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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法学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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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法学论文范文

法律是一种不断完善的实践,虽然可能因其缺陷而失效,甚至根本失效,但它绝不是一种荒.唐的玩笑。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法律论文 范文 精选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析法律 文化 对新型法制化建设的影响

摘要: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法制建设越来越为学界与社会所重视。在探索如何在中国法制建设的道路存在多方面的观点与争论。法律具有民族特性,是民族的共同意识。发掘传统法律文化在现代法制建设中的意义,能有效地促进法制的完善与发展,形成具有特色的、完善的中华法系。

关键词:

传统;法律文化;法制建设

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背景和“依法治国”方针国策的指导下,中国的法制建设的重要性日益显现。但是,依法治国,从这个源于西方的治国理念传入我国并且应用到实践当中的成效来看,比起西方来说,我们不得不承认在此落后于西方的尴尬局面。著名的德国历史法学派法学家弗里德里希•卡尔•冯•萨维尼认为法律就像语言、风俗一样,具有“民族特性”,是“民族的共同意识”,“世世代代不可分割的有机联系”,它“随着民族的成长而成长”。中国新型法制建设面对着越加开放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西 方法 律文化的冲击和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应当如何取舍,何去何从?对此,我们不得不承认一个亊实,中国今天正在使用的一整套法律制度以及法律职业群体的分类,是几乎全部从西方发达国家借鉴和移植过来的。所以,它们基本上不属于我们传统法律文化的组成部分。法制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是源于西方的“舶来品”,而这与以封闭的小农经济、政治的专制统治和以家庭为中心的宗法关系为基础的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在某种程度上来说甚至是格格不入的。

一、从法律的起源和用途来看

在我国的传统法制文化中,法只是一种统治和刑罚的工具。自奴隶社会时期便有“天讨”、“天罚”的神权法思想出现;而司法也主要依靠于“鬼神”、“神兽”等,并且主要应用于宗教和政治、军事活动。我国古代法的基础是“礼”和“刑”,追求的是维护血缘统治关系和等级制度。①而这却令人民对法产生畏惧和排斥,甚至是厌恶。而并不像西方法律文化中的古希腊法和古罗马法,是奴隶制的商品经济关系下,契约式的人权和民主。

二、从法律的发展来看

在我国的传统法制文化中,儒家学派逐渐成为被统治者推崇、主导社会的思想体系,中华民族精神在本质上是“儒”的体现。②首先是受儒家推崇的“人治”传统。儒家主张具有贤德礼义理想主义下的人来统治整个国家,这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体现的便是权力大于法律和专制统治的长期延续。法律的正当性来自于统治者手中权力的赋予,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把法视为政治的一部分。而这种思想至今仍有深刻的影响,正是由于这种根深蒂固的潜在意识,把法看成是统治者手中的政治工具或者是打击报复的惩罚手段。从近现代中国的历史实践中我们可以看到,小到一个刑亊案件的法官因为民众的舆论和关注便匆匆给一个案件下结论,大到对权力、特定人物的盲目崇拜和对民主、宪政与分权排斥的思想。而在西方法律文化中,早在古希腊、古罗马时期就形成了早期的民主制度,出现了以亚里士多德、柏拉图为代表的主张民主与法治的学者;到近代,洛克、孟德斯鸠、卢梭等对现代世界法制建设影响巨大的“鼻祖”级的人物,均来自于西方。

其次是受儒家文化推崇的“礼”与“德”。

在西方法律文化中,官僚政治受法律调节,但在中国法律并不独立,法律从属于道德,为行政服务,也成为稳定社会秩序,巩固统治的制度。所谓“德礼为政教之本”③,法只是一种辅助的手段和教条式的工具,这导致长期以来法律不能得到人们的有效重视和信仰。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强调对礼义的追求,提倡纲常伦理。正如费正清先生在《美国与中国》所言,在以家庭为单位的重农主义的社会中,“人的价值并不像西方所认为的那样是每个人所固有的品质,而是需要从外界获得的。一个人的行为好坏主要应看它对社会福利、安定与是否有贡献来判断,个人本身也是不受赞扬的,因此中国所存在的一种政治传统即为家长式的控制。”④这种影响是巨大的。一方面,这导致“人情”、“等级”和“面子”成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重要因子。

而这对我国当今法制建设的影响,是极其不利的。近年来“打官司就是打关系”、“一纸司考不如有个叫李刚的爹”等一些言论从侧面体现出,我们的社会建立在一种错综复杂的关系网上,而在此当中,作为一个独立个体的地位和尊严所体现出的价值越发的小,心甘情愿也好被迫无奈也好,只有屈从和扎入这一张张类似等级制度的大网才能实现利益的最大化,从而进一步的导致在某些司法当中“以亊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一原则的陷落和法律本身公信力的下降。另一方面,在此基础上一旦少了等级和家庭的一定程度的约束,对社会规则的漠视就很可能导致侵权行为的发生,受侵害的客体既可能是公共利益也可能是私利,而这与法制建设中,人们对法律这种社会公共规则的敬畏和自觉的遵守的目标是截然相反的。

崇尚“以和为贵”、“天人合一”的儒家思想,这种基础下,造就了不管是在统治者还是人民,还是立法、司法中都存在的“无讼”的价值取向。再加上“重狱轻讼”的诉讼制度,这使得自古以来人民的权利意识淡薄。人民没有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利的意愿和倾向,当权利受到侵害时却向权力寻求救济(而这通常是非法的),或是干脆选择忍气吞声。目前我国当下“主流”的观点类似于“先中体西用,再逐步过渡到西体中用”的文化价值取向。但是新型法制建设的要求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要求显然是冲突激烈的,在“中体”思想的引领下依然是无法摆脱人治和人情关系的窠臼的,而这将是法制建设的致命伤。那么这是否意味着我们要全盘否定抛弃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呢?这显然是不行的。那么在新型法制化建设的浪潮中我们应当如何取舍,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实现自己的“华丽转身?”一是坚决破除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不利于进步的部分,弘扬吸收西方的先进法律精神。可以大胆的说,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大部分是不利于法制建设的,而造成这种问题的原因当然有方方面面,但在当今世界市场经济的大势下,这不仅是我国发展的要求,更是一种不可逆的趋势。

二是制度改革和完善。

制度的不完善更是为权力的滥用和腐败煽风点火。不能让“党”的头衔成为某些不法分子的“免罪金牌”和特权标志。对于作为执政党队伍,对其违法行为更应当透明的依法处置。”减少权对立法、司法的干预,重视宪法的地位,逐步建立违宪审查机制(宪法虽然是充满政治意识形态的产物,但是对于违反宪法的必须采取得到法律的制裁和追究,否则宪法将沦为一种形式主义的文字),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使得立法、司法、行政三者相互独立又互相牵制。不仅是立法、司法制度面,作为行政的执政党,也应当加强自身的建设。这是破除等级和特权势力风气的关键,使得法治得到真正保障的关键。三是文化大环境的建设和 教育 的改革。我国没有西方深厚的__宗教的传统,这正是一个很好的基础;所以,要培养大众对法律的信仰,把法律作为自己的“宗教信仰”,减少政治和意识形态在文化和教育中的影响,提高公民的权利意识,提倡多样化的文化,同时又要适当的运用中国传统法律道德的教化作用,把“无讼”最为发展的最终目标而不是过程。从文化教育入手,加强法制的教育,是一种广泛的必要的保障。

培根说过,“对于一切亊物,尤其是艰难的亊物,人们不应期望播种与收获同时进行,为了使它们逐渐成熟,必须有一个培育的过程。”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是不可能消失的,中国的法制化建设必然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但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的不仅是眼光和视野,更需要的是决心和毅力。我们必须站在整个人类发展的历史 经验 和当今时代发展的趋势下,既要大胆的吸收和借鉴西方先进的法律文明,又要理性的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进行取舍,真正从权力社会走向文明的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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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梦的生力军,必备的法律素养是其立足社会的核心条件。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法律方面论文,供大家参考。

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汽车消费贷款后,由借款人作为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因借款人不履行贷款合同给贷款人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该业务自1997年开办,在短时间内实现了蓬勃发展,并带动了机动车辆保险市场的繁荣。但是,由于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的保险期限较长,不仅客观上风险要在经营中逐步释放,而且随着保险事故的不断发生和理赔调查的日趋深入,该业务在管理上遗留的问题和导致的纠纷也越来越多。笔者将理论研究和业务实践相结合,就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业务中可能涉及的三类纠纷进行法律分析。

一、购车人发生欠款后、保险人赔付银行损失之前,银行或者保险人以银行名义起诉购车人、担保人的案件

当购车人发生欠款并构成保险事故后,银行有权选择依据贷款合同向购车人、担保人主张权利,也有权依据保险合同向保险人索赔。这种情况下,除非保险条款或合作协议中明确约定了保险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否则保险人没有权利要求银行先起诉购车人、担保人。同时,在没有赋予保险人先诉抗辩权的情况下,为防止银行在购车人发生欠款后滥用诉权,即便银行自愿选择起诉购车人、担保人,在未经与保险人协商一致时,该诉讼费一般是不属于保险赔偿范围的。

因此,银行和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后,首先应关注共同利益、从实际出发,对于购车人恶意欠款或无力还款、确已无法通过催收或协议处分抵押物等方式收回欠款,并且购车人或担保人具有可执行财产能够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尽快协商一致,由保险人承担诉讼等经费并以银行名义起诉购车人、担保人,以及尽早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二、银行起诉保险人的案件

银行起诉保险人的案件是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纠纷中最为常见的,争议焦点主要是保险人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实践中争议较大、较难处理的主要有以下二种类型:

(一)涉嫌的案件

涉嫌贷款的,一般是借款人、汽车经销商单独或串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提供虚假材料以虚构汽车买卖关系、同一车辆向多家银行贷款、非法提取贷款现金挪作他用等方式套取银行贷款。此类案件中,有的是购车人伪造、变造或收购、借用他人身份证购车,有的是提供虚假财产状况证明、虚增车价,有的则是虚拟购车主体、担保人或抵押财产等情况。因此,判断保险人是否应承担保险责任,应根据实际,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保险利益问题。《保险法》第12条规定了“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因此,对于涉嫌的业务,如果贷款人并未实施购车行为,保险人可根据新《保险法》第四十八条“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不得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的规定而拒绝赔偿。

2.银行审贷和投保人如实告知的义务。针对涉嫌的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业务,保险人通常基于《贷款通则》、《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和保险条款的约定,以银行疏于履行审贷义务、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作为不承担责任的抗辩理由。笔者认为,尽管《贷款通则》和《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等明确规定了银行的审贷义务是独立的,并且银行有审慎地进行资信调查的义务,条款中也通常约定了保险人在因被保险人过错导致贷款合同无效或被撤销时、在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时,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在实务中,仍然应该根据银行疏于审贷和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具体情形区别判断其法律后果。

如前所述,涉嫌的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的具体情形千差万别,但无论是空车套贷、虚增价款或者其他情形,其基本特征均是申请贷款的材料中存在虚假信息。既然存在虚假信息,则必然说明银行在审贷过程中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疏忽、投保人在投保过程中隐瞒了真实情况。

针对保险人关于银行审贷疏忽的抗辩,保险人不承担责任的条件应以银行的过错为限,不宜包括轻微的疏忽、更不应以虚假信息推定银行存在过错。特别是购车人收购、借用他人身份证件的情形,笔者认为应构成表见代理,贷款合同成立,保险人不能以银行未尽到资信调查义务或当事人之间没有一致意思表示为由而不承担保险责任。

针对保险人关于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抗辩,笔者认为尽管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对“最大诚信”的要求更高,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仍然应以“有限告知”为原则,同时应逐步确立书面询问的有限告知方式。在有限告知的前提下,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有权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此外,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中,由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分离的,被保险人是进行保险索赔的权利人,因此,投保人告知义务的履行以及对投保人有关情况的调查直接关系到被保险人权益的风险。

根据《保险法》规定,对投保人的选择和有关情况的调查是保险人的法定义务,其该义务的履行也关系到保险合同的履行,因此有人提出要通过双方协议将保险人的审查义务和银行的信贷资产审查结合在一起,或者以银行的资信审查代替保险人的承保审查。笔者认为,银行的资信调查和保险人的承保审查义务的法律依据不同,前者是依据《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后者是依据《保险法》,其侧重的专业重点亦有所不同,因此不能混为一谈或相互替代,相反,应分别予以强化。

(二)由于银行未履行作为被保险人的催收、危险程度增加的通知义务、未代投保人连续投保车辆险等而引发保险责任争议的案件

1.根据《贷款通则》第32条规定,“贷款人在短期贷款到期1个星期之前、中长期贷款到期1个月之前,应当向借款人发送还本付息通知单”,贷款人对逾期的贷款要及时发出催收通知单,做好逾期贷款本息的催收工作。保险条款通常约定被保险人有做好欠款的催收工作和催收记录的义务。

2.根据《保险法》关于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时应及时通知保险人的规定,保险条款通常也在被保险人义务中约定被保险人发现投保人有潜在的不还款风险或任何可能导致保险合同风险增加的情况,应通知保险人并协助减少或消除风险。

3.为避免投保人因贷款所购车辆自身发生事故损失而产生的不还款风险,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一般要求投保人一并投保贷款所购车辆的损失险、盗抢险等车辆保险,且保险条款通常约定投保人未按时续保上述车辆保险的,被保险人应代投保人投保。银行违反上述保险法规定或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义务,保险人有权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主张不承担赔偿责任或减小赔偿责任。

三、保险人赔付银行损失后,向购车人、担保人进行追偿的案件

保险人在履行了保险赔偿责任之后,有权向购车人、担保人进行追偿,但笔者认为该追偿不等同于保险代位求偿。保险代位求偿权,是“基于保险利益原则,为防止被保险人获得双重利益而公认的一种债权转移制度”,通常认为保险代位求偿权的实质是民法清偿代位制度在保险法领域的具体运用;该制度设立的目的是既不能让被保险人因投保而取得额外的利益,也不能让有过错的第三者逃避其在法律上的赔偿责任。

新《保险法》第60条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由此可见,保险代位求偿权是代位被保险人向第三人行使权利;因此有观点认为,由于保证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即是债务人,其是否还款、是否按约定履行义务直接决定了保险事故是否发生,与第三人没有直接关系,因此一般不存在第三人过错致使保险事故发生的情况,当然也不存在保险代位求偿权。笔者认为,这种观点就是没有区分保险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形,将保险人的追偿权等同于代位求偿权的错误认识。

(一)投保人因主观意愿而发生恶意违约

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承保的风险具有信用性,与投保人对债务履行的主观愿望具有一定的联系。对于保险人而言,其在依赖投保人的诚信态度的基础上为其信用承保,无法通过一般的询问和告知来了解投保人的主观世界,况且投保人的主观意愿随时可能发生变化。因此,一旦因投保人主观恶意造成保险事故发生,即出现了保险人承保的不确定性危险的必然发生,保险人得为该射幸率的发生而给付保险金,并将因为缺乏第三方责任因素而不享有代位求偿权。但是,保险人不享有对第三方的代位求偿权,并不等于其不能向投保人(债务人)或担保人追偿;保险人在向被保险人履行了保险赔偿责任之后,被保险人对投保人不再享有赔偿金额范围内的债权,该债权及相应的担保权一并转移至保险人,实务中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也会就权益转让问题签署权益转让书。

(二)因受第三方侵害影响履约能力而发生善意违约

投保人因第三方的侵权或合同违约行为而遭受侵害,降低或损害了投保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能力,造成保险事故发生,一般称为善意违约。这种情况下,由于投保人最终可以从第三方获得损失的救济,而保险代位权的本质是“一个为了防止被保险人获得超过全额补偿,有利于承保人或保险人的原则”(语出1883年Castellainv.Preston案中的布莱特法官),故笔者认为此时保险人既可以向投保人(债务人)、担保人追偿,也可以行使代位求偿权向有责任的第三人追偿。

(三)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而发生违约

除了主观因素以外,某些客观上的事件,例如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等以及战争、武装冲突等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的不可抗力以及非因当事人故意或过失而偶然发生的意外事件,也可能导致投保人(债务人)不履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清偿责任。对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导致的保险事故,保险合同从保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利益的角度出发,立足于减轻并合理分配风险,一般约定为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且不向投保人追偿。同时,此类情形下因无特定第三方的过错,亦不存在保险人代位求偿权。

一、法律文化的内涵

自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随着我国文化理论的发展,“法律文化”从西方引入我国,开始引起我国法理学、比较法学和法律史学领域学者的关注,“颇有言必称法律文化之势”。但由于学界对法律文化的内涵缺乏明确的界定和深入的研究,使得法律文化现在仍未形成系统的理论,更遑论一门独立的学科。“法律文化”的概念最早是由美国学者劳伦斯•弗里德曼在《法律文化与社会发展》一文中提出的,指的是“与法律体系密切关联的价值与态度,这种价值与态度决定法律体系在整个社会文化中的地位”。而法念法律文化与社会发展》一文中最先英国法学家科特雷尔则认为“法律文化”仅适用于观察法律与文化一体化的初民社会和小型社区以及特定职业人群的法律观念,与“法律意识形态”等同。也有学者把法律文化视为法律传统或作为一种法律解释方法。概括而言,法律文化是指植根于一个民族或国家长期共同生活的历史文化过程中公认的、稳定的法律价值、观念以及学说的统称,是人们进行法律活动的行为模式和指导规范。

二、当前我国法律文化研究现状与问题

首先,我国法律文化侧重与其他法学学科结合来研究某一问题,而缺少对宏观理论的研究。从我国近几年的研究成果来看,我国当前研究法律文化,主要集中在:(1)与法制史结合来研究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包括礼法、无讼、自然法、律等,这部分研究占绝大部分;(2)与比较法结合来研究法律文化;(3)进行地方性研究,来研究少数民族如藏族、彝族、瑶族等的法律文化。而对法律文化本身的理论基础、体系的研究却明显不足。其次,法律文化没有厘清与一些学科尤其是法学学科的关系,从而影响了自身学科的发展。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学科交叉越来越明显,也越来越重要。这种跨学科的发展前提是相应学科之间的合作关系,而非简单的包含关系。而且我国法律文化的跨学科研究仅着眼于法社会学和法制史,对于其他学科不够重视。而当前世界中关于法与数据、数字时代、工程学、戏剧、数学、人工智能的研究已经变成一种新的发展趋势。最后,对我国法律文化的现代化路径这一理论基础问题,我国学者存在认识偏差。不少学者认为打破法律文化区分的制度性法律文化与观念性法律文化这种二元结构并进行整合,使观念性法律文化向制度性转变,是我国法律现代化的路径。然而,深入分析后我们可以发现这种观念背后体系的是一种法律的一元观,即“趋向于附和占据支配地位的依照法律治理国家的观点”,是“现代科学主义驱动下型构而成的以立法统合整个法律定义”,是“唯法律的”、“现代性的”、“宏大叙事型的”。但就转型期的我国现代化进程而言,我们更多的恰恰是对“现代性”的反思,更关注的是“后现代的”“地方性知识”这样多元格局的存在。我们的出发点不再是看“冲突”,而是看“存在”,不再是进行统一的“整合”,而是研究各自独立的前提下互动的融合来起作用,来满足转型的中国社会现实需要。

三、法律文化研究的理论基础——法律多元主义

马克•维恩•霍克在第23届世界法哲学大会的基调报告中曾讨论了欧洲统合过程中法文化的统一性和多样性,指出在全球化背景下,由于“在不同地域文化传统相互影响愈益强烈的过程中,强势的文化传统往往处于支配地位,并且时常会驱逐、消磨在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处于相对弱势的文化传统中的某些要素”,因此努力保护本地区部分的传统和经济,“提升后发国家的法律地位”,建立国家法和国家内部多元的、部分社会的法规范、以及欧盟法的三元法律构造这一多元体制至关重要。事实上,这种法律文化的多元化正如我们前文所述,是现代社会下,法律文化发展的必然选择。这种法律文化多元主义正是我国研究法律文化的理论基础。提倡法律文化多元主义的学者中,最有影响的一位是日本的千叶正士。其理论的核心观点就是对于作为国家法的正式法与非正式法之间具有复杂的交互关系,应当将包涵多元价值、理念的法前提予以概念化,并运用构成多元法体制的各种概念进行分析。千叶正士针对亚洲不同地域多元法体制下的国家法和移植法、固有法,进行法人类学、法社会学、以及法哲学上的分析论证,提出了法文化上的独创概念——“法文化的操作性定义”。其多元法体制的法文化理论内核可以概况为是三种二元区分下二项对立,具体是指“正式法•非正式法”,“移植法•固有法”,“法规则•法前提”这三方面的二项对立。

云南法学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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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学位论文规范

云南大学的研究生需要发表论文,以多种的资料信息来证明自己的学术研究。

SCI,全称是Science Citation Index,即科学引文索引。它收录的期刊都是档次较高的学术刊物。硕士研究生毕业一般不会有这么高的要求,最多也就是说,毕业前只需要在国内期刊发表一篇论文即可(等级按学校和专业不同略有不同)。这个要求往往只针对报送的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可能会要求发SCI检索的论文。但是也有的高校要求发EI检索即可,甚至有的高校博士研究生连EI都不要求

1、封面封面应包括论文题目(包括中、英文,英文题目置于中文题目之下)、作者姓名、学科专业、指导教师、分类号、密级、学号等内容;论文封面采用全校统一格式, 硕士学位论文封面为浅黄色皮纹什"论文封面必须填写分类号,分类号使用《中国图书资料分类法》的分类号;学位论文须在封面上规定的栏内注明相应的密级,密级可分为:公开、内部、秘密、机密、绝密及:学科专业的名称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原国家教委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填写,一般为二级学科。封面的具体内容及格式参见附件1。2、声明声明位于论文首页,包括“论文独创性声明及使用授权” 。3、中文摘要和关键词中文摘要约600字左右,论文摘要一般包括:研究工作的目的和重要性,完成的工作(研究内容各过程的概括性叙述),获得的主要结论。学位论文摘要应突出论文的新见解或论文内容中的创造性成果。“中文摘要”标题使用小三号黑体字,内容部分使用小四号宋体字,字间距为标准,行间距为1.5倍行中。关键词的数量一般为3~5个,每个关键词的字数一般不超过5个;关键词要能体现论文的主要内容,词组符合学术规范;关键词应另起一行,排在摘要的下方,多个关键词之间用分号隔开。例如:关键词:资产重组;市场反应;实证研究4、英文摘要和关键词英文摘要内容要求与中文摘要一致。中文“摘要”的英文统一为“ Abstract ”,英文摘要统一用 Times New Roman 字体。英文关键词( Key words )要求与中文关键词对应,各英文关键词的第一个字母要求用大写,5、目录目录是论文的提纲,可以帮助读者查阅内容中对应的页号,页号从正文开始直至全文结束,正文之前的页号可用大写罗马数字标注。“目录”标题二字使用小三号黑体字,目录内容部分使用小四号宋体字,字间距为标准,行间距为1.5倍行距。6、正文正文是学位论文的主体,其写作内容可因研究课题性质而不同。论文正文文字要精练通顺,条理分明,文字、图表清晰整齐。学位论文需用A4纸打印,打印格式为宋体小四号字,字间距为标准,行间距为1.5倍行距。学位论文的页边距按以下标准设置:上边距(天头)为:3厘米;下边距(地脚)为:2.5厘米;左边距和右边距为:2.5厘米;装订线:1厘米;页眉:1.6厘米;页脚:1.5厘米。正文页眉偶数页可插入“

不好毕业。自2014年11月,云南省学位办对全省硕士生学位论文进行了大抽检,其抽检力度覆盖了我校所有硕士专业授权点。其中,对抽检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将进行严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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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罪的司法实务研究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课题组 《法学杂志》 2009 10 18 · 论金融罪的罪过形式 姜爱东 郭健 《法学杂志》 2009 11 6 · 论保险罪的着手 龙洋 《法学评论》 2009 5 95 · 罪中被害人的怀疑与错误 缑泽昆 《清华法学》 2009 5 263 · 刑法应设立单位贷款罪 卢勤忠 《政治与法律》 2009 1 279 · 试论罪的处分行为 杨柳 熊伟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2008 6 187 · 略论贷款罪的主体与主观方面 莫洪宪 周恒阳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2008 2 205 · 论票据罪司法认定中的疑难问题 龚振军 《政治与法律》 2008 12 332 · 金融罪在立法上的若干问题 杜江 《法学杂志》 2008 4 255 · 论金融罪适用中的三个问题 肖中华 《法学杂志》 2008 4 252 · 论金融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 付立庆 《法学杂志》 2008 4 326 · 伪造华南虎照片获取奖金是否构成罪 孙万怀 《法学》 2008 8 231 · 信用卡罪若干疑难问题研究 刘宪权 《政治与法律》 2008 10 617 · 从华南虎照案看罪中的受害者责任 车浩 《法学》 2008 9 580 · 金融罪“非法占有目的”的判断标准 王占洲 《政治与法律》 2008 6 411 · 信用证罪兜底条款的司法认定与完善 安文录 程兰兰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07 3 339 · 合同罪解析 范红旗 《政治与法律》 2007 4 404 · 我国刑法应以金融欺诈罪代替金融罪 徐澜波 《政治与法律》 2007 2 351 · 关于保险罪一般主体立法模式的思考 张利兆 《人民检察》 2007 8 334 · 保险罪疑难问题探析 钱小平 魏昌东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2006 3 213 · 金融罪的罪数探讨 张明楷 《东方法学》 2006 1 552 · 刑法学罪与诉讼欺诈 《中国法律年鉴》 2006 1 24 · 票据罪若干问题研究 于改之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2006 6 366 · 中德金融罪比较研究——以行为模式和主观要素为视角 吴玉梅 杨小强 《环球法律评论》 2006 6 473 · 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罪刑事司法认定的差异 张金海 《人民检察》 2006 15 311 · 以罪立案侦查的案件能否以侵占罪批捕、起诉 杨波 陈新生 张谦元 卢永红 夏纪红 金石 李萍 《人民检察》 2006 13 511 · 关于增设信用卡罪单位犯罪主体的思考 张建 陈邑岭 《犯罪研究》 2006 2 487 · 集资罪的法理分析 王越飞 《河北法学》 2006 2 232 · 信用卡罪探析 肖乾利 《法学杂志》 2006 3 318 · 中德金融罪比较研究 吴玉梅 《法学杂志》 2006 3 291 仅供参考

1.1、摘要的词意摘要一词作为动词用是摘录要点,如摘要发表;作为名词用是摘录下来的要点,如谈话摘录、社论摘录。论文摘要是后者。1.2、论文摘要的作用论文摘要除随论文供读者检索、判断外,还可供二次文献转载或重新编摘提供信息和方便。1.3、论文摘要的写法《云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的投稿指南中写道:摘要应具有独立性和自明性,用第三人称叙述,阐明研究的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不应出现图表、冗长的数学公式和非公知公用的符号、缩写词语及参考文献号等,字数应在 200—300 为宜。《四川文理学院学报》(自然科学) 稿件格式规范中写道,摘要应以第三人称或无主语句表述(不要出现“本文介绍了”、“作者认为”、“笔者”等用词)。文字要求简明扼要,确切客观,具有独立性和自明性,不加任何诠释和评价性文字,也不应出现图表、冗长的数学公式和非公知公用的符号、缩略语。字数控制在 100—200 字以内。查阅各种杂志,如《云南大学学报》、《西南大学学报》、《湖南师范大学自然科学学报》、《吉首大学学报》、《四川文理学院学报》等刊物所刊登的所有文章,摘要中都没有出现“本文”、“作者”、“笔者”的字样,摘要的书写是很规范的。遗憾的是,有个别刊物把原作者文章的摘要前面生硬地加上“本文”二字,使原本写法规范的摘要变得不规范。

4. 《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的保障》,载《法学杂志》1995年第2期;5. 《直接言词原则与庭审方式改革》,载《中国法学》1995年第6期;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变革》,载《月旦法学》第14期(1996年6月版);7. 《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现状与发展趋势》,载《法学家》1996年第2期;8. 《国外规范律师辩护行为的立法与实践》,载《政治与法律》1996年第2期;9. 《起诉制度的重大变革》,载《中外法学》1996年第3期;10. 《集中审理与延期审理之研究》,载《两岸比较刑事诉讼法》,台湾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6年9月版;11. 《惩治贪污贿赂犯罪的诉讼问题研究》,载《第七届国际反贪污大会文集——反贪污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中文版)》,红旗出版社1996年9月版;12. 《更新律师执业观念,完善律师执业制度》,载《政治与法律》1996年第4期; 14. 《保障〈刑事诉讼法〉正确实施的重要举措——试议全国人大法工委等六部门〈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载《中国法律》1998年第2期;15. 《略论刑事简易审判程序中的若干问题》,载《法学杂志》1998年第3期;16. 《公诉审查制度研究》,载《政法论坛》1998年第3期;17. 《西方六国刑事诉讼制度》,载《法制日报》1998年4月25日;18. 《依法治国与刑事诉讼》,载《诉讼法论丛》(第2卷),法律出版社1998年11月版; 19. 《关于建立我国证据规则的思考》,《法商研究》1999年第3期;20. 《英国对沉默权的限制》,载《比较法研究》1999年6月版;21. 《沉默的权利》,载《南方周末》1999年7月30日、8月6日; 22. 《起诉效力与审判范围》,《诉讼法学新探》,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5月版;23. 《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载《政法论坛》2000年第6期;24. 《起诉效力与审判范围》,载《人民检察》2000年第7期;25. 《美最高法院重申“米兰达警告”》,载《检察日报》2000年7月13日第8版;26. 《如实陈述与抗拒从严》,载《广州日报》2000年8月;27. 《诉讼证明概念辨析》,载《检察日报》2000年8月31日第3版;28. 《提起公诉实施问题研究》,载《刑事诉讼法实施问题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5月版;29. 《略论我国证据制度的理论基础》,载《人民检察》2000年第11期;30. 《从起诉效力看刑事审判中的罪名变更》,载《诉讼法论丛》(第5卷),法律出版社2000年12月版; 31. 《司法鉴定及其规范运作》,载《刑事司法指南》(2001年第1辑),法律出版社2001年3月版;32. 《论诉讼证明的相对性》,载《中国法学》2001年第2期;33. 《规范我国司法鉴定的思考》,载《检察日报》2001年4月5日第3版;34. 《两大法系司法鉴定制度比较》,载《检察日报》2001年4月9日第3版;35. 《罪刑法定的程序价值》,载《检察日报》2001年5月8日第3版;36. 《为司法改革切脉》,载《检察日报》2001年6月5日第3版;37. 《诉讼证明:一个亟待重塑的概念》,载《证据学论坛》(第3卷),中国检察出版社2001年10月版;38. 《举证责任的承担》,载《检察日报》2001年11月29日第3版;39. 《主张责任与量刑建议的关系》,载《检察日报》2001年12月3日第3版;40. 《主张责任的实现》,载《检察日报》2001年12月6日第3版;41. 《关于举证规则》,载《检察日报》2001年12月10日第3版;42. 《举证责任的转移、倒置及免证》,载《检察日报》2001年12月17日第3版;43. 《控方应否承担通知证人出庭责任》,载《检察日报》2001年12月20日第3版;44. 《证明标准的若干问题》,载《检察日报》2001年12月24日第3版; 45. 《联合国刑事司法准则与中国刑事司法改革》,载《诉讼法学研究》(第1卷),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年1月版;46. 《个案监督与审判公正》,载《法律适用(国家法官学院学报)》2002年1月刊;47. 《查明 证明 判明》,载《检察日报》2002年1月10日第3版;48. 《被告人证明责任研究》,载《法学论坛》2002年第3期;49. 《个案监督研究——兼论人大审判监督的合理取向》,载《政法论坛》2002年第3期;50. 《刑事被告人证明责任研究》,载《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2年第4期;51. 《如何看待被告人有罪答辩——辩诉交易的一点启示》,载《政法论坛》2002年第6期;52. 《综合各种力量解决问题》,载《检察日报》2002年3月1日第3版;53. 《个案监督与审判公正》,载《公正与效率的法理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年4月版;54. 《困境与对策:律师在侦查阶段介入刑事诉讼现象分析》,载《司法公正与律师辩护》,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年5月版;55. 《论刑事证明的相对性》,载《司法公正与司法改革》,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年5月版;56. 《刑事证明责任的分配与转移》,载《诉讼法学研究》(第3卷),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年7月版;57. 《关于公诉制度的讨论》,载《司法改革报告:检察改革、检察理论与实践专家对话录》,法律出版社2002年7月版;58. 《论刑事证明的相对性》,载《诉讼法论丛》(第7卷),法律出版社2002年9月版;59. 《罪刑法定的程序性要素》,载《刑事法评论》(第11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9月版;60. 《证据法学三人谈(一)》,《证据学论坛》(第5卷),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年11月版;61. 《解析“辩诉交易”》,载《检察日报》2002年11月7日第3版;62. 《“证据展示”面面观》,载《检察日报》2002年11月21日第3版;63. 《如何看待公诉中的检察一体化》,载《检察日报》2002年11月21日第3版;64. 《如何看待被告人有罪答辩:辩诉交易的一点启示》,载《政法论坛》2002年12期; 65. 《中国刑事证据立法的基本理念》,载《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03年第1期;66. 《刑事证明主体新论——基于证明责任的分析》,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03年第1期;67. 《司法鉴定的基本属性与制度定位》,载《中国司法鉴定》2003年第4期;68. 《应审慎推进沉默权》,载《检察日报》2003年3月7日第3版;69. 《证据法学三人谈(二)》,载《证据学论坛》(第6卷),中国检察出版社2003年5月版;70. 《中国刑事司法的现代化图景——兼论联合国刑事司法准则的普遍性》,载《四川大学法律评论》(2002年卷),四川大学出版社2003年6月版;71. 《刑事犯罪的证明标准》,载《法学家眼中的中国法治》,中国方正出版社2003年10月版;72. 《人民才是法律监督的源头活水》,载《检察日报》2003年12月22日第3版; 73. 《证据法学三人谈(三)》,载《证据学论坛》(第7卷),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年1月版;74. 《中国刑事辩护的困境与出路》,载《“3R”视角下的律师法制建设——中美“律师辩护职能与司法公正”研讨会论文集》,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年4月版;75. 《从我国刑事法庭设置看刑事审判构造的完善》,载《法学研究》2004年第3期;76. 《行政许可法的出台对司法鉴定管理的影响》,载《中国司法鉴定》2004年第3期;77. 《“证据法的基础理论”笔谈》,载《法学研究》2004年第6期;78. 《检察官:司法品性和职业素养同等重要》,载《检察日报》2004年10月29日第1版;79. 《执正义权杖 护法制尊严》,载《检察日报》2004年11月7日第1版; 80. 《论我国侦查程序中检警关系的优化——以制度的功能分析为中心》,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5年第3期;81. 《规范司法鉴定程序之立法势在必行》,载《中国司法鉴定》2005年第4期;82. 《关于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改的若干思考》,载《人民检察》2005年第13期;83. 《再论诉讼模式转型与证明观念更新》,载《证据学论坛》(第10卷),中国检察出版社2005年10月版;84. 《建构诉讼证明标准是“乌托邦”吗》,载《检察日报》2005年11月29日第3版; 85. 《Seeing the improvement of the criminal trial structure from China’s criminal courtroom arrangements (tribunal design)》,载《Frontier of Law in China》2006?Volume1?Number2?April;86. 《无罪推定与举证责任问题》,载《山西检察》2006年第2期;87. 《论司法鉴定的诉讼程序立法》,载《中国司法鉴定》2006年第4期;88. 《论我国检察机关领导体制和职权的改革与完善》,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6年第5期;89. 《诉审关系论辩——兼论对诉审关系异化的程序性抑制》,载《环球法律评论》2006年第5期;90. 《检察机关没有理由不介入死刑程序》,载《检察日报》2006年4月6日第3版;91. 《公诉案件终有证据标准可资参考》,载《检察日报》2006年6月11日第3版;92. 《保持特色不断创新》,载《人民检察》2006年第12期;93. 《人民监督员制度立法刍议》,载《人民检察》2006年第15期;94. 《重构被追诉人主体性权利》,载《检察日报》2006年10月16日第3版; 95. 《〈刑事诉讼法〉再修改之展望》,载《中国法律》2007年10月号;96. 《被追诉人主体性权利构成论要》,载《金陵法律评论》2007年春季卷;97. 《我国非法证据排除的若干重要问题》,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7年第1期;98. 《论我国检察院组织法结构体系的立法完善》,载《人民检察》2007年第2期;99. 《迈向理性的刑事诉讼法学》,载《中国法学》2007年第2期;100. 《鉴定机构性质辨析》,载《中国司法鉴定》2007年第2期;101. 《刑事诉讼中“诉”之辨析》,载《人民检察》2007年第8期;102. 《无罪推定原则及其在中国的适用》,载《比较与借鉴——从各国经验看中国刑事诉讼改革路径》,法律出版社2007年4月版;103. 《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背景和热点难点问题》,载《人民检察(湖北版)》2007年第12期;104. 《点评“坚持合法性与合理性的统一”》,载《检察日报》2007年9月28日第1版;105. 《人物专访:刑事诉讼中如何实现权力和谐化》,载《检察日报》2007年10月11日第3版;106. 《刑事诉讼法再修改面临五大热点与难点问题》,载《法制日报》2007年10月14日第2版;107. 《以死刑案件为切入点建立程序制裁机制》,载《人民检察》2007年第23期; 108. 《刑事程序法治化的期待》,载《中国司法》2008年第1期;109. 《刑事程序中“诉”的功能思考》,载《刑事法前沿》(第4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1月版;110. 《西方司法证明科学的新发展》,载《证据科学》2008年第2期;111. 《行进中的中国刑事诉讼法学:关键词展开——2007年刑事诉讼法学研究述评》,载《中国法学》2008年第2期;112. 《优化侦查程序中的检警关系》,载《检察日报》2008年2月22日第3版;113. 《抓住刑事诉讼法再修改契机 推进我国刑事程序法治建设》,载《诉讼法学研究》2008年6月第13卷;114. 《媒体监督与审判公开》,载《法制资讯》2008年第4期;115. 《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与检察权的配置》,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8年第4期;116. 《论刑事诉讼中权力的和谐化》,载《人民检察》2008年第4期;117. 《陈光中:新中国刑事诉讼法学领军人》,载《中国审判》2008年第5期;118. 《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论要》,载《法学》2008年第6期;119. 《论刑事诉讼中权力的和谐化》,载《刑事诉讼法修改问题与前瞻》(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07年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3月版;120. 《对话:侦押分离,打开律师会见之门》,载《人民法院报》2008年6月29日第3版;121. 《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权的回顾与展望》,载《检察日报》2008年7月17日第3版;122. 《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载《东方财经》2008年11月;123. 《构建刑事和解的中国模式——以刑事谅解为基础》,载《政法论坛》2008年第6期;124. 《诉讼模式视角下的证明责任》,载《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8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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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相对应的,大学教师发论文最低也要发国家级的,中国科教创新导刊,还有时代教育,有些杂志就不收中小学的文章。大学学后关键是评什么,学校要求发什么级别的期刊。

主管:云南省教育厅主办:云南大学主编:卢云昆编辑出版:《云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编辑部国内发行:昆明市邮政局 代号:64-85国外发行:中国国际图书贸易总公司(北京399信箱)代号:BM 1860出版日期:单月18日开本:标准16开页码:96页国内统一刊号:CN53-1176/C国际标准刊号:ISSN1671-7511地址:昆明市翠湖北路2号云南大学文津楼A区三楼邮政编码:650091定价:RMB10.00元 在哲学社会科学日益繁荣、日渐受到重视之际,《云南大学学报》(社科版)*于2002年8月创刊,施惟达教授任主编,卢云昆教授任副主编,林艺副编审任编辑部主任。《学报》以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开拓学术视野,弘扬人文和科学精神,为培养优秀的学术人才、促进高校学术研究的繁荣为办刊宗旨,强调研究的学术性、科学性和前沿性,坚持高质量、高品位的办刊方针。《学报》所设“哲学与文化”为本刊特色栏目,刊登精品文章,注重理论创新;“经济学探索”关注社会经济动态,探讨经济热点问题。此外,本刊还设有“文学研究”、“社会学研究”、“学术评论”、“书评”等栏目。《学报》为双月刊,逢双月28号出刊,当前为96个页码。吴松校长专门撰写了“发刊词”,警言新创办的《学报》“若能以张扬学术良知、播布学术正义、塑造学术人格为已任,着力营造良好学术氛围,注重学术品位,为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人文价值的高标,学问之人的成长和大学精神的塑造尽一份力,出一份力,则善莫大焉。”《云南大学学报》(社科版)的创办,还得到了许多著名专家学者的支持和关心。耄耋之年的启功先生专门为《学报》题写了刊名,费孝通、雷洁琼、季羡林、任继愈、于光远、蒋学模等老一辈学者题辞祝贺,创刊号上刊登了汤一介、陈嘉映、张汝伦、邓伟志等知名学者的论文。2002年8月20日下午,《学报》在云南大学图书馆隆重召开了创刊座谈会。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局、省社会科学院、省社会科学联合会以及省内部分高校的领导、专家学者,省内各兄弟刊物负责人等到会。与会来宾对《学报》的创刊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对学报的发展提出了殷切的期望和宝贵的意见。继创刊座谈会之后,2002年12月15日学报编辑部在北京大学英杰国际学术交流中心召开了在京专家学者座谈会,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参加了座谈会,云南大学校长吴松教授主持会议,施惟达主编介绍了《学报》的办刊情况。各位专家学者纷纷表示《学报》刊登的文章都有较高的学术质量,包容量大,同时对《学报》如何突出刊物特色、如何使栏目设置更加合理等方面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创刊当年,《学报》出版了三期刊物,作者均为全国各学科的领军人物。共刊登了29篇论文,文章涉及哲学、文化、经济、历史、社会学、文学、美学等学科,对各学科领域中较深层次的问题,学者们进行了探讨研究。29篇文章中有14篇17次在不同学术期刊上引起反响,反响率达到58.62%。2003年3月15日,学报编辑部在复旦大学逸夫科技楼内举办了“在沪专家学者座谈会”,为进一步办好学报征询专家的意见和建意。复旦大学、上海社会科学院、上海师范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大学等单位的知名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会议由云南大学党委副书记武建国教授主持,施惟达主编向与会专家和学者介绍了刊物的基本情况。到会专家学者们对2002年出版的刊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指出《学报》总体设计朴实、大方、厚重,所刊文章学术质量高,能反映学科前沿问题,是一份学术品位较高的综合理论刊物。同时,对《学报》之不足,学者们也予以了中肯的建议。为庆祝云南大学建校80周年,2003年《学报》第2期特设“校庆80周年专稿”栏目,云大高发元书记及吴松校长为栏目撰写了专稿,高发元书记的文章是“风雨耕耘立宏业”,吴松校长的文章是“以人为本学术兴校弘扬传统再铸辉煌”,这两篇文章全面总结了云南大学80年的办学历程,提出了新世纪的奋斗目标,使学校全体师生倍受鼓舞,在广大校友中引起良好反响。在两年多的办刊工作中,编辑部全体人员兢兢业业,认真遵守编辑规范,不断提高办刊水平。《学报》依照《社会科学期刊质量标准(试行)规定》达到了执行评优标准,于2003年7月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务院新闻办审核备案,荣获由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编辑委员会和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共同颁发的《中国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收录证书》和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编辑委员会和中国科学文献计量研究中心颁发的《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CDJCED)刊源证书》,同年10月又获得《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CAJ-CD)规范执行优秀期刊》荣誉证书。2004年9月,由资美编云南艺术学院学报副主编张建荣副教授设计的学报封面获第五届中国大学出版协会颁发的装帧“艺术设计金奖”。另外,《学报》的英文翻译由有着深厚功底和丰富经验的云南师范大学何昌邑教授担当,保证了英文翻译的较高水准。截止到2004年10月为止,《学报》共出刊14期,编发文章158篇,先后刊登了国内诸多知名学者和学术界新锐的论文,这些文章产生了广泛的影响,《新华文摘》、《中国社科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中心都对学报给予了极大的关注,文摘或复印率保持较高水准,其中2003年第4期《学报》最具代表性,该期共刊登了11篇文章,达到了100%的反响效果,《学报》已逐渐显露出其在学术界的影响力。编辑部常常收到读者的电话,要求订阅或购买刊物。为扩大发行量,编辑部于2003年7月与昆明市邮政局签订了国内邮发协议,代码为64-85,《学报》还与中国国际图书贸易总公司签订了国际发行协议,代号为BM1860。《云南大学学报》(社科版)为云南省乃至全国的哲学社会科学建起又一个学术舞台,开启了又一扇学术窗口。虽然创刊至今还不足三年,在事业上才刚刚起步,与兄弟刊物相比,还有许多经验要学习借鉴。相信在学校的领导和专家学者的关心支持下,在编辑部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云南大学学报》(社科版)会创造出更加光辉的业绩。 2003年10月,获得《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CAJ-CD)规范执行优秀期刊》荣誉证书。 2004年9月,学报封面获第五届中国大学出版协会颁发的装帧“艺术设计金奖”。2006年10月31日,学报荣获云南省第二届期刊评选优秀提名奖;“哲学与文化”栏目荣获优秀栏目奖。2007年12月,学报获云南省报刊出版质量评比A类期刊。

国内核心期刊:排序号刊名齐鲁学刊68天津师范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69湖北社会科学70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71上海师范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72深圳大学学报. 人文社会科学版73广西社会科学74暨南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75华南师范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76安徽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77首都师范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78湘潭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79河南社会科学80湖南社会科学81学术探索82探索与争鸣83杭州师范学院学报. 社会科学版(改名为:杭州师范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84烟台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85江苏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86湖北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87东南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88高校理论战线89同济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90山西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91福建师范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92苏州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93河北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94武汉理工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95重庆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96山西师大学报. 社会科学版97河北师范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98云南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99北方论丛100云南社会科学101社会科学家102华中科技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103四川师范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104湖南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105广西师范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106上海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107湖南科技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108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09江淮论坛110北京社会科学111前沿112南昌大学学报. 人文社会科学版113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114内蒙古大学学报. 人文社会科学版(改名为:内蒙古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115中国地质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116扬州大学学报. 人文社会科学版117宁夏社会科学118徐州师范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119内蒙古社会科学120东北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121山东师范大学学报. 人文社会科学版B(除B9)哲学类核心期刊表 1哲学研究2心理学报3心理科学4哲学动态5世界哲学6心理科学进展7中国哲学史8道德与文明9心理发展与教育10现代哲学11孔子研究12周易研究13伦理学研究C(除C95)社会科学总论(除民族学)C8统计学1统计研究2数理统计与管理3中国统计4统计与决策C91社会学 1社会学研究2社会3妇女研究论丛4青年研究C92人口学1人口研究2中国人口科学3人口与经济4人口学刊5市场与人口分析(改名为:人口与发展)C93管理学1管理科学学报2中国管理科学3管理工程学报4领导科学C96人才学 1中国人才D(含A,除D9)政治学(含马列)D1,3,5,7,8国际政治1世界经济与政治2现代国际关系3欧洲研究4国际问题研究5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6美国研究7国际论坛8当代亚太9国际观察10俄罗斯中亚东欧研究11国外理论动态12国际政治研究13当代世界社会主义问题14世界知识15外交评论16当代世界17日本学刊18西亚非洲19太平洋学报20俄罗斯研究D0,2,4,6,A中国政治1中国行政管理2政治学研究3求是4马克思主义与现实5教学与研究6国家行政学院学报7马克思主义研究8社会主义研究9半月谈10上海行政学院学报11理论前沿12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13了望14科学社会主义15中共党史研究16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17毛泽东思想研究18思想理论教育导刊19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1新视野22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3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4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5理论探讨26党的文献27理论与改革28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9长白学刊30求实31理论探索32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33理论月刊34前线35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36思想教育研究37湖北行政学院学报38党建研究39行政论坛40理论学刊41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42人民论坛43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44中国青年研究45理论导刊46南京政治学院学报47红旗文稿D9法律1法学研究2中国法学3法学4法商研究5政法论坛6现代法学7中外法学8法学评论9法律科学10法制与社会发展11法学家12比较法研究13环球法律评论14当代法学15法学论坛16政治与法律17河北法学18法学杂志19法律适用20行政法学研究21中国刑事法杂志22人民司法23华东政法学院学报(改名为: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4人民检察25知识产权26中国法医学杂志27中国司法鉴定F综合性经济科学1经济研究2经济学动态3经济学家4经济科学5经济评论6南开经济研究7当代经济科学8当代经济研究9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10经济纵横11山西财经大学学报12经济问题13现代财经14上海财经大学学报15经济经纬16贵州财经学院学报1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报18江西财经大学学报19河北经贸大学学报20云南财贸学院学报(改名为:云南财经大学学报)F0/2(除F23,F27)经济学(除会计,企业经济)F1(除F12)世界经济1世界经济2经济社会体制比较3外国经济与管理4世界经济研究5国际经济评论6世界经济文汇7东北亚论坛8亚太经济9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F0,F12,F2(除F23,F27)中国经济,经济计划与管理 1管理世界2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3地域研究与开发4改革5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6开发研究7上海经济研究8宏观经济研究9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10经济研究参考11生产力研究12城市问题13城市发展研究14中国经济史研究15资源科学16中国人力资源开发17经济体制改革18经济问题探索19资源,产业(改名为:资源与产业)20中国经济问题21南方经济22现代城市研究23消费经济24生态经济25经济数学26中国流通经济27开放导报28特区经济29现代经济探讨30宏观经济管理31运筹与管理32改革与战略33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34中国经贸导刊F23会计1会计研究2审计研究3审计与经济研究4财务与会计5财会通讯. 综合6会计之友7财会月刊. 会计8中国审计9商业会计10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学报11财会研究12中国注册会计师13事业财会F4/6(含F27)工业经济1中国工业经济2南开管理评论3经济管理4管理科学5工业工程与管理6管理评论7企业经济8预测9软科学10工业工程11企业管理12管理现代化13经济与管理研究F7贸易经济 1国际贸易问题2国际贸易3财贸经济4商业经济与管理5国际经贸探索6商业研究7销售与市场8广东商学院学报9商业时代10中国商贸11价格理论与实践12北京工商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13国际经济合作14对外经贸实务15江苏商论16国际商务研究17中国物流与采购F81财政1税务研究2财政研究3涉外税务4税务与经济5中央财经大学学报6财经论丛7当代财经8财经研究9财经问题研究10中国财政11财经科学12中国税务13财政监督F82/84货币/金融,银行/保险1金融研究2国际金融研究3金融论坛4金融理论与实践5保险研究6证券市场导报7中国金融8武汉金融9上海金融10金融与经济11财经理论与实践12财经13投资研究14新金融15广东金融学院学报16浙江金融17河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8经济导刊19南方金融G0/2(除G25,G27)文化事业/信息与知识传播(除图书馆学,档案学)G0/G21信息与传播,新闻学,新闻事业1新闻与传播研究2国际新闻界3现代传播4新闻记者5新闻大学6当代传播7中国记者8新闻界9新闻战线10传媒11传媒观察12中国报业13新闻与写作14新闻爱好者15新闻知识G22广播,电视事业1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电视研究G23出版事业1编辑学报2中国科技期刊研究3编辑之友4出版发行研究5中国出版6科技与出版7编辑学刊8出版广角9中国编辑10中国图书评论11读书G25,35图书馆学,情报学 1中国图书馆学报2图书情报工作3情报学报4大学图书馆学报5图书馆杂志6图书馆论坛7图书馆8情报科学9图书馆建设10现代图书情报技术11图书情报知识12情报资料工作13情报理论与实践14情报杂志15图书馆工作与研究16图书馆理论与实践17图书馆学研究18图书与情报19国家图书馆学刊G27档案学1档案学通讯2档案学研究3中国档案4档案与建设5浙江档案6山西档案7北京档案8档案管理9档案10兰台世界G3(除G35)科学,科学研究 (除情报学)1科学学研究2科研管理3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4研究与发展管理5中国软科学6中国科技论坛7科技进步与对策8科学管理研究9科技管理研究10科技导报G4教育G4教育综合,教育事业1教育研究2比较教育研究3全球教育展望4北京大学教育评论5教育理论与实践6教师教育研究7外国教育研究8清华大学教育研究9华东师范大学学报. 教育科学版10教育与经济11中国教育学刊12教育科学13当代教育科学14中国电化教育15教育学报16电化教育研究17教育探索18中国远程教育19教育评论20河北师范大学学报. 教育科学版21开放教育研究22教育导刊23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4江西教育科研(改名为:教育学术月刊)G62/63初等教育/中等教育G62/63(除各科教学)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除各学科)1课程,教材,教法2人民教育3教学与管理4上海教育科研5教育科学研究6教育研究与实验. 理论版(改名为:教育研究与实验)7教学月刊. 中学版8外国中小学教育9中小学管理G623.2,G633.3初等教育/中等教育(语文)1中学语文教学2中学语文教学参考G623.3,G633.4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外语)1中小学英语教学与研究2中小学外语教学G623.4,G633.5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历史地理)1历史教学2中学地理教学参考G623.5,G633.6初等教育/中等教育(数学)1数学教育学报2数学通报G633.2初等教育/中等教育(政治)1中学政治教学参考2思想政治课教学G633.7初等教育/中等教育(物理)1物理教学2中学物理G633.8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化学)1中学化学教学参考2化学教育G633.91初等教育/中等教育(生物)1生物学教学G64高等教育 1高等教育研究(武汉)2教育发展研究3中国高等教育4学位与研究生教育5江苏高教6中国高教研究7现代大学教育8高等工程教育研究9高教探索10黑龙江高教研究11复旦教育论坛12中国大学教学9种子10核农学报11农业生物技术学报12中国棉花13作物杂志14植物遗传资源学报15中国烟草科学S4植物保护1植物病理学报2中国生物防治3植物保护学报4植物保护5农药6农药学学报7昆虫天敌(改名为:环境昆虫学报)8植物检疫9中国植保导刊S6园艺1园艺学报2果树学报3中国蔬菜4北方园艺5食用菌学报6中国果树7中国食用菌8中国南方果树S7林业1林业科学2林业科学研究3北京林业大学学报4福建林学院学报5国外EI期刊ISSN 期 刊 名 1002-0721 Journal of Rare Earths 1674-4926 Journal of Semiconductors 学报编辑部 1007-1172 Journal of Shanghai Jiaotong University (Science) 1003-7985 Journal of Southeast University (English Edition)

2008年版中文核心期刊目录第一编 哲学、社会学、政治、法律类A/K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 1. 中国社会科学 2.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3.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4.学术月刊 5.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6. 文史哲 7.学术研究 8.江海学刊 9. 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 10.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11. 社会科学 12. 社会科学战线13. 江苏社会科学 14. 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15. 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6.河北学刊 17. 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8. 浙江学刊 19. 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 浙江社会科学 21. 天津社会科学 22. 社会科学研究 23.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4.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5. 求是学刊 26. 人文杂志 27. 江西社会科学 28.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9.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30.学习与探索 31. 江汉论坛 32.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33. 南京师大学报. 社会科学版 34.武汉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35.求索 36.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37. 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38.清华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39. 中州学刊 40. 南京社会科学 41.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42.上海交通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43. 甘肃社会科学 44. 思想战线45. 山东社会科学 46. 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47. 社会科学辑刊 48. 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 49. 西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50. 学术界 51. 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52. 广东社会科学53. 国外社会科学 54. 西安交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55.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56.学术交流 57. 东岳论丛 58. 东南学术 59. 学海 60. 学术论坛 61. 武汉大学学报. 人文科学版 62.山东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63. 兰州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64.探索65. 西北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66. 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67. 齐鲁学刊 68.天津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69.湖北社会科学 70.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 71. 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72. 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73. 广西社会科学 74.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75. 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76.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77. 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78.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79. 河南社会科学 80.湖南社会科学 81. 学术探索 82.探索与争鸣83. 杭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84.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85. 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86. 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87. 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88. 高校理论战线89. 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90. 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91. 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92.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93. 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94. 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95.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96. 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97. 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98. 云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99. 北方论丛 100.云南社会科学 101.社会科学家 102.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03.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04. 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05.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06. 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07. 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08. 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09. 江淮论坛 110. 北京社会科学 111. 前沿 112. 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13.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 114.内蒙古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15.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16. 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17.宁夏社会科学 118.徐州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19.内蒙古社会科学 120. 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21.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都是,自己看那个适合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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