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什么用,就是一种纪念而已,就是为了今年小说中的石敢当,或者也可以说是一种象征。
由泰山石敢当不难想到“重于泰山”、“稳如泰山”“安如泰山”和“泰山压顶”这些成语的内涵,并由此增加几分对泰山的敬意。泰山石敢当作为一种汉族民间习俗,所包含的“石敢当,镇百鬼,厌灾殃,官吏福,百姓康,风教盛,礼乐张”的“平安文化”,反映了人们普遍渴求平安祥和的心理认知,因此它可以广泛传播;现代人仍然有泰山石敢当信仰的民俗存在,说明广大民众从古至今渴求平安吉祥的美好愿望是一致的,因此可以说,泰山石敢当这种民俗事象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人文精神,具有表现中华民族文化创造力的杰出价值。另外,泰山石敢当习俗为中国广大地区和众多民族所认同并远及海外,其传承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华文明的历史延续性。因此,它具有见证中华民族文化传统生命力的独特价值。在国内外广大地区的传播中,出现了大量精美的石刻和造像,不但具有美学价值、艺术价值,同时也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还有那些在汉族民间口头传承的神话故事和汉族民间艺人创作的神话戏曲等,都充分表现了汉族民间文化艺术的创造力。泰山石敢当的“平安”文化内涵,与现实构建和谐社会有着许多相似之处,是一笔巨大的精神财富,它源于泰山,遍布全国,传播海外,具有世界意义。(来源:齐鲁晚报)
石敢当的用意从最初的压不祥,辟邪发展到驱风、防水,辟邪,止煞、消灾等多种功效。宋代出土的唐大历五年(770年)的石敢当上刻有“石敢当,镇百鬼,压灾殃,官吏福,百姓康,风教盛,礼乐昌。”文字,可以看出当时石敢当的作用。
关于“石敢当”的文字记载,最早见于西汉史游的《急就章》:“师猛虎,石敢当,所不侵,龙未央”。其本义就是:灵石可以抵挡一切。从民俗学来说,这源于古人对石头的原始崇拜。远古人类曾用石斧、石刀、石镰来猎兽、采掘、种植、取火、自卫……从艰难的洪荒时代顽强地生活下来。“石敢当”,正是对石头崇拜的流风余韵,是民俗学上一个有趣的现象。
在镇宅石上出现“石敢当”字样是在唐朝末年。据宋代人王象之《舆地碑目记》记载:宋代庆历年间,福建莆田县令张纬维修县治,出土一块石碑,上刻:石敢当,镇百鬼,厌灾殃,官吏福,百姓康,风教盛,礼乐昌……诸字,是国内石敢当出土的最早的实物史料。
在明代以后,随着泰山信仰的发展,在各地石敢当的石刻中,有的加上了“泰山”二字。在传播中,石敢当和泰山石敢当同时存在。同时,还有一些其他字样的石刻,如“石将军”“石大夫”等,清代、民国年间以及当代,则以“泰山石敢当”为主。石敢当习俗,历经各代,达于今日。清代以来,在泰山周边还出现了祭祀石敢当的庙宇——石大夫庙,同时存在庙会“石大夫会”,还有以石敢当为题材制作年画的。
石敢当习俗经历了“石敢当”到“泰山石敢当”的发展,除了西藏和新疆,泰山石敢当习俗遍布全国各地,并且流传到东南亚各国以及朝鲜、日本、韩国、欧洲和美国的唐人街。它的职能也经历了从最早的“镇宅”到“化煞”再到“治箔…门神……辟邪……防风”等的转变。
石敢当有驱邪保佑的作用。因为石敢当在神话故事中曾经保佑一方平安,把一些妖怪给打跑了。所以有驱邪保佑的作用。
这段话可能对你有用处吧,参考一下不同的宗教信仰有不同的文化倾向和戒律,从而影响人们认识事物的方式、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影响着人们的消费行为,带来特殊的市场需求,与企业的营销活动有密切的关系,特别是在一些信奉宗教的国家和地区,宗教信仰对市场营销的影响力更大。据统计,全世界信奉基督教的教徒有10多亿人,信奉伊斯兰教的教徒有8亿人,印度教徒6亿人,佛教徒28亿人,泛灵论者3亿人。教徒信教不一样,信仰和禁忌也不一样。这些信仰和禁忌限制了教徒的消费行为。某些国家和地区的宗教组织在教徒的购买决策中有重大影响。一种新产品出现,宗教组织有时会提出限制和禁止使用,认为该商品与该宗教信仰相冲突。相反,有的新产品出现,得到宗教组织的赞同和支持,它就会号召教徒购买、使用,起一种特殊的推广作用。因此,企业应充分了解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不同消费者的宗教信仰,提倡适合其要求的产品,制定适合其特点的营销策略。否则,会触犯宗教禁忌,失去市场机会。这说明,了解和尊重消费者的宗教信仰,对企业营销活动具有重要意义。
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出现的一种文化现象,并从而引申相出信仰认知及仪式活动。当代大学生需要认清宗教的本质,认识宗教的社会作用,以及区分宗教与迷信的区别,从而塑造一个正确的思想认知,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积极、和谐、健康的校园文化氛围。关键词:大学生 宗教 党的宗教政策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随着传统宗教复兴、新兴宗教崛起,宗教信仰已成为人们多元化信仰选择之一,宗教升温的现象难免会导致高校学在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中产生迷惑而去追求虚幻的精神寄托的现象。当代的高校学生应该是有理想、有担当的未来希望,其精神价值的走向定将影响到社会的未来发展。大学生对待宗教信仰的问题会影响到其自身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更会影响到祖国的未来发展,因此大学生应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去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一、宗教的本质认识1.1人们最初没有宗教观念,宗教是原始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文化现象,宗教有其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规律,宗教不是本来就有的也不会永久存在。马克思主义对宗教的本质进行了科学的回答,一切宗教都只不过是支配这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幻想的反应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形式。客观上是不存在的,是唯心主义世界观。1.2邪教是与宗教相对应的一个概念,特指以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因此邪教是对宗教的叛逆和反动。虽然从表面上看邪教和宗教有许多相似之处,特别是邪教大都打着宗教的旗号掩饰自己,但与宗教在本质上有天壤之别,对社会的发展进步有着极其消极的影响。1.3马克思主义和宗教都是世界观、认知论、方法论,两者不同的是马克思主义解释世界起源的方法是唯物主义,而宗教认为世界是由某个神或偶像创造的。因此马克思主义不是宗教。二、党的宗教政策及马克思主义宗教观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一定阶段的一种历史现象,是由社会发展状况和社会制度所决定,有它发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随着每一次社会制度的巨大历史变革,人们的观点和观念也会发生变革,也就是说人们的宗教观念也会发生变革。马克思、恩格斯提出了马克思主义政党对待宗教的基本态度和原则,列宁在新的实践中加以坚持和发展。这些基本态度和原则主要包括:公民有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享有平等权利;国家实行政教分离、教育与宗教分离;各宗教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决议指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并不要求宗教信徒放弃他的宗教信仰。只是要求他们不得进行反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宣传。”同时,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提出了尊重和保护宗教自由的政策。在社会主义时期,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指导思想的社会主义社会虽然不需要去发展宗教,但是作为神学观念的宗教这一社会意识形态,在社会主义时期仍然客观存在并继续对社会发生影响。综上所述,不能把马克思主义与宗教对立起来,而是要抱着实事求是的辩证唯物主义的观念去对待宗教。如果抱定马克思主义,而否定一切,那就违背了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史观和唯物史观了。三、大学生宗教信仰认知分析3.1随着宗教升温现象的凸显,有不少大学生对宗教信仰存在着一定的热情,并已经成为潜在的信众。大学生是国家的未来,是社会主义建设的未来动力,而大学生信教这一现象必然会造成潜在的问题。如果个别宗教与社会主义产生对抗,那极有可能成为社会主义未来建设的潜在威胁。马克思说过,宗教的消亡比阶级和国家的消亡还要久远,因此面对宗教的长期性、群众性和复杂性,我们要用严肃正确的态度来对待。3.2大学生在对待宗教信仰的问题上应该结合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引导。一是要基于国情,理解社会主义价值观的本质和价值,树立科学信仰的态度,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秉持我们党的政治信仰;二是要分清宗教与邪教的区别,自觉提升科学素质和人文素养,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三是要认清宗教信仰与现代文明的关系,在以客观正确的态度对待宗教的前提下,也一定不能忘记我们优秀的民族文化因子。不能将封建迷信当作宗教信仰而产生与现代文明格格不入的现象。应学会以辨证的思维摒弃陋俗净化风气。因此,大学生要有正确的宗教信仰观,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打造温馨健康的校园文化。
神话基本都是后来编的,有的和宗教信仰有关,有的则没有关系,属于文化的一种,这种神话故事在中国有记载的就是春秋时期,孔丘称为怪力乱神,天是华夏民族的传统宗教信仰,天从来眷顾努力的,有正气的,更加科学,符合规律,鼓励人积极向上,分析情况战胜困难,去夺取胜利,中国教天教,相比其他宗教更积极,潜力更大,其他宗教基本都是一人修道得到god等支持或授予,然后被人信仰,带有个人色彩,华夏宗教就没个人色彩,完全是出于对自然社会的思考认识,对宇宙的探索。中国有很多神话故事,也有很多神仙,据说住在天上,这个天是指天空,汉语一字多意,实际上没有的,基本都是后来作家小说家的创作加工,带有文学色彩,当文学看就行了,不用当真。
大学生怎样正确认识宗教一、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宗教与宗教问题的基本观念以及处理宗教问题的纲领、政策的总和,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1,宗教的产生有个人主观的虚幻感觉和神秘体验因素。2、形成宗教的理论基础是唯心主义的世界观。3、宗教的社会功能在于麻痹人们对社会制度的思考。二、认识到大学生肩负重要使命宗教信仰自由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作为公民的大学生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但大学生不是一般的公民,他们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肩负重要历史使命。大学是人生发展的关键阶段,处在这一阶段的学生,思想活跃,求知欲望强,不仅要学习各种专业知识,还对承载着这些知识的人类历史上的各种思想文化有着浓厚的兴趣,必须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三、正确看待宗教1.分清宗教与邪教的区别,自觉提升科学素质和人文素养,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2.认清宗教信仰与现代文明的关系,在以客观正确的态度对待宗教的前提下,也定不能忘记我们优秀的民族文化因子。不能将封建迷信当作宗教信仰而产生与现代文明格格不入的现象。应学会以辨证的思维摒弃陋俗净化风气。大学生要有正确的宗教信仰观,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打造温馨健康的校园文化。
对中西文化进行了深入的探源分析,通过对比研究,剖析其不同的自然观、世界观,寻求不同意识形态的表征语言。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中西文化对比论文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中西禁忌文化对比研究
摘 要:禁忌是世界各民族共有的文化现象,是跨文化交际中的一大障碍,本文通过对中西文化禁忌的对比研究,提高人们的文化意识,避免交际冲突和失败,以此提高跨文化交际能力。
关键词:禁忌;文化差异;跨文化交际能力
禁忌(taboo) 源于太平洋汤加群岛的Togan(汤加语),是一种普遍的文化现象,指通过禁止人们实施某种行为或者回避某些话语表达对神灵的敬畏或达到消灾避祸目的的规范。由于文化不同,各国间的禁忌习俗也不尽相同。
禁忌是世界各国共有的文化现象,只是禁忌的内容和形式有所不同。禁忌几乎无处不在,按照禁忌的范畴来分,可分为宗教禁忌和生活禁忌,其中生活禁忌包含其中生活禁忌包含饮食禁忌、服饰禁忌、婚姻禁忌、丧葬禁忌等方面,本文主要从宗教和生活禁忌两个方面探讨各国文化的异同。
一、宗教禁忌
世界各国人民都有不同的信仰,英语国家的人主要信仰基督教,另外还有天主教、新教和东正教。中国的宗教的有佛教、道教和伊斯兰教。宗教不同,禁忌也有很大差异。
1.基督教禁忌
基督教忌讳拜除上帝以外的偶像,进入教堂要严肃,保持安静,以表达对神的敬意。忌食带血的食物,忌衣冠不整和在聚会或礼拜中吸烟等。同时, 在西方信奉基督教的国家里,人们都记得耶稣被叛徒出卖,钉死在十字架上的故事。因此在耶稣受难日的当天,绝对不能从事与耶稣在十字架上受难有象征性联系的事情,如:理发、钉马蹄,钉钉子等。
2.天主教禁忌
天主教是基督教的三大教派之一,除基督教的某些禁忌外,天主教还有自身独特的禁忌。如:天主教的主教、修女和神父是不能结婚的,因此他们的相关隐私如子女问题是不能问及的。参加丧礼忌穿色泽艳丽的衣服,忌说笑;丧礼后两三星期死者亲属忌见客人,一年内忌参加大型宴会或舞会等。
3.佛教禁忌
佛教禁忌包含身体行为方面的禁忌如不杀生,不偷盗,不淫邪;语言方面的禁忌如不妄语,不恶口;意识方面的禁忌如不贪欲等。因此,信奉佛教的人忌吃荤食、不结婚、不蓄财。僧侣和教徒非常注重头部,忌讳别人提着物品从头部经过,忌随便抚摸小孩子的头部。忌当着僧侣的面杀生,喝酒,吃肉。女士面对僧侣忌穿着暴露;对于女信徒,在生理期间不得进入寺院朝拜,以免亵渎神像。
4.伊斯兰教禁忌
伊斯兰教是世界三大宗教之一,信奉者遍布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在饮食方面,信仰者忌吃自死和非正常死亡的动物,忌饮酒。妇女忌外出工作,忌与男子相互观看,妇女在陌生人面前要带面纱。(《中国实用禁忌大全》,1991)①他们认为妇女除双手、双足和面部外,其余身体部位,不能显露给丈夫以外的男子观看。在卫生方面,禁止用右手处理污秽事物,如大小便均需用左,忌讳用左手给人传递物品尤其是事物。
二、生活禁忌
生活中禁忌很多,比如在英国,避免问他人私事,不能插队,忌购物时讨价还价等。下面着重谈一下饮食和饮酒方面的禁忌。
1.饮食禁忌
饮食是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饮食禁忌包含饮食内容和饮食方式两个方面。中国人的饮食禁忌主要表现在饮食规矩而不是饮食内容上。中国人几乎什么都吃,包括动物的头脚和内脏。英语国家的人忌吃肥肉、粘骨,忌食动物的头脚或内脏制成的食品。忌食狗肉、蛇肉等特殊动物制成的食品。忌食大蒜等有酸辣味道的食品。在饮食规矩方面他们也有一些禁忌,如喝汤时忌出声,进餐时忌狼吞虎咽,用刀叉进菜时忌叮当作响。餐毕,刀叉忌乱放。忌当众挑牙,口中有食物时讲话。
2.饮酒禁忌
中国和英语国家在饮酒禁忌方面有较大差异。西方酒类繁多,讲究不同场合,不同饭菜配不同的酒。比如,饭前喝开胃酒,饭中喝佐餐酒,饭后喝鸡尾酒或威士忌酒等。隆重的宴会上,他们会一道菜换一种酒,有时会把几种酒参在一起混饮。而中国人主张隆重场合喝一种酒,混饮现象更是少见。西方人喝酒忌畅饮,一醉方休,而中国人忌牛饮或急饮。主人给客人斟酒宜勤,但忌浅、忌溢。
三、社交禁忌
在英语国家里,拜访某人需提前预约,否则会打乱别人的安排,造成不便。突然造访被视为粗鲁无礼的表现。以前中国人除了大事没有预约访客的习惯,但随着社会节奏的较快,预约访客逐渐开始实行,但没有那么严格。在预约到达时间上,中西方也存在差异。在西方晚到十分钟被视为正常现象,美国人习惯晚到3-5分钟,因为一般情况下女主人忙于饭菜,饭前5分钟才有时间换衣服,早到会使主人感到尴尬。在中国,人们习惯于提前4-5分钟到达以示尊敬。
在西方国家,隐私是最大的禁忌。与西方人交谈时切忌谈论涉及个人隐私的问题如年龄、收入、婚姻等。而在中国上述问题则被作为关注的话题加以讨论。中国人也有忌谈的东西如涉及个人尊严、缺点、短处等方面的事情。
在英语国家,有一火不点三支烟的忌讳。也就是说点一次火只能连续给两个人点烟,如果给第三个人点烟时需重新点火,否则会给其中一个人带来不便。
英语国家的人们在传统的节日互送小礼品是常有的事儿,但忌送重礼,重礼被认为是一种行贿行为。在美国,忌讳在公共场合或者业务交往过程中送礼,忌讳送有公司标志的东西(好像是在为公司做广告)。在英语国家,毫无缘由的送礼会使受礼者感到莫名其妙,这和中国相似。
四、其他禁忌
关于颜色的忌讳。在欧美国家,尽量少用黑色,比利时人忌讳蓝色,巴西人忌讳黄色。在中国,忌用红笔写自己的名字和写信。
关于数字的忌讳。西方人把“十三”视为不吉利的数字,公共场合尽量避免使用这个数字。“星期五”在西方被视为黑色星期五。据说耶稣是在这一天被钉在十字架上的,亚当夏娃是在这一天偷吃禁果的,大洪水也是在这一天爆发的。
中国人忌讳使用“四”和“三”(散的谐音),在喜庆场合避免使用这些数字。
由此可见,不同的国家和民族有不同的禁忌,不了解对方国家的禁忌就会导致友谊破裂,交际失败,种族冲突等严重问题。在跨文化交际的过程中,要想达到交际成功,避免文化冲突,必须了解对方的文化禁忌。通过深入的对比研究,提高文化意识,减少文化冲突,促进跨文化交际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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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李建军、李贵苍,《跨文化交际》,2011,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中西餐桌礼仪文化禁忌的对比
摘 要:随着各国之间的交流日益密切,了解西方的餐桌礼仪文化对于了解西方文化至关重要。本文主要从餐具摆放及使用方面介绍中西餐桌礼仪文化的差异,来比较中西文方餐桌礼仪禁忌的差异,并剖析这些差异背景,加深我们的了解。
关键词:禁忌;餐桌;礼仪;中西方
一、引言
餐桌礼仪在日常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中西方文化交流中的作用自然也不可小觑。中西方餐桌礼仪文化主要由入席离席、餐具使用与摆放、上菜顺序及品酒四个方面组成。本文旨在介绍中西餐桌礼仪文化禁忌的差异,主要从餐具摆放及使用这一方面来比较中西文方餐桌礼仪禁忌的差异,并剖析这些差异背景,加深对西方文化的了解。
二、问卷的数据分析
通过对问卷进行发放,采访被调查者,我们了解到大家对中西方餐桌礼仪禁忌的认识很局限,并且极少数人对其后的文化背景进行过探析,下面是我们分析问卷的详细情况。下面是我们分析问卷的详细情况,通过分析问卷,我们可以得出被调查者中大二的较多,占有效百分比为44.7%;大一占22.9%,大三占21.3%,而大四的最少,占有效百分比为11.2%。被调查者中英语类所占比例为52.4%,非英语类占47.6%,英语类和非英语类所占比例几乎相当。通过这些问卷的结果显示被调查者对中西餐桌礼仪文化的禁忌了解程度一般,而相当一部分人对此不了解。
具体分析问卷得出,大家对于极少数禁忌了解比较深,但是却很少有几个人了解到其中的文化渊源,对于其它中西文化餐桌礼仪禁忌的了解有限,有待加强。因此,我们将主要从中西文化餐桌的餐具使用及摆放这方面的对比和背景进行分析,系统的分析中西文化餐桌礼仪并究其根源。
三、正 文
餐桌礼仪在日常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也体现了中西方文化的差异。
餐具的摆放及使用
(1)筷子的摆放、使用及禁忌(忌讳、讲究)
通常就餐之前,在中国筷子的摆放应该放在饭碗的右侧,并且一定要两端对齐的整齐地摆放。如果是就餐期间使用筷子夹完菜之后,但是并没有连续进食,筷子则应整齐地竖向饭碗的正中间。
在中国餐桌上会看到一些这样的场景,客人拿起筷子夹菜时会举棋不定,不知道夹什么好,这种现象被称为“疑筷”,在正式的场合中疑这是较为忌讳的,在非正式的场合中则不是很严格。在夹菜时一些客人用筷子在菜盘里来来回回扒拉到底要夹什么菜,这种现象被称为“脏筷”。脏筷从浅层意义上来讲是不礼貌的。有时候大家会在中国的餐桌上看到两个人同时夹同一道菜时,不小心筷子撞在一起的情形,这一现象被称之为“抢筷”。为避免尴尬,人们在遇到这种情况时会巧妙地半开玩笑地说一句:“让我来帮你夹怎么样?”或者一方表示谦让地让对方来先夹。一般在连续就进餐时,筷子上仍然留着吃上一道菜留下的残迹就去夹菜的情况被称之为“粘筷”,这是忌讳的,所以在打算夹菜时要轻轻小嘬筷子,来避免夹别的菜时筷子上还粘着东西。
在吃放间隙聊天的时候,筷子的一大禁忌就是“指筷”,及用筷子指人。在用餐之时,最为忌讳的是“供筷”,就是将筷子插在饭菜上或者自己的饭碗中央。在中国的传统当中,一般在祭奠去世的人会上香叩拜,如果将筷子插在饭菜中央就与这一情形及其相似,因此,供筷不论在正式的还是非正式的中国餐桌上都是最大的禁忌之一。
除了以上描述的之外,中餐当中使用筷子的禁忌还有忌“刺筷”,即在夹不起菜的时候将筷子当叉子用,扎着夹;忌“别筷”,就是拿筷子当刀使用,用筷子撕扯肉类菜;忌“泪筷”,即在夹菜的时候使菜上有的汤汁淋了一桌;忌“敲筷子”。在等待就餐时,不能坐在桌边一手拿一根筷子随意敲打或用筷子敲打碗盏或茶杯。忌“叉筷”。 筷子不能一横一竖交叉摆放,不能一根大头,一根小头。用餐完毕,筷子应整齐地搁在靠碗右边的桌上。
(2)西方餐具的摆放、使用以及禁忌
相对于中餐,西餐的餐具则更为复杂。狭义上的西餐餐具有:刀、叉、匙三大件。刀子分为食用刀、鱼刀、肉刀(刀口有锯齿,用以切牛排、猪排等)、黄油刀和水果刀。叉子分为食用叉、鱼叉、肉叉和虾叉。匙子则有汤匙、甜食匙、茶匙。公用刀、叉、匙的规格明显大于餐用刀叉。而广义上的西餐餐具则包含:刀、叉、匙、盘、杯、餐巾等。其中盘又有菜盘、布丁盘、奶盘、白脱盘等。
在餐具摆放中,各个西方国家摆放西餐餐具遵循的共同规则是:“垫盘居中,左叉右刀,刀尖向上,刀口向内”。具体的规则有:“盘前横匙,主食靠左,餐具靠右”,其余用具酌情摆放;酒杯的数量与酒的种类相等,摆法是从左到右,依次摆烈性酒杯,葡萄酒杯,香槟酒杯,啤酒杯;西餐中餐巾放在盘子里,如果在宾客尚未落坐前需要往盘子里放某些物品,餐巾就放在盘子旁边。
西餐用餐餐具摆放为八字形,如果在用餐中途暂时休息片刻,可将刀叉分话盘中,刀头与叉尖相对成”一”字形或”八”字形,刀叉朝向自己,表示还是继续吃。用餐结束的摆置方式有两种:用餐结束后中,可将叉子的下面向上,刀子的刀刃侧向内与叉子并拢,平行放置于餐盘上。在宴会中,每吃一道菜用一副刀叉,对摆在面前的刀叉,是从外侧依次向内取用,因为刀叉摆放的顺序正是每道菜上桌的顺序。刀叉用完了,上菜也结束了。刀与叉除了将料理切开送入口中之外,还有另一项非常重要的功用:刀叉的摆置方式传达出“用餐中”或是“结束用餐”之讯息,而服务生是利用这种方式判断客人的用餐情形,刀叉柄朝向自己并列放在盘子里,则表示这一道菜已经用好,服务员就会把盘子撤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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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方教育文化差异论文篇二 《浅析我国英语教学中中西方文化差异教育》 摘 要:本文对中西方文化存在的差异进行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加强中西方文化差异教育的 措施 ,以期能够更好地促进英语教学的长远发展。 关键词:英语教学;中西方文化差异;教育;措施 一、中西方文化差异的分析 为了更好地进行中西方文化差异教育,就需要对中西方文化存在的差异进行必要的分析,这样才能更好地对其研究,提出相应的对策,更好地英语教学的发展。具体来说,中西方文化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差异: 1.宗教信仰存在的差异 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关于信仰、宗教等方面也几经变迁,最后行为了儒家、道家、佛家三足鼎立的局面,所以我们经常会说“仁爱”、“阴阳”、“神明”、“菩萨”、“如来”等词汇;而在西方的历史发展过程中,____在其生活工作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而这种文化,就使得在其语言中出现和基督____的词汇,诸如我们熟悉的angel(天使)、religion(宗教)等。 2.生活状态、环境存在的差异 在西方的文化中,很多词汇都是和英国的环境有着很大的关系的,其很多词汇中都很航行、水、鱼等涉及到大海的词汇有关,诸如我们比较熟悉的a ship in the sea(萍水相逢之人);all at sea(不知所措);to teach a fish to swim(班门弄斧)等;我国主要的还是以陆地环境为主,有关航海、大海等方面的词汇并不是非常多,但是我国生长竹子,所以有相应的势如破竹等相关的词汇,地理环境、生活方式存在的差异,也使得双方在语言表达上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3.历史 典故 存在的差异 双方的典故的来源不一样,西方典故主要来自于《圣经》、喜剧、英美文学、罗马神话等方面,诸如Achilles' hee(l唯一致命弱点)、meet one's waterloo(一败涂地)等;我国的历史典故则包罗甚广,不但包括名著小说,还包括民间 传说 ,一些正史、野史以及传统的体育项目,其中比较经典的“曹冲称象”、“刻舟求剑”、“烽火戏诸侯”等,这些内容都反映了我国深化的历史文化内涵。 4.价值观存在的差异 西方注重自由、民主,自我意识比较强力,这种“自我”(self)的观念已经深入其文化中,具体体现在self-absorption(自我专注)、self-admiration(自我赞赏)等方面。而我国讲究的是先人后我的思想,讲究的是奉献,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非常强烈,诸如“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就充分的体现了这种思想。 5.风俗习惯存在的差异 中西文化的差异还体现在风俗习惯上,诸如我们认为将人家唤作狗是十分不礼貌的用法,但是英国人却将狗作为昵称。诸如此类风俗习惯在中西的文化中体现之处比较多,在这里就不一一赘述。 6.社会礼仪存在的差异 我在我国的家庭文化中,“谢谢”这个词很少被提到,家长照顾儿女,儿女孝顺父母被当作理所应当的事情,这主要是受到我国深厚的伦理积淀的影响。如果偶然在家庭成员中说出了“谢谢”,反而疏远了彼此之间的关系。而在西方的社会礼仪中,“thank you”被使用的频次非常高,几乎在所有人之间都会遇到。在这里就体现了双方社会礼仪方面存在的差异。 二、加强中西方文化差异教育的措施 在了解了中西方文化存在的差异之后,就需要为改善这种状况而努力,这样才能更好地促进英语教学的长远发展,使学生能够在文化背景的支撑下更好地 学习英语 ,激发其学习英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具体来说,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加强对应于文化内涵的渗透 中西方文化存在着一定的差异,这些差异使得学生在学习的时候有可能产生疑惑,这样就限制了学生的纵向深入和横向发展,对于学生英语的终身发展存在着很大的制约。为此,教师在进行教学的时候,不但应该注重对学生能力的教育,还应该在教学中渗透相关的文化内涵,这样才能更好地促进学生的长远发展。语言和社会是分不开的,其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并且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在不同时代其呈现出不同的特色。在语言中不但传承着民族的文化、风俗、历史等,还影响到人们的 思维方式 、价值理念,对于人们的生活、工作、学习等方面都有着重要的影响。只有在进行教学的时候,加强对文化内涵的渗透,加强对社会文化的了解,才能更好地加深学生的语言理解能力,才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与潜能,更好地促进其英语水平的提高。 2.完善相关西方文化方面的素材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要想更好地进行中西方文化的差异教育,就需要拥有足够的素材,只有加强对英语国家相关文化的了解,开展相关的情境对话、实践活动,才能更直观地向学生展示 英语文化 中的人文风俗、地理文化、神话典故等方面的内容,这样就能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使其更加自觉地加强对西方文化素材的挖掘,加深对西方文化的了解,这样就能使其更好地明白中西方文化之间的差异,从而使其更加分明地利用英语进行交流。 3.挖掘和扩展教材中的相关的文化知识 教材是学生进行学习的基础,如果离开了教材,那么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学生的英语成绩将很难保证。进行中西方文化差异教育要为学生的能力素质的提升服务,因此,教师在进行相关的安排的时候,应该充分考虑到教材的要求,联系教材输入相关的文化,只有津贴教材,才能使这些西方文化知识能够更好地提高学会僧的英语能力和水平。此外,教师还可以安排相关的活动,来对教材进行相关的扩展,诸如英语角、兴趣小组等,只有尽量创造真实的情境,才能激发学生交流、沟通的兴趣,才能增加其沟通、交流的能力。 参考文献 [1]韩琴.文化差异与英语教学[J].安徽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03). [2]党俊英.英语教学与文化导入[J].科技资讯,2007,(24).中西方教育文化差异论文相关 文章 : 1. 中西方教育差异论文1000字 2. 中西教育比较论文 3. 中西教育差异论文 4. 浅析中西方教育的差别论文
法律的生命在于推理 ——我眼中的中国法学的困境和出路“不可调和的调和,矛盾的结合,对立的综合——这些就是法律的问题。”——卡多佐“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霍姆斯摘要:本文从中国法学当下的困境——因非法律因素的干预造成法律结果的不确定性,以至于人们普遍对法律失去信仰,甚至信心——出发,强调在法律适用中法律推理(主要是实践推理)的价值,以期通过对形式正义的追求,使法律更具明确性,挽回普罗大众对法律的信心,最终实现追求实质正义的目的。至于如何使法律更加明确,更具预测性,我选择的进路是建立以类比推理为基础的遵循先例原则。关键词:法学困境? 法律推理?? 演绎推理? 实践理性? 类比推理? 遵循先例? 判例制度?一.我所谓的当下中国法学的困境?在我看来,中国法学的最大困境乃在于它的权威远没有达到它应该有的高度。这种表现是多方面的。“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1] ,而“敬法者始能成为护法者”,但中国当下的法律人显然没有足够尊敬法律[2]。有学者指出,中国法学困境的关键是因为主体性中国的身份缺失。中国的法律人迷失了自己,成为留声机或者传话筒,看似对一切事物都思考,但唯独“对思想根据本身不思想,根据本身是没有的,或者说是物质的”,以至于“我们没有中国自己的未来,拥有的只是西方的过去和今天”[3]。而这在我看来也是其对中国自有法律信心缺失的表现。法律人尚且如此,遑论普罗大众。中国人并不习惯法律思维,中国人乃是最务实的。中国人习惯的是信仰权威[4],所以,“有困难找政府”才是中国人数千年连绵不绝的思维方式,期待青天大老爷出来给自己做主才是大多数中国人的期望。这种传统乡土中国[5]留下的深深烙印,已经成为我们民族性格的一部分,难以更易。而所谓法治又必须首先活在普罗大众心中成为其生活之常态始有实现之可能[6]。这种悖论造成了法律在现实中的尴尬[7]。而造成这种状况的最主要原因又是什么?我认为是法律的不可预测性。所有人都知道,法律并不是我们寻求解决问题的最终途径,甚至不是主要途径(遑论唯一途径)。“大案讲政治,中案讲影响,小案讲法律”这几乎是一条众所周知的潜规则,深深藏在每个法律人(至少是司法者)的脑海深处,无论遇到什么案件,这条原则总是扮演着过滤器的角色。所以毫不夸张地说,法律最多只是第三选择。这是所有法律人的悲哀。所以,当法律(特别是司法和执法中)过多掺杂进意识形态、政治、民愿、道德等其他因素之后,法律并不能给人以确信。也正是这种不确信导致了普罗大众甚至法律人对法律的不信任。而中国的法律人显然又没有告诉,似乎也没有资格(甚至是违心地)告诉普通人“法律是确定的”[8]。当然即使他们说了,有多少人愿意天真地相信也实在是一个不难想象的问题。二.法律推理中国的法律不是纯粹的法律,中国的法律问题也不是纯粹的法律问题。“天理,国法,人情”,国法夹在两者之间,求上不得,求下不能,不能动弹[9]。即使在有限的运用法律来解决现实问题的时候,法律人所体现的业务素质依然让人难以恭维[10]。弗里德曼用信息论的观点分析了法律制度的一般过程,并将这个过程分为原材料的输入、加工、判决输出和信息反馈等阶段[11]。我在这里集中讨论的是第二阶段,也就是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即法律信息的处理和思维加工过程。其中最主要的是法律分析的问题。按照波斯纳的观点,法律分析是对法律概念之间关系的探讨。而博登海默干脆认为法律分析就是分析推理,也就是法律推理。这两种说法都难免太抽象。那么法律推理究竟是什么呢?德沃金说:“法律推理是建设性阐释的一种运用,我们的法律存在于对我们整个的法律实践的最佳论证之中,存在与对这些法律实践做出尽可能最妥善的叙述之中。”[12]由此可见,法律推理是个极其庞大复杂的概念,甚至可以包含法律解释。它是逻辑思维方法在法律领域中的运用,即对法律命题所进行的一般逻辑推演[13]。可以说,它贯穿于法律适用的始终,甚至还一直都是关键。法律推理根据法律推理在不同难度的案件中所表现出的不同逻辑形式和推理规则,可以划分为形式推理和实质推理两部分[14]。三.法律问题有正确答案吗?但在进行法律推理(分析推理)之前,我们首先应该考虑这样一个前提:法律问题存在正确答案吗?因为这一问题实际上乃是法律推理是否必要、是否有效的合法性基础。德沃金相信法律问题客观上必然存在唯一正确的答案,“多年来我一直在批驳实证主义者的主张,即对有争论的法律问题不可能存在正确的答案而只有不同的答案;我一直坚持认为在大多数案件中可以通过推理和想象的方法去求得正确答案。”[15]但显然波斯纳不能完全赞同这种观点。他称德沃金为“道德实在论者”,主张衡量法律推理结论正确与否只有一个合乎情理的标准,认为客观性是指“我在情理上认为其他具有常规智力和良心的人们都可能会合乎情理地当作正确的东西”[16]。有论者认为,他“把正确性和真理性对立起来,陷入了一种真理神秘论”[17],会导致法律没有明确性,从而变得不可预测[18]。这是不可思议的。我认为法律问题从来不会像数学或者物理逻辑那样能够用公式穷尽一切可能,最终得到真相。法律问题因为人为的参与,不自觉地必然会掺杂很多个人以及群体的价值判断,这种价值判断使得法律问题很难说能有一个客观答案[19]。而只能通过各种综合实践理性的方法找到最为符合我们这个时代大多数人认同的情理的答案。但这并不意味着法律的不可预测。在后面我将论述,建立合理的先例制度就是十分有效的解决方法。四.逻辑推理(司法三段论)的作用与缺陷相信对大多数(法律)人而言,法律推理就是司法三段论。尤其在分析法学家看来,“所谓法治就是要求结论必须是大前提和小前提逻辑必然结果”,但这种将法律适用看作是自动售货机式的简单思维[20],“即使在亚里士多德必然推理和辩证推理的意义上也是一种倒退”[21]。不过在简单案件中,其实演绎逻辑的简单推论已经足够了。演绎推论的实质/关键是:个案是否是规则的一个事例。还是以这个可能是最著名的三段论为例:“所有的人会死;苏格拉底是人;所以苏格拉底会死。”论证的有效性不过在此:苏格拉底会死这一结论,包含在第一个前提——“人”的定义——之中。事实上,大前提说的只是,这里有一只标有标签“人”的盒子,盒子里面有一些东西,其中每一个都是“会死的”。小前提告诉我们,盒子里的东西都是有名字牌,其中一个名字牌上写着“苏格拉底”。当我们把苏格拉底拿出盒子时,我们就知道他会死,因为盒子里仅有的东西都会死。波斯纳指出这种三段论之所以拥有令人信服的有效性是因为使用了一个隐喻,一个箱子的隐喻[22]。演绎推论的适用前提有两个[23]:1、法律体系的公理化:穷尽事理和自成体系。A、法律体系是完备无缺的;B、体系是和谐一致的,不允许同时肯定又否定一个命题;C、消除了所有符号表述规则及其适用领域方面的模糊性。2、法律命题的形式化。演绎推理(司法三段论,或者如波斯纳所言还包括所谓缺省三段论)对于维护法律的确定性和法治原则依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只是一但遇到疑难案件或是涉及伦理的案件(也就是我们并不能清楚知道什么是那个“箱子”,其中装的又是什么的时候),仅凭演绎推理就无能为力了。除此之外,演绎推理本身还存在一个致命的缺陷[24]:三段论的合法性和它的真实可靠性并不必然一致。它的真实可靠性不仅取决于具体的三段论是否合法,而且取决于前提是否真实。也即,当大小前提存在虚假的情况下,结论是否正确是或然的,并不确定。再用关于苏格拉底的另一个恰当且著名的例子加以说明:“所有的斯巴达人都很聪明;苏格拉底是斯巴达人;因此,苏格拉底很聪明。”在这里,尽管结论正确,但由于大小前提都是错误的,所以它真实但不合法。而这必然在司法实践中给人带来难以名状的困扰。五.实践理性粉墨登场那么,如何克服演绎推理对疑难案件的无能为力呢?波斯纳的方法是主张用“实践理性”的推理方法对逻辑推理加补充[25]。实践理性“这一术语缺乏一种标准含义”,至少有三种不同的用法[26]。但“一般来说,实践理性方法是与逻辑推理的纯粹理性方法相对应的注重行动的方法。实践理性则是人们用以做出实际选择或者伦理的选择而采用的方法;它包括一定行为的正当化论证和相对于一定目的的最佳手段的确定,其中起决定作用的因素是经验智慧。所谓实践理性就是法官、律师在一个个具体案件的法庭审判实践中,在一次次急中生智的法庭辩论中表现出来的经验智慧。”[27]实践推理应该包括若干实践理性的方法,其中常识推理、直觉推理、类比推理和解释推理则是典型。中国其实并不缺乏类比推理的传统,所谓“春秋决狱”在某种意义上说就是一种最为简单朴素的类比推理的方法[28]。只是随着近现代中国选择大陆法系发展道路,并且没有建立起判例制度,才使得类比推理式微。而“在大多数现代法律人看来,法律推理的中心是类比推理”[29]。六.“善推而已矣”——类比推理是什么?“类推推理,亦就是将一条法律规则扩大适用于一种并不为该规则的语词所涉及的、但却被认为属于构成该规则之基础的政策原则范围之内的事实情况。”[30]所以,类比推理实际上就是根据两个对象某些属性相似而推出它们在另一些属性上也可能相似的推理形式。它的基本逻辑形式是:A事物具有a,b,c,d,? B事物具有属性a,b,c;所以,B事物有属性d[31]。就法律适用而言,“类比推理在法律适用过程中的公式大体是:甲规则适用于乙案件,丙案件在实质上都与乙案件类似,因此,甲规则也可适用于丙案件。”[32]所以类推其实就是“以前一个案件的相同方式来判决后一个案件。”[33]这实际上就是遵循先例的判例制度的基本原则。七.遵循先例原则“当今,英美法系中站支配地位的观点认为,明确或隐含地提出某个法律主张的法院判决——特别是终审法院的判决,构成了法律的一般渊源和正式渊源”。但“在罗马法系国家中占支配地位的理论认为,司法先例不应当被视为是法律的正式渊源。”不过我以为随着两大法系的不断交流融汇,大陆法系国家并不能仅仅因为查士丁尼的命令——“案件应当根据法律而不应当根据先例来判决”[34]——就对判例制度心存偏见。而大陆法系国家显然也已经注意到了这个问题,事情正在起变化[35]。在大陆法系国家,“一系列对法律主张做出相同陈述的判例,其效力几乎等同于英美法院的判例或一系列英美法院判例的权威性。注意到判例汇编是颇具意义的,例如,德国最高法院认为,一位律师如果无视法院在其正式的判例汇编中所发表的一个判例,那么他本人便应当对此产生的后果对其当事人负责。”在中国,自1992年开始,最高人民法院也委托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每年都主编《人民法院案例选》,也有学者公开呼吁应当尽快建立起“中国自己的判例制度”。我以诚实信用这则号称“帝王条款”的原则为例,来研究遵循先例原则的现实意义。在我国的《民法通则》第四条只简单提及此名称而已,相关法学教科书对此也语焉不详[36]。我以为这就是缺乏判例制度带来的隐忧,因为这种道德条款很难用语言表达清楚。而在英美法系国家,诚实信用原则是建立在一个个具体的案例中的,后来的法官或者律师只要运用亚里士多德所谓的从部分到部分的推理方式便可以轻松得出在他经手的案件中是否存在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问题——尽管这并意味着他们能指望先例能像手套一样被轻松套在新的案件之上。八.建立完善中国自己的判例制度因此,我国建立判例制度势在必行。成文法相对滞后和若干抽象原则难以解释的特点,使得判例制度这种能有效弥补这些缺陷的制度的建立成为迫切的需要。而如前所述,中国的司法传统并不排斥判例制度[37],这使得在我国建立判例制度成为一种可能[38]。甚至有学者指出,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案例选编是有判例之名而无判例之实,我国早已出现判例制度的端倪。这或许是有道理的,但还是应该注意到案例和判例两者之间还是存在质的区别的。就目前而言,建立判例制度至少有如下几种明了的益处:1.补充成文法漏洞与不足;2.弥补法律解释的抽象性与不足;3.积累经验,推动立法;4.利于法院司法裁判。那么,应该如何建立判例制度呢?这不是我所能探讨的范围了。但“小子姑且妄言之”,这不外乎是谁来/怎么选、怎么编、怎么公布、怎么更改判例的问题,而这一切都需要制度甚至是立法的确定和保障。而一旦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判例制度,在我看来就可以最大限度地规范和约束法官的司法裁判,减少其任意性。也可以更大程度地提高律师的业务素质,最终带动整个法律人职业共同体的良性发展。这样无疑是恢复民众对法律信任的关键一步。这一步迟早要走出,我们不走谁来走,现在不走何时走?[39]九.结语:敢问路在何方?路在脚下!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在绝对真理的长河中,人们对于各个一定发展阶段上的具体过程的认识只具有相对的真理性”。[40]如果我们非得找到真理,找到万全的办法才能行动的话,我们无疑只是在等死。我愿是布莱克笔下的扫烟囱的孩子,又愿如叶芝为自己选的墓志铭一样:“对生与死,冷眼一瞥,纵马向前!”评论(0)00空中飘 2010-12-12一、法律传统资源[1] 界说 (一)关于“传统” 什么是传统?传统在历史之流的滚滚风涛中形成,一个古老民族的历史传统,总给人以混茫幽遥的印象,似乎无比丰厚,而又无从把握。据徐复观先生的考证,“传统”一词在中国典籍中最早出现于《后汉书.东夷传》。[2]但所指的只是统治者的权位继承,与今天所讲的“传统”相去甚远。中国过去有“道统”的名词,但也不等于传统。传统这个词,系从英文“tradition”翻译过来的,而“tradition”又来自拉丁文“traditio”,其次根“tradere”的含义是“引渡”,是一件东西从一个人传到另一个人的意思。E.希尔斯认为,传统意味着许多事物。就其最明显、最基本的意义来看,它的含义是世代相传的东西(tradium),即任何从过去延传至今的东西。[3]关于什么是传统,还有很多观点,在此不一一列举,本文赞同对传统的特殊限定,即它指称得是“一种前近代社会文化成果的总和,具有相对稳定、内部和谐一致的系统的特质”。[4] (二)关于法律传统 本文所说的法律及法律传统是从广义的角度来理解的。狭义上,法律仅仅是法律条文与法典;而广义上的法律及法律传统包括那些实在法、法律程序以及法律的观念和法律传统的思维与价值判断的标准。法律传统可以理解为在现代社会还在发生作用的,古代法律体系中有生命力的法律文化传统。它应该是一个历时性概念,不仅存在于古代社会中,而且存在于现存社会之中,是由传统法律生长和演化而来的对现实社会仍发生作用和影响的未曾间断、不断延伸的法律文化和精神。而传统法律则是一个历史性概念,时间上主要是指前近代。传统法律资源就是所有前近代法律成果的总称,是一个国家法律发展的根基。一定条件下,传统法律可以转化为法律传统。 二、关于法律现代化 (一)现代化衡量的标准 关于现代化的概念,不同的学者曾经从不同的角度作了界定。 1.C·E·布莱克试图从历史发生学意义上对现代化加以理解,认为现代化一词指的是“近几个世纪以来,由于知识的爆炸性增长导致源远流长的改革进程所呈现的动态形式。现代化的特殊意义在于它的动态特征以及它对人类事务影响的普遍性。它发轫于那种社会能够而且应当转变、变革是顺应人心的信念和心态。如果一定要下定义的话,‘现代化’可以定义为:反映着人控制环境和知识亘古未有的增长,伴随着科学革命的发生,从历史上发展而来的各种体制适应迅速变化的各种功能的过程”。[5] 2.以研究中国现代化问题著称的G·罗兹曼继承布莱克的方法论原则,强调要把现代化看作是一个在科学和技术革命影响下,社会已经或正在发生着变化的过程,是人类历史上社会变革的一个极其戏剧性、深远的、必然发生的事例。[6] 3.M·J·列维则从社会结构功能主义的立场出发,把现代化视为整个人类社会的一条普遍发展道路,指出“现代化毕竟是社会现实中的希望之星,是前所未有的生活方式的飞跃。现代化是社会唯一普遍出路。”[7] 上述种种关于现代化的观点, “尽管侧重有所不同,但都显然包涵着这样一个判断:现代化所谓一个世界性的历史进程,乃是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和跃进,是人类社会自工业革命以来所经历的一场社稷社会生活主要领域的深刻变革过程。”[8]“现代化首先是一个变革的概念,是传统生活方式极其体制向现代生活方式极其体制的历史更替”;[9]“其次,现代化是一个连续的概念。是一个漫长的历史发展和变迁的过程。”[10] 在笔者看来,现代性和传统性并不是互相对立和排斥的极端状态,在任何社会中都不存在纯粹的现代性和纯粹的传统型。相反,现代化过程是一个传统性不断削弱和现代性不断增强的过程。每个社会的传统性内部都有发展出现代性的可能,因此,现代化是传统的制度和价值观念在功能上对现代性的要求不断适应的过程即:经济领域的工业化,政治领域的民主化,社会领域的城市化以及价值观念领域的理性化等方面的互动过程。 (二)法律现代化的含义 法律现代化就是指一个国家的传统型法制向现代型法制变迁的过程。在静态方面,法律现代化意味着已公布的法律是体系完整、层次分明、结构均衡、规范协调、体例统一,并且体现人民意志、适应社会发展、代表人类前进趋势的“良法”;在动态方面,其意味着法律“在任何方面得到尊重而保持无上的权威”。简言之,法律现代化的目标是“法治”(rule of law)的实现。 三、法律传统在法律现代化过程中的地位与作用 (一)内发先行型国家 在现代世界的诸多法律传统中,以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影响最为广泛,而两大法系在演进的道路上又都和罗马法[11]不期而遇。所不同的是,两大法系的代表性的国家对罗马法却采取了迥然不同的态度:作为英美法系的发源地的英国在很大程度上排斥罗马法的影响,走上了较为独立的法律发展道路,形成了以普通法为核心的一种法律传统;而以德法为代表的欧洲大陆的国家则采取吸收罗马法的方式进行法律的现代化,形成了以罗马法为底蕴的大陆法系。英德两国实质上都是吸收了包括罗马法、日耳曼习惯法在内的诸多先前法律成果的结果,英国吸收了大量的罗马法的先进成分[12],德国中也保留了许多日耳曼习惯法的合理内核。 1.英美法系——以英国为例:英国法律史学家霍兹豪斯认为:西欧国家法律体系的基础,部分是罗马法的残余,主要的是由基督教神学家所调和的蛮族习惯以及教会所保存的罗马法学家的政治与法律思想。从来源看,英国的法律传统综合了日耳曼因素、罗马因素和基督教因素。[13]梁治平教授曾在其硕士论文《英国法中的罗马法因素》⑤中提出英国对罗马法吸收方式与大陆国家的不同也可能是英国法独立于罗马法传统之外的一个原因。在普通法建立之初,法官们都是精通罗马法的,布莱克顿就是一例,他们在签发令状时受罗马法的影响是难以避免的。但问题的关键就在于令状和判例这一普通法的发展方式。普通法以令状为依据,以判例为表现形式,这使得更抽象化、将法律规则和规则的理由相分离的罗马法只能溶于普通法之中,而无法以法律规范这一传统形式表现;另外由于又受制于普通法的思维方式,即便是专家也难以发现罗马法的影响。而且法系之间最直观的区别在于法律的表现形式和思维方式而非内容,这一事实又强化了英国法的独立地位,形成独立于罗马法之外的法律传统。 (1)中央法院系统和巡回审判。11-12 世纪,在中央王权的不断强化过程中,审判权也向中央集中。开始由国王及其政府巡回审判,但随案件的增加和为了消除不定期巡回审判的弊端,逐渐形成了固定于威斯敏斯特大厅的三大王室法院,巡回审判在亨利二世时也进一步制度化。他们的作用是统一地方的习惯,形成了“王国的统一习惯”,这是任何地方领主法院都作不到的。而且,密尔松认为,适用这些习惯的法院由地方法院转为王室法院,使习惯的性质发生了改变,“王室法院……认为这些习惯只是一些规则和抽象的权利,”习惯就变成了法律。这种将不成文的习惯转变为法律,并用判决的形式固定下来的结果就是形成了英国自己的法律传统。 (2)令状制度。令状是王室法院管辖权的依据,也即欲获得王室法院(也即后来的普通法)的救济,必须获得令状。而每一令状都是对一种争端的处理并包括相应的程序。 (3)陪审制。先前的陪审团是证明法律和事实的证人,他们为当时的巡回审判提供当地的习惯,为后来统一全国习惯打下基础。这里指的是小陪审团,它是为取代神明裁判和决斗法等落后的裁判方法而设的理性的审判方法。它的运用使王室法院吸引了更多的当事人,促使王室法院的管辖权不断扩大,这是它对普通法发展的第一个贡献。另一个贡献是,由于陪审团不是上帝,而是由会犯错误的一般人组成的,概括的证据则会诱导他们犯错误,这迫使法院改变以前概括的陈述和抗辩方式,使陪审团“在考虑事实的细节之后才作出”判决。这使得实体法开始产生。 (4)辩护士。辩护士是在王室法院固定和小陪审团产生以后出现的。当固定的王室法院建立以后,邻人誓证就维系不下去了,从地方带一群邻人到伦敦进行诉讼是不经济的,于是伦敦就出现了一批职业法律者。他们既非邻人,其作用就不可能是誓证了。加上陪审团的世俗性(如上所述),于是他们的作用就是替原告详细地而非概括地叙述事实,替被告一句一句地对原告的叙述进行抗辩。而每一种抗辩都是以承认一种规则为前提的,后来人就是从这些辩护士的抗辩中寻找法律规则的。[14]而令状制度的复杂性以及选错令状的后果导致了辩护士的增加和专业化,最终形成了封闭的行会式的律师团体。 (5)法律文件。法律文件是对法律过程的记述,后来则成为法律教育的基础和法律渊源的资料来源。第一种是《令状汇编》,由于诉讼必须以正确的令状开始,而了解王室普通法也需要令状知识,而此类书籍的大量存在又为令状制度的固定化打下基础。第二种是大法官的作品,其中以格兰维尔和布莱克顿的最为著名。书的基本内容是关于令状和判例的使用方法。第三种是《法律年鉴》,它记述了从诉讼以令状开始到判决结束的整个过程,尤其是关于陈述和抗辩,它将陈述士陈述和抗辩中记录下来,也即记录了对案件适应的实体法。没有人像罗马法学家一样写决疑作品之外的法律评述和体系化的教学用书,没有将事实简化成一两句话的评注,只有程序性的令状和具体冗长的辩护辞。这些法律文件为法律教育提供了在当时法院中实用的法律知识;这些法律文件的内容又主要是对令状和判例的评述,这促进了英国法律教育以及英国法律独特传统的形成。 (6)法律职业和法律教育。开始有法官而无法律职业,那时的法官是由教会人士担当的,他们在更大意义上是行政人员;律师并不存在,但后来发生了变革。正如上文所说,由于抗辩和选择令状的复杂性和重要性,陈述士出现了,而且到十三世纪末在高等法院已成为一种封闭性的职业,也即律师了。同时就有从这些律师中选拔王室法院法官的倾向,自十四世纪开始,这种做法已成为确定的习惯。统一的英国的法律职业形成了。 (7)判例法。布雷克顿说:“不过,如果出现了相同的案件,就应该用一种相同的方法来判决:因为从判例到判例比较好处理。”这种因素的作用是将书面形式固定的诉讼中体现的习惯法实质上作为了以后审判的法律依据,也即即使当时没有太多的制定法,法官也可以从以前的判决中寻找到法律依据,而不需要考虑是不是自己按照公平观念、或是吸收外来法进行判决。
法学本科论文范文
摘 要:法律信仰作为法治国家的精神基础在依法治国的当今无疑意义重大,本文通过对法律信仰和良法概念的界定、什么样的法律才能被信仰的阐述,阐释了良法在法律信仰形成中的作用。
关键词:法律信仰;良法;作用
一、前言
依法治国作为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已经有十二年之久,为了实现依法治国的理想图景,我国已基本建立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基本有法可依。虽然有法,但法律在实践当中权大于法、人大于法、以言代法、以权废法的现象比比皆是,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归根到底是法律不被信仰,如果法律不被信仰,与一纸具文无异,就似伯尔曼所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①。”法律作为信仰的唯一对象在培养法律信仰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我们究竟要信仰什么样的法律?良法作为一种有别于恶法的良善之法应作为法律信仰的当然对象。本文正是以良法在法律信仰形成中的重要性为理论基础,通过以下逻辑来分析良法的这种重要性:法律信仰是依法治国方略的精神基础,这种精神基础又是如何形成的?法律作为法律信仰的唯一对象对法律信仰的形成起到了关键性作用,那什么样的法律才会被信仰呢?价值合理、规范合理、体制合理、程序合理的良善之法应成为法律信仰的对象②。
二、法律信仰与良法概念界定
(一)法律信仰
法律信仰一词在《辞海》中并没有针对性的解释,只有对信仰的解释为:“信仰是对某种宗教,或对某种主义极度信服和尊重,并以之为行动的准则③。”谢晖教授认为“法律信仰是两个方面的有机统一:一方面是主体以坚定的法律信念为前提并在其支配下把法律规则作为其行为准则;另一方面是主体在严格的法律规则支配下的活动④。”由此,笔者认为法律信仰是指社会主体对法律的信服和尊重,并将这种信服和尊重的心理状态转化为行为准则的过程。法律信仰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而非静止不动的,是包括心理状态和行为过程的有机统一。也就是说,法律信仰不仅存在于理论上,而且践行于法治实践中。
(二)良法
良法是与恶法相对应的法哲学范畴,是一个广泛且不断发展的概念,它包括法的实质良善性和形式良善性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要对良法下个确切的概念不容易,可从良法的标准来探讨良法的概念。李龙教授主编的《良法论》一书认为良法的基本标准是:价值合理性、规范合理性、体制合理性、程序合理性⑤。笔者认为,良法应从应然角度考虑,良法应是实质良善和形式良善的有机统一,由此,法律应当是怎样的,而非法律实然或已然是怎样的。价值合理性应是良法的灵魂,规范合理性、体制合理性、程序合理性都是为了实现良法的价值合理性服务的。因此,良法应是符合自然、社会、人类发展规律的,能够满足主体享有最一般人权、公平正义的,并能为大多数独立社会主体所信奉和行使的准则。
三、法律是法律信仰的.唯一对象
法律信仰作为信仰的一种,其信服和尊重的准则当且仅当是法律,而不能是诸如权力、教义、风俗习惯之类的对象,如果法律信仰除法律之外还有其他对象,那就不是法律信仰,也培养不出法律信仰。法律的三品性“自由――人权性、效用――利益性、保障――救济性”是法律成为法律信仰对象的内在因素⑥。此外,规范的至上性是法律成为法律信仰对象的前提条件⑦。正是因为法律保障人权、救济权利、实现利益的特性及其至上性,确定了法律是法律信仰的唯一对象。
四、什么样的法律才会被信仰
依法治国的前提是有法可依,只有建立并不断完善法律体系才能为依法治国提供法律基础,而法律被信仰是依法治国的精神基础,只有法律真正为社会主体所尊崇和行使才能实现法治,但是并不是只要是法律就一定会被信仰,还要看这种法律是否具有价值合理、规范合理、体制合理、程序合理等特性,是否能够保障人权、救济权利、实现利益,是否能够体现法律的应然性(公平正义性),即法律应是良善之法,是为良法。
五、良法对法律信仰形成的作用
根据谢晖教授将法律信仰分为法律信念和在法律信念支配下的活动两方面来看⑧,良法对法律信仰形成的作用可通过以下两方面来实现:1.良法对法律信念形成的作用。法律信念是一个有关个体主观心理的概念,内在包涵着个体对法律的信服和尊崇,并把这种信服和尊崇内化为一种恒定的意念,而这种信服和尊崇的前提是法律可以实现主体的某种利益。良法因其效用-利益性、保障-救济性、自由-人权性,使其具备被信仰的价值基础;2.良法对法律实践的作用。法律实践的前提是有法可依,而这个法的良善性决定了法律实践的有效性,法律的有效实行是法律实践的应有之义。法律的善恶决定了人们对其信仰的最基本的逻辑起点和价值基础,只有善法――以人权保障为宗旨的法律,才能获得社会主体的普遍认同并加以普遍遵守,法律的良好实施才能促使人们去信服和尊崇法律,法律信仰才能形成。
六、结语
法律信仰在依法治国的当今无疑是非常重要的,但要真正让法律成为普通民众的信仰,首先法律应是良善之法,且应有效实施,法条具文的泛滥,除了带来种种社会成本,还会阻碍法律人职业自律,而法律人职业素质的降低,无疑会鼓励人们在法制外另辟渠道,解决纠纷维护权益,即求助于私力救助。因此,法律不仅在制定过程中要不断向良法靠近,而且制定出来的良法要得到有效的实施,这样才能为民众提供法律榜样,使民众信服法律,将法律内化为信念,从而信仰法律。
注释:
①[美]伯尔曼.法律与宗教.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1:28.
②李龙.良法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71-72.
③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565.
④谢晖.法律信仰的理念与基础.山东人民出版社.1997:15.
⑤李龙.良法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71-72.
⑥钟明霞,范进学.试论法律信仰的若干问题.中国法学.1998(2).
⑦谢菲.小议形成法律信仰的前提条件和经济基础.律师世界.2002(7).
⑧谢晖.法律信仰的理念与基础.山东人民出版社.199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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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责任,通常可以理解成做好分内的事。当意识到责任时,便会有股动力,自发地鞭策自己,不断前进,奋力上游。不过,责任亦是十分沉重,带给人们沉沉的担子,因为很多责任与生俱来,以下是我精心收集整理的承担责任为话题的 作文 题目,下面我就和大家分享,来欣赏一下吧。
承担责任为话题的作文题目1
人生之路漫长且充满着艰辛,当我们收获美景,斩破荆棘,留下一串串曲折而又深刻的足迹直至尽头时,殊不知,有一件行李自我们启程之时便在我们的肩头那就是责任!
在中华民族璀璨的历史长河中,关于责任的传奇佳话不胜枚举。在浩瀚的夜空下,我轻轻闭上双眼,让思绪踏上历史的征途,去追寻那遥远却依然铿锵有力的声音
是责任,让遭受宫刑的司马迁忍辱负重完成了流传千古的《史记》;是责任,让孔子道出了“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的谆谆教诲;是责任,让屈原面对长江发出了“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的感叹;是责任,让诸葛亮忠心耿耿地辅佐刘氏父子,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是责任,让范仲淹在岳阳楼上抒发出“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情怀
我缓缓张开双眸,仰望夜空,不禁陷入了沉思。“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承担起一份责任是需要勇气和毅力的,无论这责任小到家庭还是大到国家,它绝不是一种拖累你的包袱,而是规范人们行为、提升人们精神境界和道德修养的必需品,。如果人们抛弃了责任,也就丧失了良知,就会做出危害社会的举动。如一些乳制品厂家,无视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在牛奶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只因利益的驱使,抛弃了责任,等待他们的是法律的严惩
我们需要责任,社会需要责任,国家更需要责任。是什么让这样一个泱泱大会?是什么让中国舰队远征索马里护航?是什么让中国在海地发生地震后第一个赶到救援没错,正是责任!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顾炎武在400年前的言语至今依然意蕴隽永。我们每个人都应扮演好在社会中的角色,承担起自己的那份责任,共同维护中国负责任的大国形象与风范,让责任之歌长奏,让责任之灯长明,让责任之花在全社会簇然绽放!
承担责任为话题的作文题目2
责任在词典里的解释是“应当担负的事”。或许幼时懵懂的我尚还不清楚,但如今,我已经深刻的体会到了这句话的意,这一切都源于那场风波
深夜,窗外大雨倾盆,空气燥热难安,不时有汽车低鸣地驶过。我在屋内做着作业,看着剩下的小山一般的作业,心中陡生一股烦闷,唉,都怪我白天贪玩去了,只能晚上来补啦。我无奈的叹口气,认命的重新拾起笔继续写。但架不住身体的疲惫,眼皮越来越沉重。待再一次睁开眼已是第二天早晨,看着那堆尚未完成的作业,虽然后悔,却木已成舟,为时已晚。
在上学的路上,我绞尽脑汁的思考着该如何面对老师的盘问:说作业本在老家,没有带到学校,说记掉了作业没有做,一路上我已想好数个理由。
到学校了,我在座位上坐了下来,本想趁着早读的时间补补,却不早读的铃声刚刚响起,老师就一声下令让课代表下位收作业,我心里一慌,赶忙想着应对之策,手心里全是汗,面上却一派不显。正想交个空本子上去蒙混过关时,老师又说:“收作业时课代表帮忙检查一下,以免有人交空本”。我一听更慌了,可还没待我做出准备,已有人将没交的名单递了上去。
老师一扫名单,用那根她常用的擀面杖重重的一敲桌子:“没交的人站到讲台上来!”我羞愧的站起身,低着头快步走上讲台,内心暗叹不好。老师锐利的目光扫视着我们,宛若凌迟。“周末作业就那么一点,你们凭什么不做?”说罢,老师扬起了手上擀面杖,把我们一个个叫到身前,我某目光微微一缩,已经预料到了接下来会发生的事。果然“凭什么不做,凭什么不做,凭什么不做”伴着三下剧痛传来的还有老师那愤怒的念叨声。老师那一棒棒似乎不止打在手心,更是敲打在了我的心里。
待我回到座位上,望着通红的手掌怔怔出神,心里五味杂陈:我曾跟你们说过做作业是你们身为学生的责任,如果连这个责任都没法完成,何谈其他?如果你没有作业,那么你就没有资格坐在这里,没有资格享受 教育 。老师恶狠狠地说:“我要你们每个人都给我记住,人世间最痛苦的事不是生不是死也不是贫穷,而是身上背负着一种对未来的责任,该做的事没有做完,便像有几十斤重担压在肩头喘不过气,躲也躲不了,有了责任,良心便时时刻刻监督在后头。一日应尽的责任没有尽,这一天便过得痛苦,一生应尽的责任没有尽,便是死也是带着痛苦进棺材里去!”
老师的话如同一把利剑,刺的我耳膜生痛,也是此刻,我才真正懂得了责任的意义。
承担责任为话题的作文题目3
责任是什么?责任是一个人对自我天生属性的寻找与实现。可我后来慢慢地了解到,责任不仅是通俗意义上的理解,而是要设身处地去理解、感悟。
责任是大爱。
对于军人们来说,责任是大爱;责任是保家卫国;责任是“苟利国家生死已,岂因祸福避趋之”;责任就是使命。一个个消防员为保护群众安全,不幸牺牲;一个个警察在风雨里坚守岗位,因为严格执法而离开我们;一个个战士在战场上奋勇杀敌,抛头颅,洒热血。他们不计报酬,而是要对得起肩上的一份责任,一份为人民服务的责任。军人是一种很高尚的职业,只有他们才配得上“只解沙场为国死,何须马革裹尸还”;只有他们配得上“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渡阴山”只有他们才配得上人民英雄!
责任是包容。
对于父母来说,包容孩子,无需解释。但包容并不代表放纵。有一句话叫做:风里雨里,妈来陪你。在任何时候,父母都是给你温暖给你依靠的人!包容是一种成全,成全你任何条件;包容是一种呵护,呵护着你快快长大;包容是一种放手,放开你去追求自己想要的人生。如果累了,别忘了停下脚步,回头看看,母亲永远在那里等着你……
责任是教育。
对于老师来说,教育孩子则是第一职责。除了亲生家庭,学校应当为第二个家了。老师不光是教育,更是一种陪伴。老师呕心沥血地教会我们怎样做人,用尽全力教会我们如何面对生活。老师通过教育的手段教会我们实现人生的价值。为什么会有乡村支教?这就是作为一名老师的责任,这也是老师的高尚职责所在。
责任是理想
对于我们来说,责任就是好好学习。梁启超曾说过:“尽得大责任,就得大快乐;尽得小责任,就得小快乐”。这使我有很深的感触。作为一名体委,我的职责就是管理好大家,收获的也是整个班集体的快乐;作为一名小组长,管理好这一小组的人,收获的是这个小组所带来的快乐。我们的责任,往大了说,就是一份对未来的理想的不懈追求与执着。责任承载着我们的理想,助我到达成功的彼岸。
责任是什么?我想现在你心里已经有了答案。
承担责任为话题的作文题目4
人自从来到这个世上,就一直肩负着责任,古人常以“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为训,才会有一代代惊天动地的英雄人物,但责任也体现在其他的方方面面,所以说责任无处不在。
责任,是失职后的勇于担当;责任,是宁愿自己付出也要承担过失的决心;责任也是对失信、失职者的谴责。
责任是失职后的勇于担当。负责任和军令状也早已连为一线,人无完人,谁都会犯错误,但是一旦失职,就要勇于担当,不能推诿责任。三国后期,蜀汉进入紧张状态,诸葛亮派遣自己一向信任的马谡去守街亭,却因自己的失算,遭到了魏军的袭击,最终失守街亭,但马谡没有归降,而是拖着伤痕累累的躯体跪在军师面前,请求斩首,诸葛亮最终含着泪,扔下了斩首令。由此可见,马谡之所以能成为一代名将,与他本身的勇于担当、负责任的精神密不可分,这也告诉了我们,责任是一种传统的中国精神,能体现一个人的品质,更是失职后的勇于担当。
责任,是宁愿自己付出也要承担过失的决心。在现代和谐社会,责任仍然处处存在,一旦有过失便要付出代价。一个美国男孩在踢 足球 时,不小心打碎了邻居家的玻璃,但他没有恐慌地仓皇而逃,而是“借”了父亲的钱,赔给人家。从此自己开始了艰苦的打工生活,终于在半年后还清了借父亲的钱,这个男孩便是日后的美国总统——罗纳德·里根。这件事告诉我们,只有从小学会承担责任才能成就英雄般的人物,过失不可怕,通过劳动来承担才是负责任的表现。
逃避责任就会遭到社会的谴责。失职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过失人人皆有,但逃避责任往往会遭到社会舆论的谴责。那一年的汶川地震,身为教师的范美忠在地震来临之际丢弃学生,选择苟且偷生,被网友讥讽为“范跑跑”,引起了一场师德的讨论。他不但没有发挥个人魅力,还丧失了应有的责任,没有承担过失,最终遭到社会的谴责,人们的唾骂。
责任是诚信的表现,尽管它有苦有甜,但是在责任面前,我们应该选择肩负,就像丘吉尔说过“高尚伟大的.代价就是责任。”所以让我们扛起责任,争做人上之人。
承担责任为话题的作文题目5
责任是个神奇的词语,它会约束我们做正确的事,引导我们走向光明大道。一个人如果没有责任,那么他真的丢失了一件十分珍贵的东西。
在学校里也有不少体现质量与责任的地方。轮到他来做值日,可他却随便找了个借口开溜,其实是为了多玩一会儿。早上要做早操,可她一直说自己感冒、发烧而留在教室。早读时间,大家都在朗读,可他故意捣乱,让早读声变得怪声怪气。这些都是没有责任心的体现,他们确确实实丢失了一件财富。
但是我们有一个有责任心的老师沈老师。那是在五年级的时候,小杰和小龙两个人不知为何,扭打在一起。沈老师急匆匆的赶到“事故现场”,强行将两人分开。沈老师没有急着下定论,不分青红皂白地去指责任何一个人,而是平静地让他们 说说 为什么打架。我对她沉住气,像智者一样的表现在心里表示赞赏。她是一个老师,她有责任公平对待每一个学生,而不是想当然得以自己的见解去随意责备一个人。她做到了老师应有的责任。
终于问清了事情的过程:小杰先骂了小龙几句,小龙怒火中烧,心里很生气,一时没忍住,狠狠地将拳头打在了小杰身上。小杰失去了思想控制,便还了一拳给小龙。小龙不愿善罢甘休,便和小杰打了起来。沈老师问清楚了事情的经过,这才开始进行批评。沈老师先教育小龙:“打架是不对的,别用暴力解决问题。”小龙似乎明白了什么,现在的安静样和刚才暴躁的像头张牙舞抓的狮子截然相反。沈老师又以一句古话:“良言一句三冬暖,恶徒伤人六月寒。”使小杰羞愧地低下了头。
这件打架事件最后以两人和好如初收尾。沈老师尽到了该尽的责任,并为之付出努力,她没有放任事情不管,而是立刻着手处理,尽管她知道事情很难。最后事情的质量也让人欣慰。
沈老师让我第一次真正地了解到了质量与责任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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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人都有一份属于自己的责任,需要自己去担当,去完成.只有当我们担当起了自己的责任时,才能够把事情做好.就像我们学生的责任主要是抓好学习,教师的责任主要是给学生传授知识,警察的责任主要是维护社会治安,而清洁工人的责任主要是打扫卫生…… 我们的社会需要负责任的人,只有人人都勇于积极地承担自己的责任,共同把各项工作做好,社会才会进步.一个人想要赢得他人的信任,在他人面前树立起威信,就必须做到四个字——有责任心.马卡连柯曾经说过:“教师的威信首先建立在责任心上.”这句话说得十分正确.一个教师想要在他所教的班上树立威信,想要管理好这个班级,使之成为一个团结向上的班级,那么他自己身为一个教师,就必须担当起教师的责任,对学生的学习以及生活各个方面切实地负起责任,才会让学生相信他,敬佩他,从而在班上建立了一个老师的威信.有的人肯定会认为:想要做到对工作尽心尽力,一丝不苟地担当起自己的责任是很困难的事,但在世界上就有人做到了.现在由我来讲述一个实例:在日本东京的一个国际大酒店里,来了一位新应聘的服务人员,她找到饭店的负责人,负责人却叫她去打扫厕所.她犹豫了,怎么办?是接受这个工作?还是另谋职业?考虑再三,她决定还是先听听负责人怎么说再作决定.于是,负责人把她带到厕所,并告诉她厕所要清洁得十分干净,特别是马桶要弄得一尘不染,光滑洁白,饭店负责人一边说就一边开始给她做示范,并且最后还从马桶里舀了一碗水喝了下去.她被饭店负责人对工作认真负责的精神所感动了,明白了什么是工作,什么是责任心,于是愉快地接受了这份工作,漂亮地迈出了职业生涯的第一步.在此后的岁月里,她一直勤奋的工作,她所清洗的厕所,一向光洁如新,马桶里的水她也喝了不知多少次.她就是后来成功成为了日本邮政大臣的野田圣子.正是她那种在工作中追求完美,对自己工作极度负责和勇于担当责任的精神,使她从此踏上了成功之路.她就是我们学习的榜样.负责任是我们所应当做的,而不负责任不仅是对他人的不尊重,而且还会损害他人利益,甚至还有可能会害人又害己,所以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千万不能做.《狼来了》这个故事的主人翁:小男孩,就是因为不负责任地乱喊乱叫,才造成在最后让自己也被狼吃掉了的结局.责任重于泰山,只有勇于承担自己的责任的人才会受到人们的尊重和爱戴,才会使自己走向成功.而一个不负责任的人在人们的眼中却比一颗沙粒还要渺小和可悲,必将受到人们的谴责,也注定会使自己走向失败.担当责任是我们每一个公民应该做且必须做到的事,只有每一个人都勇于承担自己的责任,我们整个社会的明天才会变得更加美好!
担当从古至今,凡成功之处必有担当之人。担当让人成熟,担当让生活充实,担当让生命升华。所以,要想让人生更有意义,我们要学会担当。学会担当,就要认识担当。但丁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入地狱”即是一种担当。担当是一种气概,是一种品质,是在危急关头时记得入地狱般的精神。担当无关大小,只要发自内心,任何担当都是沉甸甸的;单单无关人物,只要奉献出自己的一份力,任何担当都是高贵的;担当无关年龄,只要心中有担当的意识,任何担当都是成熟的。学会担当,就要勇于担当。当有外国人修建的铁路在中国越来越多,当外国人嘲笑诺大的中国连一条属于自己的铁路都没有时,是詹天佑勇于担当,扛起了这个沉重的担子,并为之付出一切,最终成功地修建了中国自主研究的第一条铁路,维护了国人的尊严。试想,若詹天佑当时没有那股担当的勇气,那么中国的第一条铁路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问世?正所谓一百个善念比不上一个善举,人人都知道要为国争光,人人都知道能否建成铁路关乎民族荣辱,那为什么就只有詹天佑真正做到了?因为他有担当的勇气,所以说,学会担当,还要有勇于担当的勇气。学会担当,还应正确但当。古有赵括纸上谈兵,明知自己没有担当的能力,却还执意担当,最终一败涂地。现有伟大的科学家爱因斯坦,当被邀请担任以色列总统时,他毅然拒绝。他说爱因斯坦担当了这份责任,恐怕已涉猎就没有今日的繁盛了吧。同样是担当,赵括的担当却造成了横祸;同样是不作为,爱因斯坦的不作为却造就了一个国家的强盛未来。由此观之,学会担当还应有选择的担当,我们每个人都应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担当,正如爱因斯坦一样不做逞强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