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职工薪酬会计准则的对比论文
摘要: 为了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财政部于2014年1月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扩大了职工薪酬的范围,将职工薪酬分为短期薪酬、辞退福利、离职后福利、长期职工福利等。规范了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本文将新旧职工薪酬的会计准则进行对比,得出新准则在内容上和会计处理上与旧准则的不同。
关键词: 职工薪酬;会计准则;会计处理
旧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实施已经超过7年,对于规范企业职工薪酬的会计核算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企业向职工提供福利的形式不断的丰富,对职工薪酬的会计核算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修订新的准则迫在眉睫。旧准则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1)对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在会计政策、披露的内容上出现不一致现象;(2)缺乏对劳务派遣和购买支出的区分,企业内退人员的工资调整等;(3)对带薪缺勤、辞退福利、
一、新旧会计准则在内容上的对比
新准则加入了离职后福利和长期辞退福利的核算,对原先的短期薪酬等做了详尽的说明和补充,涵盖了除基本薪酬以外的辞退福利、利润分享计划、长期辞退福利等内容。变化对比如下:
1.充实了离职后福利的内容,新增了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
旧准则没有将离职福利进行分配,新准则将言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等纳入离职后福利的核算范畴,并将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完整地规范了离职后福利的会计核算。
2.充实了短期薪酬会计处理规范,将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养老、失业保险调整至离职后福利中
新准则将带薪缺勤和利润分享计划纳入了准则的内容,并将带薪缺勤分为累计带薪缺勤和非累计带薪缺勤;将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纳入设定提存计划的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当中;并要求企业的非货币性福利统一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除非公允价值无法取得,才使用成本模式计量,提高了准则的精确性。
3.充实了关于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规定
旧准则对辞退福利的规定相对较为简单,只对长期辞退福利的折现率进行确定,但对其他变量造成的影响尚未进行规范。新准则区分了辞退福利和离职后福利的区别,规定辞退福利与职工提供的服务并无直接的关系,并规定在十二个月内不需要支付的辞退福利属于长期辞退福利的范畴,规范更加细致。
4.引入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完整地规范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
旧准则没有对长期职工福利进行规范,新准则对不符合设定提存条件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划分到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中,完整规范了职工薪酬的相关规定。
二、新旧会计准则在离职福利上的对比
离职福利是企业为职工在退休或解除劳动关系时给予的.报酬或补偿,新准则将它划分非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设定提存计划至企业每年缴纳固定的经费后,以后不再承担支付义务。在我国,此类计划主要指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等。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了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主要指企业为退休人员支付的生活补贴等;企业为离休干部支付的各种费用等。
1.设定提存计划的会计处理
(1)会计科目设置的变化离职后的福利核算包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等。旧准则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账户,新准则调整至“应付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账户。(2)新准则下的会计处理对于设定提存计划,企业应当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为职工提供的服务缴纳的提存金,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设定提存计划”科目。
2.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
(1)会计科目设置的变化我国常见的设定受益计划如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等。旧准则一般通过“预计负债”科目反映;新准则规定,这部分费用在计提时应通过“长期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它表示企业在每期末对职工未来应付福利的现值,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的成本。(2)新准则下的会计处理设定受益计划是企业根据职工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水平确定的每期受益水平,由此算出为职工缴费的金额。例如:黄先生在55岁加入强生公司,入职前工资为40万元,入职后工资为55万元。该公司保证在黄先生60岁退休之后的10年内每年付给黄先生5万元。假设同期国债利率为5%。计算如下:(F/A,5,5%)A=(P/A,10,5%)*5A=11.38相关会计处理如下:(1)每年提存资金时:借:设定受益计划资产11.38万元贷:银行存款11.38万元(2)每年发生服务成本时:借:管理费用-离职后福利贷:长期应付职工薪酬(3)如果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在投资运作中发生实际受益时:借:设定受益计划资产贷:财务费用(4)等黄先生退休后,公司每年支付的福利是:借:长期应付职工薪酬5万元贷:设定受益计划资产5万元综合来看,设定受益计划的确认比设定提存计划的会计处理相对复杂些,在我国目前只有少数公司涉及。
三、结束语
新准则相对于旧准则在分类上更加详细、范围更广,这说明规范更广泛是职工薪酬准则变化的趋势。新修订的职工薪酬会计准则,充分体现了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理念,新准则广泛应用了折现和精算等要求,特别是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相当复杂,因此,财政部门还需要及时出台具体的实务操作指南,也需要对相关会计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新会计准则的正确实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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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旧会计准则的差异摘要:本文重点对新旧会计准则进行了比较,归纳总结了新旧会计准则的不同,分析了会计准则的历史性变革的意义,对会计准则的变化进行了思考。关键词:会计准则,差异2006年2月15号,我国财政部发布了新会计准则体系,共颁布了39项会计准则和48项审计准则,这在很大程度上改变财务报表数据,从而使上市公司的利润在短期内发生较大变化,因此,研究新旧会计准则的不同,无论对企业还是对投资者都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一、新旧会计准则的变化差异笔者认为, 新旧会计准则的不同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新旧会计准则中,会计核算基本原则与计量属性的比较在会计基本原则和会计要素的计量方面,新基本准则出现较大变化。新基本准则中的会计基本原则,继续保留了重要性原则、谨慎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等,也强调了可比性、一致性、明晰性等原则。但权责发生制和历史成本不再作为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由于公允价值的应用,计量成为此次准则修改中的一大亮点。财政部为此多次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讨论相关问题。由于公允价值有一定的局限性,故在我国的运用比较谨慎。而美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于会计信息的相关性的考虑则比较侧重公允价值的应用。考虑到中国市场发展的现状,此次准则体系中主要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交易等方面采用了公允价值。总体上说,新会计准则体系对公允价值的运用比较谨慎。(二)、新旧会计准则中,存货成本管理办法的比较:存货管理办法发生变革新存货准则下,取消了“后进先出”法,一律使用“先进先出”法记账,这对生产周期较长的公司将产生一定影响。原先采用“后进先出”法、存货较多、周转率较低的公司,采用新的存货记账方法后,其毛利率和利润将出现不正常的波动。例如,采用“后进先出”法的家电上市公司,在显像管价格不断下跌过程中,一旦变革为“先进先出”法,后果将是成本大幅上升,毛利率快速下滑,当期利润下降。核算存货加工成本时,旧准则列举了可选用的制造费用分配的方法、联产品加工成本可选用的分配方法,并规定了主副产品加工成本的分配方法,新准则则仅提出“企业应当根据制造费用的性质,合理地选择制造费用分配方法”。(三) 新旧会计准则中投资分类方法的比较:旧准则的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新准则把投资分为:交易性证券投资、持有到期投资、权益性投资三种。其中交易性证券投资类似于原先的短期证券投资。期末按交易所市价计价(视为公允价值)。公允价值的变动计人当期损益,而不再采用现行的成本与市价孰低法。持有到期投资即原先的长期债券投资,期限、面值、利率均固定,且持有期限较长,主要为债券。此类投资以历史成本计量,但如发生减值,则需计提减值准备。权益性投资即长期股权投资,其成本法、权益法核算基本维持与旧准则相同。(四) 新旧会计准则中资产减值准备方法的比较: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发生变革针对借减值准备的计提和转回操纵利润的问题,新准则明确了若干项资产减值迹象,以及可收回金额为协议销售价格减去处置成本后的净额或者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两者中的较高者。针对利用减值准备计提和转回操纵利润的问题,新资产减值准则明确规定,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得转回,这也是新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实质性差异之一。(五) 新旧会计准则中企业合并报表会计处理方法的比较:1.合并报表基本理论的变革:与《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相比,新的合并财务报表准则所依据的基本合并理论已发生变化,从侧重母公司理论转为侧重实体理论。合并报表范围的确定更关注实质性控制,母公司对所有能控制的子公司均需纳入合并范围,而不一定考虑股权比例。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只要是持续经营的,也应纳入合并范围。这一变革,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利润将产生较大影响。2.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变革:目前中国的企业合并大部分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这不一定是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双方完全出于自愿的交易行为,合并对价也不是双方讨价还价的结果,不代表公允价值,因此以账面价值作为会计处理的基础,以避免利润操纵。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可以有双方的讨价还价,是双方自愿交易的结果,因此有双方认可的公允价值,并可确认购买商誉。(六)、新旧会计准则中债务重组方法的变革。新债务重组准则改变了“一刀切”的规定,将原先因债权人让步而导致债务人豁免或者少偿还的负债计入资本公积的做法,改为将债务重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对于实物抵债业务,引进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按新规定,一些无力清偿债务的公司,一旦获得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豁免,其收益将直接反映在当期利润表中,可能极大地提升其每股收益水平。因此,那些负债金额较高又有可能获得债务豁免的公司,值得投资者关注。(七)、新会计准则改进了每股收益的披露:借款费用资本化范围扩大。在2001年证监会发布的第9号编新《借款费用》准则中扩大了借款费报规则《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用可以资本化的资产范围。新准则规的计算及披露》已不能满足要求。新定,允许为生产大型机器设备、船舶准则为解决可转债、期权性质的认等生产周期较长的资产借人款项所股权证等问题。借鉴IAS33的规定,发生的利息资本化,计人存货价值,要求计算基本EPS和稀释EPS,且而不再直接计人损益,也就是可资本这里的稀释EPS概念不同于证监会化的资产不再限于使用专门借款购9号编报规则中的摊薄EPS,计算方建的固定资产。并且,如果相关资产法更加科学化。同时,在利润表的后的购建或生产占用了专项借款之外面直接披露EPS数值。的一般借款的,被占用的一般借款的(八) 新会计准则中金融工具发生变革:关于金融工具的4项具体会计准则主要适用于金融企业,这些准则对金融企业的影响广泛而深刻,上市或拟上市的金融机构则首当其冲。例如,准则规定衍生金融工具一律以公允价值计量,并从表外移到表内反映。这就要求上市银行和证券公司善用衍生工具这把"双刃剑",因为表内化将对企业利用衍生金融工具进行风险管理的行为产生重大影响,企业不但要考虑现金流等经济因素, 还要考虑衍生金融工具对报表的影响,以避免给报表带来过大的波动。(九) 新会计准则中费用资本化发生变革1.开发费用准予资本化。新《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将企业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区别对待,允许开发费用资本化,将大幅增加科技及创新类企业的利润。新准则将无形资产的开发分为两个阶段: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研究阶段是指为获取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并理解它们而进行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阶段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 将研究成本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准则规定, 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即费用化; 而开发阶段的支出,如果满足一定的条件, 可进行资本化处理, 计入无形资产。2. 新会计准则中借款费用资本化范围扩大。在新《借款费用》准则中,扩大了借款费用可以资本化的资产范围。准则规定借款费用如果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 其购建或者生产,应当予以资本化;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资产, 可以作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这包括固定资产和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存货、投资性房地产等。并且,如果相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占用了专项借款之外的一般借款的, 被占用的一般借款的利息费用也允许资本化。(十)新旧会计准则中所得税处理方法发生变革。《所得税》准则是本次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修订的一项重要内容。本准则没有按照原《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暂行规定》那样,将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的差异分为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而是直接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所得税》,采用暂时性差异的概念,据此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由此确认的所得税费用包括了当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费用。然后根据利润总额扣除所得税费用,得出税后利润即净利润。二、针对新旧会计准则比较的思索:(一)、首先,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大量引用是一把“双刃剑”,有利有弊。一方面,可以使得资产的价值更吻合其实际的市场价值,更好地反映经济事实,提高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另一方面,公允价值本身存在着不确定性,第三方很难判断企业所采用的公允价值实质上是否真正“公允”。同时,多种计量属性并存也使得企业计价灵活,选择空间增大,从而必须防止可能进行盈余管理。(二)、新准则有些定义虽然明确,需要会计人员好好理解和学习。如新无形资产准则把“研究”、“开发”定义得尽可能确切、完整,符合国际会计准则的相关界定。但对于本身并不精通科学技术的会计人员来说,要正确地区分研究阶段的支出和开发阶段的支出,其难度是显而易见的。故在实践中对同一种情况,不同的会计人员会产生不同的职业判断。
谈新旧会计准则的比较[摘要]本文针对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与原准则和相关制度进行对比分析,对资产减值准则在形式上、适用范围方面、资产减值的判断标准、计量和确认等相关内容进行了分析比较,指出了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特点和优势。�[关键词]《企业会计准则》 商誉减值 资产减值 直线摊销法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由1项基本准则、38项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三个部分构成。新准则体系强化了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决策有用信息的新理念,实现了与国际准则体系的接轨和趋同,首次构建了我国比较完整、有机、统一的会计准则体系,并为改进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实现了我国会计准则建设新的跨越和突破。新准则体现了“立足国情、国际趋同、涵盖广泛、独立实施”的特点,和旧的会计准则相比,从基本会计准则到具体会计准则都作了较大的改动。�原文链接:会计准则新体系九大变化在新的会计准则体系中,包括1项基本准则、38项具体准则和相关应用指南。在38项具体准则中,还包括22项新推出的会计准则,这极大地丰富了原有的会计准则体系。会计准则历史性的变革,在很大程度上将改变财务报表的数据,从而使各类公司的利润在短期内发生较大变化。因此,新会计准则中出现的一些主要变化,值得报表使用者和投资者的密切关注。基本准则修改会计原则和要素财政部发布的新基本准则对会计一般原则做了完善。原来的基本准则第二章“一般原则”中,具体规定了12项原则。这12项原则都是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及时、有用、清晰明了等要求,国外一般称为“会计信息或财务报表的质量特征”。在修订后,将原来的“第二章一般原则”改为“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除此之外,在原来12项一般原则的基础上,增补了会计的“经济实质重于法律形式”的原则,这也是近年来国际上通行的要求。原文链接:新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下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解析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中执行,并将逐步在其他企业中开始实施。现就《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以下简称《所得税准则》)与现行的《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对所得税务不同的会计核算方法进行比较分析。一、采用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的差别:《所得税准则》规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采用应付税款法或者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所得税核算。《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小企业应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即《企业会计制度》允许企业选择采用应付税款法、纳税影响会计法(包括递延法和利润表债务法),而《小企业会计制度》只允许采用应付税款法,《所得税准则》只允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原文链接:新旧准则下商誉会计的比较[摘 要] 财政部于2006年2月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为适应现代企业国际化发展的趋势,适应企业国际并购的不断增加,在新准则中对商誉的规定发生很大变化,体现了与国际准则的趋同。本文就新准则中有关商誉的规定和以前年度对商誉的相关规定进行比较,分析了新旧准则变更的原因,认为新准则中的相关规定更符合企业发展的需要。另外,通过比较与分析也可以加深我们对新准则的理解。[关键词] 商誉;比较;确认;计量;处理本文就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和以前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原准则)中有关商誉的规定进行比较。原文链接:试论新旧会计准则下资产减值准则的差异与缺陷摘要:本文主要论述了资产减值会计的理论基础,以及资产减值会计的含义和本质,进一步详细阐明了新旧会计制度下资产减值会计准则的差异,以及新会计准则下,资产减值会计存在的缺陷与应注意的问题。关键词:新旧会计准则;资产减值准则;差异;缺陷资产减值会计是以决策有用观为基础,彻底摆脱了“历史成本原则”,在计量时引入了多重计量原则,使资产的实际状况反映得更为真实。国家财政部陆续颁布的基本会计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中《资产减值》准则将有关资产减值的内容进行了调整和统一,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有力地规范了会计工作秩序和会计行为,进一步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原文链接:新旧所得税会计准则的比较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一系列新的企业会计准则,新准则的一个重大变化在于资产负债观取代了收入费用观。与此相适应,新准则中的18号所得税会计准则,也在计税基础、会计差异、会计处理方法等方面作了较大的修订。资产负债表观概述现行的美国会计准则体系和国际会计准则体系都倡导全面的资产负债表观。为了与国际接轨,我国发布的新的会计准则体系基本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体系的趋同,在诸多具体会计准则中都以资产负债表观为基础,新发布的所得税会计准则就能充分体现这一点。新准则中的资产负债表观是以资产负债表为报表重心而强调全面收益,它以由净资产(业主权益变动除外)的期末、期初余额对比求得,相应编制全面收益表或业绩报告。资产负债表观要求根据未来期间经济利益流入流出企业情况对相关资产、负债等进行确认与计量。原文链接:新旧所得税准则的比较与分析摘要:《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所得税》于1996年修订并取代原旧准则(即1979年IASCN0.12 )。对所得税会计进行了多方面的修正,其中最主要的变化是要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递延所得税(旧准则允许使用递延法或利润表债务法)。2006年我国财政部发布的新会计准则体系中,《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采用了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运用暂时性差异概念。实现了与国际会计惯例的趋同,对比旧会计制度的核算发生了较大变化。关键词:所得税准则;变化比较;分析原文链接:新旧会计准则比较分析〔摘要〕与2001 年我国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投资》相比,2006 年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发生了较大的变动,旧投资准则的内容包括短期投资、长期债权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三个部分,而新准则只包括长期股权投资部分。文章着重就新旧准则中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差异进行了比较分析。〔关键词〕会计准则;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权益法投资是企业为了获得收益或实现资本增值向被投资单位投放资金的经济行为。为了规范投资的核算和相关信息的披露,财政部于1998年6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投资》,并于1999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实施;2001年进行了修订,以规范会计信息披露,提高会计信息的有用性,推动证券市场的发展。2006年2月15日修订完成《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与旧准则的差异进行比较分析。原文链接:新旧企业会计基本准则对比摘要 财政部于1992年11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在此看作是基本准则并简称为原准则,它标志着我国的会计工作开始走向国际化。2006年2月15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标志着我国与国际惯例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笔者仅就前后两个版本的基本准则作一浅显的比较评述。我国第一个《企业会计准则》颁布于1992年11月,它是依据我国当时的国情,并借鉴国际惯例而制定的。它标志着我国的会计工作开始走向国际化。当我国的会计需要走向国际化已成为共识时,会计准则的国际化趋同也日益迫切,企业会计准则的许多内容已不能适应会计和经济的发展,因此需要修订。原文链接:新旧所得税会计准则的比较分析[摘 要]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和2007年新的所得税法的出台,对我国的所得税会计产生了重要影响,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本文通过对新旧所得税会计准则进行了比较分析,对于做好新旧准则下所得税核算和列报的衔接以及准确执行新所得税准则将具有一定的意义。[关键词]新会计准则 所得税 比较分析财政部正式颁布并于2007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和2006 年3 月16 日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并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税法),对于我国的所得税会计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原文链接:新旧企业会计准则的比较分析[摘 要]文章分析了新会计准则实施的背景,列举了与旧准则变动较大的几个会计规范、核算方法,以此来探讨新会计准则在我国实施的意义与建立新会计体系的必要性。[关键词]新会计准则 国际会计准则趋同 入账计量我国于2006年2月正式颁布了新会计准则,新的会计准则将从2007年1月1日起适用于上市公司。这是中国会计界的里程碑,它将推动中国向更现代的经济模式过度,并帮助投资者做出更明智的决定。原文链接:
这个题目不难写,你有啥问题
你好,一是核心变化及其对财务指标变化的影响。与原租赁准则相比,新租赁准则在承租人会计处理方面,核心变化是采用单一会计模型,取消了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基于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要求承租人对所有租赁(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资产负债表中均确认相应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这一变化实质是将原在表外反映的经营租赁统一纳入表内核算,也将对企业的多项报表数据和财务指标造成影响。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确认将同时增加企业的资产和负债金额,资产负债率预期将上升,资产周转率预期将下降。同时,因为部分或全部的经营租赁付款额将被分类到筹资活动中,经营现金流量将增加。对于一些经营租入资产比重较大的企业,比如航空公司,其实施新租赁准则后资产负债率将大幅上升,租赁负债的确认会造成初期每股收益的下降,这些都是实行新租赁准则将对财务数据造成的影响,会计信息使用者应注意与因经营引起的变化相区分。二是租赁的定义和识别。新租赁准则将租赁定义为“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并引入了“已识别资产”“控制资产使用的权利”等概念,对租赁的识别以及租赁与服务的区分作出了更加详细的规定。新租赁准则下,判断一项合同是否存在租赁的关键点在于,合同中存在已识别资产,且承租人在使用期间有权获得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且承租人有权在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方式和使用目的或设计、运营了该项资产,同时满足上述条件时可认定合同包含租赁。在这里,新租赁准则明确将资产供应方是否拥有实质性替换权以及是否物理上可区分作为已识别资产的主要判断依据。实务中,企业应当将不满足上述要求的合同排除在租赁之外,比如,可移动销售摊位、运输管道的部分容量等。三是对售后租回交易的处理。新租赁准则首先判断售后租回是否属于销售。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承租人应当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所保留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承租人应当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实务中大部分售后租回都不属于销售,新准则实施后承租人直接增加银行存款和租赁负债即可,之前承租人实践中常用的做法相当于得到了会计准则的认可。此外,新租赁准则还增加了对租赁分拆、合并的规定;改进了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了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对适用范围作出了清晰界定,排除了版权、专利、土地使用权、不可再生资源、生物资产等的适用,需要一并予以关注。
各位小伙伴们,大家好呀!
上一篇文章,我为大家介绍了“什么是租赁”。
本篇,我们继续”新租赁准则“专题的学习,聊一聊如何确定租赁期。
本文首发于公众号,一墨财经
租赁期是指:承租人有权使用租赁资产且 不可撤销 的期间
租赁期有什么难的,不就是合同约定了几年就是几年么?
其实,在新租赁准则下,还真没有那么简单。
确定租赁期,我们可以将其拆成两个步骤,确定一头和一尾
第一步:确定租赁开始日
第二步:确定租赁终止日
确定租赁开始日
例如:蔡老板1月1日租了一间商铺用于做包子铺生意,当天包租婆就将店铺钥匙交给蔡老板了。
包租婆看蔡老板面善,遂给予了2个月的免租期优惠,即3月再开始支付租金。
这个案例中,蔡老板从1月1日起,就已拥有对商铺使用权的控制,因此租赁期开始日为2020年1月1日。
小结:
租赁开始日判断的依据是,承租人否控制了租赁资产的使用权。
其 与合同约定的租赁日期、租金付款日期均无关。
开始日确定了,接下来需要确定终止日。
这部分是本文的重点内容,也是新旧准则的差异点,需要我们认真对待。
承租人与出租人两者,均能够影响租赁终止日的确定。
承租人
续租选择权: 即有权选择续租该资产,且 合理确定 将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还应当包含续租选择权涵盖的期间。
例如:店铺租下来后装修成本很高、到期后别的商铺性价比不高等因素,会导致承租人更倾向于选择续租。
终止租赁选择权: 即有权选择终止租赁该资产,但 合理确定 将不会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应当包含终止租赁选择权涵盖的期间。
其实,续租选择权与终止租赁选择权在本质上并无差别,无非就是租赁期是3年续约2年,还是5年提前2年解约的区别。
我们在后续的内容中,将其统称为“续租”。
出租人
如果只有岀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则不可撤销的租赁期包括终止租赁选择权所涵盖的期间。
对于租赁期,准则要求我们更多的站在承租人的角度来考虑问题。
这种情况,之所以直接涵盖了后续期间,而无需进行合理确定的判断。
是因为决定权在出租人手里,续租成为了承租人一项不可避免的义务。
小结:
01 承租人-续租选择权:涵盖/不涵盖
02 承租人-终止租赁选择权:涵盖/不涵盖
03 出租人-终止租赁选择权:涵盖
接下来,我们来重点解释解释,什么才叫做合理确定?
关于合理确定的考虑,准则为我们提供了一些判断因素,但不限于这些因素:
1、与市价相比,选择权期间的合同条款和条件。
例如:蔡老板在未来租赁期届满后,仍然打算经营包子铺生意,而包租婆给的续租价格要低于租约到期时的市场水平。
这种情况下,蔡老板会更倾向于选择续租。
2、 在合同期内,承租人进行或预期进行重大租赁资产改良的。
例如:蔡老板在租下商铺后,对其进行了相当豪华的装修,在租赁到期后这项装修仍然还能发挥出其价值。
这种情况下,蔡老板会更倾向于选择续租。
3、与终止租赁相关的成本
例如:谈判成本、搬迁成本、寻找与选择适合承租人需求的替代资产所发生的成本、将新资产融入运营所发生的整合成本、终止租赁的罚款、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的成本、将租赁资产归还至租赁条款约定地点的成本等。
4、 租赁资产对承租人运营的重要程度
例如:蔡老板的包子铺租赁了一台包子机,该机器专门用于制作一款网红产品。
这款网红包子是包子铺的顶流产品,包子铺一半以上的营收均来自这款网红包子。
这种情况下,蔡老板会更倾向于选择续租。
5、转租赁期限超过原租赁期限
例如:包子铺老板租下了商铺后,又对商铺进行了转租,当起了二房东。
蔡老板从包租婆手里租过来的时候,包含5年的不可撤销期间和2年的续租选择权,而转租赁的不可撤销期限为7年。
这种情况下,蔡老板会更倾向于选择续租。
小结:
上述的例子仅是为大家提供一些思路,并没有什么是绝对的。
简单来说,合理确定,就是指企业是否有充足的理由这么做。
最后,我们通过一张导图总结一下本文的全部内容。
新会计准则变化与意义探究
当今时代经济发展一体化趋势明显,因此会计准则也走向系统化和趋同化,新会计准则遵循国际惯例有助于国内企业走出去、国外企业走进来,进行多元化的经营方式,丰富投融资渠道。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新会计准则变化与意义探究论文,和大家一起分享。
摘要: 本文通过对新会计制度的主要变化和实施的意义进行梳理,探索其对企业会计工作的实际影响,从而发现落实新会计准则的具体实施方法,提出相应的实施措施和意见,希望能为企业提供指导,推动会计行业的发展。
关键词: 新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工作;影响;建议
引言
本文对新会计准则的研究有利于提高境内外资本市场信息的可比性,顺应了上市公司发展的新趋势,增加了企业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同时体现了国家对科技创新的政策扶持。
一、新会计准则的主要变化和实施意义
传统的企业会计准则分为三个层次,分别是基本层次、一般层次和具体层次。基本层次是会计活动的基础,为其他会计活动提供了指导原则;一般层次是对基本层次的具体化,将指导原则细化到各项活动中,例如会计分期和会计主体等等;具体层次是企业最为重要和具体的层次,包括会计核算、控制分析等。新的会计准则除了继承了传统企业会计准则的这些特点之外,还有另外一些新的变化,在存货计价、债务重组、会计计量方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企业合并报表会计处理方法和编制理论等方面都进行了一些重要的变革。具体说明如下:
1.存货计价方法的变化。
新企业会计准则将“后进先出”取消,全部统一使用“先进先出”的方法,这个转变使存货的流转情况更能得到真实的反映,“先进先出”法中是选用最初采购存货的价格作为计价基础,使企业更系统地掌握存货的成本流转信息。
2.引入了公允价值的计量方法。
国际上很早就开始在会计财务报告准则中应用公允价值,通过这个项目来体现会计信息相互之间的相关性。这个项目的公平性是在市场经济发展中比较重要的,虽然我国早在1998年的会计准则中就引入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易”“债务重组”来体现公允价值的概念,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出现了滥用的情况,所以后来被取消。随着市场体制日趋完善,新会计准则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投资性房地产”“企业合并”“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等项目中引入了公允价值,并且根据过去的经验对实际运用设置了严格的限制条件。
3.关于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变化。
通常情况,当企业的盈利上升时,就会多计提减值准备,从而增加该年度可置配的费用,减少利润,为下一年度盈利下降的可能性做预防;相应地当企业的盈利下滑时,就会少计提减值准备,通过这样的手段来调节会计盈利,这种手段使公司的资产计提准备在某些年份甚至超过了净利润。会计准则的变化是让企业不能够进行准备冲回的动作,在“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各项目中都不能再像传统方法进行操作了,只能处置相关资产后,再进行会计处理。
4.严谨的处理债务重组会计事务。
传统会计准则规定了债权人让步原则,即债务人在重组债务时,应当将其账面价值与现金与非现金支付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不作为债务重组的收益。然而在新的会计准则当中对债权人的让步做了新的规定,确认了债务重组收益,计算当期损益。具体来说就是将现金资产和非现金资产分开计算,以转让现金资产方式进行的债务重组以其非现金公允价值确定,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算当期损益。
5.着重关注对合并报表范围确定的实质性控制。
报表合并的准则依据基本理论发生了新的变化,新准则更加侧重于母公司的实体理论,母公司与子公司只要能够持续经营都纳入到合并范围,不考虑股权比例和所有者权益。但是,在执行破产程序时,对于宣布清理整顿的子公司、被宣布破产的子公司、经营持续亏损的子公司,以及不被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将不再纳入到合并的范围里面。新会计准则所做出的变化对于现代企业的发展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顺应了国际化的管理和趋势,具有鲜明的时代特性;二是结合我国实际国情,在借鉴学习发达国家有益经验的同时,保持了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发展的特点,相互融合,使企业发展能与国际接轨;三是对会计处理方式的创新,对于企业会计制度而言,提高了处理业务的效率,包括强调公允价值的计量、改变了利润的计量方法、新的合并会计处理、应收账款的改革等。
二、新会计准则对企业会计工作产生的影响
第一,新会计准则帮助企业获得更多国内外资本市场的信息,辅助企业提升自己的竞争力。当今时代经济发展一体化趋势明显,因此会计准则也走向系统化和趋同化,新会计准则遵循国际惯例有助于国内企业走出去、国外企业走进来,进行多元化的经营方式,丰富投融资渠道,会计语言的一致性使企业更好地融入到国际经济体系当中,减少了会计信息转化的成本,使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经营效率都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第二,我国逐步开放了企业上市制度,重启IPO和证券市场注册制的实施,使新会计准则顺应了市场的新趋势。企业上市之后将会有源源不断的新业务活动需要更多渠道、更多元化的投融资方式,国家金融改革促进了衍生金融工具的产生,企业发展对人力资源价值的认同意识也在提高。新会计准则基本确立了一个比较完整的会计准则体系,对传统会计准则中的兼并收购和衍生金融工具的应用做了有益补充,并且丰富了处理复杂交易事项的相关内容。
第三,新会计准则增加了企业会计信息的透明度,有利于企业在上市之后体现市场价值。随着我国对证券市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越来越高,企业造假的机会越来越少,新会计准则有利于规范企业行为,杜绝会计信息造假和欺行为,保证投资人在市场中决策的客观性,维护了我国证券市场的稳定。
第四,新会计准则是对国家科技创新政策的体现。其中对无形资产的划分方式有利于推动科技创新。新会计准则将无形资产划分为开发阶段和研究阶段,开发阶段的支出满足新会计准则的要求,能够进行资本化处理并计入无形资产;研究阶段的支出进行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将科技研发费用的资本化减少了经营者研发的成本负担,对于提高研发能力和鼓励科技企业进行创新起到了关键作用。
第五,对于企业来说,新会计准则帮助企业提高了管理运营的效率。会计人员素质得到了提高,经过对新准则的学习使企业会计从业人员得到了规范化,避免了对账本规则和数据滥用现象,使会计人员有积极性,提高自身学习能力和修养,推动会计行业的规范化发展。其在会计业务处理中整合了会计诸多形式,使会计凭证制度规范化,会计科目设置规范化,记账、结账规范化。
三、企业落实新会计准则的措施与建议
1.企业应当持续推进会计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会计工作水平。
对于现代经济发展来说,能够快速有效地掌握新的信息就是竞争能力的体现,是适应新时代管理的重要要求,应当不断加强对信息技术的学习,提高企业总体运用信息的.能力。信息化也是我国企业走出去的重要条件,在引进外资和进行境外投资时,通过新会计准则的应用减少了由于国际会计标准不同所带来的麻烦,节约企业的会计转化成本,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
2.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树立明确的岗位责任制。
企业可以通过业务能力培训来加强会计人员处理业务的能力,并且加强与其他企业的相互交流学习,通过知识竞赛等方式增加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同时要树立团队意识,会计工作不是孤立的,需要与各部门以及与会计部门中的各个业务板块相互沟通,才能更好地完成会计工作,为企业实现经济效益做出贡献。
3.从国家层面来说,应当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加大对企业的扶持力度,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使财务报告的信息更加客观全面,国家加大扶持力度能够推动企业制定更高质量的会计准则并且促进制度创新,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是降低交易成本的重要手段和途径,是促进资金有效流动、避免无效投资和资金浪费的重要举措,是国家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大势所趋,是持续推动产业升级,深化企业改革、金融改革和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
四、总结
会计准则是企业会计工作的基础依据和根本保障,对于企业的发展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合理的会计准则能够帮助企业长远发展,有利于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和经营效率。新的会计准则是适应经济新常态趋势的必然,吸取了国际准则的优点,并结合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特点,与企业发展结合起来,实现我国企业走向全世界。本文通过详述新会计制度的主要变化,探索了新会计准则对企业会计工作的实际影响,并对新会计准则的具体实施方法提出了相关建议,希望能为企业提供指导,推动会计行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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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如何应对新会计准则实施新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被视为我国会计领域的历史性变革,对绝大部分国企来说,新准则的实施将使其会计处理和财务信息产生根本性改变。本期德勤视点专栏的主题即为国企如何应对新准则实施,深入剖析了新准则对国企所带来影响的几个主要方面,并提出了应对的措施建议。 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国有企业的经营运作具有深远影响,这不仅仅是因为新准则的复杂性和革新性,也是由国有企业的特殊性质所决定的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正式颁布了期待以久的新会计准则,此次新准则的颁布是我国会计准则的历史性变革,基本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 虽然目前新准则仅要求自2007年1月1日起率先在上市公司实施,但是国有企业全面施行新会计准则是必然趋势。据悉,财政部计划对新准则的未来实施作出总体部署,未来3年准则实施范围将扩至全部大中型国企,而2008年准则实施范围即将扩大到央企。因此,国有企业已站在了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大门口,一些企业已经逐步开始进行试点。新准则作为日趋全球化经济社会的通用规则,对国有企业来说既是挑战又是机遇,如何稳健地跨入这扇世纪之门,是国有企业决策层、管理层以及监管部门面临的迫在眉睫的新课题。 新准则一经颁布,立即引起业界的强烈反响,有赞成叫好的,也有心存疑虑的,有人认为新准则能够提高财务报表质量,也有业内人士担心新准则给企业提供了更大的利润操纵空间⋯⋯也许很多国有企业的决策管理层会产生这样的疑问,新准则到底新在哪里?对企业来说影响到底是正面还是负面的?为什么说新准则是我国会计行业的颠覆性变革? 对于新会计准则,可以从以下两个层面进行剖析: 第一,新会计准则将对整个企业的运作产生根本性影响。长期以来,传统观念认为财务会计就是记账编报表,很多企业管理者往往忽略了财务工作的重要性,从而导致企业财务信息片面和滞后,企业的经济活动不能在财务报表中全面及时地反映。虽然原准则对财务信息也有相关要求,但很多企业的财务信息在实务中没有真正做到全面性和前瞻性。 而新准则强调会计信息需要真实地反映企业的经济实质,将财务会计工作提高到企业经营活动核心的高度,强调企业需要有一个完善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以保证财务信息能够可靠、及时、真实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活动。同时,新会计准则更着眼未来,要求财务信息对企业未来的经营决策有前瞻性和指导作用,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因此,不论是从深度不是从广度来看,新准则对企业都具有深远影响,新准则对企业的管理体系、内部控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并且要求企业的每个人、特别是企业的管理层都参与到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活动之中。 第二,新会计准则对原会计准则进行了颠覆性改革。这一改革不仅是内容上的丰富和更新,更重要的是会计原则的改变和新会计概念的引入。 首先,新准则在理论上改革了会计核算基础原则,历史成本不再作为会计核算唯一的基本原则,而更强调了公允价值、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的重要性;尤其是“公允价值”概念在新准则中广泛运用,将大幅改变现行的会计核算体系,改变了以前我国会计核算一直以历史成本为主要依据的计价基础,意味着市场价值体系的重估。例如,若企业发生1万元的经济业务,在原准则下,按照1万元入账大多不会错,但在新准则下,按1万元入账很可能就错了,经济对象的公允价值、货币的时间价值都需要在会计处理时充分考虑。 其次,新准则引入了新的会计概念,比如金融工具、投资性房产等。尤其是金融工具概念的引入,将原来的股(债)权投资、应收(应付)款、货币资金、银行借款、金融衍生产品等原先不同性质的资产负债表项目纳入同一概念范畴,并规范会计处理。随着国内企业经济金融环境的完善和复杂化,金融工具概念的引入能够为企业处理各种复杂的经济和金融业务提供理论和实务平台。 再次,新准则在内容上也进行了扩充和细化。一方面对一些特殊经济事项进行了具体规范,如股权支付、政府补助、职工薪酬、企业年金等;另一方面对一些特殊行业首次进行了规范,如农业、石油天然气开采、保险业等;此外,新准则对信息披露进行了更加明确的规范,如财务列报、合并报表、每股收益等。 由此可见,新准则的实施是我国会计领域的重大变革,将对整个经济社会产生深远的影响。而对于国有企业来说,新准则可能在以下几个主要方面对其产生影响: 企业合并及重组并购 合并财务报表是很多大型国有企业的重要财务工作。关于合并的范围,新准则明确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报表的合并范围,即母公司控制的所有子公司都必须纳入合并范围,包括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半数以上表决权的子公司和母公司拥有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但能够实施控制的子公司,而且不再强调重要性原则,无论是小规模的子公司还是经营业务性质特殊的子公司均纳入合并范围。 对于国有企业在改制时常见的兼并收购,新准则提出了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与非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概念,并规定了不同处理原则。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原则上应按照类似国际准则中的“权益结合法”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被收购资产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的历史成本计量;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原则上应按照购买法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被收购的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国有企业中也是一个较普遍的现象,原准则并没有相关规范。而新准则根据我国现实情况结合国际通行方法,将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以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资产使用年限内摊销;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当期损益。但是对如研发拨款等文件明确会计处理方法的,应根据其拨款时的规定处理(例如将专项拨款视同国家投资,计入资本公积)。 减值准备 减值准备对国有企业来说并不是新名词,8项减值准备的概念早已普遍运用。而新准则主要是明确了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得转回,以防止企业进行利润操纵。但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的范围仅限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而存货、应收款项、短期投资等其他资产减值应根据其适用的其他具体准则规定。此外,新准则在减值准备中引入了资产组的概念,当某项资产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难以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资产组时,应当按照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可收回金额,并据以确定资产的减值损失。 投资性房地产 许多国有企业都持有一定的土地和房产,新准则引入投资性房地产这个概念,就是为了规范企业持有非自用房地产的会计处理,以反映企业房地产的构成情况及各类房地产对企业经营业绩的贡献。新准则规定了满足一定条件时,企业可以按公允价值计量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的基准模式,并要求公允价值的变动将直接记入当期损益。因此,如果企业选择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今后投资性房地产的市场价值和盈利能力将直接反映在企业的经营业绩之中。 债务重组 债务重组也是国有企业在进行重组改制、优化资产的过程中经常碰到的问题,新准则改变了“一刀切”的规定,将原债务重组溢利计入资本公积改为计入营业外收入,同时对于实物抵债业务引入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基础。按新准则规定,一旦企业获得债务全部或部分豁免,其收益将直接反映在当期利润表中,这一重大改变将对重组企业的财务报表产生很大影响。 特殊行业 很多国有企业均涉及多种基础行业,因此在新准则中,石油天然气开采、生物资产、金融工具、原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套期保值等这些全新的会计准则对这些国有企业的会计核算和财务报表将产生根本性影响。 此外,股权支付、企业年金、职工薪酬等新准则的运用,也是很多国有企业在相关经济业务的核算中需认真加以考虑的。 显然,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将对绝大部分国有企业的会计处理和财务信息产生根本性改变,而针对这一变革,我们的国有企业应该做一些怎样的准备呢? 首先,新会计准则的实施要有一个有效的信息系统,以保证财务信息的及时性和可靠性。国有企业规模大、子公司众多,一些企业存在信息脱节滞后问题,要做到信息的及时正确并非易事。而在新会计准则下,很多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所需要的原始信息并非仅仅是财务方面的信息,且信息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因此企业必须建立一个有效的信息系统,保证集团内部信息沟通的畅通和正确。 其次,新会计准则的实施要有一个完善的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系统,以保证会计处理的正确公允。新准则在会计政策、确定会计处理方面给予企业管理层相当大的选择范围,比如金融资产的划分、公允价值的确定,管理层的意图和判断将对经济交易的价值确定和会计处理产生很大影响。会计处理的具有一定自由度,目的是避免简单划一的硬性规定影响财务信息的真实性,然而也势必给舞弊和操纵利润提供了机会。因此,一套有效的管理体系和内控系统能够保证企业对信息的会计处理准确公允,真实客观反映经济活动的实质意图,而不受或少受某些个人意志的影响。 再次,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财会人员和企业管理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会计准则强调的是对交易的经济实质理解而不是对会计准则的生搬硬套,很多方面需要的判断能力超过了财会人员的专业范围,因此企业的财会人员和企业的管理人员若缺乏必要的财务知识,会影响新准则的实施和运用,甚至导致财务报表的错报漏报。所以,对企业各级人员进行恰当培训也是顺利实施新准则所必不可少的。财会人员应该具备较高的会计专业水准,以处理复杂的会计核算;而管理层也应该掌握新准则的基本理念,了解新准则对业务流程、经营决策的影响,尤其应深刻认识到全面实施新会计准则是整个企业的所有部门和人员的任务,而不仅仅是财会人员的事。 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国有企业的经营运作具有深远影响,这不仅仅是因为新准则的复杂性和革新性,也是由国有企业的特殊性质所决定的。我们的国有企业,一方面要进行市场化运作,走国际化道路,同时又要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保证资产的保值增值,因此国有企业管理层必须打一场有准备之仗,在各个方面为实施新会计准则打好坚实基础,确保向新准则的平稳过渡。
给你找了篇比较短的论文,要拓展的话其实也挺容易,就根据每部分的内容再另搜资料了。新旧会计准则比较和思考2006年2月,国家财政部颁布了新的会准则。新会计准则体系强化了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的新理念,实现了与国际惯例的趋同,首次构建了比较完整的有机统一体系,并为改进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了有益借鉴,实现了我国企业准则建设新的跨越和突破。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由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三个部分构成。和旧的会计准则相比,新准则从基本会计准则到具体会计准则都作了较大的改动。一、比较(一) 新基本准则与旧基本准则的比较新基本准则中的会计基本原则,继续保留了重要性原则、谨慎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等,也强调了可比性、一致性、明晰性等原则。但权责发生制和历史成本不再作为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二)新会计准则中具体准则与旧具体准则的比较1.增加的旧会计准则中缺乏的部分(1)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金融工具列报和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工具的4项具体会计准则主要适用于金融企业,这些准则对金融企业的影响是广泛而深刻的,上市或拟上市的金融机构则首当其冲。例如,准则规定衍生金融工具一律以公允价值计量,并从表外移到表内反映。这就要求上市银行和证券公司善用衍生工具这把“双刃剑”,因为表内化将对企业利用衍生金融工具进行风险管理的行为产生重大影响,企业不但要考虑现金流等经济因素,还要考虑衍生金融工具对报表的影响,以避免给报表带来过大的波动。新会计准则与现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相比共有5方面的差异:引入了金融工具的概念、衍生金融工具的核算、计价基础的不同、确认方面的差异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差异。(2)原保险合同与再保险合同我国一直没有对原保险合同制定准则,实务指导以《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为准。与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相比,新准则由如下特点:区分保险风险和非保险风险;增加准备充足性测试;区分原保险合同和再保险合同。(3)石油天然气开采这条准则是对我国现行三大石油公司(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业务处理的描述。新会计准则与原企业会计制度的主要差异体现在:矿区权益、井及相关设施折耗的计算方法,原制度采用直线法,新准则引入产量法和年限平均法。新准则允许提取弃置支出准备,并设置了“油气资产”,“累计折耗”和“油气资产减值准备”科目,同时取消了“地质成果”科目。(4)投资性房地产旧准则并没有将房地产作为一个单独项目来加以处理,而是把现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相关内容分散在其他相关准则之中。新准则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采用成本模式和公允价值模式两种方法。成本模式的计量方法与原准则相同,但在采用公允价值模式时,不需要摊销或折旧,也不需计提减值准备,只需要在期末按公允价值对帐面进行调整,将其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5)增加了生物资产、企业年金基金和股份支付准则这三条准则对旧会计准则中未曾规范或者没有详细规范的方面制定了更为严谨可行的操作指南。填补了在农业资产、补充养老保险和期权激励行为的会计核算规范方面的空白。2.在旧会计准则基础上发生突破性变革的新会计准则主要部分(1)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新旧准则主要区别在:新准则提出了“资产组”的概念,扩大了资产减值准则的使用范围,在资产减值迹象判断上,新准则比现行制度要求更加明确,可收回金额的计量原则也更具有操作性。并且新准则引入了公允价值的概念,对公允价值的计量使用做出了限制性规定,强调一但使用公允价值就停止历史成本价值的帐务处理。同时由于使用公允价值所产生的资产减值准备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这一规定可谓是新旧准则中减值准备部分差异最大的地方。(2)债务重组方法。新旧准则最大的差异就是公允价值的使用和债务重组收益将计入当期损益,因此采用新准则以后影响的是当期损益而不是权益。新准则中债务重组的定义是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时,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定做出让步的事项。新准则突出了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前提和债权人最终让步的业务实质。(3)企业合并会计处理。目前中国的企业合并大部分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这不一定是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双方完全出于自愿的交易行为,合并对价值也不是双方讨价还价的结果,不代表公允价值,因此以账面价值作为会计处理的基础,以避免利润操纵。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可以有双方的讨价还价,是双方自愿交易的结果,因此有双方认可的公允价值,并可确认购买商誉。新的合并财务报表准则所依据的基本合并理论已发生变化,从侧重母公司理论转为侧重实体理论。合并报表范围的确定更关注实质性控制,母公司对所有能控制的子公司均需纳入合并范围,而不一定考虑股权比例。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只要是持续经营的,也应纳入合并范围。(4)所得税的影响。新旧准则的差异体现在:在计税基础上,旧准则强调收入和费用与纳税收益和纳税扣除之间的差异,主要是从发生额的角度进行分析,新准则则强调企业在某一特定时日的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所存在的暂时性差异,从余额角度来进行分析。在所得税确认上,旧准则要求企业采用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包括递延法和债务法)核算所得税;新会计准则则要求企业一律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递延所得税。在减值确认计量上,旧准则没有递延税款借项计提减值准备的规定,而新准则则规定在一定的情况下,可计提减值准备,并在日后符合规定时可以转回。(1)长期投资核算方法。新旧准则的差异表现在:旧准则对投资中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进行确认,并分期进行摊销,以调整投资收益,如果是负的股权投资差额就应确认为资本公积。新准则规定,如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企业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份额的,确认为商誉,该商誉不进行摊销;如果是小于的,则直接冲减留存收益。二、思考会计准则的更新,无论是对企业、投资者、注册会计师、审计人员和政府部门的监管者,影响都是巨大的。宏观上这是一种中国会计史上里程碑似的变革,微观上则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的利益和选择。较之旧会计准则,新会计准则总结起来更有如下的优点:(一) 新会计准则使财务信息更加可靠新准则中的基本准则明确规定了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第一条就是可靠性,要求“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新会计准则从三个方面确保了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性:1.新会计准则充分考虑了市场因素变化对资产价值的影响,强调按资产的定义确认和计量资产,在资产不能预期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时,要求企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2.新会计准则充分考虑了企业所处的具体商业环境。允许企业在不违背国家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的前提下,根据所处的具体商业环境灵活地选择适合自身的会计政策,如可对其他应收款计提坏帐准备,可采取不同百分比进行计提,以及采用不同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等;充分揭示企业所面临的市场风险;3.新会计准则就或有事项等不确定性事项所可能引发的风险,要求企业认真甄别,将符合负债确认条件的或有事项产生的义务确认为负债,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充分披露。新会计准则还要求承担人在确认租赁引发的负债时,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二)新会计准则适应经济生活的发展要求,内容上有所创新。新会计准则体系从过去偏重工商企业准则扩展到横跨金融、保险、农业等众多领域的39项准则,覆盖了企业的各项经济业务,填补了我国市场经济条件新型业务处理规定的空白。主要创新表现在:在涉及的领域上,增加了原准则中没有或有但规定不详细或不明确的内容。如:企业年金基金、股份支付、投资性房地产、生物性资产、金融工具的确认计量与列报、保险合同的规定等等。在会计处理方法的具体内容上,引入多项新的概念,如:公允价值概念引入。新准则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例如要求上市公司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考虑换出、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以及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要求上市公司在债务重组交易中考虑重组债务的公允价值,并要求在利润表中确认相关损益。这些规定将使得上市公司的资产和交易得到更为公允地反映,一些上市公司通过以低价资产换入高价资产,从而降低成本的做法将不再可行。资金的时间价值在新准则中得到体现。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准则要求,公司对应收和应付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这使得拥有长期应收、应付款项的上市公司不得不将这些长期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减计至未来现金流的折现金额。这种处理方法充分体现了资金的占用成本,并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上市公司管理层对资产负债结构、产品赊销政策进行优化。在批露方法上也作出许多新的规定,如:金融风险的披露更为直接和透明。准则要求,将衍生金融工具纳入表内核算,这使得上市公司进行的一些高风险金融投资可以及时地在财务报表中得到反映,使治理层可以更直接地获取相关信息,为更好地履行其职责提供了条件,同时也使投资者可以更直接地了解上市公司衍生金融工具的情况。(三)新会计准则体现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新准则充分借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除极少数事项外,已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现了趋同。新准则实现与国际会计惯例的充分协调。新会计标准充分地体现了这一客观要求,将实质重于形式列入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此外,在资产计价、负债核算、收入确认和完善财务报告体系等重要方面与国际会计惯例基本一致。开题报告的话我有个模板,你套上去就可以了。论文(设计)题目 对我国资产证券化会计规范的思考1.选题目的和意义:资产证券化是一种结构融资方式,即将缺乏流动性的资产进行组合并转化为一种更自由地在资本市场上发行和出售的融资工具。自20世纪70年代初第一笔资产证券化业务面世以来,其发展就从未停息,截至2008年末,美国住宅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余额为7.59万亿美元,资产支持证券(ABS)余额为2.67万亿美元。尽管在我国资产证券化业务还处在起步和探索阶段,但可以预想随着我国金融制度的改革和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和开放,我国的资产证券化市场必将在不远的将来逐步壮大。与此同时,我国的资产证券化会计规定仍然处于不健全的阶段。因此借鉴资产证券化会计处理已有的国际模式,结合我国资产证券化会计的现状,探讨如何完善我国的资产证券化会计规范,对于客观反映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实质,保证资产证券化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性,推动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发展以及满足监管机构对资产证券化市场的监管需求具有显著的现实意义。2.主要研究内容(含论文提纲):论文设想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先界定资产证券化的概念和其作为一种结构融资方式的实质,并探讨它对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的影响。第二部分分别介绍资产证券化在美国的最新进展以及在我国的历史和发展。第三部分重点分析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对资产证券化会计的规范,两种模式的不同和影响。第四部分在回顾我国已有的资产证券化会计规定和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的基础上,将结合国际先进经验探讨如何完善我国资产证券化的会计规范,以适应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发展。大纲如下:1.前言1.1 本文研究背景及意义1.2 文献综述1.3 本文结构与思路2.资产证券化概述2.1资产证券化的本质2.2资产证券化对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的影响3.美国和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3.1 美国资产证券化市场概述3.2 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历史和发展趋势4.国外关于资产证券化会计的相关规范4.1 资产证券化的会计确认4.2 资产证券化的会计计量4.3 资产证券化的财务报告问题5.探讨我国的资产证券化会计规范的完善5.1 我国资产证券化会计规定的现状和问题5.2 对我国资产证券化会计发展的思考3.完成论文的条件、方法及措施,包括实验设计、调研计划、资料收集、参考文献等内容:完成论文的条件:根据所学知识,在指导老师的悉心指导下,运用学校内图书馆、电子阅览室以及相关报刊等资源,完成论文的撰写。调研方法以及措施主要是通过对国际和国内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历史和现状,参考各种资料以及各会计协会、会计实务界关于证券化会计的文献来进行研究和相关分析。资料收集主要通过借阅学校图书馆相关书籍、参考资产证券化方面相关论文以及网络数据库如中国知网、维普资讯等等网站来进行相关资料收集。主要参考文献:[1] 赵宇华等,2007,《资产证券化原理与实务》,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 [美] 安德鲁.戴维森等,2006,《资产证券化——构建和投资分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3] 张超英,2004,《资产证券化的本质和效应》,复旦大学博士论文。[4] 陈秋梅,2005,《资产证券化会计——国际模式和我国选择》,中央财经大学硕士论文。[5] 张蕾蕾,2007,《资产证券化的会计处理研究》,西南财经大学硕士论文。[6] 财政部,2005,《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会计处理规定》。[7] FASB, FAS140: Accounting for Transfers and Servicing of Financial Assets and Extinguishments of Liabilities, September 2000.[8] IASB, IAS39 Financial Instruments: Recognition and Measurement, December 2003.[9] IFRIC, SIC12 Consolidation—Special Purpose Entities, November 2004.
会计准则发展最重要的规则应当是“适应环境”,新会计准则出台的原因正是 “环境使然”。历经三年,新《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终于破茧而出(07年1月1日实行)。该准则对现行基本准则进行了重大修改和多方面完善,广泛采用了国际上通用的概念、原则和方法,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在实质内容上都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标准的趋同。按照我国的立法习惯和会计法律体系框架,新基本准则继续保持原有定位,作为《企业会计准则》的基本准则,突出了其法律地位。 [1]从整体上评介,与原基本准则相比,新准则主要突出了以下几点重大改进:(1)准则的内容结构更为合理,准则的理论指导作用更加突出:首先,新准则在总则的第四条明确提出会计目标,并把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基础在总则中加以规定,如此更加合理;其次,将第二章“一般原则”修改为“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便于与国际惯例衔接。相应地,这一章的内容也作了适当调整 [2],修改后的这章完全成为对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规定,体现了修订后基本准则的概念框架倾向,起着连接会计目标与其他概念的“桥梁”作用;最后,新准则对于第三至八章中关于会计要素的规范,剔除了原准则中“具体要素项目”的内容,只描述基本要素本身,增强了准则的基础性,真正体现准则的理论指导作用,有助于会计准则的协调,并为具体准则的出台和修订打下基础;(2)会计目标更好地体现了当前的经济环境:原准则提出“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新准则完全抹去了这种“计划经济时代的遗迹”,鉴于当前我国市场经济和资本市场的发育状况,修改后的准则规定“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体现了决策有用观和受托责任观的结合,并与会计信息质量的相关性与可靠性保持一致;(3)新准则对会计要素的定义作了重大调整,使用资产负债观重新定义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同时还吸收了国际准则中的合理内容,引入“利得”和“损失”概念,并且将其区分为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以及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两类,目的是为了更加合理反映企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4)会计计量是此次准则修改中的一大亮点。基于计量在财务会计系统中的重要地位,新准则专辟一章论述计量问题,按照现行国际惯例把“公允价值”概念全面引入中国会计体系,不再强调历史成本为基础计量属性,满足了会计实务发展的需求。 新准则的修订改善了原准则对经济发展的不适应性,有助于我国会计的国际协调,促进了我国会计的国际化进程。尽管如此,笔者认为新准则仍存在一些重要问题值得进一步思考。一、会计信息质量相关性和可靠性的权衡在公司治理和委托代理关系中,在所有权和经营权高度分离的情况下,会计信息系统存在的基本理由在于,会计信息有助于降低投资者决策过程中面临的不确定性,借以减少决策风险、促使社会资源趋利性流动,达到优化资源配置的目的(杜兴强,2002)。为了发挥上述功效,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质量提出了应于规范的要求,规定决策有用性是最基本的质量特征,于是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就成为保证信息使用者做出正确决策的基本前提和条件。相关性指与决策相关,会计信息能够影响信息使用者的决策,能够导致信息使用者决策的差别;可靠性指确保信息能免于错误和偏差,并能忠实反映它意欲反映的现象或状况。虽然二者是同等重要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但是它们并非总在同一方向上影响信息的有用性,因此往往需要权衡和协调。 [3] 相关性与可靠性孰先孰后? [4]纵观国际上众准则制定机构的主流观点,相关性皆成为关注的焦点。FASB虽对两者并列提出,但其意图更侧重于相关性;AICPA的调查报告提出的诸多建议,都明显地反映了对会计信息相关性改进的要求;AAA每十年颁布的一系列研究报告中,都将相关性作为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加以阐述;在现行的财务报告改革浪潮中,改革的焦点更是集中在提高信息决策的相关性上……然而,一系列上市公司财务欺诈案件的接踵而至,使得人们又重新探讨会计信息的可靠性问题。有些学者认为,不相关的信息固然无用,但并非对所有人都无用,而不可靠的信息更加危险,所有的使用者的决策都会被他误导,带来难以估量的风险。我国新基本准则明确规定了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第一条就是可靠性,要求“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第二条随之提出“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显然,虽然新准则规定二者要求皆要具备,但却凸现了可靠性要求。 [5]尽管如此,对于二者矛盾的焦点,始终没有给出令人满意的答案。笔者认为,再苦苦寻求两者之间的均衡点似乎无益于事,不妨换个角度去解决这一问题。英国会计“真实和公允”的特点给了我们很好的启示,我们尝试给会计信息质量一个更高的原则,那就是真实和公允。“真实与公允”观点是英国会计的最主要特征,它被理解为:必须披露所有的“真实的”、“诚实的”重要信息,而不管其有利或不利;必须不抱偏见,不故弄玄虚,不隐瞒重大事实,必要时,也可超出规定要求披露有关细节。在英国,这一观点是至高无上的,它是财务报告的指导思想,也是财务报告的最终测试。符合真实和公允的会计信息有时可以背离会计准则的要求,甚至可以背离《公司法》中的有关会计要求。英国 “真实与公允的观点”不但在英国根深蒂固,这一观点已超出国界被欧盟甚至国际上所接受。欧盟在其1978年发布的第4号指令中的第一章(第2条)总则中规定:公司的财产和财务状况必须依照“真实与公允”的观点加以反映;当遵从了指令规定,但未能做到充分地提供真实与公允的信息时,必须提供补充的信息。并且在1983年发布的第7号指令中又强调“真实与公允的观点应处于最优先的地位”。由此可见,欧盟的大部分国家都已接受了这种观点,并在实务中加以运用。 “真实与公允”观点对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也有一定的影响。《国际会计准则》中规定:人们常说,财务报表显示了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变动的真实与公允的概况,或是公允的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变动,本框架虽然不直接涉及这些概念,但是,运用主要的质量特征和适当的会计准则,通常可以产生一般所理解的、表达上述资料的真实和公允的概况的财务报表,或是公允反映上述资料的财务报表。由此可见,国际会计准则也要求“真实与公允”的编制财务报表。从各国的规定可以看出,“真实与公允”的初衷就是引导会计实务,促进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最大程度地实现财务报表目标。而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正是最好地联结这一理念和实务的桥梁,它是报表目标的具体化。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真实与公允的理念才能得以实现。受这一思想的启示,我们可以尝试重新构建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层次,在相关性和可靠性这一首要质量特征之上,再构建一个最高质量特征,即真实性与公允性。真实性,要求会计信息应真实地反映经济实质,不得虚构、歪曲和隐瞒经济业务事项;公允性,要求不偏不倚,企业在具体加工、生成会计信息的过程中应站在中立的立场,不偏袒委托、受托任何一方的利益。真实性和公允性应成为会计信息的最高检验尺度。二、关于会计计量问题新准则单列一章(第九章)对会计计量问题进行了系统的规定,并较以前做出重大调整,全面引入公允价值、现值等计量属性,明确规定“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交易公平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公允价值对于衍生金融工具来说是唯一相关的计量属性,对金融工具而言则是最相关的计量属性。随着衍生金融工具的出现,我国原有的历史成本计量属性逐渐凸现出单一性。因此,在此次新准则的变革中,公允价值的应用计量可谓适应了环境的变化,成为可圈可点之处。然而,从公允价值的出现到现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一直备受争议。FASB于1991年10月正式接手制定公允价值的准则,这一准则一出现便在美国会计界和金融界引起强烈反响。以SEC 和投资者为代表的支持者认为,公允价值会计将极大提高财务信息的相关性, 使会计信息反映金融资产和负债的真实价值,且有助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以联邦储备委员会、财政部和金融界为代表的反对者则认为,公允价值会计是对以历史成本为主要计量属性的极端背离,不仅缺乏可靠性,而且将导致金融机构的收益产生巨大波动, 促使金融机构的贷款决策短期化。可见,对各种计量属性如何选择,争论最多的其实是计量属性的相关性和可靠性问题。准则制定者一直以来都在探寻二者之间的均衡。毋庸置疑,引入公允价值将极大地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投资者在对某个公司的股票进行估价时,关注的不仅仅是公司的现时价值,更关注公司未来发展机会,反映在股价上即公司未来发展机会的现值,计量公式应为:MVE=α1BVE+α2UNA(MVE为权益的市场价值;BVE为权益的账面价值,也就是净资产的现时价值;UNA是未确认的净资产的价值,也就是未来发展机会的价值。当存在完善的市场时,α1+α2=1)。在未引入公允价值之前,历史成本只能反映过去企业发生的经济交易,投资者只能根据现在的情况推测未来;而引入公允价值以后,MVE=MWA-MVL(MVA为资产的市场价值,即资产公允价值总和;MVL为负债的市场价值,即负债公允价值总和),资产负债表就直接反映了权益的市场价值(即股票总价值)。通过公允价值信息,投资者可以了解企业当前所持有的资产负债的真实价值,从而合理评价企业的风险和收益,以及管理当局的管理业绩,从而作出投资和其他决策。因此,公允价值的使用提高了投资者判断企业未来前景的决策相关性。然而,公允价值不像历史成本那样客观,带有很强的主观因素,它的可靠性是其致命的弱点。公允价值极有可能成为调节利润的工具。就拿非货币交易来说,过去非货币交易产生的收益,只能计入资本公积金,新准则实施后可直接计入当期收益,进入企业利润表。高价卖家当,是上市公司包装利润最常见的手法。例如,上市公司的一块资产(或股权)账面值1000万元,却以2000万元或更高的价格出售,以前需现金交易时,证监会还规定,至少必须50%的转让款到账才能计算收益,现在非货币交易也可以轻而易举地“做”利润了。资产置换双方都将各自的非货币资产高估,然后互相交易,双方账面上都有利润,可谁都知道,这全是空的。除此以外,在技术上,当不存在健全的市场经济和活跃的市场交易、市价不可观测时,公允价值就需要会计人员的大量估计和判断,这种随意性也为会计人员滥用会计大开方便之门。正是由于公允价值确认时的不确定以及在计量形式上的多种选择形式,会计信息的可靠性降低了。因此,笔者认为,公允价值的运用应具有极其严格的内外部条件的限制。首先必须要有高度开放发达的要素、技术、资金、人才市场和活跃的交易,并且各要素的投资主体要有要求企业提供公允价值信息的需求;而内部条件则是财务信息报告者要有主动提供公允价值信息的动因。考察我国的国情,我国的证券市场不像西方国家那么发达,没有较为健全的信息规则和活跃的交易,不能流通的国有股占较大比重;会计人员总体水平较低,投资者素质也不高;信息失真、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金融工具使用并不普遍,公允价值需求不高……因此,考虑到中国经济还处在转型阶段,成熟的市场经济尚未建立,在肯定会计国际趋同的必要性和益处的同时,笔者认为我国准则广泛应用公允价值的做法值得商榷,我国还不具备全面运用公允价值的条件。正如吴亚军所说: “一个制度一定是和一定的生产力相适应的,当时的制度必须能适应当时的生产力”。一国的会计准则应该贯彻稳健的原则,而不宜一味地追求与国际接轨。目前,比较可行的做法是仍然坚持历史成本的基础地位,有选择的运用公允价值。例如:可根据环境对资产负债项目进行分类,对于有活跃市场能可靠获得公允市价或进行现值估计的金融工具,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一般制造性、非金融性的资产和负债,如石油、天然气、存货和厂房设备等,继续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再比如:在对公允价值表现形式的选择上,应依据经济业务的性质及内容进行选择,在交易市场比较完善的条件下,现行市价应为首选。当然,随着社会经济和信息技术的发展、随着市场的完善以及财务金融理论和会计技术的不断进步,公允价值的计量范围将越来越大。三、关于会计要素的定义问题要素的定义有资产负债观和收入费用观两种。资产负债观和收入费用观原本是计量企业收益的两种不同理论。资产负债观基于资产和负债的变动来计量收益,因此当资产的价值增加或是负债的价值减少时会产生收益;而收入费用观则通过收入与费用的直接配比来计量企业收益,按照收入费用观,会计上通常是在产生收益后再计量资产的增加或是负债的减少。将之引用到准则制定中,资产负债观是指会计准则制订机构在制定会计准则时,首先定义并规范与交易和事项相关的资产和负债的确认和计量,然后再根据资产和负债的变化确认收益;而收入费用观则要求在准则制定过程中,首先考虑与某类交易或事项相关的收入和费用的确认与计量。二者在具体会计处理中的一个显著差异就是对未实现损益的会计处理:按照资产负债观,企业的收益是当期净资产的净增长额(不包括业主投资或派给业主款造成的净资产变动),收益的确定不需要考虑实现问题;收入费用观则直接确认已实现的每笔收入和费用,进而根据配比原则确定收益。与收入费用观相比而言,资产负债观更为注重交易和事项的实质,要求首先界定每笔交易或事项发生后对企业资产和负债变化的影响,确保了企业各时点上的资产和负债存量的真实准确,从源头上厘清该交易或事项对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的影响及后果,为确定某一期间流量概念的收入和费用提供了可靠的基础,最终采用一种财务报表使用者易于理解的方式在财务报告中反映这些交易或事项的结果,提供的收益总额信息相关性比较强。新准则在定义要素时,对老准则采用的收入费用观作了彻底变革,改用资产负债观来定义要素。就资产而言,把资产定义为“未来经济利益”,使之成为所有会计要素的共同基础:收入是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入;费用是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出;负债是现在承担的未来经济利益牺牲的义务等。资产成为了企业获利的资源,利润也由资产而生,依附于资产。采用资产负债观以后,要素的本质揭示的更加清楚了。这是新准则的进步之处。然而,就定义的范围来看,笔者认为还有待扩展,仍举资产为例。人力资源是当今最重要的资产板块,忽略它传统会计核算体系已经无法再公允、客观的反映公司价值。那么,人力资源能否作为资产确认呢?对照通用的资产的定义,资产应具有以下特点:①资产是由过去形成的;②资产为企业拥有或控制;③资产能直接或间接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显然,人力资源是一项经济资源。当劳动者将劳动力投入企业运营时,企业与劳动者签订了有关合同,这说明在契约期内,企业拥有人力资源的使用权和处分权,也就拥有或控制了人力资源;其次,劳动者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能够发挥他拥有的能力,为企业带来未来的经济利益。因此,人力资源应当确认为资产。然而,新准则对资产的定义仅考虑了“交易和事项”,对于人力资源这类的“情况”却没有交代。另一方面,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中的交易事项日益纷繁和复杂,已经出现许多未来的事项。交易的双方可能是先签好了一个不可更改的合同(契约),交易与事项却尚未发生,但从法律的角度上看,双方之间的风险与报酬已开始转移。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已签订尚未履行的合同也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理应确认为资产。例如衍生金融工具,它是一种契约形式,签约双方只是享有某种权力和义务,并无实物交易发生,其立足点不在于“过去发生的交易或事项”,而是未来期间合约的履行情况。资产的本质是权益(权力和利益的合称)。过去(包括现在)在会计恒等式的影响下,资产被强调为一种可视化的使用价值,一种实实在在的物质利益,其实资产还有另一维度“权力”。从确认的角度看,“利益”维度是构成资产的基础,是确认的基础;而“权力”的作用在于使资产得以认定。这样看来,资产的两个维度:权力和利益,正好对应着确认的两个要素:认定和计量(陈国辉,2005)。可见,作为权力的衍生金融工具也应当确认为资产。因此,资产定义的边界应扩大,能否设想将资产定义为:“资产是由过去的交易、事项或情况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含有未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和权利。”三、关于财务会计报告——增设“第四表”近年来,外界对财务会计及财务报告的指责越来越多,认为财务报告缺乏信息含量,只是一堆“无用的数字”。恪守会计本质、特征和边界,仍然只提供现有利润表的信息似乎已远远不够,只有突破财务会计固有的程序和技术,改变财务会计的特征才能满足越来越多的信息需求。在这种情况下,全面收益理论发展起来。会计界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就开始注意吸收经济学收益观的某些合理内核,引导现代会计理论的收益观朝着经济学收益观方向发展。1961年爱德华兹和贝尔在其著作《企业收益理论与计量方法》中肯定了经济收益的理论价值,但因它不能被客观计量而无法用于实际计量中;于是,他们将经济收益与会计收益相结合,提出了“企业收益”的概念;随后,1980年FASB正式提出了“全面收益”这一新概念,并将其定义为:企业在报告期内,除与所有者之间的交易以外,由于其它一切原因所导致的净资产的变动。全面收益出现以后,新的问题也随之而来。用单一的一张全面收益表,虽可以全面反映已实现和未实现的在资产债表日之间所发生的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所有变动,但经营收益和物价变动等信息却无法分开列示,与决策有用的信息仍可能无法获得,于是出现了一个折衷的办法,既不放弃实现原则,又能反映价值变动,“第四表”¬——全部已确认利得和损失表就在这种情况下产生了。 第四表产生以后,原始的利润表就可以继续反映企业日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的损益及其已实现的资产损益,而全部已确认利得和损失表则反映传统会计收益难以处理和反映的物价变动或其他一些外在环境事件所引起的已确认而未实现的损益,从而全面反映报告期内产生的净资产的全部变动;除此之外,建立在资产负债观上全面收益理论还突破了传统计量上“三位一体”的限制,解决了当前会计计量和报告中的一些难题,为今后确认和计量更多的可实现利得开辟了道路。全面收益理论的成熟,促进了收益信息的相关性、及时性和真实性的提高,通过业绩的分开列示,还增加了收益信息的透明度,避免少计资产多计负债,少计收入利得的利润操纵行为。阅读我国的新会计准则,财务会计报告一章虽也有所修改, [6]但规定中并没有看到关于“第四表”的论述,鉴于上述分析,笔者建议我国应逐步应用全面收益理论,实现增设第四表的报表改革。五、关于资本保全的规定企业的目的是在保全资本的基础上获得利润。早在希克斯的《价值与资本》中就将收益定义为“保持期末和期初同等富裕的情况下,可予消费的最大金额”。“同等富裕”就体现了资本保全思想,可见资本保持的重要所在。IASC在其概念框架的最后一节,专门讨论了资本与资本保全概念问题。它将资本的概念划分为资本的财务概念和资本的实物概念,并指出“企业应根据财务报表使用者的需要,选择适当的资本概念”。我国新准则业已提出应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理应就公允价值所对应的实物资本保全有所提及,以保证其一贯性,然而基本准则却没有单设章节专门讨论这一问题,笔者认为这是一个缺陷。资本保全的基本含义是保持资本的完整无缺,只有超出投入资本以上的部分才能确认为收益。随着物价变动的加剧,资本保全概念有了新的发展,形成了现在的两大派别——财务资本保全和实体资本保全。财务资本保全观念认为资本是一种财务现象,是指用货币表示的业主投入企业的净资产或企业产权。因此,财务资本保全就是保持业主投入资本的货币等值或购买力完整无损,或保持企业产权的完整无损,收益的确定要以保持原有资本的货币量或购买力为前提。实体资本保全观念是指业主投入企业的各种资产所代表的生产能力或经营能力或取得该能力所需的资源或资金。实体资本保全就是保持这种生产经营能力的完整无损,当期收益应当是在保持期初及当期投入的生产经营能力基础上的盈余。从上述比较可以看出,财务资本保全是以保持资本的货币等值为目标,而实体资本保全是以保持资本的生产经营能力为目标。对于二者的选择,笔者认为应根据资本的具体形态加以区分。货币资本本身就是一种财务现象,它的生产经营能及就体现在它的购买力上,只要其购买力得到保持,货币性资本也就得以保持了。因此,货币资本应选择财务资本保持观念,而实物资本则应选择实体资本保全观念。对资本保全观念的选择不仅涉及计量基础问题,它还将决定编制财务报表中会计模式的选择,包括前文所讨论的资产负债观/收入费用观以及全面收益/会计收益等一系列选择。因此,笔者建议我国的基本准则应单设一章对资本保全观念作出规定。六、结束语新会计基本准则的公布,让我们看到了我国会计准则国际协调的初步成果。然而,新准则仍有许多重大方面值得推敲和完善。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的高质量会计准则,缩小差距,使我国会计成为国际化语言的任务还很艰巨,中国会计学者们的努力任重而道远。
目 录一 、新会计准则的颁布时间,背景和意义 1(一)新会计准则的颁布时间 1(二)新准则出台的历史背景 1(三)新会计准则的颁布意义 2二、新准则的主要内容 2(一)第一个层次,它是起统驭作用的基本准则 2(二)第二个层次,主要是38项具体准则 21、一般业务准则 22、特殊行业的特定业务准则 33、报告准则 3(三)第三个层次,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3三、新旧会计准则的变化 3(一)基本准则有所变更 3(二)存货管理办法发生变革 4(三)计量基础有了较大的变革 4(四)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有重大改变 4四、针对新旧会计准则比较的思索 5(一)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大量引用是一把“双刃剑”,有利有弊 5(二)新准则有些定义虽然明确,需要会计人员好好理解和学习 5(三) 新会计准则更加强化了会计的功能 5(四)企业要采取积极措施, 从容面对新准则带来的挑战 5新旧会计准则的比较绪论:2006年2月,国家财政部颁布了新的会计准则,新会计准则体系强化了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的新理念,实现了与国际惯例的趋同,首次构建了比较完整的有机统一体系,并为改进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了有益借鉴,实现了我国企业准则建设新的跨越和突破。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由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三个部分构成。和旧的会计准则相比,新准则从基本会计准则到具体会计准则都作了较大的改动。一 、新会计准则的颁布时间,背景和意义(一)新会计准则的颁布时间我国于2006年2月正式颁布了新会计准则,新的会计准则从2007年1月1日起适用于上市公司。这是中国会计界的里程碑,它将推动中国向更现代的经济模式过度,并帮助投资者做出更明智的决定。 (二)新准则出台的历史背景1、全国人大于1999年修订了《会计法》,国务院于2000年制定并发布了《企业财务报告条例》,这些新的法律法规对于企业的会计核算、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以及会计要素的定义都作了新的规定,但现行的《企业会计制度》,具体会计准则由于没有同步修订,依然有效,造成了在执行过程中事实上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之间的不一致,相互抵触。为了与会计领域的最高法律、条例的有关规定保持一致,需要对现行准则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2、近年来我国经济生活中出现了许多新事物,给会计实务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如企业兼并重组、金融衍生产品的出现等,它需要新的会计准则来规范新出现的经济事项。 3、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期以来,频繁出现的会计信息失真以及对股票市场的冲击,也暴露出会计准则的不完善,现行的会计法规体系的滞后性以及主观性导致整个会计、审计行业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4、中国加入WTO以来,发达国家设置种种壁垒阻挠中国市场化地位,并且诉诸各种反倾销诉讼使中国遭受了大量经济损失。如2004年欧盟在评估我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时,就设置了独立于双边协定和WTO规则之外的条款:即必须建立一个符合国际会计准则的、账目清楚的会计记录,该会计记录应当由独立的机构根据国际会计准则进行审计。最后,大型国有企业海外上市,要求按照国际会计准则重新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所有这些是促动我国推动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最直接的动力。(三)新会计准则的颁布意义新会计准则体系的颁布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有利于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为宗旨,按照国际会计惯例对会计信息生成和披露作了更加严格和科学的规定,进一步强化了对信息供给的约束,有效地维护了投资者的知情权,有利于社会公众作出理性决策。二是有利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我国会计准则建设,始终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三是有利于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会计是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会计准则体系的发布,架起了密切中外经贸合作的会计技术桥梁,有利于进一步优化我国投资环境,全面提高我国对外开放水平。四是促使上市公司提高会计质量,更好地保护投资者作为信息不充分一方的利益。同时促使上市公司改善治理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总之,会计准则体系的颁布实施将对规范我国会计工作秩序和会计行为,提高我国会计信息质量,满足投资者、债权人、政府等利益相关者对会计信息的需求,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新准则的主要内容(一)第一个层次,它是起统驭作用的基本准则主要规范会计目标、会计基本假设、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原则、财务会计报告的总提要求等。它相当于国际会计准则体系中《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二)第二个层次,主要是38项具体准则它对我国目前各个行业的企业存在的各类经济业务,明确了会计处理的具体原则和规范。具体准则根据基本准则制定,主要分为一般业务准则、特殊行业的特定业务准则和报告准则三类。1、一般业务准则它主要规范各类企业一般经济业务的确认和计量要求,包括存货、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资产减值、职工薪酬、企业年金基金、股份支付、债务重组、或有事项、收入、建造合同、政府补助、借款费用、所得税、外币折算、企业合并、租赁等准则项目。一般业务准则的编号大部分排在新准则体系的前列。2、特殊行业的特定业务准则它主要规范特殊行业的特定业务的确认和计量要求,包括生物资产、原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石油天然气开采、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转移等准则项目。3、报告准则它主要规范各类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准则,包括财务报表列报、现金流量表、中期财务报告、合并财务报表、分部报告、关联方披露等准则项目。此外,为了给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提供规范和指导,新准则体系中还包括了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相当于新旧会计标准的衔接办法。(三)第三个层次,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作为整个准则体系共同的应用指南,规范新准则体系下会计科目的设置、财务处理、报表体系的构成、报表项目的内容、报表格式等。三、新旧会计准则的变化新会计准则体系已由财政部颁布,即将在全国实施。这是我国经济生活中的重大事件,在中国会计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新会计准则以先进、科学的理念为指导,立足中国的实际,在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了中国的国情,较好地处理了会计的国际化和中国特色的关系。颁布和实施新的会计准则体系,结束了我国会计“制度”和“准则”两张皮的历史,必将对我国的会计事业和经济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实现了广大会计工作者多年来的梦想和追求,实现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建设新的跨越和突破。新准则较旧准则在修订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基本准则有所变更新基本准则中的会计基本原则,继续保留了重要性原则、谨慎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等,也强调了可比性、一致性、明晰性等原则。但权责发生制和历史成本不再作为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完善了会计一般原则。原准则第二章“一般原则”中,具体规定了13项会计一般原则。这些原则都是为了满足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及时、有用、清晰明了等要求,国际上一般称为“会计信息或财务报表的质量特征”。新准则将原基本准则第二章“一般原则”修改为“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主要是因为基本准则中再规定“一般原则”较难解释,与国际惯例也难以协调,改为“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更能体现该章的内容实质。同时对原准则规定的12项原则进行了适当调整:将权责发生制原则作为会计基础在总则中进行了规定。(二)存货管理办法发生变革新存货准则下,取消了“后进先出”法,一律使用“先进先出”法记账,这对生产周期较长的公司将产生一定影响。原先采用“后进先出”法、存货较多、周转率较低的公司,采用新的存货记账方法后,其毛利率和利润将出现不正常的波动。例如,采用“后进先出”法的家电上市公司,在显像管价格不断下跌过程中,一旦变革为“先进先出”法,后果将是成本大幅上升,毛利率快速下滑,当期利润下降。(三)计量基础有了较大的变革新基本准则不再把权责发生制和历史成本作为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把原来权责发生制原则改为了记账基础。由于公允价值的应用,计量成为此次准则修改中的一大亮点。此次准则体系中主要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交易等方面采用公允价值,对公允价值的运用还是比较谨慎。(四)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有重大改变《所得税》准则是本次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修订的一项重要内容。本准则没有按照原《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暂行规定》那样,将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的差异分为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而是直接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第12—所得税》,采用暂时性差异的概念,据此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由此确认的所得税费用包括了当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费用。然后根据利润总额扣除所得税费用,得出税后利润即净利润[4]。自财政部1994年发布《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以来,我国企业的所得税会计基本是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包括递延法和债务法)并存。绝大多数企业采用了应付税款法,而本准则引入了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和暂时性差异等概念。要求企业在取得资产、负债时,应当确定其计税基础。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差异的,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而适用税率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进行重新计量。因此本准则实际只允许企业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中的债务法。这是对所得税会计的一个革命性变化。由于许多会计人员甚至是许多注册会计师对纳税影响会计法缺乏实际经验。可以想象本准则将是本次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实行难度最大的准则之一。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顺应中国经济快速市场化和国际化的需要,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为核心,强化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决策有用会计信息的理念,首次构建了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国际准则趋同、涵盖企业各项经济业务、可独立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并为改进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了有有益借鉴,实现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建设性的跨越和历史性的突破。四、针对新旧会计准则比较的思索 (一)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大量引用是一把“双刃剑”,有利有弊一方面,可以使得资产的价值更吻合其实际的市场价值,更好地反映经济事实,提高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另一方面,公允价值本身存在着不确定性,第三方很难判断企业所采用的公允价值实质上是否真正“公允”。同时,多种计量属性并存也使得企业计价灵活,选择空间增大,从而必须防止可能进行盈余管理。 (二)新准则有些定义虽然明确,需要会计人员好好理解和学习如新无形资产准则把“研究”、“开发”定义得尽可能确切、完整,符合国际会计准则的相关界定。但对于本身并不精通科学技术的会计人员来说,要正确地区分研究阶段的支出和开发阶段的支出,其难度是显而易见的。故在实践中对同一种情况,不同的会计人员会产生不同的职业判断。 (三)新会计准则更加强化了会计的功能我们知道, 会计的基本功能是为投资者、债权人及社会公众提供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但会计的功能决不仅限于此。它要和国家其他政策相配合, 体现对特定产业的政策扶持。以新的《无形资产》准则为例, 它就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相配套, 体现了国家对科技及创新类企业的政策扶持。《规范纲要》中提到, 国家将鼓励企业增加研究开发投入, 增强技术创新能力, 积极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发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 加大企业研究开发投入的税前扣除等激励政策的力度。而开发费用的资本化无疑会提升科技及创新类企业的业绩, 减轻经营者在开发阶段的利润指标压力, 从而提高他们在研发投入上的热情。 (四)企业要采取积极措施, 从容面对新准则带来的挑战首先, 企业的财务主管有必要阅读一下已经发布的新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这样, 可以先行了解新准则将会带来哪些变化,企业现有的会计系统所能提供的信息是否可以满足这些新要求。其次, 由于新准则数量倍增, 而且所要求的会计处理方法越来越复杂, 顺利实行的关键是拥有足够且胜任的财务人员。财务主管须了解企业现有的财务人员具有什么样的专业资格, 还需要哪些培训以迅速提升能力和补充知识,企业可能要增加一定数量的会计人员。第三, 财务报表作为企业业务表现最主要的一份“成绩单”。新准则实行之后将对财务状况以及经营业绩产生什么影响, CFO乃至财务董事都有必要了如指掌。第四, 由于企业财务核算都已在不同程度使用了电脑系统, 新的会计数据的采集、处理可能带来的软件和硬件的升级要求也不得不纳入考虑范围。 结论:由此我们看到,与旧会计准则相比,新会计准则内容更多,核算更复杂,信息披露更严格,这样对会计人员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带动会计人员素质的提高。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必将带动我国会计信息质量的较大提升,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也能为国家决策提供更可靠更客观的资料,必将对我国经济的发展带来积极深刻而长远的影响。原创的,新鲜的,希望能帮到你
课程背景】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正式发布了39项企业会计准则和48项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新的会计审计准则体系将在2007年1月1日施行。2007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包括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准则)与国际标准的趋同取得实际性的进展,新会计准则的改革范围之大,程度之深是史无前例的,它的实施将极大提高我国会计信息的质量。同时,新会计准则将给我国许多企业带来巨大考验,也对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和综合能力的要求大为提高。为配合财政部会计司、会计准则委员会、证监会、银监会、国资委等部门和部委新会计准则的推行工作,上海财大依托自身会计专业优势,在几千家大型国内外企业培训经验总结的基础上,整合“政策制定者+专业精英+会计专家”,组成实力强大,理论结合实际的杰出师资团队,2008年全新打造新会计准则操作实务课程。【课程收益】 比较分析新旧会计准则的差异; 比较分析新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 新会计准则操作实务; 新旧会计准则转变重点和难点; 新会计准则下税务筹划; 分析新会计准则对企业财务报告的影响; 对盈余管理、资产计价、投融资决策的机遇和挑战 提前设计实施方案,采取相应的会计策略。【适合对象】 公司财务总监、总会计师; 企业财务部负责人及所有财务人员; 企业负责人和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 证券公司、投资银行金融(财务)分析师;【证书颁发】颁发《上海财经大学“新会计准则高级研修班”结业证书》【卓越的讲师团队】孙 铮:上海财经大学副校长、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委员,中国会计学会副会长,上海市会计学会副会长,上海市总会计师协会副会长,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专家委员会委员,财政部跨世纪学科带头人,教育部全国优秀青年教师,澳洲注册会计师公会资深CPA、荣誉会员(FCPA)。孙教授亲历了新准则制定的全过程,对新准则由最权威的解读。刘 浩:中国注册会计师(CPA),管理学(会计学)博士,现为上海财经大学财务与会计研究院会计准则研究中心研究员。在《经济研究》、《会计研究》、《财经研究》等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多篇,出版专著《贸易救济会计——理论与实务》(与孙铮、李琳合作,该书荣获安子介国际贸易研究奖)。主要研究领域为会计准则、资本市场、政府行为与契约结构对会计信息的影响、反倾销会计等。目前是国内最著名的会计准则培训专家,广受企业的好评。曾长期在大华会计事务所工作。【课程大纲】基本准则 财务报告的目的; 财务报告的用户; 会计假设; 确认原则;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会计要素; 会计计量; 财务报告。新38项具体企业会计准则重点业务一 No.2长期股权投资 No.20 企业合并 No.33 合并财务报表重点业务二 No.18 所得税重点业务三 No.22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No.23 金融资产转移 No.24 套期保值 No.37 金融工具列报其他一般业务 No.1 存货 No.3 投资性房地产 No.4 固定资产 No.6 无形资产 No.7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No.8 资产减值 No.9 职工薪酬 No.10 企业年金基金 No.11 股份支付 No.12 债务重组 No.13 或有事项 No.14 收入 No.15 建造合同 No.16 政府补助 No.17 借款费用 No.19 外币折算 No.21 租赁编报和披露 No.28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No.29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No.30 财务报表列报 No.31 现金流量表 No.32 中期财务报告 No.34 每股收益 No.35 分部报告 No.36 关联方披露新旧准则使用衔接 No.38 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新旧会计准则衔接新会计准则下的会计策略 新准则下的税收筹划和会计策略国际会计准则比较 中外会计准则比较 国际会计准则变化【课程费用】 公开课课程为期三天,培训费用为2800元,包括培训费用、资料费用和茶歇费用。单位团体或内训价格具体协商。【时间和地点】 上课时间共三天。上课地点为上海中山北一路369号上海财经大学。开课地点上海开课时间08年9月 08年10月 08年11月 08年12月22-24 22-24 19-21 17-19注:可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安排内训课程。【汇款方式】开户人:上海财经大学(Y)账 号:316777-00014408470开户行:上海银行上财支行备注:请在用途栏注明“新会计准则高级研修课程”
2007年1月1日即将实施的新会计准则与旧版内容的不同比较 一、《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一) 仍然称为基本准则,所有企业均须执行,未按照国际惯例使用“财务会计概念框架”(CF)一词。 (二)明确了会计目标。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从理论上讲,我国的会计目标兼具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但是,我国会计目标显然将受托责任观放在第一位,强调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与国际上普遍强调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有一定差别。 (三) 删除了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而代之以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包括可靠性、相关性、清晰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和及时性等八个方面。 (四) 权责发生制融合在基本假定中,历史成本体现在会计要素计量部分。 (五) 会计要素定义遵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但收入与费用的定义部分地引入了资产负债观,这主要是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编制财务报表的框架》的相关条款。 (六) 引入利得和损失两个概念。同时,对于利得和损失又区分为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在理论上,前一种利得和损失实质上尚未实现,后一种利得和损失已经实现。 (七) 首次规范会计计量属性。规定了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五种计量属性,而且强调企业在会计计量时,一般应采用历史成本。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中规定,财务报表的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现行成本、可变现价值和现值。 (八) 取消了会计记账须用中文以及划分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的要求。 二、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一) 符合条件的存货发生的借款费用可以资本化。这一规定体现在《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中,即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范围扩大到某些存货项目,也就是那些需要相当长时间才能够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如造船厂的船舶)。因为象大型船舶这样的存货,造船厂仅靠自有资金根本完不成,必须借助于银行借款,而企业取得的银行借款又分不清专门借款与非专门借款,原准则规定只允许专门借款的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规定不够合理。 (二) 取消了后进先出法。一是因为改进后的《国际会计准则第2号——存货》取消了后进先出法;二是因为后进先出法不能反映存货流转的真实情况。 (三) 取消了移动加权平均法。因为移动加权平均法实质上是加权平均法的一种形式,国际会计准则也没有移动加权平均法。 (四) 明确了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或者五五摊销法进行摊销。 三、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一) 缩小了适用范围。与原《企业会计准则——投资》相比,本准则仅规范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短期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这一规范与国际会计准则完全一致。 (二) 对于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分别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不同的方法确定其投资成本,这主要是与《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相协调。 (三) 重新规范了成本法与权益法的适用范围。成本法适用于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适用于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上述规定与国际会计准则完全一致。也就是说,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母公司应以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即俗称的“表上权益法”,完全不同于我国原来使用的“账上权益法”。关于成本法与权益法适用范围的变化,与相关国际会计准则协调一致。 (四) 取消了长期股权投资差额。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四、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一) 投资性房地产须单独列报。企业持有的土地、房产中专门用于投资而非自用的部分,应按本准则的规定核算,并在会计报表中单列“投资性房地产”项目。 (二) 规定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可以采用成本模式或公允价值模式,但以成本模式为主导。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时,与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类似,应提取折旧(或摊销)及减值;在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情况下,可以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此时不再对该部分投资性房地产进行折旧或摊销。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得从公允价值模式转为成本模式。但是,国际会计准则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以公允价值模式为主。 五、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一) 首次定义了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二) 取消后续支出的确认原则。固定资产发生后续支出的确认原则与固定资产初始确认的原则相同,即该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也就是说,后续支出如果进行资本化,必须符合资产确认的条件。 (三) 规定了未来弃置费用的会计处理。固定资产预计弃置费用等于未来处置固定资产所发生费用的现值,其应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并计提折旧。此类费用对于核电站、海上石油钻井平台等大型固定资产尤为重要。企业确认的弃置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确认一项负债。 (四) 重新定义预计净残值。一是强调预计净残值应是现值,而不是终值;二是在企业准备出售固定资产时,应复核预计净残值(通常等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这一规定类似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5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终止经营》的相关规定。 (五) 明确规定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均属于会计估计变更。 (六) 将发生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应当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 六、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一)明确了生产特产的分类。生物资产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国际会计准则第41号对生物资产并没有明确的分类要求。 (二) 规定企业应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生物资产。但有确凿证据表明生物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应当对生物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而国际会计准则第41号要求全面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生物资产。 (三) 要求生产性生物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而且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得转回,但公益性生物资产不得计提减值准备。 七、《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一)无形资产的定义发生了变化。新准则规定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把可辨认作为无形资产的基本特征,从而将商誉排除在无形资产准则之外;取消了无形资产必须是“长期资产”的限制,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无形资产定义相同。 (二)允许外购无形资产借款费用的资本化。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三)改革研究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新准则规定对企业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进行区别对待: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应予以费用化;研究达到一定的阶段而进入开发程序后发生的费用,如果符合相关条件,允许资本化。我国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与国际会计准则一致,但美国会计准则规定所有研究开发支出均资本化,但这一规定并没有完全贯彻到所有准则中去。 (四) 根据无形资产使用寿命是否能够确定分别采有不同的摊销方法。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在其使用寿命内进行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 (五) 取消了“企业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以该无形资产在投资方的账面价值作为入账价值”的规定。 八、《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资产,分别采用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计量。交易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否则,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2. 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是判断非货币资产交换公允性的基本标准。判断一项非货币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主要考虑两项因素:一是换入资产与换出资产在产生现金流量时间、金额、风险方面是否发生变化,以及换入资产与换出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是否不同,以及其差额与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是否重大;二是交易的双方是否具有管理关系——存在关联方关系的情况下,非货币交易一般不具有商业实质。这一规定与国际会计准则基本一致,与美国最近修订的第154号准则完全相同。 3. 改变了非货币交易损益的处理方式。对于具有商业实质的非性资产货币交易,按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来计量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同时确认资产处置损益和非货币交易损益;对于不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交易,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来计量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交易的双方均不确认损益。 九、《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一)单列准则规定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准则主要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使用成本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会计处理进行了规范。 (二)引入的资产组及资产组组合。资产组是指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应当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产生的现金流入,这一规定与定义与国际会计准则一致。资产组组合,是指由若干个资产组组成的最小资产组组合,包括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以及按合理方法分摊的总部资产部分。资产组在国际会计准则中称作现金产出单元,而对资产组组合则没有单独定义。 (三) 明确资产减值迹象的判断。只有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时,才需要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但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 (四) 详细规定了可收回金额的计量。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账面价值小于可收回金额时,资产即发生减值。 (五)明确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得转回。主要是为了防止利润操纵,这也是我国新会计准则体系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实质性差异之一,但与美国公认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相同。必须注意的是,根据该准则的规定,不得转回的减值准备只包括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和按成本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规定,消耗性生物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提取的减值准备不得转回;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存货》规定,存货跌价准备可以转回;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减值损失可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六) 单独规定商誉减值。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商誉难以独立于其他资产为企业单独产生现金流量,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国际会计准则也规定商誉只能进行减值测试,不得摊销。 十、《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一) 规范了职工薪酬所涵盖的内容。职工薪酬是企业付给职工的所有报酬。值得注意的是,新准则规定非货币性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的范围,意味着企业必须确认职工带薪休假等类似福利所产生的负债。 (二) 统一了各项社会保险支出的列支渠道。目前,对于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有些企业全部计入管理费用,有些企业根据职工岗位分别计入成本费用。本准则规定所有的职工薪酬均应根据职工岗位分别计入成本或费用。 (三) 单独规定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相关支出的会计处理。对于满足一定条件的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支出,企业应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预计负债,同时计入当期费用。 十一、《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 1. 鉴于我国法律法规的限制,我国企业年金基金会计只规定了类似于国际会计准则第26号中的设定提存计划退休福利的会计处理,这也是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实质性差别之一。 2. 企业年金是一个独立的会计主体,委托人、受托人、账户管理人以及投资管理人的资产与账户要与企业年金基金的资产分开管理,分别核算。 3. 企业年金基金形成的投资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 企业年金基金的财务报表由资产负债表、净资产变动表和附注组成。 十二、《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一)明确了股份支付会计规范的范围。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企业为获得商品而发行股份,不属于本准则规范的内容,而国际会计准则所规范的股份支付包括通过发行股份而获得商品的交易。 a) 股份支付均以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 本公积;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其公允价值计入当期损益。 十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一) 重新规范债务重组的含义,将让步作为判断债务重组的基本标准。新准则关于债务重组的定义与2001年修订后债务重组准则相比变化较大,但与1998年最初发布的债务重组准则基本一致。 (二)允许确认债务重组损益。债务人应确认债务重组利得,债权人应确认债务重组损失。同时,对于以非货币资产进行的债务重组,债务人还要确认资产转让损益。 (三)债务重组形成的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 (四)债务人应当确认或有应付金额,但债权人不得确认或有应收金额。 十四、《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 (一)企业不应当确认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但由或有事项导致的符合条件的现时义务,应确认为预计负债。 (二)预计负债的计量引入了中间值、概率及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 (三) 首次明确变成亏损合同的待执行合同的会计处理。如果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预计负债条件的,应当确认为一项负债。例如,企业原签订的合同明确,企业将向购买方按每单位100元销售一批商品,但在资产负债表日,该商品的进价已经达到110元,企业履行该合同必定亏损,企业应对履行上述合同可能产生的亏损计提预计负债。该规定与国际会计准则相一致。 (四) 企业不应当就未来经营亏损确认为预计负债,但可以为符合条件的重组确认预计负债。 十五、《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一)收入定义变化。新准则规定,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该定义引入要素定义的资产负债观,表明我国会计准则制定部分地转向了资产负债观,与国际会计准则逐渐趋同。 (二) 明确销售商品的合同价或协议价与公允价值差额的会计处理。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这一规定实质上引入了货币时间价值概念,可以有效地划分商品(或劳务)收入与利息收入。 十六、《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本准则与原《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差异不大,在此不予赘述。(续) 十七、《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一) 政府补助全面采用收益法进行会计处理。我国原来许多法律法规规定,企业获得的政府补助应采用资本法进行会计处理,即将政府补助计入资本公积。而《国际会计准则第20号——政府补助的会计和政府援助的披露》规定,政府补助均采用收益法,即将政府补助均计入收益。本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全面趋同,要求采用收益法核算政府补助。 (二) 将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是,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然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计入当期损益。 (三)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十八、《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 (一) 扩大了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范围。“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包括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才可以达到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从而将存货纳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例如,船舶、飞机等制造时间非常长,相关借款费用允许资本化,这一规定与国际会计准则一致。 (二) 扩大了可以资本化的借款范围。新准则规定,可以资本化的借款,不再仅仅局限于专门借款,还可以包括为生产、制造“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发生的一般借款。国际会计准则第23号也允许一般性借入资金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三) 取消了借款溢折价摊销的直线法。新准则规定,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的,应当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不再使用直线法进行摊销,而国际会计准则对此没有明确规定。 十九、《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 (一) 禁止采用应付税款法,规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费用,而不是财政部1994年制定的《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财会字〔1994〕第025号)规定的损益表债务法。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以资产负债表为基础确认和计量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二)用暂时性差异取代时间性差异。这是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结果,也是与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趋同的结果。暂时性差异是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的差异,所有的时间性差异均是暂时性差异,但某些暂时性差异并非时间性差异。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即资产的计税基础=未来可税前列支的金额;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即负债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未来可税前列支的金额。 (三) 暂时性差异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递延所得税负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 (四)税率变化时,要求相应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五) 禁止对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折现。 (六) 要求在资产负债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利益,应当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应当转回。 二十、《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 (一)明确了记账本位币和境外经营记账本位的确定方法。记账本位币的确定要考虑企业收入、支出及融资活动的所使用的主要货币;境外经营记账本位币的确定要考虑经营活动的自主性、企业交易占境外经营交易的比重、现金流量是否存在限制以及取得的现金流量是否足够偿还可预期的债务。 (二)在资产负债表日,对货币性项目和非货币性项目按采用的计量模式分别折算。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该规定与企业会计制度关于期末对外币账户按期末汇率进行折算的要求有所不同,与国际会计准则第21号规定相比,新准则没有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三)首次规定 恶性通货膨胀条件下境外经营外币报表的折算。企业在并入处于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时,应首先对资产负债表项目运用一般物价指数予以重述,对利润表项目运用一般物价指数变动予以重述,然后再按照最近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进行折算。 (四) 明确了处置境外经营时相应外币折算差额的结转方法。企业在处置境外经营时,应当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境外经营的,应当按处置的比例计算处置部分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二十一、《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一) 明确了企业合并的定义。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还包括业务合并(如联想集团购买IBM的PC电脑业务)。 (二) 规定了企业合并的两种类型及其相应的合并会计处理方法。根据参与合并的企业合并前后是否受同一方或相同多方的最终控制,把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判断是否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要运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应按权益结合法进行会计处理,即按账面价值核算所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及国际会计准则均禁止使用权益结合法,由于我国的企业合并大多涉及同一控制下的国有企业合并,加之我国市场发不完善,此类合并所支付的对价一般不够公允,按权益结合法进行会计处理容易抑制企业对利润的操纵。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指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属于同一方或多方最终控制的情况下进行的合并,属于非关联企业之间所进行的合并,对此要求采用购买法进行会计处理,按公允价值进行核算,相关规定与国际会计准则一致。 (三) 对于形成母子关系的企业合并,要求编制购买日的合并财务报表。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母子关系的,在购买日须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被购买企业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均以账面价值计量,被购买企业的自合并期初实现的利润及现金流量均应纳入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母子关系的,在购买日只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被购买企业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均以公允价值计量。 二十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一) 取消了承租人未确认融资费用的直线摊销法和年数总和法,要求承租人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时,采用实际利率法。 (二) 取消了出租人未实现融资收益分摊的直线法和年数总和法,要求出租人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将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配。 二十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一) 明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金融资产分为四类:一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二是持有至到期投资,三是贷款和应收款项,四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分为两类:一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