西方君主向中国的科举制学习。德国哲学家康德(1724-1804年)的著作中也有类似反映。正是这些学者的大声疾呼,于是在德国大地上还是小邦林立、战火纷飞之时,威廉占据普鲁士王权后就实行了一种“开明专制”的统治,并着手对官吏制度进行改革。当时考试制度已在普鲁士运用,如挑选军队中的军法官,就必须采用考试的方法。1713年,威廉一世规定所有的法官、律师等都必须经过国家统一考试后任命。1737年,考试的范围又扩大了,规定凡与司法行政有关的官吏都必须事先通过考试才能任命。1743年,菲特烈大帝规定凡到政府工作的大学毕业生,先进行实习,期满1年后经过考试,合格的才可正式录用。1770年,政府又颁布法令,对考试内容、范围及其它方面加以补充,规定凡要在政府部门担任高级官员的,必须具有一定的文凭,而且还要经过政府部门的考试。从这些措施我们可以看出,18世纪时,德国的文官制度已初具规模了。而其官吏制度的核心就是考试制度的运用,无疑是借鉴了中国的传统科举制度,吸收了中国科举制度的精髓--平等竞争、公开考试。此后,德国的文官制度虽又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但行之有效的文官制度并未作多大变动,德国的魏玛宪法对此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虽然法国、德国早期就吸收中国科举制精髓建立了文官考试制度,但是较不稳定和正规,对其他国家影响也较小。而英国在16世纪处鼎盛时期,号称“日不落帝国”,它于1855年以后所实行的文官考试制度又较系统而卓有成效,因而后来被其他欧美国家和日本等国所仿效。英国成为中国科举制度对欧美文官考试制度影响的典型国家和重要中介。难怪孙中山先生在《五权宪法》中说:“英国行考试制度最早,美国行考试制度才不过二三十年,英国的考试制度就是学我们中国的。中国的考试制度是世界上最好的制度。” (二)对英国的影响 G·L·斯当东爵士在《英使谒见乾隆纪实》一书中写道:“中国的考试据说永远公开举行。监考人员以及到场的长官和地方官员不许存一点偏见私心。举子得参加笔试及口试两种,这一点同英国大学考试制度有些近似。录取的人不止于取得一个科名,而且是做官的必要途径。即使考试落第的人,只是由于他参加了考试,有助于社会文化,也可以取得从事若干职业的身份。这种考试制度对社会上所有阶层的人都是公开的和平等的,没有人被排斥在这种机会之外。但事实上富人子弟受教育的机会比穷人子弟多,自然录取的机会也比穷人子弟多。虽然如此,有些天才的穷人子弟还是可以通过这种制度脱颖而出。至少有这种可能性对穷人来说就是一个安慰。官的权势是由自己的功名得来的,这也增加官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除非考试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有学问和才干的人是有一定的保证的。除非有特殊原因使人不顾一切铤而走险,这种制度对维持社会秩序是有利的”。他赞扬了中国的科举制和中国政府。 英国人麦杜思在中国封建制度已进入晚期,科举选士这一政治制度也已严重腐朽、凝固僵化了的19世纪中叶,在他撰写于1847年间的《留华札记》中,仍极力主张西方国家仿行中国的“公职竞争的考试制度”,高度赞誉:“中国的国脉之所以历久不坠,纯粹地完全是由于政治修明,政治之所以修明是由于能起用贤能有学问的人。”对于麦杜思对科举选官制度的这一评估是否具有科学性,当然还要作具体分析和进一步的研究。实际上通过科举选拔出来的国家管理人才也不都是最优秀的人才,读书人中的精英豪杰也未必如唐太宗所标榜的“尽入吾彀中”。诚然,即使在现代社会,也还没有哪个国家有哪种人才选拔制度能够确保这一点,毫无遗漏地把所有优秀人才“入彀”,为国家所用。要求封建社会的科举制度完全做到“野无遗贤”是不可能的。从这个角度审视,麦杜思的评估是有道理的。 应该说在英国有着一大批中国的崇拜者。其中密迪乐最为持久并几乎是狂热地鼓吹实行中国科举制,他坚持认为:“中华帝国之所以长治久安,其原因仅仅是也完全是因为它有个只提拔德才兼备者的好政府。”他强烈呼吁建立起向全体英国臣民开放的竞争性的考试制度,从而提高英国行政官员的水平,并促进大英帝国的团结。而英国人约翰逊更认为:“知识和显赫是一回事,升迁是品德和能力提高的结果。”科举制使任何人都只能依靠自己的学识和才具取得官职,即使皇亲国戚也是这样。值得一提的是,大多数英国学者强调的不是中国科举制的具体实施的细节,而是合乎人类社会“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内核和竞争的精神,这就是考试制度,公开竞争。一般学术界、教育界人士都认为,英国18世纪开始实行的考试制度是直接模仿中国的。《大英百科全书》就曾指出:“在历史上,最早的考试制度出现于中国。它用考试来选拔行政官员(据公元前1115年的记载),并对已经进入仕途的官员实行定期考核(据公元前2200年的记载)。” (三)对美国的影响 美国文官制度是在英国文官制度的基础上,经过多次改革逐步建立起来的。但仍有详尽的证据表明美国文官制度受到了中国科举制的重要影响。 美国在1776年宣布独立后,联邦政府任用官员的制度经历了三个时期:第一时期是从华盛顿总统到亚当斯总统,任用官员的标准在很大程度上是个人的品格;第二时期是从杰克逊总统到1883年,任用原则是“政党分赃”;第三时期是从1883年现代文官制度确立以后,任用原则是“竞争择优”。 1868年10月,在中国京师同文馆任总教习的美国人马丁博士(中文名丁韪良),出席了在波士顿召开的“美国东方学会”会议,并宣读了题为《关于中国的竞争考试》的论文,在文中他极力建议美国政府应该像新近实行文官考试的英、法、德等国一样建立文官考试制度,并向长期有效地实行科举制的中国学习,其中说到:“在中国这种制度最为成功,如果此次能从他们的经验中获益,那么这不是第一次获益也决不会是最后一次,和火药、造纸术一样,这也会是我们大的获益的经验。他们的这些贡献对整个社会的发展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其中之一影响了现代社会彻底变革,其他的对经济文化同样起了重要的作用,同样应该承认,如果我们采用了他们的测试候选人能力及为政府提供最佳人才的方法,那么我们心中的获益绝不会比刚才提到的那些发明对我们的影响少。” 另一位美国人施惠廉写了一本《最古老与最年轻的帝国--中国与美国》,在书中也极度赞美中国的科举制度,推荐美国政府采用。终于,任用制度的改革开始了,首先是从举行考试开始的。1853年,国会对一项拨款法案作了修正,要求“通过考试”来挑选政府工作人员,以使他们不致因无能而坏事。考试在这里一举而被提出了。然而,那时参加考试的往往只限于被提名的少数人,所以仍不能保证最合格的人入选。1870年内政部长D·科克斯发出行政命令,要求用公开竞争考试作为挑选政府工作人员的基础。1871年国会通过了一项至今有效的法案,授权总统制定有关美国文官的规程以提高行政效率。格兰特总统仿效英国建立了一个文官事务委员会,协助起草有关规程,并监督公开竞争考试的进行。这个委员会做了很多工作,后来因为国会不予拨款而于1873年中止了活动。但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国会终于在1883年通过了《调整和改革美国文官制度的法案》,即《彭德尔顿法》。从而确立了美国公务员制度的功绩制原则,奠定了美国公务员制度的基础。 综上所述,中国的科举制在16世纪就为西方国家所悉,西方人把中国看成是西方文官制度的故乡,这是符合历史事实的。科举制度作为我国封建社会中后期的一项选官制度之所以盛行一千多年,原因就在于它留下合理的内核和竞争的精神,这就是考试制度和公开竞争。中国近现代社会经济形态变迁了,合乎人类社会“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潮流即考试、竞争制度却长期被推行。科举制度在中国的历史上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它不仅是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世界文明的一部分。应该说西方文官政体是西方各国结合本国国情所创立的一种崭新的政治制度,西方文官政体源于中国的科举制,而又在中国的科举制的基础上有了很大的发展。科举制作为一种社会权力精英的选选机制对近代西方文官政体的形成与发展具有直接的。深刻的影响。从这个意义上讲,传统科举制仍然具有借鉴意义。科举制具有恒久的价值。我们更需从科举制中吸收其合理的内核--“公开考试,平等竞争”的精神,以期获得启迪和收益。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迅速发展,知识产权制度已经上升到国家发展的战略高度。在知识产权的利用方面,政府及非政府组织的公共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下面是我为大家精心挑选的公共管理论文题目,希望大家喜欢!
1. 基层电子政务发展的过程研究
2. 城市景观环境和谐发展的政策研究
3. 行政伦理的反腐功能析要
4. 再造理论与城市社区再造的基本构想
5. 构建现代农村社区商业网络的思考
6. 从社区社会资本的培育探究和谐社区的创建
7. 社区组织角色、职能定位与和谐社区建设
8. 论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社区群众文化建设
9. 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政府管理模式及其转型
10. 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新探
11. 和谐社区建设中的居民自治问题初探
12. 社区业主委员会的发展与城市社区自治
13. 论社区自组织在社区管理中的角色归类及自治功能
14. 社区财务模式的设计及其选择研究
15. 城市社区居民自治模式的构建路径研究
16. 公共事业规制与竞争制度模式
17. 浅谈事业单位薪酬管理体制改革
18. 浅析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存在的不足及其改进建议
19. 公共管理学视野下的大众文化活动组织管理
20. 公共管理学视野下的现代社会分层
21. 行业型网络传媒及其经营管理
22. 中小城市文化事业机构与社区文化建设的互动发展
23. 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途径研究
24. 公用事业单位应对危机事件的管理策略研究
25. 人本管理理论在学校管理中的应用
26. 当前我国社区治安管理问题探讨
27. 互联网在我国城市社区文化建设中的运用
28. 当前中国城市社区治理模式探讨
29. 现阶段中国农村社区治理模式探讨
30. 试论单位制向社区制的回归
31. 试论公共事业单位的信息资源管理
32. 中外公益性组织管理体制比较研究
33. 中介组织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及发展策略研究
34. 公共事业单位的品牌管理研究
35. 地方政府改善公共关系探析
36. 从个人理性到集体理性——对管理核心问题的分析
37. 公共事业管理中政府失灵现象研究
38. 公共事业管理的现状及前景展望
39. 城市交通管理的民众参与研究
40. 城市居民公共意识调查研究
41. 城市社区经营问题研究
42. 公共管理部门执行力建设研究
43. 区域公共利益竞争与地方保护主义研究
44. 文化公共管理与现代文化产业组织运作
45. 事业单位的流程再造及其组织变革
46. 自我管理团队及其在事业单位中的应用
47. 公共政策评估中的问题及对策
48. 低收入动迁居民的行为选择及其边缘化后果
49. 公共政策执行梗塞问题研究
50. 公共政策的多源流框架研究
51. 高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生就业状况与影响因素分析
52. 社区居民自治:现代城市治理模式的基础
53. 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关怀与社会工作介入
54. 论知识型员工的忠诚度管理
55. 城市“低保”政策过程中的社会排斥
56. 社会公共服务满意度研究
57. 城市社区公共文化发展问题研究
58. 试论行政不作为及其危害
59. 59.行政补偿概念刍议
60. 论我国行政听证制度的完善
61. 我国地方政策制定中的问题及其对策
62. 浅谈“政府上网”
63. 论选人用人方式的创新
64. 关于建立行政机关激励竞争机制的对策研究
65. 公共权力腐败的成因及应采取的措施
66. 简论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方向及其保障
67. 经济欠发达地区县乡机构改革难点及对策探析
68. 西部开发中的政府职能定位研究
69. 城市社会中介组织的研究
70. 政府行为失范及其约束机制建立
71. 市场经济发展与政府信用的关系分析
72. 公共政策执行研究
73. 地方公共产品的供给模式与市场化改进
74. 非盈利性组织的地位与作用研究
75. 论城市社区公共产品供给
76. 政府财政教育投入比较分析
77. 第三部门发展与政府改革
78. 试析公共政策分析中的人本原则
79. 试论激励机制在中国公务员制度中的确立与作用
80. 中国传统文化对现代企业人才管理思考
81. 城市公共交通管理体制改革问题研究
82. 当代行政领导者的创新能力研究
83.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问题研究
84. 村民“自治”问题研究
85. 浅析企业团体意识的培育
86. 行政领导的方法与艺术
87. 电子政府的内涵及对行政发展的影响
88. 地方政府在公共管理中的作用与地位研究
89. 地方政府竞争及地方保护主义研究
90. 信息在公共部门绩效评估中的利用研究
91. 公共部门人力资源薪酬研究
92. 第三部门(NGO)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研究
93. 公共伦理对于构建廉洁政府的意义
94. 试论农村公共品供给与新农村的建设
95. 试论农村公共品供给体制创新
96. 政府在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作用分析
97. 农民利益表达机制的构建
98. 基于科学发展观的政府部门绩效评估体系构建
99. 政府治理模式创新与和谐社会的构建
100. 浅论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101. 公共行政的管理主义(或宪政主义)去向的理论渊源和发展 102. 政治决策中的公众参与机制
103. 当前农民非制度化政治参与研究
104. 税费改革对乡镇政府提供公共产品能力的影响研究
105. 权力腐败中的59现象研究
106. 我国社区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107. 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研究
108. 居民小区中的物业管理问题探析
109. 城市化进程中的农村新型社区管理
110. 浅谈集体上访的原因及对策
111. 乡镇机构改革的难点与对策
112. 我国村级管理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113. 浅谈政府机关的行政自由裁量权
114. 浅谈入世背景下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15. 干部交流难的原因及对策
116. 当前人力资源现状与经济社会发展矛盾分析
117. 浅论我国公共事业发展现状及其对策
118. 浅析当代大学生的职业价值观
119. 浅谈儒家道德观在企业文化建设中的指导作用
120. 浅析企业服务品牌的创建问题
121. 浅析以人为本的高校教师管理
122. 浅析儒家思想对高校人事管理的启迪
123. 浅析我国中小民营企业人力资源流失问题
124. 浅论加强我国大学生创业教育
125. 试论电子政务的实施对推进政府作风建设的影响
126. 浅析我国政府的信用建设
127. 浅谈如何从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塑造企业文化
128. 社会保障与构建和谐社会
129. 浅析福建省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130. 浅析企业绩效考核中的问题及对策
一、绩效考核与管理(丰俊功)
1、政府绩效管理
平衡记分卡在地方政府绩效管理中的应用研究
平衡记分卡在XX市政府XX部门绩效管理中的应用研究 平衡记分卡在党政部门绩效管理中的应用研究
平衡记分卡在XX市政府XX部门党政管理部门中的应用研究
2、公务员绩效考核
基于胜任力模型的公务员绩效考核研究
基于胜任力模型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研究
XX市基于胜任力模型的公务员绩效考核研究
XX市基于胜任力模型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研究
XX部门基于胜任力模型的公务员绩效考核研究
XX部门基于胜任力模型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研究
XX市基于平衡记分卡的公务员绩效考核研究
XX部门基于平衡记分卡的公务员绩效考核研究
XX部门基于平衡记分卡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研究
XX市XX部门公务员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研究
XX市XX部门公务员量化绩效考核研究
XX市公务员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研究
XX市公务员量化绩效考核研究
XX市公务员分类分等绩效考核研究
XX市XX部门公务员分类分等绩效考核研究
XX市公务员分类分等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研究
XX市XX部门公务员分类分等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研究 XX市政府公务员绩效考核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中国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绩效考核研究
中国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绩效考核研究
中国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绩效考核研究
3、市政学
XX市户籍制度改革研究(选取有户籍制度改革有特色的城市) XX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模式研究
4、电子政务
XX市政府网站绩效考核研究
电子政务在XX市XX部门中的应用研究
政府采购在电子政务中的应用研究
二、行政与政策(于海艳)
1、危机管理
突发公共事件的政府预警机制研究
突发公共危机事件的政府应急管理机制
2、户籍制度改革
3、行政垄断
4、行政机构改革
地方政府与市场化改革
当代中国地方政府改革
第三部门发展与政府改革
我国城市基层管理体制的变革
地方政府制度创新行为研究
5、行政职能转变
中国入世与中国政府职能转变
服务型政府
乡镇政府经济职能探讨
全球化背景下的政府职能研究
6、公共政策执行研究
7、当代中国公民参政研究
互联网在公共政策中的作用
8、中国国有企业改革与公共政策选择
三、政治、制度、社区、非政府(韩丽雯)
1、 中国行政体制改革问题
2、 中国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建设问题
3、 服务型政府的监督机制问题
4、 中国政府职能转变问题
5、 中国政府的危机管理
6、 当代中国的党政关系
7、 当代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探讨
8、 当代中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问题
9、 当代中国“条条”与“块块”的关系问题
10、 当代中国政府的大部体制的问题
11、 当前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问题
12、 政治民主建设问题
13、 当前中国的政治文化建设问题
14、 非政府组织的法规建设探讨
15、 非政府组织存在的理论基础探讨
16、 非政府组织的社会功能探讨
17、 非政府组织的内部管理探讨
18、 非政府组织对中国政治权力结构的影响
19、 城市社区管理的理论基础
20、 城市社区管理的模式探讨
21、 城市社区管理的法律保障问题
22、 非政府组织与社区发展问题
23、 建立和完善我国NGO组织监督机制(以汶川地震为例)
24、 简析非政府组织(NGO)在突发性公共事件中的作用
四、社会学、社保、社会调查、社会工作(王静)
1、社会保障类:
理论类---公平还是效率:当代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理性选择与思考
中国古代社会福利制度研究
农村类---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研究
当代中国的农村养老问题
农民工社会保险(养老、工伤、医疗等)问题研究
我国农村与城市社区社会保障政策的反差分析
农民工就业与劳动力市场建设(可运用社会排斥理论)
农民工就业的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研究
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研究
我国农村“五保”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研究
农村扶贫问题研究
城市类-当代中国城市贫困问题与社会救助政策研究
当前中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分析
完善我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对策建议
城市化进程中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问题研究
城镇人口结构性失业的突出矛盾及治理体系
我国城市“低保”制度建设的实证分析
就业失业类-应届大学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障促进研究
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障的制度选择
非全日制就业(或灵活就业、自谋职业)的社会保险政策建议
国外失业保障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国际社会治理失业的经验及其对中国的借鉴意义
我国失业预警系统与就业对策研究
转型时期结构性失业的救济及职业培训政策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与失业保险制度并轨对我国就业形势的影响 其他--银色浪潮的冲击下的中国社会保障制度
养老保险的制度转制成本及其化解
对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架构的思考
我国军人的社会保险制度建设
灾害救助研究(以汶川地震为例)
商业保险消费心理研究
商业保险需求群体的实证分析
2、社会现象类:
基于网络社会下的青少年“文化反哺”现象研究
探析和谐社会理念下的社会流动机制建设
网络民意与公共治理模式的转型
论我国网络公共领域的现代生长
3、社区类:
社区矫正中的政府角色与社会力量
社区矫正在矫正青少年罪犯方面的理论与实践
社区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落实及有关对策
从建设市民社会的载体看社区建设
构建和谐社会中社区的角色地位
4、应用实务类: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问题;
当前大学生网络素养实证研究;
民办高校学生多元评价体系的实施;
民办高校贫困大学生群体状况调查
民办高校贫困生救助体系状况调查
广告对当代大学生消费结构观的影响;
大学生宿舍文化(或流行文化)现象调查;
人力资本与大学生职业地位获得研究
大学生就业中的歧视(性别、地区、学校等)及其应对问题
当代大学生的就业压力及其相关因素分析
养老院老人生活状况调查
我国社会志愿者制度的现状分析
某社会问题的现状,原因,对策分析
某城市社会中介组织的现状与对策研究
我国政府对民间组织管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城中村:农村城市化的困境与出路
转型期城市社区自治:理念、问题及建议
试论和谐社区理念下政府与社区关系的重构
中国社会分层研究
中国社会流动问题研究
中国社会控制问题研究
5、社会理论研究
当代中国城乡二元化结构分析
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的形成和分化
当代中国弱势群体分析
社会舆论与社会风向对当代中国社会政策选择的影响
传统孝文化与家庭代际和谐
五、(多俊岗)
六、(刘亮、黄春梅、陈国杰、蔡敏)
1、行政伦理
2、行政文化
3、社会信用研究(包括信用理论、信用机制、信用制度、信用评价内容)
七、行政法、公务员(胡海春)
1、 论我国公务员的考试选拔机制
2、 公务员监督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3、 国家公务员保障机制研究
4、 论我国公务员保险制度发展的方向
5、 对完善公务员廉政制度建设的思考
6、 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完善
7、 公务员聘用制度研究
8、 中国公务员职务晋升制度的不足和对策
9、 公务员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10、 西方文官制度研究
11、 我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基本特点研究
12、 公务员保障机制研究
13、 公务员制度与行政效率
14、 论国家公务员收入的规范化
15、 建立健全公务员培训机制
16、 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的意义
17、 论中国公务员考核制度所存在的问题
18、 论中国公务员的退出机制
19、 论公务员回避制度研究
20、 完善我国公务员的选任制度
21、 健全国家公务员的监督制度
22、 中西公务员制度比较研究
23、 试比较中国古代官僚制度与近代公务员制度之异同.
24、 公务员管理研究
25、 浅析公务员的高薪养廉问题
26、 行政法制
27、 依法行政
公共管理毕业论文的若干撰写指南
适应对象:公共管理类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及MPA
Copyright©bydepartmentofpublicadministration,CSU
科举制度作为中国封建社会选拔官吏的主要途径,自唐武德四年(621年)创立,至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废止,在我国历史上共存续1300多年。在此期间,科举考试成为一种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考试制度。 科举制度作为朝廷选拔官员的主要手段,在巩固统治、安定社会、维护统一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作为封建社会成熟时期出现的选拔方法,科举考试与封建时代的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步骤是一致和适应的,是上层建筑的一种体现形式,因此对其历史作用不能抹杀。 首先,科举制度使统治基础下移,真正做到了“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知识分子的特权地位,虽然有部分是依靠财富获取的,但更多的是通过科举获取功名而形成的。因此,大量出身低微贫寒的士子,可以通过科举使本人以及家庭的社会地位晋升。科举提供了一条在最大可能的范围内选拔人才的途径,也为社会下层分子提供了一条上进的途径,使社会不断进行阶级的对流,对巩固地主阶级封建统治、稳定政治和社会产生了积极作用。 其次,科举选士制度的确立、健全与完善,促进了中国古代文官队伍的建立和世界上最早、最完善的文官政治的形成。 再次,科举考试制度,严格奉行“三公”原则,即“公开考试”、“公平竞争”和“公正录取”。这是中国人才选拔方式长期演变的结果,它不仅是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世界文明的一部分。 科举取士确是封建时代所采取的最公平的人才竞争机制,是选官任能的最佳形式和途径,保证了封建国家的政治需要。正因为如此,早期以传教士为主的西方人士来华后都对科举制度大加褒赏,向西方予以介绍,并希望为西方所采用。18世纪前后的西方有识之士极力推崇中国的科举考试和文官政治,并在此后相继仿效中国的办法,推行了文官考试制度。 一、科举制在西方的传播过程 (一)科举制最早在西方的传播 西方人中,到底谁最早提到了中国的科举制?根据美国学者邓嗣禹在1943年哈佛亚洲研究学报上的说法,关于中国科举制的最早记载见于加斯帕德·达·克鲁兹的著述。他曾于1548年航抵东印度,1556年(明嘉靖三十五年)前往中国;是到中国的第一个传教士。1569年他回到葡萄牙,1569至1570年间,他用葡萄牙文写作的游记手稿在威尼斯以意大利文首次出版。R·威尔斯将其译为英文,以“来自中国行省的报告”为题,收入里查德·艾登的《东印度群岛及其他国家旅行记》一书。克鲁兹在文中说中国官员们“必须有那项功名或头衔……他们效忠皇上,不避危难。他们奉行‘学而优则仕’。”文中还简要地提到了硕士、博士的情况。而另一种说法是,尚在克鲁兹之前,就至少有两位葡萄牙人或多或少地提到了中国的科举取士。而这两位葡萄牙人,竟然曾经是中国监狱的囚犯,一个叫维埃拉(Vierira),另一个是盖略特·伯来拉,他们都是葡萄牙人。维埃拉是一支由费尔隆·伯列士·德·安德拉吉率领的葡萄牙舰队的成员,1517年到广州,在粤停留三年后赴京,因葡萄牙人不懂得为皇帝举哀期间(明武宗朱厚照在1521年即正德十六年去世)暂停海外交易的中国规矩,1521年9月被送到广州拘捕,1524年(明嘉靖三年)从广州监牢中维埃拉(Vierira)发出信函回国。他在信中就中国的外交、社会关系、吏制等发表了不少看法,其中说到:中国的法官都是来自文人学士,“获得一种学位的每位文人学士,起初做做小官,以后再升任到高级职务上”。盖略特·伯来拉1549年(明嘉靖二十八年)被中国海防军俘获,他虽不是当年葡俘中惟一写出自身经历的人,但他有关科举制的叙述可以说是最详尽的一个,这在其著作《南明行记》中有所体现。据他所说,察院要审讯囚犯和授予学衔。察院年年巡视,被选拔来充任要职的人则每三年会聚一次,在为他们准备的大堂里受到考试。向他们提出许多问题,如回答合格,够得到学衔,那察院不久就授予他们;但那些要当“老爷”的,在皇帝批准之前,不得使用帽子和腰带。考试完毕,测验通过后,要为那些得到学衔的人举行隆重仪式,经常要共同盛宴庆祝。更令人惊讶的是,当这位葡萄牙囚犯知道了中国考生是在严密监视的条件下进行考试时,也戏称中国应试者为“囚犯”,将他们等待金榜题名的人生得意之际,则称为“等待判决”。而且,他还发现同牢的中国“难友”中,竟有因考试落榜而蹲监狱者。 对科举制度记载更为详细的、对西方影响更大的是圣奥斯丁会修士儒安·贡查列斯·德·门多萨编写整理的著作。门多萨的著作首次于1585年(明万历十三年)在罗马出版,目前在中国的中译本名为《中华大帝国史》。门多萨的《中华大帝国史》文中除了介绍了科举的竞争性,还介绍了如何授予学位,以及是如何庆贺的,对中国的科举极具赞美之意,他写道:“在当今世界上为人所知的国家中,这个庞大的王国是治理最佳的一个。”但应该说门多萨对中国事物具有一种近乎于不切实际的信心与心有灵犀的理解力。他在零乱的资料中敏锐地发现中国教育与统治制度之间的关系和中国文明对知识特有的尊重。在那里只有饱学博闻的人通过国家考试才能成为官吏参与管理政府事务,任何一个人在学识上的努力都可以使他进入社会上层,这就意味着一种平等与竞争的健康的社会机制。这一发现对16世纪末西方封建等级社会是一大震惊,同时也预示着以后一个多世纪里西方对中国科举与文官制度的利用。 (二)西方传教士笔下的中国古代科举制度 随着西方传教士(尤其是耶稣会会主)一批批前往中国,他们在中国传播西方科学,同时又向自己的国家介绍中国的哲学和许多奇闻轶事,其中也包括科举制度。在这些耶稣会会士中,最有名的是意大利人利玛窦。利玛窦在明朝末年以传教士身份来到中国,自明万历九年(公元1581年)至明万历三十七年(公元1609年)在中国生活了28年,并被任命为帝国政府的高级官员,他在《书信集》中,有不少关于科考的记载。例如在1597年9月9日的一封长信中,利玛窦应一位神父的要求,介绍了当月在南昌举行的乡试情况。他说:现在我就开始介绍中国科举,也希望您把这种制度介绍给您目前服务的公侯,要他们知道这在中国与意大利各邦所推行的有多大的区别!在管理、政治与秩序等方面,中国的确超过其他民族。利玛窦作为在中国度过了后半生的耶稣会传教士,晚年时(他于1610年5月去世)以十分赞赏的态度高度评价了中国科举选士制度形成的文官政治,他认为:“标志着与西方的一大差别而值得注意的另一重大事实是:他们全国都是由知识阶层,即一般称为‘哲学家’(指儒生知识分子)的人来治理的,井然有序地管理整个国家的责任完全交付他们来掌理”(《利玛窦中国札记》第1卷第6章)。利玛窦这段话表达了两层意思:一是他认为中国当时的文官政治优于当时的西方;二是间接地评价了科举取士制度。 利玛窦的中国札记中甚至将府试的日期都能写得清清楚楚,他对中国的考场(贡院)的描写更是极为详尽,将小单间大小、构造都描绘得如此细致,甚至注意到了小单间有防止考试舞弊的功能:“在每个大城市都有一座专门为这一考试而修建的宽阔无比的宫殿,四周围以高墙。考场内有许多套间隔绝外务,专供上面提到的考官讨论呈交上来的手稿。在这座宫殿的中心有四千多个小单间,每间只够放下一个人用的一张桌和一把椅。小单间构造得使相邻的人不能谈话甚至见面。当本地考官和朝廷考官到达这个城市时,立即被带到这座宫殿里各就各位,而不得与任何人谈话。甚至在评阅考卷时他们也不准彼此交谈。这段特殊时期日夜都有地方官的和军队的警卫不断在巡逻,以防宫殿内工作的人和外边的人以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任何接触。”“在第三天,要从指导行政的计划时将会出现的各种可能性中抽出三道难题或策论进行考试。答卷仍要写成一式三份,各份都说明作者对解决他选择来讨论的争论所要提供的判断。当各个候选人选定他要进行讨论的论题并记牢以后,他就进入负责官员指定给他的房间,默默地进行写作;每个人都必须把他的手稿再抄入一本特别带来的纸本上,在文章的最后除了自己的姓名以外,还要写明他祖上三代的姓名。然后这个纸本也要加封,只有负责人才能启封。每个人这样的手抄本可以随他用多少,并把它们亲手呈交负责人。这些抄本由专门指定的书记或抄手再重新抄过。为了防止任何徇私,抄本上都用红笔写上一个特别的字,然后再送交呈考官,而作者的笔迹则全部消除。这些不留笔迹的手稿才是送交考官评定的试卷。本人手迹本则编号与送呈考官的试卷上的符号相对应。遵循这种方法是要防止识别手稿并从书写的字体中隐瞒作者本人及其笔迹。”在文中利玛窦准确地介绍了中国科举考试为防止徇私舞弊而采取的弥封、红号和誊录制度。利玛窦对于中进士后的士子将会得到如何地位也进行了极为详尽的描写,他惊叹中国简直是一个“文凭社会”。 在新教徒中,另外一个较早到中国的是马利逊。他于1807年受伦敦会派遣,1809年受任为东印度公司翻译。1817年(清嘉庆十三年),他作为翻译随阿美士德勋爵到北京。1824年他返回英国,带去大批汉文书籍。他的代表作是汉英字典,在这部字典中他根据中文的原始材料,精辟详尽地描述了中国的科举制。他的记述迄今仍是有关科举制最重要的英文史料之一。 而奥伐罗·塞默多,汉名曾德昭,他是继利玛窦之后通晓中国语言文学的欧洲人。他将中国的文化思想、哲学历史等通过《大中国志》(葡文名为《中国及其附近地区宣教史》)介绍到欧洲,引起一场中学西渐的浪潮。正如英译本序言所说:“他的辛勤撰述,已被译成多种他国文字,且为若干作家引用,在欧洲诸国深受欢迎。”曾德昭在其《大中国志》中给中国教育描绘了一幅理想的图画。他注意到了在德行、善举、孝顺等方面进行道德教育的早期作用,曾德昭很推崇这种教育方式,特别是在道德方面的开发,这点至关重要,因为品行不良的人是不允许参加科举考试的。曾德昭在《大中国志》中对考生进行考试的小房间作了详尽的介绍:它有4.5英尺长、3.5英尺宽、一人高,以及上面是如何的脏不可言。每个小房间里有一张桌子用作写字和吃饭,还有一把椅子。曾德昭强调小房间的“小”,突出了考生们进出通道的狭窄,也谈到了中国的三级考试,即学士(秀才)、硕士(举人)、博士(进士),还介绍了一甲三名的状元、榜眼、探花。 17、18世纪,随着一批批来华传教士的宣传和媒介作用,中国已在西方国家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之一的科举制已为西方文化输进新鲜的血液,而中国的科举制度已被当时的欧洲各国广为赞誉。笔者认为中国的科举制首先对法、德两国发生了深刻的作用,而且可能最早受到中国科举制影响的是德国。 二、科举制对西方文官制度的影响 (一)对法国和德国的影响 中国与欧洲尤其是与法国之间,从17世纪末开始,出现了长达一百多年极不寻常的以西方效法中国为其显著特征的文化交流史。 从伏尔泰的诗歌和其他作品中,我们知道他是中国文明最真诚而热切的崇拜者,是所有的“爱慕中国”者中最狂热的一位学者。伏尔泰认为,中国自平民选择优秀人才为政府服务的方法很值得欧洲各国模仿。对中国文明始终加以赞扬的伏尔泰,对中国的科举制度也赞不绝口,不过伏尔泰美化中国科举制,其目的是利用中国来攻击法国封建王朝的专横。 一般而言,孟德斯鸠对中国是持批判态度的,但他却用中国的科举取士谴责法国的以财富买官。孟德斯鸠读过不少欧洲汉学著作和中国典籍的译作。他从他的中国朋友黄嘉略处获知了许多有关中国的材料,并将他们之间的谈话做成笔记,内容涉及中国宗教、政治和法律、历史、文字、民俗等。他在与黄嘉略的谈话中认为中国历代帝王采取了一些有效的措施:中国没有世袭的官吏和贵族,皇帝通过科举等途径选拔官吏。凡是具有真才实学的人,不论出身如何,都有经过科举考试成为官吏的机会。考试的内容是儒家经典,这有助于以儒家思想治国。除科举外,地方官吏还可以向朝廷荐举品德高尚的人充任官员。这种制度有利于提高官吏的素质。而法国实行卖官鬻爵制,宫廷以此作为重要的收入来源,其结果是官员极端无能,唯以敛财为目的,百姓深受其害,而且代代相传,遗患无穷。 魁奈作为法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主要代表人物和重农学派的创始人,在其著作《中华帝国的专制制度》中专有一节介绍中国的科举制度:“中国人一旦获得进士的荣耀称号,即无必要再为贫困而担忧,对他来说,这个称号本身就是一种保障。除了他能从亲戚和朋友那里收到不计其数的馈赠礼品以外,他肯定会被任命在最重要的政府机构任职……。” 从以上资料中我们可以看到,法国教育受中国竞争性文化考试原则影响很大,而从竞争性考试中选拔文职官员的制度通过学者们(尤其是伏尔泰)的宣传,在法国已是众所周知。 除了法国以外,德国也是较早提到中国的科举制并加以采用的西方国家,而且可能是最早吸收中国科举制的合理内核--平等竞争、公开考试的国家。德国著名的数学家、哲学家,欧洲重视研究中国的著名学者之一莱布尼兹(Gottfried Wilhelm.Leibniz,1646-1716年)是一个有远见的学者,他在《中国新志》一书的序言中提出中西文化应相辅相成的见解。曾多次建议西方君主向中国的科举制学习。德国哲学家康德(1724-1804年)的著作中也有类似反映。正是这些学者的大声疾呼,于是在德国大地上还是小邦林立、战火纷飞之时,威廉占据普鲁士王权后就实行了一种“开明专制”的统治,并着手对官吏制度进行改革。当时考试制度已在普鲁士运用,如挑选军队中的军法官,就必须采用考试的方法。1713年,威廉一世规定所有的法官、律师等都必须经过国家统一考试后任命。1737年,考试的范围又扩大了,规定凡与司法行政有关的官吏都必须事先通过考试才能任命。1743年,菲特烈大帝规定凡到政府工作的大学毕业生,先进行实习,期满1年后经过考试,合格的才可正式录用。1770年,政府又颁布法令,对考试内容、范围及其它方面加以补充,规定凡要在政府部门担任高级官员的,必须具有一定的文凭,而且还要经过政府部门的考试。从这些措施我们可以看出,18世纪时,德国的文官制度已初具规模了。而其官吏制度的核心就是考试制度的运用,无疑是借鉴了中国的传统科举制度,吸收了中国科举制度的精髓--平等竞争、公开考试。此后,德国的文官制度虽又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但行之有效的文官制度并未作多大变动,德国的魏玛宪法对此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虽然法国、德国早期就吸收中国科举制精髓建立了文官考试制度,但是较不稳定和正规,对其他国家影响也较小。而英国在16世纪处鼎盛时期,号称“日不落帝国”,它于1855年以后所实行的文官考试制度又较系统而卓有成效,因而后来被其他欧美国家和日本等国所仿效。英国成为中国科举制度对欧美文官考试制度影响的典型国家和重要中介。难怪孙中山先生在《五权宪法》中说:“英国行考试制度最早,美国行考试制度才不过二三十年,英国的考试制度就是学我们中国的。中国的考试制度是世界上最好的制度。” (二)对英国的影响 G·L·斯当东爵士在《英使谒见乾隆纪实》一书中写道:“中国的考试据说永远公开举行。监考人员以及到场的长官和地方官员不许存一点偏见私心。举子得参加笔试及口试两种,这一点同英国大学考试制度有些近似。录取的人不止于取得一个科名,而且是做官的必要途径。即使考试落第的人,只是由于他参加了考试,有助于社会文化,也可以取得从事若干职业的身份。这种考试制度对社会上所有阶层的人都是公开的和平等的,没有人被排斥在这种机会之外。但事实上富人子弟受教育的机会比穷人子弟多,自然录取的机会也比穷人子弟多。虽然如此,有些天才的穷人子弟还是可以通过这种制度脱颖而出。至少有这种可能性对穷人来说就是一个安慰。官的权势是由自己的功名得来的,这也增加官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除非考试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有学问和才干的人是有一定的保证的。除非有特殊原因使人不顾一切铤而走险,这种制度对维持社会秩序是有利的”。他赞扬了中国的科举制和中国政府。 英国人麦杜思在中国封建制度已进入晚期,科举选士这一政治制度也已严重腐朽、凝固僵化了的19世纪中叶,在他撰写于1847年间的《留华札记》中,仍极力主张西方国家仿行中国的“公职竞争的考试制度”,高度赞誉:“中国的国脉之所以历久不坠,纯粹地完全是由于政治修明,政治之所以修明是由于能起用贤能有学问的人。”对于麦杜思对科举选官制度的这一评估是否具有科学性,当然还要作具体分析和进一步的研究。实际上通过科举选拔出来的国家管理人才也不都是最优秀的人才,读书人中的精英豪杰也未必如唐太宗所标榜的“尽入吾彀中”。诚然,即使在现代社会,也还没有哪个国家有哪种人才选拔制度能够确保这一点,毫无遗漏地把所有优秀人才“入彀”,为国家所用。要求封建社会的科举制度完全做到“野无遗贤”是不可能的。从这个角度审视,麦杜思的评估是有道理的。 应该说在英国有着一大批中国的崇拜者。其中密迪乐最为持久并几乎是狂热地鼓吹实行中国科举制,他坚持认为:“中华帝国之所以长治久安,其原因仅仅是也完全是因为它有个只提拔德才兼备者的好政府。”他强烈呼吁建立起向全体英国臣民开放的竞争性的考试制度,从而提高英国行政官员的水平,并促进大英帝国的团结。而英国人约翰逊更认为:“知识和显赫是一回事,升迁是品德和能力提高的结果。”科举制使任何人都只能依靠自己的学识和才具取得官职,即使皇亲国戚也是这样。值得一提的是,大多数英国学者强调的不是中国科举制的具体实施的细节,而是合乎人类社会“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内核和竞争的精神,这就是考试制度,公开竞争。一般学术界、教育界人士都认为,英国18世纪开始实行的考试制度是直接模仿中国的。《大英百科全书》就曾指出:“在历史上,最早的考试制度出现于中国。它用考试来选拔行政官员(据公元前1115年的记载),并对已经进入仕途的官员实行定期考核(据公元前2200年的记载)。” (三)对美国的影响 美国文官制度是在英国文官制度的基础上,经过多次改革逐步建立起来的。但仍有详尽的证据表明美国文官制度受到了中国科举制的重要影响。 美国在1776年宣布独立后,联邦政府任用官员的制度经历了三个时期:第一时期是从华盛顿总统到亚当斯总统,任用官员的标准在很大程度上是个人的品格;第二时期是从杰克逊总统到1883年,任用原则是“政党分赃”;第三时期是从1883年现代文官制度确立以后,任用原则是“竞争择优”。 1868年10月,在中国京师同文馆任总教习的美国人马丁博士(中文名丁韪良),出席了在波士顿召开的“美国东方学会”会议,并宣读了题为《关于中国的竞争考试》的论文,在文中他极力建议美国政府应该像新近实行文官考试的英、法、德等国一样建立文官考试制度,并向长期有效地实行科举制的中国学习,其中说到:“在中国这种制度最为成功,如果此次能从他们的经验中获益,那么这不是第一次获益也决不会是最后一次,和火药、造纸术一样,这也会是我们大的获益的经验。他们的这些贡献对整个社会的发展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其中之一影响了现代社会彻底变革,其他的对经济文化同样起了重要的作用,同样应该承认,如果我们采用了他们的测试候选人能力及为政府提供最佳人才的方法,那么我们心中的获益绝不会比刚才提到的那些发明对我们的影响少。” 另一位美国人施惠廉写了一本《最古老与最年轻的帝国--中国与美国》,在书中也极度赞美中国的科举制度,推荐美国政府采用。终于,任用制度的改革开始了,首先是从举行考试开始的。1853年,国会对一项拨款法案作了修正,要求“通过考试”来挑选政府工作人员,以使他们不致因无能而坏事。考试在这里一举而被提出了。然而,那时参加考试的往往只限于被提名的少数人,所以仍不能保证最合格的人入选。1870年内政部长D·科克斯发出行政命令,要求用公开竞争考试作为挑选政府工作人员的基础。1871年国会通过了一项至今有效的法案,授权总统制定有关美国文官的规程以提高行政效率。格兰特总统仿效英国建立了一个文官事务委员会,协助起草有关规程,并监督公开竞争考试的进行。这个委员会做了很多工作,后来因为国会不予拨款而于1873年中止了活动。但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国会终于在1883年通过了《调整和改革美国文官制度的法案》,即《彭德尔顿法》。从而确立了美国公务员制度的功绩制原则,奠定了美国公务员制度的基础。 综上所述,中国的科举制在16世纪就为西方国家所悉,西方人把中国看成是西方文官制度的故乡,这是符合历史事实的。科举制度作为我国封建社会中后期的一项选官制度之所以盛行一千多年,原因就在于它留下合理的内核和竞争的精神,这就是考试制度和公开竞争。中国近现代社会经济形态变迁了,合乎人类社会“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潮流即考试、竞争制度却长期被推行。科举制度在中国的历史上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它不仅是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世界文明的一部分。应该说西方文官政体是西方各国结合本国国情所创立的一种崭新的政治制度,西方文官政体源于中国的科举制,而又在中国的科举制的基础上有了很大的发展。科举制作为一种社会权力精英的选选机制对近代西方文官政体的形成与发展具有直接的。深刻的影响。从这个意义上讲,传统科举制仍然具有借鉴意义。科举制具有恒久的价值。我们更需从科举制中吸收其合理的内核--“公开考试,平等竞争”的精神,以期获得启迪和收益。
公共管理专业毕业论文参考题目:一、绩效考核与管理(丰俊功)1、政府绩效管理平衡记分卡在地方政府绩效管理中的应用研究平衡记分卡在XX市政府XX部门绩效管理中的应用研究平衡记分卡在党政部门绩效管理中的应用研究平衡记分卡在XX市政府XX部门党政管理部门中的应用研究2、公务员绩效考核基于胜任力模型的公务员绩效考核研究基于胜任力模型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研究XX市基于胜任力模型的公务员绩效考核研究XX市基于胜任力模型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研究XX部门基于胜任力模型的公务员绩效考核研究XX部门基于胜任力模型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研究XX市基于平衡记分卡的公务员绩效考核研究XX部门基于平衡记分卡的公务员绩效考核研究XX部门基于平衡记分卡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研究XX市XX部门公务员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研究XX市XX部门公务员量化绩效考核研究XX市公务员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研究XX市公务员量化绩效考核研究XX市公务员分类分等绩效考核研究XX市XX部门公务员分类分等绩效考核研究XX市公务员分类分等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研究XX市XX部门公务员分类分等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研究XX市政府公务员绩效考核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中国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绩效考核研究中国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绩效考核研究中国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绩效考核研究3、市政学XX市户籍制度改革研究(选取有户籍制度改革有特色的城市)XX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模式研究4、电子政务XX市政府网站绩效考核研究电子政务在XX市XX部门中的应用研究政府采购在电子政务中的应用研究二、行政与政策(于海艳)1、危机管理突发公共事件的政府预警机制研究突发公共危机事件的政府应急管理机制2、户籍制度改革3、行政垄断4、行政机构改革地方政府与市场化改革当代中国地方政府改革第三部门发展与政府改革我国城市基层管理体制的变革地方政府制度创新行为研究5、行政职能转变 中国入世与中国政府职能转变服务型政府乡镇政府经济职能探讨全球化背景下的政府职能研究6、公共政策执行研究7、当代中国公民参政研究互联网在公共政策中的作用8、中国国有企业改革与公共政策选择三、政治、制度、社区、非政府(韩丽雯)1、 中国行政体制改革问题2、 中国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建设问题3、 服务型政府的监督机制问题4、 中国政府职能转变问题5、 中国政府的危机管理6、 当代中国的党政关系7、 当代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探讨8、 当代中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问题9、 当代中国“条条”与“块块”的关系问题10、 当代中国政府的大部体制的问题11、 当前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问题12、 政治民主建设问题13、 当前中国的政治文化建设问题14、 非政府组织的法规建设探讨15、 非政府组织存在的理论基础探讨16、 非政府组织的社会功能探讨17、 非政府组织的内部管理探讨18、 非政府组织对中国政治权力结构的影响19、 城市社区管理的理论基础20、 城市社区管理的模式探讨21、 城市社区管理的法律保障问题22、 非政府组织与社区发展问题23、 建立和完善我国NGO组织监督机制(以汶川地震为例)24、 简析非政府组织(NGO)在突发性公共事件中的作用四、社会学、社保、社会调查、社会工作(王静)1、社会保障类:理论类---公平还是效率:当代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理性选择与思考中国古代社会福利制度研究农村类---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研究当代中国的农村养老问题农民工社会保险(养老、工伤、医疗等)问题研究我国农村与城市社区社会保障政策的反差分析农民工就业与劳动力市场建设(可运用社会排斥理论)农民工就业的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研究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研究我国农村“五保”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研究农村扶贫问题研究城市类-当代中国城市贫困问题与社会救助政策研究当前中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分析完善我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对策建议城市化进程中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问题研究城镇人口结构性失业的突出矛盾及治理体系我国城市“低保”制度建设的实证分析就业失业类-应届大学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障促进研究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障的制度选择非全日制就业(或灵活就业、自谋职业)的社会保险政策建议国外失业保障制度对我国的启示国际社会治理失业的经验及其对中国的借鉴意义我国失业预警系统与就业对策研究转型时期结构性失业的救济及职业培训政策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与失业保险制度并轨对我国就业形势的影响其他-- 银色浪潮的冲击下的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养老保险的制度转制成本及其化解对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架构的思考我国军人的社会保险制度建设灾害救助研究(以汶川地震为例)商业保险消费心理研究商业保险需求群体的实证分析2、社会现象类:基于网络社会下的青少年“文化反哺”现象研究探析和谐社会理念下的社会流动机制建设网络民意与公共治理模式的转型论我国网络公共领域的现代生长3、社区类:社区矫正中的政府角色与社会力量社区矫正在矫正青少年罪犯方面的理论与实践社区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落实及有关对策从建设市民社会的载体看社区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中社区的角色地位4、应用实务类: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问题;当前大学生网络素养实证研究;民办高校学生多元评价体系的实施;民办高校贫困大学生群体状况调查民办高校贫困生救助体系状况调查广告对当代大学生消费结构观的影响;大学生宿舍文化(或流行文化)现象调查;人力资本与大学生职业地位获得研究大学生就业中的歧视(性别、地区、学校等)及其应对问题当代大学生的就业压力及其相关因素分析养老院老人生活状况调查我国社会志愿者制度的现状分析某社会问题的现状,原因,对策分析某城市社会中介组织的现状与对策研究我国政府对民间组织管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城中村:农村城市化的困境与出路转型期城市社区自治:理念、问题及建议试论和谐社区理念下政府与社区关系的重构 中国社会分层研究中国社会流动问题研究中国社会控制问题研究5、社会理论研究当代中国城乡二元化结构分析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的形成和分化当代中国弱势群体分析社会舆论与社会风向对当代中国社会政策选择的影响传统孝文化与家庭代际和谐五、 (多俊岗)六、(刘亮、黄春梅、陈国杰、蔡敏)1、行政伦理2、行政文化3、社会信用研究(包括信用理论、信用机制、信用制度、信用评价内容)七、行政法、公务员(胡海春)1、 论我国公务员的考试选拔机制2、 公务员监督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3、 国家公务员保障机制研究4、 论我国公务员保险制度发展的方向5、 对完善公务员廉政制度建设的思考6、 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完善7、 公务员聘用制度研究8、 中国公务员职务晋升制度的不足和对策9、 公务员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10、 西方文官制度研究11、 我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基本特点研究12、 公务员保障机制研究13、 公务员制度与行政效率14、 论国家公务员收入的规范化15、 建立健全公务员培训机制16、 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的意义17、 论中国公务员考核制度所存在的问题18、 论中国公务员的退出机制19、 论公务员回避制度研究20、 完善我国公务员的选任制度21、 健全国家公务员的监督制度22、 中西公务员制度比较研究23、 试比较中国古代官僚制度与近代公务员制度之异同.24、 公务员管理研究25、 浅析公务员的高薪养廉问题26、 行政法制27、 依法行政
历史上,随着社会经济、政治、教育科技文化的发展,政府的结构和功能日益复杂,政府工作人员大量增加,在旧式的官僚集团中逐步形成了现代意义的文官。为了对文官这一特殊及特区进行管理,西方各国逐步形成了一整套对文官的分类、考试、录用、考核、奖惩、待遇、培训、晋升、调动、解职、退休、保障等作系统规定的规章制度和体制,目的在于选贤任能,提高行政效率。这就是现代西方各国的文官制度(公务员制度)。西方文官制度是在反对西方封建官吏制度和早期西方的“个人赡徇”、“政党分肥”官员制度中,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今天西方各国的文官制度,有以下几个带有普遍性的重要特点:(一)法制化。在西方封建专制下,官吏对君主负责,按君主的意志行事,只要能取信于君主,便可为所欲为。在个人赡徇制和政党分肥制下,官吏对个人、对党派或党派领导人负责,只要效忠上司或党派领导人,尽管无德无能,甚至严重危害民众,也不影响禄位。现代西方文官或公务员只对法律或法定职权负责。西方各国法律明确规定了文官的法定地位、权力、责任,权利、义务。文官行使权利、执行任务都必须有法律依据。文官的行政行为如果超出法律授权范围或违反法律规定,便是违法渎职,要受到司法制裁。同时。文官对国家、对人民、对上级、对部属都有法定关系。他的职位、地位、待遇依法受到保障,非因违法失职不受免职、停职等处分。(二)实行功绩制.(Merit system)这是现代文官制度最重要的原则之一,是为反对封建特权、个人赡徇制和政党分肥制的弊端,实现担任公职“机会均等”的原则建立起来的。功绩制体现了“任人唯贤”和“奖优罚劣”。它包括两方面:公开考试,择优录用;严格考核,论功行赏。在西方封建专制、个人赡徇和政党分肥制下,官吏、官员的任用、升黜、赏罚往往根据君主、政权机关的首脑或政党领袖个人的好恶,即不重视业务能力,对业务能力也没有什么客观的衡量标准。功绩制则根据较为客观的标准确定的业务能力和其它工作素质,决定文官的录用、升降和奖惩。(三)用人重知识化、专业化。封建官吏制、某种个人赡徇制和政党分肥制用人不注重专业,有时甚至不注重知识,这与当时政府的职能主要是统治有关。现在政府功能中管理和服务的比重越来越大,政府公务日趋专门化。除少数高级职务外,大量的中级、下级职务非有所需专门知识和技能不能胜任。这种专门的知识和技能往往要经较长时间的专门教育方能获得。除美国外,现在西方各国一般都规定相应的学历作为一定职级文官考试录用的条件。美国虽对学历无明确规定,但在考试时,也极注意检验应试者的基础知识和专业能力。政党分肥制倡导者的“政府工作平凡简单,任何人皆可胜任”的理论,是现代文官制度所彻底否定的。(四)规定“政治中立”,实行职务常任。封建君主和贵族集团把政府官吏看作是自己权力的派生物;政党分肥制时,党魁把政府官员当成扩大本党权力,增加本党力量的工具,因而官吏、官员都带有很强的政治色彩。现代文官制度则要求文官在政治上“保持中立”,西方各国都规定文官不得参加某些政治活动,不得担任选举公职(要担任,就要辞去文官职务),不得接受政治捐款等,并规定文官“无过失不受免职处分”、“不随内阁而进退”,保证文官的职位、去留、待遇、前程不受党派政治斗争的影响。(五)进行科学管理。现代各国文官的数量比封建时代及个人赡徇、政党分肥时期官员数量大为增加,管理文官的工作随之日益复杂,必须用科学的人事管理方法方能应付裕如。科学的管理方法主要包括人员分类、统一管理、智力开发、动机诱导等。人员分类:现在西方国家对文官采用的分类方法,基本上可归为品位分类和职位分类两种。分类就是使文官结构标准化、明确化,使管理有所遵循,使文官明确自己的升迁路线和奋斗目标。统一管理:各国都形成了统一管理文官的机构。这些机构根据统一法律、法规对文官进行统一管理。统一管理可以使各部门互相协调,减少混乱和苦乐不均,促使人才合理流动。智力开发:各国都注意文官知识的更新和能力的提高,以各种形式对文官进行培训,以保证文官素质能不断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动机诱导:运用行为科学和管理心理学的方法调节人际关系,加强团结意识,培养竞争和合作精神,发扬责任感和荣誉心,调动文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六)讲求职业道德。封建时代及个人赡徇制、政党分肥制时,官吏无所谓职业道德,贪赃枉法、以权谋私、仗势欺人习以为常。现代文官作为常任的政府工作人员,对外以官方代表的身份出现,要求他必须忠于国家,为国家的总体利益服务。对此,各国都作了相应的规定。这些规定一般包括依法行事、廉洁奉公、遵守纪律、严守机密、不得兼职等。有的国家还对文官的言谈举止作了某些规定,如“给任何人以公正不阿德印象”、“言谈克制保留”等。现代西方文官制度不同于西方封建官吏制度及早期个人赡徇制和政党分肥制的这些特点,是随着西方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通过人民长期民主斗争及几次重大的官员制度的改革,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尽管目前仍有些弊端,并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政府和文官都不能完全避免违反制度的现象,但这一制度的确立毕竟是历史上的巨大进步,其中有很多具有普遍意义的东西对现代社会化经济的发展和现代政府的人事管理是普遍适用的。在我国目前的人事制度改革中,大有借鉴的必要。还有一篇在百度文库下面是另一篇(一)西方文官制度的含义文官,也称公务员,译自英文Civil Servant(单称)或Civil Service(群体总称),在美国还被成为“政府雇员”,即英文Government Employee,一般是指经过公开考试被政府择优录用,在中央及地方行政机构中长期固定地担任文职工作并具有一定等级的工作人员。 在不同国家里,文官的概念各有其特定的范围。通观各国文官制度,其范围大体可归纳为以下3种类型:第一是小范围的,仅指中央政府系统中非选举产生的和非政府任命的事务官或常任文官,英国及许多英联邦国家如马来西亚、澳大利亚等国属于这种类型。其中尤以英国最为典型。按照英国有关法律规定,文官就是指在中央政府中除“政务官”以外的所有工作人员,即上自常务次官,下指清洁工。由选举或政治任命产生的议员、首相、部长、国务大臣、政务次官、政治秘书和专门委员会等政务官以及法官、军人等不包括在文官范围之内。第二是中范围的,指中央政府机关中的所有公职人员,包括政务官和事务官。美国、加拿大等国属于这种类型。美国文官有广义和狭义两种不同划分。广义的划分是指与军人相区别的所有政府雇员。包括总统、州长、部长、副部长、助理部长、独立机构的长官等政务官和行政部门的所有文职人员,而立法部门的议员及国会雇佣的职员和司法部门的法官及法院其它工作人员、军队的军官及文职人员等不包括在文官范围之内。狭义的划分仅指除选举和政治任命产生的高级官员以外的政府行政部门的文职人员,即职业文官。但其范围比英国的常任文官所包括的人员更广泛,还包括公共事业单位的人员和政府经营的企业单位的管理人员。第三是大范围的,包括从中央到地方的政府机关的公职人员、国会除议员以外的工作人员、法官、检察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等。法国和日本等国基本属于这种类型。在法国,文官指国家机关的全体人员。在日本,把公务员(日本称“公务员”)分为两种。一种是“国家公务员”,指在中央政府机关、国会、法院、国立学校和医院以及国有企事业等单位供职的所有人员;一种是“地方公务员”,指在地方政府机关、立法机关、法院、地方政府经营的企事业等单位供职的所有人员。尽管西方各国对文官称谓不同,范围各异,但基本上是指通过非选举程序而被录用担任政府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具体可从以下三个方面理解:第一,文官都是按照国家法律规定,通过一定程序而任用的人员,他们与国家的关系不是契约关系;第二,文官都是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其服务对象是国家,与其它社会职业是根本不同的;第三,文官行使国家行政权力,在执行国家公务时代表国家,因而必须依法行政。所谓文官制度就是指由法律或法令规定的有关文官的考试、录用、考核、任用、奖惩、培训、工资、福利和退休等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的总称。二、西方文官制度的产生 西方文官制度最早起源于英国,是随着资本主义政治、经济不断发展而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在中世纪,英国实行封建专制制度,国王集立法和行政大权于一身,所有官员都是国王的臣仆,一切听命于国王,官吏的任命和升迁完全取决于门第出身和对国王的忠诚,而个人的品德和才学则无足轻重。这种人事行政制度就是所谓的“恩赐官爵制”。17世纪80年代末期,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取得最后胜利,并确立了君主立宪制度。国王权力受到极大削弱,议会成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随后建立了两党轮流执政的政治体制。在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党派掌握了对政府中重要官员的任免权。于是,在议会选举中取胜而上台的党派,便把政府官职看作是“战利品”,合法地、公开地进行论功行赏,加以分配,这就是所谓的“政党分肥制”。随着执政党的不断更替和内阁的频繁变迁,政府行政工作人员不断的大换班,引发政治周期性的震荡和资产阶级的重重矛盾,严重损害了资产阶级的整体利益。这一现实促使资产阶级下决心改革旧的官吏制度,探索新的人事行政制度。英国文官制度的建立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早在1805年英国财政部就设立了常务次官,随后一些重要部门也相继设立常务次官,到1833年政府所有部门都设立了常务次官。“政务官”和“事务官”两大类的“两官分途”体制由此发轫。政务官包括各部大臣、副大臣和政务次官,负责制定政策,并随政党进退而进退;事务官包括常务次官、副常务次官、助理次官等,负责执行政策,不与内阁共进退。这一做法,有效地保证了政府工作的连续性和政局的稳定性。与此同时,这一时期,英国许多政治性报刊开始不断刊登介绍中国录用官吏的程序和做法,主张实行中国式的文官考试。1833年英国政府各部开始实行官职的考试补缺制度。1853年英国议会派遣麦克莱等3人组成委员会调查东印度公司的用人制度。该委员会在调查报告中明确提出了要摒弃用人制度上的“恩赐”主义,实行考试任用制度。1854年,英国财政部高级官员查里斯·屈威廉和斯坦福·洛斯克特对英国文官进行了全面调查,提出了著名的《关于建立英国常任文官制度的报告》。报告建议设立常任文官制度,包括考试、录用文官、重视文官的专业水平、提拨优秀文官等等。英国政府以枢密院令的形式公布了这个报告,并决定成立了3人委员会负责文官的考试、录用事宜。1870年,英国政府又颁布了第2号枢密院令,对文官的考试、录用、等级结构等重要原则做了进一步的确定和完善。至此,世界近代史上的第一个文官制度在英国正式确立。美国文官制度的建立,经历了和英国大体相同的情况。建国后的美国,政治上实行多党制,但“政党分肥制”所带来的政局不稳和官员素质低下问题丝毫不逊色于英国。例如1841年,哈里森当选美国总统,一个月后便因忙于职位分配劳累而死;1861年,林肯当选总统,分官使他精疲力尽,他形容说“如果前院起火,我都无法去救”。1881年,因分官不均,导致菲尔德总统被刺事件发生,使资产阶级异常震惊,为了克服“政党分肥”的种种弊端,1883年1月,美国国会正式通过了由议员彭德尔顿提出的《文官制度法案》(史称《彭德尔顿法》),该法确立的原则主要有:用功绩制取代分肥制;文官实行公开考试,择优录用;文官为职业官员,除非渎职,不得被解雇;文官不得参与政治活动,在政党政治中必须保持中立;依法成立3人文官委员会,负责联邦文官的统一管理活动。与英美不同,法国、德国和日本在历史上都曾存在过强大的中央集权官僚体制。法国在拿破仑统治时期就建立了庞大的官吏队伍,德国在“铁血宰相”俾斯麦执政时期建立了中央集权政府体制,日本在明治维新之后,建立了以天皇为权力中心的中央集权的官僚体制。1946年,法国颁布了统一的公务员法,开始将文官的管理纳入法制化的轨道;1947年日本通过了《国家公务员法》,其主要内容有文官实行公开考试,择优录用,实行功绩制等;1949年,联邦德国制定了《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对帝国的官吏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改革,确立了“考试用人”、“机会均等”、“文官常任”等原则,1950年又颁布了《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公务员法》,形成比较完整的现代文官制度。 (三)西方文官制度的发展20世纪50年代以来,西方文官制度获得了较大程度的发展。 众所周知,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国家经济在工业生产、国际贸易等方面获得了稳定的发展,科学技术日益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尤其是20世纪60年代以后,新的科学技术革命蓬勃兴起,西方国家开始进入所谓的“信息社会”或“后工业社会”。科技革命不仅推动了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而且给政府管理以极大的影响,政府管理手段越来越走向办公自动化和电子计算机化,文官越来越趋向职业化和专门化。在此情况下,传统的文官制度在许多方面相对落后,不能适应新的挑战的需要。为此,西方一些国家着手对文官制度进行改革,从而促进了文官制度的大发展。在英国,1968年,以苏塞克斯大学名誉副校长福尔顿勋爵为首的12人委员会提出了改革文官制度的报告。这份报告共158项,主要内容有:精简文官层次,打破行政官员系统的封闭性,建立开放的、统一的分类制度;成立文官事务部,代替财政部行使文官管理权限,改革对文官的管理办法;重视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成立文官学院,专门从事对文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等等。报告建议具体,操作性强,其中大部分建议被采纳和实行,大大推动了英国文官制度的发展。 在美国,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会通过了一系列有关文官制度的法律,其中职位分类是最为重要的法律之一。职位分类注重职位的性质和对职位的工作要求,强调职位与责任、职位与能力的有机统一,职位分类的实行,有助于科学地选拔人才,有利于提高文官的素质和政府的工作效率。1978年10月,卡特政府提出并由国会通过了《公务员改革法》,对联邦政府文官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这次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确立九项成绩制原则、改革人事管理机构、推行成绩工资、改革考核制度等,其核心是推进按工作表现付酬的成绩制,以达到提高政府管理效率的目的。上述改革措施,促进了文官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进入新世纪以来,文官制度正在适应经济全球化和信息网络化的趋势,呈现出新的发展特点:这就是录用形式趋向多样化;越来越重视文官的专业化;越来越重视文官的权利保障;实行开放式管理,强化文官的流动性;强化职业培训的终身化;强化人事行政管理机构的职能和作用等等。(四)西方文官制度的特征 西方文官制度产生于特殊的历史背景之下,经历100多年的风雨磨砺,沧桑变化。尽管各国国情不同,法规条款差异明显,但从总体上来说都呈现出以下基本特征: 第一,公开考试,择优录用。即绝大多数文官都必须通过公开的竞争考试,择优录用,政府任何一级文官职位,都要向成绩优秀者开放。西方各国几乎都用立法的形式把考试的内容、方式、条件、机构等方面固定下来,形成制度,例如日本法律规定,所有公务员都必须经过考试才能进入国家机关,否则就要受到严厉的惩罚。轻者罚款10万日元以上,重者处以一年徒刑。公开考试,择优录用制度地有效贯彻,对于建立一支精干、稳定和高水平的文官队伍,保持行政系统的连续性和高效率具有重要的作用。 第二,严格考核,晋升唯功。考核是文官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提高工作效率的中心环节。西方各国都非常重视对文官的考核工作,一般都坚持以下3个原则,即职责一致的原则、奖惩结合的原则、公平对待的原则;考核内容详细、全面,例如英国对文官的考核包括工作知识、人格性情、判断力、责任心、创造力、可靠性、机敏适应性、监督能力、热心情形、行为道德等10个方面,每项按5等打分,再以5等总评。美国除了对文官定期考核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和工作适应能力之外,还非常重视平时考核,禁止文官在办公室看报、吸烟、聊天、会客、写私人信函等等,每天都要撰写工作报告,准确记录工作内容和数量,作为考核的依据之一。 第三,政治中立,职务常任。西方各国普遍要求文官必须在政治上保持中立,不得介入党派活动,不得参加党派竞选,不得以党派偏见影响决策,文官的工作与党派完全分开。西方国家一般把政府官员分为两大类,一类称为政务官,他们往往随党派竞选的胜败而进退,主要担任各部、委的行政首长,构成内阁成员,有一定的任期限制;另一类为事务官,即我们通常所称的文官,他们一般被录用后,就按工作成绩逐年提升,对自己的本职工作有全面的了解,实行职位的常任制,只要没有过失,就可以终身任职,有终身的职业保障。 第四,官纪严明,待遇优厚。西方各国对文官普遍具有严格的纪律要求,例如要求文官必须忠于国家,忠于政府,严守国家机密,不得参与任何商业性的盈利活动等等。与此同时,各国都有比较完备的关于文官的法律、法规,对文官的身份、地位、权利和义务做出了十分详备的规定。所谓法律保障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对文官的权利做出明确的规定;二是当他们的权利受到侵犯,或因违反纪律受到不适当处分时,有权向司法机关或有关专门机构提出申诉,并受到法律和法律程序的保障。西方各国文官待遇普遍比较优厚。除了较高的工资外,还有职务津贴、住房津贴、子女抚养补贴等等,退休后享有来源固定的、较为丰厚的退休金。然而,必须看到,西方文官制度并非完美无缺。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弊端和问题。例如在各行政部门中,作为外部调任的行政首长(政务官)往往没有多大实权,各部门的实际权力大多掌握在常务次长手中,而常务次长往往有自己的一套人马,形成拥有实权的小官僚集团,他们以实力对抗行政首长,造成文官的实际地位高于政务官的局面,加大了政策执行的难度。再如尽管官纪严格,但也经常发生一些财团、企业通过拉拢或收买握有实权的文官来为自己谋利益,文官之间串通一起,常常能够直接影响政策的制订和执行等等。
1、政府职能部门行政职能优化研究(以自己工作所在部门为研究对象,但不能以企业为研究对象。)
2、政府职能部门行政权力结构优化研究(以自己工作所在部门为研究对象。)
3、政府职能部门职能行使方式优化研究(以自己工作所在部门为研究对象。)
4、政府职能部门领导素质结构研究(以自己工作所在部门为研究对象。)
5、政府职能部门内部沟通结构研究(以自己工作所在部门为研究对象。)
6、政府职能部门内部控制研究(以自己工作所在部门为研究对象。)
7、政府职能部门内部激励研究(以自己工作所在部门为研究对象。)
8、政府职能部门内部职权结构研究(以自己工作所在部门为研究对象。)
9、政府职能部门内部职位结构研究(以自己工作所在部门为研究对象。)
可以说,新公共管理主要体现了B—途径(企业管理途径)的公共管理概念。新公共管理的核心思想是以现代经济学和私营企业的管理理论与方法作为自己的理论基础,把私人部门的管理手段和市场激励结构引入公共部门和公共服务之中,主张在政府管理中采纳企业化的管理方法来提高管理效率。
在公共管理中引入竞争机制来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强调公共管理以市场或顾客为导向来改善行政绩效,从根本上改变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最终以新的公共管理模式取代传统的官僚制模式。
由于新公共管理尚在发展之中,存在着不成熟及内在缺陷,所以严格来讲,新公共管理尚未形成一种单一的理论,而只是一种理论思潮。新公共管理的思想公共管理研究,特别是新公共管理学是在公共行政学发展的基础上产生的。
1.论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趋向2.完善我国行政监督机制的思考3.论政府行政管理的民主化4.建立健全公务员培训机制的思考5.论我国政府机构改革的难点与对策6.论我国乡镇政府改革的趋向7.论乡镇政府机构改革的难点8.论政府在宏观经济调控中的作用9.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事权的划分10.完善行政权力制约机制的思考11.论提高行政效率的途径12.论公车改革的难点与途径13.论公共危机中的政府协调机制14.论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15.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思考(学术堂提供更多论文知识)
05行政管理专业毕业论文选题(参考)一、 选题方向:“政府经济学研究”、政府经济学、组织行为学1、 论管理者的性格培养与管理效能2、 论管理情景对管理方式和效果的制约性3、 有限政府的经济管理效能分析4、 政府行政成本控制分析5、 地方政府公共物品供给途径分析二、 选题方向:公共关系学原理、市场营销学、组织行为学、组织文化1、 论危机传播中的政府行为2、 论网络环境下的政府公关3、 论跨世纪城市文化形象战略4、 论受众社会心理与城市对外宣传5、 论新闻策划的原则和方法6、 新世纪城市化进程中的文化品味7、 试论未来行政领导的形象塑造8、 浅析组织文化创新走向9、 论中国IC策划的定位10、上海或广州城市国际形象的确立与推广三、 选题方向:行政管理论与行政、领导、行政组织学1、 全球化背景下的政府职能研究2、 论当代公共管理的绩效评估方法3、 论信息技术在政府公共服务传递中的作用4、 当代西方“公共管理运动”评析5、 论行政权力及其制约6、 论行政自由裁量权及其限制7、 论邓小平的行政改革思想8、 论政务公开9、 论西方公共行政学发展中的民主价值取向10、论西方政府改革运动中的市场取向四、 选题方向:行政管理学与行政领导、人力资源管理1、 人力资源配置方式比较(细分问题论述)2、 地方政府制度创新行为研究3、 政府与制度变迁4、 知识经济与人力资源开发(细分问题论述)5、 人力资源激励机制研究6、 考核制度比较研究7、 公务员培训制度创新8、 公务员薪酬制度改革9、 地方政府与市场化改革五、 选题方向:行政法制研究、公关传播法规1、 依法治国重点在治“吏”2、 依法治国与加强、改善党的领导3、 加速政府体制改革,适应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时代特点的要求4、 当前行政管理制度化法制化的思考5、 论地方政府与公共管理6、 依法治国与治吏7、 论中介机构与行政部门的脱钩和改制8、 小城镇行政体制之我见六、 选题方向:行政法制研究、监督学1、 论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2、 健全和完善监督制度是反腐败的根本措施3、 在社会主义时期反腐败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4、 关于加强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监督的一些设想5、 如何看待中国古代的监督制度6、 舆论监督的作用7、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增强政府的监督意识七、 选题方向:公共行政管理、公共组织与管理、行政管理学、公共行政组织学、西方行政学说1、 当代中国行政模式研究2、 当代中国法治行政研究3、 当代中国社会中介组织发展与规模研究4、 当代中国行政价值观研究5、 加入WTO与政府制度创新研究6、 乡镇政府机构改革研究八、 选题方向:公共管理、领导科学、管理学、市政学1、 公共管理论的经济学分析2、 市场经济与政府体制改革3、 市场经济发展与人力资源管理创新4、 政府责任研究5、 市场经济与非赢利组织的发展6、 依法行政研究7、 城市发展与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8、 城市政府与法治9、 政府公开与民主行政10、现代科技发展与政府管理创新11、法治与德治12、制度建设与反腐倡廉九、 选题方向:公共预算与财政管理、西方行政史1、 1994年后我国地方政府预算外膨胀的原因分析2、 论西蒙的决策思想评新公共管理理论3、 论西方公共行政的民主管理思想4、 中美行政监督体系比较5、 中美行政管理运行机制问题分析6、 素质教育与政府教育体制问题分析7、 中国失业问题的现状、原因与对策8、 关于外来人口管理的调查与思考9、 中国公民政治人格的转型:从权威人格到民主人格十、 选题方向:西方经济学、公共财政、政府经济学1、 经济转型时期的就业政策选择2、 中国国有企业改革与公共政策选择3、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与政府间关系的协调4、 非盈利性组织管理研究5、 经济体制转型与公共政策的重新顶性6、 中国入世与中国政府职能转变7、 非盈利性组织的地位与作用研究十一、城市行政管理(市政学研究)、市政学1、 城市政府规模的讨论2、 公共人力资源讨论3、 城市社区管理讨论4、 城市管理讨论5、 户籍管理讨论6、 城市公共管理专题讨论7、 市政体制比较讨论8、 社会网络与城市发展讨论十二、选题方向:市政学、管理学1、 论城市的本质2、 市政学研究的内容、界限及意义3、 西方市政学研究4、 比较市政学研究5、 城市管理、城市治理与政治文化的比较研究6、 我国城市社区治理模式的变迁7、 撤退设市可否作为加快我国城市化发展的战略选择8、 外国城市管理体系的变迁路径及对我国的启示9、 第三部门研究综述10、制度变迁与城市管理十三、选题方向:政治理论与政治文化、中国政治思想史、政治学基础1、 西方政治理念在中国的接受情况(细分问题论述)2、 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分析(细分问题论述)3、 公共伦理分析(细分问题论述)十四、选题方向:宪法学、中国当代政治制度1、 试论人大代表的作用2、 论人大对政府的监督3、 论权力制约技术十五、选题方向:行政管理学、世界政治经济与国际关系、西方各国政治制度1、 市场经济中的地位政府间合作研究2、 市场经济下中央与地方关系研究3、 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研究4、 西方式民主及其影响研究5、 政治参与、行政参与问题研究6.电子政府与电子民主建设十六、选题方向:政治制度、地方政府与地方政策、政治学基础、中国公共政策概论1、 国家建设理论视野中的地方政府建构2、 中央与地方政府的政治关系 ( 中国、外国或中外比较;历史演变或法理分析 )3、 中国地方政府间的转移支付( 特别是广东的改革经验 )4、 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与社会的互动分析5.WTO与中国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十七、选题方向:政治制度、 思想概论、国家公务员制度、中国党政制度1、当代中国中央政府体制研究(从中拟一题目)2、地方政府体制中的条块关系3、当代中国中央与地方政府关系研究4、党政关系(中国、外国或中外比较研究)5、 城乡社区自制制度建设6、 香港、澳门与台湾的地方政府体制(任选一个地区或进行比较分析)7、 关于政党政治的研究(自拟其中一个问题研究)8、 关于政府体制的研究(自拟其中一个问题研究)9、 关于行政法制的研究(自拟其中一个问题研究)10、 城乡社区自治制度建设(自拟其中一个问题研究)十八、选题方向:行政决策、政策分析、公共政策分析1、 从统治到自治:公共政策范式如何转换?2、 第三部门:公共政策制定的重要主体3、 听证制度与公共政策论证的公民参与——以珠江三角洲或长江三角洲地区的乡(镇)村与街道治理为例4、 珠江三角洲或长江三角洲地方政府治理机制下的政策制定——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5、 公共政策制定: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6、 试论公共政府的基本价值标准7、 试论公共政府政策执行的监督8、 试论政策问题建构中的程序约束十九、选题方向:政府体制与公共政策、比较政治学、当代国际关系分析1、 比较分析行政集权民主制与传统代仪民主制的异同2、 古罗马政治制度对西方民主制的影响3、 西方民主制度与政治文化的形成4、 比较英法革命及其对各自政治的不同影响5、比较英美政党结构及其功能的异同5、 论公民社会与公民文化的形成二十.新增题目1. 论当代中国行政伦理价值取向的基础与特征2. 论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现代转型3. 中国传统政治伦理思想的架构及现代价值4. 论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结构和特征5. 儒家人性学说与中国传统政治哲学6. 中国传统政治中的民本思想7. 墨子思想与中国传统政治文化8. 孔子政治思想剖析9. 老子政治哲学中的辩证法思想10. 中国传统行政伦理的现代转换1. 谈传统社会中公共伦理缺失的深层根源2. 谈公共伦理建设的新走向3. 公共伦理与诚信4. 公共伦理的理性基础5. 谈转型期公共伦理的缺失6. 公共伦理规范基础的重建1. 环境资源保护的公共政策分析2. 地方政府财政绩效评估3. 我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不足分析-----以某个省份为例4. 地方政府财政支出与收入比较5. 渔业产权结构构建的经济学分析6. 公共养老金安全运营监督机制分析7. 企业年金发展国际比较8. 企业年金投资模式研究9. 企业年金与资本市场1. 改革进程中的中央与地方政府关系2. 政治信用论3. 区级政府财政4. 西方政治哲学研究5. 当代中国政治社会化6. 转型国家的政治发展7. 中国古代行政管理制度研究8. 党内民主与社会民主9. 传统文化与制度构建10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研究11危机管理 12.论领导过程1. 论经济发展的文化因素;2.公私部门差异分析——基于管理的视角;3.公共部门战略管理;4.发展战略研究;5.市民社会研究;6.官僚制研究;7.论行政学的产生8.公私伙伴关系研究1.新农村建设与城市化的关系研究 2.城市管理中的公民参与研究2. 城市经营的实证研究 4。社区建设的实证研究 5。第三部门在城市管理中的角色研究7. 城市管理问题研究(细分选题,如城市流动人口研究,城市社会保障体制研究等)1.官僚制在现代国家(我国政府中的作用和影响)政治与行政角度研究;2.论公民行政执行权的保障(论行政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行政和政治学的角度研究;3.论行政执法的合法性(行政法和法理角度研究);4。论行政执法的合理性(行政法,行政哲学,法理学角度研究);5.当前我国行政监督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行政管理和政治学的角度研究);6.论地方保护主义对社会公平的影响(行政和行政哲学的角度研究);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公务员素质(行政伦理,公务员制度的角度研究)1、 关于加强高校校园网络管理的若干思考;2、 在完全学分制的情况下怎样做好班集体的管理?高校人力资源管理新模式大学的考核体系研究论高校行政管理的科学性与艺术性之间的关系绩效技术及其在高校管理中的应用知识型员工流失风险管理大学管理人员考核制度的研究新时期行政领导干部素质建设研究工作团队的激励机制和绩效测评体系团队激励研究高校人力资源管理新模式关于知识管理的理论问题大学的考核体系研究论高校行政管理的科学性与艺术性之间的关系绩效技术及其在高校管理中的应用知识型员工流失风险管理我国当前人力资源现状及问题(机构)考核制度的研究论转轨时期我国事业单位的体制重塑——从传统到现代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构想新时期行政领导干部素质建设研究工作团队的激励机制和绩效测评体系
要想写出一篇优秀的 毕业 论文,少不了论文拥有一个新颖的题目,论文题目足够有吸引力能够顺利答辩评审老师。下面我给大家带来管理类专业的论文题目参考2021,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公共管理专业毕业论文题目
1、公共管理视角下我国网红的现状、问题及其治理
2、走向公共管理新范式:转型中国的策略选择
3、大数据与公共管理变革
4、公共管理研究如何“接地气”
5、大数据与公共管理创新
6、公共管理的认知科学研究:范式挑战与核心议题
7、“良方”不能缺“药引”:公用事业市场化与公共管理改革协同发展
8、范式之争:新公共管理理论再思考
9、高等学校公共管理研究生的服务学习
10、多维视角下的新公共管理
11、公立医院建设引入社会资本的公共管理研究
12、后新公共管理运动理论视角下我国政府绩效审计研究
13、新时期公共管理面临的挑战及解决之道
14、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就业竞争力研究
15、从官僚制行政到民主治理:公共管理范式转换的再思考
16、公共管理教学中案例教学法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17、中国公共管理体系的核心逻辑及与其他体系的对话
18、基于交叉学科视域下公共管理学科实践教学创新研究
19、公共管理中的他者
20、公共管理创新与实现包容性人类发展
21、 企业管理 视角下公共管理的 反思
22、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类专业课程培养体系研究
23、公共管理在新常态下的发展路径探析
24、公共管理 创新思维 发展的机遇与挑战
25、社会组织承载政府公共管理职能问题研究
26、公共管理变革与大数据应用的思考
27、“互联网+”时代公共管理学科课程“四位一体”教学模式构建
28、基于新公共管理的普通高校管理改革对策研究
29、论我国廉政 文化 的重构
30、实现从公共管理到整体性治理的转变
31、基于公共管理角度的城市公用事业公私合作困境分析——以公交行业为例
32、公共管理本质特征及时代性分析
33、国外公共管理抗解问题研究综述
34、共生理论及其在公共管理学科的适用性研究
35、公共管理类大学生校外实践 教育 基地建设
36、变革时代公共管理学科的新整合——中国公共管理学科的再思考
37、协同创新视角下公共管理类人才培养机制探析
38、常态下的公共管理的挑战与对策研究
39、论我国公共管理的公共性
40、新常态下的公共管理面临的挑战分析
41、公共管理专业课研究性教学改革思考与探索——以公共事业管理学课程为例
42、新公共管理视角下的公共部门 人力资源管理 研究
43、试论大众传媒对公共管理的影响
44、马克思主义的管理思想与当代我国公共管理的实践与创新
45、中国公共管理案例教育发展进程评估:1986~2016
46、公共管理类大学生就业能力培养模式研究
47、 公共管理范式的兴起与特征研究
48、风险感知、政府公共管理信任与食品购买行为——对中国消费者品牌食品与安全认证食品购买行为的解释
49、大数据时代公共管理的挑战及创新模式探究
50、公共管理视阈下的档案管理范式探索
旅游景区管理论文题目
1、 地方景区管理体制的问题与对策浅析
2、 中国旅游景区管理体制文献研究综述
3、 国内景区管理研究十年--基于《旅游学刊》的综述
4、 不同类型旅游景区管理模式的对比分析
5、 大数据时代的智慧景区管理与服务探讨
6、 长白山旅游景区管理问题研究
7、 旅游景区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8、 智慧旅游视角下的景区游客管理体系研究
9、 五台山景区管理研究
10、 基于环境认知的生态旅游者对景区管理方式的态度测量
11、 推行生态型旅游景区管理
12、 浅析生态旅游景区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13、 优化我国旅游景区管理的对策研究
14、 生态旅游景区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 措施
15、 我国旅游景区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发展对策
16、 旅游景区管理改革创新研究
17、 智慧景区管理平台的设计研究
18、 试论生态旅游景区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9、 基于网格化的景区管理模式创新研究
20、 我国旅游景区管理研究
21、 旅游法背景下景区管理的游客满意度研究
22、 基于社区参与的旅游景区管理
23、 庄河市旅游景区“四维互动”管理模式研究
24、 西安旅游从业人员景区管理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培养初探
25、 景区拥挤度评价体系研究
26、 四川青城山--都江堰景区管理的智慧
27、 旅游景区管理问题及对策探究
28、 基于智慧旅游视角的旅游景区管理发展探索
29、 生态旅游景区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30、 云和梅源梯田景区管理创新实践探析
31、 我国旅游景区前台管理信息化评价研究
32、 旅游景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33、 五台山景区管理体制创新研究
34、 临海古城“智慧型”文化旅游景区建设研究
35、 高速免费与景区管理的矛盾探究--以华山景区为例
36、 电子门票让景区管理更规范[N]
37、 基于利益相关者视角下旅游景区管理的和谐共生机制探究--以九寨沟景区为例
38、 庐山旅游景区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39、 浅谈旅游景区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以锦州市旅游景区为例
40、 论低碳经济视阈下的绿色景区管理
41、 体验经济时代的旅游景区管理模式
42、 毕节试验区百里杜鹃景区管理体制变迁的旅游效应研究
43、 生态旅游景区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以四川省南充市凌云山生态景区为例
44、 基于RFID的旅游景区管理
45、 旅游景区管理与服务测评体系构建与实证检验
46、 基于社会责任的重庆市遗产型景区管理机制研究
47、 北京“世界文化遗产类旅游景区”实现精细化管理的路径研究
48、 石家庄旅游景区管理现状与提升对策探索
49、 生态文明视阈下的景区管理课程教学模式研究
50、 旅游景区管理现有问题及其对策
建筑工程管理毕业论文题目
1、从翻译目的论角度论建筑英语汉译
2、绿色建筑全寿命周期建设工程管理和评价体系研究
3、国际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管理问题研究
4、基于ERP的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5、建筑工地工程信息管理系统的研究与实现
6、建筑行业工程项目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7、建筑工程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8、精益建造在L施工项目管理中的运用研究
9、ED泵业公司新建厂房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研究
10、S大学宿舍大楼建设项目进度管理研究
11、BIM在建筑工程管理中的应用研究
12、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研究
13、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14、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研究
15、建设工程项目合同信息管理系统开发与应用
16、工程管理模式-在Z集团中的应用研究
17、地方性建筑企业工程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体系研究
18、某房地产企业工程管理流程的改进探索
19、东莞市西城建筑公司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分析与设计
20、建筑工程管理人员的社会支持、个体应对方式、工作家庭冲突与职业承诺的关系研究
21、天津大学高科技楼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分析
22、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探讨
23、广东某民营房地产企业工程管理模式的研究
24、邢台建筑工程管理系统的分析与设计
25、建筑智能化总包企业核心竞争力研究
26、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研究
27、房地产集团管控下多项目群工程管理体系构建及应用
28、基于上下文感知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模型的设计与实现
29、建筑工程施工成本控制方案设计与应用
30、建筑工程管理系统的设计研究
31、智能化工程的范围管理研究
32、BIM在建筑工程管理中的应用
33、基于TQC理论的建筑物渗漏原因分析与防治
34、六西格玛管理在建筑工程管理中应用
35、夏热冬冷地区建筑用陶瓷颗粒绝热系统技术及管理研究
36、伊春市林业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施工管理
37、YCBM学院工程管理专业教师能力提升工程研究
38、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政策的评价研究
39、中国建筑企业海外工程承包项目管理因素研究
40、房地产建筑工程外墙打围项目风险管理研究
41、对建筑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的研究
42、推进绿色建筑工程管理关键问题研究
43、建筑施工质量管理系统的开发
44、建筑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研究
45、建筑装饰工程项目施工成本管理 方法 研究
46、建筑节能工程管理及信息系统研究
47、Y建筑公司绩效考核方案设计
48、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业在WTO“后过渡期”面临的机遇、挑战及对策研究
49、大型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研究
50、现代建筑工程信息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管理类专业的论文题目参考相关 文章 :
★ 管理类论文范文参考
★ 行政管理论文题目参考200条
★ 管理类毕业论文
★ 工商企业管理毕业论文题目大全
★ 管理类论文范文
★ 管理类本科论文
★ 管理类毕业论文范本
★ 管理类论文
我明白道理可以写
严存生主编的好,更详细一些。严存生 男,生于1940年,陕西大荔人,西北政法大学教授,法理学硕士研究生导师。1964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本科。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专家。论文著作多年来,严存生教授潜心治学,相继出版了 《法的价值研究》(个人专著)、 《法律的价值》(个人专著)、 等一批有影响的著(译)作, 《大学法律基础教程》、 、《法理学》等多种教材,在《法学研究》、《中外法学》、《社会科学》等20余种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00余篇,多篇文章被《新华文摘》、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法学》、《法理学·法史学》、《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等转载、转摘。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20多篇。出版专著七本(《法律与自由》(南开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获1992陕西省法学会学术专著二等奖)、《论法与正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7,1年出版)、《法的理念探索》(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2年出版)、《法的价值问题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2年版,获2007年陕西省高校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法的“一体”和 “多元”》(商务印书馆2008年出版)、《西方法理学史》(与何勤华合著,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年5月版),译著1本(《原始人的法》贵州人民出版社 1992年版,法律出版社2006年再版),主编“十五”、“十一五”全国普通高校统编教材《西方法律思想史》(法律出版社2004年出版,并获获2007年陕西省优秀教材二等奖)陕西省统编教材《大学法律基础教程》(陕西人民出版社1997-2003年版)、和多种版本的《西方法律思想史》(陕西教育出版社 1989年版、湖南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和《法理学》(2002年的陕西人民出版社版、2007年的法律出版社版、2009年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教材,2012年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独著《西方法律思想史》。
法哲学是应用哲学部门哲学和理论法学的一个门类,是运用哲学思维对法律现象进行抽象而形成的最一般、最基础的法学理论,是法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的相关资料,希望对你有帮助!
西方法哲学研究前沿述评
法哲学是应用哲学部门哲学和理论法学的一个门类,是运用哲学思维对法律现象进行抽象而形成的最一般、最基础的法学理论,是法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法哲学在法学知识体系中处于最高层次,为各部门法学提供理论根据和思想支援。法哲学论题范围广泛,涉及法学中最具基础性、根本性的问题,如法的本质、法的起源、法的价值等等。西方法哲学历史悠久、学派林立、观点各异,为西方法学建构和法治实践提供了思想资源与理论指导。当代西方法哲学吸收和运用当代西方哲学的世界观与方法论,论题范围和研究深度进一步拓展,取得了许多新成果,可以为我国法哲学研究与法治实践提供启示和借鉴。
“语言学转向”
在历经本体论中心、认识论转向之后,现当代西方哲学的研究重心转向语言问题。受其影响,当代西方法哲学也发生了“语言学转向”,先后出现了语义分析法学、新修辞学法学、符号法学等流派。尽管这些学派使用的方法和论述的内容侧重点不尽相同,但其探讨的核心问题都与语言有关。其中,以英国法哲学家哈特为学术代表的语义分析法学、以比利时法哲学家佩雷尔曼为学术代表的新修辞学法学被认为是当代西方法哲学“语言学转向”的佼佼者。
法律与语言关系密切:法律必须借助语言文字来表达,语言文字赋予法律以具体内涵。当代西方法哲学的“语言学转向”,转换了人们对法律的视角,使关于法律语言的研究从工具论地位上升到本体论地位。从这个角度说,法学可以被归结为法律语言学:当我们思考法律的时候,实质上是在对法律语言进行思考。正如哈特所言,当我们思考法律本质的时候,事实上是在思考法律这个词本身;对法律概念的认识,其方法就是对法律这个词的意义不断进行挖掘,并从语义分析学、修辞学、符号学等角度对权力、权利、义务等相关概念进行分析和解释。
由于法律所采用的日常语言具有模糊性、多义性、歧义性等特征,西方传统法哲学理论所认可的法律客观性、准确性、含义唯一性等受到了语义分析法学、新修辞学法学等当代西方法哲学的挑战。在后者这里,法律不再被看作由一系 *** 定无疑、不可变更的原则和规则组成,而被认为是人类进行语言交流和司法解释的一种手段,依赖于不同的语境,具有开放性、论辩性和创造性;同时,法律原则和规则并非因此就丧失了确定性,而是可以通过法官的司法解释以及法官和听众之间的辩论达成共识。语义分析法学、新修辞学法学、符号法学等当代西方法哲学流派运用跨学科、多向度的研究正规化,对传统法哲学中的 *** 、怀疑论等进行了批判和消解,为当代西方法哲学带来了革命性变化,启发人们重新思考法律原则和规则等的普适性、可操作性和具体运用问题。
法律诠释学
法律诠释学也是受当代西方哲学尤其是当代欧陆哲学的影响而产生的,其哲学根源和理论基础是哲学诠释学。在德国哲学家施莱尔马赫、海德格尔、伽达默尔等人所创立和发展的哲学诠释学影响下,法律诠释学颇为兴盛,成为诠释法律的一种重要方法。德国的考夫曼、哈斯默尔、拉伦兹等一批法哲学家,都在研究中自觉不自觉地运用哲学诠释学方法以证其说。
受哲学诠释学的启发,法律诠释学把法律看作文字,把立法者看作作者,把执法者看作读者,这样三者之间就构成了文字、作者与读者之间的诠释关系。法律诠释学认为:理解法律的含义,必须通过文字及读者的诠释进行,而带有“偏见”的读者在诠释时所面对的文字是历史的,作者也是历史的。因此,读者对文字的诠释主要在于克服“时间间距”,努力促进现实与历史的沟通,实现读者与文字、读者与作者之间的“视域融合”。
法律诠释学以哲学诠释学为理论依托,把法律看成诠释的产物,或者说法律本身就是对世界的一种诠释,从而使法哲学研究的重心从立法领域转向司法领域、从单纯的法律文字注解转向对法律文字与法律事实互动关系的研究,以消解抽象法律与具体事实、主观与客观之间的对立关系。它试图通过诠释的方法获得法律的“真理”,为当代西方法哲学研究提供了新视野,为法律论证和法律推理提供了新方法。但它在法律精确性、科学性问题上的诠释学立场,受到一些学者的质疑和批评。
后现代法哲学
后现代法哲学发端于20世纪下半叶,是受西方后现代主义哲学与文化的影响在法哲学领域形成的“新说新论”。后现代法哲学以后现代主义为思想武器,对西方传统法哲学进行了全方位的批判。
后现代法哲学的观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否认理性的权利主体存在。后现代法哲学否定西方传统法哲学对人的基本假设,认为在现代西方社会中人只是社会结构的附属物,并不存在“真正的人”。因此,权利主体只是法学家虚构的一个神话,权利概念乃是现代人自设的陷阱。第二,否认法律的统一性、确定性、普遍性、客观性、自洽性、历史进步性。后现代法哲学认为:根本不存在法的本质问题,法的本质只是一个虚构的神话。法的理念、原则、规则等,都只是特定时代人们的一种认识论建构,处在不断变化发展的过程中。法律从来都不是固定不变的规则,也不是一定社会的客观必然。在西方社会,法律不过是 *** 官员推行政治理念的一种工具,在审判中则体现为法官的行为本身。
根植于西方传统法哲学中的法律至上性、自洽性、一致性等,在受到后现代法哲学的猛烈抨击之后开始发生动摇,法律制度的重心也随之发生转移。原来被公认为属于私法领域的法律,如财产法、合同法等,开始转向公法领域;自由主义和个人至上的法治理念和制度,随着西方国家职能的扩大而逐渐遭到侵蚀。后现代法哲学的思想无疑是新潮的,它对西方传统法哲学和法治实践的批判也是深刻的,有振聋发聩之效。但由于后现代法哲学没有构建自己的体系,致使其中的一些思想和观点最终走向法律虚无主义。
随着学科分立与交叉趋势的不断增强,当代西方法哲学的新流派也层出不穷。除了上述流派和思潮之外,以美国学者罗尔斯、德沃金等为学术代表的规范性法哲学、以美国法律经济学家波斯纳为学术代表的法律经济学分析等,都是新近发展起来的西方法哲学流派。总之,问题多元性、学科交叉性、方法多样性构成当代西方法哲学研究的总体特征。
在我国法治程序不断加快的同时,法哲学研究也日益成为热点,并取得了可喜成绩。然而,当前我国法哲学研究还存在问题意识不强、理论基础薄弱、研究层次浅等问题。如何吸收当代西方法哲学研究的有益成果,研究解决我国法学研究和法治建设中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哲学体系,是我国法哲学研究者面临的重要课题。
下一页分享更优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