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投稿知识库 > 关于村民自治的论文题目

关于村民自治的论文题目

发布时间:

关于村民自治的论文题目

法律是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而制定的法制规范,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实行依法治国,法律维护的是大多数人的利益,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法律面临各方面的挑战,为此我们要进一步完善中国法律体系.下面学术堂收集整理了20个法学专业论文题目,供大家参考:1、传播时代的立法泛化及其法律规制2、美国页岩气能源资源产权法律原则及对中国的启示3、城中村村民自治建设中推进民主与法制建设4、我国基层法治教育的时代审视和完善5、职场性骚扰法律规制的困境与思考6、论科斯法律经济学的司法适用--从权利冲突问题角度的一个分析7、论依宪治国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作用8、论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关系9、民营经济对法治进程的作用10、法律解释的理性11、初探英国法中的浮动抵押制度的范围与困局12、古代中国法律中关于权利的问题13、复旦投毒案的法律思考14、论传统中国的守法理由15、"三能一美"法学专业人才培养创新研究--以"第二课堂"为视角16、法学本科毕业论文模式亟待改革的原因分析17、中国式法律移植的反思18、谈美国对船舶实施滞留和民事处罚19、中国政党关系法治化的路径选择20、政府购买服务的法律规制

1. 论转化犯2. 论“携带凶器抢夺”3. 论“限制加重”的数罪并罚原则4. 论危险犯的终止5. 论结果加重犯6. 论共同过失犯罪的存在可能性7. 论原因自由行为8. 论我国刑法中的定量因素9. 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之存废10. 论社会危害性标准诉讼法1. 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能定位2. 论“以事实为根据”与证据裁判原则3. 暴力取证罪的立法完善4. 程序性制裁与刑讯逼供的遏制5. 论上诉不加刑原则6. 关于我国设立沉默权制度的思考7. 辩诉交易制度在中国发展前景8. 论我国取保候审制度的完善——兼与保释制度之比较9. 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我国的适用10. 刑事诉讼中被害人法律保护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经济法、环境法、劳动法1 论环境侵权行为的构成2 对环境权性质的思考3 论环境侵权中的精神损害赔偿4 论环境刑法的特点5. 环境侵权民事救济制度研究6. 我国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探析7. 水污染防治法执行问题研究8. 《环境保护法》修改若干问题的一点思考9. 我国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立法研究10. 环境与国际贸易若干法律问题探析民商法1. 遗失物拾得制度若干问题研究——从利益平衡与制度设计角度2. 试论表达自由与隐私权保护的冲突与平衡3. 论网络空间隐私权及其法律保护4. 确立我国有限合伙制度的法律思考5. 试论继承中债权人利益保护的法律完善6.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法律问题研究7. 论我国监护制度的完善8. 论居住权9. 公司破产制度研究10. 论集体土地使用权制度宪法与行政法1. 宪政与司法审查2. 公民权与人权3. 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善4. 资格罚研究5. 听证制度研究6. 论村民自治7. 选举制度的完善8. 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民劳动权及其实现9. 论人大对司法机关的个案监督10. 当代中国的变迁与宪法发展

驳论是就一定的事件和问题发表议论,揭露和驳斥错误的、反动的见解或主张。驳斥错误的、反动的论点有三种形式:①直接驳斥对方的论点。先举出对方的荒谬论点,然后用正确的道理和确凿的事实直接加以驳斥,揭示出谎言同事实、谬论与真理之间的矛盾。有的文章,首先证明与论敌的论点相对立的论点是正确的,以此来证明论敌的论点是错误的。②通过批驳对方的论据来驳倒对方的论点。论据是论点的根据,是证明论点的。错误和反动的论点,往往是建立在虚假的论据之上的,论据驳倒了,论点也就站不住脚了。③通过批驳对方的论证过程的谬误(驳其论证)来驳倒对方的论点。驳倒了它的论证中关键问题,也就把谬论驳倒了。驳论文的驳法有三种:反驳论点、反驳论据、反驳论证。反驳论证相对于前两者更高了一个层次。

村民自治的论文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是指开题者对科研课题的一种文字说明材料。这是一种新的应用写作文体,这种文字体裁是随着现代科学研究活动计划性的增强和科研选题程序化管理的需要而产生的。题者把自己所选的课题的概况(即开题报告内容),向有关专家、学者、科技人员进行陈述。然后由他们对科研课题进行评议。亦可采用德尔菲法评分;再由科研管理部门综合评议的意见,确定是否批准这一选题。开题报告作为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对学生答辩资格审查的依据材料之一。研究方案,就是课题确定之后,研究人员在正式开展研究之前制订的整个课题研究的工作计划,它初步规定了课题研究各方面的具体内容和步骤。研究方案对整个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起着关键的作用,尤其是对于我们科研经验较少的人来讲,一个好的方案,可以使我们避免无从下手,或者进行一段时间后不知道下一步干什么的情况,保证整个研究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可以说,研究方案水平的高低,是一个课题质量与水平的重要反映。

具体的范文模板链接:

很鲜明的观点,你可以借鉴的。 第一,税费改革是当前必须的、符合我国改革总体方向的一大措施,但不宜提”治本之策”。因为总的来讲,这种”并税除费加返还”式的改革仍是我国历史上从租庸调到地丁银无数次类似改革的又一轮,即仍属传统框架内的改制。它离现代社会或发达市场经济社会的农业税制还差得很远。 现代税制的特点很多,其本质无非两条: 一是消除”身份性贡赋”色彩,实行公民权利平等基础上的非身份性税法,无论是所得税、资产税、遗产税等等都应有一定之规。对公民个人来说最重要的是所得税,而所得税率累进制和低所得免税线是现代社会的通例。但按这个原则,我国相当一部分农民就几乎不应成为征税对象。而按现行税费改革政策,改革后农业税加特产税两项占农民收入的比重仍达15%以上,与市民的所得税义务相比仍具有”倒累进”的、身份性的色彩。北大卢锋先生提出”农民免税论”,认为第一农民收入很多达不到所得税起征点,第二当前农业状况已使土地从”资本”变成了社会保障手段,不能成为资本税的对象。他的说法或许过于理想化,但却是合乎逻辑的。我们现在或许还做不到这一点,但一定要有这种意识:只要现存税制不能在统一的累进税率面前对城乡居民一视同仁,就不能说我们的税改已经”治本”了。 二是现代税制更重要的基础是纳税人权利--义务统一原则。所谓”无代表,不纳税”,可以说是近代化变革的最重要起点。当年英法等国最早的国会并不是基于什么民主的政治理念、而纯粹就是因国王必须就征税问题与”纳税大户”(后来随民主的发展而演变为一切对国家有义务的公民之代表)协商而产生的。也正是在”无代表,不纳税”的基础上形成的纳税人认同,使现代国家拥有比传统国家更强的征税合法性和更大的实际征税能力。纳税问题的实质是公民与国家的关系问题,它表面上是个财政概念实际上却是个政治范畴。本次税改在社区公益收费问题上提出”一事一议”、村民自治的原则实际上也是基于这一点。但在”皇粮国税”问题上与上述标准距离还很大。归根结底,税制改革的”治本”要取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突破。 必须强调的是,以上两点都以城乡公民一视同仁为原则,不涉及什么”工业反哺农业”、国家”保护”农民扶助农村的问题。发达国家,包括美国这样号称实行自由经济反对欧洲型福利体制的国家,农民都是公民中受到特殊保护的一个群体,而且经济学家一般认为,由于交易费用高、自然风险大、生产周期长、离散性供给和消费弹性小于供给弹性导致的”蛛网震荡”等原因,在形式权利一视同仁的”公平市场”中农民也会处于弱势,需要国家给予一定的照顾。但中国农民面临的从来不是争取照顾的问题(在农民人口比重如此之大的情况下恐怕也难以照顾)而是减少歧视的问题,不求”反哺”但求少取,不求”保护”但求准入,”形式权利一视同仁”这种在发达国家招致农民抗议的状况,对中国农民来说已是梦寐以求了。 第二,就技术层面而言,本次税费改革要注意的除了我以前谈过的”黄宗羲定律”陷阱以外,还有以下几个方面: 1、”百分率税则”的可行性问题。我国历史上所谓的什一而税、十五税一、三十税一,都是时人对税收总量的大致估计,实际操作起来由于国家没有能力核实农户的产量、收入,一般都只有按”硬指标”(丁、口、户、地亩)定额征收,顶多粗略地再把丁、亩等划个”三等九则、”“五等版薄”,这种划分与农户收入的实际变化也很难相关。而且由于乡村吏治不好,这种划等工作还容易被扭曲产生更大的问题。所以历史上就存在着”五等户、”“九则丁”逐渐被淡化、被更划一的标准所取代的趋势。因此当时一旦改革税制,为避免征税失控通常都采用绝对量控制的办法。如晚唐”两税法”便规定以大历年间实征额为限,清代地丁合一的原则是以康熙末年定额为准(”盛世滋丁永不加赋”)。而本次税费改革的”两个7.5%”都是相对性指标,在当前”农民纯收入”统计极不准确、”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的情况下,没有绝对量控制只有相对性指标恐怕是不管什么用的。 2、与上述相关的是对农民非农收入的征税问题。我国目前所谓农民负担问题,其实主要是务农户、尤其是种粮(或其他大宗主要农产品)户的负担问题。象苏南浙江那些”乡镇企业”高度发达地区乃至城郊、城内级差地租高收益地区农民是不大有这种问题的。本次税改规定的基本税种是农业税和特产税,实际征收又多是按人口、田亩数计算,这就使负担集中在务农、种粮之民身上的状况更严重。目前在安徽、福建等地的试点中已经反映了这个问题。 这也是我国历来税制的老问题。由于我国经济活动、尤其在农村经济活动中缺少规范的薄记、营业额申报与核实等手段,古代的税收就常有”逼民趋末”的问题。清代有些地方为了使经商户承担一些负担,曾劝告乃至强制商户置办田产,免得”万金之子身无寸土,则终岁于国家不输一钱”。这当然不是根本办法。 应该说中国历代王朝均奉行重农抑商政策,在税法上也从没有优待商人而苛待农民的动机。但传统社会的条件下始终不能形成一种合理的累进所得税制度。所以一方面朝廷时常在工商领域实行不合理的勒索、垄断、禁锢制度,阻碍了民间工商业的正常发展,另一方面却在基本税制上一直沿袭了不利于农民的”倒累进税”传统。形成汉儒所谓”今法律贱商人,而商人富贵矣(秦按:实际上是有权贵背景的商人富贵矣,对于平民商人而言,那时的抑商政策可不是闹着玩的),今法律贵农人,而农人贫贱矣”的局面。尤其是宋明以来我国赋税征收的主体由人头税向土地税转移,这个问题就更严重了。 ”倒累进”之弊不仅使农民负担重于市民,农民之中,种粮农民又重于务工商的”农民”,而务工商”农民”的负担又重于纯粹的”食租者”。如今许多明星城市扩张所及,地价骤升,像深圳罗湖区许多”农民”仅仅由于区位而暴富,他们已经既不务农也不务工商,许多人只知赌博、包二奶,税收对其毫无调节作用。当然,决不是任何情况下地价飙升都使农民受益,更常见的是由于地权暧昧,地价一升土地就被收走,有权的”征”地”卖”给有钱的,区位收益同样流入私(尽管不是农民)囊。当年马克思主张通过土地国有取消绝对地租并把级差地租收归国有,然而如今相反,在不承认土地私有制的我国,绝对地租(现实中可理解为农耕户的土地负担)之高造成许多地方农民弃耕、土地抛荒严重,而高额级差地租(现实中主要是土地的区位升值或其他非投入性升值带来的受益)尽入私囊又造成垄断性食利者暴富、”炒地皮”和”卖地财政”盛行。反不如一些土地私有制国家用高额累进所得税调节级差地租更公平。 在面向城乡全体公民的现代所得税制暂时不能实现的情况下,”农民收入百分之几”的相对标准意义不大,按人按亩的定额计证又有”倒累进”之弊,怎么办?根本的出路还是上述的治本之策。但从技术角度讲,也不是没有改良余地。在保留国家最终征地权的情况下,改”地亩税”为”地价税”而地价税率实行累进制,也许是个办法。地价实行”自报公议”,”自报”有利益制约:高报地价,征税吃亏,低报地价,征地吃亏,农民自会选择最有利于己的报法。而土地税总额按地价分摊,无论怎么报,总额反正不变,国家利益也得以保障。同时”地价”概念取代自然形态的”地亩”概念,也为进一步的土地制度改革提供了条件。 第三,目前税费改革不能孤立进行的观点已被普遍接受,因而税改同时伴之以基层政治体制改革已成为共识。撤乡并镇、精简机构、村务民主、一事一议都是非常必要的。但是社区公共事务改革与国家-公民关系改革并不是一回事。我国目前乡村基层机构多,人员多,开支大的确是导致农民负担重的原因。但这与许多农村社区结构涣散、公共事务瘫痪、公共物品供给严重不足是并存的。改革前我国大部分地区乡村组织是”(生产)队为基础”,那时的”队”与农村传统自然村落-小共同体大致相当,即所谓”村队一体”,社区公共职能相当发达(体制之弊是另一回事)。改革后”队”基本虚化,由原生产队改成的”村民小组”往往形同虚设,而由原生产大队改成的”行政村”成了乡村组织的新基础,机构、权力均大为膨胀,特别是(在土地经营下放到户的同时)土地控制权由生产队上收到”行政村”后尤然。然而”行政村”并非乡土人际关系自然形成的共同体而只是国家基于管理需要划定的,社区公共职能薄弱而”国家经纪”色彩浓厚。除了部分乡企发达、村级经济活跃的富裕地区外,广大纯农区乡村的”行政村”权力基本上是单纯的”国家政权末梢”。其职能用农民的话说就是替上头”要粮要钱要命”,而社区公益职能很差(由于缺乏社区公信力,有时应上级号召搞的社区公共工程也被看成对上邀宠而增加农民负担之举)。然而,国家在法理上又不承认其为基层政权,而是将其规定为村民自治组织并由农民供养。这种”给国家办事而国家不养,由村民养活而无益于村”的状态导致村级组织处境尴尬,干群矛盾严重,村干部”两头不落好”之余往往更趋向于自谋其利,成为既敷衍国家也脱离村民的消极利益阶层。 近年来的村级民主对促进民主意识有很大意义,但并未根本解决”政权末梢”与”社区自治”的职能冲突问题。而纯就村治来说,在既非自然村落和熟人共同体、又非适当行政区划的”行政村”,以”国家民主”的标准程序建立一个既是自治组织又是政权末梢、职能相互冲突的机构,未必是最佳选择。我认为未来的乡村组织模式应当是: 在自然村(不是行政村)改变如今的涣散状态,发展村民自治,标准民主程序固然好,但熟人共同体的传统组织形式(如宗族等)只要组织成本低、社区治理有效而农民又接受,外人不必强行改变。自治组织不吃”官饭”,对村民负责,其是否需要、需要多少供养乃至公益费用,均以村民同意为原则,外部规定的”百分之几”标准意义不大。民主国家不能以上面的意志指派自治者,同时也不必过于在乎下面产生自治者的程序是否”标准”,只要以法治保证这些组织不侵犯人权即可。例如宗族议事会可以处理族内一般公共事务,但决不可私设公堂,侵犯族人基本公民权,也不许对外组织械斗。--其实这些限制与”族”不”族”的并无逻辑联系,即使”规范民主”产生的组织,也不能以”多数决定”为理由侵犯公民个人合法权利的。现代民主制度当然不可能以血缘组织为基础,但同样也不可能以强制取消血缘组织为基础,否则秦代法家的强制”分异”、不许”族居”就成了最激进的民主政策了。现代民主要制止的只是”族权”对人权的侵害,但其所以如此,并不是因为”族权”比其他形式的公共权力更邪恶,而只是因为现代社会对任何形式的公共权力的滥用都应该防止。现代社会应当明确”群己权界”:个人领域通行自由原则,无论血缘还是非血缘的、民主还是专制的公共权力都不应当侵害这种自由。而公共领域通行民主原则或曰多数决定原则,即社区公共事务取决于社区多数(无论这多数是否有血缘上的联系)或受权于多数的代理人,国家公共事务取决于国民多数或国民多数选出的代理人。只要落实了这些原则,所谓村民自治会助长宗族倾向的担心是大可不必的。 在自然村之外取消”行政村”,而把乡划小一些(这与目前存村并乡的思路不同),乡级机构应是民主国家政权末梢,不是自治组织;是派出机构,不是组织庞大的一级政府;”乡官”是事务官而不是政务官,实行公务员制而不是选举制,由国家财政供养而不是由农民供养。尤其教育这一块国家要切实负起《义务教育法》规定的责任,不能让农民来”养教育”--后者正是形成如今”农民负担问题”的原因之一。至于”七所八站”这类专业机构或农业服务部门,或者实行企业化,向市场求生存,竞争中谋发展。或者作为需要补贴的公共事业单位由财政实行垂直拨款(即与所谓”乡级财政”脱钩),不能让农民承担补贴责任。在上述原则下,数量减少的”乡官”吃”皇粮”,办国事,由政府考核任用,过去引起争议的”乡级选举”问题不复存在。农民在这一级的民主权利主要是自由结社等公民权利,通过农会等组织保有与政府谈判的能力。 而民主选举应当是县及县以上各级政权的产生基础。这涉及政治体制改革的其他方面,这里就不细谈了。简而言之,自然村自治,行政村取消,乡上农会对公务员,县上搞选举 政权。以实现传统与现代化、农民民主权利与国家行政能力的结合。 第四,近年来财政收入上”强干弱支”的政策取向值得反思。90年代中期以来国内外一直有呼吁我国强化”国家汲取能力”的声音,它主张实行财政集权、提高两个比率(国家财政收入占GDP比率,中央财政收入占国家财政收入比率)、发展转移支付,这在当时”诸侯经济”发达、中央财政困难的情况下有其合理性。即使今天,省级经济中仍然有”诸侯”现象,中央与省的关系上适度集中可能还是合理的。但这些年来除少数发达地区外,县乡村三级财政的困难日益加剧,中央财政收入却超出预期地高速增长。去年中央财政增收2000亿,而多数县工资都难以发出,村财政负债数十万、乡财政负债上百万的比比皆是。这些财政窟窿最后还得用农民的血汗来填补。农民负担问题的恶化不能说与此无关。 ”强干弱支”主张者喜欢强调国际上”两个比率”发达国家比不发达国家高,现在比过去高。以此证明我们应该提高这两个比率,尤其是提高中央财政的”汲取”比率。他们还说世界上许多统一国家的解体乃至我国历史上各代王朝末世的大乱都是由于这一比率下降导致的。我以为这是太过轻率的说法。欧洲许多民族在前近代处于领主割据状态,无所谓”中央财政”,统一的民族国家是与近代化进程同步形成的,说这一过程伴随着中央财政力量的成长或许可以成立。但倒过来说统一国家的解体就是由于”中央汲取能力”不够,已是很难服人。 而古来就有中央集权传统的帝制中国,”国家财政收入占GDP比率”是否低于现代国家大有疑问(的确有来源于国外汉学界的说法,以史籍中记载的”正供钱粮”为据,说传统中国的农民负担比前近代欧洲农民轻得多,但如前所述 ,杂派远高于”正供”在古代中国是常见现象,所以这个说法不可信),”中央财政收入占国家财政收入比率”则一般都高于现代国家,尤其在历代王朝末世除少数例外(例如东汉晚期的确是朝廷”汲取能力”萎缩、”官负人债数十亿万”的时代),倒一般都是”中央财政收入占国家财政收入比率”很高的时期,正是在朝廷横征暴敛不仅使百姓遭殃,连地方也对中央失去耐性的情况下发生了王朝崩溃和社会爆炸。 以明代为例,明中叶政治相对最清明的弘治年间全国征收夏税秋粮米麦共计26799.3万石,其中”起运”(上缴中央户部)1503.4万石,占56%;”存留”(地方政府支配)1176.4 万石,仅占44%。1 此后中央所占比重一直有上升趋势。万历六年全国夏税秋粮共2663.8万石,其中起运1528.7万石,占57.4%;存留1135.1 万石,仅占42.6%。2 这个”中央财政收入占国家财政收入比率”已经比绝大多数现代发达国家高出不少了。到明末”三饷加派”风起,这些加派都属于中央财政,从而使中央收入在全国财政盘子中所占比重进一步大幅升高,用黄宗羲的话说,达到”天下郡县之赋,郡县食之不能十之一,而解运京师者十之九”3 的地步。试问当今哪个发达国家中央财政的比重能高到如此程度?而明朝也就在这样的状况下崩溃了。 清代财政的中央集权程度更甚于明。清廷初建时为了安定人心,除总体上标榜轻徭薄赋外,还规定全国财政收入中中央与地方应各拿50%,即所谓”顺治初年,钱粮起、存相半”。4 但实际上中央所拿远远超过此数。在清前期和平时代的康熙二十四年、雍正二年与乾隆十八年,全国各征收地丁钱粮2819万两、3028万两和3013.3万两,其中起运部分分别占77.82%、76.79%、78.77%。5 到清中叶嘉庆年间,全国地丁钱粮正供加耗羡总数中起运部分增至81.56%,而清廷由此转向衰败。延至清末,这个比率更上升到光绪年间的85.65%,6 --这与黄宗羲所讲的明末情况如出一辙--而清廷也就走向灭亡了。 民国在抗战前,中央财政收入主要靠关盐统三税,田赋则划归各省财政,田赋附加一般划归县财政支配。抗战爆发后,政府首先采取的一个财政措施就是把田赋收入收归中央财政,并加强了中央对国统区田赋之外的人力物力资源的“汲取”力度,为此任用大批素质不良人员扩充乡村政权末梢。这虽然有战时经济可以理解的原因,但它对国民党政权与地方、与民间、尤其是与农民关系的加速恶化,实有重要作用。熟悉土改情况的人都知道,那时发动农民诉苦时,农民绝大部分的控诉通常并非冲着地租剥削,而是冲着国民党的苛捐杂税、拉丁派款和乡村保甲人员的为非作歹。 当然,以上统计都是就合法财政收入而言,如果考虑到非法横征,则中央政府在全国财源中拿走的不太可能达到如此高的比重。其实即使合法财政收入百分之百都被”起运”了,有权可用的地方官也不会饿死,甚至可能不会比以前少拿。但这在绝对量上决不意味着中央拿的没有那么多,而只意味着地方上拿的远不止那么些。换言之,这更表明农民实际负担因”强干弱枝”而增加的程度常常超出中央政府的预想。可以相信历代统治者无论贤暴明昏,大概都不至于故意虐民取乐,拿自己的江山社稷开玩笑,他们通常只是认为朝廷多拿一点,地方少拿一点,百姓总的负担不会增加多少--很可能他们听到的汇报也是这样。然而常识告诉我们,朝廷的”汲取”本身需要支付成本。皇上不可能派千千万万的钦差直接面对民众,朝廷的收入终归是要由地方机构来征收的。而地方机构与朝廷一样作为利益单位也有”经济人”属性,趋向于在权力所受到的制约边界内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朝廷征收的越多,越需要更多的”国家经纪人”,或授予地方上更多的”国家经纪”权,而在纳税人权利不足的情况下这种更为强化的国家经纪权也更能实现自身的最大化利益。朝廷既然把正式赋税乃至耗羡之类的合法加派都几乎”起运”一空,就很难不对地方上那些经纪人的另行”创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导致”正供有限而横征无穷”之弊愈演愈烈。 因此”起运”虽非”横征”的根本原因,但”存留”不足在许多情况下的确促成了”横征”的泛滥。明清时代许多有识之论谈到了这一点: ”存留以供本地之用,一或不敷,……俸无所出,何以惩官之贪?……食无所资,何以禁吏之蠹?” 7 ”存留款项尽行裁减,由是州县掣肘,贪墨无忌,私派公行,不可救止,百弊皆起于此。”8 ”存留钱粮原留为地方之用,裁一分则少一分,地方官事不容己,不得不又派之民间,且不肖有司因以为利,是又重增无限之苦累矣。” 9 起运太多存留不足,还导致借款上缴、挪移他费、转圈财政、弄虚作假等混乱现象。清初户部尚书就曾报告说:起运太多,”势必欲挪移供应”。10 就连康熙皇帝也看到:一切存留款项尽数解部,导致”州县有司无纤毫余剩可以动支,因而挪移正项,此乃亏空之大根源也”。他指出,当时名义财政收入很高而实际可用财力却不足的所谓”亏空”现象,官吏贪污固然是原因之一。但奇怪的是:”地方有清正之督抚,而所属官员亏空更多,则又何说?”康熙认为原因就在于这些”清正”官员办理”起运”太积极,以至于借款上缴、挪移他费,形成转圈财政即帐面收入甚多而实际财力匮乏的大弊,他强调此弊对财政的危害有甚于贪污。11 平心而论,我们现在不也出现了类似情况吗? 我们的一些论者在鼓吹强干弱支时往往大谈发达国家如何如何,罗斯福如何如何,他们忘记了人家的政府职能、约束机制和运行环境都大异于我们,说句逆耳的话:在我们的体制条件下一味”强干弱支”,很可能学到的不是罗斯福,而是崇祯帝。当然我也不主张无限制地搞财政分权。无论罗斯福还是撒切尔都有许多基本的制度前提,在我们现有体制条件下,靠”强干弱枝”来搞”福利国家”和靠诸侯经济来搞”自由市场”都是无法成功的。也许我们到了摆脱单纯从财政上争论”集权”还是”分权”的时候了。

开题报告就论文的目的,文献综述,论文大纲,期刊网上很多的文献综述绪论近些年来,对于村民自治的研究受到了学术界和一些研究部门的重视,在这一领域中也有几位较权威的学者,本文将以这些学者的研究为基础从四个方面对村民自治进行深入探讨,为村民自治寻求更好的方向作一综述。一、研究的起源与意义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颁布实施以来,尤其是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实施以来,村民自治制度在我国广大农村得到推广实行。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制度建设的不断深入,逐步使农村走上了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发展轨道。村民自治不仅促进了农村基层民主程度的提高,而且促进了农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农村治理不断向走向善治。在村民自治制度建设取得长足进展的同时,我们也不难发现,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农村社会的各种矛盾和问题随之暴露出来。从全国各地反映的情况来看,乡(镇)同村关系不协调、农村基层干部整体素质不高和工作作风不踏实、宗族势力抬头并且运用选举的合法途径控制农村公共权力,是当前顺利实施村民自治制度必须解决的主要问题。在众多的农村问题中,应当说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支部的角色与功能问题是一个带有关键性和根本性的问题。这一问题不解决好,其它问题的解决就无法理出头绪。党的十五大以来,党中央为了加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颁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这一系列文件,对党的农村基层组织的地位、作用与任务进行了比较明确的规定。在村民自治制度背景下,党中央提出关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的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是对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面临新情况和新问题的积极回应与重新思考,这些方针政策的制订,同时也为国内党的理论工作者提出了一些新的课题,需要进一步从理论上加以丰富和完善,还需要通过理论联系实际的研究,进一步提出解决实际问题的具体思路和对策,从而丰富和完善党的建设理论和经验。对村民自治制度背景下农村党支部角色与功能的研究,有助于进一步深化对我国政党制度的理论研究,更好地理解中国共产党在有中国特色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地位与作用。具体而言,中国共产党如何在农村基层巩固和加强自己的执政地位,如何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决不是一些抽象的原则问题,需要从理论上加以具体化。只有在理论上对党的领导有了科学、准确的认识,才能够正确处理好党的领导与村民自治的关系,才能够正确地评价村民自治制度对于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积极意义,才能够解决党的基层组织领导权的民意基础问题。二、文献综述通过阅读大量相关书籍、论文,初步归纳出当前学界对我国关于村民自治功能的研究有两种指向,第一种指向关注村民自治对于解决当前特定背景下农村社会实际问题的能力,第二种指向关注村民自治在中国政治体制中的地位。1.王振耀的《中国农村村民委员会法律制度》和徐勇先生撰写的《中国农村村民自治》两本著作详细考察了村民自治的缘起和功能。2.何泽中的《当代中国村民自治》对村民自治的性质、特征、基本原则、自治权利、政策法律基础、制度保障、组织架构、运行机制等方面进行研究,并对村民自治的发展和完善提供对策性建议。3.王禹《我国村民自治研究》研究村民自治的有关法制建设的基本原则和基本问题作出了具体答,以推进我国村民自治的法制化进程和我国社会主义基层民主建设的发展。4.徐勇,徐增阳的《乡土民主的成长——村民自治20年研究集萃》主要介绍的中国村民自治的发展与走向,关注和推进乡村政治社会发展,致力寻求有效的乡村治理形式。三、本文的研究思路与方法本文是对相关文献资料进行分析和归纳,从四个方面对村民自治进行深入探讨,为村民自治寻求更好的方向作一综述。第一章 我国村民自治的发展历程村民自治发端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并在80年代中后期伴随着人民公社体制的解体而迅速普及。1982年宪法,第一次确认了村民自治制度的法律地位。1998年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把进一步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全面推进村民自治,作为我国农村跨世纪发展的重要目标和方针。全国农村普遍进行了三至四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选举的民主化、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到1990年村民自治的制度逐步完善了起来,199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通过,为村民自治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第二章 我国村民自治取得的成就与创新村民自治的主要成就在于民主理念、民主规则和技术程序在农村的推广,各种村民自治组织通过民主方式建立,并按照民主方式加以运行。这给农村带来了村庄的基本社会秩序,促进了农村社会稳定,并为村庄公益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制度平台。它对基层民主和整个国家的民主化都在产生推动和借鉴意义。广大农民在村民自治的实践中, 创造了许多民主的新形式。村民自治更加深入和有实效。村民自治的成功实践和自主创新, 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亿万农民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创举,更是农民智慧的结晶。第三章 我国村民自治中存在的问题村民自治推进了农村的民主化进程, 调动了广大农民的政治热情。但是我们也应当冷静地看到, 村民自治作为一个新事物, 还有许多有待完善的地方。农村的民主政治建设的道路仍然还很漫长, 村民自治的工作仍有一段艰难的路要走, 就目前而言,影响村民自治发展的重要因素有四个(1) 农村经济相对落后(2) 民主选举操作困难(3)村民民主意识淡薄(4)有关的法律还不完善第四章 完善我国村民自治的政策建议村民自治作为全国村级治理的一种构架,在我国是一次突破,没有现成的东西作为参考,在探索中发展,在前进中完善,是农村村民自治进一步发展的唯一途径。(1) 加快发展农村经济, 努力为村民自治提供重要的物质基础(2)完善民主选举制度(3)增强村民民主意识(4)加强农村法制建设

毕业论文,泛指专科毕业论文、本科毕业论文(学士学位毕业论文)、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博士学位论文)等,即需要在学业完成前写作并提交的论文,是教学或科研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其主要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理论联系实际,独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得到从事本专业工作和进行相关的基本训练。其主要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理论联系实际,独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得到从事本专业工作和进行相关的基本训练。毕业论文应反映出作者能够准确地掌握所学的专业基础知识,基本学会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进行科学研究的方法,对所研究的题目有一定的心得体会,论文题目的范围不宜过宽,一般选择本学科某一重要问题的一个侧面。 毕业论文的基本教学要求是:1、培养学生综合运用、巩固与扩展所学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培养学生独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培养学生处理数据和信息的能力;2、培养学生正确的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3、培养学生进行社会调查研究;文献资料收集、阅读和整理、使用;提出论点、综合论证、总结写作等基本技能。毕业论文是毕业生总结性的独立作业,是学生运用在校学习的基本知识和基础理论,去分析、解决一两个实际问题的实践锻炼过程,也是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果的综合性总结,是整个教学活动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撰写毕业论文对于培养学生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提高其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有着重要意义。 毕业论文在进行编写的过程中,需要经过开题报告、论文编写、论文上交评定、论文答辩以及论文评分五个过程,其中开题报告是论文进行的最重要的一个过程,也是论文能否进行的一个重要指标。撰写意义1.撰写毕业论文是检验学生在校学习成果的重要措施,也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大学生在毕业前都必须完成毕业论文的撰写任务。申请学位必须提交相应的学位论文,经答辩通过后,方可取得学位。可以这么说,毕业论文是结束大学学习生活走向社会的一个中介和桥梁。毕业论文是大学生才华的第一次显露,是向祖国和人民所交的一份有份量的答卷,是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报到书。一篇毕业论文虽然不能全面地反映出一个人的才华,也不一定能对社会直接带来巨大的效益,对专业产生开拓性的影响。实践证明,撰写毕业论文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是保证出好人才的重要措施。2.通过撰写毕业论文,提高写作水平是干部队伍“四化”建设的需要。党中央要求,为了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要,领导班子成员应当逐步实现“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这个“四化”的要求,也包含了对干部写作能力和写作水平的要求。3.提高大学生的写作水平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在新的历史时期,无论是提高全族的科学文化水平,掌握现代科技知识和科学管理方法,还是培养社会主义新人,都要求我们的干部具有较高的写作能力。在经济建设中,作为领导人员和机关的办事人员,要写指示、通知、总结、调查报告等应用文;要写说明书、广告、解说词等说明文;还要写科学论文、经济评论等议论文。在当今信息社会中,信息对于加快经济发展速度,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发挥着愈来愈大的作用。写作是以语言文字为信号,是传达信息的方式。信息的来源、信息的收集、信息的储存、整理、传播等等都离不开写作。 论文种类毕业论文是学术论文的一种形式,为了进一步探讨和掌握毕业论文的写作规律和特点,需要对毕业论文进行分类。由于毕业论文本身的内容和性质不同,研究领域、对象、方法、表现方式不同,因此,毕业论文就有不同的分类方法。按内容性质和研究方法的不同可以把毕业论文分为理论性论文、实验性论文、描述性论文和设计性论文。后三种论文主要是理工科大学生可以选择的论文形式,这里不作介绍。文科大学生一般写的是理论性论文。理论性论文具体又可分成两种:一种是以纯粹的抽象理论为研究对象,研究方法是严密的理论推导和数学的运算,有的也涉及实验与观测,用以验证论点的正确性。另一种是以对客观事物和现象的调查、考察所得观测资料以及有关文献资料数据为研究对象,研究方法是对有关资料进行分析、综合、概括、抽象,通过归纳、演绎、类比,提出某种新的理论和新的见解。按议论的性质不同可以把毕业论文分为立论文和驳论文。立论性的毕业论文是指从正面阐述论证自己的观点和主张。一篇论文侧重于以立论为主,就属于立论性论文。立论文要求论点鲜明,论据充分,论证严密,以理和事实服人。驳论性毕业论文是指通过反驳别人的论点来树立自己的论点和主张。如果毕业论文侧重于以驳论为主,批驳某些错误的观点、见解、理论,就属于驳论性毕业论文。驳论文除按立论文对论点、论据、论证的要求以外,还要求针锋相对,据理力争。按研究问题的大小不同可以把毕业论文分为宏观论文和微观论文。凡届国家全局性、带有普遍性并对局部工作有一定指导意义的论文,称为宏观论文。它研究的面比较宽广,具有较大范围的影响。反之,研究局部性、具体问题的论文,是微观论文。它对具体工作有指导意义,影响的面窄一些。另外还有一种综合型的分类方法,即把毕业论文分为专题型、论辩型、综述型和综合型四大类:1.专题型论文。这是分析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直接论述的形式发表见解,从正面提出某学科中某一学术问题的一种论文。如本书第十二章例文中的《浅析领导者突出工作重点的方法与艺术》一文,从正面论述了突出重点的工作方法的意义、方法和原则,它表明了作者对突出工作重点方法的肯定和理解。2.论辩型论文。这是针对他人在某学科中某一学术问题的见解,凭借充分的论据,着重揭露其不足或错误之处,通过论辩形式来发表见解的一种论文。如《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变了农村集体所有制性质吗?》一文,是针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变了农村集体所有制性质”的观点,进行了有理有据的驳斥和分析,以论辩的形式阐发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并没有改变农村集体所有制”的观点。另外,针对几种不同意见或社会普遍流行的错误看法,以正面理由加以辩驳的论文,也属于论辩型论文。3.综述型论文。这是在归纳、总结前人或今人对某学科中某一学术问题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加以介绍或评论,从而发表自己见解的一种论文。4.综合型论文。这是一种将综述型和论辩型两种形式有机结合起来写成的一种论文。如《关于中国民族关系史上的几个问题》一文既介绍了研究民族关系史的现状,又提出了几个值得研究的问题。因此,它是一篇综合型的论文。

村民自治论文期刊

主要著作1、《村规民约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年出版(合著);2、《公司法学》郑州大学出版社2005年出版(副主编);3、《合同法通论》红旗出版社1999年出版(副主编);4、《民事诉讼判例实务问题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 出版(撰稿人)。主要学术论文1、《村民自治的法哲学分析》中国农村观察 2002(6);2、《村民自治内在机制重新法律定位探讨》河北法学2005(2);3、《对村民自治概念的法学分析》社会主义研究2003(4);4、《农民权益保障与增进法的设想》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2);5、《村民自治权与基层党的领导权关系探析》河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4);6、《村民委员会选举法的制定应停止》三农中国2004(1);7、《乡镇政权干预村民自治及其司法审查评析》中国农民问题研究2(2005.09);8、《村民多数决的滥用及制衡: 村规民约的启示之二》洛阳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3);9、《村规民约建设的几个问题》洛阳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1999(4);10、《村规民约与农村社区法治建设》洛阳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2);11、《农民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现状及对策》洛阳师专学报1999(3);12、《法律嫁接论: 村规民约的启示》洛阳师专学报2000(1);13、《公司法概念新释》商场现代化2005(12-中)(29);14、《论公司法的基本原则》河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3);15、《试论公司法基本制度》河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4);16、《均衡公司利益关系法律故障探讨》洛阳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3);17、《浅析股东会临时会议的召集》洛阳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2);18、《以规范公司章程为契机 完善公司制企业》 中国律师报1994—11—29;19、《我国现代企业制度法理透视》《中国改革与发展的理论思考》1996.07;20、《劳动合同制度若干法律问题浅析》滨州师专学报2001(1);21、《高等学校〈法律基础〉教育问题刍议》洛阳师范学院学报2001(1);22、《大学生法治素质课的现状与展望》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06(1);23、《夫妻个人对外债务承担探讨》洛阳大学学报2004(1);24、《配偶参与继承中两种特殊财产权浅析》法制周报1995—6—20。2.广西教育学院葛岭月文学社主编张景峰,笔名井丰。祖籍广西北海,1987年生于广西南宁。先后就读于南宁市天桃实验学校、南宁市第六中等职业学校计算机应用专业。17岁开始创作,2004年和2005年分别加入中国散文学会青少年创作中心和中国少年作家班,2010年成为南宁图书馆书友会会员。迄今创作20余万字,发表散文、诗歌等作品近40篇,获得校级以上文学奖项23次。作品散见于《青少年文艺》《中国少年作家优秀作品选》《少年作家文粹》《80后少年作家成长之路》《芦仙》《青青河边草》《星河》等校级以上刊物,2005年5月获南宁市作家协会颁发的南宁市第三届中学生耕耘文学奖银奖,同年8月在北京被授予2005年度“中国十大少年作家”荣誉称号。2007年考入南宁地区教育学院文化传播系汉语专业(2010年6月毕业),同年10月加入芦仙文学社编辑部,2008年12月荣获广西作家协会主办的广西第五届相思湖新文学全区现场作文大赛优秀作品奖。次年5月应邀接受广西大学空谷校园网的独家专访。2008年12月——2009年12月担任第23届执行主编。2010年为广西教育学院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脱产班)录取。现任广西教育学院葛岭月文学社主编。

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结构分析,高鉴国主编《社会福利研究》(第一辑),中国社会出版社,2009.7和谐社会建设背景下中国社会工作的发展,《中国社会科学》,2009.5我国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的建构,《北京大学学报》2009.3多元嵌套结构下的情理行动,《学海》2009.1我国城市社会福利服务的弱可获得性及其发展,《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9.1略论我国社区志愿服务的制度建设,载田玉荣主编:《非政府组织与社区发展》,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8发挥社会工作在灾后重建中的作用,《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8.6血缘利益群的形成:东村家族,载柿崎京一、陆学艺:《东亚村落的基础结构》,(日本)株式会社御茶水书房,2008.1我国社会工作发展的结构性张力与适应性发展,载杨团、王思斌主编:《当代社会政策研究-3》,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8略论新农村建设的实施结构,《北京大学学报》2007.6社会工作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及其实现,《河北学刊》2007.3我国社会工作发展的新取向,《学习与实践》2007.3转型中社会救助制度的发展,《文史哲》2007.1底层贫弱群体接受帮助行为的理论分析,载王思斌主编《中国社会工作研究》(第四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8我国社会政策的弱势性及其转变,《学海》2006.6和谐社会建设与农村老年社会政策的发展,《人口研究》,2006.2社会政策实施与社会工作的发展,《江苏社会科学》,2006.2体制变迁中社会工作的职业化进程,《北京科技大学学报》,2006.1流浪儿童救助保护的能力建设,《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5.6村干部权力竞争解释模型之比较,《北京大学学报》,2005.3失业人员再就业服务的“任务中心模式”-中国行政性社会工作的实证研究,李永新、王思斌,载《中国社会工作研究》第三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2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政策过程分析,(湖南)《文史博览》2005.22雷洁琼的社会工作思想与实践,《社会工作》,2004.9社会政策时代与政府社会政策能力建设,《中国社会科学》,2004.6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断裂与弥合,《江苏社会科学》,2004.3非协调转型背景下中国社会工作教育的发展,《北京科技大学学报》,2004.1从管制到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分析,《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3.7改革中弱势群体的政策支持,《北京大学学报》,2003.6我国社会工作在转型社会中的社会责任,载王思斌主编《转型期的中国社会工作》,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2003.3混合福利制度与弱势群体社会资本的发展,《中国社会工作研究》第一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10中国农村发展的困局,载《世纪大讲堂》第1辑,辽宁人民出版社,2002.9弱势群体生存状况的改善与社会政策的调整,《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2.4社会转型中的弱势群体,《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2.3共事依赖:乡-村干部关系的一种模式,载王汉生主编《农村基层政权运行与村民自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11中国社会的求-助关系,《社会学研究》,2001.4试论我国社会工作的本土化,《浙江学刊》,2001.2论民本主义的社区发展观,《社会科学》(上海),2001.1体制改革中的城市社区建设的理论分析,《北京大学学报》2000.5社会转型中我国社会工作教育的发展,《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社会工作教育专刊)1999.12目前中国农村问题的社会学分析,载《思想的声音-在北大听讲座》,中国城市出版社,1999社会转型期我国社会工作教育的使命,《中国社会工作》1998.10社会工作:利他主义的社会互动,《中国社会工作》1998.4当前我国社会变迁中的社会政策,《中国社会保险》1998.1我国诸社会工作之内涵及其比较分析,《中国社会工作》1998.1社会学与中国实际的结合:理论与现实,载乔健:《社会学、人类学在中国的发展》,香港中文大学新亚书院出版,1998中国农村城市化滞后现象分析,载胡耀苏、陆学艺:《中国经济开放与社会结构变迁》,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8略论当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建构,《华中师范大学学报》1997.6我国小城镇发展的制度分析,《社会学研究》1997.5转型期我国社会工作专业的地位,《北京大学学报》1997.4转型期我国社会福利服务的参与,《社会科学研究》(四川)1997.3中国社会工作专业发展前景分析,《中国社会工作》1996.51979年以来中国企业制度.集体所有制企业(与卢晖临、鄢盛明、刘德寰合作),载李楯:《现代企业制度通鉴》,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96.4管理区干部和村干部的互动过程与行为(合作,第一作者:王荣武),《社会学研究》1996.3中国人际关系初级化及社会变迀,《管理世界》1996.3西方社会工作理论的历史与现状(与谢立中、马凤芝、程为敏合作),《中国社会工作》1996年2-3期乡村干部之间的交往结构分析(合作,第一作者:王荣武),《社会学研究》1995.3中国社会工作的经验与发展,《中国社会科学》1995.2社会发展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1995.1家族意识在农村工业化中的作用,载《中国人的观念与行为》,天津人民出版社,1995改革以来我国社会结构的变迀,与孙立平等合作,《中国社会科学》1994.3社区照顾对中国社会的借鉴意义,《社会工作研究》1994.3区街经济与社区发展(与王汉生、程为敏、卢晖临合作),《社会学研究》1993.4社会工作教育的国际通则与我们的选择,《90年代的中国社会工作的理论研讨会论文集》,1993.3社会管理初论,《社会科学研究》(四川)1992.6农村发展的组织依托,《北京大学学报》1992.4略论我国农村亲属社会的变迁,《社会学与社会调查论文集》1991.12英国的社区照顾及其启示,《社会学与社会调查》1991.6村干部的边际地位与行为分析,《社会学研究》1991.4我国城市居民的社区参与意识探析,《社会工作研究》1991.2苏联社会结构的变动与现状,载何建章《当代社会阶级结构和社会分层问题》,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8婚姻观念变化对农村社会亲属化的影响,《农村经济与社会》1990.5我国社会工作教育应具有的时代特征,《社会学与社会调查》1990.4信息过滤及其对社会管理的影响,载《社会科学研究》(四川)1990.1略论当前社会失调的原因及其治理,闻武,《社会学与社会调查》1989.5东莞的外来劳务大军,载《东莞十年》,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4“相对剥夺”与改革环境的建造,上海《社会科学》1988.3经济体制改革对农村社会关系的影响,《北京大学学报》1987.3改革中的农村家庭关系,《婚姻与家庭》1986.5马克思恩格斯社会交往概念的社会学涵义,《社会学与现代化》1985.1Angelina W.K.Yuen-Tsang and Sibin Wang,2008,Revitalization of social work in China:the significance of human agency in institutional transformation and structural change.in Angelina W.K.Yuen-Tsang and Sibin Wang,2008,China Journal of Social Work(《中国社会工作期刊》)Volume 1 Number 1 April,Routledge Tayloy and Francis Group,USA .Interest Compensation for Disadvantaged Groups and the Building of a Harmonious Society, in Social Sciences in China,vol.xxvlll,No.3,Autumn 2007The Age of Social Policy and Governmental Capacity-building in Social Policy ,in Social Sciences in China,Winter 2004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Seeking Help and Offering Help in the Chinese Society:Institutional and Cultural Perspectives,in Social Work in China. A Snapshot of Critical Issues and Emerging Ideas. Edited by A.KA TAK TSANG,2004On the Politics and Participation in the Development of Urban Communities in China,Social Sciences in China,Summer 2002

村民自治研究论文

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创造了一系列具有重大意义的改革形式,实行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就是其中之一。实践表明,村民自治制度顺应了时代进步和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愿望,代表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人权事业的发展方向,促进了农村的政治稳定、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本文通过对村民自治制度性质功能、组织结构、运行机制、作用效果等的探讨,揭示了这一改革形式理论与实践价值,回答了现实中提出的一系列问题,对进一步搞好这一制度建设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原则思路。 中国的改革开放事业自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起,已有20年。农村是全面改革…… 居委会制度是随着社会主义政权的建立而建立起来的。在过去的五十多年中,居委会作为我国城市基层组织对解决城市居民的生活困难起来很大的作用,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它又不自觉地充当了基层政权管理城市基层的派出机构,丧失了它应当具有的“自治”的特点。笔者通过介绍上海市万景园小区的个案引出我国目前城市小区的居委会制度中存在的“自治程度不高”这个普遍问题,并通过这个具体的事实找出我国居委会制度中存在的“自治程度不高”问题的根源,即城市群众自治组织受到了基层政权的控制失去了其应当具有的“自治性。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在序言部分,通过个案的实证分析研究我国的大背景下城市居民区的现状以及城市基层群众自治实践;第一章的主要内容是对基本的概念做出说明,并回顾我国建国以来的三个历史时期中的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功能,以期对我国的城市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有一个历史性的把握;第二章的主要内容是对我国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整理,对居民委员会制度中的法律关系进行梳理并进行法律分析;第三章的主要内容是介绍四条途径完善我国的城市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这四条途径包括立法的道路途径、行政途径和司法途径以及社会途径;结语部分的内容是概括我国城市基层群众自治的现状,... 希望采纳我的,谢谢

论文参考题目: 1、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进一步完善中央与地方关系研究2、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进一步扩大政治参与研究3、对行政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的思考4、进一步完善现在选举制度研究5、村民自治研究6、进一步改革行政监督体制研究7、行政公开化研究8、行政信息化研究9、行政改革动力系统研究10、浅议如何改革我国公务员的监督系统11、对国家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探析12、浅议知识经济时代公务员能力与素质的提升途径13、试论国家公务员的激励机制14、对强化公务员勤政廉政建设的思考15、知识经济时代行政领导者创新能力的培养与开发 16、浅议经济全球化条件下我国反腐败斗争的新思路17、加强财政工作廉政建设的对策19、行政职权滥用的危害与防范措施20、对当前地方政府绩效评估的价值取向分析21、如何强化地方政府行政管理过程中的制度创新22、论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政府经济调控模式的转变23、对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转变的思考24、试析行政权力与政府效能25、我国村级管理的现状及发展趋势26、西部大开发中小城镇建设的政府管理 27、WTO的透明度原则与我国行政公开制度改革28、电子政府建设的标准化参考模式初探29、政府信息化给政府管理带来的机遇、挑战及对策30、制约政府网络化建设的主要因素及对策

村民自治相关问题分析论文答辩

论文答辩老师一般会提的问题,因为学校不同,老师不同,问题也会不同,以下问题参考:(1)辨别论文真伪,检查是否为答辩人独立撰写的问题;(2)测试答辩人掌握知识深度和广度的问题;(3)论文中没有叙述清楚,但对于本课题来讲尤为重要的问题;(4)关于论文中出现的错误观点的问题;(5)课题有关背景和发展现状的问题;(6)课题的前景和发展问题;(7)有关论文中独特的创造性观点的问题;(8)与课题相关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的问题;(9)与课题相关的扩展性问题。1、自己为什么选择这个课题?2、研究这个课题的意义和目的是什么?3、全文的基本框架、基本结构是如何安排的?4、全文的各部分之间逻辑关系如何?5、在研究本课题的过程中,发现了那些不同见解?对这些不同的意见,自己是怎样逐步认识的?又是如何处理的?6、论文虽未论及,但与其较密切相关的问题还有哪些?7、还有哪些问题自己还没有搞清楚,在论文中论述得不够透彻?8、写作论文时立论的主要依据是什么?有的老师会提问论文中的一些专业术语,自己一定要弄懂论文中的一些专业术语。答辩的基本流程:一、自我介绍 自我介绍作为答辩的开场白,包括姓名、学号、专业。介绍时要举止大方、态度从容、面带微笑,礼貌得体的介绍自己,争取给答辩小组一个良好的印象。好的开端就意味着成功了一半。二、提问与答辩 答辩教师的提问安排在答辩人自述之后,是答辩中相对灵活的环节,有问有答,是一个相互交流的过程。一般为3个问题,采用由浅入深的顺序提问,采取答辩人当场作答的方式。 答辩教师提问的范围在论文所涉及的领域内,一般不会出现离题的情况。提问的重点放在论文的核心部分,通常会让答辩人对关键问题作详细、展开性论述,深入阐明。答辩教师也会让答辩人解释清楚自述中未讲明白的地方。论文中没有提到的漏洞,也是答辩小组经常会问到的部分。再有就是论文中明显的错误,这可能是由于答辩人比较紧张而导致口误,也可能是答辩人从未意识到,如果遇到这种状况,不要紧张,保持镇静,认真考虑后再回答。还有一种判断类的题目,即答辩教师故意以错误的观点提问,这就需要答辩人头脑始终保持清醒,精神高度集中,正确作答。 仔细聆听答辩教师的问题,然后经过缜密的思考,组织好语言。回答问题时要求条理清晰、符合逻辑、完整全面、重点突出。如果没有听清楚问题,请答辩教师再重复一遍,态度诚恳,有礼貌。 当有问题确实不会回答时,也不要着急,可以请答辩教师给予提示。答辩教师会对答辩人改变提问策略,采用启发式的引导式的问题,降低问题难度。 出现可能有争议的观点,答辩人可以与答辩教师展开讨论,但要特别注意礼貌。答辩本身是非常严肃的事情,切不可与答辩教师争吵,辩论应以文明的方式进行。三、致谢感谢在毕业设计论文方面给予帮助的人们并且要礼貌地感谢答辩教师。答辩注意事项(1)克服紧张、不安、焦躁的情绪,自信自己一定可以顺利通过答辩。(2)注意自身修养,有礼有节。无论是听答辩教师提出问题,还是回答问题都要做到礼貌应对。(3)听明白题意,抓住问题的主旨,弄清答辩教师出题的目的和意图,充分理解问题的根本所在,再作答,以免答非所问的现象。(4)若对某一个问题确实没有搞清楚,要谦虚向教师请教。尽量争取教师的提示,巧妙应对。用积极的态度面对遇到的困难,努力思考做答,不应自暴自弃。(5)答辩时语速要快慢适中,不能过快或过慢。过快会让答辩小组成员难以听清楚,过慢会让答辩教师感觉答辩人对这个问题不熟悉。(6)对没有把握的观点和看法,不要在答辩中提及。(7)不论是自述,还是回答问题,都要注意掌握分寸。强调重点,略述枝节;研究深入的地方多讲,研究不够深入的地方最好避开不讲或少讲。(8)通常提问会依据先浅后深、先易后难的顺序。(9)答辩人的答题时间一般会限制在一定的时间内,除非答辩教师特别强调要求展开论述,都不必要展开过细。直接回答主要内容和中心思想,去掉旁枝细节,简单干脆,切中要害。四、答辩常见问题在答辩时,一般是几位相关专业的老师根据学生的设计实体和论文提出一些问题,同时听取学生个人阐述,以了解学生毕业设计的真实性和对设计的熟悉性;考察学生的应变能力和知识面的宽窄;听取学生对课题发展前景的认识

技巧—:依据学术方向进行选题。论文写作的价值,关键在于能够解决特定行业的特定问题,特别是在学术方面的论文更是如此。因此,论文选择和提炼标题的技巧之一,就是依据学术价值进行选择提炼。技巧二:依据兴趣爱好进行选题。论文选择和提炼标题的技巧之二,就是从作者的爱好和兴趣出发,只有选题符合作者兴趣和爱好,作者平日所积累的资料才能得以发挥效用,语言应用等方面也才能熟能生巧。技巧三:依据掌握的文献资料进行选题。文献资料是支撑、充实论文的基础,同时更能体现论文所研究的方向和观点,因而,作者从现有文献资料出发,进行选题和提炼标题,即成为第三大技巧。技巧四:从小从专进行选题。所谓从小从专,即是指软文撰稿者在进行选则和提炼标题时,要从专业出发,从小处入手进行突破,切记全而不专,大而空洞。1、摘要中应排除本学科领域已成为常识的内容;切忌把应在引言中出现的内容写入摘要;一般也不要对论文内容作诠释和评论(尤其是自我评价)。2、不得简单重复题名中已有的信息。比如一篇文章的题名是《几种中国兰种子试管培养根状茎发生的研究》,摘要的开头就不要再写:“为了……,对几种中国兰种子试管培养根状茎的发生进行了研究”。3、结构严谨,表达简明,语义确切。摘要先写什么,后写什么,要按逻辑顺序来安排。句子之间要上下连贯,互相呼应。摘要慎用长句,句型应力求简单。每句话要表意明白,无空泛、笼统、含混之词,但摘要毕竟是一篇完整的短文,电报式的写法亦不足取。摘要不分段。4、用第三人称。建议采用“对……进行了研究”、“报告了……现状”、“进行了……调查”等记述方法标明一次文献的性质和文献主题,不必使用“本文”、“作者”等作为主语。5、要使用规范化的名词术语,不用非公知公用的符号和术语。新术语或尚无合适汉文术语的,可用原文或译出后加括号注明原文。6、除了实在无法变通以外,一般不用数学公式和化学结构式,不出现插图、表格。7、不用引文,除非该文献证实或否定了他人已出版的著作。8、缩略语、略称、代号,除了相邻专业的读者也能清楚理解的以外,在首次出现时必须加以说明。科技论文写作时应注意的其他事项,如采用法定计量单位、正确使用语言文字和标点符号等,也同样适用于摘要的编写。摘要编写中的主要问题有:要素不全,或缺目的,或缺方法;出现引文,无独立性与自明性;繁简失当。9.论文结构要清晰,重点突出自己的思想和内容,不要把别人的工作和自己的工作混淆在一起,一定要有自己的东西在里面。10.严格按照硕士论文书写规范进行论文撰写。论文的整体风格,编排要整洁清爽。

论文答辩自述尊敬的各位老师:下午好!(鞠躬)我叫xxx,是山东微山湖地区的一个农村自考生,我参加了贵校法律本科段的自学考试。今天,我怀着激动的心情,终于第一次来到梦寐以求的南京大学进行论文答辩,接受各位老师对我的指导和考核,感谢南京大学给了我这个求学进取的机会。我的毕业论文题目是《浅谈我国农民环境权的法律保护》,论文是在xxx导师的悉心指点下完成的,在这里,我向我的导师表示深深的谢意,(鞠躬)向参加我的论文答辩的各位辛勤老师表示衷心的感谢。(鞠躬)下面我把这篇论文的基本内容向各位老师汇报如下:近几年,农村的环境遭到前所未有的污染和破坏,农民的环境权益受到严重侵害,农民的生命健康受到极大威胁,其生存权面临严峻的挑战。因此萌发了我写作的意图。本文试从农民环境权的提出、概念及现实中对农民环境权益的侵害等方面作简要的分析,以期对农村环境污染进行预防和治理,切实保护农民生存权、环境权。论文共分为六大部分。即:第一部分,环境权与农民环境权概述。第二部分,农民环境权益受侵害的现状,(一)环境污染转移到农村。1.环境污染;2.一些排污企业在农村进行“二次污染”。 3.农村乡镇企业、地方政府的急功近利,过度开发自然资源,对生态环境的污染破坏日益严重。(二)农村自身的环境污染。1.农业生产的污染。主要指过量滥用化肥、农药等造成的环境污染。2.农村生活的污染。主要指村镇等农村聚居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因缺乏规划和环境管理滞后造成的生活污染。3.农村养殖污染。(三)农村环境不断恶化,农民的生存权、环境权受到极大挑战。(四)农民环境权维权的现状,长期以来,农民的环境权益被忽视,得不到有效的保护。1.一方面,政府在农村环境侵权救济中严重缺位。2.另一方面,农民维权意识薄弱,不懂得应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3.再者,环境侵权的责任认定十分困难,使农民环境权不易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救济。第三部分,农民环境权保护的法律意义,1.保障农民环境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农民人权、公民权的基本要求。2.保障农民环境权是保障农民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需要。3.保障农民环境权是保障农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4.保障农民环境权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5.保障农民环境权是实现环境公平的需要。第四部分,农民环境权保护的政府责任角色定位,政府在对农村环境治理和农民环境权益的保护中,应该积极作为、依法作为,政府应扮演重要的角色。1.立法、司法部门:(1)应当把农民环境权纳入宪法中保护。(2)赋予农民参与环境决策的权利,让农民参与到农村环境治理的事项中去。(3)增加环境公益诉讼。另外,要建立专门的农村法律援助机构,为农民实现环境维权提供必要的法律服务。2.执法部门:环保行政部门对破坏环境,侵害农民环境权的行为要加大惩罚力度。3.各级政府:要增加农村环保资金投入,加强对农村环境保护的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增加对农村环境保护的投入。第五部分,关于农民环境权学理的争议和探讨,(一)环境权在法律部门中是否应该提出或存在。两种观点:1.反对说。2.支持说。(二)有没有必要建立一套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持赞成的观点认为,环境侵权侵害的是不特定的公共利益,发生的容易是公害的群体事件,危害性大。因此赋予公民的诉讼权利,便于维护公共权益。反对者认为,我国现行诉讼制度完全可以保障公民的合法诉权,如果在法律中增加环境公益诉讼,他们担心这会造成滥用诉权的现象。第六部分结论,研究农民环境权的法律保护,不仅有助于完善环境权理论,而且对改善农民生态环境,保护农民环境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和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另外,本次论文的写作,使我受益匪浅。 xxx老师严谨求实的态度,踏踏实实的精神,一丝不苟的作风,深深地感染和激励着我。同时,我感悟到论文的写作过程是真正的学习提高的过程。由于本人能力有限,在论文的内容表述、论证上还存在不当之处,许多问题还有待进一步钻研和学习,借此答辩机会,诚请各位老师给予批评指正!谢谢!(鞠躬)

论文答辩通常会问到的问题有以下几类: 一是、你论文上的小标题中的某个最先在什么地方实行土地承包试点? 六是、法律适用包括哪些内容等等

  • 索引序列
  • 关于村民自治的论文题目
  • 村民自治的论文开题报告
  • 村民自治论文期刊
  • 村民自治研究论文
  • 村民自治相关问题分析论文答辩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