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闻证据规则(Hearsay Rule),又称传闻法则、传闻规则、传闻证据排除规则。它是指证人所陈述的非亲身经历的事实,以及证人未出庭作证时向法庭提出的文件中的主张,原则上不能作为认定犯罪事实的根据。简言之,即传闻证据不具有可采性。传闻证据规则是排除一种证明手段的规则,不是排除事实的规则。 传闻证据规则与直接言辞原则有着密切的联系。传闻证据规则是英美法系的概念,而直接言词原则是大陆法系的概念。直接言辞原则分为直接原则和言词原则。直接原则是指案件的审理,检察官、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被害人、证人、鉴定人等诉讼参与人应当在场;法官必须亲自直接从事法庭调查和采纳证据,直接接触和审查证据。言词原则是指法庭审理须以言词陈述的方式进行,被告人、被害人进行口头陈述,证人、鉴定人进行口头作证,检察官、辩护人进行口头问证和辩论。尽管两原则的精神实质基本一致,但是直接言词原则不仅限于证据法上的理解,而是可以从诉讼法、程序法、整个审判等更加广泛的角度来理解。因此,二者不能等同视之,在普通法传统上,传闻规则适用的范围十分广泛,即使实物证据也必须由亲身感知的人以言词的形式提出于法庭,传闻规则同样影响着实物证据的证据资格。但是,在大陆法系国家,传闻规则只适用于亲身感知案件事实的证人,至于实物证据,则应当庭出示或由法官亲临“勘验”。 (一) 传闻证据的依据。 1、传闻证据的不可靠性。传闻证据是由非亲身感受案件事实的人所作的陈述,因此对案件事实根本没有准确的认识,在法庭上作为证据的陈述仅仅是他人陈述的重复。客观上,陈述的重复总是蕴含着非初始性的危险。主观上由于人的认识能力、理解能力、表达能力、知识水平的不同,听到相同的陈述,可能作出不同的转述,并可能会加进主观判断而背离案件事实。转述的中间环节越多,传来证据的可靠性越差,证明价值也就越低。在英美国家有证人宣誓制度,未经宣誓的陈述,一方面,它的可靠性当然会降低,另一方面,陈述人的责任也会降低,因此“在庭外或他人背后作轻率的,不假思索的陈述比在庭上或当他人之面更为容易。”因此将传闻证据作为定案依据是不科学的。 2、传闻证据剥夺了相对方的质证权,损害了程序公正。无论是大陆法系国家还是英美法系国家,基本都赋予了控辩双方的质证权,对证人的询问主要通过交叉询问的方式进行。通过询问,提出证据的一方可以是法官确信该证据是真实的,反询问一方可以寻找证据的疑点,推翻证据的可信度。而传闻证据,由于证人并不了解案件事实,对双方的询问无法作出有价值的回答,因此不能确定其所陈述的内容的真实性。同时传闻证据由于原陈述者本人不出庭,无法通过交叉询问的方式,检验庭外陈述者或行为者的感知能力、记忆能力、是否诚实以及语言表达能力。其中,最主要是侵犯了被告反复询问的权利。尤其在英美法系国家,交叉询问是控辩双方所享有的一项重要权利,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使用传闻证据将严重损害司法的公正。 3、传闻证据规则是保证证人出庭制度的有效措施。允许使用传闻证据的最大隐患是证人出庭制度将受到威胁。如果间接了解案件的人可以代替直接了解案件的人出庭作证,那么有些证人就能以此来逃避作证的责任。对庭审来讲,则增加了法官认定事实的难度。证人常常会因为害怕受到打击报复或承担伪证罪而不愿意出庭作证。而传闻证据的陈述人所要面临的这类危险要小的多。因此传闻证据排除规则能够迫使真正了解案情的人出庭作证,给予种辩双方充分质证的机会。 4、传闻证据规则有利于法官作出正确的判断。传闻证据规则产生之初的目的之一是为了有效保护缺乏法律知识的陪审团,避免他们对有缺陷的传闻证据关注太多。因此,在诉讼中原则上禁止将传闻证据作为正常的证据来加以使用,只有在例外的情况下,即当不致于对陪审团产生误导作用的传闻证据,才有可能在一定条件下被作为证据加以使用。而且传闻证据规则可以防止当事人提出大量的非直接证据,以干扰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基于直接言词原则,证据调查应当在法庭上进行,以保证裁判官能够察言观色,辨明其真伪。然而对于传闻规则,由于法官未能直接听取陈述人陈述,无法根据陈述人的态度、表情等情况以综合性地判断陈述内容地真实性。应当指出的是,“排除传闻证据的基础并不在于其是否具有真实性,而在于此种真实性是否能够在程序中表现于外并得到证明。” 我国在推进审判改革的大背景下,借鉴传闻证据规则在我国具有现实的意义。 首先,传闻证据规则可以规范证据的采纳标准,为证据的“准入”提供更具有操作性的规则; 其次,传闻证据规则可以通过对证明力不高的证据材料的过滤,促进事实真相的查明; 再次,传闻证据规则可以促进证人出庭作证,增强审判的直接言词性; 最后,传闻证据规则可以增强诉讼的对抗性,使法庭上的交叉询问落到实处。 但是,完全照搬英美法系的传闻证据规则也不现实,我们必须考虑我国无陪审团裁决事实的机制,考虑我国的对抗性尚不彻底的现实,考虑我国法官判断证据能力不强的实际情况,考虑我国引进该制度的成本和司法资源。作为证据规则之一的传闻证据规则,是与特定的审判方式和诉讼结构相契合的,其功能的实现必然需要其它原则与制度的配套。传闻证据规则的建构,不能脱离诉讼制度的整体环境。 总体来看,在我国目前确立传闻证据规则,还存在着如下几个方面的障碍: 第一,我国没有审前证据展示制度,对于证据资格的判断一般由主审法官在庭审中进行,证据交换的改革还处于试点阶段,相关程序还没有正式建立起来; 第二,检察官移送还是随起诉书移送主要的案卷材料,没有贯彻“起诉状一本主义”,这样难免会使法官产生预断,排除传闻的效果将大打折扣; 第三,我国的证人制度还很不完善,证人义务不明确,证人权利无保障,使得在司法实践中证人出庭存在很大的困难; 第四,法庭质证的程序和必要的规则尚未建立,法庭审理缺乏应有的对抗性,导致律师在庭审中对于传闻证据的动议没有主动性和积极性。 但是,从近几年司法改革的情况来看,上述几个方面的问题正在进行改革或准备进行改革,一个更具有对抗式的程序将会在不久的将来建立起来,证据规则的建立也是水到渠成的事情。未雨绸缪,传闻证据规则作为对抗式的诉讼程序的一部分,也应当纳入改革的日程。参考资料:吴丹红《传闻证据规则研究》
Hearsay evidence regulation is to judgy whether an evidence is adoptive or not. It helps to investigate the truth of cases and to ensure the justice of the judicature. China take the regulation into effect to reduce the unjustice and wrong judged cases. Meanwhile, it can regulate the autocratic judge of the hornor. sticking to the policy of fairness and efficiency, combined with judicial practice, the Chinese people devoted to construct the hearsay regulations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from the basis of scopes of application and systematical rules.
传来证据和传闻证据的区别:定义不同。传来证据,是指来源于他人转述或传抄等间接途径的第二手事实材料。传闻证据,是指证人在本案法庭审理之外作出的用来证明其本身所主张的事实的各种陈述。传闻证据是以直接感知或直接体验待证事实的人的陈述为基本内容,由其他人或者采用非直接表达的方式加以叙述的供述证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传闻证据规则是英美证据法中最重要的证据规则之一,它原则上在审判中排除传闻证据要求,证人证言须在法庭上接受检验,只有在符合法定的例外情形时才允许采纳庭外陈述。我国没有采用这个规则,只有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一)概念传闻证据规则,也称传闻证据排除规则,即法律排除传闻证据作为认定犯罪事实的根据的规则。根据这一规则,如无法定理由,任何人在庭审期间以外及庭审准备期间以外陈述,不得作为认定被告人有罪的证据。所谓传闻证据,主要包括两种形式:1、书面传闻证据亲身感受了案件事实的证人在庭审期日之外所作的书面证人证言,及警察、检察人员所作的(证人)询问笔录:2、言词传闻证据证人并非就自己亲身感知的事实作证,而是向法庭转述他从别人那里听到的情况。(二)排除的理由1、传闻证据有可能失真;传闻证据因具有复述的性质,可能因故意或过失导致传述错误或偏差。2、传闻证据无法接受交叉询问,无法在法庭上当面对质,其真实性无法证实,也妨碍当事人权利的行使。3、传闻证据并非在裁判官面前的陈述,基于直接言词原则,证据调查应当在法庭上进行,以保证裁判官能够察言观色,辨明其真伪。但是,对于传闻证据,由于裁判官未能直接听取原陈述人的陈述,因而无法观察原始证人作证时的表情和反映,很难判断其真实性和准确性,故而予以排除。(三)我国没有采用此规则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9条规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但是,第187条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由此可见,我国现行立法并没行规定传闻证据排除规则,只是部分地体现了该规则的精神。
传闻证据规则(Hearsay Rule),又称传闻法则、传闻规则、传闻证据排除规则。它是指证人所陈述的非亲身经历的事实,以及证人未出庭作证时向法庭提出的文件中的主张,原则上不能作为认定犯罪事实的根据。简言之,即传闻证据不具有可采性。传闻证据规则是排除一种证明手段的规则,不是排除事实的规则。 传闻证据规则与直接言辞原则有着密切的联系。传闻证据规则是英美法系的概念,而直接言词原则是大陆法系的概念。直接言辞原则分为直接原则和言词原则。直接原则是指案件的审理,检察官、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被害人、证人、鉴定人等诉讼参与人应当在场;法官必须亲自直接从事法庭调查和采纳证据,直接接触和审查证据。言词原则是指法庭审理须以言词陈述的方式进行,被告人、被害人进行口头陈述,证人、鉴定人进行口头作证,检察官、辩护人进行口头问证和辩论。尽管两原则的精神实质基本一致,但是直接言词原则不仅限于证据法上的理解,而是可以从诉讼法、程序法、整个审判等更加广泛的角度来理解。因此,二者不能等同视之,在普通法传统上,传闻规则适用的范围十分广泛,即使实物证据也必须由亲身感知的人以言词的形式提出于法庭,传闻规则同样影响着实物证据的证据资格。但是,在大陆法系国家,传闻规则只适用于亲身感知案件事实的证人,至于实物证据,则应当庭出示或由法官亲临“勘验”。 (一) 传闻证据的依据。 1、传闻证据的不可靠性。传闻证据是由非亲身感受案件事实的人所作的陈述,因此对案件事实根本没有准确的认识,在法庭上作为证据的陈述仅仅是他人陈述的重复。客观上,陈述的重复总是蕴含着非初始性的危险。主观上由于人的认识能力、理解能力、表达能力、知识水平的不同,听到相同的陈述,可能作出不同的转述,并可能会加进主观判断而背离案件事实。转述的中间环节越多,传来证据的可靠性越差,证明价值也就越低。在英美国家有证人宣誓制度,未经宣誓的陈述,一方面,它的可靠性当然会降低,另一方面,陈述人的责任也会降低,因此“在庭外或他人背后作轻率的,不假思索的陈述比在庭上或当他人之面更为容易。”因此将传闻证据作为定案依据是不科学的。 2、传闻证据剥夺了相对方的质证权,损害了程序公正。无论是大陆法系国家还是英美法系国家,基本都赋予了控辩双方的质证权,对证人的询问主要通过交叉询问的方式进行。通过询问,提出证据的一方可以是法官确信该证据是真实的,反询问一方可以寻找证据的疑点,推翻证据的可信度。而传闻证据,由于证人并不了解案件事实,对双方的询问无法作出有价值的回答,因此不能确定其所陈述的内容的真实性。同时传闻证据由于原陈述者本人不出庭,无法通过交叉询问的方式,检验庭外陈述者或行为者的感知能力、记忆能力、是否诚实以及语言表达能力。其中,最主要是侵犯了被告反复询问的权利。尤其在英美法系国家,交叉询问是控辩双方所享有的一项重要权利,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使用传闻证据将严重损害司法的公正。 3、传闻证据规则是保证证人出庭制度的有效措施。允许使用传闻证据的最大隐患是证人出庭制度将受到威胁。如果间接了解案件的人可以代替直接了解案件的人出庭作证,那么有些证人就能以此来逃避作证的责任。对庭审来讲,则增加了法官认定事实的难度。证人常常会因为害怕受到打击报复或承担伪证罪而不愿意出庭作证。而传闻证据的陈述人所要面临的这类危险要小的多。因此传闻证据排除规则能够迫使真正了解案情的人出庭作证,给予种辩双方充分质证的机会。 4、传闻证据规则有利于法官作出正确的判断。传闻证据规则产生之初的目的之一是为了有效保护缺乏法律知识的陪审团,避免他们对有缺陷的传闻证据关注太多。因此,在诉讼中原则上禁止将传闻证据作为正常的证据来加以使用,只有在例外的情况下,即当不致于对陪审团产生误导作用的传闻证据,才有可能在一定条件下被作为证据加以使用。而且传闻证据规则可以防止当事人提出大量的非直接证据,以干扰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基于直接言词原则,证据调查应当在法庭上进行,以保证裁判官能够察言观色,辨明其真伪。然而对于传闻规则,由于法官未能直接听取陈述人陈述,无法根据陈述人的态度、表情等情况以综合性地判断陈述内容地真实性。应当指出的是,“排除传闻证据的基础并不在于其是否具有真实性,而在于此种真实性是否能够在程序中表现于外并得到证明。” 我国在推进审判改革的大背景下,借鉴传闻证据规则在我国具有现实的意义。 首先,传闻证据规则可以规范证据的采纳标准,为证据的“准入”提供更具有操作性的规则; 其次,传闻证据规则可以通过对证明力不高的证据材料的过滤,促进事实真相的查明; 再次,传闻证据规则可以促进证人出庭作证,增强审判的直接言词性; 最后,传闻证据规则可以增强诉讼的对抗性,使法庭上的交叉询问落到实处。 但是,完全照搬英美法系的传闻证据规则也不现实,我们必须考虑我国无陪审团裁决事实的机制,考虑我国的对抗性尚不彻底的现实,考虑我国法官判断证据能力不强的实际情况,考虑我国引进该制度的成本和司法资源。作为证据规则之一的传闻证据规则,是与特定的审判方式和诉讼结构相契合的,其功能的实现必然需要其它原则与制度的配套。传闻证据规则的建构,不能脱离诉讼制度的整体环境。 总体来看,在我国目前确立传闻证据规则,还存在着如下几个方面的障碍: 第一,我国没有审前证据展示制度,对于证据资格的判断一般由主审法官在庭审中进行,证据交换的改革还处于试点阶段,相关程序还没有正式建立起来; 第二,检察官移送还是随起诉书移送主要的案卷材料,没有贯彻“起诉状一本主义”,这样难免会使法官产生预断,排除传闻的效果将大打折扣; 第三,我国的证人制度还很不完善,证人义务不明确,证人权利无保障,使得在司法实践中证人出庭存在很大的困难; 第四,法庭质证的程序和必要的规则尚未建立,法庭审理缺乏应有的对抗性,导致律师在庭审中对于传闻证据的动议没有主动性和积极性。 但是,从近几年司法改革的情况来看,上述几个方面的问题正在进行改革或准备进行改革,一个更具有对抗式的程序将会在不久的将来建立起来,证据规则的建立也是水到渠成的事情。未雨绸缪,传闻证据规则作为对抗式的诉讼程序的一部分,也应当纳入改革的日程。参考资料:吴丹红《传闻证据规则研究》
证据规则是指在收集证据、采用证据、核实证据、运用证据时所必须遵循的准则。它不是一般的原则和制度,而是诉讼实践中可以操作的尺度。长期以来,缺乏具体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证据规则,一直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因此,建立和完善我国的证据规则,对于保障刑事诉讼法的有效运作,保证诉讼的科学化和民主化,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证据规则的历史发展在人类社会的早期,由于认识能力的局限,判断证据主要使用神明裁判的方式。在这个阶段,审判不需要盘问证人、逼取口供或者提取物证,惟一的判断方法就是神的启示,所以这时的证明是没有任何规则可言的。欧洲中世纪以后,法定证据制度代替了神示证据制度。法律明确规定了证据的判断标准,法官只能根据这些规则来判定案件事实。没有法律规定的证据,不能作出有罪宣告;如果具有一定的证据,不管审判者内心判断如何,都必须作出有罪判决。因此,这一时期是完全依赖证据规则认定证据的。十三世纪以后,英国建立了陪审制度,实行公开审理,并且由诉讼双方互相对抗。为适应陪审审判的要求,保护被告人的利益,法律对证据的可采性开始重视,以防止无用或者不适当的证据出现在法庭上。这样,对证据的可采性和判断证据证明力的规定越来越具体,证据规则开始出现。在英美法系,证据规则一般由三部分构成,即基础性规则、证据排除规则及其例外。其中,基础性规则以肯定的形式规定了何种证据具有证据资格,证据排除规则从否定的角度排除了具体材料的证据资格,证据排除规则的例外则从被排除的证据种类中又有选择地赋予了部分材料的证据资格。因此,证据排除规则及其例外实质上是对基础性规则的修正和补充。在英美国家的证据法中,相关性规则被视为规范证据资格的“黄金规则”。根据相关性规则,除非法律另有规定,任何与待证事实具有相关性的材料都具有证据资格。为适应陪审团裁判制度,普通法传统上又通过逐案经验的日积月累进一步沉淀形成了一系列排除证据资格的具体规则。由于这些规则是在相关性基础上排除了特定证据材料的证据资格,故此,可以被笼统地称之为证据排除规则。通过证据排除规则及其例外限定证明中可以运用的材料范围,防止无关的、多余的、容易被夸大的证据材料进入法庭,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诉讼证明中单个证据的可靠性,同时也有助于提高诉讼进程的秩序性和可预测性。但是,证据排除规则及其例外终究是以规则判断取代了个人理性判断,因而,不可避免地带有规则判断所必然产生的弊病。因此英美法系国家在证据可采性问题上,法官的作用和权力在不断增强,证据的可采性开始越来越多地取决于法官的判断和裁量而不是证据排除规则的预先规定。但这并不意味着证据规则的不重要。相反,证据规则仍然是规范证据资格的主要依据。因为,尽管法官有权排除依据证据规则具有证据资格的证据,他却不能超越证据规则将排除掉的证据资料纳入法庭调查程序。在此意义上,法官对证据可采性的判断仍然是在证据规则约束下进行的,而且,在承认法官对证据价值进行评判的制度下,证据规则实际上是法律约束法官裁量权的最后防线。在大陆法系国家,基于对法定证据制度中各种形式性规定的极端反感,对于案件事实的证明,立法一般不对各种证据材料是否具有证据资格、能否作为法庭证明的证据使用作具体的规定,而是授权法官根据具体的情况自行取舍。因此,在大陆法系国家,具体证据材料是否具有证据资格基本上是一个法官自由裁量的问题,殊少明确的证据规则可循。从发展趋势上看,两大法系的发展方向是截然相反的。大陆法系国家,在强调法官裁量权的传统上,开始通过立法确立了一定数量的规则,促进了证据资格的法定化。英美法系国家,则在证据规则的基础上,赋予了法官广泛的裁量权。由于二者的出发点不同,这种方向相反的发展却缩小了两大法系在证据资格问题上的差别,并逐渐形成了一些为多数国家所共认的证据规则。国外立法中的主要证据规则国外立法中的证据规则,从体例上来说,主要有英美法系的证据规则、自由心证的证据规则和有关国际公约中对证据规则的规定。这些规则中的基本内容都是在长期的诉讼中积累而成的,就其技术性而言,已经达到较高的程度,值得我们认真研究,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予以借鉴。(一)相关性规则相关性是实质性和证明性的结合,也就是说,如果所提出的证据对案件中的某个实质性争议问题具有证明性,那它就具有相关性。在英美诉讼实践中,对相关性的确认受到较为严格的限制,例如,证人、被告人或被害人的品格原则上被视为不具有相关性,但排除品格证据的要求也有一些例外,如对于证明被告作案目的和动机却有证明作用的品格证据可能纳入诉讼。(二)传闻证据规则传闻证据包括两种证据资料:一是证人在审判日以外对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二是证人在审判日以他人感知的事实向法庭所作的转述。传闻证据规则即传闻法则,是指原则上排斥传闻证据作为认定犯罪事实的根据的证据规则。根据这一规则,如无法定理由,在庭审或庭审准备期日以外所作的陈述不得作为证据使用,记载检察官或司法警察勘验结果的笔录、鉴定人制作的鉴定结论都不具有当然的证据能力。之所以确立传闻证据规则,主要是因为传闻证据在诉讼中的使用剥夺了诉讼双方对原始证人的询问和反询问的权利,违背了对抗制诉讼的基本精神。而且传闻证据的使用也违反了刑事诉讼的直接审理原则,由于法官未能直接听取原始证人的陈述,未能从陈述的环境和条件、陈述的内容和陈述时的态度、表情、姿势等各方面情况对陈述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因而不利于法官获得正确的心证。当然传闻证据规则也有例外。因为在许多情况下,如果绝对排除传闻证据,实际上做不到。英美证据理论认为在具有“可信性的情况保障”和具有“必要性”的情况下,可以适用传闻证据。一是具有“可信性的情况保障”,即传闻证据从多种情况看具有高度的可信性,即使不经过当事人反询问,也不至于损害当事人的利益。二是具有“必要性”,即存在无法对原始人证进行反询问的客观情形。因而不得不适用传闻证据。如原始证人死亡、病重、旅居海外或去向不明等。(三)违法证据排除规则违法证据排除规则,主要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应当排除那些通过非法搜查和扣押获取的物证的规则。对违法证据是否排除,从根本上讲是一种价值选择。从保护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出发,那么非法取得的证据材料应当排除。从追求案件的客观真实并有效的实现国家的刑罚权出发,就要非法证据的效力。前者体现了现代刑事诉讼中严守正当程序以保障基本人权的目的;后者体现了追求实体真实以惩罚犯罪的目的。美国是实行非法物证排除规则的主要国家,在美国,违法的、无根据的搜查和没收所获得的证据应当排除,通过违法证据所提供的线索进而发现、收集的其他证据也应当排除,这就是“毒树之果”理论。但由于犯罪浪潮的冲击,为增强有罪证据的力量,近年来联邦最高法院通过判例确认了规避排除规则的一系列例外。如“最终或必然发现”的证据不适用排除规则;侦查人员不是明知搜查和扣押是违法的,即出于“善意”也不适用排除规则。此外,最高法院还进一步提出,警察的非法行为必须与犯罪给社会造成的损失一起衡量。也就是要对非法搜查所获证据的取舍作利益权衡。(四)自白任意性规则自白任意性规则是指通过违法或不恰当的方式取得的并非出于陈述人自由意志的自白应当绝对排除。自白任意性规则产生的根据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反对强迫性自我归罪的价值观念;二是鼓励正当的警察行为;三是因为这一规则有利于在刑事诉讼中维持控辩双方适当的平衡;四是防止判决受到不可靠的强迫性口供的影响。违反自白任意性规则的情况,除刑讯逼供等极端方式外,还包括所谓“内在性逼迫环境” 以及“间接性强迫影响”等,前者如辱骂、恐吓、长时间的审讯、未依法及时将嫌疑人交司法官员、未通知嫌疑人的合法权利或禁止其行使这些权利等等;后者如许诺不予起诉或放弃指控从而取被告供述等,这些做法由于违反了自白任意性规则,所获口供原则上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五)反对诱导性询问规则反对诱导性询问规则主要应用于法庭审理。所谓诱导性询问,是指询问者的询问强烈地暗示证人按提问者的意思作出回答,如果询问带有诱导,这种询问是无效的。不过,这一规则在应用中有一些例外,如英美刑事庭审大致允许以下例外:1.在涉及与案件核心问题无直接关系的预备性或入门性事物时允许适用诱导性问题。例如:问:“你是在光宇公司工作,对吗?”。2.当证人在接受直接询问时作出与过去不一致的回答时,公诉人或律师可以根据证人过去的陈述提出诱导性问题,对证人进行质询。3.在对理解能力有限的证人,如智力低下的人或孩子,进行直接询问时也可以酌情使用诱导性问题。4.对于那些显然可以启发其记忆的证人可以适时提出诱导性询问。这是指有些证人答案就在嘴边却想不起来,此时使用诱导性问题唤醒其记忆,在某些情况下(如征得法官同意)是合适的。5.对鉴定人,即所谓专家证人,提出诱导性问题常常是允许的。6.对于对方或敌对的证人可以提出诱导性问题。因为在这种询问之前证人已接受了非诱导性的主询问,而且几乎不存在这种证人接受诱导性问题中所包含的虚假暗示的危险。(六)意见规则意见规则就是要求证人作证只能陈述自己体验的过去的事实,而不能将自己的判断意见和推测作为证言的内容。因为认定事实、作出判断是法官的职责,证人的责任在于提供材料,而不能代行法官的判定职能。陈朴生在其所著《刑事证据法》举两例说明二意见规则适用的前提是区分事实和意见。一般说来,观察体验的情况为事实,推测、判断的陈述为意见。但在某些情况下,二者关系密切,难以完全分开,因此,对于直接基于经验事实的某些常识性判断,不能作为意见证据加以排除。例如:1.相比较事物的同一性和相似性;2.某种状态。如车辆的快慢,人的感情等心理状态;3.年龄与容貌;4.气候;5,物品的价值、数量、性质及色彩;6.精神正常与否;7.物的占有和所有等。这些事实情况,实际上难以用非判断方式来表达。因此可能视为意见规则的现实性例外。(七)最佳证据规则。即认为原始文字材料(包括录音、录相、摄影材料等)作为证据其效力优于它的复制品,因而是最佳的。这一规则主要适用于书证。美国联邦刑事诉讼规则和证据规则》对这一原则的规定大致可以概括为:1、为证明文字、录音或照相的内容,要求提供该文字、录音或照相的原件,除非本规则或国会立法另有规定。原件包括该文字或录音材料本身,或者由制作人或签发人使其具有与原件同样效力的副本、复本。照相的原件包括底片或任何由底片冲印的胶片。任何从电脑中打印或输出的能准确翻印有关数据的可读物,均为原件。2、复制品可与原件在同等程度上采纳,但对复制品是否忠实于原件产生疑问或以复制品替代原件采纳将导致不公正的除外。复制品准确复制原件的副本。3、在原件遗失或毁坏或无法获得的情况下,不要求原件,关于该文书、录音或照相内容的其他证据可以采纳三、我国确立证据规则的必要性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全部诉讼活动实际上都是围绕证据的搜集和运用进行。在证据运用中,现代各国证据法虽然普遍认可自由心证制度,允许栽断者根据理性和经验对证据作出自由判断,但由于诉讼证明过程存在利益价值的冲突,存在证据和事实认定上的矛盾,如果不确立一定的证据规则,将难以保证诉讼的效率和对案件客观事实的正确认定。我国过去的刑事审判是法官依职权推进的方式,很少有证据规则。由于没有相应的证据规则,司法实践中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这些问题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由于侦查阶段所获得的证据材料都可以在法庭上作为证据使用,法庭审理活动对审前活动不具有任何控制力,即使侦查机关的审前活动违法,法庭也无能为力。第二,由于审前程序中形成的各种笔录可以代替本人出庭作证,法庭对证据的调查核实具有极大的局限性。第三,由于法庭调查的证据范围极其广泛,法官对此没有必要的限制,漫无边际的证据调查造成了诉讼资源的极大浪费。第四,由于没有证据排除规则,一些极易混淆视听的证据也可能因其具备法定的表现形式而进入法庭调查程序,妨碍或误导对案件事实的评价。面对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以现行立法为基础已经开始了创制证据规则的尝试,并初步形成了一定数量的证据规则。但是,从总体上看,我国现有证据规则不仅在数量不能满足司法实践的需要,而且证据规则的内容也过于粗糙,不具有完整性和可操作性。随着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我国刑事审判方式采用了“控辩式”的庭审方式,在控辩双方直接向法庭举证的情况下,庭审中的对抗性不断增强、当事人的举证责任也不断强化,在这种情况下,确立和遵守必要的证据规则,对于指导当事人收集证据、保障庭审顺利进行、提高诉讼效率;对于保证案件事实的真实回复,防止无约束的控辩;对于实现庭审的有序化,保证刑事诉讼的科学与有效的运作,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四、完善我国证据规则的原则和要求建立、健全我国的刑事证据规则,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和要求。我国传统上属于大陆法系国家,案件的审理和裁判主要由职业法官负责,因此规范证据能力的证据规则数量不需要规定过多。对于实践中急需规范的问题,如收集证据、排除证据、举证和质证等问题,则应当规定完备的规则。同时,证据规则的建设还应当针对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并尊重我国的现实社会条件,注重证据规则的现实可行性。具体来说,完善我国刑事证据规则,应当注意以下问题:第一,证据规则的建设,应当体现“控辩式”诉讼结构的要求。由于我国刑事诉讼向控辩式转化,国外的上述经过长期的理论探索和经验确证所认可的证据规则都在一定程度上和一定意义上可以被我们借鉴。其中一些内容,实际上在我们过去的诉讼实践中已经确认或在我们的证据法理论上已经认可,如证据应当有相关性、口供应当补强、对通过严重违法所获取的人证(被告口供、被害人陈述以及证人证言等)存疑甚至不用等。只不过由于诉讼制度的变革,我们需要将一些法律规范和一些实际做法上升为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法律规则,同时应当适应制度的变化改变证据法上的某些操作方式并确立某些新的规则。第二,证据规则的建设,应当符合我国的司法实践。我国目前虽然采用了抗辩式的诉讼结构,但在诉讼过程中,法官仍保留了较大程度的职权运用。同时,在我国由于证人保护、证人作证补助等问题还没有有效地解决,所以在证据规则的设计上,应当充分考虑这些因素。否则,再完善的规则也难以充分执行。第三,证据规则的建设,应当配备相应的刑事诉讼程序。证据规则只能借助排除的方式对证据的运用产生作用,一个有生命力的证据规则必须有辅助的程序制度作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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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文结构及写作要求 论文(设计说明书)应包括封面、目录、题目、中文摘要与关键词、英文题目、英文摘要与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致谢和附录等部分。 1.1 目录 目录独立成页,包括论文中全部章、节的标题及页码。 1.2 题目 题目应该简短、明确、有概括性。论文题目一般中文字数不超过25个字,外文题目不超过15个实词,不使用标点符号,中外文题名应一致。标题中尽量不用英文缩写词,必须采用时,应使用本行业通用缩写词。 1.3 摘要与关键词 1.3.1 摘要 摘要是对论文(设计说明书)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要求扼要说明研究工作的目的、主要材料和方法、研究结果、结论、科学意义或应用价值等,是一篇具有独立性和完整性的短文。摘要中不宜使用公式、图表以及非公知公用的符号和术语,不标注引用文献编号。中文摘要一般为300字左右。 1.3.2 关键词 关键词是供检索用的主题词条,应采用能覆盖论文主要内容的通用技术词条(参照相应的技术术语标准),一般列3~8个,按词条的外延层次从大到小排列,应在摘要中出现。中英文关键词应一一对应。 1.4 论文正文 论文正文包括前言、论文主体及结论等部分。 1.4.1 前言 前言应综合评述前人工作,说明论文工作的选题目的、背景和意义、国内外文献综述以及论文所要研究的主要内容。对所研究问题的认识,以及提出问题。 1.4.2 论文主体 论文主体是论文的主要部分,应该结构合理,层次清楚,重点突出,文字简练、通顺。 1.4.3 结论(结果与分析) 结论是对整个论文主要成果的归纳,应突出论文(设计)的创新点,以简练的文字对论文的主要工作进行评价。若不可能作出应有的结论,则进行必要的讨论。可以在结论或讨论中提出建议、研究设想及尚待解决的问题等等。结论作为单独一章排列,不加章号。 1.5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反映论文的取材来源、材料的广博程度。论文中引用的文献应以近期发表的与论文工作直接有关的学术期刊类文献为主。应是作者亲自阅读或引用过的,不应转录他人文后的文献。 1.6 致谢 向给予指导、合作、支持及协助完成研究工作的单位、组织或个人致谢,内容应简洁明了、实事求是,避免俗套。 1.7 附录 不宜放在正文中但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内容(如公式的推导、程序流程图、图纸、数据表格等)可编入论文的附录中。 2.书写及打印要求 2.1 论文书写 论文(设计说明书)要求统一使用Microsoft Word软件进行文字处理,统一采用A4页面(210×297㎜)复印纸打印。其中上边距25㎜、下边距25㎜、左边距25㎜、右边距25㎜、页眉15㎜、页脚15㎜。字间距为标准,行间距为单倍行距。页眉内容统一为“华中农业大学学士学位论文(设计)”,采用宋体小五号斜体字居右排写。 页码在下边线下居中放置,用小五号字体。目录、摘要、关键词等文前部分的页码用罗马数字(Ⅰ、Ⅱ……)编排,正文以后的页码用阿拉伯数字(1、2……)编排。 论文错漏按正式出版物要求不能大于万分之一。 2.2 目录 目录应包括论文中全部章节的标题及页码,含摘要与关键词(中、外文)、正文章、节题目(农、理、工科类要求编写到第3级标题,即□.□.□。文、法、经、管科类可视论文需要进行,编写到2~3级标题)、参考文献、致谢、附录等。 目录题头用四号黑体字居中排写,隔行书写目录内容。目录中各章节题序及标题用五号宋体。目录打印示例见附录。 2.3 摘要与关键词 中、外文摘要与关键词单独成页置于目录后,编排上中文在前,外文在后。摘要、关键词题头均用四号黑体字居中排写,隔行书写具体内容,内容文字用五号宋体字,英文用Times New Roman。关键词各词条间用分号“;”隔开。 2.4 论文正文 2.4.1 章节及各章标题 章节标题应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字数一般在15字以内,不使用标点符号。标题中尽量不采用英文缩写词,对必须采用者,应使用本行业的通用缩写词。 2.4.2 层次 层次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以少为宜。各层次标题不得置于页面的最后一行(孤行)。层次代号格式要求参照表2-1和表2-2。 表2-1 农理工科类论文层次代号及说明 章 1□××××× 顶格,四号黑体 节 1.1□××××× 顶格,小四号黑体 条 1.1.1□××××× 顶格,五号黑体 款 1.1.1.1□××××× 顶格,五号黑体 □□××××××××××××××××××××××××××××××× 首行空两格,五号宋体 项 (1)×××× 顶格,五号宋体 □□××××××××××××××××××××××××××××××× 首行空两格,五号宋体 表2-2 文法经管类论文层次代号及说明 章 一、××××× 顶格,四号黑体 节 (一)×××× 顶格,小四号黑体 条 □□1.××××× 空两格,五号黑体 □□××××××××××××××××××××××××××××××× 空两格,五号宋体(正文) 款 □□(1)×××× 空两格,五号黑体 □□××××××××××××××××××××××××××××××× 空两格,五号宋体(正文) 项 □□①□××××× 空两格,五号宋体 □□××××××××××××××××××××××××××××××× 首行空两格,五号宋体(正文) 2.5 参考文献 2.5.1 文献标识 引文是论证的辅助手段,应忠于原意,表达完整,准确切题。在论文中引用文献时,应在引文处标注被引用人的姓名和被引用文献发表的年份。若所引用文献只有1-2名作者时作者姓名全部列出(外文文献只列姓氏),当所引用文献作者有3名及3名以上时,只列第一作者,后加“等”字以示省略。如“(梅明华,2002)”,“(梅明华和李泽炳,2001)”,“(梅明华等,2002)”,外文文献引用作同样处理,如(Smith,1990),(Smith and Jones,1992),(Smith et al.,1993)等。 2.5.2 书写格式 在论文(设计)末尾要列出在论文中参考引用过的专著、论文及其他资料,与文中引用文献一一对应。参考文献题头用黑体四号字居中排写,其后空一行排写文献条目。参考文献排列规则是:中文文献在前,外文文献在后;中文文献按第一作者的姓氏笔画为序排列,英文及其它西文按第一作者姓氏字母顺序排列;第一作者相同的文献按发表时间的先后顺序列出,所列的同一第一作者同年内的文献多于一篇时,可在年份后加“a”、“b”等字母予以分别,如“2001a”、“2001b”等;文献作者人数在3人以下的全部列出,超过3人为多人时,一般只列出3名作者,后面加“等”字以示省略,不同作者姓名间用逗号隔开。姓名一律采用“姓在前名在后”的写法,外文姓名按国际惯例缩写,并省略缩写点,空一个字符。未公开发表的资料不列入参考文献,确有引用必要,须在脚注中说明引用。 所有中文参考文献著录格式中的句号用中文全角状态下的“.”表示,所有西文参考文献著录格式中的标点符号用西文状态下的符号,后空一格。文字换行时与作者名第一个字对齐。常用参考文献编写规定如下: 著作图书类文献——[序号]□作者.书名.版次.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引用部分起-止页 翻译图书类文献——[序号]□作者.书名.译者.版次.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引用部分起-止页 学术刊物类文献——[序号]□作者.文章名.学术刊物名,年,卷(期):引用部分起-止页 学术会议类文献——[序号]□作者.题名.见:编者,文集名,会议名称,会议地址,年份.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引用部分起-止页 学位论文类文献——[序号]□学生姓名.学位论文题目.学校及学位论文级别.答辩年份:引用部分起-止页 报纸文献――[序号]□作者.文章名.报纸名,出版日期(版次) 在线文献——[序号]□作者.文章名.电子文献的出处或可获得地址,发表或更新日期/引用日期(任选) 2.6 公式 原则上居中书写。若公式前有文字(如“解”、“假定”等),文字顶格书写,公式仍居中写。公式末不加标点。公式序号按章编排,并在公式后靠页面右边线标注,如第1章第一个公式序号为“(1-1)”,附录2中的第一个公式为“(②-1)”等。文中引用公式时,一般用“见式(1-1)”或“由公式(1-1)”。 公式较长时在等号“=”或运算符号“+、-、×、÷”处转行,转行时运算符号书写于转行式前,不重复书写。公式中应注意分数线的长短(主、副分线严格区分),长分线与等号对齐。 公式中第一次出现的物理量应给予注释,注释的转行应与破折号“——”后第一个字对齐,格式见下例: 式中 Mf——试样断裂前的最大扭矩(N•m); θf——试样断裂时的单位长度上的相对扭转角 2.7 插表 表格一般采取三线制,不加左、右边线,上、下底为粗实线(1磅),中间为细实线(0.75磅)。比较复杂的表格,可适当增加横线和竖线。 表序按章编排,如第1章第一个插表序号为“表1-1”等。表序与表名之间空一格,表名不允许使用标点符号。表序与表名置于表上,居中排写,采用黑体小五号字。 表头设计应简单明了,尽量不用斜线。表头中可采用化学符号或物理量符号。全表如用同一单位,将单位符号移到表头右上角,加圆括号。表中数据应正确无误,书写清楚。数字空缺的格内加“—”字线(占2个数字宽度)。表内文字和数字上、下或左、右相同时,不允许用“〃”、“同上”之类的写法,可采用通栏处理方式。 文法经管类论文插表在表下一般根据需要可增列补充材料、注解、资料来源、某些指标的计算方法等。补充材料中中文文字用楷体小五号字,外文及数字用Times New Roman体小五号字。 2.8 插图 插图应符合国家标准及专业标准,与文字紧密配合,文图相符,技术内容正确。 2.8.1 图题及图中说明 图题由图号和图名组成。图号按章编排,如第1章第一图图号为“图1-1”等。图题置于图下,图注或其他说明时应置于图与图题之间。图名在图号之后空一格排写,图题用黑体小五号字。引用图应说明出处,在图题右上角加引用文献编号。图中若有分图时,分图号用a)、b)标识并置于分图之下。图中各部分说明应采用中文(引用的外文图除外)或数字项号,各项文字说明置于图题之上(有分图题者,置于分图题之上),采用揩体小五号字。 2.8.2 插图编排 插图与其图题为一个整体,不得拆开排写于两页。插图应编排在正文提及之后,插图处的该页空白不够时,则可将其后文字部分提前排写,将图移到次页最前面。 2.8.3 照片图 论文中照片图均应是原版照片粘贴,不得采用复印方式。照片应主题突出、层次分明、清晰整洁、反差适中。对显微组织类照片必须注明放大倍数。 2.9 附录 附录序号采用“附录1”、“附录2”或“附录一”、“附录二”等,用四号黑体字左起顶格排写,其后不加标点符号,空一行书写附录内容。附录内容文字字体字号参照正文要求。 附录1 目录示例 (空一行) 目□录(4号黑体居中,不加粗) (空一行) □□摘要(5号宋体)……………………………………………………………………………1 □□关键词(5号宋体)……………………………………………………………………………1 □□Abstract(5号宋体)……………………………………………………………………………1 □□Key words(5号宋体)……………………………………………………………………………1 □□前言(5号宋体)……………………………………………………………………………1 1. 材料与方法……………………………………………………………………………………………3 1.1□材料………………………………………………………………………………………………3 1.2□方法………………………………………………………………………………………………3 1.2.1□育性的观察………………………………………………………………………………3 1.2.2□有丝分裂计数……………………………………………………………………………3 1.2.3□减数分裂观察……………………………………………………………………………3 1.2.4□统计方法…………………………………………………………………………………3 2. 结果与分析……………………………………………………………………………………………3 2.1□花色和育性………………………………………………………………………………………3 2.2□有丝分裂计数………………………………………………………………………………… 4 2.2.1□染色体数分布及两代间变化 …………………………………………………………4 2.2.2□植株类型及两代间变化……………………………………………………………5 2.2.3□F5代不育群体与可育群体的染色体数目变异的比较…………………………………5 2.3□减数分裂的初步观察……………………………………………………………………………6 3. 讨论……………………………………………………………………………………………………6 3.1□关于萝卜与甘蓝远缘杂种雄性不育的思考……………………………………………………6 3.2□关于萝卜与甘蓝远缘杂种稳定方向的思考……………………………………………………7 3.2.1□向偶数染色体方向稳定…………………………………………………………………7 3.2.2□向异源双二倍体方向稳定………………………………………………………………7 3.3 □关于杂种育性水平逐代提高的可能原因……………………………………………………7 参考文献……………………………………………………………………………………………………8 致谢…………………………………………………………………………………………………………8 附录……………………………………………………………………………………………10
论文其实就是一种文章,就一种讨论某种问题或研究某种问题的文章。它有自己独有的论文格式。 下面就是标准的论文格式:1、论文格式的论文题目:(下附署名)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 2、论文格式的目录 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 3、论文格式的内容提要: 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 4、论文格式的关键词或主题词 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计算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 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分析,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参见《汉语主题词表》和《世界汉语主题词表》)。 5、论文格式的论文正文: (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 〈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 a.提出问题-论点; 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 c.解决问题-论证方法与步骤; d.结论。 6、论文格式的参考文献 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研究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 中文: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版地、版者、版期) 英文:作者--标题--出版物信息 所列参考文献的要求是: (1)所列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读者考证。 (2)所列举的参考文献要标明序号、著作或文章的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例文:王 丽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实验学校 河南 商丘 2010-06-01 作文教学是语文教学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对学生进行语文素质训练的主要阵地,也是学生把自己的知识、体验、感情外化的一种表现,是学生知识重组、创新的过程。因此,作文教学时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沃土,在生活中培养学生的写作兴趣。针对当今的作文教学状况,如何引导学生的作文力求别具一格,培养学生的写作兴趣呢?1 模仿例文激发写作兴趣 在作文教学训练的实践中,可以采取模仿的形式,由教师提供一些模仿的句子和文章,让学生先品位、鉴赏,然后再去学写、仿写,以期达到模仿的目的。这种方法可以帮助一部分同学克服语言呆板、不够生动,谋篇布局杂乱无序的毛病,提高其写作能力。因此在平时加强仿写的训练,就能达到生动的目的。如: (1)仿照下面的一句话,另写一句结构相似、内容丰富且有一定哲理的话。 蜜蜂和蝴蝶虽然都在花间飞舞,但一个在创造,一个却在虚度。创造者给生活奉献的是甜美的蜜糖,虚度者留下的是一堆毫无用处的垃圾。哲人和庸人虽然都在人世间生活,但一个在思考,一个却在蹉跎。思考者给人类留下的是智慧的结晶,蹉跎者留下的是一串杂乱无章的脚印。 (2)仿照下面句子续写两个句子,形成一个排比句。 爱心是一片照射在冬日的阳光,使贫病交迫的人感到人间的温暖;爱心是一眼流淌于夏日的甘泉,使心田干涸的人得到真情的滋润;爱心是一个飞翔在人间的天使,使饱受苦难的人获得幸福的关爱;爱心是一个平静而安全的港湾,使历经风暴的人找到家的温馨;爱心是一块出现在沙漠中的绿洲,使困于饥渴的人看到生命的曙光。 经过反复的句、段模仿训练后再进行全篇训练,学生对作文的惧怕心理就会消除,模仿起来也如鱼得水,写作能力也会像诗句中写的一样“润物细无声”。2 走进生活,培养学生敏锐的洞察力 大千世界五彩缤纷,社会生活千姿百态。能触动我们情思、引起我们共鸣的事物层出不穷,数不胜数。然而,有些学生却在写作时苦思冥想,搜肠刮肚,总感到无话可说、无文可作,甚至抱怨生活的单调。其实,“一花一世界,一树一菩提”,生活中每天都有大量的激动人心的有趣的事情在我们周围发生。正如罗素所言“生活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是的,我们只有独具慧眼,有敏锐的洞察力,才能发现其潜在的意义,才能抓住机遇,写出的文章才能有新意。譬如,朱自清把写作的目光投注到他父亲的“背影”上,从而写出了脍炙人口的名篇《背影》;鲁迅在百草园中,用他那独特的笔触给我们展现了一片令人神往的乐土;茅盾也是在驱车黄土高原后,把那坚强不屈的白杨树与北方的抗日军民联成一体,给我们展示了中华民族的精神和意义。其实,只要细心观察生活,我们就可以从一些看似平凡简单的事物中,发现其独特的一面,那么我们写作时就不愁无米下锅,写出的文章也会有新意。3 激发学生大胆想象,培养学生发散性思维 当前,学生的作文模式化严重。造成这种情况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我们的学生缺少想象力,特别是缺少创造想象力。写作文,仅写自己观察到的,往往使人觉得有骨无肉。“想象是作文的翅膀”,作文离不开想象。想象能够把记忆中的表象加以改造组合创造出新形象,可以使作者文思泉涌,浮想联翩,使文章内容更充实,文章形式更多样,文章的主题更深刻,思路更广阔。没有想象的文章,是干瘪无味的。因此,在作文训练中,充分利用思维的形象性,引导学生大胆创新、大胆想象,以此来指导作文。 比如在启发学生仔细观察的基础上,引导学生多提几个“这像什么呢?”,“看着这些,眼前会出现怎么样的画面呢?”等问题。促使学生从实际的事物出发,由此及彼,塑造形象展开合理想象,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例如有位学生在作文中写道:“满树的桃花开了,啊!这可太美丽了!完全是用香花组成的桃树,一朵朵花就像一朵朵小火苗,在绿叶中,像颗颗闪闪发亮的红星星。”这些描写作者有重点地观察,抓住事物的特点,展开合理想象,使读者身临其境,如见其景,这无不显示了学生创新思维的火花,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指导学生作文时,必须让学生掌握这些规律才能写出有灵气的好文章,才能培养自己的想象能力,创新想象的翅翼才能在广阔的生活天空中自由地翱翔,才能达到广阔的作文境界。 发散性思维是从事创造性工作的人最重要的素质。发散性思维的多角度性,使人们观察问题的角度发生了根本的变化 。没有发散性思维,就会拘泥一格,墨守成规,难于创新,写作的才华和天性就会被窒息。况且创新思维是行云流水,要求思维的灵活变通,不拘一格,这就离不开发散性思维。譬如,在指导学生写一篇关于“门”的话题作文时,我们可以引导他们进行思维发散。可写有形的门,如家门、校门、城门等;可写无形的门,如科学之门、心灵之门、天堂之门等;可写门内的世界,也可写门外的世界;可写开门的意义,也可写关门的意义;可从身边的小事引发对“门”的感受与收获,可由“门”联系历史事实去发表看法,也可以由“门”的自然属性阐发哲理。总而言之,只要我们敢于实践,努力探索,让学生从写作中找到乐趣,作文教学就会别有洞天,充满盎然的生机。作为语文教师,在作文教学中应努力做到,在学生写作陷于困境时,要激发起他们兴趣的火花,点燃火花以后,还要帮助他们燃起创新的火把,并使之越烧越旺,从而真正提高写作水平。
这是我们的论文要求格式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试行)一、毕业设计报告撰写的内容与要求 1.标题:设计课题名称要求简洁、确切。标题的字数一般不超过20个字。 2.目录:按三级标题建立。 3.摘要:应扼要叙述本设计的主要内容、设计的成果及特点;文字要简练。中文摘要为200~300汉字字符,关键词约3~5个,同时还需译成英文摘要和英文关键词。通常在毕业设计报告全文完成后再写。 4.前言:应说明本设计的目的、意义、范围及应达到的技术性能与要求;简述本课题的国内(外)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本设计的指导思想、技术路线;阐述本设计应解决的主要问题。 5.正文: (1)设计方案论证:应说明设计原理和方法、方案选择的过程,多种方案的比较分析;还应阐述所采用方案的特点(如:采用了何种新技术、新对策、提高了什么性能等)。 (2)设计部分:这也是设计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写出具体实现设计任务的全过程, 大体有:设计方案,具体内容,设计成果。可结合设计的有关图纸叙述。 (3)计算部分:这部分在设计报告中应占相当的比例。具体包括:计算项目、相关理论、计算方法、公式推导、计算过程、数据结果等。 (4)技术经济分析及社会、环境评价等。 (5)设计方案的校验:说明所设计的系统是否满足各项性能指标的要求,能否达到预期效果。校验的方法可以是理论分析(即反推算),包括系统分析;也可以是实验测试及计算机的上机运算等,如各种实验及测试情况;主要包括实验方法、测试数据及分析处理等。6.结论:概括说明本设计的情况和价值,分析其优点、特色,有何创新,性能水平,并指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改进方向,特别是对设计中遇到的重要问题要重点指出并加以研究。7.谢辞:简述自己通过本设计的体会,并对指导教师和协助完成设计的有关人员表示谢意。8.参考文献与附录:在报告的谢辞之后,应列出主要参考文献。并将各种篇幅较大的图纸、数据表格、计算机程序清单等作为附录附于报告之后。 二、毕业论文撰写的内容与要求毕业论文的主要内容和形式有:1.标题:标题应该简短、明确,要有概括性。让人看后能大致了解文章的确切内容、专业的特点和学科的范畴。标题的字数要适当,一般不宜超过20字。2.目录:按三级标题建立。3.摘要:应当以浓缩的形式概括本研究课题的主要内容、方法和观点,以及取得的主要成果和结论,应反映整个论文的精华。要求陈述客观,重点突出,简明扼要,语句精练,独具文采。中文摘要为200~300汉字字符,关键词约3~5个,同时还需译成英文摘要和英文关键词。摘要一般在毕业论文全文完成后再写。4.前言:这是全篇论文的开场白。它包括选题的缘由及意义,对本课题现有研究情况的评述,说明所要解决的问题和采用的相关理论与方法,概述研究的论点、论据和所获成果。5.正文正文是作者对自己研究工作的详细表述。6.结论:这是对整个研究工作进行归纳和综合而得出的总结。它集中反映作者的研究成果,表达作者对所研究课题的见解和主张,是全文的思想精髓,是论文的水平及价值的体现。要求写得概括、明确、措辞严密、容易领会;要实事求是地介绍自己的研究成果,属于他人的结论不可写;同时也切忌言过其实。7.谢辞:在论文的结尾处,以简短文字,对课题研究与写作过程中曾给予直接帮助的人员,如指导教师及其他人员,表示自己的谢意。8.参考文献:这是毕业论文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它反映毕业论文的取材来源、材料的广博程度及可靠程度。一份完整的参考文献也是向读者提供的一份有价值的信息资料。引用参考文献时,必须注意写法的规范性。 必须提醒的是:不管在论文的那一部分,采用到前人的观点、方法、结论、成果时,都必须注明其来源。一般的做法是将前人的相关论文或资料编入参考文献,然后在你引用的文字处加上该参考文献的编码即可,如不这样做,就有抄袭、剽窃、侵权之嫌。 三、毕业设计(论文)具体排版格式要求毕业设计说明书和毕业论文均采用word文档打印(建议OFFICE2003以上版本)。具体格式要求如下:1.标题:摘要、目录、参考文献、附录、致谢等标题作为第一级标题排版。论文正文按章、节、款、项分级,在不同级的章、条、款、项阿拉伯数字编号之间用点“.”(半角实心下圆点)相隔,最末级编号之后不加点。标题排版格式标题字号格式举例论文题目二号字加粗居中对齐 论文题目第一级(章)二号字加粗居中对齐第一章 XXX第二级(节)三号字加粗左对齐1.1 XXXXXX第三级(款)小四号字加粗左对齐1.1.1 XXXXXX正文小四号字………… 2.目录 目录生成到3级标题,目录序号使用阿拉伯数字,如:目 录(二号字) 第1章××××××××××(四号)…………… ……页码 1.1××××××××× (四号)…………… ……… …页码 1.1.1××××××××× (小四)…… … …………… 页码 第2章×××××××××…… … ……………页码 2.1××××××××× ………… ……………页码 2.1.1×××××××× ………… ……… …页码 结束语(四号)…… …………………………………页码 致 谢(四号)………… ………………………………页码 参考文献(四号)…… ………………………………页码 3.正文: 正文采用小四号字,两端对齐,1.5倍行距,首行缩进2字符。 每章结束后,另起一页(相邻章的内容不能在同一页面内)。4.页眉、页脚:自摘要页起加页眉、页脚。页眉采用五号字居中,奇数页的页眉书写毕业设计 ( 论文 ) 的题目,偶数页的页眉书写:安徽建筑工业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 ( 论文 )。页脚采用五号字居中标注页码(摘要和目录采用罗马数字,其它采用阿拉伯数字)。5.插图:图标题应在一级编号下顺序编号,如图1.1、图1.2、图2.1、图2.2……,采用五号字居中置于图的正下方,段后空一行。数据图尽量用Origin绘图软件绘制。坐标比例适当,同一图上不同曲线的点要分别用不同形状标出;图中的术语、符号、单位等应同文字表述所用一致;图序及图名置于图的下方,居中排写。需要的话,可在图名之下加附说明。6.表:表标题应在一级编号下顺序编号,如表1.1、表1.2、表2.1、表2.2……,采用五号字居中置于表的正上方,段前空一行。表格应随文给出,先见文后见表;表中参数应标明量和单位的符号;表序及表名置于表的上方,居中排写;一张表格应为一个整体,表格一页排不下允许下页接写,表题可省略,表头应重复写,并在右上方写 “ 续表 ××” 。7.公式:正文中引用的公式、算式或方程式等应在一级编号下顺序编号(式号),如式(1.1)、式(1.2)、式(2.1)、式(2.2)……,采用五号字。公式一般单行居中排版与上下文分开,式号与公式同行居右排版。8.注释 毕业设计 (论文)中有个别名词或情况需要解释时,可加注说明,注释可用页末注(将注文放在加注页的下端)或篇末注(将全部注文集中在文章末尾),而不可行中注(夹在正文中的注)。9.附录:包括设计图纸、原始数据、计算程序及说明、过长的公式推导以及外文文献译文等。其中,设计图纸可另附。附录标题按顺序用大写英文字母标识,如附录A、附录B……。附录中的图、表、公式、参考文献等另行编排序号,与正文分开,一律用阿拉伯数字编号,但在数码前冠以附录序码。例如:图A.1,式(B.3)等。10.参考文献:正文中引用的内容应在引用处的右上角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统一编号(用方括号括起)标注,并在正文后面按正文中的编号顺序用阿拉伯数字列出参考文献,五号字体。参考文献按国标GB7714-87的规定进行书写,即文献编号、作者姓名、书名或文集名卷号(或期刊名、期刊号)、出版单位、出版年月、页码等。作者姓名写到第三位,余者写“,等”或 “, et al.”。专著格式:序号. 编著者. 书名[M],出版地:出版社,年代,起止页码期刊论文格式:序号. 作者. 论文名称[J],期刊名称,年度,卷(期):起止页码学位论文格式:序号. 作者. 学位论文名称〔D〕,发表地:学位授予单位,年度四、用纸、印刷及装订 1.纸张规格: 纸张尺寸为标准A4复印纸(210mm×297mm)。 2.页面设置: 所有页面的页边距设置为上:2.5cm、下:2.5cm、左:3cm、右:2.5cm,装订线在左侧。 3.字体:中文字符使用宋体,西文字符使用Times New Roman字体,全文统一。 4.封面:安徽建筑工业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说明书(毕业论文)标准封面。 5.装订:毕业设计说明书或毕业论文按封面、扉页、中英文摘要(含关键词)、目录、正文、参考文献、附录、致谢的顺序沿长边装订成册。
这个论文是对你大学4年中所学到的知识的一个总结,就应该包括主题词摘要,论文的正文以及总结,这几大部分是非常重要的,是缺一不可的。
现在正值6月,很多大四学生已经将自己的毕业论文传达至导师处,也已经进行了毕业答辩。大学论文在大学这一历程中可以说它是一个句号,它是对自己四年所学知识的一次检验,也是对自己自我创新意识以及学术能力的一次考验。因此,如何将自己的大学论文写好,写出新意,是每一个大学毕业生都在考虑的一个问题。如何能够让自己的毕业论文成为优秀毕业论文,也是每一个毕业生所梦寐以求的事情。以下笔者来讲一讲毕业论文应该怎么写。
有很多大四学生在写毕业论文时,并不清楚毕业论文的基本格式。以下笔者来讲一下毕业论文的基本格式。它分为一、(一)、1、(1)……在段落排版上即按照这种格式来进行书写,这样书写的话可以做到清晰且分层明确。易于导师在对论文进行审核时了解论文的基本大意。同时在写论文时,我们还要注意页脚和页眉,也要进行一定程度的调整。
以笔者所学的新闻传播学为例。社会科学类毕业论文在进行写作时需要进行社会调查,而基本的社会调查它包括田野调查,实地调查等等。而在其中也穿插着许多方法,如控制实验法、定量分析法等等。每个实验所得到的数据都是对毕业论文的一种有力支撑。
而在毕业论文中,笔者认为最好要穿插一些理论论据,因为每一个毕业论文中在设置观点之后,都需要一定的论据来予以证明。而论据一般分为两种,即是理论论据和案例论据。理论论据是增强一篇论文的学理性的一种有效方式。
毕业论文就是每个毕业生都要写的,也是你毕业的直接依据。首先应该打好草稿,然后交给你的导师反复批改,最后定稿
论文最好能建立在平日比较注意探索的问题的基础上,写论文主要是反映学生对问题的思考, 以下就是提供的标准论文格式要求。(一)标题论文(设计)标题应简短、明白,把毕业论文的内容、专业特性概括出来。标题主标题字数普通不宜超越20个字,能够设副标题。主标题用宋体三号字加粗;副标题用宋体小三号字,均在文本居中位置。(二)摘要及关键词(中文在前,英文在后)论文摘要字数要恰当,中文摘要普通以300字左右为宜,“中文摘要”字样为黑体四号字,居中格式。另起一行打印摘要内容。关键词是反映论文(设计)主题概念的词或词组,普通每篇可选3~5个,多个关键词之间用分号分隔。摘要内容和关键词与正文字体字号相同,均为宋体小四号字,行距为1.5倍,但“关键词”三个字字样要加黑,其后要加冒号,左对齐。另起一页打印英文摘要和关键词,英文摘要的内容应与中文摘要相符,普通以200个英文单词左右为宜。空一行后打印英文标题,再空一行居中位置打印四号加黑“ABSTRACT”字样,另起一行小四号打英文摘要。运用的英文应该精确、通畅。“Key Words”加黑并加冒号,左对齐,多个关键词之间用分号分隔。英文全部采用Times New Roman字体。(三)正文毕业论文正文中各级标题次第为:一、(一)、1、(1)、①。毕业设计可采用下列标题次第:1、1.1、1.1.1、①。一级标题即“一”用四号黑体打印,每一局部完毕后另起一页开端下一局部。正文内小标题力图简短、明白,题末不用标点符号。。二级标题(一)用黑体小四号字。三级标题1后用点“.”,宋体小四号字加黑。四级标题(1),字体字号同正文,为宋体小四号字,行距为1.5倍。文中如有插图和照片,应比例恰当,分明美观;插图应标明图序和图题,序号和图题之间空一格;图序以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图题普通居中位于图的下方。文中如有表格,应构造简约,表格应有表序和表题。序号和表题居中位于表格上方,两者之间空一格。表序以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假如表格援用别处,要注明表格的出处和相关信息。文中一行不占页,一字不占行。(四)注释毕业论文注释统一采用页下注的方式,在所需援用或注释处用上标①、②、③……表示,注释内容包括作者、出处、出版年份、页码等信息。注释也可是解释性语句。一切注释采用小五号宋体。(五)参考文献按正文参考文献呈现的先后次第用阿拉伯数字在方括号中连续编号。文献中假如有三位以上作者时,只罗列前三位作者,中间以逗号隔开,其他以“等”字表示。在正文后另起一页采用四号黑体打印“参考文献”四字,空一行,采用小四号宋体打印参考文献的内容。“参考文献”字样和内容均采取左对齐格式。每篇论文的参考文献不得少于15条,要注重文献的时效性和权威性。(六)页眉论文的页眉内容为论文标题,宋体小五号字,居中。(七)附录(必要时可加,不用要时,无需附录)关于一些不宜放在正文中,但又具有参考价值的内容能够编入毕业论文(设计)的附录中。依照文中呈现的次第依次列出附录的内容。(八)页码论文页码一概采用页下居中方式。正文前的目录和摘要局部单独编排页码,页码采用罗马文字“Ⅰ、Ⅱ、Ⅲ”等标示,正文独立编排页码,用阿拉伯数字“1、2、3、4、5……”等标志。(九)电子文档请求毕业论文的电子文档,学生应存成以学号和姓名为名字的.doc文件,如一个学生学号035272001叫王波的学生,其文件名为035272001王波.doc。
第一部分:扉页论文题目(黑体二号,居中);其他填写内容在横线上居中(指导教师不需填写职称),使用宋体三号字。
第二部分:中、英(外)文内容摘要中、英(外)文内容摘要在第二页书写,如在一页之内不能书写完毕,连续书写在次页。 “内容摘要”四个字居中书写(宋体三号加粗),前后两个字之间空一个中文字符。书写“内容摘要”四字之后,空一行(宋体小四号),再书写中文内容摘要(宋体小四号)。书写中文内容摘要之后,在下一行书写中文关键词。书写“关键词”三字时,左缩两格添加冒号;“关键词”三个字使用宋体小四号加粗;关键词具体内容使用宋体小四号字;在前后两个中文关键词之间,空两个中文字符。书写中文关键词之后,空一行(宋体小四号),再书写英(外)文内容摘要(ABSTRACT)和关键词(KEY WORDS)。书写英(外)文内容摘要和关键词的格式等要求,与中文内容摘要和关键词对应,但是字体为Time New Roman ,小四号,关键词的内容全部用小写。
第三部分:目录 在书写第二部分即“中、英(外)文内容摘要”完毕的下一页,开始书写目录。 “目录”两字之间空两个中文字符,居中书写,使用宋体三号字加粗。 书写“目录”二字之后,空一行(宋体小四号),再书写目录的具体内容(即标题)及对应正文的起始页码。 目录的具体内容(即标题)要求标注到二级标题,即:(一)、(二)、(三)…...书写目录的具体内容时,一级标题使用宋体四号字加粗;二级标题使用宋体四号字。行距为“固定行间距22pt”。
第四部分:正文及参考文献在书写第三部分即“目录”完毕的下一页,开始书写正文及参考文献。 一、书写格式1.论文的结构 论文题目 论文的引言部分(书写论文题目之后,空一行<宋体小四号>,不需写“引言”字样)一、(正文) 二、(正文) 三、(正文) 论文的结语部分(接上文另起段落,不需空行,不需写“结语”字样
新闻传播学硕士论文怎么写
2、如何确定研究思路?
在研究中到底是问题重要还是概念重要呢?我认为,问题是研究的价值基点,概念是研究的逻辑起点。所以首先要找一个真问题,好问题,以及抵达问题的方法路径要合理和科学,这个非常重要。我有两点值得注意:
(1)关注现实(问题/现象),但必须思考理论问题,而不是套一个理论,经常有同学说我得找个什么理论,千万别被理论绑架了,是我们对现实问题的本质和规律把握上,只有从理论上才能很好地诠释和概括,所以才要思考理论。
(2)对策性研究要用数据和方法支撑,拍脑袋谈对策是不行的。不仅要“自圆其说”,还要有足够的说服力。
研究思路要求:
(1)要交代研究命题成立的合法性,也就是为什么这个研究问题成立,问题性到底在哪儿,不要到最后答辩的时候,老师说你这个问题是一个伪命题。
(2)研究思路不是说你要分几部分来论述,然后每一部分研究什么,而是要说明白我为什么从这几个部分来谈,每一部分之间是什么逻辑关系,这个要交代清楚。
(3)研究思路即论文框架设计,在开题时应完成总体设计,在写作过程可以进行局部设计,但最好不要进行大的修改。如果推翻重来也就说明原定思路有问题,开题工作没做好。但也有另一种情况,原来的思路是对的,但写着写着就走歪了,那就是写作的问题了。
创新性要求:
明确指出你在哪些方面进行了创新,这个一般要结合前文文献综述中的结论来谈,一般需要一二三明确指出来,哪些方面创新了。
如何思考整个研究呢?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变换自己的思路。我觉得专家与学者的区别是学者是把简单问题复杂化,专家把复杂问题简单化,二者结合起来就比较好。既能化繁为简,也能深入浅出。站起来可以看清一群蚂蚁,蹲下来才能看清每只蚂蚁。研究视角沿着宏观——微观——宏观不断变换,形成一个“葫芦式”的研究思路。
3、论文写作
研究生论文主要有三类:课程论文、学术论文和学位论文。课程论文主要是作学术训练,目的是培养研究意识和学术规范;学位论文分描述性与论述性两种,用于研究生的综合训练和学术评价,论述性论文有可能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学术期刊发表的论文则是体现最新研究成果,是呈现新观点新发现的.理论创新。
学术论文是科学研究工作者以理论的形式表述自己科学研究的创新成果,公开发表或宣读。学术论文与一般杂文、理论文章的不同点就在于科学和创新。学位论文是要通过答辩和专家评审并授予相应学位的学术论文。研究生学位论文首先是写给老师看的,要经得起学者的审阅和检验。学位论文的核心在创新,尽可能用自己的话、自己的材料来充分论证自己的创新观点。当然,现今的硕士研究生一般都是科研新手,要求他们的学位论文都达到以上的创新程度,一般很难,但应该是努力的方向。
学位论文完成初稿后,最好冷处理一段时间。一方面交给导师看,提出指导修改意见;一方面利用这段时间考博、找工作、继续读书研究,还可将学位论文拆成小论文发表。在这一过程中,可能又有新的思考和收获。到最后正式提交论文前,或者在预答辩之后,静下心来认真修改论文,这样才能跳出原有的思维定势,将论文修改好,精益求精,不留遗憾,顺利通过答辩并力争取得好成绩,为读研划上一个准备通过圆满的句号。
此外,写论文要从看论文开始,要多读论文读好论文。还要会读论文,研读论文的三种方式:学习知识型、批评讨论型、启发研究型。
4、学术规范
20世纪英国哲学家布朗在一篇题为《科学的自治》一文中,首次使用了“学术共同体”这个概念。学术共同体指具有相同或相近的价值取向、文化生活、内在精神和具有特殊专业技能的人,为了共同的价值理念或兴趣目标,并且遵循一定的行为规范而构成的一个群体。新闻传播学尽管尚未形成真正的学术共同体,但是需要学术规范已形成共识。所谓学术规范是指学术共同体根据学术发展规律参与制定的有关各方共同遵守的有利于学术积累和创新的各种准则和要求,是整个学术共同体在长期学术活动中的经验总结和概括。学术规范的内容涵盖以下三个层面:
逻辑层面,主要规范逻辑思维与创造性等方面的内容;论文各章节之间要有一个递进的逻辑关系,形成一条问题链,不要采用教科书的写法,前后章节只是并列关系。
方法层面,主要规范研究的路径、边界与方法等;问题决定思路,思路决定方法,而不是反过来。同时要注意问题的边界,把问题讨论限定在一个合适的范围内。
形式层面,主要指文本规范,包括文献索引、引证出处、参考书目、注释体例等。
研究要讲学术规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就是科学性。但任何一种极致离荒谬只一步之遥,任何东西强调过头了也会有问题。引经据典、旁征博引不能代替原创。有的一万多字的论文可以有100条以上的引文。不妨做个试验:将文中的引文全部抽去,还剩下什么?再将转述的话删除,还只剩下什么?
论文要有学术性,那么什么是学术性呢?有一个最基本的判断,就是你的核心概念是一个学术概念,就是你的标题里面最起码应该有个学术概念。有人说我要研究电视台做的活动,这只是一个研究范畴,如果聚焦到电视台活动中的仪式传播,仪式传播就是一个学术概念,这样学术性就上来了。
不是学术概念或尚未形成学术概念者难道就没有研究的价值吗?例如“新闻立台”、“网络问政”,是不是学术概念?研究民生新闻、传媒产业到底有多少学术性?处于急剧发展的新闻学和转型中的传媒,有太多的现象需要关注,有太多的问题需要解决,难道因为它还没有成为一个学术概念我们就不去研究它吗?我们完全可以用学术的方法来研究这些现实问题、中国问题。
三、研究方法和方法论
研究方法是新闻传播学研究生的核心竞争力。研究任何一门科学都需要找到合适自身的方法和路径。这里说的方法有三个层面,狭义的层面是作为分析工具的研究方法,如内容分析法;广义的方法包括什么是可以研究的问题,怎样设计一个回答问题的研究计划,用什么方法搜集和分析资料,怎样从资料中提出对问题的解释,怎样阐明自己的发现并把它表述出来等。最高层次的就是哲学层面的方法论,它就是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一般方法,是人们用什么样的方式、方法来观察事物和处理问题。概括地说,世界观主要解决世界“是什么”的问题,方法论主要解决“怎么办”的问题。在此我着重谈后两个层面的方法。
1、方法论
“方法论的自觉是学科成熟的标志。”从方法论层面来看,研究新闻传播用什么方法呢?科学的结论通常用两种方法来保证其有效性:要么由经验事实(尤其是数据)予以支撑,要么由逻辑推理予以保证。研究方法本身并没有优劣之分,应该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可谓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受美国实证主义的影响,我国新闻传播学研究加强实证研究,这是好事,但也会走进另一个极端。我参加一次传播学硕士论文答辩时发现,有的同学的实证研究虽然做了大量的数据采集和分析,但却感觉他是认真真地去做一个毫无价值的东西。新闻传播学研究的是一个极为复杂的社会系统,简单生硬地使用一种研究方法来讨论和分析某一问题往往是力不从心的。人文科学回答“为什么?”,社会科学回答“是什么?”,应该互为补充,相辅相成。
我国新闻传播学方法论的演变:人文学科方法论——社会学科方法论——人文、社会、自然科学结合的方法论。1987年,祝建华教授发表的论文《传播学定量研究方法的科学来源》,可能是最早的以“科学方法论”为论证对象的文章。这篇文章明确提出,传统的研究方法——哲学思辨、历史求证、法规判别——已不能适应科学研究深入发展的客观需要,需要借鉴“科学方法论”。文章指出了科学方法论的要义:科学研究的关键不在于结论是什么,而在于得出结论的过程是否合乎科学原理。目前我国新闻传播学质量较高的文章,通常是量化分析与质化分析相结合,新闻学话题与传播学方法相结合。陈力丹教授认为:“新闻传播学在研究方法上的整合方向,除了证实研究的量化分析与质化分析的结合外,更为长远的整合,应该是人文——历史——哲学的思维方式与‘科学方法论’的思维方式的结合。”①
“当代学术发展,正面临着两个基本现实:一是没有哪一个学科,仅仅依靠自己的力量,能够解决任何一个重大社会理论和实践问题;二是实现学科进步,越来越多地需要借鉴其他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也就是说,不同学科之间相互依存度在加强。正是这两个现实,是学科之间的对话、交流不但成为可能,而且成为必须。”②因此,跨学科研究和系统研究的方法日益显得重要。
2、研究方法
时常有些同学还在尚未确定选题时就跟我讨论研究方法,试图通过研究方法的优势而确保论文的品质,这是一种为方法而方法的做法。研究方法的选取应该是为研究选题度身定做的。不要过分关心方法,重要的是某研究有没有意思,逻辑是否成立,经验根据是否充分可靠,结论是否有助于社会变革的思考和对策。
实证研究
实证研究主张研究真实的世界,有别于语词构成的概念世界或由信条构成的理论世界。实证研究用可经验感受和验证的方式,有别于概念界定和演绎的方法,运用特定研究所必备的多学科知识,努力追求功能性和因果性,理解社会中的各种现象,进而有助于人们审慎但有效地改造世界。实证研究也完全可能做得不好,同样可能毫无学术意义,同样可能自觉不自觉地研究假问题,仅仅是把概念或意识形态争论演绎成所谓实证研究。因此,所谓的实证研究,不是以方法来界定,或者是以概念来界定,而是要看这个问题是不是有意思,是不是我们必须面对的问题。
不要以为实证研究只有定量分析,它包括定量和定性两种研究方法。量化研究主要是回答“是什么”,而质化研究主要回答“为什么”。当然,质化研究对于样品的选取十分严格,如果能够辅助其他研究方法,可以避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偏差与片面。量化研究同样面临挑战,一是假设和取样,二是对数据的解读,对结果的解释。长期以来,人类学和民族志的“田野调查”没有引起新闻传播学者足够的重视,少有学者把新闻实践和传媒业务作为调查研究的“田野”。为此,我曾在《中国社会科学报》撰文《质化研究:新闻传播被忽视的分析工具》,之后在《湛江师范学院学报》作了更详尽的介绍和讨论。
个案研究
在国内外学界,问卷调查成为主流研究方法;个案研究方法则备受批评。在各种批评意见中,代表性问题成为个案研究方法遭受最多批评的问题。例如,人们常常发出疑问:对单个个案的研究,能有代表性吗?能有多大的代表性?个案研究的结论怎么能推论到总体?可以说,个案研究的代表性问题是国内外社会学界至今还没有完全解决的问题。其实所谓“代表性”属于统计调查研究的问题,主要是指在概率意义上“样本”能否估测“总体”的特征(谢宇,2006;彭玉生,2011)。因为没有涉及“大数”现象,个案研究无从谈及这一问题,但这也并不意味着个案研究的意义就限于其本身,研究者都试图“走出个案”(卢晖临、李雪,2007)。
像统计调查研究一样,个案研究最终呈现的结果也是一项知识,这一知识是否有意义在于它能否增加新的认识,即能否促进知识的增长。知识包括经验知识和理论知识,相应地,知识增长也包括两个方面:扩充对经验事实的认知与提出新的理论见解。个案研究如何能获得对更大范围事实的认知?如何能获得更具一般性的理论概括?即基于个案研究能否获得超过个案适用范围的知识?这是个案研究始终要面临的问题,我们称之为超越性问题,也是个案研究的典型意义所在。在社会学/人类学的研究脉络中,三种研究取向对于这一问题的处理深具影响,它们分别是费孝通的“社区研究”、格尔茨的“深描说”和布洛维的“扩展个案法”。对超越性问题的处理主要从两个维度展开:一是将个案视为“整体”中的“部分”,探寻事实层面上通过“部分”认识“整体”的途径;一是着眼于个案研究的理论意义,试图通过个案进行理论启发或检验。
研究方法是为研究服务的,没有一种研究方法是可以轻而易举取得效果。思辨推理需要很强的理论功底,实证研究不仅要求数据采集和分析的严谨,还要有解释力和说服力。往往单一的研究方法难以解决问题,可以采用多种分析工具相结合的方法,如定量研究加深度访谈,个案研究为主,比较研究为辅。但一般不宜超过三种研究方法。我们要充分认识各种研究方法所能和所不能,了解它的适用范围和局限性,才能把它用对用好。此外,除了史学研究之外,文献分析一般不能算是一种研究方法,它是研究前必须做的文献综述。
①陈力丹:《新闻传播学:学科的分化、整合与研究方法创新》《现代传播》2011年第4期,第29页
②卷首语:《中国社会科学》2008年版,第2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