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的含义及我国人口老龄化概况一.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二.养老保险的类型浅析三.国民众的参保意识四.广泛关注的农民工养老保险问题五.我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1、总体覆盖面窄。2、养老保险制度不统一,主要表现为地区间、行业间的制度不统一以及缴费率与支付标准的不统一。3、企业对参保养老保险态度不明确,依法缴费意识差。4、国家财政收支困难为养老保险的实施带来难度。
养老专业||养老服务毕业论文选题推荐格业范文网毕业范文共享平台:点“查看详细资料”进入官网查看【养老服务】方向的选题,“格业范文网”整理48个选题,供大家参考,后面会持续给大家更新。“三卫社区”过渡房老人归属感提升项目设计“农转居”社区养老模式研究 ——以三亚荔枝沟社区为例上海市养老服务发展中的质量问题研究--以华泾东湾村为例关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社区养老服务管理的研究劳动力转移背景下农村留守老人养老困境及对策研究——以西乡县白龙镇为例南京市社会养老多元化服务体系的构建南京市空巢老人社会支持探究--以玄武区新街口街道为例国外非盈利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服务业的实践经验及启示——以英国为例城乡一体化背景下社区养老服务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以贵阳市为例城市居民居家养老社区帮扶模式研究城市持续照护老年人社区建筑可持续设计研究城市生态养老服务的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以三亚市为例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研究城市社区空巢老人生活状况调查以苏州市吴江区为例城市社区老年人健康状况及其护理服务需求的调查城市空巢老人社区养老问题研究城镇养老机构社会工作者服务问题研究基于移动平台的社区养老平台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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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整个人口的60%以上,农民社会保障问题已经引起了广泛的关注,目前我国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实践上存在许多问题,积极推进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解决好农民的养老问题,对于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实现和谐社会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一、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我国农村社会保险制度的探索始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86年开始,民政部根据“七五计划”关于“抓紧研究建立农村社会保险制度,并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试点,逐步实行”的发展目标,开始了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进行积极的探索,第二阶段是1991年国务院决定农村(含乡镇企业)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由民政部负责。并于1992年印发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确定了“从我国农村的实际出发,以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为目的,坚持资金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坚持自助为主、互济为辅;坚持社会养老保险与家庭养老相结合;坚持农村务农、务工、经商等各类人员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的方向”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并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进相关工作。第三阶段是1995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意见》,为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相继颁发了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文件,将这项工作提上议事日程,摆上重要位置。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将农村社会保险管理职能划入新组建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实行社会保险的统一管理。农村社会保险管理机构逐步从民政部门并入劳动保障部门。从目前来看。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实践上并不成功,许多地区没有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体系,已建立的地区也存在很多缺陷,存在着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缺少法律保障从整体发展过程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还缺乏法律性规定,大多是以政策、通知、会议决定等形式进行制度落实,缺乏稳定性和持续发展性。各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基本都是在1992年民政部颁布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的基础上稍作修改形成的,普遍缺乏法律规定性,法律制度的欠缺给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带来一系列问题,如保险对象不明确,保险资金来源不稳定,保险管理方面的随意性和盲目性等,使农村养老保险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认真做好当前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出台的地方性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专项制度,标志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立法向专项化方向发展。如广东省颁布了《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和《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农民轮换工应参加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深圳、珠海、东莞等城市还专门就外来务工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制订了具体的实施细则和办法。(二)管理体制存在漏洞社会保障制度的管理体制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既有商业保险的技术难度,又有依法实施的政策难度,因而对管理水平的要求很高,由于缺乏专业人才和严格的管理制度,加之机构设置不健全,使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上出现了很多漏洞,如由于财务统计制度的滞后性和专业金融财务人员的匮乏,无法通过财务信息了解农保基金运营的真实状况,无法对基金运营进行有效监控。此外,不少地区的农保统计工作甚至从一开始就没有固定的组织人员、工作流程,从来就没有月、季、年的报表,导致相当一部分基础数据严重失真,无法通过统计数字制定准确的年度工作计划,也无法对以往的基金运营成果进行有效总结、考核。(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太小,覆盖对象有缺陷目前中国拥有世界上数量最多的老年人口,其中75%在农村。据统计,未纳入社会保障的农村人口还很多。建立社会保障网络的乡镇1998年仅占全国乡镇总数的41%,建立社会保障基金会的村委会不到村民委员会总数的20%。基本方案中没有体现出对留在农村的农民和进城务工的农民给予区别对待,进城务工的农民既没被纳入到农村养老保险体系中,也没被纳入到城市养老保险体系中,处于法律保护的空白地带。(四)农村养老难于完全依赖土地保障,但是土地对于有的农民来说仍然是重要的生产资料根据《中国统计年鉴》提供的数据,从1978年到1998年,全国农民平均来自第一产业的收入比重由91.5%下降到了57.2%,其中纯农业收入仅占总收入的42.9%。由此可见,来自土地的农业收入已难以保证农民的基本生活,以之养老更是奢望,有的农民已经摆脱土地的束缚,参与到现实的社会保障中。但是,土地对于有的农民来说仍然是很重要的生产资料。近年来农产品的价格日益下降,从土地上获得的收益非常微薄。而且农民的承包地被大量征用,对价是极少的土地补偿费。所以完全依靠土地来养老的选择也是不可行的。(五)资金筹集与基金的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农保资金现有的保值增值渠道亟待拓宽农村养老保险需求水平相对较低,许多贫困村民无法投保,而少数村、乡干部利用职权、巧立名目、利用公款为自己投保,养老保险成了这些人为自己谋私利的工具,影响了养老保险的运行和群众投保的积极性。一些地区还出现了强制保险。筹集的养老保险金不能专款专用,少数地方以种种借口,擅自挪作他用,引起风险,损害被保险人的利益,最终必将影响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推行。基金的管理级别太低,不能使基金有效地保值增值。按照现行制度设计,农保基金只能存入银行和购买国债,保险基金增值范围太小。二、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存在问题的原因(一)城乡二元经济体制是导致养老保险现状的根本原因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提出由农业国向工业国转变的战略思想,在工业化的驱动下,相关制度体系逐步建立,政府通过户口迁移,粮油供应,劳动和社会福利、教育等一系列制度安排,逐步形成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结构,其中影响最为深远的是:(1)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制度:我国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始于1958年的户口登记条例,它是我国二元社会结构得以形成和强化的制度保证,也成为制约城乡协调发展的一大障碍,这种以农村和城市身份为标志的城乡分割户籍制度,使农村人口不能自由地向城市迁移,它是计划经济下的产物,与市场经济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原则相背,二元户籍制度直接造成并维持了城乡居民之间过大的收入和消费差距;(2)政策主导的城市部门过度吸取农村剩余:在工业化过程中农业部门为工业部门做出了巨大的牺牲,建国后照搬苏联模式建设社会主义,实施工业化尤其是重工业优先发展,实行“挖工补农”的战略。1953年开始实行农产品的统购统销政策,人为实行工农产品的不等价交换,以剪刀差的形式从农村吸收资金支持工业和城市发展,造成农村的贫困和城乡经济的进一步拉大。(二)农村经济落后是导致农村养老保险现状的重要原因一方面由于农业本身是第一产业,创造生产力的效果没有其他产业那么明显,所以国家对其管理与监督的力度不够。另一方面,由于农业的发展主要在农村,国家的管理可能会因管理层级太多而导致管理的失灵。所以,由于农业产业的弱势,在刚刚实行市场经济要求大力发展经济的时候,国家就制定了牺牲农业来发展工业的政策。国家有关研究表明,从1952年到1990年,中国农业通过税收方式、“剪刀差”方式和储蓄方式为工业化提供资金积累总量达11.594亿元。经济的发展也需要建设用地,而建设用地的主要来源即是对集体土地的征用。我国的国情是人口太多,地区发展的速度快慢不一,所以,国家进行干预,规定政策为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然后带动较为贫困的地区,政策的倾向对于农村的发展极为不利。(三)立法的滞后,直接导致无法可依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推行,只有1992年1月3日民政部公布实行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国家没有根据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及时地对法律做出调整。农村社会保险各地规定不一,没有法律约束力,基层无法操作,农民无法可依,参保积极性也就大打折扣。(四)管理体制没有理顺农村社会保险工作有的仍然留在民政部门,有的已经划归劳动保障部门管理,造成工作脱节,管理混乱。手续繁琐,领取不便。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一般都是断断续续的,缴费不定时也不定额,每到符合退休条件需要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时,要进城确认身份、年龄、缴费、时间等,农民费时费力费钱;而达到退休条件办理退休手续后,还得进城领取养老金。这些,参保人员意见很大,从而影响了农民的参保积极性。三、改革和完善我国的农村养老保险问题的思考(一)基本原则1 城乡统筹原则。即使在城镇化发达地区,二元结构依然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制度性痼疾,城乡分割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障碍之一。50年来,城乡居民之间的种种不公平福利政策和障碍待遇,使注重人本社会的中国已处于尴尬境地。建立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无疑是扭转中国失衡的城乡居民福利制度的机会。2 因地制宜的发展社会养老保险,强制性与自愿性相结合。即应该立足于我国国情,根据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根据各地农民对社会养老保险的需求,缴费能力的不同适时、适当地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只有当地区经济的总体实力能够提供剩余积累,而且从积累中提取的资金用于社会养老保险对地区的经济发展和人们当前的生活消费没有影响时,建立社会保险才具有可能性,在尚未解决温饱问题时就谈建立社会养老保险是不现实的。3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与其他保障制度的协调发展原则。建立多层次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自我保障层次:家庭保障,体现为成年子女对老年人“反哺”;个人储蓄,以青壮年时的个人储蓄养老;土地保障还可以发挥其有益补充作用。政府负责层次:财政与政策支持;集体保障层次,传统的或新型的经济组织给予补助。逐渐从以家庭养老为主体的保障模式过渡到以社会养老保险为主体的保障模式。4 循序渐进原则。第一,逐渐扩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第二,资金的筹集在现阶段坚持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财政与政策支持。今后,随着农民收入的不断增加,集体和国家支持的份额逐渐减少。第三,逐渐与城镇社会养老保险体系衔接,实现城乡统一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第四,现阶段应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与家庭养老等保障制度相结合,今后慢慢过渡到完全的以社会养老保险解决养老问题。(二)具体制度建议1 加快我国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使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有法可依(1)法律地位亟待确立。从依法行政的角度来看,一种政府行为,应当有其相应的法律依据通过立法建立和健全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这是世界各国开展社会保险工作的通行做法。经过10多年的改革探索,我国已经建立起城镇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并基本形成城乡社会救助制度的雏形。目前正在起草的《社会保险法》等有关法律,将促进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健康发展。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将离开土地,需要进入到社会保险体系中来。农村社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明确其法律地位。应当从法律上明确,不仅城镇要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农村也可以搞社会养老保险,特别是有条件而又自愿开展这项工作的地区。(2)制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法。通过立法的形式建立、健全社会保险与社会保障制度,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目前学术界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立法模式的选择有两种模式设计:其一是在《社会养老保险法》中单列一章;其二是专门制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根据我国的基本国情,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立法应当结合国家目前正在制定的《社会保险法》专门制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第一,总则部分。对立法的依据和目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等进行详细的规定,立法的目的要着重把农村社会养老上升到“保障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险权”的高度。第二,养老保险的适用对象和范围。应该包括非城镇户口的农村人口,坚持农村社会人员的养老保障的一体化,投保年龄按取得劳动收入的时间起算,一般为年满18周岁的公民,但16至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也可以纳入其中。第三,养老保险待遇的享受中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养老金的确定、领取,个人账户存储额的继承,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第四,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和运营应当包含基金管理机构、基金的管理、基金的解散,周转资金的计息,基金的运营原则、增值收益:监督管理、管理费用,税收优惠;第五,争议的处理及法律责任中应当包括争议裁决机构,对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不缴、漏缴、少缴行为的处罚等内容。(3)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完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使其上法律体系升为国务院行政法规,制定出全国通行的行政法规。同时根据《社会保障法》建立起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体系。具体包括《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农村养老基金管理条例》、《农村养老基金运营条例》、《农村养老基金运营条例》、《农村养老基金税收减免办法》、《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监督办法》、《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彩票管理办法》等2 合理规划养老资金的筹集与运作(1)资金的筹集以及各主体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的筹集应负的责任。基金的筹集现阶段坚持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财政与政策支持。个人从自己收入中拿出一定的比例积累个人账户,以备养老。集体补助中所指的集体主要是传统地域性的土地集体所有制组织和乡镇集体企业,但现在随着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集体产权制度的进一步改革,农民自愿联合创建的合作经济组织已基本萌芽并呈良好发展态势,所以集体补助部分的作用在逐步改革的过程中将逐步淡化。乡镇企业向股份合作制的转轨已大面积展开,对原来乡镇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有一定的改善,为乡镇企业的创收提供了更好的条件,集体经济组织对于农村的养老保险也应该负责。国家给予政策支持主要针对乡镇企业,集体提供的补助部分可以税前列支,其次国家可以从财政中拨款,给予农村一定的补偿;对于农业各税应该予以减免,减轻农民的负担与从土地上获得收益的难度,另外,还可以发行农村养老保险特种国债。但是城镇社会养老保险中存在的“隐性债务”问题也需要解决,因此要与此协调。国家在农村养老社会保险体系建构中必须担负的责任有三:一是政策责任。政府的重视与支持是建立该项制度的根本前提。二是财政责任。该项制度是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保证每一个农民基本生存的必然举措,政府有义务根据国家财政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来推动其实行。三是法律责任。对农村养老保险进行立法,就是要通过法律规范和调整农村养老保险关系,加强这项立法工作非常重要,对农村以及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都具有促进作用。(2)健全我国的证券法律制度,保障基金的运行与保值增值的渠道。现在农民的投保积极性不是很高,提高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可以说是吸引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一个重要途径。现在农村养老保险基金以县为单位统一管理和运营的现实,不仅形成了过度分散管理带来的不合理管理费用和基金被挤占挪用的风险,而且投资形式单一,只是储蓄的形式或购买国家债券,增值的效果很差。国外许多国家的法律都明确规定了养老金可以用于投资股票,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可见,把农村养老资金投入证券市场是一条不可忽视的保值增值途径,因此,必须修改《证券法》,为农村养老资金的人市营造规范,安全的投资氛围。(3)加强农村养老资金的监管,进一步明确养老保险的法律责任制度。我国《刑法》第273规定“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受到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并没有把农村养老资金列在其保护的范围之内,因此,必须修改该条款,使得农村养老资金能在《刑法》刑法的保护下得到最优化的使用。3 在管理体制方面(1)基本政策要稳定。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方案的基本思想是:坚持低标准起步,坚持个人交纳资金为主,集体补助为辅的原则,坚持以个人账户为主的储备积累的保险方法,坚持自愿参加与政策鼓励相结合的政策措施,坚持社会养老保险与家庭养老保障相结合的制度。这些政策总体上看是合乎实际情况的,应当继续坚持,并逐渐完善。国家关于农村养老保险的方针政策变化无常,不利于这项工作的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最早提出按商业保险运行,但商业保险公司因成本高、保费难征集而失去积极性。(2)改变观念,理顺管理制度,我国农村养老保险的本质特征是社会政策,而不是经济政策,是社会保险而不是商业保险,因此不应该走纯粹的商业化路子。在观念层面,国家应确立以社会性和公平性为原则的城乡一体化的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长远目标,在行动层面,在该制度的制定与实施过程中,中央与地方政府应真正承担起国家保障的社会责任,加大对农村养老保险的资金投入。应通过制度的完善明确规定集体和国家对农民养老保险的投入最低限额,并落到实处,从而确立以国家、集体为主,个人为辅的养老基金筹集模式,这是制度建立的关键所在。(3)加强土地保障。土地是农民生存的根本,也是目前农民所拥有的最可靠的保障资源,因此,在我国的一些保障项目在农村不能充分的实施和发挥作用的情况下,我们应该加强土地的保障作用。首先,提高农用征地的补偿水平。我国现行的征地补偿基准是“按原来用途的收益”进行补偿。也就是以原耕地上的农作物的收益为标准。以现在的农产品价值计算,这种补偿是很少的。要提高农地征用补偿水平,必须切实从农民自身利益出发,采用按市价补偿的新原则,并改革转让机制。使农民参与到转让土地的价格谈判,充分行使自身权利,发挥自主性。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特殊社保。被征地农民作为一种特殊的群体,政府应当在政策上给予照顾,将他们纳入保障范围,比较可行的方法是将征地补偿费的一部分为农民建立社会保险,政府给与政策和资金支持,以国家信用确保失地农民享有养老保障。这种思路是目前较具操作性的农村社会养老的过渡办法,符合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趋势。(4)继续发挥家庭在养老问题上的重要作用。赡养和孝敬父母是中华传统文化的核心之一,我国《宪法》和《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对赡养老人问题都有明确的规定。虽然,随着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推行,家庭结构的变化,家庭养老保障的功能有所削弱,但是赡养老人仍是一种责任、一种美德。同时,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收入上的提高也为家庭养老提供了经济基础。此外,家庭养老还可以避免西方国家那种由于过度推进社会保障而带来的家庭危机,从而有利于维护良好的社会道德规范,促进农村社会进步。4 制度改革的目标现阶段实行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具有明显的身份特征,以是否有城镇户口为划分依据,如此对待农村社会问题,显然违背一个基本常识,因为中国政府是全民政府而不是市民政府。消除城乡差别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不公平待遇是发展趋势,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未来发展的必然结果。总之,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是一个复杂的艰难的工程,需要政府的大力的扶持,也需要农民自身的努力,我国在几十年的探索中已经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和教训,也形成了一定的理论基础,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和相关政策,这些制度中有很多是非常有价值的,但是基于有限的经济发展条件,还不能在农村顺利地实施。但是我们应该在了解现实的基础上创造条件,加强立法和制度准备,使这项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学习和借鉴各地区的成功经验,做好准备工作,一切从解决农民的实际困难出发,深入基层切实做好信息的调研,进行可行性分析,着眼于现实,本着为农民作实事的精神,避免人力和资源的浪费。同时,我们也要帮助农民转变思想,努力推进农村社会保障的现代化进程。
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综述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的80%,约为9亿。妥善解决广大农村困难群众的最低生活保障,有着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农村地区推广"低保"制度,体现了政府在积极承担更多的公共职能,但相应资源需求的扩张与地方财政困境之间也呈现出尖锐的矛盾,农村"低保"任重而道远。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一、 当前农村贫困的现状与农村低保工作存在的问题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国家和社会为保障收入难以维持最基本生活的农村贫困人口而建立的一种社会救济制度。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既能及时有效地保障农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经济稳定协调发展,也是能否尽快建立与完善农村保障制度的关键。 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义: 1、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20世纪80年代,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确立,使农村的社会经济状况发生了根本变化,以集体经济为依托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基本解体,农村传统的以土地为基本手段的生活保障体系被削弱,农村的传统家庭和社会关系不可避免地发生了变化,养老、医疗问题以及部分农民的贫困问题日趋严重。尽管1995年民政部为了帮助农村的贫困户解决衣食之忧,开始在部分地区开展了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试点工作,但仍难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一是实施范围窄,覆盖面小,相当部分贫困居民得不到救济和补助;二是标准偏低,难以保障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三是民政部门的救济经费不足,根本满足不了贫困人口的实际生活需要。所以,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必须尽快建立起我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2、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可以缓和改革中的社会矛盾。改革本身是经济利益在全社会的重新分配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一部分人会受益,一部分人会受损;或者一部分人的受益高于另一部分人的受益。因此改革蕴含社会风险并形成对社会成员的压力。但是,全社会每一个人对社会风险的承受能力是不一样的。显然弱势群体对社会风险的承受能力较低,当这些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受到威胁时,贫困就不仅仅是经济问题,也可能转化为政治问题,产生严重的社会矛盾。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助于改善农村弱势群体和贫困群体的生活,缓和社会矛盾,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3、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尽快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关键所在。农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都必须具备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即农民只有在温饱问题解决后才有可能投保参加,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对农村全体社会成员的最低生活的保障,不仅经济发达地区需要,经济欠发达地区更需要。在整个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中,其它各项制度都不能直接、及时、最大限度地解决广大农民群众的生活困难问题,惟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能做到这点。因此,尽管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中的各项制度都很重要,都需建立起来,但相比而言,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重中之重。[1] 我国农村扶贫战略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是20世纪80年代初解决普遍贫困的阶段,把贫困人口从1978年的2.5亿减少到1985年的1.25亿;第二是区域性的开发式扶贫阶段,其目标是通过政府努力,直接投资于具体的开发性项目,从而带动区域经济的发展,并通过地区经济增长,增强贫困人曰的"造血"能力,实现减贫的目标。特别是通过"八七"攻坚计划,在上个世纪末贫困人口减少到了3000万。在目前遗留下的2820万贫困人口中,约1/5为五保户,1/3强为残疾人口,超过1/4居住在不适宜人类生存、条件恶劣的地区。这意味着,现有的农村贫困人口已经严重边缘化,用传统的区域开发的方式进行扶贫已经不能奏效。 鉴于与20世纪相比,农村贫困的性质已经发生了变化,首先,以普遍的增长为目标扶贫方式已经不适用于这些边缘化的贫困人口。世界银行的一项研究表明,虽然20世纪90年代的经济增长具有显著的减贫效果,但也扩大了收入差距,只有收入最高的20%的人口,人均收入增长率超过平均增长率。其次,区域性开发式扶贫的效果也日益减弱。2001-2002年年均扶贫投入分别为"八五"和"九五"时期的3.7倍和2倍,而每年减贫的效果不到这两个时期的一半和1/3。每年人约300亿元的扶贫资金主要投在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但这些县所覆盖的贫困人口不到62%, 因此,针对目前的农村贫困人口,迫切需要一种比区域性扶贫战略更加精确的瞄准机制,以及比开发性扶贫更加直接的救助方式,来帮助他们脱贫,解决他们的温饱问题。为此,农村"低保"是最适宜的制度选择。 农村贫困是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我国的农村贫困,不单是农民收入低、县乡财政底子薄、农村基础设施落后,它还包含了农民现有知识和文化的短缺、法制信息的闭塞、教育和科学的落后、卫生和保障的低下等一系列问题,即人文贫困。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在《人类发展报告1997》中给人文贫困所下定义为:人文贫困是指人们在寿命、健康、居住、知识、参与、个人安全和环境等方面的基本条件得不到满足,而限制了人的选择。 1、从收入上分析。2003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9%,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4.3%。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已从1997年的1: 2. 47扩大到2003年的1: 3.24。从1997年到2003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幅已连续7年没有超过5%,仅相当于同期城镇居民收入年均增长幅度的一半。目前,7亿多农村居民在全国消费品市场所占份额仅为38.9%,而不到全国人口40%的城镇人口却占有全国60%以上的消费品市场。持续较长时间的农村市场低迷,消费不振,事实上已经构成我国经济整体运行质量提高的重要制约 2、缺乏金融支持已成为农村发展的制约瓶颈。(1)自1978年到2001年,我国财政对农业的支出从151亿元增加到1516亿元,年均增长10.5%;同期,农业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由13.4%下降到8%。国家财政对农业的支出,扣除农、林、水等行政部门的事业费用后,真正用于农业生产的已所剩无几。(2)长期以来,农村金融市场都是存多贷少,金融机构就像水泵一样,把农村聚集的资金源源不断地抽取到非农部门,致使本来干涸的农村市场存贷倒差突出,发展生产缺乏必要的金融支持。近几年,在全社会贷款余额中,农业和乡镇企业的比重一直分别只占5%左右。1998年-2002年,全国银行系统存贷差导致农村资金外流达3000亿元。 3、从公共产品在城乡的分配来看。(1)从总体上比较,城乡之间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已有20年以上的巨大发展差距。我国农村家庭的人均收入仅相当于城市家庭人均收入的2/5,却要交纳比其所获得的财政转移支付多得多的税收,农村贫困和非贫困人口来自国家或集体的转移收入分别占收入来源的-3.56%和-1.13%。然而,相比之下,城镇居民则长期享受国家财政提供的公共产品,并直接得到各类财政补贴。(2)农村教育投资占全社会教育投资总量的23%,教育投入的严重不足导致农村的知识贫困。 (3)农村卫生方面的状况也不乐观。农村卫生投资占全国卫生投资总量的15%。据有关部门对湖北、江苏、广东三省的农户典型调查,"因病致贫"占贫困户的比例高达30%。(4)农村获得信息的渠道极其狭窄。就全国来看,目前网络用户中只有0.3%的用户是农民。 4、社会保险在农村的匮乏。到2001年底,全国有5462万农村居民参加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占全部农村居民的15.37%;以四川省为例,截止2003年底,农村参加养老保险的有369.1万人,占全省农村居民的18-86%。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也刚刚起步,失业保险在农村的覆盖率接近于零。 5、土地产权残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规定,国家可以依法对土地进行征用,即土地市场被政府垄断,而垄断所得的"超额利润",农民则得之甚少。由于农民对土地没有支配权,加之农业比较效益低,导致土地粗放经营、掠夺性经营乃至撂荒现象频频出现。据四川省的典型调查显示,农地撂荒比重已达到10%左右。 6、从社会政治地位上分析。农民与城镇居民相比,明显处于弱势地位,普遍面临组织化程度低,保护利益弱等突出矛盾。近一亿的农民工更是生活在城市边缘,低收入、低福利、被拖欠工资、超强度劳动、无安全保障、不签定劳动合同等利益被侵犯现象相当普遍。特别是收入问题和社会歧视以及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已日益严重。 7、扶贫资金力度虽大,但收效甚微。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政府在农村减贫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按照官方贫困线标准,1978- 1999年,农村贫困人口由 2.5亿人减少到3412万人,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上世纪90年代以来,政府在扶贫资金和扶贫人力方面,均加大了农村扶贫的力度,但减贫的效果却不甚明显。[3] 在农村,传统的社会救济是对农村"五保户"、特困户实行不定期、不定量的临时救济,这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他们的困难,但这种方式具有一定的随意、临时性。特别是对优抚对象的老弱病残和无劳动能力的人,一年一度的年关临时送温暖难以解决他们长期生活困难的问题。记者从福建省民政厅了解到,全省农村低保实施半年多来,出现三大不容忽视的问题。 1、农村家庭收入具体计算办法尚需规范。各地反映在审查、审核低保对象时,对困难家庭的收入计算虽有统计局提供的计算农村家庭收入办法,但在实际执行时把握和确切计算还有难度;个别地方还存在人户分离,把年老父母与子女分开,单独由父母申请农村低保,而把法律规定由子女承担的赡养义务推向政府。 2、省级转移支付核定的五保户数量与部分地方实际"五保户"人数有偏差。去年福建省进行农村税费改革,对五保户供养采取省级专项支付补助办法。由于多年来各乡镇未认真执行国务院颁发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五保对象的评定和发证工作没有正常开展,致使调查摸底人数偏少,影响了五保户的准确核定。 3、县、乡(镇)负担资金能否持之以恒按时足额到位,还有待今后加强督促。这次调查了解,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县、乡负担的保障金,仍有部分地方可能难落实。[4] 目前,农村低保工作还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1、认识上的误区。①德政工程论。目前包括基层政府工作人员的许多人对低保工作的法制性认识不足,认为低保工作是党和政府的一项德政工程,可有可无,可多可少,现行的工作方式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随意性较大,钱多了就多保一点,钱少了就少保一点,因钱定人。②经济决定论。也有不少地方的政府部门认为低保工作固然重要,但经济发展相对落后、财政资金不足,所以爱莫能助。就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而言,经济和资金实力的确是一个重要条件,但绝不是决定因素。③城市优先于农村论。不少人认为,同是作为弱势群体的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相比,前者最起码还拥有赖以生存的生产资料-土地,而城市三无人员、下岗人员等,失去工作,就失去了任何经济来源,因此,城市低保工作比农村低保工作更迫切、更重要。在实践中重视城市低保工作,忽视和轻视农村低保工作 2、农村低保对象界定标准上的困难。和城镇居民相比,农村居民收人有其自身特点,使得在收入界定上存在一定困难:第一,收入难以货币化。由于农村居民收入中粮食等实物收入占相当比重,在价值转化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随意性。第二,收入的不稳定性。除农作物收成的季节性及受自然灾害的影响较大等因素外,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加,也增大了收入的不稳定性。第三,由于农村养老金制度远未普及,那些丧失劳动能力和经济来源的老年人口其生活、就医、子女求学等方面的困难加大。 3、低保资金难以落实到位。主观层面上,部分基层政府部门对农村低保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造成资金的挤占挪用;客观层面上,低保资金来源渠道单一,完全依赖财政投入。不少欠发达地区的财政收支状况尚属"吃饭财政",依靠财政解决城市低保问题已勉为其难,对面更广、量更大的农村低保工作,供需矛盾突出、资金缺口难以弥补,这是制约农村低保工作整体推进的一个客观问题。 4、管理体制难以适应形势的变迁。在户籍制度放开、人口流动频繁的新形势下,农村低保工作的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由于农村居民居住地相对分散,而基层民政部门人员配备较少,由乡村两级逐一调查核实的工作量较大。[5] 在当前,一些国家级贫困县、偏远山区农村尚未解决温饱问题,正常劳动力家庭、在正常的年份所获收入都只能勉强维系基本农业生产、生活的需要,如果遇到自然灾害、家中有人生病、有孩子上学,那就会入不敷出,生活艰难;如果是五保户、残疾人家庭,则常年生活得不到有效保证。虽然地方上会给予适当的生活补助,但是每个月几十元对当前的物价水平来说、只能是杯水车薪,很多农村特困家庭经常借米下锅。 因此,在城市低保制度日趋完善的情况下,建议有关部门把农村五保户、特困群众纳入低保范畴,扩大覆盖面、提高标准额:对五保户最好能办理农转非户口,实行集中供养,执行城镇的低保标准;对特困群众则依据困难情况,由财政拨付专项资金,给予适当的定向补助,帮助他们渡过难关,确保他们的基本生产、生活。也许有些地方要说财政困难啊,没有钱啊等等。事实上,很多贫困地区的领导干部们如果能少开几次兴师动众的大会、少买些高标准豪华轿车、少进几次宾馆娱乐场所,这点钱还会省不出来?关键是领导同志们心目中有没有装着老百姓的利益,有没有把百姓的冷暖放在至关重要的位置。[6] 二、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讨论 第一种观点认为,很多地方的城市都对生活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但是,低保制度却忽视了农村的特困群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确立,是消除城乡差别、实现农民国民待遇的重要举措。 1、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利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健康发展。由于农业本身的特殊性,加之受各种因素影响,近几年来,农民收入增长极为缓慢,有的甚至呈现负增长。而我国其他非农行业近几年都发展迅猛,由此导致城乡差距逐步扩大,农村社会也因此产生一些不稳定因素。而建立农村低保制度,适当增加部分低收入者的收入,为他们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对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缓解社会矛盾将发挥积极作用。 2、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及进一步改革开放的需要。发达国家经验证明,要建立完整的市场经济体制,离不开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而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障体系主要面向的是城镇人口,这是不够全面的。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及改革的不断深入,尤其是加入WTO以后,我国农业与其他行业一样面临国际竞争的压力,同时农业由于受科技落后、种植模式和管理模式落后等因素的影响而处于不利位置。建立农村低保制度,保证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帮助他们适应市场,就显得尤为迫切。 3、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符合利益对等原则和税收公平原则,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重大举措。从农民角度看,他们不仅上缴农业税以及名目繁多的费直接为国家财政做出贡献,而且通过工农业产品剪刀差的方式间接为国家积累大量财政资金,且这种积累方式目前还在持续。按照利益对等原则,政府以财政资金向社会提供服务及公共产品,作为这些服务及公共产品的受益者应该包括所有向政府上交税费的农民。社会保障实际上就是政府向国民提供的一种公共产品,与城镇居民一样,农民也应该享受社会保障服务。结合我国各级财政实际状况,目前应先建立农村人口低保制度为宜。[7] 第二种观点认为,具有最低生活保障作用的土地保障功能日趋弱化。 由于农村社会保障的缺失,土地在充当农业家庭经营中最重要的生产要素的同时,也成为包括从事非农产业活动人口在内的全体农村居民最基本生活保障的主要依托。这也是对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必要性持反对观点的主要依据。但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城镇化的加速推进以及加入WTO对农业的冲击,农村土地的基本保障功能出现日趋弱化的态势。主要原因是:(1)农业经营的绝对收益越来越低。随着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农产品价格指数持续下降的走势,农民得自于土地的经营性收入大幅下降。 (2)农村土地的税费负担过重。以1999年为例,未扣除价格变动因素的影响,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较上年增加2.2,但人均农业各税却增加了5.8。日趋沉重的税费负担,使越来越多的农民视土地为包袱,出现严重的土地"抛荒"或无偿转让现象。(3)根据现行土地政策,农民对所承包的土地没有所有权,因而不能凭借出售土地的收入来为自己提供保障,因而土地对农民的保障功能主要体现于就业保障,即保障自己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结合,然而一旦农民由年老或其他原因丧失劳动能力,这种保障功能将随之消失。[8] 第三种观点认为,能否在农村真正建立起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最大的难点在于资金的筹措。资金缺乏是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严重滞后的关键原因。原则上这部分资金应该来自于财政,通过各级政府来筹措,因为开办社会保障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享受社会保障是每个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这已经成为大多数国家的共识和构建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立意。我国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之所以能够普遍建立起来,关键就在于政府的全力支持,并在资金上给予保证。但是这种主要靠政府、靠各级财政筹措资金的办法,在经济条件尚好的地方才有可能维持,在经济欠发达地区靠各级财政筹措资金难度很大,这直接影响到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征收社会保障税,建立最低生活保障专项基金。 征收社会保障税是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的成功经验,目前世界上已有80多个国家开征了社会保障税,且这种税已成为仅次于所得税的第二大税类,在筹集社会保障基金方面发挥着独特的作用。从我国实际看,开征社会保障税也是必要和可行的。[9] 第四种观点认为,亚洲开发银行发布了一份建议书,建议中国通过建立农村"低保"制度来从根本上解决2820万人均年收入在627元以下农村人口的温饱问题,他们认为以这种方式解决问题比开发扶贫投入少,而且更见效。 这份题为《关于建立农村"低保"制度、全面解决农村温饱问题的建议》指出,中国政府从1986年以来启动了历史上规模最大的有组织的开发性扶贫计划。未获温饱的农村贫困人口从1985年的1.25亿减少到2002年底的2820万。剩下的未获温饱的农村贫困人口是居住在不适宜人类生存、条件恶劣的地区或最终需要搬迁移民的。剩下的未获温饱人口中,有相当大部分也是患有长期慢性疾病或体弱多病失去正常劳动能力的。对这几部分人口继续沿用开发性扶贫方式,不仅成本很高,而且也很难根本解决问题。 基于中国农村扶贫开发出现的新形势和特点,中国应该通过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来解决农村未得温饱人口的贫困问题,而且中国政府已经完全具备这样的财力与能力。 第一,国家统计局资料显示,2002年底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的农村人口为2820万人,他们的人均纯收入为531元。如把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确定为627元,以2002年的口径计算,这仅需要27.07亿元,相当于当年财政支出的0.12%。国家财政完全有能力承受这部分支出。 第二,目前中国农村绝对贫困标准(人均627元)是根据满足普通农村人口的最低生存需要的食物和非食物消费需要制定的,食物支出部分占全部支出83%。从中国目前的经济发展与生活水平来看,农民人均收入达到这一标准,平均来说,应该能维持最基本的温饱水平。这一标准低于人均1天1美元的国际贫困线,但是事实上各国的最低保障线也往往是低于国际贫困线的。 第三,由于各地的物价水平与相对生活水平不同,627元的最低标准,对于沿海发达地区,甚至于部分中部地区来说是低了一些。在具体发放农村低保时,中央财政可按统一标准向各地支付低保资金。而各地可根据地方的财力与具体情况调高本地的农村低保标准。 "建议书"认为,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不意味着当前的开发式扶贫工作可以放松。事实上,以人均收入1天1美元的国际标准衡量,除了这2820万人之外,中国还有约6000万纯收入介于627到869元的低收入人群。他们刚刚跨过温饱线,极易返贫。但是与上述的2820万人不一样,这部分人是有生产能力的,开发式的扶贫方式对他们更为适宜。[1 第五种观点认为,在"保障待遇"上,农村"低保"标准应由县级市、区民政部门会同农村工作、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每年由民政部门提出保底指导标准。标准的确定和调整,还应综合考虑这些因素:当地农村年人均实际生活水平;维持基本生活水平所必需的费用;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状况。 对于同一地区的"低保"对象,还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了不同待遇"。如把"低保"农民分为"失地农民"和"非失地农民",给予不同的"低保"资金。土地实际上一直承担着广大农民的社会保障功能。拥有土地的农民在土地上尚有一定的收入,而失去土地后,也就失去了一项重要的生活来源。所以对两者的"低保"资金也要制定不同的标准。 从工作发展情况看,经济较发达地区条件比较成熟,已基本建立起了标准、办法有别的农村"低保"。而经济欠发达地区,由于农村社会救济任务繁重和地方财政困难等因素,建立农村"低保"制度难度相对较大。农村'低保'资金筹措多是由县(市区)、乡(镇)、村(居)按比例承担。但县、乡财政紧张,村级财政没有稳定的来源。因此,农村"低保"大面积推广,还存在不少难题。 新出台的政策应将享受"低保"视为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而不是政府对他们的一种施舍,不得设定各种附加"条件"和"义务",让更多的困难群体有尊严有保障地拿到"活命钱"。[11] 第六种观点认为,解决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资金来源是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关键环节。表面上看,农村有8亿人口,全面建立"低保"制度在财力上会承受不起。这也是很多人对农村建"低保"持消极态度的最主要的原因。其实,只要标准适宜,操作得当,建立农村"低保"的财政负担并不重,在财力上是可行的。 目前,每年中央扶贫资金总量超过300亿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100亿元,加上地方政府投入的财政扶贫资金,用于扶贫的财政资金每年近140亿元。如果这些资金用于建立"低保",甚至可以把"低保"标准提高到目前的绝对贫困线之上。此外,目前民政部门每年支出近14.2亿元,已经在为2289万农村人口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社会救济,而这些人口中有很大部分是与贫困人口重合的。将现行的农村社会救济与新建立的全面"低保"制度统筹起来,财政上的负担可以进一步减轻。另外,由于实际支付的低保资金是补足家庭人均收入和贫困线之间的差额部分,因此,实际的支付数额将低于按贫困线支付的数额。 每年需要投入的财政资金和资金所能覆盖的贫困人口。在财政投入和城市低保大致相当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低保制度解决现有的农村贫困问题。很显然,如果降低低保标准,仅仅利用现有的公共扶贫资源,就可以覆盖更多的农村贫困人口。 需要指出的是,建立农村低保制度,主要是对现有扶持农村脆弱群体的公共资源进行结构调整,而不会对财政资金的总量产生很大的影响。 从政策的延续性角度出发,应该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看作是现有的专项扶贫计划的延伸和完善,是将农村社会救助制度化的过程。由于改变以往扶贫资金的使用方式会提高社会救助的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率,因此,将以前的扶贫资金,尤其是扶贫资金中财政投入的部分,转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基金,不仅会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建立农村社会救助的长效机制。[12] 第七种观点认为,现阶段我国政府在构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中的责任重点应当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进一步强化农村社会救济制度建设中的政府责任。与社会保险制度强调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原则不同,社会救济制度的对象是社会弱势群体,他们单纯依靠自身力量不足以维持基本生活甚至生存。因此,国家对于社会救助对象要发挥主导作用,承担起建立社会保障体系中最基础性制度的职责。农村社会救济制度包括五保户制度、救灾救济、最低生活保障与扶贫开发等制度,其中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国际通行的普遍化的社会救济制度,也是发挥社会保障再分配功能的重要手段。因此,应当在绝大多数农村地区建立起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同时继续大力实施扶贫开发政策,使农村贫困人口既真正得到救助,又有利于提高制度运行的效率。其次,政府有责任强制性推动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医疗保障是目前广大农民最迫切的需求之一。政府有责任在广大农村逐步建立"(大病)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这种制度以保大病为重点,并兼顾公共卫生保健。再次,在完善家庭保障的基础上适当扶持农村老年社会保障的发展。同时,还可以考虑结合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通过赋予农村土地"永佃权",使地租成为农村老年人口的重要收入来源。[13] 三、对策建议 在目前我国的农村社会保障体制尚未建立,而国家财政目前又无大量资金投入的情况下,将城乡低保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非常必要而且可行的。
保险 论文的题目是论文的要件之首,它不同于一般 文章 的题目,有特定的构成要素、结构模式。你是不是在因为保险论文的题目头疼?为此我给大家收集了一些关于保险专业的题目材料,欢迎大家阅读。 保险论文题目(一) 1. 基于物流经济的快递商品保险现状与对策分析 2. 大病保险能否终结因病致贫 3. 浅析职工工伤保险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4. 构建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思考 5. 农户育肥猪保险支付意愿研究 6. 中银保险车险理赔系统设计与实现 7. 死亡率下降对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的影响 8. 信诚“安诊无忧”住院费用补偿医疗险介绍 9. 保险保障基金的道德风险分析 10. 基因测试在重大疾病保险中应用的可行性分析 11. 我国科技保险发展问题探讨 12. 投保人失踪后谁可退保取决于该合同的继承权归属 13. 保险市场行为变异及原因探析 14. 美国失业保险:特点绩效与问题 15. “.”保险宣传咨询活动 16. 中国平安回归A股成功上市 17. 论海上旅客人身伤亡责任保障机制的构建 18. 论金融化趋势下再保险发展新模式的构建 19. 对寿险公司直接开办责任保险的质疑 20. 对我国“全民医保”制度建设的初步构想 保险论文题目(二) 1. 中外国家保险业效率比较研究 2. 我国保险网络营销 渠道 策略研究 3. 中国平安人寿理赔服务满意度提升方案 4.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问题分析 5. 我国银行保险发展问题探析 6. 关于团险渠道业务发展困境的思考 7. 从政府机构的视角构建我国海洋与渔业灾害风险防范体系 8. 中国财产保险公司经营效率实证研究 9. 互联网保险的前景分析及模式预测 10. 我国淡水养殖保险发展制约因素及对策分析 11. 中国保险业成熟度的测量与实证 12. 人寿保险信托及其在我国推行的意义 13. 我国西部民族地区巨灾保险立法探析 14. 基层农机保险现状及对策建议 15. 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16. 《社会保险法》实施中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17. 我国老年护理保险的法律探析 18. 我国保险监管模式的现实思考 19. 浅析我国电子商务保险发展 20. 我国保险业中若干问题的统计分析 保险论文题目(三) 1. 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的完善问题 2. 事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的政策建议 3. 养老保险政策的问题研究 4. 单位不愿意缴纳养老保险的原因分析 5. 养老保险缴纳过程中的规避行为(探讨故意不足额缴纳的行为) 6. 养老保险待遇给付的合理性 7. 养老保险金的缺口问题(基金紧张) 8. 参保人的养老保险观念问题研究 9. 养老保险与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 10. 养老保险对单位用人制度的影响 11. .做实个人帐户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12. 做实个人帐户对个人养老保险待遇的影响 13. 被单位做出自动 离职 处理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的对策研究 14. 关于我国养老保险问题的探讨 15. 论养老保险的进一步改革 保险论文题目(四) 1. 车险创新销售模式 2. 我国保险营销现状及对策 3. 我国财险保险发展现状及影响因素分析 4. 农业互助保险制度的优势与创设构想 5. 保险市场消费行为心理因素分析 6. 基于 市场营销 P理论的保险营销策略 7. 大数据时代保险业的发展 8. 我国城市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比较 9. 对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公平性的思考 10. 电子商务环境下流通商品保险研究 12. 政府保险采购招投标存在的问题与难点分析 13. 谈谈紧急救援保险 14. 中外遏制保险犯罪立法之比较 15. 就农业保险谈点体会与看法 16. 我国区域保险发展研究 17. 普及保险知识的“草根”智慧 18. 如何选择最省钱的汇款方式 19. 生活中的最佳保健时间 20. 涉外追偿大有可为 猜你喜欢: 1. 保险风险管理论文题目 2. 金融保险论文题目 3. 关于保险论文范文 4. 保险毕业论文参考 5. 对目前保险市场的分析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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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养老保障作为一种社会制度,它的建设与发展,一方面决定于它所依赖的经济基础,另一方面受政治、文化制度等其他社会环境的有力制约。因此,梳理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变迁,明晰在社会转型期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所面Il缶的挑战,探讨农村养老保障模式未来趋向对保障农村老年人老有所养,实现我国农村的稳定与发展乃至和谐社会构建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转型期中国农村养老保障模式的现状与反思
在我国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过程中,社会经济取得前所未有的成就,但随之而来的负面影响也日益显现。社会转型带来的负面影响主要表现在社会的两极分化和社会弱势群体的大量出现,其中占总人口约60.91%的农村养老社会保障问题变得尤为突出和紧迫。以养老支援力的来源考量。我国农民养老保障模式在社会转型期面临严峻的挑战。
一家庭养老
农村家庭养老模式从内容上看就是由自己、家庭成员I包括子女、配偶等威亲属网路履行对老人的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职责。在当前综合养老体系中,家庭养老是其中占主流和主导地位的养老方式。据民政部统计,截止1999年6月,农村976%的老人靠家庭赡养,而依靠退休金生活、集体供养及敬老院的老人仅占7_34%,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70%以上与后代住在一起。
在社会转型期,家庭养老遭遇巨大挑战,以经济学的供求理论分析,就是供求失衡的结果。
1子女数量减少。生育率下降意味着子女数量减少,家庭户的平均规模在缩小,而核心家庭不断增多,家庭养老功能大大削弱。1982年到1990年两次普查之间,家庭户规模从4.3人/户降到3.97人/户,根据1995年中国l%人口抽样调查结果,平均家庭规模降到3.7人,到第五次人口普查时,家庭平均人口仅为332人。我国农村独生子女在大幅增长,家庭结构呈现“4~2一l”或“8—4_2一l”的趋势,以家庭养老为主体的老年保障模式将使未来子女在养老问题上不堪重负。
2农囤对减少。伴随着农村经济由传统走向现代化转变、乡镇企业的发展和小城镇的兴起,农村土地的保障作用不断降低。一是农业耕地面积减少。二是土地经营的绝对收入大幅度下降。据统计,2000年农民的人均土地收入仅为1090.67元,而同年人均生活消费现金支出为12847.4元。无法满足最基本的生活支出。三是农业生产的比较效益—般很低。长期以来存在的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使农业生产的比较收益更低,虽然 *** 也采取有关优惠政策使农业快速发展、农民收入持续上升。但比较效益依然很低。另一方面。与同国际类产品相比无优势可言。四是城乡差异不断拉大。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已经扩大到2002年的32:1,大大高于1.5:1的世界平均水平,成为世界上城乡差距最大的国家。到2006年已达到328倍
2、老年^对养老资源的需求增加
1人口的快速老龄化,对养老需求锄Ⅱ。人口老龄化是21世纪全球面临的重大社会问题之一。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农村人口占人口绝对多数的国家。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显示,2000年,我国6s岁及以上老年人达8811万人。占总人口的696%,同第四次人口普查相比,老年人口比重上升了1.39个百分点。按照人口老龄化的国际标准,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据人口专家预测,到2020年,我国农村65岁以上老年人的比例是140%一17.796。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显示。城镇老年人口约为3180万人,农村则大约为5631万人。其绝对数是城镇的17倍;从增长速度来看,农村人口老龄化的速度快于城市。
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针对农民的正式的社会保障制度,自1992年实施以来取得了一定进展。至2034年末。全国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人数为5378万人,全年共有205,万农民领取了养老金,年末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285亿元。但就全国的总体情况来看,目前农村社会养老制度仍然处于极低的水平上,仍存在着许多有待克服的缺陷与不足,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l、保障水平低。难以满足基本生活需要。按照民政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交费领取计算表》计算,农民每月交费2元、4元,交费’10年后每月可以领取养老金47元、94元,lS年后,每月可以领取9.9元、20元。若再考虑到利率下调、通货膨胀、管理费等因素,农民领取的养老金更少,这点钱对农民养老来说,只是杯水车薪。、
2、制度上的可持续眭差。自从1991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开始,全国各地特别是较富裕的农村地区,对推行这项制度热睛很高。但经过几年的发展之后,有些曾受表扬的典型地区,时隔不久却已解体。个中缘由是,从制度的建立、撤消,到费用的筹集、运用以及保险金的发放,都不是按照严格的法律程式,而是按照地方 *** 制定的一些规章制度执行的,不是 *** 与农民的一种规范性、永续性契约。养老保险缴费是一个持续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过程,农民在年轻、收入较高时候缴费,在老年时收入过低、需要照顾的时候,期望能用养老金来安度晚年。但目前不具备这一过程的顺利实现的必备条件。首先农民不像城市职工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农村经济脆弱,农民收入受气候及市场行情影响较大,即使略有收入也难以抵消包括价格负担在内的各种沉重的负担,增收困难,难以保证缴费的稳定持续;其次,从基金的管理上看,许多挪用、贪污社保基金案件的发生,让农民心怀忧虑;再次,从 *** 方面来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不是在法律基础上建立的,受行政因素影响较大。
3、缺乏真正的社会性。《方案》规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资金筹集上坚持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的原则,这是由农村经济发展的具体情况决定的,国家的财力有限,城市的社会保障尚且受困于资金紧张的局面,更无力顾及农村,因而资金的筹集只能依赖于集体和个人。而大多数农村集体不愿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给予补助,甚至为零。农村养老费筹资变为实际上的“全部个人缴费”、过于强调个人的责任,其实质是一种带有明显的自我保障性质的储蕾陆养老,根本不具备应有的“社会性”。
4、管理水平低,资金保值增值困难按现行政策规定养老保险金主要是存入银行,由于近年来银行利率的不断下调,普遍存在养老金的给付承兑无法兑现的问题。而民政部向农民承诺的基金增值率129%,并按照这一水平确定给付标准。并且,《方案》没有按照国际通行的养老保险测算模式进行保险费和养老待遇的设计,养老金一经领取终身不变,很难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经济生活的快速变化,难以保证养老金的实际价值、老年人的购买力和生活水平不变或稳中有升,难以承担现实及未来养老的重任。
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满足农民需求中最基本的公共产品。是维护农民作为公民应当享有的生存权利的最起码的要求,是一种解决农村贫困问题的补救机制,是所有现代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中必不可少的基本组成部分,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最后一道“安全网”。1995年民政部在部分地区开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试点工作。2003年全国已有l0个省份已经或正在全面推行农村低保制度。截止到同年底,有3l万村民、176.8万户家庭得到了最低生活保障。但保障水平普遍较低。
二、中国农村养老保障模式的未来趋向
一农村养老保障模式构建的理念
构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模式,需要结合中国的国情、农村社会经济的特点及未来的发展方向,对备种保障方式进行优化配置。首先,农村社会保障必须能够保障老年农民的基本生活需求:一是满足温饱等基本的生理需求;二是满足社交、文化、教育等合理的生存需求;三是能够与其他社会成员共同分享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积极成果,享受公民待遇。其次,有利于城乡和谐、农民与城镇居民的和谐发展。农村稳则全域性稳。对中国未来社会稳定构成威胁最大的社会力量就是已经被边缘化了的农民,采取适当的社会养老保障模式,积极解决农民的即期养老、未来养老难的问题,有助于城乡居民之间的和谐乃至社会的和谐发展。最后,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从其基本价值的角度来看,应该把包括农民在内的民生当作社会保障的最重要的目标,而不应该单纯从改革的工具理性的角度上过分强调其经济意义。
二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构建的总体构想
农村应该实行与城镇同样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统一模式,这是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终极目标。构建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总体构想是:立足于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巨集伟目标、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国家的经济实力这一巨集观背景,以完善制度和规范操作为重点,从横向上按照经济的区域差异和农村劳动力分布的状况,有差别、分类推进,先在经济发达地区率先建立城乡统一、待遇有别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后在中、西部地区相继建立;从纵向上多元化、分层次的养老保障模式并存,即家庭养老、社会养老保险与最低生活保障多种保障并存;从步骤上循序渐进的全方位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模式。在现阶段,建立家庭养老为主导、以社会养老保险为目标导向、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社群养老为补充的中国特色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是目前我国农村社会的最佳选择。
论文关健词:转型期农村养老保障综合型养老模式
论文摘要:我国己进人了老龄化社会,其中75%的老人又居住在农村,现实的经济条件决定了家庭养老仍是我国农村目前主要的养老模式。但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家庭养老模式面临着挑战,我们需要建立新的农村综合型养老模式。
一般来说,在正常的人生旅途中都要经历幼年时受长辈抚养,成年时养育子女和赡养父母,老年时被子女或亲属赡养的过程。因此,无论处在什么样的社会,无论社会处在哪个发展阶段,都会有赡养老人的问题存在,老有所养是涉及全人类的问题,任何国家都不能回避。在我国,问题的严重性是预计到2020年将有2. 31亿老年人,占总人口的16.0% , 2050年达4. 12亿,占总人口的26.1 %,其中75%的老人都居住在农村。而且迄今为止,新的养老保障制度安排基本上局限于城市,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障问题仍是一个被忽略的领域。另外,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农村旧的家庭养老模式正面临着种种挑战。在国家暂时没有能力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条件下,农村迫切需要建立一种过渡形态的养老保障模式。
一、传统家庭养老模式存在的原因及作用
传统的家庭养老,是指以血缘为纽带,由家庭成员对上一辈老人提供衣、食、住、行、医直至死亡送葬等一系列社会服务行为。由于我国是一个有着五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传统的家庭养老有其存在的历史原因。
一家庭养老在我国有很长的历史渊源
我国是个文明古国,素有尊老敬老的传统。早在两千多年之前,就有“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尊老观点。“寿经”开宗明义就指出:“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礼记》论孝,评价更高:“夫孝,置之而塞乎天地,之而横于四海,施诸后世而无朝文”。尊老敬老被推崇为天地间最大的行为准则,成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这说明古人对孝道的崇尚。在现代社会,应当看到广大老年人为社会进步贡献了青春,为子女成长操劳了一生。“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年老回归家庭之后,除了从社会得到必要的补偿之外,理应受到子女经济上的赡养、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这一切都有赖于家庭起作用。正是家庭既培养了父母子女间的亲情,又体现出民族敬老爱幼的传统美德,反映出我国社会文明的程度。
二从社会发展看,家庭养老模式为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所决定
由于我国实行的是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农业人口多,工业发展慢,为尽快发展工业经济,国家采取了一些“以工补农”“以农促工”的做法。如表现在农产品收购上的剪刀差。农民教育、农民医疗、农民养老等一系列社会福利措施因经济贫乏而无法实施。这样,农村中以家庭养老的模式,一方面适应了我国的乡情、村情、家情,成为我国农业发展的重要社会基础;另一方面,农村经济发展迟缓,又难以推行新的养老模式。
三家庭养老模式对老年人的身心健康有利
在漫长的尊老敬老文化的流传中,老年人精神愉快、心理满足构成了老年人生活质量的最高标准。《礼记·祭义》说,养是可能的,但敬就不容易了;敬是可能的,但让老人安逸满足就不容易了①。子路曾因不能很好地赡养父母而内疚。孔子说,“虽然吃豆腐、喝清水,但是父母精神上满足和偷快,就是孝了”②。孔子曾经质问子夏:“为父母劳作,让父母吃喝,难道这就是孝吗?”③那么什么是孝呢?用现代的话说,就是让父母有较高的生活满意度和幸福感。为此,明代吕坤指出,“对待父母,最好的是使父母心中愉快,其次是照料父母,最差的是只照料父母却不体谅父母的心理感受。”④对于现在绝大多数老年人来说,家庭是他们晚年的安乐窝、庇护所、一生最后的港湾,是老人感情世界的主要支援,这是任何机构和个人无法替代的。在家养老也有利于代际间进行经济、精神、生活等方面的优势互补,尤其是精神上的取长补短;有利于老年人从年轻人身上感受青春气息,开拓视野,恢复生机,延年益寿;同时有利于年轻人从长辈那里学习社会经验,生活经验和好的品德、作风,更好地成长、成熟。丹麦这个“福利国家”老年人自杀率高的现象有力地说明:老年人自身有钱,社会有充足的福利设施,老年人晚年生活不一定幸福。为什么?这是因为在那个社会里老年人十分孤独。正如1982年老龄问题维也纳国际行动计划所强调的:“家庭,不论其形式或组织方式如何,被公认为是社会的一个基本单位。世界各国越来越强烈地认识到:要改善老年人的状况,就必须首先改善家庭环境。
二、转型期农村传统家庭养老模式面临的挑战
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正步人历史的转型期,这个阶段的到来伴随着农村社会经济及家庭结构、传统文化等前所未有的变化,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开始受到挑战并呈弱化趋势。
一老年人口增长迅速,家庭养老的负担难以承受
目前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超过9 700万,占总人口的8. 6%,按照国际通行的标准一60岁以上的老人占总人口7%就为老年型国家,由此而知,我国已进人了老年型国家,而且进人的速度之快是世界上其他国家不可比的。据预测,今后我国老年人口将以年平均3%的速度递增,每隔25年老年人口就要翻一番,到2030年我国老年人口将占总人口的21. 38%。而世界其他国家老年人口翻番的速度较慢,如法国老年人口翻番要115年,瑞典要85年,美国要66年,英国要45年。面对这样一个老年人口形势,靠家庭养老只能是杯水车薪。再加上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农村“四二一”家庭将不断增多,也就是说一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能要负担四个老人和一个子女。据国家统计局公布,1999年我国每个家庭平均人口为3. 58人。家庭规模的缩小将进一步弱化家庭养老功能,而“四二一”型家庭使家庭赡养系数大大上升,子女对父辈生活的经济负担和照料压力加大。
二传统家庭伦理观念的淡化
在传统观念支配下,为了家庭长远利益,应早结婚、早生育、多生育。谢元态等在研究中指出,传统社会里,家庭把传宗接代视为头等大事,不生育、无子女使家庭血缘关系不能继续延伸,就此中断被视为对祖宗最大的不孝。这种家庭观念强烈地 *** 着人们的生育观念和生育行为,促使人们形成早婚、早育、多育的习俗, *** 着人口的高增长。但在日益发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货币观念以及价值规律等对这传统家庭和伦理道德的冲击日趋强烈,人们对小家庭的偏好和对大家庭的淡漠成了事物发展的必然结果,依赖传统的伦理道德观念来维持家庭养老已显得力不从心。另外,伴随工业化和城市化,农村劳动力向非农地区转移是不可避免的。一般来说,农村劳动力转移带来了农村老年人与子女生活上的分离,这种分离若时间较长,会削弱父母与子女间的感情,由此带来的是子女孝道的下降。同时,由于流出的都是青壮年劳动力,农村老年人的家庭经济支援与生活照料将面临困境。 三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得不到保障
传统的家庭养老是建立在传统道德基础上的行为,虽然我国 *** 于1996年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文规定:“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人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年人”,家庭成员有“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但是,当前农村家庭养老的现状仍不容乐观,老年人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例不少。在侵犯老年人权益的案件中,赡养权受到侵害所占比例最高。得不到家庭赡养的老年人多是那些高龄、多病、无配偶、生活在农村的老人。在有法可依的情况下,家庭养老依然问题严重就是由于没有比较完备且可操作的规则,没有严格有效的监督。 *** 仅仅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至于怎样养才算尽到了义务却没有明确规定。事实上, *** 基本上放弃了对家庭养老进行主动监督。如果我们把法院仲裁养老纠纷案看作 *** 对家庭养老的被动监督的话,那么,目前倒是这种简单形式在消极地起作用,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依然得不到保障。
三、建立家庭养老、社会养老、自我养老和社群养老相结合的综合型农村养老模式
养老模式的形成不是随心所欲的,而是由生产力发展水平、社会结构和家庭结构决定的。养老模式在各个不同的社会和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各不相同。在转型期的现阶段,我们应该建立一种家庭养老、社会养老、自我养老和社群养老相结合的综合型农村养老模式。
1.家庭养老家庭养老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与西方国家“接力式”的代际关系父母有养育子女的责任,子女无赡养父母的责任不同,我国无论是社会制度的变迁,家庭结构的变化还是生活方式的改变,始终保持着传统式家庭,父母有养育子女的责任,子女有赡养父母的责任,代代相传。尽管传统家庭养老模式存在诸多问题,但并不能否定家庭的养老价值。由于我国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农村经济欠发达,农村社会养老体系的暂时缺损,农村老人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还将主要依靠家庭养老,我们应充分肯定和发挥家庭的养老功能。但在目前,我们应注意做好下列工作:1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为家庭养老提供良好的道德文化环境,子女尊老养老观念如何,直接影响老人的养老质量。2及时处理家庭养老纠纷,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目前农村儿媳当家的多,在老人与儿媳的关系中,儿媳占据主动,而法律又没有明确规定她们的赡养义务,经常出现养老纠纷。农村基层组织通过劝解、教育加以及时处理,同时也要提醒老年人,注意与子女关系的协调。
2.社会养老社会养老是运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主要是通过社会服务而实施的,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老年人独立生活的重要支柱。目前,我国的社会养老保障主要停留在商业养老保险阶段。发挥商业养老保险的作用,主要是依赖市场经济的资源配置作用,但市场经济的主体是为了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这与社会保障制度侧重子追求社会利益的制度安排存在利益冲突。因此,依靠市场经济解决问题的作用是有限的。即使在西方发达国家,尽管出现一些私营社会养老,但国家提供社会养老保障依然处于主导地位,而且私营养老保障专案统一由 *** 管理,养老保障专案的实施细节无论从资金的来源、运用方向还是保障的标准、收支的程式等等,几乎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因此,在允许私人、企业和社会团体投资兴办养老保险的同时,应不断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以加强对养老保险专案的监管,而且还可以积极引导各种社会力量投人到公益性的社会养老保障中来,大力发展养老福利事业和慈善事业。
3.自我养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家庭养老保障功能不断弱化,要求农民个人培养和强化自我养老保障意识。一般而言,家庭中经济资源大部分是老年人一生的财富积累,老年人不应一味地“无偿”转移给下一代,而应强化对经济资源的控制,利用这种控制权进行自我养老保障。同时,农村经济的发展也促进了我国农村老年人收人和生活质量的提高,为其实现自我养老保障打下了一定的基础。据1986年北京大学、复旦大学、武汉大学、吉林大学、辽宁大学等五校人口研究所联合对北京市、上海市、湖北省、吉林省、辽宁省三省二市所进行的老年人口抽样调查三省两市老年人的调查表明,乡村老年人口经济保障靠自己现在劳动收人维持晚年生活的比例高达30. 06%,三省两市低龄老年人的劳动收人达25. 67%。因此,应鼓励那些有能力的低龄老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庭院经济、饲养业、服务业、手工业、摆摊经商等。这样就能增加自身的养老收人。另外,国家要保护和鼓励自我养老储蓄,比如每人有一个“养老优惠储蓄特别账户”,利息随行就市,但是不征利息税,且在通货膨胀时,指数化的补足利息损失,对这个存款可以设一个最低和最高限额,规定只有到老年时才可以领用,这样,可以减轻社会和家庭的养老负担。
4.社群养老社群是农村社会的一个基本单位,根据我国农村的情况,我们可以将一个行政村作为一个社群。在考虑农民养老时,我们应充分重视并发挥社群的作用。社群在养老中的作用应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对农民养老的经济支援,这是非常重要的,但受制于集体经济的发展程度,要以雄厚的集体经济为基础。因此,农村各行政村应从社群的资源并非仅指自然资源状况出发,以市场为导向,大力发展村办企业和集体经济。二是对农民养老的生活服务支援,主要解决医疗服务和生活照料。目前,我们应该逐步建立社群医疗保险和合作医疗体系,为老人提供最基本的医疗服务,为家庭养老分忧。同时,利用农村人力资源逐步建立生活料理服务。三是利用社群控制机制对家庭养老进行引导和督促,使家庭养老落到实处。
保险 论文的题目是论文的要件之首,它不同于一般 文章 的题目,有特定的构成要素、结构模式。你是不是在因为保险论文的题目头疼?为此我给大家收集了一些关于保险专业的题目材料,欢迎大家阅读。 保险论文题目(一) 1. 基于物流经济的快递商品保险现状与对策分析 2. 大病保险能否终结因病致贫 3. 浅析职工工伤保险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4. 构建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思考 5. 农户育肥猪保险支付意愿研究 6. 中银保险车险理赔系统设计与实现 7. 死亡率下降对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的影响 8. 信诚“安诊无忧”住院费用补偿医疗险介绍 9. 保险保障基金的道德风险分析 10. 基因测试在重大疾病保险中应用的可行性分析 11. 我国科技保险发展问题探讨 12. 投保人失踪后谁可退保取决于该合同的继承权归属 13. 保险市场行为变异及原因探析 14. 美国失业保险:特点绩效与问题 15. “.”保险宣传咨询活动 16. 中国平安回归A股成功上市 17. 论海上旅客人身伤亡责任保障机制的构建 18. 论金融化趋势下再保险发展新模式的构建 19. 对寿险公司直接开办责任保险的质疑 20. 对我国“全民医保”制度建设的初步构想 保险论文题目(二) 1. 中外国家保险业效率比较研究 2. 我国保险网络营销 渠道 策略研究 3. 中国平安人寿理赔服务满意度提升方案 4.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问题分析 5. 我国银行保险发展问题探析 6. 关于团险渠道业务发展困境的思考 7. 从政府机构的视角构建我国海洋与渔业灾害风险防范体系 8. 中国财产保险公司经营效率实证研究 9. 互联网保险的前景分析及模式预测 10. 我国淡水养殖保险发展制约因素及对策分析 11. 中国保险业成熟度的测量与实证 12. 人寿保险信托及其在我国推行的意义 13. 我国西部民族地区巨灾保险立法探析 14. 基层农机保险现状及对策建议 15. 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16. 《社会保险法》实施中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17. 我国老年护理保险的法律探析 18. 我国保险监管模式的现实思考 19. 浅析我国电子商务保险发展 20. 我国保险业中若干问题的统计分析 保险论文题目(三) 1. 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的完善问题 2. 事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的政策建议 3. 养老保险政策的问题研究 4. 单位不愿意缴纳养老保险的原因分析 5. 养老保险缴纳过程中的规避行为(探讨故意不足额缴纳的行为) 6. 养老保险待遇给付的合理性 7. 养老保险金的缺口问题(基金紧张) 8. 参保人的养老保险观念问题研究 9. 养老保险与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 10. 养老保险对单位用人制度的影响 11. .做实个人帐户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12. 做实个人帐户对个人养老保险待遇的影响 13. 被单位做出自动 离职 处理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的对策研究 14. 关于我国养老保险问题的探讨 15. 论养老保险的进一步改革 保险论文题目(四) 1. 车险创新销售模式 2. 我国保险营销现状及对策 3. 我国财险保险发展现状及影响因素分析 4. 农业互助保险制度的优势与创设构想 5. 保险市场消费行为心理因素分析 6. 基于 市场营销 P理论的保险营销策略 7. 大数据时代保险业的发展 8. 我国城市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比较 9. 对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公平性的思考 10. 电子商务环境下流通商品保险研究 12. 政府保险采购招投标存在的问题与难点分析 13. 谈谈紧急救援保险 14. 中外遏制保险犯罪立法之比较 15. 就农业保险谈点体会与看法 16. 我国区域保险发展研究 17. 普及保险知识的“草根”智慧 18. 如何选择最省钱的汇款方式 19. 生活中的最佳保健时间 20. 涉外追偿大有可为 猜你喜欢: 1. 保险风险管理论文题目 2. 金融保险论文题目 3. 关于保险论文范文 4. 保险毕业论文参考 5. 对目前保险市场的分析论文
老年护理是老年社会福利的重要表现形式,老年人的社会保障一直是各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老年护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随着科学与经济不断发展,我国老龄化日趋明显。老年人的身体、生理等养护问题逐渐增多。笔者作为一名专业护士,积累了丰富的临床 经验 。现针对当前老年人的生活和健康方面,浅谈老年护理的重要性,并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老龄化;老年护理;重要性
随着现在医学体系的迅速发展,整个社会的医疗水平已经有了飞速的发展和提升,医院的护理水平相较于以前也更加科学完善。然而,由于护理机制仍然不够完善,在手术室的护理之中或多或少存在着一些危害患者健康的安全隐患,这些潜在的安全威胁可能会不利于患者的护理和康复,严重甚至可导致患者的生命危险。因此,为了提升医院的整体形象,为了对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康复做出保障,医院应当对现有的手术室资源进行整合,从优化护理的管理 措施 出发,逐渐提高护理人员的安全服务水平和自身的责任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有效避免老年护理安全事故的产生,树立医院优秀的护理形象。
1 我国人口现状及凸显的问题
随着家庭人口结构的改变以及医疗、卫生的不断推广与普及。据统计,2013年人口普查老年人口数量突破2亿大关,人数为2.02亿,老龄化水平达到14.8%。由此可见,老年人的养护成为当前社会的一大突出问题。
2 老年护理的重要性
2.1是社会品德的体现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早在1996年我国老龄协会提出"健康老龄化"的战略目标,此战略目标主要涵盖4个方面的内容:①老年人个体健康;②老年人家庭健康;③老年群体整体健康;④社会环境健康。实现健康老龄化是一个长期奋斗的目标,需要国家、社会、家庭以及个人共同努力。
2.2老年人的生理特点与护理 老年人由于年龄增长,会出现一系列身体衰退的信号。主要表现为组织器官储备能力降低、功能减退、以及出现各种慢性疾病,免疫功能下降,对内外环境的适应能力降低;感觉及平衡功能减退,容易发生跌倒交通事故烫伤等意外。操作能力和反应速度降低,手足协调功能下降,生活自理功能降低,所以应该注意保护老年人的安全.必要时可帮助老年人使用日常生活辅助用品。所以和老年人交谈要注意语调、语速、语言的选择。同时要认真做好健康 教育 ,比如进行健康运动,营养膳食及自我保健等方面的指导,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安全隐患。
2.3当前老年护理中存在的问题
2.3.1老年护理人员素质低 由于传统护理理念的影响,很多医院拥有的护理人才队伍专业能力参差不齐,部分护理人员自身的安全服务水平和责任意识不高,对于护理学的基本专业知识掌握不够牢固,对新技术和新设备的不够了解,对于应对老年护理的突发事件中也缺乏一定的应急和判断能力。所以,正因如此,部分护理人员往往会在老年护理中出现一些问题从而导致手术未能顺利实施,比如护理人员技术不熟练导致的手术必须物品准备不够充分,缺乏对患者病情了解导致延误手术等。
2.3.2老年护理知识不明确 有些护理人员不够细心可能导致用药存在一定偏差,弄混外用药和静脉药的标识,输血输液的查对不严。患者询问时执行的口头医嘱存在一定偏差,给药种类或者剂量出现一定偏差。在仪器使用方面,部分护理人员未能定期对所使用的仪器进行维修保养,手术前未能及时对大型手术仪器进行试机,严重时可能导致手术过程中仪器临时出现故障。部分护理人员在电刀的使用方面存在一定的不熟练,容易造成手术过程中电脑的电极黏性不够,固定不稳定,可能导致电刀脱落造成患者的电灼伤。
2.3.2老年护理管理不细心 部分护理人员护送老年患者回监护室时,动作不够细心往往容易导致病患者感到不适。如:部分护理人员未能在老人手术前后认真清点手术用品,未能完整记录手术当中需要的手术用品,未能做到仔细核对每样手术用品,确保数目不出差错,确保不将手术用品遗留在病患体内。部分护理人员术前、术中、术后护理记录往往出现差错,在管理和行动上都不细心,出现许多涂改情况,极易造成医疗纠纷。
2.4老年护理中问题的应对措施
2.4.1加强老年护理人员素质的培养 当前我国的医疗改革已经渐渐普及,这就是为了促进医院整体医疗水平和护理服务专业理念的提升。与此同时,医院应当做到认真落实"以人为本"的基本医疗和护理理念,有效减少老年护理中存在的安全问题。为了更好的提升老年护理的水平,降低潜在的安全隐患,医院应当提高相关护理人员的服务水平,建立健全的护理理念,并积极鼓励护理人员学习新的护理理论知识,学习新的护理技术,提升自己的服务能力。其次,医院要加强对护理人员服务意识的强化,坚持做到以患者为中心,尊重患者需求和意愿。并建立完善的监督和管理机制,提升整体的护理水平。同时,医院可对手术室内的所有护理人员进行 安全教育 ,让所有护理人员树立起患者安全第一的安全观念,做到严格实施老年护理中的各项工作流程,从而有效提高手术室的护理质量,有效减少手术室内安全事故的产生。
2.4.2加强对老年护理知识的宣传 医院需加强对护理人员药物学相关知识的培养,坚决要求护理人员做到使用任何药物之前先认真核对剂量和浓度以及药物的正确用法,对于术中口头医嘱,要做到让护理人员复述一遍正确无误后再告诉患者让其执行,并能坚决保证外用药和内服的标识完全分开。对于需要输血的病患,要让护理人员和主治医生共同核对病患的基本资料以及所输血型的保存期和血袋的破损情况,确保万无一失后,才能对于病患进行输血,并密切观察输血后患者的临床表现,有效减少应输血不当出现的问题。对于仪器使用方面,应要求相关的护理人员了解仪器使用的基本知识。如老年患者手术后,相关护理人员需管理好手术台上的电刀笔及其他手术用具,将手术器具放置于安全位置,避免部分危险器具如高频电刀在非正常使用时造成电灼伤。
2.4.3护理人员履行告知义务 老年患者往往 记忆力 差,理解能力有所下降,因此在给患者进行健康教育时应该耐心,对于某些易发生的危险事件除了口头告知以外还需要书面告知。在进行健康教育时要有针对性,要根据患者的自身状况进行个性化教育,从而提高护理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2.4.4采用运动指导的方式 由于老年患者的体质一般比较差,所以不喜欢运动或者存在着运动不足的情况,根据当前患者的身体状况和个人兴趣,可以提出一些运动的方案,比如慢跑、跳舞和慢跑等一些慢性的动动,进一步增强肺部的供氧量,真正改善血液的循环,但是不能太疲劳,根据个人情况要坚持大概40min/d。
2.4.5进行健康指导 只有充分利用空余时间或者双休日,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指导,比如开展老年压知识的讲座,举办一些义诊方面的咨询,发放相应宣传知识手册,使患者从发病原因和常见症状自我监测之后加强预防措施。同时对于注意事项、并发症状和治疗原则方面对高血压有一个初步的了解。对个别一些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进行健康指导或者对于健康指导的一些患者,医护人员可以采用上门进行服务。或者是采用电话追踪随访的方式,定期组织患者进行体验,建立健康档案,直接拉近医护人员与患者的距离,真正提高患者各种疾病的认知度,有效地开展护理干预工作。
2.4.6加强心理的护理 由于老年人存在着一定特殊性,所以在病期过程中会产生一些不良的情绪,比如非常悲观、害怕以及沮丧的心理,严重的还会影响患者生活的质量,经过具体情况分析,可以 总结 出老年人产生不良情者兴奋绪的原因,大部分老年人因为 文化 层次比较低,对自己的病情没有一定的了解。同时由于和家人的共同的语言相对比较少,我们一定要患者进行沟通,介绍老年患者相关知识,消除患者心中的顾虑,增强患者的信心,其次还需要与患者进行有效地沟通,然后取得家长的信任和支持,让家属主动地担当起照顾的责任,关心患者并,并对患者的服药情况进行检测和提醒,最好能够陪伴在老年人左右。对于老年人吃药这个环节,老年人一定要根椐医生要求进行吃药,不然就会发生不必要的意外。
2.4.7遵医嘱服药 因此,遵医嘱服药是必须要做到的。但有部分老年患者记性差,常常忘记按时服药,主要靠家属和护士提醒和督促。另有部分患者未能正确服药或对药物的认识不足,因此我们在进行护理的时候,要对这部分患者讲解药物的分类、作用机制及不良反应,使患者合理用药,避免滥用药物。
2.4.8注重带教老师的带教能力的培养 此外,我们需要通过鼓励护士积极参与护理大专和本科方面的学习,通过积极选拔优秀的人才去外出学习,护理部组织相关的人员去带教查房,交流相应的经验,努力掌握更多专业的知识和技术,只有拥有本科高精尖仪器的操作,才能真正了解本专业的医疗方面的水平,相关社会人文科学知识都需要不断地丰富并完善自己,并请授课水平高和教学经验非常丰富的老师进行全院性的学习,将带教体会与大家进行相应的分享,从而提高护理能力。
3 结语
老人的护理工作由于具有环节复杂,服务要求高,操作过程容错率低,事件连续性强等特点,对相关的护理人员有着更高的要求。如何避免和及时发现老年护理中存在的问题,如何及时应对护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是医院想要提高整体医疗水平就必须面对的重大难题。想杜绝医院各处存在的问题,必须抓好老年护理中的每一个重要步骤,从加强老年护理人员的素质做起。同时,医院需要采取必须的措施,认真执行各项有关的 规章制度 ,对老年护理中存在问题有高度的认知,并能针对不同老年护理问题采取具体的应对措施,保证医院老年护理工作的顺利完成,进而减少患者的痛苦,对患者进行最有爱心的护理,从而有效的杜绝医院护理中存在的各项问题,也从整体上提高医院的信誉度和社会经济效应。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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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李艳.老年护理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应对方法分析[J].医药指南,2011,14(10):67-68.
摘要:目的:探讨老年人的心理问题及影响老年人的心理健康的因素,加强老年人的心理护理,减轻老年人常见的心理问题。
方法:对老年人的心理特点和常见的心理问题进行分析,了解其发生原因,针对性的提出老年人的护理要点和方法。
结果:通过对老年人耐心、细致的护理,使他们增加了安全感和对护士的信任感,能积极主动配合治疗及护理。
结论:只有正确把握老年人的心理特点,了解老年人的心理问题及其原因,才能提供行之有效的护理措施,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关键词:老年人心理护理
随着我国经济、卫生、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善,人类平均寿命延长了,我国目前逐步进入老龄化社会,由于人口老龄化,不健康的生活行为方式等因素的影响,老年慢性病增加成为一种全球趋势。由此看来对老年人的医疗保健显的更为重要,了解老年人的心理,并根据其特点进行有效的护理,对预防和治疗老年疾病,维护老年人的身心健康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1老年人心理特征的变化
1.1自卑心理。由于机体各脏器衰老,机体抵抗力下降,各种疾病混杂,多数疾病的反复发作,甚至病情逐年加重,导致他们自己对病情感到悲观失望,容易产生自卑心理,从而丧失恢复健康的信心和勇气,常表现为自怜自弃。
1.2孤独感。老年人由于丧偶、独具、离退休, 人际交往 减少,是老年人感到空虚寂寞,心理往往产生孤独感,表现为情绪低落、忧愁,对周围事物不感兴趣,自寻烦恼,自卑。
1.3失落感。表现为自知力减弱,性格急躁、易怒、心悸、失眠。
1.4猜疑心理。老年人的心理防卫及应对能力随年龄增高而减退,对外界的耐受性及适应能力下降,容易发生情绪的变化,表现为毫无根据地怀疑别人,对他人言行追根问底。把一些没有关联的事情扯到自己身上,引起无辜的猜想。
1.5恐惧心理。老年人由于担心患病,自理能力下降以及心理负担加重等问题的发生,心理上会产生忧虑感活恐惧感,从而表现出冷漠或急躁的情绪,有的老年人身体经常不舒服,经济情况又不是很好,怕给儿女增加经济负担,所以耽误了最佳治疗时期,易产生焦虑和抑郁,情绪紧张,烦躁不安及消极心理,进而导致躯体与心理因素两者相互影响,使身体雪上加霜,增加了心理上的恐惧感。
1.6抑郁感。抑郁是老年人常见的情绪和心理失调,随着老年人的逐渐衰老,情绪变化也日益明显,有的老年人甚至有轻生的念头。抑郁多由于老年人受到慢性疾病的困扰及死的威胁,从而产生恐惧忧郁心理,甚至发展为忧郁症。
2护理措施
2.1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满足患者的心理需求。根据不同的患者采取不同的沟通技巧,使他们愿意把心里话倾吐出来,寻求护士对他们的理解和帮助,增加信任感,同时用礼貌得体的语言,做好家属的思想工作。
2.2富有同情心,取得病人的信赖。老年病人由于 记忆力减退 ,往往对治疗用药等问题常常反复提出疑问,我们要在富有同情心的基础上,对病人耐心的给予解释,从而建立起病人对我们的信任感,安全感,同时,我们还要经常了解病人的需要,以关心体贴的语言询问病情,并对其提出的问题给予耐心详细的解答,取得病人的信赖,使病人积极配合治疗。
2.3注重精心的生活护理。护士对老人应主动嘘寒问暖,在生活上提供方便,对痴呆、健忘患者加强生活护理,协助完成特殊检查项目和按时服药,将日常生活用品放在病人伸手可取的地方,对能自理的患者,鼓励适当活动,提高自我护理能力,避免产生依赖心理。
2.4注意语言交流。对老年人介绍病情时,要语言亲切,态度和蔼诚恳,尊重老人的人格,病人在治疗期间如有隐私,应做好__,对其合理要求及时解决,不合理的要认真解释,主要声音和语言的运用,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患者表达意思,如医学俗语。
2.5做好健康宣教。有针对性地介绍疾病的基本知识,治疗及康复,帮助老年人正确认识疾病,增强自我保健和自我照顾的能力,有的老年人总有躯体的某种病症,可能会加重他们的恐惧、抑郁的心理,护士要和蔼,友善热情的服务,这样可以增加他们对生的信心。同时要教育老年人要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有利于身心的健康。
2.6饮食护理。老年人大多脾胃功能紊乱,护士应告知患者吃清淡、易消化饮食,强调粗细搭配,要摄取多种维生素的饮食,饥饱适宜,养成良好的饮食生活习惯。
2.7出院心理护理。患者出院时,可根据不同种类疾病,不同文化层次的患者,讲解治疗和康复知识,一方面将有关注意事项告诉患者家属,另一方面要写好一份详细的出院指导,交给患者或患者家属,鼓励患者回家后坚持服药,定期复查。并向家属交代病人院期间的心理活动及心理护理效果,以及出院后的心理护理措施及方法,解释不能单纯依靠药物治疗,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使之精神舒畅,注意饮食和休息,适当活动等,同样能加速疾病的康复和防止复发,使其愉快地安度晚年。
3小结
心理护理是利用心理对躯体的能动作用,使病人在心理上得到安抚和慰藉,因此护士在老年人的心理护理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护士必须掌握相关的知识和技能,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修养,加强情感交流的技能,接待每一位老年病人都应有热忱,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关心、尊重、同情,舍生处地的为老年人考虑,理解老年人的感受,帮助他们改变不良的心理行为和生活方式,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及时为老年人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帮助老年人保持身心健康及良好的生活质量,进而提高健康水平及晚年生活质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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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尤其是老龄化问题十分突出,由于我国从20世纪70年代以来一直开展计划生育政策,倡导一个家庭只生一个孩子,导致很多家庭成为独生子女家庭,这些独生子女长大之后又因为自己工作、生活或婚姻等关系不能留在父母身边照顾父母,所以也就造成了“空巢老人”越来越多的现象。为了解决这些“空巢老人”无人照看的难题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养老机构,子女支付一笔费用之后,这些养老机构则替他们的子女照顾父母的生活起居,但是由于一直缺乏一个统一规范的管理制度,所以老年护理管理所呈现的局面也十分混乱[1]。
一、养老机构老年护理管理现状
我国现在的老年人,即60周岁以上的老人的人口总数接近2亿,约占我国人口总数的六分之一,如何使这些老年人渡过一个健康幸福的晚年一直是困扰其子女的一大难题。为了解决这一难题,越来越多的商家将目光瞄准了养老机构,所以近些年来出现了很多各种各样的养老机构,由于我们国家关于养老机构的承办和运营等方面起步较晚,所以一直没有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导致这些机构经营管理情况十分混乱,不但管理水平不到位,更有甚者连护理水平都不到位,混乱的管理和护理市场急需统一的规范和强制的措施使其有效运行。
二、养老机构老年护理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专业的护理团队和专业的管理团队
在养老机构里生活的部分老年人身体状况不是很好,需要专业的医护人员对其进行照顾。 反思 我国的养老机构,在我国大部分的养老机构中的医护人员都没有经过严格规范的关于护理方面的培训,即使是接受过培训的人员,其中也有一部分是草草了事,对护理方面的专业知识掌握得并不充分。而且这些医护人员都没有经过专业的资格考试和资格认证,他们对于护理工作没有树立正确地工作观念,对待工作很多时候都是凭借着自己的经验或第一感觉,护理工作中很多的工作技巧都是跟着自己的前辈或者同事学习的,没有形成完整的知识体系[2]。在一个养老机构中,除了经验丰富、专业素养强的医护人员外,一支优秀的管理团队也很重要,但是在我国很多养老机构中都没有所谓的管理机构,管理工作都是由医护人员兼做的,缺乏专业的 管理知识 和管理技巧的医护人员很难做好一个机构的管理工作,影响机构的长期运行。
(二)缺乏统一的行业管理规范
中国是一个很崇尚家文化的地方,古人云:家和万事兴,所以一直以来我们国家的老人都是跟着自己的子女一起生活,由自己的子女赡养晚年,但是自从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家一直实行计划生育政策,鼓励一个家庭只生一个孩子,两个独生子女家庭结合成一个新家庭后也就意味着一对夫妻要赡养四位老人,子女无法亲自照料老人,只能选择一些条件好的养老机构,所以养老机构只是近些年来在我国大受欢迎,也在全国各地掀起了一股办养老机构的风潮。由于我国的养老机构起步较晚,现在还属于成长阶段,国家也没有及时地颁布相关的法律条约,整个养老机构的市场缺乏统一规范的管理,从成立养老机构的申请到养老机构的管理整个流程都呈现出一种混乱的局面。
三、对老年人护理管理的建议
(一)建立统一的养老机构行业规范
古人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想使我国的养老机构的发展迈上一个新的台阶,要建立统一的养老机构行业的规范是必不可少的,用统一的标准规范养老机构的发展,首先要严格限制养老机构的承办条件,对申请承办养老机构的申请人的自身情况要进行详细的了解、对该养老机构内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操作技能进行严格的把关、对该机构内的卫生情况要经常进行检查、要对工作人员的健康情况进行定期抽查等,只有从源头上进行严格控制,建立统一的养老机构的行业规范,才能真正改善我国养老行业混乱的现象。
(二)提高养老机构管理队伍素质
为了养老机构长期稳定发展,首先要提高管理队伍的素质,管理队伍就好比羊群的领头羊,控制着整个养老机构发展的大致方向。与此同时,管理队伍还是养老机构领导和医护人员之间沟通的桥梁,及时向医护人员传递上层领导的工作指示,同时及时上层领导反映医护人员对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机构内部的矛盾。一支良好的管理队伍可以有效提高一个养老机构的凝聚力,提高该机构的竞争力,增强医护人员对机构的归属感,为机构今后的稳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提高管理队伍的素质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引进管理人才,通过他们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巧提高机构的管理水平;另一方面,在引进相关人才的同时也要加强对已经在职的工作人员的培训,如定期开展管理知识培训会、派遣部分工作人员去外校学习管理知识和管理技能等,从这两方面同时着手肯定能使机构的管理水平得到大大的提高。
(三)提高护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加强对护理人员的资格审核
医护人员是直接对老年人负责的群体,医护人员专业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服务质量的高低,影响着生活在这个养老机构里的老年人的健康情况[3]。老年人由于年龄过大,身体机能开始出现一些退化,也逐渐出现一些慢性疾病,老年人的免疫力明显低于年轻人,对老年人的很多疾病用药时都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所以照顾老年人的医护人员不但要有过硬的专业知识,而且还要有耐心和细心,所以要加强对医护人员的专业知识的培训,帮助医护人员树立正确的工作观念,促使医护人员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除此之外,我国很大一部分医护人员参加工作之前没有接受任何资格考试和认证,这也为医护工作埋下了隐患,为了老年人的健康考虑,国家应该加强对从事于护理工作的人员的资格认证,只有考察合格并取得资格证的人员才能上岗,而且政府要定期对医护人员的技能进行考察,对于录用不合格医护人员的养老机构要予以重罚,绝不轻易放过。
(四)加强养老护理风险管理
老年人由于身体机能的老化和疾病等各方面的原因容易发生各种意外事件,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应该加强管理人员和医护人员的风险管理意识,要在养老机构的设计和建设中多多考虑老年人的出行问题,例如走廊的扶手要加固、洗手间和浴室的地板要注意防滑等等[4]。除此之外,还有关心老年人的心理问题,由于经常自己孤身一人没有子女陪伴很容易出现一些心理问题,如抑郁、失眠等,因此医护人员除了照顾老年人身体上的健康外,还要经常关心他们的心理健康,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心理问题,同时要经常与他们的家属沟通交流,督促他们的子女经常来陪陪父母,只有在医护人员和子女的共同努力下,才能使这些老年人渡过一个幸福安详的晚年。
四、结语
综上所述,为了使老年人渡过一个幸福的晚安,养老机构责任重大,不但要加强对医护人员的专业培训,而且还要加强养老机构护理的管理水平,除了完善养老机构的各个方面外,也要家属的照顾和关心,只有在养老机构和家属两方面的共同努力下,老年人才能渡过一个安详的晚年,我国养老机构的事业发展才能迈上另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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